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走路怕遇贼,真心白银可防身刀的动物

玛寂大陆:洛门教宗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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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底下最让人深受煎熬的身份是什么?  菲斯特以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他体会到了。  因为就在三天前,他成了一名倒霉的战俘。  菲斯特全名为菲斯特·蒙·霍亨伯格,出生于神圣洛门帝国的伯兰策王国西部重镇德萨乌,今年十四岁。  通常这个年纪的孩子在玛寂大陆的战争中很少成为俘虏——对于敌人而言,这种半大孩子既要花钱养着,又干不了什么活,简直百无一用。按照惯例,这种半大孩子若是女孩,并且长得漂亮、个性乖巧,培养一下可以成为贵族们的女仆,那或许还有机会在胜利者手中留下命来;至于男孩,通常只会被直接杀死。  但菲斯特没有死,因为他的名字中带有一个“蒙”字。  在神圣洛门帝国,如果有“蒙”字放在名字后、姓氏前,其字面意思是“某地的某某”或者“某家族的某某”,而其真正的意义则在于:只有祖上或本人是有封地的贵族,才准许使用。  神圣洛门帝国的贵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其中封地贵族还不到全部贵族的四分之一。所以很显然,菲斯特·蒙·霍亨伯格这个名字意味着他有一个高贵的出身。作为一名封地贵族或者封地贵族子弟,即便不幸成了战俘,也可以享受与其身份相符的优待,这是玛寂大陆数千年来一贯的传统。  更何况,这场战争理论上来说只是神圣洛门帝国的一场内战,是帝国皇帝与伯兰策选帝侯之间的战争。这样的战争,也许一时之间会非常激烈,但通常不会是你死我活、不死不休的那种死战。  当然这场战争也绝非儿戏,因为战争的根源在于帝国皇位的归属。  帝国皇帝雷奥帕特·蒙·霍布斯——也就是雷奥帕特六世陛下年老而无男嗣,当陪伴皇帝多年的帝国皇后在两年前去世之后,年老丧妻的皇帝悲伤之下,竟然宣布不肯再娶,这等同于宣告了伟大的奥奇提霍布斯家族主宗即将男嗣断绝!  老皇帝虽然有两个女儿,但神圣洛门帝国传承千年之久的《萨利卡法典》虽然承认女公爵的存在,却并不承认女王,更遑论是女皇了。这意味着被霍布斯家族垄断近千年之久的帝国皇位即将被取代!  帝国的七大选帝侯因此纷纷按捺不住寂寞,各种私下拉拢、威胁、串联层出不穷,每一位选帝侯都希望推出自己中意的皇帝候选人,或者干脆由自己出任皇帝,建立新的皇朝。  三个月前,帝国皇帝雷奥帕特六世陛下颁布诏书,宣布废除《萨利卡法典》中的某些条款,再按照顺位原则给予自己的两个女儿克蕾西娅公主和辛西娅公主以包括帝国皇位在内的全部继承权。  与此同时,头戴奥奇提、魂雅迪、波奇蒙三大王国王冠的雷奥帕特皇帝陛下同时还宣布任命克蕾西娅·蒙·霍布斯公主为魂雅迪王国摄政、辛西娅·蒙·霍布斯公主为波奇蒙王国摄政。消息传出,帝国国内舆论大哗,各路诸侯与帝国皇室之间的关系已从暗流汹涌升级为狂澜既倒。  战争,在这一刻已经不可避免。  终于,在五天前,波奇蒙王国和伯兰策王国的边界爆发了凛风峡边境遭遇战。这一战,即是后来所谓“波澜壮阔、峰回路转的神圣洛门帝国皇位争夺战”的初战。  此战伯兰策王国的先遣军团原本打算来一场奇袭,结果却是大败亏输,早有准备的帝国军团前锋以逸待劳,守株待兔般轻松击败强敌,并且趁势反卷,攻入主力崩溃之后几乎无人防守的伯兰策东南部前线战略支撑点黑鹰堡,城堡中的贵族家眷和少量士兵统统做了俘虏,正在城堡中暂住的小菲斯特自然也毫不意外的出现在了俘虏名单之上。  菲斯特的父亲卡特·蒙·霍亨伯格子爵是黑鹰堡伯爵迪克雷·蒙·克劳茨的封臣。菲斯特本来住在其父卡特在城郊四十里外的封地格兰迪奥伦城堡,但这座城堡实在太小,平时里里外外也只有不到五十名士兵,战前因为卡特子爵被征召,又带走了四十名士兵,结果菲斯特一家只剩八名士兵可用,在这种情况之下,格兰迪奥伦城堡根本没有半点安全可言。  有鉴于此,菲斯特的父亲卡特子爵决定将菲斯特转移到迪克雷伯爵的黑鹰堡中,这座城堡是伯兰策王国东南边境最为重要的国防屏障,同时也是伯兰策王国大军进攻波奇蒙王国的后方支点,安全方面按说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前线军队的突然大败使得首当其冲的黑鹰堡反而更不安全,一日之内、一鼓之下便已告破,可怜的小菲斯特因此被俘。  此时还未进入十一月,但伯兰策的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一场可以预见大雪虽然还迟迟未曾落下,只有零星的小雹子夹着冰冷的小雨滴时不时来刷一阵存在感,可天上的乌云仿佛一床随时要掉落下来的巨大黑棉被,却已经足以让人心情压抑。  双手被反铐着的菲斯特脸色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糟糕,虽然碍于其身份,他得以同几名同样出身高贵的贵族俘虏一道坐在马车上,免去了直接踩在烂泥路上的狼狈。但这种原先用来给城中送菜的破旧马车连一点遮盖都没有,屁股下坐的是连马扎都算不上的小木凳——那可能根本不算什么木凳,菲斯特他们觉得这东西根本就是短短的一节树干。  这辆破旧马车行驶起来“咯吱咯吱”乱响,仿佛下一秒就要散架,而凛冽的寒风吹在他那件足够漂亮但却实在并不厚实的冬衣上,也让他冷得牙关发抖,更不要提没戴帽子的脑袋,早已经有些发沉了。  “该死的!看在圣主的份上,我认为坐这种破车还不如下去走路,这分明就是虐待,是对我们高贵血统的侮辱!这难道就是霍布斯家族对待帝国贵族的态度吗!”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俘虏极其不满地嘟嚷道。  另一名年仅三旬便已经有“聪明绝顶”趋势的俘虏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道:“闭嘴,托里尔!我记得这破马车就是给你家送蔬菜和野果的那种,你这个小气鬼怎么不早点换几辆好的?至少,也应该给加个蓬,那样的话我们起码不用被那些贱民盯着看。”  “哦,迪奥,我的朋友,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我只是次子,次子你懂吗?我的父亲和大哥什么时候会让我来‘操心’这些事情了?我除了每个月拿点有限的金币作为零用,家里大大小小的其他事我都插不上嘴!噢,该死,要不是这样,我可能也随着王国前锋军一同撤退了,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聪明绝顶”的迪奥听了这话,忽然面色难看地道:“说起钱……托里尔,你说这次我们的赎金会是多少?家族那边肯拿出足够的钱来赎回我们吗?”  托里尔听闻此言,脸色不由一变,面上的肌肉抖了两抖,最终抿着嘴一句话也没说。  另外一名更加年轻、约莫只有十六七岁的俘虏却叹息了一声:“你们的家族里头都还有自己的直系亲属,不管你们之间得关系在平时有多么糟糕,但玛寂大陆的传统摆在这里,这种时候他们总还是要努力赎回你们的。我就不同了,帝国军队的那名军官告诉我,我的大哥和二哥同时战死,我作为家族剩下的唯一直系继承人偏偏又被俘了……真是该死,我怀疑那些旁系的杂碎们肯定要趁机陷害我,故意不拿赎金!一旦……一旦我死了,斯塔特家族的爵位、领地、财富、农奴……一切的一切,就都归他们了!”  他说到这里,长叹一声,一脸懊恼和痛苦地道:“啊,我庄园西面的那个村子里还有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女孩。哦,圣父,我在天的圣父啊!你们是不知道,她们那金色的秀发,就仿佛被微风吹动的麦浪;那娇嫩的肌肤,简直可以捏出水来!我前几天还在苦苦思索,想着该怎样将她们不动声色地弄到手……噢,圣主在上,惩罚那些泯灭人性的杂碎吧!”这名年龄还在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俘虏,似乎在不经意之间证明了某条真理的一半:女人的**与年龄成正比,而男人的**与年龄成反比。  “双胞胎女孩的事情你可以先放在一边了,皇室的大军碾过之后,她们还是不是活着都难说呢……呃,不过,你的大哥二哥都……蒙圣主召唤了?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地消息,不过,克鲁泽,我的朋友,也许事情不会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你的大哥原本是伯爵阁下的侍卫骑士团副团长,现在他和你二哥既然已经蒙主召唤,那么你作为唯一的直系继承人,又是黑鹰骑士团的预备骑士,必然会被伯爵阁下赎回,甚至很有可能都不必动用斯塔特家族的私产而由伯爵阁下出钱!嗯,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上次参加评定的时候拿了几翎?够不够正式加入伯爵阁下的黑鹰骑士团了?”被称为迪奥的男俘安慰道。  “是这样吗?谢谢你,迪奥男爵,希望你的腿伤早些痊愈,在接下来的战争中立下战功……至于评定,呃,你真不该提起这样让人伤心的事,你应该知道我的预备骑士头衔是怎么来的……而这一次,这个……三翎还差了一点点,就一点点。”克鲁泽说着,仿佛真的不是客气,而是实在不想提这件事,他赶紧转头看了一眼坐在最里头的半大孩子,岔开话题道:“嗨,我亲爱的菲斯特,我有一个关于你父亲的消息。”
  身量几乎与成人相差无几的菲斯特本来坐在最里面,低着头一言不发,这时候才抬起头来。他长得还算不错,也许算不上格外英俊,但有别于常人的黑色头发和一双黑色的眼睛成为他容貌的巨大加分项——据说古洛门帝国血统最高贵、最纯正的贵族才会拥有黑发黑眸。  这不是传说,而是明确的记载:比如古洛门帝国伟大的凯泽尔大帝,其家族便因为是古太阳神索尔的后裔,因此拥有最完美的黑发黑眸。  在神圣洛门帝国内,黑发黑眸所代表的尊贵,甚至比在名字中放入“蒙”字更加无可争议。诚如古洛门帝国的《神之赞》中所言:“太阳神索尔,于至晦至暗中带来光明。”而在更加著名的长篇赞美诗《永远的盖乌斯》里,还有更加直白的说法:“黑发的是高贵的洛门贵族,金发的都是盖里亚或者哥曼里亚的贱种……”  盖里亚是现在弗朗其王国主体民族的前身,而哥曼里亚则是现在神圣洛门帝国主体民族哥曼琛人前身。也就是说,按照古老的洛门帝国《神之赞》的说法来讲,这些如今同样身份高贵的贵族俘虏,在黑发黑眸的菲斯特面前其实都只是卑下的贱种。  当然,古洛门帝国已经过去千余年之久,当年再如何辉煌也已经是遥远的过去式,现在的弗朗其人或者哥曼琛人虽然对古洛门帝国仍然无比尊崇、时常追思,对黑发黑眸也仍然有着心底里的一丝羡慕,但至少,谁也不会当面说出来——否则岂不是承认自己低贱了吗?  “如果你指的是我的父亲蒙圣主召唤的消息……”菲斯特的声音有些嘶哑,分不清是疲惫还是病了:“我已经得知了,谢谢你。”  一边的迪奥男爵惊讶起来:“卡特子爵也蒙圣主召唤了吗?他那样胆小……噢,我是说他那样精明……咳,这真是一场不幸的战争。霍亨伯格家族是历史悠久的古老贵族,千年以来曾经出现过许多强大的魔战士,我真的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家族现在竟然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请节哀,菲斯特,你虽然还没有成年,但是我们都知道,你也是一名优秀的贵族,霍亨伯格家族的荣光一定能在你的努力下得到延续。”  那名叫克鲁泽的俘虏也劝道:“没错,菲斯特,相信我,这一定只是圣主对你的考验,你要振作起来,就像我一样……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着那么多美丽的姑娘们等着你去征服……喔,该死!谁踢我?”  “克鲁泽,除了女人,你的眼睛难道就不能再多看见一点别的东西吗,嗯?”  “别的东西?噢,当然,当然,我还看得见金币……”  “噢,圣主在上,克鲁泽,你还是闭嘴吧!”  “谢谢你们,不过我虽然小,但并不是如同某些人希望的那样脆弱,霍亨伯格家族的荣光当然会由我来继承和发扬。”菲斯特脸色依旧很糟,但语气柔和了不少。  “啊,当然,这一点我完全了解!”要让克鲁泽先生闭嘴看来颇有难度,只见他脸上露出暧昧的笑容:“听说伯爵阁下的小女儿莉莉娅小姐这几天一直缠着你,还想方设法与你单独呆在一个房间……甚至就在前天晚上,莉莉娅小姐趁着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还悄悄拉了你去她的房间,你们两个人缠绵了接近两个小时,到了舞会快要散场的时候才悄悄回到会客厅里……”克鲁泽表情夸张地张开双手,做出一副“赞美神”的模样,大声道:“哇哦,两个小时!菲斯特,我对你的景仰简直就像泛滥的瑞恩河水……”  “克鲁泽先生。”菲斯特一本正经地打断他道:“虽然我不知道为何你会知道这些事,但是莉莉娅小姐找我去,只是为了和我研究一些绘画技巧。”  “哦,圣父见证!你们是在研究绘画技巧!”克鲁泽哈哈笑道:“当然,当然,绘画,这是一门艺术,尤其是号称复兴古典文艺的人体画!呃,我是说除了一袭薄袍什么都不穿的那种,真是太棒了!不过,菲斯特,我必须郑重提醒你,莉莉娅小姐的腰肢那么细,你可千万不要画得太粗了……另外,你给她作的画有带着吗,如果带着的话,我认为我们已经找到了共同的兴趣爱好,非常有必要认真、仔细并且足够深入地交流一番!”  菲斯特一翻白眼,周围的人也都哈哈一笑,迪奥男爵没好气地岔开话题道:“好吧各位,玩笑到此为止,我觉得此时此刻我们还是关心一下接下来该怎样做才能安然无恙地活到战争结束比较现实。”  残酷的战争让所有人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阴影,战俘们收敛了笑容,除了克鲁泽嘀咕了一句“你们简直没有一点艺术细胞”之外,所有人都陷入沉默之中,交谈就此中断。  马车继续行进,被用长索串绑的普通俘虏们跟在马车后面默默前行,整个俘虏押送队伍里只有帝国军队的士兵们时不时冲着这些普通战俘骂上几句,又或是干脆一鞭子抽过去时才会发出声音,配合破旧马车仿佛随时将要散架罢工的吱吱声,尽情展示着胜利者的傲慢。而伯兰策王国的战俘们则保持着哥曼琛人一贯的桀骜,任凭帝国士兵如何打骂,几乎都咬住牙根一声不吭,以沉默来宣示自己最后的尊严。  又过了一会儿,已经可以看见前方大片的军事营寨,帝国军的前锋军大营驻扎地到了。  一名身穿钢制重甲的帝国军官带着几名士兵迎上前来,押运队伍的帝国士兵领队连忙小跑过去,右手握拳,有力的锤了一下自己的左胸口以示敬意,同时大声汇报道:“第二十七步兵营第三大队代理大队长赫斯·斯科特向您致敬,克林特子爵!”  由于对方是名字中不含“蒙”字的非贵族,因此克林特子爵并没有回礼,只是平静地摆了摆手,打量了押运队里的几辆马车,大约有二十多名贵族俘虏坐在马车上,至于平民战俘,克林特子爵连看都懒得去看一眼。  很快,克林特子爵收回目光,看着押运队的领队:“斯科特代理大队长,我现在代表帝国北路讨伐军前锋军最高军事长官克拉斯·迪里尔元帅阁下向你问话:你押送的这些人里面,有没有一个叫做菲斯特·蒙·霍亨伯格的人?”  赫斯·斯科特听到克拉斯·迪里尔元帅的大名时,刷的一个立正,等克林特子爵的话说完,才摸出一张清单,飞快地扫了一眼,大声道:“报告,有!”  克林特子爵露出满意的笑容,点了点头,道:“很好,你和你的人按照计划对剩下的战俘进行安置,找到我说的那位霍亨伯格家族的战俘,让他出列,我要带他去晋见元帅阁下。”
  “真是令人惊叹,在第三纪元778年的今天,还能看见如此完美的黑发黑眸,霍亨伯格家族的血脉的确非常高贵,让人羡慕。”  克林特子爵看着眼前的少年,微微一笑:“那么好吧,言归正传,你就是卡特·蒙·霍亨伯格子爵的独子,菲斯特·蒙·霍亨伯格先生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帝国北路讨伐军先锋军团克拉斯·迪里尔元帅的侍从卫队副队长、拉斯布劳斯堡子爵鲁道夫·蒙·克林特。很高兴见到你,霍亨伯格先生。”  “也很荣幸见到你,克林特子爵阁下。”菲斯特不清楚为何自己会被单独拧出来去见那位闻名遐迩的元帅阁下,但在一名贵族面前,他即便心情再如何悲痛,也必须保持应有的仪态。  克林特子爵一脸沉痛地道:“想必你已经得知你的父亲英勇战死的消息,向你致哀,霍亨伯格先生。这是一场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战争,皇帝陛下的仁慈在全玛寂大陆有目共睹,他并不希望伤害任何一个人,更何况是帝国的封地贵族、他的臣子。在皇帝陛下看来,战争双方的战士都是帝国的勇士,即使是那些正在与忠于皇室的帝国军团交战的将领和士兵,也只是忠于封臣和属民职责的奉命行事。我个人认为这次战争的罪魁祸首是那些被权力欲望冲昏了头脑的人,他们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一意孤行,将帝国的勇士以及帝国的子民卷入战火,皇帝陛下将带领我们,代我们在天的圣父惩罚这些不义之人,你认为呢,霍亨伯格先生?”  菲斯特看了他一眼,这个面色平静的子爵也打量着黑发黑眸的他。  稍稍思考了一下,菲斯特以贵族之间公式化的语言说道:“如果仅以我个人的看法而言,无论战争因何而起,我都认为皇帝陛下应该先宣战再出兵,而不是突然派出大军进入伯兰策王国挑起战争。当然,我并没有成年和获得爵位,这些话只代表一个十四岁孩子的看法,并不代表霍亨伯格家族的意思。”  “恐怕你的话已经可以代表霍亨伯格家族的意思了。”克林特子爵微微一笑:“虽然你还差一年成年,但在你的父亲蒙圣主召唤之后,霍亨伯格家族的直系继承人已经只剩下你一人,若无意外,你几乎已经是铁板钉钉的格兰迪奥伦子爵阁下、剑兰堡的主人了。”  菲斯特眼中闪过一抹悲伤,但却没有说什么,因为正如克林特所言,这场战争本就不该发生。但它仍然发生了,父亲因为封君与封臣的职责关系不得不参加战斗,而战场上的牺牲在哥曼琛人的传统中,是十分荣耀的事,除非是死于与异教徒的战争,否则无须复仇。因此菲斯特虽然悲伤,却无法把这种失去父亲的怒火强加于皇帝和他的军队,这让他觉得十分压抑。当然,在压抑之外,他还有一丝庆幸——自己那个胆小如鼠的老爸这一次竟然没有当逃兵,而是光荣战死,这总算对他此前人生中所留下的众多污点做出了一丝弥补——哪怕这种弥补多半也挽回不了他那可怜的名声。  “至于你说皇帝陛下应该先宣战再派出大军这一点,恐怕我们所得知的信息并不相同——据我所知,双方在边境上屯集大军已经足有两月有余,而在九天前,伯兰策王国已经宣布不承认皇帝陛下对《萨利卡法典》的修改。费切尔二世国王陛下宣称他因为拥有八分之一的霍布斯家族血统,因此合理合法的享有帝国皇帝被选举权以及奥奇提、魂雅迪和波奇蒙王国乃至里特兰顿公国在内的众多霍布斯家族领地的继承权。他表示他已经‘足够克制’,并且经过‘多次交涉’,却仍然‘未能说服皇帝陛下放弃这一错误主张’,因此不得已才‘决意用武力维护圣主赐予他的神圣权利’……于是,战争爆发了。”克林特子爵双手一摊:“你看,皇帝陛下只是被动应战。”  克林特子爵很聪明的没有分辨这场战争谁对谁错,因为在当前这种情况下,对与错根本就不是由什么法理、公义所决定的。站在皇帝一边的人自然认为皇帝陛下出兵平叛理所当然,而站在费切尔二世国王一边的人也自然认为讨伐一个随意修改传统法典的皇帝理所当然。更何况,目前洛门教廷方面没有就此发出半点应该有的声音,也许忙碌的阿勒山德六世教宗陛下正忙于再换一拨情妇,着实没空理会这些俗事杂务。  菲斯特也丝毫没有要对此发难的意思,毕竟对于他而言,不管是雷奥帕特皇帝陛下还是费切尔国王陛下,都只是一个太遥远的称呼。他自己并未成年,当然也并没有对任何人宣誓效忠过,既然如此,这两个人之间的战争与自己有什么关系?霍亨伯格家族已经尽到了封臣的职责,谁也无法指责什么。所以现在,他只想要回父亲的遗体,尽管他心里其实一直觉得,自己这位绰号“懦弱者”的老爸多年来带给自己最多的,不过是被人或明或暗的嘲讽。  “我希望帝国军队能将我父亲的遗体交给我,作为一名光荣战死的贵族,他应该享受一名封地贵族应有的体面葬礼。”菲斯特终于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尽量缓和语气地说道。  “我很抱歉,霍亨伯格先生,恐怕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克林特子爵有些遗憾地道:“卡特子爵带着人闯进了我们布置的包围圈,然后死于……死于穆克希·蒙·霍布斯大元帅战前交给我们的魔法卷轴之下。身为古老贵族家庭的一员,想必你应该了解,在九翎大魔法师的毁灭烈焰卷轴之下,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九翎大魔法师的毁灭烈焰!”菲斯特的心脏仿佛被一把铁锤猛击了一下,好不容易定下心神,一张略显稚嫩的脸上仍然写满震惊:“你是说雷奥帕特六世皇帝陛下的叔父、前奥奇提红衣大主教穆克希大公?他也参与了这场战争吗?”  但这种震惊中绝大部分只是贵族少年的作秀,他心里的真实想法其实是:“啊,难怪老爸没有逃跑,原来是根本没有机会……”  事实上他自己都很难形容自己内心的感受,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著名贵族家庭的孩子,菲斯特经常听见旁人对于霍亨伯格家族的赞美,但稍稍长大之后,这种赞美开始变得虚浮起来,他听得更多的是旁人对于自己父亲卡特的鄙夷。对于一名出身高贵且正值叛逆期的少年而言,一个懦弱的父亲怎么也算不上值得尊敬,尽管这个人作为父亲来说平时对自己似乎还不错。  克林特子爵微微挺起胸膛,似乎也自豪于本国有一位如此声威显赫的九翎大魔法师,脸上也露出些许自矜:“是的,这并没有什么值得保密的地方,大公阁下从红衣大主教的位置上退下来之后,原本是想安度晚年的,但此次情况非同以往,因此皇帝陛下不得不亲自出面说动了他,现在他已经就任此次帝国讨伐军大元帅,连克拉斯·迪里尔元帅也只是他的副手。”  “九翎大魔法师和九翎大战士!皇帝陛下的决心如此之大?父亲……”菲斯特貌似痛苦地闭上眼睛,心里却想:“虽然战死绝非你的本意,但至少你这样的死法算是保住了霍亨伯格家族最后的一点脸面,爷爷的在天之灵可以放心安息了。”  克林特子爵看着陷入悲伤的少年,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安慰,却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在他看来,尚未成年便死了父亲实在是足够悲惨了。但他也不能一言不发,末了只好沉默一下,然后道:“很抱歉,但是……霍亨伯格先生,我不得不提醒你,现在你还是帝国军队的战俘,而迪里尔元帅已经点名要见你。”  “我知道了,子爵阁下。”菲斯特深吸一口气:“那么,请你带路吧。”  “请跟我来。”克林特对菲斯特如此上路颇为欣赏,当下也不再客套,伸手虚引,自己当先往营中走去。  菲斯特看着领路上前的克林特子爵,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无论如何,我已经是霍亨伯格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家族的荣耀和尊严曾经在父亲手里跌落,却必须在我手中重拾!克拉斯·迪里尔,就让我来见识一下你这位神圣洛门帝国千年来第一个平民出身的九翎大战士到底想要如何吧!”  克拉斯·迪里尔元帅的大帐除了比其余军帐大了不少之外,就只有帐门前高高树立的大旗显示出它与其他军帐的不同,从古洛门帝国时便一直传承下来的黑色双头鹰大旗在寒风的鼓动下猎猎作响。  克林特子爵在帐门口恭敬地止住脚步,右手握拳按住左胸,躬身道:“元帅阁下,菲斯特·蒙·霍亨伯格先生到了。”
  帐中响起一个中气十足、不怒而威的雄浑男中音:“让他进来。”  克林特子爵转身看着菲斯特,微微侧手,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菲斯特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紧张,暗中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地掀开帐门走了进去。  如此滴水成冰的冬天,迪里尔元帅的大帐中仍然没有生火,一名看起来四旬出头、有着一把大胡子的中年男人伏案在简易的办公桌前用羽毛笔刷刷刷地写着什么,菲斯特进来之后,他也没有要抬起头来的意思。  迪里尔元帅身上穿着神洛帝国霍布斯王朝以来军中惯用的白色元帅礼服,这套礼服线条干练、用料华贵,使穿着者显得挺拔巍峨。袖口、肩头、裤边等处的金丝银穗更是点缀得恰到好处,充分证明了霍布斯王朝的雅致高贵。元帅领口处戴着一枚奥奇提“白红白”三色骑士十字勋章,左胸口则挂着一枚圣诺特尔金鹰勋章,两枚勋章一朴实、一华贵,犹如旭日幽月,相映生辉。  菲斯特心中苦笑,这位元帅莫非还要打压一下我的“贵族气焰”?自己眼下的处境已经糟糕得不能更糟糕,难道自己还能不清楚?只要智商正常神志清晰,根本不可能还会去显摆什么贵族身份。再说,即便不谈实力的差别,就说面前这位所带的两枚勋章,那可是高级贵族都不能轻易得到的。  白红白三色乃是霍布斯家族的象征色,是其家族纹章的主色调,近千年来凡是被授予了奥奇提白红白三色骑士勋章之人,几乎都是霍布斯家族最信任的左膀右臂。可以说戴上这个勋章,基本上就等于宣布你已经成为了“霍布斯家族的守护骑士”,其所代表的荣耀和地位根本毋庸置疑、无须赘述。  至于圣诺特尔金鹰勋章,那更是等闲难得一见。该勋章是为了纪念神洛帝国早期的诺特尔大帝而设,大几百年来一共只授出六十四枚。圣诺特尔金鹰勋章的授予,别的要求都先不说,就说一个对于被授予人的实力要求,就可以打消无数人的希望:该勋章的被授勋人要求拥有九翎以上实力等级并且该实力被至公教教廷所承认。  在这位佩戴着圣诺特尔金鹰勋章的堂堂九翎大战士面前,别说区区一个已经死去的子爵的儿子,就算是子爵本人,难道就敢对他不敬?简直笑话!整个神圣洛门帝国,魔法师、大战士、魔战士、炼金师、锻造师、附魔师……等等各类需要确定“鹰翎”等级的职业,达到“九翎”级别的大师们全加在一块,恐怕还没超过二十人,而直接战斗型的职业,也就是魔法师、战士、魔战士三大类,恐怕没超过十人,由此可以想象迪里尔元帅在帝国中的地位。  可以这样说,若非迪里尔自己认为自己虽然实力高居九翎,却没有能与之匹配的战功,不肯接受贵族爵位的话,哪怕皇帝陛下碍于各种现实情况难以封他为公爵,那至少也会给个侯爵或者与侯爵地位相当的边境伯爵才能打发!  菲斯特沉默了一下,终于还是主动开口了:“迪里尔元帅阁下,我就是菲斯特·蒙·霍亨伯格,我想您找我来不是为了让我观摩您的书法吧?”  克拉斯·迪里尔手中运笔不停,头也仍然未曾抬起,不过却轻轻哼了一声,不带半分情绪地说道:“菲斯特·蒙·霍亨伯格,出生于第三纪元764年。同年,你父卡特·蒙·霍亨伯格受封子爵。772年,也就是你八岁那年,你的祖父德尔玛公爵卡洛斯·蒙·霍亨伯格参与了因为布兰德和伯兰策两大公国合并而爆发的王位继承战争,结果战败身死,其长子也就是你的伯父斯科特·蒙·霍亨伯格亦同时战死疆场。其次子也就是你的父亲卡特,因事前坚决反对参战,开战后甚至独自出走,所以战后被新建立的伯兰策王国国王费切尔二世宣布无罪,但因德尔玛公国已被吞并,你的父亲卡特仅被保留子爵头衔,并且被远远的改封在古那斯多伯爵领地内,成为黑鹰堡的封臣。”  “卡特的领地位于伯兰策王国东南部,规模为一个小镇,名叫格兰迪奥伦,包含七个大小不等的村庄。卡特子爵在此地修筑了一座小型城堡,取名为剑兰堡,因此格兰迪奥伦子爵也称剑兰子爵。剑兰堡地处伯兰策王国东南最边缘,直面霍布斯皇室的直属领地波奇蒙王国的东北重镇葛洛戈。由于伯兰策王国与霍布斯皇室之间虽有联姻但关系一直不算太好,所以在这样的地方做一名小小的子爵,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你父亲却似乎丝毫不把自身安危放在心上:其他那些与他封地和地位相似的贵族,至少都会拥有二十余名双翎以上骑士、剑士或者弓箭士等战士作为武力中坚,甚至有些财力丰裕的贵族,还会招揽魔法师乃至锻造师、炼金师等充实自己的实力。可是你父亲却只拥有四十八名护卫,其中十四名‘金单翎’骑士,十名‘金单翎’剑士,八名‘金单翎’弓箭士,十六名‘银单翎’乃至‘铜单翎’侍从骑士,啧啧……实力之弱简直惨不忍睹。”  神圣洛门帝国乃至整个玛寂大陆,除了那些异教徒的国度之外,其余所有信奉圣主的国度,都统一接受由至正教和至公教这东、西两大教会考核评测的“十二翎”实力等级制度。该制度将一些重要职业的实力标准划分为十二个大的等级,由弱到强分别冠以单翎、双翎、三翎直至十二翎。后来又加以细分,在每一翎内分为金银铜三个层次,金最高,银次之,铜最末。因此这一制度实际是“金银铜十二翎三十六阶”实力等级制。  金银铜十二翎的等级表现形式,最开始有比较严格的规范,从着装到用度,从语言到举止,几乎无所不包,但后来规矩日渐废弛,如今还基本能够保证执行的,也就是正式着装时,在衣服的右胸处绣上一只黑色双头鹰,若此人实力等级为三翎以内,则此双头鹰的尾部按照单翎、双翎或者三翎分别绣上或金、或银、或铜的颜色。
  譬如“金单翎”等级,便是黑色双头鹰尾翼三翎的中间一根翎毛绣成金色;“银双翎”等级,则是黑色双头鹰尾翼三翎中,旁边两根翎毛绣成银色,以此类推,讲究对称。  三翎以上,譬如四翎,则是尾翼不绣色,按双翼的左右对称类推;若遇单数,则在双翼的双数之外,再以尾翼的中翎补之。双翼一共八翎,左右各四翎,倘使实力高达到九翎以上,则是双翼八翎加上尾翼中翎全部绣色;十翎则双翼八翎加尾翼左右翎;十一翎则双翼八翎加尾翼三翎。  至于那几乎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十二翎级别高人,一般被尊称为“圣徒”或者“半圣”,其右胸前的标志是双头鹰全身绣色。不过由于这一级数的高人三个纪元以来几乎屈指可数,到现在恐怕连东、西两大教会也不见得还有能力可以评测考核了。  通常情况下,只要达到单翎,哪怕是铜单翎级数,也可以正式加入帝国军队,不过地位自然也就只能是最低等的无甲步兵。  银单翎级数则视主君(或主人)的财力水平来决定是否配备甲具,不过通常即便是财力丰厚的主君们,对于这个级数的战士,顶多也就给他们配备一副皮甲。  至于金单翎级数的战士,装备水平同样取决于主君财力,财力丰厚的可能配备轻质生铁甲,财力普通的可能配备镶钉皮甲,而财力微弱的也就只好配备普通皮甲应付一下了。  而双翎战士,无论骑士、剑士、弓箭士还是其余门类,通常至少会配备轻质生铁甲,财力强一点的甚至可能配备全身生铁甲。当然,各门类战士在配装样式上会有些不同,譬如弓箭士虽然也会配备全身生铁甲,但其肩部等部位的样式会与骑士生铁甲、剑士生铁甲等有些许变化,以便更加利于开弓,另外弓箭士生铁甲的厚度一般也会低于剑士生铁甲,更低于骑士生铁甲。  不过这些标准,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真正称之为“标准”,因为帝国政府其实对于军队配装是早有标准的:“单翎战士以金银铜分阶,分别着镶钉皮甲、全身皮甲、简装皮甲”;“双翎战士以金银铜分阶,分别着重装生铁甲、全身生铁甲、轻质生铁甲”;“三翎战士以金银铜分阶,分别着重装锻铁甲、全身锻铁甲、轻质锻铁甲”;“四翎战士以金银铜分阶,分别着重装粗钢甲、全身粗钢甲、轻质粗钢甲”;“五翎战士以金银铜分阶,分别着重装锻钢甲、全身锻钢甲、轻质锻钢甲”……以下类推为,六翎铬钢、七翎钨钢、八翎钛钢。  至于九翎战士,理论上应该配备的是“龙鳞铬钢甲”,但玛寂大陆上的龙族通常都生活在人迹罕至的高山之上,加上实力极其强横,等闲根本接近不得,因此龙鳞铬钢甲的数量十分稀少。不过好在九翎级数的战士,恐怕其本身比这龙鳞铬钢甲还要稀罕,所以倒也不怕拿不到合适的装备——至少克拉斯·迪里尔元帅帐篷里的假人衣桩上就挂着一套。  迪里尔元帅的龙鳞铬钢甲是他成功晋级九翎大剑士之后,由亲自主持他考核评级的至公教上任教宗——也就是第二百二十任教宗英诺查八世陛下亲自赐予的。  本来这套龙鳞铬钢甲应该由神圣洛门帝国皇帝赐予给他,但当时由于教宗陛下亲自到场主持评定,而皇帝只是见证人,加上教宗陛下十分主动,因此赐予者就成了教宗陛下——英诺查八世当时没有与皇帝商议,便大声宣布:“我感受到了你的虔诚,我的孩子,圣主对待他虔诚的孩子们从来不会吝啬,我也是一样。以我们在天的圣父之名,克拉斯·迪里尔,我赐予你象征尊贵和荣耀的龙鳞铬钢甲,愿你高洁的心灵从此离圣父更近。”  当然,如果实力都已经达到九翎,通常自己也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获得一些更加独特的防具或者武器,一般并不会比龙鳞铬钢甲来得差,只是这些装备千差万别,就不好和以上那些帝国制式装备一并而论了。至于九翎以下的各级人士,如果有足够的财力,帝国以及各王国、公国等,也允许其使用自备的装备。这也是为什么说一个人的财力影响他一半的战力;而同样的个人实力等级,平民子弟通常不可能胜过贵族子弟,原因也正在于此。  总之,菲斯特的父亲卡特,这位剑兰子爵麾下的实力实在不怎么够看,若是处在王国内线的封地贵族,只维持这样的武装实力也许还勉强说得过去,但作为处于随时可能对外作战或者前线防御的边境封地贵族,这种武装水准基本上就是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了。  事实看来也正是如此,一场战争才刚刚开始,卡特子爵就已经丢掉了性命,而且还连带的让整个霍亨伯格家族都处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险境之中了。  但正所谓子不问父过,何况老爸已经“光荣战死”,菲斯特不可能承认这是父亲的过错,只能绷着脸回答:“诚如元帅阁下所言,我的家族深遭变乱,我的父亲不过是一个落魄贵族,没有财力支撑起符合身份地位的武装力量,但他已经以英勇的牺牲证明了他的忠诚,捍卫了霍亨伯格家族的荣耀。元帅阁下,按照帝国传统,我认为我的父亲作为一名帝国军人,已经可以免受一切非议与责难了。”  迪里尔元帅听到这里,终于停住了手中的羽毛笔,目光盯着笔尖,凝眸思索了一下,突然饶有兴致地抬起头来,看着菲斯特。  菲斯特也盯着他看。  其实迪里尔元帅长得十分普通,如果没有那双眼睛,他就是一个最普通的路人甲,随便在农田里拉来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农,大概也能跟这位的模样相差仿佛。  而即便是他的眼睛,论样子也没有什么特别,只是那内蕴的神光,一下子将他与普通人划清了界限。那是一种仿佛随时可以看穿一个人心灵的目光,任何阴暗、龌蹉、下流、无耻……似乎都在这目光之下无所遁形,这是一种令人凛然正色、肃然起敬的力量。  菲斯特也被他看得心底一颤,但他自问还算坦荡,目光只是微微一缩,便立刻反瞪了回去。  迪里尔元帅见了,反倒笑了起来:“黑发黑眸,古太阳神索尔的后裔?我真的很奇怪霍亨伯格家族的血统维持是怎么做得这样完美的,要知道古洛门帝国时期那些上古神族传下的血脉,到现在早已斑杂而稀薄……好吧,这个话题想必你也不愿意回答,就到此为止了。嗯,我是个很直接的人,而且时间有限,那么我们换个问题:你是否愿意继承霍亨伯格家族的荣耀?”
  “你是否愿意继承霍亨伯格家族的荣耀?”  这个问题菲斯特根本没有思考过,因为根本无需思考。  “恕我很难理解元帅阁下问这句话的用意,我现在已经是霍亨伯格家族唯一的继承人,霍亨伯格家族的荣耀自然由我继承。”  “哦?那么,你认为荣耀来自于什么?”迪里尔元帅追问道。  菲斯特微微皱眉:“荣耀来自于对信仰的虔诚、对主君的忠诚、对朋友的坦诚。”  “嗯,当然,你说得很对,但是……就只有这些吗?”  菲斯特眉头顿时皱得更深了些,想了想,摇头道:“我想不出还有什么。”  迪里尔元帅也摇了摇头,然后叹了口气:“真是天真的孩子。菲斯特,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我很荣幸,元帅阁下。”菲斯特自然不会在这种情况之下拒绝迪里尔元帅这不知为何而来的亲近,毕竟两个不熟悉的人或者两个地位悬殊的人之间,通常是称呼姓氏而非称呼名字。  迪里尔元帅只是点点头,就道:“你父亲的麾下,那些铜单翎级别的侍从骑士,未必就对信仰不虔诚、对主君不忠诚、对朋友不坦诚,可是,你真的觉得他们有很大的荣耀吗?随便发生任何一场战斗,他们作为实力最弱的一批人,多半都会被当做消耗品,结果被人轻而易举地杀死。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的,这意味着他们的虔诚、忠诚、坦诚,就在那一瞬间化为烂泥,任人践踏,最后被人永远的遗忘。菲斯特,这是你要的荣耀吗?”  菲斯特果断地摇了摇头:“没有人愿意要这样的荣耀。”  迪里尔元帅于是笑了起来:“所以,有一位老人曾经跟我说过:荣耀固然重要,但首先你得活下去。”  菲斯特若有所思,想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迪里尔元帅又道:“这位老人后面还说一句话。”  “哦?他还说了什么?”菲斯特下意识问道。  “要活下去,就得有力量。”迪里尔元帅认真地回答。  菲斯特却忍不住笑起来:“这个道理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明白。”  “是的,你说得没错,谁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有多少人深刻地领悟了这句话呢?”迪里尔元帅冷着脸反问道:“你知道深刻领悟之后的表现吗?”  “嗯?”菲斯特有些诧异:“有什么表现?”  迪里尔元帅目光中,一道刺目得如有实质的精光一闪而逝,凝声道:“一个成了战俘的奴隶兵,在这句话的鼓舞下,花费三十年的时间,几乎只靠自学,从无翎无级的辎重车夫修炼至银九翎战士。”  菲斯特呆了一呆,下意识地问道:“这,这简直不可思议……这个人难道是……”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克拉斯·迪里尔。”迪里尔元帅平静地回答,仿佛只是随口提起一个百万里外的陌生人。  菲斯特深吸一口气,退后一步,恭恭敬敬地鞠躬行了一礼:“请原谅我此前的无礼,元帅阁下,您值得所有人尊敬,无论是平民、贵族还是神的仆人。”  迪里尔元帅坦然接受了菲斯特的一礼,只是反问:“你难道不想问问,这个激励了我的老人是谁吗?”  菲斯特迟疑了一下:“难道……是当时的教宗西提斯四世陛下?”  迪里尔元帅嗤笑一声,用一种近乎嘲讽地语气说道:“你认为一个被俘虏的奴隶兵能够见到圣子弥萨在人世间的代表?恐怕在那个时候,我即便看一眼教宗陛下,也会被所有人认为是对教廷的恶意亵渎,必须被彻底净化。更何况当时那位西提斯四世陛下的兴趣,除了大卖赎罪券之外,就只剩下到处建立异端裁判所,你居然认为他会有兴趣激励一名奴隶奋力向上?”  这话有些敏感,菲斯特干咳一声,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好在迪里尔元帅并不打算多卖关子,自己主动揭破了谜底:“跟我说那番话的老人,名叫卡洛斯·蒙·霍亨伯格,当时的身份是神圣洛门帝国德尔玛公爵。”  菲斯特再次瞪大眼睛:“您是说……我的祖父?”  “难道在三十多年前还有第二个名叫卡洛斯·蒙·霍亨伯格的德尔玛公爵吗?”  “可是三十年前我的祖父应该只有四十多岁……”  “他很显老,是的,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当时我看见他的时候,觉得他至少有六十岁了……而且,你要知道,当时我也不过和今天的你一样,只有十四岁。”  “好吧,但……您今天找我来的目的?”菲斯特毕竟年轻,终于忍不住问出这个自己此刻心头最大的问题了。  “首先我要说明,我不收徒,也没有什么可以传授给你的武学,因为我的武学路数和你们霍亨伯格家族的血脉并不相符。而且霍亨伯格家族仅在有史可查的历史上,就出现过至少一名金十一翎、两名银十一翎、两名铜十一翎的大师,近乎圣徒。至于十翎和九翎高手,加起来更是有十几位之多。就算现在你们传承自古太阳神索尔的血脉也许稀薄了不少,但我认为你们家传的武学和魔法仍然应该是最合适你修习的。”  “其次,我穷得很,也没有什么好盔甲、好兵器或者其他宝物可以送给你。”  “最后,你的身份仍然是帝国军战俘。我不会在没有上报给穆克希大元帅之前决定释放你,我会按照军中规定和惯例,安排你在军中效力。当然,鉴于你尚未成年,我已经批准你不必作为战俘民夫成为临时辎重兵,而是调往后勤,给……嗯,给一名老铁匠当助手。”  迪里尔元帅说完,眼睛便一眨不眨地盯着菲斯特看。  菲斯特一听自己被发配去当铁匠,虽然仍对迪里尔元帅保持尊敬,却也硬声硬气地道:“元帅阁下,我是贵族。”  “当然,我知道。”迪里尔元帅淡淡地道:“但你尚未成年,不仅没有经过教会考核实力,并且也没有获得自己的爵位,而你的父亲卡特子爵已经战死。因此,在你合法继承爵位的命令下达之前,现在的你其实并不适用贵族及贵族子弟优待原则,我的安排于理于法都再合适不过了。”  菲斯特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冷然道:“很好,我接受您的安排。”  迪里尔元帅眉头一挑:“你的祖父对我有恩,如果你愿意诚心诚意地恳求我,我并不是不可以看在老德尔玛公爵的面子上对你网开一面。”  菲斯特年纪虽小,脾气却很硬,原本就已经有气,听了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呛声道:“霍亨伯格家的男人,只有站着死,没有跪着生,求人求不来尊严!元帅阁下,也许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我,但如果你是想借此羞辱我来满足你的某种自尊,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也许我的祖父没有告诉过你霍亨伯格家族的三条箴言之一:唯有用自己双手取得的一切,才是真实的。如果您没有别的吩咐,那么,告辞!”  说罢,菲斯特就转身掀开大帐,大步走了出去。
  门外的克林特子爵一见菲斯特出来,连忙问道:“怎么样,元帅有什么安排?”  这位子爵对他的态度一直还不错,因此菲斯特压住怒气,面露诧异道:“你就在门外,难道没有听见?”  克林特子爵呆了一呆,然后明白过来,苦笑着指了指盔甲右胸上镌刻的双头鹰纹章铭图,道:“元帅阁下的战意将整个大帐都覆盖住了,我只是银五翎级数,怎么能听得见你们的交谈?”  菲斯特还没来得及回话,元帅大帐里传出迪里尔元帅不冷不热的声音:“查战俘菲斯特·蒙·霍亨伯格因尚未成年,未曾参加实力考核,也无爵位在身,不适用贵族俘虏优待政策,现鉴于其高贵血统,酌情稍加优待,命其以普通战俘身份加入随军修造营,暂为一号炉铁匠学徒,此令。”  克林特子爵闻言一呆,稍稍迟疑:“元帅阁下,这恐怕不……”  “你的耳朵不好使吗?还是我说得不够清楚?”迪里尔元帅冷冷地传来。  克林特子爵表情一僵,忙道:“如您所命,元帅阁下。”说罢转头看了菲斯特一眼,面上露出略有些尴尬的歉意。  菲斯特虽然脸色难看,但他并不喜欢迁怒他人,所以只是微微摇头,便道:“带路吧,克林特子爵。”  克林特子爵轻轻叹了口气,点头道:“请跟我来。”  两人走远之后,大帐中的迪里尔元帅坐回自己的简易办公桌前,拿起羽毛笔在一张羊皮纸上刷刷写了起来,然后凝眸看了一会,又划了几笔,这才放下笔,身体往后,仰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起来。  若是有人能看见这卷羊皮纸,一定会莫名其妙。那羊皮纸上呈倒品字形写着三个名字,上头左边写的是“老铁匠斯考特”,右边写的是“懦弱者卡特”,这两个名字都被迪里尔元帅用红色墨水各画了个大圈给圈起来,圈外面各打着一个大大的问号。而在这两个名字的下方则只用黑墨水写着的一个名字:菲斯特。  ------------------------------  菲斯特几乎不敢相信,所谓的“一号炉”竟然是一件空间法器,而且足有五间房子。一号炉中间最大的那房子看来大概就是主锻造室,它的墙壁、房顶、门窗之上全都镌刻着各种各样的铭文。  霍亨伯格家族作为流传数千年的古老贵族,很早以前就已经是魔武双修的魔战士家族了,因此菲斯特对于一些魔法铭文多少都有些涉猎。这间房子上他能够看出来的魔法铭文就有火系抗性、冰系抗性、雷电系抗性等不下六种,还有几种完全不认识的魔法铭文,以他的估计,其中至少还有空间折叠和拉伸抗性之类。  再走近一些,可以发现这房间的主体材料也很古怪,非金非石,但可以想象其硬度一定非常高。  不过当他还想再仔细看看的时候,克林特子爵发话了:“霍亨伯格……”  “啊,叫我菲斯特吧。”菲斯特回归神来,回答道。  克林特子爵点点头:“好的,菲斯特,你也可以叫我鲁道夫。”  菲斯特露出一丝微笑:“鲁道夫。”  克林特子爵笑道:“菲斯特,看得出你很好奇‘一号炉’。嗯,这也难怪,霍亨伯格家族长久以来立身于帝国北部,与核心身处中、南部的霍布斯皇室的确不算特别熟稔,那么还是我来为你解说一二吧。”  “对此我深感荣幸,鲁道夫。”  克林特子爵指了指一号炉,道:“霍布斯家族垄断帝位近千年之久,拥有的奇珍异宝可谓数不胜数,但其中有七件至宝最为珍贵。”  菲斯特眉头一挑,略微惊讶:“其中就有这个一号炉?”  克林特笑道:“那倒不是,不过一号炉的确与其中一件很有关系。”  “哦?那倒要请你详细说说了。”  克林特微微点头,道:“霍布斯家族的这七件至宝之中,有一件至宝被称之为‘藏山匣’,是一个只比巴掌略大的长方形黑色盒子。这件宝物是霍布斯家族在六百多年前时得到的,当时霍布斯皇室的诺特尔大帝为响应教宗陛下的号召,率军远征东方的异教徒。诺特尔大帝当时兵雄天下,手下金十翎高手就有六名,大帝本人和大元帅伊特莱恩更是金十一翎,甚至还有传说信誓旦旦的表示,大帝有十二翎圣徒的相助……总之一路攻城掠地,异教徒大败亏输,诺特尔大帝成功收复了圣城杰诺萨特!”  菲斯特听得展颜微笑,扬眉道:“诺特尔大帝不愧是一代雄主人杰!”  “那是自然。”克林特笑着点点头,继续道:“你知道,杰诺萨特不仅是我们这些信奉圣主之人的圣地,那些异教徒也把它当做他们的圣地。在杰诺萨特城中,不仅留存着圣主的遗迹以及圣徒们留给后人的部分圣器,也有不少异教徒们的宝物。那些异教徒们的宝物被诺特尔大帝当做礼物送到洛门城,交给了教宗陛下,这些就暂且不说。但其中还有一些,据说是异教徒们从遥远的天东之国得到的宝贝,而这些宝物之中,就有一件是藏山匣。”  菲斯特这才恍然,感叹道:“噢……原来是天东之国,听说这个国度离我们极其遥远,一个人终其一生也未见得能够到达,这些异教徒竟然总能从他们手中获得宝物,倒也不是没有能人。不过说起来,这个天东之国流传到我们玛寂大陆的东西,似乎都是极好的珍品,真不知道这个国度是多么的繁荣昌盛,也不知道他们的魔法和武学又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想想还真是令人神往。”  克林特子爵哈哈一笑:“我曾经听过不少关于天东之国的传闻,每一次都有如你这般的感慨,这个国度真是如谜一般的神秘,但这神秘却正像出浴美人身上半裹娇躯的浴巾,越是遮掩,越是让人遐思无限……”他说到这里,好像才想起菲斯特的年龄,连忙话头一转:“噢,不过我们现在可不是谈论天东之国的时候,我还是接着说藏山匣好了。”  “真是抱歉,是我打岔了,鲁道夫,请你接着说。”菲斯特好歹也是贵族家庭出身,虽然说起来还差一岁成年,但贵族酒会、舞会之类的也早在一两年就开始参加了,男女之事对他而言并不算多么神秘,所以闻言并没有太多尴尬和不适,反倒为刚才的打岔道了个歉。  克林特子爵连忙表示无妨,然后接着说道:“藏山匣是一件奇怪的空间法器……呃,或许这个表述并不完全,实际上它的功能有些多,我也不是非常了解。不过我的祖先之中,曾有一位做过皇室的宝库管理官员,负责过藏山匣的保管。据他透露出来的消息说,藏山匣如果作为空间法器来看,足以放下一座莉娜山……”  菲斯特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一座莉娜山?那就是说,足够放下整个永恒之都——洛门城!”  克林特子爵自己也咽了一口口水,点头道:“虽然这确实超过了我能想象的极限……因为恐怕集中整个玛寂大陆的全部红衣大主教,也没有足够的圣力完成这样巨大的一件空间法器,但我相信我的这位祖先绝非妄言之人,而且他还透露了一件更大的消息。”
  “还有更大的消息?”菲斯特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儿都有些发抖了。  “是的,他说藏山匣里就放着一座山,云雾缭绕,景色十分漂亮,但没有人有那样的能力可以把一座山取出来,就连诺特尔大帝当时也只能干瞪眼,直到诺特尔大帝的一位重孙出现。”  菲斯特开动脑子,几乎把所有关于那个时代的历史记忆都翻了出来,终于福至心灵,道:“莫非是卡尔亲王?”  克林特子爵一翘大拇指,赞道:“菲斯特,你不愧是数千年贵族世家出身,这样的年纪就有如此学识,实在不简单。不错,第一个拿这藏山匣有办法的人,正是卡尔亲王。卡尔亲王天纵奇才,二十三岁便成为紫衣主教,二十七岁便位列枢机团,成为红衣主教,三十一岁时便将自身实力提升至金十一翎,简直千年罕有!”  菲斯特点了点头,但又疑惑道:“可是,诺特尔大帝和伊特莱恩大元帅也是金十一翎实力,他们不是也没有办法么?”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要问这句话了。”克林特子爵诲人不倦,略有些得意地道:“你有所不知,诺特尔大帝和伊特莱恩大元帅虽然也是金十一翎实力,但诺特尔大帝是魔战士金十一翎,其中魔法修为达到金十一翎实力的是精神系;至于伊特莱恩大元帅,他是纯粹的战士金十一翎,对于空间魔法的破解和使用,那更是只有看的分了……”  “喔……照这么说,卡尔亲王竟然是空间魔法金十一翎实力?这可当真少见呐。”菲斯特啧啧赞叹道。  克林特子爵傲然道:“可不是?而且卡尔亲王可不光是空间魔法的金十一翎实力,还是火系魔法的金十一翎实力呢,他是双金十一翎大魔法师!”  这的确值得骄傲,因为即便魔战士要被认可为金十一翎,也只需要魔、武其中之一达到金十一翎级别,另一双修的实力不低于其一翎以上即可。比如诺特尔大帝,他是公认的金十一翎魔战士,但如果要更具体细致的说,那么他就是精神系魔法师的金十一翎,骑士(属于战士大类)的金十翎。  不过看见克林特子爵如此模样,菲斯特不禁有些疑惑,脑筋一转,试探着问道:“您的家族跟卡尔亲王……”  克林特子爵就像被挠到痒处,哈哈一笑:“问得好啊,菲斯特,你猜得很对,敝家族的祖上正是卡尔亲王的亲卫队长出身!”  菲斯特连忙锦上添花地送了几句恭维,克林特子爵这才笑眯眯地接着说下去:“金十一翎的实力,真是我等凡人不敢想象的,卡尔亲王不知为何,并没有将那山从藏山匣里取出,却将空间法术运用到了自己身上,把自己缩小得几乎都看不见了,然后进入藏山匣,足足三天后才从匣子里出来,他一出来,就把等在外头的所有人吓得半死……”  “啊?”菲斯特好奇心大起:“这是为何?”他心中很不负责地暗暗道:“难道变成魔鬼了?可没听说过卡尔亲王魔化的事啊……”  克林特子爵慨然一叹:“卡尔亲王全身上下几乎都烧糊了,他进去时身上穿着龙膜法袍、手里拿着龙牙紫晶法杖,还带了不下几十种法器、宝物,结果就在那藏山匣里全部烧了个一干二净!卡尔亲王本事用尽,也只是险险逃了出来,而且可以说只剩一口气吊着了。”  菲斯特这一惊真是吃得天大,张口结舌,话都说不利落了:“卡……卡尔亲王不,不是金十……一翎的火系魔法师吗?还有谁能……能把他烧成那样?还有,那后来呢?卡尔亲王怎么样了?”  克林特子爵又是一声长叹:“还好当时的教宗圣西科威特四世陛下就等在外面,一见卡尔亲王的惨状,顾不得许多,动用了圣荆棘冠,这才救回了卡尔亲王一条性命。”  菲斯特松了口气:“还好教宗陛下仁慈……”  “可是三个月后,卡尔亲王伤势刚刚痊愈,便要求再次进入藏山匣。”  菲斯特顿时呆住了。  “当时教宗陛下已经返回洛门,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皇帝在内,谁也劝不住卡尔亲王,只能看他再次涉险。不过幸运的是,这一次卡尔亲王回来得比上次快多了,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从藏山匣里出来,而且还带回来十余件宝物,其中就有这个‘一号炉’。确切的说,跟这个‘一号炉’相似的宝物一共有三件,样式和能力大致都没有什么区别。卡尔亲王为人洒脱不羁,便直接赐名为一、二、三号炉,你面前的这个之所以叫一号炉,只是因为卡尔亲王第一个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的就是它,仅此而已。”克林特子爵耸了耸肩。  菲斯特长长的哦了一声,然后奇道:“可为何卡尔亲王第一次进去差点送命,第二次却如此顺利?”  “卡尔亲王的侄子、也就是当时的皇帝陛下和你一样,问了这个问题。”克林特子爵说:“卡尔亲王对众人说:‘人不能有一分一秒忘记圣主的教导,你们看,贪念果然是大罪。那藏山匣里的神山,山上有宝物无数,可匣中情形十分怪异,无论用什么法子都无法飞行,只能徒步上山。但山中几乎每走一步都必然引动一些怪异的法术。那些法术……似乎是一种与我们的魔法阵完全不同的法阵,越是往山上走,这些法阵的种类越多,威力也越强。其中还有些法阵十分诡异,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我没有感受到任何法力波动,但偏偏走了几个小时,最后却仍是在原地打转,我从未见过任何一种空间法术如此神奇和怪异。那时我被激起心气,自负才智能力均非常人可比,仍然坚持上山,终于在半山腰里用尽手段,被一种怪火烧掉全部防身宝物,差点灰飞烟灭,最后还是不顾一切体面,打着滚下山,这才得以捡回一命……至于这一次上山,之所以显得很顺利,只是因为我仅仅随意往山上走了一段,顺手拿了这些好拿的就回来了,自然也就不会有多少危险’——以上这些就是卡尔亲王的原话,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未曾谈起过藏山匣里的经历,也再未要求进入藏山匣中。”
  菲斯特听完,思索了一下,越发觉得震惊,说道:“既然藏山匣来很有可能自于天东之国,想必这匣子里的神山也是天东国的某座山峰,只是不知天东国是如何将这么大一座山装进一件法器之中的……以卡尔亲王双十一翎大魔法师的高绝实力,竟然只能走到半山腰,而在山脚随意捡来的宝物之中就有‘一号炉’这样的绝世珍品,那山顶上的法器该是何等模样?”  克林特子爵也觉得无法想象,只好耸耸肩:“我想……也许这藏山匣是天东国的神留下的神器吧?谁知道呢,毕竟天东国一直就以神秘著称。”  菲斯特的疑问还有很多很多,又说道:“还有一件事,卡尔亲王说他在半山腰里被怪火烧掉了所有防身法器,连自己都差点逃不出来,可他本人就是十一翎的火系魔法师,操控火焰的能力之强,我们这些人恐怕穷极想象也难以揣度,但他却被那怪火烧得这般狼狈凄惨,那……那怪火该是多么厉害,才有这般威能?这简直让人怀疑东洛门帝国皇室的绝学‘焚海’是否也难以与之媲美。”  克林特子爵对这个说法却有些迟疑,他犹豫了一下,摇头道:“这个却难说,我承认卡尔亲王遇到的那怪火威力必然十分惊人,但除了卡尔亲王本人之外,我们毕竟没有其他人了解它的详情。但‘焚海’则不同,两千多年来,‘焚海’的威能在整个玛寂大陆甚至异教徒世界中都早已传遍。连三岁小孩子都知道,十二翎魔法师的‘焚海’几乎能将整个陆心海烧干……就算现在早已没有十二翎魔法师的存在,但据说东洛门帝国皇室之中还隐藏有实力达到十翎以上的大魔法师,按照过往的传说来看,十翎大魔法师的‘焚海’至少应该能烧干一个喀斯喀拉湖。”  菲斯特听了,也觉得这说法有些道理,点头表示认可:“你说的也是,卡尔亲王虽然惊才绝艳,但毕竟东洛门帝国皇室的‘焚海’的确不是其他火系魔法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克林特子爵叹道:“是啊,若说魔法研究风气之盛,我神圣洛门帝国乃至西玛寂各国,均可谓远超东洛门帝国,但如果只提火系魔法,则‘焚海’的确无人可挡。”  克林特子爵话音未落,一个略显苍老的冷笑之声传来:“真是不学无术!古洛门帝国时,‘焚海’不过排在玛寂大陆三大火系禁术之末,什么叫只提火系魔法,则‘焚海’无人可挡?当时洛门教廷的‘净世天火’和洛门帝国尤里乌斯·凯泽尔皇室的‘炎阳’,哪一个威力不在‘焚海’之上?也就是你们这些不懂装懂的毛头小子,才会以为‘焚海’便是火系魔法的巅峰。”  “谁?”菲斯特四下张望。  克林特子爵却知道是谁来了,他朝一号炉望去,却见一号炉左边偏室的门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邋遢老头漫不经心地走了出来。  “斯考特大师……”克林特子爵露出尴尬地笑容,干咳一声道:“您什么时候出来的?”  邋遢老头懒洋洋地抬头看了看天色,然后才用浑浊的双眼瞥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道:“就在你吹牛吹得最起劲的时候。”  克林特子爵越发尴尬起来,支吾着不知道如何回答。  菲斯特心里好笑,但嘴上还是要帮着这位对自己态度不错的子爵,于是打岔道:“也许的确是我们见识浅薄,但老先生刚才提到的‘净世天火’和‘炎阳’,我的确从来没有听说过,不知道老先生能不能为我们解说一二?”  邋遢老头老眼一翻:“怎么,你不相信?‘净世天火’你不知道,也还算得上情有可原,因为这个魔法不是学来的,而是传承来的。只有圣波多洛遗产的继承者、洛门教宗一个人可以通过教宗加冕仪式而获得,全天下独此一家、别无分号。只是,历代教宗亲自出手的机会实在并不算多,而且教宗陛下通过传承得到的禁术又不是单单只有这一个,所以即便出手也未必会用上‘净世天火’……算起来,这门最强的火系魔法,世人至少也有两三百年无人得见真容了。”  他说到这里,不知为何却嘿嘿一笑,然后又摇头道:“但你作为霍亨伯格家族现在唯一的继承人,居然不知道‘炎阳’……嘿!真是讽刺,讽刺啊!”  菲斯特听得一头雾水,深深皱眉,仔细想了想,仍然记不起任何有关“炎阳”的事,不禁摇头奇道:“很抱歉,我的确没有听说过,而且也不明白为什么霍亨伯格家族的继承人就应该知道它。”  “不明白就算了,你来一号炉是来做事的,而不是来问东问西的。”邋遢老头斯考特老眼一翻,又对克林特子爵道:“至于你,来自……嗯,来自不知道哪个旮旯里的子爵先生,你的任务已经完成,吹牛想必也吹够了,而我呢,也没有留你吃饭的打算,唔……那你怎么还没走?”  克林特子爵异常尴尬地离开之后,斯考特老头也转身准备进屋,而菲斯特还在为刚才这两个人的表现发愣。  一个老铁匠,竟然能如此不礼貌地对待一位子爵,况且这位子爵还是一位迪里尔元帅亲信,然而子爵先生居然连一句反驳都没有,帝国军难道一点规矩都没有了吗?可是,霍布斯皇室不是最讲究阶级礼仪的么?  “小子,你再继续愣下去,今晚就睡在外面等着明早变冰雕好了——看什么看!还要我老头子搞个仪式迎接你一下吗?滚进来!”斯考特老头站在偏室门口看着菲斯特,两只老眼用力一瞪,就差没吹胡子了。  当然,他的胡子可能想吹也吹不起来,因为这老头实在太邋遢,老长的大络腮胡七缠八绕,早就打结了不说,还黏在一起,这让从小出身贵族家庭的菲斯特简直不乐意看第二眼。  但邋遢归邋遢,菲斯特却并不想得罪他,因为种种迹象表明,这老头似乎颇有些地位,得罪他多半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毕竟克林特子爵怎么说也是迪里尔元帅身边的人,又有爵位在身,竟然被这邋遢老头一顿抢白也不敢发火,反倒灰溜溜走了,可见这人绝不是身为俘虏的自己现在所能得罪得起的。  菲斯特强忍不满,闷不吭声地跟了进去。  这间偏室内部是个L形,长的那部分联通一号炉的主室,大约有十米多长,但宽不超过三米。短的那部分大概只有七米长,但宽也有七米左右,算起来该是个正方形,是这偏室的正式部分。  偏室内部的材质也很古怪,大体应该与一号炉外部类似,但从颜色上来看却有差别,房间里面的墙壁明显偏灰色,看起来就有些像普通的石头了。不过,菲斯特伸手一摸,触感却与外面没有多大不同,仍有明显的非金非石的特征。  原本这一号炉外面的魔法铭文就已经很多,想不到房间内壁的铭文比外面还要密集,他趁老斯考特没有搭理自己的机会,仔细盯着看了看,发现那上头的魔法铭文里头,有少量怪异的、明显不属于玛寂大陆所有的文字。这种文字——姑且先称之为文字吧,并不是由字母组成,而是一个一个单独出现,每一个都有些像某种花纹,非常复杂难认。而且与魔法铭文全然不同,这种文字似乎并不需要写成词组或者句子,经常是一个符号纹章单独写在某处,显得格外的突兀、怪异。
  “小子,那是天东国的文字,应该是一种象形文字的变种,以你的学识来说,看不懂也不奇怪。”老斯考特老气横秋地说着。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葡萄酒,却没有一点斯文相的拔掉塞子,举起来就吹瓶子。  菲斯特打量了一下周围,问道:“我是被派来做铁匠学徒的,但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斯考特先生,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  “唔,小家伙,你就这么想做事?”老斯考特又灌了一口酒,嘟嚷着道:“我这里是一号炉,不是那些普通的随军铁匠铺子,没那么多的活干。不过,你想做事倒是也很容易。中间的锻造室里有个水缸,旁边有木桶,军营西面有山泉……你今天嘛,就负责去打水好了,什么时候把水缸注满,就什么时候收工。”  菲斯特一听,心里松了口气,这邋遢老头说话虽然很喜欢夹枪带棒,但做事倒也还有分寸,不算多苛刻,这样的话,也许自己的俘虏生涯不至于太悲惨。  他这样想着,就规规矩矩地应了一声,转头去中间的锻造室找木桶。但等他看见邋遢老头提到的水缸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那水缸看起来倒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水缸,但作为一个魔战士——呃,也许是预备魔战士,菲斯特纵然并不是修习的空间魔法,却也能看出那水缸缸壁外的铭文明显是空间魔法的咒语,也就是说这只水缸其实是个空间法器。  “只是个水缸而已,就算铭上了空间魔法咒语,大概也只是稍稍装得多一点……谁会把空间魔法的咒语铭文浪费在一个普通的水缸上面?就算从材质上来讲,这东西的储水能力也不应该太大。”菲斯特自我安慰了一番,认命地提起两个桶子就出门去了。  军营里对俘虏的管制外松内紧,菲斯特一路竟然畅行无阻,但他隐隐可以感觉到有人一直盯着自己,想必帝国军队有一套专门的制度。好在他也没想过逃跑,所以也就懒得管了,毕竟在九翎大战士迪里尔元帅坐镇的军中逃跑,那一定是脑子进了水。  山泉所在的位置的确不远,而且水量充足,菲斯特轻而易举地打到了两桶水返回一号炉。两桶水的重量对他这个从小接受魔战士训练的少年来说倒也不算太为难,只是也谈不上多轻松。毕竟按照实力而言,他其实也就是个银双翎水准,而且真正达到银双翎水准的还是他的火系魔法,如果单单只说战士方面,他的单手剑是目前最拿手的,但也不过堪堪达到铜双翎的水平。这里头还有一个加成没有去掉,就是他所学的单手剑术比普通战士所学的剑术高明得多。换句话说:他这铜双翎的单手剑实力,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仗着剑术精妙,而不是力量足够。因此这“区区两桶水”虽然不至于让他为难,却也不算多么轻松。  然而当他将水倒进了那只空间水缸之后,顿时脸色就难看了起来。因为这两桶水倒下去之后,水缸里能看见的效果,仅仅是水线上升了不到一指宽的高度。  “该死的,这只水缸的实际容量,至少需要打水五十次才能装满!”  菲斯特愤怒地转过头,朝走道那头的邋遢老头瞪眼过去,谁知道那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喝完了酒,早已经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呼噜声甚至都能当交响乐了。他侧着脑袋,微张着嘴,不时有一条口水飞流直下,落在那块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床单上,看得人直反胃。  菲斯特眼角抽了抽,狠狠地一咬牙,暗道:“死老头,算你狠!这次是我失策,没有提前问清楚,不过……不就是跑上五十次,打一百桶水么?我既然答应了,就一定能做得到!”他猛地抓起两个木桶,愤愤转身走了出去。  他刚一走远,老斯考特便睁开眼睛翻身起床,嘴角没有半点口水,目光也一片清明,但却皱了皱眉,摸着胡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菲斯特不算什么老实人,老实人也不适合做一名贵族。对于一名出身于累世贵族家庭的少年,前一分钟答应老老实实做俘虏而下一分钟就找机会逃跑这种事对他来说绝对不存在心理障碍——贵族嘛,保存自身以使得家族血脉得以延续,这是全玛寂大陆都能理解的行为。  但是,这种行为只能是在涉及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对于一名贵族来说,在其他绝大多数的时候,言而有信还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面子有时候真的可能比生命更重要。要不历史上怎么会经常出现某某大贵族战败之后除了“血统”什么都不剩,却偏偏能逃到某地之后登高一呼,顿时万人景从、应者如云?  所以,面对类似打一百桶水之类的任务,除非他能将当事人和所有目击者、知情人全部杀掉灭口,否则他就只能按照自己的承诺,规规矩矩地完成。  一名贵族的信誉怎么能因为这种破事而破产?  五个小时之后,当菲斯特打满一整缸水的时候,已经接近半夜,纵然是菲斯特这样从小魔武双修的魔战士,也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吭哧,上下眼皮子不停地打架。  “我真该想办法逃走!反正我答应打的水已经打满了……”菲斯特坐在“一号炉”门口的地台上,看着早已鼾声四起的帝国军大营,暗暗想着。  但这种事情也就是想想罢了,且不说根本没有机会逃掉,退一万步说,就算逃掉了,那又如何?巨大的玛寂大陆上,人类真正占据的部分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的大片荒野、山林乃至湖泊、海洋,一直被各种魔兽、妖灵乃至部分不肯融入人类的精灵等异类占据着。  况且二十多年前、上上任教宗西提斯四世在位时发起了规模浩大的“猎捕女巫”运动,结果虽然猎捕了数量巨大的女巫,但同时也逼得“巫师法庭”和“十大巫师联席会议”两大巫师组织合并,争锋相对地跟洛门教廷明争暗斗。到了现在,连人类城市里都有不知道多少看似正常的人其实是巫师议会的死灵法师、诅咒法师、狩魔猎人……而原本甘于潜伏暗处的巫师们,也开始变得更有攻击性,他们精通各种诡异的巫术,比常人乃至教廷更懂得和野外的那些魔兽、妖灵等异类相处,野外的巫师好像突然变得比二十多年前更多了似的。因此“猎巫”运动之后,普通人在野外生存反倒变得愈加困难。  菲斯特很有自知之明,以他当前的实力,跑到那些人迹罕至之处,只要碰到稍微厉害点的魔兽或者妖灵,下场都必然是凄凄惨惨戚戚,万一要是碰到巫师,那几乎可以肯定是死无全尸。  而那些安全性比较有保障的大路主道,却都是洛门教廷和帝国政府、各方诸侯联合修建的,这些大路每隔不远就立有一座受到主教们亲自祈福的圣像,足以驱走绝大多数魔物,但以菲斯特现在的身份,如果逃走的话,却根本不能走这些路。  南边全部是皇室的地盘,对他这个伯兰策王国的潜逃战俘绝对不会客气;北边的伯兰策王国说是自己的母国,但其实反而与霍亨伯格家族有着灭国之仇,不仅德尔玛公国是被伯兰策王国吞并的,自己的父亲卡特子爵很大程度上也算是被费切尔二世借皇帝的刀而杀掉。  南北既然不通,那还可以试试东西两方。但西边的斯科敦选侯国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发源地之一,玛寂大陆三大教改派之一的努特宗正是以斯科敦选侯国为大本营的。那些叛逆在当地拥有强大的影响力,菲斯特听说这些自私自利之徒为了少缴些税,连教宗陛下都拒不承认,作为一个古老贵族家庭的最后传承人,这种地方还是不去为妙。  而东边的珀崚-丽塔恩王国,在其奇葩的自由选王制国策下,原本就容易招致外国势力的干扰,而数十年前某些大贵族强迫议会通过的“自由否决权”更让该国国内几乎陷入无政府主义状态,社会秩序一片混乱,邪恶的巫师议会势力在那边简直是蓬勃发展,整个国家几乎变成了一个巫师国度,这种群魔乱舞之地显然也不是个好去处。  “我该去哪呢?”菲斯特抬头看了看天空,低矮的乌云盖住整片天空,黑夜显得更加深沉了。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转眼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菲斯特仍然呆在帝国军中,并没有逃跑,至于是逃不掉还是不敢逃,恐怕连他自己都说不准。  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皇室大军和王国大军发生了两次试探性战斗,战局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  第一次战斗是由伯兰策王国发起的。伯兰策在丢失了黑鹰堡之后,深知前线危急,费切尔二世派其宠臣安德烈阿斯公爵赶往前线接过指挥权,自己则打算在总动员之后率领援军赶来。安德烈阿斯公爵作为一个坚定的血统论者,根本不相信克拉斯·迪里尔这个“窃据高位的卑贱平民”有多大本事。在稍稍收拢败军之后,轻敌的公爵大人就直接拉着军队上去,准备反攻黑鹰堡了。  对此,公爵阁下给出的理由其实也不能说不充分:一是帝国军大胜之后多半会产生松懈,如果自己动作快一点的话,这种松懈所导致的防线破绽多半来不及挽回,将会更加致命;二是攻占黑鹰堡的帝国军本身也只是先锋军,既然是先锋,在占领了黑鹰堡这样的战略要地之后,克拉斯·迪里尔肯定要将其打造成此后整个大军北上作战的战略支撑点,这样一来他要做的事情就太多了,于是在布防上就很可能因为人手不足之类的原因而出现漏洞。  基于这样的判断,安德烈阿斯公爵果断地进行了快速反击。在正常情况下来说,公爵阁下的目标规划、反应速度、兵力调度、战术安排……哪一条都做得足够到位,堪称名将之行止。而帝国军这边,也的确面临他所预计的那些问题。  只是一点,他实在小看了迪里尔元帅。这位平民元帅之所以按兵不动,其中的确是有要将黑鹰堡打造成北上平叛战略支撑点的原因,但同时也是他个人谨慎风格的一种体现。  克拉斯·迪里尔平民出身,却因为个人实力而高居元帅之尊,他自己心里清楚,等着看他笑话的人绝不只在伯兰策王国里有,奥奇提内部看他不顺眼的人没准还要更多。而他却不像那些贵族将领一般,即使战败也有高贵的血统为失败背书,迪里尔元帅唯一可以成为倚仗的,只有实力、只有胜利!  但尽管他极度渴望胜利,可化为行动的却是加倍的小心谨慎,不肯有半点行差步错。他在拿下黑鹰堡后,立刻开始打造防线,并向当地贵族释放善意——虽然无权释放战俘,却将他们安置得很好,唯一的例外恐怕就是家庭情况特殊的菲斯特。  公爵阁下的反击不出意外的失败了,除了在战术上没有占到预料中的便宜之外,还有一点很重要:被公爵阁下下意识忽略掉的主帅个人战斗力的差距。  安德烈阿斯公爵作为费切尔二世的信臣,除了血统高贵、指挥出众之外,个人实力也绝非庸手,像他这样的银八翎剑士,即使在巨大的玛寂大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扒拉出来多少的,只是如果摆在银九翎战士面前……基本上就没有多少悬念了,即使公爵阁下有着比克拉斯·迪里尔元帅更强的附魔武器和装备,但玛寂大陆三个纪元以来,极少出现在整整相差了一翎的实力之下,实力弱的一方还能翻盘的例子。  根据战史记载和一些传说来看,如果安德烈阿斯公爵在和迪里尔元帅交战时自身达到了金八翎级数,而其武器装备又足以完爆后者,那么倒是有一定机会能够反败为胜,可惜……这一小阶的差距导致了他的悲剧几乎是必然会上演。  不过好在安德烈阿斯公爵出身高贵,是伯兰策王国几大古老世家之一的曼托费尔家族话事人,曼托费尔家族的贵族史足有将近一个纪元,虽然相比霍亨伯格家族的历史还是要差了不少,但也已经十分了得了。  该家族在伯兰策王国建立之前就拥有边境伯爵爵位(相当于侯爵),伯兰策王国建立的过程中,该家族从龙而战,立下殊功,被提升为公爵。曼托费尔家族祖产足够丰富,因此安德烈阿斯公爵身上的装备相比平民出身的迪里尔元帅实在胜出太多。这导致了迪里尔元帅虽然在防守反击战中亲自出战,临阵击败了安德烈阿斯,但却也只能将其轻伤击退,安德烈阿斯公爵甚至还能在败退之中顺利收拢残兵,没有导致进一步的溃败。  而第二次战斗则发生在费切尔二世亲自率领援军赶到前线之后。  与上次相反,这一次战斗的胜利者是伯兰策王国。费切尔二世国王陛下不愧是伯兰策的中流砥柱,他充分利用了伯兰策现在实际上已经进入内线作战的优势,以最快的速度集结了首都附近的八万大军,日夜兼程赶到前线,于是伯兰策王国前线的兵力突破十五万之巨。  而这个时候,奥奇提皇室一方的穆克希大公殿下和他所率领的大军离前线还有至少三天的路程。这一消息被费切尔二世派出的“探鹰”探知之后,伯兰策国王立刻定下计来。  他亲赴前线,只带领少量狼骑兵假装探查黑鹰堡附近奥特河的地形,做出要掘开河道、水淹黑鹰堡的迹象。迪里尔元帅的探鹰很快将这一消息带回黑鹰堡,元帅只是稍一犹豫,便立刻亲自带领亲卫骑兵潜出堡垒,打算来个擒贼擒王。  迪里尔元帅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他自觉黑鹰堡的防线已经稳固,即使自己出战一击不中,不能擒获费切尔二世,也不会对己方防线造成不良影响。而万一直接擒获费切尔二世,则有可能直接为此次战争画上句号。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即便如他这般谨慎,也经受不住。  元帅阁下的想法基本没有问题,只有一点漏算:他没有考虑自己这一击不仅有可能落空,甚至有可能落败!  当迪里尔元帅发起突袭的时候,费切尔二世国王亲自迎战,而且竟然不落下风——元帅惊讶的发现,这位国王竟然有着铜九翎的个人实力,加上比安德烈阿斯公爵更加卓越的武器装备,他的战斗力甚至还隐隐超过了自己一线!  不过在开始的惊讶之后,迪里尔元帅判断,费切尔二世虽然倚仗装备优势可以暂时占得先机,但自己的修为更加深厚,倘若战斗持续下去,自己仍然有八成把握能够击败对手。  然而,那并没有什么意义,伯兰策军队不可能给自己那么多的时间。迪里尔元帅估计最多一个小时,费切尔二世的援军就能抵达。  迪里尔元帅绝非为了面子而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之辈,既然预定计划无法达成,他就根本不打算继续进行这样一场无意义的战斗。可是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元帅想退就能轻松退走的了。  费切尔二世国王的另一位亲信大将布伦斯维克公爵菲迪兰德元帅率领暗中埋伏的狮鹫骑士营突然从旁边的森林中冲天而起,然后气势汹汹地从空中扑了下来。  狮鹫骑士,顾名思义,就是驾乘狮鹫兽的骑士,这样的骑士至少是金六翎以上实力的战士或者魔战士,不然不足以对抗飞行速度极快的狮鹫兽在飞行时带给骑乘者的巨大压力。  狮鹫兽这种生物属于魔兽的一种,一贯以野性十足著称,不仅攻击性很强,而且天性残忍,本就很难驯服,再加上该族群数量比较稀少,所以狮鹫骑士虽然威力巨大,但各国能够保有的数量十分有限,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国家级武力象征”。  作为神圣洛门帝国皇室的霍布斯王朝,坐拥三个王国和诸多公、侯、伯爵独立领地,一共也只有八百多狮鹫骑士。这其中,聚集在皇帝所在的奥奇提首都维恩的,有三百五十骑。其余的狮鹫骑士分成四部分,分别驻扎在魂雅迪、波奇蒙、伊塔北部领地和奥属里特兰顿。  此次对伯兰策作战,维恩的狮鹫骑士一个没动,皇帝只将波奇蒙的一百五十骑划进作战部队序列,全部归主帅穆克希大公指挥,也就是说迪里尔元帅麾下一个也没有。  伯兰策王国这个一贯偏重军事的国家,以倾国之力打造,也只是堪堪凑足二百二十骑狮鹫骑士,然而这一次出击,费切尔二世就交给菲迪兰德元帅足足一百六十骑!  对于一些小诸侯国而言,一百六十骑狮鹫骑士,已经足以算得上是灭国之力了!
  这一百六十骑狮鹫骑士一出,迪里尔元帅立刻就知道自己带来的亲卫骑士恐怕要交代在这儿了。他再无一丝犹豫,果断下令突围,并且亲自开路。然而菲迪兰德元帅一出手,迪里尔就再也不能保持镇定——此人竟然也是一个铜九翎魔战士!  通过刚才和费切尔二世的交手,迪里尔元帅已经知道这位伯兰策国王是罕见的双魔法魔战士,他同时修习了雷系和光明系魔法,其中光明系魔法实力深浅难测,刚才一直只是用来对自己进行一些加持。而费切尔二世的雷系魔法应该已经达到九翎——迪里尔元帅估计这位国王陛下的铜九翎应该是以雷系魔法为准。  而菲迪兰德元帅出手时所用的却是冰系——他手中的大剑和身上的盔甲统统散发着肉眼可见的森森寒气,而他身边的狮鹫骑士们,以金六翎甚至更高的实力,在与他同时出战时居然离他足有七八米开外,显然是怕被他的冰系魔法影响。这一点足可以证明这位布伦斯维克的公爵、伯兰策的元帅阁下实力之强。  面对两名全副顶尖装备的铜九翎魔战士围攻,即便真实实力高出他们一小阶的迪里尔元帅也经受不住。最终的结果是,迪里尔元帅只身突围,身背五创,好在都没有伤到要害,只是临走时全力施为,崩坏了伤口,有点失血过多,恐怕要休息月余才能出战。  而迪里尔元帅的亲卫骑兵则悲惨的全军覆没了——倒不是全部战死,实际上被俘的人占了三分之二还多一点,毕竟这位平民元帅身边的亲卫,实力是远不能跟“国家级武力象征”的狮鹫骑士们相比的。  这些亲卫骑士,即使是与菲斯特“交谈甚欢”的迪里尔元帅的侍从卫队副队长、拉斯布劳斯堡子爵鲁道夫·蒙·克林特,也不过只是银五翎级别,比最弱的狮鹫骑士都差了一翎多,普通骑士有个银四翎就已经不错了,所以这样的结果实在没有什么好意外的。  本来迪里尔元帅在上次战胜安德烈阿斯公爵之后已经分派军队占据了黑鹰堡周边不少富庶之地,但经此突袭失败,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哪里还不知道伯兰策王国已经调集精锐南下?这局面,决不能再有半分轻忽了。于是,元帅刚回到黑鹰堡,便立刻连下十一道军令,主动调回部队、收缩防线,死守黑鹰堡主城,等待穆克希大公殿下的皇室大军主力到来。  而作为随军铁匠在军中效力的战俘菲斯特,自然也随之进入了黑鹰堡中。  以前在黑鹰堡里,身份算是客人;现在在黑鹰堡里,身份却是俘虏。面对这样的身份差异,菲斯特的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去。  他觉得自己现在也幸好没资格住进内堡后院,不然看见那位总喜欢黏在他身边的莉莉娅小姐的房间时,恐怕心情会更糟糕——也不知道这位半大的姑娘怎么样了,似乎在城破之时并没有看见她被抓?可是,她只是个实力比自己还差一截的入门级小法师,能跑到哪去呢?  三天后,穆克希大公殿下果然到了。城外的伯兰策王国大军不知为何,竟然主动让出道路,根本没有与帝国军交战。  但穆克希大公却并没有全军入城,反而只派了一队骑兵护卫着信使进入黑鹰堡,自己却坐镇军中,在南城外不远处的一座山脚下建立营寨、修筑临时防御工事。而迪里尔元帅在城中接见大公殿下的信使之后,也没有对军事布防进行大的调整。  于是皇室大军就这样城内城外互成犄角、守望相助,并不急于主动进攻。当然,对于一位年事已高的老大公而言,这样稳重的指挥风格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不到而立之年的费切尔二世在军事指挥上一贯以犀利的进攻著称,这一次他也跟穆克希大公一样保持沉默、按兵不动,甚至一开始还主动让了一条道,这就有些出乎意料了,也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  战争,就在这种旁人完全不能理解的沉默中陷入了僵持。  当然,这种情况对于菲斯特而言并不算坏事——有吃有喝有事做,他在这两个月里倒是过得非常充实。  的确非常充实。每天不是打水就是打铁,而且强度一天比一天加大。斯考特老头似乎真的把他当做了自己的铁匠学徒,不仅每天都要教他一些铸造方面的技术技巧,同时还格外严格的督促他练习火系魔法。  按照斯考特老头的话说:“火系魔法高明的法师未必是一个高明的铁匠,但真正高明的铁匠却一定得是高明的火系法师。”菲斯特无力反驳,更无力反抗,只好默默接受。  斯考特老头对菲斯特的要求之严,完全可以用苛刻来形容,其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菲斯特每天睡觉的时间被减了又减,到最近几天,他一天下来居然只剩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了。  发现问题的菲斯特愤怒地对此提出了抗议,但斯考特老头只是咬着一支老旧烟斗,斜睨着眼说了一句:“你的确只剩下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了,但是你困吗?”  菲斯特顿时呆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确没有因为睡眠时间的减少而感觉到困倦。  但很快,他就觉得这个情况绝不正常——过去自己从来只嫌睡得不够多,哪里有每天累死累活之后还根本不想睡觉的道理?这种反常情况的出现,绝对是自己被这个人面兽心的邋遢老头做了手脚的缘故!  菲斯特一脸怀疑地看着斯考特老头,就仿佛治安官盯着刚抓到的小偷:“你是不是在我身上做了什么手脚……比如悄悄的给我吃了某些精神亢奋类药剂?哼,我猜一定是,前几天我就知道你是懂一些炼金术的,迪里尔元帅还派人来找你制作了一些特殊的伤药!”  斯考特老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撇撇嘴:“任何精神亢奋类药物都或多或少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再高明的炼金师或者药剂师都无法完全、彻底的让这种副作用消失。而我,老斯考特,是一个真正仁慈的人,我怎么可能这样对你——你还是我的学生呢!”  “不要胡乱攀扯,我只是因为战争的原因,暂时作为一号炉这里的铁匠学徒,这并不意味着我承认你就是我的老师!”  “呦呵呵,好威风的大贵族气派……哼哼,别说你现在什么爵位都没有,就算有爵位又如何?我老斯考特要是看不上,就算是哪个公爵甚至哪个国王要来做我的学生,我都不肯答应呢!”斯考特老头毫无仪态可言地踮起脚来,一屁股坐在书桌一角,嘴里突出一口浓烟,挥舞着手中的烟斗,牛气冲天地说道。  菲斯特白眼一翻,撇着嘴道:“哈,如果你是指教授吹牛这门学问,我基本同意你的话:那想必确实是天下无双。”  斯考特老头看了看他,忽然长叹一声:“以你的浅陋,自然不能理解我的渊博……嗯,就像我前天教你的那句天东国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你明白吗?”  “胡说八道!”菲斯特毫不犹豫地反驳道:“那句话说的是志向,而你说的是能力,这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再说,你一个铁匠,或者再加一个业余炼金师,再有志向,又能有多大?”  “呦?那你倒是说说,你的志向是什么,我来看看有多大?”  “呃……”菲斯特闻言滞了一滞,支吾道:“这个嘛,我其实……其实,也没有仔细想过,但总归要重振霍亨伯格家族的威望!”说到这里,用力地扬了扬自己捏紧的拳头,然后想起这些日子受到的“屈辱”,又补充道:“还要让所有人都不敢对我不敬!”  “呦,这志向……可的确不小啊。”斯考特老头伸出手指数到:“第一条说简单不简单,说难也不难。简单的说,你只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再做出一些成绩,以你黑发黑眸的高贵血统,重新获得爵位不算太难。万一你要是还挺争气,能修炼到个七翎八翎什么的,不说恢复你家的公爵爵位,但拿个伯爵怎么说也尽够了,那样的话勉勉强强也就算是重振家族威望啦!”  “可是!”斯考特老头嘿嘿一笑:“要让所有人都不敢对你不敬……这个难度可就高了,就算是帝国皇帝,恐怕也不敢说一定能做到。”  “呃……”这回轮到菲斯特无言以对了,因为这句话似乎的确很有道理。  斯考特老头见他吃瘪,顿时开心起来,斜咬着烟斗,嘲笑道:“要让所有人都不敢对你不敬——至少是不敢当面对你不敬吧?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成为洛门教宗!哈哈!哈哈哈哈!”
  “成为洛门教宗?”菲斯特脸色臭臭的:“除非我打算让霍亨伯格家族直系血脉从此绝嗣,否则怎么也不可能朝成为教宗这条路上踏出半步。”  斯考特老头哈哈一笑:“当然,当然,伟大的教宗陛下作为圣波多洛遗产的继承者、在世以撒,是圣主在尘世的代言人,他必须全心全意侍奉圣主,因此毕生不能成婚……而你,既然要重振霍亨伯格家族,作为家族最后的嫡系血脉,怎么可能让自己绝嗣?不仅不能如此,恐怕你还得赶紧物色一位血统足够尊贵并且好生养的贵族小姐早点成亲并诞下继承人……”  菲斯特的脸色越臭了:“我会记得你的嘲笑的,老头!你不要忘了,虽然我现在连骑士都不是,但我的父亲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属于我祖先的德尔玛公爵爵位宣称权,而这个权利现在已经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斯考特撇撇嘴:“我自然记得这一点,可是你现在最麻烦的却也是这一点。”他嘿嘿一笑:“你拥有德尔玛公爵的宣称权,但德尔玛公国已经不复存在。这样的话,你如果想娶一个公国君主的女儿,人家怎么可能乐意?但你若是降低标准,按照你理论上可以成功继承的、你父亲的子爵爵位来找一位子爵的女儿,难度虽然大大下降……但今后你如果真的让家族振兴,这场婚姻又会显得极不般配。请问霍亨伯格先生,这个矛盾你要如何化解?”  菲斯特咬着牙,怒气冲冲地说道:“不劳您操心!不成为公爵,我绝不结婚!”  “可是,你知道如何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位令人尊敬的公爵阁下吗?不不不,你不知道,你甚至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具备可行性的计划。”斯考特似乎就喜欢看菲斯特气急败坏的模样,见他一脸涨得通红,顿时得意洋洋,正要开始卖拐,忽然听见“叮叮叮叮”的铃铛声响起。两个人同时转头朝门边望去,便看见门栓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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