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金窟里望生死,棺材里面大树底下好乘凉凉

  吸血姬、青春不老泉、频频失踪的少女、被诅咒的油画、失踪少女的血液与体香,事件一件比一件离奇,随着夏青丝的出现,冯明森、招阳与夜优梦一次又一次被卷入命运的齿轮之中……  而夜妻终将归来,她的归来,只为重拾旧情,还是索取他的性命?  夏青丝与夜妻的身影渐渐重合,如同根生的一人,冯明森渐渐地被她控制,他爱上了她。  *******************  多年前,歌剧院灯火通明,午后人来人往,却没人注意一把幽怨的女高音在剧院内徘回不散。  渐渐地,剧院寂寞下来,徒留缕缕幽叹。流言纷纷传出,而通往剧院地下迷宫的一扇门紧闭。有人说,门口徘徊着一道美丽的倩影,是一个异常美丽的红裙少女,那异常妖艳的红色晚礼服,如血绽放;还有人说,那里住了一个鬼魂,容貌恐怖,见到之人非死即伤……  夏青丝,踏着白雾,赶着毛驴,从墓地里来,她美艳无双,她有一张与红裙少女相似的面容。那红裙少女人称玫瑰夫人。  冯明森第一次见到她时,以为自己消失了的爱妻再次归来,他禁锢她,只为她那张与鬼妻相似的倾世之貌。而当夏青丝走进了他的世界,与妻子一模一样的歌声在魅生剧院响起,萦绕不绝,而鬼妻的倩影与他交融,夜夜相闻。  与此同时,沪上一时暗影重重,许多少女神秘失踪,她们都失去了血液,枯槁了美丽容颜。同一时间,美丽女子重现沪上,她的身份神秘莫名,却又只在午夜出没,她的容貌十年未变,如同十六岁少女,肌肤雪白剔透,她的笑颜倾国倾城。她与冯明森挂在剧院里下了重锁房间里的玫瑰夫人的容貌一模一样,却比夫人还要年轻。她不会老,而她还嗜血?  一批玫瑰夫人的肖像画流出,致使许多人莫名发疯,相传那些画受了诅咒……  夏青丝的身上有着玫瑰夫人的相同体味,而她们分明是两个不同的人,这又是怎么回事?而城中的失踪少女,她们不仅失去了血液,还失去了脸容……这些吸引来了环球记者招阳,他连同夜优梦开始追查,却发现了一个关于“青春不老泉”的秘密,这个秘密又与异香有关……  夏青丝每每于漆黑的夜里出现,她似嗔似笑,微掀的红艳唇角透出一抹诡秘。这个在白天从不出现的女子,这个只能“生存”在幽暗剧院里的女子,使得冯明森陷了进去,她神秘,诡异,随着她的出现,城中怪事一件一件发生,她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又有什么事情要做?  冯明森渐渐地被她控制,渐渐地,他爱上了她。  而隐藏于黑暗里的魅影,那个鬼魂,一步一步地迈近……  那个鬼魂,她或者是他,来了……  PS:有神秘的吸血鬼传说、有“青春不老泉”的迷幻诡异事件、有飘渺徘徊的鬼魂、有人鱼禁忌传说、有易容幻术,有异国他乡的神秘惊心之旅,而最最重要的还是一段生死不移的虐恋情深故事。  历尽生死,我容貌不变,我留住青春的容颜,只为与你相遇……不管要付出鲜血的代价……  而我需要鲜血,更多,更多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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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尘卷 青丝篇  1  三年前。  夜雨滂沱,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全融进了一场如烟似雾的白色迷蒙里。那雨与泥相融合,似要下到地底下去,将那干涸的土地一点一点地湿润,一点一点地吞咽,直至咽不下去了,那夜色的雨溅出已泡得发白的土地,在地面卷起了一涟一涟的白蒙蒙的水卷儿,将天与地融进了白白的水汽里。  整个上海,没有人不干渴……  地是干渴的,需要更多的雨水。人是干渴的,可需要的太多……  隐蔽的赌场是名符其实的销金窟。那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没有人相信,是在地下的。  雨水也无法淋湿这里,地下有湖,可作引流。外白渡桥的一边,颇有几分与世隔绝的味道,繁华的大街不属于这里,这里只有一片看不到头的黑土地。  外白渡桥的另一个世界,才是喧嚣的十里洋场。可这一头嘛,这里的人更干渴,这里的人更贪婪。这里是冒险家们的乐园。  销金窟内巨大的枝形水晶灯是一种暗示,那造型如庞大的八爪鱼,伸出晶莹剔透的巨大的爪,贪婪地想要抓住更多。  百乐汇的一切不过是这里常上演的剧目,今夜要选的是玫瑰皇后,故而每道原本关闭的门皆开了,平日里不常碰面的赌客才能见到那些隐秘的政客、军阀、巨商,甚至一些仍流着长辫子的皇族。  美丽的荷官眯缝起碧色的眼睛,垂下金色的发,停止了手中的动作,那些筹码被摆放得好好的。那一双雪白的手是如此的灵巧,她做好了这一切,也没有客人发现。  每个房间的侧面墙也被推开了,美丽的荷官门一侧目,互相传递了一个眼色,然后微微一笑,就错开了视线。那群荷官是那样美丽,充满着异域的风情,也不能夺了台上的女子们那惊艳绝伦的光彩。  每位豪客皆可为心仪的女郎送上一枝,甚或无数枝的玫瑰,那玫瑰是金色的,极难培育,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且每朵花蕊处皆缀着各式宝石或钻石,颇大的一粒,定在花蕊中,闪耀着迷离璀璨的光泽。  在迷幻的灯光下,新一届的玫瑰皇后诞生了。那美妙的女子,低垂着脸庞,也难掩其倾世的容颜。那双妙目,只稍稍抬起,只听见台下一片倒吸的冷气。她那样的美,那双目如会使人沉沦,那朱红的唇也夺不走那双勾人夺魄的眼睛给人的惊艳之感。她如梦似幻,似一朵奢靡的海上繁花,为这座欲望岛点缀了最为迷离的一抹色彩。  上海,不过是座欲望岛……  充斥的是各色人的欲望。  摆着玫瑰皇后名字的位置上,果然是全场最多的玫瑰,一枝一枝,惊艳夺目,金黄流遍,璀璨得不可思议。红如血的鸽血红宝石,深邃如海的蓝宝石,碧绿似猫眼翡翠的祖母绿,紫得迷离的宝石,白如纯露的宝石,金刚石,水晶石,硕大纯净的钻石,一颗颗、一粒粒,看花了人的眼睛,可玫瑰皇后也只是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唇意,却早已颠倒众生。  点完玫瑰数目,宣布得主的时刻到了。亮灯打在一处,黑暗处的人影动了动,显出了一丝不耐烦。那人影高挑挺拔,一身得体的手工燕尾服剪出了男人好看的身段,可他手腕一动,拄着的酸枝兽头拐杖一点,发出的“咚”一声,已将他的烦躁宣泄出来。  蓦然,他一个转身,离开了舞台,不理会台下的骚动,离开了那个金碧辉煌的销金窟。  那个神秘的男人,那样大的排场,那样大的脾气,竟没有一个达官显贵对他的离场表现出不满,只是挽留般地唤了句:“夜老板……”  可人早已走远。那一场迷离夜自会有人主持好,夜老板从不担忧会冷了场,坏了与客人之间的情分。  是的,在那个地方,他叫夜老板,黑夜里的主人。可在地上的世界,人们管他叫冯老板,爱附庸风雅的冯老板。  冯明森站住了,回首,看见的是白茫茫的天地,夜雨下得足够的大了。这里对出是码头,这一片码头归他所有,而那销金窟的进出口隐匿在河岸边上的小山坳里。这也是他选择此处的原因,足够偏僻。  可他的剧院,倒不算得上偏僻。这里是连着十里洋场的一部分。过了这一片黑色的码头,就是他的专属剧院,剧院再过去些,便是人来人往,万国林立的外滩了。  他的思绪被一抹幽香所打断,那缕香深入骨髓,那样的奇异。明明那种味道像极了泥土的芳香,那样细微的变化,他闻出来了,那一丝模仿泥土的气息是来自于一个人的身上。  确切的说,那一个乞丐是个年轻的女子。
  2  夜雨淅沥,已是渐小的姿态了。泥土的芬芳里包含的最奇特的味道,是黑玫瑰的味道。还有蓝色的忧郁鸢尾点缀其中,随后而来的竟是黑莲花的奇异香。黑莲花每三十年开一次花,是在月夜下的埃及沙漠上的绿洲里开出的花,因为只有那个奇异地方开出的黑莲花才会绽放出奇幻迷离的味道。那奇幻的香一晃而过,想再闻竟是闻不到了,可就是那一丝拿捏得极好分量的黑莲花香精将黑玫瑰的香气发挥得更淋漓尽致。  一个乞丐竟能拥有此异香?  冯明森慢慢地走向那个匍匐在地的乞丐。  雨水打湿了他的皮靴,他的白色丝绒手套亦晕开了団雾状的水花,可他依旧走得从容,仿若不过是在雨中漫步而已。  乞丐微微地抬了抬头,泥水挡住了她的视线,可依旧清晰地勾勒出过路男人优雅的身姿;她再抬了抬眸,走近了的男人不再年轻了,不算英俊的容貌因着立体的脸部轮廓,倒透出不平凡来;他的五官真深刻啊……那双眼睛深邃如夜色,那直挺的鼻子比一般的江南男子要高些,深刻的法令纹透露了他的岁月痕迹,那张轮廓凌厉的嘴唇略薄却十分的红润,红润得微微的透出光来,被雨水沾着,更加的丰润鲜红,微微一笑时,那深刻得动人的脸容却奇妙地变得平庸了。那是一个不笑才好看的男人。可他对她笑了?  她疑惑的眼神,冯明森没有错过,可他依旧笑着,朝她一步一步地走近,泥和雨水贴在她的脸上、头上,泥腥的臭味越近就越浓,她是一个既丑陋又臭味扑鼻的乞丐。  乞丐用期盼又可怜的眼神看着自己,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原来是在注视他手上的玫瑰。那是一枝假玫瑰,是用金黄的面包做成的,可以吃,因而很香。“先生,可怜可怜我吧!赏些吃的吧!”她的那双手,迟疑着、颤抖着,却又无比坚定地揪住了他的脚,手上的泥水弄脏了他的高邦皮靴,“求您了!”  她的眼神带了绝望与希望两种不可糅合的光芒,前者暗淡、后者激越,可那丝异常清晰的光,又一分一分地暗了下去,犹如一个死人的眼神;然后她垂下了头,竟像是快要死了,可那双手依旧死死地攀着他,那姿势竟像是一只干竭垂死的美人鱼,纵然身体干巴憔悴,可难掩动人的身姿。  可惜了,如此美丽的身体,却是一张丑陋的脸……冯明森的思绪仍在夜色里徘徊,可鹰一般的眼睛却瞧见了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那个女子,有一双异常美丽的手,比她的身形还要美丽!  那双手,美得无法形容,可只要见过一眼,便永远不会忘记。当雨水冲刷掉她手上的肮脏时,他看见了她动人的地方,那双手像一个有表情的符号,那样生动,传递着无数的信息。其中一样是:请给些怜惜吧!  一个女子因一双手而动人,那是冯明森此生从未有过的体验,毫无预兆地,他握住了那双手,扶她起来,手依旧握在她的手上,对她说道:“这不是一双乞讨的手。”  不可置信般地,她抬起了头,眼中的光亮那样夺目,那是求生的光,比起玫瑰皇后的眼睛还要美!可那丝光里有疑惑,有不信任,还有压抑与顺从,于是他看着她那双如泣如诉的眼,微微笑道:“你的手,很美。”他的话无比真诚,她的躲闪只是一瞬,便又恢复了顺从。于是,他带她回剧院,给她吃的,更给了她温柔,给了她宠爱。
  3  “我从没想过,你会是这样的容貌。”冯明森的语气里满是溺爱。  回廊幽深而曲折,透过黑暗延伸,一缕白色的雾气慢慢浮了出来,从抽象的土耳其宫廷式地砖上渗出,一点一点地将地面染成朦胧的白色。夜色与白茫相纠缠,分不清哪里是剧院的穹顶,哪里又是剧院的地面了。  夏青丝于亚金色的西洋铜镜里看向身后,沉重的木门大开着,门后是迷宫般的黑暗剧院,没有点灯,而一丝夜雾缭绕而来,渗进了自己的卧室,将厚重而雕刻有繁复精美纹路的大门也模糊了痕迹,仿若那扇大门是悬浮于半空中的。铜镜里还有另一张半明半暗的脸,与她的侧脸相对,那两张脸被夜雾萦绕,皆变得不真实起来。隐于幽暗里的,是冯明森的脸。  室内只点着一盏枝形的灯盏,三根红烛流着红泪,将光明一点一点地送至室内每个幽暗的角落。那点红光跳跃着,时明时暗,将冯明森的脸剪染得有些斑驳。一声轻笑,将冯明森的视线拉回到了铜镜里,铜镜里的夏青丝的脸是完整的,她侧身半对着他,他瞧不清她的表情,只听她笑道:“没想到我的容貌是如此怪异?”  “培根在论及形形色色的美时说过:‘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冯明森还要说下去,却听到夏青丝与他的声音同时响起:“语出《培根随笔集》第43篇《论美》。”  “你真是个迷人的女子,永远让人有惊喜。”冯明森将手轻柔地插进她的发间,细细摩挲,那缕异香就一点一点地沾染到了他的指尖上,是黑玫瑰香水的味道,与他剧院里种的黑玫瑰味道一样。“你记起自己身世了吗?”他将吻印在了她的发上,任由她的体香将他包围。  夏青丝展露出了一丝似笑非笑的唇意:“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只不过听你说起培根的美经,没来由的脑子就跃出了他的那一句话。估计我以前在修道院时,看到过他的书吧。”她的笑容依旧明净,可与初见时的楚楚可怜相比,她释放出了一种桀骜不驯的气息来。  “你说什么?”冯明森一怔,将她的半边身子扳了过来。  夏青丝睁着一双迷惘的眼眸,也怔住了,半响,才道:“我说了什么?我说了……”努力想了许久,语调复又变得慵懒:“我说了修道院吗?修道院……”她细眉一挑,眼睛眨着可爱调皮的光:“已经是在修道院里待过吧。其他的记不起来了。”  “想必是上帝给了我一个安琪儿。”冯明森也放松了下来,他喜欢她的调皮劲儿,是那样的充满活力。而她纯真的眼眸瞬间变得幽暗,嘴唇一动,吐出了冰冷冷的一句话,“或许,只是个黑天使呢!并非所有的天使都来自天堂,黑天使可是来自地狱的。”风猛地一盛,将灯盏熄灭,身边是无尽的黑暗,在瞧不见彼此的脸容。“咚”的一声巨响,将夏青丝吓得跳了起来,手打翻了妆台上的水晶粉盒,“丁零”一声,掉到了地面上,茉莉珍珠粉清幽的香味溢出,黑暗里是无尽的夜之香。  “是卧室大门关上的声音。”冯明森的声音十分冷静,带了一点揶揄的笑:“我连黑暗也不怕,又岂会惧怕地狱。倒是你这个黑天使不太及格,怕是连地狱在哪都不知道。”只有生活在地狱里的人,才会明白,地狱在哪。地狱不过是在他心中。可后面那两句话,他没有说出来。  夏青丝没有再说话。俩人静坐于黑暗中,倒也觉得妥帖与安宁。有他作伴,夏青丝觉着喜欢。他很睿智,博学多识。他会跟她讲上海的人情世故,也会在心情好时,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她听。他会哄她开心,宠着她,不过问她的来历。  剧院里的人说她是来历不明的野女子,说她是狐狸媚子,企图夺走冯老板的心,取代玫瑰夫人的位置,这一切她都知道。那是她第一次听见关于那个女子的名字。而关于她肮脏不堪的流言,她没有放在心里。只要能活下去,一切都不重要,而且,她隐约地感应到:自己不会属于这里。  他带她回到剧院后,没有过多的打扰她。后来,他再来看她,倒是有些诧异。他看着已经焕然一新的她,说道:“原来你长得异常美丽。”  透过铜镜,她看到了他由衷赞叹的神情,他的神情那样诚恳与专注,让她忘了身处何处。而他就那样随意地走了进来,坐到榻上看她梳妆,仿若这一切都不过是理所当然。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他是这里的主人!  于是没了惊慌失措,她微笑着抬了抬眸,看着镜中的自己,然后说道:“我不觉得自己美。我的唇厚,眼睛毒,与一般的女子比,十分怪异,怎么看都不舒服。”  “《卡门》的作者梅里美在一部短篇小说里描述过一位村野美人,她就长着一双毒眼。可她的眼睛很美,无法描摹。”冯明森带着丝狡黠,将她的下巴扳起,直视着她那一双怪异的眼睛,手指在她眼眶上游走,又似在一点一点地描摹,“真是一双要命的眼睛。”他发出了一声叹,颤音里带了满满的情欲。  她读懂了他的意思。忽地,她又想起了沦为乞丐时的悲惨。她想起了被关在狭窄黑暗的木箱子里时的恐惧,身体有些止不住的发抖,可只一瞬,她又恢复了平静。只要能活下去……手本能地攀上了真丝睡裙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地揭开,正要往下,她的手被他抓住。她抬眸瞧他,带着丝小心翼翼,而他只是淡淡一笑,将她的手置于唇边,吻了吻:“我不需要你这样做。从今后,你可以安心在此住下,你是我最尊贵的客人。”  他没有占有她,只是替她将纽扣一颗一颗地扣上,他说,他喜欢她。  “我喜欢你有一双毒眼。”冯明森说道。  唇一动,未经思索的她睁着既天真又茫然的眼睛,慢慢说道:“是高龙芭那个野姑娘吗?小说结尾时,用那农妇的话来说:‘那位小姐长得多美,可是不一般!我敢肯定,她长了一对毒眼。’所谓毒眼,说的是目光能令人着魔,与美无关。高龙芭的毒眼,代表着她作为复仇女神的心灵窗口。她用一辈子来复仇,像一团熊熊的烈火,充满了野性。那您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也有复仇的火焰吗?”  那一段话险些将两人的关系逼入死角。夏青丝永远也无法忘记,冯明森听完她的话后,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凌厉的神情一闪而过,那眼睛似要杀人,可也只是一瞬,回归平静。他转身即走,没有多说一个字,却整整一个月再没来瞧她。  她担惊受怕了那么许久,怕他会赶她走,怕会再沦为乞丐,抑或是像剧院里的人说的:这位失宠了,不过那皮囊去妓院倒是能赚到钱的。她无法面对,却又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人是求活的,再艰难,也不能求死!  后来,她终于等来了他。  他比原来更疼爱她。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没有掩饰地说道:“我喜欢你的眼睛,那样美丽。那种求生的欲望,是我所能见过的,此生最美的光。”
  随着时光流逝,俩人相处的时间越久,冯明森就越看不透夏青丝,原本楚楚可怜的她显现出了让人捉摸不定的本性。  她不再害怕他,甚至还显露出管理上的才能来。她替他打理剧院,每件事处理得井井有条。她还是记不起从前的事,可从她的谈吐来看,她看过许多许多的书,而且通晓西洋语。她变得不是那么的依恋他了。  一夜,她在红烛下看书,他从钟楼下来,在她房门前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推门进来了。他带着凛冽的风一起进来,他的气息是寒意萧瑟的,他的唇色鲜红,竟似要滴出血来,可她知道,他只是因为冷所以唇色才会更加的鲜红。她抬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就那样安静地站于玄关处看着她,没有笑,故而好看。“你上了钟楼吗?那里多冷呀!”她向他伸出手,接着说道:“我喜欢你不笑的样子,多好看呀!”  “是吗?”他笑了笑,只答了下去:“原来世人皆是喜欢皮囊美好的样子。”  “有区别吗?”夏青丝学着他反问道:“有喜欢美貌的,也有喜欢才华,或灵魂的,更直接些的、有喜欢财富地位的,可无论出发点如何,皆是喜欢啊!无论是喜欢这个人的皮囊,还是灵魂,或是喜欢附加在这个人灵魂上的金钱与地位,结果还是喜欢这个人啊!”  冯明森走过来,握住了她的手,直接问道:“那你呢?你喜欢我什么?金钱、地位、才华,还是容貌?我并不迷人,甚至已经开始衰老了,皮囊早已衰败,灵魂已被腐蚀,只剩下金钱而已。”他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不容她逃避。  她不答,反问道:“那你呢?你喜欢我的什么?灵魂吗?你根本不了解我!连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何况你呢!你喜欢我的容貌,对吗?那也不过是一张皮囊而已,你并不爱我的灵魂,又何必在乎我是以何种形式来爱你这个人呢?无论爱一个人的那一点,都不过是一种形式。”  她渐渐地显出了本性,不再处处讨好,反而露出了尖利的棱角,没说一句话皆是有所针对的。见他用研究的眼神看着她,她露出顽皮的笑意:“怎么了?不喜欢这样的我了?你喜欢女子有种楚楚可怜的情致吗?可有棱角的,这才是我呀!或许,我原本过的日子就是这样执拗,以自我为中心的呀!”  冯明森一声轻咳,笑了:“我喜欢你,无论你是以何种形式来表现自己,那都是你。”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你喜欢的是我的灵魂了?”她的那抹似笑非笑的笑容一闪而过,手上握起了一把修眉的小刀片,随着她的声音响起,小刀片一点一点地贴近了脸面:“那如果脸上多了一条伤疤,你还会爱我吗?”手迅速一划,殷红的血流了出来,一滴一滴地地落地面,在大丽花图案的织锦地毯上晕出了一小朵鲜艳的花。  深深地倒吸了一口气,冯明森的眼眸变得幽深无光,眼底的恨意如惊涛骇浪,可又一点一点地被他吸进了眼底深处,再也瞧不见。他上前了一步,将干净的手帕摁到她脸上,没有说话,只以眼神示意,让他替她先止血。他学过急救,故而手法非常专业,可并非不痛的。但见她非但没有痛苦的神色,反而笑意越来越大,眼内的光活泼跳跃,他才停了手看她。原来,那只是她玩的一个小把戏,如魔术一般,尽管手段精彩,却是骗人的。她的脸蛋完好如初,没有受伤,皮肤光洁,那样柔滑,如上好的羊脂白玉,触手生温,让他再舍不得放开手。“舍不得吗?”她将他的手按在脸上,“那就不要放开呀!”  “你看起来那样年轻,还是如花的年纪,见过你的男人,如何能不动心。”冯明森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抚摸她年轻的身体。  “连我自己也记不清自己几岁了呀!你若喜欢,那何必压抑自己呢?”她的眼中闪现着不解的情绪,可那眸底的光却有如此纯洁诱人,她将纯真与诱惑很完美地融进了灵魂里。男女之事于她,不过是最自然的事,非但不猥亵,还有一种圣洁的意味在里面。他的手沿着她的锁骨,慢慢探了进去,她的脸色绯红,平静顺从里脸容里有一丝刻意掩藏起来的羞涩情绪,可眼神依旧清亮,她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与记忆中的那个少女无法重叠,那美丽的少女是害羞的、压抑的、抗拒的,独独没有她的那种既纯真又野性的魅力。  他将她的衣服扣子一颗一颗地解掉,她完美的胴体就那样呈现于他面前,乌黑的发倾斜而下,披在圆润小巧的肩头,撩拨着人的一切。那件黑纱睡裙半坠于她腰间,她有种令人窒息的美,让人无法自拔,他甚至还没有得到她的身体,就已经醉了。  “你在引诱我去承认,自己喜欢的是你的皮囊。”冯明森把持住了自己,将她的黑纱睡裙拾起,包裹住她美丽的身体,慢慢说道:“其实我很喜欢你,你与一般的女子很不同。”  “因为我没有贞操观吗?”连她自己也疑惑了,可还是说了下去,“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人教过我这些,我不觉得男女之事可耻。可我觉得喜欢你,才会愿意。”  “可我已经老了。”冯明森一叹。  夏青丝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许久,笃定地说道:“那是因为你并不爱我。你的心里,有一道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影子。那道影子缠住了你。”  “其实你并不懂得爱,青丝。”冯明森含笑看着她,并没有敷衍的意思:“你才多大呀,你根本不懂得爱是怎样的。”  “我都二十四岁了呀!在这里,都是老姑娘了呀!”夏青丝脱口而出。  冯明森听了一怔,苦笑道:“你记起岁数了吗?可你看着,分明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他捧着她的那张娇嫩的脸,满是疑惑,他爱的是这张不辨岁数的脸,那样美丽,轻易地就能让人动心。她的眼神茫然,眸心深处是无法言说的神秘。她的脸和身体就如十几岁的少女般那样迷人,充满了活力,唯独那双眼睛,让人无法分辨年纪,那时刻跃动的智慧的光,也并非十多岁的少女所能拥有的。她确实是个大姑娘了。  他无法勘破她身世的谜光,而她亦看不清他的心。俩人如俗世的男女般,玩起了捉迷藏的感情游戏。  而掩藏在她衣服下的那颗吊坠,就那样静静地垂挂于她的胸前,闪着迷离的光。那是黑水晶做成的黑玫瑰花形状的吊坠,与其说是吊坠,不如说是一只小巧的香水瓶,里面装有黑玫瑰香水,那抹香与孟玫瑰的体香是一样的。  孟玫瑰,那可恨的女子,总是缠绕在他的心头。孟玫瑰是他的,永远都是他的!她也是属于他的,永远也不能离开他,就如孟玫瑰一般!  他的手扣在了她的脖子上,一点一点地收紧,那只小巧的香水瓶彷如嵌入了他的手中般,亦嵌入她的颈脖。她心一跳,搭上可他的手,有些气喘地说道:“那个得有钥匙才能打开,摘下。”  “是谁给你戴上的?”冯明森问道。  “不记得了呀,可我知道,那很重要!我当乞丐时,多难我也不会拿去换钱;再者,也除不下来,除非是要了我的命吧!”一阵轻笑,她将吊坠塞进了睡裙里,斜睨了他一眼:“其实,你对这个香味着迷,才会救起我吧!我虽然失忆了,可我并不傻。”  冯明森离开了她,推门要走,声音从玄关处传来:“可我初次见你时,你确实是傻乎乎的呀!”  “你喜欢傻乎乎的我,是因为怕我终会离开你吗?”夏青丝张开了满身的刺,向他刺去。可他离开了。他没有回答她。门外的夜雾一点一点地渗进,带了玫瑰夜露的芬芳,在她的世界里织起了一张白色的网……
  5  在这个如漩涡般的迷宫宫殿里,冯明森如独裁的王,森严、阴郁,且高高在上。而剧院迎来了一位如花年纪的年轻姑娘,本应是迎来了一阵清新明媚的风,一扫剧院的阴森压抑;可夏青丝的到来,只为剧院增添了更多的光怪陆离,与不可触摸的神秘。  在这个剧院里,她看到了四处蔓延,却长势丑陋的黑玫瑰,二话不说,她亲自打理起这片黑玫瑰花园来。她着人请来三两个工人,于夜色里来,在这片花园里围撑起了可以包裹整个剧院方圆的黑色纱幔,而后人走了,只剩了她,每每于夜里在那片黑土地上工作。  夜夫人第一次与她正面相遇,就是在那样深的夜里。只见她穿一袭猩红的十字纹外罩衫,那猩红的布料一直延伸至她的脚踝处,腰身两边是大片之下的蕾丝黑纱,密密缝缝地绣着猩红的十字架。那是颇有宗教色彩的衣衫,穿着高挑丰腴的夏青丝身上,竟透出丝既性感、情色,又圣洁、庄重的味道。她的腰身那样细,而腿长,罩衫轻垮垮地套着,随风而动,猩红的绸缎如水般勾勒着她的形体,于夜色里看,竟生生夺去了人的眼光。那样的女子,夜夫人是不喜欢的。  见她随意地处置着那些珍贵的花,苍白的手腕一动,一朵朵的黑玫瑰连根拔起,只拿轻薄的海绵一捆就放进了桶子里,哪还有半分矜贵的样子,“冯老板知不知道你做这些?”夜夫人冷冷地问道:“你可知这一株花,得值多少钱?”  “哦,难道一个美丽的乞丐还不值一株花的价钱吗?可我不觉得呀!我有青春与美貌,世人争相想得的,想与我交换的,不过是这些。你呢?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金钱,地位,学识还是青春与美貌?”夏青丝轻蔑地调笑,嘲讽的意味呼之欲出。她借用了《道连格雷》的一幕剧。  “世人皆迷恋色相皮囊,你觉得明森会为了几株花,而去放弃一具美好的身体吗?要知道,这具身体是活的,有血有肉的。”夏青丝指着自己的心房,笑意迷离。  夜夫人容颜老去,如今只是一具黑色的骷髅罢了,她自然知道夏青丝对自己的羞辱。她扭曲的脸庞抽动着,最终化作了一个冰冷的笑:“你可要仔细些了,这些不是普通的玫瑰,它们有灵魂,它们在等它们的女主人回来……你瞧,冯老板也在等待她的回来……”随着她举起的枯木般僵硬的手看去,夏青丝瞧见了黑色帷幔后的冯明森:他半个身子隐藏于玻璃窗后,侧着的脸、阴郁的而执着坚定的眼睛,看着剧院后面禁地的那一片黑色玫瑰园。那里是自己也不被允许进入的地方,夏青丝默默地下定了决心,她要使他离不开她!  “那又如何?”夏青丝回转眸子,斜睨了夜夫人一眼:“过往的人总比不上现在的人来得真实,纵使她永远活在世人的回忆里,她已不能为人所触摸,没有灵魂,没有躯体,不过是一个易碎的幻梦而已。你怕我取代她,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嗯?”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夜夫人坚定回绝道,再看了眼脚下的玫瑰,满是怜惜。她的这一丝情绪没有逃过夏青丝的眼睛。夏青丝将指间的黑玫瑰花瓣摘下,一瓣一瓣的揉碎,洒向黑色的土地:“我可以给明森带来更多的财富。他只需要我!”  听了她的话,夜夫人的脚步蓦地一震,再迈不开步子了。夜夫人知道她说的不错,她拥有源源不绝的资金来源,这些钱不是冯老板给的,是属于她的。可她刚到剧院时,是个见到任何人皆惧怕的小姑娘,那样单纯的目光看着来往的人,敏感细腻而胆小,只要人的一句话,就会使她颤抖,不过是个只会瑟瑟发抖的乞丐。  一个乞丐何来的金钱?  如今这个乞丐的眼神变得毒辣,她就如毒药芬芳甜蜜,诱惑着人去尝试。她还变得富有,将巨额的资金源源不断地输送进剧院里来。她常于夜色里出没,永远没有人知道她在夜里作了什么……  夜夫人永远没法忘记,半个月前的那一晚,她亲眼瞧见:一身黑袍的夏青丝从街道尽头的西洋人墓地里走来,踏着夜雾,裹着死人灵魂化作的晨露,慢慢走来……那一身黑袍既迷离又邪恶,黑纱织就的层层交错花纹从肩头垂下,袍身正中绣着教堂人物的头像,而暗红的网格花纹爬满全身,笼着那刺绣的宗教人物头像,使得人物的脸容变得模糊起来,“人像”半垂着的眼睛像极了从墓地里爬出来的死人的眼神……  她于黑夜里来,踏着夜雾,茫茫白露飘飞于她身周,她裹挟着亡灵的气息而来,还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与危险的未知……
  6  又是一个凄迷的夜,夏青丝踏夜雾而来。她赶着小车,由一头欢快的骡子拉着,载着一板车的袋子而来。空气中渐渐浮起一丝腥腐的味道。那头骡子也慢慢变得忧伤沉默起来。它的耳朵不再欢快地上下跳跃,它的蹄子似要迈不开了,它的鼻息哼哼的,似在和唱着一首哀伤的歌。  “历经风霜之后我回来……我憔悴零落,伤痕累累……”夏青丝轻轻吟唱,骡子哀伤地和着调子。“你也听出了约翰.邓恩诗里的哀愁吗?”她抚了抚骡子的背脊,自言自语道:“原来,你与我一般寂寞。这首诗歌真熟悉啊!我一定是在哪听过的,是谁念给我听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我知道,念诗的人在等着我,等着我替他……”  “算了,我自己都记不起来了,何苦说给你听,让你也变得寂寞呢!”夏青丝再唱起了那首诗,低低吟唱,反复着的仍是那两句话。  她于夜里出没,吓到的只能是夜里出没的人。  那“啊!”的一声尖利而惊恐,将整座剧院的人吓得躲进了自己的被子里,将自己禁锢在内心的世界里,那样才不会再感到害怕。没有一个人敢走出自己的卧室,去一探究竟。  夏青丝吓倒了一位少女。  那是剧院的芭蕾舞演员。她有一张既鲜活动人,又满是好奇的脸。她的眼里永远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可那眼神却又是那样灵动,跳跃着青春的光芒。她是夜夫人的女儿,胆子大喜欢冒险的美丽小丫头。  夏青丝没有下车,安静地从她晕睡过去的地方走过,自己并不希望任何人看见。  若不是冯明森的一句调笑,她都快要忘记曾把一个少女吓晕了。  “你从墓地那一头来,一身苍白,把夜夫人的女儿给吓着了。”他含了一点笑看着她。她仍在梳着那一头青丝,发很长,一直垂到地上了。可发又是那样的软而水亮,像少女的皮肤一般。“曾有多少男子,为你的这一头珍贵的青丝而着了迷哇!”他握起一把青丝,置于鼻端轻嗅,黑玫瑰香水的味道渗进了他的肺腑。  得有多少寂寞,才能留下那样长的发!夏青丝将发从他指间抽出,唇边掀起了一丝嘲讽,“怕是夜夫人告的状,说我要毁了那片黒玫瑰园吧!”  “那些花比起以前好多了,不再呈狰狞之态。是你救活了它们。”冯明森淡淡的。言下之意,她的一举一动,他都是知道的,如果她真想毁了那片玫瑰,他一定会阻止她。夏青丝垂下了眸子,摆弄着手中的模型,那是一座刚拼好的歌剧院,与魅生一模一样。  “你会手工?”冯明森看着那模型,十分意外。再看了看她,只见她穿着猩红的十字架纹罩衫,那些繁复的刺绣逼真得震慑人心。衬着她苍白的脸,鲜红的唇,有种说不出的蛊惑人心。在上海,穿洋服洋裙的人很多,可如此设计的衣裳,他还是头次见。哥特风情的衣饰,竟有种能带动潮流的意味。“你的衣服在哪设计的?我竟不知道上海滩还有如此出色的设计师和成衣店。”冯明森赞道。  夏青丝懒懒地放下模型,伸了伸懒腰,随口答了:“我自己设计,自己缝纫的呀!对了,给你讲个故事可好?”她突然来了兴致,也就把一段趣闻说了出来。无非就是一个欧洲的伯爵,请能工巧匠替自己的城堡造了一条暗道,那条暗道直通他的卧室,而暗道的出口更是在城堡的护城河外。“你猜,他建这条暗道是为了什么?”她的笑意含了暧昧,狡黠得像只狐狸。  “绝不是为了逃生吧?”冯明森的目光中含了揶揄。  “那只是一个最小的原因,逃生通道还有的。再猜。”夏青丝快要憋不住笑意了。  “为了偷情。”他直接答了。  “原来你从一开始就猜到了。”夏青丝的笑意一点一点地渗进眼底,唇边的弧度变得柔和动人,再不是平常似笑非笑的样子。“那要不要我也替你建一条专为偷情的暗道呀?”她娇嗔着斜睨了他一眼。  “你会?”这一来,倒真的吓着冯明森了:“你的过往到底是怎样的?虽说你的记忆回不来了,可你从小定是在欧洲长大的。”  “那不奇怪呀!从前的清政府不是搞过洋务运动吗,不知派出了多少的幼童去外国读书,更何况今天呢!从前我是记不住了,可我热爱工作,仿佛……”夏青丝努力地措辞:“仿佛只有工作,才能让我找我自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冯明森想了想,点了点头:“那你就放手去做吧!想请何处的工人也尽由你决定,凡事不必再问询我了。”  对于修缮剧院的一切事宜,全权由夏青丝处理,关于此事夜夫人是不能理解的。可让冯明森也无法理解的是,他给她多少钱,都被她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可工人们依旧会在午夜时分按时前来,照着夏青丝的吩咐动工。  冯明森曾问过一次,她的钱从何而来。她只是一笑,便搪塞了过去。他也就不多问了。  可夜夫人暗中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对夏青丝的忌惮也就更深了。她决定跟踪夏青丝,要把她的来历弄清楚。  关于自己的身世,夏青丝也颇受困扰。之前她的资金来源,靠的是她替洋服店设计衣裳。再者,她利用奥斯曼帝国的古法,通过蒸馏获得了黑玫瑰花水,那是十分养颜的护肤圣品。甚至,她还记起了修道院的地址,联系上教母,获得了面霜的经营权,她将黑玫瑰花水与雪花面霜一并放在成衣店里出售,竟是大受欢迎,收获颇丰。可这一切都无法与她存折里的巨额资金相比。  这一夜,她想了许多,依旧是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手里捏着那本银行存折,只觉看得眼睛都酸痛了,她举起手揉了揉眉心,抬起的头便看见了从房顶正中垂挂下来的灯炉。  那盏灯炉是圆形的,由两个铅色的玻璃圆球组成,最里面的圆球安有红烛,而外圈罩着,随着灯盏晃动,圆球折射出怪异的光,投掷到两边层层叠叠、低垂的黑色帷幔上,形成一圈又一圈迷离的光影,似有那么一群人,漂浮于身周,可再想看真些,那群“人”不见了。原来是风停了。  她将视线拉回到书桌上,只见书桌正中多出了一本存折,而压在存折上的是一支黑色玫瑰。  这一切皆是凭空出现的。就如上个星期的那一天晚上一般,存折与黑玫瑰突然出现,而房间里只有她一人!恐惧攫住了她,让她无法逃离。此时,灯炉开始转动,红烛飘飘渺渺的,吐出了缕缕青烟,刹那间,整间房子又似出现了一群人。那些“人”游走于哥特式与古埃及宫殿式图案的刺绣地毯上,一面墙壁上挂着的是猩红的壁毯,铅灰的“人影”荡漾其中,整个房间开始旋转。“呀!”的一声,夏青丝吓得晕死了过去。
  7  “历经风霜之后我回来……我憔悴零落,伤痕累累……”房间里飘荡着沙哑痛楚的歌声,唱的是约翰邓恩的诗。那不停重覆的歌词如一把锋利的刀,一点、一点地刻录在她的思想里,让她在梦里仍恐慌,惊惧。  一双手从半空中探来,轻柔地落在她的发间,那双手温柔地滑动,落在两旁的太阳穴上,轻轻地揉按,睡梦中的夏青丝呼吸变得平缓,眉头松开了,而她眉宇间的恐惧也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唇边绽放出了笑容。  “别走,我的灵魂导师!”那一声呼唤,那样动人,充满渴望,可睁开的却是一双茫然的眼睛,夏青丝伸出手来,摸到了眼角的泪痕,“我是怎么了?我梦到了谁?我方才在呼唤谁?”  房里没了动静,可门缝外射来的却是一道恶毒的光,夜夫人安静地隐身于门缝后的黑暗里。她瞧着房里的夏青丝,被大片、大片的黑暗笼罩着,里面只有夏青丝一人,可却在呼唤冯老板以外的人。那一定是个男人!夜夫人露出了刻薄的笑意。  当曙光初现,一切景象渐渐变得轻盈起来。  迎着晨光,夏青丝穿过外滩,进入了各国国旗林立的建筑群里去,她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黑色影子。  等她过去后,夜夫人方从建筑群下高大的回廊阴影里探出头来,瞧着她走进了一家外国银行。那里是她巨额财富的来源地,可她的身世却越发的神秘,让人看不清了。就如那银行高高的石砌拱门所投下的一大片阴影,既森严,又迷离,影影绰绰的,让人永远无法看清,拱门下、那道铅色圣像印花玻璃后,站着的人影……  “我想查一下这笔资金的来源。”夏青丝将存折递给了银行经理。  经理的神色一变,含蓄地笑了笑,道了句:“请跟我来。”便率先进入了那条幽暗而开阔的回廊。  回廊布局是灰蓝色的,中庭天顶是玻璃幕墙,投下的阳光透过暗蓝色的玻璃,落到幽暗的回廊里,泛出冷色的光。光亮所到之处,夏青丝看清了撑起拱廊的高高的柱子,柱子上部有突出的枝形的构造,如一顶顶华伞。  回廊四壁挂有各位已逝银行家的油画像,全是铅灰色的主调,衬得油画中人既威严又阴森。四壁顶部垂挂下一幅幅灰色纱幔,当风起,帷幔清扬,整个空间变得光怪陆离,油画里的人灰冷的嘴唇似微微动了动,想再去看,灰色的帷幔停了,将油画中人隔离,看不清了……  夏青丝定了定神,看向前方,经理早已消失在了尽头猩红的大门前。她迅速穿过回廊,走进虚掩着的大门里,展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别样的世界。  那里是个不大的画室,里面有各式画作,其中一幅是《骡》。她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以前,她看过这幅画。这幅画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如今,这幅画,回来了,并找到了她。  “您现在是这批画的主人了。您可以代理画展,所得资金全归您所有。而这幅《骡》的价格,想必您是知道的,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原画主人,即画家R先生所作之画身价已经跻身欧洲一线画家了。”经理的目光透出深意,从袋子里取出了一把钥匙交到了她手上,“这是进入这里的钥匙。至于您的所有问题,恕我不能替您解答了。”说完,迅速退出,离开了这个房间。  这是一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一朵黑色玫瑰花的造型。细闻之下,还有黑玫瑰香水的味道。与她脖子上挂着的香水瓶味道一样。  而这里,又是一个阴森的房间。房间里有上百对眼睛,充满怜悯地看着她。那些眼睛,来自于这里的每一幅画。包括画中骡子的那对清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骡子的眼睛里有一点黑影,那样细小,却又那样清晰。  她慢慢走近了它,手握起放于案上的放大镜,将其移到骡的眼睛上,那点黑影被放大,是一个披裹着黑色披风的男人。“幽灵……”她喃喃,全然不知自己说了什么。  她忽然间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骡》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又隐藏于另一幅画里,在那幅《消失了的少女》画里。画里的少女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世人,她的瞳仁里有一抹黑色的影子,如骡的眼里一样,而她的五官……她的一张脸上,除了眼睛,什么也没有……
  8  夏青丝攥紧了那根锁住“秘密”的钥匙,匆忙跑离了那个压抑、神秘的库房。  银行的大门外,风呼呼刮过,各国旗帜咧咧作响。高大的建筑如一个个从阴暗处冒出的魔鬼,脸面模糊。她跌跌撞撞地退后,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第一感觉,便是冷,便是寒。冰冷刺骨,不过如此。夏青丝猝然回首,站于她身后的是一个不辨年岁的男子,容貌是十八九岁的少年模样,青涩、俊美,却又奇异的成熟。那双孩子般纯净的眼睛,透出的是老人年才有的神采,既睿智又冰冷,里面还藏了千年的风霜。  他忽然对她笑了一笑。  “你认识我?”夏青丝退后了一步,本能地察觉到了他的危险。  男子的唇角微掀,露出诡异而冰冷的笑容,“美丽的夏小姐,你不记得我了?”  对知道她姓氏的,若为熟人便是对头。“你好,很遗憾,我失忆了。”夏青丝淡淡地笑。  “海上。”男子只动了动唇,一颗尖锐锋利的牙齿露了出来。他刚要向她靠近,她便疯狂地逃离开去。怕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可下一秒,男子已经挡在了夏青丝身前,他只用了一瞬,便追上了她!他不可能是人!!!  一道闪电劈来,照得四周景象狰狞不堪。雨点忽然打了下来。而那男子却在那一瞬,变了脸色,眸光里一闪而过的,竟然是……惊慌!对面就是黄浦江,男子飞奔而去,雨打落在他身上,他的步伐似乱了,却飞快地朝大江奔去,纵身一跃,“噗通”一声,落入了黄浦江里。  夏青丝朝着他消失的方向一瞬不瞬地看着,眼神逐渐迷离。  背后闪过一道暗影,夏青丝没有注意。一段苍白的手扣住了她的肩膀,她“呀”的一声尖叫,猝然回头。是冯明森站于她身后。“你怎么在这里?”她未及思考,话脱口而出。  冯明森的长眉一挑,有些不悦。是的,她的身份低微,是不配管他的事的。可夏青丝并不惧他,微微扬起了那张动人的脸。却听得冯明森一声轻笑,“我来和黄经理谈一谈生意的事。”他的眉眼温和,其实是看出了她的尖锐。  顿一顿,他说,“雨里寒意重,快回去吧!”  他从不过问她的事,就如百分百的信任。她刚要转身,他喊了句等一等,然后将手中的伞交到了她手上,“别冷着了。回去休息一会,换身衣服,晚上我来接你。”顿了顿,继续说道:“有一个客人的宴会,你陪我去吧!  “好的。”夏青丝乖巧地答。关于《骡》和《消失了的少女》的故事,统统被她丢到了一边。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回到剧院,独属她的房间里。衣橱被一扇一扇地推开,里面全是华丽的服饰!由于她是从小在欧洲长大的,所以她爱洋服。她挑选了一会,依旧是选了一袭洋裙,红色的裙子如火焰,如鲜血,妖艳无比。而她肤白,近乎诡异的苍白,衬着那团烈火般的红,美冶无比。  当冯明森见到她的那一刻,半眯起了眼睛,似陷进了某种不可名状的情绪里。  “怎么了?有哪里不对吗?”夏青丝点起苍白的脚尖,轻盈地转了一个圈,柔软的丝绸、如血液般的裙摆似流动起来。  冯明森扶住了她,“很美。”他蓦然蹲下了身体,然后握住了她抬起的脚尖。俩人都是冰冷的。他将置于一边的黑色高跟鞋拿起,替她穿了上去,“地冷。”  他总是如此,话不多,却默默地关心她!“走吧!”她笑着,挽住了他的手,一同赴宴。  西洋餐厅里,歌舞升平。显然是在开一场狂欢派对。  来往的人,衣香鬓影,西装革履,却人人都戴着一张华丽的面具。  忽然,一个高挑挺拔的男人拦住了彼此的路。那是一张只有半边的面具,露出唇形美丽的嘴来。“明森,你来了。”男子优雅一笑,道:“你好,美丽的女伴。”他的眼闪动着迷人而危险的光芒。  不知道为何,一向冷静自持的夏青丝竟然向前了一步,猛地掀开了男子的面具。如此猝不及防,显然连夏青丝自己也没有料到。  男子似笑非笑的眼,在她身上轻轻扫过,唇边是讥讽的笑意。对夏青丝的无礼举动,似是一点也不在意,甚至没有惊讶。  而冯明森由始自终保持着得体的举止,微笑着与男子打招呼,“海先生,许久不见。”体贴地扶着夏青丝到了里面包厢落座。  乔海坐于夏青丝对面。他的眼光偶尔扫过夏青丝的脸面,只是轻轻地一点,便过去了。  乔海是中西混血儿,有精致而英俊的绝美容颜。他的眼睛藏了千年的风霜,可又纯粹得犹如稚童。他看上去只十八九岁,可又似八九时岁的老人。他就是夏青丝惧怕的人,那个在银行门口拦住她的人!神秘而危险!  尽管俊美,可他看起来还是亚裔的脸孔,不细看,看不出他是混血。  “他是半唐番。”冯明森开起了玩笑,“他很英俊对吗?青丝。放眼整个上海,不知多少名门女子对他芳心暗许。”  夏青丝掩唇而笑,“他很危险。”  倒似说了一个冷笑话。冯明森怔了怔,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而乔海也笑了,他的笑意温煦如春,能融化万年的冰霜。  俩人是为商谈生意而来的。冯明森拥有一个大码头,每天在他码头靠岸的船只数不胜数。而乔海想冯明森替他运一批货回上海。乔海给出的价钱是天文数字。  没有巨额生意不做的道理!  “海,为什么你不自己运呢?”似是无比熟稔地念出了那个名字,夏青丝怔了怔,半开起了玩笑,“在上海滩,黑白两道上谁不认得明森。即使你要运的是违禁物品,只要明森开了口,就能进入黄浦江,更能在明森旗下的任意码头里停靠卸货。”  那是她委婉拒绝的意思了。冯明森如何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死水一般的生活,过了整整十年了!十年啊!冯明森忽然一叹。明知道此行许是危险万分,可他突发奇想地想去冒这个险!只要身边有她陪着!他看了眼夏青丝,道:“你与我一同去。”  不是商量的口吻,是直接命令。她的笑意妖冶,她本就是不安分的。“Yse,My Master!”她轻声说道。  “还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奴。”乔海打趣。  冯明森皱了皱眉,在她耳边说话,“我不是你的主人,你永远自由。你是属于你自己的。”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脸上,痒痒的,又轻又软,她的肌肤似被情人温柔的手拂过。  “美丽的小姐,你希望我陪伴你一起出海吗?”乔海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是在公然地调情了,冯明森的脸色有些难看。夏青丝妩媚一笑,“你应该问明森才对。”  似是陷入了某种情绪里,乔海的神色有些凄苦,他叹了叹道:“此次去英国,是接我未婚妻的遗体回来。所以我需要一具上乘的棺材。我会携同棺材一起漂洋过海。”  分明是一出深情无悔的生死恋情,他的神色也落寞万分,可夏青丝还是察觉到了他平静脸面下,必定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你需要的上乘棺材,我会找来。”冯明森弹了弹指间的香烟,慢慢说道。  那一句谢谢尚未出口,乔海就被莽撞的侍应撞到,一杯红酒自他的大腿洒落,一直沿着他的脚跟流到地上,一滴一滴,是诡异妖艳的红。乔海急切,险些掀翻了桌面,“不好意思”他边说,边往洗手间奔去。  “倒真是一个世家子弟,如此注重仪表。”冯明森轻声笑了笑。  某种记忆一闪而过,夏青丝拼命想抓住,却怎么也抓不到。  PS:哈哈~~~吸血鬼终于来了!但是乔海并非简单的吸血鬼哦,他还是僵尸!另外还有另一重神秘身份,我先不说出来,让大家慢慢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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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这位老朋友脸色不大好,我去看看他。”冯明森在她脸上印下一吻,便离去。  红色的酒液在灯光下泛出迷离的光,乐声渐止,灯光也暗了下去,有侍应替每张桌子点上白色蜡烛,柔和的烛光如同烛光,一切犹如漂浮在海面上的景象,浮浮沉沉。  本就是乔海先到得,自然早已醒好了酒等着他们。而明森方才说了,乔海爱好酒,在此处藏有一整箱的香醇美酒,每次宴客,必回开启一瓶美酒。乔海是个懂得享受的男人。执起对面位置上的红酒杯,夏青丝轻抿了一口,美酒里竟混合了浓浓的鲜血,入口甘醇甜蜜,竟无半点血腥苦涩!  是上等处子的血液!这个认知,使得夏青丝的身子抖了一下!她放下了杯子,再看四周的人,男男女女仍在派对之中,他们翩翩起舞,优美而轻盈,不远处有一面金色富丽的大钟,钟座有一块宽与高各一米的玻璃,可照出人影。可她细看,那翩翩旋转的美丽人群,全都没有影子。镜子照不出他们来!  “小姐,还需要些什么吗?”美丽年轻的女侍者走上前来,托盘上还剩了一杯雪莉酒。夏青丝取过酒杯,看见了女侍左手手腕上绑着的粉色蝴蝶结。  酒杯她一口饮尽,夏青丝站起,正要将杯子置于托盘中,却不料手一抖,杯子没放稳,掉到了地上,溅起了一地玻璃,而她更是不小心扯到了女侍手腕中的蝴蝶结,手腕中果然有两个小小的血洞。甜美微笑着的女侍忙将蝴蝶结绑好,转身离去。  那一霎,夏青丝是惊恐的,可仍装出面子上的镇静出来。因为,方才的那一点动静,许多人都转向了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有人靠近了她一些,华丽的裙摆拖过地上,无声无息。夏青丝此刻才发现,无论男女,这群衣香鬓影的人儿,唇色是那样的红艳,红得似乎能滴出血来。  她一怔,忙恢复了平静,举起乔海的酒杯,慢慢品着,强压下了心头的惊涛骇浪,一点一点地将混了鲜血的红酒喝尽。这鲜血十分新鲜,仍是暖的。那群人忽然就展露了微笑,每个微笑,皆倾国倾城,他们纷纷退开。  纵然再懵懂,夏青丝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是在国外长大的,尽管失忆,可常识还是懂的,而且那么多的外国文学,都提到了这一类人,“不死者”!乔海也是这一类人!忽然,她就想到了冯明森,担心他有危险,正要去找他,却见二人笑着相携而来。  乔海的声音大,笑开了,“想必让夏小姐担心了。都怪我,方才喝酒急,有些醉意了。”  大厅里响起了新的乐曲,乔海伸出手来,邀她共舞一曲。见冯明森点了点头,她便站了起来,随着他的舞步,转进了人海,姿态翩跹,袅娜娉婷。  尚未等她说话,乔海便道:“你一早就猜到了对吗?”  和聪明人说明白话,“猜到什么?你的身份,还是你的来意?”夏青丝似笑非笑的。可颤抖的身体到底是出卖了她。“你在害怕。”乔海笑了,那绝美的容颜刹那间如冰雪初融,美不胜收。他的手沿着她的脊背慢慢向下探去,如同在她的身体上跳一曲探戈,最后停在她的臀部,将她的身体紧紧地压下他。  近乎是赤裸裸的调情了,只是这具躯体是冰冷的。“你与他们不同,”夏青丝看了眼四周,“你可以在白天出现,而且更无须伪装。例如打个伞,或者将自己围得严严实实什么的。”
  10  “你想知道原因?”他挑眉而笑,眉目间流转出一丝并不惹人厌的轻浮。  她尚未反应过来,唇已被他吻住,他冰冷的舌头探了进来,辗转缠绵,他的吻技很好,是让人迷醉的。再一个旋转,她已被他带离了人群,躲进了华丽廊道下的角落里,这里连灯光也照不亮。可星光点点,脚下是黄浦江,江面波光粼粼倒映着星光,不可谓不美。  她知道自己陷入了危险,却无力挣扎,全身软绵绵的。他的吻在加深,是法式湿吻。她的脑子晕晕乎乎的,忽然就如放电影一般,脑海里闪过了一些画面,断断续续的,如一部残缺不全的老电影。  脑海里全是血,一片血海,无数的人倒在血泊里,有女人,有孩子。  “啊!”的一声尖叫,她咬了乔海的舌头,终于逃脱了他的禁锢。可离了他的怀抱,她软到在地。  “只要吸了阳,我就可以在白天里行走。”乔海笑笑的,只转眼间的功夫,他苍白的脸庞便有了几分血色,衬着他的红唇,整个人妖冶无比。  他没有吸她的血?只是吸阳?!只有僵尸才嘴对嘴的吸阳!“你不是吸血鬼?”夏青丝惊颤不已。  乔海依旧是笑笑的,腮边露出一颗尖锐的虎牙,“我从未说过自己是吸血鬼。而且,西方称吸血鬼,东方嘛——叫僵尸。我是从清朝过来的人,也算是你的老祖宗了,你可知道,我死了多少年了?”说完,还真的举起手来,数了数手指。  一阵恶寒传遍全身,夏青丝往后退了退,僵尸电影她也不是没看过。不都是穿着朝服,一跳一跳,僵硬无比的吗?  “那些都过时了。而且我们也不怕十字架!”说着,乔海解开了一颗衬衣扣子,露出漂亮的喉结,然后是第二颗。夏青丝已能看到他胸前挂着的十字架了。果真是讽刺的。他的话继续说了下去,“而且嘛,我们还可以采阴补阳,同样便于白日里行走。但只限于我,他们不能。”说完指了指餐厅里缥缈的人群。  听到“采阳补阴”四个字时,夏青丝的脸蓦然红了。“原来,你还是处子啊!想不到明森倒还真是个谦谦君子。对,男与女,就是你猜的那样。”乔海的唇贴在她耳畔,低低地笑。只不过一秒,眨眼的功夫,他已经贴到了她身上来。而方才,是她刻意拉开的与他的距离。他的速度很快!夏青丝计算着,脸庞红霞慢慢退却,她不动声色地退开一步。  “你还是有求于明森的吧!所以你不会害他,起码不会在此刻对他动手。我们出来许久,再不进去,他该起疑了。”夏青丝转身想走。  他倒也不拦,随了她一起进去。只是他的声音萦绕她耳畔,“你没发现,他的眼睛没有焦点吗!”  “你对他迷魂了!”夏青丝的脸色变了变。  “所以我才要吸阳补补啊!对人行迷魂之术,可是很耗费真气的!”乔海绅士地帮她推开了餐椅。  还真气呢!“都不是人了,还有真气?!”她冷讥,那笑意璀璨流丽,艳丽无匹。  那一场聚会,不欢而散。乔海雇了马车,夏青丝扶了明森上车,只想快些离去。她正要关上马车的门,却被乔海的手挡住了,他俯身在她二旁低语,“我的采阳补阴之术很不错,你若想试试……”  “无耻!”夏青丝甩开了他的手。马车飞快地跑远了。  一位美丽的女子走了上来,一身鹅洋裙,十分俏丽。烫过的卷发扎成马尾辫,一缕一缕的打着卷,黄色的蝴蝶结扎在头上,随风轻扬。“主人,这次总算是瞒了过去。如果被夏青丝知道了你的弱点……”  乔海挥了挥手,女子便马上噤声了。“即使知道也不怕。我仍旧能操控一切。”天忽然飘起了雨,黄裳女子马上打起了伞,遮住了他。  “雨天确实让人心里烦闷。”乔海蹙眉,眉心紧攥。雨天便是他的死穴!  PS:大家猜猜乔海的身份啊~~~~他的身份可神秘了,可不单单是字面理解上的吸血鬼哦!其实他还是东方俗称的僵尸!还有另一重身份,你们再猜哈!桥乔想问问大家啊~~~是喜欢冯明森更多点呢,还是乔海啊?乔海是配角啦!不过大家留言,也喜欢乔海的话,我还可以给小海同学加戏份啊~~~这忧伤的小小吸血良民啊~~~吼吼~~~下面将会更精彩,和更多探险内容,大家请期待啊~~~~多多支持呦!桥乔爱你们!么么哒!
  11  出海。  雾渐起,海面上茫茫一片。如此深宵,连星子也无一颗。月亮被浓云遮挡,漆黑的海无边无际,在海中飘荡,一切漂泊不定。  按乔海的要求,冯明森花重金购到了一副奢华的高级棺木,是西式的款式,很合乔海心意。  回想当天上船时,尽管做了多方掩盖,可棺木毕竟太大了,而且形状特殊,即使外面用一个长方形的木箱装好,依旧阻挡不住旁人探寻的目光。最不巧的是,装运货物时,还出了些差错,搬运工不小心,使得扛着的木箱撞到了豪华游轮坚硬的钢板上,木板顿时裂开,露出了黝黑棺材的一角。  一时,大家尖叫起来。六个搬运工一惊,笨重的大木箱就这样摔到了货仓地上。  还是冯明森处事不惊,他拍了拍领头搬运工的肩膀,递了一支烟给他,“小哥,辛苦了。替我抬到那边,动作麻利些,你们就可以下船了。”说着从衣袋里取出一个红包,“这个算是打赏了。”工钱,他早已付过,现在可谓是付双倍的工钱了。可见连这个突发情况,他也是提前想到了。  搬运工彼此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默不作声,连忙把工作做好。乔海叹道:“如果没有明森兄,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那群工人离开时,面有惧色,而船上的工头也是神色慌张。因着一场闹,门外站着的一些好事者,早将此事传了出去。尚未等得开船,就有好些乘客来闹,纷纷要求将棺材扔下海去。闹得大了,连开船时间都延迟了。  最后还是冯明森使了手段,将船开了出去再说。而乔海在冯明森的授意下,开了棺木,里面空空如也。一众乘客皆是你眼看我眼,一时傻了。而乔海声情并茂地将未婚妻客死异乡,他要接她回来的事说了一遍。他的痴情不悔落在乘客眼中,皆有了感同身受之感,也就慢慢散了。  此时,海面起了风,乌云密布,阳光再也照射不进来,夏青丝分明看到乔海眼中一闪而过的绿色光芒,他在诱哄大家。毫无疑问,他的演说是有魔力的,大家都相信了他。  当他们三人正要离开,忽然跑进来一个疯子一般的人,扯着冯明森的衣服吼道:“他是魔鬼,魔鬼!游轮上不能有棺材!会出事的!”  “这位先生,你喝多了吧!”乔海上前一步,拽开了疯子,那疯子的肩膀被乔海的手扣住,全身冻僵了般,动弹不得。然后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疯狂地撞了出去,在甲板上狂奔起来。  “明森,让你受惊了。”说着,乔海从西服衣袋里,取出了折叠好的手帕递给了他。“无妨。”冯明森接过手帕,擦拭了一下被疯子弄脏的衣角。俩人完全是世家子弟的模样,风度翩翩,气度不凡。  这一场闹事,就这样过去了。  夏青丝在房中睡得十分不安稳。明森并没有与她同房,他的房间在她隔壁。她推开了一扇窗,看着外面漆黑的海。忽然“呀”的一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掂着脚尖下了床,并不理会光着的脚丫,取过蜜色丝绸睡袍披在了身上,打开门,转到了过道里。  忽然,一道黑影从她头上掠过。她猛地捂住了唇,才没有发出声音。她当然明白,与一个僵尸同船,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可她与明森没有选择。乔海选上了他们,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如果他们不替他办事,只怕性命不保。  一只黑色乌鸦停在了不远处的围栏上,就是方才的黑影。茫茫大海居然会有乌鸦?!她正疑惑,只见一道黑影匍匐于顶层的墙壁上,黑影身上还抗着一个巨大棺木,她迅速躲到了角落的阴影里,她探出头,小心窥探。那到黑影正匍匐的客舱是甲等仓上的豪华套房,是乔海的房间。
  12  月亮终于探出了头,点点月辉洒下,柔和的光线落在了黑影身上、脸上,夏青丝终于看清,是乔海。他正将棺材送进豪华套房里。  她还想在窥探,忽然,角落里传来一阵诡异的声音。她吓得一怔,正要逃,忽然眼前一黑,铺天盖地的黑影向她袭来,她拼命逃出来,只听身后“吱”一声响,无数的蝙蝠飞出,认定了她般,向她袭来。她挥动着双手挣扎,好不容易避开了蝙蝠,却无意中拐进了另一道客舱走廊。  暖黄色的灯光打在脸上,此刻她只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虚脱感。忽然,她发现了天顶上的一只硕大无比的棕黄蝙蝠。她正要逃,转角过道里走来一位年轻绅士,“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你看起来,脸色有些不好。”  夜里风大,而她只穿了睡裙和睡袍,此刻站于此,倒有种说不出的香烟美感,也难怪那男客的目光别有深意。她正要说话,天顶上那只硕大的蝙蝠忽然伸展了开来,在朦胧的薄雾中,化作了一道纤细的影,然后一个曼妙无比的黄裳女子站在了男人的身后。  夏青丝的目光被定格住了,她甚至忘了逃,只能眼睁睁地瞧着那黄裳女子伸出苍白的手,在男人的背后拍了拍,看向她时,露出俏皮的笑意。  男人回转头,便听得她的一声,“海,先生,我是806号房的,可我迷路了,你送我回去可好?”暗夜里,那双眼睛发出绿色的光,唇色红得妖艳。那男人茫然地点了点头,可下一秒,女子的唇便贴到了男人的项中,朝着夏青丝亮了亮尖锐的牙,然后咬了下去,她对着夏青丝妩媚的笑,唇畔是鲜艳的血流了出来。  夏青丝猛地转过身去,发足狂奔。撞到了多少侍者身上,拐了多少个弯,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了。她猛地撞开了门,冯明森正站在厅里品着酒。她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贪婪地摄取着他身上的温度。  “怎么了?”冯明森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有人追我!有人……”她有些语无伦次了。  “噩梦了吧?别怕,有我在,没有能伤害你!”他软软地哄着她,莫名地让她感到心安。她取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温暖终于一点点回来了。  “今晚,我与你一起好吗?”她哀哀地求着。  “傻孩子。”冯明森没说什么,扶她到了床上,替她盖好了被子,“你睡吧。我就在厅里看书。”  她点了点头,蜷缩起自己,远远地看着他,看了许久,才沉沉睡去。  “节制一点,弄死了他,会暴露我们的。”乔海突然出现在艾丽的身后,说道。  艾丽一惊,忙放开了男人,眼睛看着男人的眼睛,说道,“回去后,忘记刚才的事。记得一起来就在脖子上围上丝巾,不准脱下。”男人茫然地点了点头,转身回房。  “方才,你何必吓她。”乔海有些不满她的擅自主张。  “主人,我只是警告一下她,不要多管闲事。”艾丽战战兢兢地回答。  “夏青丝不是普通的女人,她一眼就看穿我是什么人。她的身上,有我族留下的气味。那是一种标志,除了那个人,任何人也不能碰她。你不要多生事端。”乔海的脸容平静,可更叫艾丽害怕。  艾丽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可她好像一无所知。”  “她曾失忆。那个人,对我很重要。我要通过她,找到那个人。”乔海说道。  “我知道了,主人,我不会再莽撞行事了。”艾丽取过置于一旁灯架上的酒杯,里面装满了鲜红的液体,是从方才男人的手腕上取来的,她恭敬地递给了乔海。  乔海微笑着接过,一饮而尽。  茫茫夜色里,只留下两对绿色的寒光,闪烁不定,如狼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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