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上户口查大人以前的案底吗?

直系亲属有过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当兵。根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具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第九条 特殊条件要求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七) 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五条【考核内容】征兵政治考核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本规定所称个人基本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应当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相一致。本规定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款所称父母,是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我要报警,我遇上骗子了!”

2013年,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公安局内,张老汉激动地讲述着自己的遭遇。

他口中的骗子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女婿。

两个月前,张老汉的女儿出嫁。

新姑爷不但是银行高管,而且家底颇丰,单在一家银行的存款就达到7位数。


没成想,这个金龟婿却三番两次找他借钱,还都有借无还。

直到张老汉偶然发现两张身份证,才揭开其真面目。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警方调查,女婿早有案底。

曾先后骗过7名女子,涉案金额高达42万元。

甚至锒铛入狱后仍有5名受害人为其申冤......

天降“真爱”,甜蜜相处

但张老汉的女儿——张洁却过得十分艰难。

这一年,30岁的她和丈夫没能熬过七年之痒,每日争吵不断,最终办理了离婚手续。


张洁爱子如命,尽管自身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还是争取到儿子抚养权。

可想而知,母子俩的艰辛生活随之而来。

她学历不高、又没有丰富工作经验,投出去的简历大多都石沉大海,

最终只找到一份月薪一千的工作。

靠着娘家人的接济,张洁和儿子才能勉强糊口。

柔弱的她被迫变成一个女汉子,承担家里所有的脏活累活,遇到大小事都只能自己决断。


一天夜里,儿子突然高烧不退。

“哇、哇、哇......“

撕心裂肺的哭声如同一把把刀子插进张洁的心里。

虽然心急如焚,但她无人可依,只能独自背着孩子跑去医院。

到了二楼病房,儿子怎么也不肯松开妈妈的手。

奈何,张洁必须去一楼门诊办理住院手续。

整个晚上,张洁一个人掰成两半用。

这件事成为压死张洁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决定要找个人依靠。


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张洁一心只想找个靠谱的男人,托付终身。

2013年,经朋友推荐,她在某婚介所登记了自己的信息,正式开始寻爱之旅。

只不过,许多男子听闻张洁是单亲妈妈后,纷纷拒绝进一步交往。

直到2013年10月份,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小洁,有个新来的人想要约你吃饭,相互认识一下。对了,悄悄告诉你,对方条件不错!”

原来是婚介所红娘——红姐打来的。

因为是第一次正式相亲,张洁单是听到‘认识“二字都不由得心跳加速,脸红着应下了这场见面。


当天,张洁换上新裙子,久违的画了妆,满心期待地前往约定地点。

但见到对方的第一眼,她就打起退堂鼓。

此人外表与心中理想型实在相去甚远。

男人高高的发际线下,是一张油光满面,称得上磕碜的脸。

他满脸堆笑,眼睛眯成一条细缝,显得格外猥琐。

况且据目测,其身高和张洁差不多,应该只有1米6左右。

只不过毕竟答应红姐,她也不好临时反悔。

落座后,张洁给了对方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便始终低头盯着手机,假装忙碌。


只是男人似乎很中意张洁,表现得十分殷勤,为她添茶倒水,还主动做了自我介绍。

“我叫刘新发,67年生人。”

这不介绍还好,一说,张洁彻底坐不住了。

这人竟然比她大了十几岁。

张洁随即收起手机,一脸严肃地看着刘新发,准备找借口离开。

然而这时,对方仅说出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一个人带孩子很辛苦吧,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我愿意为你分担。”

此言简直说到张洁心坎里,她不禁有些动容,加之想起红姐的话,便决定再观察一阵。

感受到女方态度转变,刘新发趁热打铁,直接放出大招,亮明自己的身份。

“我在邮政局上班,刚调到总局做党委副书记,兼任小额贷款办公室主任。”

说话间,他从包里拿出一张任命书,递到张洁面前。

然后刘新发靠向椅背,双手环抱在胸前,挑眉看向她。


果然,看完证书后,张洁的态度突变,热络地聊起自己的情况。

当提及自己的收入时,刘新发像是听了个笑话:

“我一天都不止花这点钱。”

男人的轻蔑,令她微微有些不快。

可接下来的“惊喜”,很快让这种情绪烟消云散。

刘新发调整坐姿时,“不小心”把手提包碰倒在地,顺势一张纸滑落出来。

张洁热心地帮他捡起来,拿在手里一看,便发现不得了的事,

看着上面的数额,她情不自禁瞪大眼,咽了口唾沫。

张洁奋斗一辈子都挣不了那么多钱。


在身份和财力双重加持下,刘新发那张獐头鼠目的脸都变得顺眼。

张洁对他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一顿饭下来,相谈甚欢的两人互生好感,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以待来日。

此后几天,张洁每天都会收到鲜花。

刘新发还经常带她去高级餐厅用餐。

就这样,一对璧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热恋中的两人如胶似漆,一刻也不想分开。

就连去北京开会刘新发都要带上张洁。

刘新发工作繁忙,整个白天都要开会。

早上,张洁为西装革履的他戴上会议出入证,理好领带,目送他出门。

之后一整天,她就乖乖呆在酒店,哪里也不去就等着刘新发回来。

到了晚上,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刘新发下班,他又要熬夜准备第二天的发言稿。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在北京这几天,张洁彻底沦陷。

在她心中,刘新发的形象越发高大,分量也越来越重。

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就是命运馈赠的礼物,她必须牢牢抓住。


在两人认识的第三个月,张洁将自己的户口本放在刘新发面前,认真又紧张地盯着他。

“新发,你愿意娶我吗?”

刘新发愣了一会儿,笑逐颜开地点点头,然后一把抱住她。

只不过奇怪的是,说到具体领证流程,他大手一挥:

“你把户口本给我,我们单位可以忙帮办。”

《婚姻法》第八条可白纸黑字写着: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登记。”

但沉浸在幸福之中的张洁非但没觉察出异常,反而对刘新发更加崇拜。

没过两天,她便拿到两张崭新的结婚证。


捧着两个红本看了又看,张洁仿佛看到自己灿烂的未来。

殊不知,前方根本不是阳关道,而是无尽深渊......

两人登记后不久,便是新春佳节。

年初二,新婚夫妻携手回娘家。

这是张老汉第一次见到女婿。

原本,他是不同意女儿闪婚的。

但听说刘新发条件优渥,还是个当官的。

想着女儿跟着他,就不用再继续吃苦,张老汉没再多说。

饭桌上,精于人情世故的刘新发三两句话便将老丈人哄得大笑。

“爸,您是我的榜样,真希望我到您这个年纪,也能这样年轻。”

这时,突然响起的电话声打断了欢乐的氛围。

刘新发也不避讳,当着张洁和张老汉的面,就接了起来。


他把手机音量调得很大,电话里的声音清晰地传了出来。

“小刘啊,我们这边还差两万块经费,你今天帮我们搞定。”

对方说完就立马挂掉电话。

刘新发愁容满面地捏着手机,不停翻阅着通讯录。

连续打了好几通电话,他眉头皱得越来越紧,似乎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

这时,张老汉默默离席,进了房间。

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三万块钱。

“你先拿去应急,后面有了再给我就是。”

刘新发感激涕零,但坚持只要两万块,且承诺元宵节之前一定把钱还给他。

见状,张老汉对这个女婿更加满意了,暗自庆幸着:

女儿的眼光真不错,找的姑爷不仅有权有钱,还是个老实人。

然而,没高兴两天,他发现这个金龟婿的钱袋子似乎不太稳定。


刘新发居然连走亲戚的钱都要问他借,还给出了荒唐理由:

“我不知道咱家有这么多亲戚,没带够现金。”

不止如此,年后不久,刘老汉就又接到女婿借钱的电话。

“爸,我的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新房的首付还差两万。”

接连借给他七八万,张老汉心里泛起嘀咕:

家里添了金龟婿,怎么还要倒贴钱呢?

他打电话给女儿询问情况。

“你多想了,他有180万的存款,还能差您那几万块钱?”

电话那头,张洁信誓旦旦地跟父亲保证刘新发绝不是骗子。

可心还没放回肚子里,一道惊雷劈在了张老汉的头顶。


他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碰倒刘新发的公文包,里面的文件资料洒了一地。

想着刘新发的身份,张老汉生怕弄乱什么重要文件,小心翼翼地装回去。

就在这时,两张身份证映入他的眼帘。

拿起仔细一看,他吓得冷汗直冒。

两张证件照除了名字,包括身份证号在内的所有信息都完全相同。

他死死捂住嘴,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叫出声来。

等到心绪稍稍平静下来,他便把证件揣进口袋悄悄去了公安局。


但即便看到证件照,张洁还是不愿意相信刘新发是骗子。

他可是邮政局的党委副书记,这一点有任命书为证,何况两人还一起去北京开会;

再说张洁亲眼所见他那180万的存款单。

她宁愿相信这是旁人的恶作剧,也不肯相信刘新发是骗子。

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接下来,警方的发现粉碎了她最后的希望。


他们查到,刘新发实为诈骗犯,一年前刚刑满出狱。

事情发展到这里,赤裸裸的真相如同一记重棍,狠狠地敲醒了张洁。

仔细回想,不难发现,整件事从一开始就无比荒谬。

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怎么会到小县城的婚介所寻找另一半呢?

这时,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婚介所的老板红姐。

按理来说,婚介所会对客户对详尽的背景调查,怎么会让一个骗子鱼目混珠。


由此看来,这个红姐嫌疑重大,她立刻与警方前往婚介所。

然而,红姐一句话让整个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完了,我也被骗了两万。”

听说刘新发的真实身份,红姐一脸懊悔。

但她经营婚介所多年,阅人无数,怎么也会上当呢?

说起这事儿,红姐一脸羞愧地表示,都是感情用事惹的祸。

当时,她从登记表上看见,刘新发竟然和她是一个镇上的人。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她就没有仔细核对刘新发的身份。

现在想想,其实早在登记的时候,刘新发就已经露出了马脚。


他自称是邮政局的干部,却拿不出证明,只提供了一个会议出入证。

念着老乡之情,红姐不好意思当面怀疑他,只在事后跟邮政局的熟人求证。

一打听,刘新发还真的在邮政局上班。

当时,红姐的儿子快要毕业了,但工作还没有着落。

她把希望放在这位老乡身上。

几次主动登门拜访,想要请他帮忙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

这对刘新发来说,简直就是送上门的“肥羊”。


他暗示红姐,找工作不难,就是难免需要钱打点关系。

只要儿子能有个好前程,出点钱算什么,她随即拿了两万给刘新发。

如今想起来,红姐觉得自己简直愚蠢至极。

面对警察,她已无心计较被骗的钱财,只求不要惹麻烦上身。

“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我看他俩都同居了,刘洁一个成年人,总不至于连自己老公是谁都搞不清楚吧!”


刘新发是骗子无疑,但现在红姐又说邮政局的工作人员证实过他的身份。

一个才出狱一年的人,怎么就成了邮政局的高管?

根据警方进一步调查,谜底终于揭晓,真相令人啼笑皆非。

红姐当时只打听了一半,刘新发的确在邮政局上班,但他只是在那里送报纸而已

更令人震惊的是,张洁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在调查刘新发通讯记录的过程中,一条录音短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刘新发,你欠我的二十万打算什么时候还?”

一道尖锐的女声从手机传来。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发语音的人——李红。

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也自称是刘新发的女朋友。


李红今年三十五岁,几年前因患不孕不育,与丈夫离婚。

从那以后,她就像是掉进了无垠的大海,孤独又无助。

一年前,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新发。

原本,她看不上这个长相丑陋的男人。

但刘新发的一句话打动了她。


“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是合得来,能不能生孩子不重要。”

之后,刘新发的身份和地位更是强烈地吸引着李红。

刚认识五天两人就同居了。

为抓住刘新发,李红对他百依百顺,从不忤逆。

甚至在其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她也毫不犹豫出手相助,前前后后借了二十余万。


这不正是张洁和刘新发爱情故事的翻版吗?

这还没完,警方调查发现,刘新发前前后后一共骗过七个女子,涉案金额高达42万。

这究竟是多高明的骗术,让其貌不扬的他屡屡得手。

事实上,刘新发的套路其实并不复杂。

这些女孩子大多都是和张洁一样的离异女性,饱受孤独之苦,生活之艰辛。

刘新发利用她们对婚姻和安定的渴望,一步步设下陷阱,最后让其乖乖交出钱财


首先是立人设,他自己包装成社会精英,完美情人,引诱女方入局。

紧接着,再有意无意拿出一些他事先准备好的假证,获取对方的信任。

就拿张洁来说,刘新发给她看的所有证件,没有一样是真的。

任命书上好几个错别字,“独树一帜”写成“独树一职”,“工作效率高”写成“工作效益高”。

还有那张令她沉沦的180万存单,其实只是一张空白的银行取款凭条上,随便填了几个数字而已。


以及刘新发经常用来充数的会议出入证,上面的会议不同,座位号却是一样的。

最后,两人结婚证上的号码前几位明明是黄梅本地的编号,但上面盖却是武汉市武昌区的公章。

不难看出,刘新发的这些假证做工非常粗糙。

只是张洁被他迷得失了心智,没有发现而已。


再然后,他会设计一些细节,让受害者完全沉浸在他编织的美梦中。

几乎每一次行骗,他都会带女方去北京开会,让她们见识他的风采。

做好前面的铺垫,再以借钱的名义进行诈骗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调查进行到这里,事情的真相已经明了,警方很快就逮捕了刘新发。

在铁证面前,他自知百口莫辩,只好承认的罪行。

如今,骗子们越来越精通心理战术,

先抓住受害者的软肋,再精准出招,最后招招致命。

即便骗术低级,也能屡次得手。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追求幸福没有错,只是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清醒,不能被爱意冲昏了头脑。


完美情人存在的机率小之又小,若你有幸遇见,请先擦亮眼睛。

正如莎士比亚所说:“闪光的东西,并不都是金子,动听的语言,并不都是好话。”

看完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法呢?

《传奇故事:单身高管的秘密》

}

前几天笔者还接到顾问单位咨询,员工入职后在试用期,顾问单位通过背调公司查询到员工的犯罪记录,但背调公司不肯提供详情,顾问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查询不到员工的犯罪记录,咨询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宜。这不,近期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这个新规能否解决笔者顾问单位的难题呢?来看我们的分析吧!

问题1:用人单位可以查询员工的犯罪记录吗?

答:可以,但仅限于拟查询人员将从事从业禁止规定的岗位。可见,用人单位并非有权查询所有员工的犯罪记录。

具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问题2:从业禁止规定的岗位有哪些呢?

答:这个散见于各类规定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律师、新闻记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医师、会计、押运人员、测绘师、证券业从业人员、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娱乐场所内从业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拍卖师、保险代理人、直销员、保安。

问题3:单位应向哪个机构申请查询员工的犯罪记录?

答: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具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

问题4:单位申请查询符合规定岗位的员工的犯罪记录,应提供哪些手续材料?

答: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具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六条。

问题5:对于不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用人单位该如何查询员工的犯罪记录呢?

答:根据规定,也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让员工个人查询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

具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问题6:员工有犯罪记录的,入职时有义务主动告知用人单位吗?

答:一般而言,员工有义务的,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以不告知。具体依据如下:

《刑法》第100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286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问题7:员工有犯罪记录的,入职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这个在裁判实践中有争论。争议焦点在于,《刑法》第100条规定的“如实告知”是否等同于“主动告知”?司法实践中是存在争议的。

问题8:对于不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要求查询个人犯罪记录吗?

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我们认为,按《刑法》第100条的规定,除员工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员工有义务在就业时如实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从这个规定的精神来看,员工不能拒绝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的要求。但是,《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又规定,用人单位查询员工犯罪记录限于拟查询人员将从事从业禁止规定的岗位。虽然以上是两个角度和层面的问题,但不排除有人甚至裁判者将他们混在一起,这就决定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截然不同的。

问题9:若员工拒绝用人单位要求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吗?

答:这个估计更有争议了,争议原因如同问题8分析的原因。

回到笔者顾问单位那个问题,现在顾问单位通过背调公司了解到员工有犯罪记录,但苦于取不到证据。如果顾问单位要求员工去查询,员工自己有犯罪记录,肯定不会配合的,用人单位能否转为按照违反用人单位的指示和要求给予违纪处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这里做个小的测试吧!

问题10:用人单位查询到员工有犯罪记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这个也要看具体案情了,关键之一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是否要求员工填写犯罪记录?

如果没有要求员工填写,员工入职时没有填写,现在查询到员工有犯罪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大;

如果要求员工填写了,员工没有填写,用人单位也没有继续追问的,现在查询到员工有犯罪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大;

如果要求员工填写了,员工填写了虚假的记录,如填写了无犯罪记录,用人单位现在查询到员工有犯罪记录,现在按照违反诚信、入职欺诈等解除劳动合同,成功概率较大,但也要看欺骗用人单位多久、从事的岗位等等。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从事相关活动,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三条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第六条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第七条受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八条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调查核实需要当事人配合的,当事人应当配合。

第九条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第十条查询结果的反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

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提出异议的,异议申请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复查工作。

第十二条原受理单位对于查询异议应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查清并做出答复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异议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第十四条异议申请人认为受理单位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依据的法院判决有误,符合法定申诉条件的,受理单位可以告知异议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法院、检察院申诉。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身份等申请查询犯罪记录,或伪造、变造《查询告知函》《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开展查询,并对查询获悉的有关犯罪信息保密,不得散布或者用于其他用途。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规开展查询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国家有关单位对特定事项的犯罪记录工作有专门查询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子非鱼说劳动法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市内搬迁员工嫌远拒绝,高院:都像你这样企业怎么经营?(附判决书全文)

【收藏】2021最新:全国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全汇总!

员工拿到北京户口后辞职,法院:赔25万,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新:2021年重庆养老保险和工伤待遇标准的通知!

典型案例:上班途中风大掀起雨衣导致单车事故,是工伤吗?

最高院典型案例:台湾人来内地就业构成劳动关系吗?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有案底改户口避免影响孩子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