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其中包含哪些要素?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有两层含义。
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人身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尽管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性,但对其性质仍有争论,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3、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4、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5、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怎样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所以,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①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②加强自我保护,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③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有哪些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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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模拟试题三答案

1、【考点】主观责任要件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主观责任要件”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故意和过失的类型及差别可参考 下表:

亡,是间接故意。故正确答案为:B

2、【考点】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因为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 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对于此类题目,考生需记住“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是固定搭配。

3、【考点】公务员管理制度答案:B

解析:对公务员的惩戒处分分为:1.警告。告知这样做不对。2.记过。记录做的错事。3. 记大过。记录做的大错事。4.降级。不能做大事就做小事。5.撤职。自己做不好就让别人做。 6.开除。什么都不做就走人。六项处分是依次从轻到重排列的。

4、【考点】破产财产分配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5、【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答案:D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考生对商业秘密的理解。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考生也可采用排除法,根据“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可排除 B、C 选项,因为在我国,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涉及国家利益。根据“经营信息”也可排除 A 选项。故本题选 D。

6、【考点】行政立法的分类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立法的分类”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7、【考点】社会经济权利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识记题,结合《宪法》规定,考生可从两个角度把握:1.公民享有劳动权:

《宪法》第 4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宪法》

第 4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补充:公民包括劳动者和非劳动者,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CD 为干扰性,本题选 A。

8、【考点】离婚的法律程序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两个角度把握: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2.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简记为:审离婚需调解。

9、【考点】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答案:D

解析:税收具有三个特征:1.强制性:税收由国家依赖公权力强制征收。2.固定性:征税标 准是相对固定的。3.无偿性:国家征税并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对价,也不存在事后偿还。我 国税收具有三个基本职能,即分配收入、宏观调控和保障稳定,简言之就是取之于民,用之 于民,所以不具有营利性。故 D 选项不符合题意。

10、【考点】保险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的分类:根据性质分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根据标的分为:财 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根据强制性分为: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根据责任次序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根据人数分为:单独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

11、【考点】保险法答案:B

解析:保险法应当遵循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导致投保人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则表明投保人对保险 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三个要 件:第一,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二,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第三,必须是可以确定 的利益。

12、【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可分为四类:1.人身罚:包括行政拘留及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 期出境等形式。2.财产罚:主要包括罚款和没收。3.行为罚: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4.申诫罚: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本题选 D。

13、【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答案:A

解析:1.保险人对 于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不得使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缴付,也就是说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具有非讼性。故 A 正确。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身体或健康。补偿性合同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的合同。故 B 错误。3.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权,故 C 错误。4.人身保险合同具有长期性,少则数年,长则几十年,甚至终身,故 D

14、【考点】汇票答案:B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的是对汇票与本票当事人数量多少的区分:1.汇票:有三方当事人;2. 本票:有两方当事人。

【副考点】支票答案:D

解析:1.本票的记载事项:(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2.支票的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由上可发现,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是: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故本题选 D。

16、【考点】职权答案:A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修改和解释法律;3.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其他权。

17、【考点】票据法律关系答案:A

解析:票据关系当事人可以分为: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2.非基本当事 人:有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简记:飞机被承包)。

18、【考点】经济法的制度框架答案:B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的是经济法的制度框架,可从三个角度把握:1.经济法:包括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2.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3.宏观调控法: 包括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金融调控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等。综上,本题选 B。

19、【考点】产品质量监管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产品质量监管,可从以下角度把握:1.选择抽查方式的原因:面临生产经营者众多与监管力量、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只能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2.抽查的对象:①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②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③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综上,本题选 D。

20、【考点】产品质量法答案:A

解析:产品从传统的经验品扩展到信任品,需要公权介入产品生产和经营过程,通过法律形 式对产品标准、产品工艺、产品质量、产品责任等加以规定,从而形成《产品质量法》。我国《产品质量法》制定于 1993 年。

21、【考点】消费争议解决答案:A

解析:1.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2.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 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简言之,展销会结束后,消费者既可以向商品销售者索赔,也 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索赔。BCD 不符合规定,本题选 A。

22、【考点】竞争法答案:C

解析:1 关于竞争法的别称:①“自由企业大宪章”(美国);②“市场基本法”(德国);

③“经济宪法”(日本)。2.竞争法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题意,本题选 C。

23、【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答案:D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考生对各个组织机构在公司中扮演的角色,如下:董事会:是业务执行 机关。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是权力机构。经理:是高级管理人员。本题选 D。此类题目要求考生对各个组织机构扮演的角色准确区分,避免张冠李戴。

24、【考点】公司的分类与特征答案:D

解析:AB 选项,母公司与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C 选项,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资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D 选项,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综上,本题选 D。

25、【考点】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通常被称为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第二类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第三类是行政救济关系;

第四类是内部行政关系。本题 B、C 选项具有干扰性,因为考生容易混淆管理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的区别、混淆行政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的区别。结合上述分析,本题选 A。

26、【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答案:C

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者单方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1.合同的变更、婚姻的成立,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故 A、B 排除。2.合伙人达成的协议属于多方法律行为。D 选项排除。

27、【考点】概述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务员法》的实施。考生可从两个角度来把握:1.《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2005 年 4 月 27 日通过,200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2.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本题选 D 选项。本题属于记忆型题目,考生可根据自身的记忆特点, 要么记忆时间相关的内容,要么记忆内容相关的时间。

28、【考点】自然人答案:A

解析:《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本题选 A。

29、【考点】经济法的制度框架答案:A

解析:市场规制法一般包括六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简言之就是:两反一保法,两品一告法。

30、【考点】公民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概念 答案:C

解析:本题实质考查的是对“公民”和“人民”两个词的区分。考生需要从三个方面准确区 分这两个名词的区别,即,性质、范围、内涵。1.性质:公民属于法律概念,人民属于政治 概念;2.范围:公民比人民范围大;3.内涵:公民一般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或者集体概 念。此题只要把握关键词“宪法规定”,就能选出属于法律概念的公民。

二、多选题(共 5 题,共 10 分)

31、【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统一性不仅体现在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也体现在部分权利与义务本身是重合的,如劳动权、教育权,它们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考生可以记忆权利和义务的重合体:劳动权和教育权。教育权一般就指受教育权。故本题选 A、C 选项。

32、【考点】票据法律关系答案:CDE

解析:票据关系当事人可以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33、【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答案:A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1.发起方式: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的设立方 式。2.募集方式: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设立 方式。BCE 项为干扰项,排除。

34、【考点】人民法院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设立。国家层面: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层面:地方各级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 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故 B 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不选。

35、【考点】客观不法要件答案:ABCE

解析:刑法上的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行为人以消极的方式,不履行法律、职务要求所规定的、应当予以履行的义务。一般而言,构成不作为,须以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为前提。 这里的作为义务,通常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妈妈负有抚养婴儿的义务,警察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AE 项属于)、职务或业务所要求的义务(扳道工负有及时扳道的义务, B 项属于)、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以及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叔叔带侄儿学游泳,由于先前行为而具有保障侄儿游泳安全的义务,C 项属于)。构成不作为还要求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上述义务。最后,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义务,应造成或可能造成刑法所不容的结果。D 项, 甲误将乙的果园占据己有,可能不构成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 ABCE。

三、名词解释题(共 5 题,共 15 分)

36、【考点】著作权的概念

答案: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37、【考点】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答案: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三个不可缺一的 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

38、【考点】犯罪阻却事由

答案:所谓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行为, 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39、【考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

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40、【考点】犯罪中止

答案: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四、简答题(共 3 题,共 15 分)

41、【考点】宪法的特征

答案:(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3)宪法是公法。(4)宪法是对民主与人权的保障。

42、【考点】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运行原则

答案:(1)民主集中制原则。(2)法治原则。(3)责任制原则。(4)精简和效率原则。

43、【考点】结婚的条件

答案:《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结婚还应符合一夫一妻的条件。

五、论述题(共 1 题,共 14 分)

44、【考点】法的特征

答案:(1)法是能够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为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规范是法的基础性特征,也是其首要特征。(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法是带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6)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六、案例分析题(共 2 题,共 16 分)

45、(1)【考点】主观责任要件

答案: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从认识因素角度来看行为人不可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情况。

(2)【考点】主观责任要件

答案:本案中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因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也不应当预见到其行为的结 果,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46、【考点】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答案:(1)李某可以向商场提出双倍返还定金的主张。(2)理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 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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