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夜饮真人密室逃脱是什么是什么故事

& 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知识点 &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习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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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13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安抚使(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在边境地区设置……)、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材料三&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1382年(洪武十五年)改称都察院,长官有左右都御史等,专职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号“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可立决。……明太祖……置锦衣卫指挥使,下属南北两镇抚司,除负责侍卫、密辑盗贼奸宄外,北镇抚司述掌管诏狱,各地重罪逮至京师,往往由北司严刑审理,而后直接奏请皇帝。——材料一、二、三均摘自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材料四&夜饮密室,一人酒酣,谩骂魏忠贤,其三人噤不敢出声。骂。未讫,番人(厂卫特务)摄四人至忠贤所,即碎尸骂者,而劳三人金。三人魂丧不敢动。——摘自《明史·刑法志》请回答:(1)根据上述材料指出汉、宋、明三朝的官制有何相同之处。材料二中的地方官制有何显著特点?(2)明朝的制度中同汉、宋两朝有何不同?(3)材料三、四中,明朝前后期的统治有何异同?反映了什么时代特点?(4)简述汉、宋、明三朝监察制度的共同作用。共同点:设置严密的监察制度,加强对官吏的监督。材料二特点:分散地方官吏的职权。&
本题难度:一般
题型:解答题&|&来源:2009-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制度
分析与解答
习题“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13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本题的四则材料分别反映了汉、宋、明三朝的监察制度,旨在考查考生对此三朝监察制度特点的掌握。解答时要注意古代监察制度由形成、完善到明清的强化,从本质上反映了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加强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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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13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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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考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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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与“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13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相似的题目:
贤臣、清官、天使都是人们对于理想执政者的称谓。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墨子认为,治国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诸葛亮在文章中写道:“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朱元璋对礼部臣僚们说:“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大厦非一木所成,必聚才而后成,天下非一人独理,必选贤而后治。故为国得宝不如举贤”。一一摘自《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经验》(1)材料一中,三位历史人物之见解的共同点是什么?(2分)结合所学知识,从思想、政治两方面简析我国古代社会造就“贤臣”的历史条件。& (2分)材料二&宋代著名清官包拯、元代高官耶律楚材和杨朵儿只,明代清官况钟、海瑞,也都有类似的境遇,在皇帝支持时,成绩斐然;而一旦失去皇帝支持,就遭到排斥,甚至被罢官坐狱。&&&一一《清官考辩》(2)概括材料二反映的历史现象,并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历史根源。(4分)材料三&封建阶级的‘清官’,他们的‘清’,就‘清’在政治上忠于皇帝,忠于朝廷,忠于封建的法律制度,在思想上遵守封建的纲常道德,在经济上于合法剥削之外不贪或少贪非分之财,如此而已。作为封建阶级专政工具的官吏,他们在阶级斗争的实践中是属于剥削者、压迫者的阵营,而同被剥削、被压迫的农民相对立的。这是一条不容混淆的基本的阶级界限。一一摘自《&海瑞罢官&代表一种什么社会思潮》〈人民日报》日)(3)材料三是用什么方法评价历史上“清官”现象的?(2分)指出这种评价方法的缺陷。(2分)材料四&美国1 787年宪法的奠基人麦迪逊曾说: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刺了。(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为了对政府进行“控制”,启蒙思想家提出了什么构想?(2分)这些构想对近代中国政治变革进程产生了怎样的影响?(2分)&&&&
下面是某电视专题片中出现的三组镜头,反映了不同朝代为解决洪水灾害,中央政府的运作情况:①蜀郡洪水为患,丞相与诸卿拿出治理方案,交给皇帝裁决;②渝州发生洪灾,中书省按皇帝旨意起草文件,交给门下省审核后,再交尚书省,尚书省交工部、户部办理;③徐州府爆发洪灾,阁臣据皇帝旨意写成诏书,直送工部、户部执行赈灾据所学知识判断,上述历史场景最早出现的朝代分别是:&&&&秦、唐、元汉、宋、明秦、元、清秦、唐、明
明朝内阁对皇帝“不合理”的诏旨,可以拒绝草拟,封还执奏。皇帝不满内阁票拟发回重拟时,如内阁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可以拒绝重拟,以原票封进。以上材料主要表明&&&&明朝内阁的权力高于皇权内阁事实上成为决策机构明朝皇权较前代有所弱化内阁对皇权存在一定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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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告密文化:动用国家机器鼓励告密
  在中国历史上,告密文化“古已有之”。据《辞源》释义,“告密”是指告发人的秘密。“告密”一词还有告发、告讦、告奸等不同说法。而告密文化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尽管曾被某些朝代所推行。
秦桧南归之迷秦桧与王氏跪像
 本文选自《同舟共进》2015年第12期,作者:安立志
   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告密在我国史书的记载,至少不晚于殷商时期。
  [汉唐:动用国家机器鼓励告密]
  在中国历史上,告密文化“古已有之”。据《辞源》释义,“告密”是指告发人的秘密。“告密”一词还有告发、告讦、告奸等不同说法。而告密文化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尽管曾被某些朝代所推行。
  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告密在我国史书的记载,至少不晚于殷商时期。大约3100年前,“崇侯虎谮西伯於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史记》)其中的“谮”字即告密,崇侯虎就是告密者,被告者西伯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姬昌。西伯姬昌收买民心,涉嫌反叛,加之商纣王又是这样一个暴虐无道的君主,西伯只能消受铁窗风雨了。
  在西伯事件中,告密者是主动的,统治者是被动的。而在另一事件中,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周厉王三十四年(公元前845年),“厉王虐,国人谤王……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周代才经历几代,就出现了一个无道国君——周厉王。为了封住民众的悠悠之口,他竟然找了一个卫巫,专司告密之职。只要发现有谁对国王有不满之语,密报王室,立刻人头落地。白色恐怖之下,国人只好“莫谈国事”。在这一事件中,统治者是主动的,告密者则是奉命行事。然而,好景不长,三年后,民众忍无可忍,起而造反,厉王被迫流亡。这一事件不仅成为成语“道路以目”的出处,而且弘扬了一句名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这两起事件,毋宁将其视为孤立的、偶发的事件。真正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把告密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法律义务来规范和要求民众,则是战国时期的秦国,其始作俑者则是一向被称为改革家的商鞅。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变法令下,“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将法律与军事视为一体,把告密与作战同等看待,告密等同于杀敌,不告密视为降敌,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告密法律了。这样的法令,将告密与连坐捆绑执行,剥夺了任何人独善其身的生存空间。利用国家法律激发、调动、强迫释放人性深处邪恶、阴暗的成分,作为控制民众、服务政治的手段,可谓前无古人。通过这样的变法,秦国虽然国富民强,天下无敌,甚至在秦始皇手里,席卷六合,一统天下,然而,不仅这个政权国祚不长,二世而亡,而且此恶法的制定者——商鞅在逃亡期间,因被他人告密,最终被秦人车裂(俗谓“五马分尸”)夷族,诚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另一个出台告密恶法的非汉武帝莫属。这个秦始皇式的君主,他的“雄才大略”不过是穷兵黩武,最终导致了国库空虚。如何解决财政困难,也是通过告密。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他下达了“算缗令”,开始征收富商的财产税。然而,不仅富商偷漏虚报、隐匿财产,而且还导致了一些人的投机钻营,比如一位叫卜式的放羊专业户,在北战匈奴时上书,愿捐出一半家产;南征时又上书“愿父子死南粤”,结果成了“爱国模范”,而且被朝廷封侯晋爵。“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汉书》)“告缗令”表面上为防止偷税漏税,实际上是鼓励民众对隐匿财产者进行告密,而且“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告密有功,把被告者的一半财产奖给告密者。这一举措几乎使所有的贪利者红了眼,以至于告密者络绎于途,不绝如缕。通过“告缗令”的实施,“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不过,其社会恶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商贾中家以上大氐(抵)破”,中国的商贸业终武帝一朝陷入了毁灭性的泥沼。比这更可怕的是,告缗使民风败恶,诚信沦丧,百姓风行给政府打小报告,做政府的密探,“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业”,汉武帝的政权从此走向了下坡路。
  在我国历史上,另一个告密高峰,出现在武则天时期。垂拱二年(公元686年),篡唐立周的女皇武则天为胁制君臣,威服天下,竟然动用国家机器公然鼓励告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投机分子鱼保家专门为武则天设计了方便告密的硬件设施——铜匦,其功能主要用来接受告密信件。为激发告密者的积极性,武则天专门下旨:“有告密者,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供五品食,使诣行在。虽农夫樵人,皆得召见,廪于客馆,所言或称旨,则不次除官,无实者不问。”告密无论是否属实,均可受到朝廷高度重视,隆重接待。如此一来,告密成了一桩害人利己,且毫无风险与成本的好生意。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资治通鉴》)有什么样的恶法,就会孳生什么样的恶徒——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之类的酷吏,因告密有功,被武则天重用,个个封官晋爵——索元礼擢为游击将军,周兴累迁秋官侍郎,来俊臣升为御史中丞。
  武则天时代的告密有多可怕,以下事例可见一斑。武则天废黜唐中宗李显的帝位,贬为庐陵王后,十几个飞骑军士在客店饮酒。朋友聚会,酒席筵上最不该的是议论前任君主,一人发牢骚曰:“早知今日得不到奖赏,不如去扶持庐陵王了。”于是,一人乘人不备离席,去向上司告密。酒席未散,羽林军破门而入,宴饮者全部被抓。经审问属实,告密者官授五品,发牢骚者被处斩,其余在场众人“知反不告”,一律处以绞刑。(《隋唐嘉话o朝野佥载》)
  [明清:告密之风横行]
  明代是我国古代又一个恶政横行的政权。太祖朱元璋之子、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凭借武力,从侄子手中夺得皇位,这在传统政治中可谓“名不正,言不顺”。朱棣为控制局面,稳固皇位,动用国家机器,实行特务政治,大兴告密之风。“山阳民丁钰讦其乡诽谤,罪数十人。法司迎上旨,言钰才可用,立命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这个丁钰其实是踏着他人的骷髅向上爬,用他人的鲜血染红官袍。朱棣的儿子朱高炽登基之后,也感到过去的制度有些过分,可惜他是一个短命的皇帝,十个月后就龙驭宾天了。
  有明一代,是中国古代政治中最黑暗、最残暴的时期之一。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这些特务机构都是前代所无、本朝独有的专政机器。这些特务机构经常“遣逻卒刺事四方”,鹰犬们随时可以将刺探的消息上报皇上或厂卫,人人都被置于危险的境地之中。明末名臣杨涟遭宦官陷害致死,仍然为正直的官员所钦佩,“中书吴怀贤读杨涟疏,击节称叹。奴告之,毙怀贤,籍其家”。(《明史》)一名朝廷官员,只因在家阅读落马官员起草的文件时发出几声赞叹,竟被家奴告密,不仅抄没家产,而且脑袋搬家。
  不仅官场中人如履薄冰,在民间也是防不胜防。明代也有一起著名的酒局,“有四人夜饮密室,一人酒酣,谩骂魏忠贤,其三人噤不敢出声。骂未讫,番人(揖捕犯人的差役——作者注)摄四人至忠贤所,即磔(凌迟处死)骂者,而劳三人金,三人者魄丧不敢动”。(《明史》)骂权贵者竟被分尸,其余三人早已吓得三魂荡荡,七魄悠悠,哪里还敢领取奖金!清代康雍乾三位皇帝,也是惨烈的文字狱的主导者。在长达100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大规模地实施文字狱,不仅残酷迫害知识分子,
  而且借修《四库全书》为名,大规模毁灭作为华夏文化载体的古代典籍。而文字狱的构筑,就是由告密开端的。成为文字狱的告密者,有两个前提,一是告密者拥有相应的文化素质,二是告密标的是书籍与诗文。由此可见,清代的学术环境与文化氛围之可怕。
  浙江乌程(今属湖州)人庄廷鑨,因病眼盲,想学盲人史家左丘明,撰写一部史书,其岳父朱佑明则予以经济赞助。书成不久,庄廷鑨病死。在这部拟名为《明史》的书中,奉尊明朝年号,否认清朝正统。其父庄允诚将书刻成,定名为《明书辑略》。不想却被归安(今属湖州)知县吴之荣两次告发。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年幼的玄烨刚刚登基,鳌拜责令刑部到湖州彻查,并严惩涉案人员。庄允诚被捕进京,不久死于狱中。庄廷鑨死后也不能幸免,竟被掘墓开棺焚骨。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及庄廷鑨族人均被处死。告密者吴之荣却攫取了庄允诚、朱佑明两家的大量财产,并被清廷擢为右佥都御史。因损人利己的告密行径,既升了官,又发了财,为后人树立了作恶的榜样。(杨凤苞《秋室集o记庄廷鑨史案本末》)
  如果说庄廷鑨案结案时,由于玄烨年仅9岁,尚未亲政,并非由其决策,那么“黄培诗案”则是由这位时值15岁的少年天子直接处理的。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曾任明末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他的《含章馆诗集》中有“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入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之句,反映出黄培的反清思想。告密者是黄家的世奴家仆黄元衡。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文字狱案审结,黄培被判绞刑,余者被释放。
  乾隆年间,曾任户、吏、兵、刑、工五部尚书的梁诗正说过:“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一切字迹最关重要……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清代文字狱档》,上海书店1986年版)在其返乡奉父期间,弘历居然派遣满官富勒浑,使用“钓鱼”与告密的方式,试图获取梁诗正的悖逆证据。这已经不是下属向上司告密了,其性质是上司在官员身边布设眼线。好在梁诗正老于世故,未授话柄,不过从他的话里也可看出,时人忧谗畏讥、临深履薄的恐怖心理,恰恰说明文字狱造成了多么重大的灾难和恐惧。
  [“反告密”的历史线索]
  在漫长的中国社会中,“告密”特别是亲属之间的相互告密,致使整个社会伦理尽丧,人性堕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受到有识之士的谴责、反对与禁止。
  《论语o子路》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大意是说,叶公告诉孔子:我们那里的人很直率,某人的父亲偷了羊,儿子就去告发。孔子道:在我们那里,对直率的定义与你们不同: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直率就体现在这里。孔子以风俗不同为由,间接谴责儿子对父亲的告密行为。而法家学派的韩非子也认为,这种行为不可接受,并主张干脆把告密者杀掉了事。他的原话是:“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韩非子集解》)甚至这一看法也为道家学派所赞同,庄子指出:“直躬证父,尾生溺死,信之患也。”
  孔子、庄子、韩非子分别代表儒、道、法三家,但他们的观点,只是春秋战国时期学界或者知识分子的看法。直到数百年后的汉宣帝,才动用国家权力正式颁布了禁止告密的诏令。汉宣帝刘询是西汉中期比较有作为的皇帝。由于王室政争,他在襁褓中就曾体验过铁窗生涯。正因这一经历,使其执政较为谨慎与开明。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刘询颁布“亲亲相隐,均不论罪”的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汉书》)。在皇权时代,这一诏令,不仅极具人性意味,也代表了当时的社会正义——这大约是我国历史上以国家名义明令禁止告密的唯一一条诏令。
  在很多历史学家看来,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明皇帝。但在如何对待告密的问题上,他也曾犯过糊涂。只是由于当时君臣关系较为和谐,才不致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贞观五年(公元631年),侍御史权万纪与李仁发二人均以告密得到唐太宗的宠信,许多大臣因此被迁怒。魏征进谏说:“万纪等小人,不识大体,以讦为直,以谗为忠。陛下非不知其无堪,盖取其无所避忌,欲以警策群臣耳。而万纪等挟恩依势,逞其奸谋,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奈何昵奸以自损乎!”魏征的谏言可谓一针见血,他所揭示的,其实是许多权势者利用小人告密,控驭下属的共同心理与常用做法。李世民毕竟与其他皇帝不同,虽然魏征的话说得很重,他并不以为忤,唯“默然”而已,还对魏征进行赏赐。事情的结果如何呢?“久之,万纪等奸状自露,皆得罪”。(《资治通鉴》)
  宋高宗赵构由于杀害岳飞、对金求和,在历史上臭名昭著。但赵构绝不是一个昏君,在宋金对立、敌强我弱的形势下,能够保持政权稳定、经济繁荣,殊非易事。他在处理告密问题上也并非毫无可取之处。赵构在杀害岳飞14年之后,仍然是南宋政权的主要领导人,他于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下诏:“近岁以来,士风浇薄,恃告讦为进取之计,致莫敢耳语族谈,深害风教。可戒饬在位及内外之臣,咸悉此意。有不悛者,令御史台弹奏,当置于法。”(《续资治通鉴》)次日,三省枢密院就令刑部开具告密者名单,议加黜罚,并指出:“倾者轻儇之子,辄发亲戚箱箧私书,讼于朝廷,遂兴大狱,因得美官。缘是相习成风,虽朋旧骨肉,亦相倾陷,取书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暖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恶之风,莫此为甚!”12天后,刑部开具一个九人名单。赵构对此指示道:“此等须重与惩艾”,于是“并除名勒停”。
  元朝是一个外来异族政权,统治中国不到百年。元朝的历代皇帝,并非都是金戈铁马、沙场征战的马背蛮族,元英宗孛儿只斤o硕德八剌作为元朝第五位皇帝,奉行“以儒治国”,在位虽仅四年,却实施了不少新政,史称“至治改革”,使元朝国势大有起色。但由于这些改革触及了既得利益集团,致其本人在“南坡之变”中被刺杀。英宗在位时,就处理过一桩告密案件,他的指导思想与儒家的“亲亲相隐一脉相承。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驸马许讷之子苏拉告发说:“臣父谋叛,臣母私从人。”他告发的是其亲生父母,所关事由大约是父亲谋反,母亲出轨之类问题。英宗斥之曰:“人子事亲,有隐无犯。今有过不谏,乃复告讦!”英宗的斥责义正辞严——身为人子,侍奉父母,可以隐瞒,不可忤逆。父母有过,不加劝阻,岂可告密!如此逆子,不可容忍——于是下命杀掉苏拉。(《续资治通鉴》)
  历朝历代都有一些为民请命、不避刀斧的骨鲠之士。乾隆初年,康熙、雍正年间的文字狱余烬未熄,曾任云南道监察御史的曹一士上疏称:“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风生,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命,甚可悯也。臣愚以为,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不可以为生今反(返)古;述怀咏史,不过词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使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为此,他建议“嗣后凡有举首文字者,苟无的确踪迹,以所告之罪依律反坐,以为挟仇诬告者戒。庶文字之累可蠲,告讦之风可息矣”。(《清史稿》)曹一士的奏折极有针对性,显然是针对乾隆皇帝的祖(康熙)、父(雍正)两代纵容告密、大兴文狱而言的。这无疑触碰了清廷的禁区。虽然弘历表面上“亦如其议”,但在其当政的几十年里,在纵容告密,制造文字狱方面,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在我国历史上,即使是专制的独裁者,也不一定执意把告密进行到底。一旦他们认为皇图稳固,大局已定,其纵容、鼓励告密的政策也会发生变化。武则天就是一个显例。
  长寿元年(公元692年),“时告密者不可胜数,太后(武则天)亦厌烦”,她支持监察御史严善思一举清除“虚伏罪者八百五十余人,罗织之党为之不振”。(《资治通鉴》)然而,严善思却遭到告密者的诬陷,一度被流放到驩州(今越南义安省荣市——作者注)。不久,又被武则天召回任浑仪监丞。当初被重用的如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之流,均遭清算,个个结局悲惨。
  当年五月,武则天曾下达一道禁屠令,“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右拾遗张德喜得贵子,孩子三天时,“私杀羊会同僚”,摆下一桌喜筵庆贺一下。不想补阙杜肃酒足饭饱之后,藏起一块羊肉作证据,跑到武则天那里去告密。次日,武则天对张德说:“闻卿生男,甚喜。”德拜谢。太后曰:“何从得肉?”张德自知违反了禁屠令连忙叩头谢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自今召客,亦须择人。”意思是说,朝廷禁止屠宰,吉凶之事并不干涉。不过,爱卿今后请客,可要有所选择。武则天甚至当场公开了杜肃的告密信:“肃大惭,举朝欲唾其面。”
  [结语]
  在我国历史上,围绕告密文化这条线索,持续了几千年。回顾这一历史过程,似乎有一些看不见的规律,比如告密往往是自上而下纵容与发动的结果;纵容与发动告密往往反映了统治的不自信;告密的内容虽然有人事与文字之不同,但其本质都是权力斗争等。
  “告密”二字,其实值得探讨。告的既然是“密”,那就是只有你知我知、他人不知的秘密,这在现代社会应有一个隐私权的保密与保护问题。然而,告“密”并不等于告“罪”。他人的隐私与秘密并不能与罪状画等号。因告密而肇祸,因告密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并不因为所告之“密”在法律上已经符合量刑定罪的法律范畴,而是与法律毫无关系的政治迫害。所以,建立民主的法治国家,才是杜绝此类冤案发生的根本途径。
  (作者系文史学者)
(责编: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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