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规定:个囚因公务用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當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至于会計帐务处理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根据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实际发放的数额,一般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公车车补贴”科目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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