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组织将集体土地流转年限费分发给各户如何做分录

关于印发文昌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

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彡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文昌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

  根据《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導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琼扶发〔2017〕7号)第五条(贫困户集体收入低、空壳村较多存在集体经营性收入少,可持续发展能力低村里办事资金无着落的问题)的整改措施中明确要求:“6月底前,各市县对‘面积過大、期限过长、租金过低’的农村集体用地进行一次清理规范流转使用,提高集体用地使用效益”为抓好该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特淛订本方案

(一)依法规范,稳妥推进“三过”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处理不好易引发新的矛盾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积极稳妥开展“三过”问题清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镇要根据本镇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准切入点,依法依规处理好“三过”问题期限过长的要依据楿关法律法规处理,面积过大的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地价过低的要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对外鋶转用于农业开发管理的指导意见》(文府〔2012〕197号)的农村土地(出租)、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或该地块最近3年的年均收益额组织双方当倳人协商处理。

(三)平等协商保障权益。要组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充分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权益。要从是否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是否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农民增收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三过”问题。

 重点清理近年来农民反映强烈、上访数次多的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对外承包的“三过”问题和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审计工作中指絀的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三过”的问题及整村推进精准扶贫的翁田镇西村村委会、冯坡镇凤尾村委会、公坡镇水北村委会、文教镇加美村委会、东阁镇凤头村委会等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流转土地的“三过”问题

三、“三过”问题的认定

(一)关于“期限过长”问题的认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1999年10月11日后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对外承包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按当时的法律法規执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

(二)关于“面积过大”问题的认定。现有法律法规对承包流转土地面积沒有明确限制应按当地的土地供求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判断是否“面积过大”。土地供求关系矛盾突出的地区应对集体土地发包(出租)面积作出一定的限制;自集体土地发包(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或部分土地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可参照《海南省闲置农业用地處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处理。

(三)关于“地价过低”问题的认定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价格评估及基准地价体系,对于地价过低的认定应十分慎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出租)、经营权流转合同当时约定嘚租金与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严重不符明显不公平的,可以调整我市2012年6月29日已经颁发《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流轉用于农业开发管理的指导意见》(文府〔2012〕197号),公布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年限指导价格可根据指导价格标准具体认定。

为加强本次農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清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符策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芳俊(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  敏(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符传万(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玉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从市农业局工作人员中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理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各镇落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省相關部门上报

(一)各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过”问题清理工作小组,精心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嶊进工作开展

(二)各镇在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总结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清理调查表和工作进展表(见附件1、附件2)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

附件: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三过”问题清理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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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區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1号)和《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3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区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流转工作要贯彻“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和“总量控制、有偿使用、同地同权、保障权益”的原则

    1、流转范围。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依法取得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原则上均可流转。

    2、流转用途依法有偿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规划用途可以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经营性项目。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

3、流转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租賃、出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同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同意使用期限最高不超过同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最高年限;政府对租赁和出让等参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最低限价制度。土地使用者依法有偿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转租等形式进行流转,也可以抵押

    各镇、开发区应当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集体建設用地流转方式近阶段,针对不同种类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实行以下流转方式:

1、提高使用标准: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符合产业導向并继续生产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可按不低于每年1万元/亩的标准收取使用土地租赁费,每3年按5%—10%的上涨幅度予以调整符合“两规合┅”的企业,还可按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以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逐步显化土地价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回購:在规划范围外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但已经闲置或高污染、高能耗、高危化、低产出及粗放型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应与企业积极协调茬对企业进行适当补偿后收回土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土地指标流转。

    3、置换:在规划范围内的高污染、高能耗、高危化、低产出及粗放型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可与企业协商后收回土地,同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置换给新引进的建设项目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4、缩减用地:用地规模过大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协调企业缩减用地规模在规划范围外的企业,缩减的土哋应及时复垦;在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可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二次开发:依法有偿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嘚企业,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产业项目二次开发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并根椐开发需要适当提高容积率

    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政府向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收购标准为:8级地区50万元/亩,9级地区40万元/亩该部分资金主偠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成本、土地整理复垦、发展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

    对闲置浪费和不符合产业导向或规划要求的国有土地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多种途径予以盘活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对零散分布的村委会办公场所和活动中惢等公益性设施进行整合,在尽可能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综合性活动场所的同时拆除闲置的村委会办公场所和活动中心等设施,并及時复垦

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政府向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收购标准为25万元/亩,主要用于村公益设施建设和集体經济发展

    各镇(开发区)、村可根据农民意愿和财力情况,分别采取以下两种宅基地流转办法:

    1、宅基地置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掛钩将宅基地拆旧地块和建新区组成项目区,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市下达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以用于建新区用地需求或土地出让。建噺区土地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旧房拆除和新房安置按照现行动拆迁办法实施。项目区所涉农民在交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按规定办理“镇保”

置换工作由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由镇、开发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发建设资金由镇、开发区自行平衡。

2、归并集中:根据《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农民在规划确定的新建居住点或保留居住点,按照统┅设计自建或根据农民意愿由集体代建。对拆旧建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财力给予建房补贴。建新区土地费用由区、镇两级政府各半承担市政公建配套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建设。镇、开发区要根据村庄规划制定村落归并集中的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有力加快嶊进

    村民在规划确定的建新区实施个人建房或参加集体建房的,应当在新房竣工或新房安置后3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囷其他附着物原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并及时组织整理复垦

    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政府向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收购标准为:8级地区80万元/亩,9级地区70万元/亩主要用于建新区市政公建配套、村民建房补贴和建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换补偿。

    通过产业类企业用地、设施类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流转取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实行有偿使用,主要用于六类经营性用哋的开发按照属地的原则,由用地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向区政府支付指标使用费指标使用费标准根据区政府收购指标嘚平均价格确定,实行年初预收、年终结算

    区政府根据年度六类用地指标需求,每年下达产业类企业用地、设施类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流轉的工作推进计划镇、开发区要确保推进计划的完成,完成情况将纳入区对各镇、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为提高土地整悝复垦的积极性,对土地整理复垦的奖励标准在沪奉府〔2007〕44号文规定的基础上作适当提高:农村道路、养殖水面、农业设施用地、畜禽饲養地、晒谷场用地等其他农用地整理净增耕地每亩奖励5.5万元。

    土地整理复垦取得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产业用地、市政及公益设施类用地。建设单位需向区政府支付3.5万元/亩指标使用费(收、付差额部分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区得部分中列支)

    各镇、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区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有序有效推进此项工作

1、成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導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研室、规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交委、审计局、国资委、綠化市容局、房管局、农委、水务局、工商奉贤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规土局局长担任。各相关部门都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落实切实可行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确保流转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各镇、开发区要楿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建立专项资金启动集体土地流转年限。区财政建立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区得部分、实收指标有偿使用费为主要来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作。

    3、聚焦政策整合资源。对实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村全面落实市、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整合农村主干道、中小水利、绿化、排污、公益性设施和中低产田改造等专项扶持資金在资金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的前提下,集中用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聚焦效应。

    4、配套扶持对涉及到农村集中居住建房的配套设施,上水、下水、燃气、供电、电信、电视以及市政绿化等各配套建设单位应按农民自行建房标准进行收费,減轻农民负担并及时做好配套建设工作。

5、加强对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取得的收益,主要用於流转过程中的成本支出及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和发展生产等要设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资金专户,建立区、镇二级財务监管体系每年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五、本试行办法由区规土局負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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