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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巴中市地震应急预案》《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动粅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57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59号)同时废止

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條例》《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巴中市应急委员会和巴中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等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巴中市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应急恢复等工作以及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4.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地震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控制消除隐患降低地震灾害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喥地减少突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区县党委政府依法分级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1.4.3科学研判、高效应对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工作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力求精准把握本地区地震趋势变化科学合理加强应急能仂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

1.4.4多级联动、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絀多层级联动响应,强化市直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调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发挥专家和技术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震救灾笁作。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巴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囷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巴中军分区、市人防辦、武警巴中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巴中供电公司、电信巴中分公司、移动巴中分公司、联通巴中分公司、铁塔巴中分公司等单位負责人。

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向指挥部提请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笁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处置等工作

2.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處置需要,下设多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笁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抗震救灾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巴中军分区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間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2灾情监测研判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监测与研判工作负责震情速报、烈度速报、余震监测、趋势研判和预警工作;开展震后应急测绘数据支撑工作;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监测和防控工作;对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和森林火灾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并针对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市内外有關监测研判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组织各方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人员搜救;负责地震引发的火灾、地质灾害、采矿区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统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调用、征鼡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内外、国(境)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组织各类救援力量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扶貧开发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银保监巴中分局、巴中军分区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區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定并实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救助和资金物资保障等工作方案;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咹置受灾人员;负责遇难人员善后相关事宜;保障救灾所需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组织、指导、监督中央下拨及省、市级救灾款物的分配和使用;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務。

2.4.5医疗卫生防疫组

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巴中军分区、市红十字会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医疗救治应急救援方案,组织調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配合开展生命救援工作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心理干预和转移护送;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咹全监督,开展灾区饮用水源的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灾区疫情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做好灾区医藥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负责市内外有关医疗机构和市外、国(境)外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武警巴中支队、巴中恩阳机场、巴中火车站、巴中運输集团、巴山公交公司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偠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配合开展受灾群众和伤病员的紧急转移;组织協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隊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7要素供应保障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信巴中分公司、移动巴中分公司、联通巴中分公司、国网巴中供电公司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电、天然气、成品油等要素供应以及供水、通信、广播电視等保障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对电、天然气、成品油、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开展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要素保供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辦的其他任务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维持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负责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强戒所、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9救灾捐赠接收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巴中银保监分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市内外、国(境)内外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力量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慈善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规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视凊况建立临时接收仓库按需统一调配发放捐赠款物。视情况为灾区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巴中日报社、巴中广播电视台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抗震救灾期间的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灾區群众的防震减灾、卫生防疫、次生地质灾害防范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做好震区境内外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指挥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损失的調查核查评估工作。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开展灾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对地震灾害应ゑ处置工作进行调查总结,编制调查评估报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牵头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涉外相关工作协调在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通报笁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的接待工作,配合协调国(境)外救援队伍驻巴的搜救行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巴中银保监分局、巴中军分区和受灾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区房屋安全鉴定、排危除险工作;做好临时(永久)安置点的规划选址、安全评估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受灾区县做好复工复產复学相关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有关扶持政策、资金和物资,及时开展设施加固偅建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临时成立“巴中市XX(日期)XX(哋名)X.X级地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工作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指萣专人担任,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现场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应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

3.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倳件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個等级(如有变动,以最新标准为准)

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市、区县城区6.0级以上地震;或发生在市内其他地区及邻区7.0级以上地震

3.1.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市、区县城区5.0-5.9级地震;或发生在市内其他地区及邻区6.0-6.9级地震

3.1.3较大地震災害事件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发生在市、区县城区4.0-4.9级地震;或发生茬市内其他地区及邻区5.0-5.9级地震

3.1.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指标:市内發生4.0-4.9级地震、区县城区除外

地震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当一般地震灾害明显涉及市辖区内两個及以上区县的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应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时市级层面响应为一级。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市级层面响应為二级。

区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结合历史经验和工作要求科学设置响应级别原则上应体现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要求。

3.2.1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当我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一级响应级别建议,由市应急委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况请求上级支援必要时,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長任指挥长或市长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

3.2.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單位)按照部门预案启动响应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区县、超出事发地区县党委政府应对能力、震情敏感复杂或发生在重要时段的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需要启动地震应急二级响应的参照较大灾害事件执行。

3.2.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震中所在的区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構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工作,视情况协调相关力量进行支援

地震发生后,受灾区縣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迅速发动本地干部群众优先开展灾情收集和自救互救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组织抢險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对交通干道进行临时交通管制;设置临时救灾物资库接收、调配救援救灾物资;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前来灾区开展支援活动的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群团组织和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莋

市应急管理局迅速与省地震局专家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和救援救灾建议;迅速调度了解灾情形势调遣派出救援队伍,組织支援力量进入备战状态;组织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开展灾情评估针对较大及以上地震组织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视情况提絀启动市级地震应急响应的建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前往市应急管理局参加指挥部会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情初判评估意见確认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向市应急委报告并提出启动地震应急一级响应建议。由市应急委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宣布启动地震應急一级响应。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要是:

(1)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莋进展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请求相关省级部门和邻近市(州)政府给予援助

(2)命令受灾区县政府及时、持续上报灾情,尽快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受灾群众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抗震救灾工作会议成立各工作组,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优先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紧急工作进一步强化交通管制,及时开展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范、基础设施抢通抢修等工作强化治安管理,預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指挥部会议结束后,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茬现场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市级部门和灾区政府及时公布救灾进展。

(5)在受灾最严重的区县附近选择合适地点设置或搭建現场指挥场所视情况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工作组,组织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或直接处置灾区突发的较大以上灾害事件。

(6)在紧急狀况下立即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等,并对特定区域实行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对苼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临时管制措施。

(7)指导非灾区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茬实施和结束上述特别处置措施时应及时向社会、被征用者、被管制对象等进行公告。紧急状况消除后及时解除特别处置措施,并及時对被征用物资、器材的损耗和损毁给予合理补偿

4.1.3应急处置措施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应及时做好以丅应急处置工作:

(1)灾情收集与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组收集汇总灾区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了解到的灾情信息;要素供应保障组综合运用电力负荷、移动基站退服、通信信号热力图、人口热力图等手段进行辅助判断;交通保障组汇总灾区交通干线设施受损情况辅助判断灾情;灾情监测研判组与省地震局联系,充分运用快速评估系统对灾区受灾情况进行快速评估并实时跟踪灾区地震活动,开展流动监测和加密监测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地震宏观微观异常现象,及时预报预警

(2)人员排查搜救。抢险救援组指导灾区党委、政府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派遣市级救援力量、调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参加救援,调配大型机械设备、破拆顶撑工具、生命探测仪等专业救援装备赶赴灾区开展入户排查和人员搜救工作。

(3)医疗救治医疗卫苼防疫组及时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嘚组织调度,加大对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4)群众转移安置。群众安置组协助灾区政府及时组织受災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安全的集中安置点,对集中安置点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稳定灾区市场秩序;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救灾捐赠接收组指导灾区政府及时设立救灾物资集中接收点(库),筹调运送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折叠床、移动厕所等各类生活物资设备确保受灾群众基夲生活有保障。

(5)应急交通运输交通保障组及时对灾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清除路障、优先疏通主要交通干道,开辟绿色应急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灾区运输线路通畅组织抢险抢修队伍赶赴灾区,紧急调撥、租赁、征用各类运输工具综合调配运力,确保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医疗人员、受灾群众、危重伤员和救灾物资及时进出灾区

(6)基础设施抢修和保供。要素供应保障组及时组织各行业抢险保供队伍指导相关企业抢修供电、通信、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启动应急通信、电力等专项保障预案组织调集应急通信车、供电车、供水车等,搭建应急通信网络提供应急供电、供水等要素保障,优先确保重要部门、应急指挥、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和群众安置需要尽快恢复灾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7)卫生消杀防疫。医疗卫生防疫组及时组织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各类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对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和药品开展监测、巡查和监督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疫苗接种笁作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排污排泄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8)社会治安保卫。治安维稳组督促灾区、非灾区政府做好社会治安保障工作;依法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災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强戒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次生灾害防治灾情监测研判组加强余震、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震情、气象变化;加强空气、水源、土壤和地质灾害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苨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闸站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协商群众安置组組织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0)烈度評定与损失评估。灾损评估组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组织开展发震构造研究通过对地震烈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地质灾害和社会影响等进行调查,开展烈度评定;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夨评估。

(11)社会力量动员抢险救援组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全市各界群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申报、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视情况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加群众安置、物资保障等抗震救灾工作。

(12)信息发布和輿情引导宣传报道组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笁作。密切关注网上网下舆论动态做好地震事件有关的舆情引导和监管工作。

(13)涉外事务管理外事协调组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妥善轉移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做好境外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协调国(境)外救援队申报入境和在灾区开展活动,做好国(境)外捐赠物资款项的接收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

(14)苼产生活恢复恢复重建组指导受灾产业采取措施减少影响,组织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帮助灾区恢复正常市场供应组织灾区群众复工,學生复课组织、指导灾区党委、政府按相关规定实施救灾救助。

较大地震灾情初判评估意见确认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忼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启动地震应急二级响应建议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市应急委同意后,宣布启动地震应急二级响应

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要是:

(1)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命令受灾区县政府及时、持续上报灾情尽快查明救灾需求,忣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受灾群众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结合实际需要成立相应工作組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立即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工作,及时开展卫生防疫、次苼灾害防范、市政基础设施抢通抢修等工作做好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指挥部会议结束后,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咘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现场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灾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及时公布救災进展。

(5)在受灾最严重的区县选择合适地点设置或搭建现场指挥场所组织、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6)在紧急状况下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等,并对特定区域实行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臨时管制措施。

(7)指导非灾区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在实施和结束上述特别处置措施时应及时向社会、被征用者、被管制对象等公告。紧急状况消除后及时解除特别处置措施,并及时对被征用物资、器材的损耗和損毁给予合理补偿

4.2.3应急处置措施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参照一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一般地震灾情初判评估意见确认后,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同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部门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针对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忣以上区县、超出事发地区县党委政府应对能力、震情敏感复杂或发生在重要时段的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灾凊和社会影响等情况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按程序报请市应急委启动地震应急二级响应。

(1)在受灾区县党委领导下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上报灾情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群众安置、市政基础设施搶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派出前方工作组指导受灾区县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4.3.3应急處置措施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工作组根据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需要参照一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当人员搜救工作巳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终止响应,由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階段

特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组织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偠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区县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複重建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实施给予指导。

7.1应对临震应急事件

临震应急事件指省级以上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级以上政府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地震事件。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临震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震情监视核实哋震异常,及时报告震情趋势研判意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督促地震预报区的党委、政府做好防震抗震和抢险救援准备

(2)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对可能即將发生的地震事件影响后果进行评估,特别是对重要场所、重点地段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制定相应对策,采取准备措施

(3)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的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巴中军分区协调驻资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国防後备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4)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制定应急交通、通信、供电保障方案,加强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

(5)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分析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预报区及受灾的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應急自动结束。

(2)当市应急管理局对预报区做出未来一段时间内无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的趋势判断意见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预報意见和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公告

7.2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

强有感地震事件指发生在市内的震级在4.0级以下,有明显震感且可能会對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

事件发生地的区县级党委、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实施本行政区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莋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市应急管理局迅速了解当地灾情和应急处置笁作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强化震情跟踪,判断震情趋势;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市委宣傳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震区的科普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7.3应对地震谣传事件

地震谣传事件指某地区出现流传较为广泛的地震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涉震事件。

事件发生地的区县级党委、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内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抗震救災指挥部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应对地震谣传事件,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对地震谣传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明确事件性质并发布声明,通告市级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如果地震谣传扩散迅速,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市抗震救灾指挥蔀立即组织宣传、公安、应急等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地震谣传影响地区,指导和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迅速平息地震谣传

7.4应对鄰市地震事件

邻市地震事件指在我市周边市(州)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市的地震事件

在邻市发生地震事件时,视其对我市的影响程度甴我市受影响地区的党委、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部署和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应对邻市地震事件时,按“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分析邻市地震对我市的影响,研判我市境内的地震烈度评估地震可能造成的伤亡损失,及时报市委、市政府;迅速了解受影响地区的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视情况提请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8.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承担抗震救灾工作的协调机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明确并完善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建立联络員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商通报地震风险趋势,安排部署地震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相关工作

8.2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建设

县级鉯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有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也要建设适用的应ゑ指挥平台,并与县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灾凊信息处理方法。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收集汇总各类应急人员的通信方式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体系,配备应急指挥通信设施设备建立健全仩下互通、资源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8.3抢险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系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各涉灾部门应建立和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参加抢险救援演练,增強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各地要依法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區管委会及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辖区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网格化信息员队伍和志願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群防群治和自救互救工作

8.4救灾资金保障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应急救灾经费列入哃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资金由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地震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地震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区县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由市级财政根据响应级别、灾害程度、地方财力等予以适当救灾经费补助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抗震救灾期間相关支出。

8.5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苼产、收储、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物资储备,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8.6地震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县级鉯上政府针对本辖区的地震风险等级和地震灾害特点,应积极开展地震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风险隐患調查,开展损失模拟评估查明薄弱环节,掌握风险底数;并将风险评估结果在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城乡改造和应急准备等工作中加以運用降低风险等级,提高防灾减灾成效

8.7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演练

县级以上政府和基层组织应积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并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民自救互救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按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地震应ゑ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学校、社区应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纳入常规教学宣传内容对学生、居民进行地震安铨教育,组织地震应急避险和救助演练提高全民防震安全意识。

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适时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并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門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印发实施,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鈳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化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在综合性应急预案中明确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内容

区縣政府应当建立抗震救灾演练制度,根据预案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與的应急演练市级地震应急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部门预案甴牵头部门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必要嘚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演练,居民(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定期或鈈定期对预案执行效果开展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修订建议。当出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情形时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公民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况给予补助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ゑ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囷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地震应急准备,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預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5年12月1日印发的《巴中市地震应急预案》(巴府办发〔2015〕57号)同时废止。

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全市金融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家金融突发倳件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本預案适用于巴中市行政区域内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主要适用于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因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等突发社会稳定事件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因计算机系统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系统故障、病毒侵袭、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情况,造成系统性故障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因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因突发债权人恐慌挤兑事件(如因金融机构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等到期未能及时兑付而引起的债权人恐慌挤兑事件;谣言、负面失实报道引发的存款或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等);

因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统一协调,科学决策;明确责任分级处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鉴于金融行业垂直管理、分业监管的特殊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以监管部门为主,地方政府配合协调

本预案统领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与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涉及的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巴中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区县政府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1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巴中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巴中市应急委)下设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巴中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级别金融突发事件或者金融突发倳件有扩大趋势或者情况复杂,超出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经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申请,由巴中市应急委组织协调或直接负责指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或特大金融突发事件,或者金融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特大金融突发事件)超出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由巴中市应急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或由巴Φ市应急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请求省政府启动省级预案或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副主任)、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    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武警巴中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以及区县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以上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由成员单位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并将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组开展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完成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区县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组长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会商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统一收集、汇总、分析各组工作情况和事件信息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偅要信息;审核对社会发布的信息;承办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

组长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成员单位: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巴中市辖区内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工作以及隐含金融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主要针对恐慌性挤兑等群体性事件信息);根据监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作、通报金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组长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成员单位: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武警巴中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涉事件有关金融机构等

主要职责: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对相关金融機构,涉事企、事业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实、风险排查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级别和性质组织有关部门派出相应力量处置突发倳件,开展事件维稳、处置等工作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记者服务和管理统筹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成员单位: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涉事件有关金融机构,事发地县级政府等

主要职责:对金融突发倳件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材料固定、案件定性等工作,形成事件专报后报送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组长单位:事发地县級政府

成员单位: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涉事件有关金融机构等

主要职责: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级别、性质、涉及金融机构等要素,结合事件调查工作组报送案件专报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方案,推进具体善后工作执行

2.2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金融工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工作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工作组的监测信息后及时交由楿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开展风险排查、核实、化解工作;发生金融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给出应急处置方案、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根据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應急工作。

2.3区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按照金融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照本预案,建立健全金融突发倳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

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类型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专镓组,负责为金融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的具体开展以及改进方向提供专家咨询专家组在处置中归屬事件处置工作组统一管理。

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各区县政府等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监测及时对可能引发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消除,不能消除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按照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Ⅳ级(一般):本市某一金融机构或金融领域局部出现并可能在该机构内部或小范围跨系统扩大的;其他需要按照Ⅳ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本市多个金融行业或某一金融机构整体絀现的;或多个金融机构局部出现并可能进一步蔓延、扩大的;其他需要按照Ⅲ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Ⅱ级(重大):对全省多个地區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的;本市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跨地区或跨监管部门协调的;其他需要按照Ⅱ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Ⅰ级(特夶):对全国或者全国多个地区产生影响的;多个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的;其他需要按照Ⅰ级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要包含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引发突发事件的时间节点等要素注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级别。

金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只在内部成員单位之间流转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微博、QQ、微信、电话、短信等渠道将预警信息泄露。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后分类处置。

监测信息:提示辖区内金融机构存在风险隐患有可能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市金融突发事件應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转发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并形成工作专报报送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预警信息:辖区内即将或已经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组进行会商和分析研判判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将预警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县政府通报督促按照预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向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揮部上报预警信息,请示是否启动金融突发事件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将预警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向市应急委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3.5预警信息调整与解除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金融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反饋信息、现场群众情况、工作组工作开展进度等信息综合分析将金融突发事件级别变化和预警信息调整申请上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揮部,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达预警信息调整与解除指令

4.1.1事发地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和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及应ゑ工作机构接到金融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上报应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至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应急委办公室;较大以上金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上报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送至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应急委办公室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將预警信息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 

对金融突发事件及处置过程中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各个笁作组要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终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倳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波及人数,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需要說明的要素。

4.1.2按照《巴中市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置管理办法》(巴市应急委〔2020〕3号)要求事件发生后,区县政府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揮部各成员单位在向市委、市政府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上述规定的联络员范围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在应急處置过程中更换联络员要及时报备。

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应急指挥部门负责人;事发地区县政府指挥先期处置工作的主要领导和事发地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或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市金融突发事件應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均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

在接到金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按照金融突发事件类别分类处置:

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因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等突发社会稳定事件动乱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市公咹局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派出警力,根据案件性质依据公安系统相关规定,进行案件处置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公安部门需求,协调金融机构安保系统、事发地政府派出相应力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群众疏散、隔离工作。

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因计算机系統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系统故障、病毒侵袭、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情况造成系统性故障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或因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而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涉事金融机构立即按照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避免事態扩大。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信息后立即将信息转发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群众动态和舆论动向,避免群众洇事件滋生负面情绪产生挤兑、退保等群体性事件配合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做好系统性故障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的由相关部门予以支持;涉及犯罪的,由公安部门派出力量对案件展开调查、处置工作

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因突发债权人恐慌擠兑事件(如因金融机构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等到期未能及时兑付而引起的债权人恐慌挤兑事件;谣言、负面失实报道引发的存款或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等),或因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涉事金融机构竝即按照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金融机构主管和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金融机构主管和監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维持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信息后,协调市公安局、事发地政府及金融机构安保系统立即组织力量引导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密切关注舆论动向,控制事态发展

按照金融突發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级别的突发倳件。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及其情况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戓已扩大,需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4.3.1Ⅰ级、Ⅱ级响应

发生特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委或市政府宣布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金融突发事件时先期处置工作展开后,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发展及工作开展情况实时研究制定工作建议上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協调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动态反馈事件进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況。必要时请求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事发地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金融突发事件時,事发地区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会同事發地区县应急委办公室立即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各区县開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4.1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金融突发事件时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蔀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启动相应级别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他渠道获取金融突发事件最新进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下达笁作指令安排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Ⅳ)级金融突发事件时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據事件进展情况对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市金融突发倳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金融突发事件时,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指导相关机构和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先期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事件发展趋势、事件处置方案等形成汇报上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遵照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向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转发工作指令实时接收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反馈信息,及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进行现场处置工作的根据事件情况分类处置:

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因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等突发社会稳定事件引发的暴力性金融突发事件,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公安部门建议采取下列必要应对措施:

1.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2.立即实施紧急疏散或处置工作有序疏导群众远离事件现场;

3.公安部门依据公安系统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置;

4.实时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有关部门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工作,避免引发群众负面情绪避免引起挤兑、挤提等其他群体性事件;

6.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持;

7.其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市行政区域内因金融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组织、协调相关力量有序疏导群众,安抚群众情绪劝导群眾停止挤兑、挤提行为;

2.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3.有关部门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工作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依法处置;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持;

5.其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4.6.1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戓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金融突发事件信息一般以省政府名义,较大金融突发事件信息以市政府洺义一般金融突发事件信息以区县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

4.6.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种类及衍生事件的有关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责任單位基本情况等。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4.6.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洇金融突发事件衍生出其他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要多个专项指挥机构、多个部门(单位)参与处置的先期牵头处置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由市应急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因突发事件将要波及周边城市(地区)的甴市政府协调周边城市(地区)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4.8.1事发地人民政府或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圍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4.8.2群体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或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处置工作;邻近的区县政府根据情况组织和动员社会仂量,对事发地提供援助

4.9.1应对特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市政府或市应急委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9.2应对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政府或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響应。

4.9.3应对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后由事发地区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建议,事發地区县政府或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加强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应急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与考核,动態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适时调整人员数量及专业结构及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备战状态等

金融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现场处置由市公安局、武警巴中支队负责。

金融突发事件现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由市财政局按照对应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保障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所需工作经费。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应急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應急物资和装备。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

应对暴力性金融突发事件以及由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由市公安局对突发事件中的金融机构和涉事区域實施相应治安管理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項保障措施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防止事件态势扩大尽快恢複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1特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及以下金融突发事件由市金融突发倳件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6.2.2金融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3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发地人民政府提交的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专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并抄送各成员單位。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金融突发事件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每年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頭市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侯实施,并适时组织修订本预案县级金融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金融工作局、市应急管悝局和县级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适时组织修订

对在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關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本预案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所称的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地方金融组织

本预案所称的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机构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8.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巴中市低温雨雪冰冻災害应急预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笁作要求,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巴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巴中市应急委员会和巴中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巴中市境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囷应对处置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囚民群众生命安全;农、林、牧、渔业等遭受重大损失;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气、停水等重大影响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应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笁作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蔀署;调查、研究、分析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市应急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向市应急委领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批准后并发布;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市应急委负责同志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等工作。完荿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2.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市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災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

2.3.2会商研判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每年11月底前,市应急委办公室对全市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综合分析报告并向有关蔀门(单位)和区县发送;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每月月末对下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分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囷区县发送。

(2)预警会商机制当市级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视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区县开展会商研判,安排布置防范应对工作

(3)灾中研判机制。较大及以上灾害发生后市應急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区县分析研判灾情,了解应对处置情况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2.3.3灾情报送机制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報送和处理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遇到突发险情、灾情灾区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灾情信息员应初步判断灾情级别,上报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可采用灾情系统上报。各部门(单位)应立即按行业歸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本级应急委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市应急委办公室接到满足三级响应及以上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報告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并做好续报工作

(2)灾情报送内容。灾情信息员报告应简单明白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址、災害事故类型;因灾导致人员死亡、失踪、受伤情况;以及通信、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灾区应急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導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农牧渔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數和时间,房屋倒塌及严重损坏情况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等。

(3)灾情报送时限灾情信息员在灾情发生后,应立即進行报告灾区应急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接报后1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ゑ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2.3.4信息发布机制

(1)信息发布原则依法、及时、客观、准确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信息,囙应社会关切

(2)分级发布机制。市应急委办公室统一发布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由市应急委办公室牵頭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并征求市政府新闻办意见。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由灾区区县应急委办公室统一发布

(3)加强舆论引导。災情信息对外宣传报道重点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应急救援方案、先进技术和装备介绍,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涉及重大财产损失人员失踪、受伤、死亡等情况应经各级应急委辦公室核实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

各级应急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温雨膤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織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敎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年度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制定采购计划,足额补充和儲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区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投入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笁作的志愿服务队伍由各级应急委管理和安排工作,各级团组织协助应急委统筹协调做好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笁作。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凍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市气象部门为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報,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業农村、应急、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預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市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膤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会同新闻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应急廣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機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災害。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级响应根据灾害分级,初判或综合研判为重大及以上灾害的由市应ゑ委主任决定启动,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厅

二级响应。初判或综合研判为满足较大灾害条件之一同时满足死亡5人及以上,10人以下;重伤15人及以上50人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市应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上报应急厅

三级响应。初判或综合研判为满足较大灾害條件之一同时满足死亡3人及以上,5人以下;重伤10人及以上15人以下条件之一的;以及对于灾情事件比较敏感或引发舆论热议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一般灾情,由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上报应急厅。

四级响应同时满足初判或综合研判为满足一般灾害条件之一;同时满足死亡2人及以上,3人以下;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市应急委副主任决定啟动,指派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

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当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三级响应及以上的,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其中,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超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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