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侣一起玩的手机游戏游戏的吗。14岁或者以下的。应为我也才14岁。。。

    天下有这样的怪事,14岁以下杀人没有任何处罚。  ( 重庆长寿的吴女士近日带着一岁半的孙子下楼玩耍。下楼过程中,吴女士走出电梯,孩子却被关在电梯里。短短5分钟后,大家看到圆圆浑身是血躺在居民楼下。监控显示,一个女孩进电梯后,就关上电梯按了25楼,之后疯狂殴打这个孩子,最后将他扔出电梯。(重庆电视台))  据最新消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经堂而皇之的被其母带到新疆。  理由是,未满14岁不用负刑责。只需监护人拿钱赔偿。  从前有强制收容,有少管所,根据最新的政策这种“落后而不人性”的制度已经废除。  但是,有人性的制度又该拿出什么呢?  14岁以下杀人不用受任何处罚吗?  杀了人跟吃了顿饭踢了场球一样继续面不改色的生活吗?  【对人性来说,犯罪没有制约就没有正义。】  越弱小的世界越需要保护,制约和正义,而不是相反!  学校里学生打架都不允许,就是在引导成长各阶段的孩子,欺凌比自己弱小的人是不正义的。  14岁以下,确实是需要引导的,免死刑刑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决不意味着可以无责。  相反,是需要更漫长而频繁的强制约束改造。  既是对未成年犯罪的改造,更是对为成年世界的正义的维护和引导。这是警戒告诉孩子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后果很严重。  鬼娃回魂:10岁小孩虐杀2岁小孩——来自英国的真实案例(转载)     【即便在“过度保护犯罪者人权”的西方,像这样心理缺陷的小孩也必须强制进行心理治疗,监禁。】  【小孩子犯罪,大多犯罪对象是更小的孩子。】  怎么在中国,突然就大赦特赦,  让本该更受保护的孩童世界,本该更教导杜绝大欺小的童年世界,变成没有任何正义任何人性的人间修罗场呢?!  【如果孩子们都得到了犯罪甚至杀人,不用受任何处罚的引导,  那学校和青少年群体就会是比任何丛林更血腥的丛林,  学校就会变成屠宰场,反正14岁以下杀人都合法。】  因为别人的孩子杀人无罪,自己的孩子也就必须学会在丛林里生存!  校园暴力将以可怕的速度蔓延。  受害家庭可以雇佣14岁以下的少年去虐杀了这魔头,除害,暴力的正义。  同样也合法。  拷问法律,这样可以吗?  这个魔头的任何一个同学也可以随时虐杀了她,除害,暴力的正义。  同样也合法。  拷问法律,这样可以吗?  14岁以下的少年们以后都可以合法的互相杀人。  14岁以下的少年们以后都可以合法的集体虐杀任何一个孩子。  【都没有任何处罚,没有任何处罚哦,孩子们!】  都行动起来,学校变屠宰场,同样也都TM不违法。  拷问法律,这样可以吗?这是在培养“杀出丛林”的返祖下一代吗?  这样可以吗?
楼主发言:13次 发图:0张 | 更多
  顶一个!!  
  天啊,上网的小朋友们,快点有仇就报,杀完人,拍拍衣服洗洗手,回家吃饭写作业。
  花钱找新疆小孩,那种很野的,也未满14周岁的把小婊子的手砍掉,就拿小婊子家赔的钱再赔给他,宁愿不要赔偿款也要小婊子一辈子都不好过!!!  
  @jiangyannj 5楼
04:55:51  花钱找新疆小孩,那种很野的,也未满14周岁的把小婊子的手砍掉,就拿小婊子家赔的钱再赔给他,宁愿不要赔偿款也要小婊子一辈子都不好过!!!  -----------------------------  好主意
  好想回到14岁啊,把我班最漂亮的女孩给强女干了。  
  我天!  
  这是谁说的?青少年法庭审判是不公开的,但是没听说过14岁以下杀人没有任何处罚。
  送楼主两个字和一个称号:“法盲”,“伪正义”  
  这帖子是在开玩笑么…你找人把她作了你不就是买凶么…这种买未成年人杀人妥妥的死刑吧…顺带其实监管是好主意,但收容不太好,本来教育就存在不妥么,收容管理估计就更不到位了。不如建立心理评估随访制度,长期监视吧…  
  必须顶,小贱货死全家  
  我同意楼主看法,校园暴力是个大问题,已经不少前车之鉴了  
  @cccdoly 7楼
06:12:02  这是谁说的?青少年法庭审判是不公开的,但是没听说过14岁以下杀人没有任何处罚。  -----------------------------  请注意,这个鬼孩已经被她妈带去新疆。没有刑事立案。今天的重庆警方公告。
  同意。这个真是个大大的漏洞
  @0和1 8楼
06:13:41  送楼主两个字和一个称号:“法盲”,“伪正义”  -----------------------------  我送你:  脑残。睁眼瞎。  你没看到警方已经让她自由离开,没有任何拘禁?  只有民事立案跟鬼娃的爸妈讨论金钱赔偿。
  @尾玉流连 9楼
06:30:06  这帖子是在开玩笑么…你找人把她作了你不就是买凶么…这种买未成年人杀人妥妥的死刑吧…顺带其实监管是好主意,但收容不太好,本来教育就存在不妥么,收容管理估计就更不到位了。不如建立心理评估随访制度,长期监视吧…  -----------------------------  买凶是要证据的。要你能拿到证据才叫买凶  别人14以下少年反正不用被处罚,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你能怎么着?  何况这只是其中一个假设,其他的更大危害互相随便虐杀,你又能怎么着?
  这不是情感的问题,是法制的问题。  既然懂法就睁眼看重庆警方的公告,不要随便喷粪。  这鬼娃已经被她妈带去新疆,警方没有强制拘禁,没有刑事立案。  受害家属只能跟她爹妈打民事赔偿案!!  我的质疑是:  不能刑事立案,就能这样赔钱一走了之?  从前中国的司法实践是有少年法庭的,会让她潇洒的走?  西方也是有案例判10年以上的,会让她潇洒的走?  拘禁、心理治疗、强制改造,这些都死到哪里去了?
  我想起战神漫画里 马尔斯威逼老师的一幕了 我还未成年 听说杀了人可以不触犯法律,你要不要试试,然后美工刀啪的划过老师旁边 。超赞!  当然是那个老师性侵其女友未果才有这举动的哦。
  不立案,行啊,小女孩,小心哪天哪个野孩子看你不顺眼把你给做了吧,人贱必有报!  
  @墨染朱砂 17楼
15:01:34  我想起战神漫画里 马尔斯威逼老师的一幕了 我还未成年 听说杀了人可以不触犯法律,你要不要试试,然后美工刀啪的划过老师旁边 。超赞!  当然是那个老师性侵其女友未果才有这举动的哦。  -----------------------------  影视传播的影响也是有,但主要是家庭教育缺陷和基因缺陷。  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要强制心理治疗和强制监管。  这次是完全自由的拍屁股走了。
  其实我们已经开始参考国外的模式 健全社区督导
这是本届三中的亮点 。。。。  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理 各国都是一样的
不担 刑责的
是 监护人担责。。。 楼主 这个都不懂???
  @wsmniaiw 20楼
15:16:21  其实我们已经开始参考国外的模式 健全社区督导
这是本届三中的亮点 。。。。  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理 各国都是一样的
不担 刑责的
是 监护人担责。。。 楼主 这个都不懂???  -----------------------------  你不能理解汉语吗?  你以为不担刑责就是无罪释放吗?  从前的少年法庭是干什么吃的?少管所是干什么吃的?  强制心理治疗,强制监管是干什么吃的?  你们这些说不用担责的人都是不看就回,突显自己欠费智商的吗?  才一页帖子就重复好几次这样的话,真对一部分人的智商捉急。
  @wsmniaiw 20楼
15:16:21  其实我们已经开始参考国外的模式 健全社区督导
这是本届三中的亮点 。。。。  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理 各国都是一样的
不担 刑责的
是 监护人担责。。。 楼主 这个都不懂???  -----------------------------  我主贴已经说了,现在就是“追求人性”废除了从前的一些规定,比如强制收容等。  强制收容是针对成人的轻微犯罪,这个容易成为黑势力整上访人的漏洞,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事上法庭,废除没问题。  但对未成年的恶性犯罪,口子开太大了。  社区督导对恶性犯罪有用?
  我觉得可能是怕国际影响。  某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人权组织,最喜欢干预别人家的事了,唧唧歪歪,你们懂的!  英国那两个杀童的关了几年,还不是人权组织干预,提前被放出来了!
  我想起了最近央视法制节目播出的,云南一个14岁杀人少年在逃16年后落案,16年间作案遍及广东各地。  他运气稍微差了一点,年轻半岁他就能完全逍遥,一点责任没有地活到老了。  央视居然还有模有样当一个重案告破。
  好了 明白楼主的诉求了
制定一条法令,要反复推敲的,不能让法令被人滥用,也不能放过挑战社会公德的事情。  我觉得需要过程的。。。  什么叫法治社会,不是说这个事情被炒作得很大条必须从严判处,这不是法治是人治、
  曾经5年纪的时候把班上最漂亮的妹子 按墙上摸咪咪  她没反抗  原来她早就知道这法律啊
  @wsmniaiw 26楼
15:59:22  好了 明白楼主的诉求了
制定一条法令,要反复推敲的,不能让法令被人滥用,也不能放过挑战社会公德的事情。  我觉得需要过程的。。。  什么叫法治社会,不是说这个事情被炒作得很大条必须从严判处,这不是法治是人治、  -----------------------------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人治的问题  而是从前有的一些合理的规则,以西方“保护人权”的理念最近被废除了,比如针对未成年恶性犯罪的少管所。  对恶性犯罪少年的纵容,
好孩子的伤害。
  得了吧,在这里。法律干不过。恶人只能要恶人磨!!!
  李天一也不过15岁,他如果年轻1岁半,是不是也不用这不清不楚的民愤十年牢狱?  他也不过是想找小姐,还不是绝对恶劣的故意杀人。  小两岁就可以随便杀人都没任何处罚?  这世界的规则就是这么奇怪。
  不管从前还是现在,一直都要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赔钱。  但刑事案件,也要追究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  人命不是赔钱就可以的。对未成年犯罪主体【不担刑事责任】但【强制改造和引导】,监管和强制心理治疗。  不然这种鬼娃放任在任何地方对其他孩子都是巨大的威胁。
  我不得不重复强调:  【【【【【不担刑责,不等于完全释放,杀人像放个屁。】】】】】】  1,从前中国是有少管所,少年法庭,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  虽然不是刑事立案,但是强制监管。  从前的少年法庭,少管所,在针对未成年恶性犯罪上有其必要性。  不担刑责,不等于释放。  2,最近跟从西方“过度保护犯罪者人权”思想,全面废止。  对未成年犯罪完全放任自流,没有强制监管,强制心理治疗等措施。只有一些社区督导。  3,有犯罪倾向的少年将没有任何威慑和强制引导。  如果恶性犯罪没有任何处罚和强制监管,那将有极坏的效应。  纵容少年犯罪,  更多好孩子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正义。  那些认为任何处罚都不该有的人,可以先试想自己的孩子被同龄人虐杀。  】】】】】】】】
  @浊世三少 小畜生一家必不得好死!就算不受法律审判,也要接受全国人民的审判!!
  @浊世三少 :本土豪赏(100赏金)聊表敬意,对您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反正搞笑的是,只要是14岁以下的,杀人放火干什么,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今天看公务员刑法知识的时候看到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我现在感觉玩什么游戏都没意思干什么都没劲。我才14岁啊 !您有什么好办法么?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现在感觉玩什么游戏都没意思干什么都没劲。我才14岁啊 !您有什么好办法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玩什么游戏都没劲。可能是没找到适合你的游戏。很没劲,但要小心。。也没啥意思。。有很多好玩的东西
你要是想玩就玩游戏。。是不错。
所以你可以少玩游戏。 我玩游戏就是消磨时间。本人不反对。可以和同学一起室外活动。O(∩_∩)O~
谈恋爱,找又找不到令我感兴趣的有的人对游戏都不感兴趣,这也没什么。。。初恋你会很难忘得。
我先在玩一个游戏,时间长了。这是正常的。对眼也有好处。。但我喜欢篮球,我每天都打篮球
不喜欢游戏,你可以喜欢其他的嘛。
14岁!!!!!!!!!!!!!!!!
采纳率:40%
去谈恋爱吧,游戏玩多了你会发现都是千篇一律
我才十四岁
早恋!?no~no~ 这叫丰富人生阅历和填充空洞人生。
呵呵~~交个朋友吧!QQ:QQ:
比较沉溺于游戏中,哪一天忽然发现游戏没意思,就失去了生活的目标,觉得很无聊,你可以交些现实中的好朋友或者出去旅游转移下注意力。
不想玩游戏的话,你可以去打打篮球。听听音乐。也很好的。
打篮球可以对你身体长高很有帮助哦!
你才14岁嘛。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没意思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我如果14岁以下,家里又有钱,是不是可以随便杀人放火满世界横着走路啊?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是啊  
  是啊,以后走马路上危险了  
  楼主可以,而且楼主爹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可能是的。  
  蛮好的耶!  
  好像还真的是!  
  还必须要极度变态、毫无人性才行!  
  以后跟谁有仇找未成年弄死他。。。。太好了。。。我们好喜欢哦。。。草他妈的  
  是的,你可以做电视里那些近乎残暴的事,至少你可以杀了人,police叔叔觉得你太幼了,就说不用立案啦啦啦  
  以后出家门记得穿钢板,连小学生都不安全了。  
  不知说什么 就顶个吧  
  是!前提是你从小就灭绝人性  
  是啊 天下都是你的 想干嘛干嘛 你年纪小背景好呀  
  @阿凡提喝小酒
01:28:00  不知说什么 就顶个吧   —————————————————  
  是的说
  是的!!!
  而且你还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是的。  那又怎么样,你想横着走路吗?
  @元元元源
02:18:00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这个至少进了少管所,虽然后来不知道执行没有!可是打原原这个畜生,完全免责,好不?!有钱,看跟谁比吧,县城里肯定算有钱的了,国企厂长,大家都懂得,家境还没到只手遮天的地步  
  貌似可以随便杀唉,不过满世界横着走似乎有些不可能.
  @元元元源
02:18:18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顶  
  是的……  
  按理论来讲好像真的是
  连杀亲妈都儿戏
照样茁壮成长
  @元元元源 18楼
02:18:18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上次那个帖子吧, 我在里面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还被圣母质问,问我是那个年代穿越过来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
  好像是的!  
  是的。  
  我想说李天一会用怨恨的小眼神问他芭比,为什么不把我的年龄再改改。
  是的!  但是请不要去惹比你家更有权有钱的人,就好了!  
  顶所有原原事件的帖子!!!!!!不严惩天理难容!!!!!!!!!!!!!!!
  @可爱的小狒狒 是的是的 还能获得大家各方面支助让楼主去找那个小畜生玩儿哦
  回复第29楼(作者:@2011这个可以有的 于
12:23)  我想说李天一会用怨恨的小眼神问他芭比,为什么不把我的年龄再改改。  ==========  和14岁以下无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如果天一把年龄改到14以下,就成那个女人强奸他了  
  唉,我同学在英国,见到十一二岁的小孩都要躲着走,要是那些1米8的大个子未成年人强X了她,貌似她还得证明自己没犯罪。。。我国也会有那一天吗?
  国家法律真的需要完善
  楼主,你没那个本事
  首先你得家里面有钱再来考虑这个问题吧,似乎楼主想多了。  [发自iPhone/iPad客户端: 天涯 ]  
  作者:最后一个小老广 来自:手机版 时间: 12:45:09  首先你得家里面有钱再来考虑这个问题吧,似乎楼主想多了。  ---------------------  不需要太有钱,几十万足够了
  楼主心理素质得过硬  
  明确告诉你,是的,可以!前提是别碰到比你更有钱比你更横的  
  回复第20楼,@深眼睛  @元元元源 19楼
02:18:00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这个至少进了少管所,虽然后来不知道执行没有!可是打原原这个畜生,完全免责,好不?!有钱,看跟谁比吧,县城里肯定算有钱的了,国企厂长,大家都懂得,家境还没到只手遮天的地步   --------------------------  这是我们这里发生的事,我问了一个警察,他说杀人者的家里根本没钱,才赔了一万多!我擦,人没了,也没钱,凶手也没一命抵一命,这是真惨啊!  
  顶起来,不公平  
  哼哼,现在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可言么  
  现在路过小学都要穿防弹衣了吧  
  呵呵,这就是社会主义  
  是滴  
  日本的16岁以下不良青年不是说嘛,在16岁生日前可以杀人放火啥都干,反正不会判刑
  @爱卿你从了朕吧 47楼
19:05:44  现在路过小学都要穿防弹衣了吧  -----------------------------  强身健体 预防小学生
  那楼主的仇家也可以找个未成年的人来杀掉你咩
  对,以后要是想报仇了直接雇佣一个未满十四岁的孩子,有些十三岁的孩子身手可厉害了,讨厌哪个杀哪个,不过前提一定要保密好啊,千万别被人知道是你雇佣的,到时候你消除心头大恨,小孩子拿钱逍遥多棒啊,哈哈  
  预感一大拨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正在摩拳擦掌
  回复第8楼(作者:@逍遥的馒头 于
01:25)  以后跟谁有仇找未成年弄死他。。。。太好了。。。我们好喜欢哦。。。草他妈的  [来自手机网页版]  ==========  傻瓜,要未成年自己要犯罪才行,否则你还是主谋  
  坦白说,我在13岁的时候是真的想过趁着最后一年干点杀人放火的事情的,反正不用负刑事责任(还好我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支持楼主先杀了小婊子和它一家  
  对啊,不过楼主小心有比你更小更有钱更恶毒的……  
  强烈呼吁改小判罚犯罪未成年人的年龄
  知道什么叫无法无天了吧,这就是!  
  满中国吧,别满世界了  
  回复第20楼(作者:@深眼睛 于
@深眼睛 20楼
02:26:10  @元元元源
02:18:00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  亲第一个已经死了而且是被肢解,进三年在我看来根本等于没有惩罚,而且那个凶手已经十三了我相信如果她和害原原的人一样也只有十岁,我想这三年她也不会进,(后面的话不是回复亲的)末成年很伟大吗?一点也不,法律这是让他们从根上蔫坏,她们小,不懂事就可以不用负责任?法律要给她们保护,给她们公平,可是她们害的人也是未成年,你把公平给了坏人,把不公平给了受害人,她们也是未成年人,凭什么要让她们被法律遗忘,如果他们不出事,他们的人生可以有无数可能,也许可以是让中国走上更大辉煌的人,也可以是普通与社有用的人。但是她们现在只有一个可能,黑暗!无限的黑暗,死的凄惨,活的悲哀。坏人己经从根上坏了,保护她们有什么用?凭什么她们就可以拥有阳光,拥有呼吸,拥有健康?看这种新闻每次都是受害者骨肉分离悲切,而坏人就可以全家该吃吃该喝喝,你说赔了钱?那钱有用吗?他们失去的是亲情,是命,是健康,是这个家的希望!法律不是讲公平吗?为什么不对受害的末成年人公平呢?她们的公平?她们的保护呢?因为死人已经没价值了对吗?你们指望把那群教好对吧?你们能教的好吗?你们不愿放弃一个可能变成一个好人的坏人,因为他们也许可以存在价值,可以啊!送他们去战场,能杀一个是一个,他们不是喜欢暴力吗?最好是杀日本人,这不就有价值吗?  @元元元源
02:18:00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  ==========  
  是的啊,楼主。  不过你不要杀比你有钱比你有权的人  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未成年保护法,受害者也未成年,这本法律就是一本助坏人更加嚣张的法律,而让同样是未成年的受害者丧失权利的产物恶典,保护未成年说的好听,社会要呵护他们说的真美,小幼苗啊小幼苗快点长大来吃了他们,怕是他们到死都是笑的吧,看咱将他们养的多茁壮啊,等的不就是这一刻吗?╮(╯▽╰)╭  
  未成年保护法,受害者也未成年,这本法律就是一本助坏人更加嚣张的法律,而让同样是未成年的受害者丧失权利的产物恶典,保护未成年说的好听,社会要呵护他们说的真美,小幼苗啊小幼苗快点长大来吃了他们,怕是他们到死都是笑的吧,看咱将他们养的多茁壮啊,等的不就是这一刻吗?╮(╯▽╰)╭  
  事实确实如此,很可怕吧。  我们这里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一个五年级坏小孩拿砖头把另一孩子拍成了植物人……不受任何制裁,连医药费都不出!!!其父母就是市井无赖。
  理论上,可以,感觉一大波14以下杀手要出来活动了
  回复第26楼(作者:@kyoconjax 于
12:17)(*^.^*)别理圣母花儿  @元元元源 18楼
02:18:18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  
  家里没钱也可以,我14岁以前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但最后怂得连和同学打架都不敢,所以楼主不要yy了,绝大多数小孩还是善良(或者说胆小)的
  回复第34楼,@lizitongtong  唉,我同学在英国,见到十一二岁的小孩都要躲着走,要是那些1米8的大个子未成年人强X了她,貌似她还得证明自己没犯罪。。。我国也会有那一天吗?  --------------------------  应该十二岁以上就负刑事责任了,未成年保护法现在想来真奇葩,犯罪的未成年不但不受惩罚,还成了心理缺失的可怜人,尼玛被害人更可怜好不?那个傻逼提出来的?这些天生就恶毒的应该人道毁灭,以免祸害更多的人。  
  其实没有钱也可以的,我国赔偿判决执行率一直不高。
  理论上是啊。。。悲哀吧
  @sandy楼
12:32:24  回复第29楼(作者:
@2011这个可以有的
12:23)  我想说李天一会用怨恨的小眼神问他芭比,为什么不把我的年龄再改改。  ==========  和14岁以下无论自愿与否,都算强奸。如果天一把年龄改到14以下,就成那个女人强奸他了  -----------------------------  三观碎了,突然觉得李天一好冤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
花园里花朵真彪悍
10岁的女孩扔一岁的BABY
这歌唱的我真心酸
  不要惹比你有钱的的就行  
  是的呀!杀了人还可以去外省散心呢  
  在你们那片横着走吧,国外不可能,如果国内有些地方说不定会遇到更牛逼的人  
  跟14岁以下家里有钱有什么关系?我只想说楼主你脑子有病吗?有病才杀人放火满世界横着走。不管那个女孩出过车祸没,我只归纳为他脑子有病,没病怎么会杀人呢?一个人有病没病看她的行为,额。  
  就目前来看,楼主你绝对可以。你能把那个十岁的畜生从楼上扔下去吗?我们证明你其实是爱她的,就是表达方式有问题……  
  就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横横,出国了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突然觉得我十四岁以前没干点什么,有点对不起那些条条款款啊!多好的机会被我等浪费了啊!让我穿回去吧,我想炸净狗神射想了很久了!  
  @熠儿2012 31楼
12:28  顶所有原原事件的帖子!!!!!!不严惩天理难容!!!!!!!!!!!!!!!  ------------------------------
  这是在煽动吗?怪不得说华人国家不适合民主,维权也不是这样的。多想想关注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吧,而不是大肆煽动,未成年上网的多着呢!
注:对摔婴事件我觉得不可姑息,不要骂我全家!
  恐怕是的。  
  @元元元源
20:28:00  回复第20楼(作者:@深眼睛 于
02:26) @深眼睛 20楼
02:26:10   @元元元源 19楼
02:18:00   以前不还有个新闻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因为嫉妒好友比她漂亮将她肢解了吗?最后也就赔了十万进少管所三年,当时我看这新闻就恨不得把那恶女肢解,现在看这条我也想将她从25楼扔下去,我只信仰一命抵一命,人可以与人为善,但当别人都危急你生命了,还善个屁!提出未满十八岁就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最该千刀万别,最大限度也该让这群小恶人坐一辈子牢!干一辈子苦力!!!!!   ——......   -----------------------------   亲第一个已经死了而且是被肢解,进三年在我看来根本等于没有惩罚,而且那个凶手已经十三了我相信如果她和害原原的人一样也只有十岁,我想这三年她也不会进,(后面的话  —————————————————  总之,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暴行开脱,祝原原早日康复,杀手女一家倾家荡产死不足惜!  
  是的 赶紧去杀了十岁那个 不要负责的  
  @深空之音 70楼  家里没钱也可以,我14岁以前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但最后怂得连和同学打架都不敢,所以楼主不要yy了,……  -----------------------------  我也想过,哈哈,不过我是善良滴~╮(╯▽╰)╭再说也没有要杀的对象啊!话说你这条让我突然想起来一个初中转学到我们班的男生说他以前杀过人。。。。。。突然细思恐极了起来。。。。。。  
  即使是十四岁一下小孩,也是跟成年人一样,有着倚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本性的,那些要保护费的小学高年级学生也是十四岁以下啊。法律还是不健全,保护了不够年龄的加害者,却忽略了被害者比加害者更弱势,并且只能忍受这种年龄不够带来的不公平。  
  那么那些育儿专家是不是可以集体歇菜了?很明显这样的法律会养成一批不负责任的孩子和一群别有用心的家长,社会还不够乱吗?毕竟孩子的教育要从小抓起,如果给小孩量刑,或者孩子犯罪家长坐牢,会督使很多不负责任的家长重视起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来,给国家造成良性循环。  
  以后成年人想杀人也简单了。看谁不顺眼就找个14岁以下的小孩去动手,只要不被查出来是被教唆的,成年人也相安无事了。好恐怖……
  回复第87楼(作者:@深眼睛 于
00:05)  @元元元源
201你从那看见我给凶手开脱了?╮(╯_╰)╭无语3-12-07 20:28:00  回复第20楼(作者:@深眼睛……  ==========  
  回复第87楼(作者:@深眼睛 于
00:05)  @元元元源
201你从那看见我给凶手开脱了?╮(╯_╰)╭无语3-12-07 20:28:00  回复第20楼(作者:@深眼睛……  ==========  
  嗯,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未成年人犯得是死罪,根据从轻原则,应当判无期,而不是不追究,不刑拘,不判刑,请公安机关尽快逮捕 #李某人   回帖刷这个   
  @深眼睛 96楼
01:3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未成年人犯得是死罪,根据从轻原则,应当判无期,而不是不追究,不刑拘,不判刑,请公安机关尽快逮捕 #李某人  回帖刷这个  -----------------------------  即然有这条法律那为什么肢解那个才三年而不是无期?我对肢解那个案子一直有着很深的怨念,当然我没说害原原那个凶手不该罪有应得,不要再误会我的意思了!!!!!!
  @元元元源
01:49:00  @深眼睛 96楼
01:3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未成年人犯得是死罪,根据从轻原则,应当判无期,而不是不追究,不刑拘,不判刑,请公安机关尽快逮捕 #李某人   回帖刷这个   -----------------------------   即然有这条法律那为什么肢解那个才三年而不是无期?我对肢解那个案子一直有着很深的怨念,当然我没说害原原那个凶手不该罪有应得,不要再误会我的意思了!!!!!!  —————————————————  那个字误会了你?  
  @深空之音
70楼  家里没钱也可以,我14岁以前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但最后怂得连和同学打架都不敢,所以楼主不要yy了,……  -----------------------------  @琉璃砂924 89楼
00:15:38  我也想过,哈哈,不过我是善良滴~╮(╯▽╰)╭再说也没有要杀的对象啊!话说你这条让我突然想起来一个初中转学到我们班的男生说他以前杀过人。。。。。。突然细思恐极了起来。。。。。。  -----------------------------  这个大部分都是吹牛吧。。。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和朋友一起玩的游戏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