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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常识
告诉我,他们一家连续三天去排队捐血,竟然都还轮不上!何止成都,四川好几个灾区的居民这一刻才从鬼门关前拾回性命,下一刻就已自发地组成救援队伍,要往山里进发……这就是今天的中国人吗?天不亡我,中国还是有希望的。
然而,这又不只是一种爱国爱同胞的情怀,它还是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在“反华”的CNN网站上面,我看见它们连上了救灾捐助的链接,还有许多美国人的留言,有的在呼吁大家捐款,有的在为中国祈祷,还有人谴责美国政府出手太小器没有良心。著名博客罗永浩则刻意摘译了部分美日新闻网站上的留言:一些美国网民不太清楚四川的位置,还特地搜寻材料,当发现四川原来是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后,其他人立刻开始忧虑,一位留言者如此回应:“多谢(你提供的信息)。很快就有地区救援……我今晚要停下所有的事情,祈祷上帝立刻去帮那些受灾的人。”日本网站公布震灾消息之后,很多人也实时送上祝祷,其中一个网民说:“阪神大地震,新潟大地震的经验,日本的救助技术,应该可以在这类灾害中发挥作用。不管政治局势怎样,中国又是我们的邻国,时间紧迫,不要再说他们反日什么的了。日本政府应该尽早派遣救援队伍。”是什么在瞬间消弭了那曾经不可越过的偏见与敌意?当然是慈悲的力量,那种使得解放军不眠不休、消防员奋不顾身以及平民百姓忘己救人的同一种力量。
我不能不想起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那个著名譬喻,他说:一个有人性的欧洲人要是知道中华帝国发生了一场大地震,或许会感到伤恸,并且沉思当中的悲剧意义;可是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回到日常的生活。亚当·斯密的意思是人类在理性上会接受一套普世的价值,但是在感情上却会受限于具体时空的制约,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发展自己感情上的道德想象力,要能同情共感地体会他人面对的处境。
今天的世界已经不再是18世纪的苏格兰了,拜媒体所赐,我们现在更有资源去培育自己远程的道德想象力。除了感情人更易被陌生人的痛苦触动,我们甚至还可以通过跨政府的联系和世界性的非政府组织去实际践行自己的道德良知。换句话说,比起二百年前,人类现在更有本钱去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做一个真正的世界公民。
我们都不忍再看到迎送奥运火炬的欢庆场面,因为我们有难以言喻的哀伤需要宣泄。所以在倾全力救灾之余,政府也不能不顾虑十三亿人的心理需要,它应该下令全国降半旗致哀,它应该在稍后的日子里于各地举办集体的纪念集会,让日日夜夜沉浸在悲剧消息中的国民有一个治疗自己的机会。至于那一把火炬,我们却不一定要按既有的模式去传送它。何谓奥运精神?难道不就是一种对于跨越藩篱的和平的梦想,对于人性中种种美善的肯定吗?所以当局不一定要中断火炬的传送,而是要让这把奥运精神的象征重回正轨,于浩劫中发掘出它的真正意义;换一种方法,换一种仪式,为了一切在生者,更为了一切往生者,将整个过程转化成一种祭悼,甚至升华。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不该放弃对理想的坚持,对人性的肯定。即便是死去的同胞,我相信,他们也希望我们好好活下去,把他们留在我们身上好好活下去。
原题为“浩劫中见希望伤痛里有慈悲”,刊于《明报·笔阵》日万众一心 |异议的消失|
四川震灾发生之后,我和许多人一样,无法入睡,只能日夜守在电视和计算机旁边,一边等着最新的消息,一边忧心如焚地思忖着自己到底可以做什么。除了捐款与诵经,我们这些身在远方而且没有专门技能的人,到底还能帮上些什么忙呢?
然后我看到有人开始质疑震灾前的预警工作。据说早在5月3日晚上就有群众致电四川阿坝州防震减灾局,查询将要发生大地震的消息;可是当局视为谣传,于是开始了“辟谣工作”,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官方网页上发布有关当局的主动解释,解除了村民的恐慌情绪的消息。再则有人批评灾区的学校建筑有问题,其中极可能发生了偷工减料的情况,否则倒塌的怎么多是学校呢?
这种种反思言论发出之后,自然会引起一些网民的不满。他们会想,这都是什么时候了,大家应该一心救灾,而不是坐在一边批评这个讥讽那个,与其空谈,不如行动。
我一向仰慕敬重的钱钢先生也在《现在是解民于倒悬的关键三天》(《南方都市报》,日)一文中指出:“有的传媒朋友,现在就把注视的焦点集中在问责和反思。我想对你们说,你们想做的这一切都应该做,但现在不是时候。至于有的传媒,震中信息尚且朦胧难辨,就已经主题先行,搞策划,玩深沉,就更不合时宜。”
我完全同意钱先生所言,在基本事实都还没办法弄清楚之前就开始大搞策划,确实有违媒体的根本操守。然而我又明白此乃市场化时代的机制式冷酷,那些媒体的编辑与记者何尝不伤怀息切如你我,说不定他们私下还捐赠了许多现金与物资。只不过为了在剧烈的竞争之下脱颖而出,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于是想方设法地建构与别人不同的主题,试图在一片震灾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至于那些现在就把焦点放在反思和问责的论者,我就实在不敢苛责了。我相信他们的意见实在不是源自凉薄的心态,而是另一种关怀的表现。受到这么大的震动,除了默哀、祈祷与捐助,他们一定还想找到更多的表达途径。
思量下来,你很自然地就要问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悲剧是不是真的不可避免;你也很自然地会想这一切又该如何防止,是不是还有更多更好的预备工作呢?
没有人只想“空谈”,问题是除了为救灾工作打气,除了以言语表达哀思之外,绝大部分的人还可以说些什么呢?人的思维广阔,几至无限;而言论的表述则是此无限思维的直接产物。要他们不在这时候说出他们想说的话,某程度上就是要求大家只能用一种思维方式去体现“万众一心”的崇高。
我们常常强调“万众一心”,不一定是否认差异存在的事实,只是总想界定差异存在与不存在的最佳时机。所以在奥运火炬惹起对立的时刻,有人就要再三强调“一致对外”,停止批评自己人。
然而,谁去界定万众一心暂停差异的合理时刻呢?基于什么标准?所谓的“万众一心”又该怎么个“一心”法呢?
同样地,对于那些即时批评防震救灾工作做得不够好的朋友,你也不能用“万众一心”的布条去暂时塞住他们的嘴。如果他们有任何问题,那顶多是不顾大家的感受,不懂方便善巧的法门,所以说出来的话不只令人听不进去,还徒惹反感。
不过,差异毕竟是不容抹煞的,连另类意见与言论出现的时机也不该轻易否定,因为我们不能确定万众一心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效果(假如一切的声音都是哀悼与同情,灾况就会好转吗?)。更何况大家或确实享有同一种心情,只是思考的路向不同罢了。
原题为“万众一心,表达不同”,刊于《am730》日、日第三空间 |“淫照”照亮了公私之间的空白|
假如你有去酒吧欢乐时光或者泡茶馆的习惯,你也许会认识一堆聊天的朋友,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但真要你记起他们的名字,却又有些困难。仔细想想,这些交浅言深的酒友真是你的朋友吗?再假设某一天的欢乐时光,人群中传来一本相册,里头有不可示人的照片,一问才知这是某人在路边捡到的,你会不会觉得不大好意思看,甚至觉得偷看人家的隐私是不道德的呢?
我们总爱形容互联网的出现是一场革命,它不只增进了沟通的方式,加快了知识累积的速度,而且还会彻底改变我们熟知的人际关系、社会结构与价值标准。可是它到底有多“革命”呢?却又好像不大说得清楚,直到一个又一个的案例涌现。
香港艺人陈冠希的“淫照门”事件在雪灾稍缓、新闻寡淡的新春假期里连续霸占了香港报纸头版好几天,仿佛是全城唯一仍在发展中的大事件。看起来这事好像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法律、自由、道德和色情,几乎任何你想象得到的观点都有人谈过了。然而大家好像忽略了,在连续剧般的演变中,却牵扯出了互联网革命里某些令人一时还难以理解的变化。
例如“网友”。究竟什么叫做“网友”呢?由于有个“友”字,顾名思义,“网友”应该就是一种朋友的关系。但“网友”和“网民”常常又可以互换使用,彼此指代——中国网民则有过亿之数,难道这一亿人都是朋友吗?
香港警方发言人警告大家,在互联网论坛上发布和转贴那批很刺激的照片是犯法的,因为这时你的对象是一批你不认识的“网友”,按法律来讲也就是一群无名的“公众人士”。生怕大家不懂,这位警官还补充:“你自己想想,对于那些你天天在网上交谈的人,你有多少的了解呢?”
接下来的情况就好玩了,大伙不在香港论坛上发帖,但要不是转攻内地网站,就是以电邮或其他手段转送照片,还不忘加上一两句深具讽刺意味的按语,例如“你是不是我的朋友?是的话请进入以下链接”,又如“由于我是你的朋友,我送你几张照片”。
结果一时间法律界众说纷纭,不知该不该修订法例;当事人没有申请禁制令的情况下,警方对着这批照片的崭新蔓延方式也只能束手无策。
那位自以为道理明晰的警官可能不晓得,无意中他踩进互联网世界的灰色地带了。按传统定义,“公众人士”与朋友还是分得开的,好比酒吧里天天碰面的人应该能算朋友,而那些坐得稍远、从不往来的人大概就是“公众人士”。且让我们以酒吧比喻网上论坛,假如我日日在同一个论坛泡上几小时,那些在网上听我倾诉,偶尔也回我一下的人,和酒吧里的酒友有分别吗?更要注意,论坛与博客就像一个任何人的发言都能让所有人听见的酒吧,不如酒吧那样有坐位远近、空间大小和容纳人数的问题。所以我完全可以每日登入一个浏览量过万的博客,不留片语,只是在人群中倾听博主的心声,了解他甚于朝夕相处的同事、家人。我,算是他的朋友吗?
在传统的概念上,我们可以把人的活动领域区分为“公共”的和“私人”的,然后依此架构出一连串基于公私之别的制度、法律与规则。可是互联网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既非公亦非私的第三空间,它介乎二者之间,混淆了公私的区别,捉摸不定,边界不明。再以香港警方所说的“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分别为例。为了让大家更明白“朋友”的定义,警方发言人很强调“你有多认识你的网友”这一点,似乎只有非虚拟空间的实体接触才是唯一真确的友谊基础。但他可能忘了,对许多网民而言,网友才是他最好的朋友,尽管他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职业和身份,但谁说友谊一定要依赖这些条件呢?
我们区分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准则之一是有没有个体间的互动往来,一般人和抽象的公众是没有这层关系的;但网络就不同了,网友好像也是一堆无名的抽象的公众,可他们却完全有能力有机会与你进行单对单的交流互动。我们时常把论坛想象为报刊传媒般的公共空间,但它其实不是,因为它提供了大众传媒做不到的互动条件。而一个原则上开放的论坛,甚至会在频繁的互动中形成亲密的团体感,对内凝聚,对外排他,恍如一个庞大的朋友圈子。其吊诡一如传统的日志型博客,明明是个人日记,却又公开示人容人留言。
根据一项调查,在这次“淫照门”事件当中,有70%的网民认为转发有关照片的行为没什么不对,反指始作俑者陈冠希才该负上最大的责任。但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批网民是非不分,道德观极有问题,明明自己偷窥了他人私隐,却反过来指责人家后门里的私事有错。我们应该仔细地先把陈冠希和众女伴拍照、有人把照片偷取上网及网民们接力传播照片这三个环节分开来看。首先,陈冠希的行为虽然有争议,但在法律上站得住(只要被摄者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自愿被摄),而道德上也只有保守派才会彻底否定它。其次,在陈冠希电脑中偷取相片,以及将该批相片上载网络的人(且假设是两批不同的人),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犯了错。于是我们就要面对第三个环节,也就是网民再散布那些相片的做法。
理论上讲,这就像翻阅人家偷来或拾到的家庭相簿,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觉得如此?难道他们不觉得这和偷看人家的日记和钱包一样吗?我无意为这批网民掩护,但我认为就此推论出网民道德水平低下的判断是不公平的。我相信这么多人不可能都一有机会就要偷瞄人家的皮包里装了些什么,真正的关键在于他们可能根本不以为那些相片是隐私。
打开任何一个博客,我们都不难发现许多转贴的文章、图片和音像,它们可能来自其他博客和网站,甚至来自版权所有的报纸杂志。当博客和网民乐此不疲地转载、再转载这些材料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这些里头有什么问题,因为网络世界的基本价值倾向(ethos)就是共享,任何信息上了网就是公众的了,自由、公开而且免费。所有在网络上出现的文字、声音和图像都已经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又哪还有隐私可言?偷了人家的相片放上网肯定不对,但任何赃物只要一放到网上,网民就会感到那是大家的了。因此,一个人在实体世界里或许从不偷窥他人隐私,但同时却在网上时刻等待最新的“淫照”浮出水面,因为他看不出这两者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博客能够毫无愧色地把自己喜爱的一首歌放在网上播出,因为他觉得博客是他自己的私人空间,和自己家没多大分别。其他人要是喜欢这首歌,可以下载回去不断转发,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块公众空间,里头的声音就和鸟鸣一样自然并且免费。
原题为“‘淫照’照出了公私间的暧昧”,刊于《南方周末》日网友 |两亿网民都成了朋友|
互联网刚刚开始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候,很多人幻想它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公共领域”了:没有限制出入的门槛,没有权威的中央管理,没有身份背景的差异,所有资讯自由交换,所有人理性对话。于是差异容许存在,共识也会渐渐形成,一个摆脱任何权力扭曲的开放平台将会带领人类迈进空前的民主时代。可是正如铸造这个概念的哈贝马斯被人认为太过粗疏,他的欧洲沙龙和早期报纸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公共”一样;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原来也只是个过分乐观的期望。
先举一个好几年前我就说过的例子。我是美国NBA湖人队的球迷,从前要在中文媒体上寻找湖人的消息,我必须很有耐心地看完整节新闻才偶尔听到一两则它的赛况,又或者买一份报纸翻过国际版财经版才找得到它球员的动向。但是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湖人的官方网页或者它的球迷园地,甚至完全略过其他NBA球队的讯息。假如我是个心系篮球不理世事的球迷,在这样的情况底下,我也许不会知道谁是奥巴马,也不知道楼市暴涨的影响,说不定还不晓得原来我家附近昨晚发生了杀人案;但是我却十分清楚一名湖人球员的状态,乃至于他所穿内裤的牌子。
互联网是无尽的资讯宝藏,让我们各自发掘自己的需要,发展自己的兴趣;它却不一定会使大家更加了解彼此。相反的,有时它会阻断我们彼此沟通的可能,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所有人都一定要知道的常识,也没有什么保证能够打开陌生人话匣子的话题了。要是互联网取代了由一点发放讯息至多点的大众传媒,我们或许会很自由,也会变成某个领域的专家;可是我们也很有可能丧失掉所谓的“公共”。
再看“网友”这种群体,它和“网民”最大的不同就在这个“友”字。一个本质上开放的网络论坛是很理想的,任何人只要上网登入,或许浏览或许发言,他们就变成了网民,表达不同的关注,展示不同的思路。可是和任何团体一样,一个论坛也有它的“团体动力”,不必然仰赖领导,却会依循一定的组织社会学法则,渐渐自发形成一群“网友”的俱乐部。在这个俱乐部的各次讨论里面,理论上的异质和多元将透过相互影响与寻求认同的过程,慢慢形成自己的主流。一开始,大家只是不赞成某个观点,然后有人开始宣称“鄙视”持有某种观点的个人,再来就有人用上了粗话,最后则出现了追杀通缉令。匿名的条件一方面保障了大家,同时也加剧了这种话越说越极端,你激进我比你还激进的倾向。
多年以来,我们目睹无数这样的历程,看见一个论坛怎样从国事讨论变成了征服世界的幻想乐园,另一个论坛又怎样从标榜理性变成了要把所有愤青都丢到海里喂鱼的小圈子。和任何封闭的团体一样,所有极端的声音都会牵制整体的走向,逐渐把温和变成必须排除的异端。终于,原来开放的世界变成了一个个自我封闭的小教派,每一个教派的成员都在自己的团队里找到了归属,天天反刍同类人的意见,日日巩固原有的主张。最后,我们都成了不同俱乐部的“网友”,看不见“公共”的存在,却肯定各自真理的终极,和部落没什么两样。
原题为“网友——新部落时代的身份”,刊于《南方周末》日幽默 |为什么我们笑不出来|
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向来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最近横扫全球的电影《波拉特》(Borat:Cultural Learnings of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更是一颗超级的炸弹,一方面破尽美国所有的言论禁忌,惹来数十宗诽谤官司;另一方面则对哈萨克斯坦极尽丑化诋毁之能事。美国那边的官司打成什么样没有下文,倒是原来气得撞墙誓死追究的哈萨克斯坦政府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态度大转化。
他们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表示“我们最好有一些幽默感,而且尊重他人创造的自由”。又说:“以法律诉讼为借口对艺人进行威胁是毫无用处的,这只会进一步损害国家的声誉,并且让波拉特更受欢迎。”他们甚至发出公开邀请,希望波拉特有空的话不妨到哈萨克斯坦玩玩,亲身体会一下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据说哈萨克斯坦政府很有可能发行这部电影,让国民与全世界的观众一起见识一下这部笑得大家人仰马翻的电影。
看到这个聪明的决定,我想有不少人都会对这个中型国家顿生好感,就算不一定真的会去“玩玩”,也想多认识它一点。近年人人争说“软实力”,都认为在国富兵强之外还要注重文化的影响。所以中国政府才在海外遍开“孔子学院”,希望传达出一个美好的大国形象,让别人想起中国的时候不只是在脑海中浮现出各式各样的“Made in China”的商品,那么我们就得学学波拉特和哈萨克斯坦合演的这出峰回路转扣人心弦的喜剧了,它可说是讨论国家形象的最佳教材。
如果有人搞一个调查,衡量世界各国的幽默指数,我想中国就算不用排到百名开外,肯定也不会轮上前十名。没错,中国人很会“恶搞”,中国老百姓更懂得在手机和网络上传播道之不尽的“段子”,但要说到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我想没有多少人会以为这是张笑眯眯的脸孔。因为这张脸孔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政府密切相关的,而我们的政府则向来不以幽默著称。
当然中国也有一张笑脸,然而那是什么样子的笑呢?自从1949年以来,外间在媒体上看到的中国式笑容是这样的:一群农民在田地里看着饱满的麦子露出心满意足的笑;一帮工人对着冉冉东升的璀璨旭日龇牙咧嘴地欢笑;领导到地方巡视时则多半有一群干部加百姓围着他鼓掌微笑;无论是当年的雅典奥运会,还是中央电视台每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都有一堆小妞或者小鬼摇头晃脑,不知所以地鼓着红扑扑的脸蛋傻笑。这些笑容多半是僵硬的,多半是种表演;更严重的是这总让人联想起宣传里的标准四字词“欢声笑语”,似乎有一个老师在看着一班学生上笑容指导课,不准不笑。
这几年来,美国穷兵黩武妄自尊大的形象深入人心。但是每年年尾,白宫记者派对还是会在全球报纸国际花絮版上抢到一点位置,为它得回哪怕只有那么丁点的好感,因为大家都喜欢“第一家庭”自己拍的DV短片,喜欢看见他们不得不厚着脸皮接受记者们的挖苦调侃。至于美国的难兄难弟英国,也还有它独特的英式幽默。例如时常出入唐宁街十号的著名流浪猫汉弗莱(Humphrey),自从首相夫人不喜欢它的传言散布开去之后,首相府就谋对策修补形象。其中一个办法是让唐宁街十号的管家板起脸发言:“很多人说汉弗莱是大英帝国首相的猫,我个人觉得这是过高的升职。事实上它顶多只是一头‘内阁猫’,因为它通常在内阁大臣开会的时候出现。”
或许我们还不能期望高层领导在记者面前展示他开自己玩笑的短片,毕竟是国情不同。可是我们应该让这个正在痴迷于大国想象的国家变得有幽默感一点,不只让外国人松一口气,觉得这个来势汹汹的新兴强国其实也挺可爱,更能叫人民感到“亲民”二字原来不只是一种说法。
要怎么做才能产生幽默的形象呢?这又不只是包装工程的表面功夫,还是整个政府基本思路的问题。因为任何幽默感都来源于宽容,而宽容则意味着要接受不同的言论、不同的出版物和不同的电视剧。宽容是官员不能因为有人散发嘲笑自己的手机短信就将其入罪,宽容是官员不能对着记者说要好好整顿电视剧以正社会风气。这是什么年代啦?每一个政府干部对内的讲话都会外传成为中国表情的一部分,这表情是严峻还是和蔼,就全看政府对待言论与文化表现是否宽容。下一回要是官员们再想干预,他们真该想起哈萨克斯坦的范例,看看自己打算为中国换上一副什么表情。
原题为“何等单调的中国式笑容”,刊于《南方都市报》日恶搞 |谁不喜欢我们笑|
大家都以为笑是种颠覆的力量,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苏联和东欧的政权应该早在1989年之前,就垮在如海啸般翻涌的政治笑话之下了。但是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阵营”并不是给笑倒的。
最近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士纷纷出面,指摘“恶搞”的风气败坏了社会道德,甚至威胁到国家大本。究竟何谓“恶搞”?它又怎么破坏了社会的善良风俗,甚至国家存续的根本呢?
请容我抄录一段日《中国青年报》的特稿《我国将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恶搞信息》:“从一些媒体爆炒影星怀孕生子到一个老妻少夫的无聊‘新闻’炒得满天飞;从贬损民族英雄岳飞,到把污泥浊水泼洒到鲁迅、董存瑞、潘冬子和雷锋等身上的‘恶搞’;从披露各种耸人听闻的碎尸、绑架、强奸‘秘闻’,到公然大炒耸人听闻的‘性闹剧’、‘性丑剧’,一些媒体节目、版面网页的轻浮化、低俗化、血腥化倾向日趋严重,有些媒体甚至不惜制造虚假新闻、泡沫新闻、黑色新闻等以吸引眼球,而且此风正蔓延到彩铃、短信和人们的各种日常交谈口语中,甚至标榜为‘新的文艺形式’和‘灰色文化’,流毒甚广。”
所谓“恶搞”,就是这种“不正之风”的代表,以戏谑调侃的形式摘取主流文化的题材片段,变奏变形。例如把官方支持的巨制《无极》变成谐趣的短片,将宣传机器认可的价值观和相应口号扭曲为逗人的笑话。和以往私底下口耳相传的“段子”不同,现在有了无远弗届的通讯网络和廉价方便的计算机技术,“恶搞”作品可以用视频和手机短讯的方式在公众领域流布。因此有关部门就格外紧张,觉得有必要管制一下。
首先,是广电总局在9月份开始规管互联网视频:第一,要求所有包含戏剧内容的视频,也要和电视电影一样接受审查监督(请想象所有You Tube的短片都要送审的话,会是什么状态);第二,把传播视频的资格限定在新浪和网易等几家大型门户网站手中,以方便管理。这对方兴未艾的网络视频热潮当然是个严重的打击,所以激起了许多内地网民的争议。
其次,则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刚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重点放在“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这项法案为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和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娱乐、动漫产品以及网络信息等,对此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制售传播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这些动作一般被解读为是要打击“恶搞”,压抑不良的社会风气。且莫论它们实际上是否可以操作,也先别管它们会发生什么效果;我们只专注一点,去看看打压“恶搞”的理由。回到《中青报》那篇文章,有这样的说法:“不以为丑,反以为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既暴露出当前某些引导舆论的媒体和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透射出在追逐市场利益中值得警惕的道德滑坡现象。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新的舆论道德观、价值观、伦理观和文化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舆论环境,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共同深入探讨的大课题。”
从这番话里面,我们可以发现“丑美耻荣”等是在呼应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而“和谐社会”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大目标。因此我们可以推论,“恶搞”不只是和新时期的共产党员道德观对着干,甚至还有破坏和谐社会的可能。
由于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现代国家通常不愿太过介入道德领域,进而把国民道德上的完善剔出国家存在的目标之外。也就是说,百姓是不是君子,人民是否皆为尧舜,并非国家关心的问题。尽管政治未必可以和道德切割得一刀两断,但现代政府一般都不会承认甚至不敢宣布自己有一个道德的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中国的情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是十分特殊的,一直以来,道德学习就是政治动员的一环;而政治动员又是响应形势变化,巩固自身合法性的必要手段。
有些论者以美国白宫记者的周年派对为例,指出连美国总统也不顾身份,拍短片来恶搞自己,与民同乐,中国人又何必如此小器。其实这根本不是大方或小器的问题。因此什么都可以拿来开玩笑的“恶搞”,实在无异于颠覆。
可是“恶搞”真有那么可怕吗?表面上混乱了主流价值和社会等级秩序的笑话就真能动摇国家大本吗?有些文化研究学者喜欢引用俄罗斯思想家巴赫金(Mikhail Bakhtin)的论著,指出传统欧洲城镇的狂欢节是对社会秩序周期性的破坏。在这类一年一度的大型派对里面,小丑可以临时扮演国王,乞丐可以做一天主教,所有平时法相庄严的神圣象征此时都成了嬉闹的对象。同样情形在中国历史上也绝不罕见,即使规矩严明如清初,很多城市庙会也是男着女服,女扮男装,民演官,官做民,一片喧腾得没了。中央纵有不满偶有禁令,也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因不难理解,这些玩笑不只无伤大雅,反而还宣泄了过度的压力,有助于日常状态底下固有秩序的维续。所以这种颠覆只不过像孙悟空在如来佛的掌上翻筋斗,根本无伤大雅。
如若草木皆兵,反而会催生一种非常犬儒的道德态度,政府大可以宣扬任何主张,但人民不只不会认真对待,反而怀疑它们的真实。久而久之,所有的学习,所有响应号召的行动都成了虚应故事。然后笑话和“恶搞”就来了,他们表面上心悦诚服,私底下则把种种的训条变成笑料。
当代大哲齐泽克说:“对于官方意识形态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政权真正希望的——对于该政权来说,是它的臣民要把它的意识形态太过当真,而且付诸实践,那才是真正的大祸临头。”因为它期许于人民的,不是他们严肃领会它所颁下的教条;而是他们这种无所谓的犬儒心态。原题为“人民一发笑,政府就思考”,《明报》日低俗 |为什么当官的人品位特别好|
所有政府都有不知不觉把自己当成保姆,将人民看作孩子的倾向。它们害怕只要一不留神,人民就会犯错甚至犯罪。为了防患于未然,它们会忍不住想从“根处”下手,消灭人民走上歪路的机会。
那么,什么是那个可以深深影响老百姓的“根处”呢?通常被指出来的就是媒体了。根据一种流传已久但在学术上仍然无法确证的常识,媒体是能够教化受众的。如果一个人老是看描写黑社会的电影,他很有可能会变成黑社会;假如一个人老是看《超级女声》之类的选秀节目,他的品位会变得很坏。为了防止有人加入黑社会,为了防止整个社会的品位低俗浮浅,政府有必要出手介入。所以广电总局最近下令,各地电视台“选秀节目”的播出时段不准超过两个半月。原因就是这些节目太媚俗了,人民看多了没好处。
先不管传媒的作用到底有多大的学理争论,也别碰“超女”之类的节目是否低俗的审美问题,我们应该注意的反而是这种“保姆政府”的假设。我始终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个普通人只要进了广电总局之类的部门,就会变得比较聪明、比较有品位、比较有能力去辨识美丑善恶?是不是这些部门都有一些严格的甄选机制,少点智力少点艺术上的天分都进不去呢?还是它们都有精深的培训课程,使得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经过训练之后能够摇身一变,成了看电视的专家?答案我们是知道的,在媒体管理部门工作的也只不过是普通人。
可见,“保姆政府”不只在政治哲学的高度上备受争议;就算我们真想要一个把人民裹在襁褓里的政府,也很难去找到有足够资格当保姆的官员。那么政府是否就彻底放手,让媒体放任自流呢?当然也不,即使是全球媒体自由度最高的丹麦等北欧诸国也不可能毫无底线,问题只是底线何在。这条底线该怎么划,决定于国家的形态,有的注重提政治,有的注重提道德。以中国的情况来说,我们在这里先不讨论政治问题,而专注道德品位的问题。
最近《锵锵三人行》成了媒体焦点,原因是嘉宾王朔在我有份参与的那几集节目里说了许多粗言秽语,逾越了一般电视可接受的尺度。有意思的是,经过事后一番查考,我才发现所谓的“尺度”原来是不存在的,国家根本没有足够的法律去定出这样的尺度,更没有明确的法律去管理电视传媒的用语范围!因此,目前绝大部分的尺度几乎都是来自传媒自己的约束,或者政府部门的意志。
这种情况当然极不理想,也有悖于依法治国的大势,所以许多学者都曾提出要为传媒管理立下可行法规。我完全赞成立法,问题是立法的原则是什么?具体操作的办法又是什么?
先谈立法管理传媒品位与道德的原则问题,且以语言问题为例。同样是粗话与不文明的内容,你可以因为它会造成坏影响而规管它,也可以因为它会伤害受众而限制它。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准某个字出现在电视上,但出于截然不同的原因。关于影响这种说法,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还存在着许多争议,因此有些发达国家越来越不愿意根据它去管理媒体。相反,你若对电视上某人的粗言秽语感到恶心,或者觉得某种言论是在歧视你的性别、冒犯你的族群,这种感觉则是实在可感的,它造成的心理伤害和尊严受损也是可以具体说明的。因此,若要立法管理传媒的言论,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语言是否会伤害人,而不是它们的影响好不好,更不是它们的品位高不高。
至于操作上的程序,不少国家都采用字库的方法罗列不宜出现在电视传媒上的词语,让传媒依靠自律,触犯者自当以法论处。然而,语言造成的伤害就和品位问题一样,可以是件非常主观的事,没有人有能力去为它做个最终的客观评断。故此又该有某种评审委员会的机制,在专业人士与学者之外,还要集合各种阶层与界别的代表,使之成为全社会的样本,代表主流共识,去为我们定出一份字库,告诉媒体有哪些字眼是当前社会主流所不能接受的。可是语言流变不拘,很多曾经污秽不堪的字词经过岁月的变迁早成了大众日用的语言,例如“吊儿郎当”和“王八”。所以这份字库又要定时重检,这个评审团又得定期重审,与时俱进剔出过时的东西再加入新生的说法。
以上所言虽然局限在语言尺度方面,但其原则也适用于整个传媒的法律管理之上。它不外乎不要以可疑的原理去限制传媒,比如说“造成坏影响”和“品位低俗”,而该以尊重主流国民的感受和尊严为大前提。在具体操作上,它不该信任少数官方精英的能力和品位,而要用一种机制去尽量体现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见。如果大家能够把最近有关媒体的新闻转化为开拓未来的理性讨论,坏事说不定就能变成好事了。
原题为“不要以可疑的原理去限制传媒”,刊于《南方都市报》日负面报道 |为什么他们老是报道负面消息|
我不是记者,也从未在任何新闻媒体担任过正式的编采工作,我只是一个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的人;但是每逢9月1日(香港和台湾的记者节)和11月8日(内地的记者节),我都觉得这也是属于我的节日。因为我很希望把自己也列入记者的行列,这是一个令人骄傲的行列;它应该是的,它本来是的。
日到22日,香港浸会大学办了一个“普利策新闻奖得主工作坊”,请来几位普利策奖得主与学生交流。其中一位是马来西亚籍的华裔记者方凤美,她刚凭在《华尔街日报》上一系列谈北京奥运的报道得到了本年度的“国际报道奖”。她那些文章谈到了不少“负面”问题,例如环境的污染与赶建场馆却收不到工资的民工。于是有些内地学生就提出疑问了:身具华人血统,你会不会尴尬?更直接点就干脆问她如此在外揭露中国的阴暗面,怕不怕破坏中国形象。
假如方凤美不是华人,大概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还好方凤美只是马来西亚华人,如果她生在中国,而且仍然持有中国护照,说不定这些问题还会变得更尖锐更锋利。因为我们通常假设记者心中不可没有祖国,她的调查她的报道都不应该损及国家的利益。可是什么叫做国家的利益?谁又有权去界定一篇报道何时才算有损国家的利益呢?
当代最伟大的记者之一,阿米拉·哈丝(Amira Hass),是以色列《国土报》的专栏作家,长年住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等巴勒斯坦地区,报道当地人的生活面貌。她是个犹太人,父母都是纳粹大屠杀的幸存者;但她却和加沙的计程车司机与伊斯兰教领袖交朋友。她是以色列人,平常身处约旦河西岸等地简直是深入龙潭,不只要小心游击队“误伤”自己,更要躲避以军无区别的枪弹攻击。她是以色列国民,但当今世上没有几个比她对以色列更不客气。她喜欢拿以色列和实施种族隔离政策时期的南非相比,指控以色列政府压迫甚至屠杀巴勒斯坦人。很多以色列人因此视她为叛徒,称她做“卡波”(Kapo,集中营里协助纳粹的“犹奸”)。以国法庭更曾判她罚款六万美金,罪名是“诋毁以色列殖民”。最最糟糕的,是她竟然还用英文写书,把巴勒斯坦人的苦难和以色列带给他们的伤害公之于世。
正是阿米拉·哈丝这种人使我感到记者的尊严与光荣。她是一位真正的“无国界记者”,在普世的人道价值和政府与同胞的欢迎之间,她选择了前者。然而,她又是一位最爱国的记者,因为她不能忍受自己的国家犯错,不能忍受自己的祖国在军事和经济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却是个侏儒。看着自己的政府和国民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于是奋起孤笔一士谔谔,欲挽狂澜于既倒,这岂不就是新闻人的良知吗?
一个记者报道或许一时无法见容于当权者,但是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就一定更聪明更了解什么是国民应该知道的事、什么是对国民最有利的东西吗?任何政府都想叫人相信答案是肯定的,而任何记者都应该怀疑。约翰·皮尔格是我最敬佩的调查记者,数十年来,他走遍世界各个阴暗角落,用同情的眼光注视被遗忘的人群,专门揭出令大国权贵尴尬的事实,英语世界那些右倾的媒体无不视之为拒绝往来户,跨国财团的首脑与白宫里的鹰派则把他当作必须消声的噪音。同为澳洲媒体人,他的老乡默多克坐拥亿万财富,把买回来的报刊电视全部变成喉舌工具,异口同声地为美军入侵伊拉克鸣锣开道,说萨达姆藏有大杀伤力武器。皮尔格孤身一人手无恒产,却办起了独立新闻和评论网站“Znet”,联结世界各地的进步人士,成为伊战期间最受注目的反战言论基地,拆穿无数谎言。
外国的月亮未必特别圆,我们中国也曾出过一代又一代不畏权贵执著真相的好记者,政府还鼓励舆论监督,以收广开言路之效。但是经过长期的环境扭曲,有些新闻人已经忘记了令他们骄傲的根本价值了。在现实条件的限制下不得抒展心愿,大家可以同情可以理解;但是自己心态不正,在没有太大的压力下主动迎合奉承,那就实在对不起记者和新闻人的名分了。
我曾目睹一些人号称是做调查报道,却在受访地处处接受该地方官方单位和企业的招待指引,不但不因此焦躁,反而为自己的贵宾级待遇感到庆幸。我还想起许多同行前辈的教诲,评论时政要“该叫好的叫好,该批评的批评;政府做得不好,固然要批评;政府做得对,就应不吝称赞”。我了解言者谆谆的苦心,也明白客观中肯的重要。然而,我还是没办法去赞美什么,不是我尖刻,也不是官府从来都错;而是因为这句劝告实在不适用于拥权者身上:对着小孩,我知道不能老是责骂,还要适度地表扬;可是我们怎能把世上一切的权贵和官员都当成小孩呢?他们不会脆弱到稀罕掌声的地步吧。
原题为“新闻人的良知”,《南方周末》日炒作 |“宣传”的名与实|
德籍犹裔学者维克多·克伦贝勒(Victor Klemperer)在《第三帝国的语言》里提出了一个相当经典的问题:“什么是希特勒最有力的宣传工具?是他和戈培尔的个别演讲吗?”与当时大部分人的想法不同,早在该书出版的1947年之前,克伦贝勒就极度清醒地发现了纳粹的秘密:“不,最有力的影响不是来自个别的讲辞或文章、宣传单张、海报与旗帜;这种影响力不是透过那些必得清醒地、有意识地吸收的东西而达致。”“相反的,纳粹主义之所以能渗进人民的血肉,靠的是一些单词、词组和语句的结构,靠着广泛、机械而又不自觉地重复使用它们达到百万次以上。”其实克伦贝勒的发现不只适用于纳粹德国,而且还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一切社会的通性。
政治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当它不再只是官方成套使用的术语,还是每一个人虽然都觉得它是陈腔滥调,却又毫不在意地以之沟通的时候,它的效果就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了。
克伦贝勒增补了席勒美学的名言“被教化的语言能为你写作和思考”,他进一步指出:“语言不只是简单地为我写作和思考,它还逐渐宰制了我的感觉,我整个人的精神存在,使我毫无置疑毫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弃给它。”
例如“宣传”,它本来是中性的,只不过在我们的语用习惯里,“宣传”多半和好事拉上了关系。虽然也有“负面宣传”的说法,但究竟比较罕见;平常一说“宣传”,就总是意味着有些很正确很伟大的东西,不能不让大伙知道。
“宣传”的反面大概就是“炒作”了。一个人要是肆无忌惮地公开胡言,引人注意,我们会怀疑他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成名。想出名不是坏事,但太想出名就有点不正常了,所以我们不齿地说他的举动是“炒作”。“一小撮别有用心”的海外媒体人捉着中国丁点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不放,还惹得其他同行纷纷跟进,这就更是“炒作”了。因为我们可以断定那很“不可告人”的用心其实就是“反华”。
技术上讲,“宣传”和“炒作”几乎没有分别,都是有企图有计划地把一个讯息从一个小圈子扩大开去,四散传播。但由于炒作是不好的,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说总是正确的政府在“炒作”什么;相反的,“炒作”二字一出,那些被指控的炒作者必定就是心怀不轨的可疑分子。
“宣传”与“炒作”之分别存乎一心,端看那条要被推广的信息正面与否。但在长久的使用传统之下,于稳固的意义联系之中,我们再也不用先去判断某段讯息本身是否正面,只要搬出“宣传”,那被宣传的东西就是正面的了;相反的,如果看到“炒作”二字,那被炒作的东西也自然就是负面,毋庸再说。举个浅近的例子。三鹿集团曾经在发现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之后,向政府提出报告,“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问题产品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炒作此事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这段话翻译成:“请政府好好管一管媒体,别让我们的问题曝光,别让我们挨骂;最好能让我们静悄悄地把产品弄回来。万一媒体广泛报道了问题产品的事,社会大众以后就不再相信我们公司,那可就惨了。”
为什么一家企业如此可鄙的意图,竟能用上这么义正词严的修辞去包装呢?也许他们以为只要使出了“协调”、“良好环境”、“炒作”和“负面影响”等一系列官方熟悉的术语,他们和政府就有了彼此沟通甚至相互认同的基础。其实每一个中国人在媒体环境中耳濡目染,应该都能自如地说出这类冠冕堂皇的大话,而且都以为这些言辞能够把自己和政府的正面立场绑在一起。因为这一连串词语都有价值定向的明确效果,特别是“炒作”。
一般而言,媒体是很喜欢“炒作”的。它们有如亚马孙河里的食人鱼,一闻血腥,立即空群而出。问题是用“炒作”去形容大众传媒的这种特性并不恰当,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别有居心的刻意图谋,而是市场倾向主导的结果。为什么大家一窝蜂地报道问题食品?那是因为读者关心。反过来说,假如某个不太重要的官员在某个不太重要的场合做了“重要讲话”,就算媒体很善意地去配合炒作,恐怕也炒不起来,因为打呵欠的受众对此不感兴趣。也就是说,真正在推动炸作的不是什么媒体,而是整个社会的民情。
有些人总是用“宣传”的模型来理解“炒作”,似乎一切备受关注的议题都是少部分人努力推广积极散播的结果,仿佛除了政府之外,媒界背后还有一个地下宣传部,老是想弄些坏消息出来,搞乱“大局”。可是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所有人其实都明白,从北到南,自西往东,全中国这么多这么杂的传媒,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威力庞大的小组织可以策动大家一起讨论某件事。
虽然用“炒作”去形容传媒的集体关注并不准确,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宣传”概念的反面,以传统官方的模式去理解现代的大众传播。但它仍然有用,理由是它带有负面的价值联想,能够很笼统很含糊地定性不利于自己的情势。就像三鹿集团那段报告一样,把所有自己不愿看到的新闻都说成是“炒作”,好让政府和他们站在一起去对抗那些看不见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虽然,那“一小撮人”其实是全部的消费者。
原题为“什么叫做‘炒作’”,发于“牛博网”日诽谤 |为什么政府控告传媒不是一个好主意|
现代法学里面有一门有趣的学科,叫做“微观法学”,专门研究那些在成文法例之外,最微细最日常的人类互动行为。例如排队,一般而言是没有什么法律专规管大家一定要排队上车排队买票的;但是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头,仿佛人人都晓得排队的规则,甚至还知道例外情况下最恰当的应对之道(比方说中途来了一个行动不便的人,队伍会自动让他插入)。法律以外,尚有一个广大的世界,看似无法可依,却有无数不需明言的隐形法规支撑,此乃社会运作的基石,文明之所以为文明的本质。
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最近派人到北京《法人》杂志社捉拿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只因为这位记者写了一篇谈及西丰县县委书记“负面消息”的报道,西丰县居然就按“诽谤罪”的名义拘传她。大家首先注意到的是《法人》乃中央政法委所属的《法制日报》旗下刊物,区区一个“地方官”竟敢派员入京捉人,岂非“以下犯上”?更有法治精神的论者则依照国家法律,指出诽谤罪乃自诉案件,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一方面承认自己没有亲自提诉,另一方面其下属公安局却出动公权力拿人,分明就是非法行动,知法犯法。
我想在这个基础上提一个假想的问题:如果张志国依法提出起诉,按正常程序去检控朱文娜的话,那又如何呢?假如西丰县公安的拘捕行动完全合法,大家的不平与愤怒是否又会因此消减呢?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起码我自己还是觉得不能接受。因为在一个现代社会里,一位掌握政治资源和权力的官员受到媒体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如果他不满意媒体的报道,觉得舆论对他不够公正,他最该有的反应不是诉讼法律,而是像其他人一样依循公共空间的游戏规则,或者写信去报刊,或者召开记者会,在媒体上平等地回应质疑批评。这种做法不是法律规定的,却是现代人都明白的隐形法规,每一位政治人物都该尊重公共空间的往来方式,尊重传媒的相对独立与自主。
其实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因为读者并不愚蠢,只要给他们足够的资讯,给他们多方面的观点,他们自己会下判断明是非。张志国书记和西丰县的相关官员先是拒绝朱文娜的采访,平白丧失在媒体上替自己辩护的机会。等到报道出来了,又不在《法人》和其他媒体上回应澄清,反而直接动用法律和公权的武器,这岂不是在公共空间不战而败?在广大受众面前默默认错?放弃了还自己清白的良机(假如他是清白的话)?
所以在香港、台湾乃至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政治人物都不会轻易对传媒兴讼,因为他们晓得这不只不合现代社会的规则常识而且非常不智。假如所有的政客官员都动辄告人诽谤,恐怕全世界的记者和媒体早就给人告个遍了。当然,例外也是有的,比方新加坡,当局每逢大选就告对手诽谤,于是反对派选都不用选就先输在法庭上了。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拿新加坡的“民主”当真。问题是我们想学新加坡吗?依法治国固然好,文明地依法治国更好。
原题为“依法治国之外”,刊于《南方都市报》日信息不对称 |中国特色的资讯匮乏|
只要逛一圈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任何人都能发现如今的中国出版界和二十年前真是大不相同了。从前的翻译书籍不只在种类和数量上无法和今天相比,而且还要常在书首的序言里,煞有介事地声明一番说“本书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人的观点,我们应该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批判地检讨”云云。而现在的翻译书多半已经可以直接跳过这层八股虚文,直接以素颜和读者见面了。对着琳琅满目的译书,你真的很容易生起一种感觉:“中国真的和世界接轨了。”但,这是真的吗?
今年年头,英国一家出版社推出了一本非常轰动的书,作者是个土生土长的英籍印裔穆斯林。他就是那种近年震撼欧美的“伊斯兰激进分子”典型,明明在英国长大,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听英国的流行曲,受英国的正规教育;偏偏在青年时期突然转向伊斯兰的基本教义派,满脑子仇恨西方的思想,甚至还做好了执行自杀袭击的准备。
这位作者特别的地方是他后来有一天突然痛悟,脱离同伴,回到校园攻读博士,这本书就是他前半生的自传了。此书一出,书评界莫不称善,因为以前还没有人试过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去谈伊斯兰激进分子的心路历程。
令我惊讶的是,有不少内地出版界的资深编辑和大佬似乎都没听过这本书,而当我问他们会不会代理它的中文版权时,答案则是“这要看中国读者的反应了。这种题材,大家多半不感兴趣”。事实上,自从“九一一”发生之后,和伊斯兰题材有关的书籍一直就是全球各地畅销榜上的常客,其中,不乏立论中肯观点独到的好书,但是被译成中文的却是凤毛麟角。
我并不认为别的地方流行什么书,中国也就一家要赶着把它们译出来。但是畅销书的确有指标的作用,它可以反映其他地区的人正在关心什么,正在渴望什么。看到这些书,就意味着我们有机会更深入地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情趋向;理解其他人,我们才懂得怎么和他们打交道,形成一个更完备的世界观。
如果这个例子太不平常,我们还可以看看“维基百科”和“You Tube”这两个热门网站在中国的处境。大家都知道,要在中国境内顺利登入这两个网站并不总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外国一个普通小学生都能自由自在地从“维基百科”里找材料做功课的时候,我们的大学生却不能毫无困难地进入这个世界性的平台,这里头的信息差距岂不是大得太离谱了吗?
没错,人家有“维基”,我们有“百度”;人家有“You Tube”,我们还有无数的视频网站。凡是外国有什么,我们就能炮制出一个针对中国市场很有中国特色的模本和翻版。可是,在中国独家提供的信息选择之外,我们就真的不需要去直接接触别人的声音别人的世界吗?
这种中国特色的信息不对称不只使得我们很难和全世界做“同一个梦”,而且还会损及我们在知识经济上和其他人竞争的本钱。“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现在面对的情况是,人家要知道我们很容易,我们对人家的认识却总是慢了半拍,缺了一角。
原题为“中国式的信息不对称”,刊于《都市日报·兵器谱》日下编 窥视世界的局部角度
我很难不想起小时候在台湾生活的经验。当年国民党实施报禁,不只没有几份报纸,而且每份张数极其有限。尽管如此,那些报章却极有国际视野,常见论者畅谈天下大事,说得头头是道,煞是好看;相反地,自己家里的东西,大家却写得吞吞吐吐,四平八稳。后来我才明白,那实在是因为岛内的事情不太好说,于是才被迫出了一堆国际问题专家。政治激进派的豪赌
如果说爱好和平是人类的天性,那为什么又总是激进派主导了局势的发展呢?每当鹰派遇上鸽派,被吃掉的往往都是鸽派。一个国家的强硬派碰上另一个国家的强硬派,结局就是不断循环和繁殖的暴戾与悲伤。|温和派如何被迫走上了激进路线|
来自50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专程奔赴美国马里兰州的安纳波利斯市开会,但他们这一趟注定是要白跑了,因为这场会议的目标是中东和平(一种几乎不可能达成的目标),主角是宣称自己很有决心要缔造和平的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每一任以色列总理都说过这种话),以及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一个实际上只能控制半块巴勒斯坦的领袖)。
为什么这个备受瞩目的会议注定要失败呢?因为主办国美国没有邀请哈马斯参加,而哈马斯领导人哈尼耶已经表明:“这场和会达成的任何协议对于巴勒斯坦人民来说没有任何约束力。”不幸的是,哈马斯控制了整个加沙地带。
为什么这个会议要把哈马斯排除在外呢?那是因为美国和以色列都认为哈马斯是个极端的恐怖主义组织,就像过去的法塔赫一样。所以当哈马斯在2006年赢得巴勒斯坦议会大选,并且组成政府之后,美英这些“民主国家”都拒绝接受这个巴勒斯坦人民民主选择的结果。他们不只和以色列联手实施更严酷的经济制裁与禁运措施,甚至还提供武器给阿巴斯所属的法塔赫,协助他们去和哈马斯打一场两败俱伤的内战。
为什么巴勒斯坦人民要支持态度强硬、不承认以色列有权立国、“专搞恐怖袭击”的哈马斯呢?难道他们不喜欢和平的来临吗?除了因为过去的法塔赫政府贪腐无能,而哈马斯则广设医院与学校惠及百姓之外,最重要的是因为法塔赫已经被许多人看成是叛徒了。自从被誉为是划时代的“奥斯陆协定”签署之后,十多年来,每一张以巴和平路线图都成了巴勒斯坦真正独立建国的路障,每一次和平的停火协议都是新一轮暴力冲突的预告。在把巴勒斯坦切割成以色列境内互不相连的小岛的“奥斯陆协定”里面,法塔赫是丧权辱国的签署者;在以色列每一次暴力攻击之后呼吁巴勒斯坦人不要报复的,都是日趋软弱(有人说是“务实”)的法塔赫。
2001年7月,以色列暗杀了两名哈马斯领袖,终结了短短两个月的停火协定。2002年7月,以色列在法塔赫正要与它签下新一轮停火声明之前的几个小时,空袭一座加沙地带的公寓大楼,杀死了11名儿童。几乎所有哈马斯策划的自杀式恐怖袭击都是为了报复以色列主动挑起的战端,而法塔赫则负责去维持那些沦为一纸具文的和平协议。巴勒斯坦人如何能不支持哈马斯?又如何能不更加贬视投降的法塔赫?
如今,甚至连哈马斯也有投降的嫌疑了,因为它放弃了坚持作战的立场,跑去参加美国和法塔赫主推的选举,走一条温和妥协的道路。孰料美国输打赢要,竟然拒绝承认愿意放下身段的哈马斯。在哈马斯协助以色列殖民离开加沙地带之后,换来的是以色列对这个地区更严密的封锁。于是,一些更激进的小股力量出现了,他们认为哈马斯正在步法塔赫的后尘,以妥协换来更大的伤害和侮辱。
在哈马斯仍然可以影响激进力量,仍然控制半个巴勒斯坦,仍然得到大部分人民支持的今天,安纳波利斯会谈却对它关上大门,它怎么会是一次有前途的和平会议呢?
原题为“更多和平还是更多侮辱”,刊于《南方都市报》日|激进政治的自我繁殖|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总结过去的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里,战争不得针对平民首度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但它同时却也是人类史上平民死伤最多的一百年。
20世纪以来,战祸接连不断,使得研究战争是否合情合理的各种“正义战争”理论也空前发达。然而不论何家何派,无一赞成可以把平民当作攻击目标,其实这只是重申了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滥杀无辜是有罪的。且以伦理学大师罗尔斯晚年力作《万民法》里的一段话为例:“既然法外国家并非良好国家,社会当中的非军事成员就不可能是组织和发动战争的人。那是领导者、官员以及其他操控国家或是受国家雇用的精英们一起干下的好事。他们是罪魁祸首,是他们执意发动战争,他们才是罪犯。老百姓通常只是被蒙在鼓里或是被国家的宣传所蛊惑,是不必负责的。即使有些民众没有那么无知,也非常好战,但老百姓还是无须负责。不管战争爆发的原因为何。”
离开理论,我们再来看现实。为什么以色列军队可以公然违反国际惯例,肆无忌惮地杀害平民?除了误炸,他们还有更好的理由吗?又为什么美国仍然可以支持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坐视惨剧持续发生,而且阻止任何立即停火的要求?
其实以色列一直都奉行“集体处罚”的策略,也就是说在其眼中,敌人并无平民与武装人员之分,要打击就得一起打击。因为那些平民不只主动协助甚至窝藏武装分子,甚至还会随时变身为后者的生力军。所以无差别的轰炸或许可以使他们乖一点,知道和恐怖分子搞在一块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集体处罚”其实是种连坐法,逼迫所谓的“平民”必须和恐怖分子划清界限。
这种目中没有平民的心态不只表现在许多以色列和美国主流传媒的报道之中(例如当以色列受到袭击时,他们很强调那是“平民”;但遇上加沙地带有人伤亡,那就是很笼统的一句“有巴勒斯坦人遇难”了);即使是很进步的以色列人权组织“B’Tselem”平常在计算以巴冲突为双方带来的死亡人数时,也是把以色列军人与平民分开点算,再将巴勒斯坦人不予分类地并陈罗列。
反过来看,在真主党和哈马斯的眼中,以色列人同样没有军民之分。他们的理论是以色列的青年不论男女一律有服兵役的义务,而且退伍之后还要担任后备军人,随时应召上阵。既然如此,以色列自然是全民皆兵,又哪有强分军民的必要呢?因此明明针对的是以色列鹰派,还是可以向他的全体国民无区别地施以打击。
中东战争特别的地方就在于双方都公然奉行一种违背了现代战争观念的策略和理论,只有滥杀,没有无辜。然而这又是何等诡异的逻辑呢?我们当然知道军人与平民的区分往往只是口惠而实不至,大家承认,但真能做到的却寥寥无几。可是大家仍在表面上维持这个虚假的共识是有理由的。再引罗尔斯的话:“任何让敌方人民心怀恐惧或胡思乱想,以为将来会遭到仇恨和报复的做法,都必须禁止。尽管不容易做到,但当前的敌人还是必须被看成是将来在共享且正义的和平中一同合作的伙伴。”也就是说,战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的目的依然是长远的和平。如果不加区分地滥杀平民,对方的平民将来又如何可能与你维持和平的局面呢?
以色列声称自己的目标只是铲除真主党在黎巴嫩南部的势力,而美国国务卿赖斯提出的“可持续的停火”也意在彻底消灭真主党这个国中有国、自有武力的黎巴嫩党派。但是经过“雪松革命”之后,真主党已成黎巴嫩政坛不可分割的一股力量,且享有四成国民的支持。经过近日的战争,无数平民家破人亡的苦难,黎巴嫩甚至开始出现不分党派不分宗教的团结情绪。以色列如何可能永久保障一个平静的边界?美国所谓的“可持续的停火”又怎么实现?我们看到的,只能是不断扩展的仇恨,永远轮回的暴力,一场不以和平为目的之战争。
或许这才是以色列长久以来在中东军事行动的本质,也是当代所谓“反恐战争”的最大特点。首先指认对手并非国家,而是恐怖组织(例如真主党、哈马斯和阿尔盖达),然后和他们打的也就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了。因此这场仗既没有战俘的概念,抓回来的人可以让美国送到“法外之地”关塔那摩湾基地;也没有“非武装国民”和军人的区分,因为他们根本不成国家,不受任何国内法对身份的规定和国际法的保障。所以杀害真主党隐性的支持者就不算杀害无辜平民了,像夏图那一家人,他们只是脱离了正常国法的赤裸生命罢了。
我们或许可以把法学家卡尔·施密特的名言“政治就是划分敌我”改写成“战争就是划分敌我”。在这场战争里面,双方并不是先决定好敌人,再予以攻击消灭;而是不断地透过战争去持续地制造敌人,将对方的平民动员为自己的新仇。最终得到的,就是一组永恒运作的战争机器。就像平常以军对付巴勒斯坦的方法一样,先是炸掉对方的基础设施,再将前来抵抗自卫的武装人员定性为“恐怖分子袭击”,于是仗就可以永远打下去了。
原题为“只有滥杀,没有无辜”,刊于《南方都市报》日|战争不能取代建设|
加拿大政府一个高层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ssessment Staff of the Privy Council office)曾经针对阿富汗情势提出警告:“阿富汗已经变成两个国家了。”它指的是阿富汗政府实际控制的范围只剩下以首都喀布尔为主的北方领土,而南面则已渐次陷入塔利班之手了。最近的韩国人质事件等于向全球证明了这个说法,而且还顺便知会大家,这个南方的阿富汗还在不断扩大,慢慢逼近喀布尔。
在伊拉克恐怖袭击新闻都已经叫人厌倦的今天,听到阿富汗塔利班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消息,很难不令人怀疑以美国为首的“反恐战争”是否已全盘失败?何以美国当年的头号大敌今天可以变得这么嚣张?这几年来的阿富汗重建工程究竟又出了什么问题?
仔细分析今天的塔利班,我们就会发现它相当年轻化,成员中不乏十多岁的小伙子,他们绝对不是当年被联军击溃的那帮人,而是2001年美军入侵之后才被招募进组织里的。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年轻人愿意加入意识形态极端保守、禁绝娱乐的塔利班呢?除了阿富汗当年赖以击退入侵苏军的强悍战士传统,美军自己的策略要负绝大部分责任。
首先,我们知道美军的地面部队在长期征战中已经陷入了紧张的敏感状态,不时传出敌友不分的滥杀消息。更可怕的是他们的频密空袭,这些轰炸造成的平民死伤甚至到了一个连欧洲盟国都深感不满的地步。无论是德国总理默克尔,还是北约组织发言人,近日都曾公开批评美军既不节制又不精确的空袭为联军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效果。原来标榜伊斯兰激进思想的塔利班这时反而可以利用民族主义的情绪,动员受害的无辜平民。
更现实的问题或许出在鸦片身上。我们知道,目前全球九成的鸦片都来自阿富汗;而塔利班在正式执政的时期就很依赖鸦片贸易的收入。鼓励农民种植鸦片,使得鸦片的种植、生产和运输成了塔利班组织的重要命脉。无论是为了切断塔利班和其他军阀的财源,还是为了打击美国深恶痛绝的毒品问题,美国都要好好对付鸦片。于是美国政府把当年用在中南美洲“反毒战争”身上的那套手法照搬到阿富汗,不只逼迫农民停种鸦片,还用空袭轰炸的方式毁灭连山遍野的罂粟。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美军策略的根本失误,那就是以打击塔利班的微观战术思考取代了重建阿富汗的宏观战略考虑。当你焚毁了无数农民赖以维生的罂粟,却又不能提供其他更佳生计的时候,你叫那些农民该往何处去呢?有那么多的阿富汗百姓靠种植鸦片过日子,你不但不把资源重点地投放在经济转型之上,反而急速摧毁他们的生活来源,这不是变相地在帮助塔利班召唤支持者吗?
其实早有很多研究机构指出,阿富汗的问题不在表面的反恐,而在深层的重建;就算一时提供不了鸦片种植的替代方案,也应该想办法从农民手中收购鸦片,使之从毒品转向药物的用途。可惜被战争冲昏头脑的美国鹰派政府对此置若罔闻。阿富汗沦落到今天这个局面,责任属谁,岂不是一目了然?
原题为“阿富汗的沦陷或许在于鸦片”,刊于《南方都市报》日|民族分裂的巴尔干示范|
其实科索沃不是第一次独立了。早在1989年,当时的塞尔维亚领袖米洛舍维奇宣布取消科索沃的自治地位,以只占人口总数10%的塞族人去统治这片土地上绝大部分的阿尔巴尼亚人时,科索沃的反对力量就曾自行宣布独立,成立了平行政府,甚至还建立了包括学校在内的一整套平衡社会体制。请注意,这不是暴力革命,而是杯葛运动,他们只是不愿和充满民族压迫情绪的米洛舍维奇合作。有人甚至形容,这是甘地以来规模最浩大的一场和平抵抗运动。
如今凛然大义地支持科索沃独立的几个国家在当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坐视米洛舍维奇的大塞尔维亚主义,看着他大肆捕捉异见分子,看着他镇压示威、虐囚,甚至未经审讯地处决犯人。他们吝啬到了连外交手段都不大愿意给出的地步。其实这次“独立”和平运动的本来目的不是独立,它的领袖只想回到原来自治状态。不过,它到底是失败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更激进的“科索沃解放军”(KLA),以恐怖袭击和极端的口号为手段,争取货真价实的彻底独立。
后来的故事我们都很清楚了,双方最激进的头脑碰在一起,终于演变成两个民族彼此仇杀的战争。直到这一刻,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才开始介入,而且不顾“科索沃解放军”自己的残暴行动,单方面地挑了塞尔维亚做对手,打垮了米洛舍维奇,扶起了“科索沃解放军”。而手沾鲜血的“科索沃解放军”领袖正是最近一轮独立运动的主导人物。那么十年前的温和派在哪里?他们早已不成气候,其中有不少人死在身为同族的“科索沃解放军”枪下。
至于塞尔维亚,可别忘了它后来的政府正是北约诸国眼中的温和派,当年以群众民主运动赶了米洛舍维奇下台。对于科索沃,他们的要求不多,只想它以高度自治的形式保留在联邦之内。可惜回头路已断,这时的科索沃不只要独立,甚至还以各种方法骚扰沦为少数的塞尔维亚裔居民,迫走其中近半人口。
接下来,右翼民族主义的“塞尔维亚激进党”果然在大选中赢得较多议席。可以预见,北约和美国越是支持科索沃,塞尔维亚的极端民族主义就会越得势,为未来埋下了定时炸弹。这是政治上典型的激进派主导大局的悲剧,你硬我更硬,最后使得一切呼吁和平的理性力量都变成了微弱少数(如不是叛徒的话),渐渐蒸发。
所有研究民族主义的学者都会同意,“民族”这个东西的最大谜题,就是在于每一个民族都宣称自己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偏偏从历史上仔细去看的话,每一个民族实际出现的历史却又是不成比例地短。
就以科索沃问题涉及的两个民族来看吧,阿尔巴尼亚人和塞尔维亚人都宣称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很独特,足以区分彼此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族群。仿佛自古以来他们就是两种人,只不过在过去的时间里出了些错误,所以他们才很无奈地被迫混居同一块地方。民族主义的政治逻辑之一是,每一个民族都有权建立属于他们自己的国家,所以分散在不同地区的同一个民族应该统一,而一个较大区域里的某个少数民族就该独立建国。这些民族早在统一或者独立这些政治过程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过去一直被压迫被蒙蔽,当他们的民族意识觉醒之后,他们就要建立国家,实现自己的天命。
可是,这种几近常识的说法其实只是个神话。在所谓的“民族意识”觉醒之前,根本就没有什么民族的存在。例如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巴尔干半岛的时候,如今所知的各族原本就混居得相当好,对大部分农民来讲,什么“塞尔维亚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如果不是完全陌生的名词,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概念。当年唯一足以区分帝国臣民的概念是宗教,人们只知基督徒与穆斯林不同。
这么说不是否定语言和文化差异的存在,而是说它们不构成政治上有意义的区别。建立在文化与语言差异上的族群概念不是自然天生的,或者用英国史学大师霍布斯鲍姆(EricHobsbawm)的说法,它们不是“先在的”(primordial)。既然如此,今天包括阿尔巴尼亚人和塞尔维亚人在内的这些前南斯拉夫国民,为什么突然会如此热切地拥抱民族概念,为了本来不太重要的语言及文化的差异拼个你死我活呢?
捷克历史学家赫洛奇(Miroslav Hroch)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解释。他说上个世纪90年代后的巴尔干民族主义复兴运动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情况很像。这个著名的“欧洲火药库”原来分属奥匈、俄罗斯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辖下,当时各个老帝国的原有体制分崩离析,很多城市精英感到自己熟悉的政治与生活环境完全变了样,前路茫茫。正好民族主义思潮从外涌入,于是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语言文化是个可以拥抱的东西,所以就生起了民族意识,纷纷争取建立自己的国家。
二次大战之后的南斯拉夫是个共产党政权,建立在各民族“共和”统治的基础之上,它不只巩固了几十年前突然出现的民族身份,甚至为了方便统治而“发明”了几个新民族。但是等到柏林围墙倒下,南斯拉夫等政权一一垮台,老局面又复活了。对许多适应不了剧变的人来讲,比起民主、自由这些外来的抽象观念,语言和文化乃至于血统要来得扎实多了。所以一度被压抑了民族身份的各个族群再度奋起,不是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当各族的老大,就是要建立一个有外族居住的纯净国家。
顿然迷失于礼崩乐坏之世的人民不顾一切追求稳定的认同,加上激进派政客夺取权力的野心推波助澜,就酿成了我们现在在科索沃看见的乱象,多么吊诡又多么可悲。更令人忧心的是,政治激进派与虚妄的族群意识造成的悲剧好像不独是巴尔干的专利。
原题为“巴尔干悲剧的教训”,刊于《南方都市报》日|民族分裂的伊拉克示范|
为什么萨达姆·侯赛因在世的时候,潜伏在伊拉克的宗派冲突搞不起来呢?那当然是他强力压制的结果,但这个压制绝不能从其表面观察,就遽下定论说是他以少数逊尼派分子打压了占人口多数的什叶派。
虽然萨达姆·侯赛因是逊尼派人,而他的执政社会复兴党也以逊尼派为主;但他的政府从来都不像沙特阿拉伯那样,用一套逊尼派的宗教意识形态治国。侯赛因极力寻求的其实是一种现代民族主义。
在整个20世纪里面,形塑中东政治局势的除了传统宗教冲突断层线之外,就是受到西方影响的民族主义潮流了。从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到埃及的纳赛尔总统,再到萨达姆·侯赛因,相信的都是一种与宗教派系无关的民族主义。也就是说不论信仰,只要是同一个民族,就应该不分彼此地统一在同一个国家之内。一个伊拉克人可以是逊尼派,也可以是什叶派,但他在政治上效忠的对象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伊拉克民族建立的这个国家。
所以萨达姆·侯赛因一方面残酷镇压想要分离独立的库尔德人,同时又紧紧控制和伊朗关系密切的什叶派,为的不是让逊尼派独大,而是要达成他民族统一的梦想。在其任内,他大力重建巴比伦王国时期的遗址,宣扬古巴比伦的荣光,这些动作完全没有宗教色彩,就和意大利政府推崇古罗马帝国国威一样,是大部分现代民族国家都会干的事。
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个时期的伊拉克反而是比较“现代”的,是一个西方国家比较懂得应付的角色,起码大家的立足点接近。但是当美军收拾了萨达姆·侯赛因,他的政府和整套伊拉克民族主义也就彻底崩溃了,随之冒起的则是缠扰千年,西方世界看不懂也不知如何处理的古老宗派冲突了。
这就是美国如今陷入的泥沼的真相了,想要令什叶派和逊尼派放下成见,和平共处于一个民主政制之下,是一个千年来未曾实现过的大计。如果美国办得到,她才真正是个无所不能的超级强权。
原题为“伊拉克民族主义的崩溃”,刊于《都市日报·兵器谱》日|朝鲜也是一个正常国家|
朝鲜核试,全球震惊。
虽然缺乏足够数据证明,但一般相信朝鲜是全世界最贫困的国家之一,数以百万计的人民要挨饿过日子。即使如此,朝鲜政府还要发展核武和维持庞大的军力,看来真是不可理喻。其实我们当能理解:对一个内外交困的政府而言,核武器乃是振奋弱者民情、长威风壮志气的尊严工具。
自从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之后,核武器一直就是种象征的和心理上的武器,因为没有人会真正使用它,几乎连想都不敢想。为冷战时代核武恐怖平衡奠下理论基础的谢林(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曾在《广岛的遗产》一文中析述这个禁忌的生成过程。他指出,美军在韩战陷入危境和法军在奠边府遇困的时候,都分别有人很认真地建议使用核武,可是这些建议都不被采纳。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时代,核武的“非常规武器”地位就更是不可动摇了。东西两大阵营制造出足以毁灭地球数十次的核武,全是为了保存第二次打击对手的威吓力,也没想过要真正应用在战场上。即使是苏军在阿富汗陷进了泥沼,西方的分析家和媒体也没有提过苏联使用核武的可能,因为大家都相信对方明白核武是种只能拥有不得投放的绝对禁忌。因此谢林提出了一个“怪论”:当年美苏双方在欧洲部署了大量的常规兵力,又各自投入巨资扩充军备的举动,其实也是种“限核”行为。发展常规武装,正是为了表明限制非常规核武的决心。万一有一天真的要打仗,我们大家也不能用原子弹,所以最好弄些精良的飞机和战车出来。
在冷战的时代,或者某些地区性的敌对情形下,核武的作用就是要发挥这种威胁的力量,然后在国家对国家的基础上冷静考虑彼此可能采取的行动,通常就会达至一个恐怖但是平衡的稳定状态。冷战之所以没有变成热战,就是因为大家都有默契,知道核武是个不可开启的潘多拉盒子,甚至连使用它去炸开运河深挖地道都不行,怕门槛一过,就再也没有限制了。更重要的是,大家都愿意相信对手是正常的理性的,和己方一样,不会随便牺牲自己国民的利益与福祉。
朝鲜的问题在于很多人都不相信它是正常的,不觉得它会遵守国际上的游戏规则,当然包括关于核武的这套规则。围绕核武的禁忌与默契,是过去六十年来“正常国家”互动的结果;而朝鲜却是一个长期孤立的化外之民,它的政府怎么可能和我们一样理性?由于它的反复,由于它的不合常理,国际社会对它也就束手无策了,因为我们都不知道到底它要的是什么。
朝鲜到底要什么?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却很奇怪地也是最少人去谈的问题。大家更关心如何可以使它让步,如何回到六方会谈中来;是应该彻底中断它的外汇来源,完全经济制裁,还是全部做齐再加上军事恐吓?我们不去探讨朝鲜一直以来的真正意图,却把它当成一个完全无法沟通、不能按常理认知的国家,又会不会引出更严重的后果呢?假设朝鲜是个打不了交道的国家,为求自保,日本可能会加速“国家正常化”的步伐,不只把自卫队升格为军队,甚至发展核武器(其外相麻生太郎早就公开表明有这种可能)。然后就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新一轮的军备竞赛乃告展开。另一条路就是加强施压的力道,用更广泛的制裁和封锁去对付朝鲜。但这又会不会逼得朝鲜采取极端措施呢?
可见,基于朝鲜不是一个正常国家的假设,无论采取哪一种行动去响应当前的局面,都是有风险而且不可知的。这时候与其盲目地反应,不如回到最基本的课题,把朝鲜当成一个有理性的国家,找出它连串行动的逻辑,找出它的真正目的。
原题为“要把朝鲜视作正常国家”,刊于《南方都市报》日|种族问题往往只是阶级问题的伪装|
从文化角度去分析时事,不只是简单的,有时候甚至还是危险的。以近日发生的法国暴乱为例,由于它在媒体上常被定位为“种族暴动”或“移民骚乱”,所以大家就会追索下去,看看那些种族是什么种族,那些移民是哪里来的移民。一见是北非移民,有些评论家就想当然地把它变成“伊斯兰极端主义阴影的另一次扩张”。其实只要多看几份报纸多听几个播客,就算身在香港,我们也不难发现骚乱主角之一的年轻人并不是什么北非阿拉伯人。虽然他们的祖先大多来自北非,但他们是黑人,不只对伊斯兰教没有多少认识,在法国出生的他们往往也只能说法语。
可怕的不只是一些半吊子专家习用了最方便最就手的宗教文化冲突语言来理解这场骚动,把它上升到一个玄之又玄的文化层面,很有“深度”地分析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伟大法兰西文化,如何与蔓延全球的伊斯兰极端主义水火不容;而且竟连法国政府的部分官员也戴着这种眼镜,用对付恐怖主义的心态来面对“敌人”。早前法国治安部门声称这场骚乱“不排除有组织在幕后操控”,就是在暗示这点,他们的证据是“暴徒”们很会利用手机短讯通讯联络。这个判断和今年夏天中国政府某些官员对反日风潮的看法如出一辙,他们都不懂得在这个流动通讯技术如此发达的年代,搞一场集体运动并不需要多了不起的地下组织去串联煽动。正如2003年的“七一”大游行,我们收到的电邮和短讯,难道也是一个幕后黑手在全盘操控的吗?
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之流的学者厉害的地方,是有把解释变成预言的本事。当他们用文化冲突论去分析国际形势,而且还受到信任欢迎的时候,结果就会变成真有这么一回事。同理,如果法国真把它的市郊暴动看成“移民暴动”,甚至“有黑手策划的宗教文化冲突”,然后顺着这条思路去解决它的话,它就可能真的被逼成一场移民文化之战了。
回顾这场发起了十多天的骚动,其源头是两个非裔青年在逃避警察追捕时意外死亡。这两个年轻人是第二代北非移民,可说是土生土长的法国人,但他们还是惧怕警察,因为据说警察常常针对“他们这种人”,犹如我们的警员会截查一些口音衣装不像“本地人”的家伙一样。所以他们在一宗爆窃案现场附近看到警察时转身就跑,不慎碰到电站触电身亡。问题是警察为什么要针对这些年轻人呢?这就得从他们聚居的小区说起了。
二次大战结束之后的法国满目疮痍,百废待兴,但又严重欠缺成年男性工人,于是开始从它的北非殖民地输入移民。这些移民工人对工厂老板来说别具好处,因为他们毕竟是外来的新人,人生地不熟,不像传统法国工人阶级那样有加入工会和搞罢工的传统,听话得多。为了安置这些突然增加的移民人口,法国政府在市郊工厂附近兴建了大量的cités(也就是“公共房屋计划”),因此形成人工规划的移民小区,这也就是今天法国市郊暴乱的主战场了。直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巴黎近郊的雷诺车厂还有八成的工人是这些移民和他们的后代。法国主要城市的郊区都有这些移民住宅地带,除了连结市中心的运输系统,它们没有太多的公共设施,就连医院和学校的经费也不足够。数十年下来,这些小区的房子日久失修,更呈一片破败景象,所以它们早就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故法国社会学大师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曾率领一群研究人员做了一个大规模的质性研究,探讨法国的“社会苦难”(Social Suffering)问题,其中不少受难的案例就是来自这些cités。
经济发展兴旺的时候,问题还没那么严重;不过当法国经济表现迟缓,右倾政策抬头,原来的移民就会突然面临身份降级,变成了二等公民。布迪厄采访过的一对葡萄牙移民夫妇,尤其能够说明问题。这对夫妇在1970年代来到法国,男的当建筑工人,女的做家务助理(葡萄牙移民亦是法国移民大宗,家庭佣工则是葡裔妇女在法国的热门工种),二人克勤克俭,每日工作14小时。多年之后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过着不错的日子。由于丈夫是个很好的足球员,所以公余还在地方上教孩子踢球;而太太因为工作的关系,也结识了一些对他们友善的法国中产家庭。至此为止,一切十分美好。丈夫甚至说:“我听不进半句诋毁法国的话,这是一个团结友爱而且同情穷人的国家。”
但是到了1985年,太太突然中风,丈夫则因工作断肢,整个经济的表现则日益差劲。更惨的是他们发现新推出的社会政策对他们十分不利,而太太根本不在社会保险的覆盖网下。过去对他们不错的本地人一一疏远,没有伸出任何援手。要靠援助度日的这对夫妇开始发现“自己原来还不算法国人”,到处受到白眼。二十年后突然打回原形,成了外来的寄生虫。
这对夫妇的遭遇说明的不是法国文化的虚伪,而是身份问题和阶级问题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很多情况底下,移民的身份本身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当它结合了经济和阶级的变化之后,就会突然成为一个以移民身份标识的问题了。所以法国的市郊暴乱绝不只是“移民骚动”,它还是个错误社会政策和经济转变的结果。当然,文化不是不重要,身份也不是毫无关系,但它们不是单独决定一切的因素。正如今天还有很多香港华人嫌弃南亚裔居民,说他们“身上有阵味”,但有多少会说夏利里拉家族大宅旁“有阵味”呢?
我们看法国的市郊暴乱不能只是带着一种隔岸观火的心态,还要学着回过头来反思自己。香港所谓的“新移民”问题到底有多少成是“移民”的问题呢?内地大城市的外来民工和流动人口愈来愈多,“都是外地人搞砸了北京(或者广州、深圳)”之类的言论也日益猖獗,法国的现况难道不也是中国的警号吗?
原题为“法国的骚乱 我们的警号”,刊于《明报·笔阵》日|缅甸比丘为什么要上街|
前一阵子缅甸的僧侣上街游行,抗议军政府的独裁恶政,有不少人看了之后觉得很疑惑,不明白出家人怎能这么关心世事。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出家为僧就是要远离俗世,静心修行,政治这等肮脏的事情更是连碰都不该碰。和尚要是扯进政治,那就不够清净了。
这种说法反映了大家对佛教的误会,以为佛教是彻底出世的一种宗教,和尚尼姑最好全部躲在山里,就算在世间弘法也只能教人自救解脱,追寻心灵上的宁和。如果真是这样,佛教为何还要搞慈善事业,又为何还要办学办教育呢?
再说政治,今天有些僧人当上了政协委员,这算不算是搞政治?中国的佛教在国家宗教局的管理之下,这又是不是和政治沾上了边呢?为什么做政协委员,或者善颂善祷地与高官同场敲钟念佛不是搞政治,而缅甸僧人为了受苦百姓冒雨示威就叫做搞政治呢?
如今我们都爱说佛教是个讲和谐的宗教,最近香港还有一群高僧大德办了一场以“和谐”为主题的大会,与胡锦涛主席主张的“和谐社会”十分配合。而这“和谐”二字在很多人看来也的确就是佛教与政治之关系的恰当描述,比起老是喜欢谈政治甚至发动游行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佛教与政权的关系要好得多了。所以我们总是看到官员甚至国家领导人拜访佛寺,甚至参加佛像的开光大典,但却从未见过他们去教堂参观。
其实佛教和政府的关系也不是自古就和气友好的。中国佛教史上第一个伟大的护教者慧远就曾经和东晋的独裁者桓玄展开过一场著名的辩论。慧远主张“沙门不敬王者”,意思是僧侣乃彻底的方外之人,有自己的理想和行为模式,因此不只不该和世俗的权威沾上边,甚至见了皇帝也不用行俗人之大礼。他甚至认为反而是王者要多加尊敬僧人,好好把他们供养起来,因为比起他们带给俗世的好处,王者的区区供养根本算不了什么,正所谓“濡沫之惠复,焉足语哉”。
不过这段维持了数十年的辩论很快就有了结论,因为对向来尊重天子权威的中国人来讲,一批不守世俗礼法、不结婚生子因此不孝、不纳税服役因此不忠的家伙实在是不能忍受的。现在你竟然还想见了皇帝不下拜,这岂不是目无王法?所以在世俗王权的淫威底下,佛教要想在中国好好地生存下去,实在不能不屈服。
除了汉传佛教不得不“敬王者”,其实自从推广佛法最力的印度阿育王开始,各地的佛教就都已经逐步找到了自己和政权间潜在的紧张关系的调解办法了。例如武侠小说里头常见的“法王”,它指的绝非什么武功高强的番邦国师,而是以护教传法为己任的国王本人。原始佛教本来没有这种概念,它纯粹是大乘佛教兴起之后,为了适应政治现实才发展出来的说法。
直到今日中南半岛一带的南传佛教在政治上还是享有很高的地位,泰国和缅甸固然以佛教为国教,尤其前者更有备受礼遇尊贵非常的所谓“僧王”。可是就在这块佛教传统最稳固、政府对佛教最友善的地方,却发展出了一种关怀弱势社群、参与社会运动甚至不惜抗衡当权者的“左翼佛教”。
“左翼佛教”乃“Engaged Buddhisin”的汉译,“Engaged Buddhisin”一般又被译作“人间佛教”,以强调佛教入世人间的性格。可是在中国佛学界里,“人间佛教”通常指的是由太虚大师开启,当今的星云法师所推动的那种佛教传统。这种“人间佛教”或许会教导生意人修心为善,甚至通过静坐修持来增进自己的工作效率,但通常不会太过参与对抗性的激进活动。所以复旦大学的刘宇光教授主张把南传佛教与欧美流行的那种“Engaged Buddhisin”译成“左翼佛教”,好和政治倾向截然不同的“人间佛教”做个区别。
早在20世纪的30年代从对抗殖民政府开始,南传的“左翼佛教”就已经发展得很兴盛了。著名的越南高僧一行禅师曾经领导过反战和平运动,泰国的素拉·司瓦拉差是坐过牢的反军政府运动领袖,印度的安培德卡尔则是印度贱民解放运动的旗手,这些著名的佛教徒全都走上了一条不与当权者轻易为善,反而站在受压迫者那一方的激进道路。就和我们最近看到的缅甸僧侣一样,他们的表达方式是和平的、非暴力的;而且他们采用的方法也和一般社会政治运动不同,他们强调人心的解放与社会的解放一样重要,要改变社会的不公就不能忘记深藏在人类意识之中的偏见与执著。所以他们虽然也是一种反抗运动,但却是很有特色的反抗运动。
根据刘宇光教授的研究,“左翼佛教”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认为我们不能再按传统观点,把贪、嗔、痴等三毒单纯地放在个体层面,因此也不能以为个体的解脱就必然能导致集体的解脱。相反的,在现代世界里面,“无明”(delusion)已经制度化了,成了整个社会的一部分。举凡市场经济带来的阶级剥削,种族偏见导致的社会隔离甚至屠杀,专制政府的压迫,甚至工业化引起的环境破坏,这都不再是个人修行所能解决的问题,真诚的佛教徒更不能轻忽它们对世间解脱的束缚。故此,好些致力于“左翼佛教”的学者如肯·琼斯(Ken Jones)甚至提出了佛教的社会理论。
缅甸的和尚不一定都拥有一套十分完整的“左翼佛教”的社会理论,而且他们修持的多半是近代南传佛教大师马哈希禅师的内观禅修。在中国佛教徒眼中,这是典型的小乘佛学;根据由来已久但却很粗糙的简化偏见,只有大乘佛教才会教人普度众生,小乘佛教求的则是个人的涅槃;为什么一群天天静坐寻求智慧的和尚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以众生的名义走上街头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要理解南传小乘开出了“左翼佛教”的根本原因,绝对不是一两篇小文章可以解答的;但是我们可以例举一点来说明。
所谓“内观”,在政治上最有力量的地方就在于对现世涅槃的强调。修习内观,静坐冥想,为的不是“积累功德”,然后摆脱下一辈子的轮回苦业,它的根本目的在于觉悟,并且是此世的觉悟,因此参与政治行动的僧侣都很关注此时此刻的日常生活。他们的禅修不是脱离俗世,而是在世的修行,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他们内观的材料和对象。
贪念、愤怒与愚昧都是他们应该在日常修行中去除的障碍。假如这些障碍正是来自政府的作为、政治的结构和社会的体制,那么他们是应该好好地继续清修,还是设法改变现实呢?很明显,“激进”的僧侣走上了后面那条道路。在他们看来,参与社会行动就是一种布施,因为这得耗去个人的精力、时间甚至生命;参与社会行动更是一种修行,因为它是从现实世界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的方法。从静态的内观禅法到非暴力的政治游行之间,实在有一以贯之的逻辑。
介绍这些南传“左翼佛教”的故事,目的不是宣扬他们的理念,我只是想指出佛教的广大多样,绝非一般媒体呈现出来的片面形象所能概括。佛教自然是和平的宗教,但它和政权和不和平,却是因时因地而不同的。我们觉得缅甸僧侣的行径奇怪,是因为我们知道得太少。
原题为“沙门可以不敬王吗”,刊于《am730》日|反对吸烟的纳粹党|
看到如今声势浩大的禁烟热潮,看见政坛诸公为人民健康着想的慈眉善目,我实在不能不想到纳粹德国,也实在不能不想起希特勒。
在整个20世纪的历史,最痛恨吸烟的政治领袖是希特勒,所以最急于推行反吸烟运动的也正是纳粹德国。在1930年代末期,纳粹政府先是禁止国民在公众场合与交通工具上吸烟(以当时的标准来说,这算是很严苛的了),跟着则不许空军成员与孕妇抽烟。到了最后,他们不只征收惩罚性的烟税,还下令严禁柏林市民在户外抽烟。最后这个动作尤其大胆,因为它令人容易联想到1848年的往事,那时柏林曾经发生过一场大革命,推翻了当朝政权,而革命的理由之一竟然是霸道的政府剥夺了市民公开抽烟的自由!
可是希特勒魅力十足,又掌控了全国的传媒和通讯渠道,不单不怕烟民革命,更可以反过来大打禁烟宣传战。纳粹政权最擅长制作海报,其中一款把一根香烟画成食人怪,底下写一行字:“不是你吃它,而是它吃你”;另一款干脆让一只党军铁靴踏踤一个烟民的脑袋。
为什么纳粹党这么反对抽烟呢?主要的原因是希特勒本人痛恨抽烟。希特勒年轻的时候曾在维也纳学艺术,其时文艺圈一片烟雾缭绕,不管是颓废的维也纳画派还是崇尚简约理性的新派设计潮流,莫不人手一烟,可惜我们的阿道夫太过贫穷,抽不起烟。有一回,他好不容易弄到了烟,于是不理学校禁令在校内抽烟,结果给人捉个正着,受了处罚。自此之后,他就彻底弃绝香烟,而且反对人家抽烟。看来,这又是一个自尊心受创的悲惨少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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