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牙拉半个月一天上一次厕所正常吗一次正常

[转]发生在阿联酋的阿拉伯王子和中国灰姑娘的故事续
卧室的床好大,他突然抱起我,把我扔到了床上,可是当我着床的那刻,我心突然绞痛,我快窒息了,我示意他不要碰我,在我生死一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除了中文什么都不会说了,可是他听不懂呀。他咬着我的耳朵,我极力想推开他,可是我没有力气。我想呼吸新鲜空气,可是他压在我身上。也许他注意到了我的僵硬,立刻站了起来,把我楼在了怀里,他看着面色苍白的我,突然措手无策了。我指指我的包,他几乎是爬过去从我包里翻出的药,当时他都忘记拿水给我了,要我直接咽这药。他奶奶的,电视里人家老演不用水也可以吃药的,可是速效救心丸是小颗粒,一进我嘴就不停的乱跑,而且很快就融化了,苦死我了。
过了一会我感觉好多了,要他给我拿水,他才反应过来,他搂着我,搂的很紧,头埋在我的肩上,对我说,我真好怕,怕失去你!他把脸转过来要吻我,我也急切想亲吻这个爱着我,我也深爱的男人,虽然我们认识才一个月。所以说,爱情这个玩意很难说,一旦对眼了,也许一分钟就是一辈子。
可是当他正要吻我的时候我停止了,我埋怨他说,你知道吗,刚才你没有给我水,现在满嘴都是药味,好苦,不给你。他坏坏的笑道,都是我不好,那我和你一起吃药吧。当他舌头在我嘴里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舌头是甜的。我的天,男人的舌头可以这样柔软,可以这样温柔。
早上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吓了我一跳,他右手托着腮帮子正注视着我,我觉得特别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其他女人是什么感觉,但是对于我来说,我总认为早上刚起床时候的我是最丑色。我把被子拉了上来,把脸遮住了。他骂我是色魔,看了一晚上都没有看够还要躲进被子看。
把我弄的进也不是,出也不是,跳出被子,拉了浴巾就往卫生间跑,可是,我好笨也,房间太大,不知道自己跑到那里去了!!!!:)
他笑着把我抓了回来,把我送到了卫生间,告诉我,早点收拾,一会我带你去买衣服,他这句话刺痛了我,我象刺猬一样立刻反击,难道我这衣服穿出去很丢人吗?很丢你的面子吗?那个时候我的语言系统出现严重的问题,把JOKING
说成了LOSE
FACE。他半天没有听明白。当他明白的时候,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说不要着急,一会去了,你就明白了。他去了卫生间把水放好,又从床上抱起还在生气的我。其实我真的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为什么那时候我就那么在意了,我想也许是所谓的民族自尊心在作祟。他帮我接开浴袍,把我放到了浴缸里,浴缸是圆形的,很大,他坐在了我身后,亲亲的吻着我的脖子,直到我背部的痣,他用舌头轻轻的舔着它,弄的我痒痒的。我回过头去,本来想给他一个怒目,没有想到嘴却被他截获,我再一次沉醉在了那吻里,那时候我就感觉我在大海里,飘呀飘……
缠绵到了下午,才起身去阿布杂比,回去的时候,是他开的车,因为我的脚已经不听使唤了。我们到了MARALA
MALL,他不容我多说就带我去选衣服。其实我这个人真的不喜欢买衣服,认识的人都知道,虽然我穿礼服什么的有时候会有惊艳的感觉,但是我还是喜欢很朴实的自己。
谁知道他拉我进的是一家黑袍店,那是阿拉伯女人传统的衣服。那种衣服,如果你不仔细看,会觉得都差不多,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仔细看就会发现,每件衣服都有不一样,比如说袖口,或者是领口都有很多玄机。就如我第一次见他,就是因为他袖子的鹰。
他根本就不问我的意见,自各在那里认真的找起来了,找了半天,拿了一件让我进去试。说实话,那时候我167CM,只有48KG,而东方人的骨架比中东人小,阿拉伯黑袍比较长,当我穿着有点拖地的裙子出来的时候,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惊喜,在这个比较保守的国度,他依旧很兴奋的当着男服务员的面亲了我一下。店里其它选购衣服的女人都很羡慕的看着我。
买了黑袍又去LV、CHLOE、D&G、GENNY买了一堆的东西,我那时候USD4000,我都觉得自己很有钱了,可是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有钱,什么叫购物爽!虽然每件东西都不是我主动要买的,但是每多一样东西我就很开心,这个时候我真体会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真正含义。
我们把东西拿回了我的别墅,他让我换上黑袍,电话叫司机来接我们。虽然我不知道下一步我们要去做什么,但是我知道,肯定又会给我惊喜,因为他老带给我惊喜,哪怕是物质上的,但是也足以让我兴奋。
他带我去了HILTON,我们进餐厅的时候,他告诉服务员有5个人,当时我心里一紧,不会是让我见他父母吧。那种临阵脱逃的感觉跑上了心头。
过了20分钟,陆续来了三个男人,而来的第一个人,就是当日我曾经在市政厅清关时候偶遇的卫生部的人,这个时候我心里有点谱了,他的意思也尽在不言中。其他两个人陆续到了,一个是阿安全部的,一个是阿进出口贸易部的。这三个人对他都特别恭敬,因为我从来不问他的背景,他也从来不说,但是我知道,他不简单。而在异地工作的我,这个时候能抓住他,其实真的是抓了一个靠山,排开感情不说,我知道这个时候,他对我的价值。
也是那天的一顿饭,为我打开海湾六国的中药市场做了很大的铺垫,也为我的戒毒药有了一个很大的保障。还好,我不是一个很贪但是非常感恩的人。我对我老板的知遇之恩心存莫大的感激,要是没有我老板,我来不了阿联酋,要不是我老板,我也认识不了他。认识不了这个爱我和我爱的阿拉伯男人。
激情过后,多的是平淡,毕竟他还有孩子和老婆,虽然说他可以有四个老婆,但是:
第一我不是穆斯林,我也不愿意成为穆斯林,不是我对他们有偏见,而是我对任何宗教我只是以一种文化鉴赏的态度来看这些宗教。
第二我天生是工作狂,因此,激情过后,我对工作的热度大于他,这个也是我一直捆饶到现在的问题,我曾对我的一个好友说,如果我要结婚,那我首先要放弃工作,不然将来我的丈夫会和我的工作吃醋,然而对我来说,放弃工作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
他也经常来找我,我们常去其他的几个酋长国旅游,我们甚至开车去巴林,呵呵,我喜欢那种在车里的感觉,那个时候的我们都在一个很小的空间里听着蔡琴的歌,聊天,我们说很多,说我的工作,但是他从来不说自己的工作。我只知道他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陪我,可以24小时随叫随到。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到,我们曾经喜欢去的一个地方,她叫阿玛哈(Al
Maha)。我常对他说,我们是“奔走于阿联酋沙漠,寻找天荒地老的浪漫"。
阿玛哈(Al Maha)
是阿拉伯语“阿拉伯羚羊”的意思,那是一个度假的地方,它离迪拜市区不过一个小时路程。
我们常在下午7点左右从迪拜出发去那里。
车在沙漠中颠簸的行走,燥热逼人,这路不似内华达通往拉斯维加斯的平坦大道,也不像旅游车穿梭频密的敦煌行程,同样是沙漠,阿联酋的沙漠,却看不到人烟,也没有车辆,偶尔有成群的阿拉伯羚羊在沙漠中闲适的漫步,提醒着旅程的孤寂,而这个时候,我时常会想到中国,我的祖国,我的家乡,我的亲人。而下午7点左右来这里,感觉就象夸父,我们在车上追逐太阳。
  在那里,我最大感触就是,有他在我身边:沙漠,连风也是温柔!
  每次走近阿玛哈,心中总会涌起“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好像是电影《走出非洲》的场景:女主角在莫扎特缓缓的小提琴声中说:“很久以前,我有一个农场在非洲”,抑或是当男主角葬于一片沙漠,女主角手中那一捧在胸口欲放还留的黄沙……
  那里有20来套别墅,沙漠别墅,每一套沙漠别墅里,都有一个露天的小游泳池。
不知道为什么,阿玛哈给我的感觉就是那种天荒地老的浪漫。也许是因为他在我身边吧。
  哪个时候,我想的最多的一个人是三毛,我想也知道哪个时候我才能领悟她,为何终生流连撒哈拉和沙漠中哭泣的骆驼,那是一种远离生命的孤寂感,但却只有在这么孤单的时候,才能从容的和自己独处,感觉生存的意义。
  在远离人群的沙漠里,一切的繁华尘世都是那么的遥远,只有沙漠、黄昏、夕阳、骆驼和羚羊,连时间也似乎在这里停下脚步,倾听世界的宁静与安谧。
那个时候,我常感叹(恋爱中的女人都爱感叹),原来多么好的景致和风情,如果没有他的陪伴分享,终究是孤寂的。
  到阿玛哈的大部分是英国和法国人,亚洲只有日本人曾经到访。同样是1500美元一个晚上,有人愿意暂别人间凡尘,细细体验沙漠风情的浪漫和静谧;也有人愿意选择尽显富丽堂皇的“阿拉伯之塔”(Burj
Al Arab),领略阿拉伯绚丽耀眼的黄金宫殿文化;
那个时候,沙漠、天空、骆驼……时间似乎在阿玛哈停下了脚步。
那个时候,全世界就只有了两个人,我和他。
为了开拓市场,他经常陪我去其他的几个国家,只是有他去的时候,都为我们公司省了不少钱,但是我发现我他有的时候很多习惯是我不喜欢的,不能接受的,他是那种富家子弟,他很有钱,他可以凭他的兴趣撕掉我经济仓的机票,立刻让助手去买头等仓的票,哪怕那段旅程只有2个小时。
他喜欢买车,而且喜欢买新款的跑车,哪怕家里已经有很多车了。他喜欢飚车,我每次都为这个而害怕,当我们在阿拉伯海湾的公路上飚车的时候,我都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我们会因此丧身。
他喜欢去塔哈农体育场看球,而他每次去身边都有很多人,而我特别害怕和不愿意出席这样的场合,因为我不是他的太太。而他经常会向别人炫耀他的中国娃娃,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觉得是耻辱,我不觉得我比站在街头卖的中国鸡好多少。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心理有了严重的问题,我必须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整一下。因为很多时候,不开心的事情和开心的事情都是人自各找的,我明白这些,可是那个时候我走不出那个圈子。我的解压方式就是旅游,离开这个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一个大家都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别人的地方。给公司请了3个月的长假,没有对任何人透露我的行踪,包括他,于是我背着书包就去了埃及,那个我从小就向往的国度。
埃及的徒步旅游,我从开罗走到了苏丹,我去追寻摩西曾经的足迹,这一切都让我心旷神怡,我忘记了很多,心里逐渐平静,整个人都平和多了,当我想起还有工作打开手机的时候,才发现有那么多他的留言,他一直在找我,满世界的找我。我没有给他电话,我想渗渗他,给老板去了一个电话,老板在电话中透露出来的全是着急,老板告诉我,如果我再不回来,办公室都要被他给拆了。于是我买了火车票从阿斯旺到了开罗,然后从开罗回飞回了阿不扎比。
到家后给了他一个电话,接着我就在给浴缸放水准备洗澡,而他半个小时就赶到了,他胡子都没有刮,阿拉伯人雄性激素分泌比较旺盛,所以,胡子长的也快,我从来没有看过他如此狼狈的样子。可是这个时候我不敢说话,我知道,我每说一句话都会激怒他,而这样我的后果会很惨。
可是我越不说话,他好象越生气,抓着我的头发就把我往洗手间拖,他把我的头往水里按,然后抱着我就把我扔到了床上,很粗鲁的和我做爱,一点都不考虑我的感受,我知道,他在发泄,而我一点也不配合,和死人一样躺在床上,动也不动,当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只是用阿拉伯语问了一句,完了吗,完了我去洗手间。
那时候,我根本不管他的表情,自己就进了洗手间,进去我就哭了,在说话伤害他的同时我也在伤害我自己。其实我也不愿意,可是倔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就是这样。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我要做回我自己,我不要做他塑造的人,我需要我自己的空间,我需要一些虚荣心和自尊。他推开洗手间的门,看见坐在浴缸旁边的哭泣的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我抱了起来,把我抱到了他怀里,他也坐在那里哭了。
他对我说对不起,说他真的想我,怕我出什么事情了,他甚至找了个中国人电话到我家里,问我是否回家。我其实不怪他,刚才他那样对我,其实也是爱我,女人有时候是有被虐待倾向的。其实当他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已经原谅他了。我胳膊绕着他的头,告诉他,我错了,我不应该这样任性。
在家美美睡了一觉,晚上便陪他开着他新改装的车去阿拉伯海湾飚车了,车速度很快,而我们车里的音乐依旧是蔡琴的《恰似你的温柔》。每次坐他的车我就觉得害怕,因为我怕车会翻,那种心里真的很恐惧,因此每次我在他车里的时候我都想,要是这个时候翻也可以,至少我们两都在一起,千万不要他自己开车的时候翻呀。
又回到了办公室,又开始了工作,因为销售渠道做的非常的专业和成功,销售业绩也非常好,老板对我非常的满意。而我这个时候开始想拓展除了医药以外的业务。
他开始想和我结婚了,因为他开始游说我成为穆斯林。可是我不想结婚,我不希望和别人分享老公。我可以和别人拥有一个情人,但是我绝对不能和别人分享一个老公。
我们常一起晚上去吃饭,在海湾的一艘船上,那里有非常地道的阿拉伯菜。船上摆满了各色阿拉伯菜肴。我最喜欢的是阿拉伯大饼,据说是由特制的炉子烘烤而成,外脆内嫩,鲜美可口,而吃入口里的那种回甜真的让人发晕。他吃大饼时都要蘸霍姆斯酱,就着酸黄瓜条和青菜,让我想起了东北吃很多东西的时候就大葱。阿拉伯菜中比较著名的两道烧烤——烤羊肉串和切片烤肉,阿拉伯语分别叫“KABAB”和“SHAWALMA”,一些中国朋友根据谐音戏译为“烤爸爸”和“想我了吗”,乍听令人啼笑皆非。
KABAB制作工艺简单易学,将羊肉切成拇指见方的小块,再加入胡椒、盐、葱姜和橄榄油等佐料,然后串在长约1米的铁扦上,放入烤炉中,待肉色变得黄脆,出炉即食。而SHAWALMA的吃法却别具特色,在船的一侧竖立着一个烤肉架,架子上重重叠叠地串着一块块肉,以牛肉居多。被炙烤的肉块随铁柱子不紧不慢地转动着,烤熟一层,伙计就削下一层,然后分发给船上的游客。
阿拉伯人嗜好甜食,而他也不例外,而做医药的我知道,这里最好卖的就是降脂和降糖的药品,因此我时常警告他,让他少吃,不过,后来我也爱上了当地的一中甜食——哈尔瓦。那是小小的一块点心,却涂满了一层层的糖,糖上还浇上蜂蜜,蜂蜜上再加一层糖,吃一口,满嘴流蜜。我经常和他开玩笑,说如果我得了蛀牙,肯定都是他害的。
与中国饮食文化“食不厌精”相比,阿拉伯饮食显得粗线条许多,他们的烹饪方法很简单,除了烤,就是炸,顶多再来个炖完事,要么索性生吃。我想,这也许源于阿拉伯人所处自然环境的恶劣,也可能与他们豪迈旷达的性情有关。
当然他也会带我去中国餐厅,一起吃火锅,不过他很笨,第一次吃的时候居然把锅里汤都喝完了。看着他很认真的表情,我也不能说什么,只好笑到,自己喝不下了。
他其实爱穿便装,就是非阿拉伯传统服装,他的腿很长,尤其是和他一起打高尔夫的时候,从后面看他,真的是崇拜死他了。可是不管怎样我还是爱他穿白袍的样子,因为第一次的感觉太深了。
他常带他的女儿来我这里,我们常一起去DUBAI的沙滩游乐园玩,每当看见他和他女儿一起很开心玩的时候,我都特别感动,一个男人,那样细心的照顾自己的孩子。我真的很爱那幕,事隔多年的今天,当我在大街上看见男人带孩子的时候,我都特别感动,都会不自主的想到他。
两个人的相互了解越来越多,我依旧从来不问他的个人背景,其实从周围人对他的态度以及他带我认识的那些人的身份我已经能猜出个七八分。其实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它们都是相对而言的,没心没肺的人最自在,因此我愿意“掩耳盗铃”不愿意去知道太多,证实太多,那样只会给我突加更多的烦恼和不安以及那豪无价值却会影响我生活的所谓自尊心。
他知道我的不稳定和情绪波动性,他了解我不愿意在一个地方呆上太长时间,那样我会“更年期”提前到来,因此他会很不经意的在一段时候带我去旅游,他很会调情,他带我去陌生的环境让我躲避现实中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压力。也许就是他对我的娇惯,让我养成了每年只上9个月的班,无论无何都要去旅游一趟的坏毛病。而另一方面,对于他的用心,我只有默默的感激,用我最大的热情来回应他。
我爱对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尤其是讲“四大古国”。我告诉他我小时候在听老师讲历史和地理的时候就一直想要去一下传说中的四大古国,去体验他们的文明;我告诉他小时侯我在课堂上发言,说我要周游世界的时候大家嘲笑我我因此逃学的故事;我告诉他我愿意把我的生命结束旅游的途中,而不是床上。
而哪个时候,他总是象学生一样,认真的聆听着我的故事,他告诉我,他要陪我一起去体验那些文明,他要陪我去旅游,去找寻已经消失在现代文明中的过去,他陪我一起在旅途中慢慢老去……
在最炎热的夏天,他放弃了往年去别的国家避暑的习惯,陪我一起穿过炎炎烈日和黄沙漫天的阿拉伯沙漠,到了西亚漫无边际的沙漠尽头,在那里我们看到了两条微微闪光的大河蜿蜒奔流期间,相交汇入大海。那就是著名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我和他一起到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乡。这个国家南部的苏美尔城库尔腊就是〈圣经〉中伊甸园的诞生地,这里也是若亚放飞和平鸽的地方。在丰沃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灌溉中,孕育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也诞生了灿烂的Mesopotamia古人类文明。
当我看到两条河流汇合的时候,我浑身颤抖,是他揽着我才让我没有脆到在地。那种时光倒流回到几千年前,那种过去和现在交通,那种感动,那种兴奋,我相信他可以和我一起体验、分享。我爱我所看到的一切,我爱陪着我身边的这个阿拉伯男人,也许,也许几千年前我们就认识,我们现在在续写几千年前我们没有完成的故事。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 刻在黑色的玄武岩
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在橱窗前 凝视碑文的字眼
我却在旁静静欣赏妳那张我深爱的脸 祭司 神殿
征战 弓箭 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妳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我给的爱写在公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
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 我给的爱写在公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 一切又重演
我感到很疲倦离家乡还是很远
害怕再也不能回到你身边 爱在西元前 爱在西元前
如果人真的有前世今生的话,我愿意把我和他的故事和他短暂的交融认为是偿还,这命运我很满足,有他陪伴的幸福。
他爱我为历史激动的那一幕,他喜欢我沉醉在那种里的表现。他咬着我的耳朵告诉我,他要再陪我去一次埃及,要陪我一起从开罗走到苏丹,陪我一起看太阳在金字塔前升起落下,陪我一起饮尼罗河的喝水,陪我一起晚上翻墙睡在ABSIMPLE的寺庙前;他说要陪我去印度,去看看加汉帝和妃子爱情的见证,陪我去印度挤火车,他要看我穿上纱丽的模样;他说要陪我回中国,我们手拉手的许下了心愿,我们一定要一起去爬中国的长城,我答应他,我要他以最浪漫的方式向我求婚,我要他在中国的长城上面向我求婚。
当时那么说不光是我的感动,我也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我想我做到了极大的让步,我愿意和他结婚,表示我接受和别人一起享用一个老公,也表示我放弃了无宗教主义的观点,我努力了……
于是我们约好2002年底一起回中国,我激动着,我向往着,在2002年底成为他的新娘,成为阿拉伯人男人的新娘,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回到阿联酋,我发现身体有点不正常,好事也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了,我想,也许我怀孕了。我偷偷去药店去买了测试纸,我惊喜的发现我有孩子了,有和他的孩子了!
第一次怀孕,满心的欢喜,也满心的踌躇,因为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急急忙忙去了图书馆买了好多孕妇应该看的书。我甚至开始连肉都不敢吃了,因为我记得以前听大人说过,牛、羊肉吃多了,孩子身上的汗毛会非常多,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身上有那么多毛毛,我要我的孩子和我一样,皮肤光光的。我突然变的特别喜欢孩子,在大街上见到父母抱着孩子走过,我都会目光在他们身上停留良久。
我满心欢喜的期待着这个孩子出世,我知道,他(她)一定很漂亮,一定和他(她)的父亲一样,小时候拥有金色、卷卷的头发,他(她)一定有着爸爸一样深邃的眼睛;
我知道,他(她)一定会很幸福,因为他(她)有爱他们的爸爸、妈妈。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因此我对家的渴望比一般人要强烈很多倍……
他突然忙了起来,我不愿意问他为什么忙,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他我有了他的孩子,我想选一个最适合的时候告诉他这个消息,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他忙了但是我知道,爱我的他每天都会给我电话。
有的时候,爱情是需要冷却的。这种不要天天见面,但是心里依旧惦记对方的感觉特别好。我会在工作不忙的时候想想他,我会在早上醒来的时候想想他,我会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想想他,我会在洗澡的时候想想他,我会在每次因为怀孕呕吐的时候想到他,我会……我想他也和我一样。
那天,我想我一辈子不会忘记,因为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早上,我心神不宁的开着他送给我的车从DUBAI去沙迦,在快要出城的时候接到了老板的电话。那时候我的手机没有耳机。
电话里,老板的话欲言又止,我在电话那头不耐烦的让他快点说有什么事情,因为这样开车太危险了。
老板问我看今天早上GOLF
NEWS没有。我说你难道不知道呀,我对报刊一向没有什么兴趣。
电话那头老板的话有停止了。
“牙拉,牙拉,比宿拉!”我在电话这头用阿拉伯语非常不耐烦的催着他。真是讨厌的人。说话半天没有说完。
“你先找个地方把车停了吧。”老板在电话里面对我说到。
“好,我的车已经停好了。”我欺骗的对他说着,我不想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我计划好的行程。电话就电话吧,何必把车停了,我依旧开着我的车继续前进。
“titi,你听了不要太激动!”
“说,快说!”我依旧没有耐心的催着他。
“他出车祸了,是在阿拉伯海湾……”
老板的话一出,我看见前面的红绿灯正好快变黄色了,我想,前面就两辆车,他们肯定能过去,在我开始减速的同时,前面的车突然停下了,我根本就来不及刹车,车撞上了,剩下的事情,我就记不得了。那段时间及其的短,我甚至没有时间来想我老板对我说的那句话。
等我再有知觉的时候,是在救护车上,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夹我的手指。我只觉得胸口有股东西,然后又昏厥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房里,左腿用夹板夹着,浑身的不舒服,那种难受不是疼痛的感觉,说不出来。
我盯着病房里的天花板发呆,努力回忆车祸前老板对我说的话,他到底说了什么,我有点想不起来,他说的是真的吗,我不知道,也许是车祸前后我产生的幻觉吧。我自我安慰到。
老板大概是在我醒后一小时侯到我病房的,那时候我已经望着天花板发呆了很久,他是从阿布杂比赶过来的。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子,一直是我的好朋友,很多时候对他我有种对父亲的依恋。
老板来了再次重复了在车上时对我说过的话。当时我的反应就是,切,肯定我现在还在车祸的后遗症中。怎么可能了。怎么可能了。
他怎么可能就这样走了,他才三十二岁,他那么优秀,老天怎么可以开这种玩笑。我笑着对我老板说,你不能开这种玩笑。但是从老板严肃的表情中,我知道这是真的。老板拿出报子让我看,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原来XXXX的孙子,如果按照世袭的话,他将来是下一界某个酋长甚至成为阿联酋的国王。
我看着报子,那种窒息的感觉突然出来,心里的绞痛再次让我感觉到了死亡。这个时候我不想吃药,因为没有男人会在我吃药后吻我,我害怕那种苦。
我哭不出来,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我用手掐着自己的大腿,可是腿已经没有知觉了,但我分明看到白色裤子里渗出的血迹。
今天当我用比较平静的心情将这段文字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隐约感觉到了自己的腿在做痛,我的手在颤抖。我以为我都已经忘记了,我以为我不可能再为他伤心了。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毕竟真实发生过的。
老板用力的摇我,也许是他摇的作用,把我的眼泪摇了出来,老板对我吼到,你哭呀,你哭呀,哭出来就好了。那时候我也好想大声的哭,我知道,我如果大声的哭出来也许心里会舒服很多,可是我就是哭不出声来,眼泪就这样一滴一滴的掉着,掉到了报子上,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泪如泉涌。
医生进来告诉我,最近不能乱动,因为左膝盖中间断开了,需要一段时间等它长合,他也告诉了我一件让我无法接受的事情,孩子也没了……
老板把我接回了阿布杂比,我求老板带我去看他最后一面,老板告诉我说,他也没有办法,不是每个人都能去参加他的葬礼。
我对老板乱吼到,我说我是他妻子,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告诉他,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将床头的东西砸在地上,根本不顾腿是否能动,从床上滚到了地上,我能听到膝盖着地那刻的声音,那种断裂的声音,我终于感到痛了。那种痛让我好痛快,我撕声的哭了起来,哭的好大声,我不知道哭了多久,我昏昏的睡了过去,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老板的妻子在我床边,我拒绝吃任何东西,拒绝说话,只是偶尔站在窗前。我不准人开家里的灯,我怕看到一切,因为这一切都会让我想到他。
一周后,我感觉自己心情平静多了,老板每天都和他的妻子来看我,他们告诉我,我的TT也报废了,他们给我买了一辆新车是SUV,TOYOTA的RAV-4。
靠!一切走的到很彻底。人走了,孩子没了,车也报废了,我从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突然变的一无所有了,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因为我太贪心,我要的太多了,可是,老天呀,求求你,你要惩罚就惩罚我一个人呀,你要我去死呀。
我让老板的妻子开车到阿拉伯海湾,我独自坐在沙滩上,我的男人是在这个地区走的,具体是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的男人是在这个地区走的,他的最后一面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他留给我的都是美好的一面,他一定不想让我看到他血肉模糊的一面。我的男人是在这个地区走的,他现在葬在那里我不知道,现在我也不想知道。我的男人是在这个区走的,我的孩子也随他去了,孩子会去陪伴他,这样在天国,他就不会觉得孤单。
走的彻底对我来说合唱不是件好事了?我可以不去想一个不在这个世界上的人。而我坚信他走的时候他依旧很爱着我,每每想到这里,我就会有片刻的满足。
那天在海滩,我穿的是他陪我买的黑袍。我潮海中慢慢的走去。海水淹没了我的身子,好象他在拥抱我,我努力的去抱那海水,却发现什么都抱不到,太不真实了。海水淹没了我的头,我喘不过气来。我知道,我不能死,我要为他好好的活着。老天在那天车祸里没有拿走我的生命,一定还有我活着的价值。
腿伤在半个月后好了,愈合的特别快,再照X光的时候,医生都说这个是个奇迹。我知道,是他在保佑我。他就和《天使之城》里的尼古拉斯凯奇一样,守护着他爱的女人。
腿好的第一件事情,我就是开着车去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只是车里没有了他,也没有敢放蔡琴的音乐。我每天疯狂的开着车,到处去找寻,我希望能找到他,可是我努力,我还是没有找到他……
收拾好东西,告诉老板我要回中国去,我离开了那里。很多事情,或者很多人,就象一海市蜃楼,大多数时候,明明清楚他不过是一种大气光学现象,不过是光和空气折射而成的美丽,却偏偏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偏偏要去亲手触摸到它的不真实,再伤痕累累的回头,方可心甘情愿。我已经找过所有能找到他的地方,真的没有了,真的失去了。心死了,我走了。
回到中国,很多东西成为了我的回忆。我努力不去触碰可以钩起我回忆的东西,我不去听蔡琴的音乐,我不去开车,我不去用CK1,虽然在北京,我却坚决不去长城,那段时间我甚至不能看到别人穿婚纱,因为本应该在22岁成为最幸福新娘的我将婚姻、幸福埋藏在了2002年。我不再去爱,因为已经没有什么爱可以让我心动了,因为我已经害怕爱,我得了一种病:爱无能。我知道哀莫大于心死!
我把和他的照片和他给我的礼物全部封箱,带回四川妈妈家。我在四川休息了半年,每天什么都不做,天天和妈妈在一起,天天睡到自然醒,然后看电视,听音乐,抽烟,喝酒,吃饭,睡觉。我不准任何人动那个箱子。而我那可怜的母亲,为了怕影响我的情绪,什么都不敢问,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我,因为我那段时间脾气特别的坏,时常因为一点小事情哭泣。而且我不想把这些事情告诉我的母亲,让她跟我一起难过。但是有几次半睡半醒间,我知道母亲常整夜坐在我的床边默默哭泣……
半年后我回到了北京,开始了现在的工作,我用工作麻痹自己。在去年11月的时候,老板来中国进药,我们约在了长城饭店见面。那天我穿的很多,和一个大熊猫一样。我是走着从公司去长城饭店的。老板见我的时候,我们深深的拥抱了很久,看见故人,我想到了他。老板觉得我现在过的不好,邀请我再回阿联酋。我摇摇头说,我现在还没有心理准备回去。我去那里,也是无心工作。
我去了印度旅游,虽然身在人群中,可是我依然不觉得开心,因为少了他,他承诺过来陪我的,可是他失言了……尤其是我在泰姬陵前伏地亲吻地面的那刻,我哭的很厉害。身旁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感情很纤细很敏感的人,可是谁知道我是在感怀我和他的过去。
心从喜至悲,泪从有到无。花开花落,何能尽遂人意?飘渺心间,若有若无,丝丝绊绊,何须挂怀?此生唯风相伴,终有一滴相思落于杯中,寄予愁肠。
其实我一直想写和他的故事,可是每次提笔都写不下去,这个开头其实一年前就写了,也是到了今天,我觉得我足够坚强了才感解剖这段感情,把它比较完整的写下去。
写了,算是一种安慰,可以让自己去忘记。也许很多年后,我会突然想起,原来曾经还有这么一段故事,那时候,我会把这文章拿来读读,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曾经有过这么美的爱情故事。也许将来的有一天我会去阿联酋,再看看过去和他一起走过的地方,也许那时候我会觉得有他一起走过这段路真的很美。
我变的异常的开朗,我爱笑,爱闹,爱张扬,因为我知道,我是自卑的,我是在掩饰我内心的一些东西,我是脆弱的,我不堪一击。
当昨天 再来的时候 你让我 笑着去爱去拥有 就算是
再短暂的温柔 能重逢 这仁慈已足够 可知道
有些事有些人 停留在发生的哪天不肯走
看时光的残酷 舍不得被遗忘 有你陪伴的幸福
这命运我已很满足 为你打开 时间的锁 让爱自由
不被它束缚 是哭过也挣扎过 心让痛碾过
等那一天落叶静静飘眼前 已不在伤悲
终于相信幸福的瞬间 为你打开时间的锁 让爱自由
不被它束缚 每一秒多不后悔我为你体会
过去,未来轻轻重叠 请原谅天天的眼泪
感谢今生与你在幸福的瞬间依偎 日晚 完
日晚 修改 笨蛋t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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