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从根本上控制虐杀刚出生的小猫视频猫和狗

在猫和狗之间,他们的选择
[摘要]倾心于猫的那些人,都愿意给猫奉上特殊的、出格的、且不计回报的赞美,而喜欢狗的人,夸耀狗的措辞则不出父亲夸耀儿子,目的多半是给自己长脸。作者:云也退(腾讯·大家专栏作者,独立记者,书评人,译者)希特勒有一条忠犬布隆迪,直到元首自杀都生死与共——这个事实可不会阻止犹太人爱狗养狗。特拉维夫的几条林荫大道,傍晚都是狗儿的天堂,机动车遇到散步的狗都会停下,跟任何一个西方国家的城市都没有区别;至于猫,特拉维夫市内也不少见,住在那些方方正正的包豪斯公寓楼里的人会告诉你,房子盖了半个世纪,如今旧了,全仰赖猫咪来对付猖獗的鼠患。
【一】爱狗和养狗者哪里都有,但是他们的宠爱却不能改变狗在人类话语中的地位。一个人即使爱狗如命,恼怒起来仍然会口喷“狗”字。古以色列的第三位王所罗门死后,其子罗波安继位,不久国家即分裂为南北两国,北国仍叫“以色列”,以撒马里亚为都,南国则叫“犹大”,以耶路撒冷为都。《旧约?列王纪》讲的便是南北两国的兴亡史,该卷书中就有很多地方提到了狗。例如第22章里说到北国的亚哈王之死。亚哈王带兵与亚兰人作战,比较不走运,被敌人无意中的一记流矢射中。上帝厌恶亚哈,让他血流满地而死,尸首被运回到首都,“又有人把他的车,洗在撒玛利亚的池旁(妓女在那里洗澡),狗来舔他的血,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话。”耶和华说了什么话?亚哈王有个生性歹毒的王后耶洗别,在她的帮助下,亚哈王夺取了靠近王宫的一片葡萄园,把原来的主人拿伯整死。耶和华震怒,就下咒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又咒耶洗别:“狗在耶洗别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最后咒亚哈手下的人:“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这是具体的狗,还有象征意义上的狗。《旧约?诗篇》里说到围城的敌人“叫号如狗,围城绕行,走来走去寻找食物,若不得饱,便露宿于外”,是写敌人的贪婪暴戾。另一篇诗也如出一辙地以狗喻敌:“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人呼喊上帝:“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刀剑,救我的生命脱离犬类。”至于说自己是狗以示极度谦卑的(有时兼含贬低对方的意思),则更比比皆是:《列王记》里的哈薛跟以利沙说:“你仆人算什么,不过是一条狗,焉能行这大事呢?”以利沙预言哈薛将来要成为以色列的大敌,哈薛被点破了心事,就以狗自称来搪塞。《撒母耳记》里米非波设叩拜大卫,说:“仆人算什么?不过如死狗一般,竟蒙王这样眷顾。”同样自称为狗。《撒母耳记》里大卫被示每殴打,大卫身边,一个叫亚比筛的人就怒道:“这死狗岂可咒骂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过去,割下他的头来。”狗舔血,狗食尸,狗在无人的夜里游走吠叫,不论死活,狗都一钱不值。要是给圣经时期东方社会画点风俗画,城郊野狗成群的景象必须是有的。不过这都是狗的本性。《旧约?箴言》,传说为所罗门王所作,其中则有一句针对狗的道德的:“过路被事激励,管理不干己的争竞,好像人揪住狗耳。”意谓教人莫管路边闲事,否则就会像揪住狗耳朵一样给自己招惹是非,因为狗是不分盗跖还是柳下惠,谁惹它就咬谁的。
(《被狗吃掉的耶洗别》,卢卡·佐丹奴Luca Giordano,)古代中东也有宠狗的,比如,赫梯人就喜欢把狗带入圣洁的场所,在迦南各民族的祭仪上也会有洁净的狗出现;最著名的案例来自腓尼基人:在如今属于以色列的阿什克隆,考古学家曾经发掘出一个狗坟墓,清理出大约1500件或完整或残损的狗的遗骨,每一条狗都被稳妥地侧放在一个狭窄的井坑里,陶罐上留下的信息表明,这个墓葬是公元前5世纪挖的。和今天中东的贝都因人一样,腓尼基人视狗为圣物,证据很充分。【二】但宠狗的是例外,对狗持厌恶态度则是主流。《旧约》时期的人还处在游牧状态,扎帐篷,逐水草而居,即使规模较大的城邑,跟五百年后的也不可同日而语。游牧者之间互相争抢资源,异族即仇敌,而野狗以其性情和生活节奏,刚好成为这种较原始的社会关系的文化象征。相反,猫则是人们定居下来、行稼穑之事后才出现的。所以,狗在《旧约》里随处可见,言必,猫却只字未提;相似的,中国的十二生肖里没有猫,却有鼠和狗。古以色列人的邻居埃及人,是最早饲养猫,并把猫奉为神灵的人。埃及人有农耕技术,有谷仓,有比较稳定的粮食产量,所以在《旧约》里,约瑟的十个哥哥遇到七年大灾荒,才会西去到埃及人那里借粮。埃及人最患老鼠,以及常常致人死命的毒蛇,当人们发现猫能捕鼠,驯养之后还能斗毒蛇之后,自然就把猫视为有神性的动物。猫被埃及人驯化,这种固执的独行动物得到善待,能在人的房屋下躲避大型捕食者,能繁衍后代,还能同人一起狩猎。但是这些文化并未影响到他们的邻居。约瑟死后,古以色列人在埃及渐沦为奴,终至兴起了摩西,带领族民出埃及回故土,再经南征北战建立自己的国家。不管这段故事有多少成分属于虚构,没有考古证据表明,古代以色列人受到近邻的影响而开始养猫。
(约瑟售出粮食)待到第一和第二圣殿先后毁灭,以色列人相继沦于巴比伦人,波斯人,罗马人之手,从此进入两千年的流散无土的时代,这时养狗已一点都不稀罕了。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这些对中东影响巨大的民族都喜欢狗,因为狗确实有用:狩猎,放牧,警戒,甚至还能用来拖车和娱乐表演,据说有的狗的唾液还能愈合伤口。在波斯,上述工作都可交由狗来做,狗几乎受到了相当于猫在埃及所受的崇拜,不过有个额外因素需要纳入进来:波斯人长期把刺猬视同于狗有关,因为刺猬能帮着毁掉毒蛇的巢穴。但波斯人对猫的态度就比较疏离。猫虽能保护粮食,但也会伤害家里的其他动物,特别是家禽。像狗一样保卫主人的家,猫做不到,反而还得让主人费心来照看自己的财产。本质上,猫跟被它们逮的耗子一样,都不受喜欢。犹太人也在随时间的推移,慢慢认识狗和猫。不过,他们既如此笃信《旧约》,自然会受到这部书的影响,而对狗持一种基本的批判和鄙夷态度;同时,鉴于这个民族的悖论头脑,《旧约》不提猫的事实似乎还应该做如是的理解:作者们也许不是压根不认识猫,或者故意忽略猫,而是他们对猫有种暧昧的、爱恨交织的态度——试想,《旧约》是个何其冷酷的律法性文本,措辞毫无温度,到处是训诫,是罪恶,是惩罚,如果让猫出现在这么一个文本里,会把读者搞糊涂的:上帝到底要我们做怎样的人?反过来,狗始终代表一个来自地狱的符号,正有助于读者明白,什么样的人格、怎样的行为,够得上“神憎鬼厌”、“人神共愤”之类的词眼。【三】《旧约》里几乎只有一个地方,稍稍肯定了一下狗的价值:在对后世影响巨大的《约伯记》里,上帝和撒旦拿约伯的虔诚度打赌,上帝残酷剥夺了约伯的一切,财产、亲人、健康、名誉,都没了,约伯在极度痛苦中说了句话:“但如今,比我年少的人戏笑我,其人之父我曾藐视,不肯安在看守我羊群的狗中。”句意无需把握,这里的信息是明白的:古以色列人也懂得用狗来牧羊。第二圣殿被罗马人倾覆后,被徙居到中东其他地方的犹太人进入拉比时代。拉比是共同体里的法律、道德和知识权威,自然也是最熟悉《旧约》的人。到《塔木德》大略形成的年代,犹太人已经很了解狗在放牧和警卫方面能贡献多么重大的力量了,但拉比受到《旧约》的影响,会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警告人们“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塔木德里,你能看到拉比总是不忘提醒人们,看门犬虽然忠实可靠,却动辄骇人,攻击性强,十分讨厌,而牧羊犬尽管有益于牧人,但它们总是一副耀武扬威、爱出风头的样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写书、讨论、做研究,都需要相对安定的环境。塔木德经主要出自生活比较稳定的巴比伦犹太人之手,故而拉比会建议人们,尽量减少看门犬的使用,最好是只在一些危险地带,比如邻近异民族的地方养犬看家。在共同体里,拉比规诫众民,经常用一些激烈的措辞,极端的比喻,好把是非观锐化,将鲜明的好恶爱憎像钉子一样打入众民的头脑,因此,一些憎恶狗的拉比有这样的言论:养狗跟养猪没有本质区别——在当时,养猪是极大的恶行,该受天谴的。拉比们也承认有许多英雄犬,配得上人们的尊敬、善待,在死后要给它们一个体面的归宿。有的狗为了守护羊群而与凶残的狼搏斗,有的狗甚至为救主人牺牲自己。不过,人心中既有了《旧约》种下的芥蒂,在犹太人的共同体内,汪星人始终不如在波斯社会或是罗马社会那样兴旺。在古代经文里,有一篇《托比书》讲到托比遣其子托比厄斯前往千里之外的米地亚,他的狗一路随行往返,替主人尽职尽责。但《托比书》跟犹太人无关:它属于《新约外传》,体现基督徒的生活状态。狗有“原罪”,必须勉力地为人工作,才能挽回人们对它的恶劣认识。塔木德中的拉比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一般有个粗泛的印象,就是犹太人不太喜欢狗,养狗纯粹是因为有实际的需要。而且,只要是说到狗的一些缺点和弱处,例如滥吠,嗜血,贪婪,时不时的残忍,拉比们就会顺势把矛头指向养犬的人,责备他们没有管好这些野兽,还会提出一些极端的案例,例如某妇人受到一条狗的惊吓不幸流产,等等,很像今天,某些人特别喜欢传播一些骇人听闻的故事,警告读者这个有害,那个有危险。以狗为象征的做法,在塔木德里也多有出现,例如有一句拉比的哀叹,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之后,“这一代人的脸都跟狗一样”,翻译成更明白的语言——“哭成狗”。
【四】狗可以有用,也许可以是朋友,但狗毕竟还是狗——大体上,这就是过去犹太人对狗的态度,塔木德时代的人,要比旧约时代的人对狗温和一点,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猫的情况又如何呢?塔木德里有一个问答。学生问拉比,为什么狗能认识上帝而猫不能?为什么狗是虔敬的,而猫却像是无神论者,是不是因为猫太聪明?拉比的回答很具“犹太特色”——在出人意料的地方找出依据。拉比说:因为猫吃老鼠,还能捉害虫,吃有害生物的动物会变得健忘,就连相信上帝这事,猫都记不牢。真是一个有嚼头的回答。学生的印象和常识一致:狗真诚、投入、情绪外露,而猫则狡猾、冷漠、性格内敛。按理说,一神论的犹太人应该更在乎狗,但拉比一贯对狗严厉,为何对猫却如此宽松?猫只不过是健忘而已——说得多么轻巧。犹太人与波斯人正相反。波斯人奉狗为上,而认为猫是一种恶灵的造物,在公元10世纪之前,波斯拜火教徒们留下的记载中,还把猫轻蔑地归为“狼属”。在萨珊王朝,猫是一种禁忌,意味着背叛,正好与代表着忠诚的狗相反。拜火教徒同犹太拉比有着同等夸张的想象,他们称,一只猫往海洋里撒了一泡尿,能害死一万条鱼。至于波斯猫,那是从埃及引种进来培育而成的。但公元3世纪以后,波斯人和犹太人之间开始有了猫交易,起因仍是鼠患:波斯人本来养刺猬以对付鼠患和其他恼人的虫害,还认为自己养的是一种狗。聪明且善于做生意的犹太人,就培育能逮鼠和虫子的猫,待其成年后卖给波斯人,后者很快发现,养猫可比刺猬容易多了,猫更友善,更外向,个头更大,跟猫相处,也会比跟刺猬相处要少受很多皮肉伤。波斯女人也很快迷上这些咪咪叫的小尤物,给它们花枝招展地打扮起来,染毛,戴头饰、耳环和项链,让它们睡在自己的枕边。据说,当年波斯王子的爱猫在皇宫外游荡,一些请愿者就把纸条拴在猫的脖子上,纸条上询问王子是否乐于接见他们。犹太人有时执拗一个原则到了好笑的地步,有时又很务实:如果猫既能守护粮食,又能替他们赚到钱,那么性格狡狯一点又算得了什么罪过。塔木德里有句话是明说的:“我们可以从猫身上学到很多”,意在言外,也许,说这句话的人,平时观察猫的那种若即若离的状态,领悟到这就是犹太人自己的化身。
【五】猫的问题,如前所说,是它们不止满足于吃老鼠,它们还要吃其他家禽。猫很馋,希望每顿饭的配菜丰富多变一点。更坏的情况是,猫做了坏事还总让狗来顶罪,而人,即便是满脑子智慧的拉比们,也常常被其瞒过。塔木德里记述了一件事:三位拉比去出席一场割礼(犹太男孩出生第八天要割包皮),现场突发意外,一只猫窜了进来,凶狠地咬断了把男孩的胳膊。一位拉比恨道:真该把这种畜生杀尽才叫泄愤。请注意这话里的无力。猫犯再大的过失,人的反应似乎也就是这种无法操作的诅咒了。猫闯祸之后,人们一般的表现是遗憾、悲伤、痛心疾首,但很少直接把怒火撒向肇事者,最严厉的的做法,是对自己采取一种存在主义式的拷问——“我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让我陷入这等境地?”再看看狗,犯了一丁点礼仪上错误,比如冲着客人狂叫,主人都会就地惩罚,大声呵斥。狗如同儿女,可打可罚,猫似情人,养猫就是为了体验一下自己的贱性。虽然人们同时承认猫和狗各有其优缺点,但说狗的诸种不是,一般没有人会反对,而谈到猫的不好,就会出现替猫鸣不平的人。犹太人对“无神论者”的认同明显高于对狗这种一神教信徒的认同;一般情况下,犹太贤人评断一个人,总是把他是否敬神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但他们却没有把猫列为反面教材,而是称其“健忘”,其开脱之意太显著了:猫只是“忘了敬神”,它们并不是有意“渎神”;换做一个人,他要是不敬神,能拿“健忘”来替自己挡箭吗?你对某人心存偏袒,你就会像拉比对待猫的态度一样来评价他的不是,你对一个名人有好感,你会认为他不是偷税而是“忘了缴税”,如果此人爱上了一个你眼里的人渣,你可能会夸赞他是性情中人,心疼他的天真、不谙世事。猫的若即若离,那种让人猜不透的表情与心事,以及机警,多心,又总是一副无辜的嘴脸,此种特色,你可以在一些犹太经典文学里轻松遇到。19世纪最伟大的犹太作家朔勒姆?阿莱汉姆,塑造过一个著名人物“卖牛奶的台维”,台维是平民,要养家糊口,遇到俄国的贵族老爷们就要恭迎侍奉,但他心里所想的,同其嘴上说的,往往是两回事。他最擅长自贬,把自己贬成落魄街头的野狗,但心中又不断地祷告上帝;每次达到目的,比如在贵族老爷家的宴会上享受到一点美食,台维总要拿回家分享,跟妻子关起门来点蜡烛庆贺,就像猫偷走了一根香肠之后,要找一个地方偷摸着享用。在狗和猫之间,偏袒猫的大有人在。就我所知,最大的一次偏袒,是来自元3世纪的一位太巴列的拉比,他名叫约哈南,提出的观点创意性:犹太人从上帝手中接过托拉,遂能约束自己,厉行俭约,但若上帝从未交付托拉,则人们可以从猫的身上学会谦卑俭素的美德。这是什么意思呢?《旧约》一开篇就宣布人受上帝之命主宰万物,大洪水,挪亚方舟里当然也有猫的一份。而约哈南拉比却以一种曲折的方式表达对猫的好感:如果没有律法可学,我们就学习猫吧!学习它们总是用爪子洗脸,它们的轻快步伐,它们的从容不迫,从来不忘记埋掉自己的屎尿,也较少当众便溺——但一定不要学习它们大庭广众之下性交……到了中世纪,一些塔木德的犹太评论家还嫌塔木德经里对猫的态度太不友好,他们说,猫其实是种很优雅的动物——优雅,他们从不会由这个角度去评论狗。猫的确照出了人的弱点:因为迷恋姿容而放弃是非,乃至不惜上缴一部分自我。倾心于猫的那些人,都愿意给猫奉上特殊的、出格的、且不计回报的赞美,而喜欢狗的人,夸耀狗的措辞则不出父亲夸耀儿子,目的多半是给自己长脸。狗印证了一种内部的、垂直的权威,猫却体现出一个人的社会性魅力,一种不乏色情的世故心态。当中东诸民族养狗成风,犹太人落在了后边,还在《旧约》里屡发关于狗的恶言,当他们也养上了狗,还不忘提醒人们世上的狗有好有坏;而对于猫,相反的感情却混合到了一起,很少有人列数猫的诸般好处,但猫是人心里一个酸甜的秘密,爱之怨之,都不说出口。
【注】原标题《在猫和狗之间,他们选择前者》……………………………………本文系腾讯《大家》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大家》微信ipress,每日阅读精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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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杀猫狗,于德有亏,于法无罪!
虐杀猫狗,于德有亏,于法无罪!&作者:亚军1咱们先来看看那些年,中国人舌尖上的狗肉&先秦人对狗肉崇拜异常。在周代,吃狗肉之风即已盛行,从《礼记》记载来看,周代从北渐风起的秋天就开始吃狗肉,“月食”篇中称,“孟秋之月……食麻与犬”。在周人的“乡饮酒礼”中,狗肉也是少不了的。虽然周人喜欢吃狗肉,但也不是什么狗肉都吃,对狗的形态、品种、毛色都很挑剔。《周礼·天官冢宰》称,“犬赤股而躁,臊”。意思是说,脚大腿股里侧没有毛,行走又显得急躁的狗,其肉有臊味,周人认为这样的狗肉不能吃,吃了有损健康。&春秋到两汉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从贵族扩大到平民。整个社会上,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逐渐走向高峰,呈现兴盛局面。《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鲁国的大夫叔孙被晋国扣留,“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许嘉璐先生评价这一史料时说:“吏人要活的不给,是避贿赂之嫌;临回国时杀了狗请客,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舍不得。而吏人跟‘犯人’要狗吃,这不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狗肉的兴趣之大,而且说明狗是随时可以杀掉吃的。”吏人显然不属于贵族阶层,吏人要狗肉吃反映出春秋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已开始从贵族扩大到平民了。除北方中原地区外,南方的楚国、越国也盛行吃狗肉。《楚辞·大招》载:“醢豚苦狗,脍苴专只。”这句话译成白话就是:“烤乳猪、炖狗肉、蘸苦酱,佐以小菜鬼子姜。”如果说楚国的炖狗肉尚属于贵族阶层享用的宫廷菜肴的话,那么越国的平民百姓显然已开始和贵族一样拥有吃狗肉的权力了。  秦汉时期,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下层民众都十分喜欢吃狗肉。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的墓主人生前地位较高,在墓葬出土的遗策上有犬羹、犬胁炙、犬肝炙等菜肴名称,说明西汉的贵族十分喜欢食用狗肉菜肴。西汉枚乘的《七发》赞道:“肥狗之和,冒以山肤。”十分推崇这种配有脆嫩石耳的狗肉羹汤,认为这是人间之至味。《盐铁论·散不足》记载有:“今富者祈名岳、望山川,椎牛击鼓,戏倡侥(舞)象。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卫保散腊,倾盖社场。”说明西汉时,富者吃狗肉,贫者吃鸡肉和猪肉,狗肉的身价高于猪肉,而为中等人家所食用。&秦汉时期,人们食用狗肉十分讲究,选择的原则是选幼不选壮,选壮不选老。也就是说,以食小狗为上,从马王堆出土的肉食标本分析,小狗以豢养一年以内的为佳。2010年11月,在陕西西安咸阳机场二期考古工地上,清理出一座距今2400多年的秦墓,出土的青铜鼎中便发现了“狗肉汤”。&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开始出现衰退的迹象,狗肉开始退出北方中原地区主要肉食的行列。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基本上是这一时期北方农牧业生产经验的总结,书中记载了许多肉类菜肴的烹饪、制作方法,但用狗肉为原料制作的菜肴仅一例,这就是“犬月巢”,犬月巢是以鸡蛋裹狗肉蒸制而成,其方法为:“犬肉三十斤,小麦六升,白酒六升,之令三沸。易汤,更以小麦、白酒各三升,煮令肉离骨,乃擘。鸡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甑中蒸,令鸡子得干,以石迮之。一宿出,可食。”&隋唐是中国人食用狗肉的态度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在隋唐一般人的观念中,狗已不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动物了。人们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屠食肉,如唐代庐江人杨褒旅游至一亲戚家,“其家贫无备,舍惟养一犬,欲烹而饲”。当时在正式的宴饮场合,狗肉菜肴已没有了生存的余地,“狗肉不上席”,这句如今广泛流行于北方中原地区的俗语,反映出社会上层和正式场合人们是拒食狗肉的。下层普通民众也只有在非正式场合才敢悄悄吃上几口,以致民间有了“关起门来吃狗肉”的说法。&在中国人的吃狗肉史上,隋 唐是一个历史转折期。在此之前,狗肉被人们用来或烟熏腌腊,或烧、炖、煮、煨、焖……精心的烹制让在田间地头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得以在此刻享受这独特的美食。在周天子的筵席上,皇帝与诸侯、卿、大夫、士共同享用一道称为“肝努”的名菜(烤制的狗肝),这是周天子给予臣子们最好的馈赠。由于佛教的盛行,隋唐以后人们开始相信屠狗、吃狗肉多会遭到不好的报应。在一些佛教小说中,作者把吃狗当做残暴的象征,想说谁不好就说谁吃狗肉,谁经历了不幸就说谁一定是上辈子杀了狗这辈子遭了报应。&狗肉的地位一落千丈,谁能想到当年了不起的祭祀用品、士大夫阶级的专属食物、被堂而皇之摆在庙堂之上作为八珍之一的狗肉会落得如此下场?&“仗义每多屠狗辈”这句话不知道那些爱在嘴边高喊【犯我强汉虽远必诛】的小白菜们可曾听过?汉高祖刘邦想当年可是对狗肉垂涎三尺的,大汉开国将领樊哙杀狗卖肉的,咱们“强汉”开国老大还是光吃肉赖账不给钱的,当了皇上回归沛县吃狗肉喝老酒,吃美了之后才有《大风歌》的。可见汉族人吃狗肉可谓之源远流长,玉林狗肉节也不失为一场悠久历史的民俗活动,何错之有?&至于佛教教义,早已经沦为统治者愚民的工具,拿佛经超度狗命的知道济公活佛吃什么长大的吗?他吃狗肉就是慈悲,别人吃就要遭报应,拿寺庙外面10块钱一堆的香烛拜佛就是亵渎,用里面的10块钱一根就是虔诚,这逻辑,是真特么的不要个逼脸。2提起这个是因为前些天威海虐狗事件引起轩然大波,网上怒骂一片,又是要杀全家,又是人肉搜索公布隐私的,看着让人不寒而栗,让,人类,不寒而栗。我想就是目前最最臭名昭著的IS恐怖集团看到了,也照样被能这种恶毒的诅咒吓尿。&网下同样是群情激奋,又是跪在死狗旁边双手合十念经超度,又是满口污言秽语喊打喊杀,如果不是威海当地警方反应迅速,看完当街虐狗之后,还能加一场当街虐人的戏。&老王这一句:虐杀猫狗,于德有亏,于法无罪!算是在厕所里放炮仗--炸出翔了。&这一大波又一小波的狗粉呐,乌央乌央的围上来,微博微信,甚至老王的淘宝店里面都成了必争之地,除了喊打喊杀污言秽语之外,连句整话儿都说不明白,还有不少当地的爱狗更爱城市的愤怒青年跑来骂街:“就特么的一条破狗的儿,你特么没完了是吧?”,瞧瞧,这会儿成破狗了......后来才知道,原来人家在争夺什么文明城市的名额,老王给人家的抹黑了。&嗯,对了,顺便坦白一下,全世界的乌鸦都是老王抹出来的黑,工作量不小呀,老王不抹,乌鸦咋能黑呢?&上网这么多年,有很多朋友提醒老王说在网上三类人不要惹,毛左,极右,狗粉。狗粉都干了什么?围堵高速公路,打砸运狗车辆,围殴货运司机,围堵狗肉餐馆,恐吓辱骂甚至殴打杀狗摊贩,强抢私有财产,狗,从饲养到贩卖,都是私有财产,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盗抢在先的贼赃,否则,你们任何人无权染指!还有“行为艺术家”在身上写着【痛在狗身痛在我心】带领着一大帮子人穿街过巷挨个狗肉店门口给狗下跪磕头的.........说实话,玉林才开几天狗肉节啊,你来吉林延边,这里天天狗肉节,朝鲜就算了,你去舍身饲狗三胖还嫌你一身的苏丹红瘦肉精,会走的元素周期表不环保,再者,犬决在朝鲜也属于部委级别的高规格待遇,你不配。&更有说老王是在给虐狗杀狗的“不人道”行为洗地,实在是匪夷所思,胡锡进摆出个八旬老太在洪水中脱逃的“生命奇迹”来表述被决口淹死的人不懂自救活b该。王志安的微博大家多看看,人家说没钱治病在家锯腿,他说坏死的肢体锯了不疼,人家说某地爆发疫苗黑幕,他说过期疫苗无毒,这两天又在鄙视全世界的某工业安全水平了。这叫才能叫得上【洗地】&老王是闲着无聊捏着鼻子跟你们讲个理而已,纯闲的,另外是看着恶心而已。你爱狗养狗,可以,那也是你的权利,有合法防疫和饲养证明,谁要盗抢都是违法犯罪。&你爱吃狗肉,当然可以,也是你的权利,只要不是偷抢所得的狗肉,大可放心去吃,但你如果去逼迫不吃狗肉的人去吃,就是违法行为。&你不吃狗肉,可以,那是你的权利,谁逼着你吃都是违法,谁吃你也管不着,想管的话只能去申请相关部门立法解决。&你讨厌狗,可以,但人家合法饲养的狗狗,没有扰民没有伤人,你就只能忍着,无故处死别人的狗,就是毁坏私有财产罪,是犯法。&就像穆斯林不吃猪肉可以,阻碍任何人吃猪肉就不行,无论任何方式,都不行。除非有人跑到法律命令禁止的清真餐厅或场合去吃猪肉,你才可以报警惩治,因为他首先是犯法,其次,是犯贱。&但你开设清真餐厅或相关店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禁食猪肉,你对门或邻居卖酱肘子你也管不着,除非申请立法规定方圆多少米多少公里严禁猪肉。&就像老王坐在清真馆子对面啃肘子,谁也管不着一样!(虽然于法无罪,但依旧是于德有亏)当然你们可以求我换地方吃,注意,是“求我”,那就只能看老王心情了,走了是基于道德上的感情,对于另一种信仰的尊重,不走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力。&任何人都没权利私刑处罚任何人,你不具备执法权力。当然正当防卫可以击毙对方,这也是法律。&懂了吗?&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怎么这群狗粉就看不懂呢?还是当奴才当久了,除了跟同为奴才的撒撒邪火,忘记怎么跟奴隶主说话的姿势了?你们呐,别整天披着悲天悯人的圣母狗皮了,也别把什么狗权人权混在一起谈,多么清晰的逻辑和流程啊,找相关部门,人大代表起草,两会提案、审议,最后常委会表决。杀狗判什么刑,虐杀判什么罪,全部依法办事。&顺便立法,在网络里发表暴恐言论恐吓什么罪,公开私人信息什么罪,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入刑,在私人区域施暴,按照正当防卫。还有把“法不责众”这种和稀泥的法律去了,上高速劫车的,直接入刑严惩,高速公路正常行驶车辆遇到非执法车辆和个人拦截的,撞死无罪,好好的一部国法,就是让这群执法中和稀泥的执法者给败坏的。上行下效,有法不依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胡适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道德是用来律己的,而不是规范他人的。&想要建设文明社会只能是讲规则法律,在规则以内办事,而不是按照某些人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别人。因为讲道德没有一个恒定的标准,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底线都不一样,受到的教育、身处的环境、甚至个人偶然的经历,都会导致道德标准的千差万别,所以才会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每个个体的行为,让道德的标准和底线有一个恒定的准绳。&自从狗粉上街开始,怎么着也有四五年了吧?老王问问各位,上面这个程序走到哪一步了?是依旧在高速路上拦车,运狗车前打砸?还是在狗肉摊前面下跪磕头如丧考妣,狗肉馆里恐吓守法同胞?哦,对了,你们觉得杀狗买狗肉吃狗肉的都不是同胞,狗才是你们的同胞。&&打着道德大旗的圣母婊都是喝狼奶长大的准奴才,他们对权力无比恐惧,对弱者充满暴力,对安全的事件敢于愤怒,对危险的话题立成瞎逼。对当街虐人冷眼旁观,对当街虐狗如丧考妣!还真是活活的狗奴才&虐杀,老王也看不过去,老王选择联系关心动保的代表起草提案以及呼吁有关部门立法。&所以至少在当下,老王还是这句:虐杀猫狗,于德有亏,于法无罪。白费电,没稿费觉得赞,打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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