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怎么没有发现穿梭时空的死灵法师师如此擅长远程武器

用无名小卒的视角看主角和反派 Boss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看到这个问题想到的。在影视小说游戏等的故事中,反派虽然没有主角那样的光环,但依然是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人物,相比之下,那些“几千官兵”、“一众豪杰”、甚至是与剧情毫不相关的旁观路人中最普通的一人,他们的命运可能更加悲哀,连名字都没有地在人群中出现一下,然后就一声不吭地死了。但是,这些人的低存在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真的多弱,只不过是剧情需要,篇幅有限,才沦落到这个下场。那么,如果以他们的视角去看主角,看反派,看整个故事,又是什么样的呢?话说回来,在真实生活中,我们其实都是这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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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二狗,职业是山贼。擅长的兵器是狼牙棒。梦想是成为主角。尽管从设定上来看,我避开了所有成为主角的机会。“放弃吧,我们是坏人。坏人就应该脚踏实地的为非作歹。我看你资质不错,用不了几年就能提干。山贼头目甲,这称号怎么也算是个精英怪了吧,哈哈哈哈哈……”寨主经常这么劝我。我想寨主一定没看过《流星蝴蝶剑》。坏人当然也可以当主角的,孟星魂可是快活林杀手,杀的人没准比律香川还多,关键还是人家形象塑造的好。@寨主早年据说也是一方豪侠,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突然隐姓埋名云游四方。后来途径此处,一眼便瞧出此处钟灵奇秀,依山傍水,交通便利,房价低廉,遂在这里安营扎寨落草为寇,名曰“黑风寨”。由于寨主早年行走江湖的时候,练得一身好功夫,所以和一般山寨不同的是,黑风寨在打家劫舍的同时,还心系教育事业,在开班授课,为山寨创收。寨主早年经历丰富,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所以可以在黑风寨可以学到的东西不少。内功心法、拳脚兵器、奇门遁甲、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等。不但如此,寨主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拿出自己的家产,以高利贷的形式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心怀梦想的失学儿童。我就是小的时候被父母送到黑风寨学武的。@八岁那年寨主带我去了山寨里的兵器库。“选一样兵器吧,我教你。”寨主说。当时兵器库里放着狼牙棒,流星锤,开山斧,九齿钉耙,折叠椅和一把AK47。“我不想学这些,我想学剑!”我对寨主说。“Why?”寨主问我。“用这些武器的人一般全都是烘托气氛的杂兵,上来第一招之前就会被人干掉。我要学剑法!主角都是用剑的!”我说。“哼,我不会!就这些你自己挑吧。”寨主说。我拿起了狼牙棒。因为据说在遥远的西方,曾经有一位叫阿尔萨斯的主角就是用钝器的。@“寨主,教我必杀技吧!”十五岁那年,我对寨主说。从我八岁那年开始,在后山杀野猪杀了七年,狼牙棒的熟练度都SS了,照理来说应该领悟什么必杀技了。但我的技能栏还是空空如也。七年啊,李逍遥要是在十里坡刷七年经验,剑神都练出来了。按照平时我对寨主说我想学必杀技,早就被他一脚踢飞了。可是那天寨主喝多了。他对我说:“二狗,你知道什么叫做气吗?”我说不知道。“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叫法。西方的巫师叫魔法值,东瀛的忍者叫查克拉,JOJO叫波纹,猎人叫念,总之就是你生命值下边的蓝条。”寨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抄起桌上一瓶百威。“所谓气,就是!”寨主猛一甩手,把酒瓶子重重摔在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晴朗的天空早已乌云密布,就在酒瓶粉碎的一刹那,突然降下一道巨大的闪电,雷鸣不绝于耳,仿佛撕裂了整个天空!@其实那天寨主只是喝多了摔了个酒瓶子。天气预报早就说那天有雷阵雨,打雷这件事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但是看着我崇拜的目光和缓缓跪拜的膝盖,寨主当机立断宣布对此次打雷事件负责。之后寨主扔给我一本武功秘籍。秘籍写的很通俗易懂,只有一行。↓↘→ A然后我就学会了波动拳。@十八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一生。那天同事刘老三下山去收保护费。我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因为他走之前对我说:“干完这票我就回老家结婚。”果不其然,深夜的时候,刘老三连滚带爬的回到了山寨,身负重伤。“寨…寨主,不好了,有…有人来砸场子…咳咳咳…”刘老三说。“什么人?”寨主问他。“一个…一个年轻人…十…咳咳咳…十七八岁…相貌堂堂…手持长剑,好像…好像叫慕容什么什么的…咳咳咳…”刘老三话说完这句话就死了。@“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寨主苦笑道。我问寨主这人是谁。“他就是主角啊。”寨主说。@寨主安排大家做好战斗准备。他吩咐我们最多两三个人一组巡逻,打架的时候放些水。如果某一组触发了战斗,其他人就装作没看见。还让我们兜里揣上大还丹和龙涎草,不是给自己用的,要等死后让主角拿走。另外他又在显眼的位置放上宝箱,里面装了一些我们平时不舍的用的武器装备。“为什么这样安排?”我问寨主。“大概是因为我们就是为此而生吧。”寨主的声音有些无奈。@寨主带我来到了聚义厅。“二狗,这有些银两你带上,从后山的捷径逃走吧,不要再回来了。”“为什么你不走?”“因为我是BOSS,他就是为了杀我而来。”“为什么不组织大家好好战斗?”“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为什么他可以做主角?为什么我不可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的为什么太多了!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是不需要那么多主角的,拿好东西快滚!”@我拿着寨主给我的银两从后山逃跑。“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我不信。@已经杀掉了寨主的慕容,正从后山的捷径离开山寨。迎面遇上了折返的我。“你是谁?是和他们一伙的吗?”慕容问我。“亮兵器吧。”我说。慕容拔出了剑,一柄优雅的长剑,阳光下被照得雪亮。慕容的步伐很轻盈,我的攻击都被他在闪转腾挪间化解了。不过尽管慕容的招式华丽,十几回个之后我似乎也摸清了他的套路,双方你来我往的,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一个杂兵而已,为什么要这么拼!”慕容愤怒的对我吼着。慕容的血条还有四分之一,于是他向后跳了一段距离,从怀里掏出了一颗大还丹。我等的就是现在!↓↘→ A“波动拳!”我推出一个波。慕容显然是没料到我有远程必杀技,他想闪开已经来不及了。“轰!”慕容单腿跪在地上,长剑支撑着身体。“杂碎!你也配有必杀技!”慕容仰着头愤怒的看着我。我没说话,因为我知道无数反派都死于话多,我举起狼牙棒,用力的砸了下去。慕容躺在地上,脑浆溅了一地,脸也再也没有那么英俊了。我盯着地上躺着的慕容的尸体看得出神。“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你是谁?是和他们一伙的吗?”背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我。我惊恐的回过头去,发现慕容完整的站在那里,而地上的尸体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不见了。“我操!见鬼了!”慕容拔出了剑,向我攻了过来。还是熟悉的战斗,慕容攻击的套路一点没变。慕容又在血槽在四分之一的时候被我推出的波掀翻在地。“杂碎!你也配……”“轰!”我又一次敲碎了他的脑袋。@“你是谁?是和他们一伙的吗?”“一个杂兵而已,为什么要这么拼!“杂碎!你……”“轰!”@“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我杀了他十遍。“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我杀了他二十遍。“他是主角,无论如何你都杀不死他的。”我杀了他一百遍。现在,我知道这是多么绝望的一句话了。也猜到了寨主为什么突然隐姓埋名做起了山贼。因为他和我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失败了只需要从存档点复活就好了。而有些人失败了,命就没了。@“杂碎!你也配有必杀技!”“慕容,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学武的?”我问他。“半年前,我在破庙里给了个酒鬼道士一壶酒,于是他教了我几招…你问这干嘛?”“我八岁那年开始拜师学艺,到现在已十年有余,日日夜夜勤学苦练,你告诉我,我为什么不配有必杀技?”“……你动手吧。”慕容说。“慕容”,我对他说,“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想成为你。”我没有回头,直直的走了。@后来,我去了很多地方。在悦来客栈跑过堂。在长虹镖局压过镖。在怡红院拉过皮条。在一个又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当着龙套。不过却再也没有冒出过当主角的想法。“因为这个世界是不需要那么多主角的。”大概就是这样吧。@很多年过去了,我又遇到了慕容。看得出,他早已功成名就了。那时我在扬州城摆摊算卦。慕容径直走来,不过他没有认出我。“客官算命吗?五十文一次。”我问他。“好啊,你帮我算个人吧。”“什么人?”“自我十七岁那年闯荡江湖开始,遇到的所有人,都如同配合我演出一般,让我出尽风头,仿佛我命中注定是一个英雄。除了这个人。”“愿闻其详。”“早些年我消灭过一个土匪山寨,回去的路上碰见了他。他做了一些奇怪的事,说了一些奇怪的话,我至今也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人现在在哪里。”“那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长得什么样?”“记不得了。”“你记得什么?”“他的背影很奇怪,好像…”“好像一条狗诶…”/*转载请私信*/
一我是一个蘑菇。长了脚那种。我小的时候,蘑菇爷爷最喜欢和我聊天。他给我说我们蘑菇一族长的特别像人类男性身上的一部分。我至今还记得他当时那猥琐的笑容。于是我问他。我爸妈呢?蘑菇爷爷胡子抖了一下,眼睛耷拉下来,然后说。他们不见了。怎么不见了呢。被踩没了。我奇怪,于是问。是谁踩的呢。蘑菇爷爷沉默了。过了许久,蘑菇爷爷才从牙缝里细细地传出来一个声音。马里奥。二我是一个蘑菇。带脚的那种。我的仇人叫马里奥。我的老大叫库巴。他是一条有着巨大的龟壳能吐火的龙。库巴大人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去抢人类的公主,虽然她在我看来很丑。每次集会的时候,库巴大人都会站在高高的台上,他身旁的食人花丞相都会滔滔不绝的陈述这次抢夺公主行动的明细。以及如何对抗我的仇人以及很多蘑菇的仇人--马里奥。库巴大人在集会结束的时候都会发言描述那个公主的美丽,虽然我们并不懂。我只知道,我的仇人马里奥,他会来的。虽然我并不想复仇。三我是一个蘑菇。有脚的那种。知道蘑菇爷爷的死讯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又去找乌龟奶奶约会去了。听说他是被马里奥用火球扔死的,尸体一点都没留下。蘑菇叔叔蘑菇阿姨们都站在我家门口,一个又一个的慰问我,他们说蘑菇爷爷死得其所,因为他的死,后面的蘑菇兄弟成功碰掉了马里奥的火焰状态。我没听。他们说,马里奥是个魔鬼。他红色的帽子象征着死亡,他有着恶魔的巨大的鼻子。还有他那可怖的跳跃。我听见了蘑菇阿姨的惊叫声。马里奥。他是我的仇人。我准备好了复仇。四我是一个蘑菇。能走的那种。参军的时候,库巴大人看我可怜,把我分在蘑菇军第八师六团五连四排三队,几乎就在库巴大人城堡的面前。最后的防线。三队是由几个和我一模一样的蘑菇组成。我们被分在一小块区域内,每个人都在既定的区域里来回巡逻着。军旅生活漫长而无聊,每天重复着一样的内容。唯一有意思的就是和水管里的食人花小姐以及乌龟军的头哥坐在一起聊天喝茶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有关公主,有关库巴大人。有关马里奥。我想我大概爱上了食人花小姐了,虽然我还不是很懂爱。这样的生活几乎磨灭了我复仇的欲望。五我是一个蘑菇。i have feet。某个下午,太阳依旧灼热,浮在头上的砖块依然平稳。我突然听见远方传来奇怪的声音。队长惊恐的说那是马里奥施展他那魔鬼之跃时的镇魂曲。我跳上砖块看向远方。红色的帽子上下跳动。我看见头哥残尸的那块龟壳撞死了一个队的蘑菇兄弟,我看见食人花小姐在火焰中化为一块金币。我看见他朝我们靠近,他的身躯庞大的不像是人类,一个又一个同胞在他脚下消失。他踩向了我。我突然不再恐惧。同样跃向了他。他惊诧了,恐惧了,他完全没想到我的这一跃。我撞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身体开始闪烁,他脸上的恐惧越来越大。我想我复仇成功了。他突然笑了。他没有消失,他只是变小了。我看见他跃向我的头顶,一如跃向我记忆里没有任何印象的父母,一如跃向有着猥琐笑容的蘑菇爷爷,一如跃向头哥,跃向食人花小姐,跃向队长。我听见了他跃起时的奇怪的声音。还有我生命破碎的声音。六我是一个蘑菇。我醒来的时候,蘑菇爷爷的胡子撞在了我的鼻子上,食人花小姐的惊叫声就像是在抓我不存在的耳膜,头哥的壳撞碎了我身旁的一个水杯。我坐起身子。一眼便看到了我的父母。哪怕他们和其它蘑菇没什么不同,哪怕他们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还是认出了他们。因为他们眼中的泪水不骗人。这里是哪儿。天堂。他们异口同声。七 我是一个蘑菇。天堂是个不一样的地方。这里有无数个蘑菇,带脚的,无数个和头哥一模一样的乌龟,无数朵食人花小姐。还有无数个库巴大人。无数个马里奥。在这里,马里奥和我们和平的生活在一起,毕竟他无法再用跳跃伤害任何人了。现在的他们,带着傻傻的红色帽子,回归了他的本职工作--水管工。但是这里没有公主。这里的每个人都认为公主是一切的祸端。她蒙蔽了马里奥和库巴大人,更导致了无数蘑菇乌龟食人花小姐为之付出生命。希望公主永远不要来。我这样想。天堂不需要公主。
(1)襄阳城头,铺天盖地的火油箭迎风而射。城墙下是前赴后继的蒙古攻城军,城墙上是大宋的守城士卒。十六年了,从郭靖大侠来守卫襄阳城,蒙古大军的进攻,已经持续十六年了。岁月无情。咿呀学语的婴儿,也已成长为青涩的少年。披上战衣,拿起刀矛,加入守城的士卒中。随着一次次的战事,或是战死在城头,为家乡的白发父老留下几两抚恤钱;或是带着一身伤残,黯然退伍。张阿牛就是守城士卒中的一员。他艰难的扛起一包沙袋,小心翼翼地避过重重箭雨,艰难地穿过百米距离,递给投石机旁边的伍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催促着又折回去。不知过了多久,远方传来一声悠久的号角声。无论是城墙上,还是城墙下,士卒们心中都是木然一松:终于熬到了大军撤退的时间。无论怎样,今天又能吃得上一碗热乎乎的杂粮粥了。张阿牛就带着这样一种轻松地心态,跟着疲倦的人群缓缓下了城头。大战过后,襄阳城中,到处都是哀嚎哭泣的声音。有的是守城士卒,不幸被流箭射中,在城中药物紧缺的今天,能保住性命就已经是万幸了。有的是城中望眼欲穿等待孩子归来的老父老母,漫长的等待后,等到一具冰冷的尸体,绝望地仰天痛哭。“大夫,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一个头上中了一箭的士卒,挣扎着拉着军医的手哀求道。“火箭入骨,城中现在库存的药物已经不多了,绷带也不够用了,先抬到广场那边安置下来吧。”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军医看着那个士卒的伤势,摇了摇头,轻声对身边的军官道。张阿牛看着那名袍泽被放在担架上,惨叫不绝,心中不由叹了一口气。他“嚓”的一声将自己破旧的衣服撕下一条,上前将那个士卒流血的手臂包扎上。那个士卒一脸目光诧异的看着张阿牛,两人对视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士卒别过头,张阿牛看着担架渐行渐远,目光却越发坚定起来。(2)“我的意中人,要像郭大侠那样,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少女轻灵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张阿牛握紧拳头,目光望着远处的城主府,心神向往。“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我虽然是个孤儿,现在只是个无名小卒,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早晚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封妻荫子!”张阿牛是个孤儿,被老伍长带进军营,拿着微薄的军饷混口饭吃。不过没人知道,卑微如他,心中也有这么一个大大的梦想。那是之前,黄蓉女侠为了改善军中士卒的生活,特意从城中征召了一批女子,前来军营中为士卒们缝补衣物,生火煮饭。张阿牛就在那时,遇到了城北裁缝铺的阿敏。她扎着俩大大的马尾,笑起来特别甜,也是不少士卒心中的梦中情人。张阿牛与隔壁伍的赵铁柱,为了争执阿敏为他们谁缝补衣物用的针线最多最细心,还动手了几次。不过后来,前方战事越演越烈,那些女子都回家去了。张阿牛从那时起,就在心里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在军队建功立业,带着一身光彩,风风光光的回去迎娶阿敏!他想着阿敏甜美的笑容,吃着碗里的杂粮粥也忍不住笑出声来。(3)晚上,张阿牛躺在营帐中,今晚没有轮到他巡夜,到是可以安心地睡个好觉。旁边几位老士卒躺在一起,窃窃私语,聊着天。“老赵,听说你今天去城主府看到郭靖大侠,是不是真的啊?人都说郭靖大侠修炼神功,身高三丈,体宽三丈,长着三头六臂,发起火来能从城脚跳到城头上呢。”一个老成的声音轻唾了一口,不屑道:“瞎扯,郭靖大侠明明跟我们一样俩胳膊俩腿。不过人家那一条小手臂比你小子腰还粗,还壮。一顿要吃掉一个蒙古鞑子,而且是生撕活咽,连个葱花都不放,那是血淋淋啊。”周围传来一阵惊叹声,张阿牛也被勾起了兴趣,侧着脑袋偷偷地听他们的谈话。他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士卒,调到城防营三年了,还没有亲眼见到过那位声名赫赫的郭靖大侠。只是偶尔从旁人羡慕的言谈中,能够窥探下传说中“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大侠风采。说到这,老赵可不是一般人。他不仅是他们伍的伍长,还数次从激烈的城头战中手刃了不少敌军,平安返还。“知道你们为什么一辈子都是个大头兵吗?因为你们缺了一个机会!一个机遇!”老赵唾沫飞溅,挥斥方遒。张阿牛心中一动,耳朵不禁竖的老高。他也是知道,守城的兵卒,守一辈子也只是个小小的无名小卒。只有黄沙百战,用敌人的头颅才能堆出一个大大的爵位。“降龙十八掌,你们知道吗?那是当年郭靖大侠掉进悬崖,在一处山洞中得到了这本武功秘籍,运起功来,那是血流成河啊!”“上次不是说从马厩里捡到的吗?”一个声音质疑道。“就是就是,那一阵子我们大家伙都快把军营里的马厩翻个底朝天了,除了马粪还是马粪。”老赵狠狠地鄙了一眼那几个跟腔的士卒,嘴上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家伙,难怪就是个士卒的命。人家郭靖大侠今天可是主动跟我说话了,你们行吗?”周围顿时响起一阵敬畏声,老赵也在众人敬畏的目光中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不由得越加兴奋地畅畅而谈起来:“那时我在城主府,郭靖大侠就从我身后走过,说哎这位兄弟,麻烦让让…”张阿牛就这样听着老赵的声音,做着捡到武功秘籍,修成盖世神功,打退蒙古大军,迎娶梦中情人阿敏,成为万众敬仰的大侠梦,美美地进入梦乡。(4)很快,张阿牛等待的那个机会就来了。这一日,老赵一脸阴沉的将张阿牛还有营里几个好手带到一处军帐中。张阿牛惊喜的发现,营正还有几个队正坐在营帐中低声交谈着什么。看到他们进来,营正放下手中的图纸,扫了一眼:“赵四,这就是你们营里的精英吗?不错不错,看这精气神,个个都是可堪重托的勇士!”张阿牛听到这,不禁把身子板又挺直了几分。一旁老赵则是把头又弯下去不少,有点点头哈腰道:“营正,他们可都是我们城防营百里挑一的好手啊,有什么任务要交给我们的,您只管说,我老赵绝对给您完成的漂漂亮亮!”营正满意的点点头:“我们已经探查清楚了,这些蒙古鞑子把粮草都安置在南阳城。今夜子时,郭靖大侠会派遣武林高手前去火烧粮仓,我们也要派一批军中好手随行支援。上级决定就是你们了!一会去吃顿好饭,今晚就上路吧!”营正又说了几句鼓舞士气的话,但张阿牛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见了,他满脑子都是今晚的行动。直到走出军帐,张阿牛的心还在砰砰直跳。他没想到这个梦寐以求的机会就这样来了。火烧蒙古大军粮仓,迫使蒙古退兵,升职加薪,成为伍长、队正、营正...走向人生巅峰...迎娶阿敏。恍惚中,一条康庄大道已经向他徐徐展开。他激动地不能自已,挥挥拳头,兴奋地对旁边的人说:“建功立业,杀敌救国,就看今朝了!”“建功立业,杀敌救国?”老赵突然转回头,看着一脸亢奋的张阿牛,阴阳怪气的冷笑两声。“有什么不对吗?”张阿牛有点不忿。老赵深深看了一眼张阿牛,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点青涩的稚气。不由长长叹了口气:“宁为太平狗,不做战时人啊。我们这些士卒,哪一次冲锋陷阵不是把脑袋吊在腰上的。”“建功立业,哪儿有你想的这么简单。一将功成万骨枯啊...”看着张阿牛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老赵摇摇头,喃喃道:“希望今晚一切顺利吧。”(5)是夜。张阿牛精神抖擞跟着老赵他们偷偷潜出城门,一行人借着夜色向南阳方向奔去。或许是老赵的预感成真了。那些武林高手们中了蒙古的埋伏,被杀的哭爹喊娘,血流成河。这场夜袭也暴漏了,闻讯而来的蒙古兵从南阳向他们追杀而来。张阿牛他们在夜色中,狼狈的向襄阳跑去。远处的追杀声仿佛越来越近,不时还有几根流箭穿射而来。“不行了,我是不行了。”张阿牛突然听到老赵喘气的声音,他回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老赵的后背被一只流箭射中。他脑子嗡了一声,下意识顿住脚步,转过头想去搀扶老赵。旁边几个士卒风一样跑过,丢下一句:“傻子!”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张阿牛咬着牙,一只手搀着老赵,想把他背起来继续跑。老赵惨然一笑,挥手推开了他:“士卒难免阵上亡,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到是你小子,这个时候还敢留下来,也不知道该说你傻还是...”“没事的,我们都会没事的。”张阿牛声音低沉,又像是在对自己说:“老赵你那么牛,还见过郭靖大侠,我们今晚一定会没事的。”“哈哈哈,郭靖大侠...”老赵仿佛想起了什么,失声惨笑道:“人家是一代大侠,我算个什么东西,怎么会跟他们这种天之骄子有交际。那都是我骗你们的...”“什么?”张阿牛一愣。“嘿,我知道你小子喜欢那个裁缝铺的丫头。”老赵眸子中突然闪过一丝光芒,紧紧抓住张阿牛的领子,低声道:“听我说,别再想建功立业了。安安心心攒够五两饷银,然后就退伍回去。买几亩薄田,挑个好日子,把那丫头娶过门吧!”“可,可你...”张阿牛犹豫了几下,还想再说什么。“走,走啊!我他妈叫你走!”老赵压着嗓子狠狠地骂道。蒙古敌兵的追喊声越来越近,张阿牛伸手抹了把眼泪,最后看了一眼老赵,转过头往襄阳跑去。他依稀感觉,自己丢下的不只是老赵,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6)此后,又是漫长的战事。城防营的人进进去去。一代新人换旧人,旧人死在城头上、城脚上、城门上、城垛上、城墙上...没有悬崖奇遇,没有高人垂青,没有灵丹妙药,也没有天赐良缘。只有刀枪血雨,箭林腥风,尸山白骨,遍地哀嚎。或许是张阿牛那不知在哪里的祖坟长了狗尾巴草,几次刀枪血雨下来,除了身上多添了几道伤疤,也还算周全。只是当初那个热血盈胸,梦想出人头地的大头兵,变得越来越沉默孤僻。紧张的战事之后,他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大营门口,望着天上散乱的白云,盘算着这个月饷银发下来又能攒几枚大钱。想着到时卸甲归田,种几亩小麦,再种一亩油菜花。等到春天油菜花开满的时候,就去迎娶阿敏。每次想到这里,已看惯生死麻木的脸上,还能挤出一丝微笑。有时候,他也会悄悄跑到阿敏所在的裁缝铺外面,远远地看着阿敏,只是一直不敢上前搭话。或许他还是想等有一天,能够正大光明的,抬着花轿,骑着大马,前来迎娶阿敏。三月廿四,英雄大会落幕,恰逢郭靖大侠的小女儿郭襄十六岁生日,满城终是有了一丝喜意。张阿牛所在的城防营却一如往日,紧张的巡查城头。谁也不敢说,蒙古大军会不会趁着这个日子前来攻城。张阿牛狠狠地提了下衣领,城头上的风,很大。他抿抿嘴,似乎还在回味晚上吃的那顿加了肉丝的杂粮粥。那是黄蓉女侠自掏腰包,特意犒劳今晚巡防的士卒们。他不留痕迹地瞄了眼城主府的位置,心里出神的想,那里,应该现在正热闹吧。听说郭靖大侠的二女儿今年芳龄十六,心地纯善,就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军营里的洗菜大妈不知道背地里羡慕多少次了,纷纷感叹这每天洗菜不是她们想要的生活…张阿牛每次听到她们的碎碎,总是沉默不语默默地喝着杂粮粥。他只知道自己快攒够那五两饷银,还差那50个大钱。只要,这个月能够安稳度过。他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等这个月饷银发下来,我就回去娶阿敏。”(7)几道烟花,冲天而起,在半空中爆炸,散了开来。但见满天花雨,组成了“恭祝郭二姑娘多福多寿”十个大字。十字颜色各不相同,高悬半空,良久方散。城头上的士卒都在出神张望,各自惊叹。他们都是贫苦家庭出身,何时见过这等美景。张阿牛怔怔地看着烟花,想着这景真是说不出的美,女孩儿家一定都喜欢。等自己有钱了,一定要天天放给阿敏看。城主府热闹欢庆的声音又大了几分,隐隐听到传来什么神雕大侠的声音。半空中十个大字刚散,北边天空突然升起一个流星,相距大校场约有数里。跟着极北之处,又有一个流星升起。北方远远传来犹如闷雷般的声音,一响跟着一响,轰轰不绝。只是隔得远了,响声却是极轻。看那位置,应该是蒙古大军存放粮草的南阳城。城墙上的士卒都是面面相觑,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时远处火药爆炸声仍不断隐隐传来,只是隔得远了,听来模糊郁闷。陡然之间,几下声音略响,接着地面也微微震动。城中有人在大声喊:“神雕大侠炸了,炸了。”声调极是欢快。而此时,烟花极尽绽放,璀璨却短暂,一切又复归死寂。空旷旷的夜空,只有寥寥几颗星辰,无力的发散着微弱的光华。旁边一名老兵看着星象,忽然文绉绉地念叨了一句:“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不知为何,张阿牛只感到呼吸骤然一紧,心中有股挥之不去的阴霾。他又想起来当初那个夜晚,他和老赵就这样前往南阳,一行数十个兄弟,回来的却寥寥无几。他摇了摇头,似乎想驱赶走心中的不安。一位校尉急匆匆的赶上城头,兴奋道:“兄弟们,神雕大侠炸了南阳城的火药库,烧了蒙古二十万大军的粮草。现在郭靖大侠要我们点齐二千兄弟掩袭南阳。下面我来点名,点到的出列…”“陆任甲、龙涛翼、何帆炳、司世鼎…”张阿牛心中一砰,耳边只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如惊堂大钟轰隆而鸣,不断回响:“…张阿牛…”长久的军营生活,让张阿牛下意识踏出行列。随即鬼使神差的退后几步,犹豫不决的又上前...“好了,点到名的兄弟们现在就收拾下,我们立马夜袭南阳!等这场仗打完了,咱们就回去轻松两天!”张阿牛浑浑噩噩地跟随着大部队川流而出,身不由己地向南阳而去。(8)马蹄声狂乱,无数厮杀声迎面扑来。火光连天中,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张阿牛紧紧地跟着大部队,似乎这样能让狂乱的心境稍微平息一下。蒙古大军虽然粮草被烧,又逢夜袭,但仍不愧是一支百战雄兵。在短暂的混乱之后,已经有将士清醒过来,擂动战鼓,咚咚作响。鼓声响处,那些惊慌的蒙古士卒仿佛有了主心骨,纷纷寻找着手头的兵器开始竭力反击。宋军两千人一路冲杀而来,虽然一开始畅通无阻,但也被零零散散的敌兵分散成大小战团,各自战在一起。张阿牛所在的小队就与一群敌兵厮杀在一起。他狠狠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已经不知道杀了几个流窜的敌兵,身上也带着几道深浅不一的刀伤。往日锋利无比的钢刀,沾满了不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血,也变得有些迟钝。“哒哒哒。”一队穿着精良黑铁铠甲的蒙古骑兵冲杀而来,长戬横扫间,几颗熟悉的头颅横飞半空。马蹄不停,锋芒所向,赫然是张阿牛。四目对接,张阿牛仿佛看到铁甲之下,那双冷酷的不屑眼神。“不,我一定要活下去!”张阿牛只感觉一股死亡的气息将他深深包裹住,他爆喝着一声,握紧手中的刀,狠狠地迎接上去!这一刀,似乎带着他所有的执念,将生命的浓烈,在这一刀中挥洒的淋漓尽致!“铿!”一声酸牙的金属断裂声,百炼钢刀被横腰斩断,长戬狠狠地贯穿进他的胸膛,余劲不减,将他挑到半空,然后像丢破烂一样,抛向远方。血冲数尺。他无力地掉到地上,余光看着周围的景象渐渐变得模糊,一股生机留恋着,却不曾停留着,从他躯体里散去。生命的最后一刻,思绪仿佛穿越时空。他看到,遥远的襄阳城,在火烧蒙古大军粮草,迫使蒙古退兵后,张灯结彩,万家欢庆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男女老少,眼中都是满满的喜意。其中一个裁缝铺前,贴满了大大的喜字。两旁,喇叭手们正在欢天喜地的吹着婚庆乐曲。一个花轿缓缓地落下,一位陌生的男子,一身新郎官的打扮,含笑看着被人群簇拥而出的新娘。那位新娘,一身花红嫁衣,大红盖头下,眼角眉梢满是春意,脸上还有一丝少女的羞涩晕红。张阿牛眼里露出一丝温柔,他张开口想说什么,血迹却缓缓从他嘴角流下。放大的瞳孔深处,还有那么一股眷恋,不肯散去。“等这个故事说完,我就回去娶你。”真不适合写这种文风,答主写的要吐血了。忧郁的点起一根红金龙,英俊的脸上满是哀愁想想祖国尚未统一,答主尚未富强,台独仍在狂妄叫嚣,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南海又是风起云涌,一带一路前景还不明朗,国企改革路在何方?而答主二十好几还没有女朋友,还在这里写长篇,还没赞。顿时忍不住倦,忍不住累,忍不住泪,忍不住折了手中的笔———————————————————————————————————————————再加几句话吧这篇写完,有人说让人想起杨叛的小兵物语。这种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之前确实没有看过,遇到这种事确实蛮无奈的。我就把小兵物语原文贴在下面,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是一个小兵,守城的小兵。象我这样的小兵,襄阳有几万人。这些人里,有的是襄阳人,有的却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大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让蒙古人攻下我们襄阳城。襄阳城里最受人尊敬的就是郭大侠和郭夫人。十几年来,他们一直和襄阳同生死共存亡。要是没有他们,襄阳早就完了。郭大侠是个好人,对我们从不打骂。郭夫人呢?我不清楚,不过我感到,她要守住这里,恐怕一大半是为了郭大侠。她看人的时候,你总觉得什么都藏不住,那感觉让我很难受。郭大侠和郭夫人有个女儿,这个小姑娘一点都不象她的父母,成天的惹是生非。有一次过年,还让郭大侠的两个徒弟把鞭炮扔到我的身上。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郭大侠从别的地方捡来的?大家都说郭夫人是襄阳城里最美的女人。表面上我不敢说什么,但在我的心里还有人比她更美,那就是城东卖热汤面的茉莉。茉莉今年十八岁,比我小三岁,但和我却差不多一边高。她的一双眼睛笑眯眯的,象月牙儿。茉莉对谁都很亲切,不象郭夫人,总和弟兄们保持着一段距离。每天早上,我都要去城东喝一碗汤面。要是早上当值,就晚上去。去的次数多了,茉莉便认识了我。“干啥子哟,跑那么远,喝我一碗面。城西没有卖面的咯?”她吁吁叨叨的跟我说。我不答她,只是默默的喝我的面。渐渐的,她便也明白了。给我的面总比别人的多,还格外的加一把香菜末。那香菜末撒在碗里绿油油的,衬着红红的辣椒丝,很耐看——就象茉莉。今年,蒙古人又来攻了。是蒙古的一个王子带的军,听说是姓忽的。大家也不在乎,这么多年都守下来了,你个姓忽的就能攻下来?可是仗打起来,却很吃力。这次的蒙古兵和以前不一样,一个个都象是拼了命了。我们在城头把他们一批批的赶下去,他们又一批批的攻上来。城墙下的尸体一堆堆的象材垛子,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象一根材一样躺在那里。打仗后,便一直没去茉莉那里吃面了。心里虽然想得紧,可是没法子,大家谁不是咬着牙在城垛子下过日子。象赵二哥,都已经三四天没合眼了。那天,我正从箭孔中向下看,刘头在后面喊我,说有人来给我送东西。我回头一看,是茉莉!她挑着一担的热汤面从城东走到城西来看我,城东到城西,难道不是很远么?我低下头,一口口的喝着面。眼泪一滴滴落在面里,跟那绿油油的香菜末和红通通的辣椒丝融在了一起。茉莉走时,低着头对我说:“别的我不管,你可要活着来吃我的面喽。”我点了点头,做出我的承诺。三天后,有人来到了城里。是一个姓杨的少年和一个穿白衣的女子。大家看了那女子,都说是天上的仙女。他们说的对,但我的仙女却只是茉莉一个。那姓杨的少年刚一到就立了大功,在城头救了郭大侠。大家都说他了得。可是,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让人看了就难过。每一次他看那身边女子的时候,都象是生离死别前的目光——就象那天在城头茉莉看我的目光一样。我有个奇怪的想法,他一生的愁苦都将因这女子而来,也将因着这女子而去。而我和茉莉呢?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深的阻重,我们会白头偕老吗?在这漫天的硝烟战火里,我暗暗的问自己。我并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几天后,郭大侠的两个笨徒弟私自去行刺蒙古人的主帅,被人抓住了。本来,这没什么了不起的,襄阳没有了那两个废物,照样守得住。可是郭大侠却要亲自去救。没有郭大侠,就没有襄阳。这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他还是非去不可,我想,这就是大侠的悲哀。和郭大侠一起去的,还有那个姓杨的少年。我不知为什么要让他一起去,因为他救了郭大侠一次,大家就认为他还能救第二次?我沉默的看着他们离开,当我看到那少年的眼睛时,我突然轻松起来。那种目光,决不是去赴死的目光。那目光中,充满了希望。于是我想,他们是会回来的。他们果然回来了,只是受了伤。我是第一个发现他们的人,因为当时当值的哨兵中只有我仍然向大路眺望着,因为我仍然相信他们能够平安归来。大夫说,再晚一刻钟,两个人就危险了。生平第一次,我感到了骄傲。我救了郭大侠,便等于救了整个的襄阳——也等于救了茉莉。郭夫人也很感激我,她把我从城上调了下来。说等她丈夫伤好了后,还要亲自谢我。我想,这次应该能活着去吃茉莉的面了。第二天一早,城内起了火警。着火的是郭大侠家。我第一个拿起水桶,向郭大侠家跑去。郭大侠的伤还没有好,要是出了什么差错,襄阳就完了——还有茉莉。火并不大,火头却很多,显然有人故意放火。浓烟中,传来刀剑相击的声音。敌人来犯了。我正想着如何冲进火里把郭大侠救出来时,身子突然一麻,被一个人背在肩上,头上被扣了一顶帽子。是那个姓杨的少年!他给我戴的是郭大侠的帽子。于是,我明白了他的用意。他这么做是对的,郭大侠是襄阳的救世主,而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灰衣小兵。没有人在意我的死活——除了茉莉。敌人果然追了上来,我听到他们在搏斗的声音。突然间听到一声“着!”我的背上被锐器划过,传来一阵巨痛。他背着我又跑了几步,我又听到有个阴森森的声音说道:“小子,投降了罢!”然后便听他道:“郭靖给你!”将我抓起送到一个人的手中,然后又一脚将我和那个人踢下墙头。那人兀自抱着我大声欢叫:“我捉到了郭靖的,我是蒙古国第一大勇士的!”接着,又有两个人拽住了我的手足。三个人大力的一拉。恍惚间听见茉莉的声音——“别的我不管,你可要活着来吃我的面喽。”
五年前种的瓜,今年不知道有没有结个大果子了,家里的那个臭婆娘这个时候在干嘛呢,真想她啊。老兵摸了摸口袋,掏出个香囊,凑到鼻尖闻了闻,忽然笑了起来:回去给她个惊喜!三个月后战争爆发,大战持续了7天7夜,哀鸿遍野,遍地都是尸体,冰冷腐烂的,温热破烂的,臭气熏天,唯有一处散发着芬芳香气,甚是奇怪。
大王叫我来巡山啊,来巡山,诶,山下有个猴子,,,,,
十年前,我还在故乡的小镇上学女红。这是个手艺活,娘说,女红学的精了,总归能找个男人嫁出去。我那时虽小,却也知娘所说没错,便自小游转在针线之间,夜里辗转,脑海中还是牡丹青莲的模样。我...我只知这些物事。毕竟从古至今,桃李春风,牡丹青莲,一对鸳鸯,彩云之下便是一个女子半百之年的全部心血。我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在七岁时,我绣的百花齐放,鸳鸯戏水,已经引得众人赞叹不已。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天下最有天分的女子,直到娘亲领我去表姐家做客的那个阴天。我拽着娘的衣角,迎上了表姐的家人,许久不见的表姐出落的越发楚楚动人,娘摸了摸我的头,宠溺说,去,跟你表姐玩去吧。我应下来,由着温柔的表姐拉着我向她的闺房走去。表姐的手很白很软,像一朵白云。我一路上就这样被云挽着,进了闺房,有幽幽檀香环绕,正羡慕表姐闺房的时候,我瞥见了桌上的绢布,当下心头惊悚,窗外的天气像在配合此情此景,霎时雷嗔电怒,大雨滂沱。那桌上,展开一方苏州缎,其上不见百花鸳鸯,却有数不清的金龙腾云驾雾,青鸾仰首高歌,一针一线都是桀骜,而一柄六寸古朴匕首,正安静地压在缎子上。姐姐拍了拍我,笑颜如花,问,妹妹,好看吗?我傻傻地点点头,说,好看。表姐很美。听娘说,自表姐五岁起,她院中那棵桃树再未开放,一夜醒来尽是桃花瓣瓣凋零。那该是怎样动人的景象呢?我常在女红后拖着下巴呆呆地想,在古朴的小院中,无数的落红点缀在地上,与夜空的星罗棋布交相辉映。。清冷的月光,璀璨的星辰,温暖的桃红,全部映在楼台上那个安静温柔的女孩儿眼中。我也曾仔细幻想过,如表姐这般心灵手巧貌若天仙的女孩儿,究竟该是怎样优秀的男子,才能俘获心藏金龙青鸾的表姐,这个问题困扰了我的整个童年。直到及笄之年,表姐与阿牛订了婚。自古以来,皆是良驹配英雄,神兵配英雄,好酒配英雄,美女配英雄,仿佛成了英雄后,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能握在掌中,所以才有数不清的男人披甲背剑,不惜马革裹尸,也敢于凛然赴死。阿牛就是这样的男孩儿。他从北方来,那年还小,镇上熙熙攘攘,来往的小孩儿还在闹着要吃糖人儿,背剑的阿牛就成了闹市中的一处安静风景。他的目光很清澈,与孩子看向心仪的东西时,那种渴望的目光截然不同。阿牛的目光很飘渺,似乎是什么也不想要,可其中分明有一抹亮,偏又显得那般坚定。他的手掌很宽大,持剑的双手早已被磨出了厚厚一层茧,所以他可以将一把缺口铁剑握得很紧,将表姐如云的手握得很紧,这双手,似乎注定能握得紧任何东西。那几年,杨柳河畔,烟波画船,我们便在河堤上虚度时光。练剑的阿牛哼哼哈哈的挥洒汗水,坐在河堤上的表姐把玩折弯的柳枝,我在远一点的地方,一如既往的做女红。绢布之上,鲜花揉作杨柳,鸳鸯散成了云,时日久了,我们三人的模糊身影也绣在了其中。转眼,已经是表姐与阿牛订婚的日子,那天镇上的人纷纷前来恭贺,这边称赞英雄美人,那边慨叹绝配良缘,爆竹硝烟弥漫,各自喜笑颜开,祝福声在安详的烟火气中此起彼伏。安静的阁楼中,我作为最好的朋友,给表姐细心梳妆打扮。可看着铜镜中那副精致面庞,站在后面的我忽然有点心不在焉。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表姐生来就是富贵之家,不用拼搏也能过幸福安稳的一生。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表姐生来就是绝世美人,顺其自然就能嫁给最优秀的阿牛。有些人,是不是生来就注定一生该如何度过?有些人,是不是只能清贫的过这一辈子,嫁给一个爱喝酒的庄稼汉,在余生中,日复一日的做着女红,然后把童年那个暗自倾慕的持剑少年,永远埋在老去的心中。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异样的慌乱声。在我与表姐颠沛流离的三个月中,每个深夜都会被噩梦惊醒。梦里的人们上一秒还在拱手寒暄,下一秒便是漫天的羽箭席卷而来。鲜血洒满酒席,火焰吞噬房屋,慌乱的马蹄声踏碎了沉默的青石板,银枪流矢间,皆是镇民的惊恐与绝望。那天,我与表姐跳进地窖里,躲了足足七天。我永远忘不了,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地窖,表姐搂着崴脚的我,不停地拍着我的背,一句一句轻声说,妹妹,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我止住啜泣,依稀可见黑暗中两束闪过的光。之后的日子里,多亏表姐在黑暗中能堪堪视物,总能找到蔬菜之类的吃食,才得以苟活下来。从地窖出来的时候,我看见表姐苍白的面孔,终于知道那天她跳下来时,崴脚的我躺在窖底,占据着大片空间。表姐为了不砸到我,身形扭转,摔在了我的身旁。而我的安全,只换来了她的几处骨折,以及痛苦不堪的内伤。我扶着表姐,站在荒芜的镇子上,满眼乱世景象,在之后的一路远行中,天下也皆是战火燎原。我心知曾经安详的生活已经不复存在,整日忧心忡忡,想着我与表姐这样的弱女子究竟该如何生存下去。后来,就是遇见子师大人那天了。我那时与表姐卖身在洛阳的一处青楼,尽管表姐行动不便,但她仅仅凭着弹琴唱曲,和那一副绝世面容,两三天便成为洛阳人尽皆知的清倌人。如此,承蒙路过的子师大人赏识,想认其作义女。表姐想了想,又看了看我,便顺从子师大人的意思,改名换姓,领我住进了庄严的豪府之中。从此阿,我就是表姐的侍女了。端茶送水,沐浴更衣,事事细心照顾。伤筋动骨重伤难愈,在一年多的悉心调养后,我才明白,世上怎么会有表姐这样能让桃花自谢的面容。那是一个寂静的夜,我坐在窗外煮茶,月亮弯的像女子笑时的眉眼,月下,刚刚痊愈的表姐起身来到庭院中唯一的梨花树前,负手颔首。紧接着,寒芒闪过,与月光梨花融为了一体,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这一抹白,这抹叫人目眩神迷的白色,最后落在我的茶盏中,我低头去看,是一朵残碎的梨花。再抬起头,表姐已经收手,面前只剩一颗光秃秃的梨树,与满地的白。表姐转过头来,笑颜如花,“妹妹,好看吗?”我看着那柄重新深藏的六寸古朴匕首,缓缓点点头,说,好看。我曾问过表姐,是否此生便这么改名换姓,跟随子师大人了。表姐听后摇摇头,说,当年子师大人收留之恩不可不报,等报了恩,我们就走。可惜有些债,是很多人都承受不起的。子师大人找上我们的时候,给了表姐一个名字。这几年的乱世安稳,便要用这个叫仲颖的性命来还。仲颖被誉为“健侠”美名的时候,已经是西北无人不知的豪杰,家底殷实出手阔绰,身先士卒骁勇善战,既没浪费他的出身,也没辜负他的野心。所以在他怀揣着一腔孤勇,带着兵马来到洛阳的时候,这座百年雄城已经变成他一人的独角戏。扩兵揽权,剑指庙堂,另立新帝毒杀太后,从此贵为太师。可就是这样一个文武双全的枭雄,来子师大人府上提亲的时候,我与表姐却根本没有仔细的打量,而是把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侧。那里站着一个人,身高一丈,眉目清秀脸庞坚毅,只是手中没了当年缺口的铁剑,紧紧握着一杆丈二大戟。是阿牛。仲颖太师发现场中的异样,哈哈一笑,指着阿牛说,两位莫怕,这是我的义子。接着,却从口中说出一个陌生的名字。我忍不住一笑,原来几年过去,表姐与阿牛都有了更好听的名字,更煊赫的背景,再也不是那个边陲小镇里,被人叫着粗糙名字的人了。所以,我们终究是都变了吗?我不知道,但在之后的一天,子师大人单独唤来了阿牛,指着身旁安静的表姐,一脸痛惜,说,贤侄,她就是我曾经跟你提到的,想许配给你的义女,唉,只可惜...那天子师大人费劲的演着大好人,却不知场中四个人,三个是从小长大的。好一个连环计阿。我们三人耐心的配合子师大人演完后,留下我们独处。异乡重逢,却相顾无言,良久,表姐才幽幽开口,问,你准备怎么办?阿牛皱眉好久,才伸出那双满是老茧的手,按在表姐的肩上,深情说,你放心,再等一等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受委屈,绝不会。真的不会吗?我看着阿牛深情的目光,恍惚间,好像真的回到了柳絮纷飞的童年。婚礼渐渐逼近,一天,子师大人找到我,他递给我一个药丸,抚着胡须说,它叫来生,极北之地以冰润成,百年一颗,事成之后掺进茶中,喂她喝下去,不得失手。我接过毒药,追问,为什么?有这种毒药,为什么不让表姐直接毒死仲颖?子师大人没说话,眼神却望向院中陈立的兵器,其中有一杆大戟引人注目。我这才明白,原来他一直想要的,并非是仲颖的性命,而是那个持戟的少年。我沉默,又听子师大人笑了笑,说,黄金万贯,无尽银财,你做了,都是你的。我行了个礼,说,谢谢子师大人。一夜,阿牛找到我,递给我一个药丸,他盯着我的眼睛说,它叫前世,南海深处火山所蕴,千年难得,事成之后掺进茶中,喂她喝下去,不得失手。我接过毒药,追问,为什么?阿牛一脸无奈,说,子师大人欲与我交好,仲颖太师视我为己出,你该明白,两难之下我真的很难做。况且...况且,你表姐受的苦已经很多了,生不逢时,何不送她一程,这是对她好。我沉默,手却被阿牛抓了起来,抬起头,正撞向他深情的目光。他一字一句,说,听话,等安葬了你表姐,我就娶你。我笑了笑,原来那个持剑的少年,一直都知道呢,于是我踮起脚尖,紧紧地抱住阿牛,说,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秘密。爱在萌芽,恨在扎根,所有的爱都是秘密,所有的恨也都是秘密,这世上,本就没有坦诚的人。救命恩人子师,送表姐奔赴来生;青梅竹马阿牛,叫表姐忘却前世。我呢,手中有两颗世上最毒的药,我知道,它们是表姐的前世来生,可以换来我这辈子的幸福安稳。清明,小雨,宜嫁娶,出行。婚礼上,我挽着瘦弱的表姐,途径天南地北来客的赞誉,在人群中的阿牛旁,我停了一下。阿牛轻声快速地对表姐说,再等一等。红盖头下的表姐听了一顿,没有点头没有摇头,倒是阿牛又给我一个坚定的眼神,点了点头。我眨眼示意,领着表姐与仲颖太师拜了堂。酒席上,不惑之年的仲颖与门客觥筹交错,笑声里囊括了数不清的得意,那一双粗糙大手握着表姐未曾松开,就像是握紧了当年陇西的金戈铁马。而身边的表姐呢,就坐在一旁浅浅的笑。有的人越是喝醉,他的眼睛却越亮;有的人越是疲惫,他的背脊却挺得更笔直;有的人爱的越深,在风花雪月破碎后,他的恨反而也越深。我不知表姐心中,究竟有怎样的哀怨与痛苦,但她笑起来,却越发的风华正茂,惊心动魄。这样绝世的笑容,又会不会让阿牛回心转意呢?我急忙去找人群中的阿牛,正当壮年的他在人群中仿佛昂首的雏龙,我一眼便找见了他,那个曾经的少年正捧着好酒,逐一跟高官大人们客套寒暄。酒席散后,进了房,微醺的仲颖太师与表姐带着一身的疲惫,坐在椅子上。我看了在门旁守着的阿牛一眼,走过去煮茶,一举一动无人注意,但我知道,那个背戟的男人一定在看,他也一定看见,我将一颗小药丸伴着茶叶,放入了表姐的茶盏中。良久,茶叶翻转,表姐与太师各自喝了口后,太师便不耐烦的挥挥手,说,你们退下吧。我俯首称是,最后看了眼表姐,她蹙着眉,如水的目光中带着哀怨,望向我身后的阿牛。可惜阿牛只是动了动嘴,连一句话也没说,便与我默默告退。夜色凄凉,我与阿牛站在门外,窗棂映出来的烛火熄灭,云彩遮住了月亮,这场各自掺杂了秘密的盛大婚礼就随着长安,在夜色中共同沉默。我看向身边的阿牛,他的侧脸在黑暗中只留下了模糊轮廓,多年不见,越发坚毅帅气了呢。只是那双清澈的眸子,已经随着岁月消失在黑暗之中。我们,我们在等待什么呢,是等待咿呀婉转的呻吟在黑夜中响起,还是在等待一朵花儿凋谢的声音呢?微=风吹散了云,清冷的月光倾泻下来,同时,屋里传来一阵闷哼,烛光亮起。良久,门开了,表姐走了出来。阿牛疑惑地看了表姐一眼,转而探头向屋内望去,黄色昏暗的烛光中,仲颖仰在椅子上,心口荡漾着鲜血。你...你干了些什么!阿牛回过头,声色俱厉,表姐看向他,却没答一句话,目光如月色般清冷。紧接着,颤动的阿牛伸出手指向我,咬牙说,臭婊子,你骗我?!我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个药丸,说,它没什么名字,庭院梨花花瓣碾成,一年就能做好多颗,幽香淡雅,还蛮好喝的。阿牛经不住调笑,气急败坏之下负手提戟,向我刺来。这杆戟上,有他曾经的拼搏,有他如今的荣誉,挥舞之间满载着人世中沉重的烟火气,所以这种烟火气,但凡是世间之人,皆不可避。叮。伴着清脆的声音,有几缕劲风斩断的秀发,随风逝去。是表姐的头发。她站在我身前,一柄六寸长的古朴匕首,横在两人之间,短短的匕首在丈二大戟之下,显得螳臂当车一般可笑,可就是这柄不起眼的匕首,依旧稳稳地挡在阿牛的戟前,纹丝不动。我站在表姐瘦弱的身躯之后,听见她一声浅浅的叹息后,说,你走吧。黑暗中的阿牛满眼血丝,我深知他怒火攻心,毕竟满心算计毁于一旦。烛光前的阿牛一脸恐惧,我看见他冷汗不止,惶恐大戟难敌六寸匕首。良久,他终于颤抖的收起了那杆大戟,踉踉跄跄地消失在夜色中。表姐望着那个身影消失的方向,又叹了一口气,走进屋中,抬起烛台,随后撇在了金缕蝉丝的床上。我递给表姐一颗药丸,笑嘻嘻的问,表姐,这叫来生,咱们留着不?表姐一如当年的温柔,眉眼带笑,摇了摇头。我便努努嘴,将其扔进了火中,又递给她一颗,问,表姐,这叫前世,咱们留着不?表姐接着摇摇头,我也就接着扔了进去。表姐看着渐渐壮大的火势,搂过我,宠溺地摸了摸头,幽幽说,我们只要现在。我点点头,看着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离去的表姐,犹豫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片绢布,上面有柳树白云,少女少年。我抚摸了好多好多遍,最后撒手,任其飘向火中。清明,小雨,宜嫁娶,出行。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便与表姐在乱世中的长安,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十年前,在柳絮纷飞的河畔,我心里住着一个目光清澈的少年英雄,我身边有一个温婉动人的绝世美人。我虽然嫉妒,但还是衷心地祝福他们,毕竟英雄美人天下无双,本就是传世的佳话。可惜时间是世上最残酷的东西,我们无力改变时间,但时间却往往能轻易的改变我们。几经周转,颠沛流离。当年的表姐改名换姓,与我在乱世中求得安稳,却始终是寄人篱下;持剑的少年享誉天下,握住了更唬人的大戟,却浑浊了眼神。我想阿想阿,那些记忆中的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就在一夜间轻易地焚毁于岁月之中,只给生活留下了满目的断井颓垣。庸线懒针呀,几曾作女红。破晓时分,长安城外,表姐回头看了一眼这座沉默的雄城,莫名笑了一下,就此离去。我不知道阿牛凭那杆大戟,还能握住怎样的荣华富贵,不知道这场乱世大戏,又会换谁来唱一首权柄滔天。我只知道,无论再遇见怎样的尔虞我诈,无论是再经历如何的悲欢离合,今后呀,天南海北地远途生,这茫茫世间,再不会有貂蝉。
故事里最后一个人1.男主归田卸甲之后,故事还没有结束。还有一个叫小末的龙套在等他。男主葬了自己的战马,背起剑,来到这个与世无争的小村。看见龙套早已站在村口。男主说:“你是我的龙套?”小末说:“当然。我是这个故事里最后一个角色。”小末打量了男主说:“我记得作者说过你面容俊朗,英气逼人,怎么变成这么一副刀疤脸了?”男主笑而不答,反问他说:“你的身份设定是什么?”小末说:“剑客。”男主凉了的血又开始回温了,他上一次抽剑还是五年前,那时候的他鬓角还没有这么白。再不比剑,他感觉整个人都要钝了。男主说:“妙。作者说你的剑术强还是我强?”小末说:“你老了,所以我略胜几分。”男主服老。他早就感觉自己的剑越来越重了。男主说:“我懂了。那你是敌是友呢?”小末说:“是敌。我是你仇家埋伏在这里的刺客。”男主第一次见到这么嚣张的刺客。他笑了笑说:“成。”2.借着初秋的微凉,两人在小末的院子里温了一壶清酒。男主一言不发,直到三杯热酒下肚,他把杯盏在桌上一扣说:“我不明白,你既然是来埋伏我的刺客,为什么不动手呢?我一生杀敌千万,还没见过你这么不敬业的刺客。”小末说:“我在幕后已经等了这么久,不介意再多等一会。现在的我只想听故事。”男主问:“你要听我的故事?”小末点点头。男主说:“我还以为你出场之前,已经有人告诉过你了。”小末说:“只有一点零星的片段和流言。我想既然在他们口中你如此传奇,不好好听一遍你的故事,未免太可惜了。”男主说:“那你答应我,我讲完故事,你就跟我比剑。”小末说:“你讲完故事,我一定动手。”男主的欣喜写在眼里,他说:“那好,你要从哪个开始听起呢?”小末说:“第一个就好,你可以从头到尾慢慢讲。”男主摆正了身子,操起了架势,看样子已经是讲故事的老手。男主清了清嗓子说:“我祖母十二岁那年路过一户钱庄,她的簪子不慎落在了门前,那时正是梅雨…”小末说:“停。”男主问:“怎么了?”小末说:“我说你的第一个故事,不需要讲到三代人那么远。从你小时候开始讲起就好。”男主点点头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好像连五斤都没有。这给我娘急的,她当时就想,这娃以后能长明白么…”小末说:“停。”男主问:“又怎么了?”小末说:“不用讲你婴孩时期的事。从你七岁那年开始讲起好了。”男主神色略有一丝不悦,不过还是回缓过神情说:“我七岁那年,师从天下三大名剑之一的斩云剑,正练到独门功法的最后一重…”小末说:“从你出生以来的七年时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故事一开始就把功法练到最后一重了?”男主说:“你怎么老插嘴?你讲还是我讲?”小末说:“你讲。”男主说:“因为斩云剑的独门内功,只有一重。这一重我练了足足三十年。”小末恍然明朗说:“接着讲,我不打断你。”男主给自己上了一杯酒,把平生诸事娓娓道来。3.男主讲他七岁师从名剑,十二岁在三百门徒中层层杀出,靠过人天资成为斩云剑大弟子。十六岁继承名剑剑主之位,十八岁赶上蛮夷入关,率剑门对抗十万铁骑。那年他立下赫赫战功,杀得蛮夷尸骸千里,被圣上赐天子剑和爵位,自此闻名天下。二十四岁统一天下三剑,加身剑盟盟主之位,武功独步天下,为万人所称道。小末说:“你十六到二十四岁的故事,我都听过。”男主说:“你听过还要问我?我是不是不用继续讲了?”小末说:“我是从旁人的传言听得,那时候我还是个毛头小子。我只听说某个大剑门有一位十几岁的年轻剑主,把蛮夷杀得片甲不留,是皇上眼前的红人。”男主说:“这跟我自己讲有什么区别么?”小末说:“没什么区别。到现在为止你的故事的确算传奇,但还欠分量。要是你的故事一直是这样,不听也罢。”男主说:“什么叫分量?你要怎样的分量?”小末说:“侠之大者不单单只有声名显赫,也有儿女柔情,也有落寞,也有苦衷。”男主苦笑说:“我跟人前讲这个版本的故事已经习惯了,都忘了我本来经历过得故事了。”小末说:“你自己改了什么?”男主说:“少了两个人。我的女人和我的兄弟。”小末说:“这两个人怎么了?”男主说:“我的女人自我十六岁登上剑主之位起,一直不离不弃待我。我的义弟在我七岁时与我结拜,正是我剑门的副剑主。”小末摇摇头说:“光是这样,你也没必要隐瞒这两个人。”男主说:“没错,还有接下来的故事。你应该没有听说过我二十四岁以后的事了。”小末说:“没有。江湖之中关于你的流言突然销声匿迹,当年名震天下的剑主像是人间蒸发。”男主点点头说:“上酒。”4.男主说:“我的女人是个好女人,人美,武功又高。她左眼下有一颗泪痣,黑发过肩…”小末说:“我不关心你女人长什么样,我只关心你二十四以后她如何了。”男主弹了下杯子说:“剑盟结怨无数,又功高震主。我二十四岁那年,先皇突发恶疾,十五岁的小皇子登基。新皇第一件事,就是要洗刷整个剑盟,安插朝中的亲信。”小末说:“这是新皇的意思?”男主说:“谁能知道呢?没准就是你的主子在从中作梗?”小末没答话。男主说:“为了保住剑盟,我们要演一出戏。在新皇的眼线面前,我的女人伤了我义弟的右臂,我又设计假死,佯装剑盟内乱。她明面成为剑主,发誓世代效忠朝廷。”小末说:“你和你义弟隐在幕后了?”男主点点头说:“我们本以为这样就能安生,但其实只是让剑盟沦为棋子。然后就是大张旗鼓的北伐,东扩。此年攻一城,彼年攻三城。然后是五城,十城。眼看剑盟损兵折将,精锐大减,剑盟联合各地的亲王,反了。”小末微微合眼,像是已经了解了接下来的故事。男主说:“乱战之中,我的女人战死。剑主死后,剑盟土崩瓦解。我怕被人认出,把我自己划成了刀疤脸,最后和兄弟一起被抓住流放。”小末说:“分量未免太重了。”男主笑了笑说:“这还轻得很。我们在边外流放了十几年,找不到回境的门路。结果正巧遇见没有斩草除根的蛮夷举兵入侵。我弟弟以一人之力对抗四万精兵,杀敌数百自刎而死。”说到这里,男主沉声了。小末抬起头问:“你呢?”男主说:“国弃吾弟,吾弟却不弃国。但我可没有那样的觉悟了。”男主顿了顿说:“我投敌了,因为我要把弟弟的尸骨带回去。”小末没有插话,只是笑了下。男主说:“说来可笑,我借着蛮夷的战火回到了关内。然后又从军营里逃出。更名改姓重新加入对抗蛮族的军马。靠着残存的武艺,一步步混到千夫长,到现在告老还乡。”小末说:“然后呢?”男主说:“然后遇见你了。一个龙套。”小末说:“我听完了。好故事。”男主说:“现在有分量了?”小末说:“有了。”男主说:“可以和我比剑了?”小末说:“还有几句话,我想说给你听听。”男主把手里的剑放下,坐回位置说:“你说,我听。”5.小末说:“我等了这么久出场,一直都很羡慕你。”男主说:“羡慕我什么?羡慕我兄弟女人都暴尸荒野?”小末摇摇头说:“这故事中的每一个角色,或多或少都与你有关。你一生可以遇见这么多事,认识这么多人。他们都在你的故事里等着你…你的一生是真切地经历过很多的。”男主说:“换你来当男主,你能笑得出来么?”小末说:“笑不出。”男主说:“那你还羡慕我?”小末说:“可你在七岁那年,还认为自己是有无限可能的。我只在这个村子里出场,有幸见到整个故事的主角,就像一片叶子。而你,是一颗参天大树。我知道,只要我一见到你,我就相当于见完了一生中的所有人。”男主怔住了,小末缓缓地说:“你明白么?你才是故事的核心。我所经历的其他事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我遇见你,就遇见了所有人。”男主说:“你没看见过我兄弟死前的眼神吧。”小末摇摇头。男主说:“你不知道我女人伤痕累累时强挤出来的惨笑吧?”小末还是摇头。男主说:“你以为只有我活着是故事,我女人就不是故事?我兄弟就不是故事?剑门战死的每一个子弟,就不是故事?”男主一边凌厉地抽剑一边说:“你以为只有作者讲出来的才是故事?作者记不记录这个故事是他的事,你我怎样活着是你我的事。”小末若有所思道:“是我愚钝了。”男主身上旧伤太多,积重难返,已经端不稳剑了,他还是强提着剑柄说:“小末,我们的故事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有刺客之任,我还真想听听你的故事,也从头讲起…”小末也抽剑了。两人只交锋了三个回合,伤病摧垮了男主的身骨,他根本不是正当年的小末的对手,很快就血溅三尺。小末低声问:“最后我有一个问题。”男主抿着血说:“你问。”小末说:“我是什么?”男主咧嘴笑得很夸张,血汨汨地淌下来。男主说:“你是个人。龙套肯定也都都真实存在着……”男主感觉一阵虚冷,他自知已经是强弩之末。男主倒下前说:“故事里的所有人…都…曾经…热烈地活过。”已是黄昏,长夜将至。小末看着男主倒在血泊里,他长剑入鞘,把酒喝干。他坐在血迹一旁的石墩上,抱着剑,突然有点想哭。完。
从前有个神仙啊,他是天底下最痴情的神仙。玉兔坐在广寒宫的桂树下,无精打采的数弄着桂花花瓣。
玉兔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飞上天的,大概是在那一年,自己不小心舔了下嫦娥飞仙药的盘子。
玉兔也幻想过,如果自己生的像嫦娥那么美会怎么样?是不是也会在人群中耀眼夺目,总是被旁人的眼神有意无意的扫到。可是嫦娥也不快乐啊,她不喜欢当着那么多神仙的面跳舞。
嫦娥的美是天生的,青丝如瀑,眼波如水。她会跳世间最美的舞,却跳不出时间的轮回。
月宫里的桂树开了,透过桂树枝桠的斑驳月光照在嫦娥的身上,她明净如玉的皮肤都是半透明的。嫦娥光着脚踩在铺满桂树花瓣的地上,翩翩起舞。一袭白衣胜雪,舞姿惊艳美丽。虽然嫦娥只有玉兔一个观众,可她跳的最用心。玉兔知道嫦娥又想起天蓬了,那个他等不到的人。玉兔忽然有点心疼天蓬,他不知道的是,嫦娥没有听他的劝说,吃了那颗忘情的仙丹。@
飞雪‘这雪下的真大啊。。’’那时候天蓬刚刚飞升,只是一个守卫灵霄殿的侍卫小仙。小仙们一脸艳羡的看着歌舞升平的琼台殿堂,里面是琼浆美酒的味道,可他们却只能在霜雪中为上仙守门。天庭的雪不是凡间的雪,浸到身上也很冷。天蓬的同伴微微缩了缩身子,靠在柱子边会省点力。‘‘你们是那路的天兵,看守凌霄宝殿竟然还敢偷懒。’’一个大嗓门突兀的响起,就像是平空里的响雷炸开。是一个腰上别着白玉板,穿着红色袍服的大胡子神仙从殿中出来,一玉板刷在了天蓬同伴的脸上。‘‘请星君饶恕,他再也不敢了。’’天蓬挡住武曲星的玉板,为倒霉的同伴求情。‘‘放肆,这里有你插话的地方吗?’’武曲星像是被激怒了一样,反手一玉板击打在天蓬的背上,用力更加凶横。天蓬站着不动,体内的血气都在乱撞,想要吐血。‘‘武曲星,是否看在小仙面上,宽恕了这些下仙,今日的雪确实太大了。’’一个悦耳温柔的声音响起。‘‘哦,既然是太阴星君为你谢恩,你还不快快感谢。’’武曲星里发出个‘‘哼’’字,斜着眼看着天蓬。‘‘多谢仙子。多谢星君。’’天蓬低下头去,赶忙朝一身貂裘的女仙娥行礼。天蓬怔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女子。清丽的容貌,温润的眼波,白色的雪花轻轻飘洒在她的青瀑上面,每一处都美的不自然。
那是天蓬和嫦娥的第一次见面,玉兔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大雪飞舞的日子。天蓬显得很落魄,浑没有日后统领几十万大军的英姿。唯有他的脸上,还带着一丝倔强的味道。‘‘刚才那位仙子是谁啊?’’‘‘广寒仙子,嫦娥啊。’’天蓬的同伴揉了揉自己还发疼的臂膀说道。嫦娥只会在大庆典的时候才会出现,为仙人们献舞。平素的时候,都在广寒宫中。天蓬忽然觉得自己心里面有一团火焰在燃烧,在推着他向前走。‘‘那个傻子真有趣!’’玉兔想起来天蓬魂不守舍的样子,真傻。‘‘是啊!武曲星那样的暴脾气,还呆头呆脑的撞上去,看来是个新飞升的。’’嫦娥的脸上也多出了点笑意,毕竟在天庭里一群一本正经的木雕神仙前面,遇到一个有意思的人可不容易。几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天庭里多出了一个叫做天蓬的新秀,从一个守门的小仙变成了大罗。玉帝赏赐他紫金印玺,统帅三十万水师,就像是一颗新星又冉冉升起。天蓬终于可以出现在宫殿中,坐在上位上,期待着一个人。@
情花天蓬远居在偏远的水师营地,每天都伴着天河汹涌的潮汐声音入睡。即使隔得那么远,可那片桂树从中的广寒宫殿,他始终不能忘掉。月老看着天边桂树上的红线,眉头皱的越来越深。一颗枝杈上的情花生出了个苞,这是个坏兆头。这朵情花的主人是天蓬,又是可怜的烂桃花。琼台宴席上,众仙举杯为玉皇贺寿。天蓬看着嫦娥的舞步,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举起琉璃杯,饮了一大杯酒。两人的眼神偶然在空中接触,又突兀的各自避开。欢宴过后,嫦娥已经不见了。‘‘天蓬元帅,老夫告诫你,不该生的心思可千万不能生啊!你是年轻俊杰,何必这样给自己找不痛快。’’喝红了脸的月老悄悄拉着天蓬的袖子,把他叫到一旁。‘‘多谢月老提醒!’’‘‘吃了这个吧。忘情丹,老夫特意从太上老君那里求来的。吃了它,你情树上面的花苞就会凋了。’’@
过河天蓬骑着一匹马,渡过了天河。天河里的水是澄澈的,里面闪烁着漫天星辰的倒影。月光拖着湛蓝色的光带,归处就是嫦娥居住的地方。天蓬看着自己的面孔,坚毅,英武,唯独缺少点了什么,是人的滋味?他忽然有些懊悔,如果那年自己没有误入那个道观就好了,也不会成为一个神仙。他只是想去一趟月宫,问问嫦娥能给自己跳一支舞吗?手心里还是月老给自己的忘情丹,在晃悠。@
‘‘你能为我跳一只舞吗? ’’天蓬轻轻说道,身上飘着粉色的几朵花瓣,他终于还是渡过了那条河,来到了广寒宫。
趴在石桌上面的玉兔耳朵一下子就竖了起来,他们俩在走向一条注定没有结局的路,它要阻止他们。
玉兔化成了人形,浑身都在战栗着,‘‘天蓬,嫦娥,你们都疯了吗?’’嫦娥抿着嘴唇,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扬起袖子,天蓬坐在石阶上面,连拍手都忘了。月老宫里的情树上面,一朵花开了,怒放似火,鲜艳的很。月老面如死灰,晚了,一切都晚了。@
刑条什么也拦不住了。这样一位上仙的犯戒,简直是对天庭规矩的讽刺。玉帝怒不可遏,感觉自己苦心塑造的雕像又轰塌了。上一次他这么愤怒的时候,还是自己妹妹思凡下界,公然违反自己律条的时候。‘‘荒唐!’’玉帝愤怒的拍着青玉案子,五官挤在一块,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天条吗?朕要杀一儆百!告诉众仙,不准给天蓬求情!’’‘‘将军!’’‘‘将军!’’天河水师的军营之中,天蓬的属下已经急红了眼。他们围着营帐,看着凌霄殿的灵官带着一群银甲天兵押解着天蓬。‘‘尔等尽忠职守即可,不要担心我!’’天蓬摆了摆手,将手伸了出去,任由这群天将捆绑。‘‘天蓬,你可知罪!’’天兵押解着天蓬,一直把他驾到了灵霄殿前,凶横的剥去他的金甲和披风。手里拖着宝塔的李天王另一只手扶着大胡子,声音很冰冷,站在执行人的位置上面。
‘‘让众仙看看!让众仙看看!什么叫做违反天规的下场!’’玉帝的声音从九重宝殿里发出,响彻在凌霄殿前。夔牛大鼓被巨灵神敲击,漫天都是雷鸣般的鼓声,就像是击打在人的心上。@
‘‘啊!’’天蓬咬紧牙齿,脸色苍白的很,殷红色的血从他的背上一次次溢出。他的骨头,正在被人一下下的拔出。
天蓬环视了一圈群仙,肆意的放声大笑。多少年了,天宫就像是一个大大的牢笼,锁住了人所有的欲望,情愫和热血。神仙会论资排辈,会勾心斗角,这里从内到外都是腐朽的气息。‘‘放开我!我自己走。’’天蓬强撑着孱弱的身体,摆脱着押解他的天将,要一个人上轮回台。李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示意让他一个人走。‘‘天蓬!’’嫦娥听到鼓声响起的声音,失魂落魄的向前跑来,玉兔跟在她的后面,怎么追都追不上。‘‘嫦娥,原谅我,以后的日子要你一个人走了。原谅我。。’’天蓬惨白色的脸颊上面多出了一丝神采,可是他的手都无法抬起了。嫦娥扶着他的脸蛋,似乎是要把这一切都刻印在脑海里。他凝如墨的剑眉,不屈的面容。‘‘这是一颗忘情丹,忘了我吧!’’‘‘碰!’’是从天边云朵滑落的声音,天蓬的身体以不可阻挡的巨力跌落了下去,身体的每一处都开始燃烧了起来。‘‘不,’’嫦娥站在轮回台前,却挽不住他的一片衣袖。玉兔错愕的捂住嘴巴,眼泪汹涌的流了出来。
今天我赶集市的时候,看到有家姑娘比武招亲,许多人前去围观。我也在人群中津津有味的看着擂台上的比武,感叹着这姑娘确实不是花拳绣腿。这时候,我突然感觉头顶一沉,哎唷!好疼,还没来得及叫出来,我就一屁股坐下来,当场晕过去了。后来我在家养伤的时候听说,那位比武招亲的姑娘,被一个轻功极佳又生的风流倜傥的少侠娶了回去,还听说少侠从人群中一跃而起,在人群中蜻蜓点水般的飞上台,赢得大家的拍手叫好。轻功极佳?蜻蜓点水?等等啊!尼玛我好像明白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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