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还正常玩呢,今天就女人变成性奴后的样子这个样子了!从新启动还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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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书死了,是被一辆大卡车给轧死的。  他当时走过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红灯是亮着的,他自认自己是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警察,他发誓,他绝对不是要闯红灯,可是天知道他当时为什么要走过去。  一想到明天出现“警察脱下警服,乱闯红灯被卡车轧死,各位且行且珍惜,遵纪守法好公民”这样蛋疼的新闻,林书就觉得自己蛋疼了。  他真的不是想走过去,可是脑子突然抽了。他觉得自己的那破手机落在路上,所以拼命跑回去捡,但其实他当时手上就握着那破手机。那破手机林书自己都嫌弃,打电话都嫌杂音大,他无数次想分分钟让它回炉重造,但是一想到囊中羞涩,最后就没有狠下心。他本想等着这个月发工资了立马换新的,可惜……在距离发工资仅剩两天的今天,他死了。  他死了。  林书是一个相信科学的人,真的。可是今天,他目睹了自己的死亡,就好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又好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但是当车轮碾过身体的时候,那种疼痛,却是真实的。  这不是梦。  他先是被卡车大力的撞击给冲得往后滑了一些距离,他完全没有时间思考,更没有时间逃跑,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紧接着的,是车轮碾过来。他的身体被得干扁,肌肉承受不住这样的重压,身体都有些变形了,林书似乎能听到自己的骨架一寸一寸被碾碎的声音。  大概就跟他平时伸懒腰的那样,不过要激烈得多,但是大卡车的声音又太吵,所以听着似乎又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因为掩盖过去了。  那些横飞的血肉让车轮都粘上了不少肉屑,林书敢打赌,那些齿轮凹下去的花纹还留着他的肉在里面。等大卡车的六个车轮连着碾压过去的时候,林书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样子。  他现在几乎只剩下一张人皮贴在地面上了,要不是他还认得自己的衣服,几乎都不能肯定这就是自己。  那张贴在地上的人皮旁边,有不少的红碎肉飞溅出来,就好像是包饺子皮没包好露馅了。肉的颜色要比他平时去菜市场买的猪肉颜色要红的多,也碎得更彻底,因为即使是最强壮的师傅剁肉,用的也只是两把刀加挥动着膀子,而他是被六个车轮给碾过去了。  地上流淌蜿蜒着的红色的鲜血就是蘸酱,只不过比颜料还红,估计要是真的蘸酱也没几个人吃的下去。  林书看着自己的死亡现场,居然想起了吃饺子。  林书认真的看了有十多分钟,因为他现在脑子还是懵的,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胡子花白的老爷爷正在溜着狗狗走过来,也许是因为林书的饺子皮贴得太标准了,老爷爷竟然没有发现这里是车祸现场,他特开心的牵着狗狗走过来。不过走到半路,那只狗狗却多了一样玩具——那是一颗黑色的球。还长着毛茸茸的毛发。  狗也很开心,它一路踢着咬着,一路带着球走,林书在一边看见那只狗的嘴上没一会儿就全是殷红的血迹。  林书呆楞片刻,然后想大骂一声,但是他现在却是什么声音都说不出来。  那什么球,那是他的头颅啊摔!  于是林书只能泪流满面的看着那只狗狗把他的头颅当成球来踢着玩。  林书至死都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是这种死法。  他看着贴在地面的自己,一时悲从中来,然后就……晕了过去。  其实也不能说是晕,因为他都死了,这种说法不太准确,要真确切的说,应该是眼前一黑。因为他现在的存在形态,估计也就是游魂是差不多,要晕也没有眼睛可以闭。  等他再眼前一亮的时候,就发现他现在躺在一张床上。  就像是医院的手术台一样,白色的床单,仅容一人躺着的大小,连翻身都艰难,当然,林书现在也翻不了身,因为全身都像灌了麻醉一样。  身体就像灌了铅,似乎连动动手指头都有些困难。  等等……他不是死了嘛?怎么还有身体?  可是林书的大脑刚发出疑问,他的意识又逐渐模糊下去。有一只冰凉的手掌覆上他的额头,紧接着,一股晕眩感传来,林书就重新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真神奇,他明明都死了的,却还是有触觉,能感受到冰凉的温度。  林书实在不知道,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是死了还是活着的,要说活着,他明明已经死了,可要说死了,他却还是有意识的。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魂的存在?  当他的意识逐渐回归的时候,身体也对身边的事情有了感应,再也不是一无所觉。  他感觉自己光溜的肚皮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来动去,触觉有些冷,还有些尖锐,可是不经意的触碰有觉得柔软,实在是分不清是什么东西。但是当他以为在肚皮上作乱的东西是无害的时候,那触觉又尖锐起来,几乎就像是拿刀子划过一样。  刀子!  想起了之前看见的手术台,林书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他的眼睛顿时睁开。  林书一睁眼,就往自己的肚皮看过去,他一眼就看到了……指甲。  黑色的长指甲,目测有十厘米长,黑得发亮,但是泛着的却是冷光。  林书的眼睛都要瞪圆了,他愣愣的看着那个黑色的指甲缓慢的在他的肚皮上划过,然后就划开了一道口子,很平划的伤口,就真的像是在动手术一样。  他的肚子,破了一个大窟窿。  林书顺着指甲往上看过去,就看见了一只手。干瘪如同枯枝的手,手上的皮肤就像树皮一样看着像是一块一块挂着的,那些凸起筋脉血管就像是树干的深痕。  再往上,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因为这只手的主人穿着一袭黑袍,黑袍很宽大,是一件拽地的披风,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里面,帽沿低低的压着,林书只能看到他依旧是干瘪的下巴,就像是瘪掉的气球。  黑袍人注意到了林书打量的目光了,似乎是没有想到他居然会这么快醒,黑袍身形一顿,然后还打算往下划下去的指甲一停,接着,长指甲就收了回去,好像刚才只是林书的幻觉。  但是不是幻觉,因为林书肚子上的窟窿还在。  黑袍人也把手收了回去,拢在宽大的披风里。  黑袍人走到林书身边,安抚一样的说:“你别怕,我不是要伤害你,乖乖躺着,你很快就可以活蹦乱跳了。”  能听的出来是个女人,但是声音是粗哑的,嗓子像是伤过一样,磨得人的耳朵听起来都有点难受,好像被砂石滚过去。  但是林书现在可不会在意她声音好不好听,就算是来了个天仙他也不要啊!  不要怕你妹!不会伤害你妹!乖乖躺你妹!活蹦乱跳你妹!  换成你这样子,躺在手术台上,被人用指甲划开一个窟窿,指甲还可以长回去,你怕不怕?就问你怕不怕!你都把老子的肚皮给割了,老子就乖乖躺好让你解剖吗?摔!关键是老子死了啊!老子死了啊!死了你还活蹦乱跳,这世界什么时候这么梦幻了?  林书非常想怼她一下,可惜他现在动也动不了,话也说不出来。所以他只能用眼睛死死的瞪着她,借此表达他的愤怒。  林书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这个愤怒的眼神表达得太到位了,他盯着黑袍人有几分钟之久后,黑袍人突然说道:“你的眼睛……”  怎么样,老子的眼睛是不是有怒火在闪烁?你再切啊,再来啊!老子瞪死你!  林书瞪得眼睛都有点发疼了,黑袍人又伸出了她那枯枝一样的手,离林书的脸庞越来近,越来越近,最后,停在林书的眼睛上方,他的视线里一片黑暗。  他听见黑袍人说:“你的眼睛没装好。”  黑袍人说着,伸手用力一按,把林书的眼睛按回了眼眶里。  林书懵了,他的眼睛明明已经装好了,但是他却觉得自己现在看到的世界才是假的,什么都是假的。反正他从来都没有看见过,有人伸手一按,还可以把眼珠子按回眼眶里,就跟玩一样。  他一定是在做梦。  林书想着,闭上了眼睛,再度睁开,一定是假的,在做梦,醒来就没事了,但是他一睁眼看见的还是一袭黑袍。他不死心,再闭上,再睁开,眼前站着的还是黑袍人。  黑袍人关切的问他,“怎么样?很舒服吧?我是不是装的很好?要是没有装好,哪里不舒服你告诉我一声,我重新给你弄弄,仔细调整调整就行了。”  过了一会儿,黑袍人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她叮嘱道:“哦,对了……你不要怕,要是视线有点朦胧,那不是眼睛有问题,而是染上灰尘了,我给你擦擦,很快就好。”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我最近有点偷懒,没有注意打扫卫生。”  这里一定不是地球。
  林书瞪大眼睛,呆滞的盯着天花板,不过很快,肚皮上尖锐又冰凉的触觉把他唤回了现实。  林书现在脑子装的已经是浆糊了,他低头看了一眼,发现黑袍人又伸出了指甲,在他破了一个大窟窿的肚皮上捣鼓了一会儿,她的指甲不断的搅动着,林书能感觉得到自己的胃一直在移动。  过了一会儿,黑袍人用她的长指甲把他的肠子勾了出来。  肠子!  据说人的肠子是身高的八倍,林书今天相信了。黑袍人一直扯着,林书突然想起了团毛线这一活动。  “你这是要涮火锅?”  原来他能说话了,但是说出的话却让林书想把自己的舌头都咬掉。  黑袍人顿了一会儿,她先是专心致志的扯着肠子,等把林书的肠子都扯了出来之后,她才用她低哑的声音回道:“不是,你又不好吃,死了很久的肉了,要吃我也吃新鲜的。”  老腊肉也很好吃。林书默默在心底说了一句。  草,他脑子是不是有坑啊摔!为什么想跟她讨论这种问题,要是她一时兴起真把自己给腊了吃怎么办?  林书突然很想哭一场,因为他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很有建树的好警察,却也不是什么偷鸡摸狗之辈,人死了有灵魂就算了,可是他为什么会下地狱?  林书的眼睛现在几乎要瞪到极限了,他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脱落出来,因为他又看见那黑色的长指甲一路顺着肚皮的大口子往上划过来,一直划到他的胸腔。  指甲还带着点血迹,一路就洒落在一旁完好的皮肤上,犹如点点红梅。  “你、你要干什么……”  林书的声音都有些飘忽了,他现在发现,黑袍人就好像把他的皮肤当成一件衣服一样,一点一点的解开,要命的是,他这样被人解剖了个干净了,却一点疼痛都没有。  处处透着诡异,林书现在几乎要以为自己只是在做梦。  黑袍人的眼睛被笼罩在帽兜后面,林书不能接受到她的眼神,却能感觉到她注视了他很久。  黑袍人没有说话,她突然把指甲收了回去,五指化爪,然后……就把林书的心掏了出来。  这简直就是现场版的变态杀人恐怖片。  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的,黑袍人的手抓着林书的心脏,还慢悠悠的在林书眼前晃了晃,心脏还残留着的血滴落下来,有几滴滴到林书的唇边,他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腥咸的,血的味道。  林书的小心脏受不住了,但是事情还没有完,黑袍人把他的心脏挖出来之后,紧接着,他的肝,他的脾,他的肺,他的肾都不能幸免于难。  林书偏头望了一眼,看着那些血淋淋的刚从他体内挖出来的器官,突然干呕了一声。  他的肾!  林书鼓起了勇气,颤巍巍的说道:“你……能不能把我的肾装回来?我还没有娶媳妇……”  黑袍人变得有些阴森起来,“你现在要娶媳妇,也只能娶一个鬼媳妇,肾留着也没有用了,你难道还想着要做没羞没臊的事情?”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你是孟婆?”林书很佩服自己,现在居然还有心思去问这种东西。  黑袍人摇了摇头,“不是,她我也听说过,据说是一个整天埋头煮汤的老太婆,我很想见见,据说她的汤能让人忘尽前尘往事。”  她知道孟婆……但是却没见过。  林书咬着牙齿,问道:“这里不是阴曹地府吗?”  黑袍人低低笑了几声,那声音粗嘎难听,就好像乌鸦的叫声,听起来有些难受。  “谁跟你说这是阴曹地府?这里是——奥林街,444号。”  奥林街……林书瞪大了眼睛,脑子转过弯来了。  这里是奥林街,不是阴曹地府。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他就是在奥林街附近出的事。那个十字路口,离奥林街根本就不远。  奥林街的大名,林书可如雷贯耳的,因为这是本市最奢华的一条商业街,他工作的时候,也经常会路过奥林街,但是他却连一杯咖啡都不敢消费,因为……太贵了尼玛。  只是444号,这么晦气的牌号,他记忆中好像没有见过。  噢,不对,现在是在奥林街,所以他其实之前都是幻觉,现在被人活着解剖才是真的了?  林书激动了,他用力的吼道:“那你现在是在干什么?你这是违法你知道吗?你不会是黑市贩卖人体器官的吧?我告诉你——”  林书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黑袍人把手伸到他面前来,五只指甲瞬间长了出来,几乎要刺到他的瞳孔。  好吧……就算这是一起犯罪事件,他也没有见过这么灵异的犯罪。  黑袍人盯了他一眼,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林书在她身后大声喊道:“喂,你不先给我缝上么?”  只是黑袍人扬长而去,只留下了看着像是杀人未遂的案发现场。  林书大口大口的喘气,直到现在身边没人了,黑袍人走了,他这才敢让自己害怕的情绪清楚的表露出来。  他试着动了动,发现之前像灌铅一样的麻醉感已经消失了。林书蓄了一会儿的力气,然后才挣扎着从隘小的台面上坐起来。  他刚松了一口气,但是紧接着,腹部又有了一些异样的感觉,他低头看了一眼,发现一股血水正从他已经被掏空的腹腔里流了下来。  林书用力的闭上眼睛,尽量忽视这血腥的视觉冲击,他像拢衣服一样的,把自己向两边敞开的肚皮拢了回来。  他调动着已经沉得有些不听使唤的双腿,想要从手术台上下来,但是门却吱呀的一声打开了。  林书的动作僵住。  黑袍人回来了。  他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死了,可是他必须逃掉,这里明显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可是他现在身体都不能灵活的使唤,怎么可能斗得过处处透着诡异的,指甲能长还能缩的黑袍人呢?  林书万念俱灰的重新仰躺回去,因为他发现自己拼命才蓄出来的力气,好像瞬间消失殆尽,他现在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  黑袍人走到他身边,她翻看林书的肚皮,很满意的点头,“不错,你居然还懂得自己引流,还是非常厉害的嘛。”  摔!  林书脸色靑了。  他瞪着她,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冷静无比,也没问出那些没头没脑的话,“你到底是什么人?又想做什么?”  “你说错了,”黑袍人摇头,“我不是人,至于我想做什么,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在帮你,很快你就可以活蹦乱跳了。”  “你帮我就要解剖我……”林书发现自己无言以对。  黑袍人点点头,理所当然的说:“当然要解剖你,不解剖你就腐烂了,之前还刚刚泡了福尔马林,不信你闻闻,我没洗干净,身上味道还在。”  虽然黑袍人看着好像有些委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书看她,突然觉得有些……变态?  他深吸了几口气,正想说什么,但是黑袍人不知道从哪儿拿来一些针线,就在他的肚皮上缝缝补补。  得,果然还真像是医院里动手术的那样。  黑袍人缝到一半,突然抬头问林书,“要不要塞点海绵,增加点弹性?”  “……不用。”  黑袍人不再多问,她继续低头捣鼓着林书。  林书觉得,她之前用指甲解剖的时候,把他的皮肤当成了一件衣服,现在缝补了也照样是把他当成了一件衣服。  黑袍人缝的漫不经心,她甚至还……翘起了兰花指。  林书怎么看怎么违和,但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什么也不能反抗。  良久后,黑袍人长舒了一口气,“好了。”  林书也舒了一口气,他伸手往自己的肚皮上摸去,但是入手却是一片光滑。  平的!  林书坐不住了,他拼命瞪大眼睛,想从自己身上找出缝合的痕迹,但是没有。  皮肤一片光滑,看上去什么伤也没有受过,也不曾缝过。  林书又觉得这世界梦幻了。  他看着黑袍人,一字一句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说了我不是人。”  “我死了还是活着?”  “当然是死了。”  他真的死了。  林书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算是什么样的形态存在着,但是一定不是正常的生命形态。  林书低着头,让人看不见他眼睛里酝酿的情绪,“我还能活下去?”  “死着活下去。”  ……他只听说过笑着活下去。  林书破罐子破摔,他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思考眼前的这个黑袍人到底是什么东西,他硬着头皮说:“既然你是来帮我的,那么我现在好了,我得走了。那些器官……”林书好死不死的又瞟了一眼摆在一旁血淋淋的人体器官,说:“就送给你当做谢礼了。”  黑袍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帮了你,你当然要报答我才行,那些本来就是我的东西,不需要你来送,而且,我的主人还没有见过你,你怎么能走呢?”  她……还有主人要见他。  林书眼前一黑,又要晕过去。
  “你、你的主人……”林书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因为黑袍人是这个德行,那么她的主人不用想也大概能知道是什么东西了,“你的主人为什么要见我?会不会对我提出这样那样无理取闹的要求来?”  “放心吧,”黑袍人勾唇笑了笑,“他是个好人。”  可是他一点都不相信。  林书心惊胆战的跟着黑袍人一起走出了那间像是手术室的屋子。  走过了那道看着其貌不扬的门,林书才发现门前和门后别有天地,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在门后面阴森黑暗,他刚刚还在里面被解剖了,但是在门前却是一片亮堂,装修的富丽堂皇,恍如置身于皇宫一般奢华。那道门,看着就像是连接天堂和地狱的门口。  黑袍人走在他前面,但是她却突然停下脚步,因为林书正忙着四处张望着,所以一时没有察觉,撞上了她的后背。  “为什么停下?”林书不解的问道。  黑袍人的声音压的很低很低,“等会,现在主人忙着谈生意,不要打扰他。”  谈生意?她主人还是个商人?  黑袍人宽大的长袍极大的阻隔了林书的视线,使林书不能看见前面的情形,他探出脑袋往前望去,就看见了在一张工作台边坐着两个人。  一个是和黑袍人一样打扮的人,一个是穿着干练的精英女士白领。  那白领模样的女人手中拿着一杯咖啡,但是却没有喝一口。她低着头,专心致志的用小勺子搅动里面的褐色的咖啡。屋子里响起了勺子和瓷杯撞击的清脆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只听“叮”的一声,女人把勺子放下了。她看向坐在她对面的黑袍人,小声的开口说道:“先生,我……”她欲言又止,没有再说下去。  黑袍人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说话语气却很轻柔,“周女士,你是我的客户,我们主要谈的就是生意。当然,你若是想把我当成垃圾桶,要对我倾诉,我也不介意充当一下妇女之友。”  女人微微苦笑,“不必了,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她放眼打量了周围的环境,在看见林书的时候,目光有些停顿,不过很快的就移开目光,“怎么说我也是这儿的老客户了……但是不瞒您说,这个地方,我是再也不想来了。”  “哦?”黑袍人挑眉问道:“可是你今天不也是还过来了?”  女人摇头,她仪态万方的用过小指头把散乱的碎发别在耳后,“不是,我今天来不是为了交易,我是来告别的。总之谢谢您的帮助,我现在总算是看明白了一些东西。”  女人停了一下,低垂着头,看着有些失落,“我活了几辈子了,但是还是没有学聪明。其实我本来还有怨气的,可是我现在看清楚了,有些东西,不管是重来几次,都没有办法改变的,我已经活累了。即使我每一世都会做出相应的改动,但是我把以前既定的量改变了,就会出现一些不定的变量来取代,一切会脱离原有的轨道发展,事实最终还是那个模样,我还是什么都不能改变。”  女人定定的看他,“我不能改变那个结果,即使过程不同,但是到头来还是一样的。该遗憾的自有遗憾,也许我上辈子的遗憾在这辈子了结了,但是我这辈子的遗憾又要等着下辈子去圆满,我实在是……累了。”  女人垂下脑袋,用手指支住额头。  黑袍人低低笑了几声,“啊,真是难得……那么现在,你还要重来一次么?”  女人摇头,“不了,我今天来,是想把酬劳付了,这次是什么,您说吧。”  黑袍人站起来,他绕过工作台走到女人身边,“不用,这次我什么都不要。”  女人猛的抬头,“那您……”  黑袍人笑了笑,用手指勾起女人的下巴,“我喜欢聪明的姑娘,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下辈子千万别再犯傻了,保持你现在的智慧好好的活一次。”  女人愣愣的看着他,但是也只是如同以前一样,她看不到帽兜底下的那张脸,只能看到他有些苍白削瘦的下巴。  黑袍人一口亲在女人的额头上,“好姑娘,祝福你。”  额头上传来温热的触感,女人一愣,她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紧接着,她全身就开始变得有些模糊起来,就像是湖面上荡起的波纹那样,片刻的功夫之后,她整个人就消失在空气中,再也看不见了。  林书看傻了,他愣愣的站在原地,感觉就像是看了一出魔幻大片。  “亡瞳。”  林书一愣,不知道他在叫谁,不过他前面站着的黑袍人用过她粗嘎的声音回应了,“主人。”  亡瞳低着头,对林书说道:“过去吧。”  林书往后退了几步。  黑袍人微微一笑,他伸出手凌空一抓,没等林书反应过来,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站在了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的手就竖直放在林书的面前,他手指的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中指带着一个硕大的紫色水晶戒指。  林书被那枚戒指晃得眼前一花,然后才回过神来。  “你要做什么?”林书发现他的声音有些抖,从各种方面来看,这里的人都是一些非人类,林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从他们手下逃出生天。  黑袍人却没有理他,他对着亡瞳说:“你带他出来,怎么不先披上一件衣服?还是他故意要求裸奔?”  裸奔?林书的脸青了,他现在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不仅是上半身光溜溜的,就连下体也是……在很羞涩的遛鸟。  林书赶紧用手捂住重要部位,他几乎有了那些古代女子被非礼之后的羞耻愤怒感。  “衣服,衣服,给我一件衣服!”  亡瞳没有动作,而黑袍人却很好心的扯下他身上的黑袍,一扬手给林书披上。  林书紧紧的用手搂住衣襟,有些惊魂未定,可是还没有等他平静下来,黑袍人却说:“不着急,该看光的早已看光了。”  林书羞愤!紧接着,黑袍人的话让林书直接呆若木鸡。  “不过,反正这具身体也不是你的,看光了没什么关系。”  不是他的?怎么会不是他的?  林书傻了。他呆愣愣的看向黑袍人,想寻求一个答案,但是映入眼睑的那张脸却让林书有一瞬间的失神。  妈哒……好一张风骚的脸!  这货一定是个祸害!难怪要把脸遮起来。  林书咽了咽口水,因为黑袍人的美貌,他声音也有点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书回头望了一眼,发现亡瞳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现在这间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林书突然觉得有些紧张起来。  “不要问我,问你的腹肌。”  林书一愣,然后掀开袍子的一角,暗搓搓的数着自己的腹肌。  八块!  他做梦都想要的八块腹肌!  林书几乎要泪流满面了,他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也许是一件好事?  黑袍人恶劣的勾唇笑了笑,他往旁边一扬手,一面镜子就凭空出现,“好好看看你现在这张脸吧。它会陪你走过一段日子,不习惯可不行。”  林书偏头看去,就在镜子里看见了一个高鼻深目,瞳孔泛蓝的眼睛。男人看着阳刚帅气,还有一头漂亮的金色的头发。  妈哒,外国人!  林书赶紧把头转回来,他面无表情的说:“把我的身体换回来,我要我自己的身体,你给我十二块腹肌我也不要。”  出乎意料的,黑袍人应得跟干脆,他伸手往墙上一指,“可以,你不知道,你的身体现在完美得就像一个艺术品,我想等你回到自己的身体的时候,滋味一定是非常美妙的。我没想到,车轮碾过去居然会有这种效果,或许我下次可以试一试,也许可以发掘更完美的藏品。”  林书顺着他的手指头看过去,就看见了……一张人皮。  林书费力的辨认,最后才认出来,这就是自己。不过相较于车祸现场,他的这张人皮明显就经过了处理,看上去没有那么血肉模糊,但是这也不能掩盖它是一张人皮的事实。  明明刚才胃都被解剖出来了,现在林书却觉有些反胃。  林书的双腿有些抖了,他艰难的道:“你找上我,到底有什么目的?我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并没有什么可以图谋的。”  黑袍人用手指婆娑着手指上的紫水晶戒指,淡淡的说:“酬劳你已经付过了,如今是我为你办事的时候,你完全有能力进行这一场交易。”  “交易?”林书大叫一声,可是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和别人进行过交易,但是他脑子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了刚才的那个白领女人,于是他问道:“就是刚才的那样?”  黑袍人淡笑着,没有回答。  林书头脑有点发晕,从刚才的情况来看,那女人是记得所谓的交易的,可是他并没有什么记忆。  而且,他脑子才不会那么傻,就稀里糊涂的做了交易。  “你到底是什么人?”林书现在必须弄清楚眼前的情况才行。  “好人。”黑袍人笑道:“我是好人。”
  好人个大头鬼!  林书咬牙说:“我现在得走了,我死了,你把我救活我谢谢你,但是我不会留在这里的,既然是一场交易,那么我就有走掉的权利。”  黑袍人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可以,现在银货两讫,你当然可以走。”  这么容易放过他?  林书有些不确信的说:“那我走了?”  “走吧。”黑袍人指向一道门,“那里就是出口。”  林书向着那道门走去,本来他还忐忑不已,总怕黑袍人出尔反尔,但是等他出来门之后,黑袍人都一直站在原地,没有阻止他离开。  林书暗暗松了口气,但是一下秒,他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  他从那扇门走出来,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当阳光照射到他身上的时候,皮肤突然灼痛起来,本来林书还强力压制下来,但是当他在青天白日下,浑身冒起了青烟的时候,就不得不害怕了。  他跌跌撞撞的重新回到了刚才走出来的地方,可是当他顺着原路返回的时候,发现他走出来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堵墙!  门呢?  林书急了,他用力的拍打着墙面,但是门却没有出现,而现在,他的后背已经冒起了青烟,林书能感觉得到,他的皮肤好像要融化了。  他疼得满头大汗,而那些人来人往,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看见林书这幅奇怪的打扮和奇怪的行为,都不由得对他指指点点。  他们还能看到他,说明他并不是什么鬼魂,可是一接触到阳光就浑身剧痛是怎么回事?  林书抬起自己的手,发现手背已经被灼伤,原本的白皮肤现在一片通红。他伸手摁下去,痛得他大叫出声。  林书痛得眼前有些发昏,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有一只鸟迎面飞来,那只鸟一点都不怕生人,它甚至还故意飞到林书的身边,然后扇起翅膀的拍在林书的脸上。  它体型看着小,但是这一扇却把林书的脸都扇歪了。  “傻子,傻子!”  是一只麻雀,居然还会说话!  林书本来就疼得有些神志不清了,现在被它这么一扇,眼前直接发昏,他几乎要晕了过去,现在更是要被它气死了!  那只麻雀一直在林书身边飞来飞去的,很欢快的上蹿下跳,林书居然在它的脸上看到了拟人化的幸灾乐祸的表情。  他正想伸手把它给捏住的,教训教训它的时候,那只一直扑腾着翅膀的麻雀却突然停下来。  是的,它停止了扑腾翅膀,但是身体却还是绷着,直挺挺的立在空中,两只爪子并拢着,翅膀紧紧贴着身躯,但是即使是这样,它也没有掉下来。  要是在平时,林书看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要大吃一惊,但是今天他经历的灵异事件太多,光是麻雀可以悬浮在空中这样的事情,还不足以对他造成冲击。  不过这只麻雀也这么灵异,林书也不敢轻举妄动了。他就大口喘着气,忍着身上的的痛苦,在思考着接下来的事情。  几分钟后,麻雀又重扑腾起翅膀来。它的小眼睛转了转,然后翅膀又是用力的一挥,扇到林书脸上。  林书的怒火腾的冒出来,真是受不了了!现在他倒霉了,连一只鸟也这么欺负他!林书刚要找麻雀算账,但是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刚才金碧辉煌的房间里。  他又回来了。  林书的怒气一息,他喘着气,看向依然坐在工作台后面的人。那黑袍人似乎连姿势都没有变换过,就像林书第一眼看到他的样子。不过他身上没有了黑袍,露出了一张……风骚的脸蛋。而那只麻雀现在则是站在黑袍人的肩膀上,一动不动的,好像化成了一尊雕像。  林书越看它越觉眼熟,他惊叫道:“啊!这不是那只整天守着奥林街路口的麻雀吗?”  林书终于想起来了,这熟悉的犀利的小眼神,这挺直的腰板,可不就是那只整日站在奥林街街口的麻雀吗?  以前林书见过它的时候,还以为它就是一尊雕像,后来才知道这只站姿标准的麻雀是真麻雀。  麻雀的小眼珠又转了转,它瞥了林书一眼,却是问黑袍人,“主人,他为什么会知道的?我明明隐藏得很好。”  黑袍人笑了笑,“你是隐藏得好,但是我们的林先生他每天走过这条街不知道几遍,当然什么事情都看得清楚了,毕竟一个片警,还是要对他负责的地方了如指掌的才好。”  片警……那又怎样!  “老子有颗想当刑警的心!”林书不顾身上的疼痛,他明明刚才就要痛得虚脱了,但是现在却又力气嘶吼。  “可是你现在是个小片警。”  林书无从辩驳,他的皮肤突然又刺痛起来,想起了之前的事情,林书放下片警的事情,无奈求救道:“救救我……”  黑袍人笑了起来,脸上全是得逞的意味,“当然可以……林先生,这里是奥林街444号,欢迎光临我的客人。”  黑袍人突然客气起来,林书有些不习惯了,可是他眼前一花,等他定睛一看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工作台,黑袍人的对面。  林书想起了刚才的那个女白领,有些紧张起来。  “林先生,不知道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黑袍人问得温柔又客气,林书听着,却像是哄骗小红帽的狼外婆。  “你看我的身体。”林书伸出他的手,“我一出去,就变成这样了,这具身体是你给我的,当然要帮我弄回来。”  “不好意思,我们不负责售后服务,使用出现了任何意料之外的效果,由你个人承担。”  林书瞬间怒了,“老子现在弄成这样子,不都是你们给搞的?现在就想撂担子不干了?”  黑袍人挑眉,他的手往旁边一指,指向墙上挂着的人皮,“也行,虽然你不是我弄死的,但是看在你是老客户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点优待。既然这具身体你不喜欢,我可以帮你换回去。而且,手工费全免。”  !!!  林书几乎要哭了,“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肯帮我?”  现在皮肤又隐隐抽痛起来,林书举着自己的手,感觉脸上也是一片刺痛。  “我能给你提供帮助,那么你能给我什么?”  林书一愣,“这……也是交易?”  黑袍人点头,“当然是交易。”  “你要什么?”  黑袍人曲起手指,点在自己的人中上,他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你现在,从里到外,整个人都是我的,我交易的东西不想再要回来。这样吧,怎么说你也是老客户,你就帮我把这张桌子擦干净,这样就算是你给我的酬劳。”  林书几乎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这么简单?”  “我说了,这是优待。”黑袍人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子,里头装着一些像是甘油的液体,“这是药,你只要涂在皮肤上就可以见到阳光了。你这具身体死了太久了,常年不见天日,估计现在对阳光有点过敏。”  林书控制自己不去深思他后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正要把瓶子接过来,但是却又缩了回去。  黑袍人笑了笑,突然桌面出现了一张纸,林书定眼看过去,发现这是一张协议书。一张极及简陋的协议书。  林书半信半疑,拿起来仔细看。  甲方:卞泰  乙方:林书  等等,卞泰,卞泰……变态!  林书不可置信的看着他,说他变态就还真变态!林书干笑了两声,继续看下去。  现甲方向乙方提供一瓶防晒霜,乙方替甲方打扫工作台卫生。  “防晒霜?”  卞泰点头,“这是比较现代的说话,你不要在意这些,在后面签上你的名字就行了。”  林书半信半疑,说实在,他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卞泰,但是好像除了相信他,林书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一咬牙,就在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成交!”卞泰勾唇笑了笑,“现在是你付出劳动的时候了。”他话音一落,一张毛巾就出现在林书的手上。  林书赶紧拿着毛巾开始擦拭起来,他几乎是用尽了毕生的细心,就连给自己洗袜子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认真过。最后,他一点一点的把台面擦干净。  黑袍人用指尖点过桌面,“很好,一尘不染,现在这瓶药是你的了。”  林书像怕他反悔一样,把药瓶子拿过来,紧紧攥在手上。  “我可以走了?”林书问道。  “当然可以。”  林书往后走出了几步,身上披着的黑袍就变成了一套休闲服,宽松的休闲服很舒适,这让林书被灼伤的皮肤得到一丝缓解。  “附赠一套衣服,不是交易。”  林书停下,“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谢谢你的。”  卞泰舔了舔嘴巴,“记得,药用完之后,来到这里找我,444号已经对你开放,你现在是我的客人,随时都可以回来。”  林书点了点头,然后走了出去。  亡瞳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卞泰的身后,她幽灵一般的出声问道:“主人,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为什么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了?”  卞泰下一刻就消失在屋子里,但是声音却留了下来。  “放心吧,在那瓶药用完之前,他会回来找我的。”
  在林书离开444号的第5天,他重新回来了。  林书脚步踉踉跄跄的,走都走不稳,似乎很难受。他扶着墙,当指尖触及墙面的时候,一股吸力就把他带进了444号。  林书收力不及,他往前踉跄了几步,这才稳住身体。  444号一片黑暗,跟他上次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林书正想放声大叫一声,突然屋子就变得亮堂起来。而卞泰还是以一种跟初见时一样的姿态坐在工作台后边,他没有披着那一身黑袍,双手支在下巴上,看着林书笑得很灿烂。  “欢迎光临我的客人,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  林书的眼中全是怒火,他死死的盯着卞泰,然后挪动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的靠近他。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书简直要出离了愤怒,他一想到自己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就几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卞泰饶有兴致的打量他,然后才说:“很抱歉,这只是产品的副作用,我们无法避免。”  林书撸起自己的袖子还有裤腿,咬牙切齿的说:“你看看这些是什么东西?”  “尸斑啊。”卞泰理所当然的说:“还有林先生,你现在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尸体腐烂的味道,请你离我远点。”  林书冷笑,正想说凭什么要听你的话,但是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林书就发现自己往后退了一些距离,离工作台起码有五米的距离。  摔!  “这他妈全都是坑人的玩意儿!”林书激动了,“一开始就是骗局!”  卞泰有些不悦的抿唇,“我骗你什么了?死是你自己死的吧?我救了你,让你活到现在没错吧?那协议书是你自己签的,我没有逼你吧?”  林书语塞,可是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甘心。  “可你你看我现在这个鬼样子!我这算是活着吗?我这是用一具尸体活下去!还不如当初让我死了算了!”  卞泰瞬间出现在林书面前,脸色变得有些阴沉,“我说了,那是我和你的交易,你已经付过酬劳了,我是个讲诚信的人,当然要救你。我已经尽到了我的义务,你要是不想活,大可以去死。”  可是他不想死。  林书沉默,就是因为不想死,也不想这么活下去,所以他才会再次出现在这里的。  林书转动了他有些发脓的眼珠子,视线有些模糊。这次,不是眼睛染上灰尘,而是它真的坏了。  林书有些看不清卞泰的脸,他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只能向他求救,但是他却又不想求救,因为他总觉得这是个坑,一旦踏进去就出不来了。  林书眯着眼睛,突然感觉眼皮有些异样,好像有什么东西挣扎着要出来,它一直蠕动着身体,一点一点的,正在往眼眶外挤着,弄得林书的眼皮也跟着一跳一跳的,触觉还有些痒。  林书抬手摸上自己的眼睑,指尖触及到软滑东西,他用力的一抠,然后一条白色的蛆虫就被他从眼眶里抠了出来。  “啧。”卞泰咂了咂嘴巴,“没想到你适应得还挺快的嘛,照这样下去,你也可以用这具身体活下去,根本就不用来找我。”  林书都气傻了,他尽量忽视指尖那滑腻恶心的触觉,“你到底要什么东西?”  “不是我要什么,而是你要什么。”卞泰轻笑了一下,他一挥手,整个人就重新变成了身披黑袍的样子,看上去平添了一股阴森的感觉。  “看来林先生现在还没有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那我现在就重新明明白白的告诉你,这里是奥林街444号,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不管是光阴,美貌,财富,功成,名就……只要你付出相应的代价,我都可以替你办到。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只要……你付出相应的代价,没什么不可以。”  卞泰的声音变得有些低沉暗哑,“所以,是你提出要求,我说筹码。只要你能付得起,我就能为你办到。”  林书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什么都可以办到……他激动的问:“那我要是想当主席,想当总统呢?这个也可以?”  “可以……”卞泰诡异的笑起来,“可是以你的能力,是永远都坐不上那些位置的,所以我提不出相应的筹码来帮你实现这个愿望,要求太高,价码太低,不成性价比,所以这个交易我不做。你还是提点实际的吧。”  林书也没那么远大的抱负,现在活着都成问题了,还想着要当主席呢。  “那我问你,我要怎么才能摆脱现在这个样子活下去?”  卞泰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脖子和脸颊都已经爬满了尸斑,有一只蛆虫正挣扎着从林书的领口爬出来。  “很简单,只要换一副身体就行了。”  林书坐不住了,“你当我傻啊?身体都是会腐烂的!换了下一具不也是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难道你要我像个寄生虫一样,换了一具尸体又一具尸体,然后活下去?”  “可是没办法,这就是你唯一活下去的方式。其实你的比喻也没有错,你的躯壳死了,灵魂却不灭,你的灵魂找不到可以栖息的地方,那就只能附在别人的身体上。你现在也差不多是个寄生虫一样了。”卞泰顿了一会儿,他好心的建议道:“其实,你可以泡福尔马林啊,你只要整天泡着,就可以延迟腐烂,身躯也能保存得久一些,这样就不用急着去找新的身体了。”  林书脸色铁青,果然死了就是死了,要自欺欺人说自己还活着,根本就不可能。他现在,到底是知道自己与以前的不同了。这些天在外面,他不仅是一天一天看着自己的身体腐烂,他还不用睡觉,不用吃饭,不用上厕所。他甚至没有呼吸,没有生命体的特征,他现在这个躯壳也只是一个盛放关于林书灵魂不散的容器罢了。  可是,既然活下来了,要他就这样放弃生存的希望却又不甘心,毕竟谁也不想死不是吗?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挣扎着活下去。  “那好,我现在要和你做一笔交易。”  卞泰勾起一抹得逞的笑容,他在林书的话音刚落,扬手就拿出一张协议书来。  甲方:卞泰  乙方:林书  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具活下去的身体,乙方给甲方打工十年。  “草!老子换具身体也不过是几天就烂了,你却让老子给你打工十年,几天换十年,你这如意算盘打得也太响了吧?”林书他气得要把这张纸捏碎,但是任凭他怎能么用力的扯,那纸张就是撕不烂,反而是因为他用力太过,手上腐烂变得有些松软如烂泥的肉被他扯下一块来。  林书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更加的有了迫切需要换身体的欲望了。  “换个条件。”林书非常坚决。  “不行哦。”卞泰竖起食指摇了摇,“我上次说过了,是优待,不然你给我擦桌子是不可能把那瓶药给拿走的。现在交情已经没有了,我当然要公事公办了,做生意不能次次都吃亏,不然我就没法活了。”  “可老子用一具腐烂的身体给你打工十,老子的劳动力可没有这么廉价!”  “这不是你赚的么?我既然要让员工发挥自己的作用,当然要他活着了,在这十年之间,我总有办法让你活下去就是了,不然你一身长蛆虫的烂肉还不吓跑我的客人?”  就这说话的功夫,林书又淡定无比的从自己的鼻孔里拉出了一条蛆虫,“那么也就是说,在我给你打工的这十年里,你会让我好好的活下去,而不用担心自己哪天醒来,就被一堆蛆虫包围?”  “我跟你做这笔交易,可不是让你回来发烂的。”  林书想了想,也还真是,这变态也算是万恶的资本主义了吧?他们最擅长压宰工人了,怎么说自己也是一劳动力,总不会让自己烂几天就放在一边不用了。  “我、我……”明明都下定决心要做这一笔交易了,但是那句话却怎么都不能麻溜的说出口。直到一只乳白色的蛆虫从鼻孔要爬进眼眶,林书清楚的看见在尾端的那一条尾巴一样的黑线时,他才大声的说:“我愿意!”  啊呸!又不是结婚,还愿意。  林书也不管其他的了,他拿着笔就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卞泰看着林书写下自己的名字,轻微的弯了一下唇角。  “成交。”卞泰拿着那张闪着淡淡的金色流光的纸张在自己跟前抖了抖,“协议生效,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仆人了。”  “不是员工吗?”林书瞬间感觉被坑了,怎么就变成了仆人了?  “在这里的人,都叫我主人。”卞泰背过身,仰着头说。  原本他不仅是资本主义,还是官僚封建主义。  林书铁青着脸,主人这两个掉节操的字还是说不出口。他哭丧着脸,喊道:“哥!我喊你哥行了吧?主人什么的太中二杀马特了,你放过我吧!”  卞泰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随便你。”
  那只一直守在奥林街口的麻雀又不知道从哪儿歪歪扭扭的飞出来,它落在卞泰的肩膀上,眼睛闭起来,又开始扮雕像。  卞泰轻笑了一声,“雀儿先别睡,你把结界打开。”  麻雀睁开灰溜溜的眼睛,听到卞泰的话,它的眼中迸发出动人光芒。  “妈个鸡,闲了这么久,本雀终于能够动动筋骨了。”它用一种奶声奶气的声音爆了一句粗口,怎么听怎么违和。  卞泰的眉头一皱,脸上的笑容却更温柔了,“雀儿,你在说什么?”  “没、没什么……”麻雀瞬间就变得温顺,它扑腾着翅膀飞在空中。  “境域,启动!”  随着麻雀的声音一落下,身边的情形就大变了模样。刚才明明还是金碧辉煌,闪瞎人眼的装修,但是到了现在,身边早已没有方才所见的东西,取而代之的一个个像在科幻片里看到的玻璃培养皿。里面装着透明的液体,还有一具具躯壳。  林书看得目瞪口呆,“这、这是……”  “这是我给你的福利。”卞泰指着一排的培养皿,说道:“你可以随意挑选自己的身体,看上哪个就说。”  林书很兴奋,他发誓,他这一次一定要选一个帅气的,高大的,阳刚的,腹肌大于等于六的。  可是林书很快就失望了,因为他一个一个看过去,居然没有发现一个符合他上述要求的身体。  要这样看的话,除去这身体是个外国人不谈,质量倒算是上乘的了。  卞泰也不急着催,他闲闲的站在一边,一声不吭的看着林书走来走去,在那些玻璃器皿前乱窜。  倒是麻雀不耐烦了,它飞到林书面前,一扬翅膀又要扇一下,可是这一次,卞泰及时制止了它,“雀儿,别闹,他很弱小,受不了你一翅膀。以后就是同伴了,要一起共事的,对待新同伴要友好。”  于是就因为这一句话,麻雀的翅膀在距离林书有一厘米的时候硬生生的停住。  林书本来也不至于跟一只鸟计较,但是麻雀停就停了,还特嚣张的说:“哼!愚蠢的凡人!脆弱的凡人!不值一提的凡人!本雀才懒得理他。”  林书的牙根突然痒了起来。  眼眶又开始有了蠕动的感觉,那滑腻腻的触觉实在恶心,不过林书却是阴测测的笑了起来。  “对新同伴要要友好,所以我也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  麻雀似乎没有想到林书居然还有礼物要送给他,一时也有些激动起来,“什么东西?”  林书眼疾手快的把冒出了个一个头的蛆虫扯出来,一把塞进麻雀的嘴巴里。  “虫子!吃的!”  麻雀又在空中保持雕像的造型,时间好像凝固了几分钟,麻雀“呸”的一声,把那只还在一动一动的蛆虫吐了出来,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它扬起爪子,在林书脸上挠了一下,不过林书现在就是一团烂肉,它挠的这一下,不仅没弄疼他,反而是让自己的爪子夹上不少的腐肉,怎么挥都挥不下来。  “主人、主人,他居然喂我吃虫子!他居然喂我吃虫子!”  麻雀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的,像人类的孩童一样吵闹,它使劲的扑腾着翅膀飞回卞泰身边,似乎是想像撒娇,但是卞泰没有理它,麻雀急了,就用啄子不停的轻轻啄着卞泰的头发,一缕一缕的挑起来。  “呀,终于擦干净了。”麻雀松了一口气。  卞泰脸黑了,他用手抓着麻雀,把它捏在手中,咬牙切齿的说:“胆子肥了啊,没收你一个月的iPad。”  这次,麻雀不敢再说什么了,它又开始嚎啕大哭,比刚才哭得还大声。  林书被麻雀的哭声弄得有些心烦,他也没有心情再仔细的找那具符合他美学的躯壳了,最后他退而求其次,选了一具看着有些白斩鸡的躯壳。  看着像是古代的书生,因为这具尸体留着一头长发。  本来林书是不想用这么娘的身体的,但是别的身体都不能看得下去,要么是挺着啤酒肚的大叔,要么就是老态龙钟的老者。  每一具都有这样或者那样明显的缺陷,就只有这个长发男子看着还算顺眼,所以林书也只好选他了。  “我就要这个了。”林书的手指指向玻璃器皿里,那个一直紧闭着双眸的长发男子。  卞泰顺着他的手看过去,神情有些愣怔,似乎是在回忆什么事情,很快的他就回过神来,眼里闪动着一些让人辨不出喜怒的光芒。  “他呀……”  不过却是没有再说下去。  林书好奇问道:“他怎么了?不行吗?”  “可以。”卞泰一挥手,身边的情形就再次变换,林书发现自己现在又躺在上次的手术台上,他苦着脸,“又要解剖?”  亡瞳在一旁站着,黑指甲也早已伸了出来,“当然要解剖,可以缓解腐烂。”  可是之前也解剖过了,不也是一样腐烂?林书实在不怎么相信他们这么古老的防腐措施,所以建议道:“你们……不是很厉害吗?随随便便给我使个法术什么的,就可以了吧?解剖这么麻烦,就不用了吧……”  亡瞳有些惊讶,“你怎么这么想?既然解剖可以解决问题,那么为什么还要浪费灵力?”  浪费……  林书认命的闭上眼睛,说道:“那你把我弄晕吧,等你解剖好了,再叫我起来。”  他之前所经历的那些事情,现在已经让林书吓成了一个傻大胆了。  亡瞳点了点头,枯枝一般的手在林书眼前一划,林书只觉得眼前一黑,就再也没有知觉。  等林书醒来的时候,亡瞳已经把他处理好了。  新的身体,新鲜的尸体,没有蛆虫,也没有烂肉,不会胀痛肿痛,关节也很灵活。  林书很满意,他试着动了动手,发现和以前的一样灵活,这才放下心来。  林书全身光溜溜的,这次,亡瞳很好心的在一旁留了一件黑色的长袍给他,没有再让他去遛鸟。  而那些器官,现在已经让亡瞳全都收走了,除了床单上的血水,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林书走出了那间屋子,可是等他推开,门走出来的时候,就大跌眼镜。因为他出来时,见到的房间已经不是之前金碧辉煌的样子,而是变成了一个整洁大方简约的现代客厅。  电视,沙发,茶几……那些家具该有的一个都没有少。  林书使劲的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觉得有些迷糊,不过很快他就接受了,反正在这里的人一个正常也没有,这些人都不知道什么变的老妖怪,会这些也不奇怪。  卞泰正坐在沙发上,他的脚随意的搭在前边的玻璃桌面上,而麻雀则是站在沙发后边,两人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林书喊道:“泰哥。”  卞泰穿着休闲的家居服,他抬头看了林书一眼,发现他穿着那身黑袍之后,他对着麻雀说:“雀儿,给你的新伙伴一件衣服。”  麻雀拉长了声音,就是不肯说一声好,但是最后也没有敢违抗卞泰的命令。它飞向林书,绕着他飞了一圈,随之林书的衣服就变了样子。  麻雀站在卞泰身后,它看着林书,不阴不阳的说:“咦,长头发配着现代的衣服,真是怎么看怎么不爽,不伦不类的。傻子,你要不要理一理头发?”  林书反手摸上自己的一头新长发,点头,“当然要。”  他又不是女孩子,也不是什么行为派的艺术家,真的不想留着一头长到腰部的头发。  亡瞳手上端了一杯茶水走进来,她正好听见了,就嘎嘎的笑了几声,“要不要我帮你?我切头颅的时候,剃头发可是一把好手,一定好好的把你的头发剃下来,不会伤到你的头。”  林书听了,捂住自己的脖子往后退了几步,“你千万别乱来啊!”  现在卞泰和林书都换上了正常人的衣服,而亡瞳她却还是一身的黑袍,帽兜依旧是低低的压着,只露出了干瘪如同气球的下巴。她嘴巴咧了咧,似乎是笑了一下,然后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把那杯茶水放到卞泰面前,“主人。”  “唔。”卞泰随意的敷衍了一声,他手上拿着一个iPad,正在低头玩着,没有抬头看亡瞳一眼。  林书几乎要以为之前的事情只是个错觉了,因为卞泰现在就好像是个网瘾少年一样,不管是从穿着打扮,还有言行举止,和外面的人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一切都是个梦境多好?  林书不让自己再想以前的事情,他问亡瞳,“洗手间在哪儿?我去剪剪头发,实在太长了,我有些不舒服。”  “洗手间?”亡瞳疑惑的反问了一句,随后她才恍然大悟的说:“哦,洗手间啊,在那儿。”  亡瞳指了个方向,然后那个原本空置的角落里就突然出现了一件小屋子,看着就是一间洗手间。  林书敢打赌,刚才那里并没有洗手间!  这样居然也能行……  林书一脸恍惚的走进去了,他很怀疑,这间所谓的洗手间到底能不能用。
  看来这个亡瞳随手变出来的洗手间还是很靠谱的,因为里面什么该有的都有。  林书站在镜子面前,有些失神,因为镜子里的那张脸。  如果说变态的那一张脸,是好看的有些风骚的话,那么现在这一张脸,就是有些女气了。  在五官的精致程度上,没有变态好看,但是却透出一股女气,因为这具身体的主人,长了一双桃花眼。不仅如此,嘴唇嫌太薄,鼻子嫌太小巧,眉毛嫌太秀气,皮肤嫌太白。  林书憋了半晌,最后才脸色铁青的吐出了一句话,“草!伪娘!”  林书后悔了,真的。他不应该选择这具身体的,他现在宁愿选择一个年纪比较偏大,但是看着就粗犷,就阳刚的汉子,也不想要这么一副看着就弱不禁风的身体,但是他怕现在自己出去提出这个意见,变态会更加丧心病狂的提出什么交易来,他现在算是把自己给卖了十年了,绝对不能再入变态的坑了。  林书,你可以的!要挺住!  林书在洗漱台上的架子上左挑挑右挑挑,最后发现没有什么趁手的工具。他正想出去问问亡瞳,有没有剪刀的时候,他手里原本握着的剃须刀就变成了剪刀。  ……神了。  林书的长发入手如绸缎一样,触觉有些冰凉,不过手感实在是好得很。林书确信,他这样出去不用加什么就可以直接拍洗发水广告,但是……即使这长发再好看,他也伺候不起。  林书手起刀落,他表情严肃的一点一点把乌黑的长发剪下来。林书的手艺实在是不怎么好,他剪头发的手艺,也只有以前在警校时懒得理发,自己剃的板寸头。  但是这张脸的底子好,不管林书的手再怎么糟糕,他看上去,还是自带一股……风骚的气质。  林书轻扯了嘴角,有些不屑的冷笑起来。  真是——长得好看了不起啊!摔!发型都丑成这样了,你还祸国,还秧民!简直不要脸——  “好了就出来吧。别在里面自恋了。”这是卞泰的声音。  林书嘴角一抽,不情不愿的走了出来。  他前脚刚踏了出来,就听见麻雀大声惊叫道:“快!快!加血!T的血槽要空了,赶紧上啊!不要管后面那傻逼了,要扛不住怪了。”  “你一个奶妈不好好加血,追求什么DPS。快!Boss要发大招了,最后一波!不,老大别这样!”麻雀激动的上下乱窜,在沙发的靠背上一直跳不停,看着很着急。但是卞泰依旧是气定神闲的,不紧不慢的继续操控着他的角色,完全没有被它干扰到。  “草!妈个鸡,打到这儿给本雀团灭了!”  最后在iPad上定格的,就是集体躺尸的画面。  卞泰把iPad反扣在桌面上,笑着问麻雀,“雀儿,你刚才说什么了?”  “没、没什么……”麻雀用它的小翅膀抱住它的脑袋往后退了一些距离。  卞泰脸上还是挂着令人心惊的笑容,麻雀自知扛不住了,就一扭一扭的扭着屁股赶紧跑了,但是跑到半路,它又屁颠屁颠的重新跑回来。  “求求你了主人,再让我拯救一下我的人品吧!不能再坑队友了!以后他们下副本铁定不带我了呀!”  卞泰冷笑,“不行,说没收一个星期就没收一个星期!一天,不,一个小时都不行。”  麻雀见此,忍不住又开始闹脾气,两人就在沙发上开始较劲起来。  林书半张着嘴巴,他不知道,明明昨天还画风正常的大boss,今天怎么变样了?还是说变态平时不变态,只有交易坑人的时候才气场全开?  林书发现,自己不能适应变态这个时候的画风。  有一只手拍上林书的肩膀,林书回头看去就看见了亡瞳。  “林书,你去把房间打扫一下。”  亡瞳说得理所当然,林书傻了,“打扫?怎么还要打扫?不是施个法术,‘嗖’的一声就干净了么?”  亡瞳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既然可以用人力办到的事情,为什么还有浪费灵力?再说了,你不是在这儿么,为什么要让你闲着?”  得,理所当然的压迫,光明正大的压迫,他……无话可说。  林书认命的先把地给扫,又给拖过去了一遍。等他擦到沙发那边的时候,不经意瞟了一眼iPad上的情形,发现又是一片血红。  “草!又灭!”麻雀又是气得上蹿下跳,但是iPad的控制权还在卞泰手上。  在林书把那些柜子,那些桌面都擦过去一遍之后,他们两个人还在那儿打游戏,而卞泰也依旧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林书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这么贤惠过,他正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亡瞳却又说:“你去把冰箱清理一下,我前天加了点东西,有点血。”  在这种时候,林书的思维还是偏向正常人的,所以他也以为亡瞳所说的冰箱是一般的冰箱,不过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了。  在一群大变态小变态生活的地方,他们家的冰箱怎么可能是个普通的冰箱呢?  亡瞳说有点血,虽然还没有开门的时候,就看见有血迹蜿蜒着流下来,但是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当他打开冰箱,发现里面都放了些什么东西之后,忍不住干呕一声,不过他现在没有胃了,也不用吃东西,所以什么也没有呕出来。  摆在最上面的是一颗人头,而这颗人头就是林书刚换下的那具身体的人头,林书甚至还看见那发脓的眼珠子还有血水顺着眼角流下来。原本漂亮湛蓝的眼珠子现在蒙上了一层黯淡的颜色,他的眼珠子几乎要脱落出来,林书看着以为他是在瞪自己。  林书第二眼看到的还是一颗人头,不过他不知道这颗人头的主人自己有没有见过,因为人头的皮剥下来了。亡瞳的解剖技术很高超,人皮整块的剥了下来,但是还剩下一层薄薄的红色的血肉附在头骨上,但是偏偏还能看清在那一层血肉下露出来的白骨。红的很红,白的很白。头骨的内部是空的,两个空洞洞的眼眶深陷下去,看着特别的瘆人。  而第二层分开来放,里面是一些内脏,林书现在也不会天真的以为这些是可食用动物的内脏了。  林书似乎还看见其中的一颗心脏还在微微的跳动。  林书默默的重新把冰箱的门关上,他冷静的问一句,“真的要我清理吗?”  亡瞳手里拿着一个塑料透明的食盒,里面装着一团有点像肠子的东西,也是血淋淋的,林书眯着眼睛看了很久,才发现这不是肠子,而是脑子。  亡瞳把脑子放了进去,“当然要整理,不过你现在把那些流出来的血擦干净就行了,千万别把我的宝贝弄乱了。”  “……好。”林书发现自己要说出这一个字来,很艰难。  林书尽量忽视指尖碰到的那些触觉,他的头一直往外看着,没有勇气往里面看,他不知道自己都擦到了哪里,也不去管自己碰到的是什么东西,只想着速战速决,快点离开这满是人体器官的冰箱。  他看向沙发那边,看着麻雀和卞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卞泰往后仰靠着沙发,有些郁闷,“雀儿,给我p张图。”  麻雀一听到卞泰有用到自己的地方,瞬间就开心起来,“好的主人,你要什么样的主人?”  卞泰沉默着,没有说话。  麻雀心领神会,它的小脑袋点了点,“好的,我知道了,稍等。”  麻雀终于接过了自己心心念念的iPad,它低着头,用爪子在上面捣鼓着,没一会儿之后,它就欢快的说:“好了主人,你可以发表情包了。”  卞泰接过,他低头默默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现在这个系列的表情包,都是肢解?”  麻雀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在他们惊叹主人您的美貌时,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他们看,这是世界上最玩的事情了。”  卞泰眯了眯眼,“肢解我,你觉得很好玩?”  林书听到这里,手上一抖,就正好卡在了一个地方,林书不得不把头扭回来看了一眼,发现他的手指正好卡在他之前那具身体的眼眶里,眼珠子都给他挤得有些变形了,那些脓水更是顺着他的手指头流下来。  林书使劲的拔了一会儿,却不想用力过猛,把那颗头颅给甩出了冰箱。头颅一路滚着,而那之前就已经摇摇欲坠的眼珠子终于在半路滚的时候,脱落了出来。  头颅正好滚到沙发那边,碰到了卞泰的腿,他低头看了一眼,饶有兴致的问:“呀,亡瞳你这是要踢球吗?”  林书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上面还沾着的一手白色的浑浊的液体,他有些发愣,这……应该就是眼白有些腐烂化脓之后留下来的吧?  太……太恶心了!  林书正想去洗洗,但是一直不见人影的亡瞳却突然出现了。  糟了!刚才她还说了,不要弄乱她的宝贝的,林书看了那一颗被卞泰用脚尖滚了又滚的头颅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亡瞳明显也看到了那颗头颅了,不过她现在可没有时间跟林书计较。  “主人,有客人来了。”
  下一秒,场景又变幻成了那个金碧辉煌的屋子。  卞泰又穿上了他的那一身黑袍,而麻雀也在卞泰的肩膀上扮好了雕像。  “欢迎光临奥林街444号,我的客人。”  卞泰说出了这句话之后,亡瞳才飘到他身后,压低声音说道:“主人,是熟人。”  “熟人……”卞泰说:“难怪了,不然这种时候,是不会有人上门来的。”  林书的身上也披上了一件黑袍,帽沿低低的压下来,他只能通过从下巴那里传出来的一点亮光去感应外面的情况。  一个中年男子一瘸一拐的走进来,他脸上有一道刀疤,面色也有些发黑,看着干瘦无比。林书发现他的脚步声一轻一重,听着应该是个瘸子。  “赵先生。”卞泰好像有些惊讶,“真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再次见到你。”  亡瞳在中年男子的面前放了一杯咖啡,他拿起来咕噜的一声全喝掉了,林书清楚的看见他左手的五根手指头已经少了三根。  “先生,我今天来是——”  “要钱?”卞泰打断他的话,说道。  那中年男子点头,“是的先生,我现在需要一笔钱。需要……500万。”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卞泰挑了挑眉,“不过钱在我这儿不是问题,就是不知道你拿什么和我交换?”  “我的手!”中年男子把他的手掌伸出来,“你把我的手拿去吧,我要500万!”  可是这一次,卞泰却没有想以前一样轻易的答应他,“不好意思赵先生,你这只染赌的手,也只剩下两根手指头了,我要来没有什么用,你这只手根本就不值得我用500万的价钱买下来。”  中年男子几乎要哭出来,“可是上次,我要了200万也只是两手指头!”  “那不一样,你第一次来的时候,你的手是完整的,我有收藏的欲望。可是你现在已经残缺了,就不值这个价了。”  “那你要什么?”中年男子现在走投无路,他焦急的问卞泰,好像一分钟都等不了。  “这样吧,用你的一条腿加一个肾,可以换走我的500万。”卞泰补充道:“我要的,是那只完好的腿。”  中年男子死死的咬着嘴唇,他的咬肌狠狠的动了一下。  卞泰没有等太久,因为中年男子很快就回答他了,“好!我交易!”  一条腿,加一个肾,换走500万。  林书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现在的心情,500万对于他来说是天价,就他那点工资,拼死拼活干一辈子片警都不可能摸得到500万,只能做梦的时候想想。  但是,要是让林书用他的腿和肾去换500万,他是怎么都不愿意的。  林书看着那中年男子抖着手,在那张看着很简单的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成交。”卞泰说:“赵先生,协议生效,你的肾和腿现在是我的了。”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然后他就晕了过去。林书一愣,紧接着,亡瞳就推着一个移动的台子把中年男子推走了。  这是去解剖去了。  林书咽了咽口水,他现在对于自己的新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说实在的,这种类似于坑蒙拐骗的交易让他有些不能接受。  可是这些人也明明是自己答应要交易的,他又不能阻止,而且卞泰是他的老板,一个敢违抗老板命令的员工……不是好员工。  林书沉默,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问道:“我之前用的身体,还有现在用的身体,其实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的吧?”  卞泰惊讶挑眉,“是的……没想到你还挺敏锐。”  中年男子用他的腿和他的肾换走了500万,而那些躺在玻璃器皿里的人,是用他们整个的身体交易。  “那他们的灵魂呢?”  要是他们交易的时候,是活着的,那么……  “灵魂?”卞泰轻嗤,他伸手摸上自己的紫水晶戒指,没有回答林书的这个问题。  过了没有多长时间,亡瞳就重新把那中年男子推了出来。林书看不到他的肾,却能看到他的腿少了一只。  林书别开眼,他有些不能接受卞泰的做法,“你要收藏这些器官做什么?难道你是恋尸癖?”  那么多的身体,变态要是喜欢收藏,一个一个轮着肢解,那么那些器官就足够他玩的了,但是他却偏偏还要跟别人做什么交易。  “要是我是恋尸癖,那你现在就要小心了。”  艹!被调戏了!  林书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变态这话的意思,他涨得脸颊有点发红,连一具尸体都不放过,简直禽兽!  卞泰饶有兴致的看了林书好一会儿,然后才正色说:“我要的不是这些器官,交易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林书有些发懵,既然不是目的,那他为什么还要别人付出酬劳才交易?  卞泰轻笑了一声,他指着太阳穴的位置,说:“算了,以你的智商,是不可能理解我的境界的,说了你也听不懂。”  境界……卞泰的境界就是变态,林书理解不了,也不想理解。  亡瞳再次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台子上早已没有了那个中年男子。  “主人,人已经送走了。”  卞泰点了点头,“你去收拾一下藏品,顺便休息一下。”  亡瞳压低声音,说:“主人,其实这样的人,他的腿和肾都不值500万,不知道您为什么要跟他做这笔交易,而且他的腿根本不够格做我的藏品,我已经扔了。”  她这样压低这嗓子说话,声音听起来更加的粗哑,好像是磨砂纸相互摩擦发出的那些刺耳的声响一样。  “就当给他一点甜头吧。”卞泰眯着眼睛笑起来,“他还会回来找我的。”  他说的言之切切,林书疑惑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卞泰定定的看了他好一会儿,“看在我们即将要共事的份上,那我勉为其难的告诉你好了。”  “他跟我交易了两根手指头,还有一根是被人砍断的。最近才砍断的伤口——他好赌,赌得倾家荡产,还欠了赌场的高利贷。他的那条腿,也是这样被打断的。”  卞泰施施然的说:“他现在被那些人追债,你以为要是不还上,他还有安生的日子过?所以那笔钱不会在手里停太久,还没捂热就要送出去了。”  林书惊讶,“可是500万,再怎么说也不可能说一下子就没有了吧?”  卞泰看了他一眼,“他还会继续去赌的。”  林书沉默。  “啊……”卞泰轻轻的感叹道:“真是堕落的人类啊。”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但是落在林书的耳中,却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亡瞳突然开口,“这样一个污浊的灵魂,主人实在不必花费这么多的时间,他即使再来,能交易的东西也不多了,而且质量不好。”  卞泰有些为难的皱眉,“可是没有办法,最近生意不好,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个客户,再怎么不喜欢,我也是要做成这一笔交易的,蚊子再少也是肉。”  亡瞳没有再说什么,她一扬手,那颗被林书从冰箱里扯出来的头颅就出现在她手上。  “还是我来整理吧。”她说着,就拿起那颗头颅走掉了。  林书突然羞愧起来,他有些紧张的问卞泰,“不知道我的工作是什么?”  “你的工作?”卞泰有些为难,“我现在暂时还没有发掘出你有什么能力,你还是先跟亡瞳学学,先当我的助手,不过我看你好像很胆小的样子,也许会吓破胆。真是难办,把你交易回来,我好像吃亏了,因为你似乎一无是处。”  跟变态比胆子大,林书自认自己还是个正常人,这么超越极限的事情,他现在暂时还不能超越自我。  变态的话说得虽然让林书不爽,但是要是因此就让林书混吃混喝十年,好像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不过也没有关系,反正最近生意冷清,你也不用这么着急上手,慢慢来吧。”卞泰看着那一扇专门用来解剖的房门,笑了起来,“或许,你可以先学学解剖。”  “……不用了,我怕我会抢了亡瞳的饭碗,有她一个就够了。”林书面无表情的说:“就让我跟在你身边,好好的熟悉一下业务好了,反正我不聪明,需要很久才能学会。”  卞泰不客气的笑起来,“你真没出息。”  要是在外边有人这么对林书说,林书一定瞬间怒了,但是要跟变态比谁有出息,林书觉得自己没有出息是一件好事,所以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有些开心起来,这样起码证明他没有长歪,还是个正常人。  “哦,对了,最近为什么生意冷清?”林书转移话题,问卞泰。  卞泰叹了一口气,看着很忧愁,“不仅仅是生意冷清,看来我这店,还要关门一段时间呢。”  “你是不是要放假?”要是还没有上岗,就开始放假,实在是太好了!林书内心难掩激动。  “不是。”卞泰看了他一眼,“是鬼节就要到了。”  初一鬼门开,十五鬼门关。  七月是鬼月。
  自从那天的中年男子之后,果然是好几天都没有人来上门,生意冷清得不得了。  不过变态吃瘪,林书却乐得清闲,虽然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打扫卫生加上收拾亡瞳解剖留下来的那些藏品,但是不用看着那些糟心的交易,林书还是跟开心的。  而卞变态就过得更舒坦了,他整天就是拿着麻雀的号去刷副本PK,偏偏手又残得要命,短短几天,就成为了专业坑队友的存在,而麻雀的ID也是人人喊打,神憎鬼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书打扫的时候,都感觉麻雀的毛都掉了不少。它虽然本来就是一只灰溜溜的,其貌不扬的麻雀,但是以前至少精力十足,还会扮雕像,但是现在它动不动就摊开肚子,躺在窗台上晒太阳。  “鸟生毫无乐趣……”麻雀偏头看了一眼玩得正嗨的卞泰,眼中浓浓的哀怨几乎要落下泪来。  林书正在擦玻璃,他听见麻雀说话了,就低头看了它一眼。  “大鸟。”  麻雀有气无力的说:“什么事情?”  “你让开,挡到我了。”  麻雀听了,圆滚滚的身体一滚,滚出了一些距离,给林书挪地方了。  原来是网瘾少年的不是变态,是麻雀。  林书摇了摇头,他正想继续擦窗子,但是皮肤接触到阳光,又开始刺痛起来,他只好离开了阳光照射的范围。  林书看着自己有些发红的手背,心中百味杂陈。他变成这个样子,说不在意是假的,他就像是老鼠一样,一看见阳光就要躲避,只能生活在这间屋子里,不能出去,每天要面对的,就是这三个非人生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器官。  林书苦笑了一声,他拿出那瓶跟变态交易换来的药水点在发红的皮肤上,疼痛的感觉终于缓解了。  不过这具身体没有像之前的那样,过了几天就开始腐烂生蛆,至少林书现在的状态和之前是一样的。  应该是变态动的手脚。  一直在沙发上坐着的变态扬声道:“雀儿,过来给我p张图。”  现在p图也不能激起麻雀的斗志了,它慢吞吞的甩着它的小翅膀,飞到卞泰身边。  “主人要什么样的图?”  卞泰冷哼一声,咬牙道:“刚才有人说我傻逼!说我手渣!”  “明白了。”  麻雀用它细小的爪子扑腾了好一会儿,然后重新把平板递给卞泰,“好了主人。”  卞泰接过,然后满意的笑了起来,“雀儿,你现在是越来越血腥了,我喜欢。”  “中二期的少年就是爆脾气,主人别理他,那货只顾着抢人头,我就不喜欢给他加血,让他死个透,妈个鸡,要求那么多。”  这次卞泰只看了它一眼,然后继续低头玩自己的了。  麻雀又生无可恋的飞回窗台上。它看了看林书,突然说道:“喂,凡人,本大爷带你出去溜溜?”  “你大爷——什么?出去溜溜?”林书手上还拿着抹布,“可是我还要打扫卫生。”  “连只鸟都没有,扫什么扫?”麻雀不耐烦的说:“再墨迹,本大爷就不带你了。”  林书当然想出去了,但是他又怕变态不放行。  卞泰听见他们的谈话了,但是却一声不吭,只顾自己玩着。亡瞳的人虽然现在不在屋子里,但是声音却突然响起来,“去吧,记得早点回来,有客人我会通知你们。”  麻雀欢呼了,“走,本大爷要去啃爷爷!”  “啃……爷爷?”林书一愣,没反应过来。  “妈个鸡,本雀要吃全家桶!”  林书脸有点发红了,“可是我……”囊中羞涩啊。  他死的时候,工资都没有发,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再加上在这里根本就用不到钱,林书一时也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卞泰抬起头来笑了笑,“跟着雀儿,它有钱。”  妈哒!这人会读心术!  卞泰又说:“你再想,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哟。”  草,没法待了。  林书脸色有些发青,他大声道:“大鸟!我们走!”  麻雀的翅膀终于不是有气无力的挥着了,它落在林书的肩膀上,大声道:“我们出发!”  麻雀在林书的肩膀上扮雕像,林书突然有种自己变成了变态的错觉。他把脑子里的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然后一脚走出了那道门。  等林书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身后就变成了一堵墙。而两旁的行人好像谁也没有发觉,这里有一个人凭空冒了出来。  林书回头了一眼重新合上的墙壁,他用手点了点,发现指尖陷了进去。  他上次,是进不去的。  林书一愣。  麻雀有些不耐烦的拍了拍他的脸,“别傻愣了,快走吧。”  林书却不理会它的催促,问道:“这是什么?为什么他们都不知道这里的墙……”  麻雀瞬间得意起来,它哼了一声,“这是本雀的幻术,你当谁都能破?除了有缘人,谁也进不去。”  有缘人……林书想起了那些来交易的人,一时陷入了沉默。  麻雀再次不耐烦的拍了他头,“走啊大傻子!本雀要开荤。”  林书带着麻雀来到了kfc,来到点餐台前,“要什么?”这句话是林书问的,那个收银员一脸懵逼,麻雀在装死。  “那来一份全家桶吧……”  两份,打包,钱在口袋里。  脑海里突然响起了麻雀的声音,林书连忙改口,“两份全家桶,打包。”  他伸手进兜里就摸到了一叠毛爷爷。  草,这死鸟果然有钱!  一只鸟还比他有钱!  林书绷着脸,试图不泄露自己的内心,他面无表情的接过自己自己的食物,离开了那家餐厅。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林书就在草地上坐下,让麻雀开启幻术,就开始四平八仰的躺着了。他现在身上涂满了药,终于能够好好晒晒太阳了。  麻雀则是一脸兴奋的埋头翻找着它的食物,“熬!混蛋!少了一块鸡翅!”  林书嘴角抽了抽,“这么多你吃的完嘛?”  “当然吃得完。”麻雀也不和他废话了,一个劲的埋头苦吃。  “啊,这鸡肉不新鲜啊,麻蛋,想蒙骗本雀的舌头,没门!”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它却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两只小爪子捧着比它爪子还大的鸡翅就啃。  没一会儿,地上就只剩下一些骨头了。  麻雀拍了拍吃的圆滚滚的肚皮,一脸惬意的在晒着太阳。天知道它不到拳头大的身体怎么装得下那么多的东西的。  林书眯着眼睛看天上的太阳,“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早了,亡瞳让我们早点回去,现在是不是该走了。”  “我不!”麻雀抗议了,“本雀还没有吃够呢!老子今天要开荤,要吃鸡,童子鸡,炸鸡,烤鸡,白斩鸡……”  “只吃鸡?”  麻雀的鸟脸上出现了一个可以称之为阴险的笑容,“那是当然,鸡就是本雀最美味的食物。”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废什么话?赶紧走!”麻雀非常有气势的说。  林书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然后又开始带着它去四处搜寻吃的。  不过这种他吃不了只能看着别人吃的感觉,实在是太憋屈了。  林书不能吃东西,他没有胃,也不能消化,食道也没有,东西吃下去也没有地方装。他要是吃了,估计回去就要亡瞳给他解剖才能把东西都拿出来了。  而且,他没有味觉,没有嗅觉,什么都没有,那些美味的食物,现在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了,因为他现在是一具尸体,一个死人是不会有这些感觉的。  就是因为他不能吃,但是看麻雀吃得很爽,林书也更加的不爽了。  麻雀一路胡吃海喝,直到黄昏太阳要下山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拍了拍肚皮,“算了,今天吃够了,我们先回去吧。”  林书总算是得到解放了,他抬头看着天际那一轮逐渐西沉的太阳,发现居然是血红的颜色,和往常有些不一样。  林书心头一跳,突然莫名其妙的有些不安起来。  据说,黄昏是逢魔时刻,他既然都已经遇到了这些的灵异事件了,也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林书不想再在外面待下去了,他加快脚步,想走出这条美食街,然后打车回奥林街。  但是怕什么来什么,因为林书在这美食街上转悠很久,原本的出口已经不见了。  他就一直在原地转圈。  要是发生在以前,他估计还会怀疑自己的智商,居然在一条美食街都能够迷路,但是现在,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草!鬼打墙!”  麻雀哼了一声,“想不到你还有点眼力,居然能看出来。”  真的是鬼打墙……  林书突然觉自己的汗毛倒竖起来,这条美食街表面上看着热闹无比,但是林书脚底却窜起了寒气。  鬼打墙,说明这里有一只鬼。  但是鬼只能晚上的时候才出来,但是这只鬼,却能够在白天的时候活动。  林书几乎要绝望了,但是麻雀接着说:“但是不用怕,敢在本雀面前玩这种把戏,简直是班门弄斧。”  麻雀低念了几声,然后大声道:“破!”  林书似乎是听见了镜子破碎的声音,但是很快那声音就没有了,林书几乎要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而这时候,身边的人虽然还是没有变化,但是林书却看见了出口。  他试着走过去,发现走出来了。
  等回到了444号,林书才松了口气。  他已经没有了心脏了,但是却似乎还能感受到心脏急剧跳动,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的那种感觉。  林书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却看见了卞泰别有深意的目光。  卞泰伸出手,让麻雀站在上面。  “雀儿,你们今天遇见了什么了?”  麻雀淡定道:“一只鬼,一只大鬼。”  “你看见它长什么样子了?”  麻雀摇头,“没有,不过它在白天的时候就能出来使用幻术了,这只鬼很嚣张啊,不过让我给破掉了。”  “啊……真难办。”卞泰轻声道:“今年的鬼门这么早就开了?”  麻雀咯咯的笑了几声,“也许是有一两只鬼先偷偷溜出来也说不定。”  卞泰笑了,“不行,不去看看我不能安心。今年的事情都比较诡异,要是有什么变故,到时候就难办了。”  他本身就很诡异……  林书默默的想着,他坐在沙发上,想喝一杯水来压压惊,但是一想到自己连东西都不能吃,无奈只好把水放下。  卞泰笑着看他,脸上全是不怀好意,“林书,你要不要跟我去看看?怎么说你也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你还要早点认清你现在的处境才行。”  “什么意思?”林书又糊涂了,要说处境的话,现在不就是卖身给他打工十年吗?  亡瞳也突然出现了,她走路没有一点声音,就轻飘飘的走到林书身后,“主人要是去鬼市,那就带上林书吧,我记得他说过要娶一个鬼媳妇,正好给他相个亲。”  摔!他什么时候说了要娶一个鬼媳妇了?  林书脸色靑了,他正想反驳几声,但是卞泰却不给他这个机会,“我是个好老板,会给他一个好媳妇的。”  卞泰一挥手,林书就觉得自己的视线有些迷乱起来,他看不清眼前的景象,等他的视线重新明朗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卞泰那熟悉的黑袍装扮。  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在444号里面了,而是站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  在夜晚的时候,林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冷清的城市,空旷到一个人都没有。林书左右打量了一眼,发现这里就是他出车祸的那个十字路口。  他们现在还是在奥林街的附近。  可是林书站了一会儿,还是一个人都没有,万籁寂静,不管是人流还是汽车,一个都没有见过。晚风吹来的时候,掀起卞泰身上的一角衣袍,衣袍猎猎作响,在这寂静无人的夜空下,听起来尤为清楚。  林书有些慌了,他有些结巴的问道:“我、我们要去哪里?”  卞泰嘴唇一挑,“鬼市。”  去鬼市,当然是要见鬼的,地方还是一样地方,不过要见的是鬼而不是人。  林书对于传说中的鬼市既紧张又害怕,他以为自己的经历过了444号之后,心脏已经够强悍了,但是一听要去鬼市,他还是忍不住有点发抖。  “一定要去?”  卞泰点头,“就当是熟悉业务吧,你跟我来。”  林书死死的拽住卞泰的袍角用力的点头,“我一定跟着你,死都不撒手!”  卞泰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他抓住林书的肩膀,然后黑袍一甩,林书的视线就再次被阻隔。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等他的脚从新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发现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家酒吧面前。  林书有些激动的说:“刚才是什么技能?好酷炫!”  就像腾云驾雾一样,林书体验了一把这种感觉,虽然感受不怎么舒服,但是他还是激动得不行。  卞泰悠长的叹了一口气,“你太重了,我下次还是开车来还了,不然我要累死。”  开车……林书的幻想破灭了,他把激动的表情收起来,冷静问道:“鬼市呢?不是要去鬼市吗?”  卞泰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他伸手往上一指,“这不就是吗?”  林书抬头看去,就看见酒吧的霓虹灯上面那块漆黑的牌子上,写的就是“鬼市”。  莫名有了一种被坑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林书的脸颊动了动,又有了抽搐的冲动。  卞泰笑了笑,“进去吧。”  他说着,一把推着林书走了进去。  酒吧跟别的酒吧也没有什么不同,一样是玩嗨的男男女女,他们肆意的欢笑着,在舞池里还有许多的人在狂欢。在吧台边坐着几个男女,正在小声的说着话,喝着酒。  林书没有跳舞的兴趣,他也跟着坐在吧台旁边,想点杯东西喝,把今晚给蒙混过去,免得变态又来坑他。  “先生,要点什么?”  林书看着就站在他不远处的变态,有些心不在焉的问道:“你们这里有什么?”  调酒师还没有说什么,一边坐着的靓妹却突然坐到林书身边,她舔了舔红得像涂了人血的的嘴唇,声音魅惑的说:“小哥第一次来?”  靓妹实在是靓,五官精致,虽然有些艳俗,但是身材确实一流。  林书受宠若惊,他不着痕迹的一眼瞟过几乎要贴到自己胸口的波涛咽了咽口水,“是啊。”  靓妹笑了笑,她拿起一边放着的高脚杯,把里面的液体全喝了下去,等喝完了,她才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巴,而她的嘴唇看着就更加的红了。  靓妹对着调酒师说:“有新鲜的人血,给这个小哥来一杯,我请他的。”  “人……人血?”林书瞪大眼睛,屁股坐不住了,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  靓妹用手掩住嘴巴,林书看见从她的嘴角有一缕血丝流淌下来,映在她白的过分的皮肤上,看着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靓妹娇笑了几声,“小哥哥是不是没有喝过新鲜的人血啊?这么激动,来,你今天要喝多少我都请你,这里难得进一批新货,我都喝撑了。”  林书瞪大了眼睛,反应过来了。  他之前还觉得这妹子的妆太浓太艳俗了,但是现在他才发现,她脸上的白粉不是敷粉,而是她本来的肤色,而嘴唇红也不是涂了口红,而是人血……  林书几乎要哭了,他往旁边看了一眼,发现那原本和靓妹坐一起的几个男女正往他这里投来目光,目光说不出的诡异,总之绝不是什么善意满满的眼神就对了。  林书强制令自己平定下来,他的牙齿几乎要打架了,因为是怕的。  “你、你是……什么鬼?”  靓妹笑了笑,她伸手搂住自己的脖子,然后用力一拧,她的脖子和头颅就分开了,切口很平整,像是被一刀切下来的一样。  林书的脑子叫嚣着要离开,但是双腿好像固定在地上一样,怎么都动不了。他死死的看着眼前这个切口平整的断颈,全身僵住。  “你看,我是一刀被砍死的,具体什么鬼我也不知道,大概算是冤死鬼?”  林书愣怔了一下,他低下头才发现,原来是靓妹手里提着的那颗脑袋在说话。  “……你先把头装回来。”  靓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头颅放回脖子上,又转了个圈,靓妹的脸就在正对着林书了。  也许是林书的表情太呆滞了,靓妹有些失落,她小声的问道:“我没有漂亮的鬼身,你是不是失望了?”  林书连忙说:“不是。很漂亮了,真的。”  他发誓,他不是因为她不漂亮才走神的。  林书的手悄悄的按在台面上,想起身走人,但是靓妹听见他这么说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她眼中迸发出的神采,也许可以称之为……动人?  她一把按住林书的手,开心的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觉得我漂亮?”  林书面无表情的点头,他想把自己的手拽回来,但是靓妹劲大,他怎么拽也拽不动。  靓妹把脸贴在林书的手上,一脸陶醉的说:“太好了,那么你愿意娶我吗?”  “不愿意!”林书想也不想的回答她。  开玩笑,他才不要真娶一个鬼媳妇好么!  靓妹的脸僵住了,她有些尖锐的说:“果然都是骗鬼的鬼话!我信了你的邪了!这么多年,就没有一个人说我漂亮!我原本以为你跟别的鬼不一样,不嫌弃我难看,没想到一样肤浅,是不是在你们眼中,只有蕾蕾那样的美人,你们才喜欢她?”  林书要哭了,他真没有觉得这妹子丑啊!要是她不是个鬼的话,他还是跟愿意和她发展一段不可述说的恋情。  不过说到美人……林书假咳了几声,“不知道那个叫蕾蕾的美人,现在在哪儿?”  靓妹伸手一指,然后林书就看到了一个……母夜叉。  其实林书没有见过母夜叉,他不知道夜叉的标准长相是怎么样的,但是那个所谓的蕾蕾美人……是个怪物啊摔!  蕾蕾目测有五米高,脸色青白,根本看不清五官,她头上长角,身上有很多的触手,就像是蜈蚣一样,密密麻麻的让人看着胆寒。她已经不是人身了,看着有些像马,因为背后还长了鬃毛一样的毛发。  林书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再面无表情的问:“美人?”  “对,公认的,许多男鬼都想娶她。”  “其实……”林书艰难的说:“其实我觉得你是最美的。”  “骗鬼去吧!”  靓妹甩了林书一巴掌,哭卿卿的转身跑了。  女鬼走后,林书几乎是扑到了卞泰的怀里,他脸色有些发白,指尖更是紧紧的拽着卞泰的衣角,“泰哥!还是你最好,今晚我就跟在你身边了,哪儿也不去!”  鬼的审美也太变态了摔!
  卞泰伸手把林书推开,林书能看见他在帽檐下边露出来的嘴唇勾了起来。他手上戴着的紫水晶戒指硌着林书了,林书觉得有点难受。  “你想投怀送抱,但是我却不想接受。”卞泰的声音带着挪揄的意味。  艹!谁给他投怀送抱了!  林书脸色铁青,但是却没有把手放开。  开玩笑,这里都不懂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有变态一个熟人,他死都不放开他!  林书厚着脸皮,继续死命地拽住他的衣角,跟在卞泰身后亦步亦趋,他现在也不敢再东张西望了,只是低垂着脑袋,一言不发的走路,因为他怕自己会不小心看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要是再来一个像蕾蕾那样的美女,林书分分钟就想自插双目。  一路穿过拥挤的鬼群,等来到了一条僻静无鬼的通道,林书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卞泰偏着脑袋看他,“你好像很紧张?”  林书看着在舞池里面群魔乱舞的鬼,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咕噜的咽下一大口口水。  “群魔乱舞,这舞跳的不错。”林书为了不让自己怯场,只好硬着头皮说。  卞泰笑了笑,他好心的建议道:“要不你去跟他们狂欢一下?在这里等着我。也许等我出来的时候,你就已经找到你心仪的鬼媳妇了。”  林书拼命的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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