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城dnf迷你缔造者者刘月光。刘月光还在职吗?碾房渠的土地问题最严重吗?

又一起“呼格吉勒图”冤案4
&&&&&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二)
&举报人:内蒙古东胜区塔拉壕(铜川镇)枳机塔村阳塔社的农民,张占林60岁直肠癌病人2009年至今,老婆崔二娥54岁类风湿性关节炎半度瘫痪病人。住房被镇村干部抢夺我的耕地出租煤矿建设的煤场包围煤尘笼罩。承包的4000多亩土地被刘月光等人强行贩卖给煤矿,部分变成废墟,部分被大型车辆碾压、部分被掩埋在废弃土底下,强行霸占侵犯了我病弱农民的合法权利,6年之久继续不准我使用,不给我赔偿,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解体而独立地区。
张占林、电话:身份证:013617&
被举报人: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杜来喜:共产党员,原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举报人请求: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从1997年—2008年我依照《承包土地开发使用证》要求,“谁治理、谁投资、谁承包、谁受益”的要求,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为依据。10多年来我在本社集体土地上治理和承包了4000多亩耕地、树木灌木地。2008年10月镇党委书记刘月光为自己背后获利操作村干部杜来喜、白建军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承包期内扇动以少数服从多数没收了承包地,侵犯了我的合法承包权和经营权,贩卖给宏丰煤矿、聚鑫龙煤矿露天挖煤进行侵权犯罪活动。
1、1997年东胜市人民政府承包我投入数十万元的海子塔沙棘沙柳1000亩,并且发了《土地开发使用证》经营权30年,2008年10月被刘月光等人不经我同意强征,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开露天煤矿,至今继续着侵权行为。
&&2、我投入200多万元治理的灌溉耕地300多亩,10多处水库、水利工程、保护水土流失大小坝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多亩。2002年4月3号我社集体给我拍卖五荒草牧场1800亩,由东胜区政府给我发放《五荒土地草牧场使用证》使用期50年。证内《图纸》上一并明确了我前期治理的防止水土流失大坝权属范围、使用期50年。2008年将我投入数百万元的承包和治理的土地强征强占至今,开露天煤矿建煤场不予复垦、归还,继续着侵权活动。
&&&3、1998年经我申请,镇、村、社批准并投入20余万元建设的两处1000多平米的养殖场:2008年由露天煤矿强行霸占,侵犯了我财产权,所有棚圈设施被彻底铲除掉,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
&以上三项10多年来我耗尽了毕生的积蓄、投入了数百万元的财力,治理和承包的4000多亩集体土地,我还没来的急在此地上受益,2008年未与我协商,更不取得我同意: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操纵、村支部书记白建军、村主任杜来喜,副镇长梁飞拿着要改变农业用途的非法《临时征地协议书》,煽动社员们签字,扬言违法言论说,不管张占林的承包地、还是治理地都按集体土地少数服从多数集体决定卖地。不通知我参加社员会,剥夺了我的知情权,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扇动社员们违法签了字、强行侵占了我的合法经营权。我没有在此非法《协议书》和《分配方案》上签字。我承包后治理的柠条、沙棘、沙柳和建起的养殖场强行被非法毁掉,违背了物权法:第四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之规定。我到处上访,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住在被煤尘彻底包围的老房子里。
&我用血泪求救:有关新闻媒体和领导伸出正义和同情的作为,还我土地、给我生存的空间。盼!盼!盼!(证据全有,如有查处可直接提供)
&&后附:1、万利镇阳塔养殖场建设申请批准书。
&&&&&&&&2、1997年东胜市水保世行项目区承包土地开发使用证&。
&&&&&&&&3、200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五黄土地草牧场使用证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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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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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党啊!亲受的妈妈!这里的农民确实无法生存了啊!!
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三)
  举报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又称铜川)枳机塔村:
  阳塔社、 张占林: 身份证:013631电话:
  辛家梁社、 贾存厚: 身份证:283618电话:
  碾坊渠社、 杨富林: 身份证:283312电话:
  枳机塔社、 王文荣: 身份证:043615电话:
  马场窑沟社、刘贵小: 身份证:073611电话:
  孙家湾社、 孙培生: 身份证:013329电话:
  被举报违法人员:
  马保荣: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原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铜川镇党委书记。
  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 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王埃锁:共产党员,现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杨贵荣:振兴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李 三:巴音孟克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曹建军:鑫源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杰:内蒙古丰邦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城投公司法人代表(在孙家湾、碾坊渠两社坏掉3000余亩基本农田(灌溉地)上建商砼园区。
  举报人请求:
  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根据:塔拉壕镇80多万亩植被非法被毁、20多万亩基本农田(灌溉地)非法被毁,1.5亿元被贪,承包土地的农民被剥夺人权和财产权,1000多名维权农民被拘留、判刑,14000多口农民无地种、无职业,极度恐慌愤怒的特大案件。2008年至今受害农民多次控诉到各级信访部门,8年之久置若罔闻,侵权仍在继续。因有被举报人的把控,且幕后有其直接利益,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中华人名共和国解体而独立地区。
  一、对枳机塔村的侵权犯罪事实:在被举报人直接操纵下,2005年以来:1、被举报人以每亩(5000元—15000元)低价征收,以每亩(15万元—30万元)卖出高额获利,非法将枳机塔村10000多亩基本农田、10万多亩林草、水土保持工程、农业水利设施、农电网被挖明煤建园区彻底坏掉,农民的承包土地承包人不经同意,非法剥夺了人权和财产权停止了生产耕种。2、为了被举报人的非法获利,枳机塔村17次、116人因土地维权被拘留、判刑、打伤、打死。号碾坊渠社农民要土地、要吃饭的张占荣又一次被抓捕拘留。3、被被举报人(1)、私卖集体土地3000多亩、私贪4000多万元。(2)、经审计明确私贪马昌窑沟社集体资金1.1亿元至今不立案。4、2007年至今的村社干部不经合法选举,群众选出的人员不算,一直由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把控和任用私贪合谋者。
  二、对各社的侵权事实:
1、辛家梁社:被举报人员私扣集体土地款340万元至今。2008年,两家煤矿,非法征占15333亩农用地,退耕还林地、基本农田等被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彻底被煤矿毁掉。日,农民阻拦矿方违法占地,不让将大量废弃土倒入黄河流域治理区的河道内,矿方四次均组织8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铁棍等凶器,当场打伤23人,其中名叫辛挨厚的村民被打成重伤住院10天后死亡。11月7日矿方又绑架了3名农民2天后释放。事后,在已升任副区长的马保荣及刘月光的主持下,矿方赔偿给死者家属17万元的丧葬费强行私了。对打死打伤人的组织者及凶犯概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死者亲友为此上访,自治区书记胡春华等领导、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批转回东胜区政府解决。马保荣出任专案组长,带领着东胜区公、检、法等机关的领导来到辛家梁社的群众中。结果,专案组不是解决矿方打死、打伤、绑架农民的案件问题,而是想方设法压制农民不让再上访。其中辛正厚、辛三厚被不明不白的拘禁了97天,写下了“保证再不上访”的承诺才释放,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2、马场窑沟社:2005年起,非法倒卖216口农民的集体土地13000多亩,他们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000多万元。另外2013年经东胜公安局经侦大队委托东胜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认定1.1亿元私贪账目,农民强烈要求东胜区公安局依法惩处,至今不给定案。2012年4月份,农民因拦堵非法毁林、毁地,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借口,白海清等19名维权农民被抓捕、拘留10天,其中一名拘留20天。
  3、碾房渠社:被举报人利用日碾房渠社农民给煤矿每亩租用费250元临时征用200亩土地协议书签字页的复印件,又捏造了三份前页的假协议,改成3158亩、贩卖给矿方每亩5000元,从中私贪2918亩,共计1400多万元。新澄的800亩水浇地被被举报人员以郭建斌为代理人卖给了水泥拌合站,每亩20000元、私贪1600多万元。将该社300多口农民的15894亩农用地以临时征用土地全部非法扇动农民签字租售给采矿者商砼站毁掉。2005年、因非法私卖和毁坏了农民的耕地,无奈之下农民自发拦堵毁地者,第一次郭二旦等7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5天。2011年春天第二次马明成等12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日第三次张占荣等3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
  4、孙家湾社:2006年,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将孙家湾社仅有的11000亩林草地及2300亩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土地强行卖给露天采矿者和商砼站全部毁掉。2009年因非法征地后,污染200多口农民无法生存,农民要求矿方停止污染、恢复植被等,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孙培生等9人15天。
  5、阳塔社:2008年10月,在被举报人的直接操纵扇动下,将阳塔社的14812亩农用地,全部被被举报人在临时征用土地的扇动下非法征占。其中1600亩水浇地200亩果园,被被举报人非法征占后以每年每亩10000元又租给了选煤厂和洗煤厂使用,现已经占用6年之久,被举报人私贪土地租金1800万元,至今不归还土地。300多口农民无地种、极度恐慌。2008年违背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以少数服从多数不经承包人同意,将5000多亩手持《土地承包证》的林草地、水浇地剥夺了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2012年承包土地农民张占雄阻止毁林、毁地,被公安局拘留5天。另外,张占林水浇地、澄地、旱改水地、林地等物权,被梁飞、白建军等人在他们组织的社员会议上,扇动社员不经本人同意,强行转让、没收,并全部被宏峰煤矿、聚鑫龙煤矿毁坏。张占林被毁水浇地335亩、前梁林地1800亩、海子塔林地1000亩、人工林覆盖率较低的林草地1200亩、1000平方米养殖场、四座水库、四眼水井、配套设备若干(见:附件一梁飞白建军组织的煽动村民作出的《社员会决议》、
附件二《关于请求尽快阻止非法无理抢夺土地的诉求书》)。
  6、枳机塔社:被举报人员非法私卖集体土地304亩、每亩22000元,私贪600多万元。被煤矿的煤尘污染、110户农民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土地无法耕种,煤矿采空塌陷造成23户农民房屋严重裂缝倾斜,农民要求矿方安置生存,为维权,同样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3天内2次将60多岁老太太用手铐打伤住进医院,7岁14岁2个孙子打成满脸血迹,押在警车上,抓捕王文荣等11人,分别被拘留10天和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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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又称铜川)枳机塔村:
&&阳塔社、&&&&张占林:&身份证:013631电话:
&&辛家梁社、&&贾存厚:&身份证:283618电话:
&&碾坊渠社、&&杨富林:&身份证:283312电话:
&&枳机塔社、&&王文荣:&身份证:043615电话:
&&马场窑沟社、刘贵小:&身份证:073611电话:
&&孙家湾社、&&孙培生:&身份证:013329电话:
&被举报违法人员:
&&&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王埃锁:共产党员,现枳机塔村主任。
杜仲义:宏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举报人请求:
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1、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有超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权利,以临时征用土地为名近100万亩(林地、耕地、农业水利工程)贩卖给煤矿、拌合厂等毁掉,2005年至今10年之久不归还农民。2、农民承包的林地、耕地被没收,严重侵犯农民财产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3、避过法律搞治安,被举报人非法获利代替土地法,1000多口监护土地农民被(抓捕、拘留判刑、雇用黑社会打伤、打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后今天继续抓捕监护土地农民、镇压了1000多户农民,震慑了1000多户农民不敢维权。强压多数农民签字、少数农民服从毁坏基本农田对抗土地法,14000多口农民被失业、无饭吃,10年之久无人查处。4、被举报人把自己的非法获利建立在侵犯农民财产权和人权之上,马昌窑沟社长私贪经审计局审计明确1.1亿元,碾坊渠社私卖集体土地、伪造假协议私贪3000多万元、至今无人查处,反被科级提升为处级干部,实为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外地区,是解体而独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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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
  举报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又称铜川)枳机塔村:
  阳塔社、 张占林: 身份证:013631电话:
  辛家梁社、 贾存厚: 身份证:283618电话:
  碾坊渠社、 杨富林: 身份证:283312电话:
  枳机塔社、 王文荣: 身份证:043615电话:
  马场窑沟社、刘贵小: 身份证:073611电话:
  孙家湾社、 孙培生: 身份证:013329电话:
  被举报违法人员:
  马保荣: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原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铜川镇党委书记。
  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 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王埃锁:共产党员,现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杨贵荣:振兴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李 三:巴音孟克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曹建军:鑫源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白 杰:内蒙古丰邦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城投公司法人代表(在孙家湾、碾坊渠两社坏掉3000余亩基本农田(灌溉地)上建商砼园区。
  举报人请求:
  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根据:塔拉壕镇80多万亩植被非法被毁、20多万亩基本农田(灌溉地)非法被毁,1.5亿元被贪,承包土地的农民被剥夺人权和财产权,1000多名维权农民被拘留、判刑,14000多口农民无地种、无职业,极度恐慌愤怒的特大案件。2008年至今受害农民多次控诉到各级信访部门,8年之久置若罔闻,侵权仍在继续。因有被举报人的把控,且幕后有其直接利益,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中华人名共和国解体而独立地区。
  一、对枳机塔村的侵权犯罪事实:在被举报人直接操纵下,2005年以来:1、被举报人以每亩(5000元—15000元)低价征收,以每亩(15万元—30万元)卖出高额获利,非法将枳机塔村10000多亩基本农田、10万多亩林草、水土保持工程、农业水利设施、农电网被挖明煤建园区彻底坏掉,农民的承包土地承包人不经同意,非法剥夺了人权和财产权停止了生产耕种。2、为了被举报人的非法获利,枳机塔村17次、116人因土地维权被拘留、判刑、打伤、打死。号碾坊渠社农民要土地、要吃饭的张占荣又一次被抓捕拘留。3、被被举报人(1)、私卖集体土地3000多亩、私贪4000多万元。(2)、经审计明确私贪马昌窑沟社集体资金1.1亿元至今不立案。4、2007年至今的村社干部不经合法选举,群众选出的人员不算,一直由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把控和任用私贪合谋者。
  二、对各社的侵权事实: 1、辛家梁社:被举报人员私扣集体土地款340万元至今。2008年,两家煤矿,非法征占15333亩农用地,退耕还林地、基本农田等被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彻底被煤矿毁掉。日,农民阻拦矿方违法占地,不让将大量废弃土倒入黄河流域治理区的河道内,矿方四次均组织8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铁棍等凶器,当场打伤23人,其中名叫辛挨厚的村民被打成重伤住院10天后死亡。11月7日矿方又绑架了3名农民2天后释放。事后,在已升任副区长的马保荣及刘月光的主持下,矿方赔偿给死者家属17万元的丧葬费强行私了。对打死打伤人的组织者及凶犯概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死者亲友为此上访,自治区书记胡春华等领导、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批转回东胜区政府解决。马保荣出任专案组长,带领着东胜区公、检、法等机关的领导来到辛家梁社的群众中。结果,专案组不是解决矿方打死、打伤、绑架农民的案件问题,而是想方设法压制农民不让再上访。其中辛正厚、辛三厚被不明不白的拘禁了97天,写下了“保证再不上访”的承诺才释放,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2、马场窑沟社:2005年起,非法倒卖216口农民的集体土地13000多亩,他们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000多万元。另外2013年经东胜公安局经侦大队委托东胜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认定1.1亿元私贪账目,农民强烈要求东胜区公安局依法惩处,至今不给定案。2012年4月份,农民因拦堵非法毁林、毁地,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借口,白海清等19名维权农民被抓捕、拘留10天,其中一名拘留20天。
  3、碾房渠社:被举报人利用日碾房渠社农民给煤矿每亩租用费250元临时征用200亩土地协议书签字页的复印件,又捏造了三份前页的假协议,改成3158亩、贩卖给矿方每亩5000元,从中私贪2918亩,共计1400多万元。新澄的800亩水浇地被被举报人员以郭建斌为代理人卖给了水泥拌合站,每亩20000元、私贪1600多万元。将该社300多口农民的15894亩农用地以临时征用土地全部非法扇动农民签字租售给采矿者商砼站毁掉。2005年、因非法私卖和毁坏了农民的耕地,无奈之下农民自发拦堵毁地者,第一次郭二旦等7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5天。2011年春天第二次马明成等12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日第三次张占荣等3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
  4、孙家湾社:2006年,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将孙家湾社仅有的11000亩林草地及2300亩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土地强行卖给露天采矿者和商砼站全部毁掉。2009年因非法征地后,污染200多口农民无法生存,农民要求矿方停止污染、恢复植被等,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孙培生等9人15天。
  5、阳塔社:2008年10月,在被举报人的直接操纵扇动下,将阳塔社的14812亩农用地,全部被被举报人在临时征用土地的扇动下非法征占。其中1600亩水浇地200亩果园,被被举报人非法征占后以每年每亩10000元又租给了选煤厂和洗煤厂使用,现已经占用6年之久,被举报人私贪土地租金1800万元,至今不归还土地。300多口农民无地种、极度恐慌。2008年违背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以少数服从多数不经承包人同意,将5000多亩手持《土地承包证》的林草地、水浇地剥夺了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2012年承包土地农民张占雄阻止毁林、毁地,被公安局拘留5天。另外,张占林水浇地、澄地、旱改水地、林地等物权,被梁飞、白建军等人在他们组织的社员会议上,扇动社员不经本人同意,强行转让、没收,并全部被宏峰煤矿、聚鑫龙煤矿毁坏。张占林被毁水浇地335亩、前梁林地1800亩、海子塔林地1000亩、人工林覆盖率较低的林草地1200亩、1000平方米养殖场、四座水库、四眼水井、配套设备若干(见:附件一梁飞白建军组织的煽动村民作出的《社员会决议》、 附件二《关于请求尽快阻止非法无理抢夺土地的诉求书》)。
  6、枳机塔社:被举报人员非法私卖集体土地304亩、每亩22000元,私贪600多万元。被煤矿的煤尘污染、110户农民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土地无法耕种,煤矿采空塌陷造成23户农民房屋严重裂缝倾斜,农民要求矿方安置生存,为维权,同样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3天内2次将60多岁老太太用手铐打伤住进医院,7岁14岁2个孙子打成满脸血迹,押在警车上,抓捕王文荣等11人,分别被拘留10天和20天。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好好整顿一下纪律,还百姓以公平。
必须严查、严打、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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