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沉迷网游不工作 被母亲逐出家门经济纠纷可以报警求助助

小伙沉迷网络辞去工作 被父亲赶出家门报警求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翟英伟 周莹 记者 林清智)家住镇江新区的小伙赵某因沉迷网络辞去现有的工作,父亲知道这一消息后,一气之下将他赶出家门,赵某晚上无处可去,只好报警求助。
“警察同志,快帮我劝劝我爸,让我回家吧。”3月4日晚上10点左右,赵某见到民警张桢华后不停地说。张桢华了解到,在事先没有告知父亲的情况下,近期赵某辞掉了工作,4日晚,他将辞职的事情告诉了父亲,谁知道,父亲听后勃然大怒,将他的被子摔到门外,不让他进门,任谁劝说都无济于事。
被赶出家门后,赵某想去朋友家借宿,但又怕被问起这件事情没有面子,无奈之下,他只有向民警求助。
张桢华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带着赵某一起来到他家中开始做他父亲老赵的思想工作,希望这对父子之间可以平心静气地好好沟通。
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固执的老赵火气消了不少,他说:“自己这么做可能激动了点,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着想!你们都别劝了,等他自己琢磨出了门道再回来见我!”
听见父亲表态后,赵某表示,沉迷网络是自己的不对,但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对于未来的工作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规划,希望父亲可以理解。
最终,张桢华将赵某安排在了其亲戚家中。
(责任编辑:jl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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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以房抵债,母亲被赶出家门
为还债竟然偷母亲房产证过户后出租,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
日  来源:
  本报记者 路帅 通讯员 袁鹏  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竟被一名陌生男子赶了出来,对方手里还拿着一张和自己女儿签订的20年租房合同。城区市民吴老太(化名)咋也想不到,这一切都是小女儿张某(化名)在背后捣鬼。因欠下巨债,张某竟私自将吴老太的房产证偷出,雇人冒充亲属办理了遗产继承和房屋赠与公证,出租给债主抵债。敲门强行进屋,说房子被租了20年  日,吴老太太独自在家中看电视,听到有人敲门,老人起身开门查看。“外面站着个陌生中年男人,打开门后他一直往屋里瞅,然后趁我不注意推门进来了。”吴老太太说,起初她以为是该男子走错了门,后来询问才知道,该男子竟然是自己这套房子的租客。  “他说这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小女儿的,我女儿已经租给他了,租期是20年。”吴老太太回忆说,当时该男子态度很强硬,塞给她一张房屋租赁合同,写着房东是张某,此房连同室内全部家具都租赁给了对方,租期20年,并附有双方签名、手印。吴老太气不过,去找小女儿讨说法,回来才发现房门已经换了锁,进不去了。  更令吴老太太没有想到的是,她去济宁市房产管理局查询,竟发现这套房子的产权已不在自己名下,日过户给了小女儿。“资料显示这套房子是在我女儿拿着遗产继承公证和房屋赠与公证,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这两个公证我都没有做过。”吴老太怀疑这一切都是小女儿瞒着自己办理的。  为要回自己的房产,吴老太于日向公证处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撤销公证书,随后两份公证书被撤销。随后,吴老太又向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女儿的房屋所有权证。日,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将该房屋所有权证恢复至老人名下。  吴老太没想到的是,虽然房屋产权要回来了,但租客却以签订了租赁合同为由拒不搬出房屋,老人无奈再次诉诸法律。欠款14万元,拿母亲房屋出租抵债  “我和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特意前往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核实,该房产确权在她自己名下,没有共有所有人。”租客宋某(化名)显得很委屈,因老人女儿欠了宋某14万元,这套房子是对方主动提出用来抵债的。  宋某介绍,日,张某向其借款15万元,他先行扣除了1万元借款利息,实际交付给张某14万元,约定3个月还款,但到期后张某一直没有归还。此后,宋某多次向张某讨债,但张某故意躲闪,常常不知所踪。日,两人在路上偶然相遇,宋某再次催讨债务并发生争执,“她说自己名下有套房屋,愿意出租给我抵债,当时那房子确实是在她自己名下。”宋某说,核实过房屋权属后,他便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  然而,早在张某向宋某借款前,她就已完成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过调查,日,张某从家中拿出房产证,雇佣他人冒充其母亲和大哥,在公证处以欺诈的方式取得了虚假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和房屋赠与公证书。随后,张某拿着公证书和假冒其家属的人员到济宁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子产权归属老人,老人被赶出家门是受害者,张某欠宋某14万元债务,宋某也是受害者。”任城区法院民五庭法官董志刚介绍,当时提出的调解方案是由老人其他子女出资还钱,作为补偿,张某声明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这样原被告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最大化维护。但由于张某在外欠债实在太多,亲属对此存在疑虑,调解方案最终未得实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张某利用非法手段将涉案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自始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张某从未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  而宋某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即使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属于张某无权处分行为,且事后并没有得到房屋所有权人的追认,因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始无效。未取得所有权 租赁合同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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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啃老儿被赶出家门”背后当反思
核心提示: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人间百态】
【事件介绍】
29岁男子啃老7年被赶出家门 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
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结婚,5年后儿子徐青出生。夫妻两人对儿子百般疼爱,徐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徐青在小学时当过班长。听儿子说任务重,朱女士便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别让儿子当班长。此后,徐青考上本市一所大学,住校不满一个月,他就提出在宿舍和同学相处不好,朱女士便让徐青回家住。
大学毕业后,徐青说找工作难,徐先生便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徐青说工作没意思,干脆辞职不干。尽管帮儿子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徐青总推说:&没意思,不想干。&自己则闲在家里睡觉、上网、要钱花。
2013年,徐青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他把女网友带到家里长期同居。徐先生和朱女士从教导儿子到开始斥责,最后双方竟然升级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无奈,徐先生和朱女士将徐青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限期腾房。海淀法院审理后判令徐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没想到判决生效后,徐青仍拒不履行。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执。执行中,徐青百般阻挠,还吼父母称:&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法官说案:父母没义务养&啃老族&
海淀法院法官认为,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案中,徐青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因其拒绝劳动,不愿自食其力,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对&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
该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属于夫妻二人的财产,徐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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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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