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宁市国资委“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三、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四、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优势
(一)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升级运营水平
(三)做大重点产业,扩大产业规模
(四)布局拓展产业,探索新兴模式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六)打造智慧国企,树立发展标杆
五、推进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动能
(一)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
(二)推动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三)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企业布局
(四)重塑管理体系,增强协同作用
(五)压减企业数量,提高运行效率
(六)持续深化混改,推动机制创新
(七)强化管理创新,创新人才队伍
六、落实配套支撑,打造发展新动能
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调推进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障规划严格落实
(三)压实目标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湖北省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由高质量发展攻坚期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期。国务院对“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几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规划、《湖北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的统一部署,《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咸宁市国资委)编制《咸宁市国资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以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注重防风险、补短板、增活力、促发展相结合,明确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做好顶层设计,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建成“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本规划相关资料、数据基于国资监管机构与市属国有企业调研资料和数据报告,经规划编制专班整理归纳总结。在编制过程中,因正值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过渡期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期,相关资料与数据存在一定局限性,基本可代表咸宁市国资国企发展现状与特征,但不能涵盖所有方面与细节。
一、咸宁市国资委“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咸宁市属国资国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推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要求督促各党建归口管理企业、出资企业基层党委规范落实“学习在先”和“首个议题”等相关制度,有效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用党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前置程序”落地落细,先后印发了《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指导文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指引》等文件,推动党建嵌入公司治理;积极推进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推动国企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咸宁市国资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督促各企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十三五”期间,截至2020年底,27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42亿元,较2016年438.07亿同比增幅为69.38%;实现营业收入36.88亿元,较2016年3.22亿同比增幅达11.45倍;净利润2.95亿元,较2016年0.49亿元同比增幅达6.02倍。
2020年末咸宁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指标
“十三五”期间,咸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先后完成湖北碧云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职业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咸宁市永安建筑工程公司、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等12家企业整体划转工作,累计划转资产总额61.4亿元;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力度,推动光谷联交所咸宁产权交易公司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程序,实现100%的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全面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审核管理,明确了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行为评审的规则与程序,资产评估事项由2016年不足10项增加到2020年的30项;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咸宁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出资企业相关数据实行动态监督,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出资企业年度经营利润专项审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缴比例由原值净利润15%调整为30%,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缴数额由2016年的2200万元增加至2020年的4425.6万元。规范对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监管方式,相继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推动工资总额与生产经营预算同步安排,明确工资总额与经营效益紧密关联,树立“按劳取酬”核心理念;全面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印发《关于加强市县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对出资企业债务规模大、偿债能力弱、市场化业务少、缺乏竞争力等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要求与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推动市委、市政府专题审议并通过《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实施方案》;按照“产业相近、产业链延伸、同类项合并”原则,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将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为两家独立运营的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40家市直国有困难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2020年末,全市已累计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863人。
积极组队参加集中拜访在鄂央企与省出资企业活动、湖北省与在鄂央企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截止“十三五”末,我市央企合作项目共24个,总投资额1683.89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13个,开工率54%,已完工项目3个,已累计完成投资118.79亿元,2020年央企合作工作获得省央企办表彰。
从全省来看,截至2020年,湖北省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亿—2000亿元的市州有5个,分别是黄冈、荆州、荆门、咸宁、孝感,资产总额分别为1821.28亿元、1682.94亿元、1635.52亿元、1290.28亿元、1019.86亿元,详见下图:
图1-1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达1000亿-2000亿元市州概况
除了武汉市,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市州有3个,分别是宜昌、黄石、襄阳,资产总额分别为4228.19亿元、2771.77亿元、2494.60亿元,占比是6.69%、4.33%、3.89%,咸宁市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在全省处于第三梯队。从咸宁市市属国企内部数据来看,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企业23户,资产总额10亿元-100亿元之间的企业6户,资产总额100亿元以上的企业仅4户,且整体营业收入偏低,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差距较为明显。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在制造产业方面占比极低,资源要素匮乏,承接武汉产业转移能力有限,第二产业改革发展重点方向不够突出;市属国资国企主要资产及投资均集中于自建或代建类公益性项目,营收主要来源于综合交通、城市运营,结构层次偏低。
市属企业当中,“十三五”末期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4%,低于全省5.32个百分点,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层中来自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占比较高,市场化力量不足,市场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所急需的综合管理型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企业市场化活力不足,行政化思想仍部分存在。发展不够与防控风险不足相互交织,成为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企业市场化经营思维有待加强,建立统一要素市场步伐仍需加快。部分企业对于市场风险预测前瞻性不足等仍然成为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因素。市属企业当中“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等业内领军企业缺乏,发展能力有待提升。
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完全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需进一步细化,差异化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有待完善,出资企业还不能完全适应授权放权与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改革转型要求,成为制约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的瓶颈;全市国资一盘棋需要强化,监管系统需要进一步集中,统一监管平台仍需构建,碎片化、行政化监管仍需改善。
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不强,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动作用不突出;市属国有企业在土地开发、城市更新、特许经营产业、新兴产业布局等方面与其他地区国资国企相比存在明显短板,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从湖北省来看,“十四五”时期是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工作。
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光芯屏端网”纵向链合、横向协同的发展机制,加快生物产业从培育到壮大的转变,提升航空航天与北斗、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是未来一段时期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积极对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与湖北东湖科学城相关产业。围绕湖北构建先进制造业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51020”现代产业集群,制定出台“1+4”科技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金融中心,“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积极融入“武汉1+8城市圈”。
从咸宁市来看,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绿色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作为武汉市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域以及产业转移的新高地,咸宁迎来多重重大战略机遇。在此基础上,咸宁提出了加快“武咸同城”,突出“市区引领”,实施“两带驱动”,强化“全域推进”的区域发展思路。
加快推进同城发展。强化“九城即一城”的理念,找准咸宁在武汉城市圈中的发展定位和个性化功能,落实“五同”要求,主动对接武汉“五个中心”建设,共同建设武咸物流协作区、生态共保区、飞地共建区、跨界合作示范区,着力打造武汉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和产业转移新高地。
聚焦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武咸快速通道、簰洲湾长江大桥、武咸市域铁路等项目建设,同步优化咸宁中心城区、各县市区的交通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城市圈”,把“近”用时间、成本和顺畅衡量。聚焦优势互补,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横沟科学城、“武汉南”大学城建设,加强咸宁高新区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深度对接,推动形成研发在武汉、制造在咸宁,主链在武汉、配套在咸宁,融资在武汉、投资在咸宁的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文旅和大健康产业,跨越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聚焦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增长极是产业发展的目标。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1+N”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体系基本完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年)》,明确未来三年国企改革方向和推进的关键环节。从整体趋势看,“十四五”期间,改革将从任务导向到效果导向转变,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全面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提升改革综合成效,国资国企改革成效重点将在七个方面体现:一是优化资本和产业布局,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二是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的重要作用;三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化经营和运作机制;四是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构建上下一盘棋的国资监管大格局;五是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由“混资本”到“改机制”转变;六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重组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流龙头企业;七是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提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增强国企改革发展的活力,加强公益属性的发挥,提高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咸宁市“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的优化布局和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布局水平和治理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咸宁市国资委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提升、企业决策、日常生产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坚持目标引导。以规划为引领,明确发展目标及发展思路,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将局部目标与全国、全省的总目标主动对接,增强工作的匹配度和契合度,释放发展动力和潜能。
——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把握咸宁市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瓶颈和核心环节,找准重点、切入要点、破解难点,做到精准突破,精准发力。
——坚持创新驱动。优化创新环境,健全创新机制,统筹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组织方式创新,充分激发国有资本创新活力。
——坚持改革推动。以体制机制、监管方式转变贯穿于各个领域和环节,通过体制机制完善、监管方式转变释放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潜在活力与动力,提升国资运行质量和效率。
——坚持系统观念。以落实国家、地区发展战略为出发点,明确定位,逐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统筹推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形成产业协同发展体系,保障国有资本效益稳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1266”总体规划:围绕一个核心,推进二大调整,优化六大产业,加快六大改革,确保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紧抓国家及地方战略机遇,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以提高国资国企的支撑力、竞争力和发展活力,立足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的作用。
坚持推进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动能。按照《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精简企业数量,提高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市属企业发展效益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优势。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培育发展新优势。按照“主业相同、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优势互补”原则,将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和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转企改革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及划转到咸宁市国资委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优化整合,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组为两家独立运营的市属国有企业。
坚持固根基、扩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深耕主业,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两大核心主业,文旅产业、康养产业两大重点产业,做强优势产业。扩展金融服务、投资两大新业务,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培育发展新优势。
加快改革创新,激发成长新活力。按照《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动党建融合、监管优化、治理完善、人才强企、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六大重点改革举措,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先锋区、国企改革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管引领区。
1.规模效益再上新台阶
市属国有企业营收、资产、利润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提升。其中,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950亿元,营业收入力争突破55亿元、利润总额5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国有资产收益率稳步提升。
咸宁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
①2020年资产总额数据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
②“十三五”时期资产总额年均增长率11.11%,“十四五”期间按高于咸宁市年均GDP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950亿元。
2.产业布局取得新优化
推动市属国企产业向具有自身优势的咸宁优势产业集聚,在新产业发展、新基建布局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市属国有企业新增投资集中在新基建、勘察设计等优势产业;战略性投资布局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健康、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等六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全市产业发展的新增长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引领产业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3.发展效率实现新提升
在整合两大集团的基础上,优化整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功能突出、带动力强的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运营经济载体和产业集团等核心子企业。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950亿元;“十四五”期间争取一家企业信用水平达到AA+,企业利税实现翻番;力争1-2家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基地落户咸宁。至2025年,打造1-2户在全省具有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国有资本运营子公司。
4.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深入融入各项公司管理;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外部董事、市场化经理人选聘取得明显进展,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得到保障;企业管理进一步优化,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数量和结构得到显著改善,企业发展动能进一步提升。
5.监管工作实现新进展
基本完成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四梁八柱,建立分类分层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企业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授权管理、清单管理、协同管理有效实施;监管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大幅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紧抓国家及地方战略机遇,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手段,持续提升基础保障领域支撑能力,通过创新引领,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通过品牌赋能,推动特优产业发展,通过“产业聚焦、资本引导”,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以《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实施方案》为指引,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逐步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转变,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全面提升咸宁市国有资本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发展路径:咸宁市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性调整“十四五”规划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2023年)改革攻坚期。明确各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整合梳理现有资源,确定发展难点与瓶颈,系统统筹协调各级国有资本协同发展,构建规划落实监督与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咸宁市国资委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统一部署,各相关企业在2022年底前完成编制“中长期规划报告”,将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落到实处。完善咸宁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建设;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资本运营作为试点,以两大集团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载体,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具有咸宁特色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营模式。
产业发展方面,允许国资国企间进行合理竞争,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企业产业资源利用能力,各企业重点打造1-2个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产业板块;鼓励优势企业开展产业资源整合,壮大企业发展实力,探索走出去路径,实现产业延伸和扩张;积极探索与中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地区国有企业合作发展机会,以“资本引导”为主要手段,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本形成“新旧动能”双驱动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下一阶段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2024~2025年)提质跨越期。以两大集团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载体,积极推动产业资源整合,以市场手段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推动国有资产、资源向有优势、有发展潜力的核心企业聚集,提升产业集中度,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市属企业掌握资源进一步整合,实现产业延伸和扩张;充分发挥两大集团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以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流转、资产处置等资本手段,实现咸宁市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企业发展集团化,壮大企业发展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资国企的跨越发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确保完成950亿元的基础上,力争突破1000亿元,跃升至全省第二梯队。同时,打造1-2户在全市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国有资本运营子公司。
四、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优势
在“十四五”期间,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和区域布局,积极把握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协同发展契机,全面优化安全基础设施网络,积极承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互补产业,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运营为核心,以文旅产业、康养产业为重点,积极开拓金融服务业和投资产业,力争形成一核两级多支点的梯次发展格局,实现一家市属企业达到AA+信用等级,促进咸宁市产业现代化、生态化、集群化发展。
(一)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
以承接湖北省战略、落实区域战略为核心,以调整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为目标,以区域协调、资本跨区域合作为手段,围绕产业协作、完善产业链、培育新动能、强化省内外联动等方式,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依托咸宁市区域资源、产业禀赋,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运营、生态资源开发、文旅康养等产业,加强与武汉市区域联通联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加强与中央国有企业、省内外国有企业合作,建立信息互通、重大项目合作、问题协调机制等工作机制和对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开展合作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区域融合发展。
重点开展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旅游、康养等重大工程领域招商引资,加快咸宁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发展承载能力;加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招商力度,充分利用外部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优势,在大数据、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深入合作,助力咸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咸宁市国有资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层次的提升。
(二)聚焦主责主业,升级运营水平
基于咸宁市“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持续布局并深化咸宁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运营。重点围绕城市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打造全链条服务龙头企业,做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实体企业,深耕本土及周边市场。
把握城乡发展趋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增强城市人口承载能力。依托城发集团等骨干企业,通过引入中央国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合作投资,以市国有资本为补充,以构建“智慧城市”为目标,加快城乡路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经济承载能力,重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紧抓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契机,引进有潜力的加气、充电及换电设备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打造方便、高效、智能的省内充电网络,持续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城际快速充电设施、旅游景点及高速公路充电设施的充电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增强对城市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1)城市改造与更新。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行动计划,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和创新政策,推动老旧厂房、老旧小区、平房区、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实现功能完善、腾笼换鸟,提高城市核心区域品质。加大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力度,制定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政企协作,吸引社会资本,打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2)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特色国家创新型园区。围绕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以园区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制定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园区在大健康、绿色农业、数字化及双创等特色产业和领域做优做强。
建设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为进一步落实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充分利用武汉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设立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作为我市研发试验、招才引智、企业孵化、资本对接、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方面起到积极的桥头堡作用。积极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吸引科研院所与高校在咸宁建立基地和校区,形成产学研用正循环发展道路,提升咸宁国企自主创新能力。
(3)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根据咸宁市提出加快“武咸同城”、突出“市区引领”、实施“两带驱动”、强化“全域推进”的区域发展布局,着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品质,加快推进路网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便捷通畅、互联互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巩固提升区域重要交通枢纽地位,力争在投融资模式、智慧交通应用、交旅融合发展路径、公路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咸宁市的区位优势、承接要素转移能力。
持续加大城镇环境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依法依规授权运营政府特许经营事项,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市域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功能,加强城市应急储备仓库建设,补足城市医废处置能力短板,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运营一批体育文化公共设施,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加快推进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咸宁市水利勘探设计院并入企业集团的改革步伐,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整合现有资源架构,不断拓展市场经营业务范围,扩大拓宽生产服务增长渠道。借助集团资源产业优势,吸收先进、规范、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优化组织管理能力,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质量。改进选人用人机制,留住现有高端技术人才,吸引全国重点院校专业优质生源,进一步释放活力和潜力。借鉴、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及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三)做大重点产业,扩大产业规模
充分发挥咸宁市得天独厚的环境、文化、地质等旅游资源优势,整体规划运营,打造全市文旅协同发展平台,努力推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文旅板块不断拓展旅游产业链,加强文旅集团下属的酒店经营性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打造本土化酒店品牌,提升酒店运营能力。加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旅游业与酒店产业的联动发展。推进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结合公路道路体系建设,推动公路与核心景区、旅游资源有效串联,形成主题突出、特性鲜明、快进慢出的旅游交通快进慢游网络。强化产融整合发展,加强与中央国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利用其资金、渠道、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咸宁市旅游产业发展。借助湖北省旅游网、鄂旅投“大数据”产业优势,加快旅游产业和大数据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咸宁市旅游业智慧化水平;持续完善旅游移动互联网络应用等内容,加强旅游大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应用,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圈粉”作用;推动“一部手机游咸宁”“文旅云”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智慧服务;持续开展“全国百强旅行社咸宁行”活动,加强与“三北”(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区的旅游合作,拓展中远程客源市场,选定一批重点城市建设咸宁文化旅游形象展示厅,提升咸宁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主动对接大武汉研学旅游市场,建设一批研学旅游基地,开发一批研学旅游产品。
建设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国有企业与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设立医养结合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数字化,探索建立湖北省试点健康养老范式,努力培育康养产业成为咸宁大健康产业的中坚产业环节。围绕“医、药、养、健、游、护”6要素,拟在“十四五”期末,实现“三个一”目标(培养10万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服务100万康养人员,实现1000亿大健康产业产值)。
围绕咸宁市优质的生态与旅游资源,积极推动产业企业建立战略发展联盟,市属国企积极布局发展康复理疗、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旅游等康养产业新业态。充分利用咸宁本土资源,在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获得先发优势,通过控股、持股等方式与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的行业领先企业及创新型大健康企业开展合作,组建新的康养平台,建成千亿大健康产业目标。
(四)布局拓展产业,探索新兴模式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围绕咸宁市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充分释放各种金融要素的创新活力。优化布局金融产品,积极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信贷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引导金融资源向优质的产业领域流动。
将市重大产业基金调整到香城产业基金,做实香城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通过投资设立母基金及若干子基金等方式,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20亿元。围绕香城产业基金、红土成长创业基金,采取“1+1+N”的基金投资模式,建立“引导资金—产业母基金—项目子基金”的三级架构建设配资。
加大创新协同力度。建立“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中介服务”多管齐下的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南鄂杯”、“香城杯”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强化对创业企业的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增值服务。以创投基金、引导基金等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早期服务,完善退出机制,扶持企业成长。
探索“异地孵化—本地成长”模式,支持在武汉、北京、深圳及其他拥有优势资源的地区设立异地孵化器,支持科技成果项目在科技资源密集区熟化,引导产业化项目落户咸宁。推动咸宁高新区商业模式概念实验室,为初创企业和科技创业项目提供商业模式打磨、创业辅导培训、投资路演等服务。鼓励支持咸宁籍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咸宁,并给予科研、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重点以咸宁高新投资集团为骨干,依托咸宁市金融业发展基础,结合各产业特点,逐步构建企业发展全环节和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发展,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行业的资金投入。围绕两大集团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通过股权投资、持股经营、基金运作,持续推动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资本运作模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支持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依托各自产业优势,开展供应链金融、产业基金等金融业务,加快产融结合,协同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国有资本持股商业银行的方式,增强商业银行融资渠道的话语权,实现体外“输血”的良性循环。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创新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大力实施国资国企创新驱动战略,为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提升企业在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控制力和创新力。
加强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总体设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聚焦主业并持续加强创新投入;完善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对于相关创新实施“尽职免责”,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动性。
加强对国有企业建立各类创新基地与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布局,鼓励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团队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基地等,构建多层次的创新平台体系。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内外连接,建立与各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长效转化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国资国企聘用技术经纪人,加强外部科技成果联系,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科研转化效率。
(六)打造智慧国企,树立发展标杆
加快传统产业与数字化结合,实现国有企业运营效率的升级和便民服务的智慧化升级。依托数字化优势,深入推广“互联网+”停车新模式,持续优化运营共享电动车项目和新能源出租车项目。
推动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行体系,实现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相关数据的智能化分析与上报。针对市属企业,运用数字化分析系统,逐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科学决策能力。同时将数字化与企业日常运营相结合,提升企业内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分析和数据运用的能力。
深挖数字化优势,利用市属企业的领头羊优势,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围绕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医学影像、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等重点运用数字化的前沿领域。与中央国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引入优秀的数字化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
五、推进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动能
(一)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
以承接湖北省发展战略、落实区域战略为核心,以调整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为目标,以区域协调、资本跨区域合作为手段,围绕产业协作、完善产业链、培育新动能、强化省内外联动等方式,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构建国有资本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一是找准自身定位,强化产业协作。依托咸宁市区域资源、产业禀赋,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围绕交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生态资源开发、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项目,加强人才协同、技术合作、产业合作,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利用区位优势,加强与其他省市国有资本联动。由咸宁市国资委牵头,加强央企合作,省企合作;三是由咸宁市国资委在咸宁市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积极引导市属企业围绕相关产业链各环节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加强产业技术合作,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四是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与中央国有企业、省内外国有企业合作,实现合作深入发展,建立信息互通、重大项目合作、问题协调机制等工作机制和对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开展合作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点开展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交通、旅游等重大工程领域的合作,加快咸宁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发展承载能力;加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属地合作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国有企业、省内外国企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优势,在大数据、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展开合作,助力咸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咸宁市国有资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层次的提升。
(二)推动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出资人主导,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化手段调整资源在企业间的配置,推动企业通过兼并吸收、业务板块整合、创新产业(业态)、剥离或退出劣势业务、加快退出非主业、无优势竞争产业等形式,围绕主责主业构建核心竞争力,形成发展优势。加大整合力度,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或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重组整合,推动企业或资产向有优势、有发展潜力的核心企业聚集。有序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行业和领域;对于低效无效资产,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探索制定全面配套政策体系,加大调整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
(三)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企业布局
积极推动企业主责主业核定工作,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科学定义企业主业,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与改革相结合,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在明确主责主业基础上,强化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集中,实现产业布局优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明确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城发集团)定位,咸宁城发集团为功能保障类企业,集团下属企业按市场竞争类和功能保障类划分,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咸宁城发集团主要履行三大职能:一是打造一流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服务商,推动城市功能完善、能级提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二是打造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推动生态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三是打造工程建设全领域服务龙头企业,整合优质资源,凝聚发展动能。
(2)聚焦主责主业。一是围绕城市建设及运营,开展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及开发、城市更新等业务,依法依规授权运营政府特许经营事项;二是发掘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推进旅游、康养、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做强做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实体企业,服务工程项目高效集约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①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功能和关键少数的作用,做到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和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国有企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人才队伍的创新力。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完善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协调联动的大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监督。建立尽职负责机制,制定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③实施优化重组。将原咸宁城发集团、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市水利水电测试所、市水利工程养护队等转企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重组为咸宁城发集团。按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推进内部优化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
④理顺做实资产。开展集团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审计认定工作,完成注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接收工作,清理和理顺过去已划转但未实际到位的资产。
⑤规范公司治理。厘清集团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修订公司章程,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企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切实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权。
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集团公司要围绕主业,增强自营业务,强化集团管控,对核心业务主体进行垂直管理,不设中间层级,下属子企业要围绕生产经营,精干工作部门设置,突出效益效率导向。加强自我造血功能,形成自营收入覆盖人员用工成本的刚性约束机制,防止总部机关化、空心化。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⑦防范经营风险。加强企业债务与经营风险排查,全面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厘清政府支出责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依法处置隐性债务,做到债务规模与企业内源性资本积累与抗风险能力相适应。理顺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长期动态平衡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企业稳健经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建立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用工成本恶性膨胀。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4)发展目标:到2025年,总资产力争突破6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利润总额达到3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2.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明确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高投集团)定位,咸宁高投集团为功能保障类企业,集团下属企业按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金融服务类划分,分类管理、错位发展。主要履行三大职能:一是打造为高新产业培育发展提供要素供给的配套运营商;二是打造为高新企业成长壮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的综合服务商;三是打造为高新园区能级提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片区开发、区域配套功能完善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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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一是围绕培育高新产业,引导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从事生产、生活要素的配套保障等投资经营活动;二是围绕扶持本地高新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产业基金、担保委贷、融资租赁等投融资服务;三是围绕产城融合,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综合开发活动。
①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功能和关键少数的作用,做到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和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人才队伍的创新力。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健全完善出资人监管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协调联动的大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的监督。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制定企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③实施业务优化重组。将原咸宁高投集团、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咸嘉临港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咸宁香城产业基金公司重组为咸宁高投集团,按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推进内部优化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
④做实理顺资产。开展集团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审计认定工作,完成注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工作,理顺做实咸宁市职业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
⑤规范公司治理。厘清集团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修订公司章程。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企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切实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权。
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集团管控,对核心业务主体进行垂直管理,不设中间层级,下属子企业要围绕生产经营,精干工作部门设置,突出效益效率导向,落实集团公司自营收入覆盖人员用工成本的刚性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⑦防范经营风险。加强企业债务与经营风险排查,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依法处置隐性债务,做到债务规模与企业内源性资本积累与抗风险能力相适应。理顺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长期动态平衡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企业稳健运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建立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用工成本恶性膨胀。扎实开展会计信息真实性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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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到2025年,总资产力争突破32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3.咸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咸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总体规划:按照“聚焦三大板块,提质两个产业”的总体发展思路,做好国资经营性资产布局优化、完善股权托管的中心工作、国企纾困化债的抓手和工具。紧紧围绕武装守押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金融外包、智能安防、高端人防、涉案财物管理、银行资产包等多元业务领域,完成全产业链布局;把握市场机遇,创新驾驶员培训学校“轻资产”的商业模式,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努力走出一条“资源转资产做大公司、资产转资金做实公司、资金转项目做强公司、项目转产业做优公司、产业转资源做精公司”的闭合式循环发展道路。
(2)主责主业:专司运营和管理脱钩改制未到位的国有资产、托管待划转及未分割的国有资产、开展市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承担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承接管理咸宁市国资委直接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和股权托管中心工作。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资公司资产总额力争达到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达到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适时组建投资公司,作为咸宁市国资国企布局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健康、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等六大重点产业的投资、服务、资源整合平台。探索债权、股权、债转股等多种形式灵活投资,积极打造咸宁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国资国企资产总额。
5.适时组建其他大型公司
组建公共检测集团,做优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北),做强湖北省黑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国家桂花工程技术中心、湖北省森工板材产品质检中心,筹建桂花检验检测中心、智能机电检验中心。
(四)重塑管理体系,增强协同作用
1.优化两大板块集团公司总部职能
集团总部是最高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履行资金内部调度、战略决策、资产配置、资源配置、审计考核、人员调度、发展控制方面等核心职能,是集团的战略决策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共享服务中心、风险管理中心。按照功能定位和一流集团的要求,坚持做强总部,提高总部在整个集团当中创造价值的能力,推动集团高效发展。
2.提升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实力
集团各类下属公司定位为利润创造中心和企业运营中心,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业务运营的职能。以提升能力为核心,提升日常经营决策、专业管理、业务扩张方面的能力,提高日常专业化和一体化运营水平,做好内部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
(五)压减企业数量,提高运行效率
对于“四非一低”(非核心、非主控、非相关、非经营性和低效)企业,坚决退出、从快处理;对于“僵尸”企业和“三无”企业,加快关停并转,积极处置无效资产;对于债权债务清晰、人员安置容易的企业和没有相关法律纠纷的企业,加快清理或转让。
结合城发集团和高投集团定位,支持相关企业实施整合重组,推进企业专业化经营和做大规模;对于合并重组后企业,进一步下放经营权、稳步推进分级分类考评及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其做大做强。
对于列入重点经营的相关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制定提升方案,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对于规范提升类公司,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运行规范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其经营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六)持续深化混改,推动机制创新
稳慎推进各类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混改成效,在“混”的基础上抓住“改”的关键,建立新机制、激发新活力。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健全混改企业治理机制,系统总结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经验,稳慎扩大试点范围,拟选定1-2家条件成熟的企业(或项目)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推动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企业。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力量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加强参股股权管理。加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管理,提高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各类股东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强化管理创新,创新人才队伍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管理创新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促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资本注入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国家地区重大产业创新升级和战略性创新项目建设。加强产融对接,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完善创新“容错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动性。
六、落实配套支撑,打造发展新动能
1.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生产力作用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国资国企发展全过程,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优化完善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将企业党建与企业日常经营相结合,党建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规范党组织设置,严肃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将企业党建业务融入企业日常工作中,充分彰显“党建生产力”的作用。
2.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抓党建述职评议,优化完善党建考核机制,推动党建责任、生产经营责任有效融合。进一步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在重大生产经营任务、重大技术攻关、重要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双过硬”基层党组织;建立企业党务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拓宽基层党组织在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服务路径。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的有关要求,推进混合所有制党建工作路径和方式行之有效。
3.加强企业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大胆选择懂经营、能创新、敢担当、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人才。
针对创新人才,完善落实人才政策,编制相应人才发展规划,明确重点,落实针对性举措,引导咸宁籍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建立政府与企业相协同的咸宁国有企业创新人才引进与培育机制,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补贴等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要通过多维度评价人才,要多渠道筑巢引凤,要把人留住,把人用好。鼓励国资企业加快创新人力资本积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培养好通用型人才和关键领军人才,为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注入人才活力。
4.持续打造清廉国企建设排头兵
到“十四五”末,全市国企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企业运行规范透明。
在压紧压实责任方面,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对市属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日常监督。
经过持续努力,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清廉企业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严密完善,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更加健康洁净,党内正气持续上升,企业良好风气持续上扬,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把监管重点从管企业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动态调整优化咸宁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厘清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提高依法监管效能。
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资国企运营监测平台建设,打通国资监管数据与企业内部业务数据,推进国资信息子系统之间集成管理与数据交互共享,倒逼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对财务、资金、投资等事项实时动态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的数字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对重大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控和实时预警,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以及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
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对于市场竞争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经济效益和资本回报水平;对于功能保障类企业,以支持企业服务地区发展战略为导向,重点考核功能任务完成情况,引导企业兼顾经济效益;对于金融服务类企业,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担保委贷、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为考核要点,引导企业兼顾经济效益。
围绕“五个统一”和新的监管定位,着力强化履职担责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梳理现有国资国企管理文件,做好现有文件的“立改废释”;健全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形成制衡有效、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阳光国资”,建立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升级。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推动市属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动市属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健全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章程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依法规范股东(大)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提高运行效率。
建立完善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和考察程序,不断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落实外部董事制度,选择具备良好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经验和职业素养的外部人才,根据所属企业的业务特点,遴选相关专业人士进入企业董事会。
开展董事专业培训,包括董事任前培训、任期培训等,不断提升董事的履职能力;完善董事考核体系,强化董事责任,加强董事考核奖惩,增强在企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建立董事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向出资人、监管机构报告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保证董事会履职效果。
加快推进以三项制度(三项制度即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大力破除国企“行政化”管理倾向,努力向具备市场化经营管理能力的现代企业靠拢;深化劳动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绩效管理和分配管理,不断优化人员效率。
按照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和功能保障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制挂钩,打破好人主义吃大锅饭,体现业绩差异,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建立正向激励。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及运作暂行办法》等15个规范性改革配套文件,规范国有企业
“三会一层”运作机制,把从严管党与从严治企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整治违纪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策,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传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与压力,将内审工作延伸至出资企业。
持续压缩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探索集团总部向配置资源和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型组织转型,推动下属企业依据专业能力依法履职行权,提升企业管理市场化、法治化水平。
推动相关企业树立协同高效、持续改善的精益管理理念,持续提升企业运营水平,不断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企业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环境适应性,打造一批在国内市场中具有良好口碑的“咸宁管理”企业品牌,提高咸宁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合规体系建设,优化企业各项体系。健全各类监管法规制度,织牢制度的笼子,依托相关制度,监管各类风险;完善监管制度的执行,加大风险监督检查力度,对列入重点关注类的企业出具风险警示函,规范各类企业风险管理。
构建全市一盘棋的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日常运行监测,动态调整债务监测台账;对高风险企业进行名单制管控,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和风险报告机制,建立跨国企的重大债务风险协调处置机制,强化对于重大风险的管理。
健全监督追责制度。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形成风险管理的强大“震慑力”,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强化管理体系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强企业重大风险管控、效能监察和过程监督,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从实际出发开展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监察等工作联动,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发展要求,不断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完善;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利制衡,健全风险管理评价考核机制。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完善企业“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做实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各项职责。落实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清单,建立健全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责权限,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合规风险。
持续优化动态调整国企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综合考核评价、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以及试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有关政策。
聚焦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运营风险等领域,强化对过程的监管,防止风险升级和扩散。严控国企改革改组过程中资产流失风险,对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管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调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高层次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咸宁市国资委领导担任执行组长,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处理国资监管日常事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委、办、局协同,健全运行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障规划严格落实
由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针对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性调整“十四五”规划实施需要,研究制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支撑、业务联动、资产剥离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优化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扫除改革发展障碍,保障方案顺利进行。
1.完善落实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公益性产业或项目补偿机制,对于承担公益、准公益项目投资建设任务企业,通过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特许经营权授予、税费减免、财政贴息、预算弥补等多种手段保证企业回收投资并获取适当回报,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解决对于改制、关闭、解散、清算等改革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困难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的统一政策措施和方案,并设立专项资金,以补充改革支出。
4.持续优化动态调整国企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综合考核评价、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以及试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有关政策。
(三)压实目标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1.逐层分解目标,细化目标方案
咸宁市国资委将规划目标分解至年度工作计划和市属国有企业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促进规划实施与国资监管工作、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规划目标全面达成。各市属国有企业需进一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至下属机构和项目上,同时将目标任务落实时限具体到年、到季度、到月份,将实施责任最终落实到人。
2.严肃战略跟踪,严格落实责任
咸宁市国资委将对规划实施情况持续跟踪,实时监控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实施进度符合规划相关要求。厘清规划目标、任期考核目标、年度考核目标及企业全面预算的关系,积极做好相关事项的上报。
严格规划落地责任,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对落实迟延、落实低质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甚至拒不落实,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抓好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关键业务的责任落实,同时抓住落实的关键,确保规划总体目标实现。
3.严格监督考核,做好中期评估
明确规划实施方式、措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规划实施进度定期汇总和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将规划实施与企业责任人经营考核有效衔接,督促企业强化规划实施。
市属国有企业应对自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阶段总结并查找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实施工作对策。在企业自评基础上,咸宁市国资委定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全面审视规划目标任务达成率,汇总规划内容与现实形势变化不相适应的情况,分析规划实施中重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做出相应调整,确保完整落地,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