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金樟教育药师执业执业药师资格证新版需要什么条件呢?

考药师证要什么学历?去哪里报名?听朋友说金樟教育有开设药师相关课程培训。培训效果怎么样?_百度知道
考药师证要什么学历?去哪里报名?听朋友说金樟教育有开设药师相关课程培训。培训效果怎么样?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系统奖励15(财富值+成长值)+难题奖励20(财富值+成长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是实地了解下情况
为您推荐: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的条件符合药师免试资格吗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 爱爱医医学论坛
查看: 1097|回复: 6
我的条件符合药师免试资格吗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我2000年取得中专临床医学文凭,2003年取得成人大专临床医学文凭。2000年以后一直在药店工作可以免试两科参加药师考试吗,报名需要提交什么证明?谢谢!
--------------------
此消息发自
你当前没有登录,分享无奖励哦!
是药学专业的可以。
阅读权限20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
本帖最后由 游园惊梦 于
18:46 编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
请教版主,“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没有明确指定必须药学高级职称呢?医学其他高级职称比如临床和护理专业可不可以免考两科?
阅读权限200
请教版主,“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 ...
根据徐州市人事考试关于2015年度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阅读权限200
请教版主,“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 ...
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 && && && && && && && && && && && && && && & 通人社考〔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 &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组织工作
& &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 &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 & 考试时间定于日、10月18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 & 10月17日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10月17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8日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 & 10月18日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 & 三、报考条件
& &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4科)。
& &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须在药学中药学
岗位工作的人员。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试2科,考2科)。
& &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 &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1)执业。
& &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 &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 & 四、报名组织
& & (一)报名方式:
& &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3年和2014年成功报名缴费并有通过科目的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 & 1.新考生[指: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的,或2013年之前(不含2013年)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 & 新考生报名时间:日~6月29日
& & 新考生支付时间:日~7月6日
& & (请按照现场审核通过顺序依次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6日前,逾期不缴费者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 &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 & 2. 老考生[指:2013年和2014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同时有通过科目的人员,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人员及异地考生。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 & 老考生报名时间:日~6月29日
& & 老考生支付时间:日~7月6日
& &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 & (二)报名流程:
& &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 &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 &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 &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 &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8月上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 & 2.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处初审具体流程:
& &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药监局资格初审处”审核;
& & 步骤二,初审合格后到“人社局资格复审处”复审;如复审有疑义,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 & 步骤三,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 &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 &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且报名表“考生类型”显示老考生,有档案号)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 如老考生报名表上显示新生或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 &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 & 资格审核时间: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东方大厦4号楼2楼大厅(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 & 请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请网报结束后登录本站“考试信息”栏查看相关通知。报名序号为报名表上“报名序号条形码”下后五位数字。
& &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 & 1.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及异地考生)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 & (1)网上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后完成承诺人签名,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空白一栏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自行填写清楚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 &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 &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报考者和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 & (4)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麻醉学、卫生监督、乡村医生等相关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药店、生物制药企业等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接受个人缴纳的社保及农保)、与药店企业等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社保缴纳的单位必须要与报考单位一致。卫生服务站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药房岗位满药师报考年限的工作证明;
& & (5)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同时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须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乡镇职称不予认可)及复印件;
& &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 & (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
& & 2.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 &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 & 4.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务合同、药店企业等法人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及上级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年限证明、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证等材料。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岗位的人员及公务员等行政岗位人员严禁报考。考生工作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社保系统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 & 5.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 &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 &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 &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 &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日—10月15日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 &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 &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 &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 &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 &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 &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 &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 &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 & (一)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 &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个科目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个科目参加考试。
& &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其报考级别为考4科),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报考当年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其报考级别为免试2科),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 &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 &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
& &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本版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报考人员可自行购买。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 & 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通知详见附件2。
& & 八、收费事宜
& &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 &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日起3个月内工作时间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 & 九、其他
& &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 &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 & & && &附件:&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
& &&&2. 关于举办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的通知
& && && && && && && && && && && && && && &&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 && && && && && && && && && && && && && &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我想问下,药剂学或者药学的高级职称有了,还报毛的?&&执业药师不是初级职称吗?
Powered by一、考试介绍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由国家编写并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font color="#FF月。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暂未公布,可参考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请广大考生尽快开始复习。
各地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还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7年报名通知。根据2017年执业药师各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以参考,并关注医学教育网的消息。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各地执业药师考试需要的证件可能因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考生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执业药师考试常见问题: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font color="#FF月份左右。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7年报名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地区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如下,广大考生可以多加关注!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一般分为考前审核和考后审核两种,考前审核地区一般在网上报名之后进行资格审核,考后审核地区一般在分数线公布后发布审核通知,考生凭借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即可获得证书。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中浙江、吉林、河南等地区将采用考后审核形式,广大考生可参考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审核时间|地点汇总如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font color="#FF月份左右。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13、14日两天,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17年执业药师各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釆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2017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试题分为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四种题型。现举例说明如下:
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
A型题指最佳选择题。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每道题的备选项为四个,其他科目每道题的备选项为五个。每道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应试人员应按考试规定的方式将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的字母涂黑,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1:既祛风通络,又凉血消肿的药是
答案:AB●DE
例2:与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混合后可产生肉眼难以观测到的白色细微沉淀,有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的注射液是
A.5%葡萄糖
B.10%葡萄糖
C.0.9%氯化钠
D.0.45%氯化钠+2.5%葡萄糖
E.乳酸钠林格
答案:ABCD●
例3:下列情形应按劣药论处的是
A.以淀粉充当原料药
B.药品Viagra(商品名)没有任何中文标识
C.在生产的朱砂安神丸中擅自添加化学药品地西泮
D.将原有效期至2010年10月更改为2011年10月
答案:ABC●
二、B型题(配伍选择题)
B型题(配伍选择题)是一组试题(2至4个)共用一组备选项。备选项在前,题干在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每组备选项为四个,其他科目每组备选项为五个。备选项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每道题只有一个最佳答案。应试人员应将答案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A.杀虫消积
B.杀虫疗癣
C.杀虫活血
D.杀虫止血
E.杀虫涩肠
1.槟榔的功效是
2.苦楝皮的功效是
3.使君子的功效是
C.乙胺丁醇
E.对氨基水杨酸
1.诱导肝微粒体酶、加速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代谢的是
2.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的是
3.可能出现具有尿痛或排尿烧灼感(结晶尿)的不良反应,碱化尿液可减轻的是
4.可对第八对脑神经造成损害的是
A.1日常用量
B.3日常用量
C.7日常用量
D.15日常用量
1.医院门诊对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用量不得超过
2.医院门诊对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用量不得超过
3.医院门诊对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用量不得超过
三、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
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包括一个试题背景信息和一组试题(2至5个)。这一组试题是基于一个临床情景、病例、实例或者案例的背景信息逐题展开,每道题都有其独立的备选项。题干在前,备选项在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每一组备选项为四个,其他科目每一组备选项为五个。每道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应试人员应将答案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1:患者,男,42岁,自诉近日因未关空调而致感冒,晨起即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同时舌苔白腻,口黏不欲饮食。中医辨证论治之后处方藿香正气水。
1.藿香正气水的主治病证是
A.外感风寒,内伤食积
B.外感风寒,内伤湿滞
C.外感风热,内伤湿滞
D.外感风寒,内有湿热
E.外感风热,内有痰热
2.藿香正气水的功能是
A.解表散寒,祛风胜湿
B.发散风寒,解热止痛
C.疏风散寒,解表清热
D.发汗解表,祛风散寒
E.解表化湿,理气和中
3.如果患者为高空作业者,曾有过乙醇过敏史,对其合理用药指导意见或者解释存在错误的是
A.藿香正气水含乙醇,不适用于从事高空作业者
B.藿香正气水含乙醇,乙醇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C.服用藿香正气水后不宜直接驾驶车辆工作或者外出
D.建议换为藿香正气软胶囊,软胶囊釆用新剂型,不含乙醇且药效更加峻猛
E.建议换为藿香正气口服液,口服液辅料为聚山梨酯-80、桂皮油,不含乙醇
例2:患者,男,45岁,身高175cm,体重80kg,既往有高血压、高脂血症和偏头痛病史。近日因哮喘发作就诊,临床书写的药物治疗记录显示如下:
布地奈德气雾剂
100ug/喷(5ml:20mg)
200ug,bid
沙丁胺醇MDI
100ug/喷,每瓶内含沙丁胺醇20mg
200ug,qid
阿托伐他汀钙片
卡托普利片
布洛芬胶囊
300mg,prn
1.按医嘱要求的用法用量,本病例中处方的布地奈德(1支)可以持续使用的天数为
2.关于本病例合理用药指导意见和解释,错误的是
A.布地奈德属于糖皮质激素,需连续、规律吸入药物1周后才能奏效
B.布地奈德属于糖皮质激素,用于持续性哮喘的长期治疗
C.沙丁胺醇属于β2受体激动剂,吸入5-15分钟即起效
D.沙丁胺醇应有规律长期用药,疗效欠佳时,可以适当增加用量
E.如果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出现肌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及时停用阿托伐他汀钙
3.治疗一段时间之后,该患者出现咽喉嘶哑、舌头出现白色斑点,引起这种反应的药物最可能的是
A.布地奈德气雾剂
B.阿托伐他汀钙片
C.沙丁胺醇MDI
D.脂必妥咀嚼片
E.布洛芬胶囊
例3:日,某药品生产企业在某晚报大篇幅刊登国药广审(文)第号药品广告,该广告宣称“八大医院权威认证,安全、一天起效,三十天痊愈”。
1.对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字开头的文号全国有效,异地发布不用办理备案申请
B.文号中数字组成部分应该为9位,该文号可直接认定为虚假文号
C.文号中数字组成部分前6位代表审查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
D.文号中“文”代表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可以用于报纸和广播电视
2.对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的认定,正确的是
A.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6个月,该文号已到期作废
B.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该文号已到期作废
C.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2年,该文号仍在有效期内
D.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2年,该文号己到期作废
3.对该药品广告内容的定性,正确的是
A.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广告审批
B.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C.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
D.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
四、X型题(多项选择题)
X型题(多项选择题)由一个题干和备选项组成。题干在前,备选项在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每道题的备选项为四个,其他科目每道题的备选项为五个。每道题备选项中至少有二个正确答案,应试人员应从备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1:患者男,50岁,卒然腹中绞痛,欲吐不得吐,欲泻不得泻,烦躁闷乱,甚则面色清惨,四肢厥冷,头汗出,脉沉伏,治宜选用的成药有
E.藿香正气散
答案:●●●●●
例2:患者男,62岁,既往有痛风、前列腺增生史。近期因头昏、心悸等症状就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检查血压为160/100mmHg.需用抗高血压药物进行治疗,下列药物中不宜推荐使用的有
A.卡托普利
B.氢氯噻嗪
C.氨氯地平
D.多沙唑嗪
E.吲达帕胺
答案:A●CD●
例3:患者甲通过互联网从乙处购买A药自用。经查实,A药为乙从国外合法购买后带到国内并在网上销售的抗肿瘤药。关于此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购买A药限于自用,可不予处罚
B.乙涉嫌销售假药
C.乙涉嫌销售劣药
D.A药应当按假药论处
答案:●●C●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如果参加2017年考试者尚有相关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018年选择新大纲对应的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两年滚动有效。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根据,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于日正式开通。广大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进行执业药师成绩查询。
2017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官方网站: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于日公布,各科目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分数线公布后考后审核地区考生需抓紧时间进行审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执业药师证报名时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