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像又字的红飘带狮王读后感50字叫什么名字

采药浴兰驱五毒 端午节的卫生习俗
导读: 这是最古老的端午节俗之一。《夏小正》载:“此日蓄药,以蠲除毒气。”
这是最古老的端午节俗之一。《夏小正》载:&此日蓄药,以蠲除毒气。&《岁时广记》卷二十二&采杂药&引《荆楚岁时记》佚文:&五月五日,竞采杂药,可治百病。&后魏《齐民要术 杂记》中,有五月捉蛤蟆的记载,亦是制药用。后来有不少地区均有端午捉蛤蟆之俗,如江苏于端午日收蛤蟆,刺取其沫,制作中药蟾酥;杭州人还给小孩子吃蛤蟆,说是可以消火清凉、夏无疮疖。还有在五日于蛤蟆口中塞墨锭,悬挂起来晾干,即成蛤蟆锭,涂于脓疮上可使消散。这种捉蛤蟆制药之俗,源于汉代&蟾蜍辟兵&之传说。又如湖北监利于端午&采百草&,亦采药草之俗。采药是因端午前后草药茎叶成熟,药性好,才于此日形成此俗。
端午日洗浴兰汤是《大戴礼》记载的古俗。当时的兰不是现在的兰花,而是菊科的佩兰,有香气,可煎水沐浴。《九歌 云中君》亦有&浴兰汤会沭芳&之句。《荆楚岁时记》:&五
月五日,谓之浴兰节。&《五杂俎》记明代人因为&兰汤不可得,则以午时取五色草拂而浴之&。后来一般是煎蒲、艾等香草洗澡。在广东,则用艾、蒲、凤仙、白玉兰等花草;在湖南、广西等地,则用柏叶、大风根、艾、蒲、桃叶等煮成药水洗浴。不论男女老幼,全家都洗,此俗至今尚存,据说可治皮肤病、去邪气。
饮蒲酒、雄黄、朱砂酒,以酒洒喷
《荆楚岁时记》:&以菖蒲(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水边,地下有淡红色根茎,叶子形状像剑,肉穗花序。根茎可做香料,也可入药)或镂或屑,以冷酒。&蒲酒味芳香,有爽口之感,后来又在酒中加入雄黄、朱砂等。明谢肇淛《五杂咀》:&饮菖蒲酒也&&而又以雄黄入酒饮之。&明冯应京《月令广义》:&五日用朱砂酒,辟邪解毒,用酒染额胸手足心,无会虺(古书上说的一种毒蛇)蛇之患。又以洒墙壁门窗,以避毒虫。&此俗流传较广。至今,如广西宾阳,逢端午时便有一包包的药料出售,包括雄黄、朱耒、柏子,桃仁、蒲片、艾叶等,人们浸入酒后再用菖蒲艾蓬蘸洒墙壁角落、门窗、床下等,再用酒涂小儿耳鼻、肚脐,以驱毒虫,求小儿平安。另外有的地区还用雄黄酒末在小孩额上画&王&字,使小孩带有虎的印记,以用虎辟邪。这些活动,从卫生角度来看,还是有科学道理的。雄黄加水和酒洒于室内可消毒杀菌,饮蒲洒也颇有益。
采茶、制凉茶
北方一些地区,喜于端午采嫩树叶、野菜叶蒸晾,制成茶叶。广东潮州一带,人们去郊外山野采草药,熬凉茶喝。这对健康也有好处。
端午还有许多辟邪、灭疫活动,与上述的卫生习俗有密切的联系。如以五色丝系臂,曾是很流行的节俗。汉代应助《风俗通义》有记:&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以益人命。&《荆楚岁时记》载:&以五彩丝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另外又有称长命缕、续命缕、辟兵绍、五色缕、朱索等。据说也是因屈原而起,可以驱除灾害。为什么五彩丝线有这么大的威力呢?在东晋葛洪的《抱朴子》中又记述有将五色纸挂于山中,召唤五方鬼神的巫术,大概是以五色象征五方鬼神齐来护佑之意,源于我国古代的五行观念。另外,可能源于古代南方人的文身之俗。《汉书 地理志》记越人&文身断发,以辟饺龙之害&。晋人刘义庆《世说》等书,记以五色丝缠绕粽子,以投入江中,为蚊龙所惮。虽系传说,却透出了一丝值得玩味的信息。五色丝系于臂上,或为文身遗俗,另外还有其他佩饰之物。比如,《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佚文:&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条达,即彩色织丝带,亦与五色丝相行。又有佩赡赊以辟兵之俗(此俗久已失传,仅《太平御览》中有记载)。这些习俗传到后世,即发展成许多种漂亮好玩的香囊等饰物。如《东京梦华录))记北宋开封过端午要购,&百索、艾(多年生草木板物,叶子有香气,可入药,内服可做止血剂,又供灸法上用。也叫艾篙或蕲艾)花、银样鼓儿花&。是佩戴饰物。《武林旧事》记南宋杭州时赐予后妃诸臣:&翠叶、五色葵榴、金丝翠扇、真珠百索、钗符、经筒、香囊、软香龙诞佩带。&清《帝京岁时纪胜》:&幼女剪彩叠福,用软帛缉缝老健人、角黍、蒜头、五毒、老虎等式。&是在端午制小人形(由古代艾人发展而来)、粽子、蒜头、五毒、巷虎等形的小香囊佩戴。《清嘉录》中记有另一种健人:&市人以金银丝制为繁缨(古代帽子上系在领下的带子)、钟铃诸状,骑人于虎,极精细,缀小钗为串,或有用铜丝、金箔为之者,供妇人插鬃,又互相献赉,名曰健人。&妇女也于髻上戴艾,插石榴花朵,既可驱邪,又兼装饰。
一贵阳市民准备的端午佳品。大蒜在端午节里有着与菖蒲,艾草一样的地位,被视作&驱鬼避邪&的利器。
在端午设置种种可驱邪的花草,来源亦久。最早的如挂艾草于门,《荆楚岁时记》:&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这是由于艾为重要的药用植物,又可制艾绒治病,灸穴,又可驱虫。五月艾含艾油最多,(此时正值艾生长旺期)所以功效最好,人们也就争相采艾了。除采艾扎作人外,也将艾扎作虎形,称为艾虎,《荆楚岁时记》注文云:&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取戴之。&同时也在门上挂蒲束及葛蒲削的蒲剑,蒲束扎的蒲龙。《帝京岁时纪胜》:&(端午)插蒲龙艾虎。&《清嘉录》卷五:&戴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桃梗是辟邪之吉物,蒜头被认为是象征武器铜锤,与蒲剑、蓬鞭相配,以赶却鬼祟。另外还焚烧艾蒿等以驱赶蚊蝇。在湖南、浙江等地则采葛藤挂于门相上,传说葛藤是锁鬼的铁链子,可驱鬼辟邪。
与采药、采艾蒲等相联系的有蹋百草、斗百草等游戏,是古人往野外游艺之遗俗。后来发展成为插花等装饰艺术。
民间认定的五毒,&驱除&五毒是端午节的重要活动
民间认为五月是五毒(蝎、蛇、蜈蚣、壁虎、蟾蜍)出没之时,民间要用各种方法以预防五毒之害。一般在屋中贴五毒图,以红纸印画五种毒物,再用五根针刺于五毒之上,即认为毒物被刺死,再不能横行了。这是一种辟邪巫术遗俗。民间又在衣饰上绣制五毒,在饼上缀五毒图案,均含驱除之意。
端午也以桃印为门饰。桃是民俗中驱鬼之物,源于神荼、郁垒之神话,以桃刻印,亦为祛攘之意。《续汉书 礼仪志》:&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后世的昧符、吉祥葫芦即源于此。《梦粱录》卷三:&士官等家以生朱于午时书&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句&,这是宋代之俗。《燕京岁时记》又记:&端阳日用彩纸剪成各样葫芦,倒粘于门阑上,以泄毒气。&这是清代之俗。有的还在纸葫芦上垂丝穗、飘带等,更为好看,或在葫芦中剪出五毒形状,挂贴于门,亦表示将五毒之气泄尽之意,你为&倒灾葫芦&。
至今民间仍有悬镜于门以避邪之俗。在唐代,专于五月五日午时于扬州扬子江心铸铜镜,以进贡皇帝,称为&天子镜&,这也是辟邪之意(见《唐国史补》)。所以后世多于门前挂镜驱邪。
原标题:采药浴兰驱五毒 端午节的卫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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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靓黄河风情线
扮靓黄河风情线
原标题:扮靓黄河风情线         图为1995年,城关区检察院干警潘家驷(右,现为该院办公室干警)和书记员王燕昕(左,现为该院政治部主任)出庭公诉案件。        图为王燕昕和当年的师父潘家驷翻看23年前的照片,感慨万千。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6月底  ●现任检察长:王龙(第9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113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5人,40岁以下青年干警46人  ●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兰州是唯一一座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黄河岸边一年年扩大的绿地犹如一道飘带,让这座城市充满生机。然而在三年前还不是这样,群众反映在河边散步时异味很重,黄河风情线大煞风景。  “我们挨个查,当时黄河城关区段存在直排排污口57个,生活污水等年排放量在万吨以上。”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程向记者介绍,2016年7月起,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城关区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有的排污口很隐蔽,取样非常难。面对散发着恶臭的排污口,人们都是捂着鼻子绕开走,而我们却要贴上去。有一次我在排污口取样时碰见了一位老同学,他吃惊地问‘你们检察院还干这活儿?’”该院民行科干警房怀国向记者介绍办案经历。  城关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依托网络、“两法衔接”平台和派驻检察室等搜集线索,到辖区各处查找线索,沿黄河两岸和南河道逐一排查非法排污、占用河道违章建筑等线索,并走访相关单位。  “仅黄河河道内的垃圾清运一项工作,2012年开始就先后由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河道中队等三家单位负责,并且相关单位只对自己目前的状况负责,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致使向河道倾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房怀国介绍。  在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还了解到,对黄河及南河道排污及环境整治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有环保、水务、行政执法、南河疏浚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等多家单位,并且这些单位的监管职责多次发生变化,导致各单位之间甚至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配合不够。  从调查结果中梳理线索后,城关区检察院按照诉前程序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进监督整改结果。  “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大部分问题已经解决,但仍有3个排污口未整改。其中一个排污口是一所大学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黄河,每天排放量达100吨左右。”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未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今年1月25日,城关区检察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3月28日,相关单位将污水管道并入城市污水管网。  “至此,这些排污口全部清理完毕,人为污染问题得到整治。”房怀国说,“现在茶余饭后漫步在沿河而建的黄河风情线步道上,空气中的异味没有了,飘来的是花香。”  “从曾经的义务植树,到现在的‘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一代代检察人传承着这份绿色情缘,精心呵护着这条被誉为‘母亲河’的河流。”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龙表示。  “城关区是甘肃省会兰州市的中心区。城关区检察院通过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促进这里的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尽了心,出了力,有了很大成效。”城关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义军对该院工作表示肯定。  “我是日参加工作的。工作之余,我们经常参加义务植树。当年栽下的新苗,已经成了今天黄河风情线上亮丽的景色……”今年57岁的潘家驷是该院办公室的干警,从院里的发展变化,到现在的黄河两岸风景如画,他形容说“简直像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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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温克族,中国之一,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其他散居在、额尔古纳左旗、莫力达瓦旗、、市和省讷河县等地。多与、、、等民族交错杂居。鄂温克姑娘  鄂温克族生活的地区,处于支脉的丘陵山区。这里有广袤的、茂密的原始森林和众多的江河湖泊。资源丰富、山河秀美。但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各地区鄂温克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聚居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族主要从事;讷河县的鄂温克族从事;居住在莫力达瓦旗、阿荣旗、扎兰屯市等地的鄂温克族则以半农半猎为生;而额尔古纳左旗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的鄂温克族还从事着传统的狩猎业。因为他们狩猎时使用,常被称为“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  “鄂温克”是自称,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过去因居住地不同,鄂温克族曾分别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1957年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多信仰,牧区居民同时信奉。  鄂温克族有自己的,属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辉、伊敏河(布特哈)、莫尔格河(陈巴尔虎)和敖鲁古雅(额尔古纳)三种方言。牧区通用蒙古文,农区和山区通用汉文。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温克族人口数为30505。  据和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沿岸地区。在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备鄂温克族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头盖骨一起还发现了贝加尔湖地方特有文化与装饰。符合鄂温克人的传说。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拉玛”湖(即贝加尔湖)。另一传说,他们的故乡在黑龙江上游一带。后来,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来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一带,明代文献中记述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包括、和鄂温克族,专指则是鄂温克族。此外,称为“索伦别部”的“喀穆尼堪”,也指鄂温克的一支。   在沙俄殖民者入侵黑龙江流域以前,上述各部的鄂温克居民都已归顺与的大汗政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以前,即已在鄂温克地区确立管辖制度,以后又日趋严密。清廷将鄂温克族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选拔了佐领等官,每年向清朝进贡貂皮。17世纪中叶后,由于沙俄的侵略,清朝将鄂温克族迁到大兴安岭各支流(甘河、、、济心河、、纳莫尔河等)流域居住。这是“布特哈打牲部”之一,共分5个“阿巴”(即围猎场)。九年(1731)将5个围猎场的鄂温克壮丁按住地规定旗色,编成八旗。次年,清朝从布特哈地区抽调1600多名鄂温克族兵丁,携带家属迁至,驻守边防。其后代即现在居于鄂温克族自治县的鄂温克族。清廷还曾派鄂温克族的八旗官兵驻防爱辉、墨尔根、、、塔城、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乌鲁木齐等地。他们在维护祖国的统一、保卫边疆方面作出了贡献。1732年,清朝从布特哈地区抽调一千六百名鄂温克兵丁,携带家属迁至呼伦贝尔草原地区,其后裔就是今天的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称的由来  鄂温克族是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民族。鄂温克语言届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北语文——鄂温克语文,分布持哈、莫尔格勒、敌鲁古雅等方言,没有文字。牧区通用蒙文,猎区、农区和山区通用汉解放前只有少数知识分子能懂满、蒙、汉、俄四种文字。 鄂温克民居村落   鄂温克族由于历史上的不断迁陡和居住分散,加之交通不便,互相来往少,处于隔绝,逐渐形成区域间的经济和生活略有差异;曾被其它民族分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霍恩克尔”、“喀木尼堪”、“特格”等。事实上,这几部分人本是一个民族,他们有共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只是在生产、生活上有某些差异。如被称“索伦”的人数最多,约有两万三干多人,分布在辉河、伊敏河、莫和尔图河、雅鲁河、济沁河、绰尔河、阿伦河、格尼河、诺敏河、甘河、油漠尔河流域。这部分鄂温克人从事狩猎业和畜牧业及半农半猎为生,一部分人曾一度搞过农业;被称“通古斯”的两干多人,居住在莫日格勒河,锡尼河中上游一带,他们主要从事畜牧业;被称为“雅库特”一部分人,居住在额尔古纳河和贝尔茨河(今激流河)流域的原始森林中狩猎和饲养驯鹿为生。    鄂温克族人民在历史上从不承认自己是“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他们祖祖辈辈都自称是“鄂温克”。然而,他们恢复本民族自称的愿望,在历代统治阶级民族压迫的制度下,始终未能实现。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根据鄂温克族人民的愿望,在呼伦贝尔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曾专门组织他们的代表人物座谈了“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民族名称问题,并组织鄂温克族的广大群众对族称问题广泛地进行酝酿、讨论。他们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三部分人本是一个民族——鄂温克族是无疑的。人民政府根据他们一致的要求,恢复了原来的真正族称——鄂温克。 鄂温克族社会结构  鄂温克族传统的社会结构由“哈拉”、“莫昆”和“尼莫尔”家庭等不同层次组成。“旗佐制”是清朝统治者利用本民族的“哈拉”为基础组建的军政组织。 ·哈拉 && “哈拉”是同一祖先的后代,即父系氏族。哈拉的名称也有一定的含义,如“杜拉尔”是“在河旁住的人”之意;“涂格敦”是“在秃山脚下住的人”之意;“那哈密瓜塔”是“在山南坡的人”之意。各哈拉(氏族)实行氏族外婚制,本氏族内部严格禁止婚姻。哈拉有氏族成员选举产生的氏族长。氏族长有权召集各“莫昆”(家族)在指定地点开会,商讨决定氏族大事。哈拉内部发生纠纷,由氏族长把纠纷双方找到一起,问清原委,给予解决。氏族长任期没有年限规定,办事不公正的氏族长,可以被罢免。在鄂温克族各个“哈拉”中,祖先神、图腾标志也有所区别。例如:巴亚基尔氏族的祖先神是用落叶松木制的一寸长的人偶,用狍皮包着,胡须用熊毛制成。那妹他氏族的祖先神是大小20个人像。右边有两个用落叶松制成的人脸,用狍头皮包起来后,剪开盖住头的部分;其他18个小人横排缝在蓝布上,上边9个是用薄铁片制成的,下边9个是用黄铜片制成的。在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族中,每个氏族有各自的“嘎勒布勒”(意为“根骨”),即图腾标志。各氏族多以鸟为“嘎勒布勒”。 ·莫昆 && “莫昆”是由同一哈拉祖先的后代组成的血缘组织,是哈拉的支系。莫昆包括若干小家庭,多则有10几户,少则不足10户。同一莫昆的人们以村落为单位居住,或住在相邻的猎场、牧场。莫昆是统一的社会经济整体。其特点是:(一)莫昆组织集体生产劳动。一个或几个莫昆的人们进行联合围猎活动,猎物实行平均分配。畜牧业搞合群放牧,共同过夏营盘地的放牧生活。莫昆内要互相帮助,也有代偿债务和抚养孤儿、老人的义务。(二)实行严格的哈拉、莫昆外婚制。(三)由“莫昆达”管理和领导莫昆事务。莫昆达是在每户出人参加的会议上民主选举产生的,一般由40岁以上、聪明能干的人担任。莫昆达维护传统习惯法,办事必须公道。(四)莫昆的最高权力由各户老年人参加的“莫昆达西楞”(莫昆会议)掌握,处理莫昆内部的民事纠纷、不敬不孝、违犯氏族原则和习惯法等重大问题。对犯错误的人,给予劝说教育、打木板或从族谱中除名的处理。对于杀人等情节严重者,莫昆会议可以决定给予处死;对于误杀者,经过莫昆会议决定,杀人者用两头好牛偿还,由死者家庭享用。(五)每个莫昆有世代相传的“萨满”,管理莫昆的宗教活动。(六)莫昆有家谱,过若干年后要举行续家谱会议。改选莫昆达后,老莫昆达要把用黄布包着的家谱交给新当选的莫昆达。对于家谱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妥善保存。(七)在牧区,莫昆要开敖包会,由老年人轮流主持。敖包会的公共开支由大家共同负担,一般牧民每户出1只羊,富户可出3—4只羊。在敖包会上除研究解决莫昆内部事务外,还举行赛马、摔跤、射箭等体育娱乐活动。(八)莫昆有自己的墓地。 ·尼莫尔 && “尼莫尔”是牧区鄂温克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游牧生产单位,它是氏族社会残留下来的生产组织形式。过去,居住在牧区的鄂温克人的社会经济基本单位是小家庭。但是,一些有血缘关系的小家庭又由于生产上互助合作的需要,组成“尼莫尔”关系。在牧业生产中,同一尼莫尔的人们把各户役畜、车辆等集中起来,在搬家、拉柴、拉草时共同使用。在耕种少量土地时,大家共同出力,或一家一户逐个种,或合作耕种,共同享用收获。在放牧中互相照看和保护牲畜,甚至在饮食上也彼此不分,缺劳动力的家庭能够得到照顾,当家庭有婚丧大事或遇到困难时,一个“尼莫尔”的人们竭力帮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分化,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在少数经济情况差不多的人家结合的尼莫尔中,还保持着旧有的生产组织形式。多数尼莫尔失去了原有的平等互助性质,由一个贵族封建主或富裕户结合数户贫困牧民所组成,存有封建依附剥削性质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牧区实行合作化、公社化体制后,“尼莫尔”消失。近年来,本旗牧区在改革中实行“畜群承包责任制”,以商品经济取代公社、生产大队的经营制度。 鄂温克族儿童·家庭 &&& 由夫妻、子女和孙子、孙女等组成的家庭,是鄂温克族最基本的社会组织。鄂温克族家庭,由两代人或三、四代人组成,由父系长辈掌握家庭支配权,家庭的男女老少在生产劳动中有明确的分工。家庭内部成员尊敬长辈,照顾老人,关心后代。 ·姓氏 &&& 据调查资料记载,鄂温克族可分为许多部落,有36个哈拉(氏族)。自治旗鄂温克族的早期居民可分辉、伊敏、扎罗木得等3个部落,其中居住伊敏的为杜拉尔、达阿陶、白亚格尔、何勒特依尔、哈赫尔等;扎罗木得的鄂温克为杜拉尔、涂格敦、哈赫尔、那哈塔;辉河流域的鄂温克人,分杜拉尔、涂格敦、西格登3个哈拉。辉河杜拉尔氏族中分谢盼杜拉尔、音哈完、祥嘎林哈完等6个莫昆。辉河涂格敦氏族中有大、小合音,蒙古勒达陶,大、小达陶、阿尔本、伊吉鲁合音、西达图达陶、萨玛基尔等8姓(莫昆)。社会经济   由于鄂温克族居住分散,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聚居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族占本族人口的半数以上,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住蒙古包,过游牧生活。早在17世纪末,鄂温克族已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阶社会过渡的阶段。至1945年8月解放前,鄂温克地区已处于小家庭为主体,组成“尼莫尔”的游牧小集团。“尼莫尔”原是由三、五户以至十多户有血缘关系的保留部落外壳的游牧封建社会,其社会结构是以若干小家庭组成的生产互助单位,成员属同一氏族,没有剥削关系。后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建立在封建依附关系基础上的社会生产组织,一般由一户封建牧主和若干贫苦牧民共同组成。牧主与牧民占有牲畜的数量相差悬殊,牧场形式上是“尼莫尔”占有,实际上已产生了封建剥削。从事农业和半农半猎的鄂温克族居民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此时只有居住在额尔古纳左旗的极少数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父系家族公社阶段,生活在原始森林中,飘泊不定,住着简陋的帐幕——“撮罗子”。因他们饲养驯鹿,常被称为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过着共同狩猎、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生活。   在漫长的旧社会里,鄂温克族人民深受苦难,处于日趋贫困衰亡的境地。在清代,统治者驱使他们去打仗,大多死于战场。日本侵略者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加上天花、伤寒、性病等蔓延,人口急剧下降。1931年辉河沿岸鄂温克族居民为3000多人,到1945年只剩存1000余人。1945年8月,鄂温克族获得新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1947年开始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牧区、农区(包括靠山区)进行民主改革;在尚保留原始社会残余的游猎区,则大力扶助他们发展生产,通过合作化使之直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到1958年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同年8月1日成立了鄂温克族自治旗,还先后建立5个民族乡和一个民族索木(区)。培养出许多本族干部。自治旗成立以来,逐步改变了过去“逐水草而居”的状况,实行定居放牧,一批猎民、牧民新村相继出现在林区和草原。采取“以牧为主,结合畜牧业发展多种经济”的方针,使畜牧业迅速发展;兴修水利,开发缺水牧场2000多平方公里,基本上实现了割草、运草、提水、药浴、弹毛、制毡等方面的机械化。牲畜头数比1949年增长7倍多,牲畜和畜产品有20多种跨入出口物资行列。农业、编织、养鹿、捕鱼以及采集木耳、榛子、蘑菇等多种经营逐步发展起来。辉河两岸有200多里长的天然芦苇资源,每年都为国家提供大批优质造纸原料。鄂温克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较显著的改善。1945年前,他们几乎全是文盲,自治旗成立时仅有9所小学,现在小学教育已普及,并有了18所中学,还有不少青年迈进大学之门,一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队伍正在成长。在鄂温克地区基本上建成了医疗卫生防疫网,“克山病”已经得到控制,旧社会流行的瘟疫已绝迹。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事业更是蒸蒸日上。   放养驯鹿·畜牧业 &&& 新中国成立前,鄂温克人经营的畜牧业依靠自然条件,生产力低下、落后,常年“逐水草而迁移”。他们在茫茫无际的呼伦贝尔草原上选择草场,寻找水源。牧场对鄂温克牧民非常重要。为了草场的优化,他们轮换分片烧牧场。夏季打一部分草,多者上千捆,少者百八十捆,主要用来喂乘马、牛犊、奶牛,其余牲畜靠放牧过冬。 &&& 鄂温克人的畜牧业生产方式,以血缘关系组成几户或十几户的“尼莫尔”,在统一的牧场放牧,开始时以互助的关系出现。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牲畜的占有量变化,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尼莫尔”的生产关系产生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贫困牧民依附富牧主的关系。据50年代初的调查,辉苏木6个嘎查222户中,有牧主2户(9人),占总户数的0.9%,而占有4000多头(只)牲畜,占牲畜总头数的11%;而占总户数67%的149户贫苦牧民,仅占有29%的牲畜。 呼伦贝尔草原深处的鄂温克族群众在草原上放牧马群&&& 牲畜过冬设施为简易的畜圈,就是风上边立埋苇子或柳条来挡风,让牲畜背风过冬。后逐步发展到用柳条编制棚圈,用苇子加厚挡风等。 &&&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70年代畜牧机械的广泛应用,打贮草增多了。80年代后,随着畜牧业经济体制改革,棚圈也向半永久或永久性发展,加强了饲料种植,改进饲养管理技术,提高畜牧业的商品率。   ·种植业 &&& 清朝时期,呼伦贝尔交通不便,粮食需用牛车从齐齐哈尔买回,当时一部分鄂温克人用古老的牛犁种一些稷子、燕麦等少量农作物,以解决一部分茶米口粮。后由于通了铁路,副业生产比农业收入高,粮食也容易买到,种植业也就停止了。到了50年代末期,又开始种饲料和蔬菜。近10年,鄂温克旗委、旗政府大力提倡畜牧业的饲料工程,农业完全机械化,种植业有较大的发展。   ·猎业 &&& 鄂温克人在原地是以猎业为主,来自治旗境内后猎业变为辅助性生产。猎物有黄羊、狍子、鹿、犴和雁、鸭、鱼等,猎取狐狸、狼、黄鼠狼、艾虎、獾子、水旱獭、貉等,狩猎所得物卖皮食肉,用其皮兑换商品。随畜牧业的发展和人口增长,猎物的稀少,猎业生产的比重逐年下降,到目前剩下的猎民队也主要以畜牧和林业生产的收入为主。   ·副业 &&& 鄂温克人的副业生产有木工、畜产品加工、采集、运输等。 &&& 木工:主要是制作大轱辘车、蒙古包哈那、包顶、包门、圈羊用的哈日石(挡板)、哈玛格(圈门)等;产品拿到甘珠尔庙那达慕大会上与富户交换,如5台勒勒车换1匹马或1头犍牛等。 &&& 畜产品收集加工业:剪毛、熟皮子、加工牛皮做生产用的皮条,用手工做毡子,以交换食物或羊等。 &&& 采集业:自治旗境内野生植物资源丰富,鄂温克人来此地以来就采集可食植物,充实食物品种。主要有:稠李子、山丁子、山杏等。用其做糕点、零食。草原白蘑是鄂温克草原的特产,夏季采集后晒干或做成韭菜花白蘑,贮存到冬春季食用。除留为自食外,大部分出售或交换生活日用品。 &&& 运输业:主要是一些有车有牛的人家,从事为商人运送其收到的畜产品,或为甘珠尔庙会运送商品等少量的运输。 文化艺术   鄂温克族的民间文学十分丰富,有历史传说、神话、故事、谚语、谜语等,生动感人。虽产生于不同时代,但都反映了现实的生活。例如:“人类来源的传说”对他们的迁徙历史、古代生活和自然景象都作了朴素的描绘和解释。当代文学的著名作家有乌热尔图,他的代表作有《一个猎人的恳求》等。他们能歌善舞,民歌优美动听,风格独特,即景生情,即情填词。特别是牧歌和猎歌,表现了鄂温克族勇敢而质朴的性格。每逢年节或举行婚礼时,多由妇女跳鄂温克舞蹈。“努给勒”舞步独特,刚健有力,节奏性强,以“跟靠步”和“跺步”为其舞蹈特点。猎区的舞会多在晚间围绕篝火举行,主要跳“跳虎”和“猎人舞”等舞蹈。鄂温克族居民从青少年时即开展射击、跳高、跳远、撑杆跳、滑雪等运动。造型艺术有刺绣、雕刻、绘画等,喜在器皿上饰以多种花纹图案,并善于用桦皮作原料制成禽兽形状的儿童玩具。   ·刺绣  鄂温克族刺绣多用于服装、靴鞋面、摇篮头衬、枕头顶、烟荷包、手套和针线包上。刺绣方法分为线绣和补绣。线绣是在皮革或布上直接用彩线绣出所需图案,绣时要事先用白纸剪好图样,贴在所要刺绣的位置,然后照样刺绣。也有不用图样直接用线绣的。补绣是先把皮块或彩布剪成所要绣的形状,拼成所要绣图形的整体,然后用线沿其边缘钉绣在衣物上。刺绣的图案有龙凤、鹤鹿、蝴蝶、鸳鸯、石榴、荷花、桥楼、山水、日月、云卷纹、几何纹等。绣工精细、朴实。刺绣在用线上讲究色彩对比,有一种精新、华丽的凤格。  ·雕刻  鄂温克族的雕刻分为骨刻、木刻和桦树皮刻3种。骨刻和木刻都使用铁制刻刀。雕刻而成的骨制品有筷子、衣扣、板指等。使用驯鹿时所用鞍子的配件也有用犭罕骨做的,上面雕刻有云卷纹。缝衣物时为拉紧线而用的“伊莫儒格”(拉线棒)是用猞猁腿骨做的,棒的两头也要雕刻花纹。木刻多用于神像、刀柄、烟锅和白桦木制的驯鹿鞍具、背夹上。雕刻在鞍具上的花纹有仿松树样的,也有被称为“奥豪尔”的花纹,这种花纹有勾有弯,有驯鹿不会跑掉的意思。背夹上刻有犭罕 、驯鹿、松鼠、天鹅等。桦树皮雕刻用于桦树皮制品上。鄂温克族桦树皮制品有盆、碗、盒、桶、箱等多种多样,本身就是非常古朴风雅的艺术品,再雕刻上各种花纹图案,倍添精致、美观。其雕刻工具用犭罕骨制成,分二、三、四齿几种。雕刻时,先用小刀或锥子把图案轻轻画在桦树皮上,再用犭罕骨刻刀耐心地刻出花纹图案。图案有云卷纹、菱形纹、水波纹、花鸟等。然后用颜料涂上蓝、红色,使图案呈现出色彩对比和立体感,更显细腻、朴实的艺术风格。&&&&&&&   ·剪纸  鄂温克族早期主要是有桦树皮剪花和皮毛剪花两种艺术形式,用薄桦树皮剪花,剪出各种对称图案作为桦树皮器具的装饰,有云卷、鹿角和蝴蝶图案,还有用桦树皮剪出各种动物形状作为儿童玩具,剪出的动物有四条腿,叉开后可以直立于地。动物有马、鹿、犭罕 、骆驼等,均为影形剪花,剪不出五官。另外,兽皮染色后剪出各种花纹做服饰剪贴补花,多以云卷图案,以补贴花形式绣到服装上。鄂温克族的纸偶造型艺术是民间艺术的一种创造,纸偶造型叫“阿讷罕”。是鄂温克族少女最喜欢的玩具。妇女们用白纸叠剪出各种各样的衣服,后与头粘贴成一个能立着的纸偶人形。有的“阿讷罕”做得非常漂亮,戴着帽子、头巾,甚至还有烟荷包等。人物形象维肖维妙而且非常华丽精致。当时,几乎家家女孩都玩“阿讷罕”,有的多达几十件。玩时,模仿生活场景,有房子、床铺(都是用小木块、火柴盒垒起来的,被褥是用彩纸剪或折叠成),还互相串门,拜年等。不玩时,把“阿讷罕”放平,放到纸盒或木匣内。 ·鄂温克驯鹿文化  鄂温克族是我国唯一饲养驯鹿的民族,在历史漫长的岁月里,驯鹿在鄂温克族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古鄂温克人从野生动物“索格召”捕抓之后,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步驯养成为今日的驯鹿。鄂温克语驯鹿称为“奥伦”,驯鹿雄雌均有角。驯鹿角似鹿而非鹿,头似马而非马,蹄似牛而非牛,身似驴而非驴,因而俗称“四不像”。驯鹿善于穿越森林和沼泽地,是狩猎鄂温克猎人的主要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驯鹿成为鄂温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珍贵经济动物,被誉为“林海之舟”的美称,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驯鹿的特征是:其性情温和,易饲养放牧,觅食苔藓等野生植物,适应于大兴安岭(额格登)高寒地带繁衍生息。驯鹿的毛色有褐色、灰白色、花白色和白色。&&&&&&&   狩猎为生的鄂温克人无论男女老少都非常喜爱和保护驯鹿,视为吉祥、幸福、进取的象征,也是追求美好和崇高理想的象征。因此,驯鹿具有民族特色,很有代表性,鄂温克人将驯鹿确定为鄂温克族的吉祥物。 鄂温克族“哈拉”习俗  鄂温克族有许多“哈拉”,即氏族。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固定名称,一般以居住地名、河名、山名、村落名、部族或部落酋长的名字命名。如“杜拉尔”是“在河旁住的人”之意;“涂格敦”是“在秃山底下住的人”之意;“那哈塔”有“山南坡住的人”之意.&&&&&&&   我国鄂温克族主要“哈拉”有数十种,例如:杜拉尔(杜)、涂格敦(涂)、那哈塔(那)、萨马基尔(萨)、卜勒基给尔(卜)、何勒特依尔(何)、达阿图(戴)、阿尔本千(阿、吴)、伊格基尔(伊)、巴依格尔(白)、阿其格恰基尔(阿)、哈哈尔(韩、哈)、何音(何)、武力斯(武)、敖拉(敖)、金迪基尔(金)、郭尔佳(郭)、索勒果尔(索)、那米尔、那妹他、那乌那基尔、杜拉给特、巴雅基尔、西木萨基尔、奥布特克基尔、奥斯特基尔、奥勒特给特、玛鲁基尔、哈拉玛鲁给特、道力奥特、考诺克特、巴拉格金、照鲁套特、齐布奇、索罗共、固德林、长拉他昆、布利托特、给力克、索利托斯基等等。  从前,每年在六月间“祭敖包”,敖包会是鄂温克氏族的盛大节日,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敖包”。“祭敖包”时要杀牛宰羊,由本“哈拉”的人祭祀,并举行赛马、摔跤比赛活动,优胜者获奖,是本氏族的荣誉和自豪。&&&&&&&   解放前,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萨满”,例如杜拉尔氏族有八个“毛昆”(“毛昆”是从“哈拉”分出来的),就有八个“萨满”。“萨满”死亡后,一般要由他 (她)们的子女继承,新“萨满”学三年后,要向本氏族的人宣誓:“一定要把本氏族、家族保护得像樟松一样,冬夏常青,子孙满堂,牲畜兴旺”。&&&&&&&   鄂温克人“哈拉”内部自古有严禁结婚的习俗,只许与其他氏族通婚,如与达斡尔、蒙古、满、汉族等通婚。一旦同一“哈拉”的青年男女相爱接触时,就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父母的谴责,被认为是违背了本氏族的法规。鄂温克族的婚姻嫁娶是一夫一妻制。&&&&&&&   鄂温克族的葬礼,从前非常讲究,安葬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埋葬死人时,鄂温克人是以“哈拉”为单位;同一个“哈拉”的人死后,就埋葬在一个坟地里,不允许别的氏族掺杂混入。当父母去世以后,埋葬时,必须由其子女、叔、伯亲属抬着灵枢送向“哈拉”的葬地。如果死者是70岁以上的老人,几乎全氏族各“哈拉” 的人都来参加安葬仪式,人们认为70多岁人并不是死去,而是“成佛归天”了。&&&&&&&   鄂温克人有“哈拉”家谱,鄂温克语叫“给布”。从前,一般每隔20年召集全氏族“哈拉”大会。事先“哈拉”内部商量续家谱事宜,会议日期确定之后,通知全“哈拉”男性成员参加“伊桑”大会,是很隆重的。由家族长主持举行续家谱仪式,然后续写本氏族男性青少年名单,大会结束后,大家欢聚一堂共进一餐,表示“哈拉”伊桑大会圆满成功。鄂温克族家谱不能随意打开,一般由家族长保管。每逢春节向“家谱”敬酒叩头,表示对祖辈的尊敬和怀念。 生活和风俗习惯   鄂温克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尚保有氏族外婚及姑舅表婚的特点,婚姻只能在不同氏族之间进行,同一氏族内禁止通婚。他们也与蒙古、鄂伦春、达斡尔等族通婚。在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人中尚保有“逃婚”习俗,互恋的青年男女决定结婚日期后,女方乘黑夜逃至男方所塔的“撮罗子蟹里,由候在此处的老妇把姑娘八根小辫改梳成两根,即成为合法的婚姻。人死后,以前曾行天葬(即风葬),后因受邻近兄弟民族的影响,多改土葬。   鄂温克族的日常生活中,桦皮占有一定的位置,可称之为“桦皮文化”。其打猎、捕鱼、挤奶用的制品很多都是用桦皮制作的。餐具、酿酒具、容器、住房“撮罗子”、篱笆、皮般。甚至人死后裹尸都用桦皮制作。除此外,鄂温克族许多服饰也是用桦皮做的。象桦树皮帽、桦树皮鞋等十分广泛。各种桦树皮制品,尤其是桦树皮容器,除了轻便实用外,还配有花纹图案装饰。一般妇女从七八岁开始学习世代相传的雕刻、压印、绘画、拼贴等手艺,逐步产生了钻研技艺的热情,对器皿用具进行美术创作。图样多源于生产、生活之中,有花草、树木、山峰、虫鱼、石崖等模仿自然构图,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鄂温克族人不但勤劳、勇敢、纯朴、爽快,而且具有诚实的美德。在鄂温克族猎人和牧人中,不知道什么叫偷窃。猎人和牧民在森林和草原上设有仓库,存食品、衣物、工具等,从不上锁,如果有人途中断粮、缺衣,可以到任何二个仓库去取。鄂温克族讲究礼节,非常好客。年轻人见到长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最通常的礼节是屈膝、侧身、拱手作揖。家中来了客人被认为是喜事,牧区对客人敬以奶茶,猎区则以鹿或犴的胸口肉以及驯鹿奶待客。节日主要有祭敖包、阴历年和“米阔勒”节等。祭敖包时要宰牛、羊作祭品,祈求人畜平安。每次敖包会上还要举行赛马、摔跤等活动。“米阔勒”节是生产节日,每年夏历五月二十二日举行,这一天要给马烙印、剪鬃、去势、除坏牙,给羊剪耳记号等,并举行宴会。   ·鄂温克族礼仪 &&& 鄂温克族非常讲究礼仪,老年人在社会上受到普遍尊敬。年轻人出远门归来或在外遇见老年人或长辈时,要屈膝请安,并给敬烟。如果路上相遇,要下马或下车向老人请安问好。无论是在蒙古包里,还是在土木结构住房里,座位铺位都讲究长幼有序,以长者为尊。平时长辈老人来串门,年轻人要起立让座,行装烟礼。长辈们交谈时,年轻人不得随便插话。平时出入屋门,要礼让长辈老人在先。吃饭时,在长辈老人动筷后,晚辈才可动筷用餐。鄂温克族还把平辈人之间和睦相处,邻里互相帮助,关心爱护幼儿,对于有困难的人给予照顾作为传统美德。 &&& 鄂温克族讲究热情礼貌待客,常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客人来到时,讲究出门相迎,向客人问候并热情地让进屋里。对外来客人,无论是年轻的还是长者,都要倒茶敬烟。在牧区,要向客人敬奶茶,用奶食品、酒招待。鄂温克族不仅对客人热情招待,希望来客不要见外、客气,而且到别人家作客时,也要考虑自己的身份,问候主人的长辈老人,尊重主人的习惯。  ·尊老待客与敬火之俗  鄂温克族是个重礼好客的民族。长幼之间恪守着严格的礼节。无论何时何地,老人都受到普遍的尊重。听到长辈呼叫时,必须立即站起来答应。吃饭时,必须老人动筷后晚辈才能吃。年轻人遇到长辈,必须施礼问安、敬烟等。如果是骑在马上,必须下马。有客临门,他们认为是家里的喜事,必须热情相待。他们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你出去同样不能背走你的家。如果不招待外来的客人,你出门也没人照顾你。有火的屋才有人进来,有枝的树才有鸟落。”所以,当你走进鄂温克牧民的蒙古包时,主人准会给你端出香甜的奶茶。当你走进鄂温克猎民的撮罗子时,你就会大饱口福,尝到鹿或麋鹿的胸口肉、脊骨肉、肥肠及驯鹿奶等山珍野味。  鄂温克人敬火如神。无论在家中还是野外,均不用有刃的东西拨火,不用水泼火,不能将污秽之物扔进火中。吃肉、饭、喝酒时也要先敬火。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三日,牧区的鄂温克人还要举行祭火神仪式:在火位的正面放一桌子,摆上多种供品。在火架的四周点上灯,挂上五种彩色布条。火架里面用木条搭一个木框,上放整羊的胸骨,撒上羊油,然后将火点燃,把各种供品投入火中。与此同时,主祭火神的妇女还要跪在火前,口中念叨着请求火神宽恕这一年中家人对火的失礼之处。之后,全家人向火磕头。祭火后三天内禁止拨火、掏灰。他们之所以如此敬重火,除了火在他们生产、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外,还因为他们认为火的主人是神,每户的火主就是自己的祖先,如果失去了火主,这户人家也就香火难续了。  鄂温克族婚俗·野外婚礼与“欢乐之火”  鄂温克猎民的婚姻一般包括求亲、订婚、结婚几个阶段。临近婚期,男方家不管离女方家多远,都要迁到女方家附近。结婚之日,新郎在父母亲友的陪同下,带上送给女方的10只驯鹿到女方家去,女方也以同样的队伍到路上来迎接。双方相遇后,新郎新娘拥抱接吻,并互赠礼物。然后大家进撮罗子喝喜酒,直到晚上酒宴结束,举行婚礼。有趣的是,他们的婚礼不是在室内,而是在野外举行。届时,他们在清理过的河滩谷地上燃起一堆被称为“欢乐之火”的篝火,然后人们把新郎新娘从撮罗子里簇拥到篝火边,并以火为中心围成一个半圆圈,由一位主持婚礼的长者宣布婚礼开始。主婚人用桦皮杯斟满两杯酒,交由新郎新娘泼在火里,表示对火神的尊敬,接着再向双方父母敬酒。然后新郎新娘互相拥抱接吻,手挽手和所有参加婚礼的人拉成一圆圈,载歌载舞,欢度良宵。这种歌舞鄂温克人称之为“欢乐之火”舞。它舞姿雄健有力,时而振臂扭腰,时而尽情欢跳。一人领唱,众人齐和。歌伴舞,舞随歌,时快时慢,高低错落。大家在歌舞中纵情欢乐,尽兴方归。   ·鄂温克族禁忌   (一)不许叫长辈人的名字,公务人员要问时,可告给父名,不许告给母名。  (二)不许用有刃的东西指人,认为刃会长而致死人。   (三)不让孩子吃羊的肥肠,否则,会找不到好草场。   (四)妇女不得使用男人的马鞍子;献给神的“温格”马,不许女人骑。   (五)对孕妇不许说生孩子,而说“有了”。   (六)对生下婴儿不许说生孩子,而应说“添了孩子”或“有了孩子”。   (七)死去老人,不许说死了,而说“成佛了”。死去小孩不许说死了,而说成“少活了”。   (八)妇女不许在斧子上跨过,否则会生傻孩子。   (九)小儿不许玩火,玩火时,牲畜会走得太远。   (十)不能谩骂牲畜,不然会变成赤贫。   (十一)不许胳肢未会说话的小儿,否则小儿会骂你,这是极不吉利的。   (十二)夫妇不得在日落后吵架,否则全家不得安宁。   (十三)不用刀捣锅或代替筷子,不许拿刀进畜圈或用有刃的东西打狗和用火吓唬狗。   (十四)当傍晚牲畜回来时,家里不许断火。   (十五)不许宰杀脖子上带有绳子的羊,杀时须先解绳。   (十六)妻子梳头还没编成辫子前,丈夫不许往外走;丈夫出外办事期间,妻在家必须清洁,否则丈夫将一事无成。   (十七)不得把筷子和剪子张着放,更不许剪空,不然会被人说坏话或被人控告。   (十八)不许无故钉橛子,否则土地神不满,认为钉橛子的人不吉,拔的人得福气。   (十九)不许背后说别人坏话,否则本人要遭到报应,或子孙尝到恶果。   (二十)不许撒掉奶类,如一时不慎撒掉,应把所撒之奶涂在前额少许,认为奶子是宝贵的东西,象征神气,以防撒掉神气。   (二一)若穿一只鞋吃饭,儿媳会变成小偷。   (二二)不许吃牲畜的淋巴腺和膝下骨髓。   (二三)下午禁止理发刮脸,带孝的人更不得理发刮脸和参加娱乐活动;父母在世时,儿子不得留须。   (二四)不得杀或卖未停奶的母畜,否则家里会有母子分离的事情发生。   (二五)产妇三天内不许拨火,火里不得扔进葱蒜等有气味的东西;不得跨火而过,早晨不能向外扔灰。   (二六)出远门的人回来进屋后,要向门外扔出一点火,以防跟随着进来妖魔。   (二七)在老人死去的祭日,数年内禁止向别人借用东西。   (二八)产妇未满月前,不许带枪或钥匙的人进屋,以防产妇断奶,任何人不许带马鞭子进屋。   (二九)春季禁止用牲畜的腮骨作游戏,认为春季是牲畜繁殖期,玩腮骨时,生下的畜崽会有歪腿的情形。 鄂温克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霍卓热(祖先神) &&& 传说原来某家的一个长辈,在外出(或打猎)的途中被雷击死,认为是出自天意。其灵魂走进人家,就可传病于人。必须替其魂立“霍卓热”,病才能好。这是“霍卓热”神的由来。此外,还有普通的小“霍卓热”,这是某“莫昆”的人外出或出猎时,被雷击死后,其灵魂回到“莫昆”内,家人替他立“霍卓热”。   ·“吉雅奇”神(牲畜之神) &&& 这是鄂温克人每家必供的牲畜之神。其形状是在一方形的毡子上,用偷来的不同姓氏人家的种马的鬃尾,绣成两个人形,中间缝有一个口袋,以盛供物。鄂温克人每年剪羊耳记号时所剪下的部分,都要悬在“吉雅奇”神两旁。凡出卖牲畜时,也必须留下所卖牲畜的鬃尾数根,同样悬在“吉雅奇”神两旁;每逢杀羊时,必须将其食道(煮熟后)割下来,装进“吉雅奇”像的口袋里。供“吉雅奇”神一般一年一次,在正月十五或六月间牲畜满膘时进行。供物是阿木苏(稷子米或大米奶粥),献供的粥必须先给本姓内未出嫁的姑娘吃,然后大家才能吃,据说“吉雅奇”偶像上的两个人形是一男一女。   ·“白那查”神 &&& 鄂温克族猎民信奉的“白那查”就是山神。“白那查”的形象是在粗树上绘制的长须老人。在狩猎途中,猎人遇到高山、岩洞、卧牛石和怪石,都认为是“白那查”神住的地方。从旁边走时不能喧哗,否则对狩猎不利。同时认为一切野兽都是“白那查”饲养的,猎获野兽是“白那查”的“恩赐”,因此,遇绘有“白那查”神的大树,要用兽肉献祭,在饮酒用餐时先敬“白那查”,以求猎获更多的野兽。   ·火神 &&& 鄂温克人对火非常敬重,认为火是主人的神,火主若“死”掉,此户有绝根之危难。在牧区,鄂温克人把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作为火神回天的日子,太阳落山后,要祭火神。祭神时,男女都参加,在火架的南、西、东侧铺褥子,并在火的正面放一个桌子,摆上各种供物。在火架四周,点上用面做的盅灯,把五种颜色的布条,分搭在火架的四周。在火架里用木条搭成数层木框,框上放一层羊油,然后生火,并把各种供物投入火里,主祭火神的妇女跪在火前,请求火神宽恕这一年中的失礼之处。此时,大家都向火神磕头。 鄂温克族的萨满   “萨满”一词在中国史书上最早见于南宋徐梦莘著的《三朝北盟汇编》,称“珊蛮”(萨满),距今近900年。经俄国人传入西欧,成为国际通用术语。   ·萨满的产生 &&& 这一称谓来源于古代鄂温克语,意为“狂欢、激动、不安”的人,又称“先知者”(沙曼)、“神通者”、“通晓者”,意思是什么都知道的人。一般从得了重病,或突然得疯癫病,后来好起来的人中物色,老萨满教授新萨满,三年之后,萨满的“舍温”(神灵)已经附体,新萨满才有资格为人治病和从事宗教活动,祭神驱鬼,为本哈拉消除祸害,祈求神灵狩猎运气好等。   ·萨满的威望 &&& 新中国成立之前,萨满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鄂温克族萨满,不仅是氏族的巫师,主管一切宗教活动,解释一切有关生、老、病、死、神、鬼的问题,而且一般还是氏族的头人(酋长),领导组织氏族的生产和生活,社会地位较高。但是,本族鄂温克人中还没有职业萨满,跳神驱鬼也没有什么报酬。进入封建社会的其他地区鄂温克族萨满就不同了,他们不仅有威信,如他们无论到谁家,都是坐在最尊贵的位置上,而且利用人们对自己的信仰,为自己掠取财物。例如,当萨满举行“奥米那仁”(即萨满五月集会)祭祀时,凡请过萨满或治过病的人,都赶来参加。他们带有献给萨满的礼物,如酒、哈达、布匹、牛羊、砖茶、衣物之类。   ·萨满的诸神 &&& 萨满教是一种神教,也是原始多神教的一种。鄂温克族信仰的神种类多达十余种,如“霍卓热”(祖先神)、那恩纳(天神)、“阿格迪博如坎”(雷神)、“希温博如坎”(太阳神)、“玛鲁”(总神)、“托博如坎”(火神)、“白那查”(山神)、“额特肯”或“阿米坎”(熊神)、“呼莫哈博如坎”(鹿神)、“胡连博如坎”(蛇神)、“舍沃克”(娘家神)、“奥米博如坎”(保护婴儿神)、“吉雅其”(保护牲畜神)、“毛木铁”神、“阿巴格勒岱”(面具神)、“卓勒神”(原为奴仆),“阿隆神”(驯鹿保护神)等。萨满还举行自然崇拜祭祀仪式,以“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念进行宗教活动。   ·萨满的服饰 &&& 神衣:鄂温克语称“萨满西克”或“扎瓦”,用鹿皮等精制绣花紧身驿襟长袍;“托列”(铜镜):分“纳贺热托列”(护心镜)1个,“阿日坎托列”(护背镜)5个,尼什昆托列(小铜镜)20个,“黑日塔”(小贝壳)胸部360个,“霍额特”(铜铃)膝下部54个,另有串珠等。 && “优热日阿温”(头盔神帽):用铁条或铜打制帮帽架,用大绒做帽头,帽上部有铜制鹿角,角叉三至九叉不等,角叉越多,表明萨满的品级、资历和威望越高。 &&& “扎呼屯”(护肩):护肩上部左右两侧有“德给神”(格库鸟神)传播神灵信息,下身配有各种五颜六色的“哈日班库”或叫“塔克”(后飘带),绘各种神偶像,如日、月、树木、鹿、蛇等。 &&& 神具上多有自然崇拜物、飘带,共12条组成,象征12个属相;腰间左右两侧垂下皮绊带各1条,用双手晃动,显示威风;神帽、鹿角叉上悬挂数条彩色飘带,象征“斜仁”即彩虹,神帽前面帽沿垂有红色丝条,遮住双眼,但不超过鼻尖,显示出萨满的神奇色彩;“阿什然”(护身带,两侧有野猪獠牙)、“温屯”神鼓,显示萨满威力的器具,使妖魔鬼怪闻声而逃;神鼓,用狼皮或山羊皮制作,毛朝外,敲打轻松如意。  ·萨满仪式 &&& 萨满的主要宗教仪式是跳神和求神。从前鄂温克人有病就请萨满跳神治病、驱鬼。萨满到病人家之后,先为诸神烧“刚嘎”或“申克日”(蒿草),然后烤神鼓,穿神衣,左手持神鼓,右手持槌,双眼紧闭诵咒,祈祷请神,鼓声逐渐增快。首先颂扬氏族起源,其次传问病因病根。萨满“神灵”附体后,大声怒喊驱逐病魔,然后去门外用弓箭射鬼偶(草扎的)。赶鬼仪式告终,病人精神振作,感觉病情好转或已愈。另一种是“奥米那仁”(即五月祭神会),这是一项重要的宗教活动,是比较隆重的集会。“奥米那仁”有两个内容:一个是老萨满领教新萨满,另一个是祈求全莫昆(大家族)、哈拉(氏族)平安。“奥米那仁”一般进行3天,但必须在萨满家举行。“托如”为祭神树,即在院内立1棵桦树、屋内立1棵柳树,两棵树之间拉上一条“松那热”围绳,树枝上挂许多五颜六色的绸布条或布条。“奥米那仁”必须有两个萨满跳神,一个是本莫昆萨满,另一个是请来的外族萨满,被请来的萨满为师。集会时将全莫昆的男女老幼都在两棵树的中间集合起来,用狍脖皮制成的皮绳子把人们紧紧围起来,如果皮绳比原来短了,即预示将发生疾病或人口减少。“奥米那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萨满的丧葬 &&& 鄂温克族死后装进木棺。装棺时,要从门运出尸体,不能从“包”架下送出。运到葬地就放在地上,不埋进土里。当棺和尸体腐化只剩骨架之后,他的遗族和信徒,要在葬的位置堆集一些石头,以备祭祀。 &&& 萨满死后,要请别的萨满跳神送葬。其留在家里的法具,要用木架撑起来存放,有时对法具也进行祭祀。待继位的新萨满出现后,法衣由其继承。送葬时不能用车拉,一般制一木爬犁,上以蓝布制成篷子。运送到葬地后,先由萨满跳神,向山神求得安葬之地。安葬后,供羊肉、酒、乳制品等,并把萨满的供佛及其他所有法器,都要挂在爬犁篷子的西侧。 &&& 继位的新萨满死后,可以安放在前萨满的墓旁。如继位者为前萨满的女儿,虽已出嫁,死后也要放在她娘家父亲的墓旁。 &&& 萨满在世时所乘用的马匹和鞍具等物要留在墓旁,主要的神衣“扎瓦”要留在家里,给将来继位的萨满穿用。跳神用的鼓(“温屯”),如有两个,其中的一个要陪葬于墓旁,另一个留在家里待继位人使用。至于献给死去萨满的马匹,跑回家来以后,不能和一般马同样对待,可使用,但不能卖掉。马老死后,要继献1匹,意味着不让死者徒步行走,始终有马骑。萨满死后,其子弟戴半孝,即把一小块白布缝在帽子或衣服上,孝期一般是90天。但萨满的妻子要戴全孝,孝期为3年。   ·萨满文化 &&& 鄂温克族萨满文化,尤其萨满传说“伊若”的唱词和曲调,具有口头文学形式,在本民族内部广为流传。如尼桑萨满的传说、族源的传说、萨满歌词、萨满舞蹈、萨满服饰、神鼓、法具等,是具有鄂温克族民族特色的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仅在本民族世代相传,被视为珍宝,而且是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的热门课题,有的国家还出过研究专著。 &&& 鄂温克萨满舞(鄂温克语叫“萨满额黑仁”)一般在萨满盛会或治病时进行表演,萨满穿上神衣“萨满西克”,戴上神帽,手持“温屯”神鼓,步法为前进、后退、蹦跳、回旋四种类型,并伴有一定技巧动作,边击神鼓边唱祈祷词;鼓法上主要有挡脸鼓、碎打鼓、飞鼓和煽鼓,每个鼓法伴有和谐的咒语音律,听起来节奏感非常强;萨满的“托列”铜镜、铜铃、铜片等装饰品,叮铛作响,吟诵声令人胆战心惊,颇有神秘色彩。萨满舞反映了鄂温克族狩猎游牧生活的特点,具有森林和草原的气息,现代流行的《鄂温克彩虹舞》就是由著名舞蹈家贾作光先生根据萨满舞蹈的基本动作创作出来的,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鄂温克族的敖包会  ·祭敖包 && “敖包”,蒙古语“堆”之意。原为道路与境界的标志,后来附以宗教内容,成为祭祀山神、路神的活动场所。“敖包”有旗敖包、苏木敖包,也有姓氏敖包和一家所祭的敖包。每个敖包都有所定的祭祀日期。 &&& 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额鲁特蒙古的“胡硕(旗)敖包”,在伊敏河镇西、特莫胡珠嘎查前,“胡硕敖包”山上,每年农历5月23日为祭日。锡尼河布里亚特蒙古共同祭奉的敖包是巴彦汗山,祭祀日为每年农历5月13日。 &&& 敖包祭祀活动的大致过程是:在敖包的前方摆上供桌,喇嘛以地位的高低排座念经,群众围坐在喇嘛的两边,形成圈。念完经后,由首席喇嘛领头,群众跟在喇嘛之后,从右向左绕敖包走三圈,而后将祭品(肉、奶食、糖果、点心等)散放在敖包上,群众争先恐后分享“敖包贺希格”(汉语为敖包赏赐的吉品)。此后,开始进行摔跤、赛马、射箭、沙特日(蒙古棋)等那达慕内容。 &&& 历史上祭敖包时由长官主持。新中国成立后,群众多自行组织,所需物品由集资的形式进行。近年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几乎年年都有祭敖包活动。   ·敖包节 &&& 这是鄂温克族的宗教节日,但也举行一些文娱体育活动,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敖包的来源,有这样的传说:从前一个夏天夜里,一个坐骡子轿车的女子,出现于一个村庄,她哭哭啼啼地大闹不休,并招来了暴风骤雨,使整个村庄人心惶惶,不得安宁。到了冬天,人们打冰洞取水时,洞口就出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头,吓得人们舍弃水桶慌忙跑回,同时,闹起大风大雪,人们也不得安宁。村里请萨满,凭法力捉住作怪的妖女,将其头部压在石头及土堆下面。人们深恐其日后抬起头来再行作怪,故经过这里时,都要压上一块石头,以增加分量。久而久之,形成了“敖包”(堆积之意)。为防其日后为患,因而又定期祭祀,祈求风调雨顺,四季平安。 &&& 祭敖包,一般在每年六月间选择吉日进行。有一个姓氏的敖包,还有同“莫昆”、苏木(旗)的敖包。如马彦胡硕山敖包,每年由全旗去祭;伊敏河东莫和尔图近处的敖包,是由涂格敦姓氏的人们主祭;查干套拉盖敖包,则由杜拉尔姓氏的人们主祭。 &&& 另有一种敖包是萨满死后,在其所葬之地上盖的敖包。其子弟或信仰者,每年进行祭祀。这样的敖包叫“前达尼”敖包。其他敖包叫地方的敖包,行祭是对山神、水神的祭祀。 &&& 由旗祭的敖包,其祭物由全旗人摊派,由氏族或莫昆主祭的费用,则分别由氏族和莫昆负担。过去,这种收集的祭物,一般都有剩余,主要是牛、羊等牲畜,由指定的人们代放,留作下年祭祀之用。这种牲畜叫“扎斯”。对寄放扎斯的人,也给予一定的报酬,即从牲畜中支出。当临到祭敖包时,也有自愿提供牲畜的人。富裕的人家,有的一次拿出数只羊供祭用。 &&& 祭敖包的程序,一般是先赛马,然后念经,再进行摔跤和射箭等文体娱乐活动。最后是宴会、歌舞,祭敖包是草地鄂温克人的盛会。 鄂温克族节庆  ·瑟宾节瑟宾节是鄂温克族古老而传统的节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每年6月18日都要举行盛大节日喜庆活动——瑟宾节。瑟宾节是鄂温克族第一个节日活动。节日来临之际,在鄂温克草原的巴彦胡硕敖包山上,彩旗飘扬,牧民们身着节日盛装,赶着勒勒车,骑着马、摩托车从四面八方赶来,与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和黑龙江省的鄂温克族同胞以及各兄弟民族同胞、领导、外宾共同庆祝自己的第一个节日——瑟宾节,参加节日庆祝活动的人们,不论男女老少,都尽情载歌载舞。到晚上,草原上燃起篝火,沉浸在节日欢乐中的人们迈着优美的舞步,体验着古老而原始的民族风情。与此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境内8个鄂温克民族乡和黑龙江省兴旺鄂温克民族乡都举行了节日活动。“瑟宾节”节日活动具有着浓郁的民族风情,篝火晚会、祭祀敖包,体会原始古老的民族文化内涵,令人心旷神怡的草原观光,松涛激荡的樟子松林,飞鸟嬉戏的湿地保护区,让人们充分感受与山川河流同生存的境界。还有鄂温克民族民间歌舞表演与传统的体育项目比赛。如:唱“扎恩达勒”(歌谣)、跳“努日格勒”(舞蹈);体育活动有“抢枢”比赛、赛马、搏克等。现在,鄂温克族瑟宾节已发展成为集旅游、民族文化、经贸为一体,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风情融一身的活动项目。    ·冬季那达慕  每年十二月,在巴彦呼硕敖包山上举行,是冬季草原牧区生活的集中展示。雪地赛马,赛骆驼,马拉雪橇、雪地博克尽显北方少数民族的豪气和强悍,也是冬季风情和服饰的大展台,是草原人们挑战寒冷、超越自我的盛会。鄂温克族人的“米阔勤”节&& ·“米阔鲁”节  锡尼河流域、陈巴尔虎旗莫日格勒河鄂温克人的节日,每年5月下旬吉日举行,主要为给羊羔剪耳记、给三岁马剪鬃、尾,给牛马打烙印等。然后集会欢聚一堂,庆贺畜牧业生产丰收而载歌载舞。  ·春节  鄂温克语叫“阿涅”,这是鄂温克族最重要的节日。在除夕夜晚,家家供诸神,老人们祝福晚辈生活幸福,像自己一样长寿。正月初一,家家停止生产劳动,讲究吃肉食、饺子,穿戴新艳的服饰,向长辈或亲友拜年;对前来拜年的晚辈,长者给予祝福。晚上,一般要在宽敞明亮的房里举行欢乐的歌舞晚会。 &&& ·正月十五  供“托博如坎”(即火神)和“吉雅奇”(畜神),主要以奶粥和乳制品为供物。人们串门相聚,举行娱乐活动。正月十六这天,人们清早起来,争相为别人脸上抹锅灰,认为是吉祥的表现。 &&& ·农历二月初二  认为是龙抬头的日子,停止生产劳动,尤其是打猎。这一天不动刀斧等有刃的工具。 &&& ·清明节  鄂温克语叫“汉西”,这天主要是祭奠死去的先人,备菜、酒和乳肉食物,向坟地扔酒,并用金银箔纸制成元宝和日、月烧掉。传说死人的灵魂在这天要还乡探亲,行祭是让死去的老人有吃、有穿、有钱花。 鄂温克族饮食  各地鄂温克族由于居住地域、生产条件的不同,形成了不同风格的饮食习俗。 &&& 牧区的鄂温克族以乳、肉、面为主食。他们讲究喝奶茶,制作奶茶的方法是把砖茶放入白水中烧开,滤去茶叶后,放进炒好的稷子米和盐,兑以鲜牛奶后即可,饮用时再放入其他奶制品。早餐和午餐都要喝奶茶,吃自制面包或点心,也用熟肉块泡茶食用,这两餐又称为“喝茶”。晚饭之后也要喝奶茶,有时也用炒面做面茶。 &&& 牧区鄂温克族的奶食较多,品种有酸奶、稀奶油、奶油、奶干(阿日奇)、熟奶皮(乌儒木)等。 &&& 酸奶由鲜奶发酵而成,有熟鲜奶和生鲜奶制的酸奶两种。 &&& 稀奶油,把鲜奶放在桶或盆中,待牛奶成为半凝体时,取其上面的奶精即是。 &&& 奶油则是对稀奶油进行机器分离或用热锅熬,使之进一步提纯而成。 && “俄都木”,把酸奶放在锅中加热,把分离出的水倒出,继续加热后形成的有粘性的碎块即是“俄都木”。把“俄都木”晾干便是“阿日奇”,食用方法是放入奶茶中浸泡,喝茶时食用。 &&& 熟奶皮是把鲜奶放在锅中熬开,并用勺子上扬多次,冷却之后,奶的精华便在表层凝固,把它取出晾干就成了熟奶皮。 &&& 奶酒的制作方法是,在大木桶里倒入鲜奶和取了奶精的奶,使之发酵,再将发酵的奶放入锅内加热,上面扣上木桶,热奶的蒸汽在桶的上壁遇冷后,成为液体顺导管流出即成奶酒。 &&& 牧区鄂温克族的肉食以羊肉和牛肉为多,也有马肉、骆驼肉、黄羊肉和狍子肉。食用方法有煮“手把肉”、晒肉干、肉汤煮面等。米食多是熬大米或小米肉粥。用面做面包、油炸果子、烙发面饼和做面条,也做饺子和馅饼之类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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