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g.d)与g/kg/d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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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质量为120g的物体放入盛满水的溢水杯中,当物体静止时,溢水杯中溢出了100cm³的水,则物体()(g取10N/kg)A 飘浮在水面上.B 悬浮在水面上.C 沉在溢水杯底部.D 受到2N的浮力.答案是否填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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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水底,因为物体重120g,排水100cm³,受到100g的浮力,说明是沉在水里的.
就是嘛120>100嘛
对,自重120g,受的浮力是100g,物体会向下运动直到到水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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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全部进入水中是应该排出120水,所以D你算错了吧!120g=0.12kg=1.2N
所以100cm²=0.001m³M质量=V体积×水的密度(水的密度=1.0×10³
即1000kg/m³)=0.001m³×1000kg/m³=1NG物体=1.2N>1.0N所以D...
g和kg进律是1000
故120g=0.12cm³和m³
cm³和m³因为cm和m的进律为10×10,也就是一百,而还有个³
立方,立方=10×10×10即1000和刚才的10×10进律也就是10×10×10×10×10×10即100000
所以cm³=m³
进律为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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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宏观经济学的题 政府支出增加使IS曲线右移kg•ΔG(kg是政府支出乘数),若要均衡收入变动接近于IS曲线的移动量,则必须是( )A.LM曲线平缓 B.IS曲线陡峭C.LM曲线和IS曲线一样陡峭 D.LM曲线陡峭而IS曲线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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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曲线平缓,政府支出造成is曲线移动的挤出效应最小,其实用排除法也能选出是A,你仔细看下后三项明显不对嘛
答案选A、B啊 为什么呢?
啊!没看到这个条件“均衡收入变动接近于”,关键在于这个“接近于”,是还得选B,你画个图就能看出来;从支出乘数的关系式也能得到,它接近等于1,对应的是is曲线陡峭。这次明白了吧,若还有其他经济学问题,留下q我加你,互相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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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复地金羚置业有限公司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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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位置与交通 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项目所在区域邻近回兴小学、回兴中学和市政公园,教育资源丰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拟建项目北侧边界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南侧边界距离约3.1km,距离西北侧机场高速约700m,距离西南侧服装城大道约620m。规划城市次干路松鹤路贯穿项目区(将其分为东、西两部分),项目区西侧与规划城市支路南一路相邻,Ga6/03、Ga7/02地块被规划城市支路支一路分隔,项目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
建设地点: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
建设单位:重庆复地金羚置业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Ga6/03、Ga7/02、Ga10-1/02和Ga11-3/02,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和商务用地(B2)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
建设周期:3年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其中Ga6/03地块为38144m2,Ga7/02地块为51455m2,Ga10-1/02地块为29448m2,Ga11-3/02地块为35041m2。建筑总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94435m2。住宅和办公楼建筑共61栋,其中Ga6/03地块12栋,Ga7/02地块23栋,Ga10-1/02地块14栋,Ga11-3/02地块12栋(含2栋办公楼);商业建筑设置在Ga6/03、Ga11-3/02地块。规划居住户(套)数886户(套),2835人。容积率1.2,绿地率35%。地面停车位80个,地下停车位1757个。
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4.46万元。
表1-1拟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面积(m2)
位置分布与使用功能
Ga6/03地块:E-01#~E-12#共12栋,-1F~3F;130户、可供416人居住
Ga7/02地块:F-01#~F-23#共23栋,-1F~3F;230户、可供736人居住
Ga10-1/02地块:G-01#~G-14# 共14栋,-1F~3F;126户、可供403人居住
Ga11-3/02地块:共12栋,其中H-01#~H-08#为-1F~3F,H-09#为14F/吊3F,H-10#为15F/吊2F;400户、可供1280人居住
办公楼建筑
H-11A#和H-11B#,12F/吊4F/-2F,可供约8700人办公
Ga6/03地块临规划松鹤路一侧,吊2F;西南侧独栋商业多为三层建筑
H-11A#和H-11B#北侧,2F、吊3F/-2F、2F/吊3F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1F或-2F,停车位1796个
位于H-10#一楼
社区服务用房
文化活动用房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社区卫生站位于H-09#一楼,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车库内;社区卫生站门诊20人,医护人员5人,不设住院病床、供应室及手术室,含病原体的污水主要来自诊疗室、化验室、处置室等部门,不产生重金属和放射性污水;设置1m3消毒池一座
社区卫生站
消防水泵房
Ga11-3/02地块商业建筑1F
生化池3座,日处理规模共920m3。1#、2#生化池均位于Ga6/03地块,其中1#位于地块东南角临近路口交汇处,2#位于地块东北角临近市政道路一侧
3#生化池位于Ga11-3/02地块南侧
混凝土隔油池(GGS-1)在Ga6/03地块西南侧独立商业建筑附近,容积5m3
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桶
由各入驻餐饮企业自行单独收集,项目区内不统一设置餐厨垃圾临时收集点,在餐厨垃圾产生24h内将其交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居民住宅设置变压式烟道;拟建餐饮的商业用房预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于屋面,且远离住宅
地下车库排废气口
设置废气抽风系统,排气口位于绿地内、远离住户窗口,并对排气口周边进行绿化
生化池废气排放口
1#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6#楼顶排放
2#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2#楼顶排放
3#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H-09#楼顶排放
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口
废气经专门的抽风系统和烟道引至地面人行稀少、植被茂密的地段排放
供水、供气、排水等管网;在Ga6/03、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设置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电话、电视、网络等均由市政部门与相关部门提供到拟建项目场区附近
表1-2拟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项&&&&&& 目
规划要求指标
总用地面积
居住户(套)数
居住人数(3.2人/户)
地上总建筑面积
(含地下)总建筑面积
一、按功能性质划分
1)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Ga6/03地块住宅建筑面积
Ga7/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
Ga10-1/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
Ga11-3/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
2)公建地上建筑面积
其中:Ga6/03地块
商业建筑面积
Ga11-3/02地块
公建建筑面积
含商业用房4500m2
3)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4)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5)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
6)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
7)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积
8)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二、按地上地下部分划分
1)地上建筑面积
2)地下建筑面积
1)地下停车位
2)地面停车位
商业停车位
总平面布置 1.3.1项目总体布置
Ga6/03、Ga7/02、Ga10-1/02和Ga11-3/02地块四个地块,呈“田”字型分布,其中Ga6/03地块位于项目区西南侧、Ga7/02地块位于西北侧、Ga10-1/02地块位于东北侧、Ga11-3/02地块位于东南侧。规划城市次干道松鹤路位于Ga6/03、Ga7/02地块和Ga10-1/02、Ga11-3/02地块之间,Ga6/03、Ga7/02地块西侧与规划城市支路南一路相邻,Ga6/03、Ga7/02地块之间为规划城市支路支一路。
Ga7/02、Ga10-1/02地块内的建筑均为纯住宅,Ga6/03、Ga11-3/02地块北侧为住宅,其中Ga6/03地块共12栋建筑,Ga7/02地块共23栋建筑,Ga10-1/02地块为14栋建筑,Ga11-3/02地块为12栋建筑(含2栋办公楼建筑);商业建筑集中设置于Ga6/03地块和Ga11-3/02地块南侧。商业建筑位置设置相对较集中,在给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休憩空间的同时,更能形成良好的商业氛围。
项目总体布局充分照顾紧邻道路的关系,考虑人流、车流、景观和安全等各方面功能,因地制宜地利用项目所在地块的地形条件进行布置。各栋楼都有独立的出入口,商业用房均设有相应数量的疏散出口,疏散迅速。柴油发电机、配电站、水泵房等均位于地下室,有效地利用地下空间,同时尽可能地增大地面绿化面积。
柴油发电机房设在Ga6/03、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1F;水泵、风机等亦设置在地下层。
1.3.2竖向设计
拟建项目含独立住宅建筑、独立商业建筑,并配套地下车库等,竭力打造一体化健康型居住生活区。住宅层高为3.0~3.4m,商业部分层高为3.6~5.4m,地下车库层高为6m。各地块联排住宅高度为12.3m,Ga11-3/02地块高层建筑H-09#~H-11#标准层高度为3.0m。拟建项目建筑竖向布置见表1-3。
表1-3拟建项目建筑竖向布置一览表
面积(m2)
车库及设备用房
Ga6/03地块
Ga11-3/02地块
车库及设备用房
建筑设计 1.4.1户型设计
拟建项目各地块联排户数见表1-4,Ga11-3/02地块高层建筑H-09#~H-11#标准层户型设计见表1-5。
表1-4拟建项目各地块联排户数一览表
总建筑面积(m2)
Ga6/03地块
经济联排端头户单体面积185m2,经济联排中间户单体面积160m2;建筑高度12.3m
舒适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中间
Ga7/02地块
舒适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中间
Ga10-1/02地块
舒适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中间
Ga11-3/02地块
经济联排端头
经济联排中间
表1-5 H-09#~H-11#标准层户型面积指标一览表
一室一厅单卫
一室一厅单卫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两室一厅单卫
两室一厅单卫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一室一厅单卫
一室一厅单卫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一室一厅单卫
两室一厅单卫
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1.4.2商业设计
商业建筑设置在Ga6/03地块和Ga11-3/02地块,Ga6/03地块商业建筑总面积15000m2,Ga7/02地块商业建筑总面积4500m2。各商铺的具体使用功能目前尚无法确定,拟引入餐饮项目的面积按20%计,未计划引进大型超市项目。
公用工程 1.5.1给排水系统
(1)给水系统
拟建项目供水由市政管网接入给水管网供给整个小区生活、消防用水。室外给水管网呈环状布设,环状管道沿小区周围敷设。结合拟建项目特点、建筑功能及水压情况,建筑外设总表计量,商铺、办公和住户等根据管理要求设分表计量。本工程供水水源为市政给水干管,供水压力为0.35MPa,从市政道路给水干管上接2条DN150的给水管进入小区。
(2)排水系统
拟建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①雨水排水系统
建筑屋面雨水经落水管汇入道路雨水管道,地面雨水经路边雨水口收集,进入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污水排水系统
商业用房的经营性废水经隔油(油水分离器)、沉淀处理后,与住宅楼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拟建项目排水管网布置见附图。
1.5.2供配电
(1)供电电源
根据用电容量和负荷分布情况,从供电局变电站(110/10kV)引来两路电源(10kV),两路电源同时工作。在项目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1F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内设2台500kW柴油发电机),发电机房作为应急备用电源,发电机组失火时只供消防设备用电;当外部电源停电后,备用发电机组应能自动投入,并在30s内恢复供电,发电机组应与市电联锁,并不与市电并列运行。
(2)配电系统
配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接合的方式。项目用地的范围较大,根据开发周期、供电半径、地形地貌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在项目区各地块设变配电所,Ga6/03、Ga7/02、Ga10-1/02和Ga11-3/02地块分别设置1个公用变电所,Ga6/03地块和Ga11-3/02地块分别设置1个专用变电所。公用变电所供小区所有住宅一户一表用电,专用变电所供除住宅一户一表用电外其余用电。
拟建项目天然气由城市天然气管道供应,天然气供应压力为0.2~0.4MPa。室外天然气管道采用树枝状系统,使用无缝钢管,直接埋地敷设,管道采用沥青玻璃布防腐。室外天然气经调压箱调至低压后,经庭院天然气送至居民住宅使用。居民住宅每户设置流量计单独计量,居民住宅天然气用量按1.5m3/(户·d)计,并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用气因素。
建筑节能 (1)建筑物体形设计尽量减小建筑外表面面积;适当控制建筑的体型系数和窗墙比。
(2)注重屋面轻型保温材料的选用,在条件允许时优先采用绿化。
(3)建筑墙体使用符合节能标准的保温材料,墙体的热阻值应达节能标准。
(4)住宅建筑的外墙门窗选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塑钢中空玻璃门窗或塑钢双层玻璃门窗。公共建筑的外檐门窗选用应选用符合节能要求的断桥铝合金的中空玻璃门窗。公共建筑最大限度控制玻璃幕在外墙的使用比例、控制窗墙比例,减少北侧窗的开启面积。
(5)建筑物朝向尽量采取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布置,减少西朝向房间的比例;住宅的主要房间应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并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
节能设计 拟建项目所在地重庆市为夏热冬冷地区,光气候分区为V区(Eq&22)。节能设计按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71-2010)、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10)等相关设计规范或标准进行设计,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温隔热措施。
从总体上看,建筑物大部分为南、北朝向布置,有利于采光、通风,各建筑物布局成各个小组团,每个小组团均有一向对外敞开,各建筑之间间距较大,空间流畅,有利于引入穿堂风。建筑体型力求简节明快,降低体型系数,尽量减少建筑能耗。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2013年第21号),拟建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不违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规划符合性分析 重庆市规划局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39号)对拟建项目建设用地条件做了详细规划说明,并说明拟建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地块分别为Ga6/03、Ga7/02、Ga10-1/02和Ga11-3/02,所有地块均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和商务用地(B2)。因此,拟建项目用地不违背城乡规划要求。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渝(市)环准〔2012〕131号:“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对LWECPN(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dB(分贝)的区域,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拟建项目部分地块位于LWECPN大于70dB的区域,属于限制新建居民住宅的区域。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不尽合理。但是,鉴于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工程已基本建成,为了保证项目所在片区开发的连续性,需要建设复地·花屿城三期工程。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环函(号):
“应按照当地政府对该二类区域内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可否新建住宅、学校等建筑。如允许新建住宅、学校等建筑,除满足LWECPN小于75dB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外,还需使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住宅设计规范》(GB)5.3的要求,室内环境噪声昼间≤50dB(A),夜间≤40dB(A)。”“飞机噪声大于75dB(WECPNL)的机场周围区域,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及幼儿园、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拟建项目所有建筑物均位于飞机噪声小于75dB(WECPNL)的机场周围区域。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建筑物在关窗条件下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中关于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的要求: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环函(号)的要求。
此外,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市规划局《关于限制江北机场附近建筑物绝对高程的规定》,江北机场附近建筑物绝对高程不得高于475m。拟建项目地块内最高高绝对标高为453.9m,满足江北机场对周边建筑物绝对高程的控制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不违背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原为农业用地,现为规划城市用地,生态结构简单,地下水贫乏,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无珍稀动植物存在,无自然生态环境敏感点(区)分布,亦无地下水敏感点。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及环境质量现状 2.2.1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2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长江项目区段属于III类水域,执行《地表水域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待规划松鹤路建成后,面向松鹤路的第一排建筑物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为声环境4类区,执行4a类标准。根据《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规定,“一类区域的LWECPN≤70dB(A),二类区域的LWECPN≤75dB(A)”,拟建项目部分地块位于一类区域,部分地块位于二类区域内。本项目属于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
2.2.2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2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最终受纳水体长江寸滩断面水体中pH、COD、石油类、BOD5、总磷和NH3-N等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不能完全满足区域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
2.2.3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项目评价范围原为农业用地,生态结构简单,无重金属污染等遗留土壤污染问题。项目区西侧为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项目以及规划居住用地,北侧、南侧地块亦为规划居住用地,东侧为工业用地(高差约-100m),内有工业企业分布。主要敏感点为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市政公园(约180m)、回兴中学(约515m)和回兴小学(约550m),地表水为肖家河和长江。
评价时段及工作等级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重点评价营运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评价工作等级
表2-1评价工作等级
依&&&&& 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施工期
施工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建设建筑物等将改变地表状况,场地裸露、运输车辆以及局部气流扰动,将产生二次扬尘。主要表现为土建混凝土浇铸及运输车辆装卸材料和行驶时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人员、车辆流动产生道路扬尘。
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的建筑扬尘排放经验因子0.289kg/m2,可估算出本项目施工期建筑扬尘排放量为44.53t。类比同类工程,项目施工期扬尘浓度可达1.5~3.0mg/m3(我市建筑施工场地监测调查结果统计),但施工扬尘对100m以外的区域影响较小。
此外,初期施工时,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施工活动时,排放一定量的CO、NOX和THC等污染物。
由于施工场地的生产、生活燃料不使用燃煤,而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或液化气,SO2和烟尘的产生量很小,不是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载货车、出渣车沿路行驶,渣土沿路抛洒也会对市容环境有一定的扬尘影响。
除此之外,项目施工装修阶段所使用的材料会释放对人体具有潜在危害作用的污染物。如装饰材料、粘合剂中通常含有甲醛、苯等有害气体;地砖、花岗岩、煤渣砖等可能含有氡气、放射性物质等。
(2)污废水 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场地的“五通一平”、房屋地基的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将产生浑浊的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在冲洗和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含石油类、SS的废水。
施工废水:建筑、养护等废水预计为10m3/d,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为:COD 100mg/L(1kg/d)、SS 1200mg/L(12kg/d);机械冲洗含油废水预计约5m3/d,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浓度约12mg/L(0.06kg/d)。
生活污水:预计最大施工人数为100人/d,用水量按100L/(人·d)计(排放系数0.9),将产生生活污水9m3/d,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为COD 350mg/L(3.15kg/d)、SS 250mg/L(2.25kg/d)、动植物油 80mg/L(0.72kg/d)。
施工期污水产生量共计约24m3/d,其中生活污水为9m3/d。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浇洒。生活污水产生量小,通过在Ga6/03地块内2#生化池所在区域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的临时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和机械进出施工场地,将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环境污染是拟建项目较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之一。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值见表3-1,运输车辆噪声值见3-2。
表3-1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声源(dB)
排水管道施工阶段
基础施工阶段
结构施工阶段
设备安装阶段
外墙修饰阶段
挖掘机、塔吊、载重车辆等
钻机、载重汽车等
振捣棒、塔吊
吊车、卷扬机
敲打声、电钻、切割机
表3-2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览表
噪声值(dB(A))
底板与结构阶段
钢筋、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各种装修材料及必要的设备
轻型载重卡车
未考虑坡度影响
(4)施工期振动 施工期振动源分为车辆动力系统振动、土石方阶段振动,其特点如下: ①车辆振动源主要来自车辆运行,但风机、空压机等设备的基础如处理不当,也可成为振动污染源。 ②土石方阶段的开挖以及打桩机械产生的振动。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石等。
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0.5kg/(人·d),则施工期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50kg,年产生量约18.25t/a。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建设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废纸板、废塑料、废玻璃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废纸板、废塑料、废玻璃等由废品回收公司分类回收利用,其余则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根据《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共开挖土石方17.34万m3,回填土石方15.84万m3,弃方1.50万m3,弃方全部作为绿化覆土,不外弃。
(6)水土流失
施工期,场地开挖后产生松散的表土层,地表裸露,在降雨冲刷作用下,易产生水土流失问题。根据《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建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量为2536.05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285.94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为119.00t。
(7)交通影响 施工场界主要出入口处应悬挂明显的施工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以及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筑材料堆码整齐,进出车辆保持干净。道路、管线施工设置隔离护栏,保持道路畅通、场地整洁。 施工期大量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会给拟建项目场地周边道路带来一定的压力。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以防止交通阻塞和噪声污染,车辆上路前必须将车轮泥土清理干净,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易撒落物质必须实行密闭运输。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营运期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 居民生活燃料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拟经专用集中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每户住宅用气设备按一台双眼燃气灶和一台燃气热水器考虑,居民天然气日用量以1.5m3/(户·d)计,则本项目天然气年用量约48.51万m3/a。不可预见用气量按10%计,因此,拟建项目天然气用气量为53.36万m3/a。
根据《工业企业粉尘控制综合评价》(冶金工业出版社,2002年9月),天然气燃烧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为:烟气量10.9×106m3/106m3、烟尘302kg/106m3、SO2 3.7kg/106m3、NOx 3400kg/106m3(根据天然气中总硫含量≤200mg/m3计算)。经类比分析,拟建项目营运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量见表3-3。
表3-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量
耗气量(万m3/a)
烟气排放量(万m3/a)
烟尘(kg/a)
SO2(kg/a)
NOx(kg/a)
②餐饮油烟 拟建项目除住宅楼有居民油烟产生外,还将进入一定规模和数量的餐饮企业,也将产生油烟废气,油烟浓度一般为10~15mg/m3。油烟废气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由专用烟道引至最近建筑物的屋顶集中排放,排放口应远离住房窗口。拟引进餐饮的商业应预设专用烟道,排放口须远离住宅。拟引进餐饮的商业应预设专用烟道,排放口须远离住宅。
③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为防止市政供电设施维修或事故造成停电,本项目在Ga6/03、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设置2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具有使用频率低的特点,年均燃油量按6t计,产生的烟尘、SO2、NOX、CO和THC量分别为5.04kg/a、28.24kg/a、18.07kg/a、10.73kg/a和10.51kg/a。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门的抽风系统和烟道引至地面人行稀少、植被茂密的地段排放。
④车库汽车尾气 拟建项目共设1796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63个,地下停车位1733个。汽车在出入小区及停放时会排出一定量的汽车尾气,尾气中含THC、CO、NOx等污染物,按1796个停车位,每天10h计,类比计算得知污染物THC、CO、NOx的产生量分别约6.79t/a、1.10t/a、16.05t/a。本工程地下车库拟设置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地下车库外排放,排放口设置在远离住宅区、商业区和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场所有一定防护距离的空地,可设置在场区的绿地内、并对排放口周边进行美化,使之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⑤污水处理设施、公厕产生的臭气
拟建项目设计修建3座污水处理生化池,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物质主要来自污水、污泥在厌氧状态下的发酵作用,其成分主要为H2S和NH3等。
1#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6#楼顶排放,2#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2#楼顶排放,3#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H-09#楼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面,且应远离住房窗口;公厕产生的恶臭物质须经专门管道引至相应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面。
⑥室内装修和家具产生的废气
拟建项目在投入使用初期,装修材料、家具可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有关资料显示,在不采取有效去除措施的情况下,装修材料和家具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可能存在6~12月;在去除措施得当的情况下,装修1~2个月后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可降低至装修完成时的20%以下,基本可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的规定要求。
⑦卫生服务站室内空气中病原微生物含量分析
小区卫生服务站室内空气中病原微生物含量易高于室外的标准值,根据有关综合医院室内空气检测资料显示,门诊、急诊室内空气中病原微生物浓度值在个/m3。因为本项目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内小诊所,所以卫生服务站室内病原微生物会处于较低水平,预计本卫生服务站室内空气中病原微生物浓度值在500~2500个/m3。
(2)污废水
①污废水来源及组成
拟建项目建成后,污废水主要来自于住宅楼、独立商业建筑等产生的普通生活污水、拟入驻餐饮单位产生的含油废水以及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水等。污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H和动植物油等。
②废水量核算
本评价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经营及生活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渝市政委〔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2009年版)和《水处理工程师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年4月)中的相关设计规程,核算本项目的污废水量。拟建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值为0.9,项目水量核算见表3-4。
表3-4拟建项目用水量、污废水排放量核算结果
用水单位数
0.2m3/人·d
0.002m3/m2·d
非餐饮商业用房
0.008m3/m2·d
0.04m3/m2·d
不可预计用水量
日最大处理量
年最大处理量
12.21万m3/a
10.81万m3/a
0.2m3/人·d
0.002m3/m2·d
不可预计用水量
日最大处理量
年最大处理量
6.17万m3/a
5.32万m3/a
0.2m3/人·d
0.002m3/m2·d
不可预计用水量
日最大处理量
年最大处理量
3.39万m3/a
2.91万m3/a
0.2m3/人·d
0.002m3/m2·d
社区卫生站
0.01m3/人·次
0.15m3/人·次
非餐饮商业用房
0.008m3/m2·d
0.04m3/m2·d
0.008m3/m2·d
社区服务用房
0.008m3/m2·d
文化活动用房
0.008m3/m2·d
不可预计用水量
日最大处理量
年最大处理量
13.50万m3/a
11.99万m3/a
日最大处理量
年最大处理量
35.27万m3/a
31.03万m3/a
注:绿化为每5d一次
由表3-4知,拟建项目营运期日最大用水量为,日最大排水量为850.29m3;年最大用水量为35.27万m3,年最大排水量为31.03万m3。
拟建项目方案设计有3座污水处理生化池,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1# 120m3/d、2# 300m3/d、3# 500m3/d,总处理能力为920m3/d。根据各生化池服务的地块分别核算进入生化池的水量。由核算结果知,拟建项目生化池存在设计处理能力不合理问题,因此,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对生化池的处理能力按照有一定富余的原则进行调整。进入生化池的水量及调整后的生化池处理能力见表3-5。
表3-5调整后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设计处理能力
调整后处理能力
污水排放量
Ga6/03地块
Ga6/03地块东南角临近路口交汇处
Ga7/02地块
Ga6/03地块东北角临近市政道路一侧
Ga10-1/02、Ga11-3/02地块
Ga11-3/02地块南侧
此外,在拟设餐饮业的商业用房附近场地预留处理餐饮废水的沉砂、隔油设施空间,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1#、3#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消毒池,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3#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
③排污分析
拟建项目投入营运后,外排废水主要为普通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根据表3-4核算结果,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约850.29m3/d(31.03万t/a),其中普通生活污水695.85m3/d(25.40万t/a),餐饮含油废水排放量约154.44m3/d(5.63万t/a)。生活污水和餐饮含油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6。
表3-6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25.40万t/a)
浓度(mg/L)
产生量(t/a)
(5.63万t/a)
浓度(mg/L)
产生量(t/a)
(31.03万t/a)
污染物总产生量
拟建工程配备了完善的机电设备,如备用柴油发电机组、风机、水泵等设施,设备工作时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3-7。
&&&&&&&&&&&&&&&&&&&&&& 表3-7设备噪声一览表&&&&&&&&&&&&&&& 单位:dB(A)
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消防水泵房
柴油发电机组
2台,500kW
Ga6/03、Ga11-3/02地块地下车库
各地块中心的负一层设备用房
由表3-7知,拟建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约为70~10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公共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此外,社区卫生服务站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见表3-8。
表3-8拟建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生活垃圾(住宅)
1.0kg/人·d
生活垃圾(办公)
0.2kg/人·d(按300d/a计)
生活垃圾(不含餐饮商业)
0.01kg/m2·d
0.02kg/m2·d
卫生服务站
0.1kg/人·次
生化池污泥
850.29m3/d
0.73t/1000m3·d
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长江项目区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III类水域标准要求;工程建设不对地下水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维持声环境现状,确保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临松鹤路的第一排建筑物满足4a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项目场区及所涉及范围内的植被、景观,尽量减轻水土流失,使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营运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有所恢复。
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施工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则更为严重。此外,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行驶时也会产生大量扬尘。但是,在4~5次/d的洒水抑尘作业条件下,施工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至20~50m。在干燥气候条件下,可能造成施工区周边20m范围内TSP浓度超标,但在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施工期间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及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工程的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
(2)施工机械尾气
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现场进行场地挖填、运输、施工等作业时,排放的尾气含有少量的NOX和CO等污染物。但是,由于施工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阶段,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小。施工机械尾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生活燃料废气
施工人员生活使用清洁能源液化气或天然气,所排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场地的“五通一平”和混凝土养护等将产生浑浊的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在冲洗和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含石油类、SS的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清扫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约9m3/d),通过在Ga6/03地块内2#生化池所在区域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的临时生化池,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拟建项目施工期污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 (2)地下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总体贫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地段存在少量的地下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清扫等,尽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临时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评价范围内,拟建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评价要求,施工期必须做好防、排水设施及隔油沉淀池、生化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等的防渗漏,加强截、排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虽然是暂时的,但是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施工机械一般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主要设备声源强度介于68~95dB(A)。因此,必须控制施工期噪声,降低其对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将对已有敏感点造成影响。根据预测,施工噪声对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工程会产生一定程度地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并采取相关防治措施。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4施工振动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产生的振动振级在75~83dB,其振动传播范围在15~30m外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规定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无爆破行为,振动影响主要系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其中,汽车、空压机和钻机等作业振动造成的影响与噪声相当,但是通过采取间接隔振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弃土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共开挖土石方17.34万m3,回填土石方15.84万m3,弃方1.50万m3。工程弃方全部作为绿化覆土,不外弃,对环境的影响小。环评要求,施工期场地开挖时剥离的表土应妥善堆存,作为后期覆土绿化用。
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交由渝北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有限。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营运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
拟建项目营运期使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产生的SO2、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对于居民用天然气的炉灶和油烟废气,设置变压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应远离住户窗口。
拟建项目Ga6/03、Ga11-3/02地块商业用房内将入驻一定量的餐饮单位,餐饮单位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拟引进餐饮的商业应预设专用烟道,营运期入驻的餐饮单位须单独向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申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营业。通过采取各项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有限。
(2)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由于仅作为备用电源,工作时间短,总污染物排放量少,对环境无持续影响。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专门的抽风系统和烟道引至地面人行稀少、植被茂密的地段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汽车尾气
小区进出车辆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含有NOX、CO和THC等污染物。地面停车场因汽车露天停放,尾气易于扩散;与住户之间有绿化带隔离,对区域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地下车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均设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车库外排放。排放口应远离住宅楼和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场所,建议设置在小区的绿地中间,并对排放口周边进行美化,使之与周边景观协调。因此,拟建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等产生的臭气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物质主要来自污水、污泥在厌氧状态下的发酵作用,其成分主要为H2S和NH3等。
根据一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测值:污水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在下风向50m处即降至1~2级,100m外则基本无臭味。污水处理设施、公厕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专门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口应远离住房窗口,最大限度地降低臭气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
拟建项目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废水、清洁废水和少量医疗废水等。商业餐饮业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分别进入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社区卫生站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肖家河、最终进入长江,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 (2)地下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总体贫乏,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地段存在少量的地下水。地下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的部分渗入。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增加新的地下水污染源,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下水造成体影响的可能性小。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生化池及其配套设施采取防倒灌、防泄漏、防爆、防臭、防堵塞等措施,并做好对隔油沉淀池附近地面等的防泄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 (1)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用房内,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后噪声值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项目内部及周边声环境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 (2)社会生活噪声和小区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年)》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企业。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娱乐场所。”
“严格限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凌晨2点至上午8点不得营业)和音响器材的音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无照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加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监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内举行产生噪声扰民的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器材招徕顾客。”
此外,对进出小区以及穿越小区内市政道路的车辆作禁鸣、限速要求,最大限度地减轻小区内部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拟建项目停车位大部分位于地下,地下室对交通噪声具有较好的屏蔽作用,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地面仅有63个停车位,且停车位与住宅间有绿化带隔离,噪声影响亦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适当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后全部交由渝北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按照《重庆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餐饮产生的废油和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生化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吸污车吸取,全部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建立联单。医疗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可以接受。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外环境影响分析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1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规划松鹤路临路侧建筑昼间交通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4a类标准要求,夜间交通噪声贡献值均不满足4a类标准要求,超标4.7~9.0dB(A)。
为了更好地减缓规划松鹤路交通噪声对临路侧住宅的影响,评价建议调整住宅楼房间布局,将卧室、书房布置在远离道路一侧。结合建筑节能,临路侧的卧室、学习室、小孩室等窗户设置为外飘窗,且外飘窗采用塑钢双层空心玻璃窗户或塑钢中空玻璃窗户。沿道路人行道一侧进行绿化带密植。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2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距离高压线的最近距离约200m,满足高压线防护距离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区域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现状情况良好,基本不受高压线的影响。
根据《重庆市两路工业园区(回兴、石坪组团)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电站按规定设置30~100m防护距离,防护区内不得修建机关、学校、住宅等敏感建筑物。”根据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建设用地红线与110kV岳岩变电站围墙的最近距离约225m,且高于变电站所在地块约100m,符合变电站防护距离规定。
此外,变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其主变压器及电抗器等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最大值约为75dB(A)。变电站运行期噪声经距离、树木等障碍物等衰减后,不会对拟建项目造成影响。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3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影响分析
机场导航设施产生的电磁波功率密度一般低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中的标准要求,并且距发射源越远,电磁波强度越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明显干扰影响。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4规划社会停车场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Ga6/03地块北面为规划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800m2,配套建设一定面积的公共绿地。该规划停车场的停车位目前无法确定,拟建项目Ga6/03地块与规划社会停车场之间为规划南一路,Ga6/03地块内住宅楼与停车场之间最近距离约20m。车辆出入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会给居民带来一定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反馈建议:
(1)调整Ga6/03地块内面向停车场住宅的布局,卧室等需要安静的房间尽量靠内设置,靠近停车场一侧尽量设置为卫生间或阳台等,窗户采用双层中空隔音玻璃。
(2)建议将规划社会停车场的绿化块布置在靠近Ga6/03地块一侧,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3)合理疏导,进、出车辆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4)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进出公共停车场的时间及合理布置进出道路。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5飞机噪声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南侧,本项目北侧边界与机场南侧边界距离约3.1km。根据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飞机爬升、降落面域西侧,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起降航线为东北――西南走向,飞机起降航线不从本项目正上方邻近空域,起降航线距离本项目北侧地块边界约2km以上。
根据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重庆市主城区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中期噪声等值线图的叠合图,拟建项目各建筑物在噪声等值线图内区域的分布情况详见表3-9。
表3-9拟建项目各建筑物分布情况
噪声等值线图内
Ga6/03地块
Ga7/02地块
Ga10-1/02地块
Ga11-3/02地块
LWECPN & 70
G-07#、G-08#、G-10#和G-11#西侧部分
H-10#、H-11#全部;
H-01#、H-02#、H-03#和H-04#西侧部分
LWECPN = 70
G-01#、G-09#、G-12#、G-13#和G-14#全部;
G-07#、G-08#、G-10#和G-11#东侧部分;
G-04#西侧部分
H-01#、H-02#、H-03#和H-04#东侧部分;
H-05#、H-06#、H-07#和H-08#西侧部分;
70 & LWECPN & 75
G-02#、G-03#、G-05#和G-06#全部;
G-04#东侧部分
H-05#、H-06#、H-07#和H-08#东侧部分
LWECPN ≥ 75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环函(号)的要求:
“应按照当地政府对该二类区域内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可否新建住宅、学校等建筑。如允许新建住宅、学校等建筑,除满足LWECPN小于75dB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外,还需使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住宅设计规范》(GB)5.3的要求,室内环境噪声昼间≤50dB(A),夜间≤40dB(A)。”“飞机噪声大于75dB(WECPNL)的机场周围区域,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及幼儿园、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由表3-9知,项目所有建筑物均位于飞机噪声小于75dB(WECPNL)的机场周围区域,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环函(号)的要求。但是,项目受飞机噪声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飞机噪声防治措施。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6规划轨道交通振动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建筑物属于II类建筑,距离规划轨道交通十五号线约60m,与轨道水平距离小于20m。根据类比预测结果,拟建项目部分建筑物不能满足居住文教区振动要求,会受到规划轨道交通十五号线的振动影响。目前国内外均缺乏从振动传播途径及受影响敏感点防护方面的有效而成熟的治理方法,防范措施及建议如下:
(1)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良好的建筑基础。
(2)开发商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可能受规划轨道交通十五线的振动影响告知购房者,并在售房前公示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环境振动状况,并作为条款纳入购房合同中。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3.7工业用地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拟建项目东侧坡下(高差约-100m)有重庆欧比亚实业有限公司、欧比亚电气、重庆驰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南侧分布有重庆市开元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重庆伊诺生化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新华机械厂等企业;南侧分布有重庆龙华电脑设计织制有限公司。
拟建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高于以上工业项目地块约100m,与以上企业的距离在190m以上,处于相关企业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之外,且拟建项目与工业用地之间有市政道路和绿化隔离带,工业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废达标排放,各企业项目运行期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很小。
环评反馈:拟建项目所在的Ga10-1/02、Ga11-3/02地块与台商工业园区之间的山坡为规划绿化用地,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该地块的绿化,种植高大乔木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台商工业园区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
鉴于拟建项目位于台商工业园区西侧,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号)的相关要求,编制针对周边企业发生环境突发事故(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施工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污染物排放分散不连续,处理和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2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年)》(渝府发〔2013〕43号)和重庆市建委、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及渝北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措施包括:
(1)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4)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5)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6)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
(7)禁止从3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8)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9)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尘污染防治方案;
(10)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废气排放,减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1)对施工场地养护水泥采取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内,及时清扫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实行硬地坪施工,所有场地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场必须硬化。未利用场地及时绿化,减少裸露地皮;
(12)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需随车携带《建筑渣土准运证》,严格按照准运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装运渣土,不得带泥上路或沿途扬、溢、撒、漏,控制车速,以避免运输过程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3)采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禁止焚烧垃圾、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4)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做到文明施工。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2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对纳污水体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其中的悬浮物。根据废水的特点结合施工区的布置,本工程拟在施工区的出入口处设置冲洗场地,基坑排水明沟末端设平流式沉淀池(自然沉降),必要时采用絮凝方式处理,作到蓄浑排清。施工机械拆修冲洗水中含有石油类污染物,需经过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或排放。场内设排洪沟,用塑料布覆盖松散的表土层,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营地的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先期修建的临时生化池,处理达到(GB)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年)》(渝府发〔2013〕43号)等文件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
(1)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
(2)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地段时必须限速、禁鸣。
(3)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4)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和布局,将较强声源设备布置在尽可能远离现有校区一侧。
(5)将可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安置在专用隔声房间内。
(6)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
禁止高考、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7)对空压机、钻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基础减振处理等加以削减。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弃方全部作为绿化覆土,不外弃。 建筑垃圾主全部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交由渝北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1.5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1)景观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期对景观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区域内统一规划设置各种原辅材料、施工设施、弃土的堆放场地,规划办公、生活区,搭建统一的临时建筑,并放置盆栽植物进行环境美化。对于剩余无用的材料和各种外包装物品应集中堆放,统一处理。使整个施工场地内原辅材料堆放井然有序,办公、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临时建筑物整齐美观,色调统一,体现了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施工期对景观的影响得到减轻。
沿公路一侧绿化带栽种有隔声、降尘作用的小叶榕、黄桷树等常绿、高大树种。其它绿化植物应是有利于本地生长的植物,严禁外来植物入侵。拟建工程的绿地率为35%。
(3)水土保持
认真落实《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对场地内的挖方及时进行回填至需要填方的区域,并压实。同时,按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及时对裸露地面硬化和绿化。
此外,拟建项目土石方调配过程中存在临时堆存问题,待回填的弃土(渣)应集中堆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临时堆土场采用填土编织袋进行拦挡,并在周边设置排水沟,临时堆土场下游设置沉砂池,增加对沙、砾等建筑材料的拦挡和覆盖。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营运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
居民用天然气的炉灶和油烟废气,设置变压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应远离住户窗口。商业用房应预设专用烟道,营运期入驻的餐饮项目须单独向渝北区环保局申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营业。
(2)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等产生的臭气
污水处理设施须采取“防倒灌、防泄漏、防爆、防臭、防堵塞”等措施。
1#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6#楼顶排放,2#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E-02#楼顶排放,3#生化池废气经过专用排废气筒引至H-09#楼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面,且应远离住房窗口;公厕产生的恶臭物质须经专门管道引至相应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面。此外,为避免污水处理设施对场区景观的影响,在池顶种植植被,不仅能有效地对臭气进行处理,而且,有利于区内环境的协调统一。
(3)汽车尾气
地面停车位因汽车露天停放,尾气易于扩散,评价要求对地面停车位与住户之间的绿化带进行密植。地下车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须设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车库外排放。排放口应设置在远离住宅楼和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区域,建议设置在场区的绿地中间,并对排放口周边进行美化,使之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
(4)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专门的抽风系统和烟道引至地面人行稀少、植被茂密的地段排放。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2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营运期用水量核算结果,拟建项目生化池存在设计处理能力不合理问题,因此环评对生化池处理能力的调节提出了相关反馈意见,具体见环评报告书工程分析。此外,项目建设地市政污水管网已建成,各地块生化池均与市政污水管网紧邻,方便管线接入。
地下车库内不得进行洗车,产生的少量清洁废水经过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车库洒水、清扫等,不外排。餐饮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预处理(滤渣、格栅、隔油)后分别进入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建设单位须在拟设餐饮的商业用房附近预留滤渣、沉沙、隔油设施用地。社区卫生站废水经消毒池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作进一步处理。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片区建有完善的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废水经生化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须经隔油预处理、医疗废水须经消毒预处理达标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肖家河、最终进入长江。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内环境噪声减缓措施
不在住宅楼内及楼下、居民区开办娱乐场所;建筑物外墙预留合理的家用空调器室外机组安装位置;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均位于地下设备用房内,并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和减振等防治措施。
对进出停车泊位的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地下车库的进风口与排风口设置在绿地内,须远离敏感点、远离住户门窗。
(2)规划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①将临道路一侧绿化带进行密植,栽种树木为黄桷树、小叶榕、改良香樟等树木,可降低交通噪声约3dB(A)。
②调整平面布局,将临道路建筑物厨房、厕所、客厅、阳台等布置在临道路一侧,将卧室、学习室、小孩室等布置在远离道路一侧。
③将卧室、学习室、小孩室等窗户建设为外飘窗,外飘窗采用塑钢双层玻璃窗户或塑钢中空玻璃窗户。
(3)机场飞机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为了有效利用机场周围土地,对于机场周围LWECPN70~85dB(A)的过渡地区采用隔声措施,减少飞机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是国际上采用的一种通用做法。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环函(号)的要求,并参考机场规划环评篇章提出的机场周围敏感目标的噪声治理措施,评价提出以下机场飞机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①安装隔声窗 由于拟建项目建筑物位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中期LWECPN 75dB(A)范围内,且为新建项目,因此为了提高房屋的居住适宜性、有效应对远期机场飞机噪声对拟建项目的影响,评价建议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高一个隔声等级,采用IV级隔声窗(计权隔声量:35&Rw≥30),使其插入损失达25dB。
目前,30dB和35dB隔声窗已经有产品面市,并在控制交通噪声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安装隔声窗减缓机场飞机噪声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
②合理选择建筑构件的隔声匹配 房屋建筑隔声的主要构件是墙壁和顶棚,典型的具有良好隔声特性的墙壁结构和顶棚结构为:
24cm或36cm砖墙双面抹灰(厚度为2cm),面密度500~700kg/m2:隔声指数48~55dB。
14~18cm钢筋混凝土大板或25cm加气混凝土双面抹灰(厚度为2cm),面密度250~400kg/m2:隔声指数45~50dB。
上述构建结构的隔声量一般可以满足建筑插入损失25~35dB的要求,在建筑施工中也是可行和易于实施的。
根据有关现有建筑调查发现,隔声问题主要出现在普通民居建筑,一些墙壁虽然采用了24cm或36cm砖墙,但是双面没有抹灰,勾缝也不好,造成隔声量下降;还有一些建筑采用较薄的加气混凝土顶棚并且没有抹灰,造成隔声量下降。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杜绝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生。
③加强建筑构件之间的密封 建筑构件密封是提高建筑插入损失的另一重要因素。尽管建筑结构具有较高的隔声量,但是密封不好也收不到好效果。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改进和注意的密封处包括:建筑构件连接处、窗户、门和墙体的连接处、通风口、管道和管线口等。 ④降低由飞机噪声激发房屋结构产生的二次噪声 相关试验和测试表明,飞机噪声能激发房屋结构产生振动并引发二次噪声,特别是在125Hz的低频范围插入损失是负值,这说明房屋结构产生的二次噪声主要是低频噪声。要求较高插入损失的建筑应注意控制房屋结构产生的二次噪声,主要措施包括采用复合壁结构、建筑构件的隔振和阻尼等。
通过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拟建工程的房屋参考《环境工程设计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单面厚度为5mm的双层玻璃窗户可以隔声30dB(A)。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建筑物在关窗条件下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中关于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的要求: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4)规划轨道交通振动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议
目前国内外均缺乏从振动传播途径及受影响敏感点防护方面的有效而成熟的治理方法,防范措施及建议如下:
①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良好的建筑基础。
②开发商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可能受规划轨道交通十五线的振动影响告知购房者,并在售房前公示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环境振动状况,并作为条款纳入购房合同中。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0" Month="12" Year=".2.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全部交由渝北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餐饮废油自行存放,并设醒目的标牌,易于识别,预留足够的存放面积和容量器皿。废动植物油与餐厨垃圾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生化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吸污车吸取,全部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 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加强管理,建立联单。医疗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评,可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以及可能引起的重大的、潜在的环境问题,增强建设项目环评的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本次公众参与以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为原则,着重做到以下两点:(1)通过书面材料、网上公示和口头介绍等方式,向公从尽可能详细地阐述本项目的工程概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2)选择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层次的公众进行调查,以充分获取当地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的方式 2006〕28号),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发布信息公告后,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采取在工程所在区域张贴公告、网络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4.3.1网上公示
1第一次公示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之前,重庆复地金羚置业有限公司已就工程建设情况向公众做了大量调查和协调工作。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在接受重庆复地金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后,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6" Month="3" Year="年3月26日至<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9" Month="4" Year="日在www.cqyjpg.cn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截图见图4.1。公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图4.1第一次公示截图
2第二次公示
在报告书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内容基本完成之后,于<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5" Month="4" Year="年4月15日至<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6" Month="4" Year="日在www.cqyjpg.cn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并将报告书简本提交给建设单位,供公众查阅。第二次公示截图见图4.2。
图4.2第二次公示截图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居民、行人等发放调查表,征求工程区受影响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调查表内容具体见下页。
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表 &&&&&&&&&&&&&&&&&&&&&&&&&&&&&&&&&&&&&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概况:复地&#8226;花屿城三期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总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94435m2)。规划居住户(套)数886户(套),2835人。地面停车位80个,地下停车位1757个。主要包括住宅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用房、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拟建项目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化率31%。
本工程主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施工单位对此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如严格控制扬尘、及时合理收集垃圾废物等。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保护公众利益,特征询该项目公众意见和建议。请选择(在您认为合适选项的“□”中划“√”;如需补充说明,请写在空白处。)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请在每行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很需要□&&&&&&&&&&& 需要□&&&&&&&&&& 不需要□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请在每行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施工和运输噪声:&&&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机械废气和施工粉尘: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地表水水质:&&&&&&&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水土流失: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植被破坏: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建筑及生活垃圾: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对您的影响主要是(请在每行选一方框打“+”或“-”表示您的意见,其中“+”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
居住环境:&&&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工作学习:&&&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生活质量:&&&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休闲娱乐:&&& 影响大□&&&&& 影响中等□&&&& 影响小□&&&& 无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有正(好的)影响□,负影响□,有负影响但可承受□,无影响□
您认为本工程在建成运行后出现的环境问题中对您影响较大的是哪些?
噪声□,空气污染□,固体废物□,水质污染□, 其他□
你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现状环境(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好□&&&&& 一般□&&& &&&轻污染□&&&&& 中度污染□&&&& 严重污染□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是(请选一方框打“√”表示您的意见):
&赞成项目建设□,反对项目建设□,建不建差不多□,暂不确定□
感谢您的支持!如果您有其他意见,请写在下面或背面。
调查结果 4.4.1调查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100%。本次调查人员构成表见4-1。
表 4-1被调查人员结构表
大专及以上:22人,73.3%
高中:4人,13.3%
初中:4人,13.4%
18~30岁:11人,36.7%
30~40岁:10人,33.3%
其他:9人,30.0%
接受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等,本次调查的对象中18~40岁的公众占70%,受过初等教育以上的占100%,被调查的公众具有相应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评价认为参与此次调查的公众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一定的代表性。
4.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见表4-2。
表4-2调查意见结果统计表
是否需要本项目的建设
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
施工和运输噪声
机具废气、施工粉尘
地表水水质
建筑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实施对被调查人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
有负影响但可接受
本项目建成后出现的环境问题对被调查者影响较大的
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情况
被调查人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
赞成项目建设
反对项目建设
建与不建差不多
项目建设综合意见
由表4-2知,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均认为有必要建设本项目,其中有15人认为十分必要。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以影响小和无影响为主;项目建设对被调查人在居住环境、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休闲娱乐等方面亦以影响小和无影响为主;项目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综合影响以有利影响为主。公众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影响为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但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可以接受,产生的不利影响小且能接受。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除《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表》所列意见以外,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 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工程建设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的影响,本评价将落实到报告书中,进行重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严格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本项目的建设给周边公众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
&拟建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不违背重庆市与渝北区的总体规划、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有限。但是,拟建项目受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的飞机起降噪声制约影响作用较大,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选址不尽合理。鉴于复地·花屿城一期、二期项目已经基本建成,且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复地·花屿城三期项目的建筑物在关窗条件下能够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中关于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的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因此,在严格落实飞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满足居住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复地金羚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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