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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的话怎么修呢
真的就有,这个应该没有。
仿珠,没必要修
登录百度帐号《醉饮狂歌》
笑话(喜欢看笑话的书友可以看下)
在书中,草舞可能会用进这些笑话。最近虽然没有更新,不过,素材倒是收集了不少,又加了些句子在下面。
当白云飘过,那是我想你的痕迹;当阳光闪耀,那是我想你的感觉当雨水落下,那是我想你的证据;当雷电交加,那是我向天祈求你被劈中...哈--哈--
一直以为只要隐着身,
就没有美女认得出我是帅哥,
但是我错了,像我这样拉风的男人,
就好比那暗夜里的萤火虫,
田地里的金龟子,是那样的鲜明,
那样的出众,特别是我那忧郁的眼神,
零乱的发型。
嘴里叼着七块钱一包的七匹狼。
还有我裤兜里露出的那半包旺旺雪饼。
都深深的出卖了我……
贱法,其第一层境界,讲究人贱合一,贱就是人,人就是贱,其次是第二层,讲求手中无贱,贱在心中,虽赤手空拳,伤人于千里之外。
至于第三层境界,那已经不再是贱人,而是贱圣。
做人如果没有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理由吗?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理由吗?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理由吗?需要理由吗?
女友几时有,把酒问群友,不知群里姑娘,可有男友?吾欲离群而去,又恐进群不易,夜难眠,不应有罪,何时才能把梦圆?女有黑白美丑,男有高矮肥瘦,此事古难全,但愿群长久,光棍不再有。
瞎子临死时对帮主说:“帮主,我一辈子都是个瞎子,但我最有眼光的就是跟了帮主”
你们都知道我的性格,我喜欢西逛逛,东逛逛,我喜欢流浪,其实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去跳海。
人出来混就要讲信用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两小儿辩日,一儿曰:一天就是一日!一儿曰:一日就是一天!
真女人伤你的心,假女人伤你的身。
道歉是为将来再次冒犯打下伏笔。
最好的与最坏的创造了历史,平庸之辈则繁衍了种族。
乞丐就是一种向你的良心征税的人
老鼠嘲笑猫的时候,身旁必有一个洞。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只是背影
鲜花往你应该这么做,我也应该死。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
不用再犹豫了!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
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往不属于赏花的人,而属于牛粪
谎言与誓言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听的人当真了,一个是说的人当真了。
不想变形的金不是好钢
只知道刚的人,难免会被折断;只有柔的人,到头来终是懦夫。
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
男人是用来靠的,所以要可靠;女人是用来爱的,所以要可爱。
时有风吹裙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裙动,吾进曰:是非风动,是非裙动,色者心动!
你最好先去阴沟里照照镜子,然后再买块臭豆腐来一头撞死
走过南闯过北,火车道上压过腿,长江黄河喝过水,还跟mm亲过嘴!春风吹战鼓擂,赵老大我怕过谁!
每个人都应该热爱动物,尤其是煮熟的。
要节约用水,尽量跟女友一起洗澡。
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
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才能让人看出来。
要用心爱你的邻居,不过不要让他老公知道。
先生,你额有朝天骨,眼里有灵光,仙人转世,神仙下凡,我终于等到你了,不要走,虽然我泄露天机,灾怯难免,但是我命中注定,就算我要冒天大的危险,我也要给你看个全像
我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
阿水出了名的泡妞无数,是我们所有男人的眼中钉。他优雅的体态散发出诱人的魅力,让所有的少女都难以抗拒。他那双叫人心碎的眼睛,不管多么冷傲的女性,都会被他温柔的眼神所融化,他是众所公认的街坊情圣,行运茶餐厅的灵魂,谁都认识的--蛋塔王子
水能载舟,亦能煮粥!子在川上曰:“有船多好!”
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每个不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两个女人。
人生在世无非是让别人笑笑,偶尔笑笑别人。
成功是一个相关名词,它会给你带来很多不相关的亲戚。
要挑熟女,裙子好揪。
不要等明天交不上差找借口,今天就要找好。
鄙视我的人这么多,你算老几?
你以为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象你这样出色的男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稀嘘的胡喳子,神乎其神的刀法,和那杯drymartine,都深深地迷住了我。不过,虽然这是这样的出色,但是行有行规,无论怎样你要付清昨晚的过夜费呀,叫女人不用给钱吗?
现在的梦想决定着将来,还是睡一会儿吧。
不以风骚惊天下,就以淫荡动世人
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开始新的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在每个上午起来。
后羿射日,嫦娥说:“没日不舒服!”于是最后一个太阳保住了…
凭你的智慧,我很难跟你解释
床,钱,明月,光;衣,失地,上,爽!
努力工作不会导致死亡,不过我不会用自己去证明。
做爱做的事,交配交的人。
工作好有意思,尤其是看着别人工作。
上网不聊天,气死活神仙。
如果你不能给你的女人穿上嫁衣,那么千万别停下你解开她衣扣的手!
我不喜欢只和一个女人上很多次床,而是喜欢和很多女人只上一次床。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你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是人!
女孩从处女到女人只要一次并成功,男孩从处男变男人需要反复的磨练.!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嗯嗯嗯。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请干了这白妞。
红烧猪手这道菜味道很好。如果你不这样认为,那只能说明你是猪。
长大后…我就称了你…恩,140斤了,要减肥啊!
我是同室,你是戈;我是风和,你是丽;我是得力,你是将…
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猴…
男人膝下有黄金,我把整个腿都切下来了,连块铜也没找着!
情人最后难免成为禽兽…今天你不操她,明天她就让别人操!
给我一轮船的女人,我就能叫自己精尽人亡!
一日,一哥们q我:我要小姐
俺回:是要秋香还是小翠?
哥们:思想不要那么肮脏,我说的是小解!
俺回:你思想怎么这么复杂,我说的秋香和小翠就是两把夜壶!
哥们:那哪个是大号哪个是小号?
俺回:秋香是大,小翠是小号!
哥们:那好,来个小翠就啦,
我不是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就不是人。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听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回想起来,我竟然七手八脚地裸奔了19年!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对流血一周仍然不死的动物千万不能大意……
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人,生在床上,死在床上,欲生欲死,也在床上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骚归骚,骚有骚的贞操;贱归贱,贱有贱的尊严
出生时你哭着,所有都笑着;离去时你笑着,所有都哭着。
站得更高,尿得更远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人行道
自从我变成了狗屎,就再也没有人踩在我头上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同圈猪
你放心,看到你我连食欲都没了,还谈什么性欲
如果早上来得晚一些的话,我想我会喜欢早上的
我不能给你幸福,但可以给你舒服
生活真他妈好玩,因为生活老他妈玩我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可我却用它来翻白眼。
天使之所以会飞,是因为她们把自己看得很轻……
男人的谎言可以骗女人一夜,女人的谎言可以骗男人一生
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
如果我能够看到我的背影,我想它一定很忧伤,因为我把快乐都留在了前面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春色满园关不住,我拉红杏出墙来
我以为我很颓废,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我早报废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我视金钱如粪土,xiaohua我爸视我如粪池
我喝酒是想把痛苦溺死,但这该死的痛苦却学会了游泳
别人都在假装正经,那我就只有假装不正经啦。
帅有个屁用,到头来还是被卒吃。
花前月下,不如花钱“日”下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你以为我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去送死吗?我会闭上眼睛的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手足,我扒他衣服!
上帝把所有人都骗了,因为地狱才是最美的!佛知道真相,所以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现实的社会,毁了我一个做好人的机会
好狗不挡路,挡路的都是路障!
拿份报纸上厕所,俺是读书人
其实我是一个天才,可惜天妒英才!
好久没有人把牛皮吹的这么清新脱俗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虫被鸟吃。
只要锄头舞的好,哪有墙角挖不倒
避孕的效果:不成功,便成人。
我和你不一样,因为我是人。
金钱和美女住在一起,马屁与地位相互对齐。
ps:草舞会尽量把一些好玩的句字写进书中,各位有好玩的句子,可以在评论在发表,就当做支持草舞了,为草舞收集写作资料。草舞谢谢各位大大\
一个梦(算是凑字)
我和宿友阿b都在玩电脑。宿友阿b是在玩游戏。
我:“阿b,《盘龙》今天更了没?”
阿b:“不知道,我也还没去看,你自己去看看。”
我:“ok,来了。”
我:“唉,《盘龙》嘛还不更啊!!!!”
阿b:“还没更??”
九点左右。
我:“今天又请假了。”
阿b:“什么?”
我:“是啊,番茄又请假。你看的(星辰变)后传写完了没?”
阿b:“还没,现在是几个大大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开打。唉,不过他一天都是一章。”
。。。。。。
我:“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能在网站发表,那应多好?”
阿b:“不可能,写小说哪有那么容易。”
我:“管他的,就当做写着玩,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情节我倒是不怕,就是文笔不大好,写的速度肯定不快。”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构思故事,由于只是抱着随便玩玩的心理,开头写了好久,读大学快两年了,都没写过作文,连日志也只写了几篇,还都是不到千字。
于是翻出好多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穿越部分都看了一遍。
唉,万事开头难,说的一点都没错。
两天过去了,为了不让我的小说梦破碎,我开始写了。
本来想构思出一个与众不同的穿越,不过发现难度大,而且再等下去的话,写小说的兴趣和信心都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于是,穿越部分就那样定下来,所以书友反应,前两章很熟悉,草舞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不过到了第三章,各位就来会感觉到草舞的写作风格了,草舞写了两章后,也慢慢知道小说与作文的不同,也有写小说的感觉了。
第三章的那种写作风格,就是草舞的风格,草舞争取把这本书写成一部让书友看起来,比较轻松的书,希望给书友带来点漫画的感觉。
在情节紧张之余,草舞会加入些调料,给大家轻松幽默之感。
调料,就是一些草舞创改的歌词,或是一些搞笑的话,或是一些出人意料的动作……
当草舞写到三万字时,就想要把书放在网站上发表。
我:“我b,你说我的书如果能在网站发表,那我是不是很雄啊?”
阿b:“不可能,小说可不是想发表就可以发表的。”
我:“你说如果我的小说一不小心在网站发表了,我是不是会挣很多钱。”
阿b:“没倒贴就已经很不错了,好像想要发表,首先你要写过一本书,他们看你写过的小说的水平如何后,才有可能发表。”
那时,我们都对这些不懂。
一位同学:“听你最近在写小说,发表了没。”
我:“只是写着玩的,不过一不小心,也许可能就被发表了,到那时就爽了,有一天我可以打开小说对我的儿子说,‘儿子,你老爸厉害吧,在网上发表了小说。’”
我开玩笑道。
上百度,查了好多资料后,我才知道我是可以发表的。
又百度看哪个网站好,查了好久,最后还是选择名气最大的起点。
对我这个抱着玩玩态度而来的业余写手来说,能审核通过就已经是奇迹了,想要挣钱,几乎不可能。
又看了好多关于起点的资料,也注册了一个号。平常看书都是下载全本看,只有出名且我喜欢的,如《盘龙》这样的书我才会天天等更新。人又懒,不想注册,一般都是从快眼看书中找更新,所以,那时刚注册上去后,很多东西都不懂。
又在起点中玩了一天,才知道些功能什么用。也申请成为作者,本来笔名要用“小草”,不过好像不行,于是想了个“我是一颗小小小小草”的笔名,灵感源于一首歌,各位可能都想到了,是《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不过宿友觉得太长了,不好记。经过认真考虑后,最后还是决定改改,第一次改的笔名已经有人用了。于是,想到了qq名,我就起了个“小草爱跳舞”这个笔名,虽然老土了点,不过也挺合适的。草舞很喜欢跳舞,目前会一些广场舞和交际舞,在学校中还算不错,不过和专门学习舞蹈的人比,那差距就太大了。草舞虽跳了快两年的舞,不过有时几周才跳一次,完全是业余的,大部分都是自学的,所以水平不嘛的。
不过草舞确实爱跳舞,所以起个“小草爱跳舞”的笔名,没有其他的意思,算是个外号加爱好的组合吧。
而书名,草舞起初是想用“神猫鬼鼠”的,不过填时觉得不还满意,就改成“酒猫歌鼠逍遥行”更合题意,更能传达种轻松的风格,七个字就把作品风格,主人公,主人公的爱好,小说的大体写作方向都交代出来。
不过现在看点击的情况,就觉得这个书名不嘛的。同学也都说这上书名难记。
草舞本想改改,不过好像要发表两个月后才能改,所以目前也就是“酒猫歌鼠逍遥行”了。
会不会改还是要看书友的反应和点击量。
草舞本是抱着不到万分之一的希望传上去的,没想到审核通过了。
现在想起,当时的心情还很深刻地刻在脑中。
草舞一看到审核通过后,就立即向熟悉的人发去广告,请求支持,那时,草舞都不得不佩服自己,没想到真的通过了。
那天阿b得到消息后,一脸的不可思异,现在想起,还真是爽。
不过随着我对起点的了解越来越多,如今觉得,在起点要通过审核并不难,难的是作品合不合读者的口味,能不能得到读者的肯定和收藏,推荐。
最近又认识些起点新人,草舞发现其中一些不过高中生,就发表了好几部小说。
渐渐地,草舞觉得做为一个普通的网络写手,也不过如此,想要成功,想要红,那就太难了。
本来还不懂番茄说的写书会很累,很疲倦。现在终于懂了。
一天头脑有十几个小时都在运转,想着接下来该如何构思情节,即使想放松下,不去想小说的事,可是那是不由自主的,你很难停止下来。所以我写了不到一个月,现在头脑都有点昏乎乎的,看了点击量,觉得不满意,所以最近更新慢了些,草舞还是觉得劳逸结合好。
同学中有位跳舞的高手,叫吴承集,是我的一位铁哥们,一次突然看到他,草舞就有种想把他写进小说的冲动。
结合本书的风格,草舞发现这完全是可行的。
如今的网络小说,写多个主角的小说基本上很难有出路。
所以草舞选主角时虽然是写两位,但重点还是放在罗鸿身上,不过,草舞觉得要写出有特色,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不一定要把其写成主角,只要有特点,写好了。也许只要几章就可以把一个人物写活。
如今写上的比效有个性的还只有四个人,不过接下来草舞还会写上很多有特点的人物,比如舞王。
很多人都有个梦,特别是曾经或现在爱看武侠的人,尽管他们没说出来,但他们很多人都想成为武侠中的一员,在小说的世界中纵横。不论是当好人,坏人。草舞隔壁住宿就有个想在小说中做色狼的同学,不过目前草舞的书还没构思到色狼这个角色,如果故事有需要,草舞也会把他写进来。
把熟悉的人写进去,难道不能把书友写进去。所以草舞希望有兴趣的书友加入简介中的那个群。
只要书友真的想进入小说的世界,草舞会根据情况满足各位书友的梦想。
总之,草舞会写小说可以说是出于偶然,出于兴趣,草舞完全是根据业余爱好写小说。
所以草舞会把这本书写完,绝不太监,当然,更新的速度草舞也不敢保证。草舞会根据点击量情况而定,如果有较多的书友喜欢看草舞的书,那草舞可能会更新的快些。
写这本小说,只是圆我的一个梦,如今梦中又多了几个好友。
草舞的梦向着有进入小说的梦的书友敞开着。
顺便再谢谢那些支持草舞的兄弟们。
境界等小结一下,书友必看。
人类境界简介:人类的魔法师和战士的境界都一样。
一级到九级(六到七级是个坎,七级后,丹田中的魔力和灵气成液态。往后进级越来越难,九级的称也剑神和法神)
圣域(精神力可以外放,可在高空飞行)
下位神(相当与修真的金仙)
中位神(大罗金仙)
上位神(仙帝)
上位神之上目前还未知。
魔法师主要修精神力和魔力,战士主要修炼斗气,斗气即是灵气。
魔兽的境界分级与人类一样,只是魔兽身体占优势,而且魔法是瞬发的,同级之间,一般一只魔兽战力相当于三个战士。
魔法分七系:水、地、风、火、雷、光、暗。
半神器以下。
半神器(即灵器,分下、中、上,是一般人口中的神器,剑神一般用的就是半神器)
神器(即仙器,分下、中、上品)
至高神器(至高无上)
半神器及半神器以上的兵器,都可以滴血认主。
九级以后,每次进级都有天地法则降临,改造灵魂和身体。
钱币:1钻石=100金币=10000银币=1000000铜币,而一个金币就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过上温饱的生活。用地球的人民币来讲,一钻石相当于十万元,钻石是富人才时常用到的。
平均寿命:人类一百八十岁,矮人四五百岁,精灵一千岁。不过一些强者因为吸收天地精华的改造身体,可以活长些,一至圣域,生命无限。
时间,长度,重量等单位与地球上一样。
先这些了,以后书友有不懂的可以在书评中发表下,草舞会改好书,方便各位,谢谢支持\
第一章 天忌英才
灰土星,这是个还未进化出生命的原始星,一眼前去,满是灰土。
林风灰袍飘逸,长发随风飞扬,头顶仙剑铮鸣。一眼看去,一派仙风道骨。很难想到他刚刚渡过九百九十九道劫雷。
空中雷云滚滚,周围山石碎裂,石壁倒塌,响声不断。林风仿若无闻,只是幽幽望着天空,手里突然出现一个金色的葫芦,一道酒流从中飘出,然后一滴不漏的落入他嘴中,顿时,林风浮出一脸的陶醉。
作为一个已修炼一万多年的九劫散仙,在仙界也是天仙的高手,林风有这样做这个资格。
特注:修真者的修为境界从低到高计有:开光、融合、心动、灵寂、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散仙(在修真界,十劫散仙飞升之后为金仙)或大乘。飞升仙界后成为仙人,仙人分五个境界?由低至高计为?地仙、天仙、金仙、大罗金仙、仙帝。仙帝之上则是至高无上的神。
等渡过最后一道天雷,林风就是真正的仙人了。一个无门无派的修真者,能达到如今的修为是如何自豪。笑迎天雷酒自饮,此豪情,纵观修真界亿万年,又有谁可与之相较。
雷劫算什么,都渡过九次了,连林风的一跟汗毛也没碰到。
林风认为,老天也太无聊了,要玩什么天劫,浪费他喝酒的时间。不是他爱装酷,要让后人歌颂“雄姿英发,道袍灵葫,喝酒间,天劫烟消云散。”之类的佳话,实在是他太爱酒了,全身都是酒虫。
林风这样的潇洒来自于他对混元诀的信任。
混元诀分炼体、炼魂、炼器、御兽、御剑五篇。夺仙灵之气以炼体,摄万物之灵以炼魂,取矿宝之精以炼器,用法则之契以御兽、通灵气之妙以御剑。
可以说,混元诀是一部可以修炼到仙帝的综合性法诀。修炼至极身堪神器,可化魂千万,御兽无数,取敌于千里之外,修炼速度快且无走火入魔之险,能越过一级挑战。
如果说有缺点的话,那就是要兵解修散仙而度十劫飞升仙界。不过兵解也是为了先淬体内的灵气向仙气转换,以免突遇仙气而走火入魔。
林风低头看向那令他不解了无数年的胎记,那是一个像灰色的魔鬼人头,缠绕在林风的左肩上,那双空洞的眼眶闪着鬼火向前望,突然,又热了。
同时,林风有种不妙的预感。修真之人心如直水,预感也很准。
果然,就在这时,雷云瞬间由紫变红。把万里长空染得血红。
雷云翻腾,不时地闪出那令人不可直视的红色雷电,那红色雷电闪过之处,空间出现丝丝裂缝。
林风望着天空,顿时,潇洒之姿全无,双目发红,满脸狰狞。
“贼老天,你是不是要报复我对你的轻视,哈哈哈哈,好手笔,好手笔,我一个散仙渡劫也要动用九天玄雷?”九天玄雷,通常只有渡神劫时才出现。
“轰!”“轰!”“轰!”。。。。。。
一道紫金色的雷电从空而降,那让人难以抗拒的威压覆盖整个星球。
雷电过处,空间如纸一般被撕碎,整个天空形成如一张大网般的空间裂缝。
“贼老天,若这次我又没死,下世我定再逆天而行,看你能奈我何,哈哈哈。。。。。。”
林风此时大声嚎啸,状若疯癫。他没注意到,那跟随两世的胎记已消散。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难道老天特别关注上自己了?
林风已经是两世为人了,这也是他心中最大的秘密。
上一世了出生在地球,在孤儿院长大的他从小不知父母是谁。不知是不是他的父母认为那胎记是不祥之兆而弃林风不顾。
不过,林风从没自卑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没有淡忘过找父母的愿望,反而真越来越渴望要找到父母。他吃了不知多少的苦,没有同龄人在学校的欢声笑语,脏活累活天天干。
七十年代末,啤酒在那时刚流传到林风的家乡,在啤酒厂洗三年酒瓶的林风因为酒厂快要倒闭,没钱负给他工资,林风觉得机会来了,以三年辛苦的工资毅然决定入股,那时他才二十岁。而后几年,啤酒大红,补过知识的林风以此为第一捅金,到三十二岁时已是亿万富翁,正因为开过酒厂,也迷上了酒的醇厚浓香。
那是个繁星闪闪的夜里,林风站在别墅房顶,望着星空,想着明天寻找父母的广告在全国播出后,找到父母,不计较过去事一起快乐的生活。
突然胎记热了一下,那是它的第一次反应。
“轰隆!”
一道比平常林风见过的雷电都要闪亮的雷电忧如夺魂索轰向林风。
林风看着雷电一楞,就失去知觉了。
而后出生在修真界,不知该幸运还是倒霉,有前世的记忆的林风,看着自己的父母见了他左肩上的胎记后,满脸的欢喜顿时没了,犹若见鬼,随即阴沉下去,把刚出生的儿子扔在深山中。
那时的林风只是不停地哭,他不懂父母为何如此无情,原本在母亲肚子里的温馨感觉马上变成无尽的伤悲。
幸好林风在一天后被一个小道士捡回,不过他只是找林风回去替他扫地。从此林风就住在深山中的小门派中,那小道士照顾林风一年后就让林风以后替他打扫门派,而他就去闭关修炼了。
那小道士也是捡来的,林风后来想清楚了。
先天境界,修真界刚出生的婴儿就是先天境界,一岁时扫地当然是可以胜任了。门派的人大多忙于修炼,当然不会去观注一个扫地童子了,更不用说教他修炼了。
两世童年,仿若魔咒。
就这样平静的过了二十年,林风没有觉得孤独,天生性情豪放的他已与身上的酒结成知己,他的酒壶是最下等的下品灵器。
一个老道士炼了个上品的就把它扔在路边,不过被扫地时的林风捡到,林风知道是灵器,能装上一河的酒,平常无聊时就可以多酿些酒放在里面,喝得方便,藏放也简单,从此视为珍宝。
一天,林风追着一只灵兔而迷路于山林中,在那转了两天后发现还是在那里出不去,于是林风就坐在那一边喝酒一边想着下一次该怎样改进酿酒技术。
这一沉思,就是一年多,虽然没修炼但修真界灵气充裕,他不怕会饿死,正当他担心自已的一河酒快要喝完时,突然发现自己在一个出洞中。
混元诀正是林风在此得到的。
混元诀为混元仙帝所创,他仅修炼一千万多年达到仙帝巅峰,在仙界也是个绝对的天才。
不过,自诞生仙界以来只有两位渡神劫成功。混元仙帝自知此去凶险异常,用大法力撕开空间,从仙界下凡修真界,准备在修真界渡劫,这里没有仇家打扰,少有影响其渡劫的高手。
不过,由于混元仙帝心中只有修炼,为修炼而达到痴狂的地步,自然没有弟子,为了其功法得到传承,他在洞外布九天十地迷踪阵,留下功法于此待有缘人,自己渡劫去了。
没想到历经数亿年,被走了狗屎运的林风给得到。
九天十地迷踪阵是仙界的阵法,玄妙无比,若当时林风一直转着找出路就会深陷迷阵而失去心志。而林风坐在那一年,被认为是心志坚定之人,被自动传进此洞,传承混元诀。不过林风沉迷酒道之中,被传进来也不知道,所以清醒时才发现自己进来了。
林风顿时大喜,上一世做了老板,这一次可能会做仙人。想到这就没了平时的抱怨生世了,脑子里浮现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来。林风敢发发誓他从来没有像那时那样相信过这句话。
带着一颗成为强者的心,林风当即闭关,当然,林风可没想过先回去请假,他可不认为那些只知修炼的人会为一个失踪的清洁工担心。
三千年后出关,林风已经是个一劫散仙了。
于是到那个小门派显摆一番后游遍修真界。令林风郁闷的是寻父母而无所得,虽然一出生就被扔了,可是林风觉得他们应该是看了胎记,是有苦衷的。
上一世也是孤儿的他异常渴望得到父母的爱,即使他们曾经犯过天大的错,林风也会毫不犹豫的原谅他们,甚至不需要他们丝毫的解释。
还有一件事让林风感到困惑的就是他的胎记。修真者到了元婴期就可以改变形体,可是林风却始终拿肩上的胎记没办法,连灵识也探不进去。
多次探查无果的林风发现其对修炼没影响,也就没太在意,林风却不知这个胎记代表的意义在修真界随便找个人问问,可能就会找到答案。
而此时林风只觉得这个胎记太可恨了,他从来没这么恨过一个东西,两世,两次,他一热,自己就要被雷劈,上一世被天雷(修真后才知道)劈了灵魂没事,可这世被九天玄雷劈了,那会怎样就不得而知了。而且可能两世被父母扔了,也都是因为它。
“轰!”。。。。。。
玄雷下,天地变。林风头顶那柄连仙界都少有的上品仙器“化尘”没有了往日无往不利,无血不归,在九天玄雷下如其名,化为飞尘。
而后,没有残肢和鲜血,整个灰土星变成一团灰气,消失在空间裂缝中。
只留下“哈哈哈”的长啸在周围回荡。曾经的修真界的公认第一高手“醉酒散人”就此消失。
第二章 伯爵之子
清晨,朝阳把半个天空染得金黄。
德玛帝国帝都紫罗城,当帝都的大部分人都在享受春天的浓浓睡意时。
雷森伯爵府邸右院,一队车马准备起程。
伯爵府邸占地四平分公里,分前院、中院、后院三部分,前院有左院用于侍卫炼斗气的炼武场和右院停靠车马的车马场,中院有用于接客、议事等的正殿,有教育孩子的学堂,书房,还有厨房,食堂等,后院是厢房和花园,当然还有一些地底暗室、隧道等,布置的可谓“究竟只在一隅。然处理得巧妙,使人见其千邱万壑,恍然不知所穷。所谓会心处不在乎远。大抵一山一水,一木一石,全在人之穿插布置耳。”
在寸土寸金的帝都有如此大且布置华贵的府邸,由此可见雷森伯爵的权势之盛。
“凯,真的要把孩子送到封地,他还不到六岁?”伯爵夫人紧紧的抱住罗鸿,泪眼蒙蒙的看着一脸严肃的丈夫,柔声道。
“兰。。。”伯爵平时不怒而威的脸上尽是怜爱,“帝都的情况你也知道,而且连光明法神霍斯都没办法,就让他到海边修养,换个环境或许对他有帮助,以后这边一空闲,我就带你回去看他。”
“罗鸿乖,以后要听默德爷爷的话,不要太淘气了哦。”伯爵接过夫人怀里的孩子放在车上道,脸上满是不舍。
伯爵夫人当即跑到车旁,搂着罗鸿的头往他那细嫩的脸蛋上亲了亲,哽咽地说不出话来。身后还跟着早已哭红眼睛的大儿了罗普和二女儿丽斯。
“老爷,夫人放心,默德会照顾也小少爷。”这位在府里做了一百多年的老总管恭敬道。
默德,一个平时步履蹒跚的老人,却在伯爵府里有很高的地位,这位从小就跟随伯爵的父亲,兢兢业业了一生,忠心耿耿且能力不凡,所以这么大一个府井井有条,从没出过差错。
平常伯爵也要给他面子。这次行程正是因为伯爵让他退休去家族封地养老,伯爵说了半天他说什么也不肯走,说要为家族效力到走不动后再回去,最后伯爵提出让罗鸿去望海山庄修养,让老默德顺便照顾好孩子,其他人他不放心,这才说服这位老人。
车辚辚,马萧萧。
在伯爵夫人满是不舍的泪眼前,老总管艰难的上了车,扶着小罗鸿往车里坐,然后,消失在帝都的繁华中。
安慰好妻子后,伯爵急忙忙的回到书房。
“派两个天卫暗中保护小少爷。”伯爵坐在书房中沉思了一会儿,突然道。
“遵命,大人。”一道黑影刚出现很快就消失在伯爵身后,留下更多的影子。
那是辆精美的马车,马是汗血马,这种产自落日草原的宝马本身是三级魔兽,可以日行千里,是车骑中的极品,产量极少。
车是用上等的材料制作而成的,那漆上玄黑的车身给人以高贵典雅的气息,车厢上精致的雕刻,唯美的纹路,无不显示出车主的高贵身份。
护卫是一队二十人身着铠甲的骑士,在阳光下被照的闪闪发光,胯下高大的白色骏马是三级魔兽白影雪马,这种魔兽一般装备在精锐的骑士团中,有强大的冲击力。
骑士那锐利的眼神和淡漠的表情,任何人都可以判断出这是一群久经沙场的精锐,当然,除了傻子、瞎子和小孩子。
“飕,飕。。。。。。”
画有一只展翅飞翔的金眸雷鹰的旗帜不时的迎风呼响。
有点学问的人看了都会知道那是雷森家族的家旗。
车上,默德看着坐在身旁的罗鸿,又是一阵叹息。
六年前的一天,刚下朝的伯爵得到夫人马上要生了的消息后,当即骑马狂奔归府。刚到房门口就听到妻子一声惨叫,接着是婴儿的“呱呱”叫声。
“恭喜伯爵大人,母子平安,是个健壮的公子,身高七十为厘米,重十斤,是我接生过的最大的孩子。”接生婆恭敬地道。
神风大陆上长度:1米=10分米=100厘米,1千米=1公里=2里。重量:1斤=10两。时间:1年12个月,1月有30天,1天24小时,1小时60分钟,1分钟60秒。由魔法工会规定。
“好,好。。。”伯爵激动的难以表达。
不知为何,雷森家族已经单代相传了好多年,上一胎伯爵夫人生了双胞胎已让伯爵高兴不已,如今又生了个儿子,伯爵自然是激动万分。
婴儿叫几声就停了,伯爵也从惊喜是恢复过来。
“下去人领赏吧!”说完就走进房里,在床上的夫人迪兰还很虚弱,发白的脸上全是汗水,但也挡不住她平时的卓美风情。
“凯,给孩子取个名字吧!”迪兰轻声道。
“就叫‘罗鸿’好了,鸿图展志。”看着躺在床上的健壮儿子,伯爵高兴道。
那晚伯爵府张灯结彩,宴请帝都的贵族名人,好不热闹。
小罗鸿半年后就学会走路,摇摇摆摆的身子让人看了哭笑不得。伯爵也以此为豪道,“这孩子,长大肯定不凡,至少也会是个高级战士吧!”
一年后就会跑,会自己上厕所。罗鸿很好动,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有时捉这个,有时拿那个,家里的东西都被他玩了个遍。
只有在练武场和学堂里他才会安静。罗鸿常站在场边看侍卫练习斗气,一站就是半天,有上课时,他就会坐在他的二姐丽斯和大哥罗普旁边安静的听课。
贵族孩子五到十岁在家学习文字(叫众神文字,听说是众神发明的,在神风大陆用了无数年,从未改变),贵族礼仪,人土风情等。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好动,乐于好学,英俊仿若他父亲,眼睛明亮可爱,身体健壮的好孩子却是个白痴。
他到现在六岁了还不会说话,连学说话时“咿呀”之声都没有发出过,会讲的就只有摔疼后的“呱呱”喊叫声,没见过他哭过,眼睛发亮却无神,讲话他也听不懂,整天那一个表情。他简直就是个好奇好动痛时会叫的傀儡宝宝。
原来引以为豪的伯爵府也成了帝都的笑话。
“伯爵大人也真够衰的,本来宴请亲友,以为生了个好儿子,却原来是个白痴……”常在帝都的酒店等公共场合听到这类声音。
“哈哈,肯定不凡?高级战士?做梦。”一日,皇帝得到罗鸿是白痴的消息后得意笑道,丝毫没有往日的帝皇威严。
伯爵夫妇为此度过无数个不眠的夜。请了无数名魔药师,用了无数珍贵药材,也请来无数水系、光明系的魔法师,最后连神风大陆已知的唯一一位光明法神霍斯也请来了,可是,每次满是希望的等待换来的都是失望。
于是伯爵决定此次让老管家带小罗鸿,回封地去修养,离开喧嚣的帝都,或许到望海山庄去有利于病情的好转。
但老总管知道,此去,罗鸿基本上失去继承爵位的机会,也许从此都不会再回到帝都。
默德不知,此时叹息的对象是一个曾经纵横商界,驰骋修真界,今后为无数人崇拜的奇才。
第三章 灵魂之海
望海山庄,位于帝国的东南部,占地四平方公里,是神风西大陆有名的山庄。
千年前,那里是一个小城,如今还保留着那沧桑的城墙和被海风吹了数百年,却依然站立的魔晶炮。
几经改建易主,百年前为小罗鸿的爷爷所得。如今庄内仍保持着古色古香,庄中的一砖一瓦、一土一木,都留有一段独属于自己的故事。布置精致而自然,隐透着一股厚重、勃勃之气。
西边是漫无边际的魔兽山脉,东南方向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这里冬暖夏凉,空气清新,是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如今,罗鸿就住在其中,庄内还住着老管家默德,六级光明魔法师兼魔药师哈里,护卫四十人,侍女四十人。
这日天朗气清,一孩童身穿纯白锦纶长衫,黑亮长发迎风飘舞,玉面朱唇,浓眉相连,一米三的健美身段,一眼望去,增之一分则太胖,减之一分则太瘦。若是仔细观察的话,可以发现他是那双发亮的眼睛,随时间的流逝渐渐有神。
此人正是罗鸿,和往常一样,吃完早饭后又来到海边,站在岩石上,小脑袋望着涌动的大海转来转去,不知在寻找什么。
“小少爷最近眼睛越来越有神了,今天又是小少爷的生日,真希望小少爷能好起来,我们俩跟着小少爷一起走过六年,真不知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罗鸿身后,一位身着轻便皮甲的护卫感叹到。
“星罗,不用感叹了,我想不用多久小少爷就会好的,自从住在山庄两个月来,小少爷的脸上表情也不那么僵了,哈里法师都说照现在的情况下去,小少爷很快就可以恢复健康,到那时,我们就可以跟着少爷纵横了。”另一名侍卫满怀希望道。
“密布,但愿如此,我们既然做了小少爷的近卫,那我们的一生就和他紧紧绑在一起,不仅为了我们这选择跟着他从小到大的人,也为了他自己,我相信小少爷他很快就会好的。”星罗握紧拳头坚定到。
他们不知,这位小少爷的灵魂之海如大海般汹涌澎湃了近六年,现在一团青气正慢慢的从海中升起,灵魂之海也因此缓缓平静下来。
德玛帝国西面,幽深的魔兽山脉中。
山脉外层。
“大哥,你的分身快醒了吧!”一只通体玄黑,浑身毛茸茸的小鼠,有三十厘米长,三角形的脑袋上有两只薄而小的耳朵,直挺挺地立着,红而透亮,两颗珍珠似的小眼睛闪烁着光芒,两条粗而有力的后肢支撑着整个身体。
小巧玲珑的前爪正捉着一颗沾有血的晶石往小嘴里送,有味地吃着,两腮不停地蠕动,还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黑的发亮的胡须也在不断抖动,边吃边进行灵魂交流。
身旁一群比它大上半号的鼠类正在撕着一只如小牛大小的狼,雪白的狼毛已沾满鲜红的血,身上是一只只各色的老鼠。
“小鼠,大概就是今天醒来,醒来后也可以和你意念相通,进行灵魂交流。对了,你今天收获怎样?”一只还在母体里的猫婴向这鼠回音道,这只猫在魔兽山脉的里层。
两者相隔半个大陆之远。
“也没什么收获,就是《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又一次得到了完美的运用,还有就是一枚六级水系魔晶。”小鼠幽幽的说着,不过说到“六”字时语气重了几分。不过一只五级的小鼠却也有这个资格。
“说来听听。”那猫有兴致的道。
“我手下的一只五级地系影鼠,打探到离我的领域不远处的六级风系牙狼,前几天刚产一小崽,由于小崽还没结成魔晶我也没兴趣,不过这只牙狼,跟我领域边的那只六级水系雪狼关系不好。”小老鼠停了下,有点吸收人的意思。
“于是我派一只四级黑暗系声鼠去,趁牙狼走远,用了一计无中生有,从牙狼的洞外到洞内弄出雪狼的蹄印,做完后就咬伤狼崽,待他听到六级牙狼狂奔而回的声响后,用我要他学了两年多的口技学着雪狼的声音,嚎叫几声后沿事先影鼠挖好的直通地道,边退回来边用土堵住走过的后面通道,把地道堵死。”小老鼠又顿了顿。
“牙狼跑回后,看了满地是雪狼的脚迹,认定是雪狼干的,就过去开打了。我和十几个小弟就隔岸观火,以逸待劳。同是六级,但风系攻击力强于水系很多,不多时雪狼已经是嚎声连连,遍体鳞伤,直喘着粗气,我看差不多了,又叫声鼠在牙狼洞那边响起牙狼崽的哭嚎之声,牙狼闻之大急而返,我和小弟们没发多大力气就把半死不活的雪狼给分了,当然他的灵魂我也没放过。”
说着得意的顿了顿,不过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小鼠又沉声道,“我吃了它的魔晶,这几天好好消化消化,估计会进阶到六级。大哥你真好命,投胎成飞天神猫,以后一出生就七级,我这往后进阶可是越来越难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不,是鼠比猫,气死鼠。”
“好命?如果没遇到你,我可能已经在仙界做金仙了,还用在这里重生育胎这么多年,天知道要何时才能再品到酒的美味,我的嘴都快淡出鸟来了。”不说猫还好,一说猫,在小鼠的脑里就响起气愤的声音。
“大哥大哥,你别生气,是天地不仁,也是我不对,不过以后我都听你的,你要我往东,我就往东,你要我往西,我就往西,你要我上刀山,我就上刀山,你要我下油锅,我就下油锅……”小鼠坚贞的说着他的誓言。
“好了好了,要不要我帮你把下面的一千多字唱出来啊!天?地?哼!我从来不信天,不拜地,我只相信我命由我定,即使有,我也要逆天改命。如果这次我的分身是人的话,我就原谅你,否则,小心你的jiji。”那猫不等小鼠说完就扬声道。
“三清道祖,鸿钧老祖,混鲲祖师,女娲娘娘  ?在上,求你们一定要保佑大哥的分身投身为人,我小鼠在此感激不尽,我感谢你们的的十八代祖宗,我也代我的十八代祖宗感谢你们,你们的大恩大德让微小的我无以为报,我愿用我的初次(略五千字)”为了自己的jiji,小鼠把知道的所有神佛和感恩的词从脑里分离出来,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歌颂了无数遍。
那只还在母体肚子里的猫听了后,那还没发育完全的眼睛竟然也来了个大白眼,马上阻断了灵魂交流。
“真受不了,都已经是修到煞鬼王(一般在煞鬼界,相当于仙界的大罗金仙)的鬼了还信这些,我这个大哥的脸迟早会被这小子丢尽的。真不知前前前世我做错了什么滔天大错了,尽然让我和他纠缠了三世,如果不是跟他莫名奇妙的订下了平等契约,我出生后一定好好‘招待招待’他,不过,还好有他天天跟我谈话,不然在这肚子里这么多年不闷死也无聊死了。”那只猫恨恨的想着。
“阿嚏,谁想对付我。”还在诚心祈祷吟唱的小鼠突然打了个喷嚏。
突然,小鼠似乎知道了什么事。
“oh,year,oh,year,oh,year  ”小鼠两条后肢立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力、笔直,且全身都抖动起来,两条后腿蹦蹦跳跳,前肢和小脑袋左右摇摆,一个鼠屁股托着鼠尾巴扭来扭去的,嘴里想唱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中的“oh,year”,可惜小鼠只能发出“吱吱”的鼠声,英语的水平不是现在的小鼠之身所能掌握的。
“老大什么了?”一众鼠小弟发现了它们老的的异样马上围上来。
“这好像是我老爸所说的我们鼠类特有的‘求偶舞’?我老爸还说等我成年到十岁时教我。”一只比其他大一点的灰鼠用鼠语不解的说。
“是啊,我老爸也跟我说了,不过那是找老婆看中对象时才跳的。”其余的几只鼠想了一瞬后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老大就是老大,跟我们一样大就发育成熟了,太强了,太强了。。。”一群鼠不由的想下去,“那老大跳给谁看,我们一群可都是美少男啊,难道,难道老大有特殊爱好???”
一群鼠刚想到这就“呼”地几声后留下几串长长的影子,比之刚才抢食时还要快上几分。丢下小鼠一只,在那儿充分发挥它的艺术天赋。
小鼠唱歌的同时,那猫也高兴地笑了起来。
“哈哈哈……我终于又重生为人了,贼老天,我还是回来了。”在脑里狂笑之后,那猫又道,“今世我定逆天改命。”一字一顿,那语气不容任何人怀疑。
等那猫平静下来后,脑里就响起了小鼠“oh,year”的歌声。
“小鼠,别唱了,跑调了十万八千里。哼,这次算你运气,怎么说我们也算是老乡,你的小jiji算是保住了。对了,陈星的《老乡》什么唱?”随后那猫向小鼠传音道。
“哦,命根子总算是保住了。谢谢三清道祖,鸿钧老祖,混鲲祖师,女娲娘娘(略五千字),老大老大,别走别走,问我小鼠歌什么唱就对了,什么说我曾经大小也是个歌王,想当年(略五千字),老大,是这样唱的。。。。。。”
此时,望海山庄的海边。
望着大海的小罗鸿,眼睛突然光芒一闪,而后,脸上再没半分呆痴,有的只是历经沧桑后的淡淡微笑。
ps:这章过后,要来个小高潮了。
第四章 飞天神猫
“哈哈,我有了新的名字,罗鸿,终于有人真心的关心我,肯为我难过,为我流泪了。不在是有人生没人养的孤儿了,现在,我清醒了,林风这个人已死,这世界上只有我罗鸿了。我罗鸿让你们担心了六年,从此,我,不会,让你们,失望。”没有带任何的情感,罗鸿小声的近乎连他自己都听不清的说,最后一句几乎是一字一顿。
虽没带任何感情,而且小声异常,平静的语气如一湾死水,但如果有人听到那些话,他肯定不会生出任何怀疑林风之意。
海风依旧幽幽吹,不过风中饱含着那个小孩子三世来第一次流下的欢快泪。
风声呼呼,好似为人悲伤,又似为人欢兴。
那孤儿院院长随便起的名字带给他太多残忍的回忆,罗鸿喜欢这个自己的父亲为他取的名字,温馨的父爱尽在其中。
神风历一万年5月5日早上,罗鸿恢复正常,从此,开始了他的传奇之旅。这一年,罗鸿才六岁。
罗鸿背后,星罗密布上两近卫只看到小罗鸿突然头抬高了一点,而后就没其他的动作,也就没有特意的关注。
他们却不知道,他们的主子刚才改变了很多,很多,脑子里也多了三世的记忆。
原来刚才那一动间,罗鸿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会是个白痴,一个好动的白痴。
在他脑海中的那团清气彻底与灵魂之海分隔时,灵魂之海平静了,如一滩死水。
罗鸿也随之清醒,一瞬间,无事海风走过扬起的回忆如昨,前两世的记忆和自己在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清晰印在脑中。
原来六年前,林风的身体虽然在渡劫中化为虚无,但和地球时一样,灵魂没事,还轮回得到重生,不但如此,还保持了前两世的所有记忆,且灵魂境界算是渡劫成功,升为金仙。
混元诀炼魂篇,金仙境界灵魂自动分而为二,本体灵魂分出一点没什么大碍,不过分身需要休养恢复六年,最终变成一个完整有自我意识的独立灵魂。
当然,由于灵魂同源可以随时随地与本体进行灵魂交流。
不过在重生时到这个空间时,受这个空间的法则限制,一体不容两魂。
最终本体和分身失去了联系,分身重生为罗鸿,而本体重生成飞天神猫。
本体飞天神猫,也就是刚才和小老鼠逗嘴的那只还在肚子里,没出生的猫。
飞天神猫一族,在神风大陆一般生活在魔兽山脉深处。出生时就是七级风系魔兽,成年进阶成八级,飞天神猫王和少数聪慧的可以修到九级甚至更高。
魔兽一出身就有各自的天赋魔法,而且随着魔力的积累达到一定水平,会自动的升级,只要不是高于自身等级的魔法,不用如魔法师一样念咒语后才能施法,完全是瞬发。
魔兽等级从低到高分别对应一至九级。一到三级魔兽能够施放初级魔法(但不能形成魔晶,其他高于三级的都可以形成魔晶),四到六级魔兽能够施放中级魔法,七到九级魔兽能够施放高级魔法,同系魔法,施法者等级越高,威力越大。
四到六级魔兽已经初步具有思考能力,但智商较低。七、八级魔兽则已经具备较高智慧,但还没有语言,很难与别的种族交流。
九级魔兽一般都具有漫长的生命,成年后不但具有高等的智慧,而且能够通过牺牲寿命的方式发动禁咒魔法,是恐怖而强大的存在。
更高级的就是传说中的圣域,传说中圣域魔兽可以用语言进行交流,还可以改变身体大小,虚空飞行,生命漫长,近乎不死。
当罗鸿的本体发现重生成猫时,郁闷的要死。好歹上一世重生为人,这一次却要作一只小花猫。
不过还好,林风是个旷达的人,也知道梦想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忍的。
最后,林风还是艰难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把重生为人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分身。如今,罗鸿的清醒,显然完成了这一任务。
可是最让本体林风不爽的是,这个世界的灵气少的可怜,甚至比地球还稀薄。
用来炼魂的魂力更是一点都没有,没有魂力,连神识都发不出去,不过林风三世的经历练就永不服输的性格,他相信我命由我定,越是困难他越是不低头,他把自己的倒霉“归功”于“天”。
灵气是万物之本,修真者能用于修炼身体,战斗等,可以说是修真之本,修真界到处都有,仙界的仙气更是灵气的升级版。
魂力是修直界天地万物的灵魂波动,所释放出的灵魂残片,修真者用来吸收修炼灵魂,使灵魂稳固,进化,从而达到灵魂不灭,也可以用魂力作为神识的载体,以此传音或观察周围环境,修真者更是可以控制魂力来达到御剑飞行,杀人于千里之外。
林风在猫肚子里清楚的观察着自己身体的生长,那细胞团不断分裂分化,由细胞组成组织,由组织形成器官,再由器官构成系统。各器官、系统由经脉的连接不断的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林风对于身体的构造可以说是了如直掌。
就这样过了一年半,当猫的雏形发育固定,经脉稳步时,林风已经根据猫的经脉与人体的对比及运行,总结出体内的奇经八脉和十二正经。
由奇经八脉和十二正经组成脉络主要部分向全身推广,在林风变态的灵魂修为下终于弄清了全身的经络系统。
于是林风又开始修炼混元诀,在母体里的胎气可要地远远精粹于天地灵气,林风自然不会再浪费时间,做为一个活了三世的万年老怪物,林风相信,当身体的修炼达到一定境界后,改变形体实在是小菜。
灵气在混元诀炼体篇的运行下,如长鲸吸水般从外界胎盘涌入母体,到了胎盘转化为纯正的胎气,最后直灌入林风体内,速度之快不下于一般散仙平时动功吸收的效果。
林风的心里乐开了花“不愧是天地间最纯正的精气,以我金仙境界的运功吸纳之下,胎气竟然接近实质,塞翁之说又一次得到了实践,成形就用了一年多,看来离出生还有几年,足够我把炼体篇炼至第七层霸王不灭之体,虽然不如前世还没炼成的第八层霸皇不灭之体,不过身体硬度达到下品仙器,在这个灵气匮乏的世界也应该可以横着走了吧!”
混元诀炼体、炼魂、炼器、御兽、御剑五篇,每篇十层,本来林风渡劫成功后成金仙就至第八层,相应的第九层成大罗金仙,十层为仙帝。
不过如今,林风身体已化为云烟,现在世界又无魂力,炼魂和御剑可以说已废,利用胎气炼体也是最佳选择。
混元诀之所以修炼速度快,就是因为一旦运功气血按功法循环后,就会自行运行,也就是林风现在可以不必刻意关注,其实身体无时无刻不在吸收周围的灵气。
虽然林风无法用神识探查周围的环境,猫体还未发育完整,连千里眼顺风耳这种小道术都无法运用,但金仙境界的林风自动吸取方圆千米内的灵气,自然千米内的情况还是可以逃不过林风的耳目。
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林风知道自己生活在水帘洞中,当然水帘洞是林风这样叫的,林风没在洞口发现什么字迹,所以就这样叫了。
不过叫水帘洞,还真是不虚此名,居于山峰约百米米高的绝壁上。洞宽七八十米,深两百多米,高四十多米,洞中扑了几层厚厚的魔兽毛皮,最深处是一堆小山般高的满是灵气的魔晶。
通天河水飞流直下,掩遮直径约两米的洞口,雨则龙吟虎啸,晴则游丝断珠,可谓人间仙境,洞内有一泉捐滴,汇于一石钵内,林风从其水散发的灵气可知其定甘甜凌冽,且于千米山峰之下,四季不涸。
天天感受着那清泉,林风甚至计划好了以后该怎样控制火候,才能用其酿出最好的酒。
洞口水线绵绵,透过如雪飞帘,林风用“半山垂下水晶帘,疑是银河落九天。今古无人能卷得,月钩空挂碧云边”来形容此情此景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洞内厚毛皮上躺着一只如狼大的斑纹三尾巨猫,圆杏核闪亮的金色眼睛,砖红色的短扁鼻子,白色向前微倾的耳朵,额头处也有七彩斑纹,形状是一个“m”,躯干覆盖着八十八环各色短毛,三条金色的尾巴不时的摇摆。四肢略长而粗壮,足掌结实,且又圆又大,足趾紧贴,前肢各有五趾,后肢则有四趾,趾间不时闪出光亮的利爪。
腹部夸张的涨大,林风和他的一个兄弟就在里面。
她那双金色的眼睛时而望着洞口,一脸的期待,时而望着那被它用四肢轻抚着的滚圆的肚子,一脸的满足。
美芸就是她的名子,自从她离开家族,出来历练的第三年,在水帘洞附近听到同类的吼声。
美芸来了之后,看到时了一只正跟迅猛龙撕拼的英俊飞天神猫。
他那冲天的嚎喉,止住了正要扑过去帮忙的美芸。
虽然他那如狼大的身躯和十五六米高,三十多米长,全身覆盖火红的坚硬鳞甲的迅猛龙,比起来如婴儿一般。
但他在风系魔法的作用下,如闪电般在空中飞舞着,不时的发出几道风刃,撕开那不时闪光的鳞甲,仿佛这不是一只迅猛龙,而是一块给他炼炼手的靶子,而迅猛龙吼叫着喷出的龙息却连他的一跟毛都碰不到。
那一刻美芸呆住了,九级,全族只有六只达到九级,今天自己竟然遇到了第七只,而且他是这么的年轻。
看着空中那英勇威猛的同类,“天才”两字不由自主的浮在脑海中。就在美芸发楞的时间里,迅猛龙已经血淋淋的,全身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磷片。
空气一声抖响,这只八级巅峰的迅猛龙瞬间停止了屈辱的吼声,顿了一下后“轰”的一声倒在地上,再没半点声息。
而那只飞天神猫则缓缓落在美芸面前,那撕开龙头的利爪已收入趾间,抖落下滴滴龙血,嘴里叼着一颗小拳头大小的红色魔晶。
深情的望着美芸。
一见钟情,那是颗求婚的魔晶,尽管都没说出口,但两猫的心里明白。
不知嘛地,她接受了这只英俊的九级飞天神猫的爱。
爱情有时就这么简单吧!这就是美芸对爱情的认识。
从此,美芸就住在男方家里,不用飘泊丛林,拼死争食,因为他有这个义务,养她一辈子的义务。
形影不离过了五年,终于有了宝宝,越是高级魔兽生育遇难,这让丈夫维利高兴不已,为了不让妻子劳累,他让妻子在洞中养身,独自出行寻食。
维利早出晚归,时常托着一些好吃的魔兽回来,给有孕在身的妻子享用。
林风只见的一只只刚死不久的魔兽进来,过一会儿后魔晶被扔在那一堆小山中,毛皮经暴晒水浸后又被带进洞里铺地。
一家子就这样幸福的过着,林风通过父母时常甜言蜜语的交谈也渐渐学会了猫语,了解了一些这片繁茂森林的情况。
这里是广阔的魔兽山脉,魔兽山脉,顾名思义,这里到处魔兽横行,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弱小的是强大的粮食,强大的是更强大的粮食。
不过无数年来这里也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则,如强大的魔兽一般有各自的势力范围,平时各不侵犯,一旦另一只强大的魔兽越界,那就意味着挑衅,往往不用进行任何交流,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斗随着兽嚎而起。
飞天神猫也是个强大的种族,生活在山脉深处,基本上每只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在这里对其有威胁的也就是如迅猛龙、碧云火电兽、红眼巨雕等少数种族。
当然,山脉更深处的龙族、金毛猿族等也是飞天神猫的威胁,不过这些强大的种族很少出来。
林风此时就那样静静的吸收着胎气,他却不知,他的分身罗鸿的灵魂不断自我成长,灵魂之海翻腾不已。当然,罗鸿当时算是个白痴。
水帘洞中。
林风在美芸肚子里渡过了三年。
三年后的一天,林风突然感到一股深入灵魂深处的纠缠感正在觉醒,林风感到很熟悉,但是又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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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鼠为歌狂
水帘洞中。
随着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林风也越是清晰的感受着那缕灵魂气息。
正是那时,魔兽山脉外层。
一个小山洞内,一只全身玄黑,手掌般大小的老鼠眼眸中突然闪出道道金光,然后“吱吱”的叫着,娇小的身体在洞中跳来跳去,快如闪电。
而在魔兽山脉里层的林风,此时他的脑中,响起了那久违的歌声。
两万年的风和雨啊藏了多少梦,
黑色的脸金色的眼不变是笑容,
八千里山川河岳像是一首歌,
不论我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
一样的happy一样的我,
曾经的苦难,
把它留在心中,
一样的歌一样的我,
未来还有梦,
我马上去开拓,
唱着跳着不分南北昂首向前走,
让世界知道我是真正的歌王。
对于林风来说,这跑调十万八千里,完全践踏艺术的行为,如果在地球,那肯定会被人暴打一段,不然也会被人骂成“神经病”之类的。
可是对此时的林风来说,他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觉得那歌声仿若天籁。
积压了万年之久的思乡之情,突然一泄而出,林风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他将不在孤单,寂寞。
不过,这歌声怎么传来的?
林风满是疑问。
就在林风刚回过神来时,脑子里浮出一段信息。
平等契约,灵魂契约的一种,两种生物可在特定的情况下签订,契约成立后,两者可以感觉到相互的灵魂位置,在不设防的情况下,两者的一些不太隐秘的记忆和想法也可以被对方所知。
知道歌声的来源后,林风脑子急传,自己怎么时候跟人有了平等契约,随着林风思索越来越深,林风有种答案就在眼前,却被蒙上了一缕纱布的感觉。
魔兽山脉外层。
那边小老鼠的吱叫声,随着林风的沉思而停下来。
歌正是小老鼠唱的,虽然从外面听来是在吱叫,可灵魂中,却是唱着标准的华语歌。
和林风订下平等契约的,正是小老鼠。
静静的接收着林风的思绪,知道事情瞒不了了,从林风脑中读取了些记忆后,特别是林风转生成飞天神猫,而且还有混元诀这种变态的功法后,小老鼠双眼急转,瞬间,计上心来。
“大哥,你忘记我了吗,我是煞鬼王,我是那个鬼头胎记啊!”本来小老鼠打算说到这就停下。
不过,感到了从灵魂中传出林风的滔天煞气,停不到0.001秒就接着道,“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本来我入了轮回空间,决定来世好好做人,当然我也不知道会轮回成什么,反正我决定下世要好好活,再不做鬼了,没想到轮回到地球。”
“谁知我那么倒霉,轮回到你这个灵魂超级变态的脑中,我刚要占领你的灵魂印记,要重生为人成功时,却被你灵魂周围,一层看不见的隔膜反弹回去。老天,你知道我可是煞鬼王的修为,没想到连你还没形成灵魂的印记都拿不下,我非常郁闷。不信邪的我,于是鼓动全部鬼力攻向印记,没想到就这么一下,反震力让我灵魂大伤。”小鼠悲惨地说道,大有“往事不堪回首”之意。
“在那一刻,我就决定以后认你为大哥,无论无天涯海角,我都要在你身旁,做你的一个小弟。你要我往东,我就往东,你要我往西,我就往西,你要我上刀山,我就上刀山,你要我下油锅,我就下油锅。”
“老大,你的灵魂,证明了有做我煞鬼王大哥的实力。于是我退到你的肩上修养。不知嘛的,当我灵魂则恢复,还没来得及高兴,没想到大哥你竟然,竟然被那该死的天雷给霹了,大哥,若是平时这天雷自然难不倒我,可是在地球我元气大减,再加上没有准备,所以仓促出手,以后就什么都不知了。”小鼠无可奈何地道。
感到林风煞气缓缓降下来,小老鼠顿了顿,长长的呼出了口气,惊出了一身鼠汗。
小老鼠知道最大的难关已过去了。
他可不认为林风那充满灵气的猫体出生后,要找他一只小老鼠的麻烦会有什么困难。
“不过我坚信老大你吉人天相,不会有事,没想到我还是低估了老大你的英明神武,老大你不但没事,还重生修得绝世神功,多亏老大你保佑,我也跟着你又重生在你臂上。老大你简直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不,父母之恩不及老大之万一。老大不仅让我重生,还给我指明了人生的大道,那就是绝不向命运低头,人定胜天……”说着说着,小老鼠声音变地哽咽。
“当我醒来时,没想到时老大在渡十级散仙劫,而且不知是不是天忌英才,还是我给老大你带来了霉气,贼老天竟然天降九天玄雷,真是天不长眼啊!”刚缓过气的小老鼠恨恨的说道,仿佛那个“天”比他的杀父仇人还可恨。
不过,他的内心深处却在祈祷着“老天,我不是故意要骂你的,小鼠我是鼠在江湖,身不由己啊!你可一定要原谅卑微的小鼠啊!(略一万字)”
可惜林风不知道那些被小老鼠藏在脑海深处的想法,若是被他知道,那。。。。。。(由各位自由发挥)
林风此时虽然心中还有点不愤,但已没有刚开始时那般火起。
其时林风内心最恨的是命运,是老天,修炼到金仙境界的林风,还是可以感到那冥冥之中,自由天定。
不过林风就是个不信天命的人,修炼之人就是与天斗,与地斗,那才是修炼的乐趣所在,尽管不易,但林风还是选择走下去。
不服输的林风才是真正的林风。虽然恨天,但对这一个藏在自己身上两世,自己却毫不知情的老变态,林风一想到这,心里就难平衡。
不过,又想想这小老鼠,也是够倒霉,欲轮回而不得,真是“同是天涯倒霉人,相逢何必就相怨”。
林风此时对轮回是完全不懂,所以也没注意到“灵魂周围一层看不见的隔膜”的深层含义。
林风认为是天与他做对,所以他那么倒霉。可是他却没想过,为什么他被雷劈了两次,灵魂却都没事?
过了一会儿,小鼠又道。
“幸好老大神功盖世,法力无边,重生为神猫,我相信老大的分身肯定能重生的更不凡。再老大的光辉下,小弟也得以重生苟活,还保留了前世记忆,如今我的鬼魂被胎气滋补成纯正的灵魂,最终如愿以偿,得以重新开始。”
“我不敢指望老大你能原谅我,我只希望今生能陪在老大的身旁,为老大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以报老大如大海般无边无迹恩情之万一。”小老鼠诚恳的道,那卑恭的语气,那忠恳的态度,仿佛是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林风看。
马屁谁都爱听,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风虽然知道小老鼠的一些底细,但还是给了他一点面子。
林风从小老鼠的记忆中得知,原来这只小老鼠前世是个叫欧阳无敌的歌手,后不知因为何事而死,怨气太大,不得轮回而变成鬼。
由于前世除了爱唱歌外就是喜欢研究兵法,可以说是个歌狂和兵迷。凭着他的智慧,开始了数千万年的修鬼之途。
从一个鬼兵修到煞鬼王境界,千万年的艰辛可想而知,不过后来不知是想改过自新,还是嘛地就跑进了轮回空间,重生没成却寄生在自己身上。
没想到跟了自己,从开始倒霉了现在,两次被雷劈,还好他与林风的命一样大。
终于跟林风一起来到这个空间,受空间里法则,一体不容两魂的影响,而真正得以重生。
可能,就是由于原本两人间的灵魂亲密关系,从而订下了平等契约。
不过,令林风感到奇怪的是,他前世是个很有名气的歌手,可是变鬼后唱的歌都是跑调千里,让人听了想抓狂。
“老大,你是我的再生父母,你给了我新生,希望你给我取个新名字,不用细想,只要是老大你给小弟取的,随便叫小明、小华什么的我都喜欢。”小老鼠期待道。
“看你这么有心,那我就给你取个名字吧,不过叫怎么好呢?”林风终于发话了。
小老鼠嘴上说的好听,不过那也是给林风增加点对自己的好感,以保全自己。
他虽然还保留记忆,但灵魂已经彻底的改变了,原来的鬼力被胎气所溶,胎气对林风来就是最好的宝贝,不过对鬼力可是有很大的杀伤力,所以小老鼠的鬼力被转成了黑暗之力,境界早已不如前生。
此时,随着林风的话,小老鼠的心眼都提到嗓子上,心里暗暗的把所有的神、仙,佛都祈祷了个遍,希望这个前世今生遇到的煞星,能给自己取个好名。
“小明、小华的太俗了,嗯,你现在是一只小老鼠,那就叫‘小鼠’,多么可爱的名字。不过,我可还没原谅你,要我原谅你那得看你以后的表现。”林风得意道。
不过,林风心里却想着:还好有这么个活宝,可以和自己聊天说话,不然还不知要闷在老妈肚里多久才出世,要多久才能再闻到酒的味道,逗逗这只小老鼠也算是个不错的解闷法子。
人可能都是这样吧!在最寂寞的时候突然发现,还有个人可以交流。他可能就会得到满足,自然,林风就是这种人。
“哦,太好了,我终于有新名字了,小鼠这名实在是,实在是太可爱了。”小鼠不得不强行把要哭丧的脸色收起来,马上接上林风的话。
不过他在内心深处,他却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小明、小华是有点俗,可是也算可以接受,不过叫小鼠,那不是把煞鬼王的脸面给丢尽了。最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是只小老鼠,又叫小鼠,即使以后修为上去了,可以化形成英俊的人类,可是小鼠这名字还怎么能去泡美眉。
一想到美眉,小鼠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毕竟做鬼那么久了,突然想到以后还能化形为人,可以去体验那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口水总是难免的。
不过想到自己过了生死大关,而且还把自己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藏得严严实实,没有露出丝毫马脚,也是不幸中的大幸。
从那天起,小鼠发挥出自己的特长,收买引诱,拐骗威胁的找来一众鼠小弟,在魔兽山脉外围渐渐有了自己的领地。
随着小鼠能力的增长,小鼠越来越觉得老天对自己实在太好了,三年来收了不少的鼠类魔兽,可没有一只有自己这样的天赋。
小鼠不但精通黑暗魔法,还会运用地系魔法,身体硬度比同级的强多了,行动慢如闪电,不弱于修风系的魔兽。
最重要的是,他能够直接吃魔晶成长,魔晶中不但含有魔兽的全部灵气,还有其一生的魔力,既可以用灵气来炼体,还可以提高魔力。
所以,小鼠除了研究灵魂外,没有修炼前世的功法,就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从三级成长到快到六级。
而一般魔兽别说是三年升三级,就是三年升一级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魔兽增加魔力只能慢慢吸引环境中的元素或别的魔兽的肉中那稀少的元素,比起小鼠直接吸取魔晶,那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
平时林风和小鼠常讨论着计谋,毕竟一个曾是兵法迷,一个又是曾经的商业奇才,对付强大(现在对他们来说)但弱智或低能的低级和中级魔兽,两人谈的眉飞色舞,确保不战则已,每战必胜,而且都是零伤亡。
就这样,小鼠的领地也在一直往水帘洞的方向进发,已经离林风拉近了不少,当然,越往魔兽山脉内部进,遇到的魔兽就越强,智慧也越高。要到水帘洞没有十年是不可能的。
随着两兽的不断交流,相互间的了解也越来越深,虽然林风对小鼠不时的唱着跑调千里的歌,但林风还是把这些当做生活的调料剂。
而林风不时的“威胁”着小鼠,小鼠当然也能听出其中的言不由衷之意,不过在小鼠那超厚的脸皮和“各路神仙”的保护下,从没出过嘛不快的事,反而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如果不是还有以前的那层隔膜,两兽早就视对方为知音了。
六年过去了,如今林风重生为罗鸿的分身的清醒,更是捅破了那层纸一般脆弱的隔膜。
毕竟,能被九天玄雷劈了,不但没事,灵魂境界还升了一级。而且如今,林风也有了个人类的分身。
本体和分身本是一体,两者的灵魂已经是相同了。
所以,罗鸿一醒来,就知道了林风的全部往事,当然,林风也知道了罗鸿六年的生活。
“小鼠,记住以后这世上只有我罗鸿,林风这人已经死了。”知道还有个老乡,罗鸿传音给小鼠道。
灵魂相同,本体可以传音,罗鸿自然也可以。
觉得林风这个名字带来了太多的不堪往事,如今罗鸿和本体都有了自己温馨的家,已经没必要把“林风”留下。
海边,罗鸿刚给小鼠传音完,突然。
“哗啦啦”的水声把罗鸿从脑海中惊醒,不由抬头向前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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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六级魔兽
黑德今天很不爽,自从百年前自已统治靠近神风大陆的方圆百里的水域以来,还从未受过今天这样的气。
黑德是只大乌贼,三千多年的海底生活让他修至六级,平常在这百里水域里他就是神。
由于那些高于他的魔兽的领域,基本都远离大陆。
因为大陆架的延伸,使近海水域水深只有十多米左右,当然也就没有足够大的粮食,对于他们那宠大的身体来说,这里完全施展不开且没有利益,所以一般近海对他们没有吸引力。所以片海域才让给了只有六级的黑德。而乌贼的躯干短,触手长的特点正适合这里的环境。
今天凌晨两点,有一只七级金角虎纹鲸找上门来,要与黑德打上一场,试试身手。
金角虎纹鲸,是海上的一霸,是高等魔兽,一出生就七级,到了成年期更是达到九级。不过要繁殖后代非常难,就目黑德知道的,只有两条。
知道他是九级金角虎纹鲸的宝贝儿子,而且一看就知道是跑出来玩的,黑德可不敢有任何的不敬。
对于那只九级的金角虎纹鲸,黑德还是有点了解的,得罪了他,那黑德的命也就到头了。
不过那鲸说是玩玩,可是出手却毫不手软,虽然黑德一看他动作就知道是只是刚出生不到两三年的幼儿。
可是先天的天赋和等级的差距让黑德在鬼门关前转了几趟,最后黑德不得不把他几百年来积累的浓墨全部放出,随后向海岸边逃之夭夭。
毕竟,惹不起,打不过,躲,是最好的办法。
“真是胆小鬼,连我这个刚出生的小孩子都打不过,还吓得屎尿齐下而逃,你几千年都活到海猪身上了。”那条金角虎纹鲸讥讽道。
黑德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嘲笑的调侃,差点吐血而亡。
心里想“你有个变态老爸,还有变态天赋,刚出生就七级了,我可没闲情跟你玩命。”一般六级魔兽的智商虽不如成年人,可也跟十岁的人差不多,而且能统治方圆百里的水域百年,黑德的智商可比一般的魔兽要高出不少。
不过黑德心中的怨气是不那么容易消的,所以,他所过之处,鱼虾都进了他滚圆的肚子里。
不知不觉中,黑德已经到了海岸边。
此时黑德就在罗鸿所在海边岩石的下面,平时黑德很少游到这么浅的水域,一般离陆地一里就没在靠近。
可是今天不一般,黑德现在很生气。
见到岸有人,他想都没想就伸去一只触手,可是他却不知这次遇到杀星了。
正在这时,罗鸿被“哗啦啦”的水声惊醒,抬头看去。
不看还好,看了罗鸿脸色骤变。
那是一根有水桶般大小的肉臂,从离罗鸿十几米外的大海中向罗鸿射去,周围海水被它拍的飞起几十米高,方圆百米内犹如下瓢泼大雨,到处都是水线,肉臂所过之处,海水纷纷向两旁涌起三四米高的波浪。
如果是前世,这种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罗鸿眼里。
可是此时的他肉体,只是一个比正常人健康点的六岁小屁孩,而且身体还没修炼,他可不认为能和一只只露出冰山一角就有如此实力的魔兽比速度,而且也已经失了先机。
肉臂瞬间而至。
两道人影刚出现在罗鸿的左右前方,瞬间又向罗鸿身后飞去,那速度之快,比他们要帮罗鸿挡住那肉臂时向前的速度快了好多倍。
而后,罗鸿就被肉臂卷起,罗鸿只觉得身体随时会散架,全身除了头部和小腿没被卷进,中间被紧紧卷着。
那巨大的压力带来的痛苦罗鸿倒没嘛感觉,灵魂境界到了金仙,只要不是深入灵魂的痛,自然不会有大的感觉。
可是不怕痛,但罗鸿怕肉体被毁,罗鸿可不希望自己刚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就这样没了,而且肉体完了,自己只能用灵魂夺舍,可从小鼠那知道这个空间的生物灵魂和修真界大大不同,夺舍的成功率也因此大大降低,灵魂有可能因此消散。
“锵”“锵”
星罗密布刚才还拿来挡肉臂的两把剑落在海边的岩石上。
两人被拍飞的身体还在空中划行,嘴里不时咳出血来,鲜红的血充分证明了他们的忠心,也可以看出四级战士,在那肉壁前毫无还手之力。
“噗”“噗”
两道箭影一闪而过,已深深扎进那从海底而来的巨大触手中。
可是要救罗鸿,还是慢了一步,罗鸿在那两支价值一百金币的破魔箭到来之前,就被那触手卷起。
不过也不是没有作用,海底传来黑德的闷响,那被箭所伤到经络的触手已经失去了知觉,否则,罗鸿可能已经被那触手挤压成肉饼。
黑德这下就更气闷了,平常也没来这满是岩石的的海岸,今天刚来就遇到麻烦。
打不过小金角虎纹鲸也就算了,如果连这几个小不点也拿不下,那还真是几千年都活到海猪身上了。
于是缩回那只卷着罗鸿的触手,向海底托去,又伸出两支比则才更大的触手伸向星罗密布。
见到小少爷要被托进海里,天三和天四可不想自己保护的人受到伤害。这是伯爵不允许的,更是有违天卫的荣誉。
天三天四两人,正是罗鸿的父亲派来日夜保护罗鸿的两个天卫。
两人迅速的扔下弓箭,眨眼间已至,两把比星罗密布的佩剑精致的多的,轻薄如纸的剑砍向触手,两段刚要伸向星罗密布的触手尾部如豆腐般被砍下,留下两段两米长的肉棍。
此时要被托向海中的罗鸿正好看到他们,两人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白色面具,白色锦缎长衫,白色皮靴,只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
如似一根重要的神经被拉动一般,罗鸿深深的被父母感动了。
为了一个白痴儿子,竟然下了这么大功夫,以他们给罗鸿的感觉和罗鸿所了解的这个世界情况,罗鸿很快得出这两人绝对可以进这个空间的高手行列。
可他们却被派来时刻保护自己,从来没有亲自感受过父母关爱的罗鸿被深深感动了。
“我的肉体不能被毁,不能被毁……”这个想法立即深深印在罗鸿脑海中。
混元诀马上运行,被挤压的身体内气劲慢慢按功法经络游动,幸运的是这个身体的经络与修真者相差无及。
星罗密布刚从地上吃力的爬起,就吃惊的望着那两人。
天卫,竟然是天卫,雷森家族战斗力最高的四卫之一,天卫、地卫、人卫与和卫合称“天地人和”,是雷森家族战斗力最强的护卫,人数不多但个个实力不凡,不过很少有人见过他们的真面目。
因为,见过的人基本上都去找死神报道了。
一声痛嚎从海底深处传来,也惊醒了星罗密布。
转眼间,一支管状的信号烟花从星罗的手中飞起,发出呼呼的空气摩擦声,随后一声巨响,在空中开成一只展翅飞翔的雷鹰,方圆十里内的人都能看见。
天三和天四没没理会那两条被他们砍断而向海里缩回的触角,盯着快要被拉到水里的罗鸿。
从五六米高的岩石上一跃而下,两人飞快的用脚在海面蹋步闪动,虽然不能像传说中的圣域强者御空飞行,可是用反作用力在水面进行短距离的飞行,却也难不了天卫。
黑德也不是傻子,听到了那声巨响的信号,又看到两位不弱于已的强劲对手,如果是平常他倒是不怕,但是今天刚跟随金角虎纹鲸战一场,元气还没恢复,又是白天,自己的眼睛不能接触强光,而且轻敌在先,所以决定走为上策。
“哗啦啦”
包括卷着罗鸿的那只触手瞬间伸入海底,天三和天四虽然快,但在水中又怎么能和大乌贼比速度,一会儿,就失去了大乌贼的踪迹。
罗鸿在被托入水中的一瞬运起龟息功,这个功法虽然前世没用过,因为太低级了,不过运行简单,却是此时罗鸿的保命符。
“老大,老大。。。。你没事吧!”
罗鸿突然收到了小鼠的传音。
其时小鼠自他出事后,一直在联系他,只是刚才心神动荡,没听到。
正不知该怎样应对那越来越近的大口,罗鸿听到小鼠的传音后马上知道该什么做,于是闭上了眼睛。
黑德很生气,就是因为看到这个该死的小屁孩,自己的三支触手才会受伤,虽然对拥有十支主触手,二十支副触手的黑德来说战斗了不会减少多少,可是要恢复三支触手要用掉三个月的时间和全身十分之一的魔力。
所以黑德准备把罗鸿慢慢伸到嘴边,缓缓放入嘴里,然后慢慢搅动,不让他死的那么轻松,要吓死他,才能出这口恶气。
不过黑德却不知,正因为他的这个作法才让罗鸿有机可乘。
黑德看着闭上眼的罗鸿慢慢到嘴边,他很高兴的以为罗鸿被他吓得不敢挣开眼,他还特意的从大口中呼出十二级大风,吹了吹罗鸿。
而罗鸿却始终闭着眼,对周围的事仿若不知。
黑德虽然罗不知鸿全身血流速度为什么比之前在岸上慢了无数倍,几乎是静止,但那一分钟跳动一次的心脏还是让他肯定这个小屁孩还活着,而且是被他吓的心脏都快跳不动了。
黑德很高兴,觉得自己英明无比,慢慢吓这个人类的决策是多么的正确啊。
于是黑德以缓慢的不能在缓慢的速度,轻柔的不能在轻柔的力道,向张开的口中放去。
可黑德却不知罗鸿在离他的舌头还有两米的时候挣开了眼睛,而且眼睛不时的闪着诡异的亮光,满脸是轻笑。
第七章 主仆契约
只见一个个不同形状的符文从罗鸿的头上延着手臂向右手上传。
在罗鸿脚接触到那如大蟒蛇般大小的淡红舌头,而且黑德的触手松开他后,罗鸿陡然的下蹲,右手瞬间碰到脚下的舌头。
只见那符文一碰到那舌头,就快速从舌头上往黑德脑里传,速度之快如同电闪。
正准备让罗鸿在他那四米高的口中跳蹦极、荡秋千的黑德,突然间定住了。
而后,在罗鸿脑中出现了“主人”的谦恭之声。
原来刚才听到小鼠的声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罗鸿,马上得到启发。
混元诀御兽篇,罗鸿前世虽然有用过几回,但也只是捉了几只可爱的小灵兽当当宠物。
修真界第一高手,自然不用灵兽为他战斗了,所以林风也没特别关注,尽管混元仙帝把御兽篇看作是他最得意的一篇。
可是与小鼠这个前世专门修炼灵魂,在鬼界也是站在巅峰的高手的交流中,小鼠对御兽篇赞不绝口,称其为混元诀五篇中的最高成就,而且是毫无疑问的。
更夸张的是,小鼠还把御兽篇称为已经达到真正的法则门槛。
法则,那可是传说中的神才掌握的,其玄妙厉害程度可见一般。
这个空间的契约和一体不容二魂等法则也不过是法则中的皮毛而已,只能在这个空间使用,而混元诀御兽篇不被空间所限制,修真界和魔法界都可以用。
正是小鼠的呼喊让罗鸿想到御兽诀,也正因为黑德想慢慢玩死他,才让罗鸿有足够的时间在脑海中默念那玄乎异常,且长达数亿字的符文,最终和黑德订下主仆契约。
在实战中,如果要用御兽诀,一般要事先把符文封印在御兽圈中,在御兽圈打到兽类的头部时,才瞬时发动其中符文,订下契约。
不得不说罗鸿运气好到极点,若黑德不是要把他放嘴里,而是用触手把罗鸿捉住玩蹦极、荡秋千等惊险动作,那时罗鸿碰不到他的头部,那罗鸿的两世英明,就可能要在黑德手中完结。
主仆契约,是契约中最歹毒的一种,主人可以查看仆兽的全部记忆,只要想知道,随时都可以了解仆兽的想法,主人要仆兽死,仆兽立死无疑。
不但如此,主人还可以控制仆兽的身体,而且最重要的也是最后的一条,主人死,则仆兽也死。
所以说是其中最歹毒的一种,罗鸿现在所在的空间中的魔兽契约也没有最后一条。
完成契约的瞬间,罗鸿就读取了黑德的全部记忆,感受到他的惶恐不安,罗鸿当然知道黑德为何这么害怕。
刚才还想用各种手段玩死人家,如今命都被人家控制了,而且还知道了他刚才的恶毒想法,这怎么还会让罗鸿这个主人高兴,如果罗鸿要报复的话,只需一个念头,他就得跟这个世界说再见。
不过很显然,黑德的担心是多余的,罗鸿又什么会和他一个小角色计较,而且现在还是他的魔宠了。
虽然在前世,像黑德这个等级对他来说简直不入流,可对于如今的罗鸿来说,正好需要这么一号魔兽。
因为罗鸿要修炼,就需要灵气,而从本体那得知魔晶是目前代替修真界灵石的好东西,对于一只在大海中混了三千多年的魔兽来说,魔晶是不会缺少的。
而且黑德还统治方圆百里的水域百年,从他的脑中知道,黑德还收藏了不少天材地宝,虽然黑德不懂得如何运用天材地宝,可是放在老巢里,它们所聚集的天地灵气,对黑德的修炼也是大有益处。
在辽阔的大海上,一只大乌贼飞速的向南边游去,头部上有一个小孩子,坐在由两支触手编成的椅子上。
他们正是黑德和罗鸿,发现完成契约后自己已经离大陆有二十里,罗鸿最后决定先去黑德老巢收割些宝贝后在回去。罗鸿却不知,此时的望海山庄正因他而沸腾。
今天早上一起来,老默德这个尽职的管家就忙个不停,先是安排侍女打扫全庄,而后又到处检查庄内的布置,吃完饭后,又一个个检查侍女护卫们的仪容仪表等。
因为他早就得知,帝都的伯爵大人今天要派人来,送生日礼物给小罗鸿,在这里悠闲了几个月的老默德,怎么也要让伯爵放心,让他知道:罗鸿,默德会照顾好的。
可是正当他忙活时,那很久没出现过的雷鹰信号出现在空中。
雷鹰信号,在整个雷森家族,也只有几个保护家族重要人物的护卫才有,当护卫们所保护的对象,到了极其危险的时候,才发出信号求援。可是如今出现了,而且还是从罗鸿经常去的海边发出的,默德不敢继续在想下去……
他马上放下手中的活,叫上全部的护卫往海边赶去,可是,途中却遇到了垂头丧气而归的星罗密布。
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老默德马上晕了过去。
而天三和天四知道追不上黑德后,立即通过传讯石向帝都的伯爵汇报情况。
得到指示后,两人动用伯爵令,去封地的首府调海军,准备向海上搜索,虽然知道救回罗鸿的希望非常渺茫。
但生为天卫,他们不会放过任何补救的机会,哪怕亿万分之一……为了天卫“金钟罩”的荣誉。
那是一个二十多米深的小海沟,两边是两座相对的小山。
罗鸿坐在黑德头上,正向海沟的尽头行去,在二十几米深的海水中,罗鸿不得不把原本身体运行炼体篇,所产生直径两米大的灵气圈控制成两厘米厚,包着全身,以抵挡那海水产生的压力。
虽然罗鸿也可以如本体一样,吸收方圆千米内的灵气以炼体。
但是,他现在的身体,跟本就承受不了那么多的灵气,而又没有本体那样的好命,有胎盘轮成胎气吸收。
如果强行吸收的话,只有暴体而亡这个结果,罗鸿根据身体经脉的承受能力,知道现在只能将吸收直径控制在两米。
小海沟的尽头是一个洞,那也是罗鸿此行的目的地,黑德的老巢。
刚进洞中,罗鸿眼前一亮,那是个巨大的山洞,罗鸿估计这个山洞至少可以住十多只黑德这么大的乌贼。
洞壁上到处是有罗鸿拳头般大小的各色珍珠,发出五光十色的柔和光闪,不同于日光,会给一些海洋魔兽带来眼睛的伤害,那是些让魔兽们也很适应的光线。
虽然在修真界时,罗鸿得到了混元仙帝留下的大部分宝物和灵石。
可是那都是些修真用的,对于一个曾经是地球上的成功商人,对于这种能给视觉带来强列冲击的各色珍珠,罗鸿还是感到很养眼,骨子里都透着商人的气息的罗鸿,还从中看到了数不尽的钱财。
罗鸿决定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这些放在自己的空间戒指中,没钱时就拿几颗出来拍卖,相信一定会有许多人抢着买。
幸好签订的是主仆契约,否则让黑德知道林时罗鸿,正在打他收藏了几千年的宝贝,而且又那么爱钱,真不知罗鸿的面子要往哪摆。
“老大,我就知道你最行,什么大风大浪没走过,这只该死的小海猪也想对付英明神武的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幸好老大你有大人大量,若是我,哼!!!”说到这,小鼠顿了一下,似乎发泄出了这口恶气。
接着又对罗鸿道,“老大,你是我的再生父母对不,小弟的终生幸福你要关心是不,那你以后可要送一些好看的珍珠给我,那样你的弟妹一定会很高兴,一不小心,我是说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哪位美眉就看上小鼠了,再一不小心就和我那个了,又一不小心我就做爸爸了,后再一不小心我就有了孙子(后面略去五千字),老大你可一定要答应我,为了小弟的终生幸福啊!要不,要不,小鼠给你唱歌,你就当做花了些珍珠听一场我歌王的演唱会。”
我的老大,
英名世代垂;
问世间几许,
侠客胸襟热血之躯。
问世间多少兄弟到死誓相随?
能生死相伴?
我的老大,
千世万世推许!
我的老大,
兄弟到死誓相随,
愿死生相伴!
。。。。。。
练得坚忍,大勇止戈永不居功,
义气冲宵汉,
男儿到此是大英雄!
老大是英雄。
“好了我给你,我给你还不行吗?”则开始听小鼠的话,听的还很自得的罗鸿,越听越不对劲,等小鼠露出尾巴来时,罗鸿本想马上答应,可小鼠说的像机关枪一样停不下来,连唱歌都像赶着捡钱似的,生怕别人速度比他快。
没有插嘴的机会,罗鸿艰难地听着小鼠那跑调千里的歌,终于逮到小鼠一口气要换的机会,立即答应。
心里却在想“做鼠也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明明一件屁大的事,却要搞出这么多事来,又拍我马屁又给我唱歌,不就是要证明你的歌唱的很‘好听’吗?还非要用这个机会来给我推销,话又说的那么好听,让我想找到骂你的地方,都找不到。真是做人难,做大哥更难,做小鼠的大哥更是难中之难啊!唉,不理他了,还是看一下有嘛宝贝是正事。”
擦了一下还没被海水稀释的冷汗,罗鸿指挥着黑德来到一堆魔晶前,感受到那各色不同大小的魔晶所散发的浓厚灵气,罗鸿舔了舔在海水中却突然发干的嘴唇。
遽然,一只手伸在其中最小的一颗蓝色魔晶上面,而后那颗四级魔晶随着他的手缓缓升起,不过离手的距离与刚放在上面时的距离,不少一分,也不多一分。
不一会儿,当罗鸿的手臂与肩同高时停下,魔晶、手掌和肩成水平直线状。
黑德一双眼睛盯得灯泡般大,他没见过这么神奇的功法,他虽然可以用水系魔法隔空取物,但要在水中,运用水中富含的水元素,推动着物体按一定的路线行运,但那要消耗魔力,而且也肯定达不到罗鸿这般举重若轻,不急不缓。
最重要的是,他感觉不到任何的魔法波动。这可能只有神才能做到,一点不散发魔法波动吧!黑德心中不由的猜测着。
若不是他此时的身体被罗鸿控制着,动不了,可能他会高兴得跳起来。
能为神之仆对他来说是多么的荣耀。
幸亏罗鸿此时正专心于吸收灵力,如果让他知道这不过是修真界最平常的控制灵力,却被默德认为是神迹,罗鸿的大牙能不能保地住还真难说。
时间仿佛在那一该停止,当罗鸿额头上的海水冲走他刚出的几滴热汗时,一滴青色的浑浊液体从魔晶中缓缓分离出来,而那颗魔晶则迅速失去原来的青亮,当青色水滴完全分离出来时,魔晶也变成了一堆灰,瞬间消溶在海水中。
ps:谁知道小鼠唱的是哪首歌?答案写在评论中,答对加精哦。还有,草舞最近正准备考英语四级,各位有嘛绝招一并定在评论上,加精是肯定的,谢谢支持小草
第八章 神级强者
黑德双眼瞪得大大的,不敢有丝毫的眨动。
只见那滴青色的水滴慢慢靠近罗鸿的掌心,而后接触,一眨眼间,那水滴的体积变成了原来的一半,而且青色更浓了。
“还是灵石好,这魔晶虽然也含有浓郁的灵气可以直接吸收,可是里面有一半是元素魔力,而且吸收起来很废力,不如灵石快捷方便。”罗鸿心里想道。
“老大你就知足吧,我小鼠能吞噬魔晶,你都说我变态了,可你现在能够直接提取出灵力还不知足,要知道我吞噬后还要好好消化一段时间,才能吸收其中的灵力和与我同系的元素魔力,可你却能立即吸收到体内炼体,呜呜,我好可怜,我好可怜……”感受到罗鸿的想法后,小鼠用悲怆欲绝的回音作为抗议。
罗鸿敢保证那声音如果放在广播中让人听,肯定可以达到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的效果。
“好了,我真受不了你了,有什么目的说吧!”罗鸿无耐道。
“还是老大了解我,我想带着我这班小弟到你那去,反正离得也近,而且没有危险,又有老大的元素魔力给我们补身子,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更容易升级,而且我们现在要到老大你本体水帘洞,那一路上也不安全,到了也不会起嘛作用,有你本体的父母,一个九级,一个八级在,你本体够安全了,我们去只能是累赘,所以,所以我……”
“好了,你们就到我那儿吧,要多久?”罗鸿不等小鼠说完就道。
“我们一众三分之二都会地系魔法,为了避免与那此佣兵发生冲突,我们从地下去,估计要花四个月。老大,你真好,你简直就是我们心中的毛主席啊!你的恩情唱不完,我给你唱唱。
把天下的水都变成墨
把蓝天和大地都当作纸
把天下的树木都当成彩笔
都当成彩笔
让天下鼠类魔兽都成为诗人
都成为诗人
歌颂你您呀罗老大哎
你就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
伟大领袖罗老大
我们中心的红太阳
我们颂歌千万首哎千万首
您的恩情唱不完
您的恩情唱也唱不完”
“还真是歌狂,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机会,什么时候弄一个舞台给他表演表演。”罗鸿刚听到歌声,就切断灵魂交流。
虽然罗鸿和小鼠在脑海里交流了很多,其时只花了两三秒的时间。
不过,对于黑德来说却是两三年一样漫长,他两眼死死地盯着那滴水元素魔力,口水流的如小鼠时常唱的“哗啦啦啦啦啦,哗啦啦啦流不停”。
虽然是这颗水系魔晶只最底级的四级,但那也是一只几百年的魔兽一生吸收的绝大多数魔力,而魔兽只要魔力够了就可以升级,黑德相信这滴魔力相当于他现在四五年吸收的魔力总和。
能够很快就增加四五年魔力,所以口水横流也是正常现象。
罗鸿知道了黑德的表现,很满意,御兽之道如御人,让他崇拜你还是不够的,要给他点甜头。
若只是崇拜,哪天他遇到更强的人,就会失去对你的崇拜,而给他点甜头,让他知道跟着我对你有好处,那他就会真心实意了。
罗鸿连续又吸收了四颗四级水系的魔晶后,感到已经是肌肉所能承受的极限了,就停下来。不同与吸收环境中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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