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白人有种族歧视不应该歧视其他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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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翻译:我们不应该因为种族的差别而歧视他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不应该因为种族的差别而歧视他人
问题补充:
We should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others because of the racial difference
We should not becaus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against others, an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We should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other people because of the race difference
We should not be discrimination because of racial differences in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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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隐形的血统种族歧视,赫敏不能嫁给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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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隐形的血统种族歧视,赫敏不能嫁给哈利
& & (转载)
有点长、大家慢慢看,没耐性的可以去看原文
  地址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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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一)
  1、哈利是学什么专业的?
  霍格沃茨是所魔法学校,当然是学“魔法”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魔法”到底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霍格沃茨包括四大学院,哈利三人组所在的学院叫做“格莱芬多”,那么什么是格莱芬多呢?
  影片里,每个魔法学院的学生,着装上都有自己学院的徽标,格莱芬多学院的学生,衣服上,帽子上都有一个“格莱芬多”,这个词的词根是gryffin,音译为“格里芬”,格里芬是中世纪传说中的神兽,具体形象是一只长翅膀的狮子,因此在很多中世纪文学和游戏中,也翻译成“狮鹫兽”。
  格莱芬多院徽
  大家能从下面的图片中找到格里芬吗?
  如果你在右下角找到的话,还应该顺便看看上面的几个字:inns of court / school of law.,可以简单的翻译成“律师学院”。
  凡是英国人都能看懂,霍格沃茨的四个“学院”,原型就是英国法律界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林肯、格雷、内殿、中殿律师学院。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徽标,如上图所示。其中格雷律师学院的徽标,正是一只“格里芬”。
  没错,哈利波特是学法学的。
  这里的“学院”,英文为 inn,其实翻译成“行会”更准确,这四个学院成立的时间都很早,最晚的格雷律师学院也在1569年成立了。因此传统上,这四个学院都是师徒制的,就像以前京剧的“科班”,老师和学生吃住都在一起,共同学习,共同生活,每个学生必须经过若干次“聚餐”才能毕业。这个餐会的场景在电影里也出现了很多次:
  其实律师学院的学生聚餐,是律师学院教学的一部分,法学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人的交流,也就是霍尔姆斯所谓“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种聚餐就是法学院内部交流的一个重要的途径。这种餐会非常的有名,以至于成为英国通俗文化的一部分,英国人一看这场面,就能猜到哈利的专业了。
  片中哈利选了很多课,其中也有很多是有原型的,比如据说是遭受诅咒的、每集中老师都要出些意外的“黑魔法防御”课,对应什么法学课呢?
  第四部“火焰杯”中的穆迪教授第一堂课的场景,穆迪是个前“傲罗”,大家很容易看出来“傲罗”的原型是警察,假眼,假腿,证明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什么课由要由老警察(甚至有点“老警痞”)来上呢?
  当然是刑事诉讼法(不是诅咒刑诉老师^_^ )。
  片中所谓的“黑魔法”,现实中对应的概念是“犯罪”,也就是刑法学研究的对象。比如穆迪教授一上来就给学生直接讲解的“三种不可饶恕咒”:迷魂咒,钻心咒,阿瓦达死咒,这明显是三种严重的犯罪:绑架、虐待、杀人。其所谓&不可饶恕&,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十恶”,或者现代刑法中的“八项重罪”,属于加重打击的范围。课程名叫做“黑魔法防御”,就是“对付犯罪的方法”,自然也就是刑诉(包括刑法)了。
  大家可以重新看看穆迪的第一堂课,里面有很丰富的信息。穆迪性格耿直但有些简单,前警察的经历,使得他很清楚学好刑诉/刑法的关键,是要对犯罪有清楚的认识,而这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学好刑法/刑诉本来就是很残酷的,因为你要天天近距离接触各种暴行。但是,法学(刑诉)本来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好老师必须带领学生突破这一心理关口,否则就是在专业上糊弄人。对照一下,第五部凤凰社中,粉红色的乌姆里奇教授的第一堂课,只会念标准教科书和准备“普等巫测”考试(不知道是否借鉴了中国的司法考试,唉),作者认为哪个是好老师是很明显的。
  只是这种直接展示犯罪的做法,对年纪还小的学生们来说,确实有点心理压力,(大家不妨设想,现实中刑法老师上课讲到强奸罪、杀人罪,给出一系列照片和技术细节,你会是什么感觉。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本科生学的刑法,其实都能算不入门,只是游泳池岸上学游泳罢了)。而第一个受不了的,就是赫敏小姐,虽然她又是第一个抢答对了提问。片中隐藏了很多赫敏不配哈利的细节,这是其中一个。
  哈利是学法学的,和他的婚姻状况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法学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专业”,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专业。
  下面这些人大家应该认得,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专业:
  美国总统奥巴马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夫妇
  法国前总统萨科齐
  英国前首相布莱尔
  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
  马克思
  俾斯麦
  罗斯福
  比尔·盖茨
  没错做后一张是比尔盖茨,他不是传说中的计算机本科,而是法学预科,他父亲是律师,让他去哈佛是为了学习法律,盖茨有计算机才能(这在文理不分科的西方教育体系中很正常),预科没有上完就退学搞电脑去了。盖茨经常自称“程序员”,但他成为世界首富的关键,应该还是靠他的经营头脑。因此成名之后的盖茨,哈佛给了一个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西方的学术体系中,法学不是一个和其他职业并列的“专业”,简单的说,法学是帝王之术,是培养领导人(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的专业。
  在中国的学科分类中,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都授予法学博士(所谓的“大法学”),这其实是中国从西方继受过来的学科分类而已。只是中国传统上,觉得法学只是打官司尤其是犯罪的事情,因此有些不理解罢了。
  看来哈利学了这么一个专业,不是一般的人物,他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他的婚姻必须精挑细选。统治阶级有统治阶级的婚姻标准,因为这决定了下一代小哈利的培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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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二)
  第二章:哈利的民族成份
  中国人差不多是对世界上“民族差异”最不敏感的人群了,因为汉族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同一文化人群,人口有10亿之多。改革开放之前,大多数中国人一辈子都没有接触过真正意义上的其他民族的人,因此也很不习惯从民族成份方面考虑问题。不过,在国土狭小、民族众多、宗教语言错综复杂的欧美国家来说,“民族成分”是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文化问题,也是个很现实的政治问题,当然也是哈利和赫敏婚姻关系的一个很基础的问题。《哈利波特》中有很多不同民族和文化的元素,这里整理一下,尤其是搞清几位主角的民族成份很重要,直接关系到哈利的法学专业的属性,当然也是赫敏婚姻问题的前提。
  最基本的问题,哈利、赫敏、金妮、马尔福,都是哪个民族的?
  最基本的回答,他们都是英国人。
  不过这样等于没说,英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他们具体是什么民族呢?
  看图,这是哈5的一张海报,里面的人都是什么民族的:
  中国观众一般能分辨出黑头发黄皮肤的张秋是中国人,棕色皮肤的佩蒂尔姐妹是印度人,最右边有个没有台词的黑人安迪,剩下的,看着都是白人。
  问题是,白人和白人是不一样的。再看的仔细些,尤其是头发(欧美人分辨民族,先看肤色分辨种族,接着就看头发分辨民族)。
  发张详细点的图,四个卫斯理:
  他们的头发是一个颜色的,因为他们是一家人。
  三个马尔福:
  他们头发也是一个颜色的(至少父子两个马尔福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也是一家人。
  但是,对比一下,两个家庭的头发是不一样的。卫斯理家的人是红头发,马尔福家的人是“铂金色头发”,也就是金色浅到了接近白色的头发。
  这就是片子中马尔福和卫斯理从一开始就对着干的原因,因为他们不是一个民族的,他们的祖先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对着干了。
  很容易从网上查到,英国的主体民族的正式称呼是“盎格鲁-撒克逊族”,但这仅限于英格兰地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还包括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人的民族,现在称之为“苏格兰族”、“爱尔兰族”、“威尔士族”,不过这三个民族的祖先在古代还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凯尔特人”。
  英国历史是从罗马帝国开始的,汉宣帝五凤四年,罗马将军凯撒渡海进入不列颠岛,这个岛屿才开始与罗马文明接触,从此英国人有了自己文明史。凯撒在不列颠遇 到一些当地的土著人,这些部落的来源不明(后来有专家考证,可能是更早从欧洲中部某个中纬度地区迁移过来的),是否是一个民族也不一定。不过黑头发的罗马人没有功夫理会更多的细节,罗马人按照他们的自我称谓的拉丁音译,管他们叫做:Celtae“凯尔特人”,在罗马人看来,凯尔特人最典型的体貌特征,就是他们标志性的红头发。
  罗马帝国晚期国运衰落,老家大致在现在德国境内的“日耳曼人”冲入罗马帝国境内,解体了罗马帝国,建立了一系列日耳曼族的小国家,也奠定了今天的西欧各国的主体民族的大致血统,史称“日耳曼人大迁移”。具体到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族”,就是这场大迁移的结果。
  “日尔曼German”现在已经成了德国的代名词,其实这个名字也是罗马人给他们起的,当时日耳曼人还在部落状态,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叫做“日耳曼人”,而是用自己部落的名字自称。日耳曼人中有三个来自丹麦附近的部落:分别是撒克逊(Saxons)人、盎格鲁(Angles)人和朱特(Jutes)人,一起渡海迁移到了不列颠岛。人数最多的盎格鲁人把这片土地命名为“盎格鲁人的土地”Angland,中古英语A相当于今天英语的E,就成了英格兰England。而撒克逊人留在德国的部分同族,命名了现在德国北部的“萨克森州Sachsen”;朱特人,也把名字写在了丹麦最大的半岛——“朱特兰”Jütland上,只是我们一般翻译为“日德兰半岛”。
英国民族组成
  日耳曼人三部落渡海来到不列颠之后,互相联合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朱特人很少),以便团结起来征服当地人,而当地的罗马人本来就不多,因此主要的征服战争,就落在了原住民凯尔特人的头上。大部分凯尔特人被杀或者变成奴隶,少数幸存者,只好躲到更西更北的荒凉地区,北部高地的凯尔特人成了苏格兰人的祖先,西部山区的凯尔特人成了威尔士人的祖先,西北爱尔兰岛的凯尔特人则成了爱尔兰人的祖先。后来开发北美的殖民运动中,波士顿地区聚集了大量的爱尔兰移民,他们的球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是现在“凯尔特”这个词曝光率最高的地方。
  简单的说,现代英国人有两大族源: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前者是征服者,后者是被征服者。两个族群的差别是可以从体貌特征上看出来的。凯尔特人是红头发,三个日耳曼部落的老家都在波罗的海附近,这个地区的纬度已经很高了,日照稀少,为了更多吸收紫外线,纬度越高的民族头发颜色就越浅,因此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典型特征,就是头发是金黄色的,或者说头发颜色越浅的,就越是“纯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
  现在回到第一部的开场亮相,这场戏其实挺重要的。马尔福和卫斯理一上来就剑拔弩张,听到对方的家姓就互相瞧不起,就是民族因素在起作用。作为胜利者的后代、“纯种贵族”的德拉科向来以自己的血统和浅色头发自豪,而鄙视罗恩的民族属性,因此张口第一句话就是重提卫斯理家的“红头发”。英国观众都能看明白,马尔福肯定是“纯而又纯的盎格鲁撒克逊族”,这个罗恩虽然没有明确是那个民族,但肯定是凯尔特族系之一,按照现在英国的人口比例,苏格兰人的机会最大。(为了方便起见,下文提到罗恩家的民族成份,都按苏格兰人处理)。
  夹在中间的哈利呢?哈利是黑头发,为什么马尔福不歧视黑头发的人呢?刚才说过,英国最早的文明史开始于罗马帝国,虽然今天正宗的罗马血统的英国人已经没有了,但欧洲各国都已罗马文明为自豪,就像战国中的齐楚燕秦吴越各国都以“周礼”为尊、以自已有姬周血统(至少是母系)为荣一样。哈利的黑头发,是他血统高贵的象征,他拥有和凯撒一样颜色的头发!
  英国传说中的民族英雄:亚瑟王(king author),英国的通俗文学中,很多英雄都有亚瑟王的影子。此人生平没有明确的记载,大致生活在盎格鲁撒克逊入侵时期,是反抗入侵者的不列颠人的领袖,但是传说中他有罗马贵族的血统,因此也是一头黑发。作为日耳曼人征服者后裔的铂金色头发的马尔福,瞧不起红头发的凯尔特人后裔罗恩是正常的,但在亚瑟王后裔黑头发的哈利面前,就不能再炫耀自己的高贵血统了。
  哈利波特全剧中,世界各大主要民族的元素都有体现,不妨盘点一下:
  “邓布利多军团”主要成员里,除了哈利和两个卫斯理,还有一个铂金色头发的,一个黑头发的,(赫敏的头发问题暂时放在后面讨论)。
  卢娜的人气在中国观众中很高,(至少高于张秋),主要是卢娜有一股超凡脱俗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配上一头和马尔福差不多颜色的铂金色头发,显然,她也是纯度较高的日耳曼族系。一般认为,卢娜的文化原型与北欧文化中“精灵Elf”有关。Elf的传说很多,比如暗夜精灵(Dark elf)、树精灵(Wood elf),常和月夜、树林、女性有联系。卢娜Luna这个词是拉丁文月亮的意思,她相信直觉,常有惊人准确的预断,也是北欧原始日耳曼文化的特点。北欧是日耳曼人的最老的老家,纬度最高,因此卢娜父女俩也是一头铂金色长发。不过条件太高的女性不太好嫁,卢娜有点像红楼梦里面的妙玉,和宝玉深夜谈禅可以,结婚就不太合适了。
  顺便说一句,德国-北欧是一个文化圈,都属于比较原始的也可以说比较纯粹的日耳曼文化,有很多北欧传说,是基督教文化圈其他区域尤其是法国等拉丁国家没有的。英国人对日耳曼老家的民族的态度一直比较纠结,血缘上比较亲近,但利益上又有明显的冲突,(打了两次大战)。好像自己的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但现实中又可能和自己争夺家产。因此哈利波特全剧中日耳曼文化圈的形象代表,由卢娜和马尔福两个家族分别出演,各自代表一个侧面。两个家族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比较“纯血”,(卢娜也是纯血巫师)。
  一头黑发的纳威的文化类型不太典型,不过如果非要找的话,他是个“学者”Scholar。需要注意的是欧洲文化中“Scholar”的地位并不如中国的高,只是对某种自然现象特别有偏好的人,常年住在郊外的塔楼里(现在的欧洲大学往往也在不起眼的小镇,所谓的大学城),摆弄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欧洲文化中最典型的学者当然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一群希腊老头子了,他们都是黑发。纳威擅长草药学,平常说话有些结结巴巴的,最后留校当了教授。(纳威开始并不勇敢,哈7里霍格沃茨之战中纳威手斩大蛇,意思是连老学究都会拼命,大决战到了最后关头)。顺便插一句,欧洲学者有保持单身的小传统,柏拉图、牛顿、康德和诺贝尔都没有结婚。纳威和卢娜在保持单身的方面是有些共同点的,不过他们两个结婚的可能性很小,约等于定逸师太嫁给方证大师的几率。
(罗琳阿姨为了避免麻烦,对片中的大多数文化符号都做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小改动,以免读者对号入座,影响票房收入,不过改动以不不影响文化含义为限,稍做解析就能看出来。)
  ,“张秋是不是配哈利”这个话题,也已经被国内的哈迷讨论了一万遍。这里不讨论爱情,只是从英国人的文化观念来分析一下。英国人的主流观念里,对中国、俄罗斯这样的能够构成对手级别的民族或者文化还是有一定地位的。哈4中的舞会,首先进场的4对舞伴,英美4个,中法俄印各1个,简直是联合国五常加一个发展中国家代表嘛。
  细分下来,根据不同的民族/文化实力,英美文化给予这些外国形象的地位还是有微妙差别的。比如印度文化的代表佩尔蒂,剧情给她的评价就比代表中国人的张秋低得多。剧情中,佩尔蒂参加舞会,是因为情节需要抬高赫敏,压低哈利和罗恩,因此需要个倒霉的女孩垫在下面。这个倒霉女孩之所以选择印度而非中国,是因为英国人统治印度过百年,在心理上占有巨大优势,看印度人总是像在看家仆。因此在片中佩尔蒂姐妹的举止略显轻佻,礼貌奇多至于惶恐,缺乏女生应有的矜持。
  对张秋则不然,有求必应室中哈利和张秋的初吻,是很多欧美观众心中的浪漫的东方情调。
  不过尊重归尊重,英美文化对中国人也谈不上多么崇敬,英美还是对自己的文明很自豪的,所以一定要在文艺作品中表现出中国人的缺点,以维持自己的心理优势。一般认为,英美人认为中国文化最大的缺点,是中国人懦弱和缺乏勇气。英美的主流文化是征服者的文化,崇拜强者,遵守规则,最瞧不起叛徒。孙子兵法这样的东西,他们可以读读但很难真正接受。因此片中张秋被乌姆里奇拷打而叛变了邓布利多军之后(作为对照,哈利也经受了刑罚,但挺过来了),她和哈利的关系也就结束了。同理,英美文化对俄罗斯的印象就是简单强壮但粗暴,赫敏和克鲁姆也没戏。英国人能接受同源的法国人芙蓉嫁给卫斯理,距离更远的文明,找找异国情调谈谈恋爱还可以,结婚是不行的。
  英美国家潜意识里世界各个文明的分量,对谁看得重些,对谁看得轻些,谁是对手,谁是朋友,谁是家奴,谁可以结婚,谁只能恋爱,是很有分寸的,细节可以随意,大原则决不能违反。英、法、德、俄四大文明都出自基督教文明,和这个文明从中世纪斗到“911”,在影片中作为正面形象出现,是要触犯英美观众心理底线的。如果非要出现一点点色彩,只能展示他们的古代文明时段,因为埃及和金字塔也算是基督教文明源头的一部分。但是这个民族有了自己的独特的信仰之后的那些元素,就不能在影片中出现了。
  其实也不能这个文明说没有出现,只是这种出现的方式非常微妙。尽管作为儿童文学作品,罗琳阿姨为了避免麻烦,已经尽了最大可能消除“那个人”的文化因素,但是“那个人”的文化原型又能是谁呢?如果从“那个宗教”的角度分析,其实也可以写很多的,不过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咱们中国人也犯不着去趟这趟浑水,这里就不多说了。
  言归正传,继续讨论哈利和赫敏的婚姻问题。赫敏的头发问题刚才放到一边,现在我们再好好看看赫敏:
  一头褐色的头发,不同于马尔福的铂金色、哈利的黑色和罗恩的红色,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罗琳阿姨不能安排赫敏嫁给哈利,却最后嫁给了罗恩?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 (三)
  第三章:哈利的选课1、飞行课和魁地奇(上)
  前面有人嫌我跑题,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却没有说到为什么赫敏不能嫁给哈利,前两段确实是本文的铺垫,正文现在开始。先帮这些急性子的朋友总结一下我前两段的观点,共两句话:“盎格鲁撒克逊”英国人是一群征服者,霍格沃茨是他们的继承人学习统治术(法学)的地方。够简单了吗?下面的问题是,因为上述原因,整个霍格沃茨的价值观取向,完全是征服者/统治者的视角。或者说,霍格沃茨评价学生的标准,就是看你是不是一个优秀的征服者/统治者。常说价值观的作用像尺子(价值尺度),用这样一把尺子量下来,赫敏的问题就很多了。
  先从简答问题的开始。
  最基本的问题,做一个征服者首先需要什么?
  最基本的回答:做一个征服者首先需要有力气。
  估计这个答案很出人意外,太简单的答案有时候反而想不起来。
  大多数同学都是中国应试教育这面大筛子筛下来的幸存者,久经考验,习惯成自然,对体育是一种教育形式会感到很隔膜,上体育课不就是玩嘛。大概上过小学的同学都听说过“德智体全面发展”这句话,也都知道在中国的教育实践中基本上是句空话。人人都知道“三好学生”的真实意思,是“体育及格、没有犯过错误的分数最高的学生”。很少有人仔细的考虑过,为什么从教育理论上,体育竟然是和整个道德、智力相提并论的,或者说数学、语文、物理、化学……加在一起,理论上才等于一个体育。
  中国古代教育,一直以智育为核心,但重视体育,却是西方教育的一项重要传统。西欧各民族的祖先都是游牧民族,因为西欧的自然环境和中国不同,如上图所示,伦敦和柏林大体上和黑龙江的漠河在一个纬度,巴黎和哈尔滨在一个纬度,北京比号称“炎热”的南欧的罗马还要靠南些。这种纬度的地方在中国古代基本上是无人区,之所以西欧地区还有人类文明,完全是因为欧洲是一个深入大西洋的“大半岛”,有比较充分的水蒸气,气象学上称为“温带海洋性气候”。饶是如此,欧洲的大片地区也是常年阴冷,光照不足,并不适宜粮食作物生长,因此不论日耳曼人还是凯尔特人,早期都是以牧业为主的民族,农业只是副业而已。因此这些民族的很多特点,大到喜欢迁移游牧,喜欢独立自由,小到喜欢吃牛肉,不吃狗肉(牧羊必备),都是和这个基本生产方式相适应的。
  和农业较为依赖耕作技术相比,牧业对身体条件的依赖要求比农业重得多,因此在欧美的教育传统中,对身体的训练,是教育的头等大事之一,和智育可以相提并论。体育教育不仅仅能锻炼强健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准军事训练。在草原上,猎人们必须排列好队形,组织好分工,才能对猎物进行成功的围猎,一人失职漏出一角,则全体猎人的工作都是无用功。欧美体育教育的精华,就是在分队竞争中,锻炼人的斗争精神、规则意识、协作才能。只有能在球队中做的了队长的人,才能在猎场上指挥同伴,也才能在战场上指挥的战士。等战争结束后,也才能承担统治者的重任。
  英美的大学每年要举行无数的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著名的比如剑桥牛津划艇对抗赛,美国的大学棒球、篮球、橄榄球联赛等。这种比赛花费相当惊人(远比在教室里上课费钱),但学校从来是在所不惜,就是因为是否有发达的体育教育,是一所大学是否是一流大学、是否属于培养统治者的摇篮的标志之一。学校中真正能做学生领袖的,很少是考试中的第一名,往往倒是球队的队长或者明星。到了找工作的时候,在学校的球队中当队长的经历要比拿几个A更受雇主的重视。华人的孩子来美国就学,刚一开始最不容易适应美国大学环境的就是这种体育文化。
  美国总统竞选的时候中,学历太高是不受选民待见的,历任总统中有正规博士学位的只有一个,也是历史评价平平的角色。大多数总统,尤其是共和党方面,都是本科生,其中学习好的并不多,很多人最自豪的大学经历,就是自己在学校的球队中打什么位置。布什父子总统三代都是耶鲁大学的学生,也都是耶鲁运动明星。布什爷爷普里斯科特就加入耶鲁棒球队,还获得过全美大学生运动会高尔夫球冠军,老布什本人是耶鲁的棒球队一垒手,而且是全队的队长。小布什也是耶鲁大学校队二垒手,并且是家乡棒球“得克萨斯游骑兵队”老板。布什家族的智商问题一直被媒体嘲笑,尤其跟两个克林顿对比,这其实正是布什家两代总统的竞选策略:我不是只会念书的象牙塔的书呆子,我是运动场上的英雄,因此我才应该做美国的领导者。老布什过八十岁生日,竟然是以高空跳伞的方式庆祝的。在这方面,女生教育也不让男生,体育成绩好的女生容易嫁人,因为可以为家族生下更强健的后代,小布什的奶奶就是美国女网国家队队员。
  回到剧中。哈利波特来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场大戏,是大家熟悉的分院帽选学院,接着就是几堂魔法课。大家不妨重看《魔法石》开场的一段,就会发现波特和罗恩根本不是中国意义上的好学生。两人在上课方面是很失败的,比如第一堂课两个人就迟到了,严格遵守规定的麦格教授讽刺说要把他们两个变成一只表或者地图。
  第二堂课,斯内普教授的魔药学,哈利先是上课走神被斯内普警告,又接连三次没有回答上来斯内普的问题,斯内普本来就严重偏心,少不了对哈利一番冷嘲热讽:
  可见,波特在教室里混得并不得意。波特真正的转机在第三节课:飞行课。
这是堂室外课,大部分同学也很容易看出相当于我们的体育课,不过是把跑圈改成骑扫把而已,都是为更复杂的球类运动做基础训练的。上课不久,纳威受伤了,老师去找护士,马尔福趁机捣乱,将飞球扔掉,而波特具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几乎是无师自通的掌握了高难度飞行技巧,用一个非常惊险的高空急转弯接住了被马尔福扔掉的球。这个动作发生在麦格办公室窗口,直接打动了麦格教授:
  接下来,波特被麦格推荐进入格莱芬多的魁地奇队,并且在赛场上成了赛场上最优秀的找球手,后面的情节大家都很熟悉,就不再多说了。
  《哈利波特》几乎每一部都有魁地奇比赛的情节,看电影的观众,绝大多数都把魁地奇当作一场好玩的游戏,震撼于精彩刺激的高科技场面而已,其文化意义,最多能理解到魁地奇相当于英国的国粹运动——足球上(或者橄榄球)。其实,每场魁地奇赛场上中,都埋藏这相当丰富的剧情线索,各派人物在魁地奇赛场上的较量,包括观众席上的各种小动作,是霍格沃茨学院故事的重要内容。哈利(包括罗恩)正是靠着在魁地奇比赛中的一次次胜利,成为众所瞩目的学院英雄,在同学中获得了尊敬和拥戴,并在六年级当上了院队的队长。哈6大决战前的魁地奇队长,也就意味着哈7大决战的指挥官。
  同理,罗琳阿姨笔下的赫敏的主要弱点之一,就是她从来不打魁地奇。
  中国观众喜欢赫敏,很大程度是按照中国教育的标准衡量的,赫敏每次上课都能正确回答问题,每次考试都是第一,不是最优秀的学生吗?按照英国人的看法,不是,这只是她是个次优秀学生的表现。英国观众看到每次魁地奇比赛,哈利在赛场上拼搏,而赫敏只是坐在观众席上喊加油的时候,心里都明白,罗琳阿姨这样安排,是暗示赫敏是配不上哈利的,因为她不具备做一个优秀统治阶级的身体素质。中国观众,则一般没有反应。
  金妮呢?这个小姑娘出场机会并不多,但是关键的第六部,金妮成了学院魁地奇球队的副队长,选拔新球员的时候,金妮就站在哈利的旁边。
  更重要的是,哈利压不住底下乱糟糟的队员的时候,金妮大喊“都闭嘴”,让全场鸦雀无声,连他哥哥罗恩在内,都乖乖的站好听训。好电影不需要太多台词的, 这场戏金妮一共只有一句话的台词,就充分表现出一个优秀统治者的气质:攻击性。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 (四)
  第三章:哈利的选课1、飞行课和魁地奇(下)
  大家都知道,赫敏是罗琳阿姨在书中的影子,为什么不设计一个情节,让赫敏也打打魁地奇?很多人分析的和剧情有关,不错,但本帖从另一个角度提供一种思路,这个问题和英美国家的教育理念有关,只是这种教育理念,在中国的教育的实践中不被承认,大家比较陌生而已。
  前一篇本宅介绍西方国家重视体育教育,这倒也不是什么独得之秘,差不多是教育理论界的通识。那为什么万恶的中学老师总是抢走大家宝贵的课外活动时间,拿去给文化课补课?大家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我国的“应试教育模式”——因为高考不考体育呗,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高考又为何不考体育呢?如果教育当局认为体育教育非常重要,把体育考试吸纳进高考体系很难吗?比如在高考里增加一门体育,占一百五十分(重视的话可以再多),测试百米、跳远、铅球三项,某日统一集中到某中学测试,按照指标记分,这在技术上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如果这样,万恶的中学老师一定会风雨无阻的把大家从教室里赶出来跑圈的:亲,跑圈哦,加油哦,有一百五十分哦。
  问题是这一切都没有出现。原因何在?
  因为体育和智育不同,体育更加依赖人的先天条件。随便一个班同学排排队,总有大个子、小个子,每个人的身体天赋是明摆着的。相对于文化课,锻炼对天赋改变并不大——无论怎么锻炼,你也不能长到姚明那么高。大家都锻炼,最后还是比天赋。过几天大家就要看伦敦奥运会了,这是西方体育文化的集中展示,大家不妨留意其中的价值导向。奥运会的口号是“更强、更快、更高”,稍一注意就能发现,其实奥运会根本和普通人无关,完全是一群体育天才的竞争。
  中国高考的基本理念,是假设幼儿的大脑是一片空白,在这个层面上人人先天平等。教育的目的在于传授知识,传授的效果则取决于学生的努力程度,教师要鼓励好学生刻苦读书,而高分就是对勤学的奖赏。因此,像体育这种比较依赖天赋而非勤奋的科目,在中国的高考体系中就很难找到位置。你能接受一个刻苦读书的勤奋女生落榜,而一个五大三粗的笨男孩被高校录取吗?
  而英美国家的主流教育理念正好相反,在他们的教育理念中,勤奋并不特别重要,而天赋则是首要因素。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1%的灵感比99%的汗水更重要”,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的原文有争议,在美国也有,大家耐心,我后文也会稍微解释一下这种争议的原因)。
  英语中有很多概念和天赋有关,比如genius、talent、gift,这几个词可以被混杂着翻译成天才、天资、人才、才能等等,但实际上汉语中很难找到对应词。英美主流教育理论认为,知识是一种人脑的内在的机能,无需被教育活动传授,教师的作用只是把它激发出来。这种教育理念对天赋非常强调,一个人如果没有天赋,就没有教育价值,等于是对牛弹琴,反之,天才可以无师自通。教师的作用,仅仅在于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天赋,将其由潜在状态激发出来成为现实。英美高教界有句话,“好学生不是教出来的,是被大师的氛围熏陶出来的”。
  中国现在的教育模式,仍然是高考体制为主,多少“素质教育”的好计划,听起来不错,一旦遇到高考指挥棒,就会出现各种走形。为什么不根本上引进英美国家的教育理念呢?
  因为强调天赋的教育,有一个隐含的逻辑,不知道各位能不能接受。在这种教育理念下,人的差异会被固定化。天赋是先天的、用生物学的说法就是遗传基因决定的,但基因会代代相传,是不可改变的因素。强调天赋的结果造成这样的逻辑:商人有经商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经商天赋,也就应该继续经商;音乐家有音乐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音乐天赋,也就应该继续搞音乐;……;这还不要紧,关键是:统治者有统治的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统治的天赋,也就应该继续统治大家。
  说人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法西斯!作为一个大学老师,你不觉得可耻吗!日本人杀害了我们多少同胞,南京大屠杀你难道忘了吗?你竟然在网上公然散布这种腐朽的法西斯思想!难道共产党带领大家翻身做主人是错的?打到地主有什么不对吗?喜儿就应该嫁给黄世仁做小老婆?杨白劳就该世世代代给黄家种地?你是不是南霸天的私生子?政府一个月给了你多少五毛?现在政府腐败成这样,漫天的有毒空气,遍地的环境污染,还不许我们屁民上街散个步!你爸是不是个贪官!你是不是觉得,白富美就得嫁给高富帅,然后生下官二代富二代继续骑在我们头上?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至少说明了为什么西方的普通学校基本=放羊。
  因为你血统不高贵、没有天赋、不值得花钱培养而已。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 (五)
  第四章:赫敏的头发、血统和身份
  现在终于可以讨论赫敏的头发问题了。褐色的头发是什么意思呢?
  前面网友的跟贴中,提供了很多有想象力的答案,依照发言次序列举如下:吉普赛人、斯拉夫人、诺曼人、加拿大人、凯尔特人、意大利人、伊朗雅利安人、美国人、澳大利亚人、爱尔兰人。我看到最有创意的答案是这个网友的留言:
  “赫敏到后几部出现的眼部烟熏和眼线,头的脸比例(高额头),杂色卷发,博学智慧,和对基督教道德观的细微批判态度,很容易得出,原型代表了一种两河流域文化。阿拉伯信仰使之和传统格格不入,深厚的犹太教时期遗存知识,巴比伦,埃及,苏丹时期,丰富的文化交汇。赫敏对事件的一些预判和先知,仿佛新约中记载的,预兆耶稣诞生的东方三圣人。赫敏从书中知道的事物很大程度上引导哈利做了很多决定性的事。魔法石,赫敏查了书;密室,变形药;阿兹卡班,穿越;火焰杯……好吧这集没她什么事,恋爱……不胜枚举。所以说赫敏的东西方矛盾和交融特质,很可能就代表了阿拉伯,两河流域文明。”
  请允许我膜拜一个先。
  问题是,这么多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答案呢?
  各位修炼统治术的同学们请注意,经过多年素质教育的提倡,说我们老师只会照本宣科是不正确的,很多老师也经常提供各种教科书以外的、甚至是相当激进的观点。但坦率地说,目前我们的法学教育还缺乏一项很基本的素质训练。一个优秀的统治者最重要的素质并不是见识广博,因为一般来说统治者并不缺乏各种信息。关键是,在大量眼花缭乱互相矛盾的信息中,能做出正确的一个判断并坚持到底。法学案例课上大家都上过,每个案件中包括大量信息,哪些是有法律意义的,哪些是无意义的干扰项,哪些是自相矛盾的谎言,优秀的律师必须做出准确的判断,才能打赢官司。在英语里,表明这种判断的能力有一个词:insight,这个词由内(in)和看(sight)两个词根组成,可以翻译成“洞察力”、“悟性”、“眼光”等等。
  各位请试着运用你们的“洞察力”,选择一个答案,记得要坚持己见哦。
  答案是:赫敏的褐色头发,意味着她是个普通的英国人,她的头发的颜色是大多数英国人头发的颜色。
  估计大家都很愤怒。等了这么久,等来这么一个结果。
  请先不要着急愤怒。得出结论并不困难,但一定要给出判断的理由。为什么褐色头发是表示普通英国人呢?
  英语中有两个词表示民族:nation和ethnic group,前一个词更多的表示“国家”、国家政权下的民族,比如Britain nation 或者American nation,后一个是语言文化上的人群,比如Anglo-Saxon,可以表示英国和美国的英语族裔。无论用哪个定义,赫敏都和哈利、马尔福一样,属于英国的主流民族,(用后一个定义,罗恩属于少数民族)。但这不足以区别赫敏和马尔福的身份。
  有在英国留学的同学留言说,现实中英国人很不重视我们说的“民族”差别,他们的身份登记也没有“民族”这个选项。没错。大家研究英国人的身份问题,可以从民族入手,但民族问题有时候并不是最主要的划分方式。在民族之外,还有一个平行的概念,在传统的欧洲观念中,称之为“阶级”class,但是这个词在现在的中国被改造成和财产(有产、无产)联系在一起,和片中对不太上,比如罗恩家很穷,但他是贵族阶级。其实欧洲人所谓“阶级”这个词的本意,大体上对应古汉语中的“门第”。在阶级分类下,人的身份分为三种:贵族(noble)、自由人/平民(freeman)和奴隶(slave)。前面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征服者/统治者,其实并不准确,严格地说应该是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的贵族阶级才是统治者。留学生一般接触不到比较高端的贵族阶级,因此会感觉英国人不太重视身份差别。
  在早期的英国历史中,无论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凯尔特人,内部都已经有了阶级分化。有人以农牧业、手工业等为职业,也有人专门以战争为职业,即武士阶级,其领袖则称为“王”,这些职业大体上都是世袭的。日耳曼民族大迁移之后,盎格鲁撒克逊武士战胜了凯尔特武士,成了英国贵族(严格地说还有后来的维京人、诺曼人,这两族也属于广义上的日耳曼民族),大部分凯尔特人或者被征服成了奴隶,或者和盎格鲁撒克逊族的平民混杂在一起,融合成现在的普通英国人,也就是平民。
  贵族与平民的划分,一直是英国历史、文化和政治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人学习英国文化的难点之一。很多人不能接受,号称“先进”的英国,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法定的贵族国家。英国女王作为贵族之首,她既不是民主竞选的,也不是推选或者指定的,而是依照血统原则继承的。女王在英国政体中是有实权的,并不仅仅是教科书中所说的“君主立宪制下统而不治的虚君”那样简单。
  女王之下,英国还有大大小小的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教会贵族、法律贵族等共一千多人。这一千多人组成的贵族院(上院),和剩下8000万人选举出来的平民院(下院),理论上是平级的,二者加上国王,共同构成英国政治的中枢——英国国会。历史上,上院曾经拥有比下院多得多的权力。即使在贵族制度高度式微的今天,上院也仍然是英国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知道大家是否相信,直到三年前的2009年,英国才在历史第一次成立了“英国最高法院”,此前上院一直是英国的最高上诉司法机构!也就是说,最高司法权一直在贵族手中,(这个问题也很复杂,不展开)。在一向以法治传统著名的英国,大家可以理解这意味着什么!
  至于贵族精神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那更是无所不在。民间对贵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去年大家都领教过的这个场景:
  这场婚礼一共花费4722万英镑(折合4.7亿人民币),全由纳税人支付。英国民间的态度呢?一片欢腾,载歌载舞,视若第二国庆,(英国国庆节是女王生日)。
言归正传,《哈利波特》中的贵族和平民,对应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片中有一对很常见的概念:“纯血”/“麻瓜”。
  重点是muggle麻瓜这个词。这个词是罗琳创造的英语单词,还有一个近似的词,也是在《密室》中,小马尔福和赫敏在教学楼前冲突的时候说的:
  Muggle,词根来源于mud blood,blood是血统,mud是泥巴,因此中文译成“泥巴种”。这其实是个漂白了的译法。在英文中,mud可以引申为肮脏、混杂。Muggle或者mud blood,其实翻译成汉语中的“杂种”更准确一点。这个词的关键,就在于“混血”。
  贵族和平民的分界线有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血统,或者是对血统的态度。平民不介意血统是否混杂,而贵族们则坚持只和贵族结婚,因此才叫做一个“族”嘛。所以欧洲大多数贵族都是中表兄弟(姐妹),就像红楼梦里面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连环套一样。研究欧洲中世纪史,搞清楚8个亨利、6个恩里克或者12个海因里希之间的关系,历来是件麻烦之极的事,(这三个名字是一个单词,英语和法语翻译成亨利,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翻译成恩里克,德语翻译成海因里希)。
  到底为什么贵族一定坚持近亲结婚呢?不是常说“远缘杂交,生下小孩聪明”吗?哈利是个父纯血母泥巴,看来正好符合这条规律,德赫党不也一直在希望聪明的赫敏嫁给高贵的马尔福吗?
  很抱歉,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马尔福的家族如果能接受赫敏的话,他们家早就不再高贵了,一头铂金色长发也早变色了,也就不会被各位德赫党喜欢了。
  我们高中生物书上有这样一段话,“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致病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遗传病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大部分人认为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后代是白痴”,基本上是从这里来的。
  有什么问题吗?
  教科书没有撒谎,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
  问题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我们把上面一段话中的“致病”基因,改成“优秀基因”,结果就是:
  “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优秀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优秀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优秀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优秀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优秀天赋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就是贵族们坚持只和贵族结婚的原因,他们怕流失自己的优秀基因。哈利的飞行天赋哪里来的呢?大家注意赫敏的英语原文:
  考察人类的婚姻史,贵族们总是倾向于近亲结婚。也可以说凡是贵族文化占上风的时间,婚姻法或者婚俗就倾向于近亲结婚。古代中国人在东亚地区是优势民族,受儒家贵族文化的影响,历来就流行姑表亲,以至于公公婆婆被称为“舅姑”,因为没结婚之前就这样叫的。姑表亲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在这种传统下,晴雯再优秀,也不能嫁给宝玉。
  相反,凡是在历史上平民文化占优势的,都会有大量的亲属婚姻禁忌。在罗马天主教的教规中,最多的时候曾经禁止七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历史上天主教会主要是代表平民的立场,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展开讨论。贵族们一直反对这一教规,后来教皇特地作出了例外的规定,具体考证属于专业知识,也不展开讨论)。
  欧洲贵族们的近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妹结婚,但也不完全排除堂兄妹,反正在欧洲语言中这两个词是一样的。)结果就是,纯血的贵族,更多的保持了他们祖先的典型体貌特征,英格兰贵族仍然是铂金色头发,苏格兰贵族仍然是红头发,而混血的平民,则出现了某种体貌特征的混合,于是赫敏就是褐色头发了。遗传基因的具体规律很复杂,这里不讨论遗传学的细节,比如头发的颜色是怎样决定的之类。哈利波特是部儿童文学作品,原作者只是简单的用这三种头发的颜色来表示马尔福、罗恩、赫敏三人的出身,就像京戏中的脸谱,红脸的关公代表忠诚,黑脸的张飞代表暴躁一样。(历史上这两位也长得是正常人。)
  现在大家知道赫敏的压力有多大了吗?
  顶着一头代表平民的褐色头发,来到这个学习统治术的贵族学院,大部分同学不是纯血、就是Half-blood。在这里她面对的不是“偏见”,恰恰相反,马尔福们的看法是“正见”,是科学。人家的优秀素质已经比你领先几十代了,有优越感是正常的,歧视到你无话可说。
  必须强调一点,在英美主流文化中,坚持人种、出身方面的“歧视”是一个基本的思维方式。其中的关键词,也是个英语固有的概念,叫做discrimination。
  (抱歉这个帖子里总是爆单词,作为外语大学的法学老师,讲课总得加点本校特色。不过顺便给各位提个小小的建议:下载观看英美影视作品的时候,尽量听原声,看双语字幕,因为一个文化体系的核心概念,基本上是无法翻译的,只能看到原文才能理解。不信大家自己试试把道、太极、阴阳、仁、孝、关系、面子等翻译成英文看看。)
  第二篇里带着大家转了地球一圈,分别讨论了哈利波特中的各种文化因素,(其中日本文化错了,多谢各位指正,不过删掉并不影响结论)。主要的用意,就是想给各位直观的介绍一下这个discrimination的概念。这个词常和种族race连用,即racial discrimination,翻译成中文为“种族歧视”,其实英语的本意中,discrimination原指“鉴别”、“区分”、“区别对待”,并无贬义,意思是“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如果向古代延伸一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有一句名言:“正义就是使人人各得其所”,那么这个“区别对待”反而是个褒义词。法学的同学请特别注意,大部分法律制度(尤其是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其实并不是“平等”,而恰恰是这个“区别对待”。
  英美文化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征服者,是优秀的文化,其他民族都是被征服者,他们的文化都是劣质文化,但要根据其劣质程度,给予其不同的区别对待,比如法国是表兄弟,德国是堂兄弟,中国人是情人,印度人是家仆,防着点犹太人,千万不能给“那个民族”有正面露脸的机会,等等,这就是discrimination。说白了,英美文化的根子是征服者的文化,里面根本就没有“民族平等”这个念头。
说racial discrimination/种族歧视,最常见的还是对黑人的歧视。有人说怎么在电影中看不到呢?哈利波特电影中,黑人只有两三个跑龙套的角色,第二篇还忘了一个,乔丹李,第一部的魁地奇解说员。
  但其实这些都不是文化意义上“真正的”黑人,最多只能算是些认同英美主流价值观念,除了一张黑皮肤之外已经完全同化的黑人。像奥巴马、骆家辉,都是“黑/黄皮白心”的,(亚裔的俗称香蕉人,不知道非洲裔俗称什么,奥利奥?),大家不要被这种表面现象给迷惑住,美国文化中歧视黑人是根深蒂固的,哈利波特中也有体现。真正的黑人在这里:
  家养小精灵——多比!没错,Domestic elf根本不是人。这就是美国人对文化上没有同化的“真黑人”的基本想法。除了野生的之外,他们最大的用途,就是充作家奴。
  小说中家养小精灵戏份较多,电影中删掉不少,因为这个东西的文化原型到底如何,美国观众自己心里很清楚,家丑不宜多提。在剩下的一点点情节中,家养小精灵也是典型的奴隶族,他们怯懦、愚蠢、谦卑、经常干傻事,简单的说就是天生的奴隶。多比在第二部《密室》的开始出场,一上来就被哈利波特的一句“请坐”感动,可是大家看剧照,多比一直是跪着和哈利说话的。多比还算追求自由的“自由派小精灵”,最后为了追求解放而光荣牺牲。另一个布莱克家的克利切,就是典型的“保守派小精灵”,也就是美国文学中常见的“老黑奴”的形象。克利切最大的梦想,是像他的先祖一样,在老得干不动了之后,让主人将他的头割下,和他祖先的头并排悬在墙上作为装饰。克利切的这个形象,大家可以对照某些美国文学,比如经典的《gone with wind/乱世佳人/飘》中的黑人,去看看英美主流社会对黑人的真实心态。
  原著中霍格沃茨也有家养小精灵,负责扫地做饭,结果被电影砍掉了。同时砍掉的是赫敏在她的四年级时决定成立组织“家养小精灵福利促进协会”的事。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Elfish Welfare缩写SPEW,就是英文“呕吐”的意思。赫敏出身低微,全校同学中只有一个半血、一个少数民族做朋友,为小精灵呐喊符合她的身份,但在霍格沃茨的主流观点看来,就有点“令人作呕”了。就算不考虑反角马尔福,男一号哈利对待家养小精灵的态度,其实也挺不怎么样的。《密室》的结尾,哈利虽然因为和马尔福作对,利用脏袜子的方法巧妙的解放了多比,但打狗是为了打主人,并不是为了狗。哈利和多比有下面的对话:
  哈利的话其实就约等于一个字:滚。
  有人说,林肯不是早就解放黑奴制吗?约翰?肯尼迪不是给黑人平等的公民权了吗?奥巴马不是已经当上美国总统了吗?为什么你还说美国歧视黑人呢?确实,现在美国已经没有“黑奴”这个具体制度了,但“种族歧视”的精神并没有改变,最多用“墨西哥非法劳工”代替黑人,或者用黑白混血的奥巴马打打广告而已。(奥巴马的白人妈妈家族血统很高的,而他的黑人爸爸除了生下他之外好像就和他没什么联系了。)道理很简单,没有奴隶,就没有贵族。不歧视异族,怎么凸显本族的高贵?让美国人对有色人种客气一点,没问题,让美国人放弃自己的优越感,那就等于没有美国了。
  关于英美国家的血统论——贵族(平民、奴隶)观,暂时分析到这里。有人问我是不是法西斯,来这里推销血统论。这个问题我表个态:我和大家一样,也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只是个普通中国人而已。我当然也不喜欢被白人歧视。只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英美国家是中国全球竞争的最主要对手,不搞明白他们的一些内心想法,我们的决策就会有错误。建议各位不要对号入座,分析咱们中国人内部的族群血统,希望下面的讨论集中在欧美文化历史和政治方面。
牛,看了原文,配着图看感觉更生动。
第五篇、霍格沃茨的校规
  下面有几个技术性问题要处理,有人问,既然你说血统是赫敏不能嫁给哈利的原因,可是我看到巫师们跨门第结婚很多啊,至少有这几个例子:
  1、第六部《半血王子》中,斯内普教授不是父麻瓜母纯血吗?
  2、赫敏最后嫁给了罗恩,罗恩不是是纯血吗?
  3、哈利的父亲是纯血,母亲莉莉不是泥巴种吗?
  前两个例子,我确实有自己的看法,不过这涉及婚姻制度中更敏感的地方。说实话,婚姻法其实是个很邪恶的法,因为要彻底学好婚姻法,必须直面“性”这一话题,这并不是个适合在网上讨论的东西。今天已经很冒犯各位了,我需要等等看,才能决定是否和大家讨论这些问题,或者说用什么方式能更“温柔的”讨论这一话题。(我肯定不会“粗暴的”讨论这个问题。各位重口味的同学不要起哄)。
  但最后一个问题,可以这里给出答案:如果各位把“血统论”当作英美价值观念的一切的话,就太低估这个体系的复杂程度了。赫敏的头发问题吊了大家很久的胃口,各位可能把注意力过多的集中到了血统问题上,其实七部电影,讨论血统问题的主要是第二部,后面另有新的主题。(我的帖子全文如果能写完大概是10篇,现在也才写到五分之二)。血统论是基础,但绝不是英美文化的一切。简单的说,英美主流价值观念对血统论的态度是:有血统论,但不唯血统论。民族和出身很重要,但你仍然有自由选择的机会。
  没错,哈利本身也是混血,而且身上有一部分伏地魔的“脏基因”,但在《密室》的结尾,校长和哈利有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邓布多:你好像被什么事困扰着,对不对?哈利?
  哈利:是这样的:我注意到了,我跟汤姆瑞斗之间,似乎在某些方面拥有相似的特质。
  邓布多:我知道,没错,你是能说爬说语,哈利,这是因为佛地魔也能说爬说语。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在你头上留下疤痕的时候,也把一些力量转移到你身上。
  哈利:所以分类帽说得没错,我应该就读史莱特林。
  邓布多:没错,哈利。你的确拥有一些佛地魔自豪的特色,坚毅果敢,足智多谋,还有,不太遵守既定的规则,可是为什么分类帽会把你分到葛来分多?
  哈利:那是因为我的要求。
  邓布多:这就对了,哈利。这就是你跟佛地魔不同的地方。让我们成为哪种人的,并不是我们的先天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
这就是英美文化中的另外一个关键词:自由选择。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25:45  回复&&
  第五篇 霍格沃茨的校长(上)
  写续2的时候,我就有思路写赫敏的血统,知道血统论是个马蜂窝,所以先贴出前一半来试试看,发表之后,跟帖平静了不少,帖子中说赫敏“体育不好”,看来大家意见不大,结果从体育话题牵扯到血统论,跟帖还是和爆炸一样。
  下面引用一些网友的留言:
  1、我深有感触,很多从大学或更高学历才去英国留学的学生是无法体会他们的阶级观念的。我的哥哥从中学起就被送到英国读书,就是所谓的贵族男校精英教育,他在学校的运动项目是击剑和马术。在英国呆了十几年,现在研究生毕业了,入了国籍,也就了业。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对家里人说的最多的就是英国人对阶层的看中。他以前在学校时没法融入到那些所谓贵族学生里的真正核心小圈子,男孩联盟之类的。即使他们知道有财力支撑你读贵族学校,但只要你的父母没法和他们的父母在同一个宴会场合上碰杯,互相没法扩展关系网带来利益那他们也不会拉拢你。哥哥目前就职的工作讲出去也很响亮,但他说了,永远也不可能做到核心层,在每个领域核心层里的始终都是一代又一代男孩联盟里的成员。
  2、同时用我认识的两个,虽然不知道算不算贵,但是肯定是upper class的人都说过的一句话支持老师的观点:last name does make sense。
  引用不是因为留言对我的支持,是因为我自己也没出过国,缺乏这种第一手信息,我想大多数网友也和我一样。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看反对的意见,大家别嫌麻烦,容我多引几段,因为这涉及到各位理解英美文化的一个难点:(懒的看的朋友,可以看红色字体,相当于摘要。)
  1、作为一直受英国高等教育的文化研究的学生,我想吐槽几点您文章中的问题:首先.英国种族主义固然有,但是英国自从90年代以来已经实行自由主义多元文化政策,虽然还有很多问题,但已经基本实现了英国的少数族裔自身权利的平等,比如穆斯林可以一夫多妻等等。英国人本身包括文化界政界一直都在试图提高少数族裔的社会地位和代表性,包括今天的议会中已经出现了非裔议员,好些媒体明星是黑人等等。
  2、关于您对法律学院的看法,我不是完全同意。我从小来加拿大多伦多,从这里的法学院毕业,现是律师。我觉得您的观点“法学是统治学”有点过于片面。我个人感受是,法学是以最基本的民主、人权为基础,致力于将社会各阶层/方面系统化、管理好的一种学问。Obama和Clinton都是律师出身,所以才更加懂得民主的精髓与重要性。……我的中文也不是很流利,希望达到了我的意思。
  3、最后这个英国贵族理论我非常赞同,但是英美并不一样,其实这正是有着传统封建文化历史的国家被美国逐渐抛离的根本原因。美国人是没有贵族束缚的“白人文明”,对于平民而言已经不是传统的西方国家,所以这块土地上是爱因斯坦、莱特兄弟、福特、爱迪生、乔布斯、卡梅隆、扎克伯格等天才前赴后继发迹的地方,他们的成功不仅在于个人的超级地位和财富,更在于对人类历史文明前所未有的高效率强力推动。美国人不迷恋贵族甚至藐视贵族,美国人喜欢《社交网络》中平民天才小子用甚至不太公平的手段干掉传统贵族高富帅兄弟的故事,在这个地方,平民创造力得到的超级释放是又封建贵族统治历史历史的国家给不了的。
  4、看完这目前的四篇,刚开始觉得角度确实很新,但是如果纯粹是讲解英美阶级民族制度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偏选中了这样一部让很多人爱了十几年的经典来讲解,确实容易引起许多辩驳。……我觉得根深蒂固的阶级血统观念是不可否认的因素之一,……但是哈利这本书并不是为宣扬这个而来的,哈利是一部宣扬废弃阶级血统观念,讲求平等自由的书,同时也是一部关于爱的书。所以您将这样一部书用如此生冷的解释彻底颠了个个,确实看起来挺不舒服,起码我会是这样。
  5、老师,你的逻辑出问题了哦。原作根本没有强调出身论,基因也没有决定一切,魔法部官员的儿子有的经商,有的研究龙,有的是普通银行职员(韦斯莱一家),这是作品中明白告诉大家的,唯一一个进魔法部的还有和他爸爸不相符的野心……综上,这样的描写怎能说是“龙生龙凤生凤”神马的呢?欧美教育的确强调天赋,但并非强调遗传和继承,否则纳威就该也是傲罗而非草药学教授,而且也不会有那么多麻瓜家庭出巫师了。老师的理论再发展就成为伏地魔了哦~
  6、我感觉罗林女士这本书里更强调的是自由选择,而非血统。在罗琳笔下,许多纯血统巫师都非常邪恶,加入了伏地魔而成为真正的法西斯。反抗他们的纯血统巫师都不是特别看重血统,愿意与非巫师家庭通婚。因此这可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对英国主流思想的批判呢?PS.我觉得很多人喜欢赫敏并不是仅仅是因为她的学习好,成绩好,而是因为她其他的优秀品质。
  7、翟老师,我有一件事不明白,既然英国人有根深蒂固的贵族意识,而且,罗琳写这部书面向的也是大部分的英国人,那么作者应该站在拥有贵族血统的马尔福的立场才对,但是为什么却把马尔福写成了一个反面,把赫敏这个血统不纯的人写成了正面?
  (引用结束)
  持有上述观点的,在国内大有其人,甚至包括很多著名学者在内,对英美文明都是这个看法:英美文明崇尚民主、自由,鼓励自由选择、个人奋斗,(至少美国如此)。至于证据,也可以举出无数,比如这个《哈利波特》系列,正面人物是哈利,负面人物是马尔福,还不是“一部宣扬废弃阶级血统观念,讲求平等自由的书,同时也是一部关于爱的书”吗?
法学特别强调洞察力,就是要求看问题要深入,不仅要看到冰山的表面,更要看到隐藏在深处的东西。比如有人说赫敏性格强势,因此不配哈利,呵呵,诸葛亮六出祁山,肯定是蜀国国力强过魏国。
  具体到英美主流价值观念上,英美有很浓重的血统论、门第观念,这并不难理解,这和他们的人种、传统其实倒也关系不大,关键是利益。领先者历来对“平等精神”兴趣不大,最在意的是保守和秩序,作为几百年来世界体系的领先者,英美推崇血统论就是保持本民族的优势地位。1840年前我们中国人也大体如此,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吗?
  那么怎么解释英美国家的自由主义呢?
  前面说了,英美国家有血统论,但不唯血统论,如果把英美文化简化为“唯血统论”,并且在本国照搬模仿,那是纳粹。关键是血统论本身有一个巨大的缺陷,必须用“自由平等”加以弥补。
  血统论像一道墙,给贵族以安全,但墙修的太高,未尝不是一座监狱。血统论最大的问题,是让出身较低的人(下文简称平民吧,并不严格)感到失去生活的希望。在霍格沃茨,马尔福不和赫敏说话,只是用阴冷的眼光看着她,同样,在麻瓜的世界里,哈利也少不了挨表兄弟的拳头。如果平民们也相信了血统论,从而隔绝了两个阶级的交流,那么早晚有一天维克多?陈和布拉德?吴就会揭竿而起,即使遗传学的血统论是正确的(呵呵,存疑),贵族们的质量优势也会被平民的数量抵消,毕竟,平民永远是大多数。
  这个问题对统治者非常重要,必须想出办法。
  贵族对平民的认识,有时候比平民对自己的认识要深刻的多。大部分平民反对贵族,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进入这个圈子。只要把墙稍微打开一些缝隙,允许一些平民中的活跃分子进来,大多数平民都是乐而不疲的。这才是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之道,唐代的科举制不就是这么干的吗?用欧美的制度作比方,就好像一个股份公司,在保持大股东控股的前提下,发些股票让别人分享部分红利,是壮大公司的资本的好事。英美一贯嘲笑纳粹,就是嫌他们太笨,一块钱本钱只做一块钱的买卖。英美国家向来是能把一块钱花成十块钱的。其奥妙,就在于怎样借平民的力。
  血统论让平民绝望,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解决之道就在于办法就是贵族们自己相信血统论的同时,一定要让平民们相信个人奋斗。必须画一张香喷喷的大饼,让平民们感到食物的香气,最好就在眼前!因此,英美贵族体系文化中一向都有大量鼓励平民奋斗的内容。罗琳的小说把哈利、赫敏当正面人物,很正常啊,英美文学界自古以来就是承担这项画饼充饥的光荣任务的。麻烦搞欧美文学的同学来证实一下,整个欧美的文学圈子历来偏左,据说战后的诺贝尔文学奖除了老混蛋丘吉尔之外,直到911才给了一个右派(奈保尔,2001),其他都属于左派文学,自称是社会主义者的作家不计其数。还记得吗,“我贫穷、低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的时候,我们是平等的!”,嘿嘿,中国人都感动好几代了。可是真的如此,为什么《哈利波特》中还在反复讨论“纯血”/“麻瓜”呢?
  还有朋友提到英美的差别,这里也说两句。我本人对于初学者来有个建议,刚刚学习英美文化,要从英美一体的角度,尽量用英美文化互相参照,这样能更快速的入门。这个阶段,尽量不要试图作太细的区分。
  为什么呢?因为英美爱唱双簧,专门组团忽悠人。
  英美是夫妻,夫妻就会经常吵架,互相找对方的小麻烦。比如哈利波特剧组就特别强调“完全的英国血统的演员”,剧中也少不了轻轻讽刺两下美国文化,比如这个活宝:
  他的衣着大体上是二战前美国人的正装(凭感觉待考证,请各位核实),是片中最典型的美国元素。他在全剧终的表现,基本上是英国人在嘲笑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下骗子太多。
  但这种吵架往往是一种障眼法,人家夫妻吵架跟吃饭差不多,床头吵架床尾和嘛。这两个国家价值观念99%是近似的,只是经常出来一个扮红脸,一个扮黑脸,才能把舆论控制权从左手调到右手,就像华尔街党民主派和华尔街党共和派天天干的事一样。
  进阶的同学如果要研究两个国家的差异,简单的说:英美文化都有51%的贵族,49%的平民,只是不同时代比重不同。大体上以两次世界大战划线,战前的英国是贵族精神占优势。有人说我写的英国不是现代英国,倒像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确实如此。此时的美国大体上还没有摆脱祖先流浪汉、穷人、异端的影响,价值取向上偏向平等。外交上是门罗宣言、威尔逊主义、门户开放,内政上是毫无限制的“自由市场经济”,史称“镀金时代”,在英国这些老贵族看来,当然就是“骗子多”的地方了。此时美国的贵族自豪感,主要还是从黑人身上获得的。
  两次大战之后,美国从英国手中接过世界领导地位或者说世界霸权,两国的平民/贵族风格就颠倒了过来。英国是工党上台、自由党式微(等于是“平民”的主体从中产阶级下移到了劳动阶级,简单地说就是偏左了),伦敦政经成了名校,多元文化、种族平等、义务教育这些东东,都开始出现了。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大政府、福利病。
  美国呢?虽然有些历史的惯性,表面上仍然强调平等,但实际上美国越来越保守,越来越“贵族化”,冷战后尤其如此,突出表现就是政治领导人的家族化,肯尼迪家族、布什家族和克林顿家族,每个家族周边都聚集着一群类似古代门客的智囊团,小布什上台用的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竟然是福特爷爷的当年的国防部长。全世界的保守主义大师(哈耶克、列奥?施特劳斯)都跑到了美国,外交上也开始讨论“美国的世界责任”,现在还在中东打仗。相反,黑人平权了,因为大量“非法移民”大体行接任了黑人当年的角色。“奥利奥”(黑皮白心)可以努力的去营造49%了。
  至于英美文化的整体倾向,到底是平等为主,还是贵族为主,如果各位留学生方便的话不妨试试我下面的预测:如果你问一个中国人,1997年世界上哪个重要的人物去世了?一般人都会说是[政治词汇被过滤];如果你问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白人同样的问题,回答是什么?
  我猜100个人里面有99个人会回答是:戴安娜。
  戴安娜就是个典型的王室包装抛给平民的幻想彩球——她本是侯爵之女,但英国王室硬把她宣传成一个“平民”——结果引来英美平民疯狂的追捧。英美“戴安娜文化”到现在仍然是非常热门的现象,这就是英美文化中骨子里的贵族相。现在的凯特王妃,大致也走的这个路子,只是随着时代的进展,加点平民喜欢的“婚前同居”之类话题。
  另外,留神点那1个回答是[政治词汇被过滤]的人,他反倒很可能是个贵族,能分得清谁真正在拨动这个地球。
  (我没出过国,全凭猜测,猜错了请留言告我。教师只是我的职业,但我不是万事通,深知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也。)
第五篇 霍格沃茨的校长(下)
  (我不喜欢这样写帖子,太学术,像论文,不好玩,只是血统论引来的争议太多,不知这样的回答能否解答留言中的问题。)
  还是好好分析霍格沃茨吧。
  如前所述,英美文化中的“平等自由人权”倾向,集中体现在“自由选择”理论,也就是在《密室》的结尾校长说出来的一句话:“让我们成为哪种人的,并不是我们的先天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这种论点在英美文化中比比皆是,因此血统论分析完了之后,现在可以比较详细的介绍一下英美文化中的“自由选择”论了。这也是后面几篇的基础。
  严格地说,英美国家的“自由选择论”并不是本土货——整个英国文化,都是广义上基督教文化的一部分,“自由选择”的源头来自基督教的教义。有人问我为什么片中的文化符号为什么没有梵蒂冈,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比较简单,没有特别必要专门解析,教皇大家天天见:
  能分清吗?
  我在网上搜索,居然有人讨论两个人是否一个演员的。
  这个讨论本身也能证明两个人的文化符号实在是太接近了。凡是在有关中世纪的奇幻文学中,出现白头发、长胡子、传长袍,一脸慈祥的长者形象,基本肯定是中世纪的基督教传教士/教皇的形象。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39:09  回复&&
  因为政治原因,当今英国和梵蒂冈的关系并不好,主要是现在天主教徒主要在南欧和拉美,经济上和西欧北美有矛盾,因此梵蒂冈必须经常发表谴责“为富不仁的资本主义”的圣谕,以争取信徒的支持。为富不仁的资本主义们当然也不客气,罗马和伦敦近在咫尺(用中国的标准),英国居然拖到1982年才和梵蒂冈建交。哈利波特全球大热之后,梵蒂冈教廷官方报章《罗马观察家报》发表专文谴责,并号召信徒们抵制,理由是哈利波特“传播巫术”,(大家别笑,教皇还真信这个,就像他同时也相信处女生子、死人复活升天一样)。作为回报,罗琳召开记者会,宣布“邓布利多是个同性恋”,(天主教教士不结婚,同性恋和恋童癖一直是个大麻烦),英美人也都知道她在暗示谁家的事。
  但这只是政治。从文化层面来看,基督教文化对英国文化的影响是无孔不入的。两位教皇在电影里干什么呢?在《魔戒》中,甘道夫负责加冕:
  (《魔戒》结尾,甘道夫给亚拉冈带上王冠,“王者归来”。)
  原型在这里:
  (公元800年,教皇利奥三世给日耳曼人法兰克部落领袖查理加冕,法兰克人称帝自此始。)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42:22  回复&&
  《哈利波特》中,邓布利多负责洗礼:
  (《哈利波特》第六部结尾处,邓布利多带哈利去取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哈利浸入水中,遭遇危险,邓布利多燃起大火救他。哈利经此洗礼,开始成熟,下面就是大决战了。)
  原型在这里:
  (公元496年,法国兰斯大主教圣雷米吉乌斯为日耳曼人法兰克部落首领克洛维一世施洗,法兰克人从此建立王国。)
  这两件事都是欧洲史上的重大事件,欧洲人家喻户晓。洗礼和加冕礼都是基督教的圣礼,用在王者身上,就是哈利和亚拉冈的登基仪式。邓布利多有甘道夫和教皇的影子,哈利有凯撒、亚瑟、亚拉冈、查理曼和克洛维诸位王者的影子,嘿嘿,伏地魔也有黑暗君主索伦的影子——没有脸。(关于伏地魔的文化原型,下文分析。)
作者:密码是 回复日期: 22:4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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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0km 回复日期: 22:45:22  回复&&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45:33  回复&&
  如果说前面的民族学、人类学,差不多是西方人“关于身体的知识”,(因此这两个学科建国后和法学一样,被直接关门了),基督教和源于基督教的各种理论(中世纪常称为“某某教派”,近代常称之为“某某主义”),就是西方人“关于精神的知识”,“自由选择”理论就是其中之一。
  基督教的教义很复杂,我很不成熟的将其简化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是:上帝面前人生而平等(旧约),每个人靠信仰得到拯救(新约)。一个中心就是“自由选择”。
  众所周知《圣经》是由犹太教的《旧约》和基督教的《新约》两部分构成的。基督教之所以保留《旧约》,更多的是为了保留上帝的概念,这个超然于宇宙四方之外,存在于时间起点之前的概念,能给每个人以平等的机会——在造物主面前,什么血统论等等都不重要了,我们都是亚当夏娃的子孙。西方思想史上,从卢梭到罗尔斯的形形色色的平等论,都有《旧约》故事的影子。最好的体现,就是美国独立宣言中那句名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男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中文翻译中省掉了原文的圣经色彩,顺带也省掉了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为什么是man?因为在圣经中,woman是man的一条肋骨。
  《旧约》本是犹太教经典,但是犹太教经过一段时间发展之后,变成了一种非常保守的宗教,特别强调血统和礼仪,只有结果富有的犹太人才能上天堂。随着罗马帝国征服广大地中海地区,罗马公民垄断了帝国的全部政治权利,大量受奴役受损害的人无所归依,急需一种宗教来抚慰心灵。结果,犹太教中一个小教派独立出来,这个教派宣称他们的领袖基督是上帝的独子,来人间替人赎罪,跟随基督的人就能上天堂,血统不问。这种教义获得了广泛的成功,发展成后来的基督教,其基本教义之一,就是自由选择说或者救赎说。
  (宗教话题很复杂,而且很容易跑题,本文主要还是介绍英国历史文化,顺带解析哈利波特,对基督教的解析尽量从简。留言讨论的欢迎,传教的恕不回复。)
  自由选择说内涵丰富、流派纷呈、情况差异很大,本文不能尽数,只分析基督教在英美文化中的影响。搞学术的朋友请注意,你可以用基督教解读英美文化,但一定要慎重,因为历史上,英美文化是在反罗马教皇的宗教改革运动中,从天主教的文化中脱胎而来的,因此,英美文化中的基督教因素,很多是受限制的。很多流行的用基督教精神弘扬英美文化的论证,其实往往是牛唇不对马嘴。
  在英美国家看来,基督教的教义中的自由选择理论一直是一个很危险的理论。在这方面,他们受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圣奥古斯丁的影响很深。
  奥古斯丁的理论体系庞大而丰富,他关于自由选择的观点,集中体现在一本叫做《论意志自由》的书里。这部书国内有译本,不过是部很枯燥的哲学专著。
  选择论的关键,在于人是不是有“自由意志”?而这并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在没有选择之前,人服从于礼俗或者权威,固然没有自由,但也不用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像包办婚姻,嫁错人怨命。而是一旦有了“自由意志”,人有了自由,也同时有了犯错误的可能,就像自由恋爱,嫁错人只能自己哭了。选择论等于打开了一扇大门,人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但善恶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清二楚。
  大家都知道,哈利的额头上有伏地魔的N标记,电影中也经常有这样的镜头:哈利和伏地魔之间有某种奇怪的“心灵关联”,他会说“蛇佬腔/爬说语”,也常常和在自己的噩梦中和伏地魔斗的筋疲力尽。
  (更多镜头不截图了)
  哈利和伏地魔之间的关联,就是选择论的一个推论。因此奥古斯丁的《论意志自由》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意志自由是恶的起源吗?
  因此,英美国家的意识形态中,总体上是对“自由选择论”有所控制的,在英美国家,“自由并非为所欲为”。英美文化中的“自由选择”,其实是一种比较保守的选择论,(比血统论激进,但和法德俄意等国的选择论相比,就保守多了。这个问题其实深挖很有意思,但这里就不展开了)。前面说了,英美文化的基础是血统和贵族,他们的选择论,是在贵族意识占优势的情况下,给平民一个希望的出口,其实是血统为本、自由为用。因此,英美的“自由选择”,总要把选择“贵族精神”、“英美主流价值观”作为导向。比如英美通俗文化(影视剧、口袋文学)中有一种常见的类似灰姑娘的故事类型,从平民出身开始,到嫁入豪门结束,戴安娜和凯蒂的故事都是如此。
  (法学的同学们也可以注意一下,西方法学中有很多区分意志的善恶程度的概念,比如刑法中的故意、过失、意外事件,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恶意第三人,这是中国传 统法学所没有的,也常常是中国学生学习的难点。复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你们还在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之间的区别发愁吗?嘿嘿,有些东西在法条之外。)
  回到电影。
  “自由选择”理论对电影影响很大,3456基本上都脱不开。还是先处理简单的。
  从副线来讲,霍格沃茨故事是一系列赫敏的平民驯化课。赫敏的选择比较简单,无非是是否加入统治者行列的问题。从赫敏的角度看电影,哈2提出了血统问题,哈3456就是对赫敏的驯化,也就是校长为代表的校方,给出一个又一个不同的题目,让赫敏“自由选择”是否能够进入“天堂”——统治者的行列。不知道大家注意过没有,赫敏从来没有被邓布利多请到过校长室,(哈利是常客,罗恩也去过),她和老师最近距离的接触,就是哈6中的“鼻涕虫俱乐部”的宴会。剧透一下,这就是赫敏训练课的终点。
  宴会的布景是典型的英国上流社会风格。作者对此稍有点讽刺,但整体把握还是比较符合艺术规律的。其中赫敏和斯拉格霍恩的对话挺传神,把一个平民女孩初次参加贵族宴会的心态表现的很到位。大家去自己体会吧。反正本宅看到这里,心中的感觉是:赫敏的故事结束了,(我本人挺伤感的)。
作者:roversheng 回复日期: 22:46:14  回复&&
  个人觉得这位作者第六章写的关于魂和体的那段很有意思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47:43  回复&&
  再说比较麻烦的,(这个问题详细说挺复杂的,今天的时间只够开个头)。
  从主线上来讲,霍格沃茨故事是一场正邪之战,哈利和伏地魔都是霍格沃茨的学生,也都是混血,两个人的起点,基本都在正邪之间。(马尔福和卫斯理倒不需要选择,两家都几十代是霍格沃茨的学生)。按照故事情节,正方的哈利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善的天赋”,最后经邓布利多点播,成为王者;反方的伏地魔则发现了自己“恶的天赋”,霍格沃茨故事就是他的堕落史。或者说,两个人因为自己的选择,分别走上了天堂和地狱的道路。
  伏地魔的原型到底是谁呢?
  根据大家的留言,嫌疑大概集中在下面两个方面:
  是他:
  还是他:
  应该说,原书作者和导演为了避免麻烦,不可能在文中透露出特别明显的线索,但是文化潜意识还是无处不在的,并不是不能分析出来。
  先提示一下,上面两个都不是准确答案。
  准确的说,伏地魔的原型是一个幽灵,在欧洲各地徘徊,也可以说,是个鬼魂。
  可是世界上真的有鬼魂吗?
  (未完待续)
  翟按:本文后面会涉及文化意义上的伊斯兰教的某些话题,但请大家留言中不要对伊斯兰教乱泼脏水。我很反感网上非理性的反穆言论。另外,在线写做容易导致文章结构混乱,下次更新在一周之后,我想尽量一次写完
(续5)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政治
  翟按:上一篇写的时候就感到不好玩,像论文,很多朋友也有类似的感觉。抱歉了。后来念了三遍“大脑封闭”咒语,静心反思,还是自己太把这帖子当回事了。学术性和通俗性本是一对儿矛盾,大家放暑假上个人人网,又不是来看论文,我还是好好胡扯才对得起各位观众。因此这一篇又开始不严谨了。提醒各位,如果本帖能给大家一点学术上的启发,就已经很好了,想学真知识,回图书馆看书。
  另外,从上一贴起,对哈利波特的分析从民族、历史方面进入思想、哲学、神学领域,水越来越深,各位小心,身体和大脑不适的请提前退场。毕竟,英美称霸全球几百年,不只靠分析头发的颜色。我尽量把帖子写的生动点,但也请准备修炼统治术的各位,做好绕弯弯的心理准备。只能看得懂头发颜色的人,是做不了统治者的。
  第六篇、哈利的选课2:黑魔法防御
  1、黑魔法
  今天继续八卦英国文化中的信仰元素,包括在“自由选择”的命题下,哈利和伏地魔是如何炼成的。爱看剧情分析的朋友,也可以顺便讨论一下《哈》中的各种“魔法”的原型。上一篇有点抽象,有的朋友读的很累,好吧,今天我想试试更直观的做法。前面说过,霍格沃茨是一所法学院,反过来说,法学院也是一个霍格沃茨,我作为法学院教师(以下简称法师),当然也会几段魔法。今天本法师不才,准备给各位网上教学,现场传授各位几段咒语和秘诀,以证明我这个法师确实货真价实。
  先把我的魔仗亮出来给大家看看:
  五点一英寸,塑料材质,杖芯是1节7号电池,使用的时候会发出红色闪光。麻瓜们叫它激光笔或者鼠标笔。淘宝有售。
  (声明一下,本法师上课一直坚持使用魔杖,可惜手里没有照片,哪位我的学生给我传个上课的照片过来作证。)
  至于课程嘛,今天要讲的是霍格沃茨故事中出镜率最高的课程——黑魔法防御/刑诉。本法师很久没上黑防课了,不过这个学期刚刚讲过“白魔法对抗”(民诉),有我的人人状态为证,这两门课相通之处甚多,勉强客串一下还是可以的。
  先讲讲这门课教什么。课程名叫做“黑魔法防御”,这个名字起的就很内涵。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有些东西,起一个好名字非常重要,比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的,我们要是给它起名“犯罪学”结果会怎样?以下摘自该专业部分人士的对话:
  (甲)明天要考犯罪了,复习的怎么样?(乙)杀人、抢劫都行,就差诈骗还不熟。
  (甲)今天犯罪老师讲得不好,到最后我还没明白拐卖妇女怎么回事。(乙)我教你。
  (某老师)各位同学请安静,强奸有三种学说,我分别给大家演示一下……
  听起来就很邪恶!
  霍格沃茨的教务处也考虑到这一点,“黑魔法防御”这个名称,你找不出任何不正义的地方。不过呢,前面引用假穆迪老师所说,要学好黑魔法防御,首先要直面黑魔法。本法师是学术型的法师,鄙视只有实践经验的假穆迪,再把话说的深刻一点:其实大部分黑魔法和白魔法都是一回事。
  某甲开枪打死某乙,是故意杀人,武警战士枪决死刑犯,是执行刑罚。开枪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在于谁来做这件事。同样的,我们不说“国家绑架了某甲”,而是说“国家逮捕了某甲”,不说“国家掠夺了某甲的全部财产”,而是说“国家没收了某甲的全部财产”,区别也只在意义不同。黑白魔法的关系也是如此。片中哈利波特也使用过不可饶恕咒,有问题吗?为了对付伏地魔就没有问题。因为在技术层面上,黑白魔法都来源于某些基本的魔法技术,差别往往只是个“名义”。
  今天我们要讲解的几个咒语:夺魂咒、守护神咒、大脑封闭术、 摄神取念,其原理都来自于某个基本的魔法技术,可惜电影中没有这种魔法的名字。好在片中从哈3开始出现了一种魔法生物,摄魂怪Dementor。
  据说这种负责看护阿兹卡班的魔法生物很可怕,凡是它经过的地方,都会被吸去所有快乐,甚至灵魂。他的法术很简单,就是张开大口去吸,这是《哈3》中哈利在火车上第一次遭遇摄魂怪的场景:
  下面我们就从这种简单的法术开始,说明一般魔法运行的道理,再来解析各种咒语的具体含义。为了行文方便,下文把摄魂怪的法术简称为“摄魂术”。哈迷注意,这个词原作里没有,是本法师杜撰的新词。
  要学摄魂术,首先要理解什么是“魂”?
  《哈利波特》中,“魂”是一个出现频率的非常高的词汇。从第三部的摄魂怪,到第六部的“魂器”horcrux,基本上贯穿了片子的始终。可以说不了解“魂”,就不能理解大部分哈利波特的剧情。
  究竟什么是魂呢?
  网上传言,魂是一个人在阳光下的影子,如果你影子深,说明你魂浓,如果你影子浅,说明你魂淡。
  可惜这只是传言,大家对网上传言要有判断力,老师说的也不行。
  魂,或称为灵魂,毋宁说是西方文化中的一个概念。基督教对西方影响深远,现在西方人关于“魂”的概念,也常常用基督教语言来表达:
  问一个中国人:世界上有上帝吗?人有灵魂吗?人死后灵魂能进天堂吗?
  我和大家一起回答:没有!没有!没有!(省得有人说我传播唯心主义。)
  问题是本帖在讨论英国,如果问英国人这三个问题呢?
  大部分人在正式场合都会回答三个“有”,然后再加一句,“我是基督徒”。
  这就是中西文化深层次的区别之一,也是我们学习西方文化的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离开基督教讨论西方的文章,结论往往离题万里。西方人普遍相信,在具体的物质世界之上,存在一个抽象的、理念的、意义的、精神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居住的,就是魂。
  (枯燥的理论部分开始,犯困的同学可以直接跳到下一个红色字体)
  其实“魂”的历史远比基督教要长,这个概念从古希腊就开始出现了。第一个在西方哲学史上提出这个概念的,是西方哲学的鼻祖——柏拉图。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56:40  回复&&
  左面这位穿红袍的哲人认为,世界的本源来自于现实世界之外的某个“理念的世界”,人类感官所接触到的现实世界,只不过是这个“理念的世界”不完美的投影。柏拉图一生都在理念世界中寻找完美的政治制度,所以写了一本书叫做“理想国”。这个理念的世界,就是魂的最初栖身场所。
  基督教兴起以后,为了充实早期基督教的简单教义,圣奥古斯丁为代表的神学家们做了很多工作。圣奥古斯丁把柏拉图哲学和基督教信仰结合在一起,把“理念世界”升级为“上帝之城”——这也是圣奥古斯丁代表作的书名。
  圣奥古斯丁认为世界由“两个城”组成,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性生活的人组成。”前者是“尘世之城”,它是撒旦的领域,是肉体淫乱的渊薮,在现世中表现为异教徒,最终必将灭亡。后者是“上帝之城”,它是上帝的“选民”即预定得救的基督徒的社会,这是一座永恒之城,在现世中代表着它的就是教会,它将历千年而至永恒。圣奥古斯丁的学说成功的说服了欧洲人,此后的一千年里,全欧洲都接受了基督教信仰,这座上帝之城里,也住满了人类高贵的灵魂。
  宗教改革之后,教皇遭到质疑,基督教在思想领域的垄断地位也一落千丈。为了挽救这些无家可归的灵魂,一个新的哲学巨人康德挺身而出,重新给灵魂找到位置:
  康德哲学体系宏大,复杂精致,哲学界素有“现代西方哲学绕不过康德这座桥”的说法,其最聪明的一点,在于把本体论放在一边,把讨论转到认识论——人的认识能力/理性——方面,所以他的书叫做《纯粹理性批判》。国内一般把康德哲学称之为“不可知论”,可以简单的概括为:知识不是客观的,是由人的认识能力决定的。人对世界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世界的本体即“物自体”是人无法认识的,人只能认识“物自体”给我们的感觉——现象。
  再简单一点,康德以抛弃掉上帝本身为代价,保留了世界的二元论。“现象”大体上相当于“现实世界”、“尘世之城”,“物自体”则类似于理想国和上帝之城,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以便居住灵魂。(今年的民诉课给同学们讲了两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深感收获极大,民诉中大量难题不解自解,这本书给各位推荐一下。因为本文的简化太过,有点对不起老先生)。
  (枯燥的理论部分结束)
  柏拉图——圣奥古斯丁——康德是西方、尤其是英美哲学的正统,具体学说虽有不同,始终不变的就是某种二元论。如果你看不懂前面的哲学部分,只要简单记住这一点,在英国人的文化观念中,普遍相信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物质的世界,一个是精神的世界——意义的世界。下文中,我们把前者称之为“体”,后者就是刚才说的“魂”。
  英美文化特别喜欢描述各种心魔幻境,总是在各种场合顽固的坚持二元论,这种情节在《哈利波特》中可谓贯穿始终。第一部魔法石是给初一的小朋友们看的,里面就有最浅显的二元论的剧情。哈利深夜到披着隐身衣来到塔楼之上,看到一面神奇的镜子:
作者:seasidemoon 回复日期: 22:59:22  回复&&
  哈利从里面看到了自己死去的爸爸妈妈。他们好像又和自己在一起了。
  哈利拉来好朋友罗恩,罗恩看到的却全然不同:
  这面镜子叫做厄里斯魔镜(the mirror of erised),Erised是“欲望”Desire的倒写,按照邓布利多的解释,里面看到的是“其实是我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事”。用前面的观点分析,这个镜子里的世界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在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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