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什么法术,,一催老婆速速回家法术服服贴贴?

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结束;我知道每个人都在努力,哪怕有些事情注定失败;我知道九年来我一直在编织一个神圣而惟一的梦想。是三年前的一个盛夏,高中部的哥哥姐姐带着各班的牌子站在教学楼的大门前。那里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位置,我可以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在牵引着我走向它,因为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站在宣传栏前寻找自我。很快找到,它存在于“2班”。“2”这个数字从小到大都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我以为它会把我丢弃,没有想到,这种亲切感又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凝视我的校园。我记得在考初中前的一个黄昏,父亲带着我第一次来到向往已久的学校──“彭中”,它的神圣与古老在那时凝在心头。我与父亲站在百年大树前。11岁的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树叶中写尽了永不能被岁月抹去的古老寓言。或许我真的不能领悟到所有的幽远寓言,但我知道,这里有一片树叶一定是属于我的,一定。后来,在开学的第一天,我踏入校门时,老树长出了一片新叶。她是那样的张扬与格格不入。而彭中,是驯服并驾驭它的惟一魔棍。        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都已忘却或漠然,但我仍宠爱深中。像母亲一样不肯分割更多的爱给其他。固执而盲目。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固然彭中是梦开始的地方,并且她赐予了我勇气、自信与智慧。         B── 长发、宽额、刘海、弓眉、眉间有一颗痣。长裙、细带凉鞋,往门上一靠,薄唇未启,已觉气势逼人。她姓何名京平,初一(2)班班主任。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将影响我的一生。         三年前的第一次排位置,是我与她的第一次“交谈”。她嫌我高
9月2日的第一节课是何老师的语文课。课文是《这不是一颗流星》。尽管三年下来读了不少的语文书,但这篇永远是我的挚爱。因为它是开始、是希望、是起点、是源头。她并没有急于给我们讲解课文,而是变魔术般地抽出一本书,面对我们54双无知但急于求知的眼睛,平缓而真诚地读了篇小品文,名叫“求佛不如求自己”。过后她告诉我们这是《青年文摘》中的一篇文章。三年前是何老师带我走进真正的艺术殿堂,是《读者》、《青年文摘》伴我度过了三个春秋。学校的石板桌上都有我们看书的身影。星星点点的孩子伴着点点滴滴的时光,历史长河中这影响不了什么,人生历程中这改变了一切。如魔术一般,没有任何的预兆与前奏,三年中无孔不入地进入每个人最柔软的心灵底部。又有谁可以大胆猜测今日看《读者》的孩子,明天可以主宰世界?         数学对于我来讲,是情人关系,这位情人已认识了九年,但我却仍对他欲罢不能。我爱他,发疯、发狂。我天天见他,跟他说话。从白天的日出时分,到夜晚流星刹那划过天际。他却恨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日子般的不快与无奈。我爱得愈深它愈讨厌我,我精疲力尽的时候遇上了连普通话考试都不过关的柯老师。        我记得上他课时的罚站,我站在课室后眼泪直在框中打转;我记得他连“习题集”都读不准;我记得他骂我们笨得连猪都不如,只因我们总是忘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我记得柯总是紫雾缭绕如神仙般地踱进教室;我记得他总爱在我们不及格的试卷上写下精彩评语,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我记得在我没听好课时,柯老师在黄昏中给我补课的身影,让我懂得什么叫落寞。        初一的生活真的如花般的美丽并快乐着,我的梦想总是在现实中得以实现,我丝毫没有挫折感,因为太多的荣誉与忙碌而充实的日子向我冲来。来不及缓缓的思考,早已匆匆地走过。初一是努力与成功永远等价的交易,幼稚的我远没有想到两年后的灾难。         初二的生活更加紧张,每天清晨我愿意在桌边摆一瓶水,这样会使烦躁的心逐渐如水般澄清而宁静。星期四7:30。殷杰,一个优秀而感性的老师。灰色的毛衣,黑色的西裤,深陷的永不可猜透的眼睛。我从未发现我的身边竟有这样一个干净而简洁的人。从未。他从不抽烟,惟有做实验时为我们可以更好地看清“光的反射现象”而牺牲自我式地抽两口。其实他抽烟时的姿态很漂亮,不媚俗,剩下的是凝重与冷冽。         他喜欢从身边的小事中阐述道理。他给我们讲童话《黄鱼的故事》,告诫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不要展望或想拥有其他。因为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你因该清楚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最后他给我们写了8个字“六根清静,一心向学”。         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全心投入与学习的联系是这样紧密。有时听了他的讲话,晚上睡觉都不安稳,总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用他的话说是,“不是你一天跑多远,是你跟别人在比赛时,回过头来,你是在追别人。”他总是那样富有激情与活力,不论是赛场上,跑道上,乃至课室里。他的话总使人为之振奋。于是我觉得他比一般人活得要累。他宁愿买一些高雅杂志细细品味,却不急于为功名利禄而奔波,与他同时来深的老师都已分到了房子,而他却没有。但,这仅限于物质,不是精神。          爱在深中的天桥上站着,从高出俯视。我总想,若桥下是黄河,则宏伟壮观,气势恢宏。他是这样有抱负的人,却有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哀。他又是满足的,因为他的确真正拥有。         是初二的一个夏天遇上的她。黄老师,娇小而实在,她没有别人的浮躁与激情。她并不会像殷老师那样讲述道理,也不会像何老师那样主宰他人。她有明显的香港人特征,品味高雅,喜欢浪漫,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平时跟她走路,我都要小跑前进。         她喜欢鲜花,按时浇水,按时换花。我在猜想,她心里想的应该是:Tomorrow day.虽然有时当教师是很苦燥,但我总觉得她是在享受生活。她总给人一种轻松实在的感觉,她从不为难别人。我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可她从来不用我做搬录音机,发试卷之类的事。偶尔她实在没有时间,才非常歉意地让我“帮”她发。她总是这样急于让我减轻负担。我记得她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你的压力太大了。她是理解我的,就像一条小蛇潜入人的心灵,悠悠地钻进脑袋中,旋着旋着。         吴是我进入彭中的第三个同桌,她改变了我整个初中生涯。没有人提前在我耳边提醒,也很莫名其妙,性格如同地球南北两极般遥远的人相遇了。一坐就是一年。所有悲乐、喜怒、欢颜、沮丧,都由对方引起,她真的使我开朗、大方、爽快起来,可到了后来我都未曾知道我是否影响了她,或者我对她有多重要。她总可以这样不紧不慢,不愠不火地把握我们的友谊。从来不对我们之间有任何的质疑。她知道,什么都知道。巨蟹座的人总是这样活力与神秘。    &
是初二的下学期换的同桌,我已经在惨不忍睹的失败中变得越来越有勇气和毅力。同桌丁是个有抱负的人,我现在就敢断言,他准是我们班以后最成功的人,固然他也拥有幸运。双子座,有着不同寻常的冷漠。那段日子是最痛苦的,也是最耻辱的。我非常努力地学习却看着我的成绩一点点地,如瀑布般一泻千里,我在一种悲愤中,开始习惯平凡的生活。或许真的要在梦中醒来,抑或不醒来,做噩梦。没有人会选择后者,走投无路。         我开始请教以前比我学习成绩差的同学。我慢慢练成了厚脸皮。一根细针刺向心头是什么感觉?心头的一点红,总是那样光彩耀人地呈现在大家面前。你要害羞,那么接下来是“心死”。我清楚地意识到那段日子的浴血奋战。哪怕我输得很惨,哪怕注定失败,哪怕上帝已经否决。拿破仑的话被写成最大的字在后面的黑板上:“胜利在最后的五分钟。”那大红字挤满了整个黑板。我在黑板前哭泣,直到眼睛只能分辨红黑的混沌。          当好友夏问我考不考深中时,我扭过脸去说:“我不敢去想。”没有错,其实一直到考试结束时我都不敢去想未来怎样。每天都是世界末日,每天都有辉煌的胜利,每天都有凄美的失败,每天都有属于别人的欢笑之声,每天都有属于我的靡靡之音。其实我不敢面对现实,尽管我一直紧握着利剑,但我不敢预测未知。一个军事家,没有预测能力,没有远见,不去想象结果,这不叫成功。这叫缺陷。         我带着这种缺陷上了战场,指挥着属于我的一切,我开始寻找光明与快乐,后来才发现这种寻找与幼稚相连。没有成功,哪来快乐。很多人都这样想,没有笑,便制造。这种快乐的背后是心在滴血,是对心灵的不忠,是对自己的迷惑。         我没有停下来,因为我的利
剑在飞行中旋舞,它已停歇不了,状如戈壁滩之上的飞鸟,除了飞,还是飞。它生下来就为了飞翔而活,尽管单调乏味,但它忠于这片湛蓝的天空。它的心灵因此而受到上帝的垂青。它不同于其他的鸟儿,生死无声。它的死是因“坚持”与“毅力”两物共取得胜利的结果。我选择了“坚持”。被逼无奈。因为武器中没有天赋、没有智慧,没有快乐,没有成功,没有沉淀,还好,我还没有背叛。我从没有想去背叛自己的心灵,在最后初三的生活中,眼睁睁地看着几个同学在这种残杀中选择了背叛。上帝厌弃于背叛心灵的人。就如宇宙中的一颗星,坠落了,无人知晓。        E── 初三的生活有彩色层次而苦燥。义无反顾的同时也伴着彩色的调料。幽默总是在沉闷的空气中再次得到“夸张”的洗礼。在这种单纯的环境中一点点的小事都会让我感动,或许不光是我,大家都在奋力。祈祷。珍惜。纪念。宽恕。那个秋天简直是奇怪,因为没有雨。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何老师病了。在星期四的第一节物理课上,殷老师的泪水送走了无雨的秋。教室出奇的静。令人窒息的气味,一切梦想都成空。         何老师被查出癌症。做大年术时去掉了两块肋骨。我知道在许多时间里要制止任何感情。看书,做题,考试,像机械人一样地重复着既定的动作,要把情感放在脚下踩得稀烂。这桌筵席未散时就一个人从热闹走向孤寂,这对于何和我都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尽管不去想这可怕的噩梦,尽量不去怀念以前拥有精神支柱时的美丽日子。我开始学会慢慢遗忘,开始变得坚强与沉稳。        可以说何的病对我打击很大,我从未想这会失去什么,我甚至没有思考过生命的流逝。我浪费生命了吗?我每天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每天6次。用双腿
迈出最大的步伐。我喜欢用奔跑的方式来经历我的旅程。因为它最富有激情,意味着解脱,残留下大汗淋漓的快感。整个大街上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个怪物。没有人知道这一切都像黑夜过后喷薄而出的黎明,太美好了。这是一种强力的欲望,但“胜利”的垂青总是难以轮到我头上。于是我在生活中弥补。        干涸的心中开始流泪。何老
师说过,人生本来就是单行线,有去无回。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坐在窗边,轻轻地把窗关上。我只想等下学期再打开窗时,已不是这个我,而是另一个全新的并拥有果实的人。         F── 不知是哪位精通人士从老远的外地弄到一套《2001年全国中考试题荟萃》,这书一发下来就有种沧桑感,不远万里,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我们的面前。一套语文(或数学)荟萃,集了30套各省的中考试题一起炒。而炒出的菜是否美味,则看各路神仙厨师是否拥有顶级技术。没有读过初三的人是不会知晓“30套”意味着什么。每份考卷都凝结着出卷的那个地区最优秀的老师的智慧与心血,凝结着他们对今年中考的猜测与“模拟”,了不得。你想拼命就做吧,不想做你就准备等待开学考试的“死亡判决书”!        在彭中路上逮着个年青人问:“你有30套吗?”如果那人问:“什么是30套?”这人要么没有参加过中考,要么只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        我可以为做对了一道题而手舞足蹈。可当我渐渐安静下来回想时,不觉得可笑有可悲吗?该肤浅的肤浅,该无知的无知,该错误的错误。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把30套烧成灰,我都认得。         刘若英曾唱过一首《收获》,我去地摊上淘到了这张老唱片。听了一个寒假,直到耳朵长茧,直到留声机沙哑,直到地上的蚂蚁用触角捂住耳朵,天荒地老,放假最后一天我把《收获》放进了柜子里。因为现在还没到时候。初三像魔术师手里的那顶长筒帽子,命运之神伸手往里掏,有时掏出鸽子,有时掏出老鼠,这都是收获
一个冬天,并不冷,拿出的原毛衣都没穿过,就开始春暖花开。我不喜欢。因为我想用厚重的衣服把自已包裹起来。就这样和心里感觉一同,拧成一团。        深中的梧桐,是最早发芽的。不惊不挠,却又可惹得满城风雨。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新生,在众目睽睽下夺去了与春同在的万物的光彩。二月。最后一个学期。把“明年中考”这挂在嘴边的话换成了“今年中考”。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        G── 初三第二学期的开学考试犹如炸弹,威力巨大,涉及面广。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名次是250。没有人知道这种成绩可以令人绝望。学校把每个人的成绩精心地统计好,整理好。各科分数,各班排,年级排,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一班一种分析,一人一个答案。其实谁都知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但谁都也不能不以成败论英雄。        火药味已经到刺鼻的程度了。日程表的安排密密麻麻。我总喜欢把中考当作打仗,这样我才有快感与激情。每天一张小纸片,写上今天的计划安排,然后,干完一件用红笔打一个大叉,以示消灭了一个敌人。我的“快乐”的日子在这最精彩的战斗中一天天兴奋起来。我开始变得快乐起来。我强制自己,不要让灰涩的感觉占据太多的心灵空间,它是发自真心的。我要为我的战斗准备一份厚礼──快乐!我开始每天早上对镜子微笑,开始每天中午在学校优美的天使音乐中做英语试卷,开始每天下午在有空调的阅览室里狂做“30套”,开始每天吃过饭看几米的画与话,开始每天睡觉前对自己说“晚安”。这种浪漫的情调弥漫在最后要上战场的日子里。        后来有一天,不知是谁在教室的粉笔盒里插了一朵玫瑰。但,是塑料的。尽管如此,我却很感激那个插玫瑰的人。虽是假的,但它代表着最初的
梦想,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仍在初三(2)班所有孩子们般心灵最柔软之处存在过,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使漆黑夜幕中杀出五彩斑斓残酷至极的美……不是吗?        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小道消息,声称今年中考考体育。并把体育成绩算入中考成绩。也就是说这影响着我是否可以考上彭中。其实我是个特别不喜欢体育的人。从小到达,体育课能逃就逃,碰到体育老师马上转身跑。老妈认为我天生缺乏运动细胞,使蛮力,看起来笨笨的。          学校的运动场死灰复燃。没见过真实情况的你完全不会想像不到那是怎样的一个“万人运动盛会”。早上,中午,放学,无数人为了分数而拼命跑。真的很实际,我比你跑得快,我就会赢,而且我赢得的是分数。比长跑冠军刘易思赢得荣誉与金钱感觉要棒一百倍。        走过操场,可以看到地上用红油漆画的一条条横线。一望就知道,初三年级立定跳远用的。每天下课,一大堆孩子为了分数而卖力地跳,滑稽而机械。被逼无奈。         但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喜欢每天课间的“放风”时间了。面对着蓝天白云还有阳光,真的有种腾云驾雾、呼之欲出的感觉。于是我每天第六节课时就盼望着这刻快点来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模考试。我发现被针刺得有点麻木。什么叫做欲哭无泪,当时我都明白了。现在想当时的自己真是特别行,特别勇敢。有时发觉自己像块石头一样坚硬,别人因成绩差而沮丧万分。我却从来面无表情。一同学说,从我的脸上从不能找到关于考得好坏的半点蛛丝马迹。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可惜我已来不及到哪个尼姑庵里去打坐修炼一番。        当然,我心是疲惫的,甚至有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哀。有时哭得喘不过气,有时想哭却哭不出。有时真的想撕心裂肺地大哭一通,想想,这是在城市里,傻瓜!只能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一面恨自己,当然一面又浪费了一大堆鼻涕纸。冲出厕所有继续面对。         母亲为了节省我找书的时间,把重要的书籍在书桌上排了长长的一排。大有神龙不见尾之势。我从未数过这排书有多少本,我怕自己知道后会昏过去。桌上的书多得像围墙一样牢固地守卫着它的主人,我的笔在这排围墙上不停地舞蹈。其实自己也不明白一向盲目的我为何会这样的有目的地干一件事。并且坚持了下来。感动天地。        二模排名190。用殷杰当时的话说我
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的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I── 二模排名190。用殷老师当时的话说我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得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班里的秩序开始越来越坏。好像一群暂时聚集在一起的流寇,现在快要散伙了。军心涣散,阵脚大乱。除了扑面而来的试卷,排名第二的就是同学录。还要每个人写的不重复,真是绞尽脑汁。但比做试卷还是要开心得多。真的哎,我们54个人就要说再见了。三年了,听着都挺吓人的。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们干了不少的好事和坏事:初一时拔河用了3秒钟赢得年级冠军;初二的军训全体女生向年级组长抗议教官管制有问题并个个哭得稀哩哗啦;初三时全班给新来的化学老师起外号,名曰“木嘴”;初一时柯友生老师因读不准“习题集”而激起哄笑一片;初二时因足球比赛全班跷课;初三时因世界杯的诱惑,“电教猪”门口把风,全班狂疯偷看;初一与戴镇成为同桌,初三时戴镇已成为“二班首席评论家”;初三时何老师生病,我在物理课上哭得眼睛红肿;初二时2班在“校际合唱节”上拿了倒数第一;初三时2班在校运动会上勇夺第3名;初一时因形体老师50多岁却仍“青春焕发”,送一美称“老妖”。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就像珠子一样地串起来。看了之后真是有种晶莹的感觉。似水流年,花开花落。以前的我们总是喜欢去幻想未来,可真正幻想得到的东西,却少有在现实中出现。于是我们开始制止自己幻想未来。如果未来可以预知也就不叫未来了。三年,任何事情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奇迹或恶果,就将要粉墨登场。一切就要结束了,再挺一下。         J── 6月上旬的头等大事就是填志愿。深中离我家特别近,我从小就远眺着深种,然后再走
进它。它是刻下我成长的张张白纸。我用尽微笑、勤奋、汗水、泪水倾心写下每一个字。如果让我现在就画下句号,我想我会后悔我会恨自己。我不甘心一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就被这张志愿表而彻底粉碎,不甘心三年来的一切仅仅被“保险”一词而葬送掉。但我真的不敢用190名的鸡蛋去碰一块美丽而坚硬的石头。        填志愿那天,我一个人坐在深中的石板凳上。彭中真漂亮啊,一年四季的树总有种层次感,春天是嫩绿,夏天是墨绿,秋天是青黄,冬天是暗黄。落了,又一年。铺天盖地的花儿安静地在校园里醉人地开。宁静,美丽,肃穆,神圣,一如我心目中校园。当有了感情,就不忍分离。现在看来那个下午,彭中的美丽校园帮我做了多么重要的一个决定。        在写下“彭水中学”四个字的时候,我把所有的笔都掏了出来,在草稿纸上练这亲切而又陌生的四个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写满了整张,再也没有余地。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手在苍白的纸上写下来九年来最漂亮的四个字。哪怕是一种赌注,一盘待定结果的棋局。最后填的是录取通知书的信封。自己家的地址,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电话,给自己的一封信。最后的寄信人处是一片空白,我希望是心底最响亮的心声给予我的回音。希望而已。         最后冲刺的日子我已不记得太多,只记得“世界杯”成为了我惟一的兴奋剂。我又是那么的幸运,估计哪个国家赢,哪个国家就会赢。在这种游戏中看着各路英雄的成功与失败,笑脸与泪水。这何尝不是这个酷暑的另一种角逐。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毫无选择地被置身于生活的绿茵场上,除了奋力拚杀外,没有松懈的可能,否则就会罚下场。物竞天泽,优胜劣汰,这是人类得以延续下来的理由,也是足球运动能够牵动世界神往的理由。当时的世界杯承担着我们每个人不同的梦想,促使我有足够的心力与体力来保证自己的命运。      &n
那是最后一天,整个初中正式上课的最后一天,我用一张草稿纸记下了老师们说的话。政治老师特意赶了一个大早,利用早读时间祝愿我们“马到成功,旗开得胜。”第二节是何老师的语文课,“原文学可以陪伴我们一生”,并走下台来与每位同学交谈,传授考试经验。数学老师柯友生的话最好笑,说“教二班比1班轻松,”并告诫我们要敢于放弃。物理老师殷杰说的最多的也最感人:“或许我们永远不会在一起了,最后一次跟大家交流,真的可以叫做生死离别。我对这份拥有倍感珍惜。每天的清晨我在走廊上听着你们念课文,书声琅琅,这对于我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与享受。我希望大家在今后漫漫的求学路上获得更大的成功。并拥有积极乐观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最后祝你们好运。”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还感叹人类的渺小,面对自然又怎能去完全征服?他仍试着用故事阐述道理:一只蚂蚁蹲在一幅大型壁画的马赛克上,这就等于一个人蹲在大自然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中一样。你永远不能把这个世界看全,你只能从你自己的角落去推测别人的角落,这就注定人类不可征服自然。在草稿纸最后还有一点空位,我即兴写了两句话:“我得初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真实又明白地呈现。悲哀。幸福。人生。过去,就像流水一样滑过,留下的是我们清晰的倒影。没有约定没有承诺。连茂盛的阳光下,依旧是我不变的追求。也祝自己好运。”         两天的考试。漫长而短暂,老远就看到殷老师扎着领带穿着西服的光辉形象。在考试前他跟我击掌并说加油。就是带着这种祝愿我轻松上了战场。最后一科综合考完后感觉特别差,路上就有人大哭起来。我坐在椅子上发呆,心想:“就这样结束了?真像一场梦。”回家的路上大雨倾盆,天空似乎要把所有的泪水都挤出来。是啊,这是几万个孩子的泪水,今天终的释放。         考试完的第二天就是照毕业照。起个大早,拖着疲惫的身心,并且要装着开心的样子。一共拍了五六次,笑得连脸都僵掉了。在拍照
的时候我觉得大家都很团结,大家都在笑,大家都很珍惜,虽然我没看到,但我感觉得到。空气中可以传播久违了的快乐。后来晒出来的照片效果也很好,阳光灿烂,从葱绿的树叶间缝中倾泻下来。大家的笑容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又拿出以前初一时军训照片来看,大家变了太多,成熟、从容、沉稳、坚强,没变的还是傻傻的笑容。嘻嘻。         一个闷热的正午,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学校一趟,把毕业照的师生名字按照片排列好顺序。我用笔认真地把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同学的名字写下来,那感觉充满了留恋。因为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写下大家的名字。我清晰地记得作为英语课代表得我是那么不希望大家的名字让我记在欠交作业的“黑名单”上。就像昨天刚开的花,今天就落下了果。一恍而过。         7月5日,23点,我想谁也不会忘记那天。22点55分,父亲说先查查看,说不定已经开通了。第一次打占线,第二次一打就进了。父亲输入准号证号,然后用笔在纸上记下我的各科成绩。我看着一科科成绩在眼前跳跃,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当父亲写下最后总分686时,感觉就像一块石头如释重负地落下,稳稳的,已好久没有这样踏实的感觉。父亲又打了一遍,以便核对分数,第二遍是自己听的。很镇定去听自己三年来得到的收获,比我估算的成绩要好得多(后来才知道在彭中排名50)。父亲高兴地捧着我的脸说“祝贺”,但不知为什么竟没有半点兴奋,甚至由种悲鸣。        就这样结束。回到自己的房间,望着苍白的日光灯,还有桌上大堆大堆的书,泪水就这样地滑过脸庞,悄然无声。我付出了多少,又得到了多少?真想这样问自己,并得到答案。人生能有几回博?失去的好像很多,然而路是自己选的。想起来那么多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少了一个就没有
今天。这份勇敢的选择也将影响以后的路。既然已经选择了,就要好好地走下去,成长的路真的很长,但每次回想起这段日子的时候心里都会平静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发生的奇迹,只看你是否真诚地面对。         O──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书写这段日子,这决不是“痛苦”与“快乐”两词可以概括得了的。把生活的珠子串在一起,让我得到了那么多的词汇来形容它。这些词绚丽或者阴暗,但不管怎样这都是为执着的理想去拚搏去奋斗的结果。它就那样美丽地挂在天边,永远这样望着我,永不回头。         我终于忍不住去看那间浸满汗水与泪水的教室。3年,一千多个日子就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流走。上面映着我们的倒影,还有梦想。那朵玫瑰花还插在那里,因为梦想仍在。        一年又一年,凤凰花开了又落,我们用昨天的梦想来祈祷,今天又用祝福来还愿。满天全是凤凰花橙红的花瓣,我知道这是每个深中莘莘学子的梦。清风送走了最后一瓣,带着我对深中凤凰花温馨的祝福,飘到以后漫长的路上。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我感谢三年前的那个盛夏,她给我一个宁静而美丽的故事。又帮助我做出了属于我自己的重要决定。今天,三年后的一个盛夏,深中的花儿仍灿烂地开着,永不言败。只是花儿多了一份从容,一份坚强。         我想暂时离开这里。七月,我轻悄地推开了北大的门。依依杨柳,草绿得刺眼,一切都似曾相识,又那样使我无措。又像三年前父亲第一次领我到深中时的情节那样,三年后母亲也第一次领我到北大,会不会是种注定?会不会又是一个开始吗?还有三年,历史会有惊人的相似,但绝不会有简单的重复。这个梦想有些遥远,有些空洞。站在未名湖边,我记下一一要感谢的人,我的父亲母亲,我无数位老师,我的53位同学,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他们给予我最实际的声音。谢谢
尝到丰硕        曾经,那么多的“曾经”在这个夏天的空气中轻盈地滑过我的手指。于是,开始用笔写下回忆,所有的细节,留在岁月的眼泪里,看了会让原本疲惫和磨砺的心一天天软下来。这就是三年来全部的成长纪录,献给与我同样经历过这一切的孩子们。因为所有喜欢微笑的孩子,都将在哭泣中长大。我们都是学会哭泣后,再勇敢坚强地站起来。于是,开始在哭泣中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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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克]米兰?昆德拉

  伍晓明 杨德华 尚晓媛/译

  油缸的指示针突然降至零点,开跑车的小伙子埋怨这车耗汽油的胃口太大。

  “得注意别再把油用光了。”

  坐在旁边的姑娘(大约二十二岁)提醒道,并提起他们以前好几次类似的情况。

  小伙子说他不在乎,因为只要和她一块出去,他总有冒险的乐趣。

  姑娘不以为然。她说无论什么时候在高速公路上耗尽汽油,去冒险的只有她自己。小伙子躲在一边,而她不得不凭借姿色搭车去最近的加油站,然后提一桶汽油再搭车回来。

  小伙子追问姑娘那些司机是否不愿载她一段,因为她说话的口气好像此事挺难。

  她回答(带着不大老练的调情味)有时他们挺亲昵的,但是还不等事情有眉目她就不得不提着汽油桶离开。

  “猪猡。”小伙子说。

  姑娘反驳说她不是猪猡,而他才真正是哩。

  天晓得他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有多少女孩子搭他的车!跑车疾驰,小伙子把胳膊搭在姑娘的肩膀上,并轻轻亲吻她的前额。

  小伙子知道她爱他,所以才醋意大发。吃醋固然不是什么美事,可只要不过分(只要节制一些),除去烦扰之外它还有令人高兴的地方。起码小伙子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自认为是情场老手,颇能通晓女人的一切。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姑娘身上的那种纯洁是迄今他所遇到的那些女人所缺乏的。

  油缸要没油了。正在这时小伙子看见一块路标,指示着前面四分之一哩有个加油站。

  姑娘如释重负,车子总算是左拐开到油泵前。小伙子在离油泵不远处停下车,前面那辆巨型运油卡车正在给油泵输油。

  “我们得等等了。”小伙子对姑娘说着,钻出了车门。

  “还得等多久呀?”他冲他个穿着工装裤的人喊。

。”那个管加油的回答。

  “这话我早听腻了。”他说着想坐回到车里去,可看见姑娘已经从另一边下了车。

  “我趁这段时间去走走。”她说。

  “去哪儿?”小伙故意这样问,等着看姑娘的窘态。

  他们相识已近一年,而她在他面前还总是腼腆。他喜欢她这副羞答答的样子,是由于她有别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另外也是由于他意识到人生短促,女朋友的腼腆羞涩是老天给他的厚赐。

  姑娘真是不喜欢坐长途车(小伙子愿意连开几个小时不休息),她只得央求他开到附近的一片树林歇歇脚。每当小伙子明知故问为什么他应该停车时,她都有些生气。她知道她的羞涩很可笑,像个古板的老姑娘。上班时好多次她发现同事们为此而笑话她,常常故意捉弄她。可越怕害羞就越容易害羞。

  她常常渴望能像周围大多数女人那样大方和轻松。她甚至还进修了一门建立自信的专门课程:她不断地说服自己每个人类生命的诞生都是无数躯体中的一个,就像在大饭店无数房间中分配给你一个房间一样。总之每个人都是一种偶然的存在,他只是一种现成的被借用的物件。话是这样说,可她就是不能真正去体验它。对她来说理念和肉体总是两层皮。

  她过分陷于肉体这层皮中;这就是她为什么常常感到忧虑的原因。

  她也在自己和那个小伙子的关系中体验到同样的忧虑。

  她和他认识了一年,非常快乐,也许就是因为他绝不把她灵肉分离,她才能托付终生。这段日子确实相处得挺美满,但是姑娘也觉察到背后的隐忧。例如,她常常想到其他女人(那些人不害怕)更具魅力,风情万种,而小伙子公开承认他认识这类女人,没准哪天他会为了其中的一个弃她而去。(事实上,年轻人一再宣称他已经对那些女人讨厌透了,但她清楚他还远没有他自认为的那么成熟。)她想完全拥有他,而自己也完全委身于他,但她总觉得,她越是要把一切奉献给他,就越是剥夺他一些东西,特别是逢场作戏或浅尝即止的爱情滋味。这使她烦恼,她不能把严肃认真和轻松愉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而现在,这些烦恼都被丢置脑后。她十分开心。这毕竟是他们度假的第一天(为了这两周的假,她望眼欲穿地盼了整整一年)。天空碧蓝(整年来她都担心到这时候天气不好),而他正陪在她的身边。

  “他问:“去哪儿?”

  她脸色羞红,闷声不响下了车。她在加油站附近散步,那个加油站靠近高速公路,孤零零的,周围是田地。又约一百码开外是一片树林(在他们要经过的正前方)。她走进树林,藏身于小灌木丛中,心情舒畅极了。(在她独处时能够从她的白马王子那儿得到最大的快乐。如果白马王子真的出现的话,一切便烟消云散了。只有单人独马的时刻,她才能抓住这甜梦。)

  她走出树林来到公路上,又能看到加油站。那辆运油大卡车已经输完油了,小跑车移到红色油泵前。姑娘沿着公路往前走,不时回头看小跑车是否跟了上来。她终于看见它了,便停下来挥手,好像是搭车的人在截陌生人的车子。小跑车缓慢减速,停在姑娘的旁边。小伙子摇下玻璃,微笑着问道:

  “您要去哪儿,小姐?”

  “巴士特里沙,你顺路吗?”姑娘问,向他笑盈盈抛了个媚眼儿。

  “当然顺路,请上车吧!”小伙子说着打开了车门。姑娘上了车,小跑车一溜烟地走了。

  只要他的女朋友一乐,小伙子就总是兴高采烈。这种情景不多;她工作不称心、环境不如意,加班加点,得不到充分休息,家里还有生病的母亲。她总是感到精疲力竭。心情不住再加上缺乏自信,就很容易焦虑不安。为此他带着一种后父似的小心翼翼欢迎她所有快乐的表示。他满面笑容地说:“今天我真幸运。开了五年车,我还从未载过这么迷人的姑娘搭车。”

  姑娘听后飘飘然,她得寸进尺顺口搭腔说:“你真是吹牛不上税。”

  “我像牛皮大王吗?”

  “看样子你喜欢对女人撒谎。”刚说完,她就觉得勾起了自己的旧心事,因为她真的认为他喜欢对女人撒谎。姑娘的确常常令他很厌烦,不过,这次例外,毕竟她的话不是针对他,而是说另外那个开车的

家伙。他漫不经心地问:“这使你坐立不安了吗?”

  “如果我真的和你一起去,我当然会坐立不安。”姑娘故意这样说,想让他明白,她是话中有话的;但弦外之音她是说给另外那个让她搭车的家伙听的,“可我不认识你,那就无所谓。”

  “陌生人当然无所谓,如果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女人就会难以忍受了。”(现在该轮到小伙子弦外有音,以牙还牙了。)

  “这样看来,我们萍水相逢,才能相安无事。”

  姑娘故意装作没听懂他的话,只当自己仍然在和陌生的司机说话:“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一会儿就分手了。”

  “为什么?”小伙子追问。

  “不为什么,我将在巴士特里沙下车。”

  “如果我一块儿下车呢?”

  说这番话时,她察颜观色,发现他看上去实在很像自己醋意大发时的那副德行。她警觉到,他向自己献媚,同时又是和那个搭车女郎调情,两个角色都入木三分。于是她用挑衅的口吻问:

  “我倒挺想知道,你打算对我干什么?”

  “对这么漂亮的姑娘,我不愿意多浪费脑汁。”

  小伙子大献殷勤,这回倒是对自己的女朋友说话,不是那个想象中的搭车女郎。

  但是这奉承话儿反而让姑娘觉得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像她略施小计,就戳穿了他的牛皮。她愠怒地反唇相讥:

  “你不觉得把自己估价过高了吗?”

  小伙子打量着姑娘,发现她的脸已经变颜变色,一副怒容。小伙子不喜欢她这样,宁愿她回复到原来天真无邪的样子。他挪到她身边,用胳膊搭着她的肩膀,像他通常所做的那样轻声细语地哄她。他现在不想再玩这种把戏了。

  可姑娘却脱开他的手,说:

  “你也变得太快了!”

  碰了这个钉子,小伙子说:“小姐,真对不起!”然后默默地望着他前方的高速公路。

  姑娘的醋意,不管怎么说,来得快去得也快。她

很理智地清醒过来,毕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甚至对自己埋怨他的举动感到可笑。如果他发现了她这样做的真实原因,那可是着实不妙。幸亏女人什么事都容易找借口。她自我安慰,她埋怨他并不是真的生气,只不过在演戏罢了。假期刚开始,今天才第一天,何必弄得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她又扮起搭车女郎的角色,这个女郎刚刚埋怨这个胆量过人的司机并不是真心拒绝,只是不想让他这么快就得手,这样玩更刺激。她侧过身哄小伙子说:

  “先生,刚才我并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不会再碰你了。”小伙子说。

  他对姑娘不听话,没有扮演他期望的角色很恼火。现在姑娘回心转意扮回原来的角色,他顺理成章地迁怒到这个不认识的搭车女人身上。同时他在揣摩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他不应该再扮演护花使者的角色,改扮成他天性里就有的辣手摧花的角色:顽固、刻薄,狂妄自大。

  这其实就是小伙子对付女朋友的本性。实际上,在他遇到她之前,他就是挺粗鲁而不是很和气地对待女人。但是他绝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莽汉,因为他既没有过人之勇也不至冷酷无情。不管怎么说,即使他和这样的人毫无相似之处,这辈子也希望扮演一次这样的角色。尽管这是个相当幼稚的愿望,可现实却是如此。即使年高智长的人也常有幼稚的念头。

  这种幼稚的念头很快就可以在他扮演的角色里得到验证。

  小伙子这种可笑的念头完全适用于这个姑娘。因为她是个典型善妒的女人。在这种时候,如果她把身边这个情种看成是清白常人,她就不会吃醋了。姑娘可以忘记她自己,不再扮演这类角色。

  她的角色?什么样的角色是她的角色?这类角色已经超越了文学范畴。搭便车嘛,就是让那些本来不想让你上车的人停车。她玩这类把戏驾轻就熟,对自己的女性魅力运用自如。连她自己都吃惊,扮演起这种傻呵呵、浪漫的角色,这么容易入戏。

  小伙子发觉在他的生活中很难有轻松的日子。他这一辈子在人生路上都是规规矩矩的。他每天的工作何止八个小时,无

尽无休的会议,自修功课,男女社交应酬,等等。他的私生活所剩时间无几。这种私生活绝对无法保密,有时甚至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即使这难得的两周假期也不能使他感到无拘无束,富于冒险情趣;精密安排计划的阴影笼罩着这儿。我们国家夏季招待设施的不足使得他提前六个月就得凭单位介绍信预订塔得拉斯的房间。这些阴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他已经变得安于这一切,在这种单调平直的公路上那种恼人的念头一次又一次地涌上他心头――沿着这条路他正在被追踪,所有的人都在监视他,他根本无路可走,无处可藏。这时,那个怪主意在他心里转悠。他潜意识里的心路历程跟他正在行驶的高速公路居然和谐地交汇在一起。这使他突然干了件古怪事情。

  “刚才你说要去哪儿?”他问姑娘。

  “去巴士特里沙。”她回答。

  “你去那儿干什么?”

  “当然是位绅士了。”

  小跑车正好抵达一个大的交叉路口。小伙子放慢速度,以便看清路标,然后向右拐去。

  “如果你失约了会怎么样?”

  “那是你的错,你得负责。”

  “你根本没注意,我转到诺夫山基方向去了。”

  “真的吗?你疯啦!”

  “别害怕,我会照顾你的。”小伙子说。

  就这样他们边开车边喋喋不休――这位司机和这位搭车女郎互不相识。

  这场戏一下子就推进到第二幕。小跑车不仅偏离了假想的巴士特里沙的路线,而且还偏离了真正的去塔得拉斯的路线。他们在那儿订好了房间,本该早晨到达。小说总是使现实生活目瞪口呆的。小伙子偏离了一成不变的道路,偏离了一向循规蹈矩的自我。

  “可你说你要去塔得拉斯呀?”姑娘颇为不解。

  “小姐,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是自由自在的,我做我想做的、能使我愉快的事。”

  当他们驾车赶到诺夫山基,天已经黑了。

  小伙子以前从未到过这里,得花点儿工夫适应一下自己扮演的角色。他几次停车询问路人旅馆的去处。几条街道都在翻修,因此要开车到旅馆,即使它就在附近(正像所有那些被问及的人说的那样),都得转圈绕路,花去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他们最后停在了旅馆门前。旅馆看上去实在蹩脚,可小镇上独此一家,小伙子着实不愿再往前开了。于是他对姑娘说声“等一下”,就钻出了汽车。

  一下车,当然,本我又出来了。对他来说真是糟透了。一个陌生的小镇,又是傍晚,和他原来的设想完全南辕北辙。更窝囊的没有人强迫他这样做,其实他自己也没有真正打算这样做。他埋怨自己做了桩蠢事,然后又进行自我安慰。塔得拉斯的那个房间可以留到明天,他们度假的第一天来点出乎意料的举动也未尝不可。

  他穿过饭厅――拥挤吵闹、烟雾弥漫――去寻找服务台。人们指给他大厅后面的楼梯那块儿,一位金发女郎正坐在玻璃柜台后面,前面那块板上吊着许多钥匙。好不容易,他才拿到余下来的最后一间房子的钥匙。

  那个姑娘,当她独自一人时,也丢开了所扮演的角色。虽然身处一个并非期望的小镇,可她并没有感到不安。她是如此信任小伙子,毫不怀疑他所做的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安心托付终生。同时,另一个念头钻进她的头脑:也许正和她一样,另外的女人们也在车里等待她的男朋友,那些女人是他出差时认识的。可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念头居然没有骚扰她。其实,她微笑地回想起今天她所扮演另外一个女人的角色是多么出色,那些放纵下流的女人,她曾经为之醋意大发。看来她把她们都抛到九霄云外了,她学会了她们的那些招数;学会如何给小伙子她迄今为止都不知道如何给的东西:轻松风趣、含羞答答、放荡不羁。她充满自信,因为她独自一人能替代所有女人,完全可以控制她的情人,讨他欢心。

  小伙子打开车门,领她进了饭厅。在这个又吵又脏、烟雾弥漫的饭厅里,他在角落处找到一张单独的空桌子。

  “现在,你打算怎么照顾我?”姑娘用挑逗性的口吻问。

  “你喜欢要点什么酒?”

  姑娘并不爱喝烈性酒,她只喝一点葡萄酒,偶尔也喜欢苦艾酒。这回她竟出乎意外地说:“伏特加。”

  “太棒了,”小伙子说,“你可别为我而醉啊。”

  “我真醉了,那又怎么样?”姑娘说。

  小伙子没吱声,却把服务员叫过来,要了两杯伏特加和两份牛扒大餐。不一会儿,服务员托着盘子过来,上面有两只小玻璃杯,放在了他们面前。

  小伙子举杯:“来,敬你!”

  “你难道不能把酒敬得有点情趣吗?”

  小伙子开始对姑娘的游戏有些不耐烦了。现在,和她面对面坐着,他意识到她不仅言词怪异,而且整个人都变样了,包括她的举止作派。她不折不扣地和他曾经十分熟悉的那类女人相似,这使他很倒胃口。

  就这样(在他举着的手里握着杯子),他再次向她敬酒:

  “好,那么这杯酒不是敬你,而是敬你这类既具备动物的长处,又兼备人类短处的女人。”

  “你说的‘这类’意味着所有女人吗?”姑娘问。

  “不,我只是指像你一样的那些人。”

  “把一个女人和一个动物相比,天论如何我不觉得有什么诙谐。”

  “好,”小伙子还举着酒杯,“那么不敬你这类,而敬你的灵魂,同意吗?为你那从头顶滑向肚皮里就大放光明,从肚皮爬回头顶就黯然失色的灵魂干杯。”

  姑娘举起杯子:“好,为滑进我肚皮里的灵魂干杯。”

  “我还得再纠正一下,”小伙子说,“为你的肚皮,滑进去你的灵魂的肚皮干杯。”

  “敬我的肚皮,”姑娘回答说,而她的肚皮(现在他们已给特别命名)真的给予回应;酒一下去,她感到整个肚子发热。

  接着服务员端来牛扒大餐,小伙子又要了伏特加和一些苏打水(这回该敬姑娘的奶子了),而交谈一直在这种轻佻戏谑的气氛中进行。小伙子越来越对姑娘充当荡妇角色的出色表演感到恶心。他想,如果她扮荡妇

这么出神入化,就意味着她可能本来即是这种货色。从言行举止上看来,根本不像是鬼魂附身。现在她的作派恰恰是她本来面目;也许是压抑太久,现在露出原形。也可能是借着游戏的机会自我否定。还有没有其它可能性呢?是不是她藉演戏来找回自我?是不是通过演戏才能自我释放呢?不。他否定了自己的推测,他的女朋友并没有鬼魂附身。她还是老样子,他的女朋友,不是其他人。他审视着她,越来越觉得恶心。

  无论如何,已经不仅仅是厌恶了。姑娘越在心理方面离他而去,他越在生理方面对她渴望。那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姑娘判若两人。眼前这女人已经看不清往日那种爱心温顺、体贴,更谈不上感情。其实何止是看不清,简直无影无踪。(是的,似乎她已经完全消失了!)小伙子认为他今天才第一次看到女朋友的真实面目。

  酒过三巡,姑娘站起来轻佻地说:“对不起。”

  小伙子说:“小姐,请问去哪儿?”

  “撒尿,如果你批准的话。”姑娘说着起身穿过成排的桌子,闪入绒幔后面。

  她欣欣然用这种字眼使小伙子目瞪口呆,他从未听她这样说过,尽管不是什么罪过。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问题出在打情骂俏的轻浮言词,并不是她天生淫荡。是的,她沾沾自喜,还有些飘飘然。演戏演得弄假成真,这使她有一种迄今从未有过的感觉:逍遥自在,毫无负担。

  每当向前要迈出新的一步时,她总是踌躇迟疑,现在却突然感到完全的解脱。在所扮演的新角色中,她无须害臊,没有档案记录,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那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位姑娘,搭便车的,可以做任何事,一切都向她敞开大门。她可以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她穿过大厅,意识到所有桌子旁边的人都注视着她。这是一种新奇的、她从未意识过的感受:她的身体可以使人想入非非。迄今为止她还无法摆脱那种十四岁青春少女式的对于丰满的前胸所产生的羞涩感,更不愿挑起欲念,因为那么多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全身。虽然她自得于自己的漂亮,体态丰满,但这种沾沾自喜马上又让羞愧占了上风。她觉得女性美光靠

性感来诱发实在讨人厌。她希望她的身体只显示给自己所爱的男人。在她看来,街上那些男人贪婪地盯着她的前胸是侵犯她的隐私,而这秘密只应该属于她自己和她的爱人。而她现在是搭车女郎,是不入流的女人。扮演这种角色她无须顾忌情感的约束,只须肉欲。她身体吸引的眼光越多就越光彩。

  当她经过最后一张桌子时,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炫耀地用法文向她献殷勤:“小姐,你真漂亮。”

  姑娘心照不宣。她挺胸扭臀转到屏风后面去了。

  这是一场难以理喻的游戏。其稀奇古怪有例为证,事实上,尽管小伙子正在极为出色地扮演着一个陌生的驾驶员,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紧盯着作为搭车女郎的自己的女朋友。这可真够呛。他亲眼看着女朋友和陌生人打情骂俏,更切近地看到她正欺骗他时(在她已经欺骗他时,在她打算欺骗他时)她的所言所行。他以她的不忠实作为自己处于尴尬境地的借口。

  这下儿全完了,因为他对她的尊敬胜于爱情。他总认为她天性忠贞纯洁得到家了。可超出了这些范围,她就不是她自己了,正像水超过沸点就不是水一样。现在他看到姑娘若无其事地迈过令人厌恶的范围,气愤已极。

  姑娘从厕所回来解释道:“坐在那边的一个家伙说我挺漂亮的。”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说,“你本来看上去就像个窑姐儿。”

  “你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吗?”

  “那么你应该和那位先生去!”

  “和我完事后再去找他。去捞他一票。”

  “我没发现他有什么吸引力。”

  “一宿和几个人混,对你来说有啥要紧。”

  “如果他们都相貌堂堂,当然没啥要紧。”

  “你情愿他们一个一个来,还是同时都上?”

  “随便。”姑娘说。

  对话正在变得越来越火爆;它使姑娘有所惊讶却无法抗拒。甚至在一场戏中实际上不存在自由;甚至对演员来说一场戏就是

一个陷阱。如果这不是作为一场戏,他们俩真的互不相识,搭车女郎早就愤愤然离开了。但是,哪有从一场戏中逃遁的道理!就像一场尚未结束的球赛和一盘没有下完的棋,不能半途而废。姑娘知道自己不得不收拾残局,正因为它是一场戏。她知道这场戏愈是高潮迭起,它才愈应该是一场戏。她才愈应该尽力演好。而无论怎样贡献才智和垫情都是白搭,她算看透了,反正不过是演戏,无须那么严肃认真。幸亏这只是一场戏,她的心灵不至担惊受怕,不必怯场,只要不动真情就行了。

  小伙子叫来服务员结帐。然后他站起来对姑娘说:

  “去哪儿?”姑娘佯装惊讶。

  “别问,跟我走。”小伙子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和我说话?”

  “我和窑姐儿就是这么说的。”小伙子答道。

  他们走上灯光昏暗的楼梯。还没上到二楼,就碰上一群醉鬼,他们倚在厕所墙边。小伙子从背后拥着姑娘,把手按在她的前胸上。厕所旁边的那些醉鬼见此便大呼小叫。姑娘想挣脱开,可小伙子大声吆喝:“不要动!”这群人污言秽语连天,一浪一浪冲着姑娘而来。小伙子和姑娘登上二楼,他开了房间的门,拉亮电灯。

  房间显得狭窄,布置着两张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和一个洗脸盆。小伙子锁上门,转向姑娘,她正桀骜不驯地站在他面前,眼睛里闪动着欲火。他凝视着她,试图从她浪荡的外表下面找回他醉心过的熟悉身影。这就好像他从一个镜头中看到双重影像,双重影像交辉叠影。这些双重影像的互相显示告诉他,那一切都是姑娘的本相,她的心灵十足是个大杂烩,既有忠心也有不诚,既天真又奸诈,既贞洁又淫荡。这幅光怪陆离的影像简直像垃圾拼盘,令他作呕。双重影像仍在继续交相显现,小伙子恍然大悟,这个姑娘只是表面上和那些下流女人不同,而心底却是一样的。他早先私下对她淫性恶行的猜测都被证实了,不禁微含妒意。一向对她那种单一清晰的印象只是一种错觉,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所钟爱的那个姑娘只是他的某种愿望、思想和信念,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真实的姑娘

却是一个毫无希望的陌生人,几乎不可捉摸。他恨透她了。

  “还等什么?脱。”他说。

  姑娘轻佻地低着头说:“有这必要吗?”

  她说话的这种腔调在他听来非常熟悉;好像以前有另外的哪个女人对他这么说过,只是他记不清是谁了。他打算让她丢脸,不是那个搭车女郎,而是他自己的女朋友。这回假戏真做了。勾引搭车女郎的游戏竟然演变成玩弄自己的女朋友。小伙子忘了自己在演戏。他只是恨透了站在面前的这个女人。他盯着她,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十克朗大票子,递给她:

  姑娘接过票子说:“你不认为我值这么多。”

  小伙子说:“你不值更多。”

  姑娘贴近了小伙子。

  “你不能像这样到我身边来!你必须尝试不同的接近方法,想点儿新花样!”

  她用胳膊搂住小伙子,把嘴唇凑上去。他把手指放在她的嘴上,轻轻把她推开了。他说:

  “我只和我所爱的女人接吻。”

  “关你什么事?脱!”

  她以前从未这样赤身裸体过。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小伙子面前(而她又无法躲进暗处),真会感到又羞愧又惶惑,手足无措。这一切总算过去了,她昂首玉立在灯光下,当看他的面,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这神来之举,连她自己都吃惊不浅。她一边频送秋波,一边有条不紊地轻卸罗衣,而除去一层便增添一层快意。

  但是当她一下子赤条条地站在他面前时,同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整个游戏应该结束了。因为在她轻卸罗衣的同时,也卸去了她的伪装。裸体意味着她现在恢复自我,小伙子也应该重新回到她身旁,捐弃前嫌重归于好,然后就应该是他们最亲密的做爱。这样她赤裸地站在小伙子面前,同进也就中止了这场戏。她感到有些难为情,脸上现出了真正属于她的微笑――一种羞涩和不知所措的微笑。

  而小伙子并没有回到她身边,他的戏还没有演完。他没注意到那熟悉的微笑。他眼前只看见那具诱人的肉体,他女朋友的另一具肉体。他恨透了。他恨得连七情六欲都消失殆尽。

  她想靠近他,而他却说:“呆在那儿,我要好好地看个够。”

  现在他真地把她当成窑姐儿。可小伙子其实并未去嫖过,他仅有的关于窑姐儿的常识都是来自文学作品和道听途说。因此他转过这些念头,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紧身衣(和黑色长统袜)在光鉴照人的钢琴顶上跳舞的样子。在这寒酸旅馆的房间里没有钢琴,只有一张盖着直纹布的小桌子依墙而立。他命令姑娘爬上去。姑娘苦苦哀求,但小伙子却说:

  “我已经付过钱了。”

  姑娘见他目光如炬似地邪灵附身,只好再勉为其难地将戏演下去,含着泪爬上那张桌子。桌面只有三英尺宽,一只腿还短了一截,在上面她感到摇摇欲坠。

  而小伙子却对这裸露的胴体兴奋不已,他把姑娘的羞愧不安抛到九霄云外。他要从不同的角度饱览她胴体的每一部分,就和她想象中的嫖客那样。他变得猥亵和粗俗不堪。他用的污言秽语姑娘从未听他说过。她想拒绝,想从这场戏中抽肩。她叫着他的小名,他却大声吆喝,说她没资格这么亲密地与他讲话。她噙着泪水,半推半就中被驯得服服贴贴,按他的吩咐,她弓腰马趴着,摆腰扭臀,如同为他表演摇摆舞。几经折腾,衣服都滑落她的脚底,骨头也快散了,小伙子一把抓住她,把她拎上床。

  他和她云雨一番。她暗自庆幸,这场倒霉的游戏总算熬到头了,他们还应该像以前那们相爱。她噘嘴亲吻他。可小伙子推开她的脑袋,再次重申只和他所爱的女人接吻。她不禁失声痛哭,但是小伙子的倒海翻江征服了她。她不但哭不出声,连灵魂都心悦诚服,沉默不语。不久,两个陌生的躯体在床上合作得天衣无缝。这正是姑娘梦寐以求的境界。直到这时,她才打破了以往的陈规旧律,交欢无须情爱。她晓得她跨越了雷池,却没料到这般容易。她到达一个全新的疆域,远离她记忆的角落。她沾沾自喜,心里甜滋滋的。在这遥远的疆域,她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云雨已毕。小伙子起身离开姑娘,去够悬在床上方的灯绳,熄灯灭火。他不要看见姑娘的脸。他知道游戏已经结束,但不愿再恢复他们之间原有的关系。他不想吃回头草。他在黑暗中躺在姑娘身边,却丝毫不愿再碰她的身体。

  不一会儿,他听到她轻轻地抽泣。姑娘的手胆怯地、孩子般地抚摸他。欲摸又止,欲罢不能,接着抽泣声打破寂静。姑娘叫着他的名字,不断诉说: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

  小伙子沉默不语,纹丝不动,他意识到姑娘哭诉中含着悲哀的空虚,简直莫名其妙。

  姑娘的抽泣不久就变成号啕大哭,她继续没完没了地重复这可怜巴巴的叙述: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这真的是我啊……”

  小伙子开始心软了(他不得不将怜悯从冥冥之中唤来,因为它并非近在手边),以便能使姑娘平静下来。在他们前面,还有十三天的假期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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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卡密儿,他至今仍认为,他是在做一场梦,是的,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

方才还在冰冷的监狱中的他,现在竟天差地别地坐在国王卧室里的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华丽无比,不,应该说,整个卧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无比。

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既是至高无上威严的象征,又是雍容华贵的典型代表。

卡密儿像一个犯人似的坐在房间里,就像他仍呆在监狱里那样,不敢到处走动,不敢碰一碰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甚至连抬头望一望整间屋子的勇气都没有。

卡密儿在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后,抬起头来,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进……进来。”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下午好,国王陛下。”史列因走了进来,用依旧是很恭敬的语气说道。

“……”卡密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很无奈地看着他。他头上戴的吊饰压得他感到脑袋昏沉沉的,几乎都已经把他压垮了。

史列因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位资深的谋略家意识到了自己的计划是对的。

他和尤利西塞尔,实在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柔顺的水蓝色长发,披散在他的肩上,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挂在他额头上的那颗蓝宝石一样的有着水蓝色的光泽,他半搭着眼皮,头微微地歪向一边,加上他那身华丽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不是他没有像尤利西塞尔三世那双锐利的眼睛,史列因就会认为,现在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那位高贵的国王陛下本人了。

“我刚才对您说的,您都记住了吗?陛下。”他已经习惯称呼他为“陛下”。

“阁下……”卡密儿才一开口,就被史列因狠狠地瞪了一眼,“哦,是的,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吓着那个本已经魂不附体的年轻人了,于是,他收起刚才严厉的表情,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道:“对于我及我以外的所有大臣,您这需称呼他们的姓氏或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姓氏还是名字,就随您高兴了我的陛下。”他不厌其烦地把刚刚说过一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卡密儿依旧是无力地点点头,“只是……只是您当真要我记住那么多,那么长的名字吗?”

“是的,陛下。”史列因再一次严肃起来,“身位国君,却连自己臣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不是很可笑吗?”

“好吧,”卡密儿让步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记住如此长如此多的名字,若是花上几天功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史列因的一句话,使他方才起的一点点自信心,又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请您务必在明天早上之前把这件事办好,因为我已经向群臣宣布过,明日的早朝照常进行。

“您简直在判我死刑!阁下!”卡密儿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叫起来。

史列因,此时此刻根本顾不上什么君臣礼节,至少现在是君臣礼节,他猛地冲上去捂住卡密儿的嘴,这位平时处世冷静的官员,这次由于太过激动而导致用力过猛,以至于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当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失态时,已经晚了,一阵脚步声过后,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白色,银白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眼眸,深藏不露,俊美的脸颊,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从他的衣着判断,他是国王的侍从。

“发生什么事了,国王陛下?”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是这么说道的。

没有人回答他,史列因抬起头,在认清了来人是谁后,不由地大大松了一口气,从刚才一直处于的紧张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来人是一个忠于国王,并且只忠于国王的,不一般的随从。

“您想干什么?德?奥尔吉利斯阁下?”银发的年轻人从剑鞘中抽出剑来,用一种和他身份不太相符的严厉的语气说道,“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至少,让我满意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为国王陛下献出生命。”

“请听我说,哈尔笛尔,”哈尔笛尔(Haldir),是这位年轻侍从的名字,史列因打断他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冷静了,“请听我说,以我的名义起誓,事情绝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严重,十分之一,不,一百分之一都没有。所以,请把剑收起来吧,我的朋友,收起剑吧。”他那恭敬的态度,让人怀疑站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一个随从。

没错,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只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光是从史列因,这

位位及首相的近身大臣对他的恭敬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在国王身边,却被允许佩剑的人。

哈尔笛尔把剑收回剑鞘,他看了看六神无主的卡密儿,再看看满脸平静的史列因,微微笑了笑,他把手指插进自己柔顺的长发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哦?阁下说事情不严重吗?不知阁下,说的是哪件事呢?”

卡密儿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史列因立刻就明白了。

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是最接近国王的人,而且虽是侍从,两人的关系亲密地就如同亲兄弟一般,国王的出走,他不可能一无所知,问题在于:他究竟知道多少,他是不是知道一些连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的事呢?

短短几十秒,史列因已经决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是国王身边,最忠诚,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若是连他的协助也得不到,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很严重了。

若要想得到他的协助,就必须告诉他一切。

哈尔笛尔没有等他的回答,他径直朝卡密儿走过去,伸出手去,扶起那个什么事都还未搞明白的年轻人,他微笑着看着他,温和地说道:“您是国王陛下的什么人,为何,你们长地如此相象?”

对方用的是一种十分温和的口吻,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撼力,但是可怜的卡密儿,尽管对方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他仍被吓得差点失去平衡,幸好由哈尔笛尔扶着,他才没有再次摔倒。

史列因并没有被吓到,他本来就想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既然这个秘密不捅自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他心里琢磨着:不愧是和尤利西塞尔朝夕相处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么,”史列因也微微笑了,他决定脱盘而出,“您愿意协助我们吗?”

卡密儿不由地看了史列因一眼,这位近身大臣的冷静与镇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了他。

“我的协助?若是您真的需要我的协助,您不觉得,您应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吗?”

“您会知道一切的,我的朋友。”史列因边说,边打开门走了出去,叫来宫廷内务主管,吩咐道:“国王去了御花园,您差人去准备一下,记住,要快,这是国王的命令。”

主官点了点头,离开了。

史列因再次回到了房间,关上门。

个钦佩的笑容,同时,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其它在国王离开期间,勾结梵冈,谋权篡位。”史列因开门见山的说道。

哈尔笛尔没有出声,他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而卡密儿呢?他之前已经从史列因口中得知了此事的大概内容,他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现在,在他的心里,虽然仍有恐惧和不安,但好奇心和责任心已远远占据了上风。

“谋权篡位吗,”哈尔笛尔笑了笑,“开始国王陛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哈尔笛尔收起了笑容,低下头去,接着说道:“但是,有天早上,国王陛下他这么对我说道:“哈尔笛尔,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一时间 ,一股可怕的沉默充斥着整个房间。

史列因当然知道,那个“他”是指谁,他低着头,沉思。

“也就是说,他想勾结梵冈,把奥尔雷斯毁了!”哈尔笛尔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他说的话,所带来的震撼力。

卡密儿在那一瞬间,如同被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他的心都凉了,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牵涉到一桩如此重大的政治阴谋中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关系到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还关系到整个奥尔雷斯的存亡啊!

“不愧是国王陛下,”是史列因打破了沉默,“总能先人一步预测到将会发生的事。”他微笑着说道,尽管他心里并不怎么轻松。

这是卡密儿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尤利西塞尔三世的评价,日后他还听到过好几次,想到自己的命运,在如此奇妙的机缘下,与那位高尚的国王陛下连在了一起,一股莫名的,想要了解他的心情油然而起。

“先生们,”卡密儿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你们刚才的言论推断,奥尔雷斯似乎处在极大的麻烦中。”他这么说道。

“是的,陛下。”两人异口同声。

“如果国王不在的话。”史列因又补充了一句。

“那好吧,”卡密儿定了定神,又继续说道:“在真正的国王回来之前,我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他的语气与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那份沉着,那份自信,让史列因产生了错觉,因为他原本就长得和尤利西塞尔三世如此相似。

哈尔笛尔用一种极其温和的眼神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如同他望着国王那样,望着他,“您现

在是国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主人,我的陛下。”年轻的侍从跪了下来。“我听候您的任何吩咐。”

“啊!这真是我的荣幸!”卡密儿激动地扶起他,这是他进到王宫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温馨与信赖。

史列因也认为,让哈尔笛尔来照看这个年轻人,很值得放心,于是他说道:“我该走了,先生们,”他边说边打开门,“我刚才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现在,我就得去应付那位,因为我那个玩笑,而没来打搅我们谈话的人了。”

两人明白他的意思,卡密儿点点头,颇有点国王允许臣子退下的味道与架势,史列因行了个礼,恭敬地退出了房间。

这位近身大臣,的确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且,还为我们新上任的国王陛下,带来了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正在不久前,“史列因带来了一个蓝色长发的孩子进宫”的消息,传到了罗严塔尔的耳朵里。

“这是自我识字以来,听过的最有趣的事了,一个蓝色长发的男孩子,一个孩子?您能确定,您没看错吗?拉姆依特(Ramit)?”罗严塔尔正在摆弄他眼前的葡萄酒瓶。

“是的,大人。”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那位被称为拉姆依特的宫廷内务总管,“千真万确。”

罗严塔尔打开了一瓶葡萄酒,让那暗红色,宛如鲜血一般的液体流进杯子里,之后,他才不慌不忙地下指令。

“盯着他们,看看他想干什么。”从他的酒红色眼眸里,闪现出一股凶恶的光。

那是一种想置对方于死地的眼神。

正如同他所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的那样,他曾经,千方百计想要谋害尤利西塞尔三世。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他的残酷与心狠手辣,完全辜负了他贵族的身份与高雅的言行举止。

他痛恨尤利西塞尔三世,但同时又惧怕他的威严,那位年仅21岁的国王令这位几乎无所畏惧的首相退避三舍。而且,十分不幸的是,这位比他年轻几乎一倍的国王,其心狠手辣的程度与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之前已经知道,尤利西塞尔三世察觉到了他企图勾结邻国的心思,于是,这位无所不能的国王,便起了想要把这位,在他刚即位时的摄政王,积聚了雄厚势力,而且有谋反之心,凡事都喜欢与自己对着干,在自己面前毫无君臣礼节可言,甚至,还会引来亡国之灾

并且,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说得出就做得到。

可以想象,阻挠他这次计划的,是一件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以至于他抛下一切,义无返顾地出走了。

如果硬要说我们的国王有什么缺点的话,那恐怕就是:他还太年轻了。

可惜了这位内务主管的忠诚,他在途中就被史列因给挡了回来,未完成任务的他,还带了一肚子的莫名其妙,和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回到了他主人身边。

罗严塔尔不动声色地把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我亲爱的拉姆依特。”出乎意料地,他用一种极为温和的语气说道:“除了哈尔笛尔,您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啦。”他转过脸来看着他,这种眼神让宫廷内务主管不寒而栗。

像狼一样的目光,一直刺到人心里,仿佛要把别人的心思,一丝不差地,全部都看穿。

“我是真心地希望,您能够尽您的责任,您曾经发誓对我效忠,我觉得,我能够信任它们,”罗严塔尔用力握住酒杯,终于,酒杯破裂了,他仍用力握着它们,直到鲜血流出来了才罢手。“不是吗?拉姆依特?”他的声音,有一种从极至的彬彬有礼中散发出来的残酷。

“是的!千真万确!大人!”这位内务主管懊恼万分,一下子跪倒在地上,从他的表情上来看,他恨不得现在就能为这位高贵的首相献出生命,以表示他对他,绝对的忠诚。

罗严塔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又倒满了一杯葡萄酒,“我很高兴,不过,”他把杯子放到唇边,“还是把您的生命留着吧,亲爱的拉姆依特,它珍贵的很,而且我还用得着。”

说完,他挥了挥手,在等到内务主管退出房间后,他喝光了杯中的葡萄酒,狠狠地把它扔了出去,杯子撞在墙上,粉身碎骨,发出很刺耳的响声。

“尤利西塞尔身边都是能人,而我呢,周遭全是废物!”他很激动,以至于声音有些颤抖。

“您这是在跟谁计较呢,罗塔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原来房间里还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您说的没错,亲爱的。”罗严塔尔立刻冷静了下来,“奥尔雷斯,不,整个米瑟兰笛尔,总有一天会是我们两个的。”

那个女人揭开了脸上的面纱,露出她娇艳妖娆的脸蛋,她微微笑了笑,这又使她的美,平添了几分。

“现在,”罗严塔而尔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个吻,“拜那个愚蠢的内务主管所赐,我得亲自去一次。回头见,亲爱的塞希莉(Secily)。”

太阳西下,留下一片能让人产生无限思量的橙红色。

奥斯吉利娅斯,就像被倒了橘子水一样,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泽。

国王陛下,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这里在指谁,此时正坐在卧室的床上,他就这样坐在那儿,任夕阳的残光映在他那俊美的脸上,他的目光静静地停留在,正在为他整理书籍的银发年轻侍从,哈尔笛尔的身上。

这位年轻人,早已感觉到他的目光,而且他还知道,国王陛下有话要问他,只是一直未敢开口,于是,他收起方才一直带着的笑容,换了另外一种和蔼的微笑,回过身去,用他那甜美的嗓音说道:“您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吩咐,我的陛下。”

卡密儿纳闷他为什么能够猜出他的心思,其实,如果他知道哈尔笛尔是已经服侍了如此多,多到连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国君的人,在他年轻的外表下,藏着让人吃惊的年龄,如果他知道这一切的话,那他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虽然他感到奇怪,但是他还是说出了那句他一直想说的话。

“您能告诉我,”刚开始他的声音仍充满了胆怯,但是话一出口,他便胆大了一些,“您能告诉我,那位尊贵的奥古斯都,是位什么样人吗?”

哈尔笛尔听下手中的工作,他回过头,望着自己眼前这位,和尤利西塞尔长得如此相似的年轻人,年轻的侍从是如此地了解尤利西塞尔,所以他并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他,卡密儿?德?尤利西塞尔三世国王陛下,”哈尔笛尔温和地笑了笑,打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他,他已决定,将他奉献给尤利西塞尔三世的一切,一丝不差的也奉献给这位年轻人。

哈尔笛尔坐在卡密儿身边,继续说道:“他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历史学家,钢琴家,还有,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他还是一位文学家,尽管他对此所抱的态度仅仅是娱乐,但我可以肯定,他可以和显克微支相提并论。总而言之,我们的陛下,几乎无所不能,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有时候他的行为会显得让人不能够理解,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碍,因为

他总能先人一步预想到事态的发展,帮助对他来说是多余的,担心同时又显得那么的可笑。只是,这一次,”

哈尔笛尔顿了一下,他看看他身旁的卡密儿,微笑着继续说:“我是真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会因为一些鸡毛小事而抛下自己的国家与人民,更何况,在这种非凡时刻。

他……就是米瑟兰笛尔的蓝宝石。”他轻轻地说出这句话。

只是卡密儿没有听到,因为光是他之前所说,就给他带来不可比拟的震撼,他的脑袋一下子垂落到了胸口,像一把镰刀折损了一朵漂亮的郁金香。他只感到羞愧与内疚充斥着他的胸膛与脸庞,红晕泛上脸颊,在残阳照射下,尤为明显,红得就像熟透了的西红柿。

哈尔笛尔察觉到他的心思,他伸手,示意他抬起头,“别担心,我的陛下,您完全可以做得比他更好。”

卡密儿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望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尽管他认为年轻侍从的话,对他是安慰大过于鼓励,善意的谎言大过于真心的赞扬。

“您是否想吃点什么东西?我的陛下。”哈尔笛尔瞥了瞥墙上的吊钟,意识到该是吃晚餐的时候了,于是他还未等到卡密儿的回答,便先行起身,做出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姿势。

“我……”卡密儿这才想起自己从早上以来就没有再吃过东西,太多的意外使他应接不暇,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顾及自己的肠胃了,“我想我只要喝点儿什么就可以了,”只是年轻的国王似乎仍不太习惯他的身份,“谢谢您。”说完,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哈尔笛尔微微弯下腰,鞠了一躬,他知道年轻的国王此时此刻需要些什么,“您是个温柔的人,我的陛下,不过,您该学学,如何摆弄国王的架子,否则,穿邦是早晚的事。”

卡密儿的脸再一次涨红,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哈}

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结束;我知道每个人都在努力,哪怕有些事情注定失败;我知道九年来我一直在编织一个神圣而惟一的梦想。是三年前的一个盛夏,高中部的哥哥姐姐带着各班的牌子站在教学楼的大门前。那里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位置,我可以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在牵引着我走向它,因为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站在宣传栏前寻找自我。很快找到,它存在于“2班”。“2”这个数字从小到大都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我以为它会把我丢弃,没有想到,这种亲切感又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凝视我的校园。我记得在考初中前的一个黄昏,父亲带着我第一次来到向往已久的学校──“彭中”,它的神圣与古老在那时凝在心头。我与父亲站在百年大树前。11岁的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树叶中写尽了永不能被岁月抹去的古老寓言。或许我真的不能领悟到所有的幽远寓言,但我知道,这里有一片树叶一定是属于我的,一定。后来,在开学的第一天,我踏入校门时,老树长出了一片新叶。她是那样的张扬与格格不入。而彭中,是驯服并驾驭它的惟一魔棍。        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都已忘却或漠然,但我仍宠爱深中。像母亲一样不肯分割更多的爱给其他。固执而盲目。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固然彭中是梦开始的地方,并且她赐予了我勇气、自信与智慧。         B── 长发、宽额、刘海、弓眉、眉间有一颗痣。长裙、细带凉鞋,往门上一靠,薄唇未启,已觉气势逼人。她姓何名京平,初一(2)班班主任。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将影响我的一生。         三年前的第一次排位置,是我与她的第一次“交谈”。她嫌我高
9月2日的第一节课是何老师的语文课。课文是《这不是一颗流星》。尽管三年下来读了不少的语文书,但这篇永远是我的挚爱。因为它是开始、是希望、是起点、是源头。她并没有急于给我们讲解课文,而是变魔术般地抽出一本书,面对我们54双无知但急于求知的眼睛,平缓而真诚地读了篇小品文,名叫“求佛不如求自己”。过后她告诉我们这是《青年文摘》中的一篇文章。三年前是何老师带我走进真正的艺术殿堂,是《读者》、《青年文摘》伴我度过了三个春秋。学校的石板桌上都有我们看书的身影。星星点点的孩子伴着点点滴滴的时光,历史长河中这影响不了什么,人生历程中这改变了一切。如魔术一般,没有任何的预兆与前奏,三年中无孔不入地进入每个人最柔软的心灵底部。又有谁可以大胆猜测今日看《读者》的孩子,明天可以主宰世界?         数学对于我来讲,是情人关系,这位情人已认识了九年,但我却仍对他欲罢不能。我爱他,发疯、发狂。我天天见他,跟他说话。从白天的日出时分,到夜晚流星刹那划过天际。他却恨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日子般的不快与无奈。我爱得愈深它愈讨厌我,我精疲力尽的时候遇上了连普通话考试都不过关的柯老师。        我记得上他课时的罚站,我站在课室后眼泪直在框中打转;我记得他连“习题集”都读不准;我记得他骂我们笨得连猪都不如,只因我们总是忘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我记得柯总是紫雾缭绕如神仙般地踱进教室;我记得他总爱在我们不及格的试卷上写下精彩评语,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我记得在我没听好课时,柯老师在黄昏中给我补课的身影,让我懂得什么叫落寞。        初一的生活真的如花般的美丽并快乐着,我的梦想总是在现实中得以实现,我丝毫没有挫折感,因为太多的荣誉与忙碌而充实的日子向我冲来。来不及缓缓的思考,早已匆匆地走过。初一是努力与成功永远等价的交易,幼稚的我远没有想到两年后的灾难。         初二的生活更加紧张,每天清晨我愿意在桌边摆一瓶水,这样会使烦躁的心逐渐如水般澄清而宁静。星期四7:30。殷杰,一个优秀而感性的老师。灰色的毛衣,黑色的西裤,深陷的永不可猜透的眼睛。我从未发现我的身边竟有这样一个干净而简洁的人。从未。他从不抽烟,惟有做实验时为我们可以更好地看清“光的反射现象”而牺牲自我式地抽两口。其实他抽烟时的姿态很漂亮,不媚俗,剩下的是凝重与冷冽。         他喜欢从身边的小事中阐述道理。他给我们讲童话《黄鱼的故事》,告诫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不要展望或想拥有其他。因为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你因该清楚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最后他给我们写了8个字“六根清静,一心向学”。         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全心投入与学习的联系是这样紧密。有时听了他的讲话,晚上睡觉都不安稳,总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用他的话说是,“不是你一天跑多远,是你跟别人在比赛时,回过头来,你是在追别人。”他总是那样富有激情与活力,不论是赛场上,跑道上,乃至课室里。他的话总使人为之振奋。于是我觉得他比一般人活得要累。他宁愿买一些高雅杂志细细品味,却不急于为功名利禄而奔波,与他同时来深的老师都已分到了房子,而他却没有。但,这仅限于物质,不是精神。          爱在深中的天桥上站着,从高出俯视。我总想,若桥下是黄河,则宏伟壮观,气势恢宏。他是这样有抱负的人,却有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哀。他又是满足的,因为他的确真正拥有。         是初二的一个夏天遇上的她。黄老师,娇小而实在,她没有别人的浮躁与激情。她并不会像殷老师那样讲述道理,也不会像何老师那样主宰他人。她有明显的香港人特征,品味高雅,喜欢浪漫,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平时跟她走路,我都要小跑前进。         她喜欢鲜花,按时浇水,按时换花。我在猜想,她心里想的应该是:Tomorrow day.虽然有时当教师是很苦燥,但我总觉得她是在享受生活。她总给人一种轻松实在的感觉,她从不为难别人。我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可她从来不用我做搬录音机,发试卷之类的事。偶尔她实在没有时间,才非常歉意地让我“帮”她发。她总是这样急于让我减轻负担。我记得她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你的压力太大了。她是理解我的,就像一条小蛇潜入人的心灵,悠悠地钻进脑袋中,旋着旋着。         吴是我进入彭中的第三个同桌,她改变了我整个初中生涯。没有人提前在我耳边提醒,也很莫名其妙,性格如同地球南北两极般遥远的人相遇了。一坐就是一年。所有悲乐、喜怒、欢颜、沮丧,都由对方引起,她真的使我开朗、大方、爽快起来,可到了后来我都未曾知道我是否影响了她,或者我对她有多重要。她总可以这样不紧不慢,不愠不火地把握我们的友谊。从来不对我们之间有任何的质疑。她知道,什么都知道。巨蟹座的人总是这样活力与神秘。    &
是初二的下学期换的同桌,我已经在惨不忍睹的失败中变得越来越有勇气和毅力。同桌丁是个有抱负的人,我现在就敢断言,他准是我们班以后最成功的人,固然他也拥有幸运。双子座,有着不同寻常的冷漠。那段日子是最痛苦的,也是最耻辱的。我非常努力地学习却看着我的成绩一点点地,如瀑布般一泻千里,我在一种悲愤中,开始习惯平凡的生活。或许真的要在梦中醒来,抑或不醒来,做噩梦。没有人会选择后者,走投无路。         我开始请教以前比我学习成绩差的同学。我慢慢练成了厚脸皮。一根细针刺向心头是什么感觉?心头的一点红,总是那样光彩耀人地呈现在大家面前。你要害羞,那么接下来是“心死”。我清楚地意识到那段日子的浴血奋战。哪怕我输得很惨,哪怕注定失败,哪怕上帝已经否决。拿破仑的话被写成最大的字在后面的黑板上:“胜利在最后的五分钟。”那大红字挤满了整个黑板。我在黑板前哭泣,直到眼睛只能分辨红黑的混沌。          当好友夏问我考不考深中时,我扭过脸去说:“我不敢去想。”没有错,其实一直到考试结束时我都不敢去想未来怎样。每天都是世界末日,每天都有辉煌的胜利,每天都有凄美的失败,每天都有属于别人的欢笑之声,每天都有属于我的靡靡之音。其实我不敢面对现实,尽管我一直紧握着利剑,但我不敢预测未知。一个军事家,没有预测能力,没有远见,不去想象结果,这不叫成功。这叫缺陷。         我带着这种缺陷上了战场,指挥着属于我的一切,我开始寻找光明与快乐,后来才发现这种寻找与幼稚相连。没有成功,哪来快乐。很多人都这样想,没有笑,便制造。这种快乐的背后是心在滴血,是对心灵的不忠,是对自己的迷惑。         我没有停下来,因为我的利
剑在飞行中旋舞,它已停歇不了,状如戈壁滩之上的飞鸟,除了飞,还是飞。它生下来就为了飞翔而活,尽管单调乏味,但它忠于这片湛蓝的天空。它的心灵因此而受到上帝的垂青。它不同于其他的鸟儿,生死无声。它的死是因“坚持”与“毅力”两物共取得胜利的结果。我选择了“坚持”。被逼无奈。因为武器中没有天赋、没有智慧,没有快乐,没有成功,没有沉淀,还好,我还没有背叛。我从没有想去背叛自己的心灵,在最后初三的生活中,眼睁睁地看着几个同学在这种残杀中选择了背叛。上帝厌弃于背叛心灵的人。就如宇宙中的一颗星,坠落了,无人知晓。        E── 初三的生活有彩色层次而苦燥。义无反顾的同时也伴着彩色的调料。幽默总是在沉闷的空气中再次得到“夸张”的洗礼。在这种单纯的环境中一点点的小事都会让我感动,或许不光是我,大家都在奋力。祈祷。珍惜。纪念。宽恕。那个秋天简直是奇怪,因为没有雨。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何老师病了。在星期四的第一节物理课上,殷老师的泪水送走了无雨的秋。教室出奇的静。令人窒息的气味,一切梦想都成空。         何老师被查出癌症。做大年术时去掉了两块肋骨。我知道在许多时间里要制止任何感情。看书,做题,考试,像机械人一样地重复着既定的动作,要把情感放在脚下踩得稀烂。这桌筵席未散时就一个人从热闹走向孤寂,这对于何和我都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尽管不去想这可怕的噩梦,尽量不去怀念以前拥有精神支柱时的美丽日子。我开始学会慢慢遗忘,开始变得坚强与沉稳。        可以说何的病对我打击很大,我从未想这会失去什么,我甚至没有思考过生命的流逝。我浪费生命了吗?我每天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每天6次。用双腿
迈出最大的步伐。我喜欢用奔跑的方式来经历我的旅程。因为它最富有激情,意味着解脱,残留下大汗淋漓的快感。整个大街上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个怪物。没有人知道这一切都像黑夜过后喷薄而出的黎明,太美好了。这是一种强力的欲望,但“胜利”的垂青总是难以轮到我头上。于是我在生活中弥补。        干涸的心中开始流泪。何老
师说过,人生本来就是单行线,有去无回。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坐在窗边,轻轻地把窗关上。我只想等下学期再打开窗时,已不是这个我,而是另一个全新的并拥有果实的人。         F── 不知是哪位精通人士从老远的外地弄到一套《2001年全国中考试题荟萃》,这书一发下来就有种沧桑感,不远万里,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我们的面前。一套语文(或数学)荟萃,集了30套各省的中考试题一起炒。而炒出的菜是否美味,则看各路神仙厨师是否拥有顶级技术。没有读过初三的人是不会知晓“30套”意味着什么。每份考卷都凝结着出卷的那个地区最优秀的老师的智慧与心血,凝结着他们对今年中考的猜测与“模拟”,了不得。你想拼命就做吧,不想做你就准备等待开学考试的“死亡判决书”!        在彭中路上逮着个年青人问:“你有30套吗?”如果那人问:“什么是30套?”这人要么没有参加过中考,要么只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        我可以为做对了一道题而手舞足蹈。可当我渐渐安静下来回想时,不觉得可笑有可悲吗?该肤浅的肤浅,该无知的无知,该错误的错误。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把30套烧成灰,我都认得。         刘若英曾唱过一首《收获》,我去地摊上淘到了这张老唱片。听了一个寒假,直到耳朵长茧,直到留声机沙哑,直到地上的蚂蚁用触角捂住耳朵,天荒地老,放假最后一天我把《收获》放进了柜子里。因为现在还没到时候。初三像魔术师手里的那顶长筒帽子,命运之神伸手往里掏,有时掏出鸽子,有时掏出老鼠,这都是收获
一个冬天,并不冷,拿出的原毛衣都没穿过,就开始春暖花开。我不喜欢。因为我想用厚重的衣服把自已包裹起来。就这样和心里感觉一同,拧成一团。        深中的梧桐,是最早发芽的。不惊不挠,却又可惹得满城风雨。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新生,在众目睽睽下夺去了与春同在的万物的光彩。二月。最后一个学期。把“明年中考”这挂在嘴边的话换成了“今年中考”。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        G── 初三第二学期的开学考试犹如炸弹,威力巨大,涉及面广。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名次是250。没有人知道这种成绩可以令人绝望。学校把每个人的成绩精心地统计好,整理好。各科分数,各班排,年级排,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一班一种分析,一人一个答案。其实谁都知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但谁都也不能不以成败论英雄。        火药味已经到刺鼻的程度了。日程表的安排密密麻麻。我总喜欢把中考当作打仗,这样我才有快感与激情。每天一张小纸片,写上今天的计划安排,然后,干完一件用红笔打一个大叉,以示消灭了一个敌人。我的“快乐”的日子在这最精彩的战斗中一天天兴奋起来。我开始变得快乐起来。我强制自己,不要让灰涩的感觉占据太多的心灵空间,它是发自真心的。我要为我的战斗准备一份厚礼──快乐!我开始每天早上对镜子微笑,开始每天中午在学校优美的天使音乐中做英语试卷,开始每天下午在有空调的阅览室里狂做“30套”,开始每天吃过饭看几米的画与话,开始每天睡觉前对自己说“晚安”。这种浪漫的情调弥漫在最后要上战场的日子里。        后来有一天,不知是谁在教室的粉笔盒里插了一朵玫瑰。但,是塑料的。尽管如此,我却很感激那个插玫瑰的人。虽是假的,但它代表着最初的
梦想,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仍在初三(2)班所有孩子们般心灵最柔软之处存在过,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使漆黑夜幕中杀出五彩斑斓残酷至极的美……不是吗?        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小道消息,声称今年中考考体育。并把体育成绩算入中考成绩。也就是说这影响着我是否可以考上彭中。其实我是个特别不喜欢体育的人。从小到达,体育课能逃就逃,碰到体育老师马上转身跑。老妈认为我天生缺乏运动细胞,使蛮力,看起来笨笨的。          学校的运动场死灰复燃。没见过真实情况的你完全不会想像不到那是怎样的一个“万人运动盛会”。早上,中午,放学,无数人为了分数而拼命跑。真的很实际,我比你跑得快,我就会赢,而且我赢得的是分数。比长跑冠军刘易思赢得荣誉与金钱感觉要棒一百倍。        走过操场,可以看到地上用红油漆画的一条条横线。一望就知道,初三年级立定跳远用的。每天下课,一大堆孩子为了分数而卖力地跳,滑稽而机械。被逼无奈。         但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喜欢每天课间的“放风”时间了。面对着蓝天白云还有阳光,真的有种腾云驾雾、呼之欲出的感觉。于是我每天第六节课时就盼望着这刻快点来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模考试。我发现被针刺得有点麻木。什么叫做欲哭无泪,当时我都明白了。现在想当时的自己真是特别行,特别勇敢。有时发觉自己像块石头一样坚硬,别人因成绩差而沮丧万分。我却从来面无表情。一同学说,从我的脸上从不能找到关于考得好坏的半点蛛丝马迹。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可惜我已来不及到哪个尼姑庵里去打坐修炼一番。        当然,我心是疲惫的,甚至有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哀。有时哭得喘不过气,有时想哭却哭不出。有时真的想撕心裂肺地大哭一通,想想,这是在城市里,傻瓜!只能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一面恨自己,当然一面又浪费了一大堆鼻涕纸。冲出厕所有继续面对。         母亲为了节省我找书的时间,把重要的书籍在书桌上排了长长的一排。大有神龙不见尾之势。我从未数过这排书有多少本,我怕自己知道后会昏过去。桌上的书多得像围墙一样牢固地守卫着它的主人,我的笔在这排围墙上不停地舞蹈。其实自己也不明白一向盲目的我为何会这样的有目的地干一件事。并且坚持了下来。感动天地。        二模排名190。用殷杰当时的话说我
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的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I── 二模排名190。用殷老师当时的话说我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得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班里的秩序开始越来越坏。好像一群暂时聚集在一起的流寇,现在快要散伙了。军心涣散,阵脚大乱。除了扑面而来的试卷,排名第二的就是同学录。还要每个人写的不重复,真是绞尽脑汁。但比做试卷还是要开心得多。真的哎,我们54个人就要说再见了。三年了,听着都挺吓人的。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们干了不少的好事和坏事:初一时拔河用了3秒钟赢得年级冠军;初二的军训全体女生向年级组长抗议教官管制有问题并个个哭得稀哩哗啦;初三时全班给新来的化学老师起外号,名曰“木嘴”;初一时柯友生老师因读不准“习题集”而激起哄笑一片;初二时因足球比赛全班跷课;初三时因世界杯的诱惑,“电教猪”门口把风,全班狂疯偷看;初一与戴镇成为同桌,初三时戴镇已成为“二班首席评论家”;初三时何老师生病,我在物理课上哭得眼睛红肿;初二时2班在“校际合唱节”上拿了倒数第一;初三时2班在校运动会上勇夺第3名;初一时因形体老师50多岁却仍“青春焕发”,送一美称“老妖”。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就像珠子一样地串起来。看了之后真是有种晶莹的感觉。似水流年,花开花落。以前的我们总是喜欢去幻想未来,可真正幻想得到的东西,却少有在现实中出现。于是我们开始制止自己幻想未来。如果未来可以预知也就不叫未来了。三年,任何事情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奇迹或恶果,就将要粉墨登场。一切就要结束了,再挺一下。         J── 6月上旬的头等大事就是填志愿。深中离我家特别近,我从小就远眺着深种,然后再走
进它。它是刻下我成长的张张白纸。我用尽微笑、勤奋、汗水、泪水倾心写下每一个字。如果让我现在就画下句号,我想我会后悔我会恨自己。我不甘心一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就被这张志愿表而彻底粉碎,不甘心三年来的一切仅仅被“保险”一词而葬送掉。但我真的不敢用190名的鸡蛋去碰一块美丽而坚硬的石头。        填志愿那天,我一个人坐在深中的石板凳上。彭中真漂亮啊,一年四季的树总有种层次感,春天是嫩绿,夏天是墨绿,秋天是青黄,冬天是暗黄。落了,又一年。铺天盖地的花儿安静地在校园里醉人地开。宁静,美丽,肃穆,神圣,一如我心目中校园。当有了感情,就不忍分离。现在看来那个下午,彭中的美丽校园帮我做了多么重要的一个决定。        在写下“彭水中学”四个字的时候,我把所有的笔都掏了出来,在草稿纸上练这亲切而又陌生的四个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写满了整张,再也没有余地。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手在苍白的纸上写下来九年来最漂亮的四个字。哪怕是一种赌注,一盘待定结果的棋局。最后填的是录取通知书的信封。自己家的地址,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电话,给自己的一封信。最后的寄信人处是一片空白,我希望是心底最响亮的心声给予我的回音。希望而已。         最后冲刺的日子我已不记得太多,只记得“世界杯”成为了我惟一的兴奋剂。我又是那么的幸运,估计哪个国家赢,哪个国家就会赢。在这种游戏中看着各路英雄的成功与失败,笑脸与泪水。这何尝不是这个酷暑的另一种角逐。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毫无选择地被置身于生活的绿茵场上,除了奋力拚杀外,没有松懈的可能,否则就会罚下场。物竞天泽,优胜劣汰,这是人类得以延续下来的理由,也是足球运动能够牵动世界神往的理由。当时的世界杯承担着我们每个人不同的梦想,促使我有足够的心力与体力来保证自己的命运。      &n
那是最后一天,整个初中正式上课的最后一天,我用一张草稿纸记下了老师们说的话。政治老师特意赶了一个大早,利用早读时间祝愿我们“马到成功,旗开得胜。”第二节是何老师的语文课,“原文学可以陪伴我们一生”,并走下台来与每位同学交谈,传授考试经验。数学老师柯友生的话最好笑,说“教二班比1班轻松,”并告诫我们要敢于放弃。物理老师殷杰说的最多的也最感人:“或许我们永远不会在一起了,最后一次跟大家交流,真的可以叫做生死离别。我对这份拥有倍感珍惜。每天的清晨我在走廊上听着你们念课文,书声琅琅,这对于我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与享受。我希望大家在今后漫漫的求学路上获得更大的成功。并拥有积极乐观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最后祝你们好运。”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还感叹人类的渺小,面对自然又怎能去完全征服?他仍试着用故事阐述道理:一只蚂蚁蹲在一幅大型壁画的马赛克上,这就等于一个人蹲在大自然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中一样。你永远不能把这个世界看全,你只能从你自己的角落去推测别人的角落,这就注定人类不可征服自然。在草稿纸最后还有一点空位,我即兴写了两句话:“我得初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真实又明白地呈现。悲哀。幸福。人生。过去,就像流水一样滑过,留下的是我们清晰的倒影。没有约定没有承诺。连茂盛的阳光下,依旧是我不变的追求。也祝自己好运。”         两天的考试。漫长而短暂,老远就看到殷老师扎着领带穿着西服的光辉形象。在考试前他跟我击掌并说加油。就是带着这种祝愿我轻松上了战场。最后一科综合考完后感觉特别差,路上就有人大哭起来。我坐在椅子上发呆,心想:“就这样结束了?真像一场梦。”回家的路上大雨倾盆,天空似乎要把所有的泪水都挤出来。是啊,这是几万个孩子的泪水,今天终的释放。         考试完的第二天就是照毕业照。起个大早,拖着疲惫的身心,并且要装着开心的样子。一共拍了五六次,笑得连脸都僵掉了。在拍照
的时候我觉得大家都很团结,大家都在笑,大家都很珍惜,虽然我没看到,但我感觉得到。空气中可以传播久违了的快乐。后来晒出来的照片效果也很好,阳光灿烂,从葱绿的树叶间缝中倾泻下来。大家的笑容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又拿出以前初一时军训照片来看,大家变了太多,成熟、从容、沉稳、坚强,没变的还是傻傻的笑容。嘻嘻。         一个闷热的正午,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学校一趟,把毕业照的师生名字按照片排列好顺序。我用笔认真地把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同学的名字写下来,那感觉充满了留恋。因为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写下大家的名字。我清晰地记得作为英语课代表得我是那么不希望大家的名字让我记在欠交作业的“黑名单”上。就像昨天刚开的花,今天就落下了果。一恍而过。         7月5日,23点,我想谁也不会忘记那天。22点55分,父亲说先查查看,说不定已经开通了。第一次打占线,第二次一打就进了。父亲输入准号证号,然后用笔在纸上记下我的各科成绩。我看着一科科成绩在眼前跳跃,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当父亲写下最后总分686时,感觉就像一块石头如释重负地落下,稳稳的,已好久没有这样踏实的感觉。父亲又打了一遍,以便核对分数,第二遍是自己听的。很镇定去听自己三年来得到的收获,比我估算的成绩要好得多(后来才知道在彭中排名50)。父亲高兴地捧着我的脸说“祝贺”,但不知为什么竟没有半点兴奋,甚至由种悲鸣。        就这样结束。回到自己的房间,望着苍白的日光灯,还有桌上大堆大堆的书,泪水就这样地滑过脸庞,悄然无声。我付出了多少,又得到了多少?真想这样问自己,并得到答案。人生能有几回博?失去的好像很多,然而路是自己选的。想起来那么多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少了一个就没有
今天。这份勇敢的选择也将影响以后的路。既然已经选择了,就要好好地走下去,成长的路真的很长,但每次回想起这段日子的时候心里都会平静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发生的奇迹,只看你是否真诚地面对。         O──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书写这段日子,这决不是“痛苦”与“快乐”两词可以概括得了的。把生活的珠子串在一起,让我得到了那么多的词汇来形容它。这些词绚丽或者阴暗,但不管怎样这都是为执着的理想去拚搏去奋斗的结果。它就那样美丽地挂在天边,永远这样望着我,永不回头。         我终于忍不住去看那间浸满汗水与泪水的教室。3年,一千多个日子就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流走。上面映着我们的倒影,还有梦想。那朵玫瑰花还插在那里,因为梦想仍在。        一年又一年,凤凰花开了又落,我们用昨天的梦想来祈祷,今天又用祝福来还愿。满天全是凤凰花橙红的花瓣,我知道这是每个深中莘莘学子的梦。清风送走了最后一瓣,带着我对深中凤凰花温馨的祝福,飘到以后漫长的路上。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我感谢三年前的那个盛夏,她给我一个宁静而美丽的故事。又帮助我做出了属于我自己的重要决定。今天,三年后的一个盛夏,深中的花儿仍灿烂地开着,永不言败。只是花儿多了一份从容,一份坚强。         我想暂时离开这里。七月,我轻悄地推开了北大的门。依依杨柳,草绿得刺眼,一切都似曾相识,又那样使我无措。又像三年前父亲第一次领我到深中时的情节那样,三年后母亲也第一次领我到北大,会不会是种注定?会不会又是一个开始吗?还有三年,历史会有惊人的相似,但绝不会有简单的重复。这个梦想有些遥远,有些空洞。站在未名湖边,我记下一一要感谢的人,我的父亲母亲,我无数位老师,我的53位同学,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他们给予我最实际的声音。谢谢
尝到丰硕        曾经,那么多的“曾经”在这个夏天的空气中轻盈地滑过我的手指。于是,开始用笔写下回忆,所有的细节,留在岁月的眼泪里,看了会让原本疲惫和磨砺的心一天天软下来。这就是三年来全部的成长纪录,献给与我同样经历过这一切的孩子们。因为所有喜欢微笑的孩子,都将在哭泣中长大。我们都是学会哭泣后,再勇敢坚强地站起来。于是,开始在哭泣中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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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克]米兰?昆德拉

  伍晓明 杨德华 尚晓媛/译

  油缸的指示针突然降至零点,开跑车的小伙子埋怨这车耗汽油的胃口太大。

  “得注意别再把油用光了。”

  坐在旁边的姑娘(大约二十二岁)提醒道,并提起他们以前好几次类似的情况。

  小伙子说他不在乎,因为只要和她一块出去,他总有冒险的乐趣。

  姑娘不以为然。她说无论什么时候在高速公路上耗尽汽油,去冒险的只有她自己。小伙子躲在一边,而她不得不凭借姿色搭车去最近的加油站,然后提一桶汽油再搭车回来。

  小伙子追问姑娘那些司机是否不愿载她一段,因为她说话的口气好像此事挺难。

  她回答(带着不大老练的调情味)有时他们挺亲昵的,但是还不等事情有眉目她就不得不提着汽油桶离开。

  “猪猡。”小伙子说。

  姑娘反驳说她不是猪猡,而他才真正是哩。

  天晓得他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有多少女孩子搭他的车!跑车疾驰,小伙子把胳膊搭在姑娘的肩膀上,并轻轻亲吻她的前额。

  小伙子知道她爱他,所以才醋意大发。吃醋固然不是什么美事,可只要不过分(只要节制一些),除去烦扰之外它还有令人高兴的地方。起码小伙子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自认为是情场老手,颇能通晓女人的一切。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姑娘身上的那种纯洁是迄今他所遇到的那些女人所缺乏的。

  油缸要没油了。正在这时小伙子看见一块路标,指示着前面四分之一哩有个加油站。

  姑娘如释重负,车子总算是左拐开到油泵前。小伙子在离油泵不远处停下车,前面那辆巨型运油卡车正在给油泵输油。

  “我们得等等了。”小伙子对姑娘说着,钻出了车门。

  “还得等多久呀?”他冲他个穿着工装裤的人喊。

。”那个管加油的回答。

  “这话我早听腻了。”他说着想坐回到车里去,可看见姑娘已经从另一边下了车。

  “我趁这段时间去走走。”她说。

  “去哪儿?”小伙故意这样问,等着看姑娘的窘态。

  他们相识已近一年,而她在他面前还总是腼腆。他喜欢她这副羞答答的样子,是由于她有别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另外也是由于他意识到人生短促,女朋友的腼腆羞涩是老天给他的厚赐。

  姑娘真是不喜欢坐长途车(小伙子愿意连开几个小时不休息),她只得央求他开到附近的一片树林歇歇脚。每当小伙子明知故问为什么他应该停车时,她都有些生气。她知道她的羞涩很可笑,像个古板的老姑娘。上班时好多次她发现同事们为此而笑话她,常常故意捉弄她。可越怕害羞就越容易害羞。

  她常常渴望能像周围大多数女人那样大方和轻松。她甚至还进修了一门建立自信的专门课程:她不断地说服自己每个人类生命的诞生都是无数躯体中的一个,就像在大饭店无数房间中分配给你一个房间一样。总之每个人都是一种偶然的存在,他只是一种现成的被借用的物件。话是这样说,可她就是不能真正去体验它。对她来说理念和肉体总是两层皮。

  她过分陷于肉体这层皮中;这就是她为什么常常感到忧虑的原因。

  她也在自己和那个小伙子的关系中体验到同样的忧虑。

  她和他认识了一年,非常快乐,也许就是因为他绝不把她灵肉分离,她才能托付终生。这段日子确实相处得挺美满,但是姑娘也觉察到背后的隐忧。例如,她常常想到其他女人(那些人不害怕)更具魅力,风情万种,而小伙子公开承认他认识这类女人,没准哪天他会为了其中的一个弃她而去。(事实上,年轻人一再宣称他已经对那些女人讨厌透了,但她清楚他还远没有他自认为的那么成熟。)她想完全拥有他,而自己也完全委身于他,但她总觉得,她越是要把一切奉献给他,就越是剥夺他一些东西,特别是逢场作戏或浅尝即止的爱情滋味。这使她烦恼,她不能把严肃认真和轻松愉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而现在,这些烦恼都被丢置脑后。她十分开心。这毕竟是他们度假的第一天(为了这两周的假,她望眼欲穿地盼了整整一年)。天空碧蓝(整年来她都担心到这时候天气不好),而他正陪在她的身边。

  “他问:“去哪儿?”

  她脸色羞红,闷声不响下了车。她在加油站附近散步,那个加油站靠近高速公路,孤零零的,周围是田地。又约一百码开外是一片树林(在他们要经过的正前方)。她走进树林,藏身于小灌木丛中,心情舒畅极了。(在她独处时能够从她的白马王子那儿得到最大的快乐。如果白马王子真的出现的话,一切便烟消云散了。只有单人独马的时刻,她才能抓住这甜梦。)

  她走出树林来到公路上,又能看到加油站。那辆运油大卡车已经输完油了,小跑车移到红色油泵前。姑娘沿着公路往前走,不时回头看小跑车是否跟了上来。她终于看见它了,便停下来挥手,好像是搭车的人在截陌生人的车子。小跑车缓慢减速,停在姑娘的旁边。小伙子摇下玻璃,微笑着问道:

  “您要去哪儿,小姐?”

  “巴士特里沙,你顺路吗?”姑娘问,向他笑盈盈抛了个媚眼儿。

  “当然顺路,请上车吧!”小伙子说着打开了车门。姑娘上了车,小跑车一溜烟地走了。

  只要他的女朋友一乐,小伙子就总是兴高采烈。这种情景不多;她工作不称心、环境不如意,加班加点,得不到充分休息,家里还有生病的母亲。她总是感到精疲力竭。心情不住再加上缺乏自信,就很容易焦虑不安。为此他带着一种后父似的小心翼翼欢迎她所有快乐的表示。他满面笑容地说:“今天我真幸运。开了五年车,我还从未载过这么迷人的姑娘搭车。”

  姑娘听后飘飘然,她得寸进尺顺口搭腔说:“你真是吹牛不上税。”

  “我像牛皮大王吗?”

  “看样子你喜欢对女人撒谎。”刚说完,她就觉得勾起了自己的旧心事,因为她真的认为他喜欢对女人撒谎。姑娘的确常常令他很厌烦,不过,这次例外,毕竟她的话不是针对他,而是说另外那个开车的

家伙。他漫不经心地问:“这使你坐立不安了吗?”

  “如果我真的和你一起去,我当然会坐立不安。”姑娘故意这样说,想让他明白,她是话中有话的;但弦外之音她是说给另外那个让她搭车的家伙听的,“可我不认识你,那就无所谓。”

  “陌生人当然无所谓,如果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女人就会难以忍受了。”(现在该轮到小伙子弦外有音,以牙还牙了。)

  “这样看来,我们萍水相逢,才能相安无事。”

  姑娘故意装作没听懂他的话,只当自己仍然在和陌生的司机说话:“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一会儿就分手了。”

  “为什么?”小伙子追问。

  “不为什么,我将在巴士特里沙下车。”

  “如果我一块儿下车呢?”

  说这番话时,她察颜观色,发现他看上去实在很像自己醋意大发时的那副德行。她警觉到,他向自己献媚,同时又是和那个搭车女郎调情,两个角色都入木三分。于是她用挑衅的口吻问:

  “我倒挺想知道,你打算对我干什么?”

  “对这么漂亮的姑娘,我不愿意多浪费脑汁。”

  小伙子大献殷勤,这回倒是对自己的女朋友说话,不是那个想象中的搭车女郎。

  但是这奉承话儿反而让姑娘觉得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像她略施小计,就戳穿了他的牛皮。她愠怒地反唇相讥:

  “你不觉得把自己估价过高了吗?”

  小伙子打量着姑娘,发现她的脸已经变颜变色,一副怒容。小伙子不喜欢她这样,宁愿她回复到原来天真无邪的样子。他挪到她身边,用胳膊搭着她的肩膀,像他通常所做的那样轻声细语地哄她。他现在不想再玩这种把戏了。

  可姑娘却脱开他的手,说:

  “你也变得太快了!”

  碰了这个钉子,小伙子说:“小姐,真对不起!”然后默默地望着他前方的高速公路。

  姑娘的醋意,不管怎么说,来得快去得也快。她

很理智地清醒过来,毕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甚至对自己埋怨他的举动感到可笑。如果他发现了她这样做的真实原因,那可是着实不妙。幸亏女人什么事都容易找借口。她自我安慰,她埋怨他并不是真的生气,只不过在演戏罢了。假期刚开始,今天才第一天,何必弄得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她又扮起搭车女郎的角色,这个女郎刚刚埋怨这个胆量过人的司机并不是真心拒绝,只是不想让他这么快就得手,这样玩更刺激。她侧过身哄小伙子说:

  “先生,刚才我并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不会再碰你了。”小伙子说。

  他对姑娘不听话,没有扮演他期望的角色很恼火。现在姑娘回心转意扮回原来的角色,他顺理成章地迁怒到这个不认识的搭车女人身上。同时他在揣摩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他不应该再扮演护花使者的角色,改扮成他天性里就有的辣手摧花的角色:顽固、刻薄,狂妄自大。

  这其实就是小伙子对付女朋友的本性。实际上,在他遇到她之前,他就是挺粗鲁而不是很和气地对待女人。但是他绝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莽汉,因为他既没有过人之勇也不至冷酷无情。不管怎么说,即使他和这样的人毫无相似之处,这辈子也希望扮演一次这样的角色。尽管这是个相当幼稚的愿望,可现实却是如此。即使年高智长的人也常有幼稚的念头。

  这种幼稚的念头很快就可以在他扮演的角色里得到验证。

  小伙子这种可笑的念头完全适用于这个姑娘。因为她是个典型善妒的女人。在这种时候,如果她把身边这个情种看成是清白常人,她就不会吃醋了。姑娘可以忘记她自己,不再扮演这类角色。

  她的角色?什么样的角色是她的角色?这类角色已经超越了文学范畴。搭便车嘛,就是让那些本来不想让你上车的人停车。她玩这类把戏驾轻就熟,对自己的女性魅力运用自如。连她自己都吃惊,扮演起这种傻呵呵、浪漫的角色,这么容易入戏。

  小伙子发觉在他的生活中很难有轻松的日子。他这一辈子在人生路上都是规规矩矩的。他每天的工作何止八个小时,无

尽无休的会议,自修功课,男女社交应酬,等等。他的私生活所剩时间无几。这种私生活绝对无法保密,有时甚至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即使这难得的两周假期也不能使他感到无拘无束,富于冒险情趣;精密安排计划的阴影笼罩着这儿。我们国家夏季招待设施的不足使得他提前六个月就得凭单位介绍信预订塔得拉斯的房间。这些阴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他已经变得安于这一切,在这种单调平直的公路上那种恼人的念头一次又一次地涌上他心头――沿着这条路他正在被追踪,所有的人都在监视他,他根本无路可走,无处可藏。这时,那个怪主意在他心里转悠。他潜意识里的心路历程跟他正在行驶的高速公路居然和谐地交汇在一起。这使他突然干了件古怪事情。

  “刚才你说要去哪儿?”他问姑娘。

  “去巴士特里沙。”她回答。

  “你去那儿干什么?”

  “当然是位绅士了。”

  小跑车正好抵达一个大的交叉路口。小伙子放慢速度,以便看清路标,然后向右拐去。

  “如果你失约了会怎么样?”

  “那是你的错,你得负责。”

  “你根本没注意,我转到诺夫山基方向去了。”

  “真的吗?你疯啦!”

  “别害怕,我会照顾你的。”小伙子说。

  就这样他们边开车边喋喋不休――这位司机和这位搭车女郎互不相识。

  这场戏一下子就推进到第二幕。小跑车不仅偏离了假想的巴士特里沙的路线,而且还偏离了真正的去塔得拉斯的路线。他们在那儿订好了房间,本该早晨到达。小说总是使现实生活目瞪口呆的。小伙子偏离了一成不变的道路,偏离了一向循规蹈矩的自我。

  “可你说你要去塔得拉斯呀?”姑娘颇为不解。

  “小姐,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是自由自在的,我做我想做的、能使我愉快的事。”

  当他们驾车赶到诺夫山基,天已经黑了。

  小伙子以前从未到过这里,得花点儿工夫适应一下自己扮演的角色。他几次停车询问路人旅馆的去处。几条街道都在翻修,因此要开车到旅馆,即使它就在附近(正像所有那些被问及的人说的那样),都得转圈绕路,花去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他们最后停在了旅馆门前。旅馆看上去实在蹩脚,可小镇上独此一家,小伙子着实不愿再往前开了。于是他对姑娘说声“等一下”,就钻出了汽车。

  一下车,当然,本我又出来了。对他来说真是糟透了。一个陌生的小镇,又是傍晚,和他原来的设想完全南辕北辙。更窝囊的没有人强迫他这样做,其实他自己也没有真正打算这样做。他埋怨自己做了桩蠢事,然后又进行自我安慰。塔得拉斯的那个房间可以留到明天,他们度假的第一天来点出乎意料的举动也未尝不可。

  他穿过饭厅――拥挤吵闹、烟雾弥漫――去寻找服务台。人们指给他大厅后面的楼梯那块儿,一位金发女郎正坐在玻璃柜台后面,前面那块板上吊着许多钥匙。好不容易,他才拿到余下来的最后一间房子的钥匙。

  那个姑娘,当她独自一人时,也丢开了所扮演的角色。虽然身处一个并非期望的小镇,可她并没有感到不安。她是如此信任小伙子,毫不怀疑他所做的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安心托付终生。同时,另一个念头钻进她的头脑:也许正和她一样,另外的女人们也在车里等待她的男朋友,那些女人是他出差时认识的。可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念头居然没有骚扰她。其实,她微笑地回想起今天她所扮演另外一个女人的角色是多么出色,那些放纵下流的女人,她曾经为之醋意大发。看来她把她们都抛到九霄云外了,她学会了她们的那些招数;学会如何给小伙子她迄今为止都不知道如何给的东西:轻松风趣、含羞答答、放荡不羁。她充满自信,因为她独自一人能替代所有女人,完全可以控制她的情人,讨他欢心。

  小伙子打开车门,领她进了饭厅。在这个又吵又脏、烟雾弥漫的饭厅里,他在角落处找到一张单独的空桌子。

  “现在,你打算怎么照顾我?”姑娘用挑逗性的口吻问。

  “你喜欢要点什么酒?”

  姑娘并不爱喝烈性酒,她只喝一点葡萄酒,偶尔也喜欢苦艾酒。这回她竟出乎意外地说:“伏特加。”

  “太棒了,”小伙子说,“你可别为我而醉啊。”

  “我真醉了,那又怎么样?”姑娘说。

  小伙子没吱声,却把服务员叫过来,要了两杯伏特加和两份牛扒大餐。不一会儿,服务员托着盘子过来,上面有两只小玻璃杯,放在了他们面前。

  小伙子举杯:“来,敬你!”

  “你难道不能把酒敬得有点情趣吗?”

  小伙子开始对姑娘的游戏有些不耐烦了。现在,和她面对面坐着,他意识到她不仅言词怪异,而且整个人都变样了,包括她的举止作派。她不折不扣地和他曾经十分熟悉的那类女人相似,这使他很倒胃口。

  就这样(在他举着的手里握着杯子),他再次向她敬酒:

  “好,那么这杯酒不是敬你,而是敬你这类既具备动物的长处,又兼备人类短处的女人。”

  “你说的‘这类’意味着所有女人吗?”姑娘问。

  “不,我只是指像你一样的那些人。”

  “把一个女人和一个动物相比,天论如何我不觉得有什么诙谐。”

  “好,”小伙子还举着酒杯,“那么不敬你这类,而敬你的灵魂,同意吗?为你那从头顶滑向肚皮里就大放光明,从肚皮爬回头顶就黯然失色的灵魂干杯。”

  姑娘举起杯子:“好,为滑进我肚皮里的灵魂干杯。”

  “我还得再纠正一下,”小伙子说,“为你的肚皮,滑进去你的灵魂的肚皮干杯。”

  “敬我的肚皮,”姑娘回答说,而她的肚皮(现在他们已给特别命名)真的给予回应;酒一下去,她感到整个肚子发热。

  接着服务员端来牛扒大餐,小伙子又要了伏特加和一些苏打水(这回该敬姑娘的奶子了),而交谈一直在这种轻佻戏谑的气氛中进行。小伙子越来越对姑娘充当荡妇角色的出色表演感到恶心。他想,如果她扮荡妇

这么出神入化,就意味着她可能本来即是这种货色。从言行举止上看来,根本不像是鬼魂附身。现在她的作派恰恰是她本来面目;也许是压抑太久,现在露出原形。也可能是借着游戏的机会自我否定。还有没有其它可能性呢?是不是她藉演戏来找回自我?是不是通过演戏才能自我释放呢?不。他否定了自己的推测,他的女朋友并没有鬼魂附身。她还是老样子,他的女朋友,不是其他人。他审视着她,越来越觉得恶心。

  无论如何,已经不仅仅是厌恶了。姑娘越在心理方面离他而去,他越在生理方面对她渴望。那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姑娘判若两人。眼前这女人已经看不清往日那种爱心温顺、体贴,更谈不上感情。其实何止是看不清,简直无影无踪。(是的,似乎她已经完全消失了!)小伙子认为他今天才第一次看到女朋友的真实面目。

  酒过三巡,姑娘站起来轻佻地说:“对不起。”

  小伙子说:“小姐,请问去哪儿?”

  “撒尿,如果你批准的话。”姑娘说着起身穿过成排的桌子,闪入绒幔后面。

  她欣欣然用这种字眼使小伙子目瞪口呆,他从未听她这样说过,尽管不是什么罪过。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问题出在打情骂俏的轻浮言词,并不是她天生淫荡。是的,她沾沾自喜,还有些飘飘然。演戏演得弄假成真,这使她有一种迄今从未有过的感觉:逍遥自在,毫无负担。

  每当向前要迈出新的一步时,她总是踌躇迟疑,现在却突然感到完全的解脱。在所扮演的新角色中,她无须害臊,没有档案记录,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那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位姑娘,搭便车的,可以做任何事,一切都向她敞开大门。她可以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她穿过大厅,意识到所有桌子旁边的人都注视着她。这是一种新奇的、她从未意识过的感受:她的身体可以使人想入非非。迄今为止她还无法摆脱那种十四岁青春少女式的对于丰满的前胸所产生的羞涩感,更不愿挑起欲念,因为那么多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全身。虽然她自得于自己的漂亮,体态丰满,但这种沾沾自喜马上又让羞愧占了上风。她觉得女性美光靠

性感来诱发实在讨人厌。她希望她的身体只显示给自己所爱的男人。在她看来,街上那些男人贪婪地盯着她的前胸是侵犯她的隐私,而这秘密只应该属于她自己和她的爱人。而她现在是搭车女郎,是不入流的女人。扮演这种角色她无须顾忌情感的约束,只须肉欲。她身体吸引的眼光越多就越光彩。

  当她经过最后一张桌子时,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炫耀地用法文向她献殷勤:“小姐,你真漂亮。”

  姑娘心照不宣。她挺胸扭臀转到屏风后面去了。

  这是一场难以理喻的游戏。其稀奇古怪有例为证,事实上,尽管小伙子正在极为出色地扮演着一个陌生的驾驶员,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紧盯着作为搭车女郎的自己的女朋友。这可真够呛。他亲眼看着女朋友和陌生人打情骂俏,更切近地看到她正欺骗他时(在她已经欺骗他时,在她打算欺骗他时)她的所言所行。他以她的不忠实作为自己处于尴尬境地的借口。

  这下儿全完了,因为他对她的尊敬胜于爱情。他总认为她天性忠贞纯洁得到家了。可超出了这些范围,她就不是她自己了,正像水超过沸点就不是水一样。现在他看到姑娘若无其事地迈过令人厌恶的范围,气愤已极。

  姑娘从厕所回来解释道:“坐在那边的一个家伙说我挺漂亮的。”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说,“你本来看上去就像个窑姐儿。”

  “你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吗?”

  “那么你应该和那位先生去!”

  “和我完事后再去找他。去捞他一票。”

  “我没发现他有什么吸引力。”

  “一宿和几个人混,对你来说有啥要紧。”

  “如果他们都相貌堂堂,当然没啥要紧。”

  “你情愿他们一个一个来,还是同时都上?”

  “随便。”姑娘说。

  对话正在变得越来越火爆;它使姑娘有所惊讶却无法抗拒。甚至在一场戏中实际上不存在自由;甚至对演员来说一场戏就是

一个陷阱。如果这不是作为一场戏,他们俩真的互不相识,搭车女郎早就愤愤然离开了。但是,哪有从一场戏中逃遁的道理!就像一场尚未结束的球赛和一盘没有下完的棋,不能半途而废。姑娘知道自己不得不收拾残局,正因为它是一场戏。她知道这场戏愈是高潮迭起,它才愈应该是一场戏。她才愈应该尽力演好。而无论怎样贡献才智和垫情都是白搭,她算看透了,反正不过是演戏,无须那么严肃认真。幸亏这只是一场戏,她的心灵不至担惊受怕,不必怯场,只要不动真情就行了。

  小伙子叫来服务员结帐。然后他站起来对姑娘说:

  “去哪儿?”姑娘佯装惊讶。

  “别问,跟我走。”小伙子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和我说话?”

  “我和窑姐儿就是这么说的。”小伙子答道。

  他们走上灯光昏暗的楼梯。还没上到二楼,就碰上一群醉鬼,他们倚在厕所墙边。小伙子从背后拥着姑娘,把手按在她的前胸上。厕所旁边的那些醉鬼见此便大呼小叫。姑娘想挣脱开,可小伙子大声吆喝:“不要动!”这群人污言秽语连天,一浪一浪冲着姑娘而来。小伙子和姑娘登上二楼,他开了房间的门,拉亮电灯。

  房间显得狭窄,布置着两张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和一个洗脸盆。小伙子锁上门,转向姑娘,她正桀骜不驯地站在他面前,眼睛里闪动着欲火。他凝视着她,试图从她浪荡的外表下面找回他醉心过的熟悉身影。这就好像他从一个镜头中看到双重影像,双重影像交辉叠影。这些双重影像的互相显示告诉他,那一切都是姑娘的本相,她的心灵十足是个大杂烩,既有忠心也有不诚,既天真又奸诈,既贞洁又淫荡。这幅光怪陆离的影像简直像垃圾拼盘,令他作呕。双重影像仍在继续交相显现,小伙子恍然大悟,这个姑娘只是表面上和那些下流女人不同,而心底却是一样的。他早先私下对她淫性恶行的猜测都被证实了,不禁微含妒意。一向对她那种单一清晰的印象只是一种错觉,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所钟爱的那个姑娘只是他的某种愿望、思想和信念,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真实的姑娘

却是一个毫无希望的陌生人,几乎不可捉摸。他恨透她了。

  “还等什么?脱。”他说。

  姑娘轻佻地低着头说:“有这必要吗?”

  她说话的这种腔调在他听来非常熟悉;好像以前有另外的哪个女人对他这么说过,只是他记不清是谁了。他打算让她丢脸,不是那个搭车女郎,而是他自己的女朋友。这回假戏真做了。勾引搭车女郎的游戏竟然演变成玩弄自己的女朋友。小伙子忘了自己在演戏。他只是恨透了站在面前的这个女人。他盯着她,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十克朗大票子,递给她:

  姑娘接过票子说:“你不认为我值这么多。”

  小伙子说:“你不值更多。”

  姑娘贴近了小伙子。

  “你不能像这样到我身边来!你必须尝试不同的接近方法,想点儿新花样!”

  她用胳膊搂住小伙子,把嘴唇凑上去。他把手指放在她的嘴上,轻轻把她推开了。他说:

  “我只和我所爱的女人接吻。”

  “关你什么事?脱!”

  她以前从未这样赤身裸体过。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小伙子面前(而她又无法躲进暗处),真会感到又羞愧又惶惑,手足无措。这一切总算过去了,她昂首玉立在灯光下,当看他的面,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这神来之举,连她自己都吃惊不浅。她一边频送秋波,一边有条不紊地轻卸罗衣,而除去一层便增添一层快意。

  但是当她一下子赤条条地站在他面前时,同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整个游戏应该结束了。因为在她轻卸罗衣的同时,也卸去了她的伪装。裸体意味着她现在恢复自我,小伙子也应该重新回到她身旁,捐弃前嫌重归于好,然后就应该是他们最亲密的做爱。这样她赤裸地站在小伙子面前,同进也就中止了这场戏。她感到有些难为情,脸上现出了真正属于她的微笑――一种羞涩和不知所措的微笑。

  而小伙子并没有回到她身边,他的戏还没有演完。他没注意到那熟悉的微笑。他眼前只看见那具诱人的肉体,他女朋友的另一具肉体。他恨透了。他恨得连七情六欲都消失殆尽。

  她想靠近他,而他却说:“呆在那儿,我要好好地看个够。”

  现在他真地把她当成窑姐儿。可小伙子其实并未去嫖过,他仅有的关于窑姐儿的常识都是来自文学作品和道听途说。因此他转过这些念头,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紧身衣(和黑色长统袜)在光鉴照人的钢琴顶上跳舞的样子。在这寒酸旅馆的房间里没有钢琴,只有一张盖着直纹布的小桌子依墙而立。他命令姑娘爬上去。姑娘苦苦哀求,但小伙子却说:

  “我已经付过钱了。”

  姑娘见他目光如炬似地邪灵附身,只好再勉为其难地将戏演下去,含着泪爬上那张桌子。桌面只有三英尺宽,一只腿还短了一截,在上面她感到摇摇欲坠。

  而小伙子却对这裸露的胴体兴奋不已,他把姑娘的羞愧不安抛到九霄云外。他要从不同的角度饱览她胴体的每一部分,就和她想象中的嫖客那样。他变得猥亵和粗俗不堪。他用的污言秽语姑娘从未听他说过。她想拒绝,想从这场戏中抽肩。她叫着他的小名,他却大声吆喝,说她没资格这么亲密地与他讲话。她噙着泪水,半推半就中被驯得服服贴贴,按他的吩咐,她弓腰马趴着,摆腰扭臀,如同为他表演摇摆舞。几经折腾,衣服都滑落她的脚底,骨头也快散了,小伙子一把抓住她,把她拎上床。

  他和她云雨一番。她暗自庆幸,这场倒霉的游戏总算熬到头了,他们还应该像以前那们相爱。她噘嘴亲吻他。可小伙子推开她的脑袋,再次重申只和他所爱的女人接吻。她不禁失声痛哭,但是小伙子的倒海翻江征服了她。她不但哭不出声,连灵魂都心悦诚服,沉默不语。不久,两个陌生的躯体在床上合作得天衣无缝。这正是姑娘梦寐以求的境界。直到这时,她才打破了以往的陈规旧律,交欢无须情爱。她晓得她跨越了雷池,却没料到这般容易。她到达一个全新的疆域,远离她记忆的角落。她沾沾自喜,心里甜滋滋的。在这遥远的疆域,她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云雨已毕。小伙子起身离开姑娘,去够悬在床上方的灯绳,熄灯灭火。他不要看见姑娘的脸。他知道游戏已经结束,但不愿再恢复他们之间原有的关系。他不想吃回头草。他在黑暗中躺在姑娘身边,却丝毫不愿再碰她的身体。

  不一会儿,他听到她轻轻地抽泣。姑娘的手胆怯地、孩子般地抚摸他。欲摸又止,欲罢不能,接着抽泣声打破寂静。姑娘叫着他的名字,不断诉说: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

  小伙子沉默不语,纹丝不动,他意识到姑娘哭诉中含着悲哀的空虚,简直莫名其妙。

  姑娘的抽泣不久就变成号啕大哭,她继续没完没了地重复这可怜巴巴的叙述: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这真的是我啊……”

  小伙子开始心软了(他不得不将怜悯从冥冥之中唤来,因为它并非近在手边),以便能使姑娘平静下来。在他们前面,还有十三天的假期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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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卡密儿,他至今仍认为,他是在做一场梦,是的,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

方才还在冰冷的监狱中的他,现在竟天差地别地坐在国王卧室里的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华丽无比,不,应该说,整个卧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无比。

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既是至高无上威严的象征,又是雍容华贵的典型代表。

卡密儿像一个犯人似的坐在房间里,就像他仍呆在监狱里那样,不敢到处走动,不敢碰一碰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甚至连抬头望一望整间屋子的勇气都没有。

卡密儿在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后,抬起头来,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进……进来。”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下午好,国王陛下。”史列因走了进来,用依旧是很恭敬的语气说道。

“……”卡密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很无奈地看着他。他头上戴的吊饰压得他感到脑袋昏沉沉的,几乎都已经把他压垮了。

史列因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位资深的谋略家意识到了自己的计划是对的。

他和尤利西塞尔,实在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柔顺的水蓝色长发,披散在他的肩上,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挂在他额头上的那颗蓝宝石一样的有着水蓝色的光泽,他半搭着眼皮,头微微地歪向一边,加上他那身华丽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不是他没有像尤利西塞尔三世那双锐利的眼睛,史列因就会认为,现在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那位高贵的国王陛下本人了。

“我刚才对您说的,您都记住了吗?陛下。”他已经习惯称呼他为“陛下”。

“阁下……”卡密儿才一开口,就被史列因狠狠地瞪了一眼,“哦,是的,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吓着那个本已经魂不附体的年轻人了,于是,他收起刚才严厉的表情,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道:“对于我及我以外的所有大臣,您这需称呼他们的姓氏或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姓氏还是名字,就随您高兴了我的陛下。”他不厌其烦地把刚刚说过一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卡密儿依旧是无力地点点头,“只是……只是您当真要我记住那么多,那么长的名字吗?”

“是的,陛下。”史列因再一次严肃起来,“身位国君,却连自己臣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不是很可笑吗?”

“好吧,”卡密儿让步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记住如此长如此多的名字,若是花上几天功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史列因的一句话,使他方才起的一点点自信心,又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请您务必在明天早上之前把这件事办好,因为我已经向群臣宣布过,明日的早朝照常进行。

“您简直在判我死刑!阁下!”卡密儿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叫起来。

史列因,此时此刻根本顾不上什么君臣礼节,至少现在是君臣礼节,他猛地冲上去捂住卡密儿的嘴,这位平时处世冷静的官员,这次由于太过激动而导致用力过猛,以至于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当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失态时,已经晚了,一阵脚步声过后,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白色,银白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眼眸,深藏不露,俊美的脸颊,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从他的衣着判断,他是国王的侍从。

“发生什么事了,国王陛下?”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是这么说道的。

没有人回答他,史列因抬起头,在认清了来人是谁后,不由地大大松了一口气,从刚才一直处于的紧张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来人是一个忠于国王,并且只忠于国王的,不一般的随从。

“您想干什么?德?奥尔吉利斯阁下?”银发的年轻人从剑鞘中抽出剑来,用一种和他身份不太相符的严厉的语气说道,“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至少,让我满意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为国王陛下献出生命。”

“请听我说,哈尔笛尔,”哈尔笛尔(Haldir),是这位年轻侍从的名字,史列因打断他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冷静了,“请听我说,以我的名义起誓,事情绝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严重,十分之一,不,一百分之一都没有。所以,请把剑收起来吧,我的朋友,收起剑吧。”他那恭敬的态度,让人怀疑站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一个随从。

没错,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只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光是从史列因,这

位位及首相的近身大臣对他的恭敬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在国王身边,却被允许佩剑的人。

哈尔笛尔把剑收回剑鞘,他看了看六神无主的卡密儿,再看看满脸平静的史列因,微微笑了笑,他把手指插进自己柔顺的长发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哦?阁下说事情不严重吗?不知阁下,说的是哪件事呢?”

卡密儿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史列因立刻就明白了。

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是最接近国王的人,而且虽是侍从,两人的关系亲密地就如同亲兄弟一般,国王的出走,他不可能一无所知,问题在于:他究竟知道多少,他是不是知道一些连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的事呢?

短短几十秒,史列因已经决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是国王身边,最忠诚,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若是连他的协助也得不到,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很严重了。

若要想得到他的协助,就必须告诉他一切。

哈尔笛尔没有等他的回答,他径直朝卡密儿走过去,伸出手去,扶起那个什么事都还未搞明白的年轻人,他微笑着看着他,温和地说道:“您是国王陛下的什么人,为何,你们长地如此相象?”

对方用的是一种十分温和的口吻,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撼力,但是可怜的卡密儿,尽管对方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他仍被吓得差点失去平衡,幸好由哈尔笛尔扶着,他才没有再次摔倒。

史列因并没有被吓到,他本来就想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既然这个秘密不捅自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他心里琢磨着:不愧是和尤利西塞尔朝夕相处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么,”史列因也微微笑了,他决定脱盘而出,“您愿意协助我们吗?”

卡密儿不由地看了史列因一眼,这位近身大臣的冷静与镇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了他。

“我的协助?若是您真的需要我的协助,您不觉得,您应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吗?”

“您会知道一切的,我的朋友。”史列因边说,边打开门走了出去,叫来宫廷内务主管,吩咐道:“国王去了御花园,您差人去准备一下,记住,要快,这是国王的命令。”

主官点了点头,离开了。

史列因再次回到了房间,关上门。

个钦佩的笑容,同时,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其它在国王离开期间,勾结梵冈,谋权篡位。”史列因开门见山的说道。

哈尔笛尔没有出声,他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而卡密儿呢?他之前已经从史列因口中得知了此事的大概内容,他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现在,在他的心里,虽然仍有恐惧和不安,但好奇心和责任心已远远占据了上风。

“谋权篡位吗,”哈尔笛尔笑了笑,“开始国王陛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哈尔笛尔收起了笑容,低下头去,接着说道:“但是,有天早上,国王陛下他这么对我说道:“哈尔笛尔,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一时间 ,一股可怕的沉默充斥着整个房间。

史列因当然知道,那个“他”是指谁,他低着头,沉思。

“也就是说,他想勾结梵冈,把奥尔雷斯毁了!”哈尔笛尔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他说的话,所带来的震撼力。

卡密儿在那一瞬间,如同被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他的心都凉了,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牵涉到一桩如此重大的政治阴谋中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关系到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还关系到整个奥尔雷斯的存亡啊!

“不愧是国王陛下,”是史列因打破了沉默,“总能先人一步预测到将会发生的事。”他微笑着说道,尽管他心里并不怎么轻松。

这是卡密儿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尤利西塞尔三世的评价,日后他还听到过好几次,想到自己的命运,在如此奇妙的机缘下,与那位高尚的国王陛下连在了一起,一股莫名的,想要了解他的心情油然而起。

“先生们,”卡密儿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你们刚才的言论推断,奥尔雷斯似乎处在极大的麻烦中。”他这么说道。

“是的,陛下。”两人异口同声。

“如果国王不在的话。”史列因又补充了一句。

“那好吧,”卡密儿定了定神,又继续说道:“在真正的国王回来之前,我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他的语气与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那份沉着,那份自信,让史列因产生了错觉,因为他原本就长得和尤利西塞尔三世如此相似。

哈尔笛尔用一种极其温和的眼神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如同他望着国王那样,望着他,“您现

在是国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主人,我的陛下。”年轻的侍从跪了下来。“我听候您的任何吩咐。”

“啊!这真是我的荣幸!”卡密儿激动地扶起他,这是他进到王宫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温馨与信赖。

史列因也认为,让哈尔笛尔来照看这个年轻人,很值得放心,于是他说道:“我该走了,先生们,”他边说边打开门,“我刚才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现在,我就得去应付那位,因为我那个玩笑,而没来打搅我们谈话的人了。”

两人明白他的意思,卡密儿点点头,颇有点国王允许臣子退下的味道与架势,史列因行了个礼,恭敬地退出了房间。

这位近身大臣,的确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且,还为我们新上任的国王陛下,带来了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正在不久前,“史列因带来了一个蓝色长发的孩子进宫”的消息,传到了罗严塔尔的耳朵里。

“这是自我识字以来,听过的最有趣的事了,一个蓝色长发的男孩子,一个孩子?您能确定,您没看错吗?拉姆依特(Ramit)?”罗严塔尔正在摆弄他眼前的葡萄酒瓶。

“是的,大人。”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那位被称为拉姆依特的宫廷内务总管,“千真万确。”

罗严塔尔打开了一瓶葡萄酒,让那暗红色,宛如鲜血一般的液体流进杯子里,之后,他才不慌不忙地下指令。

“盯着他们,看看他想干什么。”从他的酒红色眼眸里,闪现出一股凶恶的光。

那是一种想置对方于死地的眼神。

正如同他所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的那样,他曾经,千方百计想要谋害尤利西塞尔三世。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他的残酷与心狠手辣,完全辜负了他贵族的身份与高雅的言行举止。

他痛恨尤利西塞尔三世,但同时又惧怕他的威严,那位年仅21岁的国王令这位几乎无所畏惧的首相退避三舍。而且,十分不幸的是,这位比他年轻几乎一倍的国王,其心狠手辣的程度与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之前已经知道,尤利西塞尔三世察觉到了他企图勾结邻国的心思,于是,这位无所不能的国王,便起了想要把这位,在他刚即位时的摄政王,积聚了雄厚势力,而且有谋反之心,凡事都喜欢与自己对着干,在自己面前毫无君臣礼节可言,甚至,还会引来亡国之灾

并且,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说得出就做得到。

可以想象,阻挠他这次计划的,是一件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以至于他抛下一切,义无返顾地出走了。

如果硬要说我们的国王有什么缺点的话,那恐怕就是:他还太年轻了。

可惜了这位内务主管的忠诚,他在途中就被史列因给挡了回来,未完成任务的他,还带了一肚子的莫名其妙,和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回到了他主人身边。

罗严塔尔不动声色地把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我亲爱的拉姆依特。”出乎意料地,他用一种极为温和的语气说道:“除了哈尔笛尔,您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啦。”他转过脸来看着他,这种眼神让宫廷内务主管不寒而栗。

像狼一样的目光,一直刺到人心里,仿佛要把别人的心思,一丝不差地,全部都看穿。

“我是真心地希望,您能够尽您的责任,您曾经发誓对我效忠,我觉得,我能够信任它们,”罗严塔尔用力握住酒杯,终于,酒杯破裂了,他仍用力握着它们,直到鲜血流出来了才罢手。“不是吗?拉姆依特?”他的声音,有一种从极至的彬彬有礼中散发出来的残酷。

“是的!千真万确!大人!”这位内务主管懊恼万分,一下子跪倒在地上,从他的表情上来看,他恨不得现在就能为这位高贵的首相献出生命,以表示他对他,绝对的忠诚。

罗严塔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又倒满了一杯葡萄酒,“我很高兴,不过,”他把杯子放到唇边,“还是把您的生命留着吧,亲爱的拉姆依特,它珍贵的很,而且我还用得着。”

说完,他挥了挥手,在等到内务主管退出房间后,他喝光了杯中的葡萄酒,狠狠地把它扔了出去,杯子撞在墙上,粉身碎骨,发出很刺耳的响声。

“尤利西塞尔身边都是能人,而我呢,周遭全是废物!”他很激动,以至于声音有些颤抖。

“您这是在跟谁计较呢,罗塔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原来房间里还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您说的没错,亲爱的。”罗严塔尔立刻冷静了下来,“奥尔雷斯,不,整个米瑟兰笛尔,总有一天会是我们两个的。”

那个女人揭开了脸上的面纱,露出她娇艳妖娆的脸蛋,她微微笑了笑,这又使她的美,平添了几分。

“现在,”罗严塔而尔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个吻,“拜那个愚蠢的内务主管所赐,我得亲自去一次。回头见,亲爱的塞希莉(Secily)。”

太阳西下,留下一片能让人产生无限思量的橙红色。

奥斯吉利娅斯,就像被倒了橘子水一样,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泽。

国王陛下,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这里在指谁,此时正坐在卧室的床上,他就这样坐在那儿,任夕阳的残光映在他那俊美的脸上,他的目光静静地停留在,正在为他整理书籍的银发年轻侍从,哈尔笛尔的身上。

这位年轻人,早已感觉到他的目光,而且他还知道,国王陛下有话要问他,只是一直未敢开口,于是,他收起方才一直带着的笑容,换了另外一种和蔼的微笑,回过身去,用他那甜美的嗓音说道:“您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吩咐,我的陛下。”

卡密儿纳闷他为什么能够猜出他的心思,其实,如果他知道哈尔笛尔是已经服侍了如此多,多到连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国君的人,在他年轻的外表下,藏着让人吃惊的年龄,如果他知道这一切的话,那他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虽然他感到奇怪,但是他还是说出了那句他一直想说的话。

“您能告诉我,”刚开始他的声音仍充满了胆怯,但是话一出口,他便胆大了一些,“您能告诉我,那位尊贵的奥古斯都,是位什么样人吗?”

哈尔笛尔听下手中的工作,他回过头,望着自己眼前这位,和尤利西塞尔长得如此相似的年轻人,年轻的侍从是如此地了解尤利西塞尔,所以他并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他,卡密儿?德?尤利西塞尔三世国王陛下,”哈尔笛尔温和地笑了笑,打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他,他已决定,将他奉献给尤利西塞尔三世的一切,一丝不差的也奉献给这位年轻人。

哈尔笛尔坐在卡密儿身边,继续说道:“他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历史学家,钢琴家,还有,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他还是一位文学家,尽管他对此所抱的态度仅仅是娱乐,但我可以肯定,他可以和显克微支相提并论。总而言之,我们的陛下,几乎无所不能,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有时候他的行为会显得让人不能够理解,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碍,因为

他总能先人一步预想到事态的发展,帮助对他来说是多余的,担心同时又显得那么的可笑。只是,这一次,”

哈尔笛尔顿了一下,他看看他身旁的卡密儿,微笑着继续说:“我是真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会因为一些鸡毛小事而抛下自己的国家与人民,更何况,在这种非凡时刻。

他……就是米瑟兰笛尔的蓝宝石。”他轻轻地说出这句话。

只是卡密儿没有听到,因为光是他之前所说,就给他带来不可比拟的震撼,他的脑袋一下子垂落到了胸口,像一把镰刀折损了一朵漂亮的郁金香。他只感到羞愧与内疚充斥着他的胸膛与脸庞,红晕泛上脸颊,在残阳照射下,尤为明显,红得就像熟透了的西红柿。

哈尔笛尔察觉到他的心思,他伸手,示意他抬起头,“别担心,我的陛下,您完全可以做得比他更好。”

卡密儿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望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尽管他认为年轻侍从的话,对他是安慰大过于鼓励,善意的谎言大过于真心的赞扬。

“您是否想吃点什么东西?我的陛下。”哈尔笛尔瞥了瞥墙上的吊钟,意识到该是吃晚餐的时候了,于是他还未等到卡密儿的回答,便先行起身,做出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姿势。

“我……”卡密儿这才想起自己从早上以来就没有再吃过东西,太多的意外使他应接不暇,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顾及自己的肠胃了,“我想我只要喝点儿什么就可以了,”只是年轻的国王似乎仍不太习惯他的身份,“谢谢您。”说完,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哈尔笛尔微微弯下腰,鞠了一躬,他知道年轻的国王此时此刻需要些什么,“您是个温柔的人,我的陛下,不过,您该学学,如何摆弄国王的架子,否则,穿邦是早晚的事。”

卡密儿的脸再一次涨红,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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