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工作总结多少米禁止摆摊

  兰州晚报讯昨日上午,记者从城关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为了明确和靠实辖区范围沿街商铺、门店和单位对门前区域的自管职责,维护城市良好环境,城关区根据《兰州市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服务标准》的具体规定,明确划定了“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具体标准等,自即日起,有关部门和临街单位,将按照相关范围标准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落实和规范管理,进而实现长效管理。  “门前三包”制定新标准  记者在当天的会议上了解到,城关区此次明确划定了“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即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城市道路道牙为界,左右以通道或隔墙的中心线为界。有围墙(或围挡)的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建筑工地等责任区域以围墙(或围挡)为界,外墙根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区域;无围墙的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区域。街巷内的责任单位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道路边线、屋后延伸至共用空地中线为责任区域。该制度适用于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和商铺负责各自门前卫生、秩序和绿化的管理。  在具体标准方面,包卫生,就是要做到干净整洁。做好责任区内清扫保洁工作,做到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随时保洁,确保无果皮纸屑、无烟蒂炮仗碎屑、无积水积雪积冰等废弃物;做好责任区内洒水压尘及清洗工作,做到夏季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每周清洗(或拖洗)不少于3次。冬季结合天气情况进行洒水、清洗;做好责任区内垃圾清理工作,保持门前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漫流,实行垃圾袋装化、容器密闭化,严格按照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倒入沿街果皮箱内;责任区内墙体每年至少清洗(粉刷)1次,门头(店招)、亮化灯饰、广告牌匾、公用设施等每季度清洗1次,橱窗、门窗等每周擦洗不少于1次;责任区内建(构)筑立面及地面“牛皮癣”小广告做到随有随清,确保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现象;保持责任区内污水井口清洁,无乱泼乱倒现象。  包秩序,则是要做到规范有序。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经营秩序,规范经营,确保无出店经营、无摆摊设点、无乱停车辆、无占道宣传(庆典)、无乱搭乱建、无噪音污染、无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现象。  包绿化,就是要做到保护绿色。做好责任区内绿地、树木的管护,定期浇水,保持绿地、树穴干净整洁,严禁破坏绿化设施和违章占用绿地,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和在树干上刻字、拉绳、挂物,及时制止、举报破坏绿地和树木的行为。  门前不干净可能吃罚单据城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标准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城管执法部门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现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追究相关责任。属经营单位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提请工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由有经营许可审批权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提请其上级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先进和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内“门前三包”责任要求不落实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的罚款。对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等废弃物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20元的罚款。对沿街门店主监管不到位,形成责任区违法违规事实的,直接处罚门店主。对在市区焚烧树枝树叶和其他杂物,从高空向下或者从建(构)筑物、车辆向外掷物、泼水、抛撒纸钱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500元的罚款。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提高临街商铺、门店和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执行力,城关区制定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实行全员包抓工作落实制度,将管理责任细化到人,以期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商户自觉、群众参与”的管理工作格局。为了确保“门前三包”取得实效,要求24个街道进行全面巡查,督促沿街单位和门店落实各自责任,巡查员每天要进行2次以上的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规劝整改。  作者: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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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06·本报讯(记者 许才芳)自10月1日起,福州将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后不落实“门前三包”的,最高可罚款5000元,还有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发布。对象为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门前三包”责任人。
据称,福州城市道路两侧的沿街单位和个人的门前乱倒垃圾、乱张贴涂写、乱挂晒和随便停放车辆以及立面卫生无人清洗等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福州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应当受到的行政处罚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类现象无法得以根治。
此次《办法》规定,责任人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履行责任制或履行不力者,将由市容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者,对个人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办法》表示,责任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力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同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还将受到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在媒体上曝光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10月1日起,福州将组织市、区执法人员对“门前三包”责任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门前三包”责任人:是指在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的业主或经营管理单位,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交站台、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各类岗亭、杆线等市政公用设施的业主或管理单位。
责任编辑: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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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店前有人摆摊 店主摊贩双双被罚 - 潇湘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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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中队对沿街店铺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并首次对门店前的流动摊贩和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门店进行双处罚。图/潇湘晨报记者王诗颖
  为整治&门前三包&违规情况,近日,长沙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城管中队进行了整治行动,对沿街店铺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执法人员对在门店前摆摊的流动摊贩和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门店进行处罚,其中流动摊贩被处以500元的顶格处罚,门店被处以1000元的顶格处罚。这也是长沙市城管首次进行双处罚。
  8月21日下午2点,坡子街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坡子街与黄兴路附近检查。在一个叫&绿滋肴湖南特产超市&的门店外,摆放了十几个塑料凳,店门口还立着一块&招聘&的牌子,挡住了行人通道。在店铺外一米处,两个摊贩正在售卖水果,一两名店员站在旁边,并没有对摊贩进行劝离。
  看到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上前对流动摊贩的物品进行暂扣,并现场处罚,同时也对这家门店进行了相应处罚。&门口的塑料凳与招聘信息属于乱摆乱放,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责任规定。&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长沙市对于门店单位&门前三包&的责任规定,沿街店铺应保持自身店铺的卫生整洁,店外的违章停车和违章经营也在门店的负责范围内,&发现店外摆摊售卖的情况,门店经营人员应及时劝离。&
  对于被处罚,这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觉得&有些冤枉&:&门店外摆放塑料凳是为了方便过路行人和顾客,累了可以坐一会,没有及时劝离流动摊贩也是因为不忍心。&对于超市工作人员的说法,不少路人也表示理解,&真让人去劝,可能都开不了口吧。&
  坡子街城管中队中队长刘幸告诉记者,因为门店摆放了这些塑料凳和招聘信息,引起行人驻足,才会吸引到流动摊贩,这属于门店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刘幸介绍,8月17日,长沙市城管办召开紧急会议,针对&门前三包&类市容问题,执法力度将再升级,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门店及流动摊贩进行双处罚。
  刘幸介绍,前期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并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状,在年初时便已签订到位。如果之后在检查中发现门店外有流动摊贩,会对门店和流动摊贩进行处罚,&希望摊点和门店经营户,能够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刘幸表示,之后会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也会不定期进行&门前三包&的整治活动,如果发现有门店没有履行&门前三包&职能,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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