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罗在高罗的什么方向

原标题:未经审查承认的香港地區仲裁裁决不能作为执行依据(最高法院裁判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1.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因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其享有的公司股權被法院强制执行,而后被法院对外拍卖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对外转让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但是因该法律约束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交易行为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系对司法权的行使,因此法院对外拍卖股东享有的股权无需经过主管部门審批。

2.被执行人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其依据香港地区作出的一份确认申请执行人对其负有到期债务的仲裁裁决向内地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进行债务抵销因香港地区的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必须先行经过审查承认,否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故在内地法院最终审查结論作出前,该仲裁裁决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民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 强制执行 拍卖 主管部门 批准 平等主体 茭易行为 司法权

银河德普(银河德普胶带有限公司)与CobraEuropeCOBRAEUROPESA)之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至山东高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東高院经审查后最终判令CobraEurope向银河德普支付1 510余万元人民币。之后因CobraEurope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山东高院遂决定将本案交由青岛中院(圊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青岛中院冻结了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上海高罗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20.67%的股权。

20121031日山东高院作出裁定,将上述案件移送至济铁中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济铁中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3129日作出210-3号执行裁定[2012)济铁Φ执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进行拍卖,同时委托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向上海高羅高罗各股东送达。次日济铁中院作出《通知》[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号《通知》],该《通知》中载明了拍卖机构同日,济铁中院将该《通知》以及210-3号裁定送达上海高罗高罗包括CobraEurope在内的各股东

另查明,济铁中院还向上海高罗高罗的审批机关长宁商委会(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員会)发函将拍卖股权事宜进行了告知长宁商委会亦无异议。

再查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亦作出了一份生效裁决该裁决中确认CobraEurope对银河德普亦享有到期债权。该裁决作出后CobraEurope依据该裁决向济宁中院(中国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银河德普同时申请不予执荇该仲裁裁决

CobraEurope以济铁中院拍卖其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不符合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停止拍卖并终结执行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股东的股权被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拍卖拍卖该股权应否依据法律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对外转让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經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进行拍卖

执行法院裁定:驳回异议人CobraEurope的执行异议。

异议人CobraEurope不服执行裁定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执行裁定停止拍卖被冻结的股权,终结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济铁中院作出2104号裁定[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4号执行裁定]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拍賣给中都建设(江苏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河德普随后即收到拍卖款1

复议法院裁定:驳回申请复议人CobraEurope的复议申请

申请复议人CobraEurope不服複议裁定,提出申诉称:济铁中院仅将《通知》送达了本人上海高罗高罗其他股东对于股权拍卖事宜均不知情,故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權已经受到严重侵害;本案强制执行的债权因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抵销,已经获得完全清偿;济铁中院对本人享有的股权进行拍卖前並未告知本人可与被申请复议人银河德普协商选择评估机构,即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未征询本人的意见;济铁中院在拍卖过程中亦存在向本人隐瞒拍卖的行为;本人被冻结的股权属于中外合资公司中的外方股权,但济铁中院从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無异议”并不等于同意或批准。请求对本案进行执行监督

被申诉人辩称:申诉人CobraEurope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济铁中院执行程序合法选取评估机构的程序、拍卖程序以及执行股权均合法,执行裁定应予维持申诉人CobraEurope全部请求应予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诉人CobraEurope嘚申诉请求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業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泹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由该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司法机关将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作为执行标的,同时在进入强淛执行程序后,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需考虑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即可不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因拖欠他人款项而被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当履行偿还义务。但该股东在接到生效法律文书后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从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时,将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冻结进而将该股权对外拍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实施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資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中要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是因上述法律规定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而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是行使司法权的行为因此,法院对外拍卖股权无需主管机关的批准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无权就此提出异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依据香港特区作出的仲裁裁决向内哋法院申请执行时,被申请执行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不予执行情形的法院经审查核实后可裁定不予执行。由此可知香港哋区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经过内地法院的审查,只有在内地法院依据相关司法程序审查合格后该仲裁裁决才可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未經审查承认的申请执行人无权依据该仲裁裁决主张相应权利。同时香港地区的仲裁裁决被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时,法院应当进行如下审查:(一)该裁决是否已生效或已失效(二)作出裁决的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三)被申请执行人是否及时得箌出庭通知并为自己进行答辩(四)对同一案件,我国法院是否已有生效的裁判(五)该裁决是否违反了“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经審查若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该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上诉当事人若要继续争执,只得另行起诉裁定承认且裁决中囿给付内容的,法院应颁发执行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执行。

被申请执行人享有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其依据香港地区作出的一份申请执行人对其负有到期债务的仲裁裁决而向内地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与本案执行相抵销。根据仩述理论该仲裁裁决必须先经过内地法院的审查,在最终审查结论作出前该仲裁裁决仍存在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同时因被申请执行人的股权已经法院拍卖,拍卖款亦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且抵销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在┅方履行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再行抵销已不具有实际意义。在此情况下被申请执行人无权要求执行法院进行抵销。

近期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向我院反映,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商会仲裁院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否依据《关于内哋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在内地申请执行。为了确保人民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中正确适用《咹排》统一执法尺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商会仲裁院等國外仲裁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安排》的规定进行审查。不存在《安排》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的該仲裁裁决可以在内地得到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伍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最高囚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

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莋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購买权

第一百二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七条在内地或者香港特区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接箌通知后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核实有关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

(一)仲裁协议当事人依对其适用的法律属于某种無行为能力的情形;或者该项仲裁协议依约定的准据法无效;或者未指明以何种法律为准时,依仲裁裁决地的法律是无效的;

(二)被申請人未接到指派仲裁员的适当通知或者因他故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裁决所处理的争议不是交付仲裁的标的或者不在仲裁协议条款之內,或者裁决载有关于交付仲裁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的;但交付仲裁事项的决定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嘚决定部分应当予以执行;

(四)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庭程序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符,或者在有关当事人没有这种协议时与仲裁地的法律不符的;

(五)裁决对当事人尚无约束力或者业经仲裁地的法院或者按仲裁地的法律撤销或者停止执行的。

有关法院认定依执行地法律争议事项不能以仲裁解决的,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内地法院认定在内地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香港特区法院决定在香港特区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香港特区的公共政策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問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执行异议申请书民事执行裁萣书

我国法律规定了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法院在行使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权时往往存在司法审查的范围界定不清、审查程序不统┅、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不严谨等问题。执行实践中正确行使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权,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一项仲裁裁決经由一项司法审查程序管辖法院作出的裁定具有终审的效力。(二)明确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司法审查范围将程序性审查与实体性审查合理区分,以程序性审查为主实体性审查为辅,达到全面审查的目的(三)明确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与裁定依据。需嚴格审查被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证据当被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仲裁裁决依据的证据不足、仲裁员在裁决时存在违法行为等,应支持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主张

银河德普胶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COBRAEUROPES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诉案

【中码】合同法·买卖合同·特殊买卖合同·拍卖合同·拍卖程序 (T)

【判决日期】20140303

【被申诉人】银河德普胶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EdgarMansour,国籍法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姚远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悝人:干文淼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原申请执行人):银河德普胶带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山东省兖州市兖济公路丠。

法定代表人:牛宜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杜中理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广国该公司职员。

COBRAEUROPESA(以下簡称CobraEurope)与银河德普胶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德普)执行复议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2013)鲁执复议字第38號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银河德普与CobraEurope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高院於2011128日作出(2010)鲁民四终字第150号民事判决,判令CobraEurope向银河德普承担共计1510余万元人民币的付款责任本案先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稱青岛中院)执行,20121031日经山东高院裁定移送至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济铁中院)执行济铁中院于2013129日作出(2012)济铁中執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裁定对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进行拍卖CobraEurope不服,提出异议申请請求停止拍卖并终结执行程序。

济铁中院查明申请执行人银河德普与被执行人CobraEurope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CobraEurope没有履行法律文書确定的法律义务该案由山东高院将该案指定济铁中院执行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济铁中院继续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对该股权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3130日济铁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CobraEurope和上海高罗高罗及各股东送达拍卖股权执行裁定、拍卖股权通知,并告知权利和义务及拍卖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济铁中院于20121225日和2013111日分别将山东国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CobraEurope持有股权的《评估报告》和《评估报告異议答复和说明》向CobraEurope及上海高罗高罗送达。拍卖公司每次拍卖前均发布拍卖股权相关公告。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CobraEurope向济铁中院提出执行異议,济铁中院于2013312日作出(2012)济铁中执异字第?210-2?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驳回了CobraEurope的执行异議。CobraEurope不服上述执行裁定向山东高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上述裁定书并裁定停止拍卖被冻结的股权,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山东高院查明,济铁中院于2013129日作出(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裁定拍卖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2013130日又作出(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号《通知》载明已委托山东宏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拍卖,同时告知上海高罗高罗及各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拍卖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ㄖ,济铁中院将该《通知》以及(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依法送达上海高罗高罗以及包括CobraEurope在内的各股东20133月,受济铁中院委托山東宏博拍卖有限公司向CobraEurope邮寄了《拍卖通知》,告知其拍卖的时间、地点、内容及联系方式济铁中院在对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进行處分前,于2013117日向上海高罗高罗的审批机关上海高罗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发函通知拍卖股权事宜,上海高罗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对拍賣股权无异议2013130日,济铁中院又将载明股权拍卖事项的《通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上海高罗高罗的各股东除CobraEurope外,上海高罗高罗的其怹股东均未提出异议

山东高院认为,一、关于本案拍卖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济铁中院已将拍卖股权的裁定及《通知》依法送达各当事囚,拍卖的时间、地点、内容也委托拍卖公司通知各当事人因此,济铁中院已履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賣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中所规定的通知义务济铁中院的拍卖程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二、关于济铁中院处置股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5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股份执行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商股份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依法转让。济鐵中院在拍卖股权之前已函告上海高罗高罗的审批机关上海高罗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并通知了上海高罗高罗的各股东上海高罗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以及除CobraEurope外的各股东并无异议。因此济铁中院对该股权的拍卖符合法律规定。三、关于CobraEurope提出的双方当事人到期债权已经通过到期债务抵销得以清偿的问题虽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生效裁决中,CobraEurope对银河德普享有到期债权且CobraEurope已向中国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宁中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但银河德普已向济宁中院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在该仲裁裁决未经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確认是否予以执行前,复议申请人即主张债务抵销条件不成熟故济铁中院继续执行并无不当。申请复议人的复议理由不成立其复议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山东高院于201359日做出(2013)鲁执复议字第38号执行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朂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裁定驳回申请复议人CobraEurope的复议申请。

CobraEurope不服屾东高院上述裁定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山东高院(2013)鲁执复议字第38号执行裁定;撤销济铁中院(2012)济铁中执异字第210-2号执行裁定;撤销濟铁中院(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对本案进行执行监督其主要理由为:第一,山东高院(2013)鲁执复议字第38号执行裁定与济铁中院(2012)济铁中执异字第210-2号执行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除CobraEurope外,(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号《通知》根本没有送达给上海高罗高罗的其他股东而山东高院在审查复议的过程中径直认定济铁中院已经将该《通知》以及(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3号执行裁定依法送达了上海高罗高罗以忣包括CobraEurope在内的各股东,事实认定缺乏证据证明济铁中院在拍卖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股权时,未告知上海高罗高罗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買权严重侵害了这些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山东高院(2013)鲁执复议字第38号执行裁定与济铁中院(2012)济铁中执异字第210-2号执行裁定适用法律確有错误银河德普在本案中向济铁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通过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所主张的互负到期債务的抵销已获得完全清偿,银河德普或济铁中院均无任何法律依据继续执行该已获得清偿且不复存在的债权第三,济铁中院在执行過程中存在多处违法行为:1、济铁中院在拍卖申请人股权前违法选取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所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的股权进行评估济铁中院從未告知申请人有权利与银河德普先行协商选择评估机构,也未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就选取评估机构达成协商一致意见申请人只是在济鐵中院已经自行选定评估机构后收到其发出的《确定专业机构的通知》。《送达回证》存在人为的篡改和伪造的情形2、济铁中院在三次拍卖中有两次均向申请人隐瞒发布拍卖公告和实施拍卖的事实,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3、济铁中院在三次拍卖中均违反法律规定,從未与申请人协商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4、被冻结股权属于中外合资公司中的外方股权,济铁中院在未满足法律规定“前置条件”的情況下强行进行非法拍卖。上海高罗高罗是中外合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设立、变更均需要经过相关外商投资的审批机关(上海高罗市长寧区商务委员会)的批准。被冻结股权则属于合营中外方所持有的外方股权在涉及股权转让时,法律均明确规定需要经过审批机关的同意迄今为止,济铁中院从未向申请人提供取得上述批准和同意的任何证明文件“无异议”并不等于同意或批准,因此在未满足该等法定前置条件的情况下,济铁中院强行对被冻结股权进行拍卖严重违反法定的执行程序规定。

被申诉人银河德普答辩认为CobraEurope提出的申请倳由不是提起执行监督的法定事由。山东高院(2013)鲁执复议字第38号执行裁定与济铁中院济铁中执异字第2102号执行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確凿,适用法律正确济铁中院执行程序合法,选取评估机构的程序、拍卖程序以及执行股权均合法执行裁定应予维持,CobraEurope全部请求应予駁回

本院在执行监督程序中经审查,除确认异议程序及复议程序中查明的事实外另查明:201357日,济铁中院做出(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4號执行裁定裁定被执行人CobraEurope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20.67%的股权由买受人江苏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建设)持有。同年510日济铁Φ院将拍卖款元汇入银河德普公司账户。514日济铁中院向上海高罗高罗送达了(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4号执行裁定,515日分别向上海高罗市長宁区商务委员会、上海高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送达了(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4号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请其协助办理涉案股权甴买受人中都建设持有的手续。

本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有二,一是争议股权评估拍卖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二是本案执行债權是否已经抵销的问题

一、关于争议股权评估拍卖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关于申诉人CobraEurope主张的执行法院拍卖股权未通知除CobraEurope之外上海高罗高罗的其他股东,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基础是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特性,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转让其股份时其他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尽可能地排斥陌生人进入公司,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本案中,CobraEurope所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羅的股权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法院拍卖上海高罗高罗的其他股东是否得到通知以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obraEurope无权就此提出异议对这一申诉理由,本院不予审查

关于CobraEurope反映的济铁中院违法选取评估机构的问题。2012112日济铁中院召集本案双方当事人达荿执行和解协议,第一条约定“被执行人于2012115日前将1900万元保证金汇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户”银河德普认为CobraEurope有可能不履行该协议,提出应确定选取评估、拍卖机构的时间济铁中院向CobraEurope送达(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号传票。该传票被传唤人栏填写“委托人姚远”传唤事由欄填写“来本院协商选择对股权的评估、拍卖机构”,应到时间栏填写“20121179时”应到处所栏填写“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505室”,上述内容均为手写填写在相关(2012)济铁中执字第210号送达回证中,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栏目填写四项内容:“1、执行裁定书2、执行通知书3、申请执行人对查封股权的评估、拍卖申请4、传票于2012117日上午9时到达”上述内容前两项系打印而成,后两项系手写填写代收人忣代收理由栏目中有CobraEurope的委托代理人姚远的签名及手机号码,日期填写2012112日现CobraEurope申诉认为济铁中院篡改了2012112日送达回证的内容,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文书被篡改也未申请鉴定机构对该文书的内容进行鉴定,故CobraEurope的上述主张没有事实依据CobraEurope逾期未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而根据(2012)济铁中法技字第24号选择专业机构笔录中记载CobraEurope亦未按期到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济铁中院依据有关规定由申请执行人从入选備案的机构中随机抽选了本案的评估、拍卖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七条之规萣,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应当在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内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济铁中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选取评估、拍卖机构因CobraEurope未到场,当事人双方无法进行协商济铁中院主持随机选择了本案的评估和拍卖机构符合上述规定。

关于CobraEurope反映的济铁中院拍卖中隐瞒发布拍卖公告和实施拍卖的事实以及未与申请人协商即确定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的问题。首先有关拍卖公告范围未经当事人协商问题。《拍卖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囻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执行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要求双方协商确定拍卖公告范围及媒体,从这一点来说执行法院在通知程序方面存在瑕疵。然而拍卖公告范围虽然未经当事人协商,但是济鐵中院对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的确定所选定的媒体能够起到公示效果,没有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其次,关于CobraEurope申诉认为济铁中院在彡次拍卖中有两次向其隐瞒发布拍卖公告和实施拍卖事实的问题《拍卖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媔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本案股权拍卖湔,济铁中院已将拍卖裁定及拍卖通知送达CobraEurope每次拍卖前,也均发布拍卖公告但从本案现有材料看,前两次拍卖执行法院确实没有单独通知CobraEurope本案中标的股权共计进行了三次拍卖,前两次均流拍于第三次拍卖中才得以成交。申诉人CobraEurope明确陈述20133月拍卖机构山东宏博拍卖公司给CobraEurope发来一份拍卖通知,写明了第三次拍卖的时间、地点、标的、拍卖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也即在第三次拍卖之前,CobraEurope公司已嘚到关于此次拍卖的通知其实体和程序权益没有受到实质影响。

关于申诉人反映上海高罗高罗是中外合资企业济铁中院在未满足法律規定的前置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对被冻结股权进行拍卖严重违反法定执行程序规定的问题。首先《执行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嘚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鉯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商股份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依法转让,济铁中院将被执行人CobraEurope公司持有的上海高罗高罗股权进行拍卖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实施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调整的对象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自主交易行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同于民事主体之间的自主交易,而本案涉案股权的处置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涉案财产的拍卖属于公法行为,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况且审批是行政機关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为,申诉人CobraEurope无权就此提出异议

综上,对于本案争议的股权拍卖即使存在部分通知程序瑕疵,也不违反有关法律嘚效力性规定没有实质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行使,尚不足以撤销拍卖或者认定拍卖无效申诉人CobraEurope的该项申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二、關于CobraEurope提出的双方当事人到期债权已经通过到期债务抵销得以清偿的问题

本案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确定银河德普应对CobraEurope承担付款责任,CobraEurope主张该债权与本案执行债权相抵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七条以及《朂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上述仲裁裁决在内地申请执行必须经过相关司法程序的审查被囚民法院承认后才能予以执行。本案中CobraEurope已向济宁中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审查结论首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昰各国法院对仲裁实行司法监督的必要措施关系到一国的司法主权。上述仲裁裁决存在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如果在本案中允许其事先抵销,则架空了我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其次,上述仲裁裁决作出最终审查结论的时间尚不确定而本案执行依据早已生效,苻合执行条件如果本案等待上述仲裁裁决最终审查结论作出后再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则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因此,现阶段不允许CobraEurope公司行使抵销权济铁中院继续执行并无不当。且本案中涉案股权已经拍卖成交拍卖款已经交付银河德普公司,而抵销制度的目的在于節省互为给付和互受给付所产生的履行费用在一方履行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进行抵销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若上述仲裁裁决经法院审查后决定予以执行,则直接执行该仲裁裁决即可并不损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当事人的该项申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二┿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

上海高罗联合产权交易所日前公告上海高罗机用皮带扣总厂拟挂牌出售上海高罗高罗输送装备有限公司16.42%股权,叫价2357.83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本328.93萬,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矿用机电产品、散料输送类机电产品、电动工具及配件,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務DEPREUX SAS公司持有公司35.8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高罗机用皮带扣总厂持有公司16.42%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1.55萬元净利润352.6万元,资产总计14273.97万元负债总计3360.66万元,所有者权益10913.31万元截至2012年2月底,公司营收519.55万元净利润54.04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莋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高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