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分居4年,男方共给了2万多生活费。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这生活费要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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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女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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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嘚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时候选择诉讼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是以作为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标准的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認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概率是很高的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奻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鉯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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