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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于研发不作为药品、家庭或其它用途。
根据全球协调系统(GHS)的规定不是危险物质或混合物。 模块3. 成分/组成信息
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 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
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
用水冲洗眼睛作为预防措施。
切勿给失去知觉者通过口喂任何东西 用水漱口。
用水雾,抗乙醇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
如必要的话,戴自给式呼吸器去救火
避免粉尘生成。 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或气体
不要让产品进入下水道。
扫掉和铲掉 放入合适的封闭的容器中待处理。
丢弃处理请参阅第13节
在有粉尘生成的地方,提供合适的排风设备。一般性的防火保护措施
贮存在阴凉处。 使嫆器保持密闭储存在干燥通风处。
没有已知的国家规定的暴露极限
请使用经官方标准如NIOSH (美国) 或 EN 166(欧盟) 检测与批准的设备防护眼部。
戴手套取 手套在使用前必须受检查
请使用合适的方法脱除手套(不要接触手套外部表面),避免任何皮肤部位接触此产品.
使用后请将被污染过的手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效的实验室规章程序谨慎处理. 请清洗并吹干双手
所选择的保护手套必须符合EU的89/686/EEC规定和从咜衍生出来的EN 376标准。
根据危险物质的类型浓度和量,以及特定的工作场所选择身体保护措施,
防护设备的类型必须根据特定工作场所中嘚危险物的浓度和数量来选择。
不需要保护呼吸如需防护粉尘损害,请使用N95型(US)或P1型(EN 143)防尘面具
呼吸器使用经过测试并通过政府标准如NIOSH(US)或CEN(EU)的呼吸器和零件。
f)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i) 易燃性(固体,气体)
j) 高的/低的燃烧性或爆炸性限度 无数据资料
o) n-辛醇/水分配系数
其它分解产物 - 无数据资料
此产品中没有大于或等于 01%含量的组分被 IARC鉴别为可能的或肯定的人类致癌物。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吸入可能有害 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
皮肤通过皮肤吸收可能有害 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眼睛可能引起眼睛刺激
化學物质毒性作用登记: 无数据资料
将剩余的和鈈可回收的溶液交给有许可证的公司处理。
欧洲陆运危规: -国际海运危规: -国际空运危规: -
欧洲陆运危规: 非危险货物
国际海运危规: 非危险货物
国际空运危规: 非危险货物
欧洲陆运危规: -国际海运危规: -国际空运危规: -
欧洲陆运危规: -国际海运危规: -国际空运危规: -
欧洲陆运危规: 否国际海运危规国际空运危规: 否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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