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一次如何获得工程师职称后而终身拥有的技术称号对吗

【专题报告】我国职称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改革方向
我的图书馆
【专题报告】我国职称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改革方向
建国以来,我国职称制度经历了由职务到学衔、学衔到职务、职务到资格的演变过程,实际上成为集学术评价、职务任用、荣誉称号和福利待遇为一体的人事管理制度。近年来,由于现行人事制度日益成为制约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制度性因素,中央对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改革的着力点是: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概括起来,就是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水平评价提高社会化程度,职务任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一建国初期我国职称制度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初期,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基本上沿用了原有的聘任制度。比如,1950年7月,政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大学及专门学院教师,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4级,均由校(院)长聘任,报请中央教育部备案”。大学实行的“四级制”的教师职位等级系统,与西方高等学校的聘任制度相似。1955年9月,经周恩来总理提议,中共中央、国务院组成“关于学位、学衔、工程技术专家等级及荣誉称号等条例起草委员会”,并于次年提出了《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草案)》等文件,并将之明确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予以的学术职务称号”。学衔(英文是academic title)有别于岗位,是学术水平的标志,是由专家评定委员会通过评定来确定的荣誉称号。这种称号没有数量限制,但授予后终身享有。这一时期的学衔作为确定工资、政治与生活待遇的依据,提高了科技人员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地位。1957年“反右”开始后,中央统一管理包括教师在内的科技人员的任免、调配以及职务晋升,把专业技术人员归为“国家干部”序列,其职务等同于行政级别,实行任命制。1961年11月,中央再次研究决定建立学位、学衔、工程技术称号等制度,厘清对职称内涵和性质的理解,即职称脱离职务变成单纯的“学术称号”。60年代中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下来。60年代中后期,“文化大革命”爆发,专业技术职务任命被迫终止。二改革开放以来职称制度的进展1977年我国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邓小平同志指示:“大专院校也应该恢复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职称”的概念由此被明确提出。随后国家把职称评定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始启动。1978年国务院率先恢复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并指出“原已确定提升的各等级职务一律有效,恢复名称,不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了《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随后又在保留原有五个学术、技术职称的同时,增加了业务职称。在改革开放初期恢复职称制度的实际工作中,仍然延用了60年代的研究思路,即将职称从职务转化为学衔或学术称号。如1979年12月,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做好科技干部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中就有规定:“技术职称是衡量科技人员的技术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不应限制年限和晋升比例”。但由于职称与工资、政治与生活待遇挂钩,既带有学术称号性质,又带有职务因素,给管理带来了不便,甚至出现范围无序扩大的问题,最终结果是1983年全国暂停职称评定工作,开展整顿。1983年9月以后,教育系统在进行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提出实行学衔制、学衔与职务聘任“双轨制”、教师职务聘任制三种改革方案。其中,学衔与职务聘任“双轨制”于1984年12月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八所院校进行了试点。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国务院召开全国职改工作会议,正式决定改革过去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同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职称的内涵在这一阶段发生了从学衔到职务的变化,具有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限制,与工资待遇挂钩,所聘职务只在单位内部有效。职称成为集评价、使用、待遇三位一体的人事管理制度。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自1994年开始,在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同时,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有两类资格制度: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建立实施强制的职业准入资格制度,强化对个人的资质要求;二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服务领域广阔、社会需求量大的领域,建立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其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了避免“职称”和“职务”这两个不同性质和功能的概念混同起来,当时的职称管理部门提出了“大职称”和“小职称”的概念。“小职称”即指职称(资格),比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是指小职称,实质是代表学术或技术水平的学衔或称号(title),即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标志。“大职称”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包括“小职称”在内。1994年3月,国家教委、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在1986年和1988年先后两批下放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了一批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权。三近年来中央对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2006年以来,中央出台了系列有关职称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部署了一系列有关职称的重大改革任务、重大政策。主要包括:1.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的通知(中发〔2010〕6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6.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办发字〔2015〕15 号)等。总体来看,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二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化程度;三是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发〔2010〕6号文件)第一,在职业准入方面,注重依法严格管理。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各类人才成长与职业发展的规律,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组织实施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发展。——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发〔2010〕6号)第二,在水平评价方面,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发〔2010〕6号)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围绕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专业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突出学会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以区分学会和行业协会的差异与合理分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办发字〔2015〕15 号)按照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工作,适合由学会承担的,可整体或部分交由学会承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办发字〔2015〕15 号)选择信息工程、软件开发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域,遴选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确认,参与或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办发字〔2015〕15 号)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办发字〔2015〕15 号)第三,在任职评价方面,注重落实用人单位聘任自主权。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设立各级创新岗位,自主聘用。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人员使用与项目、课题相结合的制度。除涉密岗位外,推行关键岗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制度。对科研机构的新进人员可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强化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推进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启动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方式改革,开展自主设立科研岗位试点,推进高等学校研究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开展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的试点工作,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合理流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来源:创新研究,整理摘编:赵吝加、徐婕)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在该暂行规定中,第一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同时对思想政治、学历学识、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外语水平等也作了要求。确定为助教的,须经校务委员会批准;确定或提升为讲师的,除学校批准外,还要报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确定或提升为副教授的,学校通过,报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确定或提升为教授的,学校通过,报省级教育管理部门核转教育部批准。  职称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于1985年,并于1986年年开始施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但是,从1986年高校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到20世纪末,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实际上根本没有实施。  由此可知,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于一次获得后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但是,从1986年高校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到20世纪末,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实际上根本没有实施。聘任制按其本质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作用的一种实现形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签订聘约的双方必须是独立存在的主体,双方的关系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互利关系,双方不存在利益上的同一性,双方以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致使聘任制的基础发生了严重问题,从而孕育了畸形的聘任制。使得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高校的职称工作仍是教授、副教授年年评、年年聘,越评越多,越聘越多。即使是到现在,实施聘任制的高校绝大部分是重点高校或者是发达地区的高校,地方普通高校数量极少,这些高校大多还停留在上一阶段。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本来设计是“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称号,职务是可以能上能下的。但由于工资福利等待遇与专业技术职务紧密挂钩,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聘用紧密相连,使得操作的效果远远未能达到设计的目标,反而演变成一种职务终身制。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升不能降状况十分严重;聘约管理形同虚设。有的就干脆不设,只是由聘书形式代替委任状形式而已。  不少人才聚集的地方,尤其是位于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牌学校、科研院所,不得不一再追加指标,使得高级职务比例高居不下,日益膨胀,甚至有些名牌中学的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校人员的50%以上,有些大学中、初级人员反而成了“抢手货”。“教授多如牛毛”、“研究员满街都是”,科学管理原则渐渐束之高阁。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带有国家用人的特点:岗位结构、职数比例由国家控制。通过定编定岗控制结构;通过职数指标控制比例;通过组建评委会,评审任职资格,控制用人标准;通过核发工资控制财政支出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集中于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政府部门管的过多,统的过死,以至高校用人自主权很小。现有的职称管理制度中,指标的分派、评审标准的制定、任职资格的评审(除少数学校有评审权外)大都集中于上级行政部门,单位只能推荐和聘任,由于评聘不分,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极为有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已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应该有用人的自主权,国家用人应该向单位用人、社会用人转变,身份管理要向岗位管理转变。但明显可以看出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却偏偏是逆流而上,对人才的管理方式完全违背时代要求。  由于指标或职数的限制,以及职务晋升、档案管理等因素的制约,相当一批人才尤其是那些“下海”的流动人员,未得到公正评价的机会。而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的规定,又造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职称评定“含金量”的不同,同样职称等级同样职务名称,有些水平相差甚远。如发达地区抬高评审标准,落后地区则降低条件,甚至为挽留人才送职称,搞倾斜,一个评委会评出两种标准的职称。尽管90年代有关做过“哪里评哪里有效”的说明,但人才评价的结果人才使用的参考价值就打了折扣,使职称评价的效度、信度下降。  高校职称评审制定了各级别职称的评定标准,这些标准一直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发挥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对各专业系列的要求标准不断提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高校职称评审条件却多年使用一种标准,这固然使职称评审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稳定,但过分的稳定就是呆板、教条,就会使高校职称评审工作陷入僵化,流于形式。  高校职称作为学术称号是一种学术行为,是专业技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单位应有职称评审的自主决定权,根据专业人员从事专业的特点、政治、业务表现等进行评审。而现在职称评审仍是政府行为,由行政部门组成班子,凭每人填写的申报表进行评审,缺乏对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工作的认证,脱离工作实际。  以SCI论文为例,我国SCI论文增长明显,数量已由1991年的8997篇上升到2003年的49788篇,平均4.74年增长一倍。论文数量占世界份额也呈快速增长态势,由1991年的1.3%上升到2003年的4.5%,每5.98年增长一倍。但同时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我们的论文被引用数量在2000年达到高峰后,最近几年呈现逐渐下降的态势。目前,虽然我国SCI论文总数居世界第9位,引文数居世界18位,但反映论文质量的重要尺度单篇论文平均引文数却只有3.01次,居世界第124位。中国每年发表的论文数名列世界前列,但被国际学术界认可的成果乏善可陈。  在多数省市和高校的评审条件中,对教师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鉴定、获奖等都有具体规定,而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却被放在次要地位。于是,很多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搞科研,轻视教学工作,不愿意多上课。职称评审中以科研和论文为中心是对教学中心的否定,因而是本末倒置的。导致许多大学里出现“教授不教、讲师不讲”的现象。而用教师所发表的论文的数量评价科研水平无疑是极为偏颇的,怀尔斯用9年的时间攻克了费马大定理,其间一篇论文也不曾发表,但谁敢否认他是世界著名的数学家? (颜溪)  作者:颜溪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浅谈职称评审制度  
赵 波(国家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 西安 710054)摘 要:文章介绍职称评审制度的历史与发展,通过笔者长期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体会,提出对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意见与建议。关键词:职称;评审;制度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01-105 -02职称,职务的名称,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它的内涵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含义。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但由于人们习惯职称这个词,职称便沿袭下来,但其实质意义已发生变化,现在所说的职称是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它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是指已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一、职称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一)职称制度的历史我国职称制度的变化与发展与各时期的社会背景、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主要经历了20世纪中期的技术职务任命制与职务等级工资制、年的职称评定制、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三个过程。(二)现行的职称制度我国现行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其基本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它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同时吸纳了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称评定制的做法,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聘任相结合。与职称评定制不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被明确为与岗位职责紧密联系的职务名称,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评聘结合,有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我国现行职称体系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以专业属性划可分为二十九个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等,涵括了工、农、医科等12个大类学科700多个专业 。(三)职称制度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行,在我国已实行多年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正由单一评价模式转向多元化评价模式。针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多且评价模式单一的问题,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实行专业系列分流、分类管理的设想,同时开始改革单一评审制的做法,探讨根据不同系列、不同职称档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即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执业资格考试等。二、现行职称评定制度现行多数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采用的仍然是由评审委员会考核评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后,由相应的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确认。(一)职称评定基本条件国务院[1986]27号文件《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规定了专业技术任职的四项基本条件。(二)职称评定具体条件 现行的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主要有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条件。其中外语和计算机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获取相应等级的证书,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谈及的职称考试,而也尤以此两项条件所引发的争论最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分别根据人事部发布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号)这两个文件的规定而开始实施的。 三、职称考试的利与弊外语、计算机作为当今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国家在职称评审中加入外语条件的初衷是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则是为落实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通过职称考试的设立,使职称评审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不断进步与开放,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掌握熟练的外语水平与计算机水平对促进工作开展有着很大的作用。但已实施多年的职称考试也存在着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与缺陷。外语、计算机是一种很重要的工具,但也只是一种工具而已,“是不是每个人都应当成为外语翻译家、电脑高手呢?”
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木兰百花园”
更多关于“浅谈职称评审制度 ”的相关文章
& 雅安市网友
& 上海市网友
& 天津市网友
& 天津市网友
& 广西柳州网友
& 哈尔滨市网友
& 太原市网友
& 广西网友
& 广州网友
品牌杂志推荐
支持中国杂志产业发展,请购买、订阅纸质杂志,欢迎杂志社提供过刊、样刊及电子版。
全刊杂志赏析网 2017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职称改革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职称工作概要。 中国论文网 /1/view-185297.htm     职称为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了很重要的贡献,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职称工作也处于新的改革的发展时期。职称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很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新中国的职称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的职称,它的内容和性质都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个时期,是解放初期和我们的50年代到60年代,这个时候的职称制度,主要是延续了解放初期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的等级工资制。   第二个时期,叫职称评定时期。这是刚刚改革开放,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时期,所以对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第三个时期,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到90年代,在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的同时,逐步推行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称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职称工作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人才资源进行评价使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事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人才的使用、流动、培养、选拔,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保证。   第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第三,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改善他们的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往,特别是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是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交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第五,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挥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不断改善。   职称工作也是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的部分,是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职称工作的内容。   职称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以考试和评审为主要评价手段的人才评价工作。   (四)职称工作特点。    职称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二是政策性强;三是职称工作协调任务重,挂钩政策多;四是对从事职称工作人员的要求高。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一)198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转发了《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发[1986]3号)。   《通知》指出: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项基础建设。要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那种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二) 198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并要求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受聘者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文件还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程序、任职基本条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聘任的有关要求等共十四条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主要特点:   1.评聘结合;   2.有数量岗位限制;   3.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   4.先由专家评审任职条件,再由行政领导聘任;   5.职务有任期;   6.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单位内有效。   (三)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 1号)文件。   对少数地区和部门违反国家规定,自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变相建立职称系列,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指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及考试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国家规定和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29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的政策文件。   1986年以后,当时的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陆续转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实验人员、中专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翻译专业人员、体育教练、播音员、图书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博专业人员、海关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艺术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飞行人员、船舶人员等共29个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并确定了群众文化、法医、计量和专利等专业的靠用。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总则、职务名称及级别设置、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评审、聘任与管理、附则等内容。   (五)评审工作。   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主要通过评审进行。   在职称改革初期,职称评审工作主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颁发的29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精神执行。   1990年职称评聘工作转入正常化以后,人事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和《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等文件,对评委会的组建管理作了一系列的规定。目前各地、各部门的评委会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上述的文件精神组织进行的。   (六)量化评审条件。   1993年以后,根据国职办[1992]10号、国职办[1992]11号、国职办[1992]13号的要求,陆续制定了35个系列和专业的中、高级量化评审条件。   根据实行社会化评审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一套以学历为基础,把对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进行量化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准,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其中进行的专业划分,主要参考了我国一些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划分,适当借鉴了教育专业划分,以二级学科为基础,向一级和三级学科延伸。   目前各类量化评审条件都是指导性的文件,不是强制实行的标准。   (七)企业职称改革。   在1992年前,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称管理办法是基本一致的。   为贯彻《企业法》和中央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国家不再对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指标或结构比例限制,企业可以按照“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开展评聘工作。   1998年底,中央决定把各类企业脱钩,交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达到200家左右。为了指导企业职称改革工作,人事部于1999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脱钩企业职称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人发[号),企业在坚持“四自”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改善职称工作。
  (八)事业单位职称改革。   1.在转入经常化评聘工作后,国家给各地、各部门下达职务微调职数(聘任指标),各地、各部门给所属企事业单位下达指标,用人单位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数量进行评聘。   2.近几年来,随着工资管理等制度改革的发展,国家逐步改变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3.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年]35号)。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今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中人员聘用与职称聘任的政策衔接是当前正在抓紧研究的问题。   (九)其他相关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政策。一是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的要求。提出了一个实事求是,逐步提高的原则。从1999年开始,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职务提出了统一的实施外语等级考试的要求。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初聘职务,这项政策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4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一)原劳动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1.确定职业资格的定义和分类。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2.确定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工。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   3.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人事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分类、职业资格标准,并制定认定、考试、评定、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确定了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原则、范围和程序;对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类、实施办法作了原则规定;对具体的证书管理、注册管理、罚则等方面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三)各单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文件。   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建立了3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此外,依照有关法律,国家还推行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和律师等资格制度。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有:职业(执业)资格名称、职能分工、报考条件、注册登记与管理、执业范围与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原则性条款。   (四)与各项制度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主要有:考试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规定等。如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举行考试,每年度还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操作性的文件发布,包括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合格标准、证书颁发等。      四、职称考试。      职称考试又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型。   第一类是专业技术员的资格考试,分为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卫生、船舶驾驶等,共6类。   第二类是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共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等,共36类。   第三类是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相关的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共2类。   (一)考试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1990年以后,人事部对各类职称考试管理制定一系列的规定,关于考试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考试各项工作规定,对职称考试统一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了特别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人发[1997]75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并下发了《考试管理办法》、《考试大纲、试题编审和试卷印制工作规程》、《考务工作规程》、《证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文件规定。考试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各单项职称的政策文件规定。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通常这类考试单独制定规定,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船舶驾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等。   2.(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主要根据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配套的考试办法。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单项考试。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号) 、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号)。      五、职称工作面临的挑战以及改革。      我国加入了WTO后,国际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随着国际交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人才流动的国际化,人才服务的贸易需要,以及相对的资格的一些互认,这些都对我们的职称工作,提出很多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之下,就要求我们职称工作要适应新的变化,有新的发展。   现行的职称工作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现行的职称制度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二是师资不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的标准不科学,特别是没有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四是专业技术人员中,实际上存在着终身制的问题。   (一)职称制度的改革:   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第一,改革完善专业技能聘任制度,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办法,为其他的所有制人员进入这个自身体系,开辟了很广阔的道路。   第二,改进和丰富了评价的方式,在部分系列和专业中推行了考试、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多种的评价方法。对单一评委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改革。   第三,在评审中强调了同行专家评议,特别探索了评委会的组建方法,   第四,逐步完善评价标准。   第五,改革职称管理的办法,对企业、事业指标管理,岗位结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2.探索制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身评审和考试的办法。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实施符合多种所有制,以及各类人才需要的评价方法。   3.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制度。   (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一,职称工作的改革,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符合我国国情,并逐步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职称制度。   第二,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贯彻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思想,和落实党的知识论政策,已经成了党的知识论政策实施的重要的手段。   第三,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不同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改革起了一些基础性作用;为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中央对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一,制定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第二,要建立以能力、业绩为核心,由品德、能力、业绩、知识等要素构成的评价体系。   第三,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要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终身制。   2.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共识。   第一,职称改革要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目标,要逐步建立顺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的、分类的、开放的、动态的这种评价体系。要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为核心,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这种评价机制。   第二,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按科学的人才观来建立人才评价机制,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的特点,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第三,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分类分步推进。   3.职称改革的内容.   第一,从宏观上要开放职称系列。在新的时期,要结合市场经济,结合新的职业的发展,要建立一种开放、动态、科学、分类的职称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对整个专业技术人员,各个门类,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更为有力。   第二,要拓展服务范围,对全社会,对各种所有制进行改革。   第三,要创新评价方式,强调能力和业绩为核心,强调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要完善使用机制。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目前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主要围绕五项基本目标:   第一,继续扩大我们的队伍总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第二,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   第三,要优化队伍结构。   第四,大力培养高层次急需的人才,这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   (二)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制度。   1.国家专家选拔制度。   2.博士后制度。博士后制度是非常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也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一,博士后制度是由国家来资助兴办,国家来组织实施的。   第二,国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来培养博士后。   第三,博士后的政策是由国家来制定的。   ①设有流动站,博士后的进站,博士后的人选,博士后的出站,都要经过国家的相关程序。   ②学科交叉。规定一级学科,博士后必须再交叉哪些学科,这样对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继续教育制度。抓高层次人才建设,核心是抓能力建设,能力要通过继续教育的这种方式来获得。   ①要有法律保障。   ②要有职业资格制度保证继续教育的实施。   ③要有市场导向。   4.留学人员和回国专家管理。   留学政策最早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现在的留学政策概括为四句话,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   留学工作的两个重要政策,一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二是鼓励海外留学人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作者现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本稿根据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卫星远程培训学院直播课程整理)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获得工程师职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