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多少天以上算2020年全国正式复工复产时间通知间

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毕雪梅)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什么?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有哪些?乘坐公交车上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上下班乘坐电梯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写字楼空调通风系统是否可以开启?这些问题你都知道么?随着复产复工有序推进,公共场所出现的人群日益增多,如何更好地进行自我防护成为每个人面临的问题。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一场全民行动,人民群众是这场斗争中的主体力量。加强对新冠病毒防控知识的学习,建立起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我们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的“武器”。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全省城乡居民的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北省疾控中心联合长城新媒体集团开展了“以智战‘疫’,助力复工复产”网络答题活动,长城新媒体记者从中整理出日常防护、通勤、办公、消毒、求医等各方面如何应对疫情的100个权威问答,帮助大众建立对于新冠肺炎的科学认知、采取有效的防护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1.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这种说法正确么?

答:正确目前新冠肺炎主要传染源是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其传播力较弱,多是在和病人接触比较多的情况下发生的。

2.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什么?

答:目前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 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播途径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

3.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有哪些?

答:新冠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人群普遍易感。

4.新冠肺炎的潜伏期一般为多少天?

答:新冠肺炎的潜伏期一般为1~14天,多为3~7天。

5.新冠肺炎的主要症状有哪些?

答:新冠肺炎症状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重症患者多在感染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

6.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有哪些?

答: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

7.目前新冠肺炎在治疗上是否有特效药?

答:针对新冠肺炎,目前尚无特效药,主要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8.有效灭活新冠病毒的方法有哪些?

答: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有效灭活新冠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9.关于新冠肺炎症状,轻型患者有什么表现?

答:重症、危重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10.吃板蓝根、服用维生素C、吸烟是否可以预防新冠肺炎?

答:不能。板蓝根适用于治疗风热感冒等热性疾病,对冠状病毒是无效的;维生素C不能预防新冠肺炎,但可以帮助机体维持正常免疫功能;吸烟可以预防病毒感染是从非典时期就存在的谣言。

11.熏醋、喝高度白酒能否预防新冠肺炎?

答:不能。熏醋对新冠肺炎的预防作用微乎其微,而且醋酸挥发到房间后还可能对人体的呼吸道粘膜产生刺激作用;饮用高度白酒无法预防新冠肺炎,过度饮用还会伤身。

12.从超市买回来的物品是否需要消毒?

答:不需要。从超市买回来的货品被病毒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没有消毒的必要。相比之下,到家后把手洗干净更重要。

1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可以叫外卖、收快递吗?

答案:可以。为安全起见,收快递时戴口罩和手套,收到外卖或快递后,可把外包装扔掉,然后正确处理手套并好好洗手。

14.宠物会传播新冠病毒么?

答: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日常情况下宠物会感染新冠病毒。但对宠物要加强管理,与宠物接触或处理宠物粪便后,一定要正确洗手。

15.盐水漱口可以预防新冠肺炎么?

答:不能。目前尚无任何研究结果提示盐水对新冠病毒有杀灭作用。

16.服用达菲、病毒灵可以预防新冠肺炎么?

答:不能。达菲、病毒灵等虽是抗病毒药物,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能够预防新冠肺炎。

17.服用板蓝根可以预防新冠肺炎么?

答:不能。板蓝根适用于治疗风热感冒等热性疾病,对冠状病毒是无效的。

18.服用双黄连口服液可以预防新冠肺炎么?

答:不能。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信息,目前还没有专门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的药物。双黄连口服液抑制新冠病毒证据还不足。

19.流感疫苗是否可以预防新冠肺炎?

答案:不可以。流感疫苗主要是预防流感的,对新冠肺炎无预防作用,所以接种了流感疫苗仍可能感染新冠病毒。

20.将空调调到最高温度,可以杀死病毒么?

答:不能。对新冠病毒灭活,需要在56℃的环境下持续30分钟。普通空调最高温度一般只有30℃,达不到灭活病毒的标准。

21.红外线测温仪会产生辐射,对人身体有害,这种说法是真的么?

答案:不是。“红外线体温仪”并不是对我们发射红外线,而是接收我们身体发出的“红外线”热辐射,所以对我们的眼睛和身体是没有伤害的。

22.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普通公众应该如何做好预防?

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2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在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应至少与人保持多少米以上距离以防感染?

答:0.5-1米以上。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无必要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必要时一般与人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比较安全。

24.与新冠肺炎患者近距离接触后,需要隔离多少天?

25.什么情况下需要及时洗手?

答: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接触脏物后等,都要做好手卫生,可采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清洁双手。

26.日常如何保持手卫生?

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可以达到很好的清洁效果,如果是出门在外,不方便勤洗手,可以用含醇的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来做好手卫生。

27.咳嗽、打喷嚏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答:咳嗽、打喷嚏时要用胳膊肘遮挡或者用纸巾遮掩,不可用手捂口鼻。

28.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居家如何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答: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随时保持手卫生。

29.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如何做到餐具正确消毒?

答:水中煮沸15-30分钟;消毒柜消毒15-30分钟;适宜餐具的化学消毒剂,按说明进行。

30.外出回家后,需要使用酒精对衣物进行喷洒消毒么?

答:不需要。酒精遇到明火或静电可能发生燃烧。正常情况下,外出回家,衣物不用特殊消毒。如接触过可疑症状者,毛巾、衣物等可采取煮沸、消毒液浸泡等方式消毒。

31.居家消毒时直接在空气中喷洒酒精可以么?

答:不可以。酒精属于甲类火灾危险品,空气中乙醇浓度超过3%即可发生火灾,因此不建议喷洒使用。

32.发生新冠肺炎的小区,空气中会存在病毒,因此不能开窗通风,这种说法是真的么?

答:不是。飞沫传播距离较短, 目前没有明确证据显示病毒可在空气中长期漂浮。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可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33.日常生活中,普通公众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之一。这种说法对么?

答:正确。新冠肺炎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 一般工作生活条件下, 采取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足以保护普通公众不被感染。

34.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不戴口罩?

答:佩戴口罩应根据自己所处的场所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独处,没有与外人密切接触,可以不戴口罩。

35.如何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答:鼻夹朝上,外层深色面朝外;上下拉开褶皱,将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围充分贴合面部。

3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选择什么样的口罩?

答:普通公众应视不同情况合理选用口罩,一般情况下选择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即可。

37.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外出就医佩戴医时应佩戴什么样的口罩?

答:居家人员外出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外出就医应视情况需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8.微波炉加热口罩可以消毒么?

答:不可以。口罩进行加热后,会导致口罩结构破坏,无法再次使用;而且医用口罩和颗粒物防护口罩中带有金属条,不能在微波炉中加热处理。

39.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可以用75%酒精消毒后继续使用么?

答:不可以。酒精喷洒只能消灭其表面可能存在的病毒,无法触及过滤层内的病毒。酒精会破坏口罩外层防水结构,加速过滤层的失效。

40.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废弃口罩如何处理?

答:普通人使用过的口罩废弃不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即可。疑似患者及护理人员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41.戴手套可以代替洗手,来预防新冠肺炎么?

答:不可以。戴手套只是减少了手部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并不能去除手部皮肤上沾染的病菌,因此无论是否戴手套,都需要经常洗手。

42.七步洗手法的正确步骤是什么?

答:内、外、夹、弓、大、立、腕。内,洗净手掌;外,洗净手背;夹,洗净指缝;弓,洗净指背;大,洗净大拇指;立,洗净指尖;腕,洗净手腕,七步依次完成。用流动水淋湿双手,取适量含酒精的洗手液或肥皂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认真搓双手至少15秒,最后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

4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如果居住的小区有确诊病例,该怎么做?

答:做好自身防护,出门一定佩戴好口罩;及时对家居环境进行消毒,保持日常通风;避免用手接触电梯按钮等公共物品;触摸公共物品后不揉眼睛、摸鼻子。

44.医护人员直接接触新冠肺炎患者,离开医院后会把病毒带出来,这种说法是真的么?

答:不是。救护新冠肺炎病例的医护人员会加穿防护服并经过严格的消毒, 离开病房和医院时会更换衣物、做好清洁消毒,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携带病毒的。

45.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居家人群如何调节心理压力?

答:要主动调整自己对待疫情和居家的心态,减少无意义的指责、抱怨;要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不要让自己闲着,避免过度关注疫情;合理安排好自己作息,避免作息紊乱致精神状态不佳。

4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在家不能外出,还需要锻炼身体么?

答:适量运动可增强身体免疫力。应利用有限的室内空间,结合网络和视频,积极进行身体活动,如瑜伽、哑铃、仰卧起坐等,减少久坐或躺卧等静态生活时间。

47.如果本人或家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应该怎么做?

答:及时就医,其他家庭成员做好隔离防护;就医时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

48.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前往医院的路上需要注意什么?

答:患者与陪同家属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以上);携带含酒精成分免洗洗手液随时保持手卫生应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免感染他人。

49.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取快递时建议佩戴哪些有利于防护的用品?

答:取快递时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处理完包裹后要及时摘下手套,使用含醇手消毒剂或肥皂流水洗手。

50.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养老机构管理应注意什么?

答:老年人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建议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和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

51.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答: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比普通公众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更高,要自行进行健康监测;若发现可疑症状者,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公共场所的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新冠肺炎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52.哪些人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答: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的公众;室内办公环境中的人员;医疗机构就诊(除发热门诊)的患者;集中学习和活动的托幼机构儿童、在校学生等。以上人群均属于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3.哪些人应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答:普通门诊、病房工作医护人员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地面公交、飞机、火车、超市、餐厅等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从事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居家隔离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人员。以上人群均属于中等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54.哪些人应佩戴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的颗粒物防护口罩?

答:急诊科工作医护人员等;对密切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公共卫生医师;疫情相关的环境和生物样本检测人员。以上人群属于较高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的颗粒物防护口罩。

55.哪些人属于高风险暴露人群?

答:在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病房、ICU和留观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护工、清洁工、尸体处理人员等;疫区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生和护士;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公共卫生医师。以上人群都属于高风险暴露人员,应使用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短缺时,可选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颗粒物防护口罩替代;在感染患者的急救和从事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时加戴防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56.1岁以下婴幼儿是否应佩戴口罩?

答:1岁以下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尽量避免带婴幼儿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采用其他方式对婴幼儿做好遮挡保护。

57.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脸型较小,应选择佩戴什么样的口罩?

答: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

58.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该马上就医么?

答:不应该。若确定无外出、没有接触过病人,可先监测体温,居家治疗。如果体温持续不降,或咳嗽加重、出现呼吸困难、精神状态不佳等,建议就近到医院儿科门诊,遵医嘱进行检查和治疗。

59.家中有婴幼儿时,应如何进行防护?

答:家长或照护者应勤洗手,儿童也应勤洗手;母亲出现可疑症状后要立即隔离,并暂停母乳喂养;保持儿童生活作息规律,睡眠充足,均衡营养。

60.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如何进行预防接种?

答: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助产机构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按疫苗接种程序及时进行接种,就近选择开设有犬伤门诊、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所在社区发生社区传播新冠肺炎,可暂停除上述四种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接种;预防接种时,尽可能通过网络或电话了解拟接种门诊的情况,做好预约、核实和准备,减少在接种门诊聚集的时间。

61.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如何进行预防?

答:在家时要避免亲朋好友探视,避免家庭聚餐;孕产妇的毛巾、浴巾、餐具、寝具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感染;保持营养均衡,清淡饮食,避免过度进食,做好体重控制。

62.老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应该怎么做?

答:老年人如果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情况送医疗机构就诊,途中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曾与可疑症状者密切接触,立即报告社区并进行登记,进行医学观察。

6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慢性病患者该怎么做?

答:备齐药物、按时服药,监测自身病情变化,加强与医生联系;保持心情愉快,不要恐惧,做好必要的防护。

6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快递人员应该怎么做?

答: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注意保持包裹的清洁;与取件者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并尽量少交谈;完成配送后,及时用流动水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清洁双手。

65.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不明原因的轻症发热患者如何做好居家隔离?

答:将患者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限制看护人数,安排一位健康状况良好的人护理;拒绝一切探访。

66.自行居家隔离时,家庭成员应住在不同房间,若条件不允许,应与患者至少保持多远距离?

67.居家隔离期间,饮食方面要注意什么?

答:适当增加富含优质蛋白、维生素A、维生素C、铁、锌等食物;规律进餐,定时定量;饮食清淡,色彩搭配;少量多次,足量饮水。

68.复工复产后,预防新冠肺炎上班族应该注意什么?

答:上班前,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勤洗手、多饮水;多人办公要佩戴口罩;对公用物品,如电脑键盘、鼠标、电话等用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69.上班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难免会碰到车门、座椅或者拉环,这种情况下用可采用哪些方法保持手部卫生?

答:带一次性手套、消毒湿巾擦手。

70.乘坐公交车上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乘坐公交车,要隔位分散就坐,避免接触车上物品。

71.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上班,需要注意什么?

答: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要全程佩戴口罩,首先打开车门适当通风,同时观察司机是否佩戴口罩,如果没戴应要求其正确佩戴。

72.返岗及上下班途中应该怎么做?

答:有效做好个人防护;上下班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打喷嚏时尽量使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或者发现身边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刻报告,配合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73.复工复产后,如果用人单位的员工都来自于疫情非高发地区,还需要在厂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么?

答:需要。新冠肺炎潜伏期为1-14天,非高发地区的返工人员并不能排除在返程前或返程中接触到感染者或感染者污染的物品。

74.复工复产后,工业企业管理者针对外来人员,应该如何做?

答:询问外来人员的来源地、单位及接触新冠肺炎高发地区人员的情况,对来自新冠肺炎高发地区或接触过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进入厂区;车间外来工作人员,由本企业人员陪同,不允许随意走动;外来人员原则不允许在厂区内就餐,如在厂区用餐,采用餐盒打包到接待室单独用餐。

75.复工复产后,员工进入单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大于等于多少度时需要尽快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答:若体温大于等于37.3℃,需尽快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乘坐电梯应注意什么?

答:按电梯按钮可用面巾纸或消毒纸巾隔开;触碰以后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消毒;乘坐电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多时,分批乘坐;等待电梯,相距1米;尽量减少公用部位触碰。

77.复工复产后,到达工作场所需要注意什么?

答:配合单位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情况调查;传阅纸质文件、使用公用物品前后注意洗手;触摸公用物品后,不用手接触嘴巴、鼻子及眼睛,要及时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对手进行清洁。

78.复产复工后,办公室应如何开窗通风?

答:办公室应每2-4小时开窗通风1次,每次20-30分钟,人员较多的办公室,可适当增加开窗通风次数。

79.复工复产后,办公室应如何进行消毒?

答:每种消毒剂应单独使用,不要混合使用不同种类消毒剂。对手部消毒,选用的消毒剂最好选用市售产品,如75%酒精、碘伏、过氧化氢消毒液,不要自己配制消毒液进行皮肤消毒。

80.复工复产后,需要在特殊场合长时间使用消毒剂时,应如何做?

答:在特殊场合长时间使用消毒剂,应穿戴合适防护用品,如防毒面罩(注意不是口罩)、防护手套(可用乳胶或橡胶手套,不可使用棉布或棉线手套)。未穿戴合适防护用品,不可在密闭空间内配制和使用消毒剂。

81.复产复工后,哪些情况下应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答: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

82.复产复工后,对于人员流动较大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使用空调系统应当注意什么?

答:无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新风采气口及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83.复产复工后,单位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该怎样使用空调?

答: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新风系统应全天运行;对于大进深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做好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

84.复工复产后,如果召开会议,需注意什么?

答: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量通过网络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注意控制人数、时长,座位间距至少1米。

85.复工复产后,召开集中会议,会前应做哪些准备?

答:提前做好会议室使用方案,包括是否使用空调、如何开窗通风等;如果使用空调,按照有关要求对空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86.复工复产后召开集中会议,会议期间应怎样防护?

答: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应配合会议组织方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参会人员、服务人员进入会场前均要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会场、宾馆房间、专用交通工具等,建议每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垃圾。

87.复工复产后,职工在单位就餐时应注意什么?

答:佩戴口罩,排队时与他人间隔1米以上;打饭前、吃饭后都认真洗手;打包带回单独用餐。

88.复工复产后,单位食堂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勤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消毒;采取错时、轮流等方式分散就餐,减少人员集中停留;食堂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手套。

89.复工复产后,单位管理者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有可疑症状的员工,应该如何做?

答:对出现可疑症状的员工,要求其佩戴医用外科或N95口罩,并安置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同时报告相关部门,按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90.复工复产后,企业发现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应该怎么做?

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督促其按规定立即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场所以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91.复工复产后,乘私家车从工作单位返回后,应如何做?

答:使用肥皂流水洗手;有身体健康状况不明人员搭乘后,使用消毒剂或消毒湿巾对车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92.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出行前应做好自我管理,正确做法是什么?

答: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可正常出行;若出现可疑症状,应居家休息和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后再启程。

9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在外就餐时应该怎么做?

答:就餐前应洗手,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清洗,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餐(饮)具及口鼻眼等部位。

9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旅途中如何做好健康监测与管理?

答:监测体温变化,发热时应主动测量体温;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应及时报告。

95.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应进行哪些预防措施?

答:备置手持体温枪、含酒精的免洗手部消毒液;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风状态;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9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去商场超市购物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么?

答:商场超市是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购物需要全程佩戴口罩,以防交叉感染。

97.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去超市采购如何避免交叉污染?

答:出门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超市后快速选购所需物品;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尽快离开公共场所。

98.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到生鲜市场采购后,回到家应该怎么做?

答:用肥皂流水洗手;将生食和熟食分别进行处理;及时清理外包装等垃圾。

99.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去公共卫生间如何避免交叉感染?

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便后盖上马桶盖再冲水;便后用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100.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答:理性对待、科学防护;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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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如何支付?复工复产后企业能否要求职工“补班”?今天,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合同处理

(一)受疫情影响,企业新招用职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无法及时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可合理顺延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待相应影响情形消失后1个月内订立或续订,也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企业和职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符合哪些规定?

电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和职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电子签名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确保电子劳动合同内容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三)企业停工停产,能否中止劳动合同?

停工停产期间,企业不得单方中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职工工资或生活费,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四)职工拒绝返岗,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复工复产后,采取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对拒绝返岗职工,经劝导无效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企业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提前通知对方的,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或职工无法当面向对方递交书面通知的,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不见面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

(六)受疫情影响,试用期内的职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试用期能否顺延?

企业可相应顺延试用期并告知职工。

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支付

(七)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我市企业对滞留湖北的职工,假期如何计算?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湖北省春节假期特别延长至2月13日,我市企业滞留湖北的职工同样享受延长的假期。在此期间,企业不得停止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抵扣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企业在津工作职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八)企业停工停产,是否应发放生活费,标准如何掌握?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向职工发放生活费。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高生活费标准。

(九)如何理解“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工资支付周期是指,企业与职工约定发放工资时间间隔天数。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从停工停产当日开始计算,到工资支付周期对应天数的最后一日止,与具体发薪日期无关。以按月支付工资为例,某企业从2月3日开始停工停产,则该企业2月3日至3月2日为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从3月3日起进入停工停产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

(十)企业确定职工生活费的程序有什么要求?

企业应依法履行协商民主程序,并将生活费发放标准、时长等结果公示或告知职工。

(十一)职工生活费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吗?

职工生活费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可依法代扣代缴。

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时及休假

(十二)复工复产后企业能否要求职工“补班”?

企业复工复产后,不能要求职工通过加班、补班、倒班等方式,“补回”因疫情停工停产影响的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应依法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十三)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复工复产后,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班时间有何规定?

企业应遵守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十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时能否调剂?

企业复工复产后,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可对停工停产期间的工时进行调剂

(十五)在疫情防控期间,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能否使用带薪年休假?

企业与职工协商,可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十六)企业受疫情影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可以延期支付吗?

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职工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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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全力冲刺四季度。受本轮疫情影响大的贵阳市、毕节市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以赴稳增长,力争最好结果;受疫情一定影响的遵义市、黔南州要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受疫情影响较小或未发生疫情的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要多出力,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为全省多作贡献。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导服务机制

1.成立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督导帮扶工作组,研究复工复产复市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服务指导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设立重大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项目、企业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项目、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项目审批、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物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各地同步建立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机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助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帮扶解决问题清单,明确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解决销账。

(二)分级分区分类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4.坚持“防”“放”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停工项目和停产企业应复尽复、能复快复。中低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能复则复。高风险地区除已实行“闭环管理”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原则上暂不安排复工复产复市。

5.统筹组织因疫情停工的256个省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复工,除有疫情地区外,确保2022年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在2023年资金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

6.制定停产893户规上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对因疫情停产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15日内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政策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

7.制定停产844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复产达产计划,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

8.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的,原则上不限制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督促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等要求。

9.加强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排查,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

(三)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优化省际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建立与周边省市区“白名单”跨区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实行货车驾驶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

11.统一全省人员、物资跨区流动政策,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交通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需省内跨区的省内一二级批发市场(物流园)、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之间,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的原则核发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省内物流畅通。

12.以县为单位,建立政府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项目和企业为最小防疫单元,项目和企业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

(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产业支撑作用

13.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22处煤矿复工复产、12处煤矿建成投产,11月底前鑫达、渝南2个露天煤矿建设出煤,年底前硫磺坡露天煤矿实质性开工,建成投产改扩建煤矿40处。四季度原煤产量3500万吨左右,确保煤炭产业增加值扭负为正。

14.深入实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开工建设金元织金“上大压小”、中能建大湾低热值煤发电、盘江普定燃煤发电3个项目。核准1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保证省内用电的前提下,协调推动电力多发多送。四季度发电量520亿千瓦时以上,电力行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

15.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四季度新增烟草生产指标。烟草行业年度增加值增长7%以上。

16.加快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抓好中小酒企规范发展,新培育一批规上白酒企业。四季度白酒增加值增长15%以上。

(五)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新兴产业

17.出台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库,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重点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引导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18.建成投产瓮安雅友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比亚迪动力电池高新区一期15吉瓦时(GWh)等项目并推动释放产能。四季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值增长80%以上。

19.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推动顺络迅达高可靠绕线片式电感器生产线等10个项目建成投产。四季度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六)推动其他重点工业加快发展

20.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建成贵州百灵扩能技改等项目。四季度医药制造产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

21.深挖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潜力,建成投产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制造产业链提升等项目。四季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

22.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投资进度完成15%左右。四季度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速比三季度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四、进一步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七)加快释放国家和我省现有政策效能

23.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我省任务清单,以及助企惠民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3大专项行动方案等,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双找”机制,修订贵州省助企惠民政策汇编“口袋书”,编制政策解读联系名录,建立专人解答机制,系统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

24.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作用,推动合作金融机构推出更多低利率融资产品。全年中小企业信贷通撬动银行资本同比增长20%以上。

25.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鼓励适当提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

26.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小微企业标准提供创业担保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经营仍困难的可再次申请。

(九)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27.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

28.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

29.年底前,继续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0.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力度,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无分歧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

五、实施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

(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31.制定四季度在建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月度投资计划、责任主体、问题台账等,按月开展调度。对在建项目推进计划完成好的,在安排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及土地、环评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不力、完成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或集体约谈。

32.加快推进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四季度在建的2269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28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02个、完成投资135亿元。

(十一)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33.将计划明年开工建设的部分重大项目提前到今年四季度开工。依托省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联合审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协作等机制,继续实行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延续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完善储备项目开工条件。

34.第一轮50.25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53个项目9月底开工,第二轮22.99亿元支持的21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照应快尽快、能快则快的原则,“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四季度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29个、总投资4302.65亿元。

(十二)“多钱一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35.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金融机构融资等联动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36.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9月底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90%的,除合同规定或其他合法方式约定执行时间的外,将达不到比例要求部分的20%直接回收,调整用于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37.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和基金投放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8.加快各类财政资金基金支付使用。9月底前,“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发展基金全部投放完毕、年底前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全部下达完毕、年底前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年底前新增和结存的4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使用完毕,完成228亿元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任务。

(十三)严格规范资金和基金使用

39.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统筹年底前无法完成支出的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

(十四)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实施

40.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

41.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对各项手续办理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

42.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

六、增强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3.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44.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十六)大力促进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45.安排省级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购车补贴。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

46.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各地、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依法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十七)强力提振旅游等消费

47.四季度阶段性实行全省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重点围绕温泉养生、民俗节庆、滑雪健身等冬季特色旅游主题,大力推广冬游贵州活动。加大住宿、餐饮、特色农产品消费券发放力度。

48.组织省内龙头餐饮企业携手优质酱酒企业持续开展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优化完善活动规则,扩大参与规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

七、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十八)抓牢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49.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前期查出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强督导检查和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从严进行监管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的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50.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做好水资源调配、增加水源等抗旱准备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加快发放种粮补贴,加强秋粮中后期田间管理,确保秋粮产量不低于839万吨。深入实施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确保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260万亩。年底前全省粮食储备248万吨以上,食用油储备23万吨以上。

51.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提高到80%以上,年底电厂存煤不低于800万吨。合理安排水电出力,提升水电机组应急保供能力,全网水电储能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

(二十)全面加强债务金融风险管控

52.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指导督促重点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制定“一行一策”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一)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53.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加大公共卫生岗位、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力度,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加快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

5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十二)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55.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的保供体系,保障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畅通。

56.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日监测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对9个市(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进行周通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会同各地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

(二十四)加强督导服务和督查。建立稳经济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任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进开展督导和服务,加快推动问题解决。省政府督查机构要组织开展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五)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扎实做好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形成政策集成效应。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和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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