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手道珍的是wwWxy3yy因为让封了还是xy3yycOm其他问题?

xy3yy.com的百度排名情况_站长工具_百度权重查询 - 爱站网
234 ~ 414 IP
121 ~ 410 IP
个相关子域名
百度权重调用代码
&a href="https://baidurank.aizhan.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baidurank.aizhan.com/api/br?domain=xy3yy.com&style=images" /&&/a&
&a href="https://baidurank.aizhan.com/" target="_blank"&&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baidurank.aizhan.com/api/br?domain=xy3yy.com&style=text" charset="utf-8"&&/script&&/a&
&a href="https://baidurank.aizhan.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baidurank.aizhan.com/api/mbr?domain=xy3yy.com&style=images" /&&/a&
&a href="https://baidurank.aizhan.com/" target="_blank"&&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baidurank.aizhan.com/api/mbr?domain=xy3yy.com&style=text" charset="utf-8"&&/script&&/a&
关闭关闭关闭爱子命丧湘雅附三,&维权近三年冤!冤!冤!谁来为我主持公道?
长沙市陈市长及各级领导们:
省、市人大、政协代表们:
公检法战线的专家们:
医疗战线的专家内行们:
各位网友——我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晚辈们: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幼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今特向您们倾诉我的悲哀!法律的悲哀!
我叫董守萍,今年59岁,湘潭市退休老人,三年前的2008年12月23日,我遭遇了人生最大的悲哀——老年丧子!
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在一审中竟判患方败诉,我的儿子——,一个年轻的生命,患了
“(空肠)送检小肠局部静脉略呈瘤样增生,明显充血出血,血肿形成”病,竟在股动脉血管造影穿刺术后短短9个小时内鲜红色血液大出血2450ml,(7个小时动脉大出血1950ml,不含腹腔内3000ml血性液体,不含两处床单上满满染红的无法计量的鲜红色血渍)导致大昏迷,最终毙命在鲜红的血泊之中。
今年9月12日是我儿32岁的幂生日,也是我儿含冤不幸去世两年九个月的时间,举国团圆过中秋,我却手捧爱子照片眼泪长流。儿啊,近三年了,当妈的能力有限,无法挽救回你的生命,但妈妈的怒火中烧!正在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你的生命权!虽然你已经含冤去世,但人命关天,事件的真相不能伪造!事实不能掩埋!
近三年了,我寄希望于国家的政法机关,寄希望于国家的法律公正,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公正的评判!在忍受了近三年的冤屈后,我向政府呼吁!我向社会呼吁!请还法律一个公正!请还我儿一个清白!请还我一个公道!
我至死也不会忘记:2008年12月21日晚8时半左右,我那阳刚帅气29岁的儿子(未婚)为治疗小肠出血(解柏油样黑便)来到湘雅附三医院36病室,进院不到一天,在反复做完腹部股动脉造影穿刺术后仅7个多小时,就永远倒在了湘雅附三36病室ICU里!鲜红的鲜血满满染红了他身底下白色的床单(从头颅开始至脚下),双眼半睁,双拳紧握,头部随着呼吸机有规律的朝右上方摆动,完全陷入昏迷之中。
在附三短短两天半的时间里我们用了六万余元钱,输了两万多元钱的血来抢救孩子(相当于两个多人的全身血量),可怜的儿子还是含冤悲惨的离去,导致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
我们与附三理论,面谈的结果附三说没有错,你要告随你去告,你们一辈子也学不会,一辈子也搞不明白的。进院一天半仅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因为反复做“肠系膜血管造影腹股动脉穿刺”大出血而殉命于此。我跌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从此走上了法律维权之路!
湘雅附三草菅人命,一味庇护犯有严重医疗过失的医生,只会害他们成为更可怕的“隐形杀手”!附三不从此事件中追查医疗责任,如何能在今后的医疗工作中吸取教训减少事故?纵容那些不学无术的医生逃避法律法规制裁,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怎能提高贵院的医德、医术、医疗技术水平?如何能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去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为了给冤死的儿子一个公道,为了减少或杜绝类似冤案的发生,经过反复慎重考虑,
2009年4月8日我们找附三协商。
&5月8日医患双方座谈,患方要求ICU主治医生、手术医生,放射医生亲自到会,各诉事实经过。由于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而患方提供的证据就是医方提供的相关病历,无法取得更多真实凭据,只能靠现场医生的亲口发言录音取证,上交法院。5月8日双方面谈无果。
2009年6月患方到长沙岳麓区法院起诉。
2009年7月21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交资料(我们提交了患者的医疗发票三份,医患双方谈话录音光盘三份,谈话录音摘要三份,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2010年 1月28日下午3点半长沙市医学会开鉴定会。
2010年4月22日交省医学会鉴定费3200元。
2010年11月3日省级医学鉴定会。
2010年12月3日下午,岳麓法院第一次开庭,长沙市、湖南省两级医学会鉴定均认为两被告没有责任,是患者“病重自然转归,命该如此”。
&2010年12月3日仅一次开庭,岳麓区法院偏听偏信,不采纳患方依据,于2010年12月29日下达判决书判原告败诉。
一审在被告预料中原告败诉!
接到判决书后我很气愤!我不相信湖南这么大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
2011年1月14日前,上诉至长沙中级人民法院!
2011年2月我交上诉费2000元,等待中级法院二审!
我们强忍怒火,理智的期待于法律的公正!现七个月了,二审还迟迟没有开庭!
一审败诉,意味着长沙市医学会专家、湖南省医学会专家置客观事实真相于不顾,行“潜规律”之道。在开鉴定会时,牵涉到“人命关天”的大事,专家们仅用三个来小时(指长沙市医学会开会时专家组长及个别专家借堵车之由迟到,鉴定会15:30时开始,18时前散会)就将患“小肠静脉出血”而非“动脉出血” 的
病人(见护理日记),混谈为小肠出血致死,患者去世是“病情所致,自然转归”,作出违背客观事实的结论。岳麓一审法官偏听偏信,不采信患方提供的医方伪造病历的事实证据;不采信患方提供的“医患双方协商谈话现场真实录音内医院当事人对事件发生过程的真实回顾”的实质内容证据;不批准患方要求作司法鉴定的申请;不顾患者是自己走着进的医院,一生没有得过任何肝炎,也没有因肝炎住过任何医院的事实,不管黑血、红血,仅凭省、市医学会的误导鉴定判决患方败诉,真令人失望!
如果我儿毙命于“动脉血管破裂”,我无任何理由可言!
如果我儿患肝硬化、肝腹水休过病假住过几个月或半年医院病入膏肓,我也无话可谈!
实实在在是:股动脉造影穿刺术后仅7个小时,我儿流尽了全身动脉的鲜红色血液,而非暗红色血液!那些市、省医学鉴定会的专家却视而不见?
孰可忍?孰不可忍!我盼望沉冤昭雪这一天早日到来!三年前孩子在沉默中去世,三年后妈妈在沉默中爆发!作为母亲,作为亲眼目睹我儿整个悲惨事件真相的第一人,我有责任、有权利、有义务将我儿惨不忍睹、含冤去世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世,让大家都来看清事实真相,分析、评判是非,盼望给弱者予强大的舆论声援!强烈谴责湘雅附三某些败类、湘潭市中心医院某些医德缺失行为,揪出和严惩湘雅附三“隐形杀人凶手”,祭奠爱子冤死的亡灵!
一,还原事实真相,让世人来评判是与非!
事发前后经过:
患者从12月16日感冒起至23日凌晨3:45时,仅仅不到七天时间,从最初一天便二次褐色血便到后来一天便多次,从开始一次拉约50ml左右到做完股动脉造影穿刺术后鲜红色鲜血直流,直至12月21日穿刺后19时左右陷入深度昏迷直接导致惨案的发生,先后用去医疗费8万余元,两大有名的医院、医生不但救不了患者的命,还眼睁睁看着患者活生生的在12月21日穿刺后仅7个小时左右,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以上可见两医院的护理日记)
(一)我儿起病进中心医院治疗
2008年12月14日晚患者因事一夜没有睡觉导致感冒(之前一直在工作),12月15日晚16日凌晨上吐下泻三、四次,有稍许黑便没有引起注意。12月16日中午1点多,在家人的陪同下患者自己走到湘潭中心医院消化科住院治疗,入院时间纪录为16日14点。当时内科治疗很精心,刘末雄主任和杨文斌主治医生非常负责任,立即组织及时输血输液,做各项检查,进行了肠系膜股动脉穿刺,确诊为“小肠出血”(柏油样血便),但外科不同意开刀(那段时间有医闹群众在医院大门口用黑色小轿车堵门烧纸钱闹事,不排除有心理抗拒因素)。
经过16、17、18号两天半的对症治疗,患者于18日晚22时许停止便血,精神状况明显好转。
12月19号下午16时,患者输完血后发高烧导致病情恶化。
20日凌晨1点40分,原本已经26个多小时没有便血的患者又开始便柏油状凝血块(以上见护理日记)。患者在18号前的肝功能检查没有任何肝炎病毒, 19号的检验报告显示有“乙肝”问题。〔附三医院再三强调患者是“乙肝”所致,经查病历和检验报告,才发现12月19日病情恶化原因〕。
眼看患者又发烧又便褐色血块且量在增多(见护理日志),病情越来越严重,我哭着多次恳求医生赶快组织专家给孩子开刀救救我儿却没有回音,耽误了患者的最佳手术救治时机。在外科不肯开刀而主治医生无奈的情况下、在多次恳求中心医院开刀抢救我儿生命绝望后,我要求争取时间抢救患者,及时转院。
中心医院变相逼迫我们转院!
(二),星期天,湘雅附三夺命的DSA股动脉穿刺!
来到号称“南湘雅”的附三医院又是移植医院,眼见Y院长亲自带队接诊,我很是感动,心想来到全国有名的医院,我儿总算有救了。
但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是星期天,按惯例专家要休息,仅一般医生值班。
2008年12月20日中午12点患者入住附三36病室8号床,院长亲自带队为患者问诊检查后,患者自己走到厕所解手,解暗红色血凝块状的血便约100ml,(就象女同志来例假样)随后医生安排患者住进ICU6号床,由于监护室不让家属进入,我们一直在护士站等候。
12月21日早上7点多钟,我们到病室等候患者的治疗消息,盼望能早日进行手术治疗。医生上班后约8点半钟,W医生找我们谈话,地点在ICU内的办公室。他说根据病情需要,今天要做一个造影检查,请家属在手术单上签字。我听后表示不同意,说:我儿子在湘潭什么检查都做过了,各项检查资料湘潭的医生也和你们这里作了移交,
股动脉血管造影也做过了,因为血流量太少造不出来,不希望再做了,已经查明是小肠出血,希望尽快做手术,切除病灶。W医生说现在的出血量比以前多一些,造影应该没有问题,应该可以造的出来。为了找到出血点,还是做一个造影比较好。
我提出三点疑问:
1、我们在湘潭是17号晚做的造影,现在再做,中间只隔三天,两次造影相隔时间这么短,我儿是否能够承受得了?(指病人股动脉穿刺部位受不了!)
2、造影用药应该很厉害,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的毒性是否会伤害我崽的身体?间隔时间太短,药物停留体内太多,会伤害我儿的身体!
3、我听说出血量要达到一定数量才可以造得出来(对于出血静止期或动脉出血量小于0.5mL/min,除非发现血管病变、肿瘤等,否则将一无所获——摘自相关资料)?我儿的出血量应该还没有达到!
W医生讲没有关系的,相隔几天没有影响,不会伤害身体的。因为你小孩出血量大应该达到了每分钟0.5mL/min,早点查出出血点早点动手术,你放心。听医生讲的头头是道,我怎能不配合医生呢?想到“北京那个姓李的民工妻生孩子破腹产不签字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舆论谴责”;想到湘潭做穿刺时我没有看到一滴血,前后谈话约半个小时,犹豫中我在万医生提供的手术告知单上签了名。
约9:40左右,W医生派人喊我进入办公室,告诉我:你小孩不同意做造影,你们去做做工作。我和儿子的未婚妻商量一下,就听医生的话进去劝儿子:医生也是为我们好,早治疗早好,我们好回家休养。儿子提出在湘潭穿刺都没有检查出来,不会有用的。我和儿子讨论了一阵,在医院不听医生的话不行,儿子后来答应了。十点多钟准备去CT室时,在护士站我们听到几名值班护士在议论:今天做么子造影喽!今天星期天有么子人喽?!ICU里出来的一名女护士讲,已经通知了人嗒!我心里一惊,才想到今天是星期天,心里就有点发毛很紧张。不一会,万医生带我们推着患者去CT室,这时,我儿讲要解便了,我们在ICU门内走廊为患者接黑褐色污血块便约150ml左右。随后我们协助万医生推着病床,将患者送去CT室。
在出住院楼门口时,发现天上下着较大的毛毛雨,我将自己穿的棉衣脱下给我仔罩在头部和脸的上方,挡住寒风雨水不淋着我儿。
下台阶地段,一条绿化用的水带挡住了病床,W医生和我们一起抬起水管将病床推过去,我还跟W医生讲,你们医院这么大,CT室怎么还离这么远?离危重病人太远一点也不方便。一路上我们和医生交谈,在住院大楼前下坡地段,我崽还风趣幽默的和医生开玩笑说:W医生你好像一个名人,万医生问:像哪个?我还没发现。我儿说你像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刘仪伟。W医生说:没有吧,我有那么丑啊,我笑着说:哪里丑?刘仪伟是明星,你像他年轻的时侯很潇洒啦!说的大家都笑起来。为让我儿稳定情绪放松心情,我们几个人推着病床边走边开玩笑,一会就到了CT室门口。
我们到达的时候,CT室还没有开门,在等医生的时候,我儿讲再解一下大便,免得等会做检查时要解手,我帮儿子接便,大便盆底装了约100多ml左右的黑色凝状血便。
等了一会儿,一名中年女护士打开了CT室门,我们想将床推进门去,但门窄了一寸多,怎么也进不去。我请她提供手推床,她说没有,自己想办法。后来万医生带我去急诊借了一张手推床,我们将患者转移到手推床上再进的CT室,当时患者穿着医院的条纹衣裤。进到CT室后,看到一名个子不高的年轻男医生,加上W医生才三个人,没有其他人。感觉他们也是才到,没有开空调。那时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外边小雨夹雪,房间内很冷,我儿喊很冷。女护士边掀患者的被子边喊我们出去,我们都在门外等候。
约11点多,W医生出来了,通知我们去拿胶手套,我很敏感的问:怎么要胶手套?他们这里没有么?还要你们拿?W医生讲,有好多血,等一下我们用。我很奇怪说;在湘潭造影我儿子没有多出一滴血,你们这里怎么会流血呢?医生没有回答我,我说好喽,我去拿,你打个电话让护士给我喽,W医生讲好。后来我跑步去19楼拿胶手套,护士给了我一卷,我没有数几双,跑回来交给了W医生。W医生接了手套进去了,后给每人发一双推车用。
13点多钟,W医生出来站了一会,对我说,你们去拿个压血袋来,我一听很奇怪,问什么压血袋?医生说就是沙袋,止血用的。我很生气,说怎么搞的?他们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还要你们准备?做什么手术喽!当时我们有八个亲人在现场都听到。由于是我儿子手术等着用,只好去拿沙袋。我又对W医生讲,你打个电话给护士喽,L说,我跑得快,我去拿好了,L和S还没有拿来时,患者出CT室了。我喊着崽崽,你出来了就好,我们到病房去啊!崽的脸色蜡黄,说好冷好冷。我当时没有想到是失血造成怕冷,劝慰儿子,一会到病室有空调就好了,我们快回去。我们将他换到病室床上,压血沙袋还没有拿来, 患者一直打哆嗦喊冷。可能是出CT室前医生为患者换了床单,出来后我没有发现很多血,只是屁股的位置有一些红色血渍印坏了床单,大概有A3的纸那么大。W医生对我讲,我们回病房去,你去还借的手推床好吗?我说好,那你们先走喽。W医生和我的亲人们就推着患者回病房了。
我随即将手推床送到急诊科然后回病房,经过CT室时,鬼使神差般我想再次看看到底我儿出了多少血,结果我走到CT室门内时,看到了令我终生悲痛的一幕:
1、在医疗垃圾箱里,有一床带血的床单丢在里面。我将床单拿在手中抖开一看,心里只抽冷气,一床白色斜纹双层被套中间有约三分之二的部位从人形背部开始形成的一个不规则大椭圆鲜红血圆圈,鲜红的血迹我用手拧一下还很湿润,床单还没有变硬。我浑身的血液往上涌,心想这次我儿真的遭难了!今天只有我儿一个人做造影,这是我儿的鲜血啊!
2、CT室门是开的里面没有医生,我抱着床单站在CT室门口,看看还有什么地方有血印记,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进去看到了地上、机器设备上点点滴滴的喷溅式鲜血血迹。因为我以前处理过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所以才会对点点滴滴的喷溅式鲜血有深刻的印象。我将床单抱在怀里浑身发抖。正好这时有一个女卫生员来搞卫生,那个女卫生员用拖把拖地,用抹布抹设备上的血印,她问我作么子?
我说这上面全是我儿子的鲜血!她没吭声。
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儿子会遇难,没有想到要保留起来作证据,也没有想到要将这些惨景拍摄下来,出CT室门时我还是将血染的床单放下了。我想到儿子遭了难,而我又没有一点办法帮我的儿子,心情十分沉重!
3、在CT室大门口内边,我看到有一张手推床用链条锁锁在那里,而他们却说没有手推床,要我们到外面去借。
我心情复杂的跑回了36室,没敢将我看到的惨况告诉我儿的未婚妻,怕她着急。我只是将所看到的惨景记在了笔记本上(可以做笔记时间鉴定)。在护士站我问L你刚才去拿压血袋拿了没有?L说拿了,跑到住院楼大门口玻璃门时碰到W医生他们推着喨进来,我将压血袋給了W医生,他随手将压血袋放在被子里(W医生站在患者的右边)。L告诉我,她刚才对喨子说:羊羊对不起,L刚才去拿压血袋了,没有接到你出来。喨子说不怪你的。后来医生将患者推进了ICU,我们都被关在了门外。
(事发后2009年5月8号医患双方座谈协商,亲耳听到罗贤明讲做了两条腿的穿刺,而W医生也没有注意到两条腿的穿刺,仅按常规通知拿了一个压血沙袋,患者出CT室后到住院部大门口约十余分钟时间,都没有按医学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压血)
18点多钟,我要其他亲人先回去办事,我一个人留在病房护士站守候至晚上20点左右。护士劝我回去休息吃饭,我讲我要守着儿子看他好转!眼看没有任何消息,20点多钟我才回到旅馆想喝点水洗洗脸清醒清醒。想到在湘潭做造影一切正常,而今天看到儿子出那么多鲜红色血,心里非常担忧!
我回房还没有5分钟,刚将开水倒入水桶中想泡脚,抬起脚准备脱袜子时,突然电话铃响,是W医生的紧急电话(当时病室通知我的0731-4028406小灵通,可以调看通讯记录),他让我快点到医院来,你儿子已经昏迷了,上了呼吸机,切开颈动脉输血等。我一听头都炸了,马上冲往医院病房。
我冲进ICU时,看到儿子真的已经不行了,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因病房还有其他肝肾移植病人,我不能大声哭影响别人,只能边哭边喊:医生快救救我崽!崽崽,你快醒醒,别吓妈妈啊,儿子你快回来啊……!我儿子当时的样子非常可怕:他赤裸着全身,躺在床上身子一动不动,没有任何意识,自肩以下盖着一张被单,脸肿了许多,腹部膨胀,全身都显肿了,眼睛茫然半睁着用布遮盖着,他的头部随着呼吸机有规律的朝右上方一甩一甩的。儿子的手也充血肿胀,半握着拳头,他虽然不能说话,但心底还有一点反应,我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他还是能感觉到我的到来,他的手也在动,我边哭边喊他:仔啊你怎么了,妈妈来了!你要坚强挺过来!妈妈陪着你一起努力!我想用我的手带给他一丝暖气,但是没有效果。我用右手摸摸他的胸部,他全身赤裸浮肿,肚子鼓鼓的,身上的被单盖在肩部部位,自头、肩部起全身都躺在血泊之中,身底下的床单全部被鲜红的鲜血染红了,象红旗一样鲜红鲜红的颜色,冰凉冰凉的,我儿子的身体也象冰一样冷没有一点热气。当晚的19楼北风呼啸,中雨夹雪打在玻璃窗户上沙沙作响,我哭着求护士给我儿换换床单,护士没有理我,过了一会儿,我又提出换床单,我说我儿太冷了,这个样子冻也会冻死了,一个当班高个女护士冷冷的说:你是要命还是要换床单!我只能强咽下我的眼泪,无法回答。我仅隔墙和儿子分别了6个来小时,我儿就陷入如此境地!
过了几分钟,护士要求我出去,我难舍难分的和儿子告别走出病房,随即给我的亲人们打电话,告知孩子病危,要亲人们护送孩子有病的父亲赶快来看一眼!同时我打开19楼开水房的窗户,朝天呼唤: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赶快来救救我的儿子吧!我喊人不动!喊天不应!喊地不灵!万念俱灰,马上又跑进病房握着我儿的手边流眼泪边呼唤:儿啊你快回来吧!你别吓我啊……,这时不见一个医生来抢救我儿!
当晚我的亲人来了20余人,由于不准进,仅有一半人看到了我儿的惨状,我们默默的呼唤孩子,为他悲愤!为他祈祷!由于顾及抢救我儿和其他移植病员,我万分理智的制止了亲人们的冲动,选择了沉默的悲伤!我们一直等到天亮也不见医生来,
到处找不到一个医生!更没有看到一个院领导来组织抢救!我们要求护士找,护士也说找不到.值班医生到哪去了?怕我们打他吗?为什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救死扶伤的医德都到哪里去了?我眼睁睁看着孩子昏迷不醒,万箭穿心!
2008年12月20日12时-21日14时(星期天),患者入院26个小时,经过腹股动脉反复穿刺后仅7个小时,就因治疗小肠静脉出血导致动脉大出血而殉命!(见附三护理日记中关于出血颜色的描述)
(三)“(空肠)送检小肠局部静脉略呈瘤样增生,明显充血出血,血肿形成”.
破腹探查手术成功找到“(空肠)小肠静脉出血点”!
却忽视患者大量流失鲜红色血液应该探查腹腔内股动脉穿刺点有无破损?
患者在输入大量液体而不排便,输入和输出极不对等的情况下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2008年12月21日夜,我们理智的强烈要求医院手术抢救无果!
2008年12月22日早一上班,
我们强烈要求手术抢救患者!
12月22日周一早上,医生们开早会反映非常激烈,九点左右Y院长决定立即为患者手术破腹探查找我谈话,我抱着愤怒的心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下“家属强烈要求手术,抢救我仔”
!这时离患者大出血大昏迷已经14个多小时了(见护理日记)。
原定22日上午动手术的,因21日造影穿刺报告单迟迟没有出来,导致破腹探查手术推迟至下午!
W医生通知我去取造影报告,我从上午9点多一直等侯到快13点了也没有等到。我请他们内部的人催一催,我讲昨天专门加班做的造影,为何还没有结果出来?没有人回答我,也不见报告单,我站在那里发脾气,后有个女医生讲你等一下喽,一名矮个年轻男医生表情冷漠,手里拿着单子出来了(是做CT的那个男医生)。我问是周圣喨的么?查出出血点了么?他没有做声,只是自言自语讲了一句莫名奇妙的话:动脉的血是带黑色,静脉的血带红色。我接过报告单看了看,寥寥几行字,上面没有写明查出具体出血点,还是一个无效造影报告!报告医师:王伟,时间是12月21日中午12:30AM,我问你造的影片呢?他没有回答我转身回办公室了(当时我以为他就是王伟,收费单上表明曝光5张,收100元,激光片2张,但一张片子也没有给我们)。我想复印一张,看了看周围没有复印点,想到M教授她们还在等着做手术,我就拿着报告单跑回了36病室。当时医生都在吃盒饭,准备手术。
下午1点多医生们将患者推去六楼做手术,我们在手术室门口等待。约十多分钟,M教授和一位女医生出来找我们,告知患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没有必要做手术了,征求家属意见。我和L跪着求M教授一定要做手术,一定要给我儿查出出血点,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希望,我都要争取!强烈要求快点手术!
医生回手术室为我儿开刀,三点左右,M教授和一位女医生带着两节小肠(约10公分以内)在手术室门内叫我们看切下的小肠,并告知我们:我终于找到出血点了,手术成功了……!我们按正常病人进行肠子吻合手术,很成功……。我拿着这两节肠子翻开一看,真的是血管出血,看,每个上面有一个出血点……,找到出血点后我好兴奋(终于成功的为患者找到要害点)……!患者腹部涨得鼓鼓的,里面全是血……在腹腔内还取出满满两大盆鲜血……。太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如果早点手术,完全不至于这样!还有,他的肝也有问题,我也切下一小块送检……他是不是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或是吸毒什么?(见录音摘要)
我感谢医生成功为我儿开刀,并表明我儿与毒无关,我儿从小到大一直很传统,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管理工作,从来不会吸毒,没有接触过有毒有害工种,也没有做过任何有毒有害工作!从来没有得过肝炎,每年各项肝检查都没有问题,只是有酒精肝现象,医生告诫戒酒后会慢慢恢复的。怎么几天时间就会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是不是和近段时间的各项核检查、药物治疗有关系?我百思不得其解!
教授成功的为孩子切除了小肠出血病灶,做好了肠吻合手术。疑惑中我盼望奇迹出现!
& 关于患者出了多少血?M教授的发言最具说服力。2009年5月8日,在医患双方座谈会上M教授发言道出了令人震惊的手术真相:“
这个病人在手术时休克的很厉害。当时我们去搬他、一起去抱他,他的屁股出血多得恨不得用脸盆装,真的很惋惜!……肠系膜小肠出血很难发现……腹腔内有三千多ML血,6米多的肠管全部是血。这么多血,不是一下子出来的,它是在很长时间里积聚在里面的……,我慢慢的摸,慢慢的摸……终于摸到了……我找到出血点了,真的,这场手术我终身难忘……!我找到以后好兴奋,拿下来以后翻过来一看,真的是出血点……!我很感激你们为医学帮了我们一把……,因为很多患者家属看到病人这样情况是不会同意开刀的(见录音摘要)”。
从两个时间段可以看出患者出血的危急情况:
1.患者自21日中午11点前23解褐色或暗红色血1250ml
2,21日中午12点钟起开始记录为鲜红色血便:
从12月21日中午12点股动脉穿刺起到当晚21:30时停止便血,导致患者在术后仅9个小时就流2450ml再延长至22号下午14点开刀止有26个小时,3000ml+最终毙命!(见护理日记)
3.一个正常人的全身血量约5000CC,我儿在输入2万多元钱(相当于2个人的全身血量)的血液后,血压仍不能维持,为何主治医生不能高度重视?
救人如救火,抢救患者生命要争分夺秒!但在抢救我儿的问题上附三确不是这样!
如果21日12时穿刺后患者血便由暗红色改变成鲜红色能引起医生的高度警惕马上排查,结果一定不是这样!
如果21日19:43时为患者上呼吸机起就组织大抢救,可以多争取18个小时的有效抢救时间(21日晚19:43时-22日14时),有望挽救患者生命!
如果21日21时发现患者昏迷就马上组织大抢救,腹腔内就不会存有大量约3000cc血性液体。没有大失血,就不会造成缺血缺氧性脑病危及生命!
如果21日上午不是做股动脉穿刺,而是直接进手术室探查,结果一定不同!
遗憾的是院长决定手术的时间为时太晚!
到底是值班医生当晚没有报告?还是院长不批准立即抢救?(或规定周末不能打扰专家休息?不得而知)
是值班医生失职,还是院长不作为?责任在谁?应该追究!
(四)患者脆弱的生命消失在附三ICU!
12月21日晚医生电话告知孩子病危,我表示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一定要抢救!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绝不放弃!有签字为证(见xp158)。为抢救我儿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希望,我都会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
这次手术后,病室安排了一个单间护理患者(在进院时我们也强烈要求给个单间好照顾患者但没有批准,说没有),有两个女护士,一个清瘦,一个挺着大肚子,刚开始不同意我们进去,直到下午5点多钟才允许我进去看望。自22号下午17:40分起进入病房,我陪伴儿子在呼吸机的帮助下艰难而痛苦的度过,虽然他已完全没有知觉,没有意识,我还是紧紧握着他冰凉、肿涨毫无知觉的手进行按摩。
22号晚上20点钟后,我和儿子的岳母、L三人一人握住他一只手做按摩,一人抱着他僵硬冰凉的双脚传递温暖,守在他的身傍,呼唤着他的名字,直至他生命的最后时刻。
22日晚18时W医生告知患者病情,“患者神志昏迷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血压循环不稳定”等等,想到我儿腹部20公分长的刀口,想到腹腔内流出的满满两大盆鲜血,我与医生商量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W答复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如此。我才答应万一到了那个时候,也得面对现实。
22日晚21时有个女的拿来一张告知书要我签字,我看到仍然是“失血性休克,目前患者无自主呼吸,血氧饱和血压在超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维持下仍维持不住,极不稳定。随时可能出现心跳骤停,预后极差”等。我儿因失血缺血大昏迷已经25个小时了,腹部刀口渗血严重,还如何做腹部按压电击呢?
23日凌晨三点多,血压没有了,心脏监护仪成了一条直线,各项显示仪都没有什么数据了。凌晨3点45分,护士问我要不要做人工呼吸及电击?我问护士怎么做人工呼吸?她讲按压胸部。我看看孩子僵硬的身体,看着腹部20公分长的刀口和被血水渗透的纱布包,怎么还能够做腹部按压?我哭着求她们再想办法救救我儿,她们说,什么药都用尽了,都用到极限了,没有办法了。
护士将监护仪器和一些吊瓶撤下,仅留下一个吊瓶和一个呼吸机。原本过一段时间就清理口腔内痰的工作也停止了,护士都离开了。我给儿子按摩,感觉他的身体已僵硬了,整个腹部圆滚鼓鼓的很硬,按都按不动,脸肿的很大,全身充满瘀斑,身上、双手、双脚、双腿都像水肿之人,又肥大又硬。可怜我阳光灿烂的儿子,就因大出血永远倒在了附三医院36病室ICU的病床上!
12月23日早上上班,W医生来了看了看问我怎么办?我悲痛地说是我将儿子送到长沙来看病的,我要将儿子带回家。我问怎么办?他说没有办法了,只是这样子了。请他开死亡证明,他说开死亡证只能存放在本医院,要回湘潭就不能开死亡证,只能转院。我问为什么?他说医院有规定,在医院去世的病人从来不开死亡证明,只能存在医院太平间,三天内在长沙殡仪馆火化。我不同意,僵持了约两个多小时,十点多了W医生还不同意放行,说只能作为转院走。我要他拿文件给我看,他说他没有。为了将儿子的遗体运回湘潭,我们已经请了湘潭殡仪馆的车到长沙接,但因为附三不放行遗体,湘潭殡仪馆的车只能放空回潭(我出了两趟出车费400*2=800元),而我们只好违心的万般无奈的签字出院。我强调要按转院派出一辆救护车运送,我负责出钱。W不同意说不行,我说那不行,后他们介绍来一台黑色私120运送我儿遗体回湘潭(车费1200元),挂了一个吊瓶,一个呼吸机,小半瓶氧气,在出长沙市不远就没有氧气了。后一直没有用氧气,没有用吊瓶。
12月23日11时半,我们护送儿子的遗体以急诊的名义到达湘潭某医院抢救室过渡至殡仪馆,某医院批评我们不应该将死人拉到医院,我们真是哑口难言。
为了取出患者口中的呼吸机,私120司机协助撬开我儿的嘴巴,费了很大的劲很长的时间才取出来来。
孩子满身的瘀斑,满脸的血水、满身的针头,口、鼻、眼、耳流血水不止诉说着冤情!
在为我儿更换衣服时,我看到他手腕上、脖子上、大腿上残留着用剪刀剪断输液管的针头,我想替他拔下来都不行,针头退出一点,淡淡的血水就渗流出来,没有办法,只好又放进去。我的亲人看到后,强调一定要拔出这些铁件,否则会影响他的轮回!刚穿的寿衣全部被血水染污了。孩子死不瞑目!我怎么都无法合拢他的双眼。殡仪馆的人还以为是出车祸说死的太惨了!遗体由湘潭殡仪馆的车子接运至殡仪馆冷藏,做善后处理。
丧子对我的打击是致命的!我根本不会想到,我来到最好的医院为儿子治病,我儿确会因为做CT股动脉穿刺造影而致命!我整个人象中了邪一样懵了,根本没有想到要照像录像做证据,想不到要留着床单作依据打官司,想不到去封存病历,更想不到医院会草菅人命,混淆是听,公然伪造、涂改病历!公然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原本我是要保存遗体的,但不知是谁煽动朋友亲人有意还是无意劝说我,在我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将遗体火化了。
古时候包青天尚且能断冤假错案!相信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政法机关能明镜高悬!相信中国的司法机关能秉公执法!相信二审法院会明察秋毫办案!
苍天在上!法官在上!医学专家在上!祈求法律明镜高悬!盼望各级法官和医学专家能以事实为依据,以医学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好这一冤案!还百姓一个公道!不然,我将一级级上告,直至中央,绝不妥协!
以上是我儿在该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真实纪实,本人在陪护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有当时日记为证可以做笔迹鉴定),现如实反映出来,本人甘愿为以上事实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逝者的母亲无以报答各位正直的领导、各位关心我们的网友,特在此跪拜感谢各位网友、父老乡亲!各位父母官!请您们评判是非,给予道义上的声援和支持!
逝者母亲:董守萍
&&&&&&&&&&&&&&&&&&&&&&&
2011年9月12日
疑点重重,精明的市、省医学专家、法官
为何会作出违背医科常识的鉴定、判决结果?
一,封存的病历资料应是原、被告双方的共同证据!
作为患方,很难发现和保留病历及治疗过程中的可疑物品(可以作为依据的物品),只能利用现有的病历资料查找医方有关的蛛丝马迹!经过涂改或者伪造的病历也许能从反面作为患方的证据。同一张证据,它既可以为原告所用,也可以为被告所用,这是尊重事实。
在一审开庭时,被告、原告双方出示了同一张文字资料作证据,被告反响激烈。一审法院为什么只采信被告提供的患方已经签名的文字证据,而强制不采信原告提供的同一张文字证据?
二,医患双方座谈录音理应作为原告证据!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取证很难。所有病历资料都是经过医方的手整理的,很难保证真实无误。特别是对重大的医患纠纷案件,医方防守严密,患方很难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真实证据。唯有在召开双方面谈会议时录音,才能取到真实的发言,才能得知当时真实有效的实情。我们采用了这一方法,才得知事件的真相,作为原告证据,我们于2009年7月21日特别给法院提交了录音光盘,提交了录音摘要文稿。但在开庭时,法院只字不提这个证据,而且在判决书上也没有提及这两件证据。法院应对原告有个交代!
为什么?难道这个证据会自己飞走了不成?
三,对法院(2009)岳民初字第01630号判决书内“案件事实”的认定有质疑。
(一)对患者饮酒史定性有出入(民p5)
判决书第5页下5行:患者(既往饮酒史0.5斤每天x7年)不符合实情:
7年前(即2000年)因工作需要应酬开始饮白酒,1两-半斤/日,1年前已经戒酒。期间还应该减去“从事其他工作不必应酬时不吃酒的时间,和两年停职读书时不需应酬的时间”。
工作应酬饮酒而不是酗酒,不能计算为每天0.5斤x
7年,这样的描述对患者有失公正。
(二)湘潭中心医院应负“三项责任”!
&1. 对2008年12月19日输血的“血液质量引起病情恶化”负责。
2008年12月19日16时“患者输完血后高烧不退”导致病情恶化、同时输血后出现“乙肝”阳性现象。(湘雅附三强调患者有乙肝致肝炎后肝硬化)
2008年12月18日之前患者的肝功能化验单,全部显示阴性,标明患者没有任何肝炎病毒。12月19日的化验单,报告患者有“乙肝”问题,系当日输血造成。
12月19日16时,患者在刚输完血浆后就发高烧,采取多种退烧措施后仍不退烧,导致病情恶化。原本26个小时没有出血的小肠又开始较大量出血,便褐色血便。
以上是否因“乙肝病毒”引起或是其他?院方没有就此问题答复。
.对没有及时为患者手术负有“错失最佳破腹探查手术时机”责任。
湘潭中心医院系省级三甲医院,其医疗技术在湘潭排头名。比较心脑血管病变、心脏骤停,心肌梗死等危重病,小肠静脉出血没有那样严重。该院历年有许多救死扶伤,起死回生的生动医案,深得湘潭民众的信任。但本次院方的理由:有手术指证,没有手术条件。作为全市最好的三甲医院,因种种客观的、主观的原因?外科不同意为患者手术,变相逼迫患者转院,错失最佳破腹探查手术时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患者有“漏诊、误诊”之嫌
患者年轻力壮,身体健康,很少有病。出于对中心医院的信任,患者有事都是到该院治疗。
自2007年3月起,患者在该院三次住院均由第一次住院引起。
2007年3月9日,患者外伤鼻子出血,鼻腔内断续流血不止约半个月,脸色泛黄现贫血状。3月22日第一次到中心医院住院治疗40天,出院诊断:左鼻出血、胆囊炎,慢性结肠炎、直肠炎(中度)、并局灶性浅表性糜烂,内痔、酒精肝等。出院时黄疸略好些,但没有查出导致黄疸的最终原因,此后20个月患者脸色发黄一直没有恢复正常且有加重现象。
2008年11月14日为“黄疸查因”
第二次住院25天。经过各项检查,没有发现特异情况,在做核磁共振检查时医生还提醒患者没发现什么,你有什么不好?我答复他脸色发黄查找原因,医生讲冒什么啊,后我自作主张做“加强型核磁共振”,并电话请示主治医生批准后补交部分款项(两次交费)做了加强型核磁共振,才发现肝脏、胆管异常。
患者生前在湖南某公司任业务员,近两年的日常生活中,患者身体较正常,能吃肥肉能吃饭,不厌油腻,,能睡能工作,除了黄疸,没有其他异样。同时两次住院保肝护肝,戒酒一年后,酒精性肝硬化没有明显表现。,
经查看病历:2008年11月21日超声检查医生提出建议:排除“胆汁型肝硬化”。根据患者仅黄疸突出之现象,院方一直没有排查“胆汁型肝硬化”病历记录,有“漏诊漏治”之嫌。如果早期查出病因早期治疗,也许可以避免今日悲剧!
(三)追责“湘雅附三CT室、36病室ICU”!
1. 患者进医院一天,在
CT室重复做完两条腿股动脉穿刺造影术后7个小时不幸遇难。
1). 附三12月23日出示的出院诊断:
(1)肝硬化失代偿期 门脉高压征 脾亢 腹水;
(2)小肠血管瘤破裂出血 失血性贫血、失血性休克;
(3)缺血缺氧性脑病
其中第一点肝硬化病是不会在瞬间立即毙命的,第2条,第3条才是毙命的真实原因。
患者死于小肠出血,这里院方对“是动脉血管破裂出血?还是静脉血管破裂出血”没有定性。因为病理活检报告还没有出来。
2).附三12月29日病理诊断报告:
12月22日下午为抢救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手术,M教授成功为患者手术并找到了两处出血点,切下两段空肠和一小块肝送活检,病理诊断报告:
“(1),送检肝组织结构紊乱,肝细胞浊肿、脂变及淤胆,呈结节状增生,汇管区纤维及小胆管增生,较多炎症细胞浸润,结合临床及免疫组化倾向于肝炎后肝硬化。免疫组化:HbcAg+& AFP+& HbsAg-& HCV-
(2),(空肠)送检小肠局部静脉略呈瘤样增生,明显充血出血,血肿形成”
附三的病理诊断报告应是断决本案的唯一有效依据!
患者自12月20日12时起到12月21日11时前23褐色、1250mlxp小肠静脉出血”诊断报告;
12月21日中午12点开始至当晚21:30时最后一次便血,9小时内解鲜红色血便2450ml,3000
2CT室没有做好术前、术中、术后各项准备工作,直接导致了这起惨案!
1),作为操作医生,手术前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近期状况,是否适宜做DSA?应为患者制定合理手术方案。
罗在星期天上班,心情不爽快,脸带寒冰,根本没有和主治医生和患者交流,也没有制定什么方案。因此不知道患者三天前曾做过DSA手术,也没有在操作前先检查穿刺部位。上手术台后直接对着患者右腿穿刺,进去不畅通,才发现已经在近期穿刺过了。随即退出来,仅做了压迫止血。由于CT室平常不备压血沙袋(摘自该室发言),可以认定患者右腿穿刺处此时没有沙袋压血。
(2)随后罗做左腿穿刺,由于不顺手,不习惯,罗几乎是趴在患者身上进行穿刺,动作生疏缓慢,影响了穿刺质量。
2),致命的“盲穿”
(1),一审判决书第3页第二段第9行“至于原告方称血管造影检查造成大出血加重病情这纯属无中生有,造影穿刺的是动脉血管,而肠腔出血的是静脉血管瘤破裂,造影检查不可能损及”。
&换句话说:造影检查只可能损及股动脉血管,而不会损及肠腔静脉。
这段话非常正确:静脉血肯定是暗红色!就像我们无偿献血都是暗红色血浆一样,动脉血肯定是鲜红色!
在12月21日11时前,患者静脉血管破裂缓慢出血不止;由于造影检查损及了动脉血管,导致患者在术后股动脉腹腔内穿刺点大出血,盖过了小肠静脉出血,仅9个小时就自流2450ml+3000+2最终毙命!(见护理日记)
(2)对于血管造影:CT操作者罗贤明强调说:病人身体状况极差,血压太低了根本摸不到,他的舒张压和伸缩压只达到80/40,已经接近休克根本摸不到活动中心,动脉基本上冒得活动中心了,我们基本上是盲穿……
(指CT手术)那有三个多钟头……。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用了两根穿刺针,两根自动鞘……。(摘自座谈记录)
A. 罗贤明违规操作,造影穿刺是项十分严肃的高科技工作,血压不得低于90/60,低于此标准,不得操作!罗作为专业医生,为何不立即停止穿刺操作?而是继续在两条腿上盲穿?直接导致惨案发生?
B.罗贤明违背职业道德,对符合禁忌症的患者,没有遵守医德坚决制止穿刺。
如果患者确如医学会鉴定所说“患者死亡是由于肝硬化、腹水、低蛋白症、凝血功能障碍、消化道出血疾病本身严重自然转归的过程”,那么患者符合血管造影检查的禁忌症第2条、第3条、第5条.(见小p15),,绝对不可上穿刺手术台,否则后果危及生命!作为CT医生,为什么不坚持原则拒绝为患者穿刺手术?
C,在去CT室路上,患者能风趣幽默的和主治医生开玩笑,绝不会是一个“舒张压和伸缩压只达到80/40,已经接近休克根本摸不到活动中心,动脉基本上冒得活动中心了”的人,如果接近休克,连说话都感到困难的人,能有精神去和旁人开玩笑吗?
D.罗贤明没有做好术前准备,在准备造影前,要求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史,各项实验室及辅助检查治疗,特别注意肝肾功能及出凝血时间。根据要求参考病变部位、性质和范围等有关资料,设计最佳造影方案……。没有和万医生交流患者病情和右腿已经做过穿刺的实际情况。导致罗在患者三天前刚穿过刺的右腿上再次失误穿刺。随后又到左腿上做,此时,血压下降,“盲穿”
造成腹腔内大出血!
由此,患者死亡的真实原因得到理论认证:患者死于股动脉血管穿刺破裂,
E.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鲜红色血液是动脉血,暗红色血液是静脉血,护理日记对患者每次排便情况记录的很清楚,很完整。
造成大出血严重后果,最终导致患者失血性贫血、失血性休克,缺血缺氧性脑病,不幸遇难。
F,交费单表明:罗贤明造影出错曝光5张片子,出激光片子2张,但我们自始自终没有见到一张影像片。
J,众所周知,
3),真假两张DSA报告单藏玄机,盗用专家姓名为自己掩饰
(1) 12月21日的血管造影穿刺报告,罗先后填写了两张。其中21日这张是真的,22日这张是假的。穿刺左腿的报告时间是12月21日中午12:30时,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罗本人表述先穿右腿,再穿左腿。由此可以看出,罗在12:30时已经做完两条腿的穿刺了,而不是三点出的CT室。
由于盲穿后果严重心虚,曝光了5张片子,在报告栏里不敢写自己的名字,盗用王伟主任的名字;12月22日标明做右腿的这张涉嫌造假(因为右腿没有做成功)。该张详细报告了穿刺时腹腔血管走向及造影剂没有外漏外渗现象,欲盖弥彰。此报告者仍填写为王伟主任。
两张报告单均盗用专家姓名,而不填写自己的名字,是想掩盖什么真相?
(2)罗贤明隐匿或销毁影像证据
让人疑惑的是:罗既然做了两条腿的穿刺,就应该按医院规定将影像片和影像报告一起交给做穿刺的人,但罗却拿不出。在12月22日破腹手术急需的关键时刻,罗却拿不出一张影像图!收费单上记载:曝光5张,激光片2张,为什么拿不出呢?
原告有理由怀疑这两张影像图被罗贤明隐匿或销毁了。
请问:一位德高望重的科室主任并没有上班,为什么还要将他填为实际操作报告者呢?而真正操作之人,却不敢填上自己的真名大姓?
4),罗贤明私自涂改患者家属已经签名“领用一套”的耗材使用签字单,将原领用一套动脉套件涂改成2套(345.6*2),掩盖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并转嫁经济损失。(见湘p157)
5)大量鲜红色血液流失断送患者年轻的生命!
2012221135
DSA9鲜红色血便2450ml221135O
作为医生,在发现患者超常规大量鲜红色血液流失时,是否考虑会危及生命?应及时查明出血原因并应及时组织大抢救?
“(空肠)小肠局部静脉略呈瘤样增生,明显充血出血,血肿形成”。
小肠静脉血管瘤破裂出血,破口是朝内的,m教授发现出血点,切除后将破口翻过来看,看见了出血点。那么小肠穿刺前的暗红色血便为小肠静脉血管破裂所出,穿刺后的(12月21日12点起)鲜红色血为腹股动脉血管穿刺破裂所至。
m教授在医患双方座谈会上发言道出了令人震惊的事实真相:“
这个病人在手术时休克的很厉害。当时我们去搬他、一起去抱他,他的屁股出血多得恨不得用脸盆装,真的很惋惜!……肠系膜小肠出血很难发现……腹腔内有3000多cc血,6米多长的肠管里全部是血。这么多血,不是一下子出来的,它是在很长时间里积聚在里面的……,我慢慢的摸……终于找到了出血点……,真的,这场手术我终身难忘……!我找到以后好兴奋,拿下来以后翻过来一看,真的是血管出血……!……”(见谈话录音)。
我们可以从这段发言中领会到4层意思:
(1).患者休克的很厉害,在较长时间内大量失血,没有得到及时抢救,很惋惜!
(2).我终于在长达6米多的小肠中摸寻到两处出血点并成功切除病灶,诊断明确。给患者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
(3).成功的完成这次不同以往性质的手术,对自己有很大的震撼(找到出血点很兴奋,这场手术我终生难忘)!
(4).对患者家属坚持一线希望手术救人表示理解,同时也为给附三的临床科研提供了机会的决定表示感谢!
查阅患者自20日入院后到22日手术时的护理日记,病情发展情况,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2,大失血查因:此出血点非彼出血点!致命点是动脉血管出血!
纵观厚厚一本病历资料,百思不得其解:
患者自12月21日12时在CT室开始自解大量鲜红色血便,晚上21:30时昏迷中便500ml鲜红色血便, 12月29日病理检测 “小肠静脉血管瘤破裂出血” 报告后,医方只是想用小肠出血来掩盖腹腔内穿刺点破裂出血这一事实!达到免责的目的!
此出血点非彼出血点!动脉血管出血才是致命点!
7)关于肝炎后肝硬化问题
患者本次入院前一直在某单位工作,有2008年8月食品健康证(见证件)。
&病理报告“1,送检肝组织结构紊乱,肝细胞浊肿、脂变及淤胆,呈结节状增生,汇管区纤维及小胆管增生,较多炎症细胞浸润,结合临床及免疫组化倾向于肝炎后肝硬化。免疫组化:HbcAg+& AFP+& HbsAg-& HCV-”
1.患者生前没有得过任何肝炎病,没有因肝炎病住过任何医院?仅有酒精性肝硬化(见潭住院病历),短短几天时间是不可能马上变成肝炎后肝硬化而于几小时内逝去(见中P139)?
即便是肝炎后肝硬化,也不是瞬间毙命的病,也会要拖很长一段时间医治无效才会去世。
2.如果患者得过肝炎应该会有住院病历和纪录?而患者从来没有因此而住过院,2008年12月18日前的肝功能检验报告全部是阴性?血清检验报告全部正常。
3.,患者进CT室时和医生、亲属谈笑风生,说明患者生命体征基本正常!为什么出CT室后仅几小时就动脉大出血昏迷不醒?导致生命无法逆转?
4,破腹探查手术成功,医生切除两段小肠(各约10公分)和一块活肝送检:
1).作为医生,对动脉血和静脉血应该比任何人都区分的更清楚,但是附三却黑白不分,硬把鲜红的动脉大出血误导为静脉血管瘤破裂出血而致命!?他们忘记了篡改护理日记中关于鲜红色血便的事实真相描述!
2),患者小肠(空肠)局部静脉血管破裂时,每三至四个小时流出100或200ML左右的暗红色血凝块(象女同志来例假样),在附三两天内,院方为患者输入2万多元钱鲜血和血浆(相当于输入两个多人的全身血液),如果21日不做穿刺,就像自来水管道一样维持上面注入下面流出,完全可以维持正常生命体征,决不会在穿刺后几个小时内就因大失血导致心脑缺血而必死无疑?
3),穿刺当日患者发生危险状况后,作为ICU医生应该马上报告上一级主管争取组织大抢救?马上破腹探查止血抢救生命?而不是消极对应。
(附二就有一例病患周六下午6点多腹腔内大出血2000CC被急诊手术抢救过来。湘潭一医院一病患腹腔失血10000cc都抢救过来了。而当我儿发生危急状况时,如果万医生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或许能抢救回一条生命!)
,作为ICU主任,患者到CT室作股动脉血管穿刺至危险发生之前应该做到:
A,进CT室后应将患者三天前右腿已经在湘潭做过穿刺的实际情况转告给CT室的医生,确保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而不是由着CT室罗贤明自己在患者右腿股动脉上穿刺不成功,再到左腿股动脉上去穿刺,导致患者两条腿都受到探查创伤;
B,作为CT室医生,应该懂得患者做股动脉穿刺,术后必须按医疗操作规定在穿刺点加压沙袋止血!如果因医院管理问题没有沙袋,应提前通知手术方自备压血袋。特别是当罗贤明为患者极不慎重的做了两条腿的股动脉穿刺后,更应该立即通知ICU护士送两个压血袋为患者压迫股动脉穿刺点。但是非常遗憾!W医生只通知拿一个压血袋,这个压血袋在患者出CT室后回到住院部大楼进大门口后才真正压在患者的右大腿根部穿刺点,而左腿术后根本没有压迫止血。而在当时,CT室离住院大楼很远,要走十多分钟颠簸的路程。违背了血管造影术后处理规定:卧床休息,穿刺侧肢体禁动24h,穿刺点加压包扎、沙袋压迫穿刺点6-8h。24h可下床活动。
C,附三CT室对患者两条腿的穿刺部位都没有及时加压沙袋,其中右腿穿刺部位在走到住院大门后加压一个沙袋(一个多小时后),而真正反复穿刺的左腿股动脉处自始至终没有加压沙袋。!
(说明:1. 罗医生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造影禁忌症应严格把关;
2罗、W医生没有做好交接 ,导致罗在三天前做过穿刺的伤口又失误穿刺;
3.原本决定做一次股动脉穿刺手术的,因为医生失职,导致反复做了两条股动脉盲穿刺手术。两次盲目穿刺,是对患者致命的伤害!)
在12月21日晚20点左右,患者昏迷后再也没有醒来,昏迷中于21:30时最后一次便鲜红色血500CC。
4,患者自12月21日12点起至22日下午14时止整整26个小时,期间2450ml30002心、脑缺血缺氧无法逆转。
作为ICU医生你有何感觉?在这个关键的抢救时效里,W医生应当承担“错过了最关键抢救时机”
“不作为”的责任!
5,深思:12月22日的破腹探查手术预案不完善
这次破腹探查手术焦点都集中在小肠出血上,没有哪位专家去怀疑“股动脉穿刺”会出问题。因此破腹探查手术进行中,没有对腹腔内为什么会有大量血液产生怀疑?没有对腹腔内的动脉造影穿刺点是否有血肿?是否有破口进行排查!直到今天才明白:在制定破腹探查手术预案时,考虑不够完善。手术结束后,我们失去了探查腹股动脉穿刺点血肿或血管破裂的唯一机会!也许手术医生明白,其他人永远不能明白,非常遗憾!
四,感悟:
一,当您们看到这里,也许就会理解了为什么会有越演越烈的医闹现象?以前我不明白,看到报纸上登载的医闹风波还不理解,为什么不理智一点?经历了这从天而降的灾难和冷血一般的值班医生,我相信了也许你用暴力“举着枪或者拿着刀”去逼着医生抢救,结果会截然不同;
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我们应捍卫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当人们遭遇车祸的时候,很令人同情!国家有交通法规来制裁,压死人可以依据发生的事实判坐牢;而医疗纠纷呢?国家明文规定要如何如何处理,可是在现实中,又有多少痛苦的患者家属在失去亲人的时候还要失去对党对政府官员的信念和信任?
三,事故过后人财两空:治病用空和傻傻的打官司花费昂贵的各项费用(诉讼费,医疗鉴定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等),有几个百姓能打赢官司?再有理的诉讼,一经变味的鉴定,就全没有理了,信不信由你!?一般老百姓丢了人,费了钱,输了官司,怎么会想得通?许多年翻不了身,不死也得脱层皮,有哪个能靠逝者发个财?党的政策再好,多了几条人情关系潜规律,执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建议人大代表为人民多提出几条好提案,对调查落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医疗“杀手”也应该判他坐牢反思悔过!提高医德医术!
四,端正心态,解读医闹是什么?医闹的绝大部分群众是反映问题无人问津,走投无路才闹的!(当然,对于确凿寻茬闹事者不在其列)你找医院协商,他不理你;你找的次数多了,他有美其名曰的“保卫人员”伺候;老实本分的,活该你倒霉,理智一点的,去拉“维权”大锯;医闹被误解就是要钱,不闹就是“宝里宝气”,我希望讲法制,还我儿一个清白!赔钱有什么用?就是赔我100万,1000万,我的儿子还能返生么?
我要的是做人的尊严!要的是公道!要的是我儿的健康权!生命权!
五,呼吁参考“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条例”处罚医疗战线上“医疗过程中人为造成的医德医术缺失行为”,给那些无德无术,医德医术缺失的冷漠医疗杀手严厉的惩罚!鼓励和奖励有医德医术的,有真才实学的医学志士攀登医学高峰!为民造福!
六,让老百姓感到痛心的是:在医患纠纷这个领域,在这个弱者无法逾越的医患纠纷深渊里,国家相关医疗政策、法律法规、医疗规章制度竟被某些医学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丢在脑后,而是根据某些人的需要,违背客观事实真相,昧着良心说假话,捏造事实去完瓮。纵观全国这么多的医患纠纷,又有几个官司能顺利结案?医患纠纷中逝去的人们,你们就真的是该死么?生者真是为你们鸣不平!
两年九个月过去了,这样悲惨的遭遇真正落到自己头上时,也许你才会猛然醒悟!
而我相信党!相信组织!相信专家!直到自己亲身遭遇到这天大的冤案,才明白有些事情竟可以完全根据某些人的需要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草菅人命的!
尊敬的领导们,可敬的专家们,您们可曾听到百姓们怨声载道?可曾体会到遇难百姓们生命的呐喊?希望您们明镜高悬!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好这一件事件!
逝者母亲:董守萍&
&2011年9月12日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xyyyhtl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