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都有个天使,最后人死后会变成天使吗了祖宗。。。

用科学的态度交流 打破迷信
查看: 7442|回复: 17
《天使诗歌》
天使诗歌,也是一首魔鬼诗篇。何谓魔?当您看完这篇诗歌,就知道... ...这,才是真正的魔!想要给自己的沉闷的心灵与渴求的吶喊找一个出口吗?灵异悬疑小说“天使诗歌”,已经瞄准了你的视觉神经与理性,你,准备好了吗... ...
  夜阑人静,这是指墙外,也是所谓正常人所住的世界而言。
  至于墙内的世界,则不时响起咕噜的呢喃,痛苦的呻吟,刻薄的嘲讽,以及不被了解的啜泣。因为,这里是精神病院。
  这些声音有的清晰分明,有的混沌难办,就像外面的世界。
  窗内的人们冷眼讥刺窗外的人类,世上只有他们神智清楚。
  窗外的人类冷眼嘲讽窗内的人们,那里尽是失了魂的疯子。
  谁有精神疾病﹑谁是正常?谁有资格判定?也许,很多人会说精神科医生有这份资格。但医生是以何种标准做诊断呢?是以所谓的正常人为依据吧。
  可是,不管生活在墙内或墙外的人,都没有人会大方坦承自己是魔鬼,甚至发疯。
  只有这位望着窗外的精神病患承认自己是魔鬼---一个天使般的魔鬼,更是疯子。因为他认为自己诞生在这个疯狂的世界,不随之发疯也难。
  不过,曾经逮捕他的警察与受害者则认为他是个相当变态的人魔,更痛恨他竟是精神病患!
第一章 飞入杜鹃窝
  “我,是来自魔界的天使,要来颠覆这个天使遗忘的国度,虐待窗外那群自认为正常的人类!窗外的人们,对不起,让你们久候了。不久的将来,我的创意会好好折磨你们的!我,即将自由了!”史圣文端坐在雪白的病床上,凝视黝黑的窗外喃喃自语。
  这里是轻度精神病患区,房间类似一般医院的病房,没有加装防止患者自残的软垫墙壁,而且病人没有被施打镇定剂,更没有被五花大绑,可以自由活动。甚至在安全许可的条件下,可以到医院附近散步,算是认同社会与融入人群的一种治疗方式。
  史圣文为了能够被安置于这一区,一年多来极力压制自己的思绪与观念,让言行举止看起来近似所谓的正常人。就在他认为快被自己逼疯之际,终于如愿以偿移到这个半自由的区域。
  如今,解放的时刻已到。
  史圣文动作优雅地下了床,站在窗边凝望外面的世界。隔壁床的病人蹑手蹑脚地爬了起来,跪在床上朝史圣文膜拜。史圣文的背后彷佛有长眼睛似的,举起右手对那位磕头的病患略微挥了挥,好象请他不必多礼!
  那位病患畏畏懦懦地缩进棉被里,只留下虔诚的眼睛注视史圣文,他知道这位天使般的魔鬼就要发威了。靠近门边的另外一位病人虽然对即将到来的事有些胆怯,却又禁不住好奇心,露出惧怕的眼神盯着他瞧。
  门,悄悄打开了,两名男护士步履蹒跚地走进来。其中一位的步伐像醉酒般踉跄,身材与五官跟史圣文相似。另外那名男护士左手提着塑料桶,右手奋力搀扶像醉汉似的男护士。
  史圣文倏地转身,凝视那位目光镢铄的男护士,不禁露出讥笑又开心的容颜。那位男护士只是盯着他看,没有露出一丝的表情。
  有时面无表情,比脸色狰狞更令人害怕,更具有不可侵略的威颜。那两位病人彷佛看到了魔鬼中的魔鬼,吓得双手紧抓住棉被的一角,心脏如擂鼓般砰砰响着,身子不时哆嗦发冷。尤其,他们俩分辨不出眼前的这两个人,谁是撒旦的本尊,谁是化身?!
  史圣文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再把上衣跟裤子摊开放在床上,方便那位男人取用。
  神色镇定的男护士放下手中的塑料桶,把醉汉用力甩到床上。醉汉一碰到了床,随即抱着棉被沉沉入睡。男人了无表情地脱下醉汉的衣服丢给史圣文,再拿起分开放好的病人服给醉汉穿上。
  史圣文手脚俐落地穿上醉汉的护士服之后,两手伸进上衣的口袋,把衣服的内里当做抹布将塑料桶全部擦拭干净,抹灭原本留在上面的指纹,再烙下自己的指纹。
  他们合力把醉汉扶到床上,再使劲摆布这副躯壳,让他端坐在床上,右手往前伸直搁在膝盖,就像往前投掷东西之后自然下垂的模样。但是他的头还是垂了下来,脸上挂着甜甜的睡容,这也是史圣文所要的。
  史圣文拿起塑料桶爬到床上,扭开瓶盖,把白色的瓶盖丢到窗户边,接着小心翼翼把桶里的汽油淋在醉汉身上。他跳下了床,将剩下的汽油一股脑儿洒在床上,然后把干涸的桶子倒了过来,斜放在墙角,就像醉汉从床上把桶子扔出去的模样。呛鼻的汽油味徐徐弥漫这间病房。
  史圣文眼露杀意凝视两位室友,这两个人震慑地点了点头。他噘嘴朝他们笑了笑,走到窗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打火机,姆指按捺了火石,嗤一声,微小的火焰在昏闇的病房燃起。他一直等到姆指感觉有点烫了,才熄灭火焰,把打火机轻轻丢在墙边。
  同时,那位男人走到门边,用一条白色手帕擦拭留在门把的指纹。
  “我是不朽之躯!因为我是神,我是撒旦!”“你们不相信?!那就张大眼睛仔细看吧,火是烧不死我的!”史圣文从口袋里拿出另一个打火机,大声吶喊。
  那两位病人瞠目结舌地注视他,像被丢入热水的两只虾子卷缩着身子,急遽颤栗。那个男人依然面无表情,从口袋里掏出两个湿漉漉的口罩,丢给那两位精神病患。然后将手帕包裹在手把上面,无声无息地打开房门。
  史圣文站在淋满汽油的男人前面点燃打火机,由蓝变红的火焰彷佛看到猎物似的舞起神秘袅妖的身躯,兴奋地跃到醉汉身上。
  “我是天使,更是魔鬼,绝对不会被火烧死的!”史圣文再次嘶喊,目光却凶悍地盯着那两位病人惊惧的眼睛。
  男人站在门外瞅了史圣文一眼,示意他赶快行动,疯言疯语几句就够了。史圣文流露出诡谲的笑容奔了出去,冷峻的视线同时扫过那两位室友。
  火焰吞噬了那名醉汉,惊醒的他剧痛地挥舞孱弱的四肢,大声哀嚎。那两位精神病患看见醉汉在烈焰中翩然起舞,彷佛是火神之舞,不由地看呆了。只是身穿白衣的舞者冉冉变成黝黑,声音渐弱,举起的双手在空中倏然凝滞不动,哀恸的表情也随之僵硬,宛如一具急遽脱水﹑身体扭曲变型的焦黑木乃伊。
  此刻,他们更加笃定自己以前的世界才是正常,医生逼迫他们接纳的世界才是疯狂,那些医生护士才是疯子!
  当他们瞧见火焰吞没了床单,狰狞的熊熊大火一步步逼近,呛人的浓烟悠悠钻进体内,才慌地跳下床,戴上男人为他们预备好的口罩,一边咳嗽﹑一边大喊救命!
  这时,火灾的警铃声震天憾地响彻整座医院。病人﹑护士﹑医生同时大声惊呼,像是一首融合欣喜﹑狂热﹑愤怒﹑惊恐的安魂曲。慌乱的医生和护士纷纷冲进病房,有的连哄带骗,有的干脆拳头相向,疏散病人。有些病患手舞足蹈地跑出病房,甚至当起指挥官,命令那些惊慌失措的正常人扑火救人。
  住在附近的居民也从睡梦中惊醒,有的打电话报警,有的随手抓了件衣服奔出家门,准备欣赏火烧医院的罕见画面,更想知道那群疯子怕不怕火。
  躲在走廊一角的史圣文跟那位男人,戴上湿漉漉的口罩,混在惊慌的人群中假装救人。他们连爬带跑地迅速奔回史圣文的病房,企图拯救自焚的目击证人。当他们来到像个烟囱使劲排烟的病房前面时,忍不住趴了下来,将浓烟咳出肺部。上方的消防喷水头遽然朝八方喷出水花,他们赶忙仰起头来,让温热的水淋湿发烫的脸颊。他们的双手往地上随意磨搓,再用脏污的手在脸上胡乱涂抹。
  正当史圣文要往前爬时,双手突然碰到东西。“他们就在这里,已经昏迷不醒了。”
  “动作快!”男人丝毫不带感情地说。
  他们随即憋着气,分别抱起那两人,在浓烟之中弯腰贴着走廊的墙壁逃离。他们好不容易挤过像被神明附身的人群,奔出医院,才解脱似的放下那两个人,褪下口罩,蹲在地上使劲呼吸。
  几位消防队员拿着氧气筒跑了过来,迅速把氧气罩贴在他们的鼻嘴。史圣文用力吸了口气,在心中喊着自由的空气真好。虽然他的脸庞污七八糟,仍然撇过头去,不让消防队员看到他的容貌。
  他跟那位男人对看了一眼,随即佯装身子相当孱弱﹑又怀着救人为已任的坚毅模样,抱起那两个昏厥的精神病患钻进救护车里。凄厉的鸣笛声立即响起,救护车把他们四人光明正大地载离浓烟密布的牢笼。
  史圣文卷曲着身子,视线飘向车外。此时的他好渴望站在救护车的车顶,像位伟大的英雄人物高喊---Freedom!接受支持者的欢呼。他的念头一转,在不久的未来,某人会帮他实现这个欲望。那时,他就可以好好欣赏自己的创意,观赏路人看到之后的表情。
  急诊室里原本已经乱成一团,再加上精神病患的疯言疯语,使情况更加紊乱。史圣文跟那位男人利用医生﹑护士﹑警察慌乱之际溜了出来。
  他们悄悄顿入附近阴暗的巷子,躲在一辆休旅车与屋墙之间的狭隘空间里,换上准备好的衣服。
  “兄弟,你自由了!”男人拍了拍史圣文的肩膀,只不过他依然面无表情。
  “嗯,谢谢!”史圣文低沉地说。
  “这是你的新身分证﹑护照﹑资料,还有手机。”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着文件的透明塑料套,递给史圣文。
  “有了这些,我这个天使般的魔鬼又可以重出魔界,而且是个崭新的史圣文。”史圣文皮笑﹑肉不笑地说。“那个替死鬼是谁?”
  “一个该死的人渣!为了要找身材跟你相似的人渣,我可费了一番功夫。”
  “这份人情我会记住的。那个人渣的祖宗十八代不知积了多少功德,才有这份无比的荣幸为我自焚。”
  “呵呵,再联络。”男人冷冷说着。
  男人从车墙之间的夹缝中走了出来,史圣文则从另一侧走出去。黯淡的巷子里,只有他们静谧的对望,然后转身分别朝巷子的两端快步离开。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晦涩﹑腐败﹑堕落﹑倨傲﹑孤寂﹑自私﹑冷漠﹑阴沉的味道,而不是医院清爽﹑明亮﹑欢乐﹑祥和的氛围。史圣文深吸了一口久违的味道,舌头不禁舔拭着双唇。
  他,终于再次飞入杜鹃窝,重返这个天使遗忘的国度。
  他来到了大马路,抬头挺胸,盈满自信,让眼睛和脑袋逐渐适应与回忆这个光彩缤纷的街头。过了一会儿,他随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警察会同精神科医生询问史圣文的那两位室友,当时发生什么事?史圣文为什么要引火自焚?
  那两个自认已经恢复正常的病患,一脸茫然又敬畏地说。“他喊着他是神,他是撒旦。”“他是撒旦派来的魔鬼,要证明大火烧不死他。”“火好大喔,他真的是魔鬼中的天使,我看到他在大火中消失了。”“他真的不怕火,他已经飞离了医院。”“他终于重生了,离开这个世界!”“他是个伟人!”“他不是人,是神啦!”
  然后,他们两个为了史圣文究竟是神或人,争吵不休,甚至拒绝再跟那个疯子讲话。
  这两个人说的都没错,史圣文是走了,而且光明正大地由救护车送他安全离去。但是警察跟医生却认为史圣文是为了要证明自己是神,所以才自焚,最后当然被大火烧死。
  那两人听到警察跟医生的对话,直觉他们已经疯了。而他们则认为这两人病情更加严重。
  就算精神病患真的说实话,但是有谁会当真呢?这是史圣文早就盘算好了。
  至于那桶汽油是如何夹带进入病房,史圣文懒得帮警方留下线索,又不是要写推理小说,就让警方自行找一些合情合理的理由向上级交待。
  何况警方跟检方,恨不得史圣文被判死刑!
  当年史圣文用惨绝人寰的方式虐待在网上聊天室钓来的女孩,把她们凸出与凹陷的肉一片片割下来,再塞进被害人的五官里,然后举行血腥的手淫仪式。最后才把血肉模糊的女孩丢在医院的急诊室前面,鸣按喇叭引起医护人员的注意,前来拯救奄奄一息的被害人。已知的受害人,有两位女子在他的折磨之下身受重伤,一位不治身亡。
  被史圣文不时嘲讽的警方,为了逼迫他供出犯下的所有罪行,在偶然的机会试着让一位女孩---蓝馨蕊---请那位身亡的受害人---艳容---之冤魂前来逼吓他,他才不得不俯首认罪。
  然而,他却在律师的辩护之下移送精神病院治疗。因此警检双方一直对这个人魔怀恨在心,恨不得他早点死。
  如今史圣文已经自焚而死,警方只认为正义终于伸张,恶有恶报,总算吐了一口怨气,也让被害人获得迟来的正义。因此没有多花费心思去追查,更甭说确定那具烧焦的尸体究竟是不是史圣文。因为他当时被捕时,曾经高喊自己是神﹑是上帝﹑是撒旦﹑是魔鬼,刚好吻合那两位病患所听到的话。
第二章 暗潮汹涌
  史圣文对于上网寻找目标执行血腥仪式的戏码已不感兴趣。如今他渴望报仇,而且是一般人认为对他有恩的两个人。
  一位是当年的辩护律师,竟然想出罹患精神疾病这一招帮他解套,更从这件官司赚进大把钞票,害他按时捐款的孤儿院,在经济不景气中岁入顿时少了些。另外就是那位精神科医生,竟然还证实他是个疯子,别人却是正常!
  他认为自己是生活在这个满是疯子的社会,才不得不随波逐流---发疯。检查结果却是他疯了,别人反而正常,这点让他十分无法接受。
  但是,他现在不能下手,不然警方会联想到他。他,必须等待。
  另一方面,此时他最想凌辱﹑也最害怕的鬼,就是不小心弄死的那位女子---艳容。他要的是活生生的血腥仪式,而不是死亡。然而当他把被虐待成重伤的艳容丢在医院前面时,她却不治身亡,破坏了这个完美又神圣的仪式。
  而且,化为厉鬼的她在看守所里吓得他大声哀求﹑尿屎齐流,还被警察从监视器里欣赏他的糗态。
  他愤恨,他气恨这个使他无地自容的鬼!虽然艳容只剩下骨灰,他仍旧可以报复!
  灵骨塔外面阳光普照,虽然里面有穿透玻璃的阳光与日光灯的照耀,依然阴风轻拂,黯淡幽凄。
  史圣文站在艳容的骨灰坛前面,凝视容貌姣美的照片,露出诡谲又讥刺的笑容。过了一会儿,他神情严肃地游目四顾﹑竖耳聆听,确定周遭没有人之后,抱起了骨灰坛,水泥架上剎时出现一个圆型的干净之地。他奋力打开坛盖,把里面的骨灰倒进塑料袋里。
  阴风沉沉,摆放在四周的骨灰坛几乎都有张住户的照片,而数十双阴森森的眼睛彷佛全部瞪视史圣文侮蔑的举动。窗户旁边的抽风机发出嘎呼嘎呼的声响,宛若鬼魅们指责的声音。阳光透过了玻璃,化做数道光芒,无数的尘埃在白晃晃的光晕里飘浮,犹如鬼魂气愤的聚集。外面几声鸦啼,就像宣告死神的到来。
  史圣文倏地转身,龇牙怒目扫视那些骨灰坛,发出阴沉震慑的声音。“我才是恶魔,你们这些小鬼算什么?小心我把你们的骨灰拿去喂狗,让你们永远不得超生!”
  阴风鬼嚎忽地平息下来,他绽开得意与傲然的笑容。
  蓝馨蕊仔仔细细将白色的塑料花瓶擦拭干净,再拂拭前男友孙泊霈的骨灰坛和前面的水泥架,顺便也把两侧的邻居一并清理。
  “你们好呀,请你们多多照顾泊霈,可别欺负他,不然我可要请不动明王来主持公道喔。”她轻轻松松俏皮地说,了无一丝的胆颤。
  毕竟,真正的厉鬼---艳容---与神佛---不动明王﹑大威德明王---她都真实见过,根本不在乎这一丁点阴森的气氛。
  她漾着凄凉的微笑,把两朵湛蓝的玫瑰花插在花瓶里。娇媚的花瓣就像当年她们相恋时娇嫩的她,如今的她脸上已蒙上一层风霜与漾着成熟的妩媚。
  她点了一柱香,虔诚向孙泊霈膜拜。“泊霈,今天是你的祭日,我来看你了,最近过得好吗?很想知道你现在在那里?是跟着我,还是已经投胎转世了。不过,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对我很好,应该很爱我才对。嗯,今天是你的祭日,却跟你说这件事,好象太残酷喔。不过,你总不会这么没良心要人家一直为你守寡吧!嘻嘻... ...”
  蓝馨蕊感觉好象有只无形的手在头顶若有似无地磨揉,彷佛是舍不得的眷恋,不禁嘟着嘴微笑说。“你这是答应喽!放心,不管以后我嫁给谁,都不会忘记你的。我要去祭拜晴皓跟忆葵了,byebye。”
  她把香平放在水泥架上,用花瓶压住香尾,然后阖上眸子,双手合十地诚心祷告。袅袅修长的烟雾在她面前轻舞,就像翩舞一首赋别曲。
  蓝馨蕊提起蓝色的购物袋,背在肩膀,幽凄地瞅了孙泊霈的遗容一眼,才轻叹了口气离开。她同样把赵晴皓和朱忆葵的家仔细清理一遍,再焚上一柱香,愿他们的冤魂能够安息。
  她转身望着如大厦走廊的走道,置放于两旁的骨灰坛犹如一户户的住家。她,就像一座人型的墓碑矗立于走道中间,不知该往那个方向而去。她,最后还是迈开逡寻不前的双脚,朝艳容的住处走去。
  当年史圣文在聊天室认识了艳容,然后约她见面,折磨至死。枉死的艳容心有不甘,化为厉鬼四处找寻凶手报仇,却苦寻不着,最后找上设计这个让她丧命的聊天室的赵晴皓。偏狂执拗的她不止害死了赵晴皓,甚至基于自己连一丁点的幸福也无法攫取,因而嫉妒赵晴皓的女友朱忆葵,不时现身恫吓她,最后让她惨死。
  没想到这两出悲剧让艳容发现赵晴皓的好友孙泊霈,竟然是前世害死她的凶手,而蓝馨蕊则是帮凶,因此引发一连串的威吓与追杀。孙泊霈在艳容的媚惑之下跳楼自杀,而蓝馨蕊则一路逃到青海的结古寺,在活佛与众喇嘛的帮助下,请出了两尊明王---不动明王与大威德明王---收伏了艳容。(这段牵涉三世因果轮回的故事,请看拙作---天使遗忘的国度。)
  正把艳容的骨灰倒进袋子里的史圣文听到轻柔的脚步声冉冉靠近,剎时毛骨悚然,一连串的冷颤从骨髓窜到头顶---艳容来了!他倒吸了口气,立即把艳容的骨灰坛放在原来的位置,然后一晃身,站在斜对面,朝一位男性老人的骨灰坛双手合十,假装膜拜。
  蓝馨蕊幽幽走到艳容的骨灰坛前面,不自觉地瞥了史圣文的背影一眼。虽然她相当痛恨这个鬼格分裂﹑心理变态﹑滥杀无辜﹑永远都是别人对不起自己的艳容,仍旧拿起抹布拂拭骨灰坛与前面的水泥架。
  忽地,她发现骨灰坛有人移动过,因为坛底出现一道宛如新月的干净痕迹。
  “干!死查某鬼呀,竟敢吓唬我。”史圣文忍不住在心里咒骂着,那道冰刀划过神经的痛楚也随之消失。他面朝不知是谁的骨灰坛,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瞄那位女子,更是诧异竟然有人会来祭拜艳容。
  忽地,他愣住了。咦,她不就是蓝馨蕊吗?那个把艳容的鬼魂引到看守所逼我认罪的女人!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让我碰到你。史圣文忽然想起蓝馨蕊当年为了要找出杀害艳容的凶手,经常到警局查探消息,因此可能在警局看过他的照片。他急忙转过身子,免得被她认出站在身后的人就是已经自焚而死的史圣文。
  不过,他的脑里全是她的倩影,更有一份莫名的悸动,遮掩了刚刚扬起的杀意。原来她的本人比照片还漂亮,虽然比不上艳容,却也妩媚动人,多了份成熟的女人味。
  当年,那位帮助史圣文离开医院的男人,曾经请辩护律师拿蓝馨蕊的照片到看守所给他,要他知道究竟是何人让他当众出糗。
  蓝馨蕊不解地轻晃着头,随即想到可能住在隔壁的家属清理家人的骨灰坛,不小心碰到了艳容的家,才露出这片洁净之地吧!
  “艳容,我不晓得那天你被两位明王收伏之后魂归何处,但还是要告诉你这个消息。那个杀死的你凶手史圣文,已经在精神病院玩火自焚了。现在,你这辈子的仇人已经往生,也可以安心瞑目了。但愿你不要再执拗于因果与报仇,而惹来一身的业障,好好跟随两位明王吧!”蓝馨蕊双手合十,喃喃自语。
  虽然蓝馨蕊的声音细柔,仍然字字钻进史圣文的耳里。如今,他可以确定蓝馨蕊认识他。不过,从蓝馨蕊的言词之中揣度,艳容的鬼魂应该已经不在这个世上飘荡,这是他逃出精神病院之后所听到最好的消息。
  如今,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人可以箝制住他了,除了身后的这个活生生的女人。因为,除了她的外表吸引他之外,善良的内在更是明莹辉柔。
  史圣文不敢多所逗留,拿起了袋子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蓝馨蕊带着遗憾与幽凄的心情步出阴暗的灵骨塔,灿烂的阳光旋即将她环抱。她在艳阳下伫立了一会儿,平息纷乱的情绪。
  剎时,她感觉背部的衣服被太阳晒的炽热,然而肌肤却是一片阴寒。她下意识地转身察看,只见一位年轻男子戴着棒球帽,低着头,手拿一个塑料袋,在后面若有所思的踽踽而行。她不禁嘲笑自己,日子已经过了那么久,还是摆脱不了被厉鬼追吓的恐惧。
  史圣文不自主地把帽沿压低,虽然佯装出落寞的神情,双眸仍旧流露出狰狞的眼神,自忖着。这个女人既然有办法让艳容魂飞魄散,警觉性又高,可能是个不错的对手,也是精神虐待的好对象。宛如箭矢的目光穿透蓝馨蕊的脑壳,像要探询她的能耐与智商。
  蓝馨蕊很自然地戴上安全帽,发动机车,扭动手把,扬长而去。这些动作跟平常一模一样,只不过后面多了个跟踪的男人。
  虽然她知道身后有好几辆机车,但是根本不会揣想其中一辆正在跟踪她。更不晓得距离竟是近在咫尺,而且那个男人正漾着狡黠的笑容,猥亵的目光盯在若隐若现的嫩绿色胸罩,视野像把刀刃随着胸罩的轮廓游移,彷佛要把白色的衬衫切割成胸罩的模样。
  等候红灯时,男人就紧贴在她左后方的位置,光明正大地欣赏她的身材,尤其被二分之一罩杯包裹的胸部,脑里浮现的是脱去她的衬衫,让半隐的胸罩在眼前完全舒展开来。而且,只要男人心血来潮,更可以一刀从后面刺入她的心脏。
  蓝馨蕊的生活自从艳容的鬼魂杳然之后虽是平淡,却也安逸,使她忘却世上除了有厉鬼之外,还有人的存在,比鬼魅更残忍狂暴的人!就像在她身后的史圣文,像只狡猾的狐狸一直尾随垂涎的猎物,揣想她那赤裸裸的胴体。
  谁也不晓得在我们后面的人,到底是陌生人﹑点头之交﹑或者熟识?他们究竟在想什么?更甭说是批评﹑嘲笑﹑猥亵﹑鄙夷﹑陷害﹑甚至威胁自己的性命!
  明亮的客厅里,冷气机发出嗡嗡运转的声响,电视正在播放没人看的节目,而这些声音刚好掩盖了敲击声。史圣文蹲在地上把艳容的骨灰倒在塑料洗脸盆里,用铁槌把大小不一的骨头敲成碎片,再像磨捣药丸般把碎片磨成粉末。
  他原本打算把尿屎放在艳容的骨灰坛里,以报让他尿屎齐流的奇耻大辱。可是一想到必须收集臭气熏天的粪便,而且臭味更会溢满灵骨塔,引来不必要的骚动,只好作罢!
  这是一个宁静单纯的住宅社区,上下左右的住户谁也没想到这里住着一为外表斯文﹑彬彬有礼,内在却是变态的人魔。而这位绅士正在客厅摧残死人骨头。
  当我们初遇某人时,一开始的几分钟在潜意识里就会认定对方是怎样的人,因为经由视觉所收集的讯息是听觉的两倍。虽然人类经常被这些自做聪明又自欺的假讯息所误判,却依旧迷恋于第一眼的印象,笃信不可信的眼睛。
  这里的住户第一次看到穿著整齐干净﹑态度礼貌﹑言行恰当好处的史圣文,就直觉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值得信赖又能仗义执言﹑更是一个不会造成恐慌的男人。这些相信自己眼睛的住户对史圣文而言,正是最佳的掩护。
  “圣文,我回来了。”何韵才刚踏进客厅,随即温柔地说。
  “欢迎光临!”史圣文笑着说。
  “干嘛!这里是我们爱的小窝,又不是pub。”何韵从后面搂住史圣文。
  “每晚都是你卑躬屈膝地对客人说,才要让你享受一下受尊重的感觉。”
  “有你真好!”她轻吻史圣文的颈项。“这么晚了还不睡,又再玩吓人的勾当。”
  “等你回家嘛!你不用管我在外面做什么,只要知道我深爱你就行了。”他情意款款地说。
  “你还以为我不知道你害过多少人吗?不过,你比那些装酷﹑耍帅﹑玩世不恭,却胆小如鼠的男人好太多了。你,才是真正的男人!”她的手指在史圣文的脖子若有似无地揉移,冉冉顺着脊髓往下滑,绕过的腰际,滑向他的胯间,最后钻进他的裤裆里,隔着内裤挑逗他的命根子。
  史圣文放下了铁槌,一边转头迎向她的双唇,一边拿起湿纸巾擦拭双手。
  何韵好象要捉弄他似的当他的舌头伸进嘴里,身子立即往后挪移,却又倾身吐出舌头舔逗他的唇,再往后退,直到碰到了沙发才无路可退。
  史圣文被她逗得欲火难耐,随即解开她的裤头,右手伸了进去,隔着内裤抠揉她的私处,左手拉起她的罩衫,柔柔推开胸罩,手指延着乳房的轮廓兜圈子,再逐渐往粉嫩的峰顶爬行。他的唇彷佛红云遮掩山顶似的罩住她的乳晕,吸吮舔逗她的乳头。在私处游荡的手指,像电动按摩棒般急遽震荡阴蒂。
  何韵靠着沙发仰着头,舒畅的感觉逼她呻吟出来。那声消魂的阿,更撩拨了史圣文的性欲,迫不及待地脱下裤子。何韵同样饥渴难耐,奋力挪动双脚,褪下碍手碍根的牛仔裤。
  再也受不了的史圣文脱下她的丁字裤,扳开她的双腿,直捣黝黑的小森林,两人同时发出满足的呻吟声。史圣文一手抬着她的腿﹑一手揉搓她的乳房,凝看摇晃的乳房以及迷醉容颜。何韵微阖眸子垂着头,欣赏他的阴茎随着体内的激荡在眼前忽隐忽现。史圣文抽了出来,用头头拍磨她的阴蒂,然后在阴唇附近画了个圈,再狠狠直入子宫颈。何韵再也忍不住大声呻吟出来,急喘的亢奋逼得她闭上眼睛沉醉在激情里。
  过了一会儿,史圣文翻过她的身子,她跪在地板张开双脚,手肘撑住了沙发。他一手撩揉阴蒂﹑另一手的手指像谈琵琶似的急速拨弄硬挺的乳头,奋力摆动腰身,做最后的冲刺。何韵也配合他的动作,摆荡臀部,忽紧忽松被填满的皱褶组织,让自己获得最大的满足。就在何韵越来越激亢的呻吟声中,史圣文喊了一声,虚脱似的趴在她的背上。
  何韵仍旧陶醉在高潮的余韵里,感受阴道依然被占据的快感。
  然而,史圣文却瞥了那个洗脸盆一眼。他很想把黏稠的精液射在艳容的骨灰里,但是绝对不能,一旦骨灰黏附腥味的精液,计画就没办法实现。他心有不甘地捏揉何韵的乳房。
  暮色渐至,曾经当过史圣文的辩护律师---方培义---斜靠在黑色的旋转椅上,大姆指不停磨揉椅臂,仔细聆听委托人的说词,偶尔打断委托人的谈话询问一些疑点。
  这是一件伤害案,客户的儿子在酒醉之际与邻桌的客人发生争吵,故而敲破啤酒瓶刺向对方的腹部,在扭打的过程中自己也受轻伤。至于为何争吵,到底是谁率先挑衅,究竟是谁伤了谁,方培义根本不在乎,这些他都可以模糊焦点。他要的是如何帮客户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是追求事情的真相与正义。
  而这位有钱的客户要的正是这一点,希望方律师能为儿子脱罪,让法官认为两人是在争吵扭打之际,对方不小心刺伤自己。最坏的打算就是儿子因为自卫而伤人,如此一来可能无罪释放。方培义一样抱着相同的心思。
  富商的旁边坐着一位青少年,是他儿子的朋友,也是在场的证人之一。在案发的第一时间方培义就教这位男孩面对警方询问时要怎么说。其实当时两方人马都带着醉意,记不清实际状况,直到有人受伤流血了,大伙才吓得猛然清醒,因此供词有些前后不一。
  那位男孩重复了一遍当初方律师教他的话,也是他告诉警方的供词。
  “你不能说的那么流利!当时你已经有点醉了,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楚。我要你做的是供词前后一致,不是要你背书。问话时要稍微停顿,假装在回忆,然后再说出来。知道吗?”方培义严峻地说。“你再给我说一遍!”
  此时的男孩已经没有当初逞勇斗狠的凶样,而是一付畏畏懦懦的样子,颤抖地说了一遍。
  “嗯,这次你就做的很好了。像你这样说到舌头快要打结,警察的第一印象就会认为你不是经常闹事的混混,证词的可信度就会提高。”
  披着羊皮的狼!这招可要学起来。男孩想着。
  谈完案情之后,方律师就跟富商聊起高尔夫球,上礼拜打了几杆,以及球场的好坏。男孩只能在一旁枯坐,不得不听这些无聊透顶的谈话,直想着什么时候才能离开。然而他们却没有暂停的迹象,不禁想着最好你们下次去打高尔夫球,被小白球狠狠击中蛋蛋,被铁杆挥中下巴。
  他们聊了一会儿,富商就邀约方律师吃鱼翅鲍鱼大餐。方律师微笑地点了点头,随即拨通电话回家,告知妻子晚上不能带她们出去吃晚餐。过了不久,他们一起步出律师事务所。男孩这才逃离这间豪华的牢房,顿时松了口气,溜到网咖打电玩。
  方家的华丽客厅摆放从各国搜集来的装饰品,一张豪华的意大利皮革沙发与精致的土耳其地毯展现这家人的富有。不过,方太太却是满脸不悦地挂上电话,双手在胸前交叠,鼓起腮帮子生闷气。
  正在看卡通的九岁儿子转身问她。“爸爸几点回来带我们去吃饭呀?”
  “他不回来啦。”她噘嘴嘟嚷着。
  “那我们叫披萨回来吃好吗?”小男生兴奋地说。对于父亲食言而肥,他早就习惯了。
  “好吧!”
  方太太也懒得下厨,或者带儿子出去吃晚餐,叫外送披萨反而省事些。她打电话给连锁披萨店,叫了夏威夷披萨,以及一客起司披萨。
  披萨店的外送人员在标准时间之内将披萨送达方家。那位负责外送的男人头顶帽缘压低的披萨店帽子,而且戴着口罩与手套。方太太接过披萨之后就随手拿钱给他,并没有对他的装扮产生怀疑。
  毕竟外送人员骑着机车在空气污浊的大街小巷奔驰,戴着口罩和手套也是正常。虽然只有不到两分钟的接触时间,方太太就认为他是个很有礼貌的好男人。因为当他不小心踏上华丽的地毯,直说对不起,赶紧蹲下来用手套把地毯拂拭干净。
  小男生喜孜孜地接过披萨,端到客厅的茶几上面,打算一边吃﹑一边看电视。方太太转身叫他先去洗手再吃,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移开就要抓住热腾腾披萨的手,到浴室洗手。
  男孩似乎等不及似的跑了回来,立刻抓起一片披萨咬下去。方太太瞧他不知饿了几天的模样,不禁笑着摇头,也暂时忘怯丈夫不能一起吃晚餐的憾事。她拿起一片起司口味的披萨,边咬嚼﹑边陪儿子看卡通。
  当方太太叫披萨时,请店员在披萨上面撒些胡椒粉,这也是她跟儿子所喜欢的。的确,上面是沾有胡椒粉,然而吃起来却有点干涩的感觉。那份披萨她只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小男生则全部吃完,也许卡通的冒险情节使他没有注意到披萨的味道有异。
  夜色已浓,方培义所住的大楼附近的街道冷冷清清。
  一位昏睡多时的男生在轿车的副驾驶座缓缓苏醒过来,他睁开困顿疲倦的眼睛,却发现身上只剩下一条内裤,而披萨店的制服则整齐叠好放在旁边,几张钞票就搁在衣服上面。他吓得轻叫一声,脸色苍白,抖了一阵冷颤。
  过了半晌,他才慢慢回过神来,像个小偷般眼睛骨碌碌地扫过车外,黯淡的街道空无一人,他赶忙穿上衣服溜出车子。那部外送的机车依然停在大厦的大门附近,他立即骑上了机车飞驰而去。
  他回到店里立刻被店长责骂一顿,送个披萨竟然需要一个多小时,害同事疲于奔命!他只是畏懦地说身体不舒服,送完披萨之后就趴在机车上打个盹,没想到竟然睡着了。
  店长看他的脸庞毫无血色,身子不时冷颤,就不再数落他,要他赶快去工作。他把披萨的钱交给收银员之后,接过刚出炉的披萨,双脚有点踉跄地出门,把披萨盒放在机车后面印有店名的置物箱里准备外送。
  店长看到他的身子微微摇晃,不放心地推开大门喊说。“骑车要小心,如果撑不下去就不要硬撑!”
  “没关系啦!”男孩骑上机车喊着。只是在心里嘀咕着,应该是小心客人才对!
  他边骑车﹑边回想两个小时前发生的事。当初他骑着披萨店的机车抵达方培义所住的大楼时,就跟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异状。他停好了机车,哼着歌从后置物箱拿出披萨。
  这时,有个戴口罩﹑提着两个公文包的男人,边走边咳地迎向他。感觉就像得了重感冒,害怕传染给别人才戴上口罩。
  “请问你是要送夏威夷跟起司披萨到X楼X号吗?”男人声音沙哑地问。
  “对!”男孩不自觉地身子往后倾,头微微撇开,没有正视他,彷佛害怕被他传染到感冒似的,因此没看清楚他的容貌。
  “喀!”男人轻咳了一下。“披萨是我叫的,请你帮我拿到车上好吗?谢谢!”
  “好的。”男孩就这样愣愣地跟随男人走到停在附近的一部轿车。
  男人打开了右前门。“帮我把披萨放在椅子上。”
  男孩看他两手都提着东西,就弯腰把那两盒披萨放在座椅上面。当下,男人丢开手中的公文包,从裤袋里掏出一条手帕蒙住他的鼻嘴,一手把他推进轿车里。他奋力挣扎了一下,随即昏迷不醒。
  当他回到店里之后,并没有向任何人吐露这件事。因为谁也不相信这段奇遇,更会认为他是为了翘班而瞎编的鬼话。有谁相信竟然有人会抢夺披萨,而且还付了钱,甚至剥去他的衣服呢?该不会那个男人把他迷晕了,然后强奸吧?!
  他一想到此,忽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不禁摸摸自己的屁眼,确定没有被侵犯的痛楚,这才安下心来。就算真的被侵害了,也是对方倒霉,因为他有痔疮,而且内﹑外痔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干脆编了个身体不舒服的理由,他也的确觉得身体有种虚弱的异状。
  那个男人,也就是史圣文,早就利用下班时间潜进律师事务所里,偷装窃听器。同样的,他也趁方培义一家人外出渡假的机会,潜入方家,在电话里安装窃听器。
  当方太太打电话叫披萨时,他正坐在大楼旁边偷来的汽车里窃听。他露出窃喜又狡黠的笑容,抬头仰望方家,终于让他等到了!
  方律师当初为他辩护时,他就在聊天中故意套出方律师家人的生活习惯,比如方培义的儿子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外送的披萨。而且,方律师曾经抱怨他的儿子跟妻子都喜欢在披萨上面加上胡椒粉。这是他无聊之际所下的一步闲棋,没想到如今却用上了。
  当外送小弟把披萨放进汽车前座时,他立刻把沾有类似哥罗方迷药的手帕掩住男孩的鼻嘴,等到男孩昏睡之后迅速脱下男孩的制服,然后穿上这套披萨店的制服把披萨送到方家。最后把制服连同披萨的钱,整齐地放在驾驶座上。
  他带着讥讽又好笑的表情凝看昏迷的男孩,突然抖起一股冲动,很想在男孩的脸上写字---小心客人!但是如此一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只好作罢。只不过他的心里却难受的很,无法随意做自己想做的事。
  至于男孩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甚至报警,史圣文丝毫不在乎,因为男孩根本没有看清他的容貌。而且他戴上浅棕色的隐形眼镜,跟原本的眼睛颜色不一样。
  当男孩慌乱地骑着机车离去之后,他才开着那辆赃车离开。夜深人静之际,他把自己改造的车牌卸了下来,换上原本从窃车集团买来的借尸还魂的车牌。
  过了两天,他前往桃园市寄封信给方太太。他,得意洋洋地看着信封滑入红色的邮筒,彷佛他的恶作剧已经溜进方太太和她儿子的肚子里。
  静谧的客厅,方太太把双脚盘到沙发上面,无聊地翻阅刚从楼下信箱拿出来的信。大部份是广告邮件,她把这些广告信函随手扔到一旁,连拆都懒得拆。
  倏地,她瞥见一封带着香味的粉红色航空信柬,不同于一般广告传单,而且还是限时信,然而上面的地址跟姓名却是打字。她好奇地拆开来看,里面是一张A4的纸,上面的字同样是用打印机打印出来。
  “方太太
  那份夏威夷跟起司披萨好吃吗?你们有没有感觉胡椒粉的味道有点奇怪呢?
  那的确是胡椒粉!不过,我不小心洒了些骨灰---人类的骨灰!你不信的话可以去化验。
  人类的骨灰好吃吗?
  请小心不是自己煮的食物!
  受害者的小小玩笑,请别介意!”
  方太太还来不及把信全部看完,就惊声尖叫。想要奔到厕所的她不小心被自己交叠的双脚所绊住,跌下了沙发,手臂狠狠撞上茶几,她还是忍着痛楚冲到厕所呕吐!
  原来,那种干涩的味道就是人类的骨灰!她一想到此,忍不住抱着马桶呕吐的更严重。她把手指伸进嘴里抠着,好象要把已经消化﹑甚至排出体外的骨灰吐出来。
  过了许久,她才打开水龙头,把热水注满了浴缸。她等不及似的迅速脱下衣服,跳进热水里。她,双脚弯曲,双手环抱着膝盖发抖。不久,热水将她的身子烫红了,像一只卷曲的煮熟龙虾。
  虽然热气盈满了浴室,彷佛置身于炙热的浓雾之中,她还是不时地发冷颤,揣想对方刻意让自己吃下骨灰,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呢?那个人是谁?是丈夫在外面跟人结怨吗?她越想越有可能,方律师为了胜诉经常不择手段,得罪了不少人,尤其是弱势的受害者。
  她逐渐感觉口干舌燥,血液彷佛唾弃这颗头颅,点点滴滴地离去,这才站了起来。她扭开水龙头,冷水剎时从莲蓬头奔驰出来,洒在烫红又惊慌的胴体上面。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儿子,此举只会造成无辜的孩子不必要的恐慌。
  这一天,她终于体会到何谓度日如年。晚上,她好不容易等到丈夫回来,立刻命令儿子去睡觉,就把方律师使劲推向卧室。
  方培义满脸疑惑地被她拉着走,甚至边走﹑边解开衬衫的钮扣,以为妻子性欲难耐,已经等不及了。他只是得意洋洋地想到女人渴望自己,却忘记妻子不是性欲强烈的女人。直到方太太拿出那张信纸递给他,他才恍然大悟,妻子赶着儿子去睡觉,又急忙拉他进房,不是为了做爱。
  他脸色凝重地放下那张信纸,脑子开始盘算会是谁做出这档恐吓的行为,姆指不自觉地搓揉那张纸。他揣度这位属名受害者的家伙,一定是在官司中被他打败,才心有不甘捉弄他的家人。
  “现在该怎么办?要不要报警?”方太太拽着他的臂膀说。
  方培义仍旧注视着前方,缄默不语。就像在警局被警方盘问,一味地保持沉默,除非有律师在场。
  “你也说句话呀!我今天都怕的要命。儿子也吃到那些骨灰,但是我不敢跟他讲,怕他吓得以后不敢吃东西。喂!说话呀!”她使劲摇着方律师。
  “别吵啦!”他神情厌恶地用手肘推了妻子一把,揣想着。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太多了,根本无法确定是谁玩的把戏。
  “要不要报警呢?”
  “那些披萨呢?”方培义叹了口气说。
  “不是吃完了,就是倒掉了。”方太太气馁地说。
  “唉,这样报警也没用了。凭这封信报警,警察才不会理会。”警方跟检方更可能把这件事当做笑话到处传播。这句话他只是闷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的舌灿莲花击败了检方相当多次,让警方好不容易抓到的嫌犯无罪释放﹑减轻刑责﹑交保候传,甚至再出去犯罪,使检警气得跳脚。如果客户再次犯案被捕的话,他当然又可以再赚一笔。他是论案计酬的律师,而不是按钟点多寡收费,因此客户交保之后犯下越多案子,他就赚得越多。
  “你唷!就是亏德事做太多了。”她掐着丈夫的手臂。
  “我不这样的话,你跟孩子有那么多钱花用,能不时出国旅行吗?”他嫌恶地斜睨了妻子一眼。
  “你怎么把过错归咎到我身上呢?这里是你的家,我是你的妻子,不是法庭呀!”她鼓起腮帮子,气鼓鼓地说。
  “你别误会啦!除了这封信之外,家里还有什么异状吗?”
  “没有了。要不要去那家披萨店找那位外送的呢?”
  “不用了,他可能早就溜了,不会等我们去找他麻烦。那个人可能只是要恶作剧而已,如果我们害怕的话,刚好正中他的下怀。先不用去管啦,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再报警好了。”方培义无奈地说。
  “现在只能这样了。你以后少做点缺德事!”方太太怨怼地说。
  这句话,方律师没有听进去,脑子里仍然想着这个所谓的受害人究竟是谁?需不需要请有力人士出来调解?
  蓝馨蕊一手托住下巴,一手旋转着原子笔,眼睛盯着纸上几十个推衍出来的词句。她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当文案人员,但是经济不景气,公司接到的案子无法让她专职做个文案,在害怕被裁撤的情况下,只好学些美工绘图软件,让老板认为聘用她物超所值。
  这是一件房地产的文案,她最想提出的文案是---让你舍不得死的人间天堂﹑天堂算什么,这里才是我想要的﹑连神佛都不禁乐不思蜀,连天庭都不想回了﹑连孤魂野鬼都渴望住进来﹑回到了家,就像回到浪漫的宾馆或热情的酒店,当然要先对黄脸婆视而不见﹑让你彷佛置身于峇里岛的五星级渡假村,当然要先对死鬼视而不见。
  绝妙好词呀!不过,如果让老板看到这些文案,铁定叫她走路。她用枝无型的笔,在心里无奈地把这些词画上斜杠。
  老板经常在最后一刻把她的文案改的皮开肉绽,接着口沫横飞地说了一堆创意是怎样的天籁之音。但是,客户又把自称为创意大师的老板所改的文案退回来,或者选上她苦思之后的文案。
  然后,老板就嚷着客户不懂创意,他可是得奖的大师呀!蓝馨蕊当然附和着,接着摆出一付气愤填膺的模样在老板面前数落客户,消消老板的怨气。
  但是,她在心里则是窃笑不已!客户委托广告公司做广告,是为了让消费者注意到新商品上市﹑促销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买气﹑或者提升公司形象,又不是花钱让你得奖的。能够达到顾客花钱的目的﹑甚至超出预期的效果,才是好广告。如果单纯要搞创意,还不如去当作家﹑画家﹑或者拍实验电影。而且,有多少观众能在匆匆的十几秒之内,就能领悟到广告所蕴涵的创意?!
  不过,有时面对傻愣愣的顾客,虽然广告内容粗糙不堪,甚至是在最后一刻才拉出来的,她们还是抖起不烂之舌,把客户唬的一愣一愣的,认为这就是创意,可以让消费者发疯似的抢购。
  虽是如此,蓝馨蕊还是绞尽脑汁思考这件房地产的文案,尤其揣测客户要的是什么。
  催魂似的铃声扰醒了正在抓扯头发的蓝馨蕊,她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眸子才拿起话筒,有气无力地说声喂。
  “是我啦。晚上一起吃饭好吗?”话筒里飘出男人的声音。阮凌育,也就是这个男人,是蓝馨蕊的男朋友,同样在广告界工作,是位人称鬼才的导演。
  “好呀!”蓝馨蕊彷佛换了个人,温柔地说。不过,脸色随即一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下班,这个房地产文案明天就要交件了。”
  “灵感,是突如其来的一见钟情,不是枯坐沉思就能获得。说不一定你看到我,就有灵感了。”
  “好吧。只是不知道要拖到几点才能去吃饭,又要让你呆坐了。”
  “没关系啦,只要能够跟你在一起,看到你的倩影﹑闻到你的气息就行了,管他是吃饭﹑还是吃宵夜。”
  阮凌玉的话撩拨了她的心弦,脸上漾着只有沉浸在爱河的人们才会有的笑靥。
  “嘻嘻... ...那我等你喽!”
  华灯初上,阮凌育拿着可乐饼,以及某家咖啡连锁店的咖啡,来到蓝馨蕊的公司。虽然他跟这家公司的老板熟识,仍然拖到老板下班之后才过来。因为这位老板恨不得跟阮凌玉拉近关系,甚至企图利用蓝馨蕊的关系,希望他能友情赞助帮公司拍摄广告片。
  工作归工作,感情是感情,他不希望公私不分。而且染上商业气息的感情容易变质。
  何况,蓝馨蕊也不希望工作和感情混在一起。倘若有天分手的话,在一起工作着实尴尬,更可能因此失去一些原本可以合作愉快的工作机会。她经历过许多悲欢离合,潜意识里总会浮荡不可确定的未来,不会一味地幻想天长地久。
  蓝馨蕊咬了一口可丽饼,啜饮一口温热的咖啡,简单的浓情蜜意冉冉流遍全身。倏地,她赶紧拿起笔写下剎那间想到的广告词。
  “果然你一来,我就有灵感了。”蓝馨蕊轻吻了他的脸颊。
  “呵呵…因为我是你的情人呀!”他略为趾高气扬地说。
  业界人士经常对他说些恭维的赞语,就在朝夕濡染之下,自信逐渐变成自傲,使他养成骄慢的心态,连对女朋友也不知不觉表现出来。只不过,他忘了这是业界有求于他才会卑躬屈膝,一旦江郎才尽,没有人会给他好脸色的,这是现实的世界。
  热恋之中的蓝馨蕊根本没有发现这些,甚至认为他好帅﹑好酷﹑更有艺术家的执拗,不由地漾着情深款款的眼神凝视他。
  阮凌育见她笑容可掬,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气息,而且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俩,不禁端起咖啡杯,呷了一口,双手捧起她的脸颊,将嘴里的咖啡一点一滴流入她的双唇之间,四片温润的嘴唇忍不住缠绵缱绻。
  浪漫体贴的殷勤温暖了蓝馨蕊的身心,只想陶醉在热情的吻,任凭他就在办公室对她爱抚,甚至滑进白色斜条的A字黑裙里揉磨大腿。当他解开白色衬衫的钮扣时,她不禁撇过头去,避开他的唇说。“这里是办公室,不要啦!”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而且我已经把门锁起来了,不会有人进来。”他边说﹑边解开她的钮扣。
  “还是不要啦!感觉很奇怪。”蓝馨蕊低着头说。
  此刻,神秘黑的胸罩挣脱白色衬衫的束缚,露出了一半,宛如犹抱琵琶半遮面,更激起阮凌育的性欲。“不用担心啦!”
  他似乎怕蓝馨蕊会拒绝,干脆把她拉了起来,翻过她的身子,双手迅速滑进裙子里,将裙摆往上推至腰际,拉下同样是黝黑的内裤,圆浑白皙的臀部顿时浮现。
  “还是不好啦!”她转过上半身,羞赧地说。
  渴望发泄性欲的阮凌育扳过她的身子,快速解开腰带,拉下拉链,掏出硬挺的那话儿伸进去。蓝馨蕊忍不住轻吟了一声。这时他才压下蓝馨蕊的上半身,好让阴茎能够完全进去。
  他舒爽地趴在蓝馨蕊的背部,下巴搓揉露出来的肩带,一手隔着胸罩抚摸她的乳房,另一手则挑逗她的阴蒂,由缓渐快地摆动腰身。尤其底下的女人罗衫半解,露出一半的酥肩,黑色胸罩在眼前随着他的摆荡半掩地挪动,比起全身赤条条更为诱人。
  蓝馨蕊翘起了臀部,好让他能够完全填满冉冉湿润的隧道,双手撑着桌面,随着他的摆荡扭动臀部。激亢的感觉缓缓从下体奔放出来,不禁微启双唇,呻吟出来,却又怕人听见似的紧憋着。但是一阵阵的波涛巨浪掠袭而来,逼使她不得不再次轻喊,更是消魂难耐。
  她除了有做爱的亢奋,更有惧怕被别人发现的快感,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这时,她才领悟到为什么男人喜欢偷情。
  在隔壁的办公室,史圣文一边凝视计算机屏幕里那对在办公室做爱的男女﹑一边忍不住自慰,彷佛是自己,而不是阮凌育进入蓝馨蕊的胴体。
  静谧的空间,只有他的喘息声。幽暗的办公室,只有屏幕散发出来诡谲又激情的光芒。
  不过,他看着阮凌育像只发春的公狗趴在蓝馨蕊的背部做爱,不禁骂着狗男女!
  不知过了多久,他咬着唇,瞪视阮凌育已经萎靡不振的那根,恨不得现在就把那个祸根剁下来,再淋上精液和蓝馨蕊的经血,逼迫阮凌育吃下去。
  “狗日的,竟敢干我的梦中情人!”他眼露凶光地咒骂。
  这是他特意租来的一间小办公室,而且在蓝馨蕊座位前方的天花板装设针孔摄影机,监看蓝馨蕊的一举一动,应该是痴迷地凝视她才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观看她的一颦一笑﹑喜怒哀乐,甚至一些不为人知的小动作,这些比面对面看她更让他亢奋。尤其一边看她﹑一边自慰,比跟何韵做爱更有快感。
  没想到,今晚却意料之外看到她们在办公室偷情,忍不住气愤难耐。
  杀意,逐渐爬上了他的心头。
  不过,他更渴望写张大字报,在阮凌育就要射精之际,把大字报落在他的眼前---小心隔墙有眼,让阮凌育遽然阳痿,更甭说解放似的射出来!他如鬼魅般笑了出来。但是,他只能想,不能做,他不愿吓到蓝馨蕊。
  “你知道吗?那个男人根本配不上你,你没有瞧见他的傲慢﹑庸俗﹑乖张与猥琐吗?他的甜言蜜语只是为了要让你掏心,占有你的身体。你也晓得他是搞创意的,这些浪漫对他而言就跟拍广告片一样容易,更是一种虚伪,一种只达目的,诱惑观众,不在乎自己感情的行为,甚至把你当成他的灵感来源。你知道吗?这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只有我,才是真正爱你!”史圣文凝视正在穿上衣服的蓝馨蕊喃喃自语。
  蓝馨蕊坐在椅子上有说有笑,虽然她是在跟阮凌育说话,但是看在史圣文的眼里,她是正在跟自己微笑,对自己说话。他不禁凑上前去,亲吻屏幕上的蓝馨蕊。因为他已拿了张便条纸黏贴在阮凌育的头上,眼不见为净。
  过了一会,蓝馨蕊拿起背包,像被屏幕吞噬似的逐渐消失。倏地,屏幕变成一片黝黑。
  他叹了一气,打开计算机的播放音乐程序,急促激荡的男高音从屏幕两旁的乳白色小喇叭奔驰而出,这是威尔第的安魂曲。紧凑的旋律与激亢的合唱声驱使他抬起头来凝望墙上所挂的画作。
  那是Ribera(1591... ...1652)所画的St.Paulthehermit(1640),一位瘦骨嶙峋的老人半秃了头,胡须也变成灰白,赤裸的上半身可见皮肤因为瘦弱而松垮下垂,下半身盖着一件褴褛的草席,皮包骨的膝盖露出圆弧的骨头。这位隐士,就隐居在阴黯的山洞里。
  就像他,心灵已经孱弱不堪,心海也已干涸,只能待在这个幽暗沉闷的空间,痴痴守候着梦中情人,恰似隐士苦苦守候他的主。
  “不!我不是苦行的修士,我是天使。”他随着激扬的乐曲喊着。他的目光移到旁边的画作。
  那是ElGreco(1541... ...1614)所画的TheAnnunciation(天使报喜,1575)。中间是一条铺着黄红相间的石板路,左侧是一位身穿红衣蓝裙﹑神色迷惘的妇女跪于祭坛旁边,妇女的上方有五位小天使。右侧是位身穿黄色丝面﹑赭红内里袍服的天使踏云而来。
  他,认为自己就是那位黄衣天使,要来这个尘世报喜,只不过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尤其激动的歌声加速了奔驰的血液,更让他认定自己是天使,来自魔界的天使。
  蓝馨蕊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办公室的一举一动被史圣文监视。虽然电视和报纸报导许多关于女性被针孔摄影机偷拍的新闻,她看到新闻之际不禁胆颤心惊。在公共场所时,偶尔会突然想起这些报导,尤其穿裙子的时候,当下不自觉地留意四周是否有奇怪的男人靠近。
  不过,有时她会想着自己不会那么倒霉被偷拍,却没想到自己正是受害人之一,而且摄影机就装在她的上方,完全针对她而来。跟阮凌育在办公室的激情,正在楼层的另一端播放,甚至自己成为监看者手淫的对象。
  阮凌育原本想带她到雅致的西餐厅吃饭。毕竟他的工作忙碌,一旦忙起来,又碰到跟他一样挑剔﹑追求完美的客户,经常接连好几天通宵工作,只为了数十秒的画面,连见她一面也难。
  蓝馨蕊偶尔会去探班。有时她觉得画面已经很好了,然而他却眉头紧锁地喊卡!求好心切地再次要求产品代言人的表情符合想象中的标准。如果碰到有名气的代言人,他只能演戏般用哀求又诙谐的口气拜托,让对方对自己的表现感到不好意思,而不敢惹毛对方,然后把脾气发泄在工作人员身上。倘若碰到刚出道的广告模特儿,他则是又吼又骂,毫不留情。
  每次她看到这一幕,总会想起同侪对待他和自己态度上的截然不同,忍不住长叹短吁,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或许是男人的炫耀心理吧!阮凌育认为到高级餐厅用餐,才能凸显他的成功,能够让女人倾心。也许有些女人认为到高雅的餐厅用餐,是浪漫与自己在男人心中有着沉甸甸份量的表征。然而,他却忘了蓝馨蕊不是这种人,她经历过生离死别,已不重视这些外在的虚伪表现,她要的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原我。
  蓝馨蕊在办公室里已经吃了可乐饼,吃不下套餐,也不想去餐厅用餐,于是硬拉着他到夜市一摊吃过一摊。除了可以边走边消化,更可以随时挽着他的臂,而不是两人隔着摆放美食的餐桌与浪漫的烛光。
  而且,她也喜欢夜市热闹的气氛。因为在这里,人与人的距离彷佛缩短了,而不是遥不可及,或者隔着深邃的鸿沟。
  的确,这里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当然,也包括她跟史圣文。
  史圣文就混在人群之中,紧跟在后。甚至利用推挤的机会,轻拂她的秀发﹑轻触她的身体。
  他,为她疯狂!他,恨不得拿支针筒偷刺阮凌育,再寄封捉弄的信给阮凌育---恭喜你得到爱滋病了!小心站在你后面的人!
  他的念头一转,脸上不禁漾着诡异的笑容。虽然这是突如其来的玩笑,但是他知道有天这个主意会实现。不过,他不屑用在阮凌育身上,他不是隔局这么微小﹑这么卑微的男人。
  脑子已经紊乱的史圣文回到住处之后,疯狂地跟何韵做爱,宛如把何韵当成蓝馨蕊,更把愤恨发泄在她身上。
  何韵知道他有心事才会这样。但是她毫不怨尤,甚至怜悯地怃慰他,希望能藉由自己的身体安抚他那狂乱的情绪,只要史圣文能够让她爱他就心满意足了。
  虽然何韵知道他是坏到骨子里的魔鬼,然则有时又像天使般溢满了爱心。不管他究竟是魔鬼还是天使,她都深爱他,一种无法自拔的爱,彷佛这辈子是为了爱他﹑呵护他才来到世上。
  史圣文像孩子般躺在她的怀里,她像个母亲轻抚这位在浓雾弥漫的迷宫徘徊的大男孩,给他渴求的祥和与宁静。不久,他的嘴角终于往上扬,流露出甜美的笑容。她不禁将他搂的更紧,眸子泛着泪光,就让感动之泪温润脸颊,她终于能为他做点事。
  “最近那个衰尾烂人,还去pub纠缠你吗?”史圣文翻了个身,躺在她的腹部说。
  “嗯,他越来越得寸近尺了,以前只有言语的挑逗,现在开始毛手毛脚了。如果他只对我这样,那也是因为他喜欢我,虽然反感,不过还是有份成就感。但是,每次他跟我搭讪之后,又再去勾引别的女孩。”何韵的手指卷绕着他的发丝。
  “这个衰尾烂人有固定的女朋友吗?”
  “当然有呀!不过不是固定,他不知交过几个女朋友了。就仗着嘴巴甜﹑长得帅﹑肯花钱﹑又懂得女孩心理,一个玩过一个。”
  “这种只知道玩,只晓得钓女人,每天过着没有意义的衰尾烂人,应该有人要出面惩罚他,为社会主持正义!”史圣文板起脸来,义正词严地说。
  “别闹出人命呀!”何韵惊慌地说。
  “这种衰尾烂人不值得我杀他。应该说,我... ...不... ...屑... ...杀他!”他鄙夷地说。
  “唉,不晓得怎么说你!”何韵忧悒地凝望天花板。
  何韵很想告诉他,她渴望一个安定的生活,却又不敢,惧怕他会遽然离去。她只能幽凄地告诉自己,女人难为!尤其要拥有这样的男人,需要极大的包容力与耐心,更要懂得随时调整自己的心态。
  有时候,她发觉自己不得不深爱他,对他的爱就像百年老树,根茎已在地下盘踞交错,既深且广,蔓延茁壮。
第三章 人魔再现
  夜色恬静,pub里面却是人声鼎沸,成为强烈的对比。一位微醺的男人手牵一位打扮时髦的女孩走了出来,两人有说有笑地走到一辆轿车旁边,男人轻吻女孩的脸颊,才掏出钥匙按了一下,哔一声,在宁静的街道份外响亮。他打开车门,像个绅士让女孩先坐进去,才走到车子的另一边。
  “我们去那家六星级的宾馆好吗?你喜欢那种风格的房间呢?峇里岛的热情奔放,还是老上海的怀旧?”男人一边开车﹑一边温柔地说。
  “那家不是很贵吗?”女孩斜睨了他一眼说。一边从Coach的殷红色Logo软包里掏出唇膏补妆。
  “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孩,只有那家宾馆才配的上你。而且,你愿意跟我在一起,是我的幸福,恨不得对全世界大声说你是我的女朋友。你知不知道我的胸口憋得好痛苦呀!”他抓起女孩的手,搁在自己的胸膛。
  “你这么优秀,人又好,一定有许多美眉围绕你吧!”
  “没错!”他笃定地说。女孩随即面有愠色地把唇膏丢进软包里。“不过,我只喜欢你,只愿跟你在一起。你能告诉我,如何才能注意那些女孩的存在吗?”
  女孩又漾起甜美的笑容。倏地,她感觉有个尖刺的东西抵住后颈,凉飕飕的,不禁举起手来探摸。
  “这是刀子,不要乱摸!”史圣文从后座爬了起来,冷冷地说。
  女孩双手摀住了嘴,惊声尖叫。男人惊慌地抬头望着照后镜,后面竟然坐着一个头戴湛蓝色的滑雪帽与墨镜的男人,一把刀子在阴暗中晃着微弱的光芒。他急忙把方向盘往右一甩,接着用力踩下煞车。
  “你是谁?要干嘛?”男人转身颤抖地说。
  史圣文拿出预备好的胶带,风驰电掣地贴在男人的嘴上。“你的情话太恶心肉麻了,听了都想反胃,只好给你贴上胶带让你不能说话,免得我吐出来。开车吧!到中和的圆通寺附近。”
  男人的左手离开方向盘,快速移到门边,打算夺门而出。
  史圣文的速度比他还快,已经在男人的后颈划了浅浅的一刀。“你这个衰尾烂人,敬酒不吃﹑要吃罚酒。快开车啦!”
  男人触摸一下后颈,瞥了一眼手中的鲜血,不禁吓得魂飞魄散。
  “快开啦!流这点血也吓成这样,你这样也算是男人吗?干!果然是衰尾烂人。”史圣文用刀柄拍了拍女孩的头。“只有像你这种心瞎的大白痴才会跟这种贱人在一起!”
  女孩吓得全身颤抖,渗出冷汗的双手紧握。男人只好无奈地继续开车,把车调往中和的方向驶去。
  史圣文再拿出一节胶带,贴在女孩的嘴上。“不好意思,你就委屈一点。没办法,谁叫你好象随时要打开车窗喊救命。”
  女孩呜呜地喊着,使劲摇头,彷佛要告诉他,她不会大喊救命,甚至逃跑。
  史圣文笑了笑,把刀尖搁在女孩的后颈,缓缓地往前递送,一滴鲜血在白皙的颈间蹦了出来。女孩的眼泪同时也奔流出来!
  “要我怎么对待你们,就看你们自己了。”史圣文奸笑着。
  原本他们俩企图在等待红灯的时候跳车,或者向停在旁边的车子求救。但是史圣文已经给了他们下马威,男人只好直冒冷汗地开车,女孩只能正襟危坐,急遽喘息,身子不时颤栗。
  他们直想着史圣文到底是要抽恋爱税,还是打算到山区性侵害女孩?女孩一想到后者,不由地更为惊骇,露出哀求的眼神。然而看到史圣文镇定又悠闲的模样,除了刚才的恫吓,俨然是位绅士,看不出是个色狼,女孩除了恐慌,更有份迷惑。
  男人随即想到可能是他曾经玩过的女孩,请人来找他算帐。他想开口跟史圣文谈价码,却苦于无法说话,没办法跟史圣文谈判。
  车子到了中和的山区,史圣文命令男人开进一条山间小径,最后在一处狭小的空地停车。
  史圣文拿出两条绳子,刀子抵住女孩的脖子,命令她把男人的双手反绑,再捆扎他的脚。
  女孩用哆嗦的手把男人的手脚随意捆绑,男人抵抗似的扭动身体。史圣文立刻在他的额头划了一刀,男人惊吓之际只好乖乖让女孩捆绑。
  “干!竟然给我绑活结。”史圣文的刀子刺进女孩的脖子,鲜血又从肌肤里脱困而出。“我不想伤害你,你最好乖乖地听话。”
  女孩渴望恸哭,然而朱嘴被贴上胶带,无法宣泄出来,一口惊骇的浊气紧憋在胸口,又重又闷又紧的感觉急遽往上窜升,她的眼球不禁往上一翻。史圣文见状,赶紧把她的胶带嘶了下来,免得她憋晕过去。这时,哇地一声,女孩哭了出来。男人同样渴望哭出来,但是尖锐的刀子就在眼前晃来晃去,吓得忘记哭泣。
  “乖!要活命,就不要哭。”史圣文像哄小孩似的对女孩说。“快把绳子绑好!”
  女孩吓得收起哭声,一味地让泪水直流,把活结拆了开来,重新绑个死结。
  史圣文扭开车内的小灯,拿起小背包下车,命令女孩也走出车外。两人来到驾驶座这一侧,他才叫女孩把男人拖出车外。男人就像一只待宰的猪公,在泥土地上使劲扭动。
  “喂,解开他的裤头,给他口交!”史圣文冷淡地说。
  他们俩惊讶地凝视史圣文,这项要求太奇怪了!
  史圣文扭开车内的小灯,拿起小背包下车,命令女孩也走出车外。两人来到驾驶座这一侧,他才叫女孩把男人拖出车外。男人就像一只待宰的猪公,在泥土地上使劲扭动。
  “喂,解开他的裤头,给他口交!”史圣文冷淡地说。
  他们俩惊讶地凝视史圣文,这项要求太奇怪了!
  “快点!我没时间跟你玩。”史圣文用刀子抵住女孩的背,尖刺的刀尖沿着胸罩的轮廓游移。
  女孩抽咽地蹲了下来,用颤抖的双手解开男人的腰带,拉下拉链,把裤头褪到小腿,再从内裤里掏出萎靡的家伙。男人既害怕又羞赧地在地上蠕动。史圣文不屑地在地上吐了口痰。女孩的背部又传来尖刺的疼痛,不得不握着阴茎,期待它能长大。可是它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依然柔软短小,女孩求助似的抬头望着史圣文。
  史圣文十分不屑地摇了摇头,从男人的口袋里掏出一小包安非他命和锡箔纸,把安非他命撒在纸上,再搁放于男人的鼻孔前面,用打火机间接燃烧。“快吸吧!我知道你现在很哈!”
  男人赶忙狠狠吸了几口,表情舒爽地躺在地上。女孩只是静静看着男人吸食毒品,不知道是该厌恶﹑还是可怜他?
  史圣文拿出一条毛巾绑住男人的眼睛,鄙夷地说。“干!这样你不会害怕了吧。这付鸟样,还敢到处玩女人!给我快点勃起和射精,不然有你好看的!”他转身对女孩说。“快点给他口交!”
  女孩咬着唇,泪流满面。不过,她还是低下头来,用双手和舌头让男人的小弟弟逐渐长大。也许男人吸了安非他命又看不到周遭的一切,冉冉开始喘息起来,可是嘴被封住,只能从鼻孔吐出舒服的气息。
  史圣文抓拢女孩的双脚,用绳子绑起来。女孩不禁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挥手命令她继续口交。史圣文拉起女孩的手,同样用绳子绑个死结,不过留有三十公分的空间,让她能够用双手挑逗男人的阴茎。
  女孩只好泪水潺流,手肘抵住地上,用活动的手指和唇舌急遽搓揉舔逗,希望嘴里的肉棒早点泄洪。她发誓,以后绝不口交了!
  倏地,史圣文抓起女孩的头发,往她的嘴贴上胶带,抱了起来快跑。女孩惊骇地扭动身体奋力反抗,他只好温柔地说。“乖,我不会侵犯你!”
  女孩惧怕这个变态狂伤害她,只好任凭他抱着自己到车子的另一边。砰一声,史圣文把女孩丢到地上,再回到另一边。
  他哼着威尔第的安魂曲,为接下来的情节配乐。戴着橡胶手套的左手灵活地咨意狎玩有点萎靡的阴茎,右手像拿着指挥棒般随着音符挥舞刀子。他看到那根再次硬挺了,宛如指挥棒的刀子随着高亢﹑紧张﹑急促的音符挥了下去,剁下男人的阴茎。
  原本沉醉在春梦的男人,一阵剧痛从下体往全身奔窜,直冲脑门,痛得仰起上半身﹑抖动双脚,渴望大声哀嚎。
  史圣文抡起拳头,使劲来个右勾拳,把男人揍晕。他从背包里拿出水电工用来烧弯塑料水管的小型火焰器,点燃了火焰。他望着坚挺的烈焰露出鬼魅似的讥笑,接着让火舌亲吻鲜血汩汩而流的下体。
  他,淘气地说。“以后进入车子之前,先看看后座是否有人!”
  空气中幽幽散发出烧焦的味道,是从男人的胯下飘散出来的,潺潺流出的血也停止了。男人再次痛得醒来,史圣文又是一拳挥过去,再往男人的嘴贴上两条厚厚的胶带,痛楚的哀号随即变成细微的挣扎声。
  不久,史圣文拿着一只热狗,神色自若地走到女孩面前,撕下胶带,温柔地说。“这是我自己做的热狗,可能会很难吃,所以我抹上了蕃茄酱。不过,等你把它吃完了,我就放你们走。”
  “真的!”女孩蠕动疼痛的人中与下巴,吸吮着上下嘴唇。她瞥了那根热狗一眼,形状略为弯曲,尤其它的前端,很像刚才拼命含在嘴里的东西。
  “当然!你看,我有伤害你吗?乖,要自由的话,就赶快吃了。”
  他把那根热狗递到她的双唇之间,女孩只好轻启舌敝唇焦的嘴,咬了下去。但是味道跟以前所吃过的大相径庭,甚至外面还裹着一层烧焦的皮。
  “是不是很难吃?这是我第一次做,你就委屈点,赶快吃吧!”
  女孩泪眼婆娑地瞥了他一眼,忍着反胃的冲动,一口一口咬了下去,囫囵吞进喉咙。
  “好乖喔,终于吃完了!”史圣文呵哄地说。
  女孩虽然惧怕史圣文报复,但是再也忍不住涌到喉咙的恶心,倾身使劲地呕吐,除了吐出刚才吃进去的热狗,连胃酸都呕出来。
  史圣文看到女孩已经吐的差不多了,才把女孩的嘴贴起来,然后露出调皮的表情说。“你刚才帮他口交的时候怎么不想吐呢?反而现在吃了烤熟的那根却想吐。你刚才吃的就是你男朋友的阴茎,我在上面还洒些人类的骨灰。好吃吗?”
  刚才,他拿了一根竹签,从阴茎的根部刺了进去,神态悠闲地像烤羊肉串般用火焰烧烤,不时洒上犹如新疆人喜欢加上的调味料---孜然---的艳容骨灰。最后才拿出蕃茄酱,淋在形状像热狗已经烤熟的阴茎上面。
  女孩乍听之下,气一岔,晕了过去。
  史圣文使劲掴她的耳光,才把女孩打醒。“记住,以后要吃不是自己做的热狗时,千万要小心注意!还有,别再跟这种衰尾烂人在一起了!”
  女孩浑身颤栗,双唇哆嗦,眼泪直流。她说不出一句话,也不敢。
  “你男朋友快要闷死了,快去救他吧!”史圣文露出悲怜的表情说。
  女孩看到这付神色,既骇然,又作恶,胃酸又再次奔向火辣的喉咙。史圣文用刀子切断绑住女孩双手的绳子,再把刀子扔在不远处。他,送了个飞吻给女孩,才闷笑地快步离开。
  女孩急忙撕下胶带,张大嘴巴奋力喘息之后,才在地上匍匐爬行,拾起丢在附近的刀子,割断绑在双脚的绳索。她连爬带跑的来到轿车的另一边,遽然看到男人的惨状,忍不住双手捧着脸颊,蹲了下来,大声尖叫。
  这时,史圣文已经骑上准备好的机车,扬长而去。
  原本的静谧的树林,如今人马杂沓,挤满救护人员与警察。男人双手捧着剧痛的下体被抬上担架。医护人员急忙询问女孩,男人的阴茎在那里?女孩嗒然若丧地指着混在呕吐物里变成肉酱的阴茎。
  在场的所有人不禁摇了摇头,心想这个男人要当一辈子太监了!男护士表情悲伤又怜悯地把担架推进救护车里。
  鉴识人员在地上和汽车里找寻蛛丝马迹,可是犯人戴着手套,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头顶滑雪帽,没有掉落一根头发,他们努力企图找出从帽子脱落下来的毛线或纤维,可是一无所获。而且犯人在鞋子套上塑料袋,在地上留下的脚印对于案情没有裨助。
  女孩颓然低着头,哽咽地回答警察的问题,不时用手臂拭去脸上的泪水和鼻涕。警察问起了凶手的长相,但是女孩只看到他十分平常的嘴型,而且没有特别的痣或者胎记。不过确定他的身高大概有一米七五。
  这是很重要的线索!但是,史圣文穿了双有五﹑六公分高的面包鞋,而且他又用塑料袋包裹起来,女孩根本没有察觉。
  警方忖度凶手能够知道这个偏僻的地方,一定有地缘关系。除了调查当地的可疑份子,尤其精神异常的男人,另一方面追查这一带商家最近是否曾经贩卖绳子与胶带给身高一米七五的男人。但是,他们不知道史圣文有的就是时间,可以到处探勘行凶地点。而且绳子跟胶带是在一﹑两个礼拜前分别在桃园和新竹购买的。因此警方一无所获,只能从被害人曾经交往过的对象着手。
  “礼拜天我要去孤儿院陪孩子玩,你要一起去吗?”唐诺云怯懦地站在蓝馨蕊的后面问。
  “好呀﹑好呀!”蓝馨蕊转身嫣然一笑。不过,她随即拉下了脸。“以后别站在后面跟我说话好吗?我又不是母老虎,怕我吃了你呀!”
  “不是啦!”虽然他慌张地搔头拉耳,心里却喊着就算被你吃到尸骨无存,我也心甘情愿。
  “厚!你什么时候才能像个大男人呢?”蓝馨蕊两手插腰,侧着头说。
  “我本来就是个大男人呀!”唐诺云抬头挺胸,略为嗫嚅地说。
  “晕了!”她拍着自己的额头。
  “怎么了?要不要喝温开水?”唐诺云紧张地说。
  “人家想哭啦!”蓝馨蕊哭丧着脸,被这个连她的玩笑话都当真的男人搞得啼笑皆非。
  “发生什么事了?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有人欺负你?”他既严肃又关切地说。
  她的鼻子抽慉了一下,佯装哽咽地说。“人家要去撞墙了!”她奋力一晃身,叩一声,额头不小心撞到计算机屏幕。
  “要不要紧呀?那是屏幕,不是墙呀!”他伸出手来想帮蓝馨蕊揉搓额头,却停在空中不敢往前再挪一寸,像个专门表演凝滞不动的街头艺人。
  “老板来了,快去工作啦!”蓝馨蕊压低嗓子说。唐诺云这才放下僵硬的手离开。
  她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想着,楞头楞脑的他怎么跟泊霈那么像呢?但是泊霈能够在紧要关头表现出男人的气魄,但是他行吗?奇怪,我怎么会爱上跟泊霈完全不同的凌育,却经常戏弄这个个性跟泊霈类似的男人呢?阮凌育!他的父母是不是很喜欢阮玲玉呢?唐诺云!畏懦地像云一样。怎么都是这种有奇怪名字的男人喜欢我呢?
  蓝馨蕊一手托着下巴凝望计算机桌布,这是ReneMagritte(1898... ...1967)所画的”keytothefields”(1933)。在棕黄色窗框上面的玻璃被打破一个大洞,棱角尖锐的碎玻璃散落在木质地板,窗外是翠绿的山丘,几棵茂盛的树木伫立其间。
  是谁打破这扇窗,是谁要她的目光直接落在蓊郁的世界,而不是让整片玻璃曲折窗外的景物,或者产生似清还朦的幻想。她要的是藉由透明的玻璃来保护自己的想象,还是渴望打破那层似有若无的迷思,而真实看清一切呢?
  她,迷惘了!不止是她,许多人皆是如此。
  隔壁,史圣文双手在后脑勺交握,斜躺于椅背,两只脚大剌剌地搁在桌子上面,看着屏幕欣赏蓝馨蕊的一颦一笑,尤其她跟唐诺云的动作惹得他发笑不已。
  虽然他听不到她们的谈话,但是从表情和动作也猜得出是怎样的对话。
  他轻蔑地凝视唐诺云,感觉有天会挺身保护蓝馨蕊的人是唐诺云,而不是阮凌育。
  “你这个人傻的很可爱,我不会伤害你的。”史圣文的手指按捺逐渐从镜头消失的唐诺云,喃喃自语。
  音乐,是威尔第的安魂曲,他拿了枝笔,幻想自己是指挥家似的挥舞指挥棒。音符乍然激亢,他的手也随之急促飞舞。当原子笔往下斜扫时,划过了搁在桌上的纸张,一条清晰的线斜躺在阮凌育三个字上面。
  陶醉在乐曲的双眸掠过挂在墙上的另一幅画,眸子剎时像箭矢般盯在画作上。这幅theloversII同样是ReneMagritte所绘,女人穿著一件赭红的无袖衣服,男人身穿深色西装﹑白色衬衫﹑黑色领带。两块黯灰色的布绒分别紧罩这对男女的头部,被布遮掩的脸庞应该正在接吻吧。背景是由疏蓝到湛蓝的渐层天幕,右侧则是火红的墙壁。
  这幅画,彷佛是描绘无法正视对方的史圣文和蓝馨蕊,只能披上无法透视的布匹,亲吻对方。史圣文瞇起眼睛,轻吻屏幕上的蓝馨蕊。屏幕,就是让他自己不敢跨越的那匹布。
  “老天使来了!”几个小朋友又叫又跳地跑了过来。
  “想不想我呀!”史圣文微笑地说。
  “当然想喽!”一个六岁大的女孩嘟着嘴说。
  “是想我,还是想我带来的玩具和洋娃娃呢?”
  “都有啦!”小女孩耷拉着脑袋,抠拔着指甲旁边的肉。
  “好诚实呀!不过,下次再让我看到你玩指甲,就不买洋娃娃给你了。”史圣文严肃地说。
  女孩急忙把双手甩到后面,低着头,扬起乌亮的眸子瞅着他。史圣文抿嘴一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娃娃递给小女孩,小女孩兴奋地又蹦又跳。他看在眼里,暖在心里。
  “我们的玩具呢?”几个小男生伸出手说。
  “你们还真猴急耶!”他笑着把塑料袋里的玩具全部掏出来,男生们立即挤了过来。“喂,别抢呀!这是你们共有的,不是一个人单独拥有,知道吗?”他两手插腰喊着。只不过没有人把他的话听进去,他只好放任他们抢玩具了。
  “我要骑马!”一个五﹑六岁的小男生拉了拉他的裤管说。
  “好... ...要坐好喔!”他趴了下来,让小男生攀上他的背,然后晃着身子往前爬。“马儿开始跑喽!”
  “老天使快飞喔!老天使快跑喔!”小男生一手小心抓着他的衣领,一手举起喊着。
  这里的孩子都知道跟史圣文怎么玩都行,就是不能碰到他的头,不然他会从天使变成魔鬼。因为他黏着假胡子,戴着假发。
  “你们怎么叫赵叔叔老天使呢?应该叫他叔叔呀!”五十多岁的孤儿院院长郑玉萍走了过来,严肃地说。
  在这里,他的名字叫赵添始。
  “没关系啦,是我要他们叫我老天使的。”他忽地抬起臀部,又遽然坠下,逗得小男生咯咯大笑。
  “这两年你去那里了?什么话都没说就失踪。”
  “喔,我参加非政府组织的义工团,到印度旁边的小国不丹教小朋友念书。”这是史圣文早就想好的借口,他总不能说这两年住在看守所和精神病院吧!
  “唉!现在这个社会富裕了,却也变得现实。如今像你这样有爱心的人实在太少了。”郑玉萍感叹地说。
  “就是在那里的收入很少,没办法给孤儿院捐款,苦了这些孩子。”他一边略为哽咽地说,一边晃了晃身子,逗那个小男生。
  自从他继承养父的财产,就不时汇款给孤儿院,希望这些无父无母﹑没人疼爱的孩子能够温饱。虽然他没有工作,但是凭借精明的投资分析,在国内外股市﹑汇市和债券市场赚了不少钱。
  当他引火自焚之后,警方查核他的帐户,有三十几万之多,这笔钱当然被缴入国库。不过,他早就在好几个银行开设人头帐户,被捕前就把财产转移到这些帐号。股票和债券也是用人头户买卖,房子更是用何韵的名字购买。他,仍旧是个千万富翁!
  “你上次不是送了些钱过来吗,别这样自责啦,你能抽空来陪孩子们,大家就很高兴了。”
  “看到他们天真无邪的笑容,我也跟着开心。小时候,我在孤儿院总是孤伶伶一个人,没人疼惜,彷佛我在世上是多余的。”
  “你看看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只有钱,没有亲情,跟爸爸一起吃晚餐是个梦想。有些孩子甚至当起小留学生,只身在国外受苦。这些孩子都是有父有母,但是生活却跟你小时候差不多。你说,谁比较幸福呢?”
  “无父无母的孤儿,当然比有父有母的孤儿来的幸福!呵呵... ...”他用鼻子轻哼着。“好象提供孩子金钱和所谓优良的学习环境,就是父母对孩子的亲情。这些为人父母的是否还记得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需不需要父母的爱?真不晓得这些父母为什么要生小孩?”人们常说我疯了,但是我跟这些家长比起来,正常太多了!他不屑地想着。
  “好继承他们的财产,养儿防老嘛!”郑玉萍语带讥讽地说。
  “哈!一针见血呀!”
  “老天使,你都只顾着跟院长聊天,都不跟我讲话。”小男生气鼓鼓地说。
  “对不起,冷落你了。”史圣文摇了摇屁股。
  “孩子们,唐爷爷来了,还带了个阿姨来陪你们玩喔!”一位男人在孤儿院的门口喊着。
  “今天还真热闹呀!小唐你好呀!”郑玉萍走了过去,跟那个男人打招呼。
  史圣文不自觉地抬头瞧着那个男人,虽然感觉有点眼熟,他还是扭了扭脖子,继续背着小男生在地上爬。不过,当警戒心诱使他再瞅了那个男人一眼时,有个女人从男人的身后忽地跳出来,故意捉弄小朋友。他,愣住了,竟然是蓝馨蕊!
  他急忙转身背对着他们,迅速爬到屋角,放下小朋友,严肃地说。“老天使现在有事,下次再来背你玩。”
  小男生原本想要撒娇,但是看到他的脸色不禁畏懦地点了点头。
  “这才乖!”史圣文拍了拍小男生的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条巧克力给他。然后急忙跑到后院,翻过墙去。
  蓝馨蕊虽然希望能跟这里的小朋友打成一片,跟他们玩耍。但是面对这群陌生人,着实让她手足无措,更被张牙舞爪逗她玩的孩子吓得花容失色。
  唐诺云看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差点笑翻了腰,还叫孩子继续吓唬她。
  “你这个没心没肝没肺...”没胸部,这句话她在心里嘀咕着。“竟然还怂恿小朋友吓我!”
  “对不起... ...你干脆帮孩子复习功课﹑讲故事好了。”
  “哈!这个我就拿手了。”
  蓝馨蕊领了几个比较安静的孩子来到骑楼,要他们拿课本出来发问。那几个孩子哗地一声,一溜烟地消失无踪,又哗地一声,挤到她身边,把课本全挪到她的鼻子前面。
  她的身子往后一挪。“太夸张了吧!一个个来好吗?千万别问我数学喔!”
  “那帮我们写作文好吗?”另一个本来想问数学的小朋友嘟着嘴说。
  “嘿嘿嘿... ...这就是我拿手的了。”
  “你笑起来好象巫婆喔!”一个女生说。
  “天... ...天... ...天... ...呀!”她颤抖地说。
  “你的扫帚是不是在放屁了!”那位女生接着说。
  “我要去撞墙了!”她佯装伤心地说。
  “墙就在你的后面。”小男生指着墙壁说。“要我们帮你吗?”
  蓝馨蕊无奈地望了墙壁一眼,叹了口气,颓丧地说。“写作文啦!”
  “沉默的协奏曲”,深情连载了。
  描写一位哑女,以及家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有臆测不到的结局,请到... ...
  史圣文攀上墙头,偷窥蓝馨蕊的一颦一笑,看着她被孩子逗的哭笑不得,好想大笑出来。
  此时,在庭院玩耍的小朋友发现他,他立即比个禁声的手势。
  男孩举起的手只好放下去,转过身子,却又不禁侧头斜睨了他一眼。男孩不解为什么老天使要趴在墙上,他又不需要逃学,更不需要像个孤单的孩子偷看他们玩耍。
  蓝馨蕊趁着小朋友写作文的时候,眺望在庭院陪孩子游玩的唐诺云,嘴角不禁漾着甜美的笑靥。如果是阮凌育的话,绝对不可能这样陪这群孤儿玩耍,甚至当起大玩偶。她庆幸没有邀阮凌育一起来,不然大家既尴尬又难受。
  这时,唐诺云也抬起头来凝望她,两人相视而笑。不过,男的笑着腼腆,女的笑着大方。
  蓝馨蕊突然觉得自己跟唐诺云才是同一国的,就像她跟孙泊霈一样。而阮凌育,好象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就在她的脑子陷入迷乱之际,瞧见一个小朋友不时转头回望,她的视线不禁飘向小孩凝望的地方。
  史圣文看到蓝馨蕊正瞧着他,赶忙跳下了墙,心跳如常,没有一丝的紧张。他害怕再被机灵的小朋友或者蓝馨蕊发现,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身离去。
  此时,愿意来孤儿院陪小孩子玩耍的蓝馨蕊,在他的心头烙印的更深刻。
  “刚才趴在墙上的男人是谁呀?”蓝馨蕊转身问。
  “没有人呀!”小朋友望了墙头一眼,睁大眼睛说。
  蓝馨蕊侧头瞅了那道墙一眼,果然杳无人迹,她不自主地耸了耸肩。有个孩子拉着她的衣摆,要她讲故事。
  故事!这两个字使她忆起当年为了逃避冤魂---艳容---的追杀,而逃到尼泊尔和大陆的青海。
  突然,有个人影掠过她的心头,她想要捕捉这个即将飞逝的身影,在后头苦苦追寻,可是朦胧的影像就是不让她攫取。孩子再扯了扯她,她这才回过神来。
  于是她讲起在尼泊尔﹑青海和西藏的所见所闻,希望这群孤苦伶仃的孩子知道世上还是有许多孩子过得比他们还辛苦,生活在荒凉的山林与寒冽的高原。希望他们的心中能像阳光般灿烂,怀着光明迈向未来。而不是像艳容怨怼所有人,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他人身上,变得愤世嫉俗,除了自己受苦,也害了无辜者,因为艳容也是个孤儿。
  唐诺云傻傻地伫立于庭院,不自觉地凝望正在讲故事的蓝馨蕊,嘴角漾着傻呼呼的笑容。倏地,一颗足球撞上他的胸口。
  “色狼,不要再偷看啦。”一位念国中的男孩说。
  “什么呀!我那有偷看。”他噘嘴说。
  “喔,是光明正大的偷看。你是不是喜欢那个阿姨?”男孩走了过来说。
  “如果她听到你叫她阿姨,她肯定跟你翻脸。”唐诺云狡黠地瞅了男孩一眼。
  “别故意转移话题。你是不是暗恋她,还是单恋呀?”
  唐诺云瞠目结舌地凝看他。他怎么知道?
  “看到你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你谈恋爱了,而且还是单恋。”男孩不怀好意地奸笑。
  “踢球啦!”现在的孩子怎么这样早熟呢?连这个小鬼头都发现了,名花有主的馨蕊也应当知道才对吧!他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担忧地揣想。
  球,又再次击中发楞的他。蓝馨蕊噗嗤笑了出来。
  华灯初上的夜市,人群逐渐多了起来,蓝馨蕊的胳膊不时碰触到唐诺云,惹得他心猿意马,既欣喜又落寞。高兴的是跟她有了肌肤之亲,落寞的是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还是广告界的才子。
  “喂!跟我逛街这么痛苦吗?”蓝馨蕊佯装噌怒地说。
  “不是啦!你别误会好吗?”唐诺云神色慌张地说。
  “逗你的啦,瞧你紧张的模样。”愣头青一个!她在心里嘀咕着。
  “我们吃虾卷好吗?”小吃摊的招牌落入他的眼角,他赶紧说。
  “好呀!好久没吃了,以前我念大学的时候,最喜欢吃当地的虾卷了。”她随即拉着唐诺云闪过人群,向店家叫了虾卷和鱼丸汤。
  唐诺云被她这么一拉,心脏差点蹦出胸膛。自由的那只手在空中乱舞,既羡慕又嫉妒那只被箝制的手。
  蓝馨蕊低头瞧他的窘态,抿嘴极力憋住笑意。她吃着熟悉的虾卷和鱼丸汤,忽然发觉跟唐诺云在一起是种轻松愉悦的心情,能够完全释放自己,不需矫情造作。而跟阮凌育是种心动雀跃的感觉,但总是不经意表现出另一个自己---一个他喜欢的蓝馨蕊,期盼留给他好印象,渴望抓住他的心。但是,那个蓝馨蕊才是真的她呢?
  那幅”keytothefields”的画作在她的脑海乍现。所谓的key,应该是那颗击碎玻璃的石头吧!而坐在眼前的男人,是自己的key吗?好让自己真实看到窗外的景致。她不禁失神似的忖度。
  “发什么呆呀!跟我一起吃饭那么痛苦吗?”唐诺云佻侃地说。
  “你没那么笨嘛!还知道以眼还眼。”她狡黠地笑着。“你还记得以前跟你提过的艳容吗?”
  “是那个变态鬼吗?当然记得。”
  “我刚才就想起她!有次我跟被那个变态鬼害死的前男友在路边摊吃晚饭,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坐在靠近骑楼的地方。当时,艳容的鬼魂正在楼顶诱惑一个男人,然后男人在她的蛊惑之下跳楼自杀。那时,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天。突然,砰地一声!”
  坐在旁边的客人刚好不小心把碗盘碰落,发出砰地一声,吓得唐诺云差点跳了起来,胃肠急遽抽慉。因为他知道蓝馨蕊不是在讲灵异故事,而是真实的体验。
  “你唷!”蓝馨蕊用手肘搡了搡他。“那时我们吓了一跳,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突然听到了惊叫声,才发现我们的桌子被压扁了,那个跳楼自杀的男人正好落在我们的桌子上,脑浆溅在你的脸上,弹起的眼珠子刚好跑进你张开的嘴里。”
  “喂,当时我不在那里喔,别一直说我好吗?”他揉搓着漾起鸡皮疙瘩的手臂。
  “呵呵... ...没想到你这么胆小。”蓝馨蕊仰着头,得意地笑着。
  倏然,砰一声巨响!
  蓝馨蕊惊骇地紧握拳头﹑瑟缩身子,哆嗦地轻喊... ...艳容!
  唐诺云急忙用身子掩护她,眉头紧蹙﹑神色警戒地四处察看。“别怕,有我在!你不是说艳容已经被不动明王收伏了吗?”
  蓝馨蕊虽然感觉到他的心脏同样吓得狂跳,身子不时颤栗,可是心里不由地暖烘烘的,好舒畅,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而忘却艳容的鬼魂是不是真的重现人间,前来索命!
  拥挤的街道乱成一团,慌乱的人群四处奔窜,惊愕的人声溢满了夜色。有些人则挤到枪击案发生的地点观赏,大喊快叫救护车的人多过打电话的人好几倍。
  唐诺云矗起耳朵聆听店家跟附近的摊贩急促又惊慌的讲话声,才松了口气,温柔地说。“是有人寻仇开枪啦,不是艳容回来找你算帐。”
  “嘻嘻... ...”蓝馨蕊有点舍不得地离开他的怀里。同样,唐诺云也是万分不舍。
  “什么找我算帐!可能是那个变态鬼突然想起你的前前世杀了她,才回来找你报复!”蓝馨蕊嘟嚷着。
  遽然,一袭凉风掠过她的脸颊。她,睁大恐惧的眼睛愣住了。
  “怎么了?”他轻摇着蓝馨蕊。
  “没什么啦!人死为大,而且我跟她的恩怨已了,不应该再批评她,说她是变态鬼了。”
  凉飕飕的风,悠悠地在她的身边打转,彷佛是艳容的衣袖轻拂而过。
  “奇怪,你不怕枪声,反而害怕不知道还在不在尘世流连的艳容。”
  不知从那里发出的笑声,钻进她的耳膜,彷佛是艳容恐吓似的嘲笑。
  她,咬着唇,让疼痛取代极不想听到的声音,极不愿感受的凉风。
  “艳容来了!”唐诺云故意在她的耳边喊着。
  “求你,别再提起她了!”蓝馨蕊不禁哆嗦着身子,那阵凉风和笑声太像艳容了。“你永远不知道她会从那里出现,可能是计算机屏幕,可能是火锅里。可能你一开门,她就站在面前瞪着你!”甚至从男人的尿池里伸出手来抓住你正在解放的那根。只是这句话她不方便讲出来。“只要她心血来潮,她,无所不在!你永远不晓得看不到自己影子多么恐惧。”她不禁斜睨了地上一眼。
  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说笑话给你听好吗?”唐诺云轻握她那冰凉又哆嗦的手,说了些在网络上看到的笑话,转移她的注意力。
  此时的她,渴望恸哭,却哭不出来。
  虽然已经过了那么久,艳容的阴影仍然深刻在她的心头,永远无法抹灭。因为,谁也无法断定艳容是否真的魂飞魄散,是否从被箝制的唐卡(西藏的佛像画)中脱逃,再次来到人间复仇。(当年不动明王将艳容的魂魄撕裂成千百片,关在青海结古寺的唐卡里面。)
  过了半晌,救护车跟警察匆匆赶到现场,把伤者载往医院。摊贩之间开始蜚短流长,谣言四起。杂沓纷乱的氛围逐渐冲淡了蓝馨蕊的恐惧,甚至好奇地拉着唐诺云到现场一探究竟。
  夜已深,虽然恐惧已经消退,但她还是不敢回租屋睡觉。更不想去找阮凌育,他只会讥笑她。只好到知道那段往事的姐姐家里借住一宿。
  夜阑人静,辗转难眠的她突然有股冲动,希望此刻唐诺云能握住她的手。在夜市保护她的唐诺云,就像当年孙泊霈的守护。
  她不禁揣想,阴魂不散的艳容到底在那里?还在结古寺的唐卡里面吗?谁能确切告诉我!难道我要去结古寺出家,才能永远甩开她吗?唐诺云是不是泊霈的投胎转世?不可能,他比泊霈还大两岁。还是,泊霈特意找这个跟他相似的男人认识我?这样,他不就找顶绿帽给自己戴吗?好象不能这么说喔。嗯,最有可能就是我庸人自扰…她就在胡思乱想之际,沉沉入眠。
  风,若有似无地飘进房间,缱绻已睡的人儿。
  细微的声音,彷佛是艳容窃窃私语的嘲弄。
第四章 忏悔的血祭
  “警察刚才到pub来问有关那个衰尾烂人的事。”何韵依偎在史圣文的怀里说。
  “那你怎么说?”他在床上翻了个身,卷绕何韵的秀发。
  “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变成童话里的那个天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