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囑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汾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问题是财产如果老婆继承,那么她会交由她弟弟支配她们家重男轻女弟弟做主,我想在保障老婆生活的前提下不让财产落入小舅子之手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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