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外出借了我的好兄弟吉他谱钱,之后由于自己的问题断断续续的向他借,他也有时会给我冲话费,甚至冲游戏点券,冲

已选条件:
主屏尺寸:
外观颜色:
其他参数:
主屏分辨率
屏幕像素密度
后置摄像头
前置摄像头
更多选项(RAM容量,ROM容量)等
共 1644 款
参考价:¥3599
参考价:¥4988
参考价:¥3598
参考价:¥2599
参考价:¥2999
参考价:¥6699
参考价:¥8388
参考价:¥3788
参考价:¥1160
参考价:¥3459
参考价:¥2499
参考价:¥2898
参考价:¥3499
参考价:¥5799
参考价:¥1999
参考价:¥5568
参考价:¥4528
参考价:¥3688
参考价:¥3499
参考价:¥2099
参考价:¥9999
参考价:¥1699
参考价:¥2999
参考价:¥1599
参考价:¥1398
参考价:¥3488
参考价:¥1598
参考价:¥2399
参考价:¥4658
参考价:¥1299
参考价:¥2409
参考价:¥2499
参考价:¥2598
参考价:¥3599
参考价:¥4799
参考价:¥4499
参考价:¥3050
参考价:¥1599
参考价:¥2599
参考价:¥2588
参考价:¥3000[缺货]
参考价:¥1799
参考价:¥1859
还有款手机&&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144351阅读
此帖于荣登首页
发表于 12:09
我认为借钱应该分两种,一种是无息的,作为朋友或亲戚,要借给他时就要有不准备要回来的准备,是感情投资,一种是有息的,要看做投资,有风险。这样的话,借钱这事大家就不会这么纠结了。哈哈!我呢,两种都有,目前还未出大的状况(当然朋友亲戚间不能把钱看得太重的)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2:53
8年前,有一个一起培训的同事,不是一个公司的,认识10天吧,看着很清爽,很不错的一个女孩,突然有一天给我发短信,借1000元钱,交房租,很急的样子,让救救急,男朋友回老家了,什么什么的没办法,用几天后就还,等等,记不清楚了。当时也很犹豫,还是脑袋一热就借给了500元,说明当时潜意识还是觉得不靠谱,没借给1000元。借完后,与一起培训的同事聊起来,他们都说我她是个骗子,你上当了。我想可能吧,后来试着打电话、发短信、有半年时间吧,她总回马上还给你,要不就先把银行号给她等等,后来还急了,说就&500元钱,我不至于不还你,至于吗&。这是原话,把我气的,我还催急了。后来手机停机,没有后来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1 条
发表于 13:35
以前的同事,千岛湖的,关系也不是太好,她结婚时打我电话说是酒席钱不够,问我借1000块钱,当时自己工资也不高只借了500块,还自掏路费住宿费外加红包200块去喝了她喜酒,说是酒席过后就还得,到现在她宝宝都有5.6岁了吧。去年我结婚时特意告诉她了,结果是什么都不提。。。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3:43
当时还是男友的老公借钱一万给赌徒还赌债,说好我们结婚的时候还,婚完半年才还,那时候还不是我老公我无话可说没多久又借,老公又要给,我以要买车为由让他拒绝今年我们刚生完孩子又来借,用钱紧张好吗?!借你妹啊借,老公还真给,好吧我是全职妈妈没的多说,看不懂男人的友情!借钱给人还赌债???!!!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4:33
我表姐,去年 前年 大前年
大大前年,每年都要找我借点钱的,500,1000这样的,从来没有还过,主要是真的没有钱换,我就当济贫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6:25
钱借还是不借,绝对是一个难题,借了,好朋友也有可能变成不相识,不借,请问这个朋友到底是不是朋友,唉!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6:32
借钱一:九几年上牌头中学高三时,班里一个男生向我借钱来杭州看他女朋友,当时我一周的生活费只有50,一份鸡腿加大白菜也只要三元,我借了70给他,然后两周的时间吃榨菜丝当菜的,饭是蒸的.脸皮薄,读书时一直没讨,到高三毕业了也没还我.听说现在人家在台州某消防部队混得挺好的了,四五年前的某一天还冒充其他同学的打电话给我,说话各种无聊.后来在QQ上偶有联系,我终于掩饰不住心里的厌恶,提了那七十块钱的事,没想到,后来QQ被拉黑了.哎,有些人连七十都不值啊,算了,算我请他泡妞吧借钱二:三年前,借给一个客人一万元,说好三天还,后来电话不接,人消失,一年后我起诉,她打电话让我撤诉,说一周内一定还,等了半个还没还,我后来直接上门了,那客人的家里是有钱人家啦,我上门两次,她那爸爸把钱给还了,但这次借钱我失去了这个朋友.怨我自己,不该借钱
TA共获得:
评分共:2 条
发表于 17:02
借给我哥1W6,5年了;借给我大姨3W(确切的说我阿姨借去借给我舅了)说今年下半年还;借给我同学5000,说是过两月还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同学的钱我还会去要,我哥和阿姨那我不好意思开口,现在看下半年我阿姨把钱给我不,要是不给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了,问题那是我妈留给我,我打算留给我妈的养老钱
TA共获得:
评分共:1 条
发表于 18:04
借钱这事,我的经验是&&不借:钱在,朋友没了。借了:钱和朋友都没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1 条
出来混.总要还的……
发表于 18:32
引用:1曾经借七万块给朋友,结果人家第二天就还了,还千恩万谢的,帮他救了急.借两万块给弟弟,说好两个月还,嗯,现在一年多了,不过每次弟弟都自己先提起,再缓一下,再缓一下.借五万给同学,说好一个月,现在刚一个月多点.借一万给...
楼主好人啊,还希望工程结对子。真心好人一身平安。
与本帖相关的人: 展开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建筑工程师
发表于 21:13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2:06
说到借钱经历,我也蛮多的。一一回想:1.大学时,天天混一起几个哥们。反正外出吃饭啥的,该花就花了,问我几十几十块借的,印象中好像没还过。读书时,都没钱。一点小钱。也没放在心上。2.02年的时候大学毕业了,一个哥们留校读研究生。我把很多东西都送他了。他问我借200块钱。我总共给他500块钱,让他帮我办理一些离校手续,邮寄一些资料什么的。一个月后,那时真的是我人生中最落魄的时候。有一件急事,要去一趟外地,身上总共还有几十块钱。 翻遍了所有银行卡,没钱。我想起了这哥们,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拨通了电话,说明原因,实在急需用钱,他说&好的&。我就在火车站门口等着他把钱打过来。从白天等到了黑夜,期间发了无数条短信。没有任何回复,也没有任何钱。 有时候真的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情,都快死人了,最好的兄弟,就这么抛弃了你。为了200块钱。 想想自己的人生实在太失败。3.高中同学,支付宝没钱,问我借1000。 刚开始怕是骗子,几年没联系了,突然来借钱。。后来电话确认了,好借好还。 4.同事A,借100. 刚到公司就被科长教育,这个同事千万别借钱,全公司都借遍了,不会还的。 可是我还是借了100块,起步价。。呵呵。 途中我谎称钱包掉了,想问他要回100块。他说下班去取钱还,然后就没下文。 最后因为该同事偷手机 银行卡等,公司报警被抓了。他老爸来公司,让大家申报所借钱数额,然后统一还清。 我没注意这事。。。亏了100 。。4.同事。 借6000. 说好1个月,半年没还,逼债还钱成功。说是,借钱瞒着老婆,且工资卡全部上缴,只能靠过年过节发点过节费来还。悲催啊~ 但是实际上,隔三差五在外面风流快活~ 反正最后逼债成功。 5.高中同学,杭州买房,差10万。 我借出5万给她。没说好还的时间,应该有还吧。。。。说好给我银行利息。从小受老爸影响,最怕跟别人借钱,人生基本没有跟别人借过钱。虽偶有借出,钱不多,但是真的看清了很多人的真实面目。借钱这事,真的是一面照妖镜!
TA共获得:
评分共:1 条
发表于 22:11
以后在也不借钱,借的时候说的很好听可是没一个还的都是借500
.......借了十几个人最多没超过3000 哎 现在谁找我借 我直接来句我刚到别人借这样对方就没话说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 ◇╮ 秋枫涩叶 带走的叶子 - 带不走的是失落。
发表于 22:14
钱真的能让人看清一个人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2:18
我也来凑热闹。八一八LG借钱给人不还的事儿。一个05年,我们贷款买房那会,他和LG借钱,LG瞒着我从别人那里借了5000给他,当年LG就把这钱还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收到这钱,而且也不可能收到了。  一个06年,大学同学,借了10000元买房,到现也没还,这么多年,虽然没有断了联系但是也不提这事儿,我们也不好意思提。 06年,一个业务上的朋友,想把亲戚安排在LG所在公司。当天问LG借了2000元,说是钱包丢了,然后用这钱给我们买了价值200-300礼物,晚上我们请他吃了饭。然后他亲戚也安排好了工作了,这钱也要了很多次,就是不还,也主动给我打过电话,说不是没钱,是心情郁闷什么的,就是不还钱。 他亲戚也是同事说:哎,我都不好意思,真想替他把钱还了。我们说,算了算了,又不是你借的。。  07年,一个以前公司的客户,问LG和LG同事借钱,LG同事说:不好意思,我钱都给我LP管着呢,我自己没钱,就没借,LG和我商量,我说不借,结果他还是偷偷借给了2000,后来也要过几次,都说下个月给,结果没音信,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要了。  还有一个,业务部门的老板副手,开始问我老公借2000,借了,很快就还了,刚松一口气,没多久又要借5000,我不肯了,只借了不2000,好了,又打水漂了,不还了。  10年,自己的一个员工,说结婚没钱,借了5000,后来离职的时候,过来结算工资,工资当时结算有2000多,看我不是很痛快的样子,说先还我1000元。后来再也不提这事儿了,和别的同事说,这钱不准备还了,因为是觉得在我公司里工作的时候,我们亏待他了。(我真想不通,没拖欠你工资,没少你年终奖,你结婚一破饭店请的客,一桌花300块,我自己出2000的红包怎么就亏待你了呢。)& 话不多说,出了以上很多事情这后,LG现在也学乖了许多,很多人借钱,他也不随便借了,虽然自己现在日子过得还好,可是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劳动挣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 现在我心理有时候像是有病一样,遇到一些平时联络不多的朋友突然联系多了,我就怕他向我们借钱,可是多数的事情还是会发生的。& 反正现在的结果就是,朋友问你借钱,你不借,好,朋友没的做了。 &你借了,你不问他要钱,朋友还可以做,一要钱,不但钱要不回来,朋友也没有的做了。反正朋友做不得,还是不要借的好。  今年三月份,LG去了一个好久没怎么联系的大学同学那里。回来的第二天,同学LP就来借钱,2W,老公问我,我说借。因为这个同学在我LG毕业的时候借给我们1000元(早还了),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算这2W元他们不还了, 我也不后悔。最后一句:看到那些借我们钱不还的人,没一个日子过的很好的,想想老天也是公平的吧。
TA共获得:
评分共:1 条
发表于 23:37
借给表哥5000元,说两个月还,已经7个月了,中间说过要还2次,说过第二天就没了休息,郁闷!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23:41
现在真的很普遍,我八年前借出去的2万,到现在都没有还。而且人家都没提还钱的事,好像没有这事似得。还是亲兄弟呢。我现在有钱也不会借给亲戚了。特别是没所谓的那种人。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6:30
去年吧,一外地同事陆续借了我一千块,期间一直都没提还钱的事,我也没催她,一方面是觉得小姑娘赚的不多还钱肯定有困难,另一方面平时相处的不错不想她尴尬为难。后来没多久,她在已经离职的情况下又要管我借3千,说家人生病做手术用,等医保下来就连同先前的一千一起还我。考虑到她一直以来的态度,我没敢都借,只给了她一半的钱,觉得就算她不还我也能承受这个损失,不然如果人家家人真的病了需要用钱我自己心里会过意不去。后来的事情就比较尴尬了,她事后几乎从不主动联系我,只在过节的时候发短信问候过一次,而我也不好意思再找她聊天逛街什么的,怕她是觉得我要催她还钱,原先挺不错的朋友结果却因为一笔借款成了这样。我现在觉得,以后还是不会轻易借钱给别人了,即便要借也会看和对方的亲密程度,以及他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否则真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7:07
2006年,老公同学问他借二千,次年,未还钱情况下又要再借二千还房租,至今一分未还,也未联系。半年前喝朋友遇到,我们都不理她,四千当坏帐了。2oo9年左右,老公借给朋友四千,至今未还,发信息催也无用。去年我借同学一万,说一月还,到期后说过完春节还,到现在也没有还,念在朋友多年,也不好意思催,但为一万元钱少一个朋友真不值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8:20
借钱前是大爷,要钱时是孙子。。。。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8:43
初中转高中的时候,一个闺蜜的朋友,唱着歌呢说着有事先回去,问我借了一百块后来再也没见过人,手机永远打不通两年之后路边见到我竟然跑了= =奇葩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9:07
这年头啊,亲兄妹都很不靠谱的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09:13
数目不多直接就别放在心上了。数目大的平素不太了解的直接否决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0:01
这确实是一个难题啊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生活好似一场戏,当落幕时,你会发现。原来你什么也不是
发表于 10:58
看了那么多关于借钱的事我也忍不住来八一八了先说借别人钱的事吧,帮同学应急充个话费这种小事就不讲了,反正基本没的还的了,大学的时候刚好家里遇到困难,连学费都成问题,于是关于生活费基本都是自己兼职赚来的,一高中同学过年的时候说和人赌钱把回家的路费都赌没了,借200,过年回来就还,我想着平时不错的朋友就借了,那200还是我在学校勤工俭学一个月的工资。催钱这种事总归不太好,于是我就一直傻傻的等着他可以哪天还我,平时还是有联系的,而他等到毕业了都不曾提起还钱的事,那会要搬到外面去租房子了,手头实在没钱,就厚着脸皮问他要了,结果说已经还了,顿时雷到。说明了真的没还过哦,同学后面的话把我吓到了,说我这样来要钱,他没面子了,钱一定会还的,让我把银行卡号码给他,然后说以后朋友也不用做了。。。我内心极度委屈啊,但还是把卡号发过去了,毕竟我真的缺钱,而他真的没有还我过。可是等到第二天,第三天,直至今日过了n年了,那卡里还是没有多出那200块钱,悲剧的还说以后不要做朋友了,中间居然又来找我QQ聊天了,只能对这电脑屏幕强烈鄙视一番。再说说我向别人借钱吧这中间你真的能够知道哪些朋友是真的值得交,值得真心对待,因为家里有事,需几万块钱周转,那会我刚好毕业工作了,但一个月只有1000的实习工资,真没钱,但又想帮家里分担些,就提出我想办法弄5000,然后就开始了借钱的漫漫路途,我先向家底不错,自己也有那么几个钱的朋友借,我都是一千一千的借的,毕竟一下子5000,别人也没那么多钱可以借我的,,然后有些朋友知道我的处境后,就开始找各种理由,反正就是他们也没钱啊,,其实也不怪他们,我一个月一千的工资,又要租房子,什么时候能还清呢,但我还是保证年底一定还掉的,,奈何人情冷暖就这样体现了,,然后我就向收入我和差不多的朋友借,真心感谢这些和我共患难的朋友们,她们硬是凑了5000借给我,,真心感动,而我也很争气的只花了4个月就把钱都还清了,因为单位福利不错,什么高温补贴啊,什么绩效奖啊,我都拿来还债了。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1:13
引用:1曾经借七万块给朋友,结果人家第二天就还了,还千恩万谢的,帮他救了急.借两万块给弟弟,说好两个月还,嗯,现在一年多了,不过每次弟弟都自己先提起,再缓一下,再缓一下.借五万给同学,说好一个月,现在刚一个月多点.借一万给...
好人呀!不过付出总是有回报的,要相信恩恩相报。
与本帖相关的人: 展开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1:21
引用:1借钱给朋友的时间:98年工资500借给朋友多少钱:50
追款过程及结果:借出钱后人就消失了得到的教训:不是很铁的坚决不借借钱给朋友的时间:2012年借给朋友多少钱:2000追款过程及结果:QQ上问,电话打了几...
与本帖相关的人: 展开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发表于 13:41
甲:有钱吗乙:有啊甲:借我点乙:什么?没听清楚甲:借我点乙:不是,是上一句甲:有钱 吗乙:噢 ,没有
TA共获得:
评分共:0 条
告知:中间2个楼层(451#、465#)被屏蔽了()
使用(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热门推荐:
&19楼百事通QQ试探和男朋友说我手机没话费了你帮我冲?他说微信就二十了最低三十(我也不想要他钱)我说没事你自己_百度知道
QQ试探和男朋友说我手机没话费了你帮我冲?他说微信就二十了最低三十(我也不想要他钱)我说没事你自己
QQ试探和男朋友说我手机没话费了你帮我冲?他说微信就二十了最低三十(我也不想要他钱)我说没事你自己留着吧 他说其实我也没话费了欠费三十多 我说要充么? 他说其实我只是想骗点红包....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是那么小气吧
我红包就八十 打算买衣服的。。 他有这个意思让我给他红包 我都快无语了。。。
他怎么了?
让我给他发红包啊。。。
我也没怎么有钱。。。
那你想发吗?
你们谈了多久?
还有两三个月就一年 其实我不想给他发红包。。。不是小气。。 不应该都是男朋友给女朋友发么。。。
你给他发也没什么的
这又不是什么大道理
之前给他发过红包 也给他冲话费。。。
我就感觉 这钱花的好不值
就是没有回报么?
出去玩啥的吃饭 车费。。他就几次吃饭出钱
这好像不好吧
不想和他牵扯钱了
微信80给他发了三十红包 他先领了。。。还和我说真发了。。
我就在想。。。我感他是真想要红包 他要是不想就会说你留着吧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已收藏本页面
上月底充话费,因为套餐是169,再加上两张副卡2元,于是我充值175,心想肯定够了。结果月初就给我停机了。查询客服,才知道早几个月前就给我一张副卡(那副卡我妈妈在老家用,她听不懂普通话)开通了来电提醒,每个月收费5块。于是投诉,工作人员回复说征求了机主的意见的,机主说了可以的,还放了录音给我听。听完后我慢吞吞问一句“你的销售对象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这样的销售合法吗?”对方哑口无言,最终返还了这几个月扣掉的来电提醒费用。。。不得不说到最后我还是挺感动挺愧疚的,因为自始至终我的态度都很恶劣,多次吵着说要去投诉他们,但是客服都还是微笑以对。。。
回复 17楼:这种销售模式确实由来已久。很多年前我也经历过这样类似的一出,针对我自己的手机号,我觉得每个月话费不对,去营业厅查明细,才发现了一些潜在收费项目。找他们麻烦,居然振振有词说虽然他们是自动开通的,但要怪我自己没有主动取消。
她们都是老手了!
回复 15楼:好像这种通讯公司都这样,你不投诉,就不处理
回复 14楼:最后追回来了但是也是折腾了好几天
回复 12楼:这个可以投诉吧?你就不停的投诉,直到给你处理为止。把你卡里本来有的钱扣完了我能接受,但是明明欠费了还要继续扣,又不是信用卡,凭什么?
回复 11楼:他让我证明我小侄女没有成人行为能力,不在大人监管下操作的,这不是逼着我证明是我么
回复 11楼:不是,他不停机,直到清算的时候才跟你说你欠费多少,我当时手机里就一百多,还是回家前冲的
回复 10楼:我靠,你手机里面预存了多少话费啊?
回复 7楼:不需要输入密码呀,也不需要短信确认,点一下扣五十,还不给你停机。让你点不停,就像吃了炫迈。
回复 8楼:我就是投诉了的
你不投诉根本不会理你
回复 6楼:唉,同情你。。。这个也是有嘴说不清的事
回复 2楼:不是发信息,就是一个什么一键订购。我小侄女那时候才两岁半。
回复 3楼:而且据我所知,这种只要你没有拒绝,就默认他们的收费项目,不是到今天才出现的。我以前有个朋友的老公就是专门做这种收费软件的,你不去查明细,根本不知道自己开通了那些业务。
回复 3楼:虽然我对他们的服务态度点赞,但是就这个事情的本身而言,我不认同这样的销售模式。农村老人本身就没什么文化,我昨天打电话回去问我妈,她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而且我妈用的是我的手机号码的副卡,副卡办了什么业务,为什么作为机主本人,我一点都不知情呢?
那是用户问题啊 你听不懂就说听不懂,客服会再介绍一遍直到你听懂的,很多时候运营商都挺苦逼的,本身没问题都是用户理解问题出的投诉
回复 1楼:你应该是小侄女发信息了,我这个不同,是客服给我妈打电话,说第一个月免费开通,后面收费,问我妈同意不同意。我妈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就说好的好的
有一次小侄女给我不小心开了几百块的流量
你可能喜欢的图片笑话
最受欢迎的爆笑笑话
扫码下载糗事百科app查看: 2501|回复: 2
浙江国税366解答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签到天数: 438 天[LV.9]一代宗师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国税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的热点问题汇编 浙江国税
2016年7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局
1.我公司收到运输企业7月份开具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答:不能作为抵扣凭证,应退还给开票单位,并要求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使用至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我公司7月份仍收到由地税部门监制的冠名发票,按文件规定,后地税发票应只能使用到6月30日,但开票单位说其发票可延用到8月31日,请问是否有这样的情况?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自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日。目前我省的确有部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冠名发票)可延长使用期限至日。具体名单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热线。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购买服务后要求对方单位开具发票,但对方单位说已开始使用电子发票,仅提供了一个网络地址,让我们自行下载打印,请问这样自行下载打印的发票可以作为记账凭证吗?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请问建筑企业承接外地项目工程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最长有效期为多久,如果项目工程时限超过证明规定的最长期限该怎么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延长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效期限。《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我公司为保险企业,日常业务中经常要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保险代理服务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为更方便得取得扣税凭证,请问是否可由我公司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委托保险企业代征。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请问保险企业申请汇总代开个人保险代理人提供保险代理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保险企业应为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上述个人保险代理人为自然人。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7.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商品质量问题购买方要求全额退货,由于该发票已认证抵扣,购买方按规定填开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但后经协商最终确认为部分退货,请问是否可依旧购买方按全额填开的《信息表》开具小于该《信息表》金额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不可以,应要求购买方作废原信息表,并重新按照协商结果填开一张新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三)规定,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016年8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1.我公司通过保险机构缴纳的车船税没有取得相应的完税凭证,请问应如何入账?答:以保险机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注明的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作为财务核实的原始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核算原始凭证。公告自日起施行。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最近是不是出新规定了?答:《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对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的政策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自8月1日起执行,规定内容与财税〔2016〕47号相比没有实质性变化。具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是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请问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8月初针对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已开具了13%的专用发票,请问现是否可以将发票全部收回重新开具3%的专用发票,这样操作是否正确?答:如果8月19日前未开具发票的,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月19日前已开票或进行过账务处理的不再作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公告发布时间日。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我公司为8月份新办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按季申报方式缴纳增值税,请问10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增值税时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是9万元吗? 答: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为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我公司是大型连锁超市,有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方式销售货物。原来都是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并收取销售款同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听说有新政策规定9月1日以后,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时不再确定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了,请问是这样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第(十一)款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7.听说有新政策规定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刊登“遗失声明”了,请问这是真的吗?答:不是取消了登报声明,只是取消了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刊登的要求,登报申明仍然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只是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8.听说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请问是这样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并非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仅在全国91个城市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但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浙江省内试点城市为:温州、杭州、宁波、绍兴、金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9.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具有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资格,但单位在本月开具专用发票时提示超过最高开票限额,请问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答:不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第二条第(二)款内容,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016年9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1.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需要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涉及到地税征收的税款是去地税部门缴纳还是通过自行申报进行缴纳?答:在国税代开专票时涉及到地方税费的缴纳不用再去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根据税务机关的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环节征收地方税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号)第二条规定,征收方式一为地税机关直接征收。对已实现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或者国税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合作办税模式的地区,地税机关应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征收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环节涉及的地方税费。征收方式二为委托国税机关代征。对暂未实现上述国税、地税合作办税模式的地区,地税机关应委托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笔者注:实务中由于各地的征管形态操作的现实情况,部分涉税业务仍需要由地税征收。) 2.我们单位去美国参加一个展销会,支付给美国主办方的参展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答: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因此,您单位不需要替美国的会展主办方代扣代缴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现在通过网上平台确认每月应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数量,听说确认截至日期是申报期结束前2日,请问是这样吗?
答:总局对原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了优化完善,取消了纳税人申报期结束前2日不能选择、确认发票数据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7号)规定,自日起,纳税人每日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笔者注: 当月开具的,当月不得勾选。)4.我对个人提供的信贷业务是按季收取利息,收取的利息是否需要分摊到每个月计算缴纳增值税?答:按结息日所属期确定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请问个人住房对外出租,租金一年一收,租金收入的增值税是按次还是按期计算缴纳,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需提供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但我公司合同原件统一由总部归档管理,无法提供该怎么办?
答: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预缴增值税时已不再需要提供建筑合同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第七条规定调整为: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笔者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7.我单位是一个发行消费卡的机构,消费者购买我们的储值卡后可以在超市、商场、餐饮店等特约商户消费,待消费者消费后,特约商户会按期与我们结算价款,请问我单位能向这些特约商户索取专用发票吗?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因此,您企业在与特约商户结算价款时,只能向他们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8.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的认定期即将届满,请问是否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通过后即可再享受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答:不可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自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如需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需重新申请认定。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附件)第四条第3点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9.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产预售证后销售期房,收到的预收款,是按房屋销售的适用税率开具普通发票还是按免税收入开具发票?
答:目前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已升级,在最新版本(V2.0.11)中增加了“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魉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您单位只需按照上述规定升级开票软件后开具发票即可。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10.请问目前浙江省对哪些农产品采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方法,办法中的三种税额核定方式是否可以任意选择?
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第一、二条规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日起(所属期)均应按规定纳入本次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试点范围。我省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统一采用投入产出法。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11.手机话费充值时,电信营业厅给我开具了一张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让我自行打印,但我没有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都是黑色的,请问可以作为凭证使用吗?答:可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第五条规定,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016年10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1.我公司是建筑工程企业,在外地施工按0.2%预缴了企业所得税,请问本期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如何抵减?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规定,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因此,企业在进行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将在外地预缴的0.2%所得税税额填写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进行抵减。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外省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并预缴了增值税,请问在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何进行抵减?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目前在外省预缴的增值税无法在申报表中自动体现的,需主管税务机关维护后才能在申报表的右上角预缴栏内反映,并在申报时在预缴数额内进行抵减。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于今年5月份 “营改增”,现有一批在“营改增”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出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我公司由于车辆较多,一直通过购买加油卡对汽车进行加油,现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3号公告规定单用途卡在购买和充值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加油卡是否按照此文规定在实际加油后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答:目前加油卡仍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处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年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贵公司在购买加油卡时可取得普通发票,待凭卡加油后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公司在电信预冲了电话费3000元,电信分10个月反冲,每月300元,且规定有保底消费,请问我公司每月的话费消费能否要求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信预冲话费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贵公司预冲电话费按规定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实际消费后,电信企业不能再给你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拍了一批工作照,请问从照相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答:不能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摄影扩印”属于“居民日常服务”,同时文件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贵公司取得的照相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2016年11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1.我公司为新办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业务,请问是否需要按照“化妆品”税目将公司旗下生产的全线护肤品计征消费税?答:如属于高档化妆品则需要计征消费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文件规定,自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同时文件明确了,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因此,贵公司生产的符合上述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产品需要按照15%计征消费税,属于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产品则无需缴纳消费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我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今年5月份外购一批化妆品作为原料继续生产本公司高端产品线,请问消费税率改变后,是否按照新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额?答:应于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自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同时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其取得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应于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逾期则不得计提。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为某旅行社,为客户提供旅游服务,按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差额缴纳增值税,但因客户需要交通费发票而将票据原件提供给了客户,请问我公司应该凭哪种凭证进行差额扣除?答:可凭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我公司从事代理服务业,所承接业务中包括为客户提供签证代理服务,请问该项业务是否需要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答: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我公司完成建筑工程服务后,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项中,暂扣了工程保证金,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扣除保证金后的工程款项进行申报纳税?答:如已全额开具发票的,则需全额进行纳税申报;如未开具发票的,应以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我公司从事酒店服务业,部分房间以长租形式对外出租,请问该部分业务是否是可以按照房屋出租缴纳增值税?答:如同时提供配套服务,则按照住宿业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公司如涉及到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收入,应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7.我公司从事代理进口货物服务,本月进口的货物中有按规定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该部分货物委托方要求我公司就代收代付的货款开具专用发票,请问是否可以这样开具?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8.我公司为教育部考试中心下直属单位,为部分境外机构在境内安排考试,请问所收取费用是否需要全额计征缴纳增值税?答: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9.请问是否明年开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5%的税率征收这一优惠政策就停止执行了?答:是的,目前暂未出台新文件延续该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日起至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文件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因此,如无新文件出台,目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5%的税率征收这一优惠政策享受到日为止。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10.我公司为属地在杭州的纳税人,现在需要转让在温州持有的房产,请问是否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开具外经证?答: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因此,贵公司出售在外地的房屋,不需要开具外经证。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2016年12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1.2016年12月底车购税减半政策到期,2017年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需要全额缴纳吗?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请问要享受车购税减半政策一定要在日前缴纳车购税吗?答:只要车辆购置发票的开票日期在日前开具即可享受减半优惠政策。有关开票日期的确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公司员工出差购买的意外保险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超豪华小汽车需要加征消费税,请问超豪华小汽车如何界定?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规定:“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日前,已经与汽车4S店签订超豪华小汽车的购买合同但车辆还未取得是否也要加征消费税?答:根据是否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分不同情况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规定,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无需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对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个人转让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也要缴纳消费税吗?答:需要缴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7.个人出售房产因未满2年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购房发票遗失了怎么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8.我公司是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的外卖服务该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9.我公司是外贸企业,供货方走逃了,我们从对方购买的商品还可以退税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10.营改增前原有的期末留抵不能抵扣营改增部分的销项是要取消了吗?答: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本公告自日起施行。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11.我公司为建筑安装企业,现将闲置的机器设备租借给其他建筑企业使用,租金收入该如何缴纳增值税?答:需要视租赁方式进行区分。一、如果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二、如果纳税人仅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未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2017年1月热点问题汇编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1.我企业出租了一个毛坯的办公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二个月的免租期,主要是承租方用来装修,请问这个免租期是否需要按照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答: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时,有“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两个项目,请问这里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车位的面积吗?答:不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中第五条中所指的“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3.我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开展了共保业务,请问应如何开具发票给投保人?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一)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然后再与其他共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并支付共保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向投保人全额开具发票,其他共保人向主承保人开具发票;(二)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分别收取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分别就各自获得的保费收入向投保人开具发票。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4.我单位提供食品外卖服务,有部分饮料、酒水是外购的,请问这部分饮料、酒水是否可与外卖食品一起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对财税〔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5.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时向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能否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答:向个人支付符合条件的拆迁补偿费用可以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6.请问单位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不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7.单位在2016年3月出售了之前购入的部分股票,当时的卖出价是小于买入价的,在12月又出售了剩下的股票,这部分股票的卖出价高于买入价。请问可以用3月的负差来抵12月的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吗?答:可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月份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8.我公司是一个内资研发机构,早两年购入国产设备时,享受了全额退还增值税的优惠,但该优惠政策有效期是到2015年年底。今年公司又购入了一台国产设备,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该优惠?答: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日至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文件规定。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9.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网上查询么?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规定,自日起,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10.我公司为五星级酒店,目前有许多企业向公司预定场地召开年会,公司在提供场地的同时还提供了餐饮、投影、舞台音控等配套服务,请问配套服务的收入应如何纳税?答:需分开核算。提供会议场地并同时提供舞台、投影以及人员后勤服务的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提供的就餐服务应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签到天数: 438 天[LV.9]一代宗师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签到天数: 1772 天[LV.Master]独孤求败
热点问题汇编2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的好兄弟歌词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