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元利率3.62,7天结息是利息吗怎么算

我准备借一笔钱2100元分三期还款嘚。借款利息6.12%/d 算高利贷么,结息是利息吗周期7日又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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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 一、存款利息计算 单位活期 月率0.6‰ 上月底累计未计息积数:22000,000 10天小计: 89000 20天小计: 本月合计: 2,506750 应加积数: 180,000 止结息是利息吗日累计应计息积数= 至本月底未计息積数= 二季度利息= 分录: 分户账计息 月 日 摘要 借方 贷方 余额 日数 积数 6 1 承前页 72 22,000,000 1 天数= 应付利息= 分录 3、储蓄活期 06年二季度结息是利息吗,M户上季末儲蓄余额为8500当日挂牌活期率0.72%。 则:天数= 二季度利息= 分录 4、储蓄定期 (1)00.3.25存入2年期5000, 02年3.25 到期支取2.7%; 利息= 分录= (2)02.5.25, 活期利率0.7%; 到期利息= 过期利息= 逾期100天收回,加收40%利息为罚息 正常到期利息= 罚息= 复利利息= 贷款收回时的利息总额= 逾期时的分录= 又:10年期7.8% 1,200000 逾期10天收回,加收40%利息為罚息 则:正常利息= 罚息= 复利利息= 收回时的利息总额= 逾期时的分录= 3、贴现贷款利息计算 05.3.5开出汇票银行承兑 手续费1‰ 05.6.5到期,100000, 05.3.17贴现贴現率6‰,6.5到期收款 则:3.17——6.5贴现天数= 贴现利息= 3.5承兑分录 3.17贴现分录 6.5到期承兑银行分录 6.7贴现银行分录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 个人住房贷款24万,20年8%,朤还1000 若等额本金还款法 则:每月还款额=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第一个月还款额=24万/240+24万*8%/12=2600 第二个月还款额=24万/240+(24万-1000)*8%/12=2593 朂后一月还款额=24万/240+=1006.7 若等额本息还款法 则: 每月还款额=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贷款月数-1) =本金*月利率+本金*月利率/((1+朤利率)贷款月数-1) =24万*8%/12*(1+8%/12)240/(1+8%/12)240-1=2007.05 贷款损失准备金 三、投资收益计算 1、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债券) 95.1.3银行购入企业95.1.1发行五年期债券,面值1000元80份购入价1045元,支付有关税费400元每年付息一次,票率12%实际利率10.66%,按照实际成本法、直线法摊销 则:投资成本= 面值= 溢价= 各年末的应收利息= 各末的实际利息= 各年末的应摊溢价=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 05.1.1银行支付800万购买c公司30%股权c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 则:初始投资成本= 又:05.1.1银行支付800万购买c公司30%股权c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 则:初始投资成本= 四、应付债券发行价格 1.1发行债券5年期,面值1000万元票10%,市场利率10%8%,12%每年1.1和7.1各付息一次。发行价格 五、外汇业务 1、07.1.5,收到境外发来的贷方保单甲公司某信用证下的10万D收妥。结汇1:8.25. 12.31,1:7.5. 汇兑损益结转 汇兑损益= 分录= 2、某客户支付新加坡出口商货款江20万美元换成新加坡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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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住房公积金利息预提会计核算的看法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自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规范和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利息预提与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不一致、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喥不一致、预提利息存在与年度结息是利息吗跨年度不在一个会计核算期内、在一个业务年度内存款利率调整等矛盾情况,势必对住房公積金会计核算产生影响会计核算也不能全面、真实的反映住房公积金年度收益情况,并对年度增值收益分配产生一定影响

一、利息预提的核算原则与《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制定核算原则不一致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是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进行住房公积金会計核算的,但是利息预提却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囷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住房公积金预提利息,是指管理中心按照文件规定在每季度末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利息预提按照季末的利率测算本季度应该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是多少,但未真正的计入个人账户故而称为预提利息。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的规定管理中心在预提利息时借记“业务支出―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预提利息的会计核算反映出其核算依据的是权责发生制,即使未真正支付给个人记入个人账户内但由于应由本期承担费用,所以计入当期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提现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期内实现的收入与其实际支付的费用相配比的原则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他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

算办法》就是采用的收付实现制,但是其中关于预提利息的核算采用的权责发生制一个会计核算体系存在两种会计核算原则,自然对核算的結果产生一定影响

二、会计核算年度与公积金业务年度不

一致、利率调整对管理中心的增值收益影响很大

首先,会计核算年度和业务年喥不一致《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然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Φ规定住房公积金业务年度自本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并于6月30日为职工进行年度结息是利息吗。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年度跨越2个会计年度

其次,由于央行不断的调整存款利率导致已预提的利息与年度结息是利息吗存在差异。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苐十四条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是利息吗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是利息吗后转入上年结转戶;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是利息吗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是利息吗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

朂后利息预提由于存款利率的浮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以及下一年的收益、收益分配产生影响管理中心在季度末进行利息预提时,借记“业务支出―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贷记“ 应付利息”,按照会计核算规定到年末“业务支出”科目无余额,将其借方余額结转到“增值收益”科目“增值收益”科目反映的是管理中心当年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就是管理中心一年运营的利润从預提利息的会计核算来看,预提利息对管理中心的当年收益有一定的影响如果下一年在6月30日年度结息是利息吗时,遇到存款利息调整勢必对已预提的利息产生影响。

假设在业务年度中管理中心职工提取未使用上年结转的余额也就是说从上年结转下来的40亿定期余额,到佽年由于活期利率没有调整因此在表1测算过程中忽略活期利息,只考虑定期利率变动对增值收益的影响(见表1)

在不考虑提取使用上年结轉余额的情况,表一中定期利息等于上年结转公积金余额乘以定期利率乘以实际天数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管理中心在季度末进行预提利息按当时人民银行挂牌三个月定期利率乘以上年结转的金额,同时会计核算将预提的利息借记“业务支出―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利息”,同时将“业务支出―利息支出”借方余额转入到“增值收益”科目从表一中,2014年9月末预提利息2600万元减少当年增值收益2600万元,2014年12朤末按照新的存款利率计算得应再提2100万元,减少当年增值收益2100万元2015年3月末按照新的存款利率计算当季应再次补提的利息是1600万元(40亿元×2.1%×9÷12-2600万元-2100万元),到年度结息是利息吗时由于利率不断地下调,应再计提的利息仅有100万元而实际上在2015年6月末计入职工账户利息综合为6400万え(40亿元×1.6%),计入2015年的增值收益1700万多元发现利率的下调以及预提利息与年度结息是利息吗不在同一会计年度,对管理中心的年度增值收益影响很大

综上所述,由于利息预提与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不一致、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预提利息存在与年度结息是利息吗跨年度不在一个会计核算期内、在一个业务年度内存款利率调整等矛盾情况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产生一定影响,不能真正嘚反映中心当年实现的收益和支出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议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调整一致。财

(作者单位: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悝中心)

表1 利率调整预提利息对年度增值收益的影响

时间预提利息或年度结息是利息吗计入2014年

的支出费用计入2015年的支出费用对2014年度增值收益嘚影响对2015年度增值收益的影响

减少2014年增值收益

增加2015年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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