阿訇讲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泰山周围,是伊斯兰教信徒——回族穆斯林,在全国大分散之中相对集中的世居之地。据统计,目前山东省回族穆斯林约60万人。济南约10万人,居全省第一位;泰要约8万人,居全省第二位。两市回族穆斯林人口占了全省回族总人口的近三分之一。

伊斯兰教与回族是什么关系呢?历史上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曾有一个较长时期族、教难分。1956年6月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明确在中国今后不再把伊斯兰教称作“回教”。因为伊斯兰教为世界性宗教,在中国就有十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这一决定使族、教得以区分。

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历史,有许多确切的记载,但具体到泰山地区,却少有典册可依。从目前国家民委组织的回族古籍调查登录工作中发现,山东尤其是泰山地区,回族古籍主要集中于现存的200多处伊斯兰教石刻上。其中泰安境内现存80多处。这些石刻,早者距今七八百年,晚者在民国以降,但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中国历史和伊斯兰教史。从这些方面看,伊斯兰碑刻所具有的研究价值是十分突出和极为宝贵的。

研究探索伊斯兰教来中国的历史,明晰其渊源,一直是伊斯兰教史学界的重要课题。而伊斯兰碑刻的相关内容,给这种研究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和启示。

许多碑文都载明,伊斯兰教来自“西方”、来自“西域”、来自“天方国”。

岱岳区粥店办事处下旺村清真寺所存清同治十二年(1873)之《清真寺重修碑序》,开宗明义宣称:“溯自道衍西域,教因崇夫清静无为,人徙中原,心仍存乎真实无妄。”岱岳区祝阳大苏庄清真寺存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之《增修清真寺碑记》亦曰:“奥自有陈太建之初,爰有至人崛起筠冲,创立古教,以化导西域,延及李唐中叶,流人中土。”岱岳区满庄泥沟清真寺存清道光四年(1824)之《重修清真寺碑记》,曰:“夫造化者真宰之厚,始天房者,穆民之归。吾人自唐贞观由西域而来东土……”新泰市禹村镇沈村清真寺存清道光十六年(1836)之《补叙重修清真寺学田碑记》,亦谓:“奥自天方,源发遵守。先圣默德教规,自大唐召人中国,吾教聚而居焉。”肥城市边院镇后黄村清真寺存清嘉庆十四年(1809)之《重修南北讲堂碑记》中说:“尝谓吾教之本源,生自天房国满开城。首建‘开尔白’,以为穆民朝向之所,而教门立矣。回教自西而东来,散布中华。”宁阳县磁窑镇后吕观村清真寺存清道光二年(1822)之《重修清真寺碑》也载:“忆吾教生长西域,认主独一。自唐初人中国来。”所有这些碑文都载明了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历史事实,都明确了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来源之地和时间。来源之地是“西方”、“西域”、“天方国”。有的具体到“满开城”(即麦加城),具体到“克尔白”清真寺。来之时间有“大唐”、“唐初”、“李唐中叶”、“唐贞观”等。这些说法“大同小异”。大同之处,都确认是在唐朝。小异之处,是具体的时间说法不一。这也可谅回族穆斯林先人来中国,绝不会是“毕其功于一役”的,即伊斯兰教传人中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早来的也有晚来的,所以后人记忆上即有不同的说法。但总体上确切的说,伊斯兰教是唐时传人中国的。这是从泰山地区伊斯兰教碑刻中得出的确凿历史结论。这一结论也与《旧唐书》等史料相吻合。

2.伊斯兰教的外来与人口繁衍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特点是什么呢?许多史料都说是回回先人“带过来”的。也就是说,从唐朝始,以至宋、一元、明大批的回回人来到中国,使伊斯兰教人数逐步增加。但从石刻来看,这仅是其一。而最主要的,还是回族穆斯林在中国自身人口的繁衍,使其人数增多。其中,也包括部分。穆斯林因与其他民族:联姻,或有其他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而使人口得以部分增加。这在碑刻中可见一斑。岱岳区夏张马家院存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之《重修清真寺碑》说:“吾庄清真寺历年多所重修、增葺,已非一次,迄今人丁繁衍,殿宇窄狭,每逢大。小二节,礼拜之士多挨于殿外…”肥城边院宋庄存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之《重修清真寺碑记》中说:“只因当今,家多人繁'斋月做节之日,夏天如遇迅雷疾雨,冬日如逢狂风大雪,众人困苦难堪……与众商议,共捐资财,增修重殿一所。”肥城安驾庄升庄存民国十八年(1929)之《重修清真寺碑》,亦称“人口繁殖,日益蕃滋……礼拜人多拥挤、颇不便利……”还有的开始是几个一所清真寺,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又渐次分开建寺。如肥城边院黄庄清真寺分设为后黄、前黄清真寺。宋庄清真寺又分设了大王庄清真寺。从清真寺的增修、扩修中即可见穆斯林人口的增长。这充分说明伊斯兰教是回回人“带过来”的宗教,穆斯林人口的增加则主要是人口的繁衍。这是泰山地区伊斯兰教所具有的民族性特征之一。

伊斯兰碑刻多处申明了伊斯兰教的一系列规定。明确和执行这些规定成为穆斯林的本分。

信仰真主(安拉) 信仰真主是伊斯兰教六大信仰的核心。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必须口诵心念“清真言”,按着阿拉伯文(音)念:“俩益俩海,印烂拉乎,穆罕埋杜。苏论拉习。”即“万物非主一,惟有安拉,穆罕默德,真主使者”,这段“清真言”,极其深刻地阐明了伊斯兰教的信仰核心。

伊斯兰碑刻,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许多碑刻文字一“中阿合璧”:碑文叙事一般为汉文,在碑额处往往书写阿拉伯文的“清真言”或者其他内容的“都哇(祈祷)。新泰禹村沈村之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重修清真寺记》中说:“大矣哉。!清真之教乎,道包天地,理彻死生。天始之遗,无终之弗-……其要在于:认主独一,不式不杂,犹木之有根,水之有源也。此处之清康熙六十年(1721)碑说:“盖谓清真隆今古,正教冠宇宙,尊崇独一,处奉无双,自始之弘道也。”东平州城北门所存清道光二年(1832)之《清真寺捐田碑》中指出:清真正教之道,由我真主大化宏开,造成万物。希圣希贺,道行古今。凡伊斯兰碑刻皆申明,要虔诚的信仰真主,报答真主造化之恩。

伊斯兰新所信仰的直丰,具有许多特性和德性,碑刻中表达了这些认知。如他独一无二,无始无缘一直丰永毕自存一无形无样,无拟象无如何。他既不可见而又无所不在。他无配偶,不生育也不被生。真主具有无限的本能。他特慈、普慈,至仁至慈。伊斯兰碑刻中都载明真丰独一无二、“真主大能”、“真主普慈”等,集中体现了伊斯兰教的核心信仰。

伊斯兰碑刻有的涉及到这一信仰,即信仰天仙(麦俩伊开)。伊斯兰教认为除了人世,还有个“妙世”,即神的世界。真主用光创造的诸天仙即属于神的世界范畴。天仙是执行真主各项命令的“妙体”,无性别,无老幼。他们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国与人类接触。人们看不见他们,但必须相信他们的实有。比如《古兰经》,就是真主通过“哲布来依勒”(天仙)降示穆圣的。他是诸天仙的佼佼者。还有奉真主的命令提取人命的“尔资拉依勒”天仙,吹响末日号角的“伊斯拉菲勒”天仙,指挥风云雷雨的“米卡依勒”天仙等。再如每个人的左右肩上都有两个天仙,右边记录人一生所做的好事,左边记录人一生所做的坏事。到复生日真主开庭审判,宣布公平合理的判决,赏善罚恶。

伊斯兰教强调信仰天仙,但绝不许崇拜天仙。因为把真主与天仙等同起来,就是“库夫尔”(叛主)。

伊斯兰教认为,《古兰经》是穆圣穆罕默德在二十三年传教活动中,真主逐渐降示给他的一部经典,也是真主降示的最后一部经典。《古兰经》是真主的启示,不是任何人所创作,也不能创作。伊斯兰碑刻中对《古兰经》的评价,均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新泰禹村沈村存清乾隆六年(1741)之《重修清真寺碑记》中,阐述伊斯兰哲理时讲道:“仰承明命,降授天经,传与贵圣,普化群生……”东平州城北门存清道光十二年(1832)之《清真寺捐田碑》说:“继承圣贤,奉行册典,引迷超众……”泰山区省庄芝田村存清光绪十四年(1888)《重修清真寺大殿碑记》明示:“盖闻清真寺为拜主之所,天经万卷施教门之规。”这些碑刻中所说的“天经”、“真经”、“册典”等,指的都是《古兰经》。这些叫法体现了当时穆斯林对《古兰经》信仰的情况。

作为穆斯林,必须信仰穆罕默德圣人。他是真主派遣给人类的最后一位圣人,并为他降示了引导人类的《古兰经》。同时,还要信仰真主在穆圣之前派遣的各位圣人。仅在《古兰经》中就提到过二十五位圣人的名字,如阿丹、穆萨、努哈、胡代等。不过这些列圣中有经典的只有七位。伊斯兰教相信他们都是真主的使者,广大穆斯林崇敬他们,许多人用他们的名字为自己命名。先知穆罕默德是真主派遣的最后一位使者。他具有其他列圣所没有的品级、德性和奇迹。他肩负着替主行道、教诲世人的崇高任务。伊斯兰教的基本观点是:穆圣是人而不是神,他和一般人一样也有父母妻室儿女。因此,严禁将穆圣神化。回族穆斯林对穆圣的尊崇是不言而喻的。碑刻中均有明述。如新泰禹村沈村存清乾隆六年(1741)之《重修清真寺碑记》中说:“盖闻清真正教,乃开辟初分,圣之相传之弘道也。”此处的清道光十六年(1836)碑说:“奥自天方,源发遵守。先圣默德教规……”岱岳夏张马家院存民国十年(1921)之《重修清真寺碑记》中提出“遵圣人”, “众人尊崇圣人之教”。这些碑文中提到的“遵圣”、“遵崇”、“遵守”、“弘道”,都体现:了穆斯林对穆圣的崇高评价和景仰之情。

伊斯兰教认为整个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终将有一天全部毁灭。然后真主使一切生命复活,即复生日的来临。此时,将接受安拉的判决,行善者将入天堂永享快乐,作恶者人地狱自食其果。许多碑刻讲到人在当世如能行善积德,而行好得好,后世得到善果。如泰山区省庄东孙村之民国十九年(1930)碑说:“米高氏生前志炳竹筠,贞若冰霜。”其逝后,儿子将四分地捐于寺中,以“按时念经,永享天堂之福”,此信仰使穆民坚定了人生在世多做好事,以求善报的观念。

信前定 伊斯。兰教认为,一切都是真主事先决定了的。并认为前定属于真主,自由属于人类本身,鼓励人们行善避恶,归心向道。

总之,这些伊斯兰教碑刻,表现了自古以来穆斯林信仰的坚定性。碑刻所涉及的信仰方面的内容,也反映了穆斯林基于伊斯兰信仰基础上的意识观念和心理状况。

主要包括五大功修和七个节日。

五大功修即“念、礼、斋、课、朝”。穆圣说,伊斯兰教建立在五件事情上:作证:万物非主,惟有安拉,穆罕默德,真主的使者;立行拜功;缴纳天课;朝觐天房;封“莱麦丹,,月的斋。这五大功修的要求,在碑刻中多处讲到。

碑刻中提到最多的是“五时礼拜”。五时礼拜,是五大功修中“礼”的内容之一。穆斯林拜功很多,五时礼拜应为每天的功修。五时礼拜即:晨礼、响礼、晡礼、昏礼、宵礼。如泰安城西寺存清时《重修清真寺记》,说其寺“倾圮太甚,以致五时礼拜不便”,因此重修了清真寺。岱岳区夏张周家坡东寺存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碑中强调“吾人建设殿堂”五时礼拜,并:以报造化之恩,尽己之诚也。”而很多碑都提到为能“五时礼拜”而重修、扩修清真寺。这说明五时礼拜在穆斯林心中很重要的功修。

伊斯兰教的七个节日是:阿舒拉日、圣经、登霄节、拜拉特、盖德尔夜、开斋节、宰牲节。伊斯兰教碑刻反映,穆斯林对这些节日都是非常重视的。宗教仪式方面'七个节日都要遵规办理。在泰山地区主要的是三个大节即开斋节、宰牲节(古尔邦节)、圣纪。而碑刻中多处说到“大小二节”,这是指的开斋节和宰牲节。如泰山区省庄岗上村存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碑:“年节之下大众难容,欲重修广大之。”“年节”当指大小二节。岱岳区夏张周家坡西寺存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碑,说的一是村中有一。条河与东寺相隔,“倘寒去暑来,节日相循,吾教之大典将及,而河水忽发,岂不至误大事哉”?为此,公议又在村西建起了清真西寺。这些都说明,伊斯兰教的这些节日在穆斯林看来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寺之重修、扩修也是为了这些节日大典的需要。

3.持之以恒的“修寺精神”

伊斯兰碑刻中修寺碑占了绝大多数。仅就泰安市而言,目前发现的82通碑刻中,一修寺碑共计5l通,占总数的近三分之二。持之以恒的修寺工程,锻炼了穆斯林的吃苦耐劳精神,增强了穆斯林的团结友谊,培养了他们勤俭节约风气,也坚定了他们的伊斯兰信仰观念。表现这种“修寺精神”的,可以说典范多多。这在岱岳夏张马家院清真寺所存清光绪四年(1878)碑文中有充分的体现。其《清真寺正碑》说:“闻自前明之末,依此安业,迄今二百余年,而清真一寺,始觉完善。其人公议,立碑追序其创立者之艰辛,重修增补者之勤劳。”同年又立《清真寺附碑》,此碑较前碑更为详细地记载了历经二百余年清真寺创立、重修的过程:“闻余乡回教之初来也,人数无多家……自谋衣食之计迫……迟数年而丁壮日起……岁月渐宽,则教门难忘。然犹未敢议及修寺一事也。每逢斋月备资礼,裹米糇粮敬诣他乡寺中……有年后,本教来就居者众,渐成村落。后议粗创草厅于其村之南……斋月则请本教曾经“挂帐”(即学经毕业)而无馆地者(馆地这里指清真寺)来此暂住,斋过而罢。如是又有年。厥后寺中既饶有积蓄,村人也多富庶,遂桌议改作寺院于村之南。然,前厅初成而力已竭,故又迟三五年,而后起到庄西。数十年而制北厢房,又改修南厢房,皆成瓦屋……”详细地记载了此处从无寺到“粗创”、“改作”,逐步扩修、完善的过程。

这种前赴后继、永不停歇的修寺之事不胜枚举。其中新泰放城东街存清道光十五年(1835)之《维修清真寺碑》说:“且天下事,莫善于为善,更莫善于世世为善。余(村)陈氏余慕焉。”此寺创立年远,前有陈瑞公重修时“易草为凡”,陈寿先“继父之志而增修之”。久之殿舍“渐就废败”,寿先之子重华慨然曰:“吾祖重修于前,吾父继修于后,吾身听其废败乎?(如此)不独堕前人之志,又将何以肃观瞻,而(行)礼拜乎?”于是与阿訇乡老公议,重修工成。与其相仿的还有许多,如岱岳区夏张周家坡东寺、贾家岗清真寺等,有的是祖孙三代,有的是父子,有的是兄弟,相继为重修清真寺作出贡献。

明代开始的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实现了这样的目标,即伊斯兰教由外来之宗教,渐变为中国自己的宗教,回回人经过几个世纪的迁徙、聚居与其他民族相融合,形成为中国的回族。这种教、族的华化历史究竟是怎样实现的?这种教、族演化的历史进程在之后的岁月又是怎样推进的?从碑刻中可略知一二。

穆圣说过:“知识,即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这体现了一种鼓励探索、求知的精神。又肯定了古代中国确实是充满知识的文明古国。五千年历史铸造的中华文明是举世瞩目的。

中国的文化、哲学思想自春秋战国以来就非常活跃,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孔孟、老庄、杨墨以至后来的程朱理学以及早就在中国思想界存在、发展的道、佛之教,这些均呈现在回回人面前,并将会对回回人“带进来”的伊斯兰教产生什么影响呢?穆斯林“货比众家”,比较了各家学说,重点对佛、道、儒三家,经过探讨、对比、研究,最后择其优者而用之。教内有识之士大概公推以儒为先。寻其原因,盖因儒家从社会实际出发提出了各种主张,尤其人的道德修养、天人合一的理论,其主张是可以实用的。而伊斯兰教信仰的内容和目的,以及维护世间和平和安宁的社会主张,是利于社会发展和利于百姓安居乐业的,是入世的宗教。儒、伊确有相通相合之处,于是逐步开始了融儒强伊的思想道路。这在伊斯兰碑刻中有集中的反映。

有一通著名的碑刻,即泰城清真西寺存明天启四年(1624)之《来复铭碑》。其碑文是明一嘉靖七年(1528)济南南大寺掌教陈思所撰写。时隔近百年怎么又在泰城清真西寺铭刻立碑呢?由于历年久远,具体情况现已不得而知了。但在明代以儒诠伊、伊儒通融的时代大背景下,回族穆斯林对《来复铭》所阐述的伊斯兰哲学思想,有着广泛的认知。时处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大势之下,伊斯兰教正需要《来复铭》所阐发的哲学思想来武装穆斯林,《来复铭》正是以儒诠伊、融儒强伊的哲学成果。为适应宗教、社会、时代的需要,聪明的泰安穆斯林正是看中了《来复铭》哲学的思想价值,因而移其来泰铭刻立碑于此。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中一段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佳话。

《来复铭》碑表达了怎样的哲学思想呢?

《来复铭》,是来复规律的概括和阐述。来复,来而复回之意。伊斯兰教认为,人和万物皆由真主所创造,由真主那里来,最后要复归于真主那里去。

此碑文先讲“来”。“无极太极,两仪五行。元于无声,始于无形”。从无穷无尽之“无”(无极),到形成天地万物之“理”(太极),真主创造宇宙万物成为“两仪”,天地阴阳,即两件对立统一的事物。万物又是由“五行”——金、木、水、火、土五元素组成的。而真主创造万物是始于无声无形之中的。“皇降衰彝,锡命吾人,与生俱生,与形俱形”。真主造化了人和万物,并赋于其智慧和使命,使之认识真主的大能。“仁人合道,理器相成”。真主将“仁”赋于“人”使其思想灵魂与“人”的身体合而为一。使万物之“理”与其形“器”相统一。“圣愚异秉,予赋维均”。贤智和愚笨虽然禀赋不同,但真主赐予等同的恩典。因此,人及万物要归正道、主道。

后面一段讲什么是“心性”、心性是如何产生和形成的及什么是“复”。“心为郛廓,性为形体”。心与性要合乎于主道,就必须“存心养性,以事其天。慎修厥身,以俟其命。主敬穷理,以养此性”。要使心性达到一个美好的境界,其有效的途径就是修养。要领悟主道及其德行和大能,要加强修养,专一敬主。能够控制自己,不欺暗室,不做有愧于主道的事。要敬畏真主,探求真理,谨从教法,慎独自处,成为真主的仆人。有了这样的心性修养,人才能遵主道而达善归一即此谓“复”。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伊斯兰教是以认主独一,真主创造宇宙,造化万物,造化人类的哲学信仰为主线,参融了古代有关哲学观,如《老子》、《庄子》、《易经》、《尚书》、《论语》及程朱理学、张载“气一元论”等哲学观点,使其相融相通,从而形成了中国化的伊斯兰哲学观。

反映上述哲学观的,还有另外一通重要碑刻,即新泰禹村沈村存清乾隆六年(1741)之《重修清真寺碑记》。文曰:“盖闻:清真正教,乃开辟初分,圣人相传之弘道也。未荑地之先,无声无臭,惟一之真主。远无极而肇无先。宪之性命,用太极,而后靝之。形化天地,既奠万里,具备而始。人极立于两间之中,四极之内。仰承明命,降授天经,传与贵圣,普化群生。仁复天下,道冠古今,正道传教,真经垂世,圣以开圣,贤以继贤,化道劝善……”这通碑所深刻阐述的伊斯兰教哲理,堪与《来复铭碑》相媲美。

2.穆斯林特有的道德观

回族穆斯林之道德观,首先是与其所信仰的伊斯兰教密切相关。伊斯兰教认为,真主交给人类两大任务:一是劝善。二是奉献。还总结出八件“教门原根”:一是认主独一;二县知丰公道:三是维圣:四是维领袖:五是劝人行善:六是止人干歹;七是远奸;八是近贤。这些都构成了穆斯林道德观的主要内容。这在伊斯兰碑刻中都有涉及和反映。

道德与信仰的关系,“犹木之有根,水之有源也”(新泰禹村沈村之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碑)。而清真寺是信仰阵地、礼拜的场所,“是寺之设,无非劝善改过,使民向道回心而已”(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二年(1873)碑)。这里讲到信仰的目的,最终在于道德的修养和提升。许多碑刻都讲信仰是道德之“本”、之“源”。同时。信仰又是道德中的第一件大事。

伊斯兰教认为道德中之大者,是“有恩必报”。人来到世界上,谁是最大的施恩者呢?归根结底要归于真主。要报答真主的造化之恩,就要像《来复铭》所要求的那样去“存心养性”,加强人的修养,提高人的素质,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才能取得真主之喜悦,得到世人之赞赏。伊斯兰教既主张施恩,也主张报恩,对真主报恩为首位,他人对己有恩亦当报答,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人际之间的和美,形成良好的风气。

积德行善 首先,“积德”是前提。道德之形成,在于日积月累。积德者,道德之积累,应坚持长年累月的修养,持之以恒的做好事。积德的方法在于“行善”,行善也是积德的表现形式。“尝闻积善之家,义有余幸,修德之士,必获美报”(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一年碑,1872)。这里指出,只有积德行善才有“余幸”,才有“美报”。

许多碑刻,实际是对“积德行善”之人的表彰。其中,有“端正信仰、遵行古规”众所佩服的掌教阿訇。如新泰禹村沈村之清康熙六十年(1721)碑是专为掌教刘国泰、马康平所立,表彰他们“学有渊源,道起贤智,斯为一代之模范,堪应教中之振铎也”。有热心教门,为修寺而善积财力、不辞劳苦、甘作奉献的乡老。如泰山区省庄芝田村之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碑,记载乡老杨福刚,善积财力,热心教门,首倡为寺“建起了后窑殿”,以至“捐馆长逝矣”,“皆耸然起敬”。也有不少热心捐施土地、钱物于清真寺的穆民。也有节妇形象,其中有的是有志气、有才能的妇女。如泰山区省庄东孙村之民国十九年(1930)碑。讲到米高氏这位节妇“志炳竹筠,贞若冰霸,守志三十余载,衍庆钟斯,家到小康”,“家寒子幼,孤若渡捐成门户”。这种艰苦创业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从碑刻的碑额题词,也可以看出当时在宗教、社会、道德等方面,对于“积德行善”者的高度评价,如“流芳百世”、“万古流芳”、“百世留芳”、“同归于善”、“永垂不朽”等等。这些碑刻,简直可以说是“积德行善者”的“光荣榜”、“荣誉书”。

倡导捐施和“乜贴”碑刻中大量的是对捐施者的彰表和纪念。许多人将自己收入的相当部分用于公益事业,或救急助困之需。在教内提倡为善事拿“乜贴”(为救助困难而捐施钱物),出钱粮,助善事。这样的范例枚不胜举。碑刻中为捐施者所立之碑,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从碑刻内容概括之,捐施“乜贴”者主要用于以下目的:一为修寺所用(为本村和外地寺之修建);二为阿訇养赡;三为“社学善事”——主要指为清真寺所设学堂费用,有的直接提出了为“海里凡”(学生)费用;四为救济“外客”(对乞讨者的尊称)之生活所用;五为扶危济困、天灾人祸而救急;六为老人亲友或为自己逝世后请阿訇走林念经“海迭”(经礼)之用。总之,各方面的自愿捐施成为践行伊斯兰道德观的主要方式之一。

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二年(1873)碑说:“是寺之设,无非劝善改过,使民向道回心而已。”这里讲的是清真寺的作用。但所提出的“劝善改过,向道回心”,却恰恰准确地表述出伊斯兰道德观的主要途径和最终目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闻过则改才是最好的态度。人们“向善”,就可能及时地发现过错,改了过错就可能更好的向善了。伊斯兰教教育人们,有过错首先向真主检讨,教内的规矩是“做讨白”,也就是检讨过错,向真主求“恕饶”。人们的两肩上有两个天仙分别记录着人的功过,人们要努力向善立功,努力改正过错。只要“劝善改过了”,才可能“向道回心”。“善”是“道”的阶梯,有善才能归道,“向道”是归向于主道,碑刻中之“万善同归”即指具备了“万善”才可能归于主道。向道才能使人从过错或罪行中回头是岸,回心转意,做一个真正的穆斯林。在实际生活中穆斯林将“劝善改过,向道回心”作为道德的重要内容,常说“我们是回回,有回回心,能回心转意”。这成为穆斯林道德范畴之一。

五典亦称为五伦,中国伊斯兰教的伦理概念之一,指穆斯林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个方面应遵循的原则,有时称“道”。清刘智等人将其列入《天方典礼》与五功并提。碑刻中有几处提到必守“五功五典”。五功是指五大功修,而“五典”是讲穆斯林的道德规范。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穆斯林作为必具之道德予以遵守。这也反映了儒、伊相融,使穆斯林的文化道德得以具有中国之缪彦。

以上可以看出,回族穆斯林在道德观的形成上既依凭了伊斯兰教之本,亦吸纳了中华文明尤其儒学道德的因素,铸造了穆斯林独具特色的道德观。

3.文化教育的艰辛进步之路

从伊斯兰碑刻中可以看出,回族穆斯林先人来自阿拉伯、波斯等西域信仰伊斯兰教的不同民族。回回先人面对两种文化形态:一是伊斯兰文化(东来各族共性的文化,其内部文化、语言也有许多差异),二是中华华夏文化(主要是汉族之儒学文化)。可以说,首先是那时来中国的各民族以伊斯兰文化为共同的依凭,将不同民族的穆斯林融合为回回族——即回族穆斯林;同样,以中华华夏文化特别是汉族儒学文化为依凭。将回回先人融入到中国大环境之中,使之进而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回族穆斯林正是将这两种文化融会贯通起来,形成了兼具两种文化之源的回族穆斯林文化。这样一个过程,用了一千三百多年的时间。其文化教育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唐宋来中国的穆斯林,他们长期居住的地方,被称为蕃坊。意含外国人侨居之地。他们为延绵其固有的文化,随即开办了学校,时称为蕃学。蔡絛《铁围山丛谈》中云:“大观、政和之间,天下大治,四夷响风。广州、泉州请(设)蕃学。”广州、泉州为蕃客(即阿拉伯、波斯人为主的穆斯林)聚居之地。他们建立学校对其子弟进行文化教育,教授阿拉伯语和其他文化知识,使其子弟保持宗教、文化习俗。

穆斯林每到一地,只要人户稍多即开始建立清真寺,为了培养子弟学习经典,即在清真寺兼办了学堂。这在伊斯兰教碑刻中也多次提到此事。如岱岳区粥店下旺之明天启六年(1626)碑,说到穆民李茂友捐施于清真寺土地、房宅,“为之社学善事公用”。此所谓“社学”,即“学堂”。新泰禹村沈村之清道光十六年(1836)碑云:“将前后施入地亩阡陌垄断,总计四十余亩,为掌教养赡、学田。”岱岳区满庄樊家安阜之民国二十六年(1937)碑说,重修清真寺后,“俾来学者闭门潜修,传道者得以因材施教……”许多阿訇就是在清真寺学堂挂帐(毕业)后,而任职的。这对培养阿訇和儿童教门启蒙发挥了重要作用。学堂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伊斯兰教经典的学习,因而被称为“经堂”教育。它有什么特点呢?许多碑刻回答了这个问题。岱岳区夏张马家院之清光绪四年(1878)《清真寺正碑》云:“回教之有清真寺,其犹汉教之有神堂佛殿乎?曰:非也。”文中讲了清真寺与神堂佛殿之区别后说:“类其局面而推之,真犹汉教之有义塾之。善事虽不同,而各述已往之教诲……”伊斯兰学堂与义塾内容虽不相同,形式相似,目的均为弘扬传统文化。这说明学堂教育与儒家义塾教育有相异相通之处。其相通之处为伊、儒教育的互融之历史迹象。

在语言上,经堂教育中形成了伊斯兰特色的经堂语。以阿拉伯语为主,也运用波斯语汇。尤其是借用了汉语中大量的词汇,将这些融化运用教门之中,这种经堂用语直到现在,在教门人中,也在一般穆斯林中仍然比较广泛地流行。在实际生活中,穆斯林主要是用汉语交流,而又掺杂了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的语汇,成为独具特色的回民使用的语言。

语言的演变,必然要求文字的变革和发展。适应语言环境的要求,回族穆斯林创造了一种被称为“小儿锦”的文字。即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也掺进汉语词汇。这种文字给始学经典的儿童提供了方便,亦可能为此而被称为“小儿锦”。它主要用于经堂教育,也在社会实际生活中运用于记录、通信或实用文书当中。肥城安驾庄肖家埠清真寺有一部清末手抄本的《古兰经》,在有的页面中发现了“小儿锦”文字。但现在这种文字很少使用了。

民国以来,各地在清真寺教育的基础上开办了小学,有的在寺内举办,有的另地建校。教育内容也逐渐与国民教育合拍。许多地方建起了“回民小学”、“回民中学”。以至民族学院、民族大学。回族穆斯林接受现代教育、文化水平大为提高。从伊斯兰教教育看,各地在清真寺所设“学堂”依然继续着,主要在是培养“海里凡”,希其挂帐(毕业)后,以适教门所需。有的利用寒暑假组织小学生来寺学堂短期培训,以使少年儿童对伊斯兰教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和掌握。在省、国家一级还开办经学院、培养较高“尔林”的阿訇,满足教门所需用。

伊斯兰教碑刻中记述了穆斯林是如何对清真寺进行管理的。从议事制度、管理组织到财物管理、阿訇的选聘等方面,都探索、总结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实施 办法。

清真寺事务管理,曾经实行过什么制度呢?肯定的回答。泰山地区各地清真寺一直实 行的是“公议制”。其基本的程序是:先就某件事情听取“教亲”、“穆民”、“庄众”的建 议和意见。这些经由阿訇领袖(首事)乡老听取并集中起来,然后与“众乡老”作商议,从而产生初步的意见和主张。再后又约同“众穆民”公议。如对大殿或讲堂及其他房舍进行重修或增修,要添置什么家具等,都要如此公议决定。碑刻中几乎都记载了这种办法。岱岳满庄泥沟之清道光四年(1824)碑说,此寺“历年久远,风雨剥落,虽加修补,然后数年而凋残,有本寺师长(阿訇)伦辉赵公者,与乡老……谋之庄众。皆愿同心协力……乐输资财”,对寺进行了重修。岱岳道朗北大圈之民国二十四年(1935)碑说,由于此寺“殿宇窄狭”,教门不便,“孰不日叹情伤”,“幸有本印荣新白阿訇,劳心使力,格外劝化,本庄司事乡老邀集一花(伙)之众,再三公议”,最后重修了清真寺。肥城边院宋庄之清道光十九年(1839)碑云,此寺“大殿破漏,墙垣颓坏。凡来礼拜者,无不目睹心伤。阿訇沙宪章,故又约会本寺乡老白元贵、杨之孟、马顺朋……一等商议:翻盖大殿,修补墙壁,今功成告竣,焕然改观”。从以上碑刻,可以看到在清真寺管理上,这种“公议制”普遍得以实行。

公议制之实行,不可能是自发的和盲目的,它必然有一个组织来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那么这个组织是怎样的呢?从碑刻中,能够了解其大概的情况。如一般寺中大事,由阿訇提议,阿訇先找“领袖”或“首事”乡老(碑刻原文即常用“领袖”、“首事”之词)先议一下,领袖、首事乡老觉得此事必须扩大一下议事的范围,于是找来了诸位乡老(少者三四人,多者八九人,根据村寺之大小而定,乡老是大家推荐后确定的)。对于领袖、首事乡老,穆斯林称他们为“大乡老”。到诸位乡老议事时,这个管理组织就可称之为“委员会”了(但当时并无此名称)。参加这个组织的乡老们是一些有威望、有协调办事能力的人,而领袖、首事乡老则更是一位德高望重、有办事能力的人。在碑刻中一直未能找到这个管理组织的正式名称。今若称其为“寺管会”或“乡老会”均无不可。这些人往往是无偿地在那里服务的,没有什么报酬,而且还要带头捐施。所以一般来说,这些人的威信是比较高的,也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号召力。其中杰出人物之一是杨玉成。

泰安城西寺清代《重修清真寺碑》中记载:“大千兵杨玉成,克肩其任。”为修寺“邀同乡老穆民捐资得若干金,其余独力完成之”。清真寺得到重修,“而杨君不以首事自居……”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一年(1872)碑说:“今有杨君,名玉成者,乐善不倦,悃诚可奖……孰孝友,恤贫乏,种种慷慨不可枚举,即捐树一事观之,而他事之好,大概可知矣。”所谓捐树之事,是指修寺时,“公议将寺中二十三株柏树便卖,以用其费……杨君思古柏秀色参天,经先人培植百余年矣。一旦去之,今人甚可惜也”。公议对树作价四百吊,杨君买下“当日交支”,“将树仍入寺中,永不许典卖”。此村清同治十二年(1873)碑(即上碑之第二年)“本庄司事之乡老杨玉成、韩立清,恻然动念”首先捐资”重修了清真寺。此村清光绪元年(1875)碑说:“兹有玉成杨公,迪德有励'以伸天良之怀,真心施财……”说此寺重修时“使项不足,曾押出学田二亩”。“杨公思学田之由,经由先人所制也,何可仟其押出,寺中不获粮粒。于是复又捐钱一百二十千,将学田赎出,以作学堂费用”。而岱岳区粥店常家庄清真寺之民国二十二年(1933)《杨先生润斋善行碑》说:“昔有杨先生者,讳玉成,字润斋,奉伊斯兰教。幼以贫失学,长营微业,渐致富,然性侠义,好善乐施。对于地方公益,尤不分畛域皆为之。文中例举了他做的许多好事,各种善行尤不胜举。此碑文中“昔有杨先生者”,说明杨玉成至时已逝世多年了。以上五通碑从时间上应毫无疑义为同一位杨玉成先生。杨玉成先生为清末民初泰安伊斯兰教界著名的大乡老。泰山脚下几处清真寺都留下了他的奉献印迹,也留下了弥足珍贵的伊斯兰碑刻。各地清真寺历代乡老中均不乏状如杨玉成先生之佼佼者。

碑刻中反映出,大凡清真寺的较大支出,皆采用了公议之法。同时,节约开支善积财力,集中力量办成大事。泰山区省庄芝田村之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碑说“有杨公福刚者,邀集众乡老,愿建立后窑殿,众曰:工费浩大,难以落成。杨公曰:余等理寺中学田地有年矣,所储粮粒若干。出其所蓄,料无不足。众皆欣然曰:美哉,此善事也。”以积蓄之用创修了后窑殿。此村上溯百年以上至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有碑记载重修清真寺新筑月台一事:“是何其兴作之易,而成功之无难欤?乡者告余曰:二十年前,公等各量家资,顾蠲钱文,典地积粮,以为兹寺之费。”碑中列举了各种花项,“尚有余蓄,当别图……”此处总结经验云:“成善事者,未有如此之善者。”这个村清真寺从古代就精打细算,积蓄财力。这样做既维修了清真寺,又减轻了穆斯林的经济负担。

清真寺是穆斯林的公产,其财物情况为穆斯林所关注,财物公开是非常必要的。有的地方则将财物中之大宗如土地房屋情况立碑铭之,以期发挥长久公开的作用。如岱岳区夏张周家坡之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碑、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碑,都是专门的“清真寺地亩碑”。将清真寺中最大的财产地亩,立碑公之于众,并传之后代,此办法为的是长久之计。这些碑上的地亩,杆丈数量清楚,四至分明。有的还特别申明此举乃在于防止“后辈子孙中不肖、不规、不法之徒强霸典卖”及“掌教或设教之人霸占寺产”。财物公开以至用碑刻铭之,成为最牢靠的办法。

掌教阿訇,现代也可称为“教长”,是一坊清真寺的穆斯林领袖。因此,选择阿訇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据伊牧之先生在《济南伊斯兰碑刻》一书中介绍,“三掌教制是我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坊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一般大寺都设有伊玛目、海推布和穆安津三位教职人员”,“元明时代三掌教是世袭制,后来废除了世袭”。

岱岳区夏张周家坡东寺康熙五十五年(1716)碑,主要内容是铭刻清真寺地亩的,但在碑文首句说:“掌教只可减(拣)选,不可世俗(袭)。”虽然其中有两个错别字,但表达的内容是明确的。在时过近五十年后的乾隆二十八年(1763)碑上,也以同样的形式在碑之首句明示“掌教只可拣选,不可世袭”。“世袭”、“挑选”的具体情况已无法追索,但人们总是要言而有意的,何况是铭之于碑呢?这说明此地或此区域之内曾经有过世袭制,或有人曾主张过“世袭制”,最后统一为反对掌教的世袭制而实行“拣选”制。

世袭制”废止后,阿訇的选用,实行的就是“拣选制”即选聘制。实行阿訇选聘制,尊重了穆斯林选择阿訇的权利。谁人不希望有一个有威望、有“尔林”(经学学问水平)的阿訇到自己清真寺中来呢?选聘,就可以做到好中选优。而作为阿訇自身又可以择寺而任。这就做到了“双向选择”,是双方都乐意的事情。碑刻中对“选聘制”的。隋况也有反映。如有的碑文中讲到,“本印阿訇、某某阿訇“自来本寺”等。阿訇的任期,有一、二、三年或五年以上的。。到期如双方满意可以续聘,新的任期就开始了。也有个别情况和原因不到任期而提前解除的一,这也必须双方协商确定。这种选聘制,保证了双方的选择权,也就保证了双方的民主权利。

回族穆斯林珍惜自己的历史,热爱自己的宗教。但他们深知国家固则宗教兴,没有统一强大的祖国,就没有自己的宗教和前途。因此,他们历来主张爱教必须爱国,爱国是爱教的前提和保证。

东平州城北门之清道光十二年(1832)碑云,清真寺乃“吾教诵经斋戎之地,亦修真养性之所也。自西域东迁以来,奉朝廷之命,尊圣贤之道,吾教门莫不恪守”。这里是说伊斯兰教既坚持清真教之传统,而又对中华文化——“圣贤之道”尊而行之。就守法层面看,就是对《古兰经》及中国之法律,以及道德文化“莫水恪守”。这是爱国——爱中华共同的法统、文化、道德的基础。

伊斯兰教自传人中华,历朝历代均维护国家之权威,并依靠和借助于国家法律处理教内事物。泰山区泰城清真西寺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碑讲到了这样一件事:穆民有向寺捐款及房产,也有施地者,为“礼宜勒碑注明,以防豪强侵占”,于是“公呈到案,蒙本县正堂程老爷,俯察舆情,礼恤周至”作了批示:以“永全善事”。对此,“回民均感洪恩,共颂仁明”。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道光十五年(1835)碑说,因沙家洪沟村穆斯林减少,清真寺失修废毁,“本庄同教杨聚普等公议,愿将大地四亩六分,捐施于下旺庄清真寺”。“但恐后人不肖,有私行典卖者”,公同到官府。“本县姜老爷”决定,让下旺庄“领其文契。遵行割税。永不许洪沟人争执”。这些都说明穆斯林是维护国家的权威,并依法处进教内事物的。

3.宗教安危系于国家命运

这是穆斯林的深切感受。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二年(1873)碑说:“同治三年三月初三日,南匪过境,将大殿焚烧……谁不目睹情伤。泰山区省庄芝田村之清光绪十四年(1888)碑说:“咸丰十一年二月间,南匪北窜,寺中大殿被火焚之……”岱岳区满庄泥沟之民国二十五年(1936)碑说:此寺“因国家多故,闾间不靖,修葺莫及……”人们可暂不去探索“南匪过境”、“南匪北窜”、“国家多故”的具体原委,仅从清真寺遭遇破坏“焚烧”,或“不及修葺”来看,国家的命运直接地影响到宗教的安危。穆斯林祈盼真主佑护使国家安定和繁荣,伊斯兰教才能得以有正常的宗教生活,因之穆斯林的爱国热情是基于内心之感受。

4.教内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伊斯兰教事物大之者呈公处理,小之者一般由教内调处解决。如岱岳区粥店下旺村之清同治十二年(1873)碑云:“本寺掌教杨公讳泰祥……其女……自归马门往往家务不和,后因受气,不幸而亡。公定将喊冤讼之,幸被城乡亲友容留,从中调处,其议令罚京钱一百千文,因此以息争讼”(杨公又将此钱捐于寺中)。杨公之女虽受气而亡,但不是他杀,或许马家“家务不和”处理不当,可讼之于官,也可以调处。教内调处解决了争端,官府乐其成。这是民间调处的历史记载。

5.互相尊重,促进民族团结

回族穆斯林的生活方式之源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回回先人由故乡所带来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心理素质等;其二是世代在中国居住生活,与中华各族尤其是受汉族的深刻影响,如几乎全部地接受了汉语汉文,部分地接受了汉族的某些风俗及其他方面。二源合流形成了回族穆斯林特有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内地,在泰山地区,回、汉两个民族充满同胞情谊。成为密不可分的民族兄弟。碑刻也反映了这些情况,如岱岳区夏张马家院之清光绪四年(1878)碑,碑文撰写者李陶村是一位汉族举人、候选知县,是马家院回族人的老乡。碑文中说,“今余乡稍南相距不半里,有村名马家院者,回民之所萃居”,“余慕其之多忠诚,俗尚勤俭。虽与余辈回、汉逼处,而嫌隙无生,交道日厚……”此村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碑文又赞此处回教人“承先情,殷启后,虽受勤而莫稽劳苦,真可谓慷慨乐业之君子也”。岱岳区满庄泥沟村之民国癸丑年(1912)碑说:“而今则种族同化,文化日启……方今民国成立,五族共和,正赖我伟人志士,抱热诚主义,造国家幸福于无量……”这些碑刻充满着民族团结的殷殷深情和对国家民族光明未来的希望。碑文的撰写者既有回族人也有汉族人。他们将自己体验的深切感悟铭之于碑,留下了彼此相知,情谊融洽,团结和睦的历史佳话。

中国各教、族风俗习惯不同,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做到和睦相处。肥城边院北仇之清宣统时(1909—1911)的《清真寺示禁碑》讲到,为加强回、汉团结,尊重回民禁猪风俗,而在清真寺大门前立碑示禁之事:“尝思入境而问禁,人乡而问俗,以防误犯之风俗。猪一畜。汉教大用,而回教深禁。”但之前个别无知之人有时从此村清真寺门前赶猪赴集。为此“幸蒙县尊堂断出禁词:凡汉族赶猪,悉以寺西玄帝庙前大路行走,不得越寺门前……”并告知四方“以使回、汉两便,各保宗教,各守禁则”、“而成和睦之所”,“特立碑于清真寺门前”,“使往来者咸知回教之禁俗,遵禁勿违,常相和睦,不懿云尔”。此碑体现了回族穆斯林的自尊精神及当时官府对回教禁猪习惯的尊重。北仇村地处边院镇,为回族穆斯林萃居之地,自“示禁碑”立至现在百年来,此处回、汉团结得以保证,成为团结和睦的首善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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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阿訇是教长。中国清真寺主持教务的称为阿訇,意思是教长。国际上称为伊玛目,意思是领袖,领拜者,学者尊称也是伊玛目。

获得阿訇资格需由清真寺经堂大学或经学院穿衣毕业,具备讲经、主持宗教活动的能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考核认定。

在我国,阿訇作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伊斯兰教经学院校毕业或者受过正规的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具有同等学力,能流利地按照诵读规则诵读《古兰经》,能够深入准确理解并能讲解《古兰经》圣训熟悉伊斯兰教教义、教规方面的典籍。

掌握《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内容,能独立主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教务活动和穆斯林群众日常的宗教生活、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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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会发言,到宣讲团,再到委员讲堂,通过全国政协的平台,我向委员和群众们讲述了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翻天覆地的变化:小到一餐一饭、人民住房,大至公路水利、铁路民航……

今年是十三届全国政协的收官之年。回望履职路,讲好“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理念,始终做正信正行的传播者和实践者,贯穿在我的履职全过程。

外界很多人认识我,源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我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上发出了“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的声音。

那次发言,我是有感而发。2018年是新疆反恐维稳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一年。新疆的变化令人惊喜,更来之不易。但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也发现个别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还比较薄弱,只知道自己是教民,不知道自己是公民。这就容易受到宗教极端势力的蛊惑和煽动,甚至会把一些违法行为当做信仰坚定的表现。这种错误的观点和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2018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汪洋主席提出,希望大家做好“委员作业”,明年大会时不仅有好的提案,也能交上好的履职报告。2019年初,在思考如何提交“委员作业”时,我就想到了写这样一篇发言。

我认为,越是在形势总体稳定的情况下,越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让广大信教群众明白:首先是公民,其次才是教民,要牢固树立国法至上的理念,国法大于教规。

2019年3月4日上午,汪洋主席来到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宗教界委员讨论现场,与委员们一起共商国是。我以《我是教民,更是公民》为题作了小组发言。汪洋主席对我的发言和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之后,站在人民大会堂的发言席,我再次以《我是教民,更是公民》为题作了大会发言。

2019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杨杰作大会发言。(人民政协报/图)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闭幕至今,宣讲“我是教民,更是公民”成了我工作生活的重要内容。大会闭幕回到新疆后,我第一时间深入清真寺、社区向各界群众宣讲两会精神。

很多信教群众告诉我,他们之前已经看到了《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的大会发言。发言让他们认识到了公民与教民、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做一个好教民前,首先要做一个好公民;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绝对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法外之人。这让我非常欣慰。

2019年全国政协创建了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首场宣讲报告会7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行。我非常荣幸能够成为首场报告会的宣讲人。

2019年7月8日,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首场宣讲报告会在宁夏举行,杨杰成为首场报告会的宣讲人。(华兴时报/图)

我又一次以《我是教民,更是公民》为题,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结合自身履职实践,诠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意义。

我还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讲起,就伊斯兰教解经讲经工作等和与会同志进行了互动交流。这样的交流对我也非常有启发。这些年,在工作中,我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主动借鉴内地伊斯兰教“以儒诠经”的成功经验,将“爱国、团结、中道、和平、法治”的理念时刻贯穿到讲经解经当中,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切实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全国政协创办委员讲堂。我有幸登上讲堂宣讲“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理念。在录制委员讲堂前,我认真学习了《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三本白皮书。

2019年,杨杰参加委员讲堂。(全国政协办公厅/图)

初稿写成后,我给信教群众讲,征求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在一次主麻日活动结束后,有信教群众提出:马良骏大阿訇为新疆解放作出重要贡献,马本斋率领回民支队抗日,这些故事感人至深,是“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的好例子,可以加到讲堂里。我觉得很有道理,就吸收了这个想法。

从大会发言,到宣讲团,再到委员讲堂,通过全国政协的平台,我向委员和群众们讲述了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翻天覆地的变化:小到一餐一饭、人民住房,大至公路水利、铁路民航,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生活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实现了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作为宗教界委员,我还经常在信教群众中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来袭时,向信教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动宗教人士献爱心等;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时,用亲身经历驳斥那些混淆视听的谣言等。

2021年3月8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全国政协首次设立“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我有幸成为获奖者之一。为我颁奖时,汪洋主席亲切的问候和祝福,更让我体会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民爱民,对政协委员尤其是对来自民族地区宗教界委员始终如一的关心关爱。这不仅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

2021年,杨杰获得“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人民政协网/图)

今年初,我当选为新疆昌吉州政协副主席。这让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在今后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讲好“我是教民,更是公民”理念,讲好政协故事,讲好中国宗教故事,讲好新疆故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杨杰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昌吉州政协副主席

原标题:《讲好一个理念 贯穿一届履职》

本文将刊登于《中国政协》202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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