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僵尸吗鹿长什么一样

僵尸的女仆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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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人们抬起头仰望浩渺星空,都不禁会想到,自身究竟有多么渺小。  和一整片宇宙相比,人类所活动的范围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有值得歌颂的成就,似乎都只是为不足道的,如同一粒沙子落进海洋里,完全干扰不到宇宙的运转轨迹。  即使是最顶尖的宇宙学家,也只能通过种种科学迹象,来猜测出这个宇宙究竟是怎么样,而关于平行宇宙的学问,同样是许多人展开研究的重点,人们迫切希望知道,自己所生活的宇宙究竟是不是唯一、它究竟是什么样子。  宇宙学产生于十七世纪,人们首次借助望远镜的帮助,见到了这个宇宙的壮观,发展到后来,天体的规律不再是神秘得像是魔法一样,他们开始通过计算,试图揭开宇宙的神秘面纱。  直到很多年以后,人们才会发现在无数关于宇宙的猜测中,有一条是真正正确的,我们所生活的宇宙,确实不是唯一存在的宇宙……  到目前为止,有关宇宙起源的最重要的理论是“宇宙膨胀理论”,它对大爆炸理论作出了重大改进,在这个理论中,我们所生活的宇宙只不过是众多宇宙中的一个,它们像泡泡一样漂浮在无边无际的泡沫宇宙当中。  随时都有新的宇宙产生,同时也会有宇宙灭亡,甚至猜测一个平行宇宙就悬浮在我们头顶上,相差距离可能不到一毫米,可是却无法被触及到。  后来发现,这条科学假想同样也是真的,确实有个一平行宇宙,就在我们生活的宇宙旁边。  它和我们生活的宇宙,就像是同时行驶在立交桥上下两层通道中的小汽车,处于同一时间体系当中。  那里存在着一颗和地球相类似的星球,甚至连历史都具有相似性,同样也产生了人类。  同时,在这些不同的宇宙里,事物的发展会有不同的结果,我们的宇宙中已经灭绝的物种,在另一个宇宙中正在不断进化,生生不息,造成了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产生。  相互平行的两个宇宙,既不重合,也不相交,虽然有时通过一些偶然的事件,两个宇宙能相互感知对方的存在,但一般而言,仍是老死不相往来。  故事,就发生在那片走向未知岔路口的平行宇宙之中......
  一颗蔚蓝色的行星,围绕着巨大的太阳旋转,距离不远也不近,足够的热量很适合诞生出生命。  海洋和大陆清晰可见,但却不是人们熟知的板块划分,一块巨大的大陆周围,分散着数量众多大大小小的岛屿,南北两极被冰雪覆盖。  绿色的是森林、白色的是云朵,同样可以见到大气层外面存在着人造卫星,数量不算少,太空垃圾以高速前进,偶尔会发生碰撞。  在大陆板块的某处沿海地带,一栋栋高楼位于市中心,有飞机从郊区上空飞过,不知即将去往哪里……  东城的名字就叫做东城,城市里面的居民们,习惯把城市的东边称之为“东区”,这样可以跟名字区分开。  从空中俯视这座城市,纵横交错的街道将它切割得如同棋盘一般,最中央位置是一处生长着大量绿树的公园,那些高楼就分布在公园的周围,从大楼造型和灯光亮度可以看出,东区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夜晚城市里灯火璀璨,道路上有汽车驶过,沿海码头边挺着一艘艘巨轮,岸上堆放的各色集装箱足有数百万个,一切仿佛没什么不同,可以看出这是一座很大很繁华的城市。  靠海的东区比较发达,中央公园的西边,就显得冷清多了,由于郊区工厂数量多,导致无论白天还是夜晚,空气仿佛都蒙着一层灰,遮挡住人们视线,以至于平时看不清本该布满天空的星星。  夜幕笼罩下,在西边的厂区里,许多烟囱正在冒烟,头顶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今天积雨云压得很低,此刻终于不堪重负,变成雨点落了下来。  雨滴并不干净,下落过程中它们洗刷掉一部分悬浮在空气中的灰尘,如果运气好,明天也许能见到久违的蓝天。  这时候,在某处静悄悄的破旧老厂区,一只流浪猫飞快窜进巷子里,在浑身被淋湿透前,躲进旧衣服捐赠箱当中。  拐角蜷缩着四只小猫,它们趴在破旧衣服上,紧紧挨在一起,被雷声吓到,发出微弱喵叫声,每次闪电亮起时后,才能透过光线看清这些猫咪幼崽。  外面传来急促脚步声,还有男人的喘气声,他大喊着“别过来!”  声音无比慌乱!  这只母猫戒备往外看了看,随即炸起浑身毛发!  它见到一位抱着四五岁小姑娘,边跑边回头看的微胖中年人,然而假如有外人在,会发现身后根本没人在追他,而他却如临大敌!  不知感应到什么,这只母猫不顾浑身湿透,快速跑到角落里,把那些幼崽们护在身下,低下头微微颤抖……  附近唯一一座工厂,上月刚搬走,附近没有人,已经成为流浪动物的天堂,平时很热闹,此刻却静悄悄的,仿佛被黑暗笼罩,黄鼠狼四脚朝天装死,过了很久才翻身跑掉。  那位中年人气喘吁吁,甚至还跌了个跟头,不停往后看,此刻实在是走不动路了,这才放慢脚步,却一点都不敢松懈,神色格外紧张。  继续抱着被雨淋湿的四五岁女孩,钻进了圆形水泥管道中,里面没有雨水,他慌乱摸摸小女孩的脑袋,温度非常低,能清晰察觉出生命正在流逝,似乎就快要死了。  她的灰色短袖上粘着血,中年人见到女孩脖子上两个孔时候,神色惊恐至极,语气颤抖说出一个字:“僵......”  刚好打雷,闪电照进水泥管道中,在管壁上映出男人抱着女孩的形象,而在女孩身后,三条尾巴微微摆动。  雷声响起,一位赤裸着上身,露出健壮身材的帅气年轻人,坐在高高的废弃烟囱上,正望着些废弃的管道位置。  脸上笑容邪魅,眼珠颜色微微发红,甚至连瞳孔都是暗红色,完全不像是正常人类的眼睛。  他舒服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说道:“弟弟啊,我似乎快要找到你了呢。  你仆人的女儿现在快死了,难道还能忍着不去找你帮忙么……”  哼哼着歌曲,张开双臂,闭上眼睛往后躺,从数十米高的烟囱上,自由落体往下坠落。  原本应该摔成一团肉泥才对,但年轻人却在中途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候已经站在地面!  他淡定往管道方面走去,消失在雨幕中。  ********************************  管道穿风,发出诡异呼啸声。  中年男人从其他水泥管道中,找到些干木材,俯下身子护着它们,回到刚刚那个管道里,一番忙碌后生好火,脱掉自己湿透的外套。  小女孩嘴唇发干,脑袋无意识动了动,随后咳嗽几声,红色的血从她嘴角流出来。  中年人很着急地帮她擦干净,脸上写满悲伤,这时候他女儿醒了过来,眼睛的瞳孔竟然是金色竖瞳,就像是......猫的眼睛一般,随即恢复正常的人类黑瞳。  她呼吸微弱,眼神格外干净,中年人见到女儿这副模样,哭着把她搂在怀里,声音颤抖着说:“别怕,爸在这。  小萱,爸爸一定会治好你,爸爸送你去医......”  接下来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因为他清楚知道即使送女儿去医院也没用。  女儿脖子上的伤口他太熟悉了,那是僵留下的印记,对方留着女儿一口气,没有直接杀死她,然而尸毒也会在不久之后要了她的命,没有办法治好。  除非......中年人猛地抬起头,像是找到了希望,深吸几口气,强颜欢笑看着女儿,接着说道:“乖,你先好好休息,等雨停了我就找人帮你处理伤口。  你还记得刚才发生什么了吗?仔细想想。”  “我记得,有个人抓住我,然后咬我的脖......”  说到这里时候,样貌精致的小女孩面露恐惧神色,中年人叹了口气,食指戳在女孩眉心上,他女儿顿时昏迷不醒。  头疼揉揉太阳穴,中年人再次查看女儿脖子上的伤口,伤口附近的血管,已经呈现出黑色,分布在雪白的脖子上,格外明显。  中年人脱下衣服,接水帮忙擦干净女儿伤口附近的血,随后悲愤朝管道外面大喊:“你就不是想从我这里找到他吗!  冲我来啊!为什么对我女儿下手!她才四岁!你这个杂种!”  刚刚那位脸庞帅气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管道口附近,见中年人握拳,瞳孔瞬间变红,伸出根手指晃晃,淡定说:“别冲动,小猫咪。  万一我忍不住把你捏死了,你女儿可就死定了,你不会指望我来救她吧,这次我会喝干净你女儿所有的血。  难怪我弟弟养着你们,原来猫咪的血这么棒,如果我是杂种,那么你主人也是杂种,你确定要这样挑衅我们血族吗?”  “你!”中年人气急,但终究不敢继续说,拳头握得紧紧的,凶狠目光简直想杀了面前这家伙。  “十个你加在一起,也别想动我一根头发。  劝你安份点,乖乖去找我弟弟吧,一觉睡了几百年,留我一个人多无聊。  她还能活半个月,在此期间你要找到你主人,不然她死定了,多可爱的小姑娘......拜拜。”  年轻人挥手微笑着走出几步,回过头补充了句:“找到后,记得告诉他,我很想他。  至于我弟弟愿不愿意付出代价救你女儿,那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我主人跟你不一样!他一定会帮我!”听见这句诋毁,中年人发怒喊道。  表情不可置否,年轻人双手插在口袋里,这回真的离开了。  不为人知的黑暗,其实一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它和普通人的生活,被清晰分割开了......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随着时间推移流逝就会形成具有明确职能分工的国家。  在这片范围辽阔的大陆上,分布着大大小小数百个国家,南北端冬季寒冷,中部赤道终年炎热,大陆中央地带因为缺水,形成了一片广袤的沙漠,那里同样生活着不少人。  东边沿海地带,建立起了一个叫做华夏联邦的国度,它是世界三大强国之一,各个国家之间经过千年纷争之后,如今正处于一种有默契的和平阶段,局部地区动乱依旧时有发生,但大规模战争已经有好几十年没发生过,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  平行宇宙之间总是有相似之处,别看这片大陆还处于原始的整体状态,其实板块也在移动中,星球本身的内部力量,试图将这片大陆给撕开,板块运动正在潜移默化地发生。  养育华夏民族的夏河,就是由此而来,相比起有文字记载以来,它已经慢慢变宽了好几倍,一眼甚至看不到河对岸,许多货轮正在河面上行驶。  发展惊人地相似,但也存在着很大不同,比如物种演变方面。  此时此刻的华夏联邦境内,一辆越野车正从一大片耐干旱的树丛中行驶而过,周围都是沙漠,公路上也覆盖着沙子,那些树的树干上,挂着一个个类似于葫芦的果实,里面都是可食用的水,因此被人们称之为救命树。  附近生长着一大片这种植物,可见这片地区并不像看见的那么贫瘠,地下应该存在着水源,事实也确实如此,这里只能算是沙漠的边缘地带,由于光照充足的缘故,种植葡萄的农户很多,它们可以将根扎到很深的地下汲取水分。  墨绿色的吉普车此刻停了下来,前些天还在两千公里外东城的那位奇怪中年人,下车后随手摘了颗救命树上的果实,捏碎一小块后自己先喝了点,随后拿着它回到车旁,喂给脸色苍白,脖子上用白纱布裹起来的小女孩喝。  她意识还清醒着,但明显感到痛苦,眉头紧皱,能看见几根发黑的筋脉,沿着血管蔓延到了下颚部位,喝了一点水之后,她用手摸摸自己脖子上的纱布,询问说:“爸爸,我脖子怎么了?”  很奇怪的一句话,前些天那个下雨的晚上,她明明还记得自己被那位年轻男人咬到,然而现在却像是完全不记得了一样。  她父亲的做法也很奇怪,如同理应如此一般,摸了摸她的头发挤出笑容告诉说:“你摔倒后弄伤脖子了,爸爸已经带你去医院处理过伤口,现在没事了,吃点药就可以。  我开车带你去见一位我的老朋友,他那里有更好的药,附近风景很好看对吧,六百多年前更加好看,原本是一片绿地,出门走得急,忘记把照相机带来了。”  小女孩年纪不大,没想到要问自己父亲,为什么会知道几百年前附近是什么样子,往周围看了看,露出可爱的笑容,嘴里说道:“嗯,好看,都是沙子。  我们忽然出来旅游,学校那边怎么办?你不是要去工作吗?”  “放假了,放假很长一段时间,我已经帮你向老师请过假,这几天陪你开心地玩,我们就快要到了,继续往前走?”女孩父亲问道。  这时候,他见到一辆警车开来,目光盯着那辆车,对方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吉普车后面停了下来,随后有位警察,从驾驶座位置开门下车,身上只穿了件短袖,中午时分太阳高高挂在头顶,沙漠里气温比其他地方热得多。  从开着空调的警车里出来,感觉十分不好受,那位留着胡子的老警察走到他们旁边,询问说:“车抛锚了?要不要帮忙?”  “没事,摘个果子喝点水而已,这就准备走了。”  视线看向副驾驶座上的姑娘,老警察盯着她脖子上的纱布看了会儿,处于职业惯性多嘴问了句:“你女儿?  这种季节来沙漠可不舒服,附近有救命树没事,再往里很难找到水,最好就在附近看看,多摘点果子带着。  上次有几个人往里走得太远,失踪一周多才被发现,你应该知道他们最后变成什么样子,磨磨就是灰,身体里连一滴血都榨不出来。”  有小孩在场,老警察没有直白说,但中年人可以想象那副场景,听见“血”这个字时候,脸色瞬间变得僵硬了点,大概是因为由此想到那些不好的事情,说道:“是我女儿没错,谢谢你的提醒,我们不打算再往里走了,就在附近逛一圈。  身体不太好,动了个小术手,带我女儿出来散散心。”  间接解释了脖子上纱布的由来,老警察见女孩没有异常,也没往深处多想,看看他的驾驶证,记下名字“刘海”,以及驾驶证号码就回到自己车里。  边境线离附近不远,远处能看见高耸入云的雪山,如果是往反方向走,说不定还要查查车里携带的物品,因为许多人通过这条路,将违禁物品带回国内,不过没人会带孩子走私。  因此,老警察再次发动汽车准备离开后,忽然想起什么又停下,指着北边隐隐约约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山脉,提醒说:“附近经常有车通过,出事也没关系,但是你们千万别去那片地方。  那山谷邪门的厉害,一年到头都有雾,在里面连手机和指南针都没法用,经常有人转了好几天才找到出路,运气好的能出来,运气不好就难说了。  我们当地人从不去那里,专家们去考察了几次都没找出原因,说是附近可能有磁场什么的,我跟你解释不清楚,自己也没搞明白,反正别去那里就绝对没错。  有些不怕死的,后来就真死在里面了,黄岩羊群每年迁徙,宁愿多走几十公里绕开它,都不愿意从山谷里通过。  再见,这是我名片,有事打电话,正面是我工作号,反面是我老婆开的餐厅,拿我名片去还可以打折哟。”  驾驶证上写着名字刘海的中年人哭笑不得,目光从那片山脉收回来,走过去接到老警察的名片笑道:“好嘞,晚上有空去试试。  你先忙,我们也走了,不用担心,带着孩子呢,找死也不会现在找......”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老警察前脚刚开车离开,他就从上车进入岔道,往那片怪异的山脉开了过去......
  车辆外面温度太高,一些长着红色果实的灌木丛,本该是深绿色的叶子都被晒得枯黄起来。  有些样子很奇怪,像是马,但却长着两条尾巴的奇特食草动物,正在啃食那些灌木上的果实,企图依靠那点可怜的水分,来润湿自己快要冒烟的嘴巴。  它们的个头高大,身上肌肉结实,长耳朵竖在头上非常搞笑,一大群足有上千匹,四肢着地奔跑速度极快,可以看出是些自由自在的群居动物。  成年“马”可以长到两米高左右,几千年前科技还没发展时候,就被人们驯服,变为长途出行必不可少的好伙伴,直到近代以来科技迅速发展,才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  如同之前所说,平时世界因为生态环境不同,导致在物种演变方面走上了一条岔路,但大概方向是相同的,千奇百怪的植物、形状各异的动物,鸟、昆虫、爬行在沙子上的蛇,同样是从远古时期慢慢演变而来。   至于那些暂时未知的奇特生命的诞生,比如长出尾巴的姑娘、比如邪魅的年轻男子之类,那要从两千多年前的一件事情说起……  越野车沿着笔直的公路,开到了一片生长着稀疏灌木的荒野上,发动机传来轰鸣声,车尾的排气筒冒出阵阵黑烟。  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周围和刚才的沙漠景色不同,植物开始多了起来,甚至还能看见一片湖,原本是湖中央区域,水位下降了不少,边缘露出带有白色盐块。  有头长着三根角,体型壮硕的野牛,正在湖边泥沼里打滚,借此来降低身体温度,并且祛除掉身上的死皮和寄生虫,它的同伴们就在不远处,很多头野牛身上,都布满暂时还没被晒干的脏泥巴,松软地带被它们踩出密密麻麻的牛蹄脚印。  这片地区人口稀少,因此变成了野生动物们的天堂,一路走来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姑娘,见到许许多多她在东城从未看见过的奇特生物。  此刻她正盯着那头在泥巴里打滚的野牛,突然间有个脖子格外长,体型十分庞大的动物,将脑袋从水中伸上岸!张开满口獠牙瞬间爆发咬住了那头野牛,并且轻轻松松将它拖拽回水里,除了依旧泛起波澜的湖水,它好像没出现过一样!  岸上的其他三角野牛,连忙撒腿远远逃离那片湖,如果有人此刻在半空中,能看见有个长脖子,长尾巴的黑影,嘴里咬住那头野牛游远了,一头近吨重的牛轻而易举就被它拽下水,可见力气十分强大,从头到尾的长度,大约在十六米左右。  小姑娘被吓到,脸上布满惊愕表情,她父亲也看见那东西了,毫不在意笑着告诉说:“在纪录片里见过这东西吧?  是陆生蛇颈龙,野外族群数量已经很少,都被政府给严格保护了起来,难怪附近有水源,但是却没人居住,估计被设立成保护区了。  以前那些远古龙类数量更多,这些年来变得越来越少,几十米高的大龙都在动物园里生活,不保护的话再过几百年时间可能会从我们星球上消失。”  “嗯,教科书上有它的图案,另外还有一种海生蛇颈龙,如今生活在海洋里,体型比它们大一倍左右,最大的能长到四十米。  老师告诉我们说如今气候变得不再适合它们,而且有很多人偷偷猎杀,将这些恐龙的肉和骨头拿去贩卖,还说一定要保护它们。”  小姑娘点头认真说道,在她这个刚开始认识世界的年纪,老师的形象和地位还很高大。  在这个世界,早在数十亿年前太古代时期就出现了生物,演变发展过程基本和地球一致,大约五亿多年前出现了海洋无脊椎动物和各种原始藻类,又过了两三亿年时间,各种陆生植物以及陆生动物开始发展。  经过漫长的演变之后,体型巨大的恐龙以及鸟类出现,成为那段时期内这颗星球的主宰者,不过不同的是,数千万年前这颗星球并没有被巨大的小行星撞击,因此它们到如今依然还存在着,各种哺乳动物,包括人类的祖先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它们的口粮。  直到上万年前人类学会使用工具,借助各种武器、陷阱之类跟它们展开搏斗,那些古老巨兽们的好日子才算走到头。  同样是万年前,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发动族群消灭这些可怕的生物,于是孜孜不倦地展开了长达数百年时间的“偷蛋行动”,这种断子绝孙的毒计,差点让陆地上的恐龙全部灭绝,根据历史学家估计,当时恐龙的数量至少下降了百分之九十!  到了近代,它们已经成为濒危物种,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恐龙种类,都在一万年间灭绝了,尤其是近四千年内,只剩下一千多种,随着物种演变,有些被人类圈养变成美食,例如在餐厅里随处可见的恐鸡,它们生长速度快,而且肉质口感好,是这颗星球上的主要家禽种类。  一些食草恐龙,例如脑袋像是盾牌一样的三角龙,以及性格温顺的禽龙等,已经被驯服上万年,广泛存在于各座牧场里,还有一些可爱的演变物种,被人们当成宠物饲养,比如一种身上毛茸茸,像是个毛球一样的波波鸟,价格并不算便宜。  这是个非常壮观奇特的星球,人们已经习惯了它们的存在,如今各个国家都在保护它们,可偷猎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越野车从湖边穿行而过,没有道路,速度并不算快,几个小时后接近那片高耸山脉,山脚下是一片绿草地,还有冰雪融水从山上流下来,汇成一条小溪。  数量众多的动物分布在上面,甚至包括一头足有五层楼高的庞然大物,其他动物都离它远远的,生怕被它一不小心踩死了,这是一头胖龙,名字就叫胖龙,因为它真的很肥,脸上都是肉。  开车的刘海,此刻望着那片山,神色明显带着些惆怅,对女儿说:“下车吧,我们步行走过去。  别看前面长着草,其实底下是一片流沙,爸爸背着你走,一不小心就会被埋掉的,你看那些动物,它们都不敢到这里来……”
  刘海的本名不叫这个,漫长岁月中他已经换过好几个名字。  尤其是近代随着科技发展,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之后,到处都要使用到身份认证,如果不是打算将女儿送去学校读书,办不办身份证都无所谓,但女儿到了年纪,这个时代不上学可不行,于是托关系想办法,随便登记了个名字。  主人以前都叫他小喵,填表那天这个名字在他脑子里转了圈,随后就被刘海给否决,如果是萌妹子使用这种名字会很萌,但一个大老爷们……他可以想象出人们会用怎样一种怪异目光看待自己。  说是“他”,其实这个用词并不准确,因为刘海和他女儿一样,本身实际上是一只猫,只不过变成了人的形状。  前些天晚上时候他女儿昏迷,露出了几条尾巴,另外还在头顶长出了另外两只毛茸茸的耳朵,足以说明这对父女俩和真正的人类存在很大不同。  那位追杀他的年轻人叫刘海名字时候,也说了“小猫咪”,显然是清楚知道这对父女俩真实身份的,除了正常的生物进化演变过程以外,这个世界出现了很大的不同。  他们都是不被世俗界知晓的黑暗存在,平时生活在现代社会中,和正常人几乎没差别。  偶尔有些怪谈奇事传出去,也只是被人当作虚构的事件,就拿刘海来说,他的职业是保安主管,和女儿挤在东城的一间老房子里,而且还是租来的,混得连普通人都不如,并不在乎这些物质层面的东西。  此时此刻,趴在父亲背上的小姑娘,就在用手摸自己头上的耳朵,外表模样本就可爱,再加上这对小耳朵,样子更加可爱了,她问父亲说:“为什么别人都没耳朵和尾巴,就只有我会长出这些?”  在刚刚,她才发现自己头上多了对耳朵,如果是成年人,一定会担心受怕,以为自己身体出什么问题了,但是这个小姑娘才几岁,只是觉得有趣而已,没有大惊小怪,这种年纪的孩子本就无忧无虑。  刘海正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他可以从草的生长状态,分辨出地底下的情况,期间能看到一些动物的尸骨,有些已经腐烂成骷髅,前面的山脉高耸入云,看上去就在眼前,实际上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感觉到女儿的状态,这几天来正在不断恶化,因此一路着急赶来,他虽然很痛恨那位咬了自己女儿的年轻人,但是却很相信对方所说的话,假如再拖延几天,自己女儿必死无疑。  所谓感染尸毒会变成僵尸之类的谣传,刘海半点都不相信,他跟在主人身边许多年,对僵尸的了解极为清楚,被咬后很可能变成行尸走肉一类的低端存在,然而想成为等级森严、数量稀少的血族,完全没可能。  “僵尸”是普通人对他们的蔑称,其中也带着一丝丝惧意,和那位咬了他女儿的年轻僵尸一样,他们更喜欢称呼自己为血族,而且还是很高贵的血族,至于在西方闹腾上千年的吸血鬼,只是一些不伦不类的存在而已。  刘海曾经在数百年前,亲眼目睹当年自己主人,亲手扼杀了一位伯爵等级的吸血鬼,虽说伯爵上面还有侯爵、公爵、亲王等更加强大的吸血鬼,然而要知道的是他主人,当年才刚变为血族没多久,力量还很弱小,甚至连一些天赋都没发掘出来。  单纯凭借肉体,将那位据说具有蛊惑人心能力的吸血鬼给硬生生打死了,吸血鬼遇到僵尸一族,力量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压制,伯爵级别的吸血鬼,已经是吸血鬼族群中的中流砥柱,实在不能说是弱小。  往上追溯一千多年时间,其实连西方吸血鬼的老祖宗,都是被僵尸一族感染而诞生出来的存在,华夏血族在地下黑暗世界里,一直是让各族避讳不已的禁忌话题,正是由于东方存在着僵尸一族,因此西方的吸血鬼不敢冒然过来。  这就是刘海,对自己主人崇拜不已的原因,女儿被那位年轻血族咬到,说不怨恨那是不可能的,可惜他甚至产生不了报仇血恨的念头,因为那位年轻人......是他主人的哥哥。  亲哥哥!  ……  一步一步往前走,听见女儿的询问,刘海笑着说:“春天我带你去东岳山旅游,你还记不记得山顶上的石碑写了什么?”  “嗯,我记得。  上面写了:帝圭九年,夏皇登东岳祈天,五星错行,陨星如雨。  初赤黑黄云如幕,长数十匹,交错,声如雷震,坠地气热如火,尘起连天。  时有耕者往视之,土犹然沸,见有一石方尺余,红色而轻,击之,音如磬......”  小女孩在她父亲背上流利地背出一大段,足有上千字,随后问道:“当时你说是陨石砸下来了,夏皇将它们视为宝贝,派人四处搜集,企图炼制长生不老药。”  身为有尾巴、有猫耳朵的非正常人类,老天实在是对她不薄,记忆力方面远超常人,在此之前能够以出色的记忆力称霸幼儿园,甚至吊打小学三年级学生,至于再往上,由于没有学习过那些课程,所以暂时还不知道怎么样。  “嗯,那次坠落的陨石,和其他的陨石完全不一样,它改变了历史,也改变了一部分人,比如我们。  小萱,你要记得我们是特殊的存在,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暴露我们的身份,那样很可能会出现糟糕的事情,一千多年前东极皇下令,世间树木花鸟、鱼虫走兽一律不许成精,将我们和普通人的生活分隔成两个世界。  不理解没关系,现在你只要记得我现在说的话就好,等你长大后接触得事情多了,自然就会弄明白我们所处的环境,这片世界对你来说暂时还是未知的。”  小女孩不太明白,只是点了点头,也没认真追问下去,开口说道:“那这耳朵怎么办,以后戴帽子吗?”?  “没关系,你受伤了身体弱,过些日子修养好了身体,它们自然而然就会消失。  待会儿带你去见一个人,还有一段路要走呢,你先睡一会儿。”  “嗯,我们到哪了,突然好冷啊……”
  真的很冷。  之前还是酷暑天气,热到想要跳进水里泡澡,此刻却突然冷了下来,那是一种深深刺到骨子里的凉意,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在小姑娘看不到的脖子伤口处,因为感染尸毒而发黑的血管,此刻稍稍扩散了一些,睡意袭来,张开嘴巴打了个瞌睡之后,便趴在他父亲后背上睡着了。  而她父亲,依然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越接近山脉时候越小心。  尤其在他发现一片平地上,很突兀地竖着个身穿黑衣的稻草人时候,吓得赶忙绕开它,因为早在数百多年前,他就见过这东西,虽然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但绝对不是好东西。  即使绕开之后,刘海也能感觉到,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后背看,迫切想要从这里逃离开,嘴里小声嘟囔着:“我是来祭祖的,我和徐佛大人有渊源.....我是来祭祖的,我和徐佛大人有渊源......”  往前走时候一直在不停地嘀咕这句话,说来奇怪,那种如芒刺背的感觉真的消失不见。  刘海背着自己女儿,连头都不敢回,赶忙如释重负地加快速度往前走,如果他此刻回过头,会发现那个稻草人已经来到自己身后不远处,下一秒又回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说起徐佛,这个人的名字在历史书里经常出现,但普通人并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实存在过。  历史典籍中记载,两千多年前夏皇在东岳山祭天祈福后,突然遭遇一场陨石雨,在几年之后,便终日沉醉于长生不老的幻想中,企图炼制出长生不老药,让自己独享这片江山千万载。  几乎在所有历史文献中,都会将这件事和当时的一位大臣徐佛联系起来,夏皇就是让他去遍访名山大川,请高人帮忙炼制长生不死药,可惜徐佛一走就是三十多年,夏皇直到去世也没能见到他回来。  普通人只当这件事是古人虚构出来的野史,可刘海却知道那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并且知道当年他将夏皇搜集到的陨石碎片都带走了,再次出现时候已经变为所有血族的始祖,后来人们所谓的僵尸,都跟他脱不了干系。  徐佛僵祖活了一千多年,也镇压了黑暗世界一千多年,直到刘海产生灵智的前几年,才传来他死了的消息。  身为僵尸也不意味着永远的寿命,可是却远远超越平常人,最普通的血族也有六七百年寿命,前提是不被别的奇特生命、或者血族同类们杀死,假如没有足够的红陨碎片,意味着早晚都会死,西方吸血鬼的寿命普遍更短一些。  所以,当年从宇宙中飘来,分裂开四散在华夏大地上的红陨才是硬通货,哪里都能用到它,随着时间流逝,数量已经很少了,用一点就少一点。  刘海搜集数百年的红陨碎片,只是帮女儿开启灵智就用光,如果用在他自己身上,大概能够再活半个世纪左右,别看刘海一副中年人模样,其实已经步入晚年,没剩下多少寿命。  没人知道僵祖徐佛是怎么死的,关于他还活着的传说一直存在,然而数百年都没一丝半毫消息,大概应该是死了,谁也不能肯定,当年更像是突然消失,手下一帮人散开后各自去了别的地方......  回忆起这些陈年旧事,刘海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忽然想起前些天见过的那位,自己主人的亲哥哥,数百年时间没见面,对方的容貌和精力似乎还是那么旺盛。  但想到自己主人,找到一处能够延长寿命,暂时让时间停滞的洞天福地,对于那位年轻血族仍然年轻的好奇感,也就没那么强烈了。  除了植物以外,周围什么生物都没有,也没有风,眼前开始出现刚刚老警察所说的雾气,毕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接近一座高耸如云的大山时候,刘海已经能够认出道路,想到一别多年的主人就在这里安息......闭关,他再次加快速度。  当他消失在那片白雾中时候,前些天咬了他女儿的那位年轻僵尸,出现在了刘海刚刚走过的地方,看了那个稻草人好几眼,明显是有忌惮这东西,停步不前,不敢再贸然接近。  盯着周围的蜿蜒大山许久,他突然嘴角上翘笑了起来,自言自语说道:“原来是这个地方。”  刚准备抬腿,瞧见那个稻草人突然动了动,随即又将腿放了下来,他的黑色眼珠瞬间变为暗红色,阴森得可怕,视野里的场景完全变了副模样。  那个稻草人消失不见,阳光不见了,白色雾气也黑,视野间充满煞气,并且源源不断往稻草人所在的位置汇集,这根本不是什么山青水秀的山谷,而是一片风水学上的大凶之地,名为困龙穴,所以小姑娘刚刚才会觉得冷。  “可惜了,河在地下形成流沙,没办法带走煞气,不然也是一处让那些老道们打破头的葬身福地。  用那么多红陨布置阵法,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进去,这么大手笔估计只有徐老祖能干出来,都说他当年找到了延寿的好地方,真是便宜我弟弟了。”  语气带着点羡慕,说完后他后退几步,瞳孔变成了正常的黑色,老实说他的外貌确实很帅。  受益于红陨,拥有的逆天寿命和超凡能力,但也变成了受制于红陨的奴仆。  那些自认是正义的道士之类,就是使用红陨制作而成的物品来对付那些奇异生命,因为僵尸喜欢吸人血,借此来弥补自己身体上的某些缺点,所以一直是他们喊打喊杀的头号公敌。  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人们所谓的“煞气”,但万物相生相克,当年随着红陨掉落下来的,随带着的还有一些被人们称之为“怨石”的石头,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动植物而言,那是能够毁灭生机的糟糕东西。  普通人进入这片地方没事,而他自认踏足那片地方,即使顺利通过也会身受重伤,于是识趣地停了下来。  几座大山上光秃秃的,可见在两千多年前那场陨石雨中,有不少怨石掉落在了附近。  这个世界产生的所有奇特变化,都和当年那场流星雨有关系......
  越接近面前的大山,刘海越能感觉到熟悉。  他完全没察觉自己主人的哥哥跟来了,身为当初被主人随手帮忙开启灵智的老猫妖,他除了见识广一些,其他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要不然前些天雨夜时候也不会丝毫不敢还手。  数百年时间以来,外面的世界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几乎和刘海印象中没有太大差别。  脚下没有路,只能踩着碎石往上爬,当年他也曾从这里上来过,此刻背着自己女儿,嘴里嘀嘀咕咕嘟囔着:  “那么长时间没见,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我,一觉睡了好几百年,早知道我也当僵尸,现在我都快死了,估计少爷还年轻着呢......”  他自言自语说个不停,担心惊扰到主人长眠,会不会让他不开心。  视线被白雾遮挡着,刘海来到这片地方后浑身都不舒服,短短个把小时时间,他女儿脸上的部分血管已经变黑,怨石对他这些异常生物,具有一定程度的压制作用,抵抗力会被削弱,看见女儿的情况后,立马再次往上爬。  视野里看不见绿色的植物,看上去一片荒凉,等爬到半山腰时候,已经能看见积雪,停下分辨方位后,累得气喘吁吁的刘海继续带着女儿往前走。  大约十多分钟后,终于登上一处平坦的悬崖地带,地面被冰雪覆盖着,能看见岩壁上有处洞口,由于从没想过有人会过来,因此没有遮掩住它,积雪很厚,洞口只露出一点点。  在云层间,有体型巨大的翼龙飞过,它们喜欢将巢穴建造在高山上,人们很难入侵它们的生活范围,因此数量比蛇颈龙多出不少,即使是在城市中,偶尔也能够看见翼龙的身影。  它们的近亲有些进化成了鸟类,而这些翼龙依然还是很原始的模样,黑色肉翼就像是蝙蝠的翅膀,让刘海联想到地方那些变身后的怪异吸血鬼一族,脸色顿时露出嫌弃,在这靠脸吃饭的年代里,这些样貌奇丑无比的翼龙实在很难让人喜欢上它们。  找了块岩石,清除掉上面的积雪后,刘海将昏迷不醒的女儿放在上面,随后去清理被雪埋掉一大截的洞口,低头往里看,里面泛着带有阴森感的暗淡绿光,那是怨石发出来的光芒。  古代有人将能够在夜里发光的怨石,当作宝贝收藏,并且起名叫做夜明珠,实际上这东西有百害而无一利,千年前一位帝王试图消灭道教,后来正阳山掌教送了一颗超大的怨石给他,自称是为了化解恩怨,那位帝王将怨石当作宝贝,就放在自己的寝宫里,断子绝孙不说,自己都在几年后突然暴毙,一个朝代就此结束。  强忍着难受,他用手慢慢挖开积雪,就在他身后不远处,小姑娘此刻被一条通体白色,眼珠赤红的大蛇给盯上了,天上的翼龙首先发现那条蛇,发出刺耳叫声,刘海抬起头暗骂了几句,回过头时候,刚巧见到高高翘起的蛇头,张开大嘴试图去咬小姑娘。  这个世界上不仅有受益于红陨,开启灵智化身成人的妖精,同样也有长期被怨气侵蚀,获得长久寿命的同时,却失去理智只能下本能的妖兽,红眼睛就是它们的特征之一!  当场目眦尽裂!  刘海大喊了句:“畜牲!滚开!”  ……说来好笑,一只老猫妖,竟然喊蛇是畜生,因为这句大喊声,刚才准备咬下去的白蛇,这时候动作停滞了下来。  随即,它率先向刘海冲了过来,速度相当快!中途还发出蛇类常有的嘶嘶声,一双红眼睛瞪着刘海,张开大口露出尖牙!  天空中的翼龙,这时候四散开飞走,虽然这座大山很适合建造巢穴,但没有哪头会过来,本能对附近产生忌惮。  刘海扑到雪地里打了个滚,避开那条大蛇的嘴巴,然而躲过了蛇头,蛇的尾巴朝他拍了下来,没办法闪躲,胳膊挡在胸前硬接了这一击,被拍出很远,撞在了悬崖墙壁上。  见蛇头再次冲来,连忙闪躲开,刘海心里此时无比憋屈,虽说自己是妖,但几乎没有自己打过架,当年跟在主人身边时候有主人罩着,主人闭关后他就在四处讨生活,什么职业都干过,还曾参加了几十年前的世界大战……以炊事员的身份。  实战能力完全不行,尤其是和一头力量强悍,只能剩下纯粹本能的妖兽相搏斗时候,原本就被附近的怨石影响,身体虚弱得厉害,这时胸口再次被大蛇的尾巴拍了一下,忍不住吐了口血,洒在洁白的雪地上。  尽量将它从自己女儿身边引开,刘海只剩下四处逃的份,说白了,他打心眼里认为自己就跟宠物一样,完全不是那种四处搜集红陨,试图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强人性格,毕竟上了年纪,身体越来越重,此刻很担心还没见到主人、还没救下女儿,自己就先被这条白蛇给吞了。  谁都没有注意到,散落在积雪上的那口血,此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渗透,随即消失不见。  而在洞穴深处,一位样貌很年轻的男人,正躺在被冰封起来的石台上,周围散落着无数绿色怨石,墙壁上也有,它们不引人瞩目,真正引人瞩目的是男人手中,拿着块比拳头还大的红色石头,此时正发出暗淡红光。  他的样貌同样很帅,如果说之前那位年轻僵尸看上去就显得心高气傲,他则显得更加平易近人一些,头发是古时候的束冠造型,身上穿着白色长袍,腰间还有一块玉佩,如同从古代穿越而来。  此时此刻,冰封着他的冰块上,悄悄出现一些红色血丝,受到这种味道的刺激,冰块里的男人,手指轻微动了动。  不自觉地皱起眉,眼睛周围出现暗红色黑线,随着獠牙出现,面部微微变形,脸颊似乎稍稍凹陷了下去,整个人气质大变样。  沉睡数百年的意识,从黑暗中醒来,他第一个念头是:“好熟悉的味道,是谁……”
  洞穴深处,温度非常非常冷,寒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存在着。  看一只被冰封起来,身上带有繁杂花纹,栩栩如生的巨大青蛙,这是一只早在一千六百多年前就已经灭绝的魔鬼蛙,身体长度大约在三十厘米左右,自远古时期一直演变流传下来,终于在将近两千年前因为气候变化而灭绝。  由此可见这处洞穴,早在被冰封的男子到来之前,就已经出现在了这里,透过附着在石壁上的冰块,能够看见像是爪印一般的痕迹,密密麻麻全都是。  封住他的冰块,此时莫名其妙融化了一小块,那些没有受到寒冷环境影响的一小团血,沿着洞口迅速钻了进去,随后悬浮在年轻男子的头顶,形成一个小血球,渐渐被他给吸收掉。  能够清晰发现,他那苍白的脸色,现在多出了些生气,刚刚呼吸完全禁止,此刻胸膛开始有节奏地轻微浮动了起来,假如有世俗界的医生在场,一定会被震惊到目瞪口呆!  这具被冰封了无数年的“尸体”,竟然活了过来!  沉睡了数百年的意识,渐渐从黑暗中醒来,当年轻男人缓慢睁开眼睛时候,目光明显有些迷茫,红色的眼珠和他哥哥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那么地震慑人心。  意识暂时没有完全清醒,他此时忘记自己是谁,也忘记自己在哪里,手中那一大块红陨,突然间破裂开来,带有神秘气息的红光消失暗淡,变成了如同普通的石头一般,生气全无。  响声惊扰到年轻男子,一直存在于脑海中的记忆苏醒,无数幅很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场景,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能见到一座占地面积庞大的古典园林,穿着华贵衣服的男孩正在私塾里念书,也能看见打扮古典的妇人,笑着跟男孩说话。  温馨的场景此刻消失不见,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突然出现一双红色的眼睛!  随即出现的画面里都是血,手上是血,身上也是血,能看见院子里到处都是尸体,像是失去所有血液一般的尸体......  悲伤从心底涌现出来,眼睛里出现生气,他记起了所有的事情,附着在他身上的所有冰块,瞬间全部破碎开来,衣服却完好无损。  能听见外面传来的巨大动静,分明隔着很远的距离,但是刘海的叫喊声却就像是在他耳边一样,紧皱的眉心瞬间舒展。  一只胖猫的形象,出现在他脑海中,那是他从家里逃走时候,带走的一只小猫,后来随手帮忙开启了灵智,记忆力最后的画面,是跟一位年纪不大的小孩,一起攀登大山,在洞口叮嘱他事情时候的画面。  当初的话,他还能记得,讲自己冰封起来之前告诉小孩说,假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来找自己。  记起了那团血的味道,深吸一口气后,年轻男人看了看头顶的岩壁,坐起来时候的动作,显得格外艰难,身上穿着白色长袍,脚上是一双布鞋,布鞋上面还镶嵌着白玉,可以看出十分贵重。  几百年前的老东西,放到现在都是古董,他现在顾不上太多,迫切想要救下当年自己的书童。  然而几百年没接触到血液,此刻格外虚弱,僵尸一族得到逆天能力的同时,也受到了某种诅咒,需要用鲜血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强撑着站起来,差点因为虚弱而跌倒,握拳舒展身体,深深吸了口冷气,用那双妖异的眼睛看向唯一的出口,人影瞬间消,速度太快了,就像是瞬移一般!  ***************************  而此时洞穴外雪地正上演着“猫蛇大战”。  刘海只剩东躲XC,被那条大蛇欺负的份,既要顾及自己,又要确保自己女儿不被波及,没办法斗过这条蛇,它的身体太结实了,连石头都轻而易举就能拍碎。  “王八蛋!”  骂了句再次玩命往前跑,刘海看看自己手掌心,狠下心来划了一道伤口,任由鲜血往下滴,能够将主人唤醒的仪式就是鲜血,对僵尸一族而言血就像是毒品一般,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本就受了伤,此刻他意外发现,自己手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液,竟然不是滴落在地上,而是往洞穴方向飞了过去,惊喜深色顿时表露在脸上,随即却又变成了惊吓,因为刘海忽然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居然不受控制地拼命往外流。  脸色瞬间发白,腿软一个踉跄跌倒,想要捂住受伤的伤口,但想起如果自己主人不出现,自己和女儿都必死无疑,左右是个死,咬咬牙之后再次划出几道伤口,长眠在洞穴里的主人,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很远外的草地上,一位年轻人正躺在摩托车上沐浴阳光,此时闻见了什么,脸色也表现出异样。  僵尸对血腥味的嗅觉十分恐怖,比鲨鱼更加恐怖,看了看那座大山的方向,忽然露出个笑脸,脸上笑容实在谈不上友善,从刘海躲着他就能看出,这对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友好。  现在的电视剧里,总是将僵尸描绘成一蹦一跳,动作僵硬的模样,事实并不是如此,吸血鬼继承了僵尸的部分能力,所以实际上僵尸和吸血鬼一样,也拥有可怕的速度。  吸血鬼算是血族当中的半成品,于是变得惧怕阳光,而对僵尸而言,太阳光能够让他们冰冷的身体暖和起来,晒太阳是这一族最喜欢的事情,其实人们对僵尸一无所知......  随着吸收到更多鲜血,身体恢复了不少,可那位刚从冰封中苏醒过来的年轻人,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因为这都是他“书童”的血,越多也意味着危险,此时发现不受控制地想要更多,他强忍着冷静下来,避免自己陷入迷失状态。  洞外,这时候刘海也松了口气,原因是伤口流出的血,没有刚才多了,短短十多秒时间,他连脸色已经苍白了不少,就算是妖类,失血过多也会死。  大蛇将刘海逼到了悬崖边,嘴里吐出分叉的舌头,用那双猩红的眼睛盯着他,就在刘海认为自己快要完蛋,眼睁睁发现大蛇张开嘴巴,向自己冲了过来时候,洞口闪出一道人影。  等再次出现,穿着奇怪古风白衣的年轻人,一手抓住蛇头,已经一口咬在了大白蛇的蛇头下三寸的心脏处,脸色疯狂而又可怕,永远别低估一位数百年没见到血的僵尸,对血液的渴求有多疯狂,脖子不断吞咽,而大蛇则发出悲惨声音……
  大蛇不停地扭动着尾巴,将自己摔打在雪地和岩壁上,但无论它怎样挣扎,年轻男人都死死咬着它,大口大口地喝血,鲜红血液染湿了他的下巴,衣服上也带有血迹,神色显然十分满足。  刘海开心之余远远地跑开,抽空看了眼这张数百年没变的脸庞,虽说挺高兴的,可依然被主人那嗜血的眼神给吓到。  忽然想起什么,赶忙撕下一截衣袖,将自己手上的伤口包扎好,随后匆匆忙忙跑到自己女儿身边,抱起她往山下跑去。  刘海知道,即使是再强的僵尸,遇到鲜血时候也容易失去部分理智,变得强大的同时也失去自我,就像是那些被怨石影响的凶兽们一般,不再惧怕什么,加上强悍的肉身,在地下世界的赫赫凶名,都是踩着尸骨堆砌起来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僵尸一族基本没有朋友,谁都害怕他们在找不到血源的情况下,会冲动起来变得六亲不认,吸掉自己的血,所以惧怕他们,能不接触就不接触。  数百年前,刘海陪伴在主人身边很久,自然知道这些事情,发现他现在已经陷入疯狂状态,觉得还是先避避风头让他冷静会儿比较好,暗自嘀咕着希望那条蛇的血足够喂饱他。  抱着小姑娘撒腿就跑,他完全不怕主人找不到自己,僵尸一族天赋出众,他们的鼻子比熊和狗都灵敏,在确定主人已经恢复理智之前,刘海并不想遇到自己当年的主人。  如今他打算回到山脚下的平原,那里生活着不少动物,尤其是恐龙之类的庞大生物,足够让主人将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早在数百年前,他们圈养着一头暴龙,过一段时间就放点血。  对僵尸而言人血的吸引力最大,动物的血液也能凑合着喝,可惜除了少部分动物,它们的血液提供不了足够的营养。  曾经有一位老道士,将某位僵尸用大量怨石,封印在一座宝塔下面,几年后那位僵尸变成了很恐怖的干尸,别以为这样它就死了,只要接触到足够的血液,它依然能够复活,不过时间太久了他依然会死。  和因为红陨而变身成人的动物不同,这些僵尸在成为僵尸之前,本身就是人类,而成为僵尸后他们缺少了某部分原有的造血功能,因此需要用活人的血液来弥补这部分缺陷,动物的血也能凑合着用,但是会变得虚弱。  由于渴望血液时候会变得理智不清,所以许多僵尸会直接吸食活人的血,而且一般不吸干不罢休,有了第一次之后,第二次就变得简单多了,杀害普通人的僵尸太多,因此他们几乎没有好名声。  凡事都有例外,刘海的这位主人从不吸人血,这也是他对自己主人死心踏地的原因,宁愿喝动物的血也不伤人,那需要莫大的决心和定力,就和染了毒瘾的人,面对随处可见的诱惑而不动摇一样……  他一路奔逃,说来有些搞笑,刘海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次,自己在主人失去理智的情况下逃命,数百年前的记忆涌现在脑海里,忽然觉得很满足,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竟然阴差阳错又见到了。  出来后咬住那条蛇,而不是来咬自己,说明主人还没忘记自己,年纪那么大的刘海,现在居然忍不住哭起来了,这些年来他实在是太孤独。  先前失血太多,脚下一滑踩到碎石滚了下去,期间紧紧抱住女儿,中途脑袋撞到好几块石头,终于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半山腰的平台上,当心脏被一只血淋淋的手掌掏出来之后,那条怪异的白蛇终于还是死了,这些年来进入山谷后意外消失的那些人,最终大多都进入了它的肚子里。  现在它的大半血液,也进入了年轻男子的肚子,脸色变得红润起来,愈发显得有生机,假如不触摸他那冰冷的皮肤,感觉就像是活人一样,随着眼睛和牙齿恢复正常,目光也开始清明起来。  第一件事就是想找自己当年的“书童”,但是没能看见他,将血腥的心脏扔在雪地里,随手抓了把刺骨的冰雪擦手,这时想起什么,也将脸给擦干净,吃了点雪漱口,模样显然带着点嫌弃,摇头说:“我真是越来越不挑食了,第一餐居然是吃这个。”  见到天上盘旋着的翼龙,目光随即跳过了它们,盯着只有一点大的.......飞机,神色显然充满好奇,他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生物”,但似乎很好吃的样子,可惜太高了,没办法抓到。  将沾了血的长袍脱下,抓了一把干净的雪擦擦,不知道这衣服是用什么做的,轻而易举就弄干净,又套在身上,随后还摸出个油皮纸,里面包着几张银票,上面写着“白银万两”、“亨通钱庄”等字样。  发现没有损坏,脸上笑容深藏功与名。  当初准备闭关之前,他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这个世界上讨生活,没有钱可不行,而亨通钱庄当时已经延续三百多年,是最有信誉的老钱庄,只要凭借票据就能拿到银子。  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寻找到方位往山下走去,下山时候还回头看了眼,这地方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再来,再次回来就是下次闭关的时候。  当年他发现,怨石能够压制僵尸的身体活动,再加上寒冷的温度、足够的红陨,似乎能够借此来延长寿命,就跟寒冷环境下能够保存食物是一个道理。  于是选择冰封自己,等到未来再出来,即使刘海没有叫醒他,红陨蕴含的能量消耗完之后,他同样能够醒来。  虽然不知道自己沉睡多少年,可察觉身体依然保持在年轻状态,这就是件好事情。  阔别人世间无数年,自己又回来了,这位年轻人心情好得很,一晃身消失不见,再次出现时候已经在二十多米外。  长头发用黄金束发冠扎好,身上白色长袍,腰间系着块玉佩,再加上帅气容貌,很有种仙风道骨的模样。  然而,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想到,这个世界早在他沉睡时候,大变样了,变化速度比前面几千年加起来都要迅速.......
  往山下走,去寻找当年自己饲养的那只“小猫”时候,年轻人心情还是挺好的。  他记起了自己的名字,李君昊!  一般人用不了这种名字,君是君主之君,昊是日在天上,两个字都带有九五之气,按照八字学上的说法,普通人使用会给人生增添磨难。  而他家本就是大富大贵,起源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的南唐时期,算是跟帝王沾亲的皇亲国戚。  经历了五朝九帝,享气运一百七十三年,直到北方游牧民族打过来,才算是衰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李家一直强撑到改朝换代。  兵马动乱年代算是跟对了人,那当过和尚的新帝王没有卸磨杀驴,反而给了李家贩盐的权利,在当时盐二代可是了不得的有钱人,权利也不算小,以至于新朝代之后家族势力不断壮大。  李君昊作为嫡长孙,自从出生之后起,前十九年时间里他一向不愁吃喝,当年家里老祖宗亲自给他起的名字,希望能够成为人上人,可惜后来遭遇变故……什么都没了。  整个家族剩下的,只有李君昊,以及他的哥哥李擎天,另外还有那只从家里带走的老猫。  说起这件事,当中有个问题值得讨论,李擎天是他哥哥,但李君昊却是嫡长孙。  这是由于李君昊是正妻所生,而李擎天则是小妾所生,从古代的家族尊卑角度看,即使李擎天比他大两岁,地位依然没有李君昊高。  两人关系不好,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才闹矛盾,实际上两人一起从小长到大,关系一直都很好,一切都要从李家变为一片血海的夜晚说起。  发现能够想到的人只有这两位,李君昊此刻有些惆怅,很想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瞧见附近山上几棵四五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松树时候,心里顿时咯噔一声,停下脚步盯着它们看了许久,这才肯定自己当年见过它们,那时只有盆口粗,瞬间有了猜测,觉得自己大概睡了很久很久......  *********************  刘海醒来时候,天已经黑了。  天空灰蒙蒙的,身边的柴堆正在燃烧,一位身穿白袍的年轻人正在添柴,这时李君昊转过身笑着问道:“你终于醒了。  我帮你查看过伤势,离开这里之后休息几天就会好,不过......你已经很老了,见到你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啊,很老了。  你躺在那处山洞里整整六百二十八年,期间我有好几次,都想要来叫醒你。  但是想到叫醒你也没什么事,当年认识的人差不多都死了,老酒馆瞎眼掌柜去世了,镖局的老棒槌也走了,连帮你打理生意的老乌龟,都没能熬过一千岁生日,死前跟我说什么千年王八万年龟,全是骗人的鬼话,其实只差两年它就一千岁了。  遇到战争,你的生意全没了,一帮黄头发的西方人,把东西都抢走了,觉得你不会在意,所以我没阻止。  与其我们两个一起无聊度日子,不如让你一直年轻下去,所以没叫醒你,这次实在是没办法了......”  说到这里时候,刘海眼泪和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不停往下流,刚擦完脸上又湿了,分别几个世纪都再次见面,他觉得这段时间以来自己真的太孤独。  明明在哭,却又带起笑容,脸上表情非常丑,但是笑得很开心,嘴里继续说道:“终于又见到你了,我从你身边离开时候,比我女儿高不了多少,现在认不出我也正常。”  “嗯,只比她高一点,每天吵着让我买东西给你吃……”  李君昊睡了那么久,几个世纪前的事情,其实就像是昨天一样,如同平常人睡了一觉,第二天便清醒过来,体会不出刘海那沧海桑田的情绪,但也知道真的过去很久了。  刘海说得那些人,都是那时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可惜如今都不在了,想到这里再次叹气,接着问道:“你过得怎么样?  还有,我从你女儿身上......闻到了那家伙的气息,他去找你了?”  “嗯。  他逼着我来找你,不然等你醒来时候,说不定我也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我真不该来找你,只是没办法啊,这辈子我就这一个女儿。”  刘海的语气带着歉意,真正获得长久生命会发现,活在这世上真的是件挺无聊的事情,如果可能,他也想一觉睡上几个世纪,普通人因为知道寿命很短,才会更加珍惜地去过每一天。  拍了拍自己“小书童”的肩膀,李君昊笑着说:“没事,反正那块红陨里的灵气快要消耗完,即使你没来找我,过不了几年也会醒,还能再见到你,我现在挺开心的。  很小的姑娘啊,那家伙果然还是老样子,对什么人都能下手,是不是已经老得走不动路,所以才想见我一面,喝了我心脏里的血,继续活下去?”  被那些所谓正道人士捉住的僵尸,只是少数而已,他们绝大多数死于内斗,红陨用一点少一点,很难搜集到足够的红陨来维持寿命。  而僵尸一族吞掉自己同类的心头血,则可以大幅度延长寿命,这也是他们从不团结,经常争得你死我活,数量一直很少的原因。  见李君昊不停地嘲讽自己哥哥,刘海半点都不在意,早就已经习惯了,两人本就是势同水火,只要见面就打架,此时摇摇头说:“不是,前几天我见到他了,他的外貌跟当初并没有变化,精力也很充足。  我女儿被他给咬了一口,下午我昏迷时候她醒了没?  她叫刘小萱,前些年遇到一只小狐狸,生完孩子后丢给我,之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那些狐狸精都这样,我竟然没办法生气。”  听到这个名字,李君昊莞尔一笑,当年家里饲养他的管家也姓刘,因此他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姓刘,都说猫咪很恋旧,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告诉说:“没醒。  她的情况挺严重,最近几天还不会死,我想问问你的意思,除非跟我一样变成僵,不然就算救下她,也活不过二十年。  你应该知道我们僵尸的毒是解不了的,我当年就是因为染上僵毒,才变成现在这种鬼样子。  看来那家伙杀了不少僵尸啊,要不然没可能活到现在还年轻着,他根本就没考虑过你女儿的死活……”
  被僵尸咬过之后,一般就意味着无药可救。  实际上被这一族咬过以后还能活着的人基本没有,他们遇到血液时候会控制不住地想要全部吸干,再加上染上尸毒后没法治,所以除非同样变成僵尸,不然注定是死路一条。  为了不留下把柄,所以当吸完某个人的血液恢复理智后,僵尸会很冷静地花一点时间处理掉尸体,因此他们就像是生存在黑暗里的存在,并不为外人所知,只有在某个小圈子里流传着关于僵尸的传说。  跟在李君昊身边那么久,刘海自然是知道这些事情的,前些天他哥李擎天也说过,想要救下这个小姑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被僵尸咬到不会变成僵尸,所以这一族的数量才会那么稀少。  变成僵尸的办法,只有使用僵尸的心头血,才能对旁人进行转化,心脏里的血液数量极少,直接关系到僵尸本身的寿命,他们轻易不会去干这件事。  如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僵尸,都跟始祖徐佛脱不了干系,每一代僵尸将心头血分给下一代之后,下一代的力量和寿命都会比上一代弱一些,这也不是绝对的事情,假如一位僵尸吞食掉同类的精血,增加寿命的同时能力也会更强。  地下世界里一直有消息流传说,当年僵尸祖师爷徐佛之所以愿意分给旁人精血,原因是为了养着他们,以便在自己快死时候继续维持生命。  还说当初总共有四大尸王,其中一位突然消失后,剩下的三位联手杀了徐佛,这四位被称之为初代僵尸,以他们的寿命来看,其中应该还有活着的存在,但是不知道在哪里……  转化一位新僵尸,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小,刘海没指望咬了自己女儿一口的李擎天会帮忙,于是直接来找李君昊,此刻他内心很纠结,想要保住自己女儿性命,却又不希望见到她变成僵尸,曾经见过普通人变成僵尸后性格大变,整天沉迷于血液当中的场景。  沉默了会儿抬起头,看向李君昊,询问说:“最多二十年?”  “至少。  也可能是三十年,我也不太清楚,而变成我这样的僵尸后,就不会受到尸毒的侵扰,你自己想清楚了再决定。”  说起实际岁数,在当年封闭自己以前,李君昊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了一个世纪之久,这段时间里见多了从孩童变成老人,最后又去世的轮回,早就看淡了生死。  觉得这位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受到自己波及挺可怜,如果自己这位当年的小书童愿意,他不介意牺牲一点寿命来帮助她。  “这样……”  刘海再次陷入沉默,只能听见柴火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周围一片漆黑,显得阴森森的,但他们自己本就是非正常人类,哪里会怕鬼,随后又开口说道:“少爷。  能不能先保住她的命,其他的等她有主见后自己决定?  毕竟是件决定人生的大事,我想让她自己做主,假如最后迷失了到处吸人血,不如开开心心地只活几十年,生死有命,我这女儿很聪明,性格本就是柔柔弱弱的,不适合那种生活。”  李君昊点点头,如果有可能,他也想平平安安快乐地和家人度过一辈子,可惜事情终究不能全部如人所愿,回答说:“这样也好,等她长大点再谈,也可能想到其他好办法。  有没有搞错,你喜欢上了狐狸精?”  “嗯。”说起这件事,刘海老脸都红了,连忙解释道:“以前我也以为狐妖很花心,认识孩子她妈后我才发现我错了,其实挺专情。  只不过年纪还小,喜欢到处走走看看,觉得跟我在一起太无聊,所以才暂时离开,据说想去当明星什么的,长得漂亮,应该能出名。”  “明星?”对于这个词,李君昊完全不懂,上下看了看刘海,继续问道:“还有,我刚刚就想问你了,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头发呢?  难道元人又回来了,逼着你们把头发剪掉?”  表情顿时一愣,刘海低头看看自己,没觉得哪里穿错了,随后想起少爷一觉睡了六个多世纪,对外面世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哭笑不得解释说:“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睡觉时候世界变化很快。  朱家的江山消失几百年了,后来又经历过一个王朝,几十年前到处都在打仗,现在又建立了一个国家,皇帝没了,西方还有国王,但我们华夏没了,如今每个人都有权利,选出自己觉得合适的人来当总统......权利就相当于皇帝,但是不一样。  外面都穿这种衣服,头发大多也是短的,女的继续留长头发,男的一般留短发,反正变化非常大,等你去城市里之后就明白了。  楼比当年东城最高的花满楼,高出二十多倍,人们不骑马就能跑,叫做汽车、摩托,还有一种飞机,能带人飞上天。”  “飞鸡?”  李君昊突然想起刚刚那只,自己很想尝尝味道的大鸟,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满天下都是皇帝的国家怎么才能不乱套,还在想每个人都能投票,岂不是全都投给自己?  上千女人随便挑,还有花不完的钱,傻子才会把票投给别人吧,另外也在想比花满楼高那么多的大楼,当年东城最豪华的青楼高十丈,岂不是说有两百多丈高?这得多么粗的树才能支撑起来?  脑海里构想出两种自己从没见过的动物,分别叫做汽车和摩托,李君昊这时拍手笑道:“妙!妙啊!  当初正是想着,醒来后能看见一个不同的光景,才选择冰封那么久,听你说起应该很有趣,明天我们就出发,看一看这大好河山!”  刘海心里忽然涌现出担心情绪,自己潜移默化接受那些改变,感觉挺好,现在很担心少爷突然进入城里,见到那些高楼大厦、电子用品时候会是怎样一种情形。  不过,李君昊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格外高大聪明,很快又将那些担心情绪给压了下去,认为能够轻松应付,跟着笑道:“好,我们明天就出发,我女儿这里……”  “放心,只是小事罢了......”
  想要压制住她体内的尸毒,唯一的办法就是僵尸心脏里储存的精血,用多了会转化成僵尸,用少了会导致尸毒提前爆发出来,如何控制是关键。  有人用带有绿色怨石的武器,钉入僵尸心脏的方法来消灭他们,这是除了僵尸以外的生物,试图杀死僵尸的唯一办法,但除非提前就布下天罗地网,不然捉住他们的机会非常小。  西方吸血鬼比僵尸弱许多,不过身体构造近乎一样,死穴同样也在心脏部位,有传言说用木桩钉在他们心脏上就能杀死吸血鬼,关于这件事当笑话听听就可以,拿刀砍都穿透不了他们的皮肤,更别提随处可见的木头。  假如这些生物那么脆弱,早就会被吸血鬼猎人们给消灭干净了,和红陨一样,这个世界上怨石的数量并不多,而且使用完一般就会变成普通的石头,不再具有独特魔力。  因为这两种天外陨石,在西方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修炼成了简单的魔法,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东方,被人们称之为“道术”或者“法力”,如同之前所说,组成这个星球奇特地下世界的基石,就是两千多年前夏皇祭天时候落下的那些陨石,是它们让这个世界走上的另外一条发展轨迹。  李君昊给名叫小萱的姑娘把脉,两根手指搭在她那细小的胳膊上,这时候突然皱起了眉。  刘海就像是被人给踩到尾巴一般,整颗心瞬间提了起来,赶忙追问说:“怎么样?”  “没大事,只是情况比我想象中稍微严重一些,附近的怨石不少,对她的身体没好处,五脏六腑都感染了那家伙的尸毒。”  多次提到自己那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但却从没真正叫出对方的名字,即使对方是自己在世的唯一亲人,从中可见李君昊和李擎天的关系冷淡到什么地步。  他抬起胳膊,伸向小姑娘的脸部上方,随后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眼睛瞳孔已经发红,开口说道:“要抓紧时间才行,没死都可以救回来,不过她也许会昏迷很长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一两年,最好找个地方静静修养。  还有你自己也一样,别以为强撑着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你的几根骨头断了,本就是一把年纪,刚才又被那条蛇撞伤。  她现在体温很低,假如迟两天过来或许就真的没救了,瞧这漂亮的小脸蛋,绝对是个美人胚子,你确定真是你女儿?跟你一点都不像。”  见少爷还有心情开玩笑,刘海没好气告诉说:“长相上随她妈,她妈很漂亮,绝对是我女儿没错,瞧瞧头上的猫耳朵,和我一模一样。  先别管我,本就没几年可活,早一点、迟一点都一样,只要能把我女儿救下来就行。  少爷,你可千万别想着让我变成僵尸,我知道我自己的定力,绝对会变成到处吸血的大魔头,还是生死由天更好,如果你哥咬的是我,即使是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等死,我也不会来打扰你。”  这话说得格外洒脱,不是在装模作样,而是真洒脱,他早就感觉自己活够了,唯一放不下的除了自己女儿,就只有这位冰封自己六个世纪的少爷。  李君昊点点头没有多说,他清楚明白变成僵尸并不是一种解脱,而更像是诅咒,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迷失自己、整日嗜血。  他在很久以前也迷失过一段日子,这里的“一段日子”,大概有三十多年那么久,期间不少人死在了他手上,除了血液以外没什么是值得重视的事情。  能够变成现在这种性格,需要莫大的毅力,完全不敢再次接触人类的血液,要不然他很担心自己会再次不受控制地去伤害别人,很久以来都以动物的血液为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点点头回答说道,接着划开自己的手指头,眼睛再次变为可怕的红色,但却没有刚才那种疯狂的眼神,一滴血流出来,红色血滴上面带有一丝丝金色,如果全都是心头的精血,那么颜色会更加炫目。  消失很久的片段,现在再次浮现在李君昊脑海中,曾经他也见过这样一团血,颜色亮到刺目,等到再次醒来,自己已经变成了僵尸,而伴随着那团血一起出现的,还有他哥哥李擎天的脸。  李擎天那双血腥的目光,已经成为他此生最深刻的记忆之一,也正是那天晚上,东城郡最大盐商李家四百多口人,除了外出不在家的那些,其余全部死在了血泊中……  失去这看似只有一点点的血液,李君昊的脸色略带苍白,他刚从长时间的冰封中醒来,本就没有完全恢复,虽说不至于伤筋动骨,可是也挺不舒服。  他将这滴血涂抹在小姑娘的嘴唇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吸收,旁边刘海像是松了口气,担心好几天的问题此时被解决,一瞬间仿佛变得老了不少,露出笑意。  “暂时没事了,等她有决定后告诉我就好,现在还是巅峰状态,损失一滴精血转化她,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手指上的伤口,在短短几息时间里复原,李君昊伸了个懒腰,深吸了几口气之后,忽然问刘海说:“明天我们分开走吧,你先带着她去找个地方休息一段日子,然后再来找我,约定一个地方。  刚好趁着这段时间,看看能不能搜集一些红灵石,让你多活些年陪陪我。”  刘海表情愕然,急忙问道:“为什么分开走?”  时隔那么多年再次相见,他实在不愿意再次和少爷分开,几分钟前还想着一起去世界各地看看,参观旅游让主人好好领略一番。  李君昊沉默会儿,嘴里说道:“那家伙跟来了,而且距离不算远,他是冲着我来的,当我从洞里出来之后,估计他就已经发现我了,和我分开走比较安全。”  除了李擎天以外,刘海想不出其他人,怕少爷误会,辩解说道:“我不知道他跟着我,这一路以来我已经很小心了!”  “没事,他想跟着你,你怎么都甩不掉,别忘了他的天赋能力是什么……”  李君昊无所谓说道,假如不相信刘海,当年他就不会将自己的藏身之处告诉他,上百年时间的接触,让他对刘海十分放心。  这对兄弟俩,都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两人相隔不远,却没有见面的意思,直到两三个小时之后,李君昊才发觉自己那位哥哥走掉了,空气中再也闻不到他的气味。  一夜无眠,僵尸可以睡觉,也可以不睡,偶尔觉得无聊,躲在哪一觉睡个十天半个月也是常有的事,直到渴望鲜血时候再出去“觅食”。  第二天一早,当身体格外虚弱,昏睡了一夜的刘海醒来,才发现李君昊不见了,在原地等了两三个小时,才肯定他真的已经离开,自己发了会儿呆,抱着女儿继续上路,准备先找个地方恢复身体。  刘海不知道,李君昊一路都在跟着他,因为担心他被自己哥哥盯上,虽说可能性很小,但他不打算冒险。  此时发现刘海抱着小姑娘,上了一辆形状奇怪的四个轮子的钢铁马车,可是他没看见附近有马。  更让李君昊震惊的还在后面,因为他亲眼目睹,这个钢铁车厢居然自己跑了起来,而且速度很快。  眼神里带有惊奇光芒,他拍手叫到:“墨家机关术,居然兴盛到这种地步,厉害啊,实在厉害……”
  愣愣盯着那辆,屁股后面会冒黑烟的钢铁车厢看了很久,李君昊此时脸上的表情目瞪口呆,即使想破脑袋,他也想不到这东西究竟是怎么往前跑的。  想看看它究竟能跑多远,跟出十多公里,见它进入一条黑色的平坦大路之后,速度变得更加快,才终于放弃追赶它的意思。  无论是此时脚下的道路,还是树立在路边的路标,都让李君昊觉得十分有意思,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铺上石板的道路都算是极好,连平整的土路都不多。  和傻子一样沿着马路走了许久,无论是被人抛在路边的塑料袋,还是空的塑料瓶,都让他觉得新奇。  永远别低估一位与世隔绝六个世纪之后,突然接触到现代社会的古怪家伙,对这个世界有多么好奇。  就在此刻,李君昊见到一个里面装有黄色液体的塑料瓶,正准备接近,随即又远远逃开,因为他那灵敏的鼻子闻到一股,大概就像是尿液装在瓶子里之后,又暴晒了十多天时间之后发出的冲天尿骚味!  面露嫌弃赶紧逃走,他自言自语说着:“原来这些是夜壶,为甚壶口那么小......”  总有懒得下车的男司机,喜欢在车里用瓶子解决生理问题,找个地方随手丢出窗外,至于瓶口那么小......这就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了。  沿着路一直走,就跟正常人步行的速度差不多,很久没有看见阳光、接触空气和花草,他很享受这种在人世间行走的感觉。  等到差不多中午时候,李君昊终于遇到了除刘海和她女儿以外的第一个人,对方也开着车,只不过造型和刘海的那辆不同,想着让对方顺利带自己一程,于是双手抱拳弯腰表示友好,正准备大喊一声:“敢问兄台去何地?”?只见那辆汽车突然刹车,然后急急忙忙掉头就跑,速度比来时更加快,一溜烟没了影子。  虽说中午正是阳气正浓的时候,可忽然从路边窜出位古人,身穿白袍还作揖,场面实在是有点吓人。  那辆车里是一对出门玩的小情侣,见到李君昊之后,想都不想就掉头狂奔,附近原本有一座古国,沙子里埋了不少尸骨,经常流传说闹鬼的消息,现在见到“古人”,不跑才奇怪,因为绝对没人穿成那种样子,跑来旅游。  车里的年轻人看看后视镜,后怕不已对身边女伴说道:“大白天的,简直吓死人啊,不是神经病就是在拍戏,我们换一条路走。”  “也可能是......不干净的东西吧。”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年轻女人说道,她那容貌一般的脸上一片惨白,抬起头突然见到一位身穿白衣的男人,而且还在作揖,实在是被吓到不行。  他们吓破了胆,李君昊也纳闷不已,往自己身上看了几眼,嘀咕了句:“挺俊啊,怎的,跑甚……”  觉得这个时代太不友好了,在古时候很少有人会这样,见到有人落难却毫不搭理,他完全没想到是因为自己穿着打扮太“古典”的问题,因为在李君昊看来本就应该这样穿衣服。  刚离开那片山脉没几个小时,他对外面世界的认知非常小,格外纳闷地继续往前走,老实说其实挺想试试这些没有马拉着的马车,想弄明白它们究竟是怎么往前跑,在李君昊的认知当中,只有传说中古代墨家制造的木流牛马能够做到这样,下意识认为它们是那些东西的改进版本。  习惯了古代的车马,对于刚刚见到的那些汽车,李君昊心里满满都是好奇,觉得它们的样子很……牛叉,别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这只是他初次接触这个世界的科技产品,对他而言更加可怕的事情还在等着他呢......  中午时分气温热到爆炸,对他来说丝毫没有影响,从山顶流下来形成的小溪中喝了点水之后继续上路,食物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过僵尸也需要喝点水,由此自然也会产生一些生理上的小问题,但次数比普通人少多了。  漫步走着快离开沙漠后,逐渐开始出现人烟,远远瞧见一座小城市,建筑风格实在让李君昊摸不着头脑,觉得它们既奇怪又漂亮,在他们那个年代,一般都是住土砖房子,家境好一点的才能住木制结构的瓦房,通过刘海告诉说大城市里的高楼足有两百丈,他可以猜到如今的造房技术很高端。  李君昊并不是傻子,相反,他还很聪明,在没有变成僵尸之前就中了举,年纪轻轻便登上金殿面圣,假如不是出了灭门的祸事,混个小官不成问题。  变成僵尸之后,他更加聪明了,完全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如同一块干硬的海绵一般,迅速完善着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才不多久,就已经适应马路的存在。  甚至还敲开一小块,查看里面的构造,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如今的造路技术,只是苦了那条路,刚修建好不久就多出块小缺口,但不影响正常通行。  第一次接触人们的居住地,李君昊发现文字都变了,变得更加简单,大多都可以认出来,视力极好,此刻正看着一块玻璃门上写着的“足疗、按摩、养身、保健”等字样。  他知道那是推拿的地方,只是惊讶于玻璃,也就是他认识的琉璃,怎么会那么普遍地存在,车上有、这些房子上也有,当年他花了四千两银子,才买到一件从西域运过来的琉璃摆件。  觉得这里的人很富有,但联想到刘海所说的东城盛况,发现似乎只是座小城而已,房子顶上的热水器、路边的电线杆、汽车、摩托车、广告牌、霓虹灯等等无数东西,都让李君昊感觉摸不着头脑。  这让他此刻在内心里,产生一种慌乱而又无助的感觉,因为这个世界到目前为止所展现在他面前的东西,让他整个原有的世界观都崩塌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对什么都不了解,放眼望去全是问号。  李君昊现在有点后悔,没有将熟悉这个世界的刘海也带上一起,至少能有个熟悉的人陪伴着。  站在马路边的他在发呆,接受眼前场景带来的巨大洗礼,而路过的人们也在看他,眼神就像是在看傻子一般。  一位皮肤黝黑的大叔,嘴里叼着根烟,装作很有见识的样子,说道:“饿知道了,又有剧组过来拍戏了,古装戏,饿喜欢......”
  假如以这种造型出现在大城市,说不定会被认为是很酷的角色扮演之类,随着时代不断变化,一些已经被丢弃的传统重新回到人们生活中来,例如格外古风的穿着打扮,虽然数量不多,但偶尔也能在街上看见。  而流水镇只是个边陲小城,因为独特的干旱气候,经常吸引拍摄电视剧的剧组前来采景,老头语气笃定,旁边也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顿时兴奋起来,打算找找剧组在哪,想问他们招不招龙套,即使拿不到太多钱,在电视上露露脸也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万一就火了呢。  小镇里日子单调又无聊,此时很多人停下来看李君昊,小姑娘几乎不敢正眼看他,唇红面白的奶油小生模样,在她们眼中实在是太帅了。  李君昊知道他们在看自己,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但是却在认真听他们说话,口音有点怪怪的,不过大多能听懂。  “演员”、“剧组”、“拍电视剧”之类的词语,对他而言简直是无法理解的存在,脑子都是懵的,有种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感觉......  人们总想着,假如能够生活在更加先进的未来,那该有多好,可是来到一个未知的年代,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感觉同样很糟糕,会在心里形成巨大的落差,茫然、无助、烦躁等情绪也会随之产生。  李君昊正在发愁于自己应该怎么办,这时有位戴着大金链、手上三个戒指、一块金表闪闪发光的老板模样中年人,凑过来递了根烟,笑着问道:“小兄弟,你们在拍哪个朝代的戏?  瞧你这身打扮,就一个酷字,男一号还是男二号?  以前跟你们明星说过话,这行也不好混,不过瞧你这幅长相,不怕没人追你,弄个粉丝群、再弄出点绯闻,名气蹭蹭蹭的就上去了。”  这是第一位跟李君昊说话的现代人,他侧过头上下打量完,觉得衣服和当年见过的西方人有点像,身上味道很不好闻,下意识控制自己,不让自己的嗅觉那么灵敏。  知道递过来的是什么——烟草,早在数千年前就产生烟民,李君昊对它的气味很熟悉,随后又盯着中年人手上的手表看,这是个新奇的东西,见到上面数字时候,还以为是罗盘之类,那些数字他同样不认识。  本来递烟又搭话,对方不理不睬是件很羞辱人的事,然而中年人并不觉有什么,瞧见李君昊在看自己手表,反而很开心地说道:“我叫王浩,大金劳,上个月花九万九刚买的,兄弟你也喜欢表?”  说出这句话时候,名叫王浩的中年人,声音故意提高了几个阶梯,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似的。  这家伙也算是衣锦还乡,偏偏乡里人不识货,自己说出来逼格上不去,见终于有人看自己的表,而不是大金链子,立马抓住机会卖弄一番。  回头看了眼,发现许多老乡表情震惊地盯着自己手表看,心里很是得意,补充了句:“出门在外做生意嘛,难免要摆点场面,要不然会被人看低......”  李君昊不仅对手表没概念,对这个时代的金钱同样没概念,觉得这东西很有趣,想着等到将银票兑换成白银后,也去买些来,终于抬起手接过对方的香烟,学着那老头叼在嘴里。  王浩从口袋里掏出个银色的打火机,正准备帮他点着,见到那根烟时候表情立马变得古怪起来,原因是过滤嘴正对着自己,哭笑不得提醒说:“兄弟,烟叼反了!”  搞不懂为什么有正反,李君昊拿手夹着它,换了一面叼着,这才顺利点着,深深吸了口,只当是某种地方礼节。  古代书生说话喜欢文邹邹的,也算是一种礼貌,之前在路上拦车,他还打算用那种话请对方带自己一程,现在发现人们都说大白话,于是也开口说:“没错,我是明星,不太懂手表,拍六百多年前的戏。”  基本是在顺着王浩的话说,他什么都不懂,明白话越少越好,“明星”这个词昨晚从刘海口中听到过,那个小姑娘的母亲就是去当“明星”了,在李君昊看来就像是当时的戏子,人人都可以当,自此不怕出错。  这话一出,附近很多人都在“哇哦”地发出感叹,明星离这座小城太遥远了,他们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审视他,让李君昊觉得浑身不自在。  因为明星赚钱多,而且广泛被人们知晓,导致他们这个圈子地位挺高,王浩瞬间笑起来,不认识李君昊没错,但没傻到说出来,继续说:“南唐的戏好看,现在电视里都是两三百年前的故事,早就看腻了,提前祝你拍的电视剧大火!  就你一个人?剧组的其他人呢?看你在这站了半天,是来找地方吃东西吧,住宿什么的安排好了没?  我二叔家在这里开旅馆,环境有点差,不过我们流水镇就他一家宾馆,总比睡帐篷强多了,出门在外凑合着点,小地方跟大城市不能比。  你是哪的人?”  发现自己在跟“明星”说话,王浩一下子就热情了起来,做生意的人本就圆滑,万一认识后因为电视剧火了,下半辈子都有吹嘘的资本。  李君昊基本处于一种云里雾里的状态,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露出个笑脸,心里却在想这家伙究竟知不知道历史,南唐那是八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好吧,懒得去提醒,随即告诉说:“我一个人先来的。  肚子还不饿,正在找地方住,只是出门走的急,忘记带钱了。”  出门在外,没钱可不行,银票暂时还没兑现,但他又想进入如今人们生活的城市,看看书籍了解自己沉睡的这些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下头摘下系在腰上的玉佩,告诉说:“拿它来抵债如何?”  王浩想着那么大的演员,怎么会没钱,再不济带个手机也能支付,但看看李君昊,从头到脚似乎没哪能放钱包和手机,觉得自己大概猜到什么,立马竖起根大拇指,笑道:“丢掉现代用品,提前准备入戏对吧?敬业!  不就钱的事,先去住着,我帮你给!  到时候留个电话,我请你吃饭,先带你去看看,如果觉得不好就去我家住......”
  别看李君昊看起来似乎很淡定,其实他的心里也很慌乱,虽说在这个世间行走百年,可期间几乎不跟别人亲密接触,在为人处事方面并不算圆滑,明明什么都不知道,还要装作是现代人的样子,只能装清高冷淡,尽量不开口说话。  王浩,也就是老乡们口中的王二毛,试探了半天也没得到多少信息,心理感慨明星就是明星,这爱理不理的逼格跟平时接触的老板们差不多,已经知道名字,想着等会去之后搜搜名字。  将李君昊安顿在自己二叔家的旅馆,说是旅馆,其实更像是农家乐,因为是亲戚,打个招呼说挂自己帐,就先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躺在房间的床上,装修并不算好,不过李君昊没挑剔,刚刚听说电视机,此刻盯着墙上的黑色屏幕,发现它和自己想象中的“鸡”并不一样,如此说来“飞鸡”大概也想错了。  想破头也想不出来,人们造出来的东西究竟是怎么飞上天,李君昊觉得应该是和孔明灯相似,烧火将东西带上天,然后往前走,这已经是他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后想出来的东西。  拿着“客栈掌柜”所谓的遥控器摸索,不小心按到开关,将电视给打开了,里面正在播放动物世界,一头老虎匍匐在那里,他见到后吓了一跳,连忙从床上坐起来,随后才察觉到不同,趴在墙上往后看,只见到一些电线。  巨大的时代脱节感,让李君昊感到迷茫,他愣愣地坐在床边,看向老虎捕杀羚羊的画面,听着旁白介绍,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眼睛眨都不眨。  喝那条大蛇的血喝饱了,晚上王浩没有来,他的亲戚们喊李君昊去吃饭时候,这家伙正在看电视剧,剧情是两百多年前宫廷的爱恨情愁。  李君昊将电视剧里的情节,当成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各种节目来回切换,当天没有出房门,一夜没睡觉,第二天也在看,里面的内容多少让他对现代社会有了个大概的认知。  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很新奇,不断吸收着从电视剧里学到的东西,晚饭没吃、第二天早饭没吃、甚至连午饭也没吃,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心里泛起了嘀咕,以为是生病还是怎么了。  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说话声音,都被李君昊听在耳中,想着自己的做法太奇特,于是下午时候穿着长袍出门,头冠依然戴着,他如今已经发现自己的穿着打扮过于奇特。  中午时分,农家乐里没有其他客人,姓王的老板帮忙盛饭,让李君昊坐着一起吃,简单的食物入口之后味同嚼蜡,他不需要吃普通人吃的东西,但也可以装模作样凑合着吃。  老板娘笑着说:“大热天的穿那么多干啥,昨晚睡觉很冷吧,待会儿帮你加床被子,我们这里的天气就那样,白天非常热,晚上冷到死。  还有这假头发,没事就摘了吧,也不怕捂出痱子,过几天我们就去城里买两台空调,店里不装空调客人都不愿意来。”  好吧,李君昊又在心里泛起嘀咕,猜测空调是什么东西,他回答说:“我不怕热,晚上也不冷,头上是真头发,打算去把它剪成短的了,这个样子出门不合适,另外也要买点新衣服。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钱庄?还要找个......有书的地方,需要找点书,查看古代的资料。”  说话小心翼翼,古代叫钱庄,他不知道现在叫什么,因此感到心虚,能够从电视里了解到的知识毕竟是少数,而且太慢了,一集五十分钟的电视剧,里面有十分钟广告,还有三十分钟是在进行无意义的对话。  李君昊迫切想要了解到这个世界的现状,他感觉自己一觉醒来,进入了一个了不起的伟大时代,拿着小黑盒就能和很远以外的人说话,而且不能抬腿就能上楼,一切的一切都让他觉得新奇。  夫妻俩听见“钱庄”这个词,吃饭的动作顿时停滞,互相看看对方,已经从侄子口中得知,这是位过来参观的演员,王老板告诉说:“银行在东边,往东走两三百米就有一家华夏商业银行,现在过去正好,还没下班呢。  图书馆只有小学里的那一座,我儿子在里面当老师,可以让你进去看看,你跟门卫说找王小凯老师就行,应该不会拦你,吃完我给我儿子打个电话说一声。  想到哪里看看?我明天没事,能开车带你在附近转一圈,买点土特产、手工纪念品什么的......”  一听说要去取钱,王老板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听侄子的意思应该是个有钱人,想着带他去买点东西拿回扣赚一笔,要不然谁好心到浪费时间带陌生人出去转转,油费不要钱?  想法很好,可是却随着李君昊摇头而泡汤,听见说没什么想买的,已经在附近玩过,老板娘轻轻叹了口气,在心里感叹如今游客都太精明,生意不好做了,越有钱越抠门。  李君昊现在只想看书,渴望去看许多许多书,另外就是取钱置办行头,虽说昨天认识的王浩答应帮自己付钱,但他总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只是泛泛之交,欠人情反而麻烦。  匆匆解决完午饭后就出门,发现人们都在用怪异眼神看自己,换一身衣服的想法更加坚定,他苦恼于银票还能不能取出钱,因为李君昊通过电视发现,人们已经不用银子买东西,甚至连纸钞都不用,拿部叫做手机的东西就可以。  银行不大,只有两位工作人员,顾客比人还少,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正颤颤巍巍拄着拐杖往外走,期间盯着他的衣服看,一不留神差点撞在门上。  见一位年轻姑娘招手,李君昊很紧张地坐过去,询问对方说:“请问亨通钱庄的钱,能不能在你们这里取出来?”  职员表情错愕,她瞧见对方手里的银票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神经病装古代人过来戏弄自己,李君昊脸上笑容、还有帅气的外貌帮他加了不少分,要不然白眼就直接丢过来了。  对李君昊开玩笑说:“客官抱歉,我们店太小,找不开这么大面额的银票。”  李君昊顿时松了口气,觉得银票还能用就好,心想也对,这样一笔巨款,不是什么小钱庄都能兑付的......
  李君昊手上拿着的几张钱庄存票,是他从当年带到现在的全部身家,总金额一共十六万两白银,这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笔巨款!  按照六百多年前银子的购买力计算,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如今的一千五百块,这是用大米做为衡量物品,得出来的不准确数字,当中相差不算多。  十六万两白银,也就等于是如今的两亿四千万巨款!有了这笔钱,几乎意味着一辈子吃喝不愁,虽说变成了僵尸,但总不能要什么都靠抢、靠偷,做为被古贤圣人从小“毒害”了的杰出青年,高傲节操让他不屑于去做那些丢人的事。  当年刚变成僵尸时候,从小含着黄金玉石长大的他离开家四处漂泊,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不用再花钱买东西吃没错,住的地方总不能没有,柴房、寺庙、破屋什么的,都去蹭过住,僵尸也讨厌死亡,没谁傻到早早就自己躺进棺材里。  有过那段经历后,一向被家人灌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维的他,也委曲求全地打理起了生意,掌柜就是前天刘海所说的活了九百多岁的老乌龟,那家伙做生意挺有一套,李家本就是盐商,李君昊也给了不少帮助。  在打算冰封自己之前,他就想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携带银子不方便,所以找了家流传数百年,似乎一直会经营下去的老字号钱庄,将钱换成了银票保存着。  这种观念自古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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