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跟雷电,冰雹,台风,大风,高温有多危险?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威海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处置工作,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成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监察局、住建局、经发局、工信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政局、农经局、教育局、城管办、服发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交警三大队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报请管委上报市政府,协调驻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召开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研究、协调、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处理有关气象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作为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经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为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协调处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气象灾害预防和救援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市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发布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发布途径。通过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管委。其中,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应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管委。

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

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者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社会事业局启动应急响应;造成地质灾害,由国土分局启动应急响应;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由环保分局启动应急响应;造成海上或者水上突发事件、引发水旱或海洋灾害、影响或者涉及农作物生产,由农经局启动应急响应;引发城市洪涝,由住建局、市政局启动应急响应;引发森林火灾由农经局、公安分局启动应急响应;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特种设备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等,分别由工信局、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安监局、质监分局及电力企业启动应急响应;造成重要工业品、通信保障工作出现突发事件,由工信局、通信企业启动应急响应;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由社会事业局启动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应急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加强受大风影响海域船只、养殖设施及作业人员的防风预警工作;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公安分局等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风力预报情况,与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转移危险地带或者防风能力不足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风。

社会事业局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建局、市政局、城管办等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

教育局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者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社会事业局、农经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必要时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社会事业局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采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教育局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住建局、市政局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交警三大队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者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社会事业局、农经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暴雪、霜冻、道路结冰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密切关注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对农作物、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交警三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措施封闭道路,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制。

城管办、市政局、交通运输局、环卫局、园林局等单位加强清雪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组织力量或者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电力企业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清除电力危险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住建局组织供水、供暖、供气企业认真落实防冻措施;开展危房检查,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房屋内的人员。

社会事业局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社会事业局、农经局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了解寒潮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提醒水上作业船舶和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社会事业局做好应急防寒保障工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发布社会化防御指引,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指导落实紧急预防措施,减少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实施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农经局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者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交警三大队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事业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及时发布社会化防御指导意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指导农林、水产养殖、畜牧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社会事业局采取措施,防范应对旱灾导致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指导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生产。

环保分局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警三大队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交通安全。

社会事业局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农经局根据市气象部门通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了解大雾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电力企业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者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交警三大队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社会事业局做好相关疾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者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

3.2.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气象灾害事发镇(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处置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属地镇(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3.2.7应急终止或者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者已减轻,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者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者终止响应。区级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响应须报经管委同意。

3.3.1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要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尽快组织修复受损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社会事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管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市政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对被保人防灾减损工作加强指导,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法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监管工作。

按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门对达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工信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农经局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防灾减灾部门及各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储备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

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

社会事业局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对预警区、受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组建受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人员,并向受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测受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确保饮食安全;在受灾区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

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和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镇(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1)利用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气象灾害性天气防御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本预案由区农业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1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标准

根据国家、省确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级别,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以下四级。

(一)台风。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将有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以上)、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登陆或者影响我市沿海;强台风、超强台风已经对我市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特别重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二)暴雨。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暴雨天气已经出现,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可能持续:

1.暴雨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大面积城乡渍涝或者其他次生灾害,对交通、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2.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3.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三)暴雪。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暴雪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受到特别重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四)干旱。当市气象台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天干旱天气仍将持续或者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干旱已经造成全市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两个市区的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城市正常供水受到特别重大影响。

(一)台风。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者影响我市沿海;台风已经对我市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二)暴雨。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暴雨天气已经出现,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可能持续:

1.暴雨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城乡渍涝或者其他次生灾害,对交通、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影响;

2.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2个以上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三)暴雪。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暴雪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受到重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四)寒潮。当市气象台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寒潮天气仍将持续;寒潮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经济林果、农作物、水产养殖、畜禽生产及设施农业等造成重大损失,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五)海上大风。当市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海上大风黄色预警信号以上标准;海上大风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在沿海地区出现较高风暴潮潮位,可能或者已经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交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六)高温。当市气象台连续两天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以上标准;高温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重大威胁,中暑患者明显增多,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城乡用电明显紧张,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七)干旱。当市气象台连续两天发布气象干旱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天干旱天气仍将持续或者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干旱已经造成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市区的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城市正常供水受到重大影响。

(八)道路结冰。当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连续达到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以上标准;道路结冰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群众生活受到重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一)台风。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登陆或者影响我市沿海;强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市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二)暴雨。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暴雨天气已经出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可能持续:

1.暴雨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城乡渍涝或者其他次生灾害,对交通、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2.2个以上市区同时发生洪涝灾害或者1个市区发生较大洪水;

3.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者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三)暴雪。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暴雪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受到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四)寒潮。当市气象台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寒潮天气仍将持续;寒潮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经济林果、农作物、水产养殖、畜禽生产及设施农业等造成较大损失,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五)海上大风。当市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持续;海上大风天气已经出现,可能或者已经对相关水域水上作业、过往船舶安全、交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六)沙尘暴。当市气象台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48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持续;沙尘暴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空气污染,使交通运输、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七)高温。当市气象台连续两天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持续;高温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较大威胁,中暑患者开始增多,农作物生长受到较大影响,城乡用电比较紧张,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八)大雾。当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48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持续;大雾天气已经出现,两个及以上区域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九)道路结冰。当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持续;道路结冰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一)台风。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将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登陆或者影响我市沿海;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市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二)暴雨。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48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暴雨天气已经出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可能持续:

1.暴雨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城乡渍涝或者其他次生灾害,对交通、通信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

2.2个以上市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三)暴雪。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24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6毫米以上的降雪;暴雪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受到一定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四)寒潮。当市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72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寒潮天气仍将持续;寒潮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经济林果、农作物、水产养殖、畜禽生产及设施农业等造成一定损失,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五)霜冻。当市气象台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48小时预警区内的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可能对当季主要农作物产生影响的霜冻天气;霜冻天气已经出现,2个以上市区大部分地区可能或者已经对当季农作物产生影响,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由于各种灾害在我区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7.2气象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四)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三)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二)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三)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二)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二)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三)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大于等于200的雾并将持续。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大于等于50的雾并将持续。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的雾并将持续。

霾预警信号分为三级,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对应预报等级用语的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者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3000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3000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者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2000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2000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标准: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者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1000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十四、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三)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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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3.对热带作物、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4.做好防风准备工作。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3.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四)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 

 2.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三)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3.学校、幼儿园推迟上学或者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4.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三)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 

 2.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二)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准备工作; 

 2.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3.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要关注当地霜冻预警信息,以便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二)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林业育种要积极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对蔬菜、花卉、瓜果要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三)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林业育种要积极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霾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

 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1.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2.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3.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

 4.人员减少户外活动,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避免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


十三、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3.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工作; 

 2.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3.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三)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交通、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

 3.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雪(白)灾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表示。

(一)白灾蓝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出现5—10毫米降雪;或近一旬内已有5毫米左右的降雪,未来又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积雪深度为10-15厘米;或积雪深度(占)优势牧草高度的10%<30%;不利放牧的持续天数3~5天。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雪灾准备工作; 

 2.牧业生产单位及广大牧户做好饲草料的储备工作;

 3.温室大棚等保护地适时放下蒲帘,并及时清扫积雪。

 4. 做好对雪灾区的救灾救济准备工作。

(二)白灾黄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近一旬内已有5毫米左右的降雪,未来又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积雪深度为15—20厘米,或积雪深度占优势牧草平均高度的30—50%;不利放牧的持续天数5~7天。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雪灾准备工作; 

 2.牧业生产单位及广大牧户及时做好饲草料的储备工作;

 3.及时采购生产生活必需品,以防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4.温室大棚等保护地及时放下蒲帘,并及时清扫积雪。

 5.做好对雪灾区的救灾救济准备工作。

(三)白灾橙色预警信号
 48小时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或近一旬内已有10毫米的降雪,未来又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或积雪深度为20-25厘米,或积雪深度占优势牧草平均高度的50—65%;不利放牧的持续天数7~11天。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雪灾应急准备工作; 

 2.牧业生产单位及广大牧户迅速做好饲草料的储备工作;

 3.及时采购生产生活必需品,以防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4.加固温室大棚及棚圈等设施;

 5.加大牲畜出栏力度,对病畜及时进行治疗或处理,减少经济损失;

 6.温室大棚等保护地适时放下蒲帘,并及时清扫积雪。

 7.及时对雪灾区的救灾救济准备工作。

(四)白灾红色预警信号
 48小时出现20毫米以上降雪;或近一旬内已有10毫米的降雪,未来又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或积雪深度>25厘米,积雪深度占优势牧草平均高度的65%以上;不利放牧的持续天数12天以上。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迅速做好御雪灾应急和救灾救济工作; 

 2.牧业生产单位及广大牧户迅速储备足够的饲草料;

 3.及时采购生产生活必需品,以防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4.加大牲畜出栏力度,及时处理病畜减少经济损失。

 5.温室大棚等保护地适时放下蒲帘,并随时清扫积雪,加固大棚。

 6.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交通畅通,及时转移被困人员,做好抗灾保畜工作;

 7.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合理安排生产和救灾工作;

 8.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做好救灾应急工作。


十五、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连续10天出现5级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中度危险,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或者已经出现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过火面积1—100公顷或草原过火面积100—2000公顷。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2.加强林区(草原)火险天气监测,及时通报情况;

 3.加强林区(草原)巡查,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4.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二)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连续20天出现5级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度危险,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或者已经出现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过火面积100—1000公顷或草原过火面积2000—8000公顷。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2.加强林区(草原)火情及火险天气监测,及时通报情况;

 3.加强林区(草原)巡查,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4.做好扑火救灾充分准备,进入防火灭火实战状态;

 5.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入;

 6.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连续30天出现5级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极度危险,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出现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过火面积≥1000公顷或草原过火面积≥8000公顷。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适时启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防扑火应急工作; 

 2.进入紧急防火状态,森林、消防、人工增雨(雪)队伍等要严阵以待;

 3.加强林区(草原)火情及火险天气监测,及时通报情况;

 4.加大林区(草原)巡查力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入;

 6.综合开展科学防扑火工作,及时、安全、高效开展防扑火工作;

 7.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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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报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橙色预警信号,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一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10种,为人们所熟悉的黑色台风预警信号将退出历史舞台。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与国家的所有应急处置等级和颜色保持一致。

而原有的台风、暴雨、寒冷3种预警信号的黑色预警信号将成为历史,统一以红色为最高等级,由原来的“白、绿、黄、红、黑”改为现在的“白、蓝、黄、橙、红”;暴雨预警信号和寒冷预警信号原规定按“黄、红、黑”来分等级十种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就是一个表示灾害严重程度的标准,最严重为红色,较严重为橙色,严重为黄色,一般为蓝色。

所以,当我们看到有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证明自然条件比较严重了,要注意防范。

天气预报“橙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这些指标,可以用来评判自然条件中的很多灾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天气炎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寒冷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因北方冷空气侵袭,当地最低气温将降到5℃以下。

冰雹橙色预警信号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暴雪橙色预警信号表示: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表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表示:森林火险等级为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大雾橙色预警信号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我们经常看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有不同种颜色,这些颜色分别代表着不同级别程度。颜色分别是蓝色、黄色、橙色以及红色。那么,其中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严重吗?一般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会放假吗?一起来了解。

暴雨橙色预警较严重,为雨橙色预警信号是暴雨预警信号中的第三级。发布该预警时,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该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注意事项:1、地势低洼的居民住宅区,可因地制宜采取“小包围”措施,如砌围墙、大门口放置挡水板、配置小型抽水泵等。2、不要将垃圾、杂物等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造成暴雨时积水成灾。3、底层居民家中的电器插座、开关等应移装在离地1米以上的安全地方。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伤人。4、在积水中行走要注意观察。防止跌入窨井或坑、洞中。5、河道是城市中重要的排水通道,不准随意倾倒垃圾及废弃物,以防淤塞。

在中低纬度地带,洪水的发生多由雨形成。大江大河的流域面积大,且有河网、湖泊和水库的调蓄,不同场次的雨在不同支流所形成的洪峰,汇集到干流时,各支流的洪水过程往往相互叠加,组成历时较长涨落较平缓的洪峰。小河的流域面积和河网的调蓄能力较小,一次雨就形成一次涨落迅猛的洪峰,雨洪水可分为两大类,暴洪是突如其来的湍流,它沿着河流奔流,摧毁所有事物,暴洪具有致命的破坏力,另一种是缓慢上涨的大洪水。

一般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

较大洪水:重现期10~20年。

大洪水:重现期20~50年。

特大洪水:重现期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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