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踪迹十年心小说by阿吴百度云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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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那些破镜重圆+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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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私人劳家卓文案:  那日在生活台,看到那个首首情歌出街唱透香江的填词人,他语态从容,淡寥几句:恋人到最后……最后的最后,可能只是一个同桌吃饭的人,一起看电影的人,你不必一个人去戏院,去餐厅,而当你有性需要的时候有一个伴,我认为到最后也只是如此。  林生是我心头爱,可是大抵他也未必能明白,比这更悲哀的莫过于,你对着一个人同桌吃饭齐齐三年,仍未算是恋人。  劳家卓同我,便是这样的两人。PS;之前看到吧里也有人大骂这篇文文,尤其是受不了它的调调,可我想说,我就喜欢这种港台的文风。,虽然这篇文章实在是矫情男女主人公互相折磨,可谁让劳二公子如此有魅力呢?病弱的强势美男实是让人不能不心疼
果断何以笙萧默
2 沥川往事《沥川往事》爱情总是干渴的,除非你也能遇到一个叫沥川的男人……有一种爱是体贴入微、温情脉脉,就像沥川对小秋,总是为她开车门、系安全带。有一种爱是大胆直白、热情如火,就像小秋对沥川,总是难以割舍,哪怕是一再蹉跎。它是一部令千万人为之感叹、潸然泪下的经典爱情故事。〕有那么麼一种男人,他只要静静的坐在那,不言不语,即绘成了一幅明媚的画卷;有那么麼一种男人,他的残缺令他完美,只因为这令他不再遥不可及。有堪称完美的容颜,但更让人难忘的是,他的气质与风度;他拥有令人惊艳的才华。让人动容的,或许只是在为你打开车门时,那一句:「如果你习惯有男人这麼对待你,将来你会嫁个比较好的男人。」他像一杯黑咖啡,浓醇到了极致,
让你不得不上瘾,可在醇美的背后,那份艰涩难言的苦,却让人痛彻心扉。而在十七岁那年,谢小秋遇上了「他」。从此,将「他」刻入心扉,无法忘怀,从此,因「他」为爱所囚,已成疯魔。「他 」,叫做王沥川。要拍成电视剧了,其实刚开始很不看好高以翔,但后来出的片花让我知道原来沥川是如此模样,真的超级帅。。因为他早年在国外长大,所以英文说得很好听。让我觉得沥川往事应该不会毁了吧。一直感动于那句,这里睡着王沥川,生在瑞士,学在美国,因为爱上一个中国姑娘,所以长眠于此,阿门。记得他们重逢时  我抬起头,看见一个身影向我走来。  其实,那只是一个穿着大衣的黑影。我认得他,是因为那走路的姿势我再熟悉不过。  然后,我看见一张脸,离我很近,却看不甚清。  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没戴眼镜,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我听见江浩天向这个人介绍:“王先生,这位是我们新来的翻译安妮小姐。英文系的高材生。她来接替以前朱小姐的工作。安妮,这位是CGP的总裁王沥川先生。”  一只手向我伸过来,我亦伸手过去。  手,仍然是冰凉的;淡淡的气息,仍然是薰衣草。  “你好,”他迟疑了一下,“安妮。”  我觉得我的体温,降到了零度。涌到头顶的血,凝固了。  我听见自己的回答无比冷静,无比专业:“你好,王先生。”  然后,他身后的一个人推着行李,也腾出手来和我握手:“你好,安妮,我是王先生的助理,苏群。”
这类文是我的最爱
路从今夜白都不错
3 过客匆匆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忽视掉更多的美好。不相信爱情,当爱真正降临的时候,首先的选择是逃离。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却在成为陌路之后,蓦然发现,原来自己所渴望的,都曾经拥有过……这本小说买得很早,因为它的名字和魏晨的一首歌一样。一直没看,直到一次无意中无聊,却爱上了。沈安若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标准的文艺女青年,如果用十分作为美丽的标准,沈安若应是有八分的聪明,却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所以才造成了他们之间的分开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也会功亏一匮。  那日她要出差,但临行前突然有紧急的事情必须确认。离她出发时间已经不多,她匆匆走到张总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小妹突然说:“沈姐,张总办公室里有客人,刚到。”  张总一向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见客人,可她手里的函件也很急,需要张总立即过目并签字。小妹不敢进去,于是她亲自去敲,顶多被张总瞪几眼。结果张总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见是她,有几分惊讶,很快又恢复常态。  沈安若没进屋,直接请张总快速浏览并签字。张总回头欠欠身,应该是在对客人表达歉意。她这样失礼,也感到很抱歉,向沙发位置望一眼,如果恰好碰上客人的眼睛,不妨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却见到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正是她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早知如此,她应该在门口打电话请张总出来。沈安若有点追悔莫及。  而程少臣此时也正望向她的方向,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知道他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因为他的面部肌肉完全没有动。空气一时有些凝滞,她想此刻自己的表情只会比他更僵硬。  结果最尴尬的反而是张总,他签好字,见安若拿了文件转身就要走,连招呼都没打算打,于是清清嗓子:“安若,你看见我的那筒黄山毛峰了吗?”凝滞的空气开始稍稍流动。  “您储物柜最左边第三格。我让小乔进来泡茶。”  “不用让她进来,我自己来。”  “那我来吧。”张总嗜茶,屋内茶具一应俱全,沈安若很熟练地在一分钟内搞定,将上好的骨瓷杯轻放到他们面前。她接收到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于是也动作幅度极小地回了礼,没有抬头。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疑一下,端起杯子。  沈安若决定立即撤离,不管是否失礼。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从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为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  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其实我最喜欢的一个小片段是这个 “你这是越大越没出息了啊。我可提醒你,私下里你想对他打啊骂啊闹啊的那都是你的事,不过今天这场合就是工作,他是上司你是下属,你无论无何都得给他面子,不许任性。”  他见沈安若偷瞪他,又笑:“当然我这纯属废话,我们家安若一向最识大体了。”  竟然把她当低龄儿童,沈安若比五分钟前更郁闷了‘
4 温暖的弦曾经的开始,曾经的结束          曾经的错误决定,曾经的悔恨无奈然后的重逢,然后的爱恨交织        然后的努力,然后的近情情怯他用尽了一切心机将她诱入一张网中     回来后她用尽了一切智慧去向他一点点靠近因为,他曾经指着她发誓          因为,她盼望还可以爱赎回从前的幸福要让她自动自觉,自己回到他的身边     然而他的强硬,他的淡冷,他的无情和决绝 然而最终,她还是一而再令他失望了     让她想哭,一次次不能不爱得小心翼翼他亲手把她推进了机场的关检口       终于,带着颗一生都伤了无药可治的心求她走,求她从此以后放他一条生路     她上了不知飞往哪里的飞机 占南弦只觉眼前香衣一晃,来不及细想已本能地拦腰一搂将她护在怀里,同时疾速抓住丁小岱收势不住的手腕。  丁小岱即时惨叫,“好痛!”温暖这才反应过来,惶急中拉他衣袖,“南弦,我们开玩笑的!”那瞬间他一怔,不知是因她的说话还是她脱口而出对他的称呼,定定看着面若桃花的她。  第一次见到他的眼神如此毫无掩饰,仿如深水漩涡,将她吸住再移不开若忡若怔的眼。  
5 丁香花菩提树其实爱情都是一个套路,遇见——好奇——喜欢——承认——爱,中间穿插有或多或少的男女配,甜里带些酸,最后或者唱圣歌进教堂或者从此陌路不复见。但即使都是一个套路,我们仍在渴求完美圆满的爱情,可是世界只有千万分之一的人有那般幸运,于是,我们从期待到忍耐,然后失望放弃,幻想破灭,我们溶进平淡的岁月最后化为一片尘埃。每个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伤。是谓众生皆苦。又:据说找到5瓣丁香的人能找到幸运。老天恩赐了我们骨血相融,我不敢再奢求太多。只是两个人的纠缠。其实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的
那间教室坐满了孩子,年纪不一,大小都有。有的脸上糊得脏兮兮的,有的顶着颧骨红朴朴的两团红晕,但是都挺规矩,个个坐得腰板笔直。前面有个女孩背对着孩子们在黑板上用粉笔写着字,头发才过肩,随便一条红绳子扎着。   那个背影他一看便知道了。是他的丫头,他的叶轻眉。 孩子们受到外面人声的影响,胆子大点的站了起来好奇的张望着。轻眉发现了后面的骚动,转过身想板上她怎么也板不严肃的脸。   顺着他们的视线,她迎上那对梦里出现过万千次的眸子,她心神大乱,不敢再与他对视,不敢深想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敢分辨他眼里闪烁的银光是什么,她右手紧紧抓住课桌一角才站直了摇晃的身体。手指关节因为发力而泛白,她定定神,敲敲桌子,把孩子们分散的注意力拉回来,才用发颤的声音说:“下面和我一起朗读,我的家乡有一条无名小溪——”
表示 同样喜欢这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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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素如简傍晚六点,家里的司机因故晚到,他站在那棵美丽的相思树下,手插在兜里,漫不经心地等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不断有人跟他打着招呼。新闻系的高材生,N市最大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他向来受人瞩目。也总有流言包围着他。所以,他的表情,永远有些淡淡的疏离,还有漠然。原本只是无可无不可地打量着来回人潮的他,一不小心,重重撞到了前方一个避让自行车的人。他有些吃痛,皱了皱眉,但是,多年来的教养还是没让他忘却礼貌,他转过头,刚想说对不起,便怔了一下。因为那个人,是一个娇弱的女孩子。而且,她只是冷淡地看了他一眼,便低头退到一边。素来自制力超群的他,不知为什么,心中微微一震。因为,当那个女孩子回眸的一瞬,八个字,蓦地盈上心间:心素如简,人淡如菊。如玉般的肌肤,恬淡的脸庞,纯净的双眸,一袭素雅的米色长裙,不算是绝色,但是,那种眉宇间透出的绝代光华和幽兰般气度,居然让向来自制力超强的他一时间,看得愣住。简庭涛似乎明白了,徐志摩剑桥初见林徽因时来自心灵最深处的那种悸动。你是天空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后来回想起来,他也几乎是有些奇怪自己当时的失常。这在从小历练得处变不惊的他,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但是,当时的他,还是看着那抹窈窕背影的渐渐远去,心中若有所失。很久之前看过这篇文章,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不过也不失为一篇好文PS:我推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he
7 人生若只初相见于是 她终于可以理解我对于错过的人为什么没有后悔过 我们都是在等一场领悟 等过了这风花雪月的年纪 等候适当的时光 合适的地点 我们的心动不是只有一刻 只是在等待天时地利人和的那一次罢了等到风景都看透 我便愿停下来看细水长流他正在帮她夹菜,自己也没有动。就靠在椅子上,看着她吃,一手放在她的椅背上,姿态是说不出的慵懒优雅。两人之间没有什么交谈,甚至连肢体也没有一丁点的接触,但这么看着却又一种说不出的亲昵。从来不认为他们是合适的。但这么坐着,那种肢体语言,那种种流露出来的。竟让娉婷觉得有种模糊的适合。仿佛他们就该这个样子的,生来就是应该这样子的!暮色里归来,看到有人当街亲热,看多了,竟也视若无睹了起来。但每次看到一对人手牵着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来是如此的一味永难言啊!相拥的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了,但一鼎一锼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若是早些年,还在风花雪月的年纪,她这种姿色,定然是入不了他的眼的。但偏偏是遇上了,不早不晚,就在这个时候,就在他心里。就像有人说过的,游走在我们身边的人,也许都只在等候一种领悟,等候适当的时光相遇。时间对了,地点对了,你便会爱上他。但是幸好,你们今生还是遇上了。多美好 可这是小说 不是生活 生活中的人没那么聪明 能看清一切 没那么无私 能舍了一切不禁想起几年前看的翻译官里 程家明和乔菲说的话“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或者女人,他的爱情是可以信赖的,即使有稍微的三心二意,绝对不是大问题,爱他的人,会质问,会为了他打架,使尽浑身解数捍卫这段感情,实在失望,大不了只求曾经拥有,出现问题再以眼还眼;如此而已。这种关系,是有滋有味的,至少,是诚恳的。”他顿了顿,看着我,眼睛里有温柔的笑意。“可是,如果这个人,稍微有一点点钱,他的背景稍微比一般人更复杂一点点,那么可就掺了。感情投入一点,她想,他有的本来就那么多。态度热烈一点,她心里说,他的热情会维持到什么时候呢?付出的多一点,又有顾忌,可不要伤了她的自尊心。有脾气上来吧,不可以轻易发作的,这不是仗势压人欺负她嘛。所以,她离开我,没有错;我的父母,他们也没有错,只不过,恰到好处的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我,她,我们都没有错,我这种人,包括我的弟弟,我们是没有资格有好的感情的。”我不知那日我与她说的话她是否能完全理解 门当户对是很重要的 和一个比你高的人在一起 即使不是 别人也会想你是在图些什么 不能免俗她说 如果她现在30岁 那她会毫不犹豫嫁给他 从此不想别的了可是你看看 她现在不是30岁 所以她不会那么做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应该在她30岁的时候出现的人来了 又错过于是 她终于可以理解我对于错过的人为什么没有后悔过 我们都是在等一场领悟 等过了这风花雪月的年纪 等候适当的时光 合适的地点 我们的心动不是只有一刻 只是在等待天时地利人和的那一次罢了等到风景都看透 我便愿停下来看细水长流江修仁与赵子墨,很有爱的一对儿,万花从中过的男人终于也有倦了的一天,终于,她们还是在一起了。
她猛得转过了头,他就这么直直的站在她身后,隔了短短的一段距离,身边还站着一个人。他一身黑色的条子西装,配了条暗紫红的领带,很赏心悦目,只看不清他的脸,他的表情,却能看见他的一双眸子,仿佛也略略吃了惊,但已经平复,她没有细看,其中好象还有其他的东西。
谈笑说话的声音自通道上传了过来,他还是直直的看着她,仿佛看不够。她穿了件黑色的短外套,露出了粉色的毛衣领子,一条紧身的深牛仔裤,套了双黑色的皮靴。腰上低低的系了一条亮亮的水钻链子,随着动作,一摆一摆,也一闪一闪,闪烁着犹如是来自天空的星辰。头发已然由原本的直发,微微烫成了鬃发,略带点波浪,竟说不出的妩媚好看。
他看着她微微的笑了起来,露出一排细细的牙齿,在灯光下仿佛与水钻一起在闪光,视线却越过了他,定格在他身后。
8 最初的爱 最后的爱世家子弟言柏尧,时隔四年,再一次见到了在洛杉矶念书时的女友汪水茉,看她含笑往来于与各色男子的觥筹交错中,该死的是,他发现自己仍然如此思念她。然而他明白,他们是再也回不去了,且不说她与他分手三个月后就火速搭上了新男友,最令人无法平静的是,她还怀上过别人的小孩。汪水茉没想到,又见到言柏尧,四年前的穷学生,原来是风流倜傥的富贵中人。原来她想这辈子只能记住他的背影,只能怪她太天真,以为只是一场小小的争吵,却恰好演变成他离开她的借口,从此音讯全无,落她一人在大洋彼岸吃尽苦头,从前爱他有多少,如今恨就有多少。四年了,他们以为自己走出了很远,没料到,他们各自以为的过去,仍将自己牢牢地禁锢在当年洛杉矶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四年了,他们没有中断对彼此的爱,但是这感情包裹在重重的怨恨中,穿上一身浑身长刺的盔甲,随时准备刺伤对方,究竟如何才能卸下心房,化往事为玉帛?整晚周旋在陌生的人群中,汪水茉感觉有些倦了,正张望着想找个地方落座,意外地发现唐瀚东在朝她走来,到了跟前,客气而有礼地道:“汪小姐,我想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唐瀚东的身子微微向前屈着,心里却在琢磨这小子让他把人请到书房是什么意思。汪水茉淡淡地点了一下头,忽略父亲眼中闪过的赞许,随着唐瀚东的脚步,来到了书房。只见唐瀚东敲了敲门道:“人给你带来了,你自我介绍吧!”  她轻轻地推开门,里头的灯光不是很亮,只在角落里开了两盏灯,昏黄的光线衬得空间显得空旷。有人坐在欧式沙发上,身型高大,只是整个人隐在暗处,又背着光,什么也看不清楚。  她一向不喜欢黑暗的地方,连睡觉的时候也要开一盏小灯。过了一会儿,那人也没有站起来。她微微不耐,看着那个人的方向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那人动了动,慢慢地站了起来。昏黄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但那轮廓分别是她熟悉的,有种心痛的熟悉。她倒退了一步。他慢慢地走近了,在距离一米左右的地方站定,淡淡地道:“好久不见!”  她反射性地别过了头,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是很久了。你好!”他觉得她的笑容竟然该死地碍眼。跟她同居那么久,自然知道她什么笑容是真心,什么样的只是敷衍。眼前的这种笑容,百分百是她的应酬。
9 至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闭上眼睛,敞开心灵,试着忘记伤痛、忘记忧伤、忘记遗忘、孤独……忘记不该有的,收起用眼泪浇灌的伪装,种下坚强的种子,收获真实的果实,在这个被冷酷。现实摧残的世界里,打磨出尖锐的外壳,抵御一切用谎言编织的梦境,就在这样一个和青春对抗。与年华为伴的花季中,找寻一个真实的自己。一篇被推烂的小说,其实一直分不清到底谁是男主角,林静和陈孝正同样让我难以取舍。但这已不重要,微微何其幸运,可以和陈孝正惊艳了时光,又最后可以和青梅竹马温润了岁月。我们总会遇见两个男人,最后阿正也会变成其他人的林静。他介绍到那名身长玉立的男子时,那恰好侧对着他们的男子转过身来,点头朝新娘微笑,然后他的视线平稳地投向新娘身后的人。  “对了,他姓林,叫林……”  郑微不期然地打断了吴江好心的介绍,她说:“林静,七年不见,别来无恙?”  林静含笑举杯:“你好吗,小飞龙。”你好吗,小飞龙?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这样叫她的人,小的时候他陪她在大院的花园里捉迷藏,他怕她找不到会哭,从来不会藏得太隐蔽,一旦她揪住了他的衣角咯咯地笑,他总是故意这么说,“你好吗,小飞龙。”  如果她是十七岁的郑微,她会选择在这刻忘记所有,立即扑在林静的怀里痛哭失声,然而她今年二十五岁,他跟她玩了一场长达七年的捉迷藏,这一次他躲得太远,她曾经以为这辈子再也找不到他。  “我挺好的。”二十五岁的郑微说。  “你们认识?”吴江也愕然。  林静笑道:“她一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把她抱在怀里,你说我们是不是认识?”  郑微也半开玩笑,“是啊,过去我们熟到我以为一长大就可以嫁给他。”  好事之人闻言起哄,叫嚣着这样的交情值得痛饮一杯。郑微毫不犹豫将酒倒满,平举到林静面前。林静定定看着她,若有所思,忽然摇头笑了笑,与郑微碰杯。他喝干了自己的酒之后,伸手拿过了郑微已触到唇边的酒杯,当着众人的面一饮而尽。  当即四周叫好声一片,人人都笑林检察官原来也是怜香惜玉之人,更频频追问何以两人初见时似是许久都未谋面。  郑微回答说:“小时候的事情哪里做得准,长大了之后,以前的玩伴大多都是各奔东西。”  她的林静已经在十七岁那年一去不回,也许她内心深处永远藏着他的身影,然而眼前的他,是个陌生的男人。她酒量不错,周渠很久都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喝完之后脸色不红反而泛着苍白,  “今天胃不好。”郑微低声说了句,然后起身走向洗手间,在里边吐得一塌糊涂。  她扶着墙走出来,用冷水洗了把脸,抬头望着镜子,她忽然顿住了手中的动作,任水珠沿着脸颊滚落。  镜子里的那个人在她身后看着她。  “微……郑……”他欲语却又迟疑。  她转瞬回过神来,转头对身后的人笑笑,抽了张面纸擦去脸上的水痕,重新朝席间走去。“今天胃不好。”郑微低声说了句,然后起身走向洗手间,在里边吐得一塌糊涂。  她扶着墙走出来,用冷水洗了把脸,抬头望着镜子,她忽然顿住了手中的动作,任水珠沿着脸颊滚落。  镜子里的那个人在她身后看着她。  “微……郑……”他欲语却又迟疑。  她转瞬回过神来,转头对身后的人笑笑,抽了张面纸擦去脸上的水痕,重新朝席间走去。   办公室的几个小姑娘都特别迷他,哪怕他大多数时候都不是个太好相处的人,凡是与他相关的事情,她们总是特别踊跃,几件小小的办公用品,都要故意来来回回地送上好几回。  郑微却是尽量避免一切单独跟他相处的机会,然而一个是经理助理,一个是秘书,工作中的接触在所难免。她记得她第一次敲开他办公室的门,将一份周渠要求会签的文件递给他过目。他说过了请进,她推开门的手却不听使唤地犹疑。
  她说:“陈助理,周经理让我把这份文件交给您过目,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您请在上面签字,我再交给技术开发部。”  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把玩着手中的签字笔,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她想起那几个小后勤的说过的话,陈助理沉默下来的时候特别勾人,尤其那双眼睛看得人心里轻颤。其实她知道他不说话并不是像她们说的那么酷,不过是天生就不善与人交际,尤其不喜与陌生人交谈,索性惜言如金,如果这些年来他这个脾气还没有转变,那么她很难理解他这样的性格怎么能在关系网错综复杂的中建迅速地爬到今天这个位置。  他的眼眶略深,眼珠的颜色是很深的褐色,近似于墨黑,以前的郑微最喜欢这双眼睛,虽然它总是显得太过冷清,可是她不是没有见过它温柔带笑的时候,当他的笑意出现在眼睛里,狭长的眼角微微上扬,那时的他总是说:“微微,别闹。”她在他怀里,总觉得下一刻自己就会融化成一汪春水。  可是现在的郑微在他的沉默注视中避开了他的眼睛,将黑色的A4文件夹展开放在他的面前,如果他留心,就会发现磨砂硬塑面的黑色文件夹上,有她手指汗湿的印记。而他只是低头认真翻开文件内容,郑微却控制不了自己的眼睛在他的无名指间流连,她为自己当时的恐惧而感到悲哀,连呼吸都卑微。  那双手还是瘦而薄,除了握住的黑色签字笔,空无一物。  他看完了最后一页,在助理签相应的一栏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你替我对周经理说,我会督促技术开发部按照他的要求尽量办理。”  “好的,您放心。”她点了点头,合上文件夹转身离开,在门口处听见他忽然说了一声,“等等。”  她的背影就这么僵在那里,忽然丧失了回头的勇气,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每一声都惶然失措。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听见身后的人说:“郑秘书,你忘了你的签字笔。”  她笑了一声,“陈助理您记错了,我来的时候没有带笔。”  后来她想,她开门的时候还是太过仓促,或许她再深呼吸几下,就可以用更从容的背影从他眼前走开,然而当时别无选择,她不能再留在原地,因为害怕下一秒,不听话的眼泪就会掉了下来。  任何一个工作场合,总有办公室恋情的花朵盛开,有人视为熊掌,有人却当作砒霜。郑微她没有办法理解,八小时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人,当爱情的花凋谢了之后,该如何收拾余下残枝败叶,或许有人可以若无其事,甚至享受那明里暗里涌动的暧昧,但是她显然做不到,所以她从来都把办公室的恋爱视作最愚蠢的事情,上帝却一再开了她的玩笑。  让肥皂剧里的浪漫情节见鬼去吧,那是一种没有办法形容的失落和难堪,没有身在其中的人永远不会明白,曾经跟自己一起走过青葱岁月的人,曾经一起分享过世界上最亲密快乐的人,一朝危襟正色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些战栗的拥抱和抚摸换成了握手,那张说出过一辈子的诺言,也曾激烈热吻的唇,现在却带着礼貌的笑容说:“你好,郑秘书。”“你还是生气了?”他把手按在标书上。  “怎么会呢,陈助理。”  他皱眉,“别陈助理陈助理的。”  郑微说:“等到你的任命下来,我自然会叫您陈副经理。”  骄傲的陈孝正脸上终于有挫败的沮丧,他短暂地闭上眼睛,低声说:“微微,别这样……”那语气已近似哀求。  三年了,她终于再度听见熟悉的声音喊出这个名字,恍若一梦。  “陈孝正,我们还能怎么样?”  他们只能这样。
10 翻译官青葱明媚的校园里,他翩翩优雅阳春白雪,她刻苦优秀开朗出色。夜幕笼罩的倾城中,她笑容妩媚满眼心事,他萎靡不振堕落绝望。穿梭在光与夜中的两个人,以不同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相遇。她没有灰姑娘的幸运,不能只是丢下一只水晶鞋,就得到一段美丽的童话。而他是那高高在上的王子,在辗转追寻间几乎扯断了指间的红线。这世上,虽然那么多曲折不幸,但我仍心怀感动。因为我们相遇于此,相恋于此,相守于此。爱情,自始至终,都维持着最初纯粹而美好的姿态……这部小说很老了,那时候是第一次看到以男女主人公分别自述写的小说,挺有feel的这个时候,有几个人进来了,程家阳站在前面。他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很精干。他也看到了我,没表情。家阳说话了:"我是高翻局高级翻译程家阳,代表部里对大家表示欢迎和祝贺。同学们经过层层选拔上来,一定都是各语种的精英,在今后的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高翻局将会对大家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筛选,最优秀的法语和英语同学将留在高翻局,其余同学会被分派到各部委及各驻外使领馆,这个过程,在大家入部之前,我想你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就闲话少说,先祝你们成功。我来介绍一下各语种负责培训的老师……"负责培训我们这些新鲜人的都是因为年龄或者健康原因从工作一线退役下来的原来的精英翻译。我跟其余15个法语的同学在四十多岁的吴老师的带领下组成了一个新的班级。
11 至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  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楠竹叫江辰,在我过去的六年时光里,我最爱的男人叫魏晨。。  我正要问护士刚才那医生的办公室在哪儿,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心跳跟下坡踩油门似的飞快,我差点都想去心内科挂个号了。  江辰,我的前男友。  我哆嗦着毕恭毕敬接起电话:“喂?”  喂了半天,只听到一堆杂七杂八的声音,看来他是不小心按到手机了,我正想挂电话,却听到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她说 “医生,我胸口疼。”  我这才想起,江辰是个医生,据说现在还小有名气。我挂了电话,纠结了很久,最终决定,与其在这里感受祖国医疗事业的黑暗,还不如转院到江辰所在的医院,至少冲着当年我帮他剥了数千个茶叶蛋,他多少得照顾点吧……  回去跟我妈把这事一说,她问:“江辰是当年跟你早恋那孩子?”  呃……您的记忆点真微妙。  妈又问:“转到他在的医院去,他会帮忙吗?我是说你们现在还有情分在吗?”  真是一针见血的问法,我结结巴巴:“帮忙是肯定会的,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这样好像有点剪不断理还乱。”  老太太嗤之以鼻:“少跟我拽文,剪不断就剃光!你现在就跟他联系,你爸明天就转院,我再也忍受不了这里的王八蛋医生了。”  我本指望着我妈能忒慈爱地跟我说孩子咱有骨气,前男朋友什么的咱不去招惹。我果然还是高估了我妈。  江辰接到我的电话时并没有表现出讶异,我想当医生的都这样,见惯大风大浪的,尸体和内脏都没吓着他,哪能让我这前女友给吓着了。  我结结巴巴地把情况跟他讲了一遍,最后说:“我爸转到你们医院好不好?”  “好。”他回答得干脆利落,害我都不好意思提给他剥过茶叶蛋的事。  他又说:“把东西都准备好,我马上找车来接你爸转院。”  末了他沉默了半晌,问我:“你还好吧?”  还好。  挂上电话后我捂着胸口靠在走廊墙上大喘气,身旁一个年轻的小护士过来搀扶我:“你没事吧?”
12 与狼共枕十三年前,他杀了我父母哥哥。十年前,他不知道我的身份将我收养。四年前,他爱上我,对我说:“你是我的,你心里只能想着我!”二年前,他在我刚失去了腹中的骨肉时,只说了一句:“以后别让我看见你。”,把摔伤的我丢在医院。现在,重逢,他却让waiter送来一张支票,“买”我陪他吃宵夜......我明白,他是想我记住:他不会再对我付出感情。 可是......可是……我依然爱他,因为他值得!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觉得我傻,但是看文的大大都对我说:韩芊芜,你个没心没肺的女人,这样的男人你要是错过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看看,有无数女人比我还傻!!!世界上根本没有像韩濯晨这样的好男人....我接过支票,在上面写上我住的酒店和房间号,然后,打开手提包,拿出包里面值最小的十块钱,微笑着对waiter说:“麻烦你转告他,我对他很有兴趣……很希望他能来酒店陪我过夜……谢谢!”  我估计我的话实在说的太露骨,不禁把waiter吓得傻掉,连一向从容应对各种局面的孟勋都惊得面色如灰。  “芊芊!这种玩笑不能乱开的,尤其是跟他!”  我根本无心在意孟勋想说什么,凝神地等待着韩濯晨的反映,紧张地连呼吸都忘记了。  Waiter走到他身边,有些胆怯地捧上手里的东西,说了几句话。  他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只在接过十块钱和那张支票时,嘴角泛起似有若无的一丝讥笑。  孟勋看见他的反应,更是担忧,忙伸手拉住正要回酒店的我:“芊芊!你闯了大祸了,他是韩濯晨!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  没有人比我更知道!  “他可不是普通人。”孟勋压低声音跟我说:“他以前混黑道的时候,想要谁的命都没人敢阻拦,更别说是女人!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不论是明星,还是名模……没人敢说‘不’字。”  “……”我胸口有点闷,没有女人敢说“不”字,我从来不知道他做男人做到这份上,够风光的!  “这些年,他改做正当生意,还是一样没有人敢招惹他,就连现在黑道最有势力的老大见了他都要叫他一声‘晨哥’!你敢得罪他,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以他的个性,要是让他知道你耍他,他肯定把你折磨得骨头都不剩……”  孟勋见我不说话,以为我是被他吓到,忙安慰我说:“没关系,我帮你跟他解释一下。你好好跟他道个歉,他应该不会跟你计较!”  不等我反驳,孟勋已经拉着我快步走过去,很客气地跟韩濯晨打了个招呼,自以为是地帮我解释说:“韩先生,对不起!我朋友很喜欢开玩笑,她不是认真的,您别在意!”  韩濯晨淡淡地看了一眼他,看看我们牵着的手,又抬眼看着我,目光有些阴森刺骨:“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  我也觉得不太好笑,不着痕迹抽出被孟勋握着的手。  “两年没见,您还是这么年轻!”我甜甜地对他笑笑,展开双臂搂着他优美的颈项。  拥抱着他的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他肌肉的僵硬,我一时兴起,又在他双颊轻轻吻了两下,在他耳边用附近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我很想你……爸爸!”  感觉到他刚放松的肌肉骤然一僵,我笑意更浓。  正打算放开拥着他手,看看周围人震惊到什么程度。  他忽然紧紧搂住我的腰,将我霸道地固定在他怀抱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也是……”  我还没来得及观察周围有没有人被我们吓得心脏病发,他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拉出金碧辉煌的大厅……
不错不错~~~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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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丁香花,就应该有沉香豌吧,特喜欢里面男主的那个京片儿味~
lz为什么没有 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很好看啊、
13 若你爱我如初六年前,他是将她捧在手心的惨绿少年。她是有恃无恐的偏执少女。误会层叠,情感困局,她任性地选择了离场。年少轻远别。彼时她以为分手不过是人生一次寻常的转身,随之而至的却是芜杂无边的思念。六年后,他是沉稳刚强的参谋长,她是英姿飒爽的女**。故城重遇。他身边不是没有更好的女子。她亦不乏温暖宽厚的怀抱。怎么却难掩眉目里一丝黯然。人人都以为她傲气果敢,只有他懂得,她不过是害怕受伤的鸵鸟。生死线上走过的军人,听从命令,更听从内心的指引。这一次,不管如何,要攻下这座城池——这个决定,他只用了一秒。其实我很爱军旅文。...
副驾驶座上闭目养神的男人被惊醒,等他认出半路杀出来的丫头是贺熹时,厉行已利落地跳下车,愤怒使他在甩上车门的时候用了点力度,碰地一声响震得他下意识皱眉。
透出危险气息的目光定格在贺熹精致的让人无法判断年龄的脸上,冷峻的面容散发出一种迫人的气势,厉行以醇厚低沉的嗓音训斥道:“你是不是该给我解释一下这是在干什么?玩命呐!赶时间就采用交通工具,搞什么徒步奔袭!”
许是惊讶过度,贺熹一时间没回过神来,望着眼前气势天成的男人,石化般僵在原地。
厉行见状以为她被车碰到伤着了,在沉默了些许后,深邃的眼里涌起紧张和担忧,抓起她的手腕问:“怎么了,伤着哪了?我们去医院....”然而手却被清明过来的贺熹种种甩开。
净瓷般白皙的脸上瞬间浮起怒意,贺熹抬眼看他,目光在空气中凝结成一线,她冷声回敬道:“命是我的,要不要与你有什么关系!我警告你别妨碍我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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