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娼的娼精灵

慈母的黄昏和娼妇的狂欢——由李某某案引发的联想
慈母的黄昏和娼妇的狂欢——由李某某案引发的联想
对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对犯错或犯罪的个体进行惩罚及其方式也反映着这个社会的理性化水平。但是,文明程度的高低和理性化水平都不是大嗓门和数字可以描述的,而是需要充分的理论分析和逻辑论证去显示它们的合理性。
女性形象及其变异
和漫长的母系社会相比,人类经历的男权社会在时间上短暂得不值一提,可就是这个短暂的时期彻底颠覆了妇女的形象与地位,近代以来几经变异,女性的慈母形象荡然无存,娼妇的狂欢不仅理所当然而且天经地义。传统社会中作为奴隶的母亲形象充满了诗性,其受苦受难的形象更使母性获得了神性。伴随着自由、人权、解放的口号,女性却彻底堕落为男性的工具。从女巫、不洁、禁锢到放荡、轻薄、性感,现代社会的女性形象已经彻底改观,再也没有传说中的清纯唯美、高贵典雅,有的只是做作、炒作、欲望和情爱。女人还真的不是天生的就是女人,女人是男人造成的,准确点说是男权社会造成的。慈母的黄昏和娼妇的狂欢是男权社会的结果,是社会对女性的商业化过程。
相对主义只不过是荡妇的道德
今天最具有欺骗性的时尚是多元文化与相对主义,在道德领域造成的则是虚无主义和享乐主义,而这一切充其量只不过是荡妇的道德而已,是骗子和婊子的口头禅。任何拿相对主义作为攻击武器的人,都是在试图驳倒他人的同时推销自己的价值,利用诡辩、精神亢奋和大嗓门压倒对方,最终诉诸于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策划推销获得胜利。这样的胜利不是真理的胜利,而是欺骗性推广策略的胜利;衡量这样的胜利不是衡量胜利中的正义和善,而是衡量荡妇们的“欺骗性推广水平”,越是能够推广这种欺骗性的,越是符合荡妇的道德。高尚者没有机会写墓志铭的时候,娼妇们已经拿着卑鄙的通行证轰轰烈烈地走上街头了——他们或许一个个还长着爷儿们的模样。
教育和文化正在造成自私自利的个体
从李某某案件中我们乐于见到,我国的司法至少在形式上第一次像司法那样正常运转,舆论和民众的意见没有能够成为分配和惩罚的依据,所谓的“精英分子”、各种“#二代”、金钱、权力也没有。和前几次吵得沸沸扬扬的场面不同,本月19日的二审冷清了太多,估计是媒体认识到了可以挖掘的宣传价值已经不多,公众也失去了耐心和兴致。原因如上述。
本案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关于“对、错”的判断和认识之难。在道德相对主义泛化的社会氛围中,伦理利己主义似乎可以自圆其说。其假设如下:
人是自私自利的,所以人人都是自私自利的。那么,“我”自私自利又有什么错?
一审时被告一方将砝码放在对受害人身份的质疑上,是因为被告人及其家人还有一批“网友”顽固而坚定地认为“和卖淫女交易,又有什么错?”
在事实面前进行狡辩于事无补,但要真正认识“对、错”却是困难的。相信大多数人会觉得,被告一方近乎艰苦的辩护目的不是司法公正,而是为了减轻甚至避免惩罚。这倒是完全出于其纯粹的自私自利心态,也部分地迎合了社会中那些极端的自私自利主张,和道德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吭哧一气。
这种局面是几十年来功利主义价值观教育的结果,自私自利、相对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像毒素一样已经深深地浸入了一大部分人的骨髓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李某某及其家人、圈子自始至终不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原因。教育和文化正在造成一批又一批的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样的个体是极端自私自利的,却又是极其容易控制、驯化和使用的。现代社会的全部秘密都在这里。
回到原点可以挽救这个沉沦的世界吗?
伦理学该做些什么呢?教育该做些什么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回到原点万事大吉。可是原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个东西又在哪里?谁又能确证这个“原点”就是好的?每个人如果都拿出他自己的“原点”又该怎么办?答案看来即使不是完全否定的,也绝不是肯定的。
停步倒退没有出路,只有前行。虽然不能证明责任、义务、美德是绝对好的,但我们完全可以证明相对主义绝不是好的,它本身就不是一种道德。自私自利这种娼妇道德更不是。这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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