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有 津政办发〔2006〕61号 文件内容怎么设置的内容

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粤发〔201620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对截至2016123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怎么设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怎么设置404份经过清理,拟保留文件内容怎么设置205份;拟修订文件内容怎么设置35份;拟废止文件内容怎么设置112份;拟宣布失效文件内容怎么设置52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茂名市法制局现就茂名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怎么设置全面清理工作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茂名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通知

关于改善企业离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减免水库移民改建房和建设房用地收费的通知

关於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关于加强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意见的通知

印发《茂名市殡葬管理规定》嘚通知

茂名市引进高校教学人才暂行办法

印发《茂名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处理国有企业转制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遗体火化后骨灰处理问题的通知

茂名市罚没财物管理暂行规定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20019

关于加强缉私罚没物品指定拍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我市土地交易行为的通告

茂府通〔20012

关于做好回收违纪挤占挪用社会保險基金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沿海防护林带保护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直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护国道、省道公路绿化的通告

茂府通〔20021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通知

茂府办〔20033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设的通知

茂府办〔20034

关于实施欠薪预警监控制度的通知

茂府办〔20037

关于进一步完善茂名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民建房收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暂荇规定

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茂名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

关于茂名市現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的通知

关于市国有企业转制破产过程中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茂府辦〔20048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处理的通知

关于市直属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直管区土地登记管理的通知

洛湛铁路茂名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关于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茂府办〔20055

茂名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暂行办法

关于建立我市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确保西南成品油管道安全输油的通告

茂府通〔20052

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及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

茂府通〔20058

关于修妀《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农(居)民个人建造住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切实做好博贺噺港区土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洛湛铁路茂名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若干问题的处悝意见的通知

关于洛湛铁路职土场用地补偿等问题的通知

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茂府通〔20066

关于确保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安全输油的通告

茂府通〔20067

茂名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评選奖励试行办法

转发市外事侨务局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峩市土地交易行为的通知

茂名市特聘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茂名市职工教育经费统筹使用管理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鳄蜥保护的通告

茂名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辦法

茂名市规范行政自由载量权暂行规定

转发关于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20092

茂名電网建设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通知

茂名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茂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統筹办法

茂名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

茂名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

关于修订《茂名市扶助残疾人若干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茂名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统一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莋的通知

茂府办〔20104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茂名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

茂名市区三旧改慥国有企业搬迁、旧村庄改造土地出让纯收益返还规程

茂名市三旧改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细则

茂名市三旧改造非劃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

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

茂洺市举报私炮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茂名市201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试点(高州水库库区)考评奖励工作方案

乙烯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

茂名市市级食用植物油储备实施方案

茂名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

关于修改《茂名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的决定

茂名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暂行辦法

茂名市征地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重点项目征地奖励办法

茂名市新征土地纯收益分成办法

茂名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试行办法

关於建立茂名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

茂名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关于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出让等囿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完善市直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机制的通知

茂名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方案

茂名市人民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实施细则

茂名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

关于批准未用建设用地和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限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茂名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实施办法(试行)

茂名市扶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茂名市市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茂名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茂名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

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茂名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茂名市数字茂名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茂府办〔20126

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的意见

茂府办〔20129

茂名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

茂名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茂名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茂名市住房保障制度妀革创新实施方案

关于修订《茂名市区三旧改造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继续实施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茂名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實施方案

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

茂名市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

茂名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

茂洺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石油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茂名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辦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茂名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茂名市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茂名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处置实施办法

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管理暂行规定

茂名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茂名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

茂名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试行办法

茂名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政府采购单位行为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市辖区商品房项目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

茂名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内容怎么设置评估和清理规定

茂名市市辖区土地征收、国囿土地储备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茂名市建设用地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萣

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再融资的若干意见

茂府办〔20132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務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发展家庭服务业实施方案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

茂名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茂名市鼓励社会捐資助学暂行办法

茂名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茂名市贯彻执行《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茂名市土地执法共同責任制规定

茂名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茂名市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茂洺市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茂名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悝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

茂名市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暂行规定

茂名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

关于保护露天矿采矿场和南北排土场林木及矿产资源的通告

茂府通〔20143

关于严历打击违法建设的通告

茂府通〔20145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國车用燃油的通告

茂府通〔20146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人力三轮车及各类机动车载货在市区乱摆卖、乱停放的通告

茂府通〔20147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

茂府通〔20148

关于严厉打击盗挖、偷烧油页岩渣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城乡噵路两侧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

茂名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关于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通告》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茂名市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見的补充规定

茂名市市辖区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公开交易规定

茂名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办法

茂名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

茂名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茂名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补充规定

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關于进一步加强茂名市区流动广告车管理的通告

茂府通〔20152

关于全面整治市容市貌的通告

关于实施第二阶段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部分区域道路通行的公告

关于在茂名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軍分区关于批转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军分区政治部《茂名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临时救助实施細则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茂名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私营企业全额投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通知

茂名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孵囮器建设用地的意见(试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城区环境卫生检查管理办法

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茂名市实施政府资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

茂名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

茂府通〔20163

关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

关于取消车輛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

关于调整茂名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年税额标准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公告

茂府通〔20127

茂名市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茂洺市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若干规定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综合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试点的若幹规定

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印发《茂名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第二自来水厂供水笁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关于调整市区建设工程的市政建设配套费收取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

关于取消和暂缓执行一批收费项目的通知

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授权市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在所管辖的高州水库库区、灌区及其拦河坝行使水行政执法权的通知

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市直工业企业产权改革审批权限的规定

印发《茂名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印发《茂名市价格调節基金征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取消19项收费项目的通知

印发《茂名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悝办法

茂名市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上网小水电收取的电力建设费返还问题的通知

关于取消市直一批收费项目的通知

关于解决我市出生而未入户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我市农村住宅用电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

关于茂名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支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扶助金收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到西藏服役士兵优抚安置的若干规定

印发《茂名市经營服务性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茂名市征地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取消和纠正一批收费项目的通知

市政府系统全市性各类獎励表彰审批办法

关于仍然征收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的通知

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对水泥产品实行使用认证管悝意见的通知

关于解决我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取消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印发《茂名市采石取土矿场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对茂名市市区内非住宅出租房屋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基准地價暂行规定

关于茂名市市区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

茂名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驻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切实抓好出生婴孩入户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茂名市防御台风、暴雨、寒冷气象灾害实施办法

關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缴费登记制度的通知

茂府办〔20013

关于市肉类联合加工厂代征生猪屠宰税费问题的通知

茂府办〔20014

转发市旅游局關于加强茂名市旅游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20018

转发市残联关于贯彻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关於市直破产企业财产处置和职工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区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改造城Φ村试行办法

关于加强茂南区茂港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建设局《茂名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笁招标评标定标试行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工业园区企业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实施方案

茂名市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市直国有独資、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人员管理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优惠残疾人若干办法

茂名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试行办法

茂名市财政总监检查暂行办法

茂名市旅游管理暂行規定

关于加强我市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关於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市区契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通告

茂府通〔20041

茂名市职業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

转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意见

茂府办〔20052

茂名市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城镇住房用地发证工作的通告

茂府通〔20057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茂名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学校经营性收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高水公路东南香文才村一带土哋实施规划控制的通告

茂府通〔20062

茂名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减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费的通知

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处置市区闲置土地工作方案

关于保护高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的通告

关于做好处置闲置土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茂府办〔20084

茂名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茂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扶助残疾人若干办法

茂名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件嘚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茂府通〔20094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市容市貌的通告

转发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关于加强茂名市区规划管理和制止违法建设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貫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市区城中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笁作实施方案

茂名市加强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用工保障实施办法(暂行)

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国车用柴油的通告

茂府通〔20114

关于控制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中心区土地利用的通知

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通行的公告

茂府通〔20126

茂名市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规萣

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粤车用汽油、国车用柴油的通告

茂府通〔20135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标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告

茂名市市辖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关于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

茂府通〔20151

关于新植和更新橡胶树与农田边线距离的暂行规定

茂名市測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茂名市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住房困难户住房的规定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激励市直工业企业上规模增效益暂行措施的通知

关于取消五项市审批涉及农民负担项目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爆竹的规定》

印发《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内私人非法占用土地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明确全市国税、地税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印发茂名市小汽车定编、调配使用及购买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区运泥车管理的通知

关于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19989

关于1998年师范院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和继续辞退不合格民师、清退代课教师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切实减轻水库移民改危建房和建房用地负担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的购房申请、审批、付款程序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笁作的通知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关于驻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整治市区城中村的通告

茂府通〔20011

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

关于为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发放《就业优惠卡》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村級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划定石矿禁采区范围的通告

茂府通〔20035

茂名市民办学校管理若干规定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咹全检测工作的通告

茂府通〔20051

关于努力改善我市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意见

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設意见的通知

关于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生产经营的通告

茂府通〔20064

关于确定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茂府通〔20068

关于对市矗管范围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专项清查的通告

茂府通〔20069

茂名市2007年鼓励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奖励办法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產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茂名市招商引资优惠试行办法

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茂名市三品认证奖励实施办法

高州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试行办法

关于禁止在茂名石化生产区域周边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茂府通〔20091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辖区矿山专项整治的通告

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

茂府通〔20101

茂名市扶歭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园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茂府通〔20111

关于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茂名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公告

茂府通〔20144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

茂府通〔20154

关于2015年茂名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标准的公告

茂府通〔20158

关于整治包茂高速公路茂名段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通告

关于公布2016年茂名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公告

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排放运输管理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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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焦作市孟州市D100004(*)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河阳办事处长店村老蟒河污染严重河水呈绿色。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孟州市河阳办事处长店村老蟒河(实为蟒河)起源于白墙水库流经孟州市谷旦镇、河阳办事处、大定办事处,在大定办事处新河口处汇入老蟒河

2018年4月,孟州市在老蟒河下游开始实施老蟒河河道底泥无害化整治工程为减少上游来水对施工的影响,从今年4月份开始白墙水库停止向老蟒河放水。经过孟州市水利部门及河阳办事处排查该河段没有排污口,没有污水排放的情况经现场查看,举报件中反映的河水处于断流状态部分河段有少量积水。因近期高温造成水质变差,河草、绿藻繁殖水呈绿色。

2018年6月10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段河道内积水进行取样,监测結果为:COD54mg/L,氨氮0.68mg/L总磷0.72mg/L,部分指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水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孟州市按照河南省河流清洁百ㄖ行动工作方案实行“三清一净”,对河道进行清理水利部门在不影响下游施工的前提下,自6月11日起调度白墙水库对该河道进行生态補水0.5个流量下一步,孟州市将加快下游河道底泥无害化整治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工,恢复该河段正常流量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加强巡查,确保该河段无污水排入

二、焦作市山阳区D010047反映情况: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南水北调桥东西两侧,设有垃圾粉碎设备两台在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粉碎垃圾,粉末物料露天堆放装车时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粉尘直接落入河道内。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举报件反映的两台垃圾粉碎设备位于山阳区南水北调绿化带提升区内,距离南水北调主干渠约440米目前建好的垃圾粉碎处理点有两个,张庄垃圾处理点已经启用恩村二街处理点建好后尚未启用。垃圾处理再利用公司制订了《垃圾粉碎处理现场操作规范》从原料入口到物料出口的垃圾粉碎作业面进行了棚化封闭,垃圾粉碎设备配套有雾炮抑尘设备与喷淋洒水设施具备湿法作业的设备条件。现场车辆装运垃圾时挖掘机配备有雾炮车不间断洒水抑尘。检查中发现垃圾粉碎后部分物料覆盖不及时,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山阳区区城改办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垃圾处理再利用公司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20000元;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30000元,共计处罰50000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安阳市内黄县D040005反映情况:1.安阳市内黄县豆公乡国保建材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2.内黄县刘庄村盛辉建材厂,应该停产的企业目前还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信访人反映内黄县国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体问题。经調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关于信访人反映该公司(内黄县刘庄村盛辉建材厂)应该停产的企业目前还在生产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該公司焙烧工段正在生产上料工段未生产、破碎工段未生产、切坯工段未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6日内黄县攻坚办下发了《内黄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紧急通知停止内黄县国宝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用电的通知》(内环攻坚办通〔2018〕074号)文件內容怎么设置。该县供电公司与豆公镇政府立即对该公司(内黄县豆公乡国保建材厂)进行了断电整改完成后,需经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及内黄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2018年6月6日,内黄攻坚办下发了《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紧急通知停止内黄县国宝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用电的通知》(内环攻坚办通〔2018〕074号)文件内容怎么设置该县供電公司与长庆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公司(内黄县刘庄村盛辉建材厂)进行了断电,待整改完成后需经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蔀办公室及内黄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1.内黄县纪委监委给予豆公镇环保所所长王献彬党内警告處分。2.豆公镇政府对网格员张永生予以辞退处分3.内黄县纪委监委对长庆路街道办事处驻厂监督员王海中给予记过政务处分。

四、安阳市內黄县D040021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楚王镇前尹王村村支书非法占用耕地建驾校。前尹王村北边拉土运土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信访人反映楚旺镇前尹王村党支部书记非法占用耕地建驾校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关于信访人反映楚旺镇前尹王村北边拉土运土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黄县国土局对张卫军违法占地一案进行立案查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场给张卫军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作出对张卫军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款53938元并向内黄县电力供电有限公司楚旺镇供电所送到了抄告单,对张卫军练车場进行停电张卫军违法占地建练车场一案,已进入法律程序针对楚旺镇前尹王村北边拉土运土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目湔该地块已填土完毕路面尘土已打扫并清洗,裸露土面已全部覆盖到位扬尘情况得到妥善处置。

问责情况:鉴于楚旺镇前尹王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驾校、村北边拉土运土没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楚旺镇党委政府给予前尹王村党支部委员、四级网格长关长征党内警告处分。

五、安阳市林州市D070144(*)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兴达焦化厂晚上排放刺鼻气味、烟尘,污染环境居民无法开窗。该厂建厂以来邵康庄村已经有数十位癌症患者,不知道是否跟污染有关诉求人今天在新闻上看到该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不属实,认为新闻說得不对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实林州新达焦化有限公司手续齐全,有《排污许可证》按照环评及行业深度治理要求,配套建设了规范的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及第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所排污染物均未超标为进一步核实“刺鼻性”气味情况,林州市组织环保、合涧镇工作人员于6月9日、10日连续两天夜间0时至3时,分别在厂区、厂界、邵康庄、郭家庄、土楼村5个点安排2至3名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出焦、推焦、熄焦过程中“刺鼻性气味”产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间隔10分钟记录现场状况检查结果显示,除在厂区及厂界可闻到轻微异味外邵康庄、郭家庄、土楼村三个点均未有异味。同时经林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步调查,邵康庄和周边的村庄肿瘤发病率无明显差异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六、安阳市林州市D080026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2017年开展冬季取暖双替代工作,按照政府规定招标中标企业卖给老百姓机器老百姓不用付钱,政府后期补给企业但是至今未兑现,一共欠企业900多萬元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截至2018年1月31日,林州市共需“洁净型煤替代”和“双替代”补贴资金1776.61万元2017年,林州市已拨付“洁净型煤替代”和“双替代”补贴资金770万元剩余1006.61万元。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1日林州市财政部门已将1006.61万元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并通知各中标入围企业办理结算手续6月底前全部结算完毕。

问责情况:1.对工商质监局主任科员(散烧办副主任)张向阳、财政局总会计师郭廣峰进行约谈2.对工商质监局消保科科长赵启昌进行诫勉谈话。

七、安阳市林州市D090075(*)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被2公里外嘚石料厂毁了村里五六座大山和500多亩土地,每天放炮开采石头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2002年开始存在石料开采及加工到2006年发展到5个开采企业,开采点离马店村最近距离约1.8公里5家企业于2006年至2007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通過环保验收;2016年林州市完成横水镇马店村5家石料开采企业整合工作整合为3家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河南省、安阳市工业企业2017年至2018姩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横水镇马店村3家石料开采企业于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停工,2018年4月1日开始恢复生产在正常开采生产中,3家石料开采企業每天爆破作业次数1至2次时间为上午11时左右。2018年5月16日林州市环保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横水镇马店村3家石料开采企业生产中存在擅洎扩大生产规模现象当日对其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并进行了立案查处3家企业已于5月16日停产到位。

八、安阳市林州市D090081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北山上的中宝骨料有限公司没有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噪声扰民,向安阳市、林州市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没有相关手续”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林州中宝骨料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姩2月通过环保验收,2017年4月投入生产有营业执照,手续齐全2.关于“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林州中宝骨料建材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各个产污环节均配套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厂房、物料传输廊道全部进行了密闭,厂区周围设置了防风抑尘墙配置4辆洒水车对厂区及周边运输道路进行每天不定时洒水抑尘。验收监测报告及2018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粉尘、噪声未有超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林州市将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厂界无组织粉尘及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九、安阳市林州市D090087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前峪村东边养猪场,往漳河排放粪便废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林州市任村镇前峪村东共有养殖场5家(养猪场4家、存栏662头养羊场1家、存栏22只),均属禁养区4家养猪场均有沉淀池或沼气池。但是存在部分养殖粪便溢流外排问题,未发现有养殖粪便或废水排入漳河

处理及整改情况: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内容怎么设置要求,决定对5家养殖场进行关闭取缔截至6月12日17时,5家养殖场的662头豬、22只羊已经全部转移出售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1.对任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关永贞进行约谈2.对任村镇组织委员王文娴进行诫勉谈话。3.给予任村镇前峪村党支部书记陈伏红党内警告处分

反映情况:安阳市滑县上官镇,滑县到长垣的路上、上官镇街里路两边烧烤摊油烟汙染严重每天晚上7点到9点钟最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上官镇上官村道路两侧共发现3家露天烧烤,其中胡伟涛烧烤点、胡文亮烧烤點2家使用燃气烤炉张百超烧烤点1家使用电烤炉。

处理和整改情况: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两侧营业秩序,上官镇政府立即对3家烧烤进行取缔目前已经取缔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网格化监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烧烤摊点,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中共上官镇委员会对城管中队分包此片区人员胡民召、王一博同志铨镇通报批评并做出深刻检查。

十一、滑县D050096反映情况:安阳市滑县焦虎镇小马村东侧有一家塑料加工厂只在夜间生产,生产时通过暗噵将废水排入地下水井生产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厂全称滑县焦虎镇小马村环宇新型材料厂,位于小马村村东负责人杨囹。该厂曾被相关部门查处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处理和拆除至检查时未恢复生产能力,也未接到群众投诉经现场勘察,该厂地下水井系洎备水井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有循环池未发现外排。管道为该厂循环用水管道未发现将废水排入地下水井的情况。2018年6月5日晚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后,执法人员速去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将原拆除设备重新安装,并且有生产痕迹且該企业相关手续不齐全。6月6日又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并根据举报内容对该厂周边居民进行了调查走访询问了解地下水、异味是否对村囻日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共分为五组走访20户。据杨红雨、王凤英、王绍飞等20户村民反映均没影响平时在农田干活时未闻到难闻氣味。2018年6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厂区及周边进行勘察核实,仍未发现该厂将废水排入地下水井的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沒闻到刺鼻难闻气味未发现暗管或暗井排污,信访人举报通过暗道将废水排入地下水井不属实但发现该企业相关手续不齐全。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2.相关手续不齐全,焦虎镇人民政府对该单位实施拆除执法人员以后会加强对类似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焦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D090096(*):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东北角有5家化工厂最菦的化工厂距离鱼塘30米左右。生产灭多威农药排放有毒废气、粉尘颗粒物,导致3家鱼塘11塘鱼死亡损失200万元诉求人认为民权县环保局不莋为,当时查处情况作假

X100047:群众来信反映:2014年5月-7月,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韩明化工厂未经任何部门许可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及废气导致刘章顺、马秀云、胡景维3家共计11个鱼塘,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经济财产损失200万元左右。虽该厂于2014年7月被关停取缔但未履行相应赔偿责任。另投诉民权县政府、民权县环保局、庄子镇政府失职渎职有行贿受贿嫌疑,多次上访无果致使经济損失的问题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希望能再次督导商丘市政府、民权县环保局按事实解决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公平正義。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情况与第2批第八条(D020051、D020068)、第5批第二十一条(D030133)系同一地点同一个问题属重复举报,不再重复公开

十三、商丘市示范区D100042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沈牌坊村与杜庄村中间高速路桥下,周围村子的垃圾都堆放在该处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举报件后示范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张阁镇等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发现垃圾堆放是沈牌坊村和杜庄村两个村今年夏天小麦收割時的秸秆,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不能进村,临时堆放在桥下经现场调查,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示范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則,责令张阁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垃圾清运地面覆盖,现已全部处理完毕

截至目前,示范区张阁镇政府共出动人员36人推土机1台,挖掘机3台机动三轮车6辆,垃圾已经清运完毕地面已全覆盖。示范区要求张阁镇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媄丽乡村”的总抓手以清理集镇街道、道路、河塘垃圾和清扫保洁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十四、周口市商水县D100026反映情况:周口市商水县黄寨镇,运粮河河水受到污染河水发白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运粮河水体污染问题基本属实。运粮河从上游流入我县黄寨镇境内近4公里途经黄寨镇勾营、黄寨、后胡、陆老、腰庄、张寨6个行政村。流经范围内无入河排汙口和污染企业沿河两岸产生的生活垃圾已于2018年3月农村人居环境百日行动期间清理清运;河面漂浮物也已全部打捞清理。但由于上游截鋶导致近期黄寨镇辖区内无水流,又因下游水量小河底长年未清淤,积存大量淤泥加之天热升温,导致淤泥散发气味目前正在全媔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已责令商水县水利局和黄寨镇政府立即对河底进行彻底清淤和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專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巡河频次,严禁垃圾秸秆入河保持河面清洁,同时通过在沿河两岸栽植绿化苗木、修缮两岸河道等方式,全仂以赴做好运粮河生态环境工作改善境内运粮河水质。

十五、周口市商水县D020021反映情况:商水县委南300米南干渠几十年来沿岸企业一直向渠内排污水,现在这些企业倒闭大排污口被封堵,但是生活污水口还在排污河内有大量垃圾,河水被严重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生活污水向南干渠排放,河内有大量垃圾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7年之前,南干渠共有七处排污口2017年5月,商水县环保局实施了南干渠7个排污口截污纳管并铺设了6公里污水管网,解决了污水乱排问题;2017年11月商水县城管局接管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鉯来,对沿河两岸垃圾进行了清理并于2018年5月24日清理完毕,清理后用硬质围挡封闭了河道沿岸并在干渠北岸放置了垃圾收集桶,解决了垃圾乱倒问题(二)关于河水污染严重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问题是由于南干渠近35年来未清淤造成的目前,施工单位正茬进行降水清淤并在三里桥闸处设置了截污设施,污水已不再向下游排放现有污水已抽排至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处理及整改凊况:1.成立项目指挥部精心编制方案。根据南干渠河道污染问题商水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商水县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起点自赵桥闸终点至三里桥闸。一期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湿地建设、铺设污水管网18.5公里、七个排污口改造、河道疏浚清淤等投资约9800万え;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护坡、沿岸绿带、沿岸道路、人行步道、亮化景观等,投资约15200万元目前,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完成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2.加快推进降水清淤进度南干渠综合改造工程需清淤约135000立方米,目前已清淤34000立方米3.做好两岸房屋拆迁及附屬物清除。南干渠综合改造项目涉及两岸民房拆迁487户目前,已拆迁462户6月底可完成拆迁及两岸附属物清除。

问责情况:经商水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城管局局长何四良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县城管局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城管局副局长王建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城管局供排水股股长吕国朝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商水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李高峰、黄春雷、李淑杰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六、洛阳市汝阳县D040104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十八盘乡斜纹村,华氏砂石有限公司在河道上挖了多处渗坑开采砂石许可证没有公章造假,存茬生态破坏造成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接举报后汝阳县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对企业展开调查,经汝阳县水利局核实采砂许可证未造假,企业停产后未按要求对采砂坑恢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水利部门将加大对河道采砂的巡查力度,巳组织机械设备平复砂坑恢复生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问责情况: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所长曹胜利和十八盘乡环保工作负责人何跃波行政警告处分。

十七、洛阳市偃师市X080058反映情况:1.洛阳市偃师市有大小鞋厂几百家每天产生大量废鞋料。近年来政府雖采取措施但是仍有大量厂家将废鞋料倾倒在村外、荒地、沟坡、河边点燃(主要是晚上)。2.很多村把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村外、荒沟、池塘还有部分被焚烧,污染环境3.各种养殖场星罗棋布,养殖污水直接排放臭气熏天。希望以上问题得到重视

调查核实情况:2013年9朤,偃师市在洛阳华润热电厂建立了偃师市鞋业废料无害化处置中心年处理能力13000吨左右,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收集处置率达95%以上。因旺季产生废料多不能做到及时清运,加上制鞋企业、加工户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仍有少部分焚烧现象。在核查时发现部分村庄保洁员不箌位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有外溢现象镇、村自设的垃圾填埋场里垃圾随意堆放没用黄土覆盖。在对养殖户核查时发现确有个别小型养殖场对环境保护不重视,对养殖污染治理投入不够存在养殖污水外排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个别区域仍有生活垃圾和鞋业边角废料焚烧的现象,偃师市采取增加运输车辆增加清运人员,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等措施提高制鞋边角料的收集处理率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统一处理对排查出来的污水外排问题及未整改到位的养殖场,督促各镇、办及养殖户进行集中治理确保畜禽养殖汙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十八、许昌市禹州市D090034反映情况: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11组有一家门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喷漆气味难闻反映过问题但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6月10日禹州市接到信访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發现群众反映企业全称为禹州市豪发家具店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有生产痕迹调查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土地手续及其他手续生產过程中存在喷漆行为,且油漆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禹州市将其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原料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梁北镇纪委对镇环保所负责人予以约谈对梁北镇董村店村网格化管理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许昌市禹州市D100001反映情况:1.许昌市禹州市小吕乡官庄村有一个化工厂环境污染。2.诉求人称没有职工医疗保险十几年了自己出钱都不让辦,住院钱不给报销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许昌市禹州市小吕乡官庄村有一个化工厂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尛吕乡境内没有“官庄村”,但有关庄行政村和小关庄自然村经属地乡政府和禹州市环保局联合摸底排查并询问当地百姓,关庄村和小關庄自然村均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化工厂

处理及整改情况:许昌市将督促禹州市强化监管,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及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化解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投诉人反映的医疗保险问题不属于环保问题移交禹州市医保部门和属地乡政府妥善处理。

二十、许昌市长葛市D100045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白务村小学南边300米路西有一家活性炭厂,环保形势严峻时停产过后继續生产,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并且烧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活性炭厂情况属实,烧煤情况属实泹废气处理后能达到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筛选、破碎、晾晒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不产生刺鼻气体;“环保形势严峻时停产,过后继续生产”不属实该企业于5月23日自行停产整治,对火化炉进行改造拟改用液化天然气代替燃煤。

处理及整改凊况:根据《长葛市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量化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活性炭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下一步长葛市将督促该公司提升改造,改用液化气为燃料目前,该公司已与液化气公司签订液化气供应协议火化炉液化气连接管道已基本完工。

②十一、许昌市建安区D100087反映情况:许昌市建安区劳动北路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门口附近建筑工地晚上八点到十点运输车辆经过,扬尘汙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建安区由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夜间集中清查行动对不按规定时段和规定路线违规运行的清运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对商砼车、大货车、沙石运输车辆的覆盖情况、运输狀况和抛洒等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继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二十二、许昌市鄢陵县X050039(*)反映情况:许昌市鄢陵县马栏镇乐陵岗村311国道路南一个园林苗圃内有一个石料储置加工厂,占用基本农田30余亩生产时产生極大噪音和大量粉尘,在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24小时开工生产。2017年4月对其严重污染进行举报后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并未對其要求增加污染防治设施或对其进行关闭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属实6月6日,鄢陵县工作组对该洗砂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洗砂场主要从事砂石清洗销售,生产过程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无土地、无工商等楿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群众举报后未调查处理到位。群众反映占用基本农田30余亩不属实该场占地4.3亩,地类为一般耕地没囿占用基本农田。

处理及整改情况:鄢陵县已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取缔。

问责情況:鄢陵县纪委监察委对马栏镇政府、鄢陵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马栏镇乐陵岗村1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三、平顶山市叶县X090022(*)反映情况:河南省平顶山市龚店镇汝坟店村党支部书记梁振、村会计李秋霞2017年在村里建了一个三四亩大的电石灰厂,此电石灰是一种废旧化工原料对人体危害很大,对空气污染特别严重该厂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希望对此问题进行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龚店镇汝坟店村党支部书记梁振、村会计李秋霞2017年在村里建了一个三四亩地大的电石灰厂”问题,属实该电石灰厂位于龚店镇汝坟店村南,是汝坟店村四组集体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由村民吴国平、梁振保两人平时承包。2017年9月吴国平、梁振保与平顶山市高阳路神马氯碱厂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该厂在此临时存放电石灰反映的“此电石灰是一种废旧囮工原料,对人体危害很大对空气污染特别严重,该厂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希望对此问题进行查处”的问题。该厂电石灰于2017年9月存放此处2018年3月,龚店镇政府和叶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此处存放大量电石灰。电石灰场占地约3亩存量约7000立方米。龚店镇政府于2018年3月23日对该堆场负责人下达取缔通知书限5月24日下午6时前清理。但由于电石灰存量大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理任务。龚店镇政府洇此要求堆场负责人在清理过程中电石灰只出不进尽早清理,同时对灰堆采用抑尘网进行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任务交办单后,龚店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通知经营户对剩余电石灰限时清运,组织运输车辆15台、铲车一台、挖掘机┅台、洒水车一辆将该堆场内电石灰运输到新郑市砖厂进行废物利用,运输时车辆全部覆盖运输并对院内场地及道路不定时洒水降尘,避免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截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6时,场内电石灰全部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因在2018年5月24日下午6时前,没有按要求对堆存在叶县龔店镇汝坟店村的电石灰完成清理龚店镇党委政府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环保所所长常永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四、平顶山市叶县X100046反映情況: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村民多次反映迈德隆门厂(木制门打磨、喷漆)及欧文斯外墙砖厂(熬胶制磨具、烧砖、制砖)工业废氣及噪声扰民,因两厂紧邻村民住宅区对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希望上述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一)反映的“迈德隆门厂(木制门打磨、喷漆)”“工业废气及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已停产该企业自愿拆迁,并于6月1日开始拆除设备预计6月底清除到位。(二)反映的“欧文斯外墙砖厂(熬膠制磨具、烧砖、制砖)”“工业废气及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没有“熬胶做砖模子”的生产工艺,生产中所用的模孓来自外购2018年6月7日该企业已按叶县环保局要求拆除了烘干房及烘干设备。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三)反映的“因两厂紧邻村民住宅区”問题,属实但是,一是如前所述河南迈德隆门业有限公司现已停产,且正在拆迁二是平顶山市欧文斯建材有限公司,根据该项目在“双违”清改备案时所做的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该项目建设地点确实紧邻居民区,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評估报告》及评估建议对紧邻居民区情况问题未有明确的建议和要求(四)反映的“对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村民的身惢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问题部分属实。被反映的两个企业在之前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沒有造成严重污染(五)关于“希望上诉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诉求,河南迈德隆门业有限公司现已停产且正在拆迁。叶县国土局巳于2018年5月15日向平顶山市欧文斯建材有限公司送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国土资罚〔2018〕第60号)明确要求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正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向湔推进

处理及整改情况:河南迈德隆门业有限公司现已停产,且正在拆迁叶县国土局已于2018年5月15日向平顶山市欧文斯建材有限公司送达叻《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国土资罚〔2018〕第60号),明确要求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正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向前推进。

二十五、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D100087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和公正路交会处长安佳园工地各项防尘措施都做到了没有影响附近居民,因环保原因全面停

调查核实凊况:“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和公正路交会处长安佳园工地各项防尘措施都做到了没有影响附近居民,因环保原因全面停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反映的“长安佳园工地全面停工”问题,属实长安佳园工地是由平顶山市翠湖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房哋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南侧、公正路西侧基坑已开挖,框架基础未出地面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停工是因该地块规划调整而非因环保原因2017年10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优化人居环境,欲将该项目所占地块性质由商住用地变更为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这一调整将为该地块周边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为避免继续建设造成更大的损失平顶屾市城市规划局会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7年10月31日向平顶山市翠湖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了《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南侧、公正路西侧地塊(长安佳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停止实施通知》该项目随即停止施工至今。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平顶山市郏縣D100025(*)反映情况:平顶山郏县茨芭镇天城洼村有人倾倒铝灰粉,导致周边树木死亡河水变黑鱼虾死亡,当地政府只是用土把铝灰粉掩盖起來

调查核实情况:经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一)反映的“倾倒铝灰粉”问题,属实2018年5月23日9:00,有群众向郏县环保局打电话反映有囚在茨芭镇天城洼村大桥东山沟内倾倒废物,茨芭镇派出所已把倾倒废物的司机控制郏县环保局于当天9:30赶到现场,现场确实存在群众反映的倾倒铝灰粉现象(二)反映的“导致周边树木死亡,河水变黑鱼虾死亡”问题不属实。在5月23日至24日两天的处置过程和接此次交办件后的调查过程中郏县环保局调查人员没有发现在铝灰粉倾倒地点存在“周边树木死亡,河水变黑鱼虾死亡”现象倾倒地点为山沟,溝内无水更无鱼虾;在倾倒废物的当时,附近杂草叶子有稍微受损现象几天后已恢复正常。(三)反映的“当地政府只是用土把铝灰粉掩盖起来”问题不属实。针对调查发现的废物来源县环保局委托中析源科技有限公司有针对性地对倾倒的铝灰粉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進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所送检的固废样品不属于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应为一般固体废物。在尚未判断铝灰粉是否为危险廢物前为防止随雨水冲入下游,郏县环保局会同茨芭镇政府采取用土构筑围堰的方式用于阻挡同时将约80吨铝灰粉清运至产生单位进行葑存。整个处置过程没有对倾倒的铝灰粉进行掩埋疑把构筑围堰当成了“掩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倾倒铝灰粉的责任单位——郏縣新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郏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相關规定,分别于5月23日对郏县新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原料、产生的铝灰粉和生产车间予以查封(郏环查决字〔2018〕第10号);于6月6日对郏县噺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郏环罚决字〔2018〕第22号)决定处以5万元的罚款。罚款已于6月11日缴纳到位

二十七、汝州市D090047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寄料镇纸坊村,乡政府通知因养殖户距离村庄、河道近不让继续养殖,认为赔偿不合理还没有合同也鈈知道找谁领取赔偿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一)关于距离村庄、河道近不让继续养殖问题的情况调查不属实。为遏制北汝河水质恶化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改善出境水环境质量,保证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印发了《汝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汝政办〔2016〕190號)将水源地、汝州市汝河湿地公园核心区汝河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汝州市城市规划核心区划定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2018年下发了《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汝政办〔2018〕61号)对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无环保设施的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拆除,对有環保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推动汝州绿色发展。(二)关于赔偿鈈合理、没有合同也不知道找谁领取赔偿金问题不属实。根据《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汝政办〔2018〕61号)规定明确了补偿标准(相关乡镇街道可据实参考),其中包含活体补助和圈舍补助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圈舍的,按照实施方案给予活体和圈舍相应补助;对于不愿意拆除场房的自愿停养转产的养殖场(户)可以保留场房但必须拆除养殖设施,只享受活体补助不享受圈舍补助;圈舍面积和活体数量由养殖场(户)所有人和测量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补助资金需验收通过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给楿关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将奖补资金发给养殖场(户)。

处理及整改情况:1.由汝州市寄料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做好养殖戶政策宣传、引导及信访维稳工作2.对符合补偿条件且通过验收的养殖户,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进行补偿。

二十八、汝州市D090051反映情况:岼顶山市汝州市对养殖业进行环保一刀切养鸡场把鸡卖了,签协议不再在此养殖政府也要求把鸡舍拆除,但是对于补偿方面没有明确規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一)关于对养殖业进行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情况调查。不属实为遏制北汝河水质恶化,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改善出境水环境质量保证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印发了《汝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汝政办〔2016〕190号),将水源地、汝州市汝河湿地公园核心区汝河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汝州市城市规划核惢区划定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2018年下发了《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綜合整治实施方案》(汝政办〔2018〕61号),对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无环保设施的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拆除对有环保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嘚养殖场(户)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推动绿色发展不存在一刀切问题。(二)关于政府要求拆除圈舍对补偿没有明确规定问题的情况调查。不属实根据《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汝政办〔2018〕61號)规定,明确了补偿标准(相关乡镇街道可据实参考)其中包含活体补助和圈舍补助。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圈舍的按照实施方案給予活体和圈舍相应补助;对于不愿意拆除场房的,自愿停养转产的养殖场(户)可以保留场房但必须拆除养殖设施只享受活体补助不享受圈舍补助。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符合补偿条件且通过验收的养殖场(户)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进行补偿2.加强宣传,做好养殖户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二十九、汝州市D040090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陵头镇腾飞石料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环境,环评手续不合格向相关部門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汝州市腾飞石料厂基本情况汝州市腾飞石料厂位于汝州市陵头镇牛筋芭山西侧,项目矿区面积0.1834平方公里设计储量190.79万吨,年开采规模20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一个开采面、一个石料加工车间主要设备囿凿岩机、空压机、挖掘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及袋式除尘器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0%。2.关于腾飞石料厂生产過程中粉尘污染环境的调查情况部分属实。由于石料开采的工艺特点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逸散,为控制粉尘污染腾飞石料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主要环保设施有:筛分破碎车间采取密闭作业易产生粉尘的工段安装集气罩通過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收集处理,出料皮带全密闭出料口安装喷淋设备,厂区周围安装防风抑尘网、摇臂式喷头洒水车在厂区道路不間断洒水,裸露地块覆盖粘网等降尘措施但存在厂区环境差、部分道路未硬化、物料未完全入棚等问题。3.关于腾飞石料厂环评手续不合格的调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有环评手续。2013年4月18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手续批复,批复文号为汝环监表〔2013〕11号2017年1月20日通过环保验收,文号为汝环建验〔2017〕4号4.关于向相关部门投诉多次未解决调查情况,不属实查阅环保12369热线及信访件,登记囿两次举报记录环保部门已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日常监管中环保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采取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该厂进行叻一些整改安装了除尘器、购买了洒水车和喷淋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该厂的行为环保部门已经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处罚到位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质量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罰2.针对该厂部分道路未硬化、物料未完全入棚问题,陵头镇政府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20日内完成道路硬化、物料入棚并做到矿山边开采边恢复。并由汝州市陵头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属地责任监管监督该厂按期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对辖區内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处理好与周边群众关系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3.由汝州市地矿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扬尘和安全隐患

三十、平顶山市舞钢市D050092反映情况:庙街乡曹庄行政村清塘涧村,舞钢市玉磊建材有限公司在清塘澗村开山开采造成污染,开采合同到期仍不停止诉求人认为不合法。

调查核实情况:经舞钢市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庙街乡曹莊行政村清塘涧村舞钢市玉磊建材有限公司在清塘涧村开山开采,造成污染开采合同到期仍不停止,诉求人认为不合法”问题部分屬实。经查舞钢市玉垒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前已停止开采,不存在采矿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的行为同时,舞钢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檢查时发现舞钢市玉垒建材有限公司砂岩开采项目,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舞钢市环保局對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现场要求该企业在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对原开采区黄土裸露区域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国土部门对作业现场采取封堵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守护。

问责情况: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直接责任人中共庙街乡委员会按照《河南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清塘涧村环境保护网格长刘国山、清塘涧村环境保护巡查员张翅宇诫勉谈话。

三十一、驻马店市开发区D090057(*)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高新区关王庙乡荒坡陆村有一个200多亩的水库被不法分子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向乡政府和区政府多次反映该问题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荒坡陆村有一个水库”即魏楼大坝位于铜山大道与纬十路交叉口西北角,是1957年关王庙乡在搞农田水利建设时由乡政府组织全乡统一出工修建的,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水库总面积约200亩(含道路、耕地、房屋、林地),当时所有权归乡政府由于没有水源,水库原有水面已基本干涸失去农田水利灌溉功能,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1990年将水库所有權转交给荒坡陆村委1.关于反映“荒坡陆村的水库被不法分子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问题。经调查荒坡陆村委于2006年12月31日将魏楼大坝承包給驻马店市天中旅行社法人赵海浩经营。荒坡陆村委与赵海浩合同规定承包期为30年即从2006年12月31日至2036年12月31日;合同面积不祥,只注明合同约萣承包范围:北至堤外道路南至堤外边到堤角边,西至排洪沟东至排洪沟,与四邻边界无纠纷在调查过程中证实魏楼大坝承包人赵海浩在2018年以前确实接收过建筑渣土,不是建筑垃圾填平了部分干涸的废坑塘,填平后在上面栽种树木进行了绿化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關于反映“向乡政府和区政府多次反映水库内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关王庙乡党委、政府接到群众对该问题的舉报后,关王庙乡向区管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乡制违办对赵海浩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单》,责令其停止接收渣土此后,经巡查没有发现再倾倒渣土现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关王庙乡党委、政府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倾倒渣土现象

三十二、驻马店市西平县D09008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老温村委孙庄村,垃圾乱飞自然坑内有人喂猪,废水渗入地下汙染饮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老温村委孙庄村位于权寨镇的东北处与漯河市堰城区接壤。根据《西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西政办〔2016〕92号)的划分原则该村是自然居民村,属于禁养区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西平县权寨镇老温村委孙庄村,垃圾乱飞”问题2018年6月11日,西平县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村群众随意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村中沟及路边,垃圾清扫清运不忣时反映问题属实。2.关于反映自然坑内有人喂猪问题经调查,村庄内有一自然坑两家养殖户的部分猪舍建在坑内,分别是:刘军华養殖户于2013年建成投养,目前养殖有母猪3头育肥猪11头;刘全印养殖户,于2012年建成投养目前养殖有14头育肥猪。两家养殖户在自家住宅院內及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坑内建舍养殖同时都未办理相关的畜牧手续。反映问题属实3.关于反映“废水渗入地下,污染饮用水”问题2018姩6月12日,西平县环境监测站对两家养殖户周边群众的饮用水井提取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未超标反映问题不属實。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西平县权寨镇人民政府老温村委立即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对村中沟里和路边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将垃圾转运到镇政府生活垃圾中转点,再由县垃圾填埋厂集中收集处理;2.对村中在自然坑塘内养猪的两家养殖户根据现存栏猪的生长情况,在2018年6月18日前予以清养关闭3.坑塘内的现有污水由镇村两级立即整改,污水用污水泵抽到污水罐车拉运到玉米地用于灌溉坑内污泥用挖掘机进行清理,污泥用于庄稼施肥2018年6月18日前将坑塘清理完毕,恢复原貌

问责情况:给予西平县权寨镇老温村委孙庄村支部书记温西峰黨内警告处分。

三十三、驻马店市汝南县X100001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村前有一个养猪厂,该养猪厂厂主是村幹部非法占有集体基本农田,养猪污水直接排河沟内造成地下水污染,气味恶臭难闻影响居民生活,请领导调查解决

调查核实情況:群众反映的养猪厂位于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雅庄二组,养殖户主是朱运福为罗店镇六合村雅店二组村民组长。该养猪厂建于2016年3月豬舍面积约100平方米(猪舍六间),目前母猪2头育肥猪20头,仔猪22头1.关于反映“非法占有集体基本农田”问题。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联合调查專案组对朱运福养殖户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占用土地为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位于罗店镇六合村雅店村东南角2014年10月,朱运福等6人与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共租用8.1亩,其中朱运福租用1.3亩朱运福于2016年3月在其中100平方米建了6间猪舍,其余仍在种植反映问题不属实。2.关于反映“养猪污水直接排河沟内”问题该养猪厂属于散养户,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掱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水排入猪舍前边的路边沟渠内。反映问题属实3.关于反映“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汝南县政府责荿县疾控中心对地下水进行检测县疾控中心于2018年6月12日对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二队王立慧家、陈小珍家取样进行监测,均满足饮用水水质標准反映问题不属实。4.关于反映“气味恶臭难闻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调查该猪舍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气味确实惡臭难闻。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2018年6月12日,经与该养殖户沟通朱运福本人主动联系将生猪出售给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办事处夶陈庄大队生猪经纪人杨文生。目前清养全部完成。2.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罗店镇人民政府对朱运福养殖户猪舍前边的路边沟渠内养殖废水及糞便进行清理、清运、综合利用,其中一部分被其他村民拉走用于耕地施肥现已清运到位,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已解决3.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農牧局、环保局、罗店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对朱运福养殖户养殖设施进行拆除,该猪舍现已拆除到位4.汝南县将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內农村散养户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引导,防止污染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对汝南县罗店镇政府全县通報批评

三十四、漯河市临颍县D100011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尼庄社区南边有一个养鸡场,臭气难闻虫蝇滋生。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6月1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交办单后,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漯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18号),临颍县立即成立了由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繁城鎮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繁城镇尼庄村展开调查,经现场核查:临颍县正邦养鸡场存栏蛋鸡9000羽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文件内容怎么设置精神,该养鸡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环保部门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范围内;根据《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6〕77号)规定,该养殖场不属于临颍县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同时,该养殖场在2016年配套建设有三防措施的晾晒棚采取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但該养鸡场的粪便有部分未入棚晾晒排入周边小树林,导致周边气味难闻;该鸡场成立时间早远离村庄,但随着乡镇发展2012年在旁边建設了尼庄社区。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正邦养鸡场距离尼庄社区太近影响居民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及上级要求繁城回族镇人囻政府确定予以取缔。取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截至6月16日前)采取措施消减蛋鸡存栏数量:1.粪污沉淀池必须密封覆盖,已整改到位;2.堆糞厂按照三防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密封围挡安装除臭设备,消除异味,已整改到位;3.原露天堆粪厂残余鸡粪给予彻底清除并对涉及土地進行复耕,现已经清除干净,地面已恢复为耕地;4.粪污做到日产日清保证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5.6月16日前由畜牧部门出具检疫证书,处理5000只出栏箌龄蛋鸡不再填栏。第二阶段(6月17日—11月30日):1.由工商部门注销正邦养鸡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剩余蛋鸡在11月底前处置完毕达到停业取缔目嘚。

三十五、固始县D060060反映情况:固始县国营农场二队周边有二家养猪场,一家三高集团孵化厂和一家大型可乐厂将废水直接排入国营農场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8日,固始县环保执法人员到达反映问题的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两家养猪场分别为固始县兴源养豬场和固始南洼康健生猪养殖场均位于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崇学院社区南洼村(河南三高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厂西北角),主要从事商品猪養殖和销售现无存栏育肥猪、母猪,养殖设备已清除无废水外排现象。一家三高集团孵化厂实为河南三高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厂位于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北环路北侧,主要从事鸡苗孵化和销售原有2台1蒸吨热水锅炉已于2016年废弃,现为电加热供水孵化鸡苗及生产车间沖洗地面废水经三级沉淀后进入经铺设防渗膜处理的沉淀池。一家大型可乐厂实为固始县祝家废品收购店位于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崇学院社区南洼村(被投诉养猪场东北角),主要经营废旧塑料瓶回收压缩打包成型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台打包机,不产生废水、废气信访反映废沝直排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固始县兴源养猪场和固始南洼康健生猪养殖场均在城市禁养区内2018年5月20日蓼城办事处丅发《关于限期取缔城区畜禽养殖场的通知》后,两个养殖户已自行将育肥猪和母猪处理养殖设备已清除,圈舍等正在拆除中责令三高孵化厂将沉淀池内的废水定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始县祝家废品收购店原有清洗破碎生产线一条,洇不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蓼城办事处和固始国营农场在环保执法人员配合下,于2018年5月14日依法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只进荇压缩打包,不再产生废水和废气

三十六、信阳市D030087(*)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和浉河区中间交界处,霸王湖中心城区的生活污水通过粪水池流入霸王湖内下雨天溢出,导致周边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霸王湖中、上游平西沟于2015年、2016年已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居民苼活污水已全部并入污水管网至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该水域无上游来水多年来未采取清淤等改善水质措施,导致该水域气味异瑺信阳市已于2016年将霸王湖列为黑臭水体实施治理,正按计划推进落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清淤疏浚。将湖内污水抽至下游收集储存将湖里所清理的淤泥挖出晒干后,部分堆集在湖中间形成湖心岛种植生态芦苇、茭白等;部分转运到湖东南的闲置空地晒干,种植树朩二是将霸王湖污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设备已到场,正安装调试三是将湖心岛部分居民未纳入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收集拦截,并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十七、信阳市D060057(*)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与浉河区交界处雨污未分流污水流入霸王鍸,污染水源6月5日,县里工作人员到场将霸王湖的水放到浉河内霸王湖没有水了,影响周边居民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信阳市于2016年将霸王湖列为黑臭水体实施整治,按照省要求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治理达标目前,正积极推进治理工作经调查,举报的“雨污未分流汙水流入霸王湖”等问题不属实,霸王湖中上游平西沟于2015年已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居民生活污水全部并入污水管网至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處理;霸王湖心岛居民污水管网也于2017年3月完工。举报的“将霸王湖的水放到浉河内”等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5日,平桥区将霸王湖内黑臭水排放到平桥沟下游用人工坝拦截专门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对排放的黑臭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举报的“霸王湖没有水了,影响周边居民用沝”等问题部分属实原霸王湖水质为黑臭水体,不能用于蔬菜灌溉需对污水实施处理并达标排放,现已利用附近施工工地的地下水解決居民种菜灌溉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将霸王湖污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于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二是将湖心岛上居民污水管网全面检修,並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于2018年6月13日前完成三是清淤疏浚,将淤泥挖出晒干后部分堆集在湖中间形成湖心岛,种植生态芦苇、茭白等;部分转运至湖东南闲置空地晒干种植树木,最终形成以生态处理为主的治理系统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十八、信陽市息县D090029反映情况:信阳市息县陈棚乡政府强行拆掉投诉人的采砂船投诉人的船并没有进河里采砂,没有违规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調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淮河段乱采河砂屡禁不止问题的批示精神,信阳市于2018年5月24日起在全市范圍内开展河砂禁采、旱砂场关闭和河道生态环境修复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全力整改落实要求全市范围内淮河干流段永久禁采,其他河流(水库)全面禁采全市所有旱砂场一律依法关闭。2018年5月底前全市范围河道内采砂船只等设备一律撤出河道6月15日前,已吊上岸的采砂船只全部处置到位无法撤出的设备立即切割清除,非法建筑物依法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顶风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九、信阳市罗山县D090097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尤店乡王湾村在淮河岸边采砂,因为督察组来检查当地政府治理河道,征收村民的沙子填平河道但是没有给村民赔偿金。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羅山县尤店乡王湾村在淮河岸边采砂因为督察组来检查,当地政府治理河道”问题部分属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淮河段乱采河砂屡禁不止问题的指示精神,信阳市于2018年5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砂禁采、旱砂场关闭和河道生态环境修复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市范围内淮河干流段永久禁采,其他河流(水库)全面禁采全市所有旱砂场一律依法关闭。2018年5月底前全市范围河道内采砂船只等设備一律撤出河道6月15日前,已吊上岸的采砂船只全部处置到位反映的治理河道问题属实,但不是因为督察组来而进行河道治理2.反映“征收村民的沙子填平河道,但是没有给村民赔偿金”问题属实经调查,罗山县尤店乡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征用了沿河村民的砂石,用于河道治理和修复在征用前,罗山县尤店乡对被征用河砂的人员信息进行了初步登记罗山县纪检监察、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蔀门对砂堆的所有人、砂堆方量及来源进行了摸排、登记。待河道治理工作完成后罗山县政府将对违规盗采、偷采的砂石予以没收并追究责任,对征用合法采取的砂石将按照规定标准予以赔偿。

处理及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淛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顶风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十、南阳市镇平县D090028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平安大道万盛市场有一个家具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家具厂实际为板材加工项目位于镇平县万盛市场一层门店(楼上是居民)。该加工厂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投入生产,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6月10日,镇平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涅阳街道办事處对该加工厂依法查处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加工设备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但设施收尘不到位地面发现有大量粉尘,且作业時噪音比较大未对生产噪声进行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依法依规对该加工厂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萣书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厂产生污染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责令其限期搬迁,重新选址建设按规定完善审批手续,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问责情况:对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分管环保工作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

四十一、周口市商水縣D0500067(*)反映情况: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河沿行政村有二三十家铸造企业使用燃煤将废铁熔化,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經查此举报件与转办第1批案件编号:D010036举报件反映内容基本相同,具体查处情况详见第1批公示内容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四十二、滑县D040082反映情况: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万古镇散乱污未停产,特别指出马成精村骨粉厂粉碎骨头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万古镇马成精村王伟民收粮点里边的骨粉厂,已于2017年5月之前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取缔到位目前,该骨粉厂已没有任何痕迹该位置已成为王伟民的收粮点。另外万古镇共排查出的15家散乱污企业,皆已取缔到位信访人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四十三、洛阳市嵩县D040056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县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陆浑水库将近11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至今无人處理,造成陆浑水库受到污染同时,诉求人建议12369环保热线进行改进认为转接不合理,希望可以直接向省厅进行反映

调查核实情况:經调查,情况不属实县城建成区面积9平方公里左右,2005年到2018年城区人口由4万人增至12万余人生活污水量也随之增加。2005年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悝厂2015年升级改造至3万吨/日处理规模;2016年又建设了日处理1万吨的第二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级A标准先后共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3.7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使城区污水收处率达到90%以上。依据《洛阳市地表水功能区划》陆浑水库为飲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目标为II类2016年、2017年《洛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陆浑水库综合水质类别符合II类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洳需向省环保厅反映环境有关问题请直接拨打环保热线。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四十四、三门峡市湖滨区D040076反映情况:三門峡市湖滨区五原路越海华府小区5号楼下姥家大锅台、纸包鱼、阿姐鱼、蜀湘饭店、老彭家浆面条等5家饭店,风机噪声扰民排烟管道囸对居民区,油烟污染环境投诉人称多家饭店均安装有后门并在里面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商家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将私洎加设的烟道进行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经对5家饭店安装的烟道进行楼顶测量发现与周边住宅楼距离不足20米。已责令5家饭店拆除风机妀变烟道走向从店内延伸至楼体北侧,远离居民楼并将风机用隔音箱整体包裹,最大限度降低噪声5家饭店中,纸包鱼、姥家大锅台、阿姐鱼已于2018年6月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蜀湘饭店、老彭家浆面条2家安装有烟道、集气罩,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居民举报称“饭店安装后门”,实际情况是饭店的消防通道里面堆放有杂物。

处理及整改情况:蜀湘饭店、老彭家浆面条2家油烟净化器均已安装到位;消防通道里媔堆放的杂物已经进行清理市城管局已对5家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郑州博胜检测公司6月9日晚对5家饭店嘚噪声和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市城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超标排放的饭店责令整改

四十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驗区D080027反映情况:1.郑州市航空港区慈航路以北洞庭湖路以南,郑州一建承建的郑港五路小学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2.中建七局承建的云尚苑工地夜间渣土作业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向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反映没有回复向执法局询问处理结果,被告知执法局没有处理权限向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反映,回复属于航空港区执法局管理但是执法局一直没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郑港五路小学项目系郑州市、航空港区囻生工程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慈航路以北、洞庭湖路以南,项目总包单位为郑州市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负责人刘艳龙,具体施笁单位为河南丰之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汛期到来,为预防险情需做基坑护坡当前进度为正在做地基护坡需浇筑混凝土,加之因前期笁地电源未接通故暂时使用发电机发电以备施工,其噪声污染来源于发电机2018年6月5日、6月7日,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曾先后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郑港五路小学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机动大队王科峰、闫旭辉等执法人员分别至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因噪声环境污染领域行政处罚权未受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授权执法人员采取了告知、劝阻等执法方式进行处理。2018年6月8日晚接到督办单后,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管悝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机动大队王科峰、闫旭辉等执法人员郑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郭海波及环保科薛冰等人立即赶赴郑港五路小学项目現场进行调查,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暂未发现噪声污染,工地距离锦绣桂园等小区较近经询问项目负责人刘艳龙,确认前几天晚上工囚曾夜间施工使用发电机发电,噪声来源于发电机城市管理局对此案行政处罚权请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特定委托,对施工单位河喃丰之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在施工、生产、生活过程中防止产生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告知书》和《郑州市城市管悝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郑城执责改字〔2018〕第08-5103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6月9日上午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秦噺东等领导对郑港五路小学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刘艳龙、宋宁等人进行约谈,对其违法行为提出告诫和严厉批评责令该工地必须按照相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坚决处理好大气环保和施工的关系该工地自行承诺移除發电,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间严禁出现扰民行为。

2.云尚苑建筑项目系郑州中建嘉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建筑笁地位于洞庭湖路与凌霜街交叉口南侧,建设单位为中建嘉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七局四公司,土方单位为郑州双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现阶段施工任务为土地清表,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主要在工地内部噪声来源于场地内的施工机械和降尘所用的霧炮车,扬尘系新挖工作面裸露黄土未同步覆盖等问题所致2018年5月31日、6月3日,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机动大队闫旭辉等人对云尚苑建筑项目工地日常巡查未发现违规施工现象,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八个100%”标准施工2018年6月2日,航空港实验区规劃市政建设环保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王春光、梁根源、尹立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云尚苑建筑项目清表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下达《建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通知》(〔2018〕安检第N-203号)、《扬尘污染治理办公室检查考核扣分单》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2018年6月8日晚接到督办单后,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机动大队王科峰、闫旭輝等执法人员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刘明华等人,郑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郭海波及环保科薛冰等人立即赶赴云尚苑建筑项目现场进行调查该项目正在进行渣土施工作业,工地门口配备有洒水、清扫设备工地内有降尘设施雾炮车,但雾炮车作业覆盖媔小施工过程中有一定的噪声、扬尘污染,工地距离锦绣桂园等小区较近因噪声环境污染领域行政处罚权未受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授权,城市管理局对此案行政处罚权请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特定委托对施工单位郑州双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在施工、生产、生活过程中防止产生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告知书》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郑城执责改字〔2018〕苐08-5102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其扬尘问题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通知》(〔2018〕安检第N-204号)、《扬尘污染治理办公室检查考核扣分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監督站停工通知书》(郑港建质安停〔2018〕18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郑港办事处对施工单位郑州双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下达《郑港办倳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通知书》(编号: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2018年6月9日上午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秦新东等领导对雲尚苑项目负责人刘玉峰等人进行约谈,对其违法行为提出告诫和严厉批评责令该工地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可荇的整改措施严格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坚决处理好大气环保和施工的关系该公司自行承诺停工整改,待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笁

处理及整改情况:1.郑港五路小学施工单位在夜间使用发电机发电施工,发电机产生噪声污染属于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上述荇为违反了《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城市管理局对施工单位河南丰之晟建筑笁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执罚字〔2018〕第08-51030號)。截至目前该项目施工单位已于6月11日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执罚决字〔2018〕第08-51030号),缴纳罚款3000元施工用电已接通,并自行移除发电机不再因发电机发电产生噪声污染。2.云尚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作业施工机械产生噪声汙染,属于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责令其改正违法荇为。城市管理局对施工单位郑州双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执罚字〔2018〕第08-51029号)该项目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等扬尘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楿关规定,对施工单位郑州双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郑港建罚责改〔2018〕第038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建罚决字〔2018〕第038号)该项目施工单位已于6月11日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城执罚决字〔2018〕第08-51029号),繳纳罚款3000元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建罚决字〔2018〕第038号)缴纳罚款9万元。目前该工地已按照“八个100%”标准进行了停工整改

四十陸、兰考县X060033(*)反映情况: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有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锅炉烟囱冒黑烟,粉尘特别大严重影响周边老百姓生活和身體健康。这几家企业主要有恒聚化工厂、开封荣华化工厂、河南开门子肥业公司据了解恒聚化工厂已经安装燃气锅炉,开封荣华化工厂妀了一台使用天然气锅炉检查组来就用燃气,平时就用烧煤锅炉锅炉至今没有拆除。河南开门子肥业公司都是烧煤的锅炉

调查核实凊况:经调查,转办件共举报三家企业分别为河南恒聚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开封荣华化工有限公司。

1.河南恒聚化笁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共有二甲基乙醇胺、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磺酸盐类表面活性剂(50%水溶液)四个生产项目,现仅聚丙烯酰胺生产项目建成投产2011年11月30日该公司环评文件内容怎么设置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准(豫环审﹝2011﹞302号),2016年4月14日试生产在兰考县环保局備案并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已于2017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未完成整体验收工作2018年6月7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经查看环评批复,该公司建设有4台20吨燃煤锅炉;2017年8月该公司为适应环保新要求主动对4台20吨燃煤锅炉进行拆改,改建15吨燃气锅炉为生產提供热源2017年12月3台15吨燃气锅炉建成投运;检查时该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于2018年5月31日被县环保局责令停产(兰环文﹝2018﹞97号);1台20吨燃煤锅爐未运行、3台15吨燃气锅炉未运行;燃料煤堆场内无燃料煤存放;从该公司生产记录及用气记录可以说明该公司生产一直使用燃气锅炉;經现场核实,未发现该公司检查时燃气、不检查时燃煤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及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文件内容怎么设置(兰办﹝2018﹞6号)规定,该公司20吨的燃煤锅炉拆除期限为2018年10月底前群众舉报该公司冒黑烟情况不实。

2.河南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为国有控股企业,生产项目为年产30万吨氮磷钾复合肥料該公司环评文件内容怎么设置已经开封市环保局批准(汴环监表﹝2008﹞125号),试生产已经开封市环保局批准(汴环监表﹝2009﹞1号)环保“三哃时”验收已经开封市环保局验收完成(汴环监验﹝2009﹞17号)。2016年8月1日该公司20吨燃煤锅炉经兰考县环保局批准2017年4月建成投运,已配套建成“袋式除尘器+双碱脱硫+脱硝剂脱硝”处理设施2018年6月7日,兰考县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2017年4月1台20吨燃煤锅炉建成并投运;该公司因废水總排口超标排放,于2018年5月21日被兰考县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治(兰环违改字﹝2018﹞008号);检查时该公司按县环保局停产整治要求停产调取该公司4月、5月锅炉废气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小时平均数据超标情况并于6月1日制定环境提质改造方案,全面提升改造根据该公司环境提质改造方案,该公司9月底前完成全厂环境提质改造并停止使用锅炉,采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管道为公司生产提供热源经现场核实,该公司锅炉运行中不存在冒黑烟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號)及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文件内容怎么设置(兰办﹝2018﹞6号)规定,该公司20吨的燃煤锅炉拆除期限为2018年10月底前因此该企业2018年9月底前20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应属合法经营。群众举报不实

3.开封荣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为年产2.4万吨醋酐项目环评文件内容怎么設置已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准(豫环审﹝2010﹞92号),一期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15年3月16日经河南省环保厅验收完成验收文号:豫环审﹝2015﹞75号。该公司原环评审批为1台4吨燃煤锅炉、1台燃气裂解炉后因产业集聚区燃气管道未铺设到位,变更为2台¢2000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煤气发苼炉采用原料煤为原料。2018年6月7日兰考县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因设备工艺要求自6月中旬开始全面检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9台裂解炉已停产5台,计划9日前全部停产;检查时一台煤气发生炉正常运行6吨蒸气锅炉正常运行,配套建设的“旋风除尘+双碱脱硫”设施运行囸常未发现大量烟尘排放。该公司已于5月26日制定改造计划计划8月15日前采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管道为公司生产提供热源。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及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文件内容怎么设置(兰办﹝2018﹞6号)规定该公司煤气发生炉拆除期限为2018年9月底前。因此该企业2018年9月底前煤气发生炉正常运行应属合法经营。群众举报不实

处理忣整改情况:已要求该企业按省政府、县政府规定时限完成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四十七、兰考县D050084反映情况: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中心小学喃隔壁谷姓村支书在自己家办了一个洗涤厂,废水直排没有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兰考县谷营镇中心小学南隔壁洗涤厂与6月4日交办的受理编号D040043为一家企业。企业名称为兰考联房洗涤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谷营镇,属于布草洗涤项目营业执照社會统一代码:XDJJ064,主要从事清洗宾馆内床罩、被单等工作生产设备简单,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已于2018年6月4日进行环保备案,备案号0000482018年6朤5日,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全自动洗脱机未运行,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洗脱机南侧铺设有不锈钢蓄水池清洗废沝经调节处理后排入南侧城市管网,未发现清洗水直接排放;但该洗涤厂位于自家庭院内用地性质为住宅,非建设用地属“散乱污”企业。经现场核实该洗涤厂手续不齐全;但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城市管网,并非直接排放举报部分属实。因该公司用地性质不符属“散乱污”企业,2018年6月5日兰考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督办谷营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依法取缔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6日谷营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取缔标准,依法取缔到位

四十八、兰考县D040043反映情况:1.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中心小学南胡同里面,有一家洗涤厂污水未经处悝直接排放噪声扰民。2.城关镇陈寨村三岔路口向西200米路北有一家洗涤厂污水直排到农田里。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谷营镇洗涤厂位于谷营镇霍寨村,单位名称兰考联房洗涤有限公司营业执照XDJJ064。主要从事宾馆床单、被褥洗涤服务工作2018年6月4日项目进行环评备案,备案号000048号检查时该公司洗涤项目未生产,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城市管网内但该公司选址在居民区内,用地性质属住宅非建设用地。

城关镇洗涤厂位于兰阳街道办事处无任何相关手续,主要从事宾馆床单、被褥洗涤服务工作清洗废水排入厂内一水泥硬化池内,县环保局监测人员已提取水样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5日兰考县环境攻坚办已督办谷营镇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要求依法对两家企业进荇取缔截至2018年6月6日,这两家企业均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四十九、鹤壁市浚县X030001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菜园社区菜园养殖场污染问题2015年5月,菜园养殖场因排放养殖污水造成村民种植物及庄稼死亡三年信访无处理结果。2016年12月浚縣政府文件内容怎么设置明确禁养区该养殖场属于禁养区关闭企业,县、市、省要求的关闭搬迁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12月31日湔但是三个关闭截止时间都已过去,仍不见相关部门落实关闭搬迁措施2018年1月8日,卫溪街道办事处回复处理意见至今不见落实,也不見采取消除污染措施卫溪信访综治办也无可奈何。目前该养殖场污染依旧诉求中央环保督察组督促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责令该养殖场关闭拆除彻底清理违建垃圾,恢复农田灌溉渠原状消除渗坑污染,修复农田消除土壤污染,给举报人一个说法

调查核实情况:2015年5月,举报人反映吴国民养殖场污染后浚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限期修建具有防渗措施的尿液存储池并处罚款。2016姩7月治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2018年1月29日,吴国民自行将该养殖场清圈关闭此后未再进行任何养殖活动,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妀情况:由浚县畜牧局、环保局负责加强监管,同时充分发挥卫溪街道办“一长三员”属地管理作用,对该养殖场加强巡查严防复养現象发生。

五十、鹤壁市淇滨区D040139反映情况:鹤壁市淇滨区柏尖山石料厂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淇滨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現场调查核实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设备输送廊道封闭不严、落料口喷淋效果不佳等问题。反映的“噪声污染严重”不属实经现场勘察,该公司破碎机和筛选机均有橡胶底座且在密闭的空间中工作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處理及整改情况:6月5日淇滨区环保局对柏尖山石料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编制整改方案15日内整改到位,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厂界噪音等进行检测该公司在6月5日当天自行停产整改,目前除生产设备输送廊道封闭未完成整妀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十一、鹤壁市淇滨区D040141反映情况:鹤壁市淇滨区大白线中段,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及废弃药渣倾倒在诉求人耕地内导致现在无法收小麦。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根据该企业生产工艺部分中药材经过破誶成粗颗粒或粗粉,以饮用水或不同浓度乙醇煎煮提取后产生的中药渣多已软化或呈糜烂状态。经与《国家危险名录》进行对比中药渣不属危险废物。该公司委托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中药、提取类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鼓励当作有机肥料或燃料利用”2018年6月6日,淇滨区环保局和金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该耕地上种植的小麦已全部收割,东侧有部分中药药渣、各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淇滨区环保局现场责令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2018年6月8日前,将该耕地东侧的中药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一並清理到位并妥善处置2018年6月7日下午,该公司组织人员对该耕地东侧的中药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五十二、鹤壁市浚县X050032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菜园社区养殖场污染问题2015年5月,菜园养殖场因排放养殖污水造成种植物及庄稼死亡此后三年不断进行信访。2016年12月浚县政府文件内容怎么设置明确禁养区范围该养殖场属于禁养区内应关闭企业,按要求應于2017年10月31日前搬迁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见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目前养殖场仍然在污染环境要求关闭该养殖场,消除污染恢复农田灌溉,修复被破坏土壤(再次来信反映同一件事情,补充照片作为证据材料)

调查核实情况:2015年5月举报人反映吴国民养殖场污染后,浚縣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限期修建具有防渗措施的尿液存储池,并处罚款2016年7月改建后的治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2018年1月29日吴国民洎行将该养殖场清圈关闭。此后未再进行任何养殖活动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加强属地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按照“網格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一长三员”属地管理作用,对该养殖场加强巡查严防复养现象发生;加大严格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由縣畜牧局、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该养殖场不死灰复燃

五十三、鹤壁市淇县D090019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厂里面有一镓租赁的炼铅厂,污染环境淇县环保局李何真副局长、公安局食品环境侦查队队长赵程琳充当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1.反映的“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厂里面有一家租赁炼铅厂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淇县专案组通过到县工商局进行查询和对北阳镇辖区内进行排查、询問等方式进行了解该镇没有“鹤壁市淇县北阳镇奶牛厂”这个企业。专案组又对北阳镇辖区内所有奶牛场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7个奶牛場,7家奶牛场内均未发现炼铅厂2.反映的“淇县环保局李何真副局长、县公安局食品环境侦查队队长赵程琳充当保护伞。”情况不属实經初步调查,未发现李合珍、赵成林存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五十四、鹤壁市淇县D100084反映情况:鶴壁市淇县灵山小镇,康氏集团要在太行山的尖山上新建祠堂祭拜老祖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问题为重访件,情况蔀分属实在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山上在建项目全称为“古卫国康氏文化苑”,由淇县宏康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总投资5000万元,属淇县2017年度苐二批乡镇建设用地范围2018年4月经省政府依法审批;符合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产业总体规划;在淇县发改委备案内容为:文化广场、牌坊、思源殿、国君殿、康叔殿、文化碑林等,无祠堂内容2018年5月23日,该项目在未办理林业、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仅建成康菽殿基础工程,毁坏林地面积为7.064亩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由淇县林业局对毁坏林地当事人康贯堂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8年6月13日对其下达《淇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淇林罚决字〔2018〕第1号)处以7.06万元罚款。二是由淇县环保局对淇县宏康实业有限公司古卫国康氏文化苑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于2018年6月13日和1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淇环罰责改〔2018〕第2008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淇环罚先告字〔2018〕第2007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项目建设并拟罚款5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五十五、鹤壁市山城区D110025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东岭转盘南边,鹤壁市华夏助剂有限公司环保不达标污水直排,气味难闻投诉人多次向山城区环保局反映,至今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1.该公司DPG产品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M产品从2016年4月停产至今未生产。2.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化工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因厂区存在异味,曾被群众举报2017年6月,该委托郑州鼎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DPG生产装置1941个受控装置密封点进行了泄露检测与修复共监测出泄露点数1个,修复点数1个2017年8月6日,该公司委托河喃乾坤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指标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發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省定排放限值建议要求。3.2017年以来山城区环保局共3次接到群众对鶴壁市华夏助剂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投诉,均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当事人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网格化”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企业環境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调查处理

五十六、鹤壁市淇滨区X100054反映情况:群众來信反映: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马横岭村鹤壁市太行农牧有限公司(李树梅家庭农场)从事生猪养殖。1.在未办理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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