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陕西高考志愿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查询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10699西北工业大学 | |||
10702西安工业大学 | |||
10705西安石油大学 | 10709西安工程大学 | ||
10716陕西中医药大学 | 10718陕西师范大学 | 10722咸阳师范学院 | |
10723渭南师范学院 | 10724西安外国语大学 | 10726西北政法大学 | 10727西安体育学院 |
10728西安音乐学院 | 10729西安美术学院 | 11080西安文理学院 | |
11400西安培华学院 | 11664西安邮电大学 | ||
11665武警工程大学 | 11736西安航空学院 | 11826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
11905宝鸡文理学院 | 1192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11952陕西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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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育部门的官网也会有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的有信息,在网上查询也是挺方便的,不论是电脑还是手机只要上网都可以查到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的情况。只不过在进入网站的时候一定要找官网,有些带有广告性质的网站要特别注意,不要被一些不正规的大学的专业所迷惑了,这些大学可能做的广告很吸引人,但是真实的情况并非这样,所以在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的查找时一定要在网上注意这个方面。
自己学校里会发带有专业代码的书
在高考结束获得成绩后最重要的就是填报志愿了,需要填的就是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但是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从哪里来呢?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学校会给每位考生发放一本带有全国各个大学名称以及代码的书,可以在这本书中看到所有的专业代码。所以,对于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考生们一定要认仔细的对照,不能马虎。
每所大学在的招生简章里也会有
高考生一定会收到许多大学的招生简章,每个学校里的招生简章里就会有所有专业的代码。因为想要获得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可以从自己感兴趣的大学的招生简章里来看到。这样看来,可以先报自己喜爱的专业,然后再找到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填写,这样的话也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总之,对于高考填志愿专业代码的获得有多种方式,选择自己适合的就可。
第二十五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六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二十七条 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考生位次,即文史类与艺术(文)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第二十八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批准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上述A、B段以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和定向培养士官,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后均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二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陕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条 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优师专项中的体育类专业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本科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
单设本科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单设本科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三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设置在本科二批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⑤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第三十六条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仅供取得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
第三十七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三十八条 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招办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招生院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招办不予同意。
西安体育学院创办于1954年,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体育专门人才。现有民族传统体育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安体育学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西安体育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 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727。学校含光校区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鄠邑校区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东城南路。
第四条 西安体育学院为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6所本科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国家体育总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体育类、艺术类、理工类、文史类、体育单独招生、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协作计划)、新疆南疆单列计划等。
第七条 西安体育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与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西安体育学院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西安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体能训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旅游等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西安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对于进档的考生,在体育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体育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我校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文化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对于进档的考生,在艺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陕西省考生按照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录取)。
如艺术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我校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文化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文史、理工类专业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对于进档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及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级运动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30分,运动健将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5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照考生网上报名前,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考生的志愿顺序,按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文体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
完整的录取原则详见西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各专业均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新疆少数民族双语班(协作计划)、新疆南疆单列计划具体录取办法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有以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未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电话:029-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体育专门人才及相关领域的人才。 (一)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制三年)硕士研究生401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8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1名。 (二)2022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学制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 (三)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名额仅供参考。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在10月31日前通过邮政EMS快递至西安体育学院研招办),否则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研招办邮箱:yjsb@ 通讯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研招办(710068) 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代码: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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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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