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数通常分为有理数和无理数两类。这两类数的性质,对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生来说,知道得较少。本文试图对初中数学中关于有理数和无理数的知识作一个梳理和拓展,以此帮助初中读者加深对实数的认识。
关于有理数,我们知道得较多,其特征有:
1、由于实数实际上就是小数,因此有理数是指那些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
2、每个有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即n
m ,其中m 和n 都是整数,且n ≠0。利用这一特征很容易证明:任意两个有理数进行加、减、乘、除(除数不为0)四则运算所得的结果仍是有理数。
我们不加证明地给出关于有理数的一条结论: 当有理数n
m 的分母n 能分解质因数为2α35β(其中α、β为自然数)时,有理数n
m 能化成有限小数;否则,化为无限循环小数。(关于有理数与小数的互化问题,有兴趣的同学请可阅读相关书籍,不再赘述) 无理数是指那些无限不循环小数。大家熟悉的无理数很多,2、e 、π等等都是。与有理数相比,无理数不具备那样好的性质。譬如,两个无理数的四则运算结果不一定是无理数,象π-π=0,22
根据有理数和无理数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得到如下两条性质,它们在处理与有理数无理数有关的问题时,起着基本的作用:
1、任何有理数≠任何无理数;
下面着重介绍实数无理性的判定方法。
在现行初中数学范围内所遇到的无理数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与开方运算有关,如2,311;与对数值有关,如log 23;与三角函数值有关,如cos20°,sin1°;此外还有象e (自然对数的底)、π(圆周率)这样的特殊值。
判定实数无理性的方法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采用反证法的技巧。原因有二:第一、无理数的概念通常以“不是有理数的实数称为无理数”这一否定方式给出的;第二、当反设要判定的实数α不是无理数时,由有理数和无理数
的关系,α就是有理数,故α=n
m (n ≠0),于是就得到一个具体的等式,这为我们导出矛盾提供了一个直观的工具。下面我们介绍几种常见的初等方法,主要适用于前三类无理数的判定。
整数特别是整数的奇偶性在判定实数的无理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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