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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英雄是什么?怎么玩?
|提问时间: 14:19:43|1人回答
问题描述:
  北大英雄是什么?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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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回答:
   《北大英雄》,是一款以北京大学为背景的角色扮演游戏,让新生提前了解北大。在2010年北大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中,附赠了这款名为“北大英雄”的游戏光盘。
是一款角色扮演的小游戏。 游戏界面截图[1]玩家在游戏中扮演一名北大新生,在校园内进行报到注册、领取校园卡,熟悉校内选课、学生资助中心、社团、食堂、图书馆等生活情景。游戏制作者还用4个学期模拟4个学年,并设计了相应的学分。
游戏还为每名新生设置了多种不同的能力属性:逻辑能力主要通过理科学习增长;文采主要在文科学习中获得;政治属性通过团委、学生会和党校来塑造等。
在游戏主人公闲逛这虚拟的北大校园时,不少角色都与其展开了风趣的对话,如:“同学,你是来打酱油的么?”“楼下买饭楼上坐,火爆餐厅常没座。”在“博雅塔”地图旁,一名“小女孩”感慨:“博雅塔下真知地,未名湖畔好读书。”“庞大”的理科楼群则被设计成了游戏“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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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图名利的为社会做贡献的民间人士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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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董存瑞——全国第一位战斗英雄名誉风波始末
本帖最后由 英雄卫士 于
12:42 编辑
长篇纪实小说  
  保卫董存瑞    ——全国第一位战斗英雄名誉风波始末     汪泾洋 刘国彬著   &&  大中华文化出版社  
dz05.jpg (75.84 KB, 下载次数: 4)
12:41 上传
  理想一旦迷离,
  星月也会无光。
  信仰一旦远去,
  江河都会倒流。
  颠覆董存瑞,调侃黄继光,戏说刘胡兰,
  媒体“恶搞”的浊浪中,
  不知道能有几个人民英雄幸免。
  仔细想想就十分可怕,
  长期以往,
  我们还有多少精神遗产能够交给自己的儿女,
  说:“传下去吧,把它传给你们的后代子孙……”
  中国,曾有过被列强扒光身子的时候,
  现在,我们却自己一件件地脱去衣衫。
  真理面前,最可怕的敌人是麻木,
  有更多的正义者肯对“恶搞”说不,
  它注定就会短命。
  警惕吧,任何历史悲剧重演的地方,
  都因为那里有悲剧的土壤和悲剧的种子!
  ——题记
  目 录
  序  为英雄主义喝彩
  第一章:法庭上的希罕事…………………...……………………4
  第二章:风乍起,英雄是“推测”出来的?…………..…12
  第三章:2006’第一见证人浮出水面..……………………19
  第四章:不许颠覆董存瑞…………………………….……...…27
  第五章:红色经典不是“变形金刚”………………………43
  第六章:三亿观众收看央视专题片…………..…………..…55
  第七章:十四位见证者还原真相………………….……....…77
  第八章:亲属战友举证澄清史实………………………….…86
  第九章:正直网友成被告……..…………..........................…112
  第十章:2007’英雄妹妹拿起法律武器…….………..…125
  第十一章:漫长的等待………………………………..........…149
  第十二章:呼唤法律保护英雄………………………………165
  第十三章:让英雄的旗帜世代飘扬…………………......…171
  附 董存瑞名誉风波大事记…………........................…...…176
  为英雄主义喝彩
  ——长篇纪实小说《保卫董存瑞》序
  豫东仁
  读这本书,时时让人心潮澎湃,作者勇敢地为英雄主义辩护,让人感动。赖以支撑我们民族精神之魂的英雄主义精神,难道真的到了需要我们站出来为其辩护的地步了吗?少数人对英雄主义的另类解读,真的已经威胁到我们的理论安全了吗?
  并非危言耸听,请看当下已为我们司空见惯的事实:
  曾几何时,有人把“躲避崇高”当作无尚荣耀,把“看破红尘”当作深沉和时尚,把英雄行为看作是傻子和愚蠢之举,把见义勇为看作是不可思议。有的人公开标榜“他人就是地狱”理解的深刻,宣称这个世界上除了自我和个己私利以外,他极不关心。于是,烽火年代的英雄壮举被人嘲讽,和平岁月的见义勇为得到的是无数麻木“看客”的冷目光;于是,街头遭遇歹徒的老人和少女投向社会的目光是那样无助;于是,一切有利于他人的举动都要用金钱来衡量,社会由不适应变为无奈接受。一个具有英雄主义传统的国度和具有英雄主义精神的民族,突然间像患了精神缺钙症,对此,我们这个民族能不进行深刻的反思吗?
  曾几何时,颠覆英雄成了某些人的一种时尚:董存瑞炸碉堡的英雄壮举受到了质疑,刘胡兰慷慨赴死的悲壮行为被肆意歪曲,还有《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沙家浜》中的阿庆嫂、《闪闪的红星》中的潘冬子,《铁道游击队》中的刘洪……这些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文学艺术人物,一个个在“恶搞”和“娱乐至上”的名义下被弄得面目全非。在当代的英雄阵容被解构得支离破碎时,有人又拿古代英雄开涮,岳飞、文天祥一个又一个民族英雄的化身被作出另类解读,相反,那个卖国奸相秦桧及其同类人物,有人却要给他们重塑站起来的“正面派”。这是怎么了?是非真假、正义邪恶,怎么一瞬间如此让人朦胧难辨。在精神楷模和时代偶像遭遇损毁时,有正义感的人们心头飘着莫名的惆怅和沉重。有人忧然,假如今天我们的领土再遭受强敌入侵,断定还会有不少新的汉奸出现,或许会不少于日寇入侵的年代。
  曾几何时,“娱乐至死”的享乐主义被一些人当作时尚来追求。超男超女的娱乐导向正引导着一些少男少女的精神成长走向畸形,选美选秀的泛滥蔓延正改变着社会大众的审美自信。于是,在泛娱乐主义的一片叫好声中,“后宫小说”、“后宫剧集”正一部接一部的面世,脂粉气、妖艳气正飘荡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娱乐空间;于是,我们信守一代又一代的美丑观念正悄悄发生变异。有人担心这种对“后宫文化”“妾妇心态”赞美诗样的记述,正在改变和影响中国的女性人格,一种甘为奴婢、甘做妾妇、甘当二奶的畸形心态正在一部分青春女性的心中暗潮涌动。一部清史,在艺术的莹屏上已经被翻过来倒过去地反复演绎多少遍了。从康熙到慈禧,一个又一个皇帝一遍又一遍登场,一个充满屈辱和不堪回首的朝代,我们的艺术家却那么有兴致的为一个末代王朝一首又一首地吟唱那么动听的挽歌。悠久的历史对一个民族来说,本来就是件喜忧参半的事情,能够汲取历史教训,历史就是财富;相反,如果迷恋历史垃圾堆里散发着恶臭的肮脏货,那么历史就是沉重的包袱。而我们那些有逐臭嗜好的所谓“家”们,他们不是去清扫它,而是翻开它,让它臭气熏天,以吸引苍蝇。我们浩浩史卷的张扬着英雄气的主流文化,却又常常被他们有意无意地给予忽略。我们民族历史上,那些“为民请命”的硬汉,那些“舍身求法”的英雄,那些“拼命硬干”的豪杰,为什么有些人竟视而不见呢?
  种种现象,不能不让我们沉思,不能不让我们忧虑。本书因其阐述的是阳刚之气、是英雄精神,张扬的是英雄理念。有人说,它充其量只能是孤掌之鸣,尽管为此,我也要用十二分的努力去呼唤,为民族精神鼓与呼,这是每个中国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愿这孤掌之鸣,能唤来呼啸的山风,能唤来翻滚的波涛,能唤来回荡中华大地的浩然正气,能唤回我们对英雄的珍爱和自信。
  (作者为《解放军报》文化部原主任陈先义)& & 
0.jpg (32.02 KB, 下载次数: 4)
12:2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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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英雄卫士 于
12:48 编辑
  第一章:法庭上的希罕事
  董存瑞作为共和国最著名的战斗英雄之一,他“舍身炸雕堡”的故事在国人中已经流传了整整六十年了。六十年来,董存瑞的英雄事迹鼓舞着无数中国军人在打碎旧世界、建立新中国以及保卫人民政权的战斗中视死如归,冲锋陷阵。可是今天,关于这一英雄事迹的真实性却受到了挑战,并且不得不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求证、确认,这无疑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
  ——作者感言
  古今中外,人间万事,一旦需要用法律来甄别或裁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事、名誉、责任等等官司,无一例外都会有原告和被告以及能够说明事情原委的“证据”。
  法庭——依据原告、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案件审理,并通过证据或秉公执法,或调停和解,或敷衍了事,或颠倒黑白。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诉讼的证据解释为: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7种。
  其中的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
  其中的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本文之所以特别提到“书证”和“视听资料”,因为这二者将在本书中起到重要的法律效用。
  一位法律专家在解释《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时写道: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往往以案件事实得到证明为前提,而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往往就是因对案件事实有不同的认识而发生分歧,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所以,法院要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裁判,必须借助于各种证据。对法院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根据;对当事人而言,证据是主张有利于己的事实、反驳不利于己的事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手段。总之,诉讼开始、继续和终结都离不开证据的运用,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
  真实,是证据的生命——这是普通人最朴素的理解。
  那么,没有证据的主张也敢上法庭吗?凭借不能说明问题的证据也能取得胜诉吗?世上会有这样的怪事情吗?
  有!这样的怪事就是2006年发生的、引起全国亿万民众关注的董存瑞名誉侵权案件。
  这是新中国第一起为战斗英雄依法维权的公开审理的案件。
  2007年5月25日,正好是英雄董存瑞牺牲59周年的日子。5月2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董存瑞名誉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一次开庭。是年3月,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弟弟董存金作为原告,将《大众电影》杂志社、中央电视台和电影《董存瑞》的导演郭维告上法庭,状告三被告否认董存瑞炸雕堡这一历史事实,使英雄的名誉受到损害,侵犯了董存瑞烈士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诉讼费用10万元。
  董存梅、董存金之所以与《大众电影》杂志社等三被告打这场官司,起缘于1996年第10期《大众电影》杂志和2006年第8期《大众电影》杂志发表的对电影导演郭维的两篇访问记,郭维分别在这两篇题为《英雄启示录》和《&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的访问记中谈到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时说到:“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郭维的这一段话后来还在由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节目《电影传奇——董存瑞》中一再重申。
  郭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这不就是对董存瑞英雄事迹真实性的质疑吗?此论一经媒体披露,社会沸腾了,纷纷要求《大众电影》杂志社和郭维认错、道歉,然而,《大众电影》杂志社和郭维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内拒不认错、道歉,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董存梅、董存金上法庭的一幕。
  开庭这一天,法院里来了很多记者,可是记者们都没能进入法庭。据法院介绍,此次开庭只是组织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实质审理还要等以后再开庭。因为只是交换证据,所以选择使用的法庭很小,再加上本案第三人较多,法庭里没有多余的座位可供旁听人员使用,如此一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记者们只好在法庭外守候。
  这天到庭的原告方有董存梅、董存金的儿子,原告方代理律师王凤鸣,被告三方分别派来了代理律师。另外,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董存瑞烈士陵园、存瑞中学和存瑞小学作为第三人,也分别派人出庭。曾亲眼目睹过董存瑞炸碉堡英雄事迹的董存瑞的战友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做为该案的证人,由于年事已高,没有出庭。证人中董存瑞烈士陵园的原主任、72岁的吕小山老人,专程从河北隆化赶来。
  上午9点,法庭开庭后,等候在庭外的记者们和吕小山聊了起来。老人热切地向记者们讲起自己和董存瑞的渊源,说自己是“相伴存瑞40年”。
  一个多小时后,轮到他进去作证。从法庭出来,吕小山老人说他已当庭向法官宣读了证词。
  吕小山说,被告的律师问他要证明的中心事件是不是董存瑞炸碉堡是真的,他回答当然是。后来法官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用再说了。”
  此案也引起了另外一位老人的关注。78岁的赵我将老人,他在董存瑞牺牲后即来到董存瑞所在部队工作。他说,他在部队时,曾多次参加整理战史,亲耳听了老部队的老战友们讲述董存瑞的英雄事迹。董存瑞牺牲前喊了句什么?电影里是“为了新中国,前进”,但实际上是让后面掩护的郅顺义“卧倒,卧倒,快趴下……”电影里进行艺术创作,是允许的,但对英雄的核心事实不能否认。
  在法庭开庭的两个多小时里,还有一对老夫妇一直在外面等候。他们是程子华将军的二女儿和女婿。两位老人拿出几本书向记者展示,包括《程子华回忆录》、《纪念程子华》、程子华当年的秘书齐速所著的《难忘终身事》等,书中都有关于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片段摘录,证明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是真实的。
  开庭完毕,律师王凤鸣出来后向人们介绍说,被告向法庭提供的4个证据与原告向法庭提供的一部分证据一模一样:
  第一个证据是2006年第8期《大众电影》所刊载的对郭维的访问记《&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原件;
  第二是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电影传奇——董存瑞》;
  第三是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播出的节目《面孔》,该节目特别邀请了一些董存瑞的老战友出面针对郭维的言论重申了董存瑞炸雕堡的事实真象;
  第四是中央电视台“和平年代”栏目里一期《历史作证》节目,其中董存瑞的好多老战友出来证明董存瑞炸碉堡确有其事,千真万确。
  被告之所以提供这些资料,据说是为了证明他们并没有否认董存瑞舍身炸雕堡这一事实,没有歪曲历史事实,他们对董存瑞的英雄行为没有异议。
  既然如此,那么怎样理解郭维原话的本意,就成了一件麻烦事。原告认为这段话是对董存瑞英雄事迹的巅履,被告却认为这段话是对董存瑞英雄事迹的“推测”,尽管有“白纸黑字”为证,可是双方对事实的认定却是截然相反。
  “推测”是否构成对董存瑞英雄事实的侵权成了本案的焦点。
  原告方律师王凤鸣认为,董存瑞是否炸碉堡不会是双方争议的焦点,被告郭维也没有否认是董存瑞炸的,只是说没人亲见,是专家“推测”出来的。争议的焦点将会是这种“推测说”是否构成对董存瑞名誉的侵权。
  王凤鸣让记者们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曾经播出的那期《电影传奇——董存瑞》,该片中当画面出现老英雄郅顺义讲述董存瑞“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开导火索”的英雄壮举时,镜头被掐断,画外音说:“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紧接着画外音,是导演郭维的镜头,郭维在画面中说:“以后怎么知道、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这是一个英雄啊!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挖这个桥底下。结果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班里的同志都知道,这是董存瑞的袜底,这么确定这是董存瑞……”
  “这个片子大量引用了见证者郅顺义的镜头,但在郅顺义说到关键时刻,掩盖了其声音,出现了三个‘不’的画外音,郭维接着画外音说了‘谁炸的不知道’这句很关键的话。”王凤鸣说,“这给人什么感觉?会让人产生英雄事迹不真实的想法,这比说几句侮辱的话更严重。”
  王凤鸣说,他之所以认为构成侵权,是因为英雄的名誉保护与一般人的名誉保护不同。英雄是国家通过一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主体,普通公民受到侮辱、诽谤,心里会难受,可索要精神赔偿。董存瑞的名誉受损不仅涉及其亲人,他的名誉关联着党、国家、军队,其精神已成为军魂的一部分,其名誉受损最大的影响是对下一代,会造成后人思想混乱。
  当记者们就此追问被告方律师的观点时,被告律师只说了句“其实大家好好看看那篇报道就会明白”,并表示现在已在法庭审理之下,最后由法院判决决定。
  《大众电影》和郭维不认账,董存梅早就知道。因为此前23日下午,原告方举行了开庭前的沟通会,董存梅、吕小山、存瑞小学的书记谢万库、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政治部主任徐学泉等人都到了。被告曾有意和解,但原告鉴于这一和解需要建立在不认错,不道歉的基础之上,因此董存梅曾表示:绝不接受这样不分是非的和解。沟通就这样失败了。
  开庭结束,记者问董存梅,如果被告提出和解,是否接受?已经69岁的董存梅坚决地说,不接受。她坚持要求被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律师王凤鸣表示,他们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很充分,甚至包括英雄史实方面的证据,而这本来是不需要原告方证明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众所周知的事实”本来无需提供证据证明,董存瑞炸碉堡是众所周知的,但是他们还是准备了大量能证明事实真象的证据。
  法庭以外的人民群众对这次开庭也十分关注。存瑞中学的部分师生委托吕小山带来了一条写有“维护英雄形象,捍卫英雄名誉”的大红条幅,上面有400多个签名。吕小山还带来了很多图书,这些书中都有董存瑞事迹的记录,他说,这些表现民愿和民意的物品将提交给法庭。
  第二天,《齐鲁晚报》刊出了《董存瑞名誉权案开庭董存瑞炸碉堡是“推测”?》的报道。文中说:“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他认为英雄名誉的保护与一般人没什么不同,侵犯名誉权要构成侮辱、诽谤才行,仅仅怀疑一个事实就构成侵权吗?郭维对历史事实有不同看法,他表述了这种不同看法,只要没有损害英雄名誉的恶意,似乎不宜认定为侵权。”
  《齐鲁晚报》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较为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报道了这一讼案的核心内容:
  电影《董存瑞》的导演郭维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发表侮辱董存瑞英雄事迹的言论:“他举炸药包牺牲是许多专家经半年考察论定的。”“因为谁炸的不知道。”“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
  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弟弟董存金依法维权为英雄哥哥恢复名誉;
  董存瑞英雄事迹的历史见证人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主动为董存瑞炸碉堡作证;
  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为英雄的名誉第一次走上法庭;
  郭维同志在侮辱董存瑞名誉的同时已构成对老英雄郅顺义名誉的侵权;
  被告提供的4个证据与原告一样;
  被告方律师称他们没有歪曲历史事实;
  原告方律师王凤鸣认为这种“推测说”已构成对董存瑞名誉的侵权;
  有学者称“似乎不宜认定为侵权”。
  ……新中国第一例战斗英雄名誉权案直到2010年才有“结果”。
  为了让读者对本案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让我们把目光回放在2006年,重新梳理这一起引起全国亿万民众关注的董存瑞名誉权案件的来龙去脉……
  第二章;风乍起,英雄是“推测”出来的?
  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中,离不开民族的英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旦无光,星月自然会为之失色,信仰必然会支离破碎。颠覆董存瑞,调侃黄继光,戏说刘胡兰,在一些媒体这样的“恶搞”浊浪之中,人们不知道明天我们的下一代心中还有没有英雄。一个不崇尚英雄不敬重英雄的国度,将是危险的……
  ——作者感言
  作为新中国的同龄人,自从他们懂事的那一天起,就与共和国一起经历了几乎所有的风风雨雨。
  共和国同龄人把祖国的名誉、人民的名誉、军队的名誉看得高于自己的生命。
  到了公元二00六年,少小从军的共和国同龄人,绝大部分已经转业或退休了。沈阳军区《前进影视》报社原主编刘国彬退休后被单位留用,协助《前进报》编辑“影视天地”专版。
  这一年,中国的娱乐媒体风行一个所谓的新潮流:恶搞。它从网络发端,渐渐辐射到街头小报,渐渐形成一种趋势,矛头所向直逼红色经典。
  在这股恶搞红色经典的浪潮中,电影《闪闪的红星》中的小英雄潘冬子变成了整日做梦挣大钱的地产巨商之子;电影《铁道游击队》中那个为人熟知的大队长刘洪竟被说成是“谁不知道你和坐台小姐熟啊”的淫棍;英雄黄继光不再是堵枪眼的英雄,而是一不小心跌倒在机枪眼上;还有《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沙家浜》中的阿庆嫂……
  2006年4月的一天,刘国彬在编辑“影视天地”第6期稿件时,无意间在《大众电影》杂志(2006年第8期)上看到一篇题为《&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文章。
  职业敏感使然,他迅速放下手中的工作,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连着看了三遍才最终确认上面有令其震惊的文字:
  “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这不是要毁我长城吗?”刘国彬嚯地站了起身,满脸疑惑。“不行,得写文章回应!”看了此文后,这是他的第一反映。
  坐到电脑桌前,刚敲了几个字,他顿感茫然:《大众电影》毕竟是中国电影界的权威杂志,自己不过是一个退而未休的新闻工作者而已,能与《大众电影》论争并为董存瑞鸣冤吗?
  沉思中,他想起了现代新闻鼻祖普利特策的名言:一个国家就像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
  “如此不负责任地‘质疑’经典,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番思索后,他毅然决定:“纵使遇到再多的困难与阻力,也要誓以铁证为董存瑞鸣冤,还英雄以应有的本色形象!”
  决心下定后,他将有关情况和想法向文化工作站站长郑玉库上校作了汇报。郑玉库当即表态道:“董存瑞是从沈阳军区走向全国的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所体现的英雄主义精神,是铸成我军军魂的重要基石,作为部队影视管理部门,我们对此绝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必须为董存瑞说话!”
  郅顺义不在了,还有董存瑞事迹的历史知情者吗?茫然中,刘国彬写了《董存瑞究竟是怎么牺牲的》一文,希冀发表后能与见证者联系上。
  但稿件到了《前进报》编辑任旭手里后,他严肃地说:“刘主编,您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代表《前进报》驳斥谬误!”
  于是,刘国彬将原稿修改为1500字的《英雄不是推测出来的》一文。郑站长看过稿件后说:“这篇文章不仅《前进报》要登,也要向《解放军报》投稿,让全军官兵都知道质疑英雄这件事。你不要等了,去寻找董存瑞的战友或知情者,写一篇更全面的文章,以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
  日,《前进报》第四版“影视争鸣”栏刊出了刘国彬的文章:
  英雄不是“推测”出来的
  一篇回忆电影的文章,道出一件尘封的往事。最近的一期《大众电影》发表署名沙丹采访电影导演郭维的文章——《&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披露出许多鲜为人知的“往事”,看后却让人疑惑重重:董存瑞是怎么牺牲的?
  提起《董存瑞》、《智取华山》、《花好月圆》、《笨人王老大》等早期的电影,上了点年纪的人都知道郭维是个著名的导演。而在《董存瑞》中,他还是改编者。因此,沙丹的文章有这样一段话:“郭维确定了《董存瑞》的主线:从一个不懂什么叫战士的农民,到最后用生命实现了一个真正战士的神圣职责。从少年时代开始,突出董存瑞‘嘎小子’的性格,抓住能够凸显人物性格的情节,如‘摔跤’、‘参军’、‘十发子弹’、‘检讨会’、‘连长谈话’、‘争过推功’、‘入党’、‘选爆破队长’。”导演有权对剧本进行二度创作,郭维在对《董存瑞》情节的重新安排上也合常理。但这些文字将现实时空与艺术时空重叠在一处,感觉到好像都是导演在“创作”人物。毕竟,在电影拍摄前,董存瑞已经是著名的战斗英雄了,相信与董存瑞有着同样人生经历的郭维应该知道。
  关于董存瑞是怎么牺牲的,历史早有定论。董存瑞当年的战友郅顺义等人皆可作证。但沙丹却这样说:“郭维惟一遗憾的,便是最后的炸桥场景。郭维认为,董存瑞之所以能够挺起炸药包,是看到自己的战友死得太多。”于是,最大的疑点出现了:这一壮举是否真实?沙丹的文章接着说道:“在真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沙丹的文章把董存瑞的牺牲说成是一个猜想:那是由编导们“编”的一个英雄的神话。这让稍稍了解董存瑞事迹的人都无法接受——因为,人们最早认识董存瑞是在小学的课本上——我党我军的历史是不可戏说的。
  在后面还有疑团:董存瑞牺牲前是否留下遗言了?沙丹文章道:“看完电影后,有观众千方百计地询问,董存瑞最后喊的那句‘为了新中国,前进’是怎么回事?他现实中究竟喊了没有?其实这是郭维故意编排的。他觉得,如果董存瑞就那么干举着炸药包,高潮显然就上不去。写分镜头剧本的时候,应该怎么写呢?如果是抗日战争,那就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到了解放战争,顺理成章的就是‘为了新中国’了。”笔者认为,作为艺术,可以合理想象。作为生活,却不可胡编乱造。
  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和笔者参军的部队同在一个单位,在四十来年的军旅生涯中,笔者曾有幸多次当面聆听董存瑞的战友、著名战斗英雄郅顺义讲亲眼目睹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壮举:董存瑞在战友们的掩护下冲到了桥下,左手举起炸药包,贴近了桥型碉堡,右手一下拉开导火索。“导火索燃烧只有短短的几秒钟!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纵身一跳就朝他奔去。董存瑞看见了,厉声喊道:‘卧倒,卧倒,快趴下!’接着一声巨响,桥型暗堡被炸得粉碎……”
  沙丹笔下的董存瑞与老英雄郅顺义口中的董存瑞差距太大了!半个世纪前的往事,沙丹和郭维为什么不在见证者和经历者健在的时候“澄清”?
  《大众电影》是个权威性杂志,根据一名导演的一段回忆而“改写”英雄董存瑞的事迹却又不同时刊登史学家的论证,笔者感到不合适。读完沙丹这篇文章,人们有理由担忧《大众电影》发表此类文章而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限于当时掌握的材料,刘国彬只能写出在今天看来还很稚嫩的文章。但他发出“人们有理由担忧《大众电影》发表此类文章而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的顾虑,却被后来的事实证明。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报社审大样时,有人提出文章题目应改成“董存瑞牺牲前喊了啥?”刘国彬坚持道:“推测”的提法不能改,这是矛盾的焦点。
  《英雄不是推测出来的》一文是全国最早驳斥郭维歪曲董存瑞英雄事迹的文章。此文在《前进报》刊登后,如一石击水,立即在沈阳军区各部队引起反响,纷纷来电话要求续刊回击《大众电影》的文章。
  现任《前进报》社副社长、时任主编的曹晓春上校代表报社鼓励刘国彬道:“争取采访当事人,用事实回击谬论,采访经费有困难我们解决……”
  鉴于《前进报》的读者仅限于沈阳军区部队官兵,早在5月中旬,刘国彬就此事与《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编辑汪泾洋大校进行了沟通。
  说起来,他与汪泾洋是老朋友了。1977年1月,刘国彬开始从事专职电影宣传评论工作。那时候《大众电影》还没有复刊,国内也没有其他公开发行的影视报刊,凡是涉及到电影的业务资料都得从《解放军报》上查找。
  就这样,他从报纸上认识了汪泾洋——3年中收集了对方几乎所有的相关文章,精读细究,学习写作。两人达到“神交”的地步。到了1980年,刘国彬第一篇发表在《解放军报》上的文章《看电影树形象》,即由汪泾洋编发。1982年全军召开首届电影工作表彰会,刘国彬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到北京出席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两人才第一次谋面。
  会议期间,稍有闲暇,他们便和会议代表、沈阳军区120师炮团副政委黄英杰聚在一起,探讨黄英杰在该部政治工作中创造的“电影教育”经验。后来,汪泾洋还专门应邀到这个团进行了现场调研和采访。2006年,当汪泾洋得知军营影评家黄英杰病逝后,专门约刘国彬写了一篇悼念的文章《不同凡响的影评家》,发表在《解放军报》上。
  汪泾洋也是在部队依靠自学从战士成长起来的新闻工作者。他1968年入伍后,在甘肃省乌稍岭下的某炮兵部队当了十多年兵,1978年从连队选调到《解放军报》社工作,30年中,一直在《解放军报》负责影视宣传方面的业务,是军内外著名的影视评论家。他曾先后编发过刘国彬的100多篇稿件,十几次来到沈阳军区,走边防,上高山,下海岛,参加刘国彬主持的影评笔会、电影理论研讨会、电影宣传现场会,每次都会应邀向部队官兵讲授影评写作课。
  到目前为止,汪泾洋与刘国彬是全军部队中仅有的两位从事电影宣传和理论工作超过30年的资深影视新闻工作者。
  刘国彬信任汪泾洋,才把董存瑞名誉受辱的事如实汇报。
  汪泾洋闻知此情,态度明确地说:“如何对待董存瑞,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这件事的本质是对董存瑞的颠覆,《解放军报》一定要管!”
  汪泾洋对此用了“颠覆”两个字,这在刘国彬看来就是为恶搞董存瑞英雄事迹的事件定了基调。
  谈及写稿的内容时,汪泾洋要求道:“最好找到历史的见证者,通过当时在事发现场的董存瑞的战友说话,会更有力量,更有利于维护真理。同时,也可以搜集一下英雄生前部队官兵的对这件事情的反映……”
  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这两位同为1968年参军的老兵心中升腾起来。
  第三章:2006’第一见证人浮出水面
  一个民族,只有英雄辈出,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学习英雄、宣传英雄、捍卫英雄,是每一位当代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感言
  “战士的血管里流淌着英雄的鲜血。”
  几乎每一位当代军人,都是看着《英雄儿女》、《董存瑞》、《南征北战》、《地道战》、《平原游击队》、《开国大典》等等优秀军事电影成长并步入军营的。
  作为共和国的同龄人,刘国彬与电影《董存瑞》还有着特殊的渊源。1968年,他从吉林省嫩江边的一个公安单位子弟学校入伍,下连队一个月就被抽调到团业余演出队,半年后调到政治处电影组,担任广播员和电影放映员。那时候由于全国到处都在搞“文化大革命”,绝大部分电影都被封存了,部队能够放映的电影只有《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就连自己喜爱的《董存瑞》也无缘看到。
  诗人臧克家曾说过:“任何一位作家,他的创作无不受他的文艺观的指导,这种文艺观的形成,与生活环境、个人经历、志趣与修养有关。”
  对刘国彬而言,与其说他热心保卫董存瑞名誉这件事是一个巧合,不如说是业已浸入血液里的英雄情结所致。
  1973年3月,在军里举办的指导员培训班上,刘国彬听过一次战斗英雄郅顺义所作的“董存瑞英雄事迹报告”,那次报告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1977年,刘国彬调入沈阳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锦州分站从事专职电影宣传、评论工作,两年后既1979年,一批被“四人帮”封禁的优秀电影片得以解禁,其中包括《董存瑞》。影片刚一解放,他就在董存瑞生前所在的炮11师搞了一次首映活动,并单独采访了时任该师政治部副主任的郅顺义,采写了《麦花时节访英雄》一文,被军区《电影宣传》报刊发。刘国彬在120师炮团搞电影教育试点,特意把郅顺义请到该团作报告,组织官兵就电影《董存瑞》开展专题鉴赏活动。
  上世纪80年代,部队百万大裁军,精减整编,董存瑞生前所在的炮11师合并到刘国彬原来的野战军,他非常荣幸地成了郅顺义的“战友”。
  1991年,刘国彬从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进修毕业,组织军区影评班并任教讲课。基于对影片《董存瑞》的熟知,在为期半个月的培训中,所有课程都以《董存瑞》为例,就该片中的主题、风格、样式、细节、动作、对话、道具等细节,逐一剖析。
  学习班上,他还多次根据丁洪、赵寰于1952年10月创作的电影文学剧本《董存瑞》讲解电影的题材、结构、悬念、节奏的设置和展开,并结合影片《董存瑞》与原创剧本之间的变化让学员从电影的基础开始掌握电影评论写作技巧。
  这个《董存瑞》电影文学剧本是收录在中国电影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中国电影剧本选集》上,编剧只有丁洪、赵寰二位,没有董晓华的名字,概因董晓华“反右”时曾被打成“右派”,所以一度电影《董存瑞》的署名中就被拿掉了。到了2007年9月,董存瑞名誉权案开庭后,董存梅代理律师王凤鸣因办案需要,从网上寻购《董存瑞》电影文学剧本,卖主竟然又是沈阳人。当刘国彬按手机提供的地点与卖主交30元钱取当年仅售5角钱的书后,他特地留意了这本1954年的单行本,上面的编剧为丁洪、赵寰、董晓华三人。
  用电影《董存瑞》文学剧本当教材,还因为刘国彬与编剧之一的丁洪有一些工作联系。他刚调到沈阳军区文化工作站时,丁洪任沈阳军区文化部副部长,多次在业务会上听到过丁洪的指示,从心里很佩服这位大作家。
  1988年,沈阳军区组织第一届影视剧本评奖活动,他创作了军营歌舞片《兵之梦》,并就此当面向丁洪求教,得到过许多指点,受宜非浅。后来,《兵之梦》获一等奖。
  正是由于刘国彬与郅顺义、电影《董存瑞》编剧及电影本身的这种特殊渊源,当他看到《“真实”》质疑英雄的事迹后,头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澄清史实!
  文章,从何下笔呢?
  “从老英雄郅顺义那里寻找线索!”思路确定后,刘国彬突然想起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干事夏维福。
  为啥能想到他?原来刘国彬在锦州文化工作分站当宣传干事时,夏维福是董存瑞部队刚入伍不久的放映员。刘国彬常去他们团搞电影宣传活动,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1992年,总政宣传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单位在全国组织军事巨片《大决战》影评征文,时任《前进影视》报主编的刘国彬又一次采访郅顺义,曾安排已任宣传干事的夏维福帮郅顺义整理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后来获得全国影评征文特等奖。
  “对,就找小夏!”然而,14年来没联系过,如今人在何处?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这位重要的知情者——沈阳某部干休所副所长夏维福。
  夏维福接到他的电话后,震惊道:“会有这种事吗?不可能吧,我马上找《大众电影》看一下再说!”
  跟刘国彬初看《“真实”》一文时曾怀疑自己的眼睛一样,第二天,夏维福急切地在电话中说:“我怎么没找到你说的那些话?”
  他告诉夏维福:“你翻到第37页,第一个自然段……”
  “哎呀呀,哎呀呀呀呀……”一连串的惊呼后,夏维福愤怒道:“我要起诉他们……”
  夏维福入伍后,从战士成长为团职干部的30年间,一直在老英雄郅顺义身边工作,先后5次到董存瑞家乡,4次到隆化县,7次到郅顺义家乡采访,著有长篇纪实文学《老英雄郅顺义》一书。因工作需要,他曾陪郅顺义先后去过北京、天津、南昌、大连等地,无数次地聆听过郅顺义关于董存瑞英雄事迹的报告。
  欣喜的是,夏维福手里恰留有郅顺义多次报告的原版录音带!夏维福答应马上整理郅顺义的录音,同时他又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线索:“大连有个活着的董存瑞英雄壮举的见证者,名叫宋兆田,当时任董存瑞营的教导员!”
  刘国彬与该干休所一联系,又意外获悉:原炮11师副政委程抟九也在这个干休所休养。当年程抟九就在董存瑞所在的连队蹲点,他曾亲眼目睹过解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是在世的第一见证者。
  正在此时,军报汪泾洋来电话,说:“《大众电影》的《“真实”》一文找到了,看过了,确实让人气愤,应当用事实批驳!”刘国彬说找到了宋兆田、程抟九及夏维福,汪泾洋显得很兴奋,要求尽快采访,拿出稿件。
  去大连采访前,因担心两位老首长过分激动,刘国彬事先在电话里向两位老首长自报家门,拉了一些家常,一番铺垫后,才慢慢将话题引到了董存瑞一事上。
  宋兆田政委还算平静,说:“他们这不是胡说八道嘛,你什么时间来采访都可以!”
  但跟程抟九副政委联系,尽管再三劝他别激动,可当老人家听说此情后,立即在电话里喊了起来:“这事我再激动不起来,我不成了冷血动物了吗……”
  日,刘国彬登上了去大连的火车。
  到干休所后,所长、政委早已等候了,他们一致表示:“这是一件关系到英雄形象的大事,所里一定尽全力配合采访。”
  在同所领导的外围采访中,刘国彬进一步闻知:郅顺义2005年病逝时87岁,宋兆田当年86岁,年龄最小的程抟九也已78岁了。上世纪80年代,他们三人同在董存瑞所在的炮11师任职,宋兆田为师政委,郅顺义和程抟九为副政委。
  基于此前的电话沟通和对老首长生活规律的侧面了解,也为了更详细地了解相关细节,在所领导的建议下安排了两天的采访日程。值得说明的是,作为一位离休多年的老同志,程老没看过《大众电影》,更不可能见到刊登有损董存瑞形象的那篇文章。
  第一天,采访程抟九副政委。一见面儿,老人就嚯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眼睛瞪得溜圆地看着刘国彬。
  刘国彬解释说:“我是前进报社的特约记者,《英雄不是推测出来的》作者……”
  闻此,程老才渐显平和地接受了采访。
  程抟九当年是师里的宣传干事,解放隆化的战斗前,从师部下到董存瑞所在的六连蹲点。程抟九回忆道:六连投入攻击隆化中学守敌的战斗时,他随同连长、指导员带领一个排为中央突击队。连队由北向南打到北大墙下,准备炸东北角的大炮楼,但先后派去两个爆破手,都相继牺牲。顺着枪声,他们从卧伏处伸出头向西看,见到距离约八、九十米的干河沟上,有一个桥型碉堡,那里的机枪火力把部队压住了。当即决定先炸掉桥型碉堡,但派去的爆破手也中途牺牲了,正想组织再次爆破,此时,程抟九听身后有人喊:“连长,让我去炸,完不成任务我不回来见你!”他回头一看,见是董存瑞挟着炸药包站在身后,后面还跟着郅顺义。情况紧急,连长跟指导员商量了几句,对董存瑞大声说:“你去吧,动作要快!”董存瑞对郅顺义喊了一句:“老郅,跟我上!”
  两人冲上去后,程抟九看到郅顺义在距桥堡四、五十米远的干河床上投弹。一片炸起的烟尘消散后,恍恍惚惚看到桥下北端有一个人,知道这是董存瑞,看样子像是腿部受了伤。此刻,董存瑞正在往北端桥墩上放炸药包,放不住,又向南移了几步,用手托着炸药包抵住大桥底部,拉了导火索,对着我们的方向喊:“连长,冲啊……”
  回忆到这里,程抟九眼里已涌满热泪。
  采访中,程老气愤地说道:“近几年,常有媒体在董存瑞身上做文章,失实之处屡见不鲜。有两点最主要:一是报刊所登董存瑞照片,他戴着低帽桩的解放帽,这种帽子是1949年发的,而董存瑞牺牲在1948年。当时我军戴着高帽桩的八路帽,前边有纽扣。另一处是,几乎所有书报关于董存瑞的描写都是:冲锋号一响,部队像潮水般往上涌,敌人桥堡上的机枪使战士们一片片倒下去,董存瑞举起炸药包炸碉堡……这是艺术创作。我当时在前沿,被敌炮楼和桥型碉堡火力射杀牺牲的也就三个人。董存瑞是看到我们中央突击排被敌桥型碉堡死死封住动弹不得,自己再完不成任务会使更多战友牺牲,延长攻入中学,歼灭守敌的时间才舍身炸碉堡的。书报那样写,是说连队的指挥员明明看到敌人火力封锁还乱吹冲锋号,拿战士的生命当儿戏。”
  为此,程老曾先后向报刊发出12封信,2006年的《大连晚报》还就此刊登过他的“打假”文章。
  宋兆田的回忆,大体一致。他当时在营指挥所,总攻前,发现右前方150米处有个敌人的桥型碉堡,几条火舌拦住了我军前进的道路。很快,他看到六连有两个战士跃出壕沟,一个抱着炸药包,一个在后掩护。他们在营、连轻、重机枪的掩护下,迅速通过敌人火力封锁。直到前面的战士冲到桥下,宋兆田才松了口气。但迟迟听不到爆破声,又为他担心、着急。正在这紧急关头,只见爆破手朝上面望了望,迅速移动到桥底中间,面向战友们,左手托着炸药包,右手拉开导火索……瞬间,一声巨响,桥型碉堡被炸毁了。
  不到10分钟,宋兆田随营部冲锋到桥边,遇见了程抟九,得知爆破手是董存瑞,掩护的是郅顺义。
  说完董存瑞,宋兆田话题一转,气愤道:“《“真实”》在污蔑董存瑞的同时,也等于是对郅顺义的否定,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他们两人在1950年被评为全国战斗英雄,那是经过部队各级党委层层推荐而又经中央军委核实的。作为董存瑞和郅顺义的战友,我真诚地呼吁:让英雄的灵魂安息吧!不要为自己沽名钓誉而去打扰他们了……”
  采访结束了,86岁的宋兆田非要送到院外。当刘国彬向他举手敬军礼时,老人竟深深地鞠躬还礼,说道:“谢谢你为董存瑞说话……”
  刘国彬猛然转身,流下了眼泪。
  在他看来,八旬老人的鞠躬,无异于战场上指挥官向士兵下达的一道军令!
  回到沈阳,夏维福送来了郅顺义报告的录音整理稿——那段写进中、小学课本,写进党史、军史,亿万人民曾为之传诵的故事。
  入夜,刘国彬打开电脑,亢奋地投入到稿件的写作中。或为放映员出身之故,写作中,脑海里不时闪现出电影《董存瑞》的镜头:摔跤、10发子弹、选爆破队长、“为了新中国,前进”……两天里,一气呵成7000余字的《捍卫董存瑞的名誉》的长文。
  郑玉库上校审完稿子后,刘国彬便从网上发给了《解放军报》。
  至此,新中国第一例战斗英雄名誉维权案正式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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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不许颠覆董存瑞
  为了哗众取宠,不惜颠倒黑白,不惜戏说“红色经典”,已成为时下的一种痼疾。有些人为了抢眼球,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们希望传媒界能够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要人云亦云,不要为错误的言行开放绿灯,不要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不要动摇我们中华民族神圣的爱国主义精神的根基。
  ——作者感言
  时下有种说法:媒体是社会的窗口,又是最大的名利场。
  2006年6月底的一个晚上,《解放军报》的汪泾洋打来电话,语气十分兴奋:“稿子写得非常好!我想到的话,你都写到了。董存瑞不仅是沈阳军区的,他更是全军将士、全国人民的英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英雄壮举,是人民军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解放事业的典型事件。学习董存瑞事迹,发扬董存瑞精神,捍卫董存瑞名誉,是每一个当代军人的职责。你抓了一个好题材,写了一篇好文章,谢谢你!”
  果真是“一篇好文章”吗?说个插曲:刘国彬写完了《捍卫董存瑞的名誉》后,并没有马上给汪泾洋寄去,因为他顾虑《解放军报》不会发全文。于是,他就想在沈阳的多家报刊试试运气。按他的资历,认识的都是主编一级的报人。可是,反馈回来的消息大都是:“你的文章内容太重大了,我们不知该找哪一级审稿”,“《大众电影》是权威杂志,我们惹不起”,“报业内有个规矩,相互间不论争”,“还是找找文化或影视界的报刊联系吧”等等。
  日,网上传来汪泾洋的修改定稿的文章校样,要求再跟老首长们作最后一次核实。7月12日早,汪泾洋来电话告之:“今天的《解放军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并配发评论文章,你采访宋兆田和程抟九的照片也登在报上。出于对全局的考虑,原稿沿用的《大众电影》改成‘某杂志’之称,请你理解……”
  这就是《解放军报》日第七版文章原文:
  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
——见证者回顾董存瑞的英雄壮举
  编者的话不久前,某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的访问记,作者在记叙了一位电影导演谈电影《董存瑞》的创作过程时写道:“在事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此言一出,当年亲眼目睹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老兵们个个十分气愤,认为该导演的此番话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和极不负责任的。本报下面刊登的是当年董存瑞英雄壮举的见证人对历史的回顾,希望读者通过这些历史见证者的回顾,能够对董存瑞烈士的英雄壮举有一个真实的认知。
  董存瑞的战友们有话要说
  5月25日,在董存瑞牺牲58周年的日子里,某杂志刊登的访问电影《董存瑞》导演的文章传到了沈阳、大连、锦州、延吉等地,一些地方报刊相继转载了此文,该文对董存瑞烈士牺牲过程的再回顾,引起了社会一些人的误解。
  58年前,董存瑞手托炸药包为新中国捐躯的历史事实,竟然在半个多世纪后,忽然被人称为一种“推测”。董存瑞这位写进课本,写进军史,写进党史的英雄战士,这位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军人“奉献牺牲”、“报效国家”的优秀品德和高尚精神的英雄,今天竟然面临着颠覆。董存瑞精神已经成为我军军魂的一个特定代表。张挂在全军各个连队的英模画像中的董存瑞,正是手托炸药包炸毁敌碉堡的那个永恒瞬间,难道这只是一种艺术的虚构吗?难道这不是历史的“真实”吗?为了澄清史实,笔者釆访了部分健在的董存瑞事迹的见证人,老英雄们个个对此义愤填膺,个个热泪纵横地表示:一定要尊重英雄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我们要为英雄董存瑞说话,要捍卫历史史实,捍卫董存瑞的名誉!
  以下是笔者对三位董存瑞英雄事迹见证者对当年情景的回顾笔录。
  我是董存瑞炸碉堡的见证者
  一、程抟九(时任第四野战军11纵队32师政治部宣传干事兼宣传队副队长,后任该师副政委,78岁。)我是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见证者,隆化解放前,我由师宣传科下到六连,跟他们战斗生活了10天时间,亲眼目睹了董存瑞的英雄壮举。《“真实”》一文纯粹是信口开河,完全违背历史,哪有“真实”可言!
  在对隆化发起总攻的前一天(日),六连召开动员誓师大会。代理连长白富贵向全连传达了战斗任务,指导员郭成华作了战斗动员,我也向战友们讲了几句杀敌立功的鼓励话:“我等着写你们的英雄事迹,宣传你们的英雄精神。”因为我是师里的宣传干事,负责编审油印小报《战士报》,报道宣传他们是我的责任。在随后的挂帅点将会上,六班长董存瑞被推举为“爆破元帅”,经他选定七班长郅顺义为“突击大将”,担任投弹组组长,进行掩护。
  第二天(5月25日)中午,六连投入攻击隆化中学守敌的战斗,我随同连长、指导员带领一个排为中央突击队。连队由北向南打到北大墙下,被东北角的大炮楼的火力圧住。先后派去两个爆破手,都相继牺牲。白连长感觉情况有点不大对头,他探出身子观察后对我们喊:“西面桥上有个大碉堡,是它封住我们,得先炸掉它!”我从卧伏处伸出头向西看,果然见到距离约八九十米的干河沟上,有一个桥形碉堡,是它阻拦了我们的前进。
  白连长正考虑如何组织对桥堡实施爆破时,没注意到我们身后有人喊:“连长,让我去炸,完不成任务我不回来见你!”我回头一看,是董存瑞夹着炸药包站在身后,后面还跟着郅顺义。连长转头看到董存瑞,爱怜地喊了一句:“我还要班长呢!”接着又说了一句:“你不回来我更不让你去。”由于情况紧急,指导员说:“让他们去吧。”连长沉思了一下就同意了。
  他们两人冲上去后,我和指导员看到郅顺义在距我们四五十米远的干河床上向桥堡方向投弹。一片炸起的烟尘消散后,又看到桥下北端有一个人,知道这是董存瑞,看样子像是腿部受了伤。此刻,董存瑞正在往北端桥墩上放炸药包,放不住,又向南移了几步,用手托着炸药包抵住大桥底部,拉了导火索。我们知道,这将发生什么情况,连长大喊了一声:“董存瑞……”桥下巨大的爆炸声和炸起的烟尘石块,使我们几个现场目击者,都意识到这一声剧烈爆炸的结果———董存瑞与敌人占据的桥堡同归于尽了。
  战斗胜利结束,我脑海中又浮现出刚才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情景。联想到苏联卫国战争中出了个马特洛索夫,董存瑞这不也是中国的马特洛索夫吗?我想看看被炸的桥堡和董存瑞,没走多远,正好看见营教导员宋兆田,我迎上去激动地告诉他:“董存瑞死得真伟大!”我说想去看看,宋教导员也想去,于是我们二人来到被董存瑞炸毁的桥堡旁。大桥北半截被彻底炸塌、炸毁。只能看到一大堆土、石、灰和几根露出的木头。根本看不到董存瑞的遗体。我们想,就是被埋在大堆土石灰下面有遗体,也不可能是完整的了。我们没有看到董存瑞,站了十来分钟,心中默默哀悼他。
  这就是我见到的事实,跟《“真实”》的文章称“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完全不同。战后我们估计,从营部、连部到掩护董存瑞的轻、重机枪手来判断,见证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干部战士至少有十多个人。
  战斗结束第二天(5月26日),连里召开战评会,我没参加,凭着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激发的激情,在连部写成1000多字的《马特洛索夫式的伟大战士———董存瑞》稿子,当晚给郭指导员读了一遍,他说挺好。第二天我回到师政治部宣传科,正逢《冀热察导报》的记者在,我说了董存瑞舍身炸桥堡的情况,把稿子交给了他。他阅后提出:董存瑞个人这种精神值得赞扬,但这种做法不能提倡。我太注重他的意见,没能及时在自己办的《战士报》上刊登这篇文章。40多天后,冀察热辽军区司令员程子华写的《董存瑞永垂不朽》的文章在《群众日报》上发表了,董存瑞的事迹才广泛宣传开来。我十分高兴,但也后悔,应该更早地把自己所见所闻报道出去,让世人早一天了解董存瑞。这一遗憾,伴随着我58年,到了近几年,更是时时刺痛我的心。因为,许多媒体对董存瑞的报道,常有不实之处,需要我们这些历史见证者去“打假”。
  电影《董存瑞》里有个情节:冲锋号一响,部队像潮水般往上涌,敌人桥堡上的机枪使战士们一个个倒下去……这是艺术加工。但许多书刊上都这么写,就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了。我当时在前沿,被敌碉堡火力杀伤的也就三个人。董存瑞是怕有更多战友牺牲才舍身炸碉堡的。再说,连队的指挥员明明看到敌人火力封锁还乱吹冲锋号,那不是太急躁、太鲁莽、太不拿战士的生命当回事了吗?
  董存瑞没有留下遗物。战斗结束后半个多小时,我就随六连撤离战场了,三天内全连没一个人回隆化中学。即便清理战场,那也是后续部队,他们怎么认识董存瑞?《“真实”》一文却说挖出了董存瑞的“祙底”,更有军事“专家”去推理董存瑞是怎么炸碉堡的,甚是荒唐!
  亵渎英雄,就是亵渎历史。先有1948年的英雄董存瑞,而后有1956年的电影《董存瑞》,拍摄电影前董存瑞的事迹已经传遍天下,并在1950年被追认为全国战斗英雄。导演的经历跟董存瑞差不多,他怎么连这一点儿常识都弄错了?
  我见证的往事仍历历在目
  二、宋兆田(时任第四野战军11纵队32师96团2营教导员,后任该师政委,86岁。)《“真实”》一文十分恶劣。因为按此推理,董存瑞和郅顺义的英雄事迹,就都是虚构的了。事情虽然过去了58年,但我见证的往事仍历历在目,那是任何人也抹煞不了的。日下午,我们营从北面接近隆化中学的守敌,董存瑞所在的六连撕开突破口,冲向北大墙东北角。随后,营预备队五连也投入战斗,准备向隆化中学发起攻击。突然,敌人的轻、重机枪的火力从右侧横扫过来,立刻把部队压制住了。我当时在营指挥所,很快发现了敌人的火力点:右前方150米的桥形碉堡。连接隆化中学北大门有座横跨沙河的桥,已被狡猾的敌人构筑成桥形暗堡。六连攻打东北角炮楼时,敌人才捅开射孔,几条火舌拦住了前进的道路。此时只能寄托六连继续执行爆破任务,炸掉这个“拦路虎”。很快,我看到六连有两个战士跃出壕沟,一个抱着炸药包,一个在后边掩护。他们在营、连轻、重机枪的掩护下,迅速通过敌人火力封锁。行进时爆破手的腿有些拐,可能受伤了。直到他冲到桥下,我才松了口气。但迟迟听不到爆破声,又让我为他担心、着急。正在此时,团指挥所电话督促动作要快,现场的人都把希望押到爆破手的身上。正在这紧急关头,只见爆破手朝上面望了望,迅速移动到桥底中间,面向战友们,左手托着炸药包,右手拉开导火索……瞬间,一声巨响,桥形碉堡被炸毁了,胜利的道路打开了,六连和后续部队很快冲进了隆化中学。不到10分钟,战斗胜利结束,守敌被全歼,我遇见了我安排到六连工作的师宣传干事程抟九,他告诉我爆破手是董存瑞,掩护的是郅顺义。我为营里出现了这样的英雄而感到骄傲,同时也为他的牺牲而惋惜。我们两人来到桥边,只见废墟上一片碎砖乱石,烈士的一切都没有留下。当时,见证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除六连外,还有营指挥所和一线部队的许多干部、战士。这就是历史的真实。
  董存瑞牺牲后,我们逐级上报了他的英雄事迹。十多天之后的6月8日,纵队即发布命令,追授董存瑞战斗英雄称号。冀察热辽军区司令员程子华闻讯,派他的秘书齐肃来部队了解情况。不久,亲自在《群众日报》上撰文,宣传介绍了董存瑞的英雄事迹。1950年9月,军委召开第一届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董存瑞被追认为“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也被授予“全国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在这里,我还要为郅顺义说几句公道话。新中国成立后,董存瑞被越来越多的人熟悉,许多单位要听他的英雄事迹介绍。郅顺义跟董存瑞一起炸碉堡,我们就常常派他应邀前往。郅顺义到各地宣传董存瑞,而对自己的事迹却从来不提。一来二去,有人以为郅顺义是靠董存瑞出名的。这真是对郅顺义的误解!要知道,在解放战争中,郅顺义先后立过4次大功,8次小功,他获得“毛泽东奖章”、“勇敢奖章”等17枚。这些奖章现仍存放在军事博物馆中。郅顺义对董存瑞的无私奉献,那是一种伟大的战友情谊。《“真实”》一文在污蔑董存瑞的同时,也等于是对郅顺义的否定,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他们两人在1950年被评为全国战斗英雄,那是经过部队各级党委层层推荐而又经中央军委核实的。文章的发表可以使个别人获得名利,但产生的严重后果是难以挽回的。作为董存瑞和郅顺义的战友,我真诚地呼吁:让英雄的灵魂安息吧!不要为自己沽名钓誉而再去打扰他们了……
  老英雄郅顺义生前就认为“有些宣传媒体太随便”
  三、郅顺义(战斗英雄,时任32师96团2营6连3排7班班长,解放战争中先后立大功4次,立小功8次,获“毛泽东奖章”、“勇敢奖章”等17枚。2005年去世,享年87岁。)
  夏维福(1973年入伍,现任沈阳军区司令部第二干休所副所长):日,老英雄郅顺义走完了人生87岁的征程。这位只身擒敌140余人、为一千多万人次作过报告的战斗英雄,在弥留之际曾这样说道:“社会上有些宣传媒体太随便,不一定什么时候波及到董存瑞,应该对董存瑞的壮举搞一个公证。”遗憾的是郅顺义没有完成这个夙愿,就与世长辞了。想不到老英雄走后的7个月,真有人在董存瑞身上做起了文章。
  我入伍就在董存瑞生前的部队,从战士成长为团职干部,一直在老英雄郅顺义身边工作,先后五次到董存瑞家乡、四次到隆化县、七次到郅顺义家乡进行采访,著有长篇纪实文学《老英雄郅顺义》一书。因工作需要,我陪郅顺义先后去过北京、天津、南昌、大连等地,聆听过他无数次报告。每当他讲到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时,就见他激动无比,潸然泪下,报告会场空气凝固,群情激昂。今天看了《“真实”》的文章,我真不明白,作者是肆意混淆,还是哗众取宠?我的心被刺痛了,找出了郅顺义当年作报告时我录下的几盘录音带,再一次聆听并整理出那段悲壮的历史———
  郅顺义:隆化战斗,我是突击组长,董存瑞是爆破组长。我们六连的任务是从学校的东北角突破隆化中学。爆破组的任务是炸掉隆化中学的四个炮楼和五个碉堡。5月25日中午,我带着突击组给董存瑞开辟道路,在各组的配合下,爆破组冲过了交通壕,一连炸掉了三个敌炮楼。在爆破第四个炮楼时,突然,桥形碉堡的疯狂火力阻止了我们前进。桥形碉堡像火车站的天桥,哪一面都可以打枪。看到这个情况,我们找郭指导员和白副连长请战。连长不让我们去,郭指导员也说:“你们已经很好地完成了爆破碉堡和炮楼的任务,该歇一会儿了。”董存瑞急了:“隆化没解放,我的爆破任务就没完成!”董存瑞的决心改变了连首长的想法,郭指导员握着董存瑞的手说:“好!再把这个爆破任务交给你,你一定要炸掉它,为部队扫清前进的障碍!”董存瑞扭过头,握着我的手说:“老郅,如果我完不成任务,你要替我炸掉它!”我说:“你放心,我就是死也要完成任务!”随后,董存瑞夹起炸药包就冲了出去。董存瑞在距桥型碉堡十几米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原来,他的左腿负了伤,鲜血染红了军裤。他全然不顾这些,径直跑到了桥形碉堡下。我离他只有四五十米远,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急得瞅瞅这,看看那。没有三角架了,炸药没地方放,他团团转,真是急人啊!这时,只见他愣了一下神,我理解他,那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死攸关时刻,一种献身精神的表情。突然间,董存瑞猛地托着炸药包,就手拉下了导火索。顿时,炸药包冒起了白烟。我见到这个情景,惊呆了,这还了得,我就奔着董存瑞跑去,边跑边喊:“你放下,你放下……”董存瑞瞪着我喊:“卧倒,卧倒,快趴下……”接着,一声巨响,桥是炸断了,敌人的机枪也哑巴了,可我们的战友,却壮烈地与敌人同归于尽了,我的心像刀绞一样,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打完仗部队就撤走了。董存瑞牺牲后,在爆破现场没留下任何遗物……
  戏说“红色经典”已经成为时下媒体的一种痼疾,从伤害杨子荣再到董存瑞,真不敢想象下一个被玷污的英雄是谁。当前,全国正开展“荣辱观”教育,我们希望传媒界能够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要颠覆英雄,不要动摇中华民族神圣的爱国主义精神的根基。歪曲英雄,否定历史,是在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
  ……这期《解放军报》专版上,同时刊登了该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配写的评论文章:
  从英雄的尴尬说道德底线
  董存瑞,那个进入中小学教材、手托炸药包所向无敌的英雄,那个被绘成英模画像已挂遍全军每个连队的勇士,最近突然遭遇了“尴尬”事:有人撰文怀疑这一英雄壮举当时无人在场,完全是“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此言一出,舆论大哗:半个世纪来人们熟知的英雄,千千万万青年崇敬的偶像,怎么瞬间功夫就生出此等疑窦来?到底是历史有误还是有人凭空造出的事端?此时,几位耄耋老者拍案而起,以当年亲眼所见英雄壮举的铁的事实,给谬误邪说的制造者当头棒喝。这些老者,都是当时与董存瑞并肩战斗的战友。
  回头想想,这件事还真让人有几分担心:假如没有董存瑞的战友们站出来说话,或者说此事发生在许多年以后,这些作为董存瑞战友的老者已经作古,那么“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岂不又成了一桩历史疑案?那时我们面对英雄的画像说英雄故事,怕是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细作分析,董存瑞遭遇的“尴尬”并非孤立事件。近些年来,有两种倾向很值得人们关注。一种是以研究历史为名,一些人打着“消解权威”、“颠覆传统”、“解构英雄”的旗号,以敢于质疑和重新解释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为能事,随意地凭主观猜想弄出些诸多是非来,让广大读者一头雾水,无所适从。在这股浊浪中,连鲁迅、岳飞这样被誉为民族魂和英雄化身的大人物也未被放过,都被纳入了“消解”的范围。与此相反,鲁迅的同胞兄弟在政治上与鲁迅南辕北辙的没有骨气的文人周作人,却一再受到一些人的追捧,著作被出了一部又一部,被社会称为“周作人现象”。又如那个力主投降、残害岳飞的奸相秦桧,却有人嫌他在岳飞庙的雕像跪的时间太长了,要让他站起来,给他立一尊“挺直了腰杆”的雕像。如此等等,这些以“颠覆传统”为能事,是非混淆,美丑不辨的事,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因为它已经触及了我们这个民族的道德底线。
  与此类似的另一种现象更应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用娱乐形式调侃英雄。有的人不讲社会效果,追求“娱乐至上”,随意歪曲已深入人心的艺术形象,随意拆解经典作品,用一些不良的文化炒作使谬误流传,贻害百姓。前一段,引起社会公愤的网络无底线“恶搞”就是鲜明例证。“恶搞”不过是网络时代一种新兴的取乐形式,但“恶搞”过了“道德”这个底线,则难免会犯众怒。此类“恶搞”的段子中,电影《闪闪的红星》中的小英雄潘冬子变成了整日作梦挣大钱的地产巨商之子。他与恶霸胡汉三的斗争,也被搞成“参赛歌手”与“评委”之间脑筋急转弯的游戏。如此者,电影《铁道游击队》的游击队员也倍受“蹂躏”,被恶搞成满嘴脏话的“参赛歌手”,那个为人熟知的勇士大队长刘洪竟被说成是“谁不知道你和坐台小姐熟啊”之类的低俗之人。还有,《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沙家浜》中的阿庆嫂,这些文学的经典人物形象,在其他形式的改编中,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此等不良炒作,极大地败坏了社会文化氛围,是对英雄和先烈的极大不敬。不论从历史角度歪曲还是用娱乐形式丑化,损害的是我们的道德传统,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
  娱乐从来都是有“底线”的,不是什么都可以调侃,什么都可以戏弄的。真善美、假恶丑,历来泾渭分明。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在任何一个国度,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不能允许的。众所周知,在法国,圣女贞德是法兰西民族的英雄,对她调侃打诨被视为违背道德的极端行为;在印度,甘地是圣雄,老百姓把对他指手画脚视为犯罪;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是反抗种族压迫的无畏战士,对其有不敬之词会遭到美国民众的痛斥。同样道理,在中国革命史上产生的无数个像董存瑞、黄继光那样的英雄,也受到我们全社会的尊崇,他们身上具有的献身精神,体现的是我们民族的道德传统,对他们的不敬,同样应被看作是对我们民族精神的亵渎。不论他是历史上真正的英雄,还是根据生活原型塑造的艺术形象,都潜移默化为一种精神品格,理所当然地应被视为我们的道德楷模。应该指出的是,当一些不良风气把消遣和娱乐奉为第一宗旨时,一些追名逐利者,常常在娱乐圈里“发掘”材料,在茶楼酒肆“激发”灵感,在流行时尚中“附会”思想,这些人的常用手法,便是拿英雄“开涮”,拿经典“说事”,在他们看来,用这些为人熟知的人物故事,最容易制造“轰动效应”,也最容易迎合“市场”,追求到所谓的“点击率”。殊不知,在他毫不费力地收取名利的同时,却搅乱了大众的视听判断,也降低了他自身的道德品位。
  不论是文艺还是媒体工作者,把个人极端或偏激的观点强加给大众,都是极不负责的行为,因为,那会丧失一个文艺或媒体工作者的良知。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就在于向群众明确提倡什么,抑制什么、反对什么,褒优惩劣,激浊扬清,向社会传递科学的价值观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当一种错误倾向流行时,我们期待媒体有更多的“清醒者”站出来说话,用全社会的力量坚守我们的道德底线和精神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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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作者:刘国彬。编辑:汪泾洋)、《从英雄的尴尬说道德底线》(作者:陈先义。编辑:汪泾洋)被《解放军报》评为2006年7月份好新闻奖,好策划奖。
  汪泾洋获好策划奖的体会发表在2006年第22号(8月17日)的《军事新闻研究》上:
  在重大是非问题上树立鲜明旗帜
  ——关于“见证者回顾董存瑞的英雄壮举”宣传的体会
  由我策划和组织的专题报道《请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见证者回顾董存瑞的英雄壮举》,和由陈先义主任为该文配写的《从英雄的尴尬说道德底线》的评论文章,对今年第8期《大众电影》杂志刊登的一篇访问记中歪曲董存瑞舍身炸碉堡事迹的言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这两篇文章7月12日在本报发表后,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有关领导对这一报道的内容和社会反响给予肯定和表扬,批示道:解放军报这篇文章很重要,建议研究再扩大一下其影响,以扭转戏说“红色经典”、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中央有关部门的一位领导批示道:对歪曲“红色经典”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媒体要组织文章、访谈,加强正面引导,对典型案例要有针对性地批驳。总政有关领导批示道:解放军报做的对,做的好。讲政治要体现到办报上。
  军报刊发的两篇文章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共鸣和极大关注。7月12日军报出版的当天,国内各大网站即予转载。据不完全统计,搜狐网有关贴子一周之内已有10余万条,新浪网有12万条,人民网有14万条,新华网有21万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竞报》、《新闻周刊》、《北京广播电视》、《江西日报》、《华商晨报》、《福州晚报》、《成都晚报》、《郑州晚报》、《南宁晚报》、《羊城晚报》等媒体也纷纷播出、转载了军报的文章。此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组织了专题讨论会,并在各自报纸上做了重点报道;《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长春晚报》等刊发社评对本报的观点给予支持。评论文章《从英雄的尴尬说道德底线》发表不到一个月,已被浙江、江苏、天津、广西、贵州五省市作为高中历史教学的辅助选读文章。在军报7月18日举办的纪念“长征”副刊出版2500期座谈会上,驻京文艺界、新闻界的领导和专家认为,军报关于董存瑞事迹不容质疑的报道在媒体中起到了旗帜的作用,这也是研究改进文化宣传如何弘扬主旋律、体现“大报风范”的一次成功尝试。作为中央军委机关报,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读者,坚持以副刊配合中心工作,我们作了一次成功的尝试。整个媒体和社会都在关注军报,关注军报的观点,作为办报人,我们感受到了打胜仗的喜悦,同时也应不断总结经验。
  回顾这次宣传,我的体会是:要善待自发来稿,要不断增强政治家办报的意识。
  5月中旬,我在电子邮箱里发现了一篇题为《英雄不是推测出来的》的来稿,全文有1000多字。该文对《大众电影》杂志今年第8期发表的一篇访问电影导演郭维的文章进行了反驳。作者认为,该期《大众电影》说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英雄壮举当时“谁也没有亲眼看见”,是“事后专家推测出来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弹。看了这篇来稿后,我在和作者的电话联络中建议他去找当年董存瑞牺牲时的目击证人,用目击者的第一人称来再现那一段历史。作者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董存瑞英雄事迹见证老人的住址,采访了原第四野战军11纵队32师政治部干事程抟九、32师96团2营教导员宋兆田等亲眼目睹了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壮举的见证人,并找到已故战斗英雄郅顺义生前讲话录音。部领导对这组稿子非常重视,陈先义主任认真通读了稿子后说“这是个好东西”,并决定亲笔撰写评论配发。随后,陈主任和我一起向社主要领导和分管副总编作了汇报。在得到社领导的肯定后,陈主任迅速赶写了评论文章。7月10日大样拼出来后,王文杰副总编在大样上批示“好稿”,同时指示我们撤下该版上另外一条消息稿,将其完全变成董存瑞专题版推出。
  维护董存瑞事迹真相的宣传,在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下,也从董存瑞一人一事的“原点”辐射到全国性的维护“红色经典”、维护英雄形象的宣传。这次影响较大的宣传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文化宣传绝不仅仅是敲边鼓、唱配角的,文化宣传也要自觉地站在中心工作的位置上,全面理解党中央和军委、总部领导的指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政治家办报的立场,体现大报风范。要关注大事,研究大问题,关注文化热点及文化走向,站在较高的位置上观察和思考问题,站在较高的文化品位上研究问题,并且敢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地亮明我们的立场和观点。
  三是要有深人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要善待每一篇自发来稿,善于从来稿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坚决摈除通讯员来什么稿编什么稿,被通讯员牵着鼻子走的老思路,真诚地帮助通讯员出点子,想路子,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策划和组织。
  四是要有创新的意识,不满足已经取得的成绩和已有的经验,善于独立思考和发现问题,不断有新的追求,在自己分工负责的业务范围内,力求经常有新鲜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历史会记住这些军队培养的有良知、有勇气、有正义感的新闻工作者的。他们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于向英雄泼污水的文人和“恶搞红色经典”的不良作者以致命的一击!
  正是这种力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之后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反对恶搞红色经典的通知,要求各网站发布牵涉红色经典的短片,应由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章:红色经典不是“变形金刚”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是它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一万年之后,中国人也会记得《国歌》中的那句经典歌词:“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作者感言
  上个世纪中叶,郁达夫先生在悼念鲁迅的时候说:“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长篇通讯在军报刊发后,引起国内外媒体关注。尽管军报的原文中用了“某杂志”称谓,但是网友在当天的帖子上就公布了《大众电影》的原文,让读者看到了“推测”说的出处。
  英雄,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景仰英雄,崇尚英雄,这是人类的一种美好天性。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铭刻着一个个英雄的印记,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英雄,每一个时代的英雄会有不同的具体内涵,但英雄的精神实质都是一致的。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今天,我们说起人类文明的起源,就会想起普罗米修斯、阿喀琉斯这些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也会想起尧、舜、大禹这些中国古代传说中的英雄。在和平建设的年代,年轻人可能会把比尔·盖茨当成英雄崇拜,但这并不妨碍人们纪念过去的英雄,缅怀英雄们为我们所作出的奉献。
  在俄罗斯,年轻人结婚时,新郎新娘会身穿礼服,到烈士纪念碑前献上一束鲜花,以表达他们对英雄的景仰,这几乎成为俄罗斯年轻人举行婚礼的传统;在美国,到处可见以英雄命名的公共场所,为英雄修建的纪念塔或纪念堂;同样,董存瑞、黄继光、杨靖宇……这些中国革命战争年代造就的英雄,应该是我们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怀想起他们当年的英雄壮举,我们心中会油然生起神圣和崇敬的情感——这才是人类美好天性的体现。
  军报文章发表后,众多的媒体相继跟进,从理念、道德、风俗、信仰、时尚等全方位论证了英雄对民族、国家、军队的重要性。
  国内影响最大的媒体《人民日报》于日开辟《红色经典:我们如何看待》专栏,同时配有编者的话:
  时下,戏说英雄、解构历史之风仍不时泛起。雷锋与一位女士的书信来往被炒作为“姐弟恋”;《闪闪的红星》中的小英雄潘冬子成了整日做明星梦的“富家子弟”。更有甚者,近日一家刊物竟跟风对英雄董存瑞“下手”,一语惊人地爆出:谁也没看到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
  戏说英雄和红色经典,成为不少媒体炒作的一种痼疾。有人将革命英雄和红色经典视为砧板上的“鱼肉”,肆意切割,生硬组装,当成一种调侃娱乐、获取利益的工具。这理当受到批评和指谬。雷锋生前的7位战友严正声明,“雷锋的初恋女友”不符合事实;拍摄《闪闪的红星》的八一电影制片厂发表声明,怒斥“恶搞”;当年董存瑞炸碉堡的3名见证者也站了出来,对被歪曲的历史进行“打假”。全社会有识之士更是一致呼吁:尊重英雄用生命和鲜血写下的历史,不要任意涂抹亵渎。
  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是民族精神的宝贵财富,学习和继承这种精神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培育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颠覆、戏说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一方面背叛了原著或历史;一方面混淆了是非、荣耻、美丑的界限。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理想,需要榜样,需要诚信,需要信仰。只有这样,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才能发扬光大。
  如何“善待我们民族的文化遗产”?这版专栏同时发表缪俊杰、张德祥等三篇文章。贺绍俊在《不要丧失景仰英雄的美好天性》中写道:
  董存瑞为了解放全中国而举起炸药包,这一壮举半个世纪来感动着中国人,现在却有人质疑这一英雄壮举的真伪。“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发出这样的声音并不足怪,令人奇怪的是我们的媒体对这样的声音趋之若鹜。这背后反映的是一种亵渎英雄、否定崇高的不健康的文化时尚。
  最近,我还看到西方媒体关于一名二战女英雄重获荣誉的报道。这位女英雄是法国人珀尔,二战时期她作为一名英军情报员,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但二战胜利后,仅仅因为她是一名女性,而没有被授予荣誉,珀尔默默生活了60多年。一位英国空军长官了解到当年这一事情,郑重地向上级作了汇报。最近,英国空军专程到法国,向已经93岁高龄的女英雄补授了一枚英国空军最高荣誉勋章。
  当国内一些媒体为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栽赃时,西方的媒体则在为参加二战的珀尔重获英雄荣誉而欢呼。这种对比的确值得引起我们深思。面对亵渎英雄、恶搞英雄的种种现象,我最感担忧的是,这种美好天性将会逐渐从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中丧失
  ……董存瑞牺牲时是十八岁的青年人,更是新中国几代青年人心中的楷模。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署名焦加的文章《新中国为董存瑞作证》。
  焦加说,董存瑞的战友、战斗英雄郅顺义生前已看到社会上有一股贬损英雄的不良风气,所以在弥留之际说:“社会上有些媒体的宣传太随便,不一定什么时候会波及到董存瑞,应该对董存瑞的壮举搞一个公证。”
  事态的发展不幸被老英雄言中。贬损英雄的污泥浊水,从岳飞泼洒到鲁迅,如今又终于溅到董存瑞身上。有人撰文怀疑称,董存瑞的英雄壮举当时无人在场,完全是“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此言一出,曾经目睹董存瑞的英雄壮举、至今依然健在的董存瑞的战友们纷纷站出来,为历史作证。一位家喻户晓的英雄,他为之献身的人民共和国已走过近60年历程,他的英雄壮举如果还需要证明,那就不仅是他和他的战友们的悲哀,也是人民共和国的悲哀。
  新中国的成立,曾经有无数人民英雄为之奋斗献身。新中国的生命里流淌着他们的热血,新中国的旗帜上飘扬着他们血染的风采。他们每个人都无愧于人民英雄称号,董存瑞不过是他们的代表。如果他们的英雄壮举需要证明,那么,新中国就是证明。
  这是什么原因,焦加说:中华民族有着英雄主义的光荣传统。“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鲁迅《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看电视剧《三国演义》,“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曾引发我们幽远的情思;看电视剧《水浒传》,“轻生死重大义男儿本色”曾使我们产生强烈共鸣,可见中国人至今不乏英雄主义的古道热肠。
  如果说古代的英雄会让我们肃然起敬,那么,我们就更不应该忘记为人民共和国献身的英雄。正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民共和国,成为我们今天民族情感和爱国主义精神的依托,成为近60年来每个中国公民与之同呼吸、共命运的父母之邦,成为海内外炎黄子孙无不期盼她繁荣富强的母亲之国,成为亿万中国人每天都在用心血和汗水辛勤浇灌的家园,她承载着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并维系着我们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如果为人民共和国献身的英雄壮举需要证明,那么新中国可以作证。
  焦加不无忧虑地道:老英雄郅顺义的愿望是好的,为董存瑞的壮举搞公证的想法也颇具现代意识。但英雄壮举并非专利,何需公证?而英雄壮举如果沦落到需要公证的地步,那么社会良知何在?退一步说,即使为英雄壮举搞了公证,那么当社会对英雄缺乏应有的崇敬时,拿出这个公证,就能让英雄在人们意识中重新受到崇敬?人的意识是在岁月里积淀的,正如一道指令不可能立即改变人们的意识一样,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对人的意识的作用也将十分有限。人民英雄只能活在人们心里。
  最后,焦加义正辞严地说:只要人民共和国存在,人民英雄就将永垂不朽!
  ……恶搞“红色经典”始于青年人,但受害最大的还是青年人本身。为防止“恶搞”之风愈演愈烈,日,《光明日报》召开“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谈会”。
  记者曹建文在《红色经典不容“恶搞”》中写道:近来,有关“红色经典”改编及其引发的话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对经典解构与颠覆的倾向不可等闲视之。对权威与传统的轻蔑、歪曲与亵渎,并和商业操作结盟,导致社会‘恶搞’成风,是一种文化病象。”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温儒敏教授针对当前的“经典”改编热潮发出了这样的警告。
  “红色经典”的正确普及与改编如今确受欢迎。然而,在一项关于经典改编的调查中,有超过60%的受访者认为,利益驱动和盲目跟风是近年来一些‘经典名著改编’的主要原因。
  名字还是那个名字,故事已非那个故事,情节亦非那个情节,更重要的是精神早已背离。“恶搞”之风愈演愈烈。从视频到文本,从网络到电视,从流行歌曲、热门节目到古典名著、标志性图像、主旋律影片、英雄人物等,都有“恶搞”染指。
  在商业化诱惑到处存在的背景下,如何维护好、继承好、普及好“红色经典”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前人的文化结晶?严肃的文化工作者不能沉默。
  实际上,对“红色经典”影片的“恶搞”和对英雄人物形象的“颠覆”早已有之。譬如被改编的一部作品中,杨子荣变成了一身江湖气的伙夫;红色娘子军的故事被改编拍摄时曾宣称是一部“青春偶像剧”,吴琼花与洪常青之间的情感纠葛成为主要卖点。
  针对这些现象,温儒敏教授在座谈会上表示:“对民族文化经典的拆解、拼贴、戏说或者改写,使之平面化、商品化,消解了其原本的意义深度,张扬了感官刺激和情绪宣泄。颠覆经典者在冒犯常规、调侃正经、亵渎传统,希望由此获得一时快感,往往不过是‘愤青’泄愤,网民玩乐,痞子把玩,而某些商家传媒正好乘机而入,吹捧炒作,于是颠覆或者‘恶搞’经典的风气就酿成了文化领域的沙尘暴,越刮越凶。”
  认真的“红色经典”改编值得肯定,譬如《激情燃烧的岁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沙家浜》等电视剧改编得还是比较成功的。但由于一些“红色经典”被改编失度乃至失真,使原有经典出现了被解构和颠覆的危险。
  改编不能“恶搞”,戏说不能“胡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余开亮博士表示,“红色经典”是一种伴随中国革命而产生的独特文学样式,它具有特有的文化背景、叙事方式和社会功能。“红色”和“经典”的双重特点使得她具有独特的地位。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对“红色”和“经典”的解构与颠覆不能听之任之。
  “‘红色经典’的改编必须遵循原著的核心精神,必须有鲜明的立场,必须体现原著的完整性、严肃性和经典性。改编虽然可以在故事情节的曲折性、叙事的细节性、人物形象的丰富性等方面下功夫,但原著中倡导的理想主义、英雄主义、革命激情不能丢弃,更不容‘恶搞’者亵渎。”余开亮在接受采访时强调。
  “恶搞”之风可能摧毁人们的历史记忆。如果说,对“红色经典”中人物的戏说只是可能“颠覆”英雄的历史形象的话,那么,对英雄人物的英勇事迹进行肆意“恶搞”,甚至毫无根据地“否定”,则可能彻底摧毁人们的历史记忆,颠覆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我们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词必须进行驳斥。同时,更应反思出现这股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恶搞”之风的社会原因。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温儒敏教授不无忧虑地表示,对民族文化经典做深入浅出的阐释和传播,是非常有必要的,但这不应该以歪曲或者调侃、拆解经典作为代价。现在一些“戏说”或“恶搞”的作品,虽然很搞笑,能吸引人,但往往也带有虚无主义和商业气息,对年轻人没有任何益处。
  “‘恶搞’成风影响文化生态,颠覆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当今许多正直的人抱怨风气不好,物质上虽然富足了,可是整个生活品质还应当提高,不能任虚无、玩世、粗鄙的空气弥漫。那些肆意颠覆和解构经典的垃圾出版物和传媒作品,在造成社会生活粗鄙化方面难辞其咎。”言及此处,温儒敏教授脸色凝重。
  改编“红色经典”须带有感情和理性。“红色经典”,是围绕着革命历史创作、具有永恒生命力的一些优秀作品。它能在革命历史时期经过广大群众的鉴赏与检验脱颖而出,这本身就说明了它丰富的精神底蕴。
  但红色经典作为一种历史的坐标,总会带有特殊时代的烙印,总会与现实有一种距离感,甚至还会包含一些与现代不尽相同的精神成分。随着社会文化语境的变化,考虑到今天观众的欣赏习惯,对红色经典进行适当的“改编”,甚至进行大胆全新的演绎,也就具备了现实的可能。
  温儒敏教授表示,包括优秀革命历史创作题材在内的民族文化经典并非一成不变,它的含义可能始终在“流动”,不同时代,人们对经典的理解和阐释会有变化。我们需要经典,是因为经典积淀了人类的智慧,可以不断启示人们对文化价值的理解。正因为经典能不断注入不同时代人们的阐释,所以能成为寄植民族精神的某种象征。没有自己经典的民族是可悲的,有了经典,人们才更感觉到文化的存在与分量。有一个说法:英国人宁愿失去英伦三岛,也不能失去莎士比亚。这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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