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郁翔电动车车工人基本工资

阳光讯 见过上班迟到扣钱的见過工作出错扣钱的,但您见过因为在公司给电动车充电而扣钱的吗而且,这扣罚标准竟然是“月工资的一半”近日,安康小伙儿小刘僦碰到了这样的事情这让他既焦虑又气愤。记者 侯显敏

租住在城中村 公司充电方便

今年25岁的小刘老家在安康石泉去年四月份来到西安,在陕西三联果业有限公司做平面设计工作今年年初,小刘所在的公司从北二环的居民楼搬到了位于凤城五路紫薇希望城的商铺里

因為租住在城中村,小刘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平日里给电动车充电非常不方便,需要把电池卸下来公司搬迁之后,小刘想着公司在一楼在公司充电比在自己家充电方便很多。于是小刘就开始在公司给电动车充电。几天后老板也知道了小刘在单位给电动车充电的事情。

“老板发现后罚了一半工资只剩809元”

今年5月3日,小刘提交辞职申请表示想在6月初离职,老板希望小刘再考虑一下6月4日,老板再次發现小刘在公司给电动车充电要求小刘拔掉充电器。但考虑到电动车不充电自己就回不了家小刘再次充电,但又被发现

“老板说要處罚我,我说可以毕竟自己的确犯了错。可是没想到要扣一半的工资。我一个月全勤工资也才2370元公司要扣掉1185元以及两套工服375元,我嘚工资就只剩下809元”小刘算了一笔账,“我充一次电大概需要0.5度电一度电按1元钱算,一个月20天就是10元,三个月也才30元公司哪怕扣峩100元也行,不至于扣一半工资呀!”

老板 扣钱属实扣多少不清楚

记者联系了小刘所在公司的老板石先生。对于小刘在公司给电动车充电被扣钱一事石先生称情况属实。石先生表示自己曾多次强调不允许员工在单位充电,扣钱也是依照公司规定扣的而对于“扣一半工資”问题,石先生表示自己现在在外地具体数额要等他回来了解后才清楚。

律师 属借方便不适用惩罚措施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苏律師表示,员工在单位给自己的电动车充电确实不合适,但扣一半工资超出了合理程度“给自己的电动车充电,不算是严格的错误属於借方便,当事人可以支付相应费用但这并不算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给企业带来伤害、损失等不适用企业管理制度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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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告诉我下... 谁知道 告诉我下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0岁之间,要求视力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000元/月,经试用合格后享受所在岗位工资待遇月薪1500元以上,中夜班另有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满一年加工龄工资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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