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合肥药品生产厂家,规模不大,5月底接到北京北大方正电子公司给我们发的快件,说我们药品包装盒上用了他们方正字体,未得到他们的授权,现在要求我们付费。 &...
我们是合肥药品生产厂家,规模不大,5月底接到北京北大方正电子公司给我们发的快件,说我们药品包装盒上用了他们方正字体,未得到他们的授权,现在要求我们付费。
紧接着,他们接二连三的给我们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负责人让我跟他们联系,了解下情况,他们把我们侵权的所谓“证据”发给我们了,并在之后的邮件中说“方正建议贵司合理正确使用,即取得方正授权。我司也会考虑贵司的非主观侵权事实,给予合作优惠方案。”“若贵司能积极有效地与我司协调处理此事宜,我司可建议5万元授权方式操作。即免除之前侵权责任,获得今后使用权利,达成友好合作关系,寻求共赢”“如果贵司真的有诚意来商洽解决既有问题,我们希望贵司相关人员能拿出实质性的行动来与我们一道协商妥善处理,这样对两家公司无疑是最有利的途径。谢谢”
关于字体侵权,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现如今,字库目前已成为大众消费品,究竟该收多少费用,还值得商榷,更别开后按字收费
,要大把的钱,况且设计主要由广告公司承担,企业主对于字体使用等专业问题很难做到时时关注,肉眼也不可能辨别说字体的种类。而且,对于不能使用,企业也没事先被告知,消费者使用的时候也没有提示收费,突然被告知侵权,要付不菲的费用,归根结底我们才是受害者。
我们公司为了减少麻烦决定改变字体,不再用方正字体了,但是 现在方正公司频繁跟我们联系,要求我们付费,也给我们发律师函了,针对该问题,我也查询了相关资料
,咨询了律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美术作品,本身应有视觉效果,应为人类肉眼可以观察的平面、立体艺术作品,所以单字不能作为美术作品享受著作权,而引起社会讨论的计算机字库,本身是计算机程序,不具备任何人类肉眼可视的字体造形关于计算机字体商业用字收费要,我国《版权法》版权法就必须作出调整,才能适应这种荒唐的要求。而他们的经营模式也让人厌恶。除了走诉讼之路,怎么解决被纠缠的现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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