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应该要奖励吗奖励要去哪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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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推荐表彰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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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关于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是否应重于物质奖励的辩论,该怎样辩论?
关于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是否应重于物质奖励的辩论,该怎样辩论?我是正方,辩题是见义勇为精神奖励应该重于物质奖励,我该怎么辩,作为一辩,该怎么立论,最好能写一篇立论稿,最好有事例!
本人大学期间参加过一些辩论赛,只输过一场,全省大赛,复赛就撞上某大学的国家级队伍. 很喜欢这项活动,谈一点本人比赛的经验和对辩论赛的理解,希望有所助益. 狭义的辩论,也就是你所说的辩论,是辩论赛. 辩论赛是根本目的有2个:提高思辨能力和语言操控能力.(尽管是比赛过程中,需要让把自己说成真理的化身、光明的使者、道德的模范、理性的代言人,但心里应该明白辩论赛的真谛,这样你才能真的有所获益.) 辩论的过程分为两大阶段:赛前准备和比赛. 很多人更注重比赛,但是根据本人的拙见,赛前准备更为重要,比赛胜利的队伍,往往都是赛前准备充分的队伍. 下面分别就这两个阶段,谈一点经验. 准备阶段分为3个过程: 第一、破题——即深刻理解辩题的中心思想,剖析辩题反应的核心问题.破题是个方向性问题,一旦解错了,方向就错了,走的再快也是南辕北辙. 举个例子:某比赛,本人是评委,正方辩题是:专才比通才更适应社会.他们的立论基础是通才根本不存在.所以,一辩陈述就已经判定正方输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破题出问题了,辩题既然这么出,就已经给定一个假设:通才和专才是并列存在的.他们根本就没理解辩题,就盲目论证,论证的再充分、再严密也是没用的. 这里顺便谈谈辩题,辩题就是辩论一方的论点,一个好的辩题必须具备可辨性,双方都要有可辨的空间,二者非此即彼,矛盾冲突明显,并且没有学理和道德上的优劣之分,否则这就是一个烂辩题.这就决定了,任何一个好的辩题,都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任何一个好的辩论员,都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绝不会反复纠缠于某个辩题.希望从辩论赛当中,探寻真理的人根本不明白辩论赛的真正目的. 第二、立论——即为了证明论点(本方观点)确立分论点,以支持本方观点.立论不能太少,否则根基不稳,独木难支;也不宜过多,否则战线太长,首尾难顾.一般3~4个较好,形成鼎足之势. 作为分论点,首先必须是无懈可击的,站得住脚的.分论点是为了支持观点的,分论点本身就漏洞百出,非但不能支持观点,还会成为负担,成为对方攻击的对象. 其次,分论点对于观点的支持,越直接越好.例如让你论证某个东西是鸡蛋,你的分论点是“它是圆的”,这就离题太远了,虽然也可以论证,但是太间接;如果你的分论点是“这东西是母鸡生的”,这就非常直接了. 第三、论证——即运用充分论据通过严密的推理证明观点的过程.论证要满足两个条件: 1、论据充分、有力; 2、论证过程逻辑严密; 先谈第一点“论据充分、有力”,我不知道你是大学还是中学,如果你学过写论文,应该知道论据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事实论据就是客观发生的事实情况,道理论据就是得到充分认可的理论观点,就辩论赛而言,可以包括:公理、善风良俗、名人名言、法律法规、本国政府观点,等等.“充分”就是要有一定的量,当然也不是越多越好,但也不能一棵树上吊死;更重要的是“有力”,什么是有力呢?直接——直截了当的证明了观点;权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权威部门或人物的观点,二是得到大众长期认可; 第二点“论证过程逻辑严密”,如果你们没学过逻辑学也没关系,由于辩论赛节奏紧凑,交锋激烈,对于逻辑的严密性要求并不高,也没有时间仔细推敲你的逻辑是否紧密.只要按照上述方式破题、立论、论证,不会出现明显的逻辑问题.新手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自相矛盾和假设论证,自相矛盾大多数情况都是由于辩论员之间思想不统一,准备不充分或者出现喜欢标新立异的“内鬼”,导致辩论员之间彼此矛盾,前后不一,假设论证则就是论证过程出现“如果……”、”可能……”、“假设……”、“要是……就……”,这样的词,即使在辩论过程中,也要尽量避免, “说道‘如果’,整个巴黎都可以装进一个瓶子.”你假设出的情况,是什么都证明不了的. 充分的准备是赢得比赛的关键,当然,反复思辨的过程是异常痛苦的,有时候自己和自己打架,很容易有人格分裂的感觉,大量的寻找资料也是很繁琐的劳动,但是只要有耐心,一定能够有所收益,有所提高. 谈一点比赛当中的经验,也都是些本人的拙见,不知道是否可以有所助益. 第一、胜负的判定.评委一般会根据从论证和团队2个方面,判定胜负(当然我是说比较有辩论赛相关知识和经验的评委).论证方面:观点是否明确,论证是否严密,证明是否有力,论据是否充分,一句话,你是不是真正证明了你的观点的正确性.团队方面:辩论员是否配合默契、语言是否清晰流畅、仪态是否大方得体. 第二、辩论员.辩论赛是用语言做武器的战斗.但这并不是说选手可以撕破脸无所顾忌的拼杀,那是吵架,不是辩论.一个好的辩论员,不论胜败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这是辩论员的人格魅力而不是吵架本事. 作为辩论员,有一些禁忌必须遵守: 1-不能侮辱谩骂对方; 2-不能论及对方的隐私,学校辩论往往大家都认识,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3-决不能离开辩论席; 4-不能使用侮辱性手势,例如用手指指对方,新手自由辩论时,最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如果需要指向对方,应该用类似“请”的动作,手掌并拢向对方伸一下即可; 5-尽量使用普通话,正规辩论赛中,方言除作为论据外,对方和评委都无视; 6-避免声嘶力竭,手舞足蹈,唾沫横飞等有损形象的情况. 第三、如何进行自由辩论.自由辩论是双方冲突最激烈的时刻,往往也是区分胜负的时刻,也是新手最容易犯错误的时刻,重点谈一下吧. 1-坚持观点,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新手一进入自由辩论阶段,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忘记本方论点,被对方牵着鼻子跑.不管是自由辩论还是陈述、问答,都是为了证明本方观点,驳斥对方观点,而且是以证明本方观点为主,千万不能忘记,对方一旦连续发问,就手足无措,就顾着应付对方的提问,就会非常被动了. 2-提问.自由辩论的问题大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如果你认为那些精彩的问题,都是选手的临场发挥,你就大错特错了.这些问题,都是赛前充分准备,认真推敲,精心组织出的问题,准备的时候首先要自己尝试回答,能力允许还要推测对方可能怎么回答,根据回答进一步发问.这样的问题,辩论双方都可以提出,如果你想不到,那是你还没找对路,这是由辩题的特点决定的(双方都有可辨性).提问,不能对方答了,就没事儿了,一定要继续进一步发问.发问的一方,往往占有主动权.对方如果回避不回答,就反复发问,同时别忘了说”第X次请教对方辩友,……” :p 3-回答.回答对方的提问,要如拨云见日,不被对方迷惑.看了上面一段,你应该会想到,对方精心准备的问题,必然很难回答,绝妙的问题甚至根本就是对方观点的论据,你一旦回答,就会反而证明对方.怎么办呢?首先要记住“证明本方观点才是第一要务”,回答的时候,也尽量使用本方的论证、论据,其次要拨云见日,从根子上找对方问题的毛病,最后,实在觉得难以回答,千万不要纠缠,顾左右而言他一下,对方再问,就说“我方已经很明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鉴于时间关系,不再重复.请问对方队友……”.当然,有水平的评委一看就知道你输了这一阵,但是辩论赛交锋,是不能计较一城一寨的得失的,最后胜利才是关键. 4-找错.揪出对方的漏洞,可能是辩论员最喜欢干的事情了,乐趣无穷,往往也能博得满堂彩:) 但是,一双敏锐的耳朵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练就的,还需要不断练习.举几个常见的例子,逻辑错误:对方的论证过程不严密,前后矛盾,这就属于根本性错误了,揪出来就要一批到底,尤其是对方选手之间彼此矛盾.常识错误:对方犯了常识性错误,这就一定不能放过了,这里有一个精彩的例子: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上,剑桥大学选手提出“新加坡总统李光耀……”请对方解释,复旦大学的蒋昌建何许人也,立刻指出“李光耀是新加坡总理,而不是总统.”观众掌声四起,对方颜面扫地. 辩论赛是一项技巧性很强的比赛,比赛中,辩论员还会使用诡辩、偷换概念、偷梁换柱、旁敲侧击、顾此言彼,等等很多方法,能够指出对方的伎俩,当然是大快人心的.但是,这些技巧往往都是临场应变,没那个队伍,比赛前就打算诡辩的吧,练就这些技巧,不是一日之功,找出这样的问题,当然也就没那么容易了. 总而言之,通过参加辩论赛,以及平时的练习,辩论技巧会得到明显的提高,对个人的思辨能力和操控语言的能力也将有所助益. 具体到你这个辩题,其实是老生常谈了,从学雷锋是否过时开始,此类辩题层出不穷,但是核心是一样的.正方的切入时,应注意以下方面1、经济奖励的本质是精神鼓励.2、拔高见义勇为,如果牺牲了,生命无价,如何衡量?3、见义勇为如果明码标价,提倡这种精神与商品广告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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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于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是否应重于物质奖励的辩论,该怎样辩论?》相关的作业问题
正方一辩:当代雷锋应该被给予物质奖励.他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深化,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优秀道德品质正在风起云涌的环境中经受各种形式的冲击,当代雷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离我们越来越远.为了让雷锋回到大家身边,需要一种符合大家诉求的手段唤醒潜藏在人心深处的道德之花,诸多事例表明靠号召和自觉并不能解决问题,而物质
第一: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雷锋精神也应当具有时代意义,在现代社会冷漠现象不断地上演,很大原因是公众心里的雷锋精神被隐藏起来,而如果用一种物质奖励手段去唤醒人们心中的雷锋精神,那么现在社会的冷漠兴许会少了很多,唯物论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而物质是精神的载体,用物质奖励,也是为更好的体现现在社会还有雷锋精神的存在,俗话说酒
  一.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1950年获美国普渡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原子能研究所副研究员,核工业部第九研究院院长,核工业部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数学物理学部委员,
(疾)风(劲)草 “神” shen 二声你写的是 各外精神 应为格外精神
同情你们啊!选到这样一个论题.我觉得你们可以从世界是物质的这个角度去说,精神奖励固然重要,但是奖励的具体表现形式还是要通过物质来表达.不管是现在还是古代,对于英雄的褒扬还是要落实到物质奖励上,比如说宝剑配英雄,鲜花赠美人,现在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对于优秀运动运的奖励形式是物质的奖牌,拳击场上,对于最优秀的拳击手的奖励是金
确定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然后因为担心可能会出现的损失,那么这个正确而又必须的事情我们就不去做了吗?危难之处显身手,关键时刻才能证明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人性的光辉正是在特定的时候才会显示出其伟大.
你可以说说感恩这一词的来历,附带一下美国感恩节的由来,我国的赡养法,找一些名人的案例,比较有说服力,也可以耍个无赖,说在别人帮了你的情况下,你会说谢谢,就是精神上的感恩了.我只是大概的说一下,具体的你自己想想或找一下.
一看就是华水的
当今社会是一个重视物质而轻视精神力量的社会.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你认不认同,当今社会理念的是金钱至上.而精神的力量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离我们远去,精神力量已经成为毛泽东时代的古老历史.随意一个正常的人,你说完成一样工作,给你100元钱或者是夸奖你一次,你会选择哪样?我想对方辩友也会选择这100块钱而不是简简单单的
一块上吧~这样比较好!~
  五四运动也是新文化运动的继续和发展.1915年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次年改称《新青年》,举起“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猛烈抨击封建主义旧文化,提倡新文化.随后,还提倡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并在“文学革命”的口号下,提倡新文学.  “五四精神,即‘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日中国爆发了以一批先进青年
父母生我们养我们,耗费了多少心力与物力.从我们出生开始,直到我们成年,成家,建功立业,父母一直为我们操心,他们不息耗费了大量金钱,从我们小时候起,到我们完全自立,父母为我们的花费,不会低于几十万,如果我们只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回报,过节祝贺几句,平时不捣乱,这在道义上说得过去吗?这样我们的良心会安吗?肯定不会的.如果没有我
做好事可以不留名,但一定要写在日记里.生时人不知,时后人皆知!
加以编号:1,2,3,-----,10分别从第1,2,3,-----,10号箱子中取1,2,3,-----,10袋洗衣粉共有1+2+3+----+10=55袋洗衣粉如果称得的重量与55千克相差0.05千克,则不合格为第1个箱子,相差0.1千克,则不合格为第2个,-------相差0.5千克,则不合格为第10个箱子,依此
自己写吧 恩
你查过字典吗?物资与精神没有区别吗?
首先不要相信神,要信科学,这是最根本的,另外就是要相信党.
有些人相对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更重要;有些人相对于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更重要.有些需要物质奖励的人有些时候更需要精神奖励,有些需要精神奖励的人有些时候更需要物质奖励.西南石油大学见义勇为奖励办法-西南石油大学保卫部(处)(武装部)
西南石油大学见义勇为奖励办法
& & &第一条: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师生员工或来校的其他人员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园内或者师生员工在校园外发生的见义勇为。第四条:本办法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1、校医院负责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2、校工会、宣传部负责见义勇为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第五条:见义勇为事迹发生后,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上报材料及奖励申请表,由综治办整理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第六条:见义勇为人员牺牲、致残、抚恤、评残、生活保障、医疗救治等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执行。第七条: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根据其事迹分级实施。1、符合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由学校向地方政府申报;2、由学校实施奖励的分为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奖级; &①、特别奖的奖金由校党委讨论决定;②、一等奖奖金400~1000元;③、二等奖奖金200~400元;④、三等奖奖金为100~200元;有多人参与的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其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的事迹分别按不同等级奖励事迹突出的人员,一般性参与不适宜物质奖励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精神奖励。第八条:授奖条件1、授予特等奖的条件 & &(1)在抢险救灾、制止群体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尚不具备记功条件的; & & &(2)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抓获正在作案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员,尚不具备记功条件的; & & &(3)检举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为侦破大案、要案作出重要贡献尚不具备记功的。 &2、授予一等奖的条件 & &(1)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投入抢险救灾或制止群体性事件,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贡献突出的主要有功人员; & & &(2)不顾个人安危,制止、抓获正在行凶、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的; &(3)检举或提供可靠线索,为使破大案、要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3、授予二等奖的条件 & &(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或在制止群体性事件中,事迹突出的主要有功人员; & & &(2)制止、抓获现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制止一般性闹事事件挽回较大损失的; & & &(3)举报、协助侦破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发挥作用大,事迹突出的。 &4、授予三等奖的条件,按下列事迹之一确定: & &(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或制止群体性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 & &(2)维护公共安全,主动制止械斗,抓获一般性违法犯罪人员,发挥重要作用的; & & & &(3)检举他人违法犯罪,提供事实准确,有采用价值的; & & &(4)有其他见义勇为事迹需要奖励的。 &第九条: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等级确定、奖金数额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本办法至下文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9月30日 & &
综治办信息
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
处长电话:
副处长电话:
治安科电话:
武装部办公室电话:
综治委办公室电话:
政保调研科电话:
户籍科电话:
军事教研室电话:
射击场电话:
西南石油大学保卫部(处)(武装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电话:028-&&邮编:610500对见义勇为有什么奖励?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条例》规定,见义勇为行为经确认后,由市人民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一、通报表彰;二、记功;三、颁发一次性奖金;四、授予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基金会简介: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
为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开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只要他是警察,不管当不当班,他都有责任维护社会治安,因为这是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没有见义勇为之说。
就是在前天,湖南郴州桂阳一中的欧阳老师在菜场见一名扒手在扒一个老人的钱包,他见义勇为提醒了老人,使扒手扒钱没有扒成。扒手脑羞成怒,就抢夺欧阳老师的钱。在与扒手博...
我觉得这不属于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在中国历史上是一种道德约束。古人云:“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宋史·欧阳修传》中将见义勇为当作一种优秀...
答: 按房价的20%征收遗产税,加上其他税,差不多1/4的房价让政府拿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征收了(大概是2010年底开始的)。
答: 烟台村官给总书记写信的
答: 书上有
销售额: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税法上这一概念是不含任何税金的收入。销售额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额会计上指的是营业收入,税法指的是应税营业收入。营业额属于含税收入,适用于饮食业、运输业、广告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 。
工行的网银没有软键盘,主要通过安全控件来保证安全,只有安装了工行的安全控件,才能在工行网页上输入密码。
修改密码的操作,你可以在登陆工行网银以后,在“客户服务”的“修改客户密码”里找到相关链接。
手机密码被锁住了,那么只有拿到客服去解锁了。
如果你使用的是PIN码,被锁,那么去移动营业厅解锁。
把A产品,B产品及C产品的数量相加,和辅助材料的总数相除,求出分配率,然后再用求出的分配率去分别乘以A,B,C三个产品的数量,这样就可以把辅助材料分别分配到三种产品中去了。比如:A产品的数量是50,B产品的数量是70,C产品的数量是80,合计是:200。辅助材料是:40
分配率=40/50+70+80=0.2
A产品分配辅助材料=50*0.2=10
B产品分配辅助材料=70*0.2=14
C产品分配辅助材料=80*0.2=16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也就是说,此类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一定的生效条件,如果后来符合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合同,若符合另外的若干条件,也可能转为无效合同或被撤销。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为《合同法》所确认。公认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 (1)《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历史上,表见代理制度肇始于1900年《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第170-172规定了的被德国民法学者认为是表见代理的三种情况:代理权消灭之后的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以明示的方法通知第三人,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的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将授权委托书交给代理人,代理人又向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表见代理。《日本民法典》第109条、第110条和第112条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69条和107条也规定了表见代理的三种情况,其内容与《德国民法典》大致相同。与大陆法系相对应,英美法将表见代理称为不容否认的代理。英美法认为,不容否认的代理是不容否认理论在代理法领域的延伸。因此,不容否认理论基础在于不容否认法理。所谓不容否认法理,是指如果一方当事人允许另一方当事人相信特定法律事实的存在,并且后者也信赖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那么前者就不能在事后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从而损害后者的利益。因此,英美代理法中,不容否认的代理(agency by estoppel),亦称禁止反言的代理,是指这样一种代理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言论或行为表明,或者使第三人理解为,与第三人缔结的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自己的代理人,那么对于信赖这一代理关系的第三人来说,假定的被代理人不得否认其与假定的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即使客观上不存在代理权授予的事实,也是如此。《美国代理法重述》对不容否认的代理有较为详尽的规定。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那么善意相对人就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被代理人须对此承担责任的代理。简言之,即本无代理权,但表面上却足以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按有权代理对待的行为。表见代理制度始见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后为日本、瑞士、台湾等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所接受。普通法虽无表见代理的概念,但有与之同一实质的“不容否认代理”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但对表见代理制度未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对表见代理制度也未作规定。表见代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我国立法第一次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民法通则确立的无权代理制度。
从本质上讲,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假代理,不具备有权代理、真代理的实质特征,即欠缺代理权,但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既然属于一种无权代理,本应由无权代理人自食其果方为允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为和不作为,制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后者的利益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的问题。“相对人可以基于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结果”[1]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表见代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与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由本人承担。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是善意无过错的,对这一点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是没有争议的。第二,表见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利益的法律衡平,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为了保障财产的动态安全,也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既为了保障动态安全,也为了保障静态安全。第三,表见代理是效率重于公平的体现。从表见代理的规定来看,尽管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代表本人,但实际上并不代表本人。在代理人不代表本人,本人不同意接受代理人的行为结果,而本人又无过错的情况下,让本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实质是对本人意志的一种强制。但是,另一方面,表见代理制度的建构,很大程度是因为在表见代理所设定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财产和信誉已不足以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本人如果不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善意无过错相对人的权益就无法保护,财产权益势必遭到损失。因此,表见代理是在保护无过错的本人权益还中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的两难情况下所作出的艰难选择。从两者权益的法律价值来看,不保护本人的权益仅仅是一个民事主体的损失(有的情况下还不一定有损失,如由本人与相对人全面履行一个代理人和相对人签订的一个合同),而不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不仅仅是影响一个善意相对人的权益问题,将影响民事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信心、改变市场主体的数量、降低市场的活动、扰乱市场的秩序、降低市场经济的效率。
关于我国是否引进国外关于表见代理的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在立法上确立表见代理制度的问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曾有过较为激烈的争论。很多学者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的规定,是表见代理制度的“原则性规定”或“初步规定”;也有学者认为,这条规定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要求,不是表见代理。在英美法的判例中,缄默构成追认还是误认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但无论追认还是误认,最终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是英美法不变的原则。而大陆法则倾向于缄默构成表见代理,如德国的容忍委托代理权限理论与表象委托代理权限理论。根据这两个理论,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活动,而容忍了该行为;或者被代理人尽管不知道代理人有此活动,但如果被代理人尽到相当注意,就可以知道,这时的被代理人要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笔者倾向于这一理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的规定应当是表见代理制度的初步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中代理行为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情况越发明显。虽然大陆法系民法强调,代理制度作为私法自治之扩张和补充,应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考虑被代理人的利益。但为了了维护交易安全,大陆法于上个世纪初便承认了表见代理。交易安全是交易环境应当有的一种状态,亦即交易者基于对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信赖及对交易行为效果确定性的正当期待而进行的交易,应当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否则,交易活动就会因其过分的危险和不确定性而迫使交易者过分的谨慎,从而抑制从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基于此,我国新《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除了以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些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散见于我国立法机关颁布实施的单行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如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上两种情况均因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或合伙或婚姻),使第三人相信当事人的代理权,致其它当事人承担被代理人的责任。
表见代理尽管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是,表见代理成立后,即在第三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受到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不得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或者以本人无过失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终究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法律使之具有与有权代理相类似的法律后果,是出于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保护动态交易的安全。例如,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发现丙公司的VCD机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定了购买500台VCD机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一起纠纷。此案就涉及到了表见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问题。此案中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但由于其具有甲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而使丙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其签定合同,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甲公司应接受获取并向丙公司付款,如若甲公司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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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海外大学直属分校6-10万人民币 因此,国家统招专升本应有别于“自考专升本”、“成考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是国家教育部认可,各省依规定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招收条件差额录取的正规升学考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所获学历国家认可为毕业生第yi学历,应享有同等于其他本科学历的一视待遇,不应出现有‘限制专升本人员报考’等学历歧视问题。成教专升本与统招报名对象不同。前者主要是往届生和英语3级没有达到60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后者只能是英语达标的应届毕业生填报。当然,如果你的英语达标,也可以参加社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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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赔。
一方面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与有关保险公司签定有不确定对象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见义勇为者保险)。只要认定为见义勇为,符合保险理赔标准,就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另一方面,对个人参加的人寿保险,只要符合合同约定,也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这方面的案例比较多。
只要他是警察,不管当不当班,他都有责任维护社会治安,因为这是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没有见义勇为之说。
是给一些人见义勇为的人受伤可以领钱看病的组织
首先,要先判断见义勇为的代价,或者是你有多大把握能够干这事,没能耐千万别撑着。最好,发动其他人一起见义勇为。
实在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也得想办法呼救,比如报警或者是大喊救命。
哈哈哈,访谈现场的阿SIR们看到这位网友的问题都笑了。对于警察来说,救人是我们的职责,谈钱?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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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照这个。
03年古井任务,最后得到盗贼的手环,装备上以后可以得到称号:见义勇为的人
古井探险任务:
1、得知伊尔村的盗贼事件后前往村长家,在那里与村长的女仆梅露对话得到情报书1。
2、出门在村长家门口调查门口的绳子,获得情报书2,并听到女仆梅露的叫声。
3、再次与女仆梅露对话得知他刚刚看到窗外有人影闪过,得到情报书3。
4、拿着所有的情报书给巡逻员玛摩鲁看后,会得到完整的情报书。
5、来到井边调查井口就可以进入井中秘道
6、穿过井中的秘道后会遇到BOSS盗贼头目希夫,交出3张情报书后会进入战斗,胜过BOSS会随机得到盗贼的护身符,戒指,项链。(盗贼的护身符:攻击-1~+3,盗贼的戒指:防御-1~+3,盗贼的项链:敏捷-1~+3,都不能交易)
7、如果凑齐了3样饰物后去米克尔工房找锻铸师卡基亚锻铸就会得到盗贼的手环,装备上以后可以得到称号:见义勇为的人。(攻击+5~10,防御+5~10,敏捷+5~10)
所有道具耐久都为100~150
马健,男,14岁,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初三年级学生 地震发生后,马健的班上有6名同学未能从教室中撤出。下午救援时,马健和同学发现了被掩埋在废墟中的向孝廉,一起施救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有,对自己的心理有很大的好处,让自己感到自豪。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受到社会上的精神奖励。
这个做法存在一定的执行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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