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母一刀伤处理 重要原则是四人,是“英雄”还是恶徒

  看了很多帖子(其实我对这个案子不太了解只是看帖子的来的信息),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儿子无罪,我就不明白了他杀人了怎么就应该无罪呢?他作为儿子保护母亲是应该的,任谁也无法看到母亲被人侮辱欺负,他杀了欺负他母亲的人那是他作为儿子保护母亲的方法,但是他杀了人就应该承担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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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同。无期过重,但说无罪是矫枉过正。  
  我一开始以为是因为非法集资被追债,刚才又去微博看了下,是因为欠了高利贷,母子借高利贷的时候没想到他们是什么德行吗?好比赌博光想到赢钱没想到输钱怎么办?大家光看到一个儿子为了母亲杀人,然后说他判的太重,那我想问放高利贷加打人侮辱人会判死刑吗?放高利贷的被抓了,渎职警察被办了,杀人犯判了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放高利贷的做着下作恶心的事儿,就应该得到报应好了他的报应来了被人干掉了,那作为成年人的罪犯杀了人是不是也应该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说他可怜的,罪不及妻儿(不过我不知道死者的家庭情况),一个罪不至死的人死了,那他的老小可怜吗?,如果是我有人伤害我的家人我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他们,但是我如果这样做了那就应该承担责任啊  
  是你三观有问题
  这件事就跟看到偷狗贼被人打死,还一片叫好的新闻一样,我开始觉得是不是我三观有问题了,人都死了,杀人的却是受害者  
  支持楼主
  你三观很正。我感觉舆论太奇怪了都要凌驾法律之上了。  
  坐等这事儿反转,顺便支持楼主  
  和之前的夏俊峰一样,被塑造成了反抗权贵的民族英雄。说实话他母亲一开始被羞辱的时候杀了那个人,我还觉得他勉强算个孝子。尼玛都过了这么久,才动手?是反射弧太长了吗?  只能说每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报应。  
  好了我要睡觉了  
  我能理解楼主的意思,但是我自问,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去捅死那几个要账的。我不知道楼主如果你是这件案子的涉案人,你觉得自己被判无期合理吗?
  当说人情的时候,他们会用法律打败你,当你说法律的时候,他们又会用人情打败你。反正都是锅
  嗯……我觉得你三观不错,下次你遇到一样的事情希望不要上诉
  我也支持楼主一把。  如果不考虑到有情可原,第一个重伤几个肯定死刑了。能判武无期也是考虑了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不无辜。但真的算不上正当防卫啊。  法律毕竟是法律,再有理也要遵守法律。  何况无期多半减刑到十来年。
  目前支持楼主,网上的新闻一看就是有引导性的,还什么杀辱母者,你看这名起的就没安好心,再看底下的评论,一水的骂政府骂警察骂法律,什么居心
  但是楼主你要知道,死了的那个人本身是可以不死的,是那个人自己作死才死的  
  看网上po出来的他妈妈的陈情书,先是她妈妈被侮辱,但他没做什么,直到一群人围着他不让他走,他才刺伤别人的。  但媒体一直报道的都是他看不得他妈妈被侮辱,什么母辱不卫,国辱何御。。这句话本事没错,但一厢情愿把这句话放到一个根本不了解的人身上,把这个人拔这么高,是不是太草率了  
  按照法律来说判刑是应该的,但是因为死者生前的所作所为也是令人发指!把人逼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不是说忍受不了就得杀人,你不是于欢,我们也不是于欢,当时的情形文字应该表达不清楚的,如果你是于欢或许你比他下手还早呢!有不同的声音是正常的,如果真要说公平,如果警察有所作为,如果市长有所作为,结局会是这样吗?对于欢母子的公平在哪?有时候讲道理是没用的,于欢妈妈只是欠了钱而已又没有说不还了不承认,当着自己的面裸露生殖器给母亲看,逼人吃屎,殴打,这是公平吗?你所认为的公平应该建立在哪种程度上!
  楼主拿钱洗地吗?
  看到新闻的反应和楼主一样,很奇怪为什么舆论一边倒。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前者是对“私人财产”的根本认同,后者是对“人与人性命平等”的根本认同。
  同觉得说无罪的太无耻了
  一帮法盲越说越重,法律判的还只是故意伤人,真按那帮法盲判刑死刑妥妥的。  做儿子的没有错,但是法律也没有错,如果我是于欢,我也会捅死他们,法律怎么判我我都不会上诉,因为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情理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  
  一帮法盲越说越重,法律判的还只是故意伤人,真按那帮法盲判刑死刑妥妥的。  做儿子的没有错,但是法律也没有错,如果我是于欢,我也会捅死他们,法律怎么判我我都不会上诉,因为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情理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  
  杀人了难道不应该被判刑吗,不能说你可怜就不应该被抓,辱母我们也觉得非常遗憾,但是,不管怎么说,杀人了就是杀人了。  
  我觉得没毛病。要是我是于欢,我可能会更极端的报仇,但我绝对是做了自己也会被判死刑的心理准备
  我的看法是有罪,但是判无期太重,毕竟事出有因  
  @陌上桑离lr
22:13:00  这件事就跟看到偷狗贼被人打死,还一片叫好的新闻一样,我开始觉得是不是我三观有问题了,人都死了,杀人的却是受害者  —————————————————  杀人肯定是有罪的,案件的争议主要在于是否防卫过当!!从当时的现场情况来看,是防卫过当,但从死者心理分析,处于崩溃状态,就要考虑是否是防卫正当的情况,中国法律的漏洞也在于此,如果新闻说的是真的,母亲被辱,警察过门不入,他的心理没有希望,那这个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她妈妈,属于正当防卫。  
  特么,他杀人是被逼的  
  个人观点,我认为判个五年内就行了,不要跟我说什么道理,我就纯粹觉得而已  
  就好比,天涯人都喜欢看的抓小三事件吧,要抓小三得找几个人帮忙吧?算不算黑社会?找到小三肯定不让走对吧?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肯定对小三又打又骂吧?算不算违法?再把小三的衣服扒光!算不算极端侮辱?如果这时候小三的儿子把辱母者拿刀捅了!算不算正当防卫?又如果,这时候小三的儿子没捅人,而是报了警,警察来了,小三的衣服也穿上了,辱母者们也说没打人,于是警察说这是情感纠纷,你们慢慢搞,不要搞出人命就好,我走先!然后辱母者们又把小三围上了,这时候小三的儿子拿出刀来把人捅了,算不算正当防卫?没什么立场,大家随便讨论下。  
  @陌上桑离lr
有罪但量刑过重,在加上是因为警察的不作为,没有控制事态的发展,造成了这个结局,有点儿让老百姓心寒  
  恰恰就是因为新闻和微博上面一面倒,我才觉得事情可能另有真相。
  @披着马甲的鸟
22:26:48  我能理解楼主的意思,但是我自问,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去捅死那几个要账的。我不知道楼主如果你是这件案子的涉案人,你觉得自己被判无期合理吗?  -----------------------------  我觉得目前的消息当时的情况都有些混乱,还是等着看二审的庭审记录吧。真的是要看案发当时的情况来判断于欢伤人的性质的。我看了一个律师讲的,大家看看讲的如何?  1,有没有强奸,猥亵????  我们来看下5个人的证言,其中包括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工作人员刘付昌,工作人员张立平,讨债公司成员么传行,于欢自己本人的证人证言。  可以说,这5个人里面,2个是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1个当事人,1个当事人母亲,1个大家认为的坏人。。。4比1。  在这5份证人证言里,都提到了脱下裤子,露出生殖器的行为。没有1人提到要强奸苏女士,这其中包括苏女士本人和他的儿子于欢。  这个很重要,因为强奸的话,根据刑法20条第三款,捅死人没事。  猥亵的话,那就是防卫过当。  露阴的话。。。。。。露阴并不触犯刑法,触犯治安处罚法。并不适用于正当防卫。  而且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强奸,当时案发时,警察已经到达现场,讨债的那个已经穿好裤子,这也属于事后防卫。。。  所以说因为强奸而正当防卫,在时间节点和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根据之前的情况还原,从21点开始到22点22分案发,是有非法拘禁的情况的。根据于欢和其母的证言,以及我们对讨债公司的一贯了解,我们相信是有殴打的。  但是这个殴打程度如何???在一审的判决书里面,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被告于欢被殴打致轻伤和重伤的医学报告。。。  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很显然,一审的判决书里面,没有看到于欢受伤的任何医疗报告。要说对方当时是在杀人,过于牵强。  强奸这个事情,只是脱裤子露阴就算强奸的话,证据不足。。。这疑点利益一般归于被告。
  舆论是把双刃剑!有罪但无期判的太重!  
  认同楼主。说得极端一点,即便是杀了杀母仇人,也是犯罪啊。从道德上讲,辱母者罪大恶极,但从法律上讲,任何人为了任何事都不能杀人。  如果法律认可了在某种情况下杀人无罪,那就会让心存恶念的人钻空子,会有更多的好人倒霉。  
  同意楼主,而且好像有些人并不知道无期徒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将要一辈子老死在监狱里,只自顾自的一直喊着量刑过重  
  一群人整天说着社会不公,说着司法不健全,却偏偏在这时候企图用舆论来绑架法律,大概在他们眼里只有对他们有利的才叫公平吧。放高利贷的即使是罪该万死,也应该由法律来审判,即使他就是个死刑犯人,杀了他的人也是杀人犯,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些人要么是收钱了,要么是智障吧大概  
  其实好多人都是从情理的角度去看问题,怎么样的原因怎么样的前提,甚至很多人以如果是你身上发生的事来做判断,本身就不对,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合法性的问题,如果要说其他什么不作为有漏洞那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去判断了,一切的前提应该是法律。希望有法学专业人士来分析。  
  @马甲一个半
23:29:00  就好比,天涯人都喜欢看的抓小三事件吧,要抓小三得找几个人帮忙吧?算不算黑社会?找到小三肯定不让走对吧?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肯定对小三又打又骂吧?算不算违法?再把小三的衣服扒光!算不算极端侮辱?如果这时候小三的儿子把辱母者拿刀捅了!算不算正当防卫?又如果,这时候小三的儿子没捅人,而是报了警,警察来了,小三的衣服也穿上了,辱母者们也说没打人,于是警察说这是情感纠纷,你们慢慢搞,不要搞出人命就好,我走先...  —————————————————  难道重点不应该是“辱母”吗?!谁侮辱我的母亲谁就得死!  
  难道别人要杀你,你为自保反而杀了他,你也要坐牢吗?  
  @陌上桑离lr 我刚刚从杂谈一个帖子里出来,那个帖子的言论真的是让人无力吐槽。。。  
  来个学法律的讲讲吧,都从道德上来看问题,都是道德天尊?
  等二审结果吧,现在感觉没什么好讨论的,感觉都不明真相,二审会给出公正的判断的。  但是那个济南公安微博小编确实脑子被驴踢了的,我就说那个小编不针对其他人哈,别怼我。  
  不是说无期都是坐十几年就能放出来吗~~~  
  @不上这儿没法活
22:16:30  你三观很正。我感觉舆论太奇怪了都要凌驾法律之上了。  -----------------------------  我都不敢说,怕被喷!  
  我的天,第一!网上更多得言论明明是觉得判无期徒刑太严重了,到你这里就是网上都说应该无罪
第二!!你不要怪我咬文嚼字,你的标题是你觉得判无期徒刑是应该的!!!所以我大胆预测,在你的认知范围里,根本就没有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一说,因为你觉得只要是杀人了就应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的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讯息。所以得出的结论就是你根本就不懂法律,一个不懂法的人,对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忽略不计的人,居然认为自己三观正,我也是醉了  
  道德正在绑架法律  
  如果所有杀人都得偿命那根本就没有自卫杀人或者自卫过度的不同量刑,说别人法盲还说什么杀人偿命。  就这个案子来说,无期是重了点,但是无罪肯定是不可能,不合法不合情理。估计法院的结果也是降低量刑平息舆论压力又能让当事人得到惩罚  
  洗地的来了  
  我觉按法律上来说,这么判的确也没错,问题是我国正当防卫界定太高太模糊,警察在这些民间借贷骇人听闻催债方式的不作为让人们愤怒。还有此案中应该很多人代入了角色,大家都在想遇到同样事我们很可能会做同样选择,法律却无法保护我,对于舆论挟持着法律判案我也觉很无奈,但是在媒体没有现在发达时候有些人部门和官员是如何肆无忌惮,那时候除了上访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些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真应该好好管管了,都引发多少惨剧了  
  是你三观用问题  无期过重  不该无罪而已
  楼主你是SB,不懂法不懂情。  如果这种逼债是可以的,那我问问你,黄世仁是不是成了好人?你让杨白劳怎么办?  即使欠人钱,也不等于说债权人可以用改案中的暴力侮辱手段去追债,何况那种高利贷本来就违法。  照你这么理解,裸条的女生是活该了,就改被逼着卖淫还债,国家不用管?  网友愤怒的是该案中的不正义。法院判的不正义,无期太重。公安局不正义,渎职包庇坏人,不作为。于欢为什么捅人,是看到警察不管后的绝望。这种自济行为当然是正当防卫!狗屁不通的判决说警察在被告人没有危险,真他妈的搞笑,这么说,于欢早点捅人,还就是正当犯卫了?  这个案子引起舆论哗然是因为它挑战了国民的心理底线。公平正义是人民追求的核心价值。
  一个个代入代入的,老当自己是于欢,那有没有人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场景,你爸你妈把一辈子辛辛苦苦的血汗钱都借给了这个非法集资两千万的于欢妈,里面还有准备好给你结婚的钱,好了,现在女企业家钱还不上了,你结婚泡汤了,未婚妻退婚了,爸妈血压急升住院了!你还会这么义愤填膺?嘁!恨都来不及吧!依照自己的感情判断事理,很多人就是这样!  
  他杀了人就应该承担责任啊  ……  死刑犯表示很开心
  法内情、法外情、法律不外人情。籍着法律的名义,长期放纵恶人,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一次好人。杀人者毕竟是在舍身尽孝,试问当时情况下除了杀人还有第二个解决方案吗?劝说、反抗,只能换来10倍的凌辱。希望楼主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奔跑的大月月
22:55:47  同觉得说无罪的太无耻了  -----------------------------  罪肯定是有的,但重了吧?自己的母亲被人这样羞辱,作为儿子难道不应该奋起一搏?难道还要在边上围观起哄?
  高利贷者羞辱人家母亲被杀是自己作死该,少年杀人被判刑也是应该的,这二者不冲突,不知道大家这么激动是为什么……各自承担自己的果吧……
  看到各种说法,还是等结果吧  如果死者是于欢那一刀导致死亡,无期我能接受,如果像有那种去医院之前又打一架导致死亡那无期就重了  
  @奔跑的大月月
22:55:47  同觉得说无罪的太无耻了  -----------------------------  @俞小三
07:46:54  罪肯定是有的,但重了吧?自己的母亲被人这样羞辱,作为儿子难道不应该奋起一搏?难道还要在边上围观起哄?  -----------------------------  是说“吃瓜群众”认为“儿子”杀人无罪论比较无耻吧,不是说“儿子”捅死人无耻吧,网上吵来吵去,不就是把这俩事掺和一起说才吵的嘛。儿子护妈没错,杀人犯法没错,量刑在有期最高档比较合适,掺和一起说,挺脑残的。
  从法条来说,无期非常恰当  很明显,债权人雇佣了要债公司之类的组织,有恐吓,羞辱,等手段。  要债公司,非常中国特色,因为中国司法无能,毫无强制力,根本无法制裁老赖,近几年开始毫无力度的曝光,说实话,遇到脸皮厚的人家根本无所谓。  于是白道走不通的,黑道开始介入,恐吓,羞辱,精神折磨反正就是灰色地带。  这些违法吗?正如校园欺凌,家庭冷暴力一样,没有实质伤害下,确实难以起诉,维权。  最后你要问,一般人可以有权限制其他人人身自由吗?  法律上显然是无权,但是要债人情况特殊,人家有救济权,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也就是如果不限制你,你跑掉就会侵害我的债权。  所以这也是民警无法过多介入的原因,说到底,你还钱不就完了。  你还钱了,人家骚扰你,你直接报警,警察抓人,结束。  最后我想说,国家司法应该是冷酷的,原则的,无情的  欧美国家直接把你破产,扔大街上,毫不犹豫,这才是信用社会,没有信用的人就是条狗一样,被社会抛弃。  中国,这些赖子借钱,成功了就是有钱人,失败了就是赖子,甚至不影响自己生活。
  讲真,如果于欢无罪释放,死者儿子捅于欢一刀,也可以算救父英雄无罪释放了。说实话,人家动机更充分嘛,你杀了我父亲,法律还不为我父亲提供保障。  
  隔壁楼借的图,我看了一下,(除非这个是假的)于不是在母亲受辱的时候杀人啊,所以对于护母英雄一说我表示不能理解,就算是为了保护母亲杀人,那死者的家里杀了于是不是也正常?    
  @苏雨萱伟
07:07:06  @风中瘦竹
06:36:00  楼主你是SB,不懂法不懂情。  如果这种逼债是可以的,那我问问你,黄世仁是不是成了好人?你让杨白劳怎么办?  即使欠人钱,也不等于说债权人可以用改案中的暴力侮辱手段去追债,何况那种高利贷本来就违法。  照你这么理解,裸条的女生是活该了,就改被逼着卖淫还债,国家不用管?  网友愤怒的是该案中的不正义。法院判的不正义,无期太重。公安局不正义,渎职......  -----------------------------  关于警察是否渎职这点,我觉得也是值得讨论的。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看了南方周末的报道之后才知道这事的。但是我看了报道还有一审庭审记录,两者还是有不小的出入,相信看过报道的都有感觉就是于欢母子受到了极端侮辱,但是看庭审记录就不会有这种感觉,讨债人是在警察到之前有殴打和羞辱于欢母子,但是我在庭审记录里找不到于欢母子受伤的等级鉴定,那么就是说殴打的伤情讨债人有意识的在控制,不会轻易留下让于欢母子可以走法律途径的证据。我们可以代入到于欢母子,那么也也可以代入到警察的场景,出警了,到了工厂,一方说他们打我们了,另一方说我们是经济纠纷,不用警察管。那么警察怎么做才是对的?是把讨债人赶走,还是带走于欢母子,还是把这些人都带回警局。如果警察只听信了于欢母子的话,那么是不是公正的,是不是在当时的场景向着有钱人。有传言警察来了就走了,也有说警察是去找报案人了解情况了。如果警察来了说了一句话就走了那应该是渎职,如果警察只是离开去找人了解情况,那只能说是处理不当。
  裸条借钱不还被逼出卖身体,这些双标狗就倒是痛打落水狗,一片嘲讽,非法集资的把脸摁进马桶里就受不了了。  路上遇见暴露狂还要嘲笑一番,回家洗洗眼睛,论坛发个帖子讨论下,到这里就是要杀人的侮辱了。  每次看到这些键盘侠们把自己代入角色,脑补细节,完善人设,再为结局不满我就想爆揍他们一顿。
  这年头只有会煽动群众引导舆论企图干扰法律的一方有糖吃。  
  支持楼主。一切皆有因果。你做银行老赖违法乱纪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有坑了儿子的一天,现在装什么白莲花,什么无辜的母亲被侮辱,真的假的还值得怀疑,儿子的今天全是你当初的做老赖欠银行债务私刻公章借高利贷逾期不还的业因导致的恶果。  
  辱母恶贼杀之而后快,乃为人子应尽本份
  同意楼主,但是不是量刑过重就不好说了,所以等待最终法院的判决。所有人都不是当事人,都是在众说纷纭,一件事情经过多次的传播必然会信息扭曲。  我认为除非是在威胁自己生命的情况下不得不杀人才能叫做正当防卫,如果你杀了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就不会被判刑,那么有人就会利用这一点实施报复或满足自己内心的嗜杀欲望。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社会有序。  而且,生命就是生命,不论是无恶不作还是善良纯真,剥夺别人生命就应该付出代价。  当然我也不认为于欢是错的,不过如果是我肯定是就算把牢底坐穿也要报复回去。  
  只是觉得每个人都应承担自己的后果,那个追债的负出的是命,这个杀人犯了法,就这样子呗,即然做了就要扛责,别我碰到碰不到,我碰不到我不借那份钱
  楼好像说的蛮有道理的啊。
  支持楼主,有些人带节奏太明显,上来就是什么你你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怎么地,说实话,我们普通人谁会遇到这种情况?我只遇到过我同事说的,他邻居狗总叫,他报警,警察一会儿就来了,还有去派出所办身份证,别的事没跟警察打交道了。而且于欢的认罪书还是什么的,不都说了吗?警察没走,是去屋子外面了解情况了,警察也没想到他们都来了,还能发生这种事啊!而且最后警察不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吗?至于判刑轻重,人家法院可是专业人士,反正我是不了解法律,只在课本上学过一点,你们这些人也没几个专业人士吧?上来就嘚嘚,咋的,你们都有法律证书啊?还听媒体说,就听那些人说一些就义愤填膺啦?他们现在说的话能信?他们想干嘛就取个标题,什么辱母者,他们怎么不取个黑心企业家欠债不还,她富二代儿子反刺死讨债者?
  他掏枪把强奸儿子的人爆头,这起辱子杀人案判决却出人意料:一起1984年的性侵儿童的嫌疑犯被儿童父亲枪杀的案件  
  楼主,你三观没问题。握手!  
  他掏枪把强奸儿子的人爆头,这起辱子杀人案判决却出人意料  面对自己曾经遭受折磨的孩子,他无法保持理性 ......  今天要说这件事,发生在1984年......  他叫Jody Plauche,来自美国路易斯安纳州,当年,这个男孩只有10岁... ..  小Jody出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父亲Leon Gary Plauche是一名美国空军的退伍军人,妈妈June Sheridan温柔美丽,对孩子们十分疼爱… …  活泼好动的小男孩总是有无限的精力,为了让小Jody培养爱好,父母把他送到了当地的一间武馆学习空手道... ….  然而,本应该美好而欢乐的童年,从那时起,变成了一个噩梦的开始… …  这是当时教Jody空手道的教练,名叫Jeffrey Doucet。  
  @爱雅雅呀
08:53:36  支持楼主,有些人带节奏太明显,上来就是什么你你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怎么地,说实话,我们普通人谁会遇到这种情况?我只遇到过我同事说的,他邻居狗总叫,他报警,警察一会儿就来了,还有去派出所办身份证,别的事没跟警察打交道了。而且于欢的认罪书还是什么的,不都说了吗?警察没走,是去屋子外面了解情况了,警察也没想到他们都来了,还能发生这种事啊!而且最后警察不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吗?至于判刑轻重,人家法院可是......  -----------------------------  层主这话说的有道理啊。以后大家上厕所拉粑粑。门口看守公厕的老爷爷问大家:你有拉粑粑的证书吗?没有的话,是不可以到公厕拉粑粑的哦。
  你没问题啊,三伤一死无期不重啊,无期也不是坐牢一辈子,二十年就出来了  
  看起来Jeff似乎像一个十分称职的老师,他幽默风趣,和蔼可亲,十分受孩子们的欢迎… …  在教课之余,他还喜欢带着武馆的小男孩儿们出去散步玩耍,或者带孩子们去溜冰场滑冰... …  所有的家长都觉得这是一个喜欢孩子的老师而已… …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Jeff其实是一个恋童癖... …  在武馆所有的小男孩里,恋童癖Jeff格外喜欢当时只有10岁的小Jody... …  在Jody父母不在的时候,他常常私自带着他出去。他总是对Jody爸妈说,自己很喜欢他们的孩子,觉得Jody聪明伶俐,并表示,如果他们没时间时,可以放心地把孩子交给自己… …  所有人当时都以为Jeff是个善良爱孩子的老师,却没想到,每次他带Jody出去后,都会对这个孩子进行让人不齿的猥亵与性侵... …  十岁的小男孩儿对性别的概念及其模糊,也并不知道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虽然Jeff经常会做一些让自己觉得很不舒服的事情,但是他并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对父母说… …  尽管有一次,Jody的叔叔撞到了Jeff送Jody回家时,亲吻了孩子的嘴唇,他隐隐觉得不太对劲——这个老师对孩子的举动是不是太过亲密了?  但是在告诉Jody爸妈后,大家虽然觉得这样的举动十分不妥,但并没有往别的方面去深思… …  毕竟当年,人们对于恋童癖这个现象,远没有如今这么敏感... …  直到1984年2月的某一天... …Jeff像往常一样接小Jody到自己家里玩,就在父母放心地把孩子交给他后,意外就出现了。  那天晚上,小Jody没有回家。  他的父母终于觉察出不对劲,立刻向警方报了警... …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Jody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讯... ...度日如年的父母每天以泪洗面,乞求上天能让他平安归来... …  直到绑架发生后的第9天,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 …  Jody的妈妈接到了一个来自某加州旅馆的电话… …  电话里是Jeff的声音… …  心碎的母亲质问他把自己的孩子带去了哪里... …没来得及说更多,电话那头就成了忙音… …  多年后,当Jody母亲回忆起这段事时,仍然心有余悸... ...    
  但就是这个电话,警方迅速锁定了Jeff所在旅馆的位置……联合加州当地的警方,迅速解救了身陷恋童癖患者手中的Jody ……  不幸中的万幸 ……Jody平安无事...  但是直到那时 ……所有的人才明白 ……Jody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天都在遭受Jeff的性侵 ……  Jody在警方的护送下,回到了路易斯安那州 ……一家人终于团聚 ……  然而,事件造成的伤痛,往往会一直困扰着受害者... …以及受害者的家人。  对于父亲Gary,想到孩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天都在遭受着难以言说的折磨与痛苦 ……他无法原谅这个衣冠禽兽曾经对自己孩子做出的事 ……  痛苦之下,他做了一个最直接的决定。  3月16日,恋童癖罪犯Jeff被警方押送回路易斯安那州受审,抵达巴吞鲁日的机场。  尽管犯下了严重罪行,但他依然一脸不屑 ……  然而他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他的是什么 ……  当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父亲Gary,偷偷伪装埋伏在机场的付费电话亭旁,冷静等待着这个伤害自己儿子的嫌犯的到来。  他的身上,携带了一直38口径的左轮手枪 ……  当犯人Jeff由警方护送,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突然转身,掏出手枪,向Jeff的头部毫不犹豫开了枪 ……嫌犯 应声倒下。    
  护送犯人的警员们立马第一时间认出了这个开枪的人是受害者的父亲,马上吼住冲上去制止他:  “Gary!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  这个父亲没有回答,报仇的快意令他得到了解脱。他没有丝毫抵抗,扔下枪,让警察带走了自己 ……  第二天,嫌犯伤重不治死亡。  后来,这个父亲坚定对记者说, “如果你的孩子被绑架性侵,或许你也会做出和我一样的决定 ……”  “我明白我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我接受这一切 ……”  这件事当时在全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而这个片段,也被认为是这桩杀人案里最证据确凿的证据。  然而,接下来法院的判决,却有点出乎意料 ……  法院最初对Gary的判决是二级谋杀,但在无数民众与媒体的请愿与施压下,再加上当时心理专家评估Gary的心理状况,证明他执行犯罪时因为儿子长期被侵犯而产生严重心理偏差 ……  最终, 法院将罪名降低为误杀。  而在各种衡量之下,最终,法院判处Gary 5年缓刑和300小时的社区服务,负责这个案件的法官表示, 这是一位愤怒的父亲为了自己儿子而犯的罪行,把他送进监狱,不会对任何人有好处。而他不认为他之后会再犯罪,因此予以轻判。  Gary最后并没有被关进监狱,他依然可以陪伴自己心爱的小孩长大 ……    
  几十年过去 ……曾经遭受性侵的小Jody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长大,并积极参与到保护儿童的公益活动里 ……  在Gary去世前,曾有媒体在拍摄纪录片的时候重新采访了这位父亲 ……当时的他因病几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  他说, “不,我从没后悔过我做的事情……”  面对自己曾经遭受折磨的孩子,他无法保持理性......  幸运的是......  法律与人性最终站在了一起......  
  楼主我觉得你是没理解正当防卫这个词,好比说你看着别人在打你老婆,你打回去后,法院判你故意伤人,你服么  别说什么那也不至于打死的话,危急关头,只管得了什么武器趁手,哪还想得到这个武器致不致命  当然致命了,我国还有防卫过当这个罪名  讲真,我国的正当防卫有跟没有似的,这都还有的争论,那只能祝愿大家都不会碰到要奋起反抗施暴者的时候
  无罪是不可能的啦  不过感觉无期确实重了点啊
  楼主好勇气,觉得你三观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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