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要把规范权力正确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先后组织制定修订20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初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如何理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如何理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重视并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先后组织制定修订20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初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党内生活主要领域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如何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制度建设的关键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  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  要坚持权责法定,科学配置权力,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存在免罪的“丹书铁劵”,也没有“铁帽子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制度落实落地,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原标题:“笼子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笼子,本为生活中的物品,是用竹篾、木条或金属丝等编插而成,用于存放物品、圈养动物的器具。当然,这里说到的这个“笼子”,用的是它的引申意义,即对某一对象的束缚、约束、限制等。习近平总书记把制度比喻成“笼子”,意在强调制度之“笼”对权力,尤其是对一切滥用的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涉及“权力”和“制度”两个关键词。这些要被关进去的“权力”,指的是作为执政党及其政府以及各级官员手中拥有的公共权力,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是公权,而非私权。这个要关住权力的“制度”,也绝不是那些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那样毫无执行力的制度,而是能够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的制度,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要彻底弄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命题,必须要回答“为什么关”和“怎么关”这两个问题。
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先从权力自身来说起。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英国近代思想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进一步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为止。”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和两位先哲的观点用时下流行语来说就是,权力一旦“任性”,必然肆意横行,导致腐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要动用制度改革的刀子,挖出腐败之根,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彻底解决“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以及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束缚之说很好理解,因为之所以要关住权力,并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在规定框架内恰如其分地、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对于“保护”之说,也许很多人有疑问,这里不妨先来听一个小故事:有一群人去草原看狮子,导游告诉大家狮子很凶猛,一定要注意安全,并用车拉了一个大号铁笼子。游客们感到好笑,你笼子再大,难不成还能把草原上所有狮子都装进去?导游的回答是,一个笼子肯定装不下所有的狮子,但可以把游客装进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为了让掌权之人更好地抵御外界不良风气诱惑,在用权时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这岂非另一种形式的保护吗?
怎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个问题需要分两步来说,首先得有一个结实有效的笼子,其次还得保证权力乖乖地进去而且不敢再出来伤人。做到了这两点,才算是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要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笼子首先得结实。笼子的结实程度取决于笼子的材料,藤条、竹子、木头、钢铁都是制造笼子的材料。要关一只蛐蛐,可能竹笼子甚至纸笼子就够用了,但要关一只老虎,就非得特别打造的铁笼子不可。“纸笼子”是绝对关不住“大老虎”的,就算勉强关进去了,也会一碰就倒,一咬就碎。
要想把权力关住笼子里,笼子除了结实之外,空子还不能太大,牛栏是关不住猫的。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中曾指出:“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管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牛栏看似结实,但却漏洞百出、八面跑风,于猫而无异于聋子的耳朵,小巧矫捷的“猫”只要闻到外面的“腥荤”,便可畅通无阻地窜出去。要打造一个有效的制度笼子,在设计之初就要尽可能补足漏洞,在投入使用后,还要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变化,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吸纳各种力量,汇聚各方才智,把设计时没想到,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漏洞封死,彻底断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念头。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键在于一个“关”字。因为很多时候,权力是不会自己跑进笼子里去的,就算关进去,也会想方设法地跑出来。所以,笼子修得再结实、再缜密,如果没能把权力关进去或者关不住的话,那还是等于零。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不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通过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让规范用权者畅通无阻,让滥用权力者不仅寸步难行,更有丢官坐牢的危险,唯有如此,权力才不敢“任性”、不能“任性”。此外,还要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不断压缩权力膨胀的空间,从根本上消除权力“任性”的空间。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最理想的境界,就是让权力自己走进笼子里,而要实现这一目的,还得靠理想信念这个思想行动的“总开关”和“总闸门”,也就是“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这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家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补足精神上的“钙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确保自己在信念问题上不动摇,在信仰问题上不跑偏,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完成从被迫进“笼子”到自觉进“笼子”的华丽蜕变。
把权力关进笼子之后呢?
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后,还要解决一个谁来监督权力、看管笼子的问题,这个可以形象地比喻为“钥匙归谁管”。之所以需要这么一个“管钥匙”的角色,一来防止笼中的权力自己跑出来,二来防止外面的人把笼中的权力放出来。
在权力监督这个问题上,历来就有“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所以,要想管住权力、看好笼子,最好还是把“钥匙”交给群众来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权力的优势,充分释放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威力,让笼子里的权力不敢出来甚至出不来,让笼子外的人不敢、也不能放权力出来。
最后,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还需要请两位“护法”。这两位“护法”一个叫“常”,另一个叫“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的那样,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有了“常”和“长”这两位护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不会沦为“运动式”和“一阵风”,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权宜之计也就没了生存土壤。久而久之,当所有人(包括掌权者自己)都已经习惯了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运行时,权力就彻底失去了“任性”的空间,再也“任性”不起来了。(执笔人:李振南)分享到: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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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18:39
来源:
云贵高原生活指南(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共分7个板块、100个问题,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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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西柏坡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在一块展板前久久驻足。展板上写着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六条规定:“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这是我们党“进京赶考”前立下的制度性规定。岁月流转,铁规依然。习近平总书记对六条规定的内容逐条进行对照分析,哪条现在坚持得比较好,哪条做得还不够。重视并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党要管好党、治好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先后组织制定修订20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初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党内生活主要领域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习言习语
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如何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制度建设的关键问题。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受到制约,否则就会被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这些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他们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搞独断专行甚至贪污受贿,结果走上了不归路。这里面当然有个人修养不到位的原因,但是与权力没有受到制度的约束有很大关系。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没有笼子是不行的,笼子太松了也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要坚持权责法定,科学配置权力,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点。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发挥监督“利剑”和巡视“千里眼”作用。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存在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制度落实落地,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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