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反殺入室行凶者被判防卫过当当案思考: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防卫
近日山东一起“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防卫过当当案”被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发讨论,一些网友认为该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
咱们先来看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发当晚张某惠等人先后冲入屋内,进门后张某惠持军刺与持砍刀的司机王某在阳台厮打,王某将张某惠砍倒在地王某争夺其手中的军刺。
宋立英和牟某千、申某阳、史某阳等人在客厅厮打 期间,宋立英持刀捅刺对方数人则以棍棒殴打宋立英,史某阳持刀砍击宋立英头部
打斗过程中,宋立英退至阳台和王某一起争夺张某惠手中的军刺,夺下军刺后王某又持刀砍击张某惠。
最终这场斗殴导致宋立英受轻伤,對方2人重伤1人轻伤,1人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立英有期徒刑八年。
在“昆山龙哥反杀案”“云南唐雪反杀案”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并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很多人已经熟悉了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也对司法机关的认定予以认同。
很哆网友认为在对方多人持械上门之后宋立英一方愤起反击导致对方死亡、受伤,不应被判刑也应和前两案一样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其實法院的判决已经充分考虑了被害人一方多人持械打上门的事实,“张某惠等人首先挑起事端且系酒后、深夜、聚众、持械入户,在案发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宋立英、王晓波的行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质 但造成1死2重伤1轻伤的严重后果,明顯超过必要限度”进而认定被告人是反杀入室行凶者被判防卫过当当。
不过鉴于有丽江反杀案被告唐雪被不起诉这类的前例,该案并非没有改判的可能
该案与唐雪案在很多情节上有相似之处,都是事发深夜、对方持械上门、事前双方存在矛盾同样也是原本处于弱势嘚一方持刀伤人,对方有人死亡
并且,个人认为该案被告人宋立英面临的危险性要高于唐雪防卫的紧迫性也高于唐雪,要知道唐雪持刀出门时对方手中已经没有了刀具(被别人夺下)且现场有多人劝架。既然唐雪都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本案有何不可?
只是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防卫性质且不能超出明显程度,是被动防卫不能是主动攻击。
防卫防卫,必须是 “防”、“卫”对方上门之后,闭门鈈出、打电话报警这些都是防卫措施。假设对方踹开门之后持械行凶我认为此时门内人的任何举动都应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门内人沒有义务也没有可能对打人者的目的进行判断
但自己主动开门与被人强行闯入,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在该案中,在对方打电话声称要上門之后宋立英和他的司机其实是应该有所准备的,虽然没有“约架”的性质在对方到达门口之时,宋立英主动开门在开门之时应该預料到之后发生的事,很难说不带有主动性
鉴于此,个人认为当地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并不是明显不合情理
当然,被害人深夜打上門去遭此厄运相信很多人不能对他们产生同情。
个人一直主张应严格依法对正当防卫进行认定不赞成人为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 正当防卫不是鼓励“私刑”也不应带有“报复”或者“预防”的功用。司法机关依法适用正当防卫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但不能超出限度
暴力手段的运用应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的最后选择。
2020年1月9日宋立英家属已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请求认定宋立英行为属於正当防卫改判无罪。烟台中院已接收申诉材料并将“调取案卷审查,最快一个月内会决定是否立案重审”
让我们一起等待案件的朂终处理结果。
作者:孙建民笔名:青锋暮寒,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旁听者、记录者,客观但不冷心著有长篇小说《逆天血》,有作品散见于《电影评介》、《检察日报》、《水城文艺》等报刊个人微信公众号:世间趣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