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的乐高漫威超级英雄2 现在却已成为别人的什么

我曾想做她的超级英雄,但她没给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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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告白是我最后的告别
文丨微酸袅袅
微博丨@正宗微酸袅袅
我会长大啊,今天让我痛苦不堪的,总有一天我会有能力战胜。
在顾安夏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远远地看过一眼丁铖。
在喧闹的市集,一群成年人围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用咒骂侮辱的方式“教育”他——这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就是年少的丁铖。
“年纪小小不学好,偷东西,长大可怎么得了?”揪着丁铖后领的男人大声嚷嚷着。
“这不是老丁家的孩子吗?”围观的人里有人说道。小城市,人人都是熟面孔。
“呵,那怪不得!”一个中年女人阴阳怪气地说,“他爸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丁铖狠狠地剜她一眼,然后扭头冲拎着自己后领的男人喊:“偷你一个面包怎么了?我长大赚了钱会还你的!”他梗着脖子,一点也不示弱。
“哟,嘴还挺硬?真是有妈生没妈教的小畜生!”
“你才是老畜生呢!”丁铖气得满脸通红,张牙舞爪得像只小老虎——利齿还未长出,指甲还没磨利的老虎。
他终究还是个小孩,又怎么会是大人的对手?
“走走走,有什么好看的!”妈妈拉了一把顾安夏。
“等等。”顾安夏挣脱了妈妈,跑到抓着丁铖不放的男人身后叫了声“叔叔”,没人听见,她又扯着嗓子大叫一声:“叔叔!”
众人安静下来,看向她。顾安夏涨红了脸,但还是鼓起勇气,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摊开掌心,露出一张捏得发皱的汗津津的纸币:“那个面包的钱,我替他付吧。”
妈妈过来狠狠地拽了一把顾安夏:“你多管什么闲事?”
“可……可他要被人打了呀?”小女孩带着哭腔说。
“那也不关你的事!这么小的年纪就偷人的东西,是该被教训!走!”妈妈连拖带拽地拉走了顾安夏。
“妈!”她红着眼睛,不断地扭头看丁铖,而那张纸币被丢在了地上。
丁铖还是梗着脖子,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直到他的眼神在空气中触到了顾安夏的目光,轻轻地一碰,眼里突然闪烁了一下,像是一颗突然亮了一下又迅速暗淡下去的星子。
小女孩顾安夏很快就忘了丁铖,她在学校和家之间,在家和各种兴趣班之间,过着类似的一天又一天。
她温柔安静地长大了。人人都夸顾家有个漂亮出色的女儿,学习好,会弹钢琴,会跳舞,最重要的是乖巧懂事,从不惹事——除了,她的妈妈。
尽管顾安夏已是“别人家的孩子”,但妈妈还是对她不满意。
她有时候也会想,妈妈有满意的人和事吗?她好像看谁都不顺眼,永远有生不完的气,脑袋里有无数雷区,随便踏一脚都可能引爆。
爸爸已经很久不回家了,只是每月按时打钱,像一台赚钱的机器,但不获得或者付出感情。
妈妈最常对顾安夏说的一句话就是——“要不是为了你”,其次是——“我这辈子算是被你们顾家父女给毁了”。
顾安夏安静地听着,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但其实心里仓皇无措,像有一群不知目的地的飞鸟,“呼啦啦”地飞来,又“呼啦啦”地飞去。
中考前的最后一场摸底考试,顾安夏发挥失常,从年级前三退到了年级三十。
其实照往年A中在他们学校的录取情况来看,年级前四十都属于安全区,可妈妈却一副她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的架势,戳着她的脑门呵斥:“你怎么回事?你最近在操些什么野心思?以你的水平,怎么可能考那么差?你是不是和你爸一样,存心想气死我?你们顾家父女没一个好东西!”接着,她又崩溃到摔烂了桌上的玻璃杯。
顾安夏一声不吭,只是垂着螓首,眼泪无声地掉落。她看着地上的玻璃碴,觉得自己就是那几只碎掉的杯具。
再遇丁铖那天,顾安夏正准备执行一项“秘密计划”。
她第一次逃课;第一次一个人逛街;第一次自己做决定买了一条膝上十厘米的百褶裙;第一次坐旋转木马;第一次在路边摊买了一个糖人,看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咬下脆脆甜甜的一口。
很快就要到黄昏了,顾安夏独自爬上学校附近的一栋烂尾楼的楼顶,在边沿上坐下,晃荡着小腿,将小城的景色尽收眼底。
风吹过她的裙摆和她的小腿,凉凉的,像一只滑溜溜的手。
“你不是好学生吗?好学生也逃课?”
身后突然传来陌生的男声,顾安夏机警地回头,马尾从空中甩过,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她的眼睛正对上一双飞扬跳脱的少年的眼。
“你……你别紧张!”那少年看起来比顾安夏紧张多了,“你动作幅度小点,小心掉下去!哎,要不你往里面一点?坐那边边上多危险啊!”
顾安夏瞥着他烫过的飞机头、领口敞开的校衫、嘴角的淤痕以及手臂上新鲜到还在渗血的伤口,不无嘲讽地笑道:“小混混也有怕的时候呀?”
少年把眼睛一瞪,理直气壮地说:“怎么不怕?当大哥也得先活着啊。”
顾安夏微微一愣,然后“扑哧”一声,被逗笑了。
“说真的,这里是早恋、约架的胜地,你好好一小姑娘,不乖乖上课,来这儿干吗?”少年小心翼翼地蹭到顾安夏的身边,眼睛专注地看着她说。
“你恐高啊?”顾安夏观察入微,还是发现了他竭力掩盖的异常。
少年露出一种被噎到的表情:“你……你瞎说什么大实话!”
顾安夏撇过脸去,再次眯着眼睛笑起来。身旁这个小混混和学校里的男生很不一样,他让她觉得轻松,可以没有压力地笑出声来。
“你叫什么名字?”她扭头问他。
“丁铖。”少年依然直视女生的脸,甚至连身体都朝向她那边,明知故问道,“你呢?”
“顾安夏。”
“哦,顾安夏。”丁铖默念着女生的名字,嘴角扬起微不可见的弧度。
那处烂尾楼是丁铖的“秘密基地”,他在某个不算房间的房间里藏了红药水、创可贴、纱布和他喜欢的小人书,还有一件看起来脏兮兮的,但被丁铖认定是备用换洗衣服的T恤。
顾安夏帮丁铖涂红药水——后背的位置,他自己涂不到。这是她第一次触碰到男生的身体,指尖像被火烫了一样。可丁铖粗枝大叶,背对着她,浪掷着豪言壮语:“我跟你说,我们现在互通了姓名,也就算朋友了。以后有谁欺负你,你就报我的名字,我罩着你!”
“可万一遇到你的仇家,不是会被欺负得更惨?”顾安夏逻辑缜密。
“呃……”丁铖一时语塞,想了想,又拍着胸口说,“那你就先跑,然后再告诉我,我去揍他!”
顾安夏用棉球用力按着丁铖的伤口,抿着嘴角无声地笑起来。
丁铖的出现,改变了顾安夏的人生轨迹——她在脑海中演练了无数遍的“秘密计划”没有如期执行,反而被无限期搁置了。
丁铖这样的小混混,即使在末流初中也只有末流的成绩排位,家里父辈无依靠、无管束,他未来的人生若无意外,八成会是在底层打滚,牢狱和血光之灾如影随形那种。
在顾安夏妈妈的概念里,这样的人生无疑是一条“烂命”。可顾安夏发现,这条“烂命”倒是过得挺快乐的。她看着丁铖总是没心没肺的笑脸,在某一刻顿悟:自己的人生或许远没有妈妈和她自己认为的那么糟糕——至少,比丁铖要强多了。
那天处理完伤口,丁铖开着破破的电瓶车送顾安夏回家。顾安夏提前一个路口下了车,丁铖“嗯嗯啊啊”了半天,只憋出一句:“再见啊。”
他的再见里,藏着一句“期待再次相见”。
顾安夏听懂了,她眯着眼睛笑得像一颗甜甜的水果糖,轻轻地点了点头:“嗯。”
这场顾安夏人生中的第一次逃课经历,以她被罚不许吃晚饭,再饿着肚子写了一份三千字的检讨,以及听妈妈批斗两个小时为结束。
从那天以后,顾安夏的自由度被收缩得更小了,但她心里却好像开了一扇小小的窗户,漏着一丝丝的光,告诉她:耐心而勇敢地走过去,她总能离开这里的。
就像她问丁铖:“你要一辈子做个小混混吗?”
丁铖天真而热烈,且意气风发地回道:“当然不啊!我会长大啊,长成大混混啊!”
顾安夏当时就想:对啊,我会长大啊,今天让我痛苦不堪的,总有一天我会有能力战胜它们,或者离开它们。
顾安夏的中考发挥出色,以全市第三的成绩被A中录取。而末流初中的丁铖,几门功课加起来还不足两百分,在爷爷的坚持下,去读了城东的技校。
真巧,A中和技校就隔了一条街。A中大门雄伟气派,临着小城的主干道;技校校区狭小简陋,门口的小街污水横流。
可丁铖还是觉得新学校就像是天堂,因为顾安夏与他的直线距离突然被大大地缩小,从他的教室到她的教室,在空中拉条线,大概也就是五百米。
顾安夏上排球课,发球时劲使大了,排球直接飞过围墙没了影。
她跑到围墙边上,隔着栏杆往外看,结果看到丁铖叼着一支烟,站在一片绿荫中冲她龇牙咧嘴地笑。他手里颠着的,正是她拍飞的那个洁白的排球。
“还我,谢谢。”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少年还是颠着球笑,阴影和光影在他脸上暧昧地交错重叠。
顾安夏眯着眼睛看他,抿了抿唇:“丁铖。”
“哎。”丁铖应了一声,脸上的笑容越盛,然后他后退一步,抛起手里的排球,轻巧地将它拍回墙内。
丁铖神出鬼没的,常出其不意地出现在顾安夏的眼前。有时候离得近,他会找些借口故意与她说话;有时候离得远,他就只是远远地望着她,眼神直接而炽热。
同桌左茜很快就发现了端倪,问顾安夏:“哎,那个技校的,他是不是在骚扰你啊?”
“没……没有吧。”技校、骚扰,这两个词就像两根针,一下子就扎进了顾安夏的软肉里。
“那他就是在追你咯?顾安夏,你可千万别被骗了,技校的男生,一没出息,二没好心。”左茜说这些话时的语气和神情让顾安夏想起了妈妈。
“我姐,你知道吧?也是我们A中的。我姐说他们那一届有个超级漂亮的女生,就是被后面技校一个男的看上了。那小混混长得人模狗样的,又会花言巧语,就把那学姐追到手了。
你猜怎么着?原来他就是和别人打个赌,赌他能睡到A中的‘女神’,睡完也就甩了。”
顾安夏听得心烦,但只皱了皱眉,说:“你和我说这些干吗啊?我又不是她。”
那天放学,隔着一条街,顾安夏看到丁铖的破电动车后座上载了一个女生——破洞牛仔裤、渔网袜、红白条纹的镂空毛衣,染了一头耀眼的粉色头发。
她坐在丁铖身后,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看男生的眼神像在看自己的神。
左茜一脸“你看吧,我早就知道技校男没一个好货”的表情,顾安夏拨了拨自己耳边的碎发,轻声说了句:“走吧。”
她无澜的神情之下,包裹着的是一颗起了皱、微微发疼的心。
顾安夏对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丁铖的态度冷了下来,对上他明朗的笑容时,要么面无表情地回视,要么平静冷淡地无视。
她这样的反应让丁铖觉得莫名又无措。他还是时不时地在顾安夏眼前晃悠,但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秋色般的忧郁。
顾安夏心里有种莫名的快感,但很快这种快感就让她觉得心惊——她想起爸爸还没彻底离家之前,妈妈每次在家庭战争中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后,脸上都会露出不自知的笑容。
战胜爱的人,看着爱的人痛苦,是该开心吗?
顾安夏知道答案,而她也知道,自己刚才的快感是真实的,和她妈妈的笑容一样,都曾真真切切地出现过——在她们伤害了爱的人之后。
高一暑假刚刚开始的那个初夏,顾安夏背着书包离开学校,书包里放着全年级第一的成绩单。她的身后是骑着自行车,慢吞吞地跟着的丁铖。
她知道他跟着自己,但是没回头看他一眼。只在路边的橱窗或是路边停放的汽车的后视镜里不经意地瞥一眼,以确认男生的存在——他依然跟着自己。
那天丁铖穿了一件崭新的白衬衣,更衬得他丰神俊朗,英俊无比。
“顾安夏,”丁铖终于忍不住骑到她前面,拦住了她的路,“去不去看电影?漫威的新电影上了。”
“没兴趣。”顾安夏平静地拒绝。
“你不是很喜欢他们家的电影吗?书包上都挂他们的周边。”
“对啊,我是喜欢他们家的电影,可我不喜欢跟你去看呀——不矛盾吧?”论斗嘴,语文不及格的丁铖永远不是顾安夏的对手。
“好,不看就不看吧。”
顾安夏继续往前走,丁铖似乎还跟在她身后。她竖起耳朵听他的自行车轮胎碾过地面的声音,还有偶尔漫不经心摇响的车铃声。但很快,那些细小的,能证明他存在的声音就都消失了。
顾安夏转过身去,身后是空空的街道和晃眼的阳光,以及陌生的路人。
路边的梧桐长得真好,可是再没有笑眯眯的吊儿郎当的丁铖了。
顾安夏莫名恼怒,左右张望了几眼,还是不见丁铖的身影。
他走了?被她气走了?
顾安夏咬着下唇转身,心不在焉的,差点被人撞到。一抬眼,却再度对上丁铖笑得弯弯的月牙眼。
“你在找我啊?”
“鬼才找你呢!”
“干吗说自己是鬼啊?”丁铖的嘴皮子好像变溜了,“哎,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承认啊?”
“什么啊?你有臆想症啊?”顾安夏白了他一眼,脸却不受控制地爆红。
“现在回家还早,我请你看电影吧,我很真诚的。”丁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电影票,“我票都买好了,你不看我也不看,那就浪费了。”
“你可以约别人啊。你不是有个红头发的女朋友吗?”顾安夏还记着这一茬。
“我没有女朋友啊?谁啊?红头发?哦,那是我哥们儿的朋友,我跟她不熟,真的!哈,你不会是吃醋了吧?”说到后面,丁铖几乎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小孩。
“屁咧!我吃饺子都不蘸醋的。”顾安夏死不承认。
“哟哟哟,看你嘴硬的。你属鸭子的啊?”丁铖确定顾安夏是紧张自己之后,还嘴能力大幅提高。
“再见!”
“哎哎哎,别呀!我道歉,你不属鸭子,你属兔!”丁铖几乎是摔了自行车就扑过来,拉住转身要走的顾安夏的手腕。
少年黝黑的手指缠绕在少女洁白纤细的手腕上,形成鲜明的对比。顾安夏低着头,心脏像装了新的电池一般,跳得飞快。
那天他们终究还是错过了那场电影,但两人在电影院门口的冰店吃了两个抹茶口味的冰激凌。
顾安夏上一秒还觉得冰激凌真甜,可下一秒,手里的冰激凌就被人一巴掌打飞在地上。
“顾安夏!你是昏了头吧?”妈妈不敢置信的爆喝声劈头而来,接着怒不可遏地举起手不断地拍打顾安夏的头和肩膀。
“阿姨,阿姨,我们就在这儿吃个冰激凌,没干什么啊?”丁铖着急地护着顾安夏解释道。
“谁是你阿姨?”顾妈妈调转枪头,对准了丁铖,“小赤佬,你是老丁家的孩子吧?你爸就是个吃枪子的,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小年纪就知道祸害我女儿,你什么玩意儿啊?”
丁铖的身体瞬间紧绷僵硬,脸像窒息般涨红。
顾安夏推开他,在妈妈说出更过分的话以前,拖起妈妈就走,边拖还边哀求道:“回家说,别在这里……你回家打死我都行!”
“怎么?现在知道丢人了?丢人还早恋?丢人还跟这种小赤佬混在一起?我看你是昏了头了……”
丁铖望着顾安夏和她妈妈离开的身影,耳边的那些咒骂声依然如3D立体环绕,久久不散。
顾安夏假装没听到,只死死地拽着自己的妈妈往前走。其间她回了一次头,匆忙地与丁铖对视,而后又羞愤哀伤地扭过头去。
她的眼睛真红啊,连哭的样子都那么好看。丁铖默默地想着,心里难受得像有把刀在一刀一刀地划着。他倒不是难受顾安夏妈妈侮辱的话语——气愤归气愤,但他到底听得多了。他难受的是明知道顾安夏回家肯定不好过,他却无能为力。
他又能怎么样呢?他打架是很厉害,可这个世界不是拳头够硬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
那是少年丁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无能和弱小。
顾安夏和妈妈之间爆发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大的争吵,争锋相对,寸步不让。
一开始似乎是在吵顾安夏疑似“早恋”,话题渐渐延展开去,就变成顾安夏的“控诉”:控诉妈妈过分的控制欲;控诉妈妈滥用的精神暴力;控诉妈妈随意宣泄自己情绪垃圾。
妈妈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在女儿眼里是这么失败的母亲。
她无法接受这一点,暴怒跳起,只用一招就K.O了顾安夏——
“我是你妈!我为了你累死累活,原来在你眼里屁都不是!你还有没有良心?是被狗吃了吗?你是不是想我去跳河?好,我现在就去!”
顾安夏想起妈妈这些年的辛劳,心一下就软了,斗志一泻千里。她抱着要去跳河的妈妈的大腿哭,场面分外像八点档的狗血家庭伦理剧。
就像暴风雨过后会迎来满地狼藉的平静一般,顾安夏和妈妈大吵之后,她们之间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妈妈不再像之前那般肆无忌惮地挑剔和要求顾安夏,而顾安夏既做不回之前逆来顺受的乖巧女儿,却也无法像左茜在她妈妈面前那样直言不讳。
她们依然互相牵制情绪,互相照顾生活,但相处小心,如履薄冰。
妈妈还和顾安夏达成了一个协议:再也不见丁铖,高考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顾安夏想了想,答应了。她自己也知道,和丁铖,他们没可能的。
顾安夏给自己和丁铖安排了一场告别仪式,在A中的后门口,在技校的正大门口,在两校之间那条每到夜晚就小贩聚集、垃圾遍地的小街上。
那天的风有点大,顾安夏按着飞扬的裙摆说:“我们以后不要见面了吧。”
接到“约会”短信,欣然赴约的丁铖勉强镇定地问:“为什么?是因为你妈妈不让吗?”
“原因之一吧。”顾安夏眯着眼睛,说话的语气很像一个历经沧桑的大人,“原因之二,是我们不可能有未来的。”
“我在这里,”她指了指自己身后的A中,然后又指着丁铖身后的技校说,“你在那里,看着很近,其实很远。书上说爱情是荷尔蒙作祟,血清胺让人疯狂,但有效期短则半年,长也不过四年。明知道没结果,我们还是趁早断了吧。”
“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听不懂。”丁铖看着顾安夏,双目通红地说,“我不管,我就要喜欢你,不知道多久,不知道有没有未来,我就是要喜欢你,一直喜欢你!”
“没用的。再见吧,别纠缠我了,像个真正的小混混那样。”顾安夏转身之后才让眼泪肆意地掉下来,像落不完的珍珠。
丁铖在她身后问:“你是不是和那些人一样,觉得我家穷,觉得我没有出息,只会闯祸,所以看不起我?”
顾安夏当然不会停下脚步回答这个问题,她正竭尽全力让自己的背影看起来又洒脱又绝情。
如果她遗传了妈妈挑剔刻薄的基因;如果她多年耳濡目染之下,多少有些妈妈的影子以虐恋为乐;如果明知未来不可期——那么就不要太爱对方就好了,不爱就不会有太多要求;如果觉得可能会很爱对方,那么离开就好了,离开了就能继续保持平静。
就像爸爸的选择那样。
顾安夏只是有些伤心,她和丁铖第一次对彼此告白,竟然会是在分手这一天。
她脸上的泪珠连成了串,成了两道小溪流。
顾安夏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进阶版。以前考前三,后来只考第一;以前偶尔还会小小地抱怨一下妈妈为她安排的补习班和兴趣课太过密集,后来就算不上课,她也是在家看书做题。
高考前,顾安夏病倒了,发烧到三十九度,但依然考上了国内最高学府——只是录取的专业差了一点点。
但四年后,她一雪前耻,以专业第一的成绩毕业。教授希望她继续考研、读博,她笑着婉拒:“我妈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我得早点工作,赚钱照顾她。”
这也不算托辞,这两年妈妈的身体确实大不如前,但家里也没有到急需顾安夏交家用的地步。她只是不想读书了。求学十六载,她每分每秒都是优等生,却始终不是出于热爱而读书,也找不到乐趣所在,只当是完成任务。既然如今任务已经完成,也就没有主动拖延的理由了。
毕业那年的夏天,正式入职的前一个星期,顾安夏咬着冰棍,像游客一样在自己长大的城市里晃荡。从天明晃荡到天黑,从那栋废弃的烂尾楼——如今已经推倒重建,到A中大门口,又从A中的大门口,沿着围墙一直走,走到技校的大门口。
暑假已经正式开始了,但技校的篮球场上还有返校打球的学生——有杀马特造型的,也有穿着T恤干干净净的少年,不一样的审美取向,一样的无敌青春。
黄昏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顾安夏在就近的公交车站牌下躲雨。一辆四个8牌照的宝马轿跑从她跟前飞驰而过,溅起一地水花,泼了她一身。
“8888”在不远处的饭店门口停下,有人殷勤地开门,有人妥帖地撑伞,所有人准备就绪后,车上的人才施施然下了车。
顾安夏抬眼望着对方,微微有些发愣,感觉像做梦一样迷幻而不真切——那人,竟然是丁铖。
他的侧脸依然清俊,且添了点江湖男儿的硬朗气息,比少年时更有吸引力。但即使西装剪裁考究看得出价格不菲,可敞开的衬衣领口和手指粗的金项链,以及捋头发时手上的大戒指,都直白地泄露出主人的浑身匪气和遮不住的土气。
丁铖果然如他年少时所言,从小混混长成了大混混。
他看到了顾安夏,下一秒,就朝着后者笔直地走过来。
顾安夏突然慌乱起来,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好慌乱的,只是匆忙地上了一辆刚好停在跟前的公交车。
丁铖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着顾安夏。顾安夏深呼吸一口气,才敢抬眼望向窗外——丁铖眼神微冷地看着自己,但对视了一秒后,他突然勾起嘴角,无奈而哀伤地笑了一下,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宿命。
那笑容缥缈得如同顾安夏的一场幻觉。
又过了四年,顾安夏二十六岁这一年,她嫁给了时任A市党委书记的周正的儿子周天一。原本只是副科级的她,三年跳两级,且从“清水部门”转到了“肥水部门”。
周天一是典型的贵公子做派,资质中上但不够努力,胜在为人天真善良,容易相处。
顾安夏出嫁那天,是她印象里妈妈最高兴的一天。妈妈甚至因此不计前嫌,和爸爸并肩齐坐,接受顾安夏和周天一的敬茶。
“你啊,真是给老顾家长脸了。”回门那天,妈妈避开周天一,对顾安夏说。
顾安夏很想说“你又不姓顾”,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好景不长,两年后,周正被双规,和妻子双双入狱。周天一未受牵连——事实上他也确实从不参与父母的事情。但家道突变,他也掉了层皮。更可怕的是之后周遭人对他从天堂到地狱般的态度变化,让他备尝人情冷暖。
周天一变得愤世嫉俗又急功近利,甚至轻信狐朋狗友的谗言,借了高利贷做投资,输得倾家荡产,被人绑了按在厕所里喝马桶水。
顾安夏怀了孕,四处打电话,向以前的叔叔伯伯求救。多数人听到她报完家门后就“啪”地挂断电话,只有一人慢悠悠地说:“这是黑道上的事,我有什么办法?要么我找人问问?我给你个电话,虽是我的晚辈,但本事可不小,黑白两道都有他能说得上话的人。”
顾安夏千恩万谢,依着号码打过去,接电话的人竟然是丁铖。
她一开始没听出来,只着急着阐述自己和丈夫的遭遇,怕丈夫受苦,更怕那群人找上门——家里现在只剩她一人,她还怀着孕,受不得什么闪失。
“顾安夏,你是在求我吗?”丁铖的声音清冷极了。
顾安夏如遭棒喝,她终于听出对方是丁铖。自尊心像被千万只蚂蚁啃噬,嘴巴里苦涩得像干旱的田野。她努力清了清嗓子,轻声说:“是,我在求你,求求你,丁铖,帮帮我……和我的丈夫。”
周天一当天晚上就回了家,衣衫褴褛,浑身是伤。看到顾安夏,他又后悔又委屈又自责。
两人抱头痛哭一场。
顾安夏不是不想狠狠骂他一顿,但最后还是心软了。她为周天一擦掉眼泪,拍着他的肩膀说:“没关系,我们重新开始就好了。你有工作,我也有工作,都会好起来的。”
经此一遭,顾安夏终于确认,她和她妈妈是不一样的。她也刻薄,她也小心眼,她也爱嫉妒,可她终究能和枕边人共患难,同欢喜。
只是那人不是丁铖而已。
同年初夏,顾安夏在朋友圈里看到左茜转发的某场婚礼视频——副省长千金大婚,金龟婿是商海精英,身家千万。
左茜转发时感叹:“哇,新郎暴帅,赶超小鲜肉啊!”她完全没发现,她盛赞的新郎就是当初自己嗤之以鼻的技校小混混。
顾安夏细看那拿手机拍的摇晃又不甚清晰的画面,最后定格在一帧丁铖微笑地望向新娘的画面上。
他和顾安夏最后一次见他时的样子好像又不一样了,脱去了匪气,如同传言中那样,像个真正的商界精英,举手投足间有了贵气,如同出身良好的富家公子一般。
天生的商业头脑,加上岳父的权势背景——即使不动用,也是一块金字招牌,丁铖的商业王国迅速扩张。
顾安夏的女儿小叮当幼儿园毕业那年,丁铖的财富已直逼城中首富的宝座。更可贵的是坊间传言,丁总就算在声色场所谈生意,也从不近女色,对太太一心一意,爱护有加。
小叮当同班同学的妈妈张太太在丁铖公司旗下的百货公司上班,最爱聊她连面都没见过的大老板。
“你说我们丁总啊,他的存在就是男人的楷模,他的老婆就是女人嫉妒的对象。用网上的话说,那女人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你看她,爹是省长,老公是富豪,她真是集荣华富贵于一身啊。”
顾安夏安静地听着,保持微笑,并出于礼貌而给予适当的回应:“是啊,真羡慕呢。”
“我觉得爸爸也很好。”回家的车上,小叮当突然说。她年纪虽小,却人小鬼大。
“对啊,爸爸也很好,小叮当也很好,我们都很好。”顾安夏打着方向盘说。她倒也不是敷衍小孩,周天一受了两次巨挫后终于收了心,全心全意工作和照顾家里。他们的生活没了从前的花团锦簇,却也平顺安心。
丁铖从不接受媒体采访,除了他旗下的院线上市那次。
省电视台有个商界名流的纪录片栏目,跟踪拍摄城中富商某天的全天行程,并在过程中穿插一些采访和对话,最大程度地还原那些商业奇迹主导人的真实生活。
丁铖在那段纪录片里分享了他真实的少年:“在我小时候,人人都说这小子长大了肯定是要坐牢的,跟他爸爸一样。就我爷爷不信,他说我和我爸不一样,就像我爸和他也不一样。”
他分享了自己半真半假的创业史:“第一桶金赚得很辛苦,不过话说回来,谁赚钱不辛苦呢?我算是幸运的了。”
他分享了自己甜蜜的婚姻生活:“我太太特别好,特别特别好。我不是因为她会看这片子才这么说的,而是真的。她总是无条件地相信我、支持我,哪怕当初我岳父其实很不看好我们,是她的坚持,让我也有勇气坚持。”
他还分享了自己的遗憾:“遗憾?当然有。年纪小的时候做过错事,欠了一个小姑娘一个面包钱。那时候总以为能加倍还她,后来还是还了,但不是以我想的方式。”
他最后分享了自己进军影视业的原因:“喜欢看电影啊。年纪小的时候第一次喜欢姑娘,那姑娘特别喜欢看超级英雄的电影。我曾想做她的超级英雄,但她没给我机会。”
“不过现在想想,她应该是对的。如果她和我在一起,我们大概最后会因为不合适而伤痕累累地分开。但她先离开了,反倒是激起了我的斗志。”
这段话说完后,有一段长达十八秒的空白。编导不知道是不是出于私心,推高了车内原本音量调得很低的音乐声。
是五月天的《后来的我们》——
“只期待后来的你能快乐,那就是后来的我最想的。后来的我们依然走着,只是不再并肩了,朝各自的人生追寻了。”
电视台播丁铖这段纪录片的时候,顾安夏正在准备小叮当明天春游要带的寿司便当。
五月天的歌啊,真好听,她上大学失眠时就听他们的歌,听得迷迷糊糊地睡着——那时候她几乎每天都做梦,每场梦里都有丁铖。
她爱周天一,周天一是她的亲人;她也爱丁铖,丁铖是她年少时唯一真正爱过的少年。
她后来在那栋烂尾楼的楼顶,看着夕阳下丁铖的侧脸时,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年前偷了面包还理直气壮的小丁铖;她坐着丁铖的破电瓶车回家时手抓着他的T恤衣摆,心里默默想:这个男生是我的“救命恩人”呀——她的“秘密计划”是结束自己的生命;他把排球发回墙内却故意不递给她,她有些恼怒地看了一眼他笑嘻嘻的脸,却没有告诉他,自己心里是欢喜的;她看到他载着红发少女,女生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很久以后她才敢承认自己当时气到快爆炸……
他们“分手”后,顾安夏哭了一路,哭得昏天黑地,差点在路边倒了下去。
她不是不知道丁铖对自己的吸引力,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要分手。父母婚姻的悲剧,让她对爱情的结局无法产生一丝一毫乐观的想象,并且那时她那么担忧自己和妈妈一样,会成为一个以“精神虐待”自己的恋人而获得快感的暴躁女人。
她怕爱情死掉,怕自己疯掉,更怕丁铖从喜欢自己到厌烦自己,就像爸爸再也不想看到妈妈那样——与其这样,倒不如顺着妈妈的心意,离开他。
恨比厌恶好,恨里可能还带着爱,而厌恶是真正的地狱。
顾安夏吃了一条原本该包在寿司里的酸萝卜,牙齿轻轻咬了一口,眼泪突然大滴大滴地迸出来。
她听到阿信在唱:“另一个我们还深爱着,代替我们永恒着。”
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并行的世界,有另一对顾安夏和丁铖,他们是永恒了,还是互相狠狠伤害后,终归还是分手了呢?
顾安夏多希望,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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